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

2024-06-01

街道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精选10篇)

街道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 第1篇

街道办事处

党 务 工 作 制 度

一、学习制度....................................2

二、请销假制度..................................3

三、会议制度....................................4

四、工作汇报制度................................5

五、发文和公章使用制度..........................6

六、财务制度....................................7

七、办公用品领取制度及财产登记制度..............8

八、卫生管理制度................................9

九、保卫和保密制度.............................10

十、工作联系制度...............................11

十一、处理来信来访制度.........................12

十二、值班制度.................................13

十三、公务接待制度.............................14 1

一、学习制度

1、政治理论学习按计划、有步骤进行,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2、机关干部和居委会主任,无特殊情况,周三下午为学习日,并做好记录。

3、业务知识学习由各部门安排,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4、发挥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所学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请销假制度

1、副科级领导有事需书面向党工委书记请假,并在办公室备案。

2、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有事,三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向办事处主任请假,三天以上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在办公室备案。

3、村(居)委书记、主任外出一天以上需向办事处书记请假,并在办公室备案。

4、村(居)委成员有事外出,三天以内需向村(居)委主要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向办事处主任请假并在办公室备案。

5、若不按以上规定履行请销假制度手续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

三、会议制度

1、主任会议由主任决定主持召开,每月一至二次。研究行政方面的工作,根据工作情况可与党工委会一道开联席会议。

2、办公会议,由书记或主任主持召开,部门负责人参加,汇报当月工作,安排次月工作,协调有关工作,原则上每月底前召开,特殊情况次数,时间可机动执行。

3、部门会议由分管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决定召开,每半月一次研究部门工作。

4、按时参加上级机关要求参加的会议,并根据情况适时汇报和传达,需要协作的要开好内外部协调会。

5、内部会议要做好保密,会议内容不该扩散的决不允许外传,要做好会议记录,适时进行会议纪要。

四、工作汇报制度

1、办事处和各部门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书面小结,年终进行总结,并按时上报主管部门。行政工作每季度不拘形式的向党工委汇报。

2、办事处和各部门按规定完成上级指定工作任务,均应有专题书面汇报,并做好资料积累工作。.3、办事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任,如遇工作情况,必须逐级汇报,不得越级。

4、各部门如遇重大紧急问题应及时向办事处领导请示汇报,办事处如遇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向区政府汇报,不得延误。

5、工作人员工作汇报,按会议要求执行。

五、发文和公章使用制度

1、办事处收发文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承办,分类归档登记。

2、办事处行政事务文件由办公室拟稿,业务文件由各部门拟稿,领导签发,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存档。

3、办事处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使用,不得印有办事处公章的单据,对外收费。

4、各部门印章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保管,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使用。

六、财务制度

1、严格遵循财务手续,支持财会人员工作,增收节支,民主理财。

2、实行“一支笔”审批办事处一切行政开支,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领导批准,财务审核后可报销。

3、因公出差预支出差费,返回后3天内应办理好报销手续,不得拖拉和挪用。出差补助按政府文件办理。

4、办事处对外收款一律凭财务专用章出具行政事业性收据。

5、财务人员必须按《会计法》、《现金管理条例》等,依法办事履行职责。

6、定期汇报财务收支情况,理好财、当好领导参谋。

七、办公用品领取制度及财产登记制度

1、办公用品本着务实节约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购入和领用的办公用品要登记流水帐,工作人员领取办公用品要签字登记,不得无故乱领。

3、办公室负责办事处所有财产登记管理,对各项财产,均应登记造册,防止遗漏。借出或挪用要经领导批准。

4、电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

八、卫生管理制度

1、各部门内部卫生自负,必须保持清洁、整洁。

2、室外卫生,“门前三包”会议室,由办公室管理,涉及有关部门会议后的由部门负责卫生清扫。

3、机关实行卫生评比活动,由办公室牵头、按季进行。

4、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注意仪表,衣着整洁,朴素大方。

九、保卫和保密制度

1、法定节假日,按上级要求执行,由办公室安排。

2、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依照《保密法》履行自己的保密职责。

4、办事处行政会议内容,未经领导同意,与会人员不得外传。

5、做好档案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保管好各种档案文件,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对档案材料的保留,保密时间,必须严格掌握。

十、工作联系制度

1、为更好地服务基层,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2、领导干部除各自分工外,每人负责指导1个居委会,服务好企业,作为自己的联系点。

3、联系员必须每季度汇报一次对联系点的调查了解和帮助指导情况。

十一、处理来信来访制度

1、处理来信来访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正确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凡是群众要求合理的,要尽力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或要求不合理的,要做好耐心细致地思想政治工作和说服教育工作。

2、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文明接访,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落实结果有回声;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保护群众利益,防止矛盾激化。

3、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工作。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日期、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要求,要认真进行登记。

4、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要及时处理。对重要问题一天内、一般问题三天内分别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阅批。

5、一般信访案件30日内处结,重要复杂的信访案件90日内处结,上级要结果的按照要求日期报结。

6、领导干部坚持轮流接访,凡有关政策性、倾向性及重要建设性方面的来信来访,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阅批,并在适当时候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

十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在岗,并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天交接班时间为上午8点30分。

2、值班人员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有事需向带班领导请假。

3、在值班期间若发生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办事处主要领导汇报。

4、在值班期间,对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未经批准擅自脱岗,不按时值班,无交接班记录手续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领导干部一律免职,工作人员予以党政纪处分。

十三、公务接待制度

1、工作原则:勤俭节约,热情大方,统一安排,对口接待。

2、办事处办公室负责办事处日常接待任务和领导交办的接待任务。涉及上级相关部门到我办检查指导工作,原则上由各科室、各部门对口接待。

3、参加接待的人员要服从安排,主动配合,严守纪律,做到热情、文明。

4、有接待任务的办公室和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要迅速向分管领导或办事处主要领导作汇报,便于提前做好安排。

5、接待人员要做到少而精,客人在5人以下的,配备1名接待人员;6---10人的配备2名接待人员;10人以上的,可配备3名接待人员,客人起过16人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6、用餐要经济实惠,讲究卫生。

7、客人的就医费用一律自理。

8、公务接待中,一般不赠礼品。如有特殊贵宾确需赠送的,需报经主要领导同意。

9、接待费用的报销要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办事处的有关规定执行。凡超过标准的费用,不得报销,对造成浪费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街道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 第2篇

“三个三”确保各项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是“三个强化”打造一流环境,加速经济发展。强化服务理念,为投资者落户经营提供实事跟踪、“一站式”跟进、效能投诉等全程优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强化招商力度。通过以友招商、依商招商、依托中介等方式,最大限度盘活闲置楼宇资源,力争使招商率再创新高;强化创新意识,积极借鉴毗邻商住中心西塔地区的运作模式,以打造长江街和闽江街的商业经济为载体,实现地区楼宇经济、特色街区等方面的优势互补。

二是“三个结合”加强党的建设,贯彻科学发展观。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在深化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解决重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加快我街发展的强大力量。

三是“三个突出”促进各项事业,抓实基层工作。突出民生工作重点,采取“一访一建一公开”方式,抓实辖区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完善街道就业信息网上查询平台,提高再就业水平,促地区和谐稳定;突出环境建设重点,以老城区改造为有利契机,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

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的“四高”要求,抓实旧小区改造,改变脏、乱、差现象,创建优美街区;突出稳定工作重点,建立社区信访服务站和调解服务站,方便群众信访投诉,做到问题解决在基层,打造良好治安环境。

三洞桥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 第3篇

关键词:街道办事处,农村,养老保险

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范畴界定与理论基础

1.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范畴界定

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内缴纳部分保险金, 在他们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离开工作岗位后, 有权向国家或有关保险机构中请领取养老金的社会保险制度, 是社会保险制度中被保险人最稳定、享受保险时间最长、费用开支最大的项目。

本文所提及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我国农村居民在政府的组织引导下, 由个人、集体、国家共同出资, 进行经济储蓄积累, 在个人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 领取养老金, 以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2 先进管理模式的借鉴

从国内来看, 比较有代表性的老年保障模式有四种:第一种是以家庭保障为基础, 社区保障为核心, 商业性保险为补充的苏南模式;第二种是完全按照个人账户储备积累制, 积累期个人账户基金分段计息, 计息标准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运营方式、收益水平确定的山东模式;第三种是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 保险费由市、镇、村和个人共同负担。农民基本养老金与参保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挂钩, 并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做适当的指数变动的东莞模式;第四种是变一次补偿为终生补偿, 推出富有特色的土地换保险和基本保障的浙江模式。

2 胶南市珠山街道办事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现状及分析

2.1 珠山街道办事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珠山街道办事处共有16个村 (居) , 其中, 4个成建制转非居委会, 12个行政村, 总面积36.4平方公里, 其中耕地面积486公顷。目前该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为主,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2707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92年开始启动。2003年, 开始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 “大账户、小统筹”的新农保制度模式, 实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新突破。2004年按照青岛市要求, 出台了即征即保政策, 2006年起被征地农民实现了先保后征。目前, 实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全覆盖。2009年, 青岛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继续扩大新型农保制度的实施, 五年内扩展到所有村庄”的发展目标, 2012年末, 农村适龄人员参保率要达到85%以上,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到所有村庄。

2.2 对现阶段珠山街道办事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分析

从积极的方面来看, 经过近二十年的试验和探索, 珠山街道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 以“大统筹, 小帐户”为特点的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统一了农保形势。保险费采取个人负担、财政补贴、集体补助三结合的办法筹集。与传统制度相比, 待遇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提出了“留有通道, 逐步接轨”的思路,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用的是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的目标模式即统帐结合模式, 这种模式有利于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

由于加大了财政补贴力度, 使得潜在的财政风险增加, 在遇到某些风险因素时, 街道统筹基金可能出现支付困难;统筹层次应提高到青岛大市水平甚至更高, 现阶段不妨通过再保险或类似于城镇养老保险基金中的调剂基金来过渡;此外, 现有制度的互济功能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随着城镇化速度加快, 失地农民问题日益严重, 尽管街道工委、办事处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高度重视, 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千方百计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但就面广量大的失地农民补偿安置情况来看, 问题仍然存在。

3 完善胶南市珠山街道办事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思路分析

3.1 完善珠山街道办事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取向

3.1.1 城乡可衔接性

从社会公正角度出发, 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和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应当走向一体化。从近期来看, 尚未具备一体化的条件, 但为加快劳动力双向流动和城乡协调发展, 城乡二种社会保险制度应可衔接或者转换, 具体地说两者在基本原则、项目设置、筹资模式、给付方式、基金管理与运营等方面都应实行相同的制度, 同时在操作层面制定切实可行的转换方案。

3.1.2 保障水平适度化

是指保险待遇水平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要与政府、集体、个人的经济承受力相适应;同时能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既不能过高, 又不能过低。

3.1.3 资金来源多元化

农村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必须着眼于多渠道, 按一定比例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负担。多方集资不仅有利于保障制度的自身完善, 形成多元的保障行为主体, 而且就保障基金分配而言, 有助于进一步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3.1.4 保障层次多样性

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是共同的趋势。建议珠山街道办事处未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同样应由基本保险方案、补充性保险计划、附加性保险计划三个层次组成。如下所示:

第一层次:基本保障

预定待遇、政府管理、社会统筹、保障基本生活

第二层次:补充性保障

强制缴费、集体、个人共同缴费

个人帐户、帐户基金由私营投资公司投资管理

第三层次:附加性保障

家庭保障、土地保障、个人储蓄保障

3.2 完善珠山街道办事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路径

3.2.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

(1) 今后一方面应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 动员有能力的农民提高其投保档次;另一方面, 适当提高集体补助所占的比重, 一般来说, 在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乡村, 集体补助所占的比重以30%~40%为宜;集体经济实力一般的乡村以20%~30%为宜;集体经济实力较弱的乡村以15%~20%为宜。

(2) 村集体资产经营收益、集体资产处置收入、场地 (厂房) 租赁费及村集体其他收入应首先用于集体补助。村集体土地被征用的, 应首先将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用于缴纳农村养老保险。

(3) 街道统筹

街道财政应对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分别给予适当补助, 所需资金从本级财政收入和土地收益中列支。由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用土地后, 人均农业用地不足0.3亩的被征地农民, 要适当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土地收入不足的从本级财政收入中列支。

3.2.2 坚持个人账户积累模式, 建立征、管、用相分离的基金管理体制

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村集体补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坚持个人帐户积累模式, 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这样既有利于调动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也有利于该制度的灵活运行。区 (市) 、街道 (镇) 财政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补助费用于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此外,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应尽快建立征、管、用相分离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制。

3.2.3 与有关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及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参保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 其农保个人账户予以保留 (账户积累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 达到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后, 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参保人员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跨区 (市) 流动时, 流入地已建立新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其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个人账户基金一并转移。流入地未建立新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暂不转移, 待流入地建立新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一并转。

4 总结及展望

珠山街道办事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改革遵循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律, 完善该体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应从与有关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及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等路径逐步完善改进, 在将来合适的时机实现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养老保险的并轨, 实现更大范围的统筹, 保证该制度的持续发展, 此外, 根据经济增长、财政收入、生活费用等因素适时对计发的养老金进行调整, 建立弹性增长机制。

参考文献

[1]王益英.社会保障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234

[2]董克用, 王燕.养老保险[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 2000, 209

[3]赵艳妮.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综述[J], 市场论坛, 2004 (4)

志丹县保安街道办事处 第4篇

领导干部带头学,与科学谋划相结合。保安街道办事处开展的调研活动以“问计基层群众,共谋科学发展”为内容,突出“三进三问”,领导干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找准居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社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有质量、有见解的心得体会21篇,调研报告21篇,为科学谋划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专题报告辅导学,与解决难点相结合。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相关科学发展观论述资料的同时,保安街道办事处采取了“5+2”、“白+黑”的学习方法,并邀请上级指导组围绕土地政策、拆迁条例、法律法规、文明行为标准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学习,结合城区实际开展讨论,特别是针对“双创”巩固提高、旧城改造等县上确定的重大事项进行了集中的专题学习、讨论和座谈。街道办还在辖区人口密集的巷道和居民房前屋后,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细致工作,解决了三马路、303线片段改造采光纠纷16起154人次,解决了城隍庙沟、桥沟道路治理征地纠纷12起38人次,解决邻里土地界址纠纷12起35人次。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解决了一批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丰富内容深入学,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一是针对部分干部安于现状、小富即安、四平八稳,满足于不出事情、陶醉于少挨批评、习惯于自我欣赏的“懒汉”作风,保安街道办事处以科学发展观为准则,采取在思想上“引”、责任上“压”、工作上“逼”,坚持“无功即是过、实绩论英雄、有为才有位”的标准,纠正他们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治庸、奖勤、惩懒,力求形成高效、优质、一流的工作状态。二是通过“走出去看、请进来讲、坐下来学”等办法,增强干部的理论知识和工作水平。三是从机制上入手,着力解决“不敢发展”的问题。针对部分干部工作“怕”字当头,怕出毛病、怕丢“官帽”、怕犯错误,怕上级责怪、怕同级嘲笑、怕下级疑惑和“求稳怕乱”的错误想法,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真正促使多干事、干成事、干好事成为广大干部人生的追求,真正使干事的人有本领、有能力、有信心。

贴近实际灵活学,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一是对居民党员由领导干部进点讲学。党委成员深入所包社区为全体党员作辅导报告,并制定发放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员干部通俗读本》1000册,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克服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片面认识。二是对年老体弱党员上门送学。发送学习资料到家,传达精神到家,走访座谈到家,排忧解难到家。三是对流出党员开展了“五个一”助学。四是对下岗职工党员和农民党员服务帮学。针对下岗职工再就业难度大,进城务工农民找不到创业就业门路的实际,开展了以“不自暴自弃、不等不靠、争取自主创业”为内容的“二不一争”活动。在离退休党员中开展了“退岗不褪色、退休不忘本、退位不退职”的“三不”党性活动。在在职党员中开展了以“当好一名信息员、做好一个表率、参加一支志愿者服务队、帮好一户困难户、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办一件实事”为内容的“六个一”活动,辖区内25名在职党员与贫困居民帮扶结对25对,慰问贫困居民23户34人,为社区建设建言献策6条,协调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18件,为居民办实事24件。

围绕“三保”专题学,与改善民生相结合。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办事处深入开展了“五帮五送”活动,即帮思想、帮就业、帮资金、帮致富、帮解困,送政策、送信息、送项目、送技能、送温暖,集中解决辖区居民实际困难和问题。用足用活党在城市街道社区的各项惠民政策,积极为居民群众谋福祉。以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法制宣传,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落实“三防四控”措施,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对桥南社区服务阵地进行了建设,设立服务站,设置计生、民政低保、残困救助、民调信访等便民服务室,实行“一站式”服务,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为居民发送1000余册办事处修订的《居民文明公约》,教育引导居民学政策、学法律、学技术,提高居民综合素质。组建了街道办桥南社区秧歌队,定期开展舞会,引导居民树立乐现、健康、向上的思想情趣,共建文明和谐社区。

党内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 第5篇

一、机关党支部制度

1、要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委员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党建工作。

2、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议,汇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教育工作。

3、坚持党课制度,认真组织抓好理论学习,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及时宣传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的重要会议、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和考评。

4、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注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党员发展工作。

5、建立分工负责制,机关党委委员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分管工作,做到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目标责任制,确保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按时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出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

二、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委员会,听取各支部的工作汇报,小结上季度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并安排部署下季度党建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达90%以上。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2、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3、建立《党员活动记载簿》、《党员工作实绩记载簿》、《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必要的簿册,将党员有关情况记录清楚,为考评提供依据。

4、对党员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党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推优的主要依据。

四、党员学习制度

以建立“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以培养“复合型党员干部队伍”和“知识服务型工商人员”为重点,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创新,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

1、个人自学制度。坚持每天一小时以上个人学习和讨论制度,并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2、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一至二个专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写出学习体会文章进行交流。

3、每年召开支部委员会学习不少于六次、支部大会学习不少于四次,上党课二次,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4、坚持每月一次学法考试和每季度一次政治理论学习考试,并列入综合量化考核,考试不及格的进行扣分。

5、坚持每年对在职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

五、组织生活会制度

1、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必须积极参加。

2、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七一”前后,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党组的同意。

3、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和风细雨、以理服人的方法,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5、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6、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

7、支部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党组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及会议记录,党员组织生活会议情况要及时向广大党员和党外群众通报。

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发展对象须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

4、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5、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支部在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无计名投票决定。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相衔接。通过评议,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做到“五好五带头”,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1、各党支部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

2、评议内容:

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六看六做到”,即:看政治立场稳不稳,做到违反原则的事不在我身上发生;看宗旨观念牢不牢,做到群众在我这里办事不受冷遇;看党性觉悟高不高,做到党员的责任不在我这里丧失;看组织纪律严不严,做到违纪行为不在我身上存在;看业务素质精不精,做到工作差错不在我这里出现;看党员形象好不好,做到党的先进性不因我而损害。

3、评议方法:

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文件,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对照党员标准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先由党员进行自评,然后进行互相评议,采取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在搞好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经支委会综合评议后,报机关党委、党组审批,形成组织结论。

整改提高。每个党员都要针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4、机关党委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加强指导,确保评议质量和效果。

5、机关党委每年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一次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

八、“争先创优”制度

1、根据党组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争创”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2、联系本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争创”活动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争创”活动。

3、结合党支部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争创”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4、每年对“争创”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党组。

九、党员廉洁自律制度

为了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共产党员,要认真遵守和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省、市工商局有关廉洁自律的制度和规定。

2、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和他人的谋取私利。

3、党员干部一律不准收受下属单位、企业、个人和服务对象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

4、党员干部不得到企业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5、党员干部到基层一律不得接受下级单位、企业赠送的礼金、礼品及土特产品。

6、禁止党员干部接受基层、企业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7、机关党委、支部要把每个党员干部执行上述规定的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和公务员考核之中,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要严肃查处;对瞒案不查不报的,由市、县(区)局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支部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8、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对不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并且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因此,各级党的组织,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

地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

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

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

2、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当月不交,以后补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均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 第6篇

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按照街道党委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和协调指导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二、负责向街道党委汇报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审定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

五、听取并研究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各阶段进展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意见。

六、检查督促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一、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必要时也可委托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

二、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组长审定。

四、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街道及各社区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五、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对街道及各社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随时了解掌握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全街道各级党组织都要聘请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互相及时通报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五条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意见建议

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第一条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街道党务政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委、办事处党务政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各党(总支)支部负责各(总支)支部党务政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第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第五条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预公开制度

第一条凡是党务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

第二条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三条预公开期限一般不少于半个月。

第四条预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经同级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五条对预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开。

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经常性工作制度

第一条各党(总支)支部要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政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部署、有考核。

第二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填写《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要实事求是,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情况。

第三条要不断探索总结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好的方法和经验,不断完善党务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

第四条各党(总支)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化。

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

第一条全街道各党(总支)支部要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二条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

(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

第三条党务政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第四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本级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

第一条各党(总支)支部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各党(总支)支部要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治工作责任书,结合领导干部考核、党务政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政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各党(总支)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考核结果要与各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装入个人档案。

第四条各党(总支)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由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政务公开规定的全街道各党(总支)支部和个人。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党委、街道纪委按照管理权限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未按全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未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

(三)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

(四)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本部门、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

(五)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二)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

(四)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

(五)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反党务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四条因违反党务政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街道街道办事处值班工作制度 第7篇

一、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按时交接班,遇接班人未准时到岗,必须等到接班人来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说明当天情况才可以离开。如接班人员迟到20分钟以内,每分钟扣除勤奖1元,20分钟以上扣40元,1小时以上按脱岗处理。

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班,需向分管副领导请示;副科调班需向书记、主任请示。如当日值班人员遇特殊情况又未进行及时调班,当日必须向分管领导及时请示,领导批准后由他人代岗。

三、值班期间绝不允许出现脱岗、漏岗现象。如发现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现象,由督查室负责调查核实情况,如情况属实,在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按旷工处理,第一次扣除半月出勤奖;第二次扣除全月出勤奖;三次以上扣除全年目标管理奖的10%;屡教不改者扣除全年目标管理奖。保证人不离岗。

四、值班人员不得找他人代替值班,如出现他人代替现象,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罚款400元,依次类推。

五、值班人员在节假日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出现脱岗、离岗等现象。

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在一楼值班室值班,严禁值班期间喝酒,如出现上述现象,按《干部管理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七、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带外人进入值班室,不允许把朋友、亲戚带到值班室留宿;

八、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报告领导及时处理;不得错报、漏报和瞒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九、值班期间如发生盗窃案件,由当日值班人员负全责。

街道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 第8篇

一、中山门街道办事处概况

中山门街道地处西安市新城区西南部,是新城区三个城区街道办事处之一,辖区东接环城东路护城河东沿,南邻东大街,西靠解放路,北至东五路(尚勤路以西)、东七路(尚勤路以东)。面积1.29平方公里,下辖11个社区,常住人口49516人,户数17023户,流动人口4625人,属典型的居民聚集区、棚户改造区。街道办现有编制人员67人,其中:机关干部30人,事业人员干部36人,事业工人1人。

二、职能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街道办职能定位不明晰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社区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公共事务逐年增加,而政府缺乏相应机构来管理这些新增的基层公共事务,最终的担子都落在了街道办事处身上。而原有的于1954年颁布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已于2009年废止,目前仍没有有关城市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法律法规出台。除了法律法规滞后之外,缺乏可操作性条例等也导致了街道办事处的运行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据调研显示,中山门街道办事处目前履行职能所涉及的文件规定就有16大项、134小项之多,还承担着大量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

(二)依法行政能力不足

由于当前相关法制不健全,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习惯于学习文件、请示领导,而不是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对法律法规的了解较少,在遇到文件与法律相冲突的情况下常常是按照文件办事。据笔者的观察,当前街道办依法行政的制约因素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传统思想影响,法治意识淡薄。一些地方甚至出现“黑头”(国家法律文件)不如“红头”(地方政策文件)、“红头”不如“白头”(领导批示)、“白头”不如“口头”(领导指示)的怪现象[1],严格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挫伤了街道办事处进行依法行政的积极性。二是街道办行政执法资格不明晰。我国绝大多数法律规定基层行政执法主体是区县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街道办并不是法定的执法主体。按照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的职责中有“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但在实际工作中,上级交办事项基本上成了街道办的主要中心工作,街道办成为了实际的执法主体,由配角变成了主角。

(三)街道办事处责、权、利不统一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与各职能部门本应该是平等协作关系,而目前城市管理层次日渐增多,工商、税务、环卫、交通等部门也把街道办事处作为其实施管理的实现渠道。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和完全的行政管理权,却要负责管理辖区的正常社会秩序、发展地区经济,使得许多工作落实困难。例如,新城区近年来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街道办事处承担区政府下达的协税护税、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等重要经济指标,但是,由于街道办事处没有相应的权利,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巩固税源上举步维艰,为了完成经济目标任务,街道办事处不得不耗费大量的精力在发展经济上,导致其职能定位主次不分,权责不统一。

(四)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管理过分干预

随着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街道办事处的各项管理工作大量增加,仅靠自身力量无法完成,于是街道办事处职能把大部分事务性工作再安排给社区居委会,把政府的管理职能延伸到社区[3],这就使社区居委会偏离了自身应有的自我管理、协调社会矛盾和化解社区纠纷的宗旨,由居民自治组织变成了实际上的行政机构的延伸,从而致使现阶段社区居委会管理呈现出以街道为核心的政府主导型管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

1.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形式化”现象严重。调查显示,在社区两委班子候选人的确定上,街道办事处权力极大。在中山门街道2013年的换届选举中,11个社区居委会中的10个社区主任为街道下派干部,只有1个为民选主任,这样产生的社区居委会班子会更加重视对上级部门,也就是街道办负责,而不是对居民群众负责。

2. 社区居委会的财政依靠街道办事处拨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4]但笔者在对中山门街道办的调查中发现,社区居委会的固定办公经费和专项活动经费由街道办事处按年度统一拨付,社区居委会并没有财务管理自主权,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由街道办事处的财务进行管理,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三、职能转变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快推进法律法规建设

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工作的职能范围,明确执法主体、职责分工、执法程序、处罚依据等,明确办事处的行政执法权和处罚权。区级政府和各个主管部门应该根据街道办事处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配套办法或细则,明确办事处的职责和权限,使办事处在开展各项工作时,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理顺街道办、职能部门和居委会之间的关系

一是理顺街道与区级政府的关系。明确划分各区、街两级的事权和职权,区级政府职能部门不得以各种规定之外的名义向街道摊派任务。对确实需要街道办参与协助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根据“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赋予权力、划拨经费,做到责、权、利一致。二是理顺街道与居委会的关系。以“便民为民”为宗旨,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可将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创业就业、户籍迁移等行政管理事务的初审权、监督权赋予社区居委会,强化社区功能,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将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年初区级预算。

(三)完善管理考核机制

注重考核时效,紧密结合群众路线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作用,逐步制定和完善街道工作考核体系。将创业就业服务、群众工作、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等能使群众直接受益的事项列为重点考核内容,引导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转向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建议组织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成立检查考核组,代表区政府考核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将居民满意度作为重要的考核依据,使考核内容由过去偏重经济指标转向以改善民生、服务居民为主。

摘要:街道办事处是联系政府与社区的纽带,是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十分重要的基础。本文以西安市中山门街道办事处为例,对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完善的建议。

街道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 第9篇

一、中心工作职责

1、落实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综治信访维稳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综合治理、综合管理,综合服务工作。

2、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联合调解、社会治安联防联控、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重点人口联合管理”不断健全城市和社会管理长效常态机制。

3、组织指导社区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收集研判各职能部门工作信息。认真分析形势,及时向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5、督促指导本辖区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和反邪教等工作。

6、做好综管员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评估,组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检查考核,兑现奖惩措施。

7、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1、街道综治科(司法所):负责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日常管理运作,对各类矛盾纠纷、问题隐患整理分类,交办给相关科室及辖区职能部门,对各单位的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促、销案。负责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及不稳定因素。负责指导、参与各社区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一般民事纠纷的调处。其全体工作人员为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

2、街道安监科(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查处,协助各类劳资纠纷的调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操作。

3、街道计生科:负责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各类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为的查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操作。

4、街道社会事务科:负责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各类物业管理纠纷的调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操作。

5、街道综合执法队:负责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占人行道停车等的查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操作。

6、公安派出所:负责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各类治安隐患的查处,及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群体

性事件的治安秩序。

7、区市场监管分局分支机构(待定):负责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无证无照、超经营范围行为的查处。

8、社区工作站:负责各类矛盾纠纷、问题隐患的排查,调处一般的矛盾纠纷、问题隐患,并上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操作。

三、定期制定工作计划、总结通报工作情况制度

1、中心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并分解到具体月份,半年、年终要制定工作总结,并上报给区综治办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对成员单位的通报:在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上月中心受理及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情况;每月对上级交办或转办要求回复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进行书面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具体数量、办理经过、结案情况等。

3、对中心工作人员的通报:每月召开一次上级的办公会议上,通报中心工作人员值班、受理、分流、销案及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的数量及效果。

4、对办理及时、处理到位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对到期不报结、经多次催办仍办理不到位,予以通报批评。将对通报后仍不及时办理报结或不符合办理报结要求,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定期分析评估和上报维稳及治安形势制度

1、中心日常工作中注重收集某一时期或阶段的刑事治安案件、矛盾纠纷、信访案件、治安隐患的信息。

2、中心定期对各类信息进行整理,研究刑事治安发案的特点及趋势,预测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隐患。

3、中心定期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综治办报告辖区维稳及治安形势。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4、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形成统一格式的信息或简报,并注意整理归档。

五、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的“三个排查制度”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源头治理”的方针,建立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和消防隐患防范体制,把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2、“三个排查”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排查”的原则开展。

3、发展基层排查力量,建立“三个排查”信息网络,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使之成为党委、政府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纠纷苗头的“哨兵”和“耳目”。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基层排查工作力量。

4、以定期排查的方式深入开展“三个排查”,社区工作站每周一次、街道每月排查一次;对上级交办的不定期专项排查,相关科室、社区工作站要及时组织排查;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及敏感期要提前开展重点排查。

5、各社区工作站、各单位对本辖区、本系统内矛盾纠纷排查情况,逐一如实登记,做好存档备查工作。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1、突发事件的处置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排查”的原则开展,重在预防问题、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加强应急信息收集,在工厂、企业、较大商场及重点部位选聘信息员,建立“信息员——社区——街道”三级情报收集网络,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及时上报街道应急中心。

3、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街道辖区的突发事件分为轻微、一般、重大三类,分别由社区、街道、区政府负责处理。

4、建立街道应急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告知街道值班领导,并上报区应急指挥中心。

5、以民兵应急分队为应急队伍主力军,社区综管员、计生指导员、志愿者等为辅助力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应

急演练。

6、建立事后的评估机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成员单位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实战能力。

七、重大事件案件信息分析通报制度

1、重大事件案件信息分析通报每月一次,与每月的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同时进行。

2、中心应在每月底将本月发生的重大事件案件信息,形成书面材料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传达到相关科室、社区工作站。

3、对出现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赴市、赴省、赴京上访的,要求责任单位和个人在会上说明具体情况。

4、相关单位要认真对待通报的有关情况,并根据通报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中心。

5、对责任单位领导重视、排查及时、处置得力的重大事件,中心要通报表扬;对责任单位领导不重视,推诿扯皮,把本单位的矛盾推向社会,把应该本级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八、重大问题责任倒查制度

1、重大问题责任倒查制度严格按照《深圳市维护社会

稳定工作责任倒查规定》执行。

2、对已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启动责任倒查机制,由街道纪工委对应当追究责任的部门、单位及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3、责任追究包括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党纪政纪处分、组织人事处理。

4、责任倒查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属地管理和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的原则;分级查究、归口办理的原则。

4、责任倒查包括区域倒查和系统倒查,区域倒查分为街道倒查、社区倒查两级。系统倒查分为街道科室和职能部门两种。

九、重大隐患和问题交办、督办制度

1、对已受理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属于相关科室和职能部门调处的,签发交办调处通知书,逐案落实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并明确调处要求、调结时间,并做好相关记录。

2、相关科室和职能部门,对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隐患和问题,可提交中心进行协调处理。

3、进一步明确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4、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调处工作,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当,调处不到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中心下发督办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处,并向上级部门写出专门报告。

5、针对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中心应严格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求逐项落实,并及时地将调处情况、调处结果报上级部门。

十、对各部门的考核奖惩制度:

1、为进一步推动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等各种责任制,由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

2、考核的内容重在排查、化解工作。对社区工作站主要考核排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具体数量,兼顾轻微纠纷的调处成效和具体数量。对各科室(职能部门)主要考核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的成效、反馈中心时间是否及时,兼顾化解具体数量的大小。

3、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方式有查阅成员单位台帐、统计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具体数量和成功率以及社会效果等。

4、考核以激励为主、惩罚为辅。年终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提请街道综治委,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考核为优

街道办事处工作制度 第10篇

一、街办例会制度

(一)每月例会制度。行政例会、综治例会、社区工作例会、城管工作例会等原则上每月一次。

(二)提高会议效率。各业务科室根据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总体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各种例会,凡是能联合召开、套开、连续开的会议均应合并召开。

(三)会前准备。深入调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省、市、区精神、认真分析把握街情,提出具体实际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议。会中部署明确,形成共识。会后抓好落实,加强督查指导,及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四)严肃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会场纪律由承办科室负责,街道召开的全街道性会议由党政办监督会场纪律。对无故缺席会议的,由会议主办部门或党政办将参会情况每月统计一次,纳入考核,按照相关规定奖惩兑现。

(五)落实会议精神。参会单位和人员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对会议决定的事项,会后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办公室要牵头做好对党工委会、行政例会等全街道性会议议定事项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重点工作及现场办公会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各科室要牵头落实各专项工作会议及业务工作例会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对落实不到位的牵头部门报党政办公室,按照街道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并遵照三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及相关规定在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二、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会议、学习制度

1.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总结前阶段安全工作,分析近期辖区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2.辖区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应积极参加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告假。

3.各责任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值班、报告制度

1.辖区各责任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实行安全生产领导值班制度,并对值班时间、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进行安排。2.凡属重点部位、重点时期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情、问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辖区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事故报告,并上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

(三)隐患管理、检查督促制度

1.街办安委会应对辖区重大事故隐患做到随时掌握其动态变化,制定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紧急处臵措施。

2.各责任单位应成立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机构,确定责任人,负责掌握责任区内所存在的安全事故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3.辖区各责任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制定出有效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以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

(四)领导巡查制度

街办主任全面负责街办安全生产领导巡查工作。由街办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将结果通知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

(五)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1.应急车辆驾驶员应精心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随时执行任务。严禁出私车和私自出车。

2.派车的基本原则: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3.应急工具、物资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统一管理、妥善保管,不得丢失遗弃,挪作他用,并做好登记台帐。

4.应急工具、物资在使用时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统一发放及收回。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健全报账人员管理制度

1.报账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

2.要按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专款专用,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日清月结,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经常核对账目,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对资金做到不超库存限额,不坐支现金,不设帐外小金库,不签发空头支票,做到账款相符,帐帐相符。

(二)严格执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控制资金,统筹使用资金。将收入与支出在不同的两个账户上反应、体现、核算。2.各部门罚没收入和收费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办法。严禁截留、隐瞒、坐收坐支、挪用,严禁公款私存、私分。

(三)财务审批制度及审批权限

1.一般性支出,由主任和纪工委书记签字报销。2.5000元以上的开支应由所有领导成员签字报销,建筑维修工程需附维修审计报告。

3.年终奖金、壹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支出以及其他一万元以上的特殊支出等,需经党工委或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按章程审批。

4.坚持执行“四笔会签一笔审批”制度。

一律使用国家正规发票。每笔经济业务单据必须有经手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街道纪工委书记签字,以及经济业务的用途,街道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凡手续不全,事由不明确,报账员有权拒绝。

(四)经费管理制度

1.各种投资、借贷、费用减免,需经党工委或书记办 会研究决定,主任签署意见执行。

2.各项费用开支由主任一支笔签字报销,主任个人因公支出由书记审签。3.职工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费,报销时须真实附注时间、地点、事由,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定,经主任签批、财务室审核,予以报销。

4.凡出差(学习)借款、驻院领取支票者,在上班或出院后及时到财务结清款项;因公接待支出必须在一周内结清款项。

5.内部开支的各种票据必须手续完备,购买物品、设备应由两人经手并实行验收制度。对手续不全,不符合财经制度的凭据,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6.财会人员每月应将财务报表提供给主管领导一份,及时提出问题和改进措施。

(五)资产管理制度

1.办事处机关购买公用物品包括办公品须列出清单、报街办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臵。购大宗物件先申请后实行政府采购。

2.日常常用的办公用品,科室根据需要到办公室领取,并办理登记手续。

3.领用、借用其他物品,须街道领导同意并到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妥善保管使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如有损坏视情况作价赔偿。4.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公有财产,财务部门要建帐、设卡、编号登记,进行会计核算,保证账册相符,账实相符。

5.工作人员在调离时所使用的公物应如数办理移交,否则,报账人员不得签发工资转移单,如发生短少损坏,应作价赔偿。

(六).加强社区财务审计管理

对各社区居委会的账务加强监督,街道要不定期的组织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保证社区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四、行政事务工作制度

(一)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为保证街道机关公文处理及时、准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发文办理

1.发文办理指以街道机关名义发文的办理过程,包括草拟、核稿、复核、审核、签发、校核、缮印、用印、登记、发文等程序。

2.凡以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街道群团组织名义制发的文件,由相关责任科室草拟初稿。草拟公文应做到:(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加以说明。

(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言简义赅,字词规范,标点正确。

(3)公文的文种应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4)拟制紧急公文,应体现紧急的原则,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6)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

(二)”,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3.公文送签发前,先送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 是:

(1)是否确需行文。(2)是否经过协商、会签。

(3)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是否与政府工作的要求相一致。(5)行文方式是否妥当。

(6)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4.以街道党工委名义制发的文件,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发,党工委书记外出时,由主持党工委工作的副书记签发。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制发的文件,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发,办事处主任外出时,由主持行政工作的副主任签发。以群团组织名义制发的文件,由群团组织负责人签发。

5.公文正式印制前,党政办公室应进行复核。复核的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经复核对文稿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

6.公文的草拟、修改、签发,必须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

收文办理

1.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2.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文件,党政办应及时进行登记、填写文件处理签,按程序呈送批示。

(1)公文应先送党政主要领导阅示,后送分管领导阅示。按照领导批示,需有关部门办理的,文件原件由办公室留存,部门凭复印件阅办。

(2)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承办部门直接办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协办部门协商,协办部门应尽快答复主办部门。(3)原则上按15天办文制的要求(即从交办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及时办理回复。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要求时限回复。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应当在回复时限内向文件交办机关说明理由。

(4)领导同志审签公文,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5)送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党政办公室应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党政办公室应负责督办,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办理情况回复党政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党政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应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复党政主要领导。

公文归档

1.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及时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公文。

2.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进行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街道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3.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4.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公文管理

1.公文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2.归档的公文应妥善保管,做好保密工作。3.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鉴别后,可由党政办公室负责销毁。销毁秘密以上级公文应登记,由2人以上监销,确保不丢失、不漏销。

4.工作人员借阅公文应办理借阅手续。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二)档案管理工作十项制度

为规范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更好的为街道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大渡口街办档案管理工作十项制度。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坚持档案为本单位社会、经济工作服务。2.做好收集工作,按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将文件、材料、资料收集齐全、完整。

3.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做到分类准确,组卷合理,实现规范化管理,编制卷内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4.按规定搞好档案借阅工作,努力搞好“八防”,避免档案不必要的损失。

文件、材料、资料的收集制度

1.提高对文件、材料、资料收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由街办档案工作人员负责对文件、材料和资料的收集工作,坚持及时对自制、外来文件、材料的收集报送登记。

3.坚持对运转文件、材料的催收工作,严防文件、材料的丢失,保证收集齐全与完整。

4.文书立卷归档时,必须按文件、材料的登记进行核对,文件、材料确实收集齐全完整后,方可进行立卷。

立卷归档制度

1.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由办公室档案人员按照档案新归档办法的要求实行日常化管理,办理完结的档案立即归档。

2.会计档案立卷由财会室人员在次年4至5月归档。3.声像档案和科技档案在一次活动结束后立卷归档。4.基建档案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随即整理。5.借用的文件材料、自制文件及底稿随时或全部交档案工作人员统一立卷归档。

6.立卷归档按攀东档[1989]1号文件自制档案分类大纲及保管期限表的规定立卷。

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柜内不得存放杂物、食品。

2.档案室禁止吸烟,要配备防火、防盗、防光设备和器材,注意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防变质。

3.注意了解档案室周围的的社情,防止人为因素对档案的破坏,采取措施保证档案万无一失。

4.经常除尘,每周自查一次,每月检查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完全,收进、移出、借出要进行质量检查和登记。

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秘密,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保守党和国家以及本单位的秘密,按《保密法》办事。

2.档案材料不得乱放,不得私自带到公共场所及家里,任何时候不得失控。

3.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室。4.对已批准销毁的文件及档案材料,不得卖入废品收购站,必须按规定销毁。

5.如有丢失、泄密事件发生,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区保密局。

档案利用、借阅制度

1.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可直接向档案室说明意图查阅,凡借阅党委相关文件,只能是党委委员或街办领导。

2.凡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或街办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3.凡借阅档案者,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对档案内容不准任意外传,确需摘抄、复印的,必须事先征得同意,并根据文件管理的要求处理,不得丢失。

4.档案查阅只能在指定的地点进行,不得在档案载体上勾、抹、涂、画,更不能撤页,折损档案材料。

5.借阅档案者,均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反馈利用效果。

档案鉴定制度

1.成立档案鉴定领导小组,由分管档案工作的街办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档案工作人员和科室的有关人员组成。2.鉴定小组负责对本街道办事处逾期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进行鉴定。

3.鉴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各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开展档案的鉴定工作。

4.鉴定小组人员必须树立对鉴定工作高度负责的思想,一丝不苟,严肃认真地开展对档案的鉴定工作。

5.鉴定小组对档案提出存毁意见。对还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剔出重新组卷,编入同类档案相应的保管期限中继续保存。对确实已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编造“××档案销毁清册”,报街办主任批准,送区档案局备案。

档案统计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的档案统计台帐。2.档案室必须建立收进移出登记,做到帐物相符。3.填写档案工作统计报表时,应做到字迹清晰、公正、不涂改、符合逻辑性。

4.必须准确无误地填报档案工作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区档案局。

5.对统计工作进行定期和定性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提高档案工作的统计质量。

档案交接制度

1.档案收进、移出双方必须当面点清数量,做到不重、不漏、不错,办好交接手续,双方应在交接单上签字。2.文书档案立卷工作完结后,直接存入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

3.财会档案应在翌年(注:再翌年即相隔一年)由财会人员移交入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4.基建档案待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随即整理,整理合格后,及时移交存入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5.声像档案应在一次结束后,将应归档的声像档案材料交档案室,由档案工作人员统一整理,集中管理。

6.特殊档案的交接工作应及时进行,防止散失。档案销毁制度

1.销毁档案是一项极严肃认真的、非常细致的工作,销毁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责任感。

2.对鉴定后批准销毁的档案,应由一人销毁,二人监销,三人均在“××档案销毁报告”上签字。

3.销毁档案的方法有两种,可根据销毁档案的多少灵活处理。销毁档案量较多时可采取“纸浆法”,由销毁档案的销毁人和监销人护送档案去纸厂,必须待档案全部打成纸浆后,三人方可离开现场;销毁档案较少时,可采取“烧毁法”,指定地点,必须待全部档案烧成灰烬时,三人方可离开现场。

4.销毁档案的报告和清册,应装订存入全宗卷内。

(三)保密工作制度

1.街办全体职工要严格执行《保密法》,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慎之又慎”的思想,自觉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不问,对外提供资料数据,须经街办领导批准。

2.各科室使用的印章、票据应妥善保管,重大节假日应贴封条管理。

3.凡有密级的文件,要严格传阅范围,阅后立即清退,不准积压和个人保存文件。

4.计算机、软盘要专人管理,计算机硬盘中存贮的资料应有防护措施,对打印的废纸、字迹不清晰的纸,不准乱扔或完整放入纸篓内。

5.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6.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应将计划销毁的文件资料逐一登记。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到指定地点销毁。

(四)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1.街办各类印章(含使用的领导私章),实行专人管理。2.印章使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具体要求是:经街办领导签发的文件、信息等要按程序把关,由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签定协议和经济合同及其它重大事项用印必须经办事处主任同意并签字。一般情况证明、介绍信等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用印。各业务部门常规报表及各种报送材料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用印,并同时在登记溥上签字。

3.使用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严禁将印章带出机关使用,若有特殊情况,确须要带出使用,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专人监管。

4.对不符合印章规定,印章管理人员有权不予盖章,若发现有违章使用印章现象,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办公用设备、用品管理制度 计算机管理

1.计算机由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和管理。2.经常保持机房整洁卫生,严格操作程序,作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护。

3.禁止使用来历不明的磁盘。禁止使用办公设备办理非公事(代私人打印材料、玩游戏等),否则按贻误工作程度和影响,降低责任人的考核奖。4.计算机发生故障,须请专业人员定点维修。复印机管理

1.复印机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安排复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程序操作,保持机房整洁,维护好机器设备,不准浪费纸张,不准乱堆乱放,不准对外私自承印。

3.复印机原则上不对外和职工私人承印,确属部门关系,经办公室主任或领导同意,按规定进行登记,并收取一定工本费。

4.各种私人信访材料、举报材料、密码电报,一律不予复印,谁复印谁负责后果。

5.凡违犯以上规定,视后果扣发责任者适当比例考核奖。

办公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采用集中采购、定量供应的办法。集中采购的办公用品包括复印纸、传真纸,各种耗材等。

2.每季度结束前各科室向办公室提报所需用品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臵。

3.凡符合区政府采购条件的,应按区行政事务局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4.各科室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册》,办公室应建立办公用品的分发登记台账。领取电话等新的办公物品时,应同时退回已损坏或废旧的物品。

5.办公设备正常使用发生损坏时,要及时告知办公室,修理需更换元件2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安排修理。超过200元的,应先报告分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拆卸或将损坏的办公用品丢弃。

6.电器设备或各科室配备的仪器设备(计算机、投影机、数码摄像机、照相机、扫描仪、传真机等),应与办公家俱一起,建立资产管理台帐,由科室长负责。对拟报废的办公设备或用品,应提前报相关领导同意后,到相关人员处按区资产管理办法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办理登记,填写报损审批手续等事项)。若因人员调动而发生变化,应随时更新台帐,告知街道资产管理工作人员,街道资产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定期的清查各科室管理台帐,做到帐实相符。

(六)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的使用分配

根据街道目前经济状况、车辆数量、领导居住地、驾驶员配备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本着节约成本,减少开支,兼顾方便领导职工办事、减少矛盾、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的原则、拟试行街道车辆科室分配管理办法,初步按每两科室统筹使用一辆车的原则,由科室自行统筹使用。

(1)由党政办公室调配,保证党政主要领导使用。(2)由经管科和社区服务中心调配使用。(3)由党政办和综治维稳中心调配使用。(4)由城管科和安办调配使用。

2、车辆的管理

(1)公车配备、更新、过户、报废,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并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

(2)公车一般只用于公务。干部职工因个人特殊原因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车辆管理分管领导同意。公车借给其它单位公务使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街办主任同意。

(3)驾驶人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驾驶人员应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通知办公室。除紧急情况外,一般车辆正常检修,由办公室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指定的专人应经常性地主动了解街道所有汽车的运转情况,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定期做好车辆保养、保险、检修等相关工作。车辆检修,保养前应事先报办公室同意,超过200元以上的要报告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街办主任批准。法定节日不使用公车时,公车应在街道指定地点停放,确保车辆安全。

(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规范街道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保持廉洁、务实、勤俭、节约的良好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1.接待原则

本着有利公务的原则,实行统筹安排,使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2.接待范围

(1)市、区领导及其他地市来我街道视察、指导工作的领导。

(2)经街道领导同意确需接待的其他客人。3.接待程序

(1)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2)办公室要根据来客情况,提出接待标准、陪餐人员等建议,经街道同意后,由经办人负责到指定宾馆联系办理,按标准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4.接待标准(1)宴请标准:要本着节俭、突出特色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既热情周到,又让客人满意,就餐标准由陪餐人员按市场行情灵活掌握安排。同时,接待要实行对等、对口接待,其他街道领导和科室人员不属对口的,一般不参加接待。

5.接待要求

(1)对接待范围内的客人,要尊重其生活习惯,根据其需要和特点,提供适合客人口味的餐食,选料要鲜活、注意营养,确保安全卫生,突出地方风味,原则上只用本地茶水、酒和饮料。

(2)办公室在接待工作中,要妥善安排好接待任务,从大处着想,从小事着手,确保接待工作不出纰漏,接待人员要自觉遵守接待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准确把握接待规格。

(八)办公室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1.办公室内安装的空调严格执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办公室空调的责任管理人为各办公室负责人。

2.使用空调前请详细阅读和了解空调使用方法,安全使用空调,不得违规操作,空调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党政办处理。3.夏季最高气温33℃以上可以开启空调;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臵不低于26摄氏度。

4.空调运行时,请掩门、关闭窗户。办公室无人时,应关闭空调。各办公室应在下班前15分钟自觉关停空调,严禁下班后空调仍然运转。

5.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同时将遥控器内装电池取出,要做好空调室内机的保洁工作。

6.提倡健康、科学地使用空调,保健身体,节省能源。7.党政办公室将随机抽查各办公室空调使用情况,每月例会上通报,并纳入季度考核。

(九)会议室管理制度

(一)会议室由党政办负责管理。

(二)各科室使用会议室须提前给办公室打招呼,若有科室间使用会议室有冲突,自行协商调整。

(三)会前提前领取会议室钥匙,使用会议室,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用后应清理纸杯,打扫卫生,锁好门窗、空调,检查安全后及时将钥匙交还办公室。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四)会议室为无烟会议室,吸烟的同志请自觉到室外抽吸。

五、综治维稳工作制度

(一)大渡口街道综治中心工作制度 1.信息报告制度。

每月向区政法委、综治办报送一次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乱点整治、城管监察问题难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重大案事件、重大不稳定信息、突发性事件随时报告,确保信息及时畅通。

建立综治信息员队伍,对辖区内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集体上访苗头、重大灾害事故及时搜集、梳理、化解调处,并向上级报告。

2.工作例会制度。

综治工作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通报当月工作情况,分析社会稳定形势、辖区治安状况、城管监察问题难点,研究采取相应措施。

3.首问责任制度。

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接到调处申请后,第一接待人负有调处职责,必须耐心询问情况,做好记录和调解工作,绝不能推诿、拒绝。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中心主任协调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调处。

4.联合调处制度。对群众直接到街道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和来信来访,由综治工作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组织督导责任单位积极进行疏导化解。

综治工作中心每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题排查,认真分析,及时报告党工委、办事处。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调处。对重大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牵头,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调处。

5.领导包案制度。

对城管热难点、不稳定因素、信访、安全突出问题逐项排查,逐人逐事列出名单;实行“三包一落实”制度。(“三包”即:“包解决问题、包稳定工作、包息诉罢访”,“一落实”即:“落实稳控责任”)。

6.值班备勤制度。

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每天值班由一名领导带班,制定突发事件预警处臵工作预案,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及时依法处臵。

7.学习培训制度。

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定期学习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半年组织一次街道综治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8.经费保障和廉洁自律制度。街道对综治中心开展工作中所需经费予以保证。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要以公正执法、公平处理问题为原则,实行无偿服务,严禁吃拿卡要现象发生,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收受礼品,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9.工作台帐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状况、城管难乱点排查整治、信访稳定问题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平安创建、考核奖惩等工作台账。

10.检查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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