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2024-09-14

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精选6篇)

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第1篇

XX年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深入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工作,下面由fwdq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年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仅供参考与借鉴

【XX年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一】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根据龙游县语委XX年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规范化,全面提高我局干部素质,形成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有机结合。

二、工作目标

提高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力争通过努力工作,达到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保证本单位在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中各项工作都合格。

目标包括:

继续积极推广普通话,把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本系统在职适龄公务员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在会议发言、人员接待、参加大型文艺活动、播音、采访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

继续搞好文字规范化。公文、印章、标牌、合同等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单位涉及公共服务的窗口以及单位主要场所和领域的语言文字基本达到规范要求。

三、具体措施

(一)加大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在会议室、走廊、办公室等办公场所悬挂永久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等。

(二)做好迎接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相关工作。结合龙游县迎接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找出自身不足,制定、落实部门改进措施。做好本局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整理有关档案资料,迎接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对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

(三)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络,建立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本局确定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在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四)加强对局系统普通话培训。结合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局机关在职公务员和新入职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语言文字水平。将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作为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要求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中。

(五)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的绩效考核。探索建立语言文字规范化考核长效机制,将日常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绩效考核指标要素之一,提高语言文字水平,保证语言文字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XX年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二】

为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根据青阳县语委XX年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XX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规范化,全面提高我局干部素质,形成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当好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表率,为加速我县崛起、建设文明法治新青阳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达到《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为接受县语委、市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具体目标包括:继续积极推广普通话。本局干部在工作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在会议发言、对外宣传、发表电视广播讲话、接待省内外同志、参加大型文体、商贸活动、外事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

继续搞好汉字规范化。局内发布的公文、印章、标牌,颁发的各种奖状、证书、牌匾,各种活动的会标、标语、张贴物、出版的内部刊物、宣传资料、领导题字、干部名片、撰写论文及其它情况下的文字书写等用字规范率达100%。

三、具体措施

1、召开办公会议,调整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确保有专入负责协调、督促行文、重大活动等场合规范用语用字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订《中共青阳县民政局XX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结合学习、分解《党政机关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找出自身不足,制定我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计划,落实部门整改措施,并上报县语委。

3、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络。本局确定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业务科室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在本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4、继续贯彻“凡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讲普通话”的规定。将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作为工作中必须要遵守的要求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中。年内完成普通话测试,做到持证上岗。

5、配合全国语言文字“宣传周”等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年内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竞赛、答题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6、做好本局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整理有关档案资料,迎接市、县语委对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

【XX年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三】

今年,我区将迎来全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我局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有关评估内容与责任,确保我区能顺利通过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评估,根据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规范化,全面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素质,形成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当好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表率,为促进我区卫生事业的文明、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全局上下积极做好迎接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力争我局负责的有关工作内容达到《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标准》的要求,确保我区顺利通过评估。

(二)进一步加强推广普通话。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在下列场合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执行公务时;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各类会议的发言;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接听来电,接待来访;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

(三)继续搞好汉字规范化。本局内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印章,各类宣传橱窗、宣传栏、张贴物、布告以及各种会议和活动的会标等用字规范率达到100%。本局公文、政务信息、页、宣传资料以及各种奖状、证书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名片等用字规范率达到100%。

(四)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机构得到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工作络以及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得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本达到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络。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是设立我局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加强对我局用语用字的监督检查;三是从我局下属有关单位中选出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较好的人员作为联络员,认真落实和完成上级语委及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任务。

(二)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制定印发我局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并召开迎评工作动员会议,对迎接评估工作作出统一部署与要求。

(四)根据《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的有关内容以及区语委的工作安排,将有关迎评工作任务、指标与工作责任分解到有关单位,并严格抓好落实。

(五)举办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培训班,指导各单位认真做好迎接评估的相关工作,提高我局各单位联络员的语言文字工作能力与水平。

(六)在我局机关、下属有关单位中组织开展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自检自查。并在此基础上,由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督查指导。

(七)进一步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档案。

(八)深入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工作,根据区语委的统一部署,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宽宣传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九)根据市语委的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做好本工作计划的落实与完成,局机关各科室、下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近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本单位的用语用字开展自检自查,找出自身不足,制定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落实整改措施,并按要求上报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第2篇

工作职责

南京市栖霞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一、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1、负责对我区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规划部署、安排、检查指导和我区作为“三类城市”接受评估的准备工作。

2、负责我区评估标准及其实施细则中“综合管理”项目指标要素的落实工作。

3、负责对“三类城市”区级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的繁华街道、大型商场、汽车站、医院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自查自评的检查指导和认定评估工作。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区语委干部、成员单位兼职干部、区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及工作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用语用字规范知识的培训、测试、考试工作。

5、负责配合省、市语委对我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认定工作。

6、负责对我区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总结表彰工作。

二、区委、区政府各部门

(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1、负责对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提出用语用字规范化制度建设,要求并督促其落实工作。

2、负责对照江苏省三类城市评估标准及其细则中“党政机关”、“主管部门”项目涉及到的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人民团体指标要素的落实。

3、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印章、公文、名称牌、指示牌、公示栏、宣传栏、电子屏幕、印刷体标语(牌)等面向公众的用字规范工作。

在办公地点设立永久性推广普通话宣传广告标牌;主要办公室和所属窗口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标志物和宣传画。

4、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用语用字规范知识培训工作,组织本机关公务员及工作人员(1956年1 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参加市语委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

(二)区人事局

1、负责我区三类城市评估标准及其实施细则中涉及到本系统、本机关部门指标要素的落实工作。

2、负责对全区195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 2 指导工作。

3、负责对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垂直管理系统的区级部门,1956年1 月1日后出生的公务员及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培训并会同市语委做好普通话测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区公务员语言文字工作提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求,并抓好落实工作。

5、对公务员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将普通话作为公务员录用条件,普通话应成为公务用语。

6、负责对本机关、直属单位印章、公文、名称牌、公示栏、指示牌、宣传栏、电子屏幕、印刷体标语(牌)等面向公众的用字规范工作。

在办公地点设立永久性推广普通话宣传广告标牌;主要办公室和所属窗口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标志物和宣传画。

(三)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

1、负责对全区“新闻媒体”领域语言文字工作提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求,并抓好落实工作。

2、负责我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其实施细则中“新闻媒体”领域各项指标要素的全面落实工作。

3、配合区语委对照省评估标准中“新闻媒体”指标项目标准要求,组织“新闻媒体”各行业部门开展自查自评、自我改 3 进提高并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认定工作(有文字记录)。

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办公室)

1、负责组织本机关、直属单位、新闻单位用语用字关系密切人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编辑、记者、校对、计算机录入人员等)普通话培训测试和用字规范化培训培训、考试的管理工作。

2、负责本机关、直属单位印章、公文、名称牌、公示栏、指示牌、宣传栏、电子屏幕、印刷体标语(牌)等面向公众的用字规范工作。并会同区语委对全区大型文娱宣传活动用字规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在办公地点设立永久性推广普通话宣传广告标牌;主要办公室和所属窗口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标志物和宣传画。

3、将用语用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到全区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并负责检查落实。

4、负责全区“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宣传报道安排落实工作(全年不少于10次)。

区文化局

1、负责本机关、局属单位、区出版印刷单位、文艺团体、文化艺术馆、体育团体、体育馆、展览馆(博物馆)等面向公众的文化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及与用语用字关系密切的从业 4 人员(编辑、校对、记者、计算机录入人员等)的普通话水平培训、用字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并组织上述人员参加市、区语委开展的测试和考试,相关人员普通话等级要达到文件要求的水平。

2、负责本机关、下属单位及文化系统的印章、公文、名称牌、公示栏、指示牌、宣传栏、会标、旗帜、服装、证件、奖状、证书、题词、纪念品、电子屏幕、印刷体标语(牌)、演出海报节目单、票据、报表、演出字幕、说明书等面向公众的用字规范工作,并对全市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报头(名)、刊物封皮(封面、封底、书脊等)、包装装饰物、广告宣传品和出版物的内文(包括正文、内容提要、目录以及版权记录项目等辅文)使用规范汉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不规范的现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更正工作。

在办公地点设立永久性推广普通话宣传广告标牌;主要办公室和所属窗口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标志物和宣传画。

3、制作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展示宣传材料(电视片、画册等)。

(五)区教育局

1、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求,并抓好落实工作。

2、负责我区三类城市评估标准及其实施细则中“学校”项目各指标要素要求的落实工作。

3、负责做好本机关、直属学校、单位的印章、公文、名称牌、标语牌(标志牌)、公示栏、指示牌、宣传栏、电子屏幕、校刊(报)、讲义、试卷、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自办印刷物等面向公众的用字规范工作。

在办公地点设立永久性推广普通话宣传广告标牌;主要办公室和所属窗口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标志物和宣传画。

4、负责做好本机关、直属学校、单位相关人员(公务员、工作人员、教师、学生)的普通话、用字规范知识培训、测(考)试工作,并对本系统的培训测(考)试工作提出相应要求,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内容。

5、会同区语委做好对我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认定工作。

(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负责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到机构健全,专兼职人员落实,明确职责,制度完善,且能依法有效管理。

2、按照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和语委要求负责本系统、本机关、局属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和与语言文字应用关系密切 6 的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和规范汉字知识的培训,并组织上述人员参加普通话测试工作。

3、负责规范本系统、本机关、局直属单位的公文、法律文书、协会、学会等的印章、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标语、公示栏等面向公众的用字。

在办公地点设立永久性推广普通话宣传广告标牌;主要办公室和所属窗口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标志物和宣传画。

4、负责对全区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名称、商品包装、商标、广告等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使用不规范的现象按有关规定督促其更改。

5、负责我区三类城市评估标准及细则中涉及到本系统指标项目标准要求的全面落实工作,并配合区语委做好自查自改和评估认定工作。

(七)区交通局

1、负责建立本机关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机制,做到机构健全,专兼职人员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能够有效依法管理,并对本系统、直属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提出要求,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公务员、直接面向旅客的职工和汽车站的乘务员、车站广播员、售检票员参加区语委开 7 展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和用字规范知识培训考试,相关人员普通话等级要达到文件要求的水平。

3、负责规范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公文、印章、标牌、电子屏幕、公示栏、站名、交通指示牌、印刷体标语、站内汽车时刻表、价格表、票据、报表、广告、等各种面向公众的用字,并接受区语委及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在办公地点设立永久性推广普通话宣传广告标牌;主要办公室和所属窗口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标志物和宣传画。

4、负责我区三类城市评估标准及细则中涉及到本局机关、直属单位、本系统指标项目标准要求的全面落实工作,并接受省、市、区语委对本系统、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检查评估认定工作。

(八)区卫生局

1、建立全区卫生系统语言文字管理机构,做到专兼职人员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能够有效依法管理。

2、负责组织局机关公务员、所属各医院、局审批的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区语委开展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和用字规范化知识培训考试,并对区卫生行业部门提出相应要求。

3、负责规范局机关、局属单位的公文、印章、标牌、电子 8 屏幕、指示牌、公示栏、医院医生处方、招牌、宣传标语等面向公众的用字,并接受区语委及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在办公地点设立永久性推广普通话宣传广告标牌;主要办公室和所属窗口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标志物和宣传画。

4、负责我区三类城市评估标准及细则中涉及到本系统、本局机关、直属单位指标项目标准要求的全面落实工作,并接受省、市、区语委的检查认定评估。

(九)区商务局

1、负责商业系统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做到机构健全,专兼职人员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且能够有效依法管理。

2、负责协同区语委、工商、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各商业服务单位的用语用字规范的检查、监督、指导工作。

3、负责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大型商场的从业人员参加区语委有关部门组织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和用字规范知识的培训考试工作,相关人员普通话等级要达到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并对本系统、各商业服务单位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提出相应要求,加强组织管理。

4、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公文、印章、标牌、电子屏幕、指示牌、公示栏、宣传资料、印刷体标语等面向公众用字的规 9 范管理工作。

在办公地点设立永久性推广普通话宣传广告标牌;主要办公室和所属窗口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标志物和宣传画。

5、负责我区三类城市评估标准及细则中涉及到商业服务业评估指标项目标准要求的全面落实工作,并接受省、市、区语委的检查认定评估。

(十)区市容、区建设局

1、负责建立全区建设系统、城管部门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机制,做到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明确,专兼职人员落实,制度完善,且能依法有效管理。

2、负责组织局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直属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区语委开展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和用字规范化知识培训考试,国家公务员、对外服务窗口单位的从业人员要把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其中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文件中规定的等级要求。

3、负责规范局机关、局属单位部门的公文、印章、标牌、电子屏幕、指示牌、公示栏、票据、报表、说明书、宣传橱窗、印刷体标语、公共汽车车身广告、站名牌、交通指示牌等面向公众的用字,并配合区语委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对本系统提出要求。

4、负责在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建设和城建监督管理中对用字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全区标志牌、名称牌、标语、宣传栏、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城市灯饰、条幅设置、城区临时棚亭和经营摊点、区各类庆典、商业促销活动等各种社会用字的不规范现象进行清理、整顿,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乱贴乱画,内容不健康、用字混乱的小广告。

在办公地点设立永久性推广普通话宣传广告标牌;主要办公室和所属窗口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标志物和宣传画。

5、负责我区三类城市评估标准及细则中涉及到本系统部门指标项目标准要求的全面落实工作,并接受省、市、区语委的检查认定评估。

(十一)区司法局

1、负责建立全市各系统的语言文字管理机制,做到机构健全,专兼职人员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且能依法有效地管理。

2、负责各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和与语言文字应用关系密切、面向公众服务的从业人员,交警、户政、武警等警务人员,检察官、书记员、公诉员、审判长、审判员等,律师、法律顾问、公证员等参加区语委组织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和用字规范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3、负责规范各机关、直属单位的印章、法律文书、公文、合同、诉讼状、标牌、指示牌、公示栏、广告、电子屏幕、印刷体标语等各种面向公众的用字。

在办公地点设立永久性推广普通话宣传广告标牌;主要办公室和所属窗口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标志物和宣传画。

4、负责落实我区三类城市评估标准细则中涉及到本系统、本单位指标项目标准要求的全面落实工作,并接受省、市、区语委的检查认定评估。

(十二)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审计局、区物价局

1、负责建立全区各系统的语言文字管理机制,做到机构健全,专兼职人员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且能依法有效地管理。

2、负责各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和与语言文字应用关系密切、面向公众服务的从业人员,参加市、区语委组织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和用字规范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3、负责规范各机关、直属单位的印章、法律文书、公文、意见书、报告书、证件、执法通知书、标牌、指示牌、公示栏、电子屏幕等各种面向公众的用字。

在办公地点设立永久性推广普通话宣传广告标牌;主要办 12 公室和所属窗口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标志物和宣传画。

4、负责落实我区三类城市评估标准细则中涉及到本系统、本单位指标项目标准要求的全面落实工作,并接受省、市、区语委的检查认定评估。

(十三)区委、区政府其他各部门

1、负责建立各行业系统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机制,做到机构健全,专兼职人员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能够有效依法管理。

2、负责组织各机关部门公务员、工作人员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市语委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和用字规范知识培训考试,并对相关部门提出相应要求。

3、负责规范本部门、直属单位的公文、印章、标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公示栏、宣传材料、印刷体标语等各种面向公众的用字。

在办公地点设立永久性推广普通话宣传广告标牌;主要办公室和所属窗口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标志物和宣传画。

4、负责我区三类城市评估标准及细则中涉及到本系统、本部门指标项目标准要求的全面落实工作,并接受省、市、区语委的检查评估认定工作。

三、各街道办事处

1、负责辖区内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和达标工作;负责本街道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培训组织工作。

在街道办公地点设立永久性推广普通话宣传广告标牌;主要办公室和所有窗口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标志物和宣传画。

2、负责我区三类城市评估标准及细则中涉及到本街道指标项目标准要求的全面落实工作,并接受省、市、区语委的检查评估认定工作。

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第3篇

四字及四字以上单位与类似结构的三字格单位语义内涵基本一致

编年本《汉语新词典》“凡例”当中的第四条,明确标示,对于该系列词典中所收录的“四字及四字以上单位,一般不视为词,不标词性”,但是,如若对“~体、~女、~时代、~婚、~师、~条”等词语群进行进一步细致地考察,就会发现,这些出现在新词语当中的诸多词语群,其三字格单位和四字及四字以上单位,在语义内涵上具有较为明显的一致性。比如:

淘宝体:名词,一种在网络上流行的语言表达形式,格式为“亲,××哦”。因模仿淘宝网卖家对商品的描述,故称。

见与不见体:一种在网络上流行的语言表达形式,格式是“你×,或者不×我,×就在那里”。因模仿电影《非诚勿扰2》里的诗歌《见与不见》,故称。

该系列词典的主编之一,侯敏教授在2010《汉语新词语》的前言当中提到,“这些新词语中的‘体’主要指的是话语的语言组织格式和特点,是对不同特点的语言格式或形式的归纳,表现了人们对语言及语言功用的关注。”

据统计,2010《汉语新词典》中,“~体”格式的词语一下子涌现出了9条,受到了很多学者的关注,其中绝大多数为三字格单位,而2011《汉语新词典》中,所出现的“~体”格式的条目,则猛增到34条,三字格词条27个,仍然占多数,其中“咆哮体”和“淘宝体”在各大媒体上的出现频次较高,“hold住体”“TVB体”“360体”,三个为“英文/数字+汉字”格式,其余的4条则都是五字格单位,分别是“见与不见体”“诗词混搭体”“校长撑腰体”“中英穿越体”。

从《汉语新词典》对这些五字格“~体”词条的释义情况来看,“体”在其中均指特定的语言表达形式,是一个所谓的类词缀,与其在结构类似的三字格单位中是完全一致的。

四字及四字以上单位与结构类似的三字格单位使用特点基本一致

从编者在该词典中针对“~体”词条给出的相关例句来看,四条五字格单位的“~体”词语,在具体的语言运用当中,也都与其他的三字格单位是一样的,基本都是以一种意义较为凝固的整体出现的。比如:

淘宝体:随着一本录取工作的展开,高校录取通知书也开始发放,南京理工大学今年不仅在录取当天就给考生发送录取短信,而且更是别出心裁地用上了时下流行的“淘宝体”,一下子拉近了和考生的距离。(2011年7月20日《中国青年报》)

见与不见体:套用现在流行的“见与不见体”说,中与不中,奖品就在那里。(2011年1月11日《现代快报》)。

侯敏教授称这些以“~族、~门、~奴、~男、~女、~二代”等类词缀构成的词语群为语言传播当中的羊群效应,认为它们凸显出的正是“新词语的草根化与语言游戏化”特征,能让民众明显体验到语言带来的愉悦之感。[1]

2007年出现了所谓的“孔雀女”,2009年相应地有了“清汤挂面女”;房奴、孩奴、车奴等词的出现,使汉语当中又多一个新词,叫“奴时代”,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直至房产税的提出,又让汉语中涌现出了一种新的说法叫“税感时代”;有了“裸婚”还不够,2011年又出现了“经济适用婚”;如果有人说自己是专门为别人策划派对聚会的“策派师”,那么就有可能会有人向别人介绍自己是“旅游体验师”,专门负责帮人制订最佳出游计划的;此外,面对居高不下的疯狂房价,上海市在“国八条”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制订出了“沪九条”的具体调控细则,同月,所谓的“京十五条”也相继出炉。

显然,这些词语群中的“三字格”单位,与同样格式的四字及四字以上单位,无论在语义内涵上,还是在具体的语言运用过程中,都具有较为明显的一致性,如果我们在给它们进行语法单位界定的时候,只是单纯地将具有同样格式的三字格单位判定为词,四字及四字以上单位不看作词,可能在具体的语言分析过程中就会产生一定的困惑。

四字及四字以上单位性质分析过程中的困惑

尽管有关词的界定和分词标准问题,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一直是语言学界一个极其复杂并且是较有争议的研究课题,但是编年本《汉语新词语》系列词典当中编者所认定的分词标准,仍然给人前后不一、捉摸不透的感觉。

“国八条”“沪九条”,仅仅因为中间所处的数词是十以内的,较短,所以就是词,“京十五条”,只是把十以内的数词变成了十五,多了一个字,就不能看作是词了,这种逻辑推理显然是有问题的。此外,就“淘宝体”和“见与不见体”相比较而言,“淘宝”是电子商务网站名称。“见与不见”,虽然是四个字,但作为一首诗的名称,它显然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难道仅因为多了两个字,前者就是词,后者就不是?这样的结论显然也有些解释不通。除了以上这些,更让人一头雾水的则是,既然词典凡例当中已经明确标示说,“四字及四字以上单位一般不视为词”,那为何又在“蓝精灵体”这一词条后,作出“名词”的标注,让人着实有些不解。

学者曹炜所提出的“适度词长(词是最小的有相对固定的语音形式和适度词长的能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2],似乎能对该词典中出现的这种前后不统一现象,勉强作出解释说明,然而实际上,所谓的“适度词长”,到底多短才是个词,多长才不是词,从认知学角度来看,是具有较强主观性的。

语言本身必定会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汉语的历时演变使原先古汉语中的单音节词与词之间的句法关系逐渐降格成了现代汉语中的词法关系,进而使得汉语这种过去只讲“字”的语言,一谈到词,就出现了很多说不清楚也难以统一的问题。而新词语当中所涌现出来的大量由类后缀构成的、语义内涵基本一致、使用特点基本相同,只是词长有别的词语群,似乎又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大难题。

关于四字及四字以上单位性质判定的思考

学者张世禄早期曾表达过这样的意思,“常用的词组往往通过凝结或缩减作用转变作词。这样从词组的凝结或缩减,变成为词,正是词产生的重要方法之一,也是语言本身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3]”

对于近些年所涌现出来的大量新词语,我们也可以看到,由于语言本身经济原则的作用,新词语当中绝大多数三字及三字以上词语,实际上就是对语言表达当中较复杂语义的凝固和缩略,目的是使其以一种语义较为明确的独立整体去进行运用。只是在新词语产生的这个过程当中,有一些意思比较幸运地被凝固成了三字格形式,倾向于传统意义上的词,而有一些则成了较长的四字及四字以上格式,与我们以双音节为主要形式的词的面貌看起来有一定距离。

尽管吕叔湘先生很早就指出过,对于词和非词,在实际的语言分析当中,很容易碰到一些中间状态,难以处理为一刀2切。但是,信息化时代的需求,相关机器翻译的需要,又使得词与非词的区分,必然成为一个会直接影响到翻译效果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因此,对于近些年所出现的部分四字及四字以上单位,并且能够给人以“词感”的新词语,在相关应用领域当中,我们应如何判别其单位性质,确实值得深思。

这里,笔者建议,对于那些四字及四字以上单位性质的判别,不妨从有些学者所提出的“短语词”概念角度进行考虑。吕叔湘先生最早提出“短语词”的概念,他认为“那些没有加进去的、地、得因而它的成分不能扩展的组合,它们的地位介乎于词和短语之间。为了和能扩展的短语(洗干净/洗得十分干净)、不能扩展的复合词(看重、改正、加强、扩大)区分开来,只好把这种短语式的词简单点叫做‘短语词’”。[4]

2010年,学者李思旭又在相关理论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指出诸如“吃完”“写完”等动结式结构,正处于由短语向词漂移的过程中,是短语和词的中间状态,即短语词,与此同时,他还充分结合古汉语到现代汉语的历时演变,详细列举了章法成分向句法成分和构词性成分转化的既有语言现象。[5]

笔者认为,尽管新词语中所出现的四字及四字以上单位,与以上学者所提到的那些可称之为短语词的研究对象,还有不尽相同之处,但其语义内涵凝固化的本质特征,以及较为普遍的“词/词组+构词语素”的外在结构形式,都已经超越了我们传统意义上的词或者词组所能囊括的概念范畴,并且逐步呈现出一种较为显著的发展趋势。鉴于该问题研究直接关系到语言教学以及机器翻译等众多应用性工作的展开,因此,新词语词典中所收录的部分四字及四字以上单位性质的分析,从“短语词”角度进行深入的探讨,值得尝试。

参考文献

[1]侯敏、周荐:《2010汉语新词语》,商务印书馆,2011,前言9。

[2]曹炜:《现代汉语词汇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3。

[3]张世禄:《词和词组的分别》,见张世禄:《张世禄语言学论文集》,学林出版社,1984,第296页。

[4]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1979,第21页。

论反义关系存在的语言单位 第4篇

关键词:反义关系 语言单位 义位 反义聚合

谈及反义关系,多数人就自然而然地把它和反义词联系起来,认为反义关系只是指词与词之间意义相反相对的关系,说反义关系的确定方法也往往指的是反义词的确定方法,事实上,这种理解是狭隘的,它缩小了反义关系的外延。

从大量的语言事实出发,结合以往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反义关系其实存在于各级语言单位之中,正如郑远汉先生所说,“反义对立在各级语言单位之间都有表现”[1]。下面结合《论衡》中的用例做一下具体分析。

一、义位与义位之间的反义关系

这种反义关系即所说的“词内反义对立”,“指同一词项有意义或用法相反或相对的现象。意义或用法相反或相对就是差别,是语义差别的特殊情形。这种差别是同一词项内的差别,因而一般应表现为不同的义位或义位变体,是义位或义位变体的反义对立,不是词项之间的语义差别,不同于反义词。”[2]义位或义位变体虽不属于语言单位,但却属于词汇学的研究范围,为了讨论的全面,这里我们也把它们之间的反义关系归入其中论述,毕竟这种反义关系也是一种客观存在,是表现在词汇内部的一种客观存在。其实,这之前和之后都有人论述过此问题,只是名称不同,有的称“反义共存”[3],有的称“同词反义”[4],有的称“反义同词”[5],但都指的是同一个历史平面上,一个词的词义系统中存在着意义相反或相对的两个义项之间的语言现象,与训诂学上的“反训”有所区别。这种反义关系在古今汉语中都存在,古汉语中最常见的如“受”有“授予”义和“接受”义,“市”既有“买”义又有“卖”义,“臭”既有“香味”又有“臭味”,等等。现代汉语中如郑远汉举到的动词的例子,如向与背的对立,受与授的对立,毁与成的对立,臧与否的对立,等等。

与此相关,有的文章也论述过“反义同形词”[6]和“同形反义词”[7],但其外延要比上面讲的“词内反义对立”之类大。它不仅包含同一个词内义位与义位之间的反义关系,有时还包含两个词之间的反义关系,而这两个词是同形同音的,如余雄杰文章中举到的由假借、通假而致同形反义的例子,其中的“徂”和“乖”各自两个意义的相反相对其实都代表着两个词之间的反义关系,而非一个词的两个义项之间的反义关系。所以,严格地说,这时的反义关系即为反义词。而有的文章为了避免这种区分,同时也为了扩大考察的范围(将其扩展为字、词和固定短语),从而将这种语言现象命名为“同形反义现象”[8],这种命名方式倒是可以减少一些术语概念上的争端,但也应在具体分析例证时明确说明是哪两种语言单位之间形成的反义关系。

二、词素与词素之间的反义关系

具有反义关系的两个词素聚合即构成反义并列式合成词,或称“反义相成词”[9],如“得失、多少、左右、古今”等。过去讨论这类词多把它们作为一个合成词来看待,只注重它们的整体合成意义,而很少关注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各成分的意义及相互关系以及各组成部分的意义与整体词义的关系。当然,有的文章也从该类合成词的构成条件、意义特点,在词汇、语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是词等方面作过详细而深入的论述[10],但这方面的成果毕竟不多,还有待进一步发掘。

事实上,这类词在开始时是意义相反相对的两个词的连用,即反义连用,但随着人们的频繁使用及词义的发展演变,它们的意义逐渐凝固为一、且不可分割,从而形成一个个的合成词,从形成之初看,是反义词之间的关系,从形成之后看,便是反义词素之间的关系了。例如:

(1)人命有长短,时有盛衰,衰则疾病,被灾蒙祸之验也。(《论衡·命义》)

(2)其王日之长短,与拜去璧远近相应也。(《论衡·吉验》)

例(1)中的“长短”指的是人的寿命有长有短,是词组,例(2)中的“长短”则引申指时间,另外,它也可引申指距离、长度,如《孟子·梁惠王·上》:“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此时的“长短”是词,“长”和“短”便是反义词素之间的关系,例(1)中的“长”和“短”则是反义词之间的关系。

可见,从词素之间的反义关系角度着手研究此类合成词更有助于深入探讨该类词的产生、发展及演变情况,比单纯地就词论词更有意义。

三、词与词之间的反义关系

词与词之间的反义关系就是我们常说的反义词,对它的研究范围可以说已相当广泛,在其定义、判断标准、类型、特点、作用等方面都有文章作过不同程度的论述,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为进一步研究反义词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这种反义关系是我们比较熟悉的,在此不再赘述,但要强调指出的是,目前,作为古汉语反义词的系统研究成果还比较少,尽管已有一些文章出现,但其研究深度还不够,多数仍局限于对反义词的静态共时描写,诸如如何判定反义词,反义词的分类及作用等方面,缺乏动态历时的比较,没有全面系统的论述,故而不能廓清整个古汉语反义词的全貌。当然,这种宏观性的工作还需要微观的具体的专书反义词研究成果来支持,只是我们应加强两者的联合,尽快做好各部专书反义词的研究,以进一步推动反义词的系统研究工作。

四、词组与词组之间的反义关系

词组与词组之间的反义关系在古汉语中体现得较为明显,尤其是在古汉语专书的词汇中,因为词和词组的划分历来都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所以对有些词语,我们一时难以断定它们是词还是词组,在不被广泛使用的古汉语中,即在使用频率不高的情况下,我们就把这些词语暂定为词组。而之所以将此归为反义关系的一种存在方式,是因为它们有发展成词或演变成现代汉语固定语的可能,即在词汇发展演变的链条上还是有其研究价值的。事实上,现在作为词来使用的语言单位在其产生之初都是词组的形式,只是在长期频繁的使用过程中其形式逐渐稳定,意义也渐趋凝固,从而发展为词了。

下面是《论衡》中词组之间存在反义关系的几个例子:

(3)始生而死,未产而伤,禀之薄弱也;渥强之人,必卒其寿。(《论衡·气寿》)

(4)让生于有余,争生于不足。(《论衡·问孔》)

(5)然而人君犹以无能处主位,人臣犹以鸿才为厮役。(《论衡·命禄》)

例(3)中“薄弱”和“渥强”存在反义关系,“薄弱”在现代汉语中已演变成词而稳定下来,和它成反义关系的“渥强”则换成了“雄厚”“坚强”等。类似的词组之间成反义关系的还有很多,如“大巨-微小”“穷困-达通”“强大-细弱”等。例(4)中“有余”和“不足”可暂定为词组间的反义关系,而到了现代汉语中它们已成为完全的反义词了。例(5)中“无能”和“鸿才”相反相对,在现代汉语中“无能”演变为词,而“鸿才”仍是词组。

刘叔新、周荐在讲到词汇中存在的反义方式时将其分为三类,即词与词、语与语和词与语[11],不过,他们的研究对象主要是现代汉语中的词汇,而我们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古代汉语中的词汇,他们所谓的“固定语”在古汉语中大部分是以词组的形式存在的,如“大恩大德-小恩小惠”“朝气蓬勃-暮气沉沉”等,所以我们分出“词组与词组之间的反义关系”这一类。之所以没有单列出“词和词组之间的反义关系”这一类,一方面是因为词和词组有相通性,词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词,所以此类反义关系的数量是非常少的,可看作“词与词之间的反义关系”与“词组与词组之间的反义关系”中的一个过渡形式,有“词与词之间的反义关系”与“词组与词组之间的反义关系”就足以说明问题了;另一方面是为了语言单位的对称性,词和词组是不同级的语言单位,在语言运用中人们也往往偏于使用同级的语言单位以表现语言的对称美。但这不等于说此类反义关系在语言中不存在,当“词组与词组之间的反义关系”中一方词组转化为词而另一方仍为词组时,便体现出“词和词组之间的反义关系”。如:

(6)人之交游,不能常欢,欢则相亲,忿则疏远。(《论衡·累害》)

(7)或奸盗大辟而不知,或罚赎小罪而发觉。(《论衡·幸偶》)

例(6)中的“相亲”和“疏远”成反义关系,在现代汉语中“疏远”是词而“相亲”依然是词组。例(7)中“不知”和“发觉”存在反义关系,而在现代汉语中“不知”仍是词组,“发觉”则演变为词。

另外,句子与句子之间也存在反义关系,不过它们大都是通过词或词组体现出来的,它们自身不能表现反义关系,所以不作讨论。

因此,从总体上看,反义关系集中体现在义位(或义位变体)之间、词素之间、词之间和词组之间,为了称呼的方便,更为了扩大反义关系的研究范围,我们建议把第二、三、四种类型中形成反义关系的语言单位称为“反义聚合”[12]。之所以不包括第一类,是因为义位(或义位变体)本身不是语言单位,另外,对它的研究更多的是与词义的引申发展有关。这样,我们把“反义聚合”定义为:由语义上相反相成的两个语言单位形成的集合体,这些语言单位包括反义词素、反义词和反义词组。

注 释:

[1][2]郑远汉.论词内反义对立[J].中国语文,1997,(5).

[3]任瑞麟.古汉语“反义共存”现象例释[J].内蒙古教育学院学

报,1994,(3).

[4]曾佑昌.“同词反义”现象初探[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1,

(7).

[5]杨志贤.论“反义同词”现象[J].集美大学学报,2002,(3).

[6]时学伟.古汉语词汇中的反义同形词[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2002,(2).

[7]余雄杰.略论古汉语的同形反义词[J].温州师范学院学报,1996,

(2).

[8]吴云.试论汉语中的同形反义现象[J].汕头大学学报,1999,(1).

[9][10]谭达人.略论反义相成词[J].语文研究,1989,(1).

[11]刘叔新,周荐.同义词语和反义词语[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12]汪梅枝.“反义聚合”定义及性质的再探讨[J].山东社会科学,

2006,(7).

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第5篇

签发人:刘晓晨

宜宾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对在创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活动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的通知

各区县语委、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省语委《关于开展四川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综合评估的通知》(川语〔2005〕1号)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于2006——2008年开展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综合评估达标活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30余个市级相关部门和市教育局等15个重点必查单位,代表党政机关、教育系统、新闻媒体和窗口服务行业四大领域,整体联动,齐心协力,共同为宜宾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做出了积极努力,特别是重点必查单位的相关工作获得了省评估组专家的充分肯定。同时,各区县政府、语委以及市属学校密切配合,开展了 1 大量相关活动,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取得圆满成功做出了应有贡献。为了表彰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市教育局等15个重点必查单位和蔡晓鹏等88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见附件),并分别颁发“宜宾市创建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 荣誉奖牌、“宜宾市创建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其奖牌、证书,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于2010年3月10日在市语委办(市教育局)领取。

创建活动顺利达标,是对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一次执法检查的高度认可。通过迎评验收,进一步提升了人们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的知晓度,强化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促进了各部门、各单位在机构建立、经费落实、制度建设、工作措施等方面不断完善,扩大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社会影响,实现了“以评促管,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重在建设,重在宣传教育,重在过程,重在实效,重在长效机制”的指导方针。希望通过表彰,达到以点促面的目的,并逐步建立起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区县要进一步抓好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的宣传、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制订迎评计划,积极申报评估,使我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在2015年基本实 2 3 附件:

宜宾市创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综合评估达标活动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单

一、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15个)

宜宾市教育局、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武警宜宾支队、翠屏区人民政府、宜宾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宜宾市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宜宾市人民路小学、宜宾市青年街幼儿园、宜宾市广播电视台、宜宾日报、工商银行宜宾分行、宜宾民航管理处、宜宾叙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叙府商城、南城街道涌泉社区。

二、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88人)

(一)重点必查单位(40人)

宜宾市教育局:蔡晓鹏、李华、罗安琪、郭青初、谢清、陈骏、张安莲、曹涌、唐宗英、吴仕义

翠屏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谢明超、文蓉、刘祖俊、唐元毅、钟永强、刘川、马燕玲、周曦

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柳晓蓉 武警宜宾支队:李增新 宜宾学院:曾树琼、张旭东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刘泽敏、王金川

宜宾市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张穗宜、沈丽茜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何富强、张林 翠屏区青年街幼儿园:李敏、刘畅

宜宾市广播电视台:韩学勤、潘丽梅、邓鸿、熊燕

宜宾日报社:徐坚坚、王忠远 工商银行宜宾分行:周清 宜宾民航管理处:陈恳

宜宾叙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叙府商城:陈丽 南城街道涌泉社区:卢立琦

(二)市级相关部门(23人)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许可 政协宜宾市委员会办公室:叶亚非 宜宾市政府金融办公室:何琳 宜宾市委宣传部:黄秀昕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胡幸春 宜宾市人事局:杨强 宜宾市财政局:刘运佳 宜宾市公用事业局:舒坚

宜宾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赵斌 宜宾市文化局:袁志宏 宜宾市公安局:陈吉勇 宜宾市工商局:王庆红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淦建英 宜宾市卫生局:高世茹 宜宾市体育局:叶姗 宜宾市邮政局:苏玲 宜宾市旅游局:陈婷婷 宜宾市民政局:蔡洁

宜宾军分区:李朝幕 宜宾市总工会:闵书文 宜宾市妇联:陈笛 宜宾市文联:罗世奎 共青团宜宾市委:马超

(三)县语委(教育局)及市属学校(25人)宜宾县:袁荣忠(县语委办)、赵艳(县语委办)南溪县:王宗新(县师培中心)、赵吉贤(县师培中心)江安县:胡定云(县教育局)、杨富平(县教育局)兴文县:万丽(县教育局)、李洁(城西学校)长宁县:方向明(县教育局)、余玲(县实验小学)珙

县:代琼(县教育局)、陈明高(县研培中心)高

县:张平(县教育局)、周嘉陵(县教育局)筠连县:黄静(县政府)、文明均(巡司温泉小学)屏山县:彭雪刚(县教育局)、陈元世(县师培中心)宜宾市一中:李钢、徐政 宜宾市三中:沈乃炜、邹师琪 宜宾市师培中心:李万吉 宜宾市卫校:赵建学、李清莉

主题词: 城市语言文字 工作 先进 表彰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语委成员单位,省语委办。宜宾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设计单位汇报材料(文字) 第6篇

一、工程概况

索克北环小区5#楼位于郑州市北环路与徐寨路交叉口西南角,本工程采用砖混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半,建筑面积6236.42m2,建筑主体高度为21.10m。室内外高差1.1米,层高均为2.9米,檐高22.85米。该工程抗震设防裂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本工程垫层为100厚C15混凝土,基础筏板为C30S6钢筋混凝土,雨蓬等外露构件混凝土强度为C30,卫生间等潮湿环境混凝土强度为C25,其余构件均为C20。

±0.00以下砌体为MU10烧结机制黏土实芯砖,M10水泥砂浆;±0.00以上为MU10普通烧结多孔砖(P型),M10混合砂浆;

钢筋连接采用绑扎或电渣压力焊连接。

电气分部:接地采用联合接地方式,利用基础或GZ中两根主筋作为引下线,钢筋采用搭接焊连接。电气配管采用钢管或PVC管,钢管为套管连接,PVC管采用插入连接。所用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二、设计中标及合同签订

河南索克置业有限公司与我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委托我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设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接工程,严格履行设计合同,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套设计图纸,及时提供现场设计服务,业主也如期支付设计费,双方都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现象。

四、设计依据

1、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2、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甲方使用要求及确认的设计方案;

4、建筑结构荷载设计规范;

5、砼结构设计规范;

6、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7、国家现行的设计法规、规范、规程等。

五、设计中主要执行的强制性标准、工程结构及建筑安装的重点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进行设计,施工图文件已通过审查;

2、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工作,参加了地基验槽、现场答疑,指导工作,从设计角度保证了施工的正常进行。

六、工程建设过程中对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的签证工作落实情况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单位设计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指导、检查,及时对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审核并签署意见,签证盖章比较齐全完善。

七、结构部位和实体质量的评价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单位对基槽进行了验收,验收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工程结构完成后,我单位设计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详细的实体质量检查,未发现有违反设计规范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技术资料齐全,可以达到合格验收条件,并出具有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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