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贸易术语考试

2024-08-16

单证贸易术语考试(精选6篇)

单证贸易术语考试 第1篇

《2009年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专题训练:国际贸易术语

07国际贸易实务专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2000年通则》的规定,FOBST贸易术语的变形成交,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界限是()。B

A.货交承运人B.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C.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D.装运码头

2.CIF Ex Ship’s Hold与 DES 相比,买方承担的风险()。C

A.前者大B.两者相同C.后者大D.买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3.我方出口大宗商品,按 CIF新加坡术语 成交,合同规定采用租船运输,如我方不想负担卸货费用,我方应用的贸易 术语 变形是()。A

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B.CIF Landed Singapore.C.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D.CIF Ex Fackle Singapore

4.在CIF条件下,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由()办理保险,()根据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与()无关。B

A.卖方;卖方;买方B.卖方;买方;卖方

C.卖方;船方;买方D.卖方;船方;卖方

5.某公司与英国一家公司以 CFR Landed的条件成交了一笔生意,按国际惯例,这批货物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用、驳船费用应由()承担。B

A.买方B.卖方C.船方D.港务部门

6.DDU 和DDP在交货地点上是相同的,即都是在进口国的内陆约定地点完成交货,二者的区别在于()。C

A.DDU 适合任何运输方式,而 DDP 只适合海运运输方式

B.DDU 不用在后加地址,而DDP则需加一地址

C.DDP 条件下,办理货物进口手续的责任和费用,包括进口税由卖方承担,在DDU 卖方无此责任

D.DDU条件下比, DDP 卖方责任更大

7.象征性交货意指卖方的交货义务是()。C

A.不交货B.既交单又实际性交货C.凭单交货D.实际性交货

8.按 FAS 这一术语成交,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

A.卖方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合同 规定 的货物交到指定的装运港买方所指派的船只的船边

B.如果买方所派的船只不能靠岸,买方则要负责用驳船把货物运至船边,仍在船边交货

C.装船的责任和费用由买方负担

D.在船上完成交货义务

9.按 DES 贸易术语 成交时,卖方要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按照通常的路线和惯常的方式运到指定的目的港,下面正确的是()D

A.风险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B.DES 不是到岸价

C.加保各种特殊附加险而支付的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在DES条件下,卖方不仅要负担正常的运费、保险费,还要负担诸如转船、绕航等产生的额外费用

10.某外贸公司对外以 CFR 报价,如果该公司先将货物交到货站或使用滚装与 集装箱 运输时,应采用()为宜。C

A.FCAB.CIPC.CPTD.DDP

二、多项选择题

1.F组 贸易术语 的共同特点是()。BCD

A.风险划分点与费用划分点相分离

B.卖方须按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 承运人 或装上买方指定的运输工具

C.买方应自负费用订立运输契约

D.签订的销售合同都是“装运合同”

2.以下对于 贸易术语 变形说法正确的是()。BCD

A.不改变费用的负担B.不改变交货地点

C.不改变风险划分的界限D.不改变支付条件

3.在使用 集装箱 海运的出口贸易中,卖方采用 FCA 贸易术语比采用 FOB 贸易术语更为有利的具体表现是()。ABCD

A.可以提前转移风险B.可以提早取得运输单据

C.可以提早交单 结汇,提高资金的周转率D.可以减少卖方的风险责任

4.按 CFR 术语卖方承担的义务()。BC

A.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官方证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B.取得出VI许可证或官方证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C.按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在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船,并 通知 买方

D.提交商业 发票 及买方可以在目的港提货或可以转让的运输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5.按照CFR Ex Tackle成交的一批货物,应由卖方负责的费用有()。

A.运费B.卸货费C.装船费D.保险费

6.贸易术语中,()风险划分以货交第一 承运人 为界,并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A.FASB.CPTC.CIFD.CIP

7.在按 FOB 条件成交时,如果买方不愿承担装货费用,可要求采用()。

A.FOB StowedB.FOB Liner TermsC.FOB Under TackleD.FOBST

8.按EXW术语成交时,买卖双方责任和义务描述正确的是()。ABC

A.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费用都是最小的。

B.在交单方面卖方只须提供商业 发票 或电子数据,如合同有要求,才须提供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证件。

C.卖方无义务办理货物出境所需的 出口许可证 或其他官方证件。

D.如果买方办理出口证件有困难,卖方应买方的要求,并在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也可协助办理出口手续。

9.选用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AC

A.成交量的大小,也直接涉及安排运输是否有困难和经济上是否合算

B.当成交量太小,又无 班轮 通航的情况下,负责安排运输的一方势必会增加运输成本

C.在大宗货物出口贸易中,如果我方组织船源有实际困难的,为了达成该笔交易,我方也可按FOB术语与之成交

D.为了获取较低的运价和保险费用上的优惠,装运货物和办理保险应由对方办理

10.CIF术语与DES术语的区别是()。CD

A.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B.CIF为凭单交货,DES为凭实物交货

C.不但风险划分界线不同,而且费用划分也不同

D.CIF、合同属于装运合同,DES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三、判断题

1.按照国际贸易惯例,不论是FOB、CIF、还是CFR合同的卖方都不必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装船通知,有些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受益人必须提供装船通知。()x

2.一般来说,当运价看涨时,为了避免承担运价上涨的风险,可以选用由对方安排运输的贸易术语成交,如按C组术语进口,按F组术语出口。()/

3.在 EXW 术语后面要注明产地名称,如××工厂,或所在地名称,××仓库。()/

4.在国际贸易中,按FOB条件订立的合同,卖方有时也可接受买方的委托代办保险。()/

5.我国某工艺美术品公司对英国出口一批陶瓷,以CIF London条件成交,我方业务员将此理解为在伦敦交货,这种理解是正确的。()x

6.上海 某公司以CIF 条件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飓风全部损失,几天后,对方凭包括正本提单在内的全套合格单据要求我方付款,我方以货物灭失为由拒绝付款,这种行为是合理的。()x

7.按 FCA 术语成交,应由买方订立运输合同或指定承运人。按惯例,当卖方被要求协助订立运输合同时,只要买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卖方也可以办理。()/

8.CFR EX Ship’s told Rotterdam是指卖方必须把货运到鹿特丹,在舱底交货。()x

9.国际贸易惯例已得到各国的公认,因此,它对于买卖合同中的当事人都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

10.按一般惯例,凡FOB后未加“理舱”或“平舱”字样,则由买方负担理舱或平舱的费用。()x

四、案例分析

1.某年我方某外贸公司出售一批核桃给数家英国客户,采用CIF术语,凭不可撤销即期 信用证 付款。由于销售核桃的销售季节性很强,到货的迟早,会直接影响货物的价格,因此,在合同中对到货时问作了以下规定:“10月份自中国装运港装运,卖方保证载货轮船于12月2日抵达英国目的港。如载货轮船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在买方要求下,卖方必须同意取消合同,如货款已经收妥,则须退还买方。”合同订立后,我外贸公司于lO月中旬将货物装船出口,凭 信用证 规定的装运单(发票、提单、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不料,轮船在航运途中,主要机件损坏,无法继续航行。为保证如期抵达目的港,我外贸公司以重金租用大马力拖轮拖带该轮继续前进。但因途中又遇大风浪,致使该轮抵达目的港的时间,较合同限定的最后日期晚了数小时。适遇核桃市价下跌,除个别客户提货外,多数客户要求取消合同。我外贸公司最终因这笔交易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问题:(1)我外贸公司与英国客户所签订的合同,是真正的CIF合同吗?(2)是或不是,请说明理由。

2.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约定:以FOB价格条件成交,卖方向买方指定的货代公司联系货物交接事宜并换取甲船公司提单,据此托收货款。卖方遂将货物及出口清关文件交给该货代 公司,取得甲船公司签发的提单。货代公司代卖方办理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又以买方名义委托乙船公司运输货物并交给买方,由买方支付运费。之后,卖方以甲船公司提单委托银行向买方托收,遭退单。经查,甲船公司未经工商登记注册,已下落不明。卖方遂以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货代公司,理由是:货代公司接受卖方委托订舱出运货物,具有为委托人谨慎选择合格承运人的代理职责。货代公司将不具备承运人资质的甲船公司提单交给卖方,致使卖方无法向承运人追偿,应当承担代理不当的过错责任。货代公司则辩称其是接受买方传真委托,代买方接收货物、转交甲船公司提单、委托乙船公司实际完成货物运输并交给买方。请阐明你的观点,责任在哪一方?

1.不是真正的CIF合同。因为CIF合同时属于“装运合同”,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装运港

将货物装船后,对此后的风险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而案例中卖方除了要承担装船前的责任外,还要承担按时到达的风险和一切的责任,所以不是真正的CIF合同。

2.责任方是货代公司。货代公司接受了卖方的委托,就要保证卖方货物的安全,

单证贸易术语考试 第2篇

[b]

一、单项选择题[/b] 1.货款的结算可以使用现金和票据两种支付手段,大多数货款是以票据来进行结算的。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票据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使用最多。

A.汇票 B.本票 C.支票 D.汇票和本票

2.汇票是由()签发的,命令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A.承兑人 B.收款人 C.出票人 D.付款人

3.汇票的收款人有三种填写方式,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其中凡签发()的汇票无效。A.限制性抬头 B.指示性抬头 C.持票人或来人抬头 D.记名抬头

4.一张商业汇票见票日为1月31日,见票后1个月付款,则到期日为()。

A.2月28 H B.3月1 3 C.3月2日 D.3月3 H 5.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汇票提交()要求其付款或承兑的行为,叫做提示。

A.付款人 B.收款人 C.出口商 D.议付行

6.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对远期汇票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我国票据法规定,自收到提示承兑汇票之日起()内,付款人必须做出承兑。

A.3 El B.4日 C.5日 D.6日

7.承兑是()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A.付款人 B.收款人 C.出口商 D.议付行 8.凡做成限制性背书的汇票,只能由()凭票取款。A.其他被背书人 B.指定的被背书人 C.银行 D.买方

9.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追索权,即期汇票/远期汇票是自出票日起算()。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10.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责任。保证人可以由()担当。

A.出票人 B.背书人 C.承兑人 D.汇票债务人以外的第三者 11.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A.出票人本人 B.承兑人 C.付款人 D.议付行

12.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在付款银行存有不低于票面金额的存款。如果存款低于票面金额,这种支票被称为()A.空头支票 B.划线支票 C.现金支票 D.转账支票

[b]

二、多项选择题[/b] 1.票据的三个特性是()。A.流通性 B.无因性 C.要式性 D.规范性

2.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除了表明“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委托和确定的金额以外,还有(),如未记载上述规定事

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A.付款人名称 B.收款人名称 C.出票日期 D.出票人签章

3.汇票抬头具体有哪几种()A.限制性抬头 B.指示性抬头 C.持票人或来人抬头 D.记名抬头

4.在实际业务中,远期汇票付款时间的规定办法有()。A.见票后若干天付款 B.出票后若干天付款 C.提单签发日后若干天付款 D.指定日期付款 5.付款人应正当付款,其含义是()。

A.应在到期日之前付款 B.应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后付款 C.应付款给合法持票人 D.应是善意付款 6.汇票背书的方式主要有()。A.限制性背书 B.指示性背书 C.空白背书 D.记名背书

7.根据票据法的一般规则,以下哪些情况持票人可视作承兑人或付款人拒付()

A.承兑人或付款人正式作出拒绝

B.承兑人或付款人已死亡、逃匿或避而不见,持票人经过合理努力仍未找的

C.承兑人或付款人已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D.付款人是虚构人物或根本没有资格支付汇票的人,以及经过合理努力后都无法作出提示的 8.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

A.出票人 B.收款人 C.付款人 D.承兑人 9.本票与汇票的区别在于()。A.前者的当事人有三个,后者则只有两个 B.前者无须承兑,后者的远期通常要经过承兑

C.前者的主债务人不会变化,后者则会因为承兑而发生变化 D.前者只有即期,而后者有即期、远期之分 E.前者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后者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10.支票与汇票的区别在于()。

A.前者只能用作结算工具,后者既可做结算和押汇工具,又可以作为信贷工具

B.前者无须承兑,后者的远期通常要经过承兑

C.前者的提示期限较短,后者的提示期限相对要长得多 D.前者可以止付,后者在承兑后不可撤销 [b]

三、判断题[/b]

1. 票据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方为有效。()

2. 汇票是出票人指定付款人支付给收款人的无条件支付承诺书。()

3.如果汇票上加注“按某号信用证开立”、“按某合同装运某货物”,则构成支付的附加条件,该汇票无效。()

4.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的,两者必须一致。若两者不一致,则以中文大写为准。()5.在我国,持票人有权凭来人汇票要求付款人向其支付汇票所记载的全部金额。()6. 一张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是“付给约翰·斯通或其指定的人”(Pay to John Stone or order~Pav tO the order of John Stone),这种汇票可以经过背书转让。()7. 出票,即票据的签发,指由出票人写成汇票并在汇票上签字的行为。()8. 汇票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若根据出票人身份,可以分为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9.根据我国票据法,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付。()10.付款人在向持票人付款时,若手头没有现金,则可以用价值相当的货物代替金钱的支付。()11.汇票经背书后,使汇票的收款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若日后遭到拒付可向前手行使追索权。()12.汇票的持票人向付款人做提示时,可能遭到拒付。拒付又称为退票,即已获承诺的汇票未在到期时获得付款。()13.追索是指汇票遭到拒付时,持票人要求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承兑人或其他的汇票债务人清偿汇票金额及有关费用的行为。()14.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责任。不论保证人是否附有条件,均须同样承担保证责任。()15.本票的出票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主债务人。()16.本票的出票人必须是单独一个人,而不允许由两个或更多的出票人一起签发。()17.银行本票可以是即期的,也可以是远期的。()18.本票与汇票的一个主要区别在于基本当事人不同。汇票只有两个当事人,而本票却有三个当事人。()19.本票可以签发一式两份或多份。()20.支票可以做结算和押汇工具,也可以做信贷工具。()[b]

四、简答题[/b] 1.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必须记载哪些事项才是有效的? 2.根据我国票据法,汇票的付款到期日有几种情况? 3.简述汇票记载出票日期的作用。

4.简述票据行为中付款的含义及付款人的责任。5.背书主要有几种类型? 6.简述本票与汇票的区别。7.简述支票与汇票的区别。[b]参考答案[/b] [b]

一、单项选择题 [/b]1—5 A.C.C.A.A 6一12 A.A.B.D.D.A.A [b]

二、多项选择题[/b] 1.ABC 2.ABCD 3.ABC 4.ABCD 5.CD 6.ACD 7.ABCD

8.AB 9.BCDE 10.ABCD [b]

三、判断题[/b] 1—5 F.F.F.F.F 6—10 T.F.T.T.F 11—15 T.F.T.T.T 16—20 F.F.F.F.F [b]

四、简答题[/b]

1.答: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命令;(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2.答:根据我国票据法,汇票有以下四种付款期限:(1)见票即付;(2)确定日期付款;(3)出票后定期付款;(4)见票后定期付款。3.答:(1)决定汇票的有效期;(2)决定付款到期日;(3)决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

4.答:付款人向持票人按汇票金额支付票款的行为称为付款。付款人的责任有两个:(1)应正当付款;(2)应支付金钱。5.答:(1)限制性背书;(2)特别背书,又称为记名背书;(3)空白背书;(4)带有条件背书;(5)托收背书。6.答:本票与汇票的区别:

(1)前者的当事人有两个,后者则有三个。(2)前者无须承兑,后者的远期通常要经过承兑。

(3)前者的主债务人不会变化,后者则会因承兑而发生变化。(4)前者只有即期,而后者有即期、远期之分。„(5)前者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后者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7.答:支票与汇票的区别:

(1)前者只能用作结算工具,后者既可做结算和押汇工具,又可以作为信贷工具。

(2)前者只有即期,而后者有即期、远期之分。(3)前者无须承兑,后者的远期通常要经过承兑。(4)前者的提示期限较短,后者的提示期限相对要长得多。(5)前者可以止付,后者在承兑后不可撤销。

单证员考试国际贸易结算票据习题

一、填空题(将正确答案填在括号中)1。汇票的主要行为是()。

2。根据UCP500,汇票出票人必须是信用证中的()。

3。目前世界上影响较大的两大法系是以()为代表的()法系和以()为代表的()法系。4。汇票是付款期限通常有四种表示方法:()、()、()和()。

5。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今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这种支票被称为()。

6。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和()。7。另一人签发,保证即期或定期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的票据被称为()。

8。票据包括()、()和()。9。票据的主要作用为()、()和()。10。汇票按出票人不同分为()和();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和();按有无随附单据分为()和();按流通范围不同分为()和();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和()。

11。汇票抬头的写法有()、()和()。12。汇票的三个基本当事人是()、()和()。13。汇票的背书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和()。

14。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和()。15。汇票持有人在汇票背后签上自己的名字以后交给受让人的行为被成为()。

二、判断题(如为正确陈述,在括号中打“ √”,如为错误陈述,在括号中打“ X”)

1。()合格的汇票遭拒付时,持票人有权向背书人和出票人追索。

2。()票据是一种流通证券,所有票据的转让都必须经过背书手续。

3。()如果持票人未在规定时效内提示票据,则丧失对歉收的追索权。

4。()背书人对票据所负的责任与出票人相同,但对其后手没有担保责 任。

5。()空白背书的汇票凭交付而转让,交付者可不负背书人责任。

6。()本票可以是远期的,远期本票像远期汇票一样也存在承兑行为

7。()划线支票可以委托银行收款入帐,也可以由持票人提取现金。

8。()一张已连续背书的票据,如果其中一个人背书时加注了“不得追索”字样,这张票据遭拒付时就丧失了追索权。

9。()一般而言,票据的背书次数愈多,背书人愈多,票据的担保性也越强。

10。()本票仅限于见票即期付款,而汇票和支票则有即期和远期付款之分。

三、单项选择题(将正确选项的字母填在括号中)1。()支票的基本关系人中没有: A。出票人B。付款人C。承兑人D。收款人 2。()目前国际结算中最重要的支付工具是: A。汇票B。支票C。现金D。本票 3。()Cashiers Order是指:

A。国际本票B。银行券C。国库券D。银行本票 4。()如果其他条件相同,对收款人最为有利的远期汇票是:

A。出票后60天付款B。见票后60天付款 C。提单日后60天付款D。货物抵达目的港后60天付款

5。()支票的主要票据行为是: A。出票B。背书C。提示D。付款

6。()如果信用证规定汇票的期限为15DAYS FROM THE BILL OF LADING DATE,提单日期为 JANUARY3,2005,则根据《国际银行标准实务》(ISBP),汇票的到期日应为:

A。2005年1月18日B。2005年1月17日C。2005年1月21日D。2005年1月24日

7。()以下关于背书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A。对受仍人而言,所以背书人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后手 B。倍数人对其后手承担票据付款或承兑的保证责任

C。证明前手签字真实性 D。背书的受让人即为被背书人

8。()一张汇票规定见票后60天付款,而持票人于9月28日提示承兑,则付款到期日为:

A。11月28日B。11月27日 C。11月26 日D。11月29日

9。()以下英文与中文翻译正确的是: A。BILL OF EXCHANGE:本票 B。PROMISSORY NOTE:承兑汇票

C。ACCEPTANCE;承兑D。CHEQUE/CHECK:背书 10。()某银行签发一张汇票,以另一家银行为付款人,这张汇票是:

A。商业汇票B。跟单汇票 C。银行承兑汇票D。银行汇票

11。()背书人在汇票背面只有签名,不记载被背书人,这是:

A。限制性背书B。特别背书 C。记名背书D。空白背书

12。()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其付款或承兑的行位是:

A。提示B。承兑C。背书D。退票 13。()以下汇票上合格的支付语句是: A。WOULD YOU PIEASE PAY TO ABC COMPANY USD 1。000。00?

B。PLEASE PAY ABC COMPANY USD 1。000。00 PROVIDED ABC CONPANY SHIPPPED COODS AS SCHEDULED C。PLEASE PAY ABC COMPANY USD 1。000。00 WHEN WE RECEINE COMMISSION D。PLEASE PAY ABC COMPANY USD 1。000。00 14。()某公司签发一张汇票,上面注明“AT 90 DAYS SIGHT”,这张汇票是:

A。即期汇票B。光票

C。远期汇票D。跟单汇票

15。()ABC COMPANY 向议付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其中,汇票上显示出票人为ABC COMPANY,付款为XYZ COMPANY,收集人作成TO OR DER OF ABC COMPANY,根据《国际银行标准实务》(ISBP),汇票到期 日应该为:

A。有ABC COMPANY 背书 B。有XYZ COMPANY 背书 C。由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背书 D。无须任何人背书

16。()信用证规定汇票的期限为10DAYS AFTER THE BILL OF LADING DATE,而一张汇票下提交了4 套不同的海运提单,提单日期分别显示为JANUARY3,2005和JANUARY4,2005,JANUARY5,2005以及JANUARY6,2005,根据《国际银行标准实务》(ISBP),汇票的到期应为:

A。2005年1月18日B。2005年1月17日 C。2005年1月21日D。2005年1月24日 17。()以下须经背书方可转让的汇票抬头是: A。限制性抬头B。知识性抬头 C。来人抬头D。持票人抬头

18。()如果信用证规定汇票的期限为60DAYS AFTER THE BILL OF LADINGDATE,根据《国际银行标准实务》(ISBP),用以计算汇票期限 的提单日是:

A。提单上的签发日期

B。提单上的装船日期,无论提单签发日期早于或迟于装船日期、C。已装船提单上的签发日期,如果提单签发日期早于装船日期、D。已装船提单上的签发日期,如果提单签发日期晚于装船日期

19。()如果信用证规定汇票的期限为30DAYS AFTER B/L DATE,提单上显示提单日期为JANUARY3,2005,则根据《国际银行标准实务》(ISBP),以下汇票期限填制正确的为:

①。AT 30 DAYS AFTER B/L DATE ②。AT 30 ARYS AFTER B/L JANUARY3,2005 ③。AT30 DARYS AFTER JANUARY3,2005 ④。DATE:JANUARY3,2005,AT30DAYS DATE A。①B ① 或②C ①或 ③D②、③或④

四、多项选择题(将正确选项的英文字母填在括号中)

1。()支票具有以下特性:

A。仅作为支付工具B。自己出票自己付款 C。限于见票即付D。限于银行为付款人 2。()本票与汇票的区别在于:

A。前者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后者是无条件支付命令

B。前者的票面的当事人为两个,后者则有三个 C。前者在使用过程中有承兑,后者则无须承兑 D。前者的主债务人不会变化,后者则因承兑而变化

3。()善意持票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A。善意取行票据B。票据需合格且未过期 C。曾遭拒付出D。必须付对价 4。()票据具有下述特性:

A。流通性B。金钱证券C 无因证券D。要式证券 5。()各国票据法关于汇票的内容都有具体规定,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应包括:

A。出票人

B。有条件支付命令C。出票条款D。一定金额

五、简答题

1。简述行使追索权的三个条件。

2。我国《票据法》对本票的签发人有何规定? 3。简述汇票的八种常见票据行为。4。简述汇票记载出票日期的三个作用。

5。请回答以下两种情况下汇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

由:

① 汇票上规定“如果甲公司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即支付其金额20000美金”。

② 汇票加注“按信用证号码LC3456开立”。

六、案例分析

1。我国ABC公司与日本公司签订进口合同,从加拿大进口木材到中国,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信用证中规定“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ACCEPTANCE,DRAFTS AT90DAYS AFTER SIGHT DRAWN ON THE ISSUING BANK”。开证行收到单据日为2005年5月17日。2005年5月31日,开证行收到法院发出的针对该信用证业务项下的将付款项的止付令,理由是 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请问,法院签发的止付令是否恰当?在此种情况下,开证行是否可以免除其付款责任?为什么?

2。我国A公司与南美某国B公司签订出口合同,从中国出口服装到该国,使用托收方式结算货款,汇票期限为D/A AT 30 DAYS AFTER SIGHT。代收行应甲公司要求,对汇票进行了保证,以汇票上注明“AVALISED”(保对),并通知到期日为2005年5月20日。汇票经承兑后,代收行将汇票寄给A公司。但是,A公司在到期日未付款。经向代收行了解。付款人乙公司被清盘。A公司于是要求代收行履行付款责任,遭到代收行拒绝,理由是托收业务属于商业信用而非银行信用。请问,在本案中,代收行是否可以免除其付款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出票 2,受益人

3,英国《票据法》,英美,〈日内瓦统一法〉,欧洲大陆

4,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

5,空头支票 6,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7,本票

8,汇票、本票、支票

9,支付手段、流通手段、信用工具

10,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即期汇票,无期汇票;光票汇票,跟单汇票;国内汇票,国际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汇票

11,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持票人或来人抬头

12,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13,限制性背书,特别背书(或记名背书),空白背书、带有条件背书、委托收款背书(简称托收背书)14,出票人、收款人 15,背书

二、判断题

1---5 √ × √ × × 6----10 × × × √ ×

三、单项选择题 1---5 C A D C D 6---10 A A B C D 11---15 D A D C A 16---19 D B B D

四、多项选择题 1,A,C 2,A,B,D 3,A,B,D 4,A,C,D 5,A,D

五、简答题

1,答:行使追索权的三个条件是: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示汇票;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发出退票通知;外国汇票遭到退票,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成拒绝证书。

2,答:我国《票据法》对本票的签发人所做的规定是:本票仅限于本票,不承认银行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签发本票外,并且必须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审定的金融机构方可签发本票。

3,答:汇票的八种常见票据行为是出票、提示、承兑、付款、背书、拒付、追索和保证。

4,答:汇票记载出票日期的三个作用是决定汇票的有效期、决定付款到期日和决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

5,①答:汇票上规定“如果甲公司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即支付其金额20000美元”,该汇票无效。因为汇票是出票人指定付款人支付给收款人的无条件命令书,不受任何限制,所以不能将其他行为的履行或事件的发生作为执行支付命令的先决条件。因此,任何加注类似附加条件或限制内容的汇票都是无效的。②答:汇票加注“按信用证号码LC3456开立”,该汇票有效。汇票加注出票条款(DRAWNCLAUSE)是用以表明汇票的起源交易,并不构成支付的附加或限制条件。

六、案例分析

1,答:法院签发的止付令是不恰当的。承兑对于付款人来说,就是承诺了按票据的文字付款的责任。我国《票据法》第44条明确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所以,汇票一经承兑,开证行就必须到 期付款,不能免除其到期付款的责任。

单证贸易术语考试 第3篇

目前对外贸人才的需求更多体现在对人才素质的高要求上, 包括外语交流能力、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创新能力等。这需要高校在课程设置、课堂教学等环节进行多方位的调整。在实践中, 高校传统的考试模式限制了学生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的优化, 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不一致。因此, 考试模式的调整是高校教育改革的关键环节之一。考试模式不改变, 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 考试模式改革势在必行。

一、高等教育考试改革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 2012年3月21日, 教育部发布《高等教育专题规划》。该《规划》提出, 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 优化知识结构, 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 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不是目的, 而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因此, 高等教育考试改革应以科学的教育思想为指导, 更新教师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 让学校和教师从应试教育的桎梏中解脱出来。高等院校在重视基础理论知识教学的同时, 更应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真正实现学有所用。

二、现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考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考试形式单一

各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必修课有所不同。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为例, 12门学科基础课 (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基础、统计学、国际经济学、国际金融、管理运筹学、计量经济学、中国对外贸易概论、国际税收、国际经济法) 和3门专业必修课 (包括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报关与单证实务、国际服务贸易) 都是采用学期末闭卷笔试的考试形式, 期末考试成绩占到课程总成绩的70%以上。这种单一的考试形式忽视了学生多元能力的培养, 扼杀了学生的创造力和个性特长的发展, 以及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兴趣。

(二) 考试成绩构成不合理

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为例, 国贸专业考试课程总成绩中, 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重在70%以上, 相应地, 平时成绩比重为30%以下。平时成绩包括考勤成绩、课堂表现成绩、课后作业成绩、期中考试成绩等。很多学生以为只要最后突击考试就能通过, 教师不会难为学生。而大多数教师也认为, 平时成绩只不过是平衡卷面成绩的工具, 很少教师严格按照平时成绩考核的内容加权加总。这种做法往往造成学生不注重平时的课程学习和知识积累, 集中在考前临阵磨枪, 而考后一无所知的局面。

(三) 考试内容不科学

现行国贸专业的考试内容, 特别是从专业课的命题内容来看, 仍然偏重于知识记忆。考试题型多为名词解释、选择、填空、计算、简答等, 综合性运用、案例分析等试题所占比重较低。尤其是报关与单证实务课程, 虽然也有上机操作的实训课, 但只是平时成绩的参考分。这样做的结果是学生专注于上课记笔记或者直接向任课教师索要授课课件, 无形中抑制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

(四) 试卷与教学质量分析流于形式

目前, 国贸专业的考试结束后, 任课教师都会进行试卷和教学质量分析, 并根据学生试卷和教学效果提出一些相关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但这种做法仅仅流于形式, 相关报告只要上交教务部门存档就可以了, 教学主管部门很少进行核查和监督。考试结束意味本门课程的学习结束, 学生只关注是否通过考试, 对于试卷答题情况和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没有得到反馈。

三、报关与单证实务课程考试改革案例分析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课程在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考试方式选择上有所不同, 不可简单一概而论。但是外贸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和要求对多数课程而言具有共性。为了更加深入地进行课程考试模式设计, 下面以报关与单证实务课程为例进行深入分析。

(一) 报关与单证实务课程的性质与特点

报关与单证实务是一门专门研究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和国际贸易整个流程中全套单证缮制的课程, 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课程。它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实务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的运用。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考试是报关员、国际商务单证员和外贸跟单员。报关员、国际商务单证员和外贸跟单员都要求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实际业务能力和外语综合运用能力, 必须熟悉与货物进出口有关的法律、对外贸易、商品知识, 应精通海关法律、法规、规章。报关员偏重报关业务方面的实务技能;而国际商务单证员和外贸跟单员则是在国际贸易整个结算业务中, 审核、制作各种贸易结算单据和证书, 包括信用证、汇票、发票、提单、保单等。这样就要求任课教师必须采用合理的教学方法讲授专业知识, 培养合格、优秀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考试体系模型

结合报关与单证实务课程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构建系统化的课程考试体系模型, 如图1所示。

(三) 考试构成

1. 业务流程。

报关与单证实务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课程, 要求学生对于国际贸易整个流程, 包括交易准备与磋商、买卖合同的签订、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检验、报关、结汇等各环节都能够掌握。同时, 对外贸专业英语的听、说、读、写综合运用能力要求也较高。因此, 将学生分为若干小组, 预先分配给每个小组不同的业务流程任务, 要求小组成员根据任务要求, 分别扮演外贸业务中的角色 (如进出口商以及银行、保险公司、检验机构、海关部门等人员) , 依据课堂的贸易案例, 用英文完成相应的业务流程及单证缮制。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 量化后作为考核结果的一部分, 注重对学生日常专业和英语交流能力的评价, 及时给予学生评价和反馈。

2. 流程实测。

是在各组依次完成国际贸易各流程演示之后, 统一安排课堂时段, 由各组抽签决定各自的流程任务, 现场进行外贸角色分配、业务流程演示及单证缮制等。同样, 根据学生的专业知识、英文交流、单证缮制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计入课程总成绩。

3. 模拟训练。

报关与单证流程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应加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训练。模拟训练应以国际贸易实务运作程序为主线, 以国际贸易实务各流程操作规程、技巧为基础, 以贸易实训软件为平台, 让学生在仿真的业务环境中, 全面、系统、规范地掌握国际贸易的流程、环节及做法, 为以后从事商务活动打下良好的实际操作基础。根据每次实训的情况进行评分, 计入课程总成绩。

4. 案例分析。

优秀的外贸人才不仅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扎实的外贸专业知识, 而且必须掌握与外贸相关的金融、法律、商品、国际贸易惯例等多学科的知识和技能。同时, 必须具备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由各小组预先收集一些与国际贸易关系密切的时事案例, 案例的内容应该能反映与本专业相关的最新政策、法规等。在课堂多媒体课件演示后, 通过案例讨论方式, 扩大学生专业学习的知识面, 了解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全英文的案例演示与讨论, 切实提高学生英语实际交流能力。教师根据学生的课堂表现, 量化后计入课程总成绩。

5. 期末考试。

改革后的考试分为两部分:针对单证缮制, 采用传统的期末闭卷考试;针对外贸流程, 采用口试的方式进行严格考核。口试能够考查学生在既定问题和考试环境中, 能否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自由表达见解, 同时对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 以及心理素质、仪态仪表等, 均能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的观察和检测。

报关与单证实务课程考试模式“业务流程———流程实测———模拟训练———案例分析———期末考试”贯穿于整个课程学习中, 教师在对每一部分进行量化评分后, 需要及时给予学生反馈信息, 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英文表达能力、分析问题的准确性与完整性等, 以便学生及时查漏补缺, 保证学习效果。课程成绩评分结束后, 教师不仅要进行试卷和教学质量分析, 更要高度重视分析报告结果, 对于出现的问题, 通过教师集体讨论给出改进措施和改革意见, 以便授课教师在下次授课前及时调整课程授课计划, 以此来构建以考促教、以考促学、以考促管理的反馈调控系统。

总之, 考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 必须从课程设计、教学过程、教学评价和教学手段等多方面进行探索与尝试, 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职业要求, 因课制宜、因人制宜, 采用多元化的考试方式, 才能实现考试改革的目标, 培养出更多符合学生自身职业定位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摘要: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出发, 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报关与单证实务课程考试改革为例, 指出现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考试中存在考试形式单一、考试成绩构成不合理、考试内容不科学、考试评析流于形式等问题。探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考试模式的调整与创新, 从报关与单证实务课程的性质与特点出发, 提出了“业务流程—流程实测—模拟训练—案例分析—期末考试”新型考试模式, 旨在提高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教学效果, 切实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

关键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考试改革,报关与单证实务

参考文献

[1]杨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考试模式改革研究——以郑州航空工业学院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 2010 (19) .

[2]刘兰明, 吕莲.高职教育考试改革探究——以《国际贸易实务》课程考试改革为例[J].教育与职业, 2006 (27) .

单证贸易术语考试 第4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单证实务 课程 一体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10C-0067-03

国际贸易单证实务是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外贸单证操作贯穿于整个进出口贸易各个环节,是进出口贸易各环节工作的基础。在专业课程改革中,对课程进行一体化建设,使得学生既能巩固理论知识,又能掌握基本的单证操作,了解进出口贸易业务的各项流程,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有利于促使学生重视基础课程的学习,提高学生对国际贸易单证的实践操作能力、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帮助企业培养更具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一、课程一体化建设的意义

国际贸易单证实务教学通常是先学习国际贸易的理论知识,然后学习国际贸易各个单证的理论知识,并进行相应的单证操作,最后再结合进出口贸易业务各环节的工作进行模拟操作。这样,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脱节,各单证无法前后呼应,学生无法将相关单据与实际工作联系起来,对单证工作无法得到一个系统全面的认识;教师授课过程中将各单证割裂来布置任务,缺乏业务连贯性和总体性,无法达到实际工作要求。课程一体化建设就是要将各独立的单证与实际工作场景相联系,让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将原来的以教师为主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以课堂教学为主转变为以仿真情境模拟为主,把课堂真正还给学生,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探索的学习热情,让学生真正体会相关工作岗位的工作场景,并掌握相关工作岗位的工作技能,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提高学生的职业综合素质。

二、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程一体化建设的思路

(一)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明确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探讨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程一体化建设的首要环节。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与社会、企业、岗位对人才的要求相适应。在新的历史时期,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是:在系统的学习后,能在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能力基础上,了解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熟悉国际贸易实务相关基础知识,掌握国际贸易报关、报检、国际货运代理等相关业务操作,能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处理进出口相关业务的实用性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以到外贸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海关等相关单位从事外贸业务员、外销员、跟单员、单证员、报检员、报关员、货运代理员等相关工作。

(二)明确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对课程进行一体化建设,应明确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国际贸易单证实务主要是介绍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中各种不同的单证及其缮制,侧重不同单证的具体学习。主要是培养学生掌握国际贸易单证操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外贸单证操作能力,熟悉国际贸易单证操作相关的国际惯例,掌握基本的国际贸易单证审核技巧,基本上能胜任国际贸易单证员工作。对该课程进行一体化建设,就是将国际贸易单证实务各个独立单证系统综合地运用,把各项任务放到实际的工作场景中,主要培养学生熟悉国际贸易进出口工作流程,掌握国际商务单证缮制和业务处理的方法,提高学生的综合性操作技能,为企业培养专业的国际贸易业务员、国际商务单证员、国际货运代理员等专门型实用型人才。

(三)以职业岗位工作要求和职业资格标准为依据,整合教学内容

课程一体化建设实际上是将理论课与实践操作课的教学内容进行有机、合理的整合,进而达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通合一,能力与岗位工作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学做合一。教学内容的整合,要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为依据、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培养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设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设置要符合岗位要求,内容完整,实施有序,组织合理,评价科学。

教学内容不能脱离实际工作过程,必须结合实际工作任务选取和整合教学内容。通过调查相关外贸企业单证员的岗位工作内容和特点,归纳出主要的进出口单证工作任务。通过调查,出口业务主要包括缮制和审核合同,审核信用证,缮制托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报检单、报关单、投保单、原产地证书、装运通知、汇票、交单结汇,出口收汇核销与退税等环节;进口业务主要包括审核合同,开立信用证,缮制托运单、预约保险单,审核进口付汇单据,进口付汇,缮制报检单、报关单等环节。整个教学模块分为两大块:一是出口业务操作,二是进口业务操作。每个模块设置仿真情景模拟,在模拟过程中锻炼学生团队合作、组织、分工、配合和领导能力。通过分组模拟教学,可以很好地控制教学,找出问题,及时解决,能更好地把握教学效果,使教师教学有根据,学生学习有目标,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和达到教学目的。

三、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程一体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实行仿真模拟教学

摒弃传统的教师主导的模式,实行以学生为主导的开放式教学。结合情景教学和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模拟进出口业务场景,学生分小组模拟操作过程。例如,在合同洽谈阶段,学生分小组组建公司,每小组由教师公开招聘负责人,再由负责人公开招聘公司各岗位员工。可以从不同班级、专业招聘人才。公司组建成功后,由负责人带领团队拟定公司章程、各岗位工作职责。各团队讨论选定进出口商品并采用广告宣传、网上宣传、人员推销等多种手段进行产品宣传。各公司根据进出口业务场景,进行模拟谈判,撰写外贸英语函电,签订外贸合同。合同可以根据各公司标准自行缮制,目的在于加强学生计算机操作能力。通过阶段的模拟操作,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团队合作的能力,还有助于他们处理团队合作问题,提高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通过模拟,帮助学生了解和熟悉进出口磋商及相关业务流程,了解现行贸易的相关知识。每位学生在模拟过程当中都充当一定的角色,承担一项或多项任务,极大地激发了他们学习的兴趣,提高了他们的自主意识、工作责任心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外贸企业相仿的教学情境,也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操作能力,有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endprint

在合同履约阶段,可以根据角色进行分组扮演,一部分扮演进口企业,一部分扮演出口企业,另一部分扮演商检局、海关、货代、船公司、保险公司及银行等角色。其中可以开展一个课程联合实训,将国际贸易单证理论与实务课程与报检原理与实务、报关原理与实务、国际货运代理与保险等相关课程联合起来实训。教师课前下发进口或出口业务要求,学生课前准备好相关单证。课中教师给出具体货物及相关数据资料,学生根据进口或出口操作要求,缮制单据进行托运、报检、报关及结算等业务操作。通过联合实训,学生可以充分了解各个业务环节所需要的单证及操作注意事项,能较好地将相关课程联系起来,对国际贸易单证员、业务员、国际货运代理员的工作有一个更加全面立体的认识。

(二)实行翻转课堂式教学

传统课堂教学是教师在课堂上讲,课后布置作业或练习让学生练。教师是教学主导,学生则被动接受或机械操作,这限制了学生的自主发展。教师要改变观念,相信学生,敢于放手。只有把课堂还给学生,才能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把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翻转课堂式教学是教育教学改革的一大趋势,它不仅颠覆了传统的教学模式,还为现行的教育教学发展注入了新的思路。翻转课堂式教学又称为反转课堂式教学,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先预习或借助网络资源自行完成知识的学习,课堂则变成了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互动的场所。在翻转课堂上,教师主要的工作是答疑解惑,协助学生总结知识的重点和难点,引导学生运用知识。例如,在合同签订之前,学生需要对外宣传产品和企业,搜集报价资料核算报价,撰写相关外贸英语函电进行磋商。对此,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产品宣传和策划,通过网络虚拟身份与相关货代物流公司进行沟通交流,索要相关数据材料,借助国家精品资源库,通过微课堂学习如何撰写外贸英语函电,并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的磋商谈判。课堂上教师主要任务就是答疑,协助学生找出学习中的不足和问题并进行总结。通过翻转课堂教学,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极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学生只需一台电脑和网络连接,就可以享受国家乃至世界名牌大学的一流课堂,不仅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还有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内化吸收,极大增强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三)实行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相结合

课堂教学与实训室模拟操作相结合,使教室与实训室一体化。学生在课堂学习相关知识及练习,并进行纸质版单据操作和模拟,授课中注意不同单证在具体业务中的前后联系。在实训室进行计算机模拟操作演练。并结合校外实训基地,在课程学习后定期派送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实践体验。这就要求建立一批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学校可以跟商业协会、行业协会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四)实行课证结合

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程有对应的职业资格证可考,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学生进行考证学习。随着报关员资格考试的取消,国际贸易单证的基础地位显得更加突出。在授课过程中,可适当结合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的内容进行分析,提高学生考证的通过率和积极性。

(五)自编一体化教材

要实现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程一体化建设,不仅要有好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更需要有好的教材。可以将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程与进出口贸易业务课程教材结合起来,自编一本更适合课程一体化建设的教材,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一体化教材建设。在教材中,合理安排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程中的理论知识,将实践部分改成进出口贸易业务课程的模拟实训。在学习过程中,可以分阶段、分模块地完成每一个贸易环节的操作,这就解决了原来各单证之间脱节、前后联系不紧密、与实际工作环节脱节的问题。通过一体化教材建设,学生学习起来更贴近实际,更能领会各贸易环节的工作关系和单证间的相互关系。

(六)改革考核方式

传统考核方式都是以教师考核为主,主要有考试、考勤等方式。实行仿真模拟教学后,考核方式也要更新。即由原来的教师考核为主转为以学生考核为主,并结合教师考核,达到考核的目的。因为分小组学习,难免出现部分学生“搭便车”现象,如果单靠教师考核,还不足以达到监督、考核的目的,必须由学生自行监督,互相考评,才能起到监督作用。例如,每一环节工作完成后,由小组负责人负责考核本组成员在学习过程中的配合情况和工作态度等。小组成员互相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督促。教师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小组。课程结束后,各小组撰写课程总结,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以提高教学质量。教师授课过程中,积极反思,找出更有利于教育教学的方法和手段。通过学生考核和教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更能达到考核学生和教师的目的,更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帮助教师找到更好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程一体化建设,不仅要有好的教学思路,更要有好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在实践过程中,需要教师做好教学计划,引导学生模拟实践,同时,在课程时数方面,也要进行相应调整。此外,教师要不断更新观念,转变教育教学思想,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的兴趣。

【参考文献】

[1]吴雪飞.“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探索[J].青年文学家,2010(20)

[2]边国俐.《进出口业务模拟操作》的“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探究[J].华章,2011(29)

[3]苏定东.外贸单证实务教学方法改革探索与实践[J].才智,2013(4)

【基金项目】2012年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GXTSZY306)

【作者简介】丁雪萍(1984- ),女,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国际航运业务专业教研组组长,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国际商务。

单证贸易术语考试 第5篇

【答案】F

【解析】拒付,又称退票,包括拒绝付款和拒绝承兑两种情形。其基本含义有二:持票人向付款人作提示承兑时,被拒绝或未能获得承兑;无须承兑或已获承兑的汇票在持票人向付款人作提示付款时,未获得付款。

2.追索是指汇票遭到拒付时,持票人要求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承兑人或其他的汇票债务人清偿汇票金额及有关费用的行为。()

【答案】T

【解析】

3.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责任。不论保证人是否附有条件,均须同样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T

【解析】保证人承担保证时,不能附有条件。

4.本票的出票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主债务人。()

【答案】T

【解析】本票的出票人就是出票人本人,本票的出票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主债务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本票的出票人必须承担付款责任。

5.本票的出票人必须是单独一个人,而不允许由两个或更多的出票人一起签发。()

【答案】F

【解析】本票可以由两个或更多的出票人一起签发。

6.银行本票可以是即期的,也可以是远期的。()

【答案】F

【解析】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

7.本票与汇票的一个主要区别在于基本当事人不同。汇票只有两个当事人,而本票却有三个当事人。()

【答案】F

【解析】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两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

8.本票可以签发一式两份或多份。()

【答案】F

【解析】本票只能一式一份。

9.支票可以做结算和押汇工具,也可以做信贷工具。()

【答案】F

【解析】支票只能用作结算;汇票可以做结算和押汇工具,也可以做信贷工具。

10.一张可撤销的信用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撤销。()

【答案】T

单证贸易术语考试 第6篇

2011-5-17 9:27 来源: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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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司法考试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析,虽然司考国际贸易术语2010 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国际贸易术语2010实施之后并非国际贸易术语2000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实施之后并非2000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贸易术语2000甚至贸易术语1990。

但是司法考试的同学们今年要特别注意了,因为不出意外的话2011年司法考试的大纲会将贸易术语2010列为司考内容。

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

1.术语分类的调整:

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通则2010》的分类 新版本改变了《通则2000》将13个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的做法,而将11种术语分成了如下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 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Delivered Duty Unpaid)、DAF(Delivered At Frontier)、DES(Delivered Ex Ship)、DEQ(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Delivered At Terminal)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基本没有变化。

如何应用国际贸易术语2010通则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法|律教育网整理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 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国际贸易术语是一种将商业惯例反映在货物销售合同中的价格术语,其描述了涉及货物从卖方到买方交付过程中的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主要责任、费用和风险。

2010 Incoterms 2010 in the income lessen over in the application, users should be explicit:

总结Incoterms 2010在销售合同中的应用,使用者应明确:对其合同的而言,此通则并不是自动适用的,具有任意性。

对于合同各方当事人意欲任何一种2010通则中的国际贸易术语适用其合同的情形,其应当在合同中清楚具体地订明,通过诸如“所用术语,选择于2010通则”等语句。此通则并不包含一整套的合同条款。

因此,比如,尽管通则中规定当何方当事人承担运费或作保险安排,什么时候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以及各方当事人应承担何种费用,但是通则中并未涉及到有关货物价格和所有权,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后果等内容。这些问题通常是通过合同中相关明示条款或者专门管辖合同的法律来解决。同样地,当事人应当清楚当地强制性的法律较包括所选贸易术语在内的合同中的任何规定都具有优先权。选择适当特定的术语。

所选术语需要适合于标的货物,运输方式,而且最重要的是要适合于各方当事人是否有意将更多的责任赋予到卖方或买方,比如安排运输或保险的责任。每种术语的指南中包含一些特别有用的关于何时作出这些选择的信息。然而,包含在指南中的信息并不构成所选术语的一部分。只有各方当事人指定地点或港口,所选术语才形成有效的,而且指定的地点或港口越精确越奏效。

如以下的精确描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FCA(38 Cours Albert 1er, Paris, France)Incoterms 2010”.(2010通则FCA术语,法国巴黎,38 Cours Albert 1er)

指定地点是交货点,即风险转移给买方的点;但是在C组术语中,指定地点指的是运费已付的地点。为了更好避免疑问和争议,指定地点或目的地可以进一步阐述为一个精确的点。

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一种新的术语——DPA

通则已经将13种不同的术语减为11种。这是由一种新的术语,DAP,地点交货,取代DAF,DES和DDU而实现的。所谓DAP术语,就像被取代的那些术语,是“实质性交货”术语,在将货物运至目的地过程中涉及的到所有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此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因此也适用于各种DAF,DES以及DDU以前被使用过的情形。11种贸易术语的分类

2000通则中的13种术语按术语缩写首字母分成四组,即,E组(EXW),F组,C组以及F组。这种分类反映了卖方对于买方的责任程度。FCA,或者适用国内贸易的EXW,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早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少的责任。相反地,D组术语,或者说“实质性交货”术语,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晚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多的责任。这种分类仍然很重要,尤其是在当事人对2010通则中的中11种贸易术语作出选择时。

然而,2010通则将这11种术语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类包括那些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的六种术语。EXW,FCA,CPT,CIP,DAP和DDP术语这类。这些术语可以用于没有海上运输的情形。但要谨记,这些术语能够用于船只作为运输的一部分的情形,只要卖方交货点,或者货物运至买方的地点,或者两者兼备,在船舷前面。

第二类,实际上包含了比较传统的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的5种术语。这类术语条件下,卖方交货点和货物运至买方的地点均是港口,所以“唯海运不可”就是这类术语标签。FAS,FOB,CFR,CIF和DEQ属于本类术语。国内和国际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在传统上被运用于表明货物跨越国界传递的国际销售合同。然而,世界上一些地区的大型贸易集团,像东盟和欧洲单一市场的存在,使得原本实际存在的边界通关手续变得不再那么有意义。因此,2010通则的编撰委员会认识到这些术语对国内和国际销售合同都是适用的;所以,2010通则在一些地方作出明确说明,只有在适用的地方,才有义务遵守出口/进口所需的手续。

两方面的发展使国际商会确信在这个方向上作一个改动是适时的。首先,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就是事实上很多交易者将通则普遍运用于纯粹的内贸合同。另一个原因就是在美国人们更愿意选择通则而不是统一商法典装运和交货条款运用于国内贸易。使用指南

每一种2010通则中的术语在其条款前面都有一个使用指南。指南解释了每种术语的基本原理:何种情况应使用次术语;风险转移点是什么;费用在买卖是如何分配的。这些指南并不是术语正式规则的一部分:它们是用来帮助和引导使用者准确有效地为特定交易选择合适的术语。电子通讯

通则的早期版本已经对需要的单据作出了规定,这些单据可被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替代。不过现在2010通则赋予电子通讯方式完全等同的功效,只要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或者在使用地是惯例。在2010的生命期里,这一规定有利于新的电子程序的演变发展。法|律教育网整理保险

2010通则是自全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修改以来的第一个版本,这个最新版本在所修改内容中充分考虑了这些保险同款的变动。2010通则在涉及运输和保险合同的A3/A4条款中罗列了有关保险责任的内容,原本它们属于内容比较泛化而且有着比较泛化标题“其他义务”的A10/B10款。在这方面,为了阐明当事人的义务,对A3/A4款中涉及保险的内容作出修改。有关安全的核准书及这种核准书要求的信息

如今对货物在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关注度很高,因而要求检定货物不会因除其自身属性外的原因而造成对生命财产的威胁。因此,在各种术语的A2/B2和A10/B10条款内容中包含了取得或提供帮助取得安全核准的义务,比如货物保管链。码头装卸费

按照“C”组术语,卖方必须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目的地:表面上是卖方自负运输费用,但实际上是由买方负担,因为卖方早已把这部分费用包含在最初的货物价格中。运输成本有时包括货物在港口内的装卸和移动费用,或者集装箱码头设施费用,而且承运人或者码头的运营方也可能向接受货物的买方收取这些费用。譬如,在这些情况下,买方就要注意避免为一次服务付两次费,一次包含在货物价格中付给卖方,一次单独付给承运人或码头的运营方。2010通则在相关术语的A6/B6条款中对这种费用的分配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连串销售

在商品的销售中,有一种和直接销售相对的销售方式,货物在沿着销售链运转的过程中频繁地被销售好几次。在这种情况下,在一连串销售中间的销售商并不将货物“装船”,因为它们已经由处于这一销售串中的起点销售商装船。因此,连串销售的中间销售商对其买方应承担的义务不是将货物装船,而是“设法获取”已装船货物。着眼于贸易术语在这种销售中的应用,2010通则的相关术语中同时规定了“设法获取已装船货物”和将货物装船的义务。

术语的使用解释

2000通则中,按照镜像原则,A条款下反映的是卖方的义务,相应地,B条款下反映的是买方的义务。但是由于一些短语的使用贯穿整个文件,2010通则打算在其正文中对以下被列出来的词语不再作解释,以以下注解为准。

承运人:就2010通则而言,承运人是指签署运输合同的一方。

出口清关:遵照各种规定办理出口手续,并支付各种税费。法|律教育网整理

交货:这个概念在贸易法律和惯例中有着多重含义,但是2010通则中用其来表示货物缺损的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点。

电子数据:由一种或两种以上的和相应纸质文件功效等同的电子讯息组成的的一系列信息。

„包装‟和„存放‟:这些短语被用于不同的目的:

1.遵照合同中所有的要求的货物包装。

2.使货物适合运输的包装。

3.已包装好的商品转载进货柜或其他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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