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小鸭读后感1000字左右

2024-06-04

丑小鸭读后感1000字左右(精选12篇)

丑小鸭读后感1000字左右 第1篇

说起《丑小鸭》这篇童话,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吧!它是一个妇孺皆知的童话故事,也许看过这个故事的人都曾想过,丑小鸭成功的秘诀,我想就是因为它有一颗自信的心吧。丑小鸭出生在一群鸡鸭中,与其它的小动物一样,从小对整个世界充满好奇和新鲜感。就由于她“丑”,在鸡群中挨啄、受排挤、遭讪笑,兄弟姐妹故意为难她,妈妈嫌弃她,女佣人用脚踢她;在沼泽地里差点没被猎人打死、猎狗咬死;在老太婆家受到鸡和猫的嘲笑,还差点没在冬天冻死。

但是,她对自己从不灰心,为了自己的梦想,她可以放下一切、牺牲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在这种几次与死神擦肩的经历下,她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正因为她心中有着永恒的梦想,有着不懈的努力,她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天鹅。安徒生把笔下这只小鸭子写得不屈不挠,为实现梦想不断追求。它是一个从绝境中奋起的典型;那受人欺辱的日子里,他站起来了,向着自己的梦想走去。

平嘴的小鸭,尖嘴的小鸡,野鸭的鲜血,龇牙的猎狗,持枪的猎人,愚蠢的母鸡,高傲的猫等等这一切的一切它都记忆如新,在它成为白天鹅的过程中,他们也算立了一功。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像丑小鸭一样,为追求美丽的梦想而不顾一切。我觉得,其实一个人的外表并不重要,而内心的美才是最纯洁的美。就算你拥有了沉鱼落雁的美貌,但心却很肮脏,你也只不过是一只外表美丽,内心丑恶的丑小鸭罢了。

我们好比就是丑小鸭,但是我们谁敢大声说,我为追求成功,追求梦想付出了百分之百的汗水。我很惭愧,我没有为梦想去拼搏、去付出,这样的我也无法成为心目中的白天鹅。雨水的冲刷,暖风的拂过,仿佛是上天让我改变。这是的我可以说我为理想努力了,付出了,但我所付出的汗水太少了,也丑小鸭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不知悔改的我的命运终将会一事无成。我想成为一个闻名中外的名人,不想成为一个平庸的普通人。我要改变,我要付出,我要努力!未来的世界里会出现有一只“丑小鸭”,他会像前辈一样饱经风霜,历经艰辛万苦,而不低头,不屈服,向着梦想奔去,不知疲惫,不怕困难的努力成为白天鹅。

假如我是故事里的丑小鸭,我一定不会为了别人的排挤、讪笑、讨厌而自卑地逃走。我会用我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我”虽丑,却并不代表“我”无能,就算连自己的妈妈也讨厌自己,我也不会被眼前的事实压倒。样貌是如何,你无从选择,唯一能选择的就是自己的命运,自己的路。我要遇强越强。我要做一棵坚强的杂草,无论是野火烧狂风吹,到春天我又能重新生长。就像“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样。

如果兄弟姐妹讨厌我,原因是嫌弃我丑陋,但孔子说:“人不知而不愠”,别人总有一天会了解我,接受我。如果世上每个人面对困难或逆境时,都能以乐观心态去看待问题的话,也就一定可以闯过关。

鲁迅说过:“单说不行,要紧的是做。”是的,说谁都会说,但是会像说的那样做的会有几个人呢?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呀!成功有一个知易行难的奥秘就是坚持。“坚持”多么简单的两个字,他成就了多少伟大的人物;“坚持”多么简单的两个字,它又毁掉了多少人!

想成为白天鹅很简单,只要你努力,只要你付出;想成为一只不知名的丑小鸭更简单,任你玩耍,任你游戏。切勿只顾一时开心而毁掉自己啊,这值得吗?

现在的我造就未来的我,未来的我等着查查过去的我。

另一点,当我们成为白天鹅的时候万不可目中无人,因为过去的我们也曾被嘲笑过,被侮辱过,这又有什么值得我们去骄傲的呢?

还有,导致丑小鸭成功的另外一个因素就是它拥有梦想。记得有位著名诗人曾经说过:“没有泪水的人,他的眼睛是干涸的;没有梦想的人,他的世界是黑暗的。”

梦想是漂浮在心头的一缕美丽的诱惑,他使得平凡的你再也不能容忍往日的庸俗和无聊,忽然间,悟得了日子应当有的诗意与挥洒诗意的抉择;梦想是豁亮在眼前的一帧灿烂的惊奇,他使渺小的你再也不肯在卑微中空耗和压抑本来的生机,油然涌起的是海阔天空的境界,和魂牵这种境界的渴望。

其实仔细想想,丑小鸭和我又有什么不同呢?谁没有理想?谁不希望自己变成白天鹅而甘当“丑小鸭”?但光有理想又有什么用呢?世上没有不要钱的午餐,天上是不会凭空掉下馅饼的,没有不懈的努力,没有大风大浪的磨难,“丑小鸭”是不能变成白天鹅的,没有雷鸣和闪电,就不会有雨过天晴的彩虹。这一切只是因为她有着一颗为理想不怕任何困难、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的心。

丑小鸭的经历告诉我们每一个人,只要有理想有目标,并为目标而努力奋斗,是金子就一定会发出耀眼的光芒。环境差、条件不好,这更是我们发奋图强的理由,会使我们更加下定必胜的决心。

这个故事最后以美满的结果为收场,丑小鸭再也不是丑陋的,而是成功变成了一只在天鹅湖中最美丽的天鹅。梦想再也不是海市蜃楼了,而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于眼前。所以有目标、有理想者终有一天会闪光,发出属于自己灿烂的光芒。

我坚信:雨后会天晴,丑小鸭会变成白天鹅——!

丑小鸭读后感1000字左右 第2篇

一只小鸭子,从蛋里出来,天生就是那么的丑陋。在家里,没有一个人喜欢它,它的兄弟姐妹总是欺负它,用人用脚来替它,就连亲爱的母亲也不要它,从此,它在家里就没有了立足之地,于是就飞过篱笆逃走了。它虽然逃走了,但无论到了哪里读好像没人他的容身之处。尽管如此,它以一直都很努力的生存,努力的奋斗着,因为它坚信在不远处一定会有它的一片小天地。

三季已过去了,冬季已经来临。北风呼啸着,洁白的雪花儿把地铺上了白色的地毯,冬姑娘好像在到处学习着巫术,巴赫呀,小溪呀……被结成冰了,都可以在上面溜冰了。这些场面都市魅力而纯洁的,但哭了这只可怜的小鸭子了,它穿的永远读那麽少,它在这有风有雪的地方走着,它在冰冷的水水里游着。它十分地饥饿,可又有什麽办法呢?它努力地游着,免得被冻僵,可是,总有累的时候,终於它被冻僵了。在早上,它不幸中的大幸,有一位农夫救了它,把它带到了家里,可是,它的日子也不会那麽好过。

“冬天已经来到了春天还会远吗?”在春天的到来,它又走了出来,它结束了严冬所受的困苦与灾难。它躺在芦苇里,听着婉转的歌声。他无意间啪起了翅膀,又在弯弯曲曲的溪流上,见到了极其美丽的天鹅们。丑小鸭心中感到十分的开心,怎么也想飞向它们,这表现出丑小鸭心中有一个恒久的梦想,向往美好的追求。它走向此白天鹅中,不了自己也是一只白天鹅。对呀,只要你是一只天鹅蛋,就算是生在养鸭场也没有什么关系。

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怕难,只要用心去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勤能补拙,只有为一个永恒的梦想,努力奋斗,坚持不懈,即使身在逆境也会实现自己的梦想。“只要你是一颗金子,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发光。”当然,要成就自己的梦想但是少不了坚强的意志,和不懈的追求。相信吧!我们和丑小鸭一样,在不久的将来也会变成白天鹅的!

丑小鸭读后感1000字左右 第3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丑小鸭与我_1000字初中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家对《丑小鸭》这个故事并不陌生,这是安徒生创作的一篇童话,它讲述了一只丑小鸭变成美丽的白天鹅的坎坷经历。

一只又大又丑的小鸭子,一出生就伴随着别人的嘲弄和歧视,在鸭群和鸡群中它处处挨啄,被讪笑,大家都要敢走它,连自己的兄弟姊妹也不喜欢它。喂鸡鸭的女佣人也用脚踢它,它独自流浪到一块沼泽地,讨好那些野鸭们,但野鸭也不喜欢它,它还差点被猎人打死,在黑暗里。它顶着狂风跑到一个农舍,但因为它不能生蛋,发不出咪咪的叫声和迸出火花,又被母鸡和公猫赶走。后来,它还受尽严冬的折磨,差点被冻死。但是,它对自己从不灰心,为了自己的梦想,它可以放下一切、牺牲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在这种几次与死神擦肩的经历下,它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正因为它心中有着永恒的梦想,有着不懈的努力,它终于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丑小鸭曲折的故事牵动着我的心弦,每当我看到丑小鸭被别的动物欺负、嘲笑时,我对它的遭遇非常同情,真想去帮助它;当它被猎人追赶围捕时,我深感担忧,真想去保护它;当它不愿享受安逸的生活,毅然选择离开,去追求大自然的美好时,我感到由衷敬佩;当它历尽艰险,不断努力奋斗,坚持自己自己的梦想,蜕变为高贵美丽的白天鹅时,我真为它高兴,想为它庆祝。

我在丑小鸭身上学到了许多,当我们在生活中被嘲笑排挤时,要学习丑小鸭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坦然面对;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要学习丑小鸭不懈追求、努力奋斗的.精神,迎难而上;当我们在生活环境安逸的时候,要学习丑小鸭为坚持追求梦想、为理想而奋头的精神,造福社会;当我们在获得成就时,要学习丑小鸭谦虚、不骄傲的精神,保持心灵美好。

童年读后感1000字左右 第4篇

《童年》一书是高尔基根据自己的童年生活续写的一部书,从生活中看似琐碎的小事里,充分体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

整本书看完后,我简直自愧不如,书中小主人公在这样黑暗的环境中能勇敢、自信地面对挫折,他的童年是那么的无趣与辛苦,反过头来想想自己,虽然生活在无忧无虑的日子里,却还不知足,父母叫干点家务不愿意,老师多布置点家务就喊累,就连有时被父母批评几句,都还要嫌他们凶。现在想想,自己还真是无知。没挨过打不知什么叫痛,没干过活不知什么叫累,没受过穷不知什么叫苦。

也许,现在的孩子实在太幸福了,由于父母过多的宠爱,变得很娇气。很多事只有亲身体验才能领略其中的滋味。我不否认自己也是这样一个人,直到有一次,我才真正了解到生活的艰辛。那是一个双休日,我和表弟表妹们一起去外婆家玩,凑巧,那天外婆和外公要去田里种菜,于是,带着一股新奇,我们拿着小锄头来到了田里,等外婆给我们分配好工作,大家便忙开了。我是负责把一篮子菜苗种完,一开始,我“玩”得正起劲,心想:“原来种菜那么容易,不就是挖一个洞,把菜苗的根放进洞中,最后用土盖上吗!”不到五分钟,表弟表妹们就种得不耐烦了,一个个都忙着捉青蛙去了,嗨,看他们那么悠闲,我还真有点儿羡慕,可是,我都这么大了,怎么能像他们那样轻松呢?为了保全颜面,还是得坚持到最后。

不过干了一会儿,我就坚持不住了,脚发麻,背也很酸,再看看自己的鞋子,粘满了泥土。“唉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以后我再也不会干这种苦差事了……”我心里不停地抱怨着。大约种了大半篮子,老天仿佛听见了我的诉苦声,下起了小雨,外婆见此情景,就叫我们立即回家避雨,听了这话,我如鱼得水,心情一下子愉快了不少,可我刚要走,却看见外婆和外公戴上了斗笠,披上了蓑衣,依旧干了起来,看着雨中外婆外公那一起一俯的身影,我心中突然一酸,尝到了又咸又涩的味道,我不知道这到底是雨还是泪,可我深深地体会到,外婆和外公是那么的不容易。雨依旧下个不停,那雨声仿佛在诉说我的浅薄无知。以前外公拿蔬菜来给我们吃,我总觉得不直一提,可我想,当我下一次再看到那些充满泥土气息的蔬菜时,我一定会感到这比金子还珍贵,因为这是外公外婆用汗水换来的。

丑小鸭读后感1000字左右 第5篇

——《1984》第34页

《1984》是乔治奥威尔的预言。他预言了1984年,一个叫“英社”的组织对党员的控制。在那时,人们的一言一行都受到电幕的监视,任何听到胜利的消息流露出不信表情的人都将被老大哥抹去:任何材料上都不会有他的影子,没有人敢提到或者会想起他的名字,他便从此化为乌有。

但是温斯顿不服从老大哥。他恨老大哥,他希望看到一个真实的历史,不信那些化为乌有的鬼话。在他心中,历史是发生过的,死人是活过的,现实是存在的。正因如此,他在日记本上写出了上面那一番话。

老大哥不能抹去他的记忆,他什么都记得。记得有一天,他坐在栗树咖啡馆里,看见过三个不法分子,三个化为乌有的人。

那时,电幕上忽然发出了变化,放出了一首特别的、粗哑的、嘶叫的、嘲弄的曲子,也是温斯顿心中想要的曲子。

电幕上有个人唱到:

在遮阴的栗树下

我出卖了你

你出卖了我

他看见三个人中的一个,鲁瑟福的眼眶里盈满了泪水。但那时的他,距离理解鲁瑟福还很遥远。

踏出决定性的一步时,他已经被老大哥抓住,在友爱部接受拷打和奥勃良的教育。“我们打垮了你,温斯顿。你已经见到了你的身体是什么样子。你的精神也处在同样的状态。我想不会剩下多少自尊心了。你给拳打脚踢、鞭棍交加、百般辱骂,你大声叫过痛、求过饶,在地上自己的血泊和赃物中打过滚。你唉声地求饶乞怜,出卖过别人。你能想出一样自己没有干过的堕落事情吗?”

他想了想说:“我没有出卖裘莉亚。”

不错,他曾经把裘莉亚的一切都告诉了奥勃良,但他没有停止爱她。他告诉自己,爱着她就不算出卖。

奥勃良知道,什么是温斯顿最害怕的。他把温斯顿扔进了101号房。

于是,在一群老鼠的夹击下,温斯顿丧失了所有的勇气。他急切地希望有什么东西能挡在他与老鼠之间,他明白,只有一个办法。

他大喊:“裘莉亚!裘莉亚!去咬裘莉亚!咬她!别咬我!裘莉亚!”

没有办法地,他投降了。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执着与信仰。他学会了——权力即上帝。

再见裘莉亚时,她若无其事地说:“我出卖了你。”

“我出卖了你。”他说。

他以为那只是权宜之计,是为了让他们停下来,这不是他的本心。但他错了,喊过了那些话,他对裘莉亚的感情就再也不一样了。

坐在栗树咖啡馆里,他显得孤零零的。电幕上的音乐有了变化,变成了一种破裂的嘲弄的、黄色的调子。

电幕上有个人唱到:

在遮阴的栗树下

我出卖了你

你出卖了我

同一首歌,意义却不一样了。他不觉热泪盈眶。

这一首歌,是我读过的最成功的伏笔。曾经的无知轻狂,现在的阅尽沧桑,曾经的执着与现在的软弱。这是怎样的震撼,小小的一个细节,竟比《双城记》中错综复杂的伏笔交叠给人更强烈的冲击。

这还是那个向往真理存在的时代的青年吗?

“所谓自由,就是可以说二加二等于四的自由。”

——以前的温斯顿

“2+2=5”

丑小鸭读后感1000字左右 第6篇

与其说国家不复存在,倒不如说人类社会实现了“真正的统一”:三个超级大国没有明确的国界,推崇相似的政治口号,有着共同的社会结构……最令人震惊的是为了完成对权力的极度追求,世间所有的思想都不复存在。所有社会的根本目标都是要永远地“不自由”与“不平等”。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为了消灭人民的欲望必须消耗富余的社会生产力,将人民当做机器定额补给维持生命必需的黑面包、令人作呕的胜利牌咖啡。整个社会的生产力都被用来进行无休止的战争。战争已经进化为只为自身而发生的机器:今天A和B结盟打C明天A又和C结盟打B,这一切只是为了将能使社会进步的生产力不用在促进文明进步上——这在使人民成为愚民是必要的。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不论在哪个国家,如果今天的报纸和新闻写的是我国在和冷酷残忍的C战争,那么,不会有一个人怀疑昨天那个残酷的对手是B。况且,昨天所有的新闻报纸已在一夜之间由“真理部”的无数个办公室里千千万万勤劳的党员修订校正——历史是可以改写的,而且往往不止一次。这荒诞可笑吗?不,党永远是正确的,党就是真理善良一切美好的代名词。像温斯顿对社会产生怀疑的人,从思想动摇的第一秒起就开始走向灭亡的命运,没有人能逃掉思想警察的清理(令我震惊的是狱中独特的洗脑方式最终会令所有 人放弃自己曾信仰的在党的光芒下显得可笑的心思)。而整个社会的思想被一种“新话”中称为“双重思想”的思维笼罩。“故意说谎,但又使自己相信这谎言是真理;能够忘记将这种谎言戳穿的事实,但又在必要的时候将这些事实从记忆中拉出来;否认客观现实的存在,同时又不忘这被否认的客观现实——所有这些都是绝对必要的。甚至在你提起双重思想这个词的时候也必须运用双重思想。因为你既然使用了这个词,就已经承认了你在篡改现实,所以必须再运用双重思想将你的认识抹去。”一种普普通通令人细思极恐的思想意识形态。

怪诞的社会现象不是一个笑话,作者不是在夸张,这里反乌托邦的描写据说是对前苏联的政治讽刺。然而,这种政治缩影也是我国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社会主义运动的写照。

村上春树致敬推荐这本书,自然令我想起《1Q84》的天空上挂着一大一小两轮皎洁的明月。一个是政治一个是宗教,这其中有什么象征什么联系呢?从1Q84回到1984又是一种令人窒息的黑暗吗?

记得政治老师说过国家不希望我们懂政治,看完这本书我仿佛理解了一些这句话。在掌握统治权力的阶层更愿意看到人民政治神经的麻木的,这样,舞台上就没有其他角色了。现实生活中不可能,1984就是现实的放大。

如果我们从小就生活在书中的那种政治环境(还好不是),如果我们始终坚信环境给自身灌输的价值观,如果……那种情况下能够觉醒的就是如马克思那样的伟人。

每年都是1984。

丑小鸭读后感1000字左右 第7篇

《1984》是反乌托邦小说,1984反的是思想,党想控制所有人的思想,主人公温斯顿在党的单位工作,负责篡改真实事件,把所有真实事件都篡改成党想要表达的思想。不同的是,温斯顿身在曹营心在汉,在党工作,却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思想最不是死亡,思想最本身就是死亡。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小说分三部,第一部阐述温斯顿自己的想法,他暗恋她们单位的黑头发女生茱莉亚。

老人家想控制所有人的思想,温斯顿始终相信人的思想是自由的,不会被人所控制。可人生来空白,思想是在成长中建立的,在物质和经历的基础上,我们思索。我究竟被控制了多少。我的判断,我的对错,我的认知极受人影响,这我知道。

明显的东西、朴素的东西、真理,都必须捍卫到底。自知之明就是真理,坚持到底吧!

第二部在一个夜晚,茱莉亚递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爱你”,后来他们创造机会见面、约会,他们租了一个房子,房子很脏、很乱,但在那间出租屋里他们是自由的。然而,他们还是被上司奥布莱恩抓捕。

第三部温斯顿被关在小黑屋,受尽肉体和思想上的折磨,毅力坚强的温斯顿没有屈服。奥布莱恩给温斯顿套上了一个面罩,铁门打开老鼠会进入面罩撕咬他,他将痛苦的死去。最后一刻,温斯顿喊出了茱莉娅的名字,铁门关上了,他出卖了茱莉娅,老人家赢了,党赢了,党用权利压迫群众达到了他的目的。

才疏学浅,文化底蕴不足,这本书还有很多别的观点没认真读到、体会到,给书一个好评,给自己一个差评。

《三体》读后感1000字左右 第8篇

整个三体系列分为三部,彼此独立,又相互联系,书的简介到处可查,此处按下不表。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就单单谈谈我自己明白的哈姆雷特。

这三部书,每部都有自己的主人公,而且我认为前两部都是双主人公,只有最后一部就一个主人公,这些主角们推动整个故事的发展,影响了整个人类社会未来将近四百多年的历史。

那就先从主人公们说起吧,这些所谓的主角自然都是具有同一个特征,都属于自带的牛X人物。

第一部的女主角,叶文洁,是整个故事最根本的导火线,是导致人类被三体人察觉,乃至日后侵略地球的最大推手,但在地球被ETO称为最高统帅。她的故事很多,情感很复杂,能够说她是人类的叛徒,但我也不忍心下这个定义。至于男主角,汪淼,基本属于掌握一个三体人忌惮的基础科学的路人科学家。

第二部两个男主角:罗辑,知晓了黑暗森林法则,最终凭一己之力,恐吓三体人,从而拯救人类礼貌。章北海,智谋与胆识过人的军人,保住了人类一艘飞船,判出地球,最后又救了地球。

第三部的女主角,是我最想说的,也是我最喜爱的。她叫程心,是一个成为不了普通人的伟大的普通人。

程心,有人说她是一个善良的废物。她没有其他主角一样,拥有过人的天资,逆天的计谋,暗黑的心智。甚至,以前有两次拯救人类的机会,只要她一个正确的决断,就能够改变。而她却用自己的善良,让别人遭受不必要的苦难。暗恋她的云天明送给了她一个星球,她却将他的大脑送向宇宙,送给了三体人,获救后的云天明又送给了她一个宇宙,最后他们还是没在一齐。

程心所做的一切发奋都是想让人类存活,但是太阳系却正因她的发奋而毁灭。读程心的时候,我觉得如果当自己和她一样处境的时,多半也会和她一样的选取。程心是一个十分普通的人,但是人类选取了她站在伟大的位置,她在每个关键时刻做出的选取是每个正常人会做的选取,贴合普世价值观和道德取向,但恰恰是这种选取把人类推向了灭绝。能够说她代表着人类的一些共性,甚至作者大刘就是把她塑造成太阳系人类的代表,她只是一个符号。

就是这样一个有着圣母一样的心的人,却总在做坏事,因此我有时候也在思考,当真正权衡利弊的关键时刻出现时,所谓的道德,善良是否反而成为一种阻碍。我喜爱程心这个主角,说明我觉得她像我,说明我认同她所代表的价值观,同时也是目前整个人类所认同的价值取向,但我又有些动摇,觉得这些确实不是很好。坦诚的承认,而非诋毁,我不像一些程心黑一样,粗暴的把她的软弱大骂一通,感觉自己如是她就能够拯救地球一样,毕竟不是谁都能够当救世主的。但我价值观还是被这本书触动了一点。

但是换个角度想,人类社会不也是螺旋式上升的嘛,既然十年后的小伙子都会觉得当年的自己很幼稚,说不好以后的人类礼貌也会嘲笑我们此刻很多所谓的普世价值呢。

《我不》读后感1000字左右 第9篇

读他的书总觉得像是在听一个年长的大哥哥讲故事,有生活的味道,有凡世俗人的味道。今天,我要与大家分享大冰的第五本书——《我不》。《我不》是他的新作,依旧是故事加故事,他和他们的故事,他们和他们的故事。舍友说,初读时,感觉大冰变了味道,有些不像以前的那个大冰了,可当看到最后,最初的那种“打动你,让你哭”的感觉就又回来了。

书里记录了八个故事,八位主人公,就像记忆深处的那句话一样:“幸福的人大都相同,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我不》里面的故事,亦是如此。

《我不》里面的八个主人公,都是值得让我们心疼的人。12岁开始做门巴的“白玛”,94年的他,背负理想的容巴,善良努力。乐观开朗的“小蓝”,像蓝天白云般清新,都说爱笑的姑娘运气不会太差,可小蓝却成了被漏掉的那一个。“老兵”,书里的英雄,货真价实的英雄。成都姑娘“莉莉”的华丽变身有些让人措手不及,却也是理所当然,大难不死的姑娘,她应该幸福。东北兄弟“大洋”,浪迹天涯的时候,带上了父母,最后母亲的癌细胞奇迹般地消失了。新疆的丫头子“乔一”依然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孩,还好,与画相伴,她不会孤独。老文青“老潘”在诠释真正的关注究竟应是怎样的日常,这和我们向往的那些以梦为马不太一样,可这才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大梦”是折翼的天使,幸好,他找到了幸福。

正如书中的“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在那个远方,我们无从得知所谓悲苦,而他们都是上帝失宠的天使,不屈于命运,不甘于现状,折翼的他们唯有背负善良才能在人间行走。越深读,越明白《我不》是一种善意坦然,也是一种善意的随缘,更是我们人与人的一种自省,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可以叫《我不》。我不,我不,我不,我就是不……这句话,让我感触颇深,作为个体的我们,都有种喜欢自由不受别人拘束的姿态。我想,文中的他们是用要告别的生命向世人说,没有什么不可以,只有我们不够坚持和认真来过。

《我不》告诉我们有梦勇敢追,倔强而不失张扬。愿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就像大冰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而那些人大都曾隐忍过你尚未经历的挫折。”

《我不》读后感1000字左右 第10篇

把这句话放在经营公司和业务上去体会,发现如出一辙,所谓要有最朴素的生活,就是朝九晚五,一日三餐,你要耐得住这种条条框框,有朝一日变成一种无意识行为,慢慢的遇见同行的人,再不需要坚持,这就是最朴素的生活,所谓有伟大的理想,就是要给团队画饼,给自己画饼,即使天寒地冻,路远马亡,就是要用尽所有的力量(天时地利人和)来勇敢飞走进这时代的漩涡,为自己当初吹过的牛逼奋斗。

花了几天时间看完了这本《我不》,平行世界下的多元生活,就和平常一样,人吃五谷杂粮,经历人生的酸甜苦辣,那就要去感受不同的生活方式,前提是有权利去选择,然后负责任。并非一心要去辍学去流浪,一心朝九晚五。这都是自我的放弃。

最讨厌被什么《逃离北上广》事件营销,操纵大众,最终还不是乖乖的上班,然后被洗脑了。

灾难和奇迹的同时发生是命运的考验,文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深入人心,当祖国一片繁荣的时候,发现,西藏地区的有些人的温饱问题还未解决,师资力量严重匮乏,有一群有理想的老文艺青年在西藏支教一年,败光所有家当收留更多的藏民,让他们继续去读书,为他们点燃命运的前行之灯。为之感动的还是平凡的人。

我不知道是哪位大神曾今晚说过,社会还是平凡的人在支撑,这句话的本意是,几十亿人,千千万万平凡的人做了他们认为的善,点燃了一个有一个发善的心,而非平庸的人,平庸的人没有权利去谈理想。如果你觉得我的是错的,你可以去看看书中每一个故事的主人翁,他们在像自己的命运说不,抗争。完成了一次又一次与所谓的命运的挑战。

我不,是一种生活态度。

我不,是叩响命运大门的高贵之拜。

我不,是朝九晚五和浪迹天涯的高级抉择。

我不,是我用故事温暖你,你用自己开先河。

我不,不是倔强,是像操蛋的世界的通缉令。

我不,是疼痛感和无力感的一股温暖你我的心头暖流

我不,我不,我不,我就是不……他们用本来要告别的生命向世人说,没有什么不可以,只有你不够坚持和认真来过。

芳华读后感1000字左右 第11篇

谁人无少年,哪个不留恋青春的美好?小说展现的不仅是一个人的青春,更是一群人的青青,一代人的青春。我想小说和电影之所以能引起那么多人的共鸣,从情怀上来讲,它也是我们每个人的青春。小说中的“芳华”,虽然也闪耀着所有关于青春的回忆的温暖的金色光芒,但更多的是关于人生、关于命运的无奈和沉重。

在第一人称萧穗子娓娓道来的回忆中,我们了解了一个特殊的群体—文工团,在“红楼”中那如火如荼的一段青春岁月。而这些人当中,一个人物的命运最令人唏嘘。刘峰,大家也叫他雷又锋,出身贫苦,来到文工团后,分外珍惜眼前的所有,除了刻苦练功外,基本上他能看到的活,他能做到的事,他都毫无怨言地去做,虽然这大都不是他分内的事。对生活的热爱,也让他成为一个“能人”,做饭、钉地板、修电器手表、做沙发……但就是这样的一个“积极分子”,却因为那一个在他那样的“先进分子”身上就被极端放大了的“触摸”事件,命运开始进入不断的被抛弃——先是被“处理”下放连队,接着遇到中越开仗,战争中失去了一只手臂,回到社会上又成了一个满面尘灰的“谋食者”,之后又遭遇了妻子离去、罹患绝症等,这番人生际遇旁观者已是不忍卒睹,但却从没有看到刘锋的悲观、沉沦或是放弃。

许多人在看完电影后纠结于“触摸”事件对刘峰的残酷、与何小萍(小说中为何小曼)的恋情不够完美(其实小说比电影更“狗血”)、为什么好人没好报等等,但细细一想,人生哪有那么多的是非分明、花好月圆和心想事成?这不是悲观,而是这人生本就如四季气象,既有春暖花开,也有秋风凄冷,既有一路顺风,也会有泥泞坎坷。这世界有时会对人温柔以待,有时却会板起他冰冷的面孔。刘峰面对世界给他的一个又一个的冷脸,从来都是坚守自我,不计个人得失,不计过往,毅然奋力向前,虽然他走得跌跌撞撞,头破血流,令人心酸,但他前行的身影是挺直的,是高大的,是足以令我们仰视的。刘峰从没有过抱怨,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曾经拿奖拿到手软的辉煌过去,命运给他的每一个“现在”他都是在认真对待。他最终的结局凄凉,他的追悼会只有三个人来参加,不论在谁看来,真算不上一点点成功的人生,但我想,他的心里应该是已是无怨的了吧,他满足于自己的“活着”,他会尽力帮助任何需要帮助的人,他会为自己带给别人哪怕一丁点的麻烦而不安。这不是他内心没有自己,而是他从来没有迷失自我!在那个把背叛当做正义的年代,只有他,留给每个人多年后关于青春、关于人性最温暖的慰藉!

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开篇诗中写到:“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人生本就是快乐和痛苦相生相成,快乐中感谢生命对自己的眷顾,痛苦中也要感谢生命让自己的人生经历可以如此厚重。小说中的刘峰没有这样说过,但他面对生命或是高潮或是低谷的从容让我们有理由相信,他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不管是什么。

想想现在的我们,好像生活中也总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房子不够大,车子不够好,感情遇到考验,灾难,疾病,死亡……社会日益纷繁复杂,作为大多数普通人一员的我们,生存所要面对的考验也更加严峻,但是,如果你足够热爱生命,你会发现,你的人生,更多的还是美好。因为,比起生死,一切都是小事。

芳华读后感1000字左右 第12篇

这本小说用一种平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锋同志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上一篇:统计学相关理论下一篇:长春版五年级下册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