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好吗

2024-08-0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好吗(精选9篇)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好吗 第1篇

北洋大学法科在实践中所积累的`丰富办学经验和形成的较为完善的法学教育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天津大学法学系所拥有的珍贵历史财富。1924年,北洋大学法科并入北京大学,自此,北洋法科教育中断。1994年1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天津大学正式设立经济法专业,主要承担法学专业研究生、本科生、法学辅修学位和法学双学位课程的教学任务。,天津大学法学系设立经济法专业硕士点。6月17日上午,天津大学法学院正式揭牌成立。

除天津大学图书馆的馆藏资源可供师生利用外,学院还设有图书资料室和报刊资料室供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使用,资料室中的法学书刊种类较为齐全,由专人负责管理。此外,学生的专用教室、模拟法庭、电教设备、外语语音室和计算机房等教学设施也一应俱全,办学条件总体上优于同类院校。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好吗 第2篇

如题,中华女子学院的法学专业如何。就业前景好吗。

[中华女子学院的法学专业如何、就业前景好吗]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好吗 第3篇

一、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症结所在

(一) 高校大规模的扩招导致法学人才供大于求

我国的高校扩招是从1999年开始的, 伴随着高校扩招的还有综合性大学的建立, 这让很多高校为了体现自己综合性的特点, 而增设了法学专业。但是要做好法学专业的高等教育, 高校却师资力量不足, 硬件设备有限, 这些都导致了法学专业大学生供大于求而质量不高的直接原因。

(二) 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式与职业需求不相适应

在我国的高校中, 对于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培养主要是注重理论上的学习, 作为法学大学生, 其学业任务也是非常重的, 除了要学习外语、思想政治和计算机之外, 14门必修的法律课程都要学习, 这就将我国现有的所有法律都涉及到了, 而面对这样繁重的学习任务和教师填压式的教学方式, 法学专业大学生本应要重点培养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被忽视了。也正因为用人单位最需要法学专业大学生所应具备的能力在大学教育中被忽视, 所以, 导致人才的培养与职业的需求不符。

(三) 就业存在地域差异, 大中城市往往扎堆求职

面对如今我国飞速发展的经济和大中城市的掘起, 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希望在毕业后到大中城市就业, 而不愿意到偏远地区和基层去工作, 同时, 对于欠发达地区的人才需求也不关注, 所以, 出现偏远和欠发达地区有法学大学生的人才需求, 而法学专业的大学生不愿意去, 非跑到大中城市相对饱和的地方去寻求就业机会。因此, 出现了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在大中城市过剩, 而在偏远地区法学专业人才急缺的情况。

(四) 法律职业准入标准使学生从业资格的获取难度较高

按着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就业方向来讲, 从事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之类的职业是他们的理想追求, 但是前提是要通过司法考试。而司法考试对于很多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来讲, 难度太大, 因此每年的通过率都很低, 同时, 也正是因为这个司法资格考试将绝大多数的毕业生拦在了他们所希望的职业门槛之外。

二、解决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对策思考

(一) 有效整合法学教育资源, 科学设定法学专业的招生规模

要想改变我国的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 首先, 应从高校法学专业的教育入手, 国家要对一些开设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的师资、软硬件和课程按排, 甚至是对于法学方面的资料等作出规定, 只有满足条件的学校才能招收法学专业的学生入学, 而对于条件不符的高校法学专业可以进行资源整合, 或者取消其招生资格。这样可以从法学人才培养的源头有效提升高校的法学教学水平。

(二) 创新专业课程设置, 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

第一, 作为培养法学专业大学生的高校, 在法学专业学生的课程安排上做出调整, 在完成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法学课程的前提下, 转变教学模式, 提升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实践能力, 并对学生的实践能力作出要求, 促证学生法学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结合。因此, 高校可以请法律行业的律师、法官或者检察官到学校来做客座教师, 传授其在工作实践中的法律知识和技巧, 从而提升法学专业大学生对相关职业的敏感度。第二, 高校也可以结合法学专业的特点, 在校园组织起模拟法庭或者模拟律师事务所等供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进行实践的场所, 以促进其法学知识的消化和运用。第三, 高校还可以与校外的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等企事业单位合作, 将法学专业的大学生送往相关单位实习, 与这些用人单位建立人才培养和输送的合作, 这样, 不仅有利于对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培养, 同时, 也有利于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

(三) 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择业观

作为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来讲, 自身要对本专业的就业情况要进行理性的思考, 作为高校也应在就业问题上给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一些指导, 帮助其建立正确的就业观, 让学生对本专业的就业形势有一个客观的认识。第一, 结合自身能力, 明确就业方向, 拓展就业思路。第二, 结合国家有关政策, 鼓励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欠发达地区就业, 消除地域差异的择业观。第三, 鼓励有能力的毕业生自主创业, 将自身所学知识和技能最大化。总之, 就业渠道很多, 关键在于法学专业大学生自身要有真才实学, 不怕苦、不怕累, 总有一个方式适合他们在为社会服务的同时, 实现自身的价值。

结束语

总之, 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有社会的原因, 也有学校和法学专业毕业生个人的原因。但是, 只要我国政府相关部门、高校和法学专业的大学生面对如今的问题, 理性对待, 高校将现有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进, 法学专业毕业生改变就业思路, 努力提升自我, 就一定能在我国的法制社会找到自身的发力点, 让自身所学服务社会。

参考文献

[1]吴贵春.论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J].蚌埠学院学报, 2014 (2) .

[2]李景义, 包玉华, 张镝.高校卓越法津人才培养探讨[J].教育探索, 2014 (4) .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好吗 第4篇

【关键词】蓝色大学    法学专业    定位     特色发展     创新

一、发展蓝色大学法学专业背景

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的日益进步,以及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使得人们对依法治国的期望越来越强烈,如此,必然要求有大量各行各业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来满足社会期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开设法律本科专业的院校已有640余所,在校生的总人数约为35万人。不同水平的院校纷纷设立法学专业,招收大量法学本科生。就辽宁省而言,具有法学专业的院校共計20所,在校生总量为1万余人。很多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也非常注重对法律课程的学习,以掌握法学知识作为求职及自身综合素质提高的目标。据2010年的全国硕士招生报名统计,法律硕士仍居报考人数最多的十个招生专业之列,位居第二。全国具有法律硕士授权点的院校有115所,大连海洋大学是我国北方地区唯一的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农、工、理、管、文、法、经、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在众多设置法学专业的学校中,我校要突出蓝色大学的特色,培养一批精通涉海法律实务工作的优秀人才。同时,为服务辽宁沿海经济,实现海洋强国梦,依法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培养高素质的涉海涉渔法律人才迫在眉睫。而“法学教育的正确定位和创新发展决定了法律人才的培养的效果”,因此,明确我校法学专业的定位及特色发展是重中之重。

二、蓝色大学法学专业定位及特色发展的理念

蓝色大学法学专业的学科定位与特色发展与一般综合类学校的发展有所不同,要在“蓝色海洋”学科背景下谋求自己最大化的发展,而不能盲目地照搬照抄。因此推行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学教育,构建涉海涉渔特色法学课程体系,凝练大连海洋大学法学专业教育的特色须遵循以下理念:

1.科学定位

罗伯特· 赫钦斯曾指出,“大学需要有一个目的,一个最终的远景。如果没有远景就是无目标性,就导致大学的极端混乱。”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各项事业必将逐步纳入法制轨道。为适应海洋经济发展,要对蓝色大学法学专业进行科学定位。要以科学的方法推行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学教育,所谓科学定位是指:以科学的方法明确目标、制定方案、优化资源、彰显特色。结合涉海涉渔法律事务所需要的人才,制定法学教学计划,将涉海涉渔教育贯穿到培养计划中,按照宽口径、厚基础、能力强、素质高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

“法律学是一门现实科学,而不是纯粹的规范科学”,法学教育的意义在于培养适应社会各行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作为地方涉海高校,结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与我校自身办学的内在条件,我校法学专业教育的定位及特色体现在培养适应海洋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涉海涉渔高级法律人才。

2.特色发展

我校明确指出,要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具有重要行业影响力的高水平海洋大学。以涉海学科为先导,带动相关学科,坚持学科渗透,围绕海洋经济发展设立涉海专业方向,突出学科中的海洋特色。因此,建设蓝色大学法学专业既符合我校建设的总体目标,也适应了国家发展海洋战略的整体要求。

3.全面提升

“法之立也,为民造福耳。”我校刚刚起步的法律硕士教育正在探讨以法学基础教育为依托,结合我校建设“蓝色海洋大学”的目标,进行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培养模式的探索,将法学知识与海洋渔业管理实务结合起来,法律硕士教育不仅要为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大批的高素质的诉讼型法律人才及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复合型治国人才,更重要的是作为具为法律硕士授予权的涉海高校,要着眼于为海洋经济发展服务培养涉海涉渔的法律专才。全面提升我校法学教育的质量。

三、蓝色大学法学特色发展的途径探究

1.夯基础——巩固法学本科教育,将已经取得的专业建设成绩为法律硕士教育奠定基础

“学术是支配大学的核心与根本,大学正是在学术这一本质特点上确定着自己存在的根据。”社会的发展使法学广泛渗透到生活的各行业、各领域,社会分工趋于精细化,如法官、检察官、律师、政府执法者,尽管很难掌握各行业全部的知识和技能,但作为法科毕业生,掌握法学的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是“应有的共同规格和最基本的要求”。法律的基本原理及价值理念仍是未来从事法律职业的基础。

法学专业课程体系通常分为三部分:基础理论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其中,基础理论课程是专业知识学习的基础和铺垫,专业基础课程是法学专业课程的核心和重点,专业技能课程是将专业知识运用于实践的技巧。

近年来,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工作积累为本项目的研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要整合现有的师资力量,强化法学基础专题课,使学生在具备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强化法律专业技能,如解决问题的能力,法律的研究能力,事实调查能力,交流沟通、谈判、诉讼、非诉讼争端解决、接待、组织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等;通过扮演角色来锻炼学生的职业判断力。

2.抓机遇——以法律硕士授权点建设为突破口,以应用型为培养目标的综合实践,实现法学本科、硕士教育特色一体化

大学作为一个开放性的社会组织,若自我封闭将会导致发展的落后与停滞。

对外界环境的辩证吸收是保持其活力发展和优化进化的必要途径,在强化涉海涉渔特色课程、加强法律教育的同时,优化专业核心课程,与全国指导性培养方案相适应不可缺少。要增加涉海涉渔法律实践性课程,如海事案件活用校内模拟法庭,增加校外海洋管理体验等环节。

3.筑特色——将法学知识与海洋渔业管理实务结合起来,坚持特色办学,构建涉海涉渔特色法学课程体系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指出: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区别不同地区、科类和学校,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制定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和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各种类型的学校合理分工,在各自的层次上办出特色。我校法学专业突出了大连海洋大学“蓝色”学科优势,顺应了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将蓝色海洋经济相关的国际海洋法、海洋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涉海诉讼作为培养学生能力的主要方向。本专业特色突出,突破了一般高校法学通识教育的模式,更专注于海洋管理、海洋环境等法律教育,开设了国际海洋法、渔业法规、海商法、海洋管理等特色课程。

理论方面,构建涉海涉渔特色课群体系,将法学知识与海洋渔业管理实务结合起来,构建涉海涉渔特色法学课程体系,突出“蓝色大学”法学理论教育特色;由法学涉海实践教学中心,负责涉海实践教育课程的设置和开展,建立涉海实践教学体系化,形成大连海洋大学法学实践教学特色,最终为国家培养一批精通涉海法律实务工作的优秀人才,为涉海涉漁管理机关培养管理人才,为涉海涉渔诉讼培养专业律师。

实践方面,邀请大连海事法院、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实务部门的领导、专家以及毕业生代表共同研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等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地展开讨论,特别是针对学生专业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培养方面。随后,借鉴其他法学专业类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经验,制订我校人才培养方案。

(1)结合海洋渔业法理论及实务,做好法学专业课程的设置

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外语、法理学专题、中国法制史专题、宪法专题、民法学专题刑法学专题、刑事诉讼法专题、民事诉讼法专题、行政法专题、经济法专题、国际法专题等。选修课按我校专业特色,设置海洋法专题、渔业法专题、海事诉讼等专题。实践教学包括法律文书、模拟法庭训练、法律谈判。实务实习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海洋渔业管理等实务单位或政府法制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部门进行。在职业能力上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等方面的法律职业从业技能。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结合法学理论展开,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2)成立法学涉海实践教学中心,设立开展法律涉海实践教育的平台

首先,由法学涉海实践教学中心,负责涉海实践教育课程的设置和开展,建立涉海实践教学体系化,形成大连海洋大学法学实践教学特色。

其次,“法庭进校园”就是把人民法院的真实审判活动搬移到学校进行。具体而言,就是通过与人民法院协商沟通,选取人民法院在审的案件到学校的模拟法庭开庭审理,在校学生参加全程旁听,观摩庭审现场,以达到使学生切实了解人民法院真实审判活动目的。法学专家工作站和交叉任职是经学院与大连海事法院协商推出的双方合作的新方式,即法学专业优秀的师资受聘大连海事法院人民调解员,同时,海事法院的法官经学校聘任担任在校学生教学指导教师。这种方式不仅为学校的优秀师资提供了接触实务,提供了实践教学能力的有力支持,也使得审判机关共享学校的法学教育资源,实现共赢。

4.谋发展——突出蓝色大学法学教育的特色,全面提升我校法学专业办学层次和社会知名度

强化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成员来自政府、司法实务部门、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大胆尝试“法庭进校园”、模拟示范庭、法学专家工作站、交叉任职等多种方式,保障法学教育具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和专家。不仅方便了在校学生直接学习法庭审判,而且对于人民法院和主审法官也是一种督促和提高。有效地推进了学校与审判机关之间的合作双赢。

四、特色与创新之处

1.解决法学教育中标准与个性的矛盾,突出了我校法学专业特色

传统法学人才的培养,是单一的人才培养方式,所培养的人才局限于狭隘的法学专业范围内,是标准化与同质化的。本课题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采取实际措施凝练“蓝色大学”具有涉海涉渔的法学特色教育,特别强调和注重法学学生解决涉海涉渔法律事务的综合能力,解决了法学教育中标准与个性的矛盾,突出了我校法学专业的特色。

2.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衔接

本项目研究法学专业定位,不仅强化扎实的法学理论教育,还认真安排涉海涉渔法律职业教育内容,并与司法部门联合实施开放式办学,增强了法学专业教育的适应性,缩短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之间的距离。

3.实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接地气”

本课题法学专业教育必须先参加法学专业专题教育阶段的学习,再有所侧重参加其他平台的某些特定涉海涉渔法律课程和实务环节,这样保证重点突出,能使掌握法律知识和具有解决涉海涉渔法律问题能力相互促进。

五、结语

蓝色大学法学专业定位及建设途径一定要依托海洋背景,坚持特色办学的原则,避免法学教育中标准与个性的矛盾。要科学确立法学专业建设目标,走特色发展的途径,只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法学专业一定会成为理工类高校中一个独特的、优势的专业。要坚持学科渗透,培养适应海洋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涉海涉渔高级法律人才。我们坚信在不久的将来,大连海洋大学不仅会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具有重要行业影响力的高水平海洋大学,而且会以涉海学科为先导,围绕海洋经济发展设立涉海专业方向,而且我校的法学专业也会成为蓝色海洋大学中的特色学科。

【参考文献】

[1]霍宪丹.关于我国创立JM的宏观背景与基本要求[M].北京: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李林.中国法治发展报告 (2008年卷)[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28-31.

[3]霍宪丹.不解之缘:二十年法学教育之见征[M].北京: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14.

[4]吴家玮.世界一流大学要找准自己的定位[N].中国青年报,2001.

[5]胡玉鸿.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模式的接执[J].法学,2001(9).

[6]霍宪丹.法学教育重新定位的再思考[J].法学,2005(2).

[7]张俊宗.学术与大学的逻辑构成田[J].高等教育研,2004(l):11.

[8]李龙我国法学教育急常解决的若干问题[J].高等教育,2002(7).

浙江大学园林专业好吗 第5篇

当今世界城市化和花卉产业的兴起,更促进了园林事业的发展。风景园林专业也是培养适应未来城市环境美化要求及发展花卉产业所需人才的专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精神生活要求的提高,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社会对此类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社会急需大批优秀的风景园林专业人才。

园林专业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园林、林业、城乡建设、市政交通、教育等相关部门从事园林植物的.繁育栽培、养护管理和种植设计以及城乡各类园林绿地、园林建筑等方面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河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好吗? 第6篇

如题,河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好吗 就业方向怎样 在里面转专业需要什么条件呀????

[河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好吗?]

大学电子商务专业好吗就业怎样 第7篇

电子商务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增值网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

随着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规模持续快速的增长,有专家预计未来3到5年内电子商务市场的这种增长态势仍将维持。特别是随着近两年来政府对电子商务的重视程度日益加大,相继出台多个支持鼓励政策,会对电子商务市场未来的发展起到极大的助推作用。同时,随着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体系(物流、支付、客服等)的建立完善,我们相信未来电子商务市场将逐渐走向稳健和成熟。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好吗 第8篇

近些年, 法学专业学生越来越热衷司法考试, 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 而忽视法学职业精神的培养。各个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育虽己经取得了进步, 然而大都把教育的重点都放在了专业教育, 忽视了职业意识、职业道德的培养, 这就使得法学毕业生整体的职业素养不够优秀。党中央国务院也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从国家政策的角度, 加强高校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本文希望通过对法学毕业生的调查, 得到反结果, 了解了法学生的职业精神养成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情况, 及法学生职业精神培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为更好的提高法学职业精神养成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提供客观、具体、可行的政策建议。

二、法学生职业精神研究现状

( 一) 思想政治素养较高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法治社会的飞速发展, 社会上出现一些不和谐因素, 很多人明明懂法却犯法, 追求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思想政治素养不高, 只有具有了较高的思想政治职业素养, 法律人员才能在社会工作中做到不被利益诱惑, 从而确保法律政治的高度纯洁。大学生作为国家的栋梁和社会的重要人才, 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才能够在法律工作中取得更好的进步以及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

( 二) 职业道德高尚.

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是每位大学生在法学课程中必备的重要环节, 尤其是职业道德显得更为重要, 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 必须处理好法学课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之间的关系。大学生如果在未来的工作中想要得到认可, 必须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 根据客观事实, 公平办事, 如果违背了这项原则, 伤害的不仅仅是大学生自己, 还有很多无辜的人。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 必须处理好法学课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之间的关系。 大学生如果在未来的工作中想要得到认可, 必须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 根据客观事实, 公平办事。

( 三) 专业知识扎实

对于法律专业而言, 法律工作不仅要求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还要求具有专业扎实的素质和素养。最仅几年, 在一些公务员和事业编考试中也出现一些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 这是对其专业的一个重要检测之一。所以, 现在社会越来越多部门对大学生的专业知识要求越来越多, 这也是检测大学生自身专业知识和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 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不仅思想政治觉悟要高, 而且专业知识也要过硬, 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关系到大学生能否胜任相关的法律工作。

( 四) 法律信仰高

罗伯特. N. 威尔金的《法律职业的精神》中写到, “精神的东西会按精神的方式行进, 而获得这一精神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崇尚它, 只有崇尚才能根植于心, 为灵魂所拥有。”法学生最需具有的职业精神便是对法律的信仰与崇尚。法学毕业生在本科受教育阶段应该具备的职业素养有两方面: 包括基础层面上的素养, 即法律思维的建立, 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专业的法学知识体系, 还有更高层面上的素养, 即本身的德育水平, 尊重事实, 尊重法律, 尊重社会。坚持诚信为人, 坚持公平正义。

三、法学生职业精神养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没有确立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的法律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但是我国法学教育还有很多需要教育的方面,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在法学课程设置中很多大学没有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地位, 法律教育工作中, 大学生的专业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都是不可或缺的。和一般的工作者不同, 大学生如果从事法律工作, 必须具备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和自我培养的能力。较高的自身素质和专业素养对于中国高校大学生法学课程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思想政治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法律人才的一把利剑, 也是重要途径。 通过最近几年发现, 很多高校没有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核心地位。

( 二) 学校落实法学专业培养目标不到位

21世纪,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一体化的到来, 人才是最重要的。因此, 国家要想培养高水平的法律从业人员, 必须制定专业的发展目标。近年来, 通过走访中国的大学发现, 很多高校没有落实法学的专业培养目标。法考试通过率, 却忽略了对法学生职业精神的有效培养。从而造成了培养目标偏向专业法律人的培养而不是专业法律人才的培养。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高低影响着法学生基本素质的好坏, 必然会影响法律人才的培养。因此, 学校应该明确培养法律人才这一目标, 并为这一目标的实现, 多多给予法学生培养方面政策的支持与鼓励。

( 三) 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水平高低不一样

最近几年, 国内各大高校都在扩招教师, 教师供不应求, 所以在对教师质量选择方面没有进行严格的筛选, 导致了教师队伍的参差不齐。同样, 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也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有的大学教师虽然学历很高, 但是政治觉悟不高, 职业道德精神不强, 相反有的大学教师虽然思想政治觉悟很高, 但是文凭只是研究生甚至是本科, 这一就出现了短板的现象。

( 四) 学生的主体性不强

在中国, 受到传统教育的影响, 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为主的应试教育摧毁了很多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大学分中学生为了学分和考试成绩而学习, 却没主动去思考和实践, 尤其是对法学生而言, 更家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解决生活中遇见的各种问题。因此, 作为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必须扬长避短, 趋利避害,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最终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四、法学士职业精神养成的对策建议

( 一) 确立思想政治教育在法学专业课程中的地位

和一般的工作者不同, 大学生如果从事法律工作, 必须具备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和自我培养的能力。较高的自身素质和专业素养对于中国高校大学生法学课程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思想政治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法律人才的一把利剑, 也是重要途径。通过最近几年发现, 很多高校没有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核心地位。要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 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是每位大学生在法学课程中必备的重要环节, 尤其是职业道德显得更为重要, 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 必须处理好法学课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之间的关系。大学生如果在未来的工作中想要得到认可, 必须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 根据客观事实, 公平办事, 如果违背了这项原则, 伤害的不仅仅是大学生自己, 还有很多无辜的人。

( 二) 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

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可以利用课堂教学进行推进, 这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途径和措施。通过调查发现, 中国的很多高校都在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也在成为大学生的必须课程。通过开设思想政治课程可以提高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同时也可以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法律素养及增加其历史使命和责任感。通过改变法学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 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首先, 教学内容可以发生变化, 大学教师可以根据法律专业大学生的心理特点进行课堂授课, 在授课的过程中充分贯彻思想政治这一课程内容, 而不是一味的关注大学生在课堂上所获得的法学课程的专业知识等; 其次, 是课堂教学形式的变化, 大学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就课程本身而言就具有一定的枯燥性, 所以可以从带动课堂积极性方面入手。

( 三) 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最近几年, 国内各大高校都在扩招教师, 教师供不应求, 所以在对教师质量选择方面没有进行严格的筛选, 导致了教师队伍的教师至少要是博士生学历; 其次, 要限制大学教师的教学年限。同样, 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也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有的大学教师虽然学历很高, 但是政治觉悟不高, 职业道德精神不强, 相反有的大学教师虽然思想政治觉悟很高, 但是文凭只是研究生甚至是本科, 这一就出现了短板的现象。因此要通过各种途径, 提高大学教师的入学门槛。例如, 要严格限制大学教师的学历, 大学经验和社会阅历的大学教师。

( 四) 强化学生的自我教育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虽然法学生可以通过自我教育进行素质提升, 但是也离不开教师根据学生特点给予适当的指导, 法学生要充分发挥自我教育, 进行思想品德的提高以及自我职业精神培养, 把法学生职业精神规范转化为自己的道德规范。法学生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培养自我认识、自我监督和自我评价的能力。只有学校教师培养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才能对法学生职业精神的培养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 作为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必须扬长避短, 趋利避害,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最终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五、结语

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法学概论方面的课程进行研究, 通过了解大学生在法学概论方面课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研究, 认识了法学士在思想政治培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更好的提高法学概论教学疑难案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通过调查表明, 在开展法学课程教学中必须不断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只有具备了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法律情操, 才能更有利于法学课程的学习和发展。 不断提高中国大学生的公民价值意识, 在大学生法律教育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也有重要的意义。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社会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推进, 大学生的公民价值意识不断增强。不断提高中国大学生的公民价值意识, 在大学生法律教育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也有重要的意义。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与法律教育之间有重要的联系。近些年来, 全国各大高校法学专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但是教育工作重点突出了专业教育的重要性, 却忽视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公民价值意识, 这是不可取。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法学概论方面的课程进行研究, 通过了解大学生在法学概论方面课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研究, 认识了法学士在思想政治培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更好的提高法学概论教学疑难案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生,法学概论,法学课程,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

[1]Judith A.Mc Morrow美国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养成[J].法学家, 2009 (6)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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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好吗 第9篇

关键词:社区调解;机制;新模式;法学专业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1-0112-02

一、前言

当前法学专业大学生志愿服务一般以法律援助的形式开展,被称为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对于法学专业大学生志愿者,以现代法学教育的目标——培养应用型人才为视角,开展法律援助无疑是最优方式选择,而其中进社区开展调解工作是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可探性很强。

陈坤在《基于当前我国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的几点思考》中提到“高等院校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置、管理、资金来源等相关事项都没有具体规定。”而积极组织创建大学生人民调解员制度,让高校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可以尝试规范高校大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本文在阅读和整理大量文献并结合自己对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工作的认识、研究后,适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两种研究方法对我国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机制进行研究,全文分三个部分来论述:

第一部分:主要从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现状及其意义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第二部分:主要研究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可行性。重点从社区法律义工队伍运行的成功经验、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有力支持和社区调解的现实需求性等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第三部分:主要是提出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相关机制的建议。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以高校为依托,在高校设立大学生校园调解室,重点从人员选拔、管理机制、组织机构、服务范围及具体运作等方面论述。二是以社区为据点,在社区设立大学生社区调解室,重点从准入机制、考核机制、组织机构、工作程序等方面论述。

二、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现状及其意义

(一)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现状。

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工作基本处于起步阶段,只有少数几个地区高校有开展此项实践活动,例如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司法局五星街司法所依托四川理工学院法学院每年定期招募优秀大学生,组成大学生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利用课余时间,定期到五星街街道办事处下辖的九个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志愿服务工作;宜宾学院法学系的大学生以一对一的形式,走进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广夏社区,以大学生人民调解员的名义开展调解工作。

相较于大学生村官参与人民调解蓬勃发展趋势,高校在校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却没有推广迹象,而且少数几个地区在试行此项活动时,注重宣扬学校自身影响力,社区也只是为了展示本社区法制工作开展。而对于大学生如何参与、具体操作流程等制度并没有真正构建起来,而且在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学术界并没有关于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调研和研讨活动,鉴于此,本文将重点探讨在校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机制,希望借此推动相关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二)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意义。

1.对法学学生而言。

法学是一个实务型、应用型专业,当前设有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很少有实践型的课程设置,而对口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更是少之又少,在某种程度上,实践经验匮乏使得法学本科毕业生专业水平欠缺,毕业后缺乏对口单位接收,就业率偏低。而借助社区“人民调解员”这个平台,开展校园、社区调解活动,让法学专业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纠纷解决,有助于学生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的结合,对法学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对高校、社区而言。

高校法学教育受到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学生专业素养的提高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则为高校开展实践教学提供了一个教学基地。另外,社区居民纠纷越来越频繁,其牵涉人群结构、纠纷发生方式等都存在差异,而且纠纷解决需求量大。大学生加入社区调解队伍,不但能够有效解决社区调解员供不应求的现状,而且大学生较高的专业素养、独特的性格、心理、教育等因素也有利于提高纠纷解决成功率。

3.对社会而言。

一方面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需要新鲜力量的注入,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有利于大学生深入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有利于提高百姓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离不开法律知识的宣传,大学生人民调解员协助为校园学子、社区群众进行调解服务时所提供的法律咨询对推进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总之,搞好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活动是司法行政走基层的一项重要手段,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顺应广大基层群众期望,着眼当前司法工作能有效延伸到基层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开展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活动,不仅壮大了人民调解队伍,同时稳固了人民调解工作阵地,法学专业大学生在基层协助参与社区各项依法治理工作,为社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可行性

(一)社区法律义工队伍运行的成功经验。

2009年6月,长沙市驻长高校学生参与社区(村)法律义工工作正式启动,社区法律义工队伍是指以相关政府机构为主导,以各高校为指导,以高校法学学生为主体的法律义工服务运行模式,具体为由政法委和司法局等机关对学生法律义工进行领导,由各高校成立义工组织指导具体法律服务工作,由级别较高的校级领导担任队长,并聘请具有理论和实务经验的法学老师担任顾问,推选一名学生为学生负责人,负责联络各义工,义工中再分组,将每组义工分配到具体的社区。在此种运作模式下,法律义工根据社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需要,在时间上能与之对接,而社区和相关部门提供资金,能有效保障法律义工队伍的运作,为法学专业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实践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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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有力支持。

高校法学学生不仅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并且大学生在社会上拥有足够的公信力,越来越多的市民对法律援助的高校模式表示认同和欢迎。截止2012年我国共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省级。法律援助条例,其中有10个省提出“支持高等院校利用自身资源,依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虽然我国高校法律援助事业近年来发展较快,也开始得到政策支持,但目前高校法律援助机构运作过程中,缺乏统一标准和有效的管理和激励机制,而且高校法律援助一般都以学生社团的形式开展法律活动,强调自我管理,而且学生社团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我国法律援助事业需要高校师生共同参与、共同推进,但教师和学生以何种组织形式、如何结合参加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是当前法学教育与实践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认为,积极组织创建大学生人民调解员制度,让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可以成为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创新之举措。

(三)社区调解的现实需求性。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经济发展迅速,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社会矛盾呈现多样化趋势,而社区纠纷也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的新特点,社区调解工作面临着新的压力和挑战。

四、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机制的构建

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模式以法学专业大学生为主体,拟在校园建立大学生校园调解室,在社区建立大学生社区调解室两种模式,大学生校园调解室中的优秀成员作为大学生社区调解室的后备军。具体运作模式如下:

(一)以高校为依托,在高校设立大学生校园调解室。

大学生校园调解室以法学学生为主体,专业老师指导的模式开展活动,主要负责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包括后期的跟进和调解总结。例如,鉴于长沙市包括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长沙学院、民政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已成立大学生法律义工队,可以尝试将大学生校园调解室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纳入大学生法律义工队中,而且将大学生校园调解室和大学生法律义工队其它部门工作职能严格分开,这样能更有效地打造大学生校园调解室这个精品专业服务团队,有利于团队专业化建设,从而提高团队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信任度。构建大学生校园调解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人员选拔和管理机制。

法律义工队伍在逐年增加,但目前法律义工队员选拔机制和管理机制不完善,使得义工服务质量无法满足法律援助服务要求。鉴于此,笔者认为大学生校园调解室作为一个校级法律援助组织的一个特殊部门,应该制定符合高校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人员资格、业务培训、工作范围等规范。大学生校园调解室可以采取会员制,接受预备会员报名,在进行相关培训后通过严格的考核决定是否予以正式吸纳为新会员。另外,制定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制度,保证团队成员的专业性,考核符合要求,可以推荐参与大学生社区调解室调解员的选任。

2.组织机构的设置。

鉴于大学生校园调解室只是一个独立的部门,关于其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既要考虑节约人员、资金等资源,又要保障机构正常运作的需要,其日常工作可直接由其它部门进行合作接洽,例如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一般还会设置接待部门、业务培训部门、财务部门等,接待部门可以主要负责接待纠纷当事人和进行案件纠纷相关信息的登记;业务培训部门主要负责新会员的组织规章制度和调解业务培训;财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日常物资的购买和资金出入。

3.服务范围及具体运作。

大学生校园调解室以直接对接校园的方式开展校园调解工作,接受矛盾主动上门,经过一定的发展,也可直接向社会发布该部门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矛盾主动上门。案件纠纷在接待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后,分配给调解室,由调解室根据纠纷性质分配给具体的调解小组,再由该小组调解员具体负责该纠纷的调处。若纠纷重大,调解员应向调解室负责人报告,通过部门讨论的方式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予以最终解决。在大学生校园调解室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也可与大学生社区调解室联系,双方协作解决。

(二)以社区为据点,在社区设立大学生社区调解室。

根据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1月底,湖南省目前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4万多个,人民调解员20多万人,在全国首创“三调联动”,还成立了由46名专家组成的湖南省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专家库。长沙作为湖南省会城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目前已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215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率达100%;三年来,全市共成功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1万余件,化解重大纠纷矛盾1万余件。另外,长沙也将在2014年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笔者认为可以借助调解改革发展这个契机,以社区为据点,让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工作,为社区调解人注入活力。

鉴于第一种模式大学生直接参与即可,程序上操作比较简单,这里主要探讨第二种模式。大学生社区调解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制定严格的准入机制和考核机制。

大学生社区调解室采取严格的准入机制和人员选拔机制,对大学生校园调解室推荐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为期半个月或1个月的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另外,将对正式大学生调解员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活动,对于其中工作态度懒散,不负责任,专业水平较低的大学生予以淘汰,而工作态度端正,调解质量优秀的大学生可作为专职调解员后备军,或者在其它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直接推荐参与社区基层服务工作。

2.建立完善的大学生社区调解室组织机构。

关于大学生社区调解室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考虑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设置,一般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设副主任。而大学生社区调解室作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个特殊部门,虽然机构内部没有社区或相关部门人员加入,但与人民调解委员会既是业务指导关系,又是管理关系。为了保证大学生社区调解室其设立之初的职能发挥,该部门可根据社区和实际需要成立相应的小组,或者参照大学生校园调解室组织机构的设置,设接待组、调解组、业务培训组、财务组等,有助于该组织机构的运转和调解工作的开展。

3.明确大学生社区调解室工作程序。

大学生社区调解室接收案件纠纷既可以是当事人主动上门,也可通过社区街道办、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委托,或者大学生调解员通过其它方式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关于大学生社区调解室工作方式,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序良俗,实现程序公正即可。大学生社区调解室通过各种途径掌握纠纷信息记录在案,调解处将纠纷分配给具体的人员,然后由其约同当事人在居民委员会或其它场所开展调解工作。

五、结论

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是一个新生事物,必定备受争议,但鉴于我国社区调解工作和高校法学教育的现状,有关部门可以尝试建立相关机制在各高校、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并在不断地实践过程中完善推广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机制。大学生校园调解室和大学生社区调解室目前还没有成立一个独立法律援助组织的条件,但经过不断地发展完善,在社会上的认可度将逐渐提高,大学生作为专职调解员也不再只是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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