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

2024-06-15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精选11篇)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 第1篇

关于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情况的调研

我街道辖区18个村(社区),目前有各种精神病人48名,情况大致有三种,一是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已经送入医院进行强制医疗;二是在家强制管控的,由家人和村(社区)以及公安部门共同管控;一是病情控制中,和家人一起居住,由家人督促吃药,基本没有危害性。

一、具体做法

(一)认真做好清查摸排工作。要求各村(居、场)严格按照管辖范围对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摸底排查,对精神障碍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家庭情况、发病情况、监护人情况以及监管现状进行认真清理登记。街道综治办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情况列入每月高危人群情况研判报区综治办,以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

(二)严格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职责。各村(居、场)要对每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 1至 2名家属或者亲属作为监护人,关心精神病人的思想和生活状况。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期间,监护人必须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实施严格监管。要分解责任,明确专人,落实专人对本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的包保责任,落实关爱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有些患者家庭经济困难,治疗费用对于特别严重的及时向公安部门备案,社区民警协助管控。

(三)切实加强相关治安防范措施。各村(居)对本辖区内出现急性发作的易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要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确保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及时救治。若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要迅速与派出所和街道联系,采取坚决措施果断处臵。坚决防止发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

二、但是在前期的管控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管控力量不够。很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为其父母,基本都是老年人,根本不具备管控能力,又没有专门的管控救助机构,难免脱管。

(二)治疗经费难以保障。很多需要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虽然街道和村(社区)帮助解决了一部分医疗费用,但是毕竟力量有限。深入治疗药品也难以保障。区疾控中心发放的免费药品只能治疗一些轻微症状的精神病。

(三)社会环境不太利于精神病人康复。虽然社会在进步,但是小环境下,对于精神病人存在明显歧视,一些精神病人拒绝服药,从而加重了病情。

三、建议和下一步打算。

(一)充分认识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者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者及其家庭,是社会特殊困难群体,需要給予重点关怀救助。各村、社区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者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在改善民生和社会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和“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把这项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臵,切实抓好抓紧抓出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管理工作体系 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每一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一个联合服务管理小组,组长由村委会干部担任,成员由医务室人员、综治专干担任,负责开展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信息沟通,完善诊断评估和信息交换机制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及时掌握辖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者的动态信息,建立基础档案,及时开展健康体检,及时将诊断评估信息报至综治办和派出所,确保信息及时交流共享。

(四)进一步加强患者的排查、诊治服务工作。各村(社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者每月组织一次回访,每半年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一次评估,采取临时性保护约束措施,并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服务管理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患者的诊疗服务工作。各村(社区)协助街道综治办及相关部门对辖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者依法做好诊疗服务工作,送至医院,办理好相关手续,同时做好接送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特殊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各村(社区)要辅助民政部门对“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严重精神障碍者进行救助工作,将其送至医疗救助点。

(七)加强机构场地建设,提高救助安置和康复能力 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作用,依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各类精神疾病康复机构,积极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康复工作,为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服务和人文关怀。

(八)加大保障力度,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街道综治办及各村(社区)及时落实对“三无”、流浪乞讨精神患者以及无监护人、家庭贫困等精神病患者的救治救助措施,优先为其办理残疾证、低保证,切实从源头上杜绝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评残等工作。

(九)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落实责任

街道将严重精神障碍者的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制度计划与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的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细化到具体人员。

街道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严重精神障碍者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管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 第2篇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是指患有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严重精神发育迟滞共6大类重性精神疾病,病情不稳定,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有暴力倾向等表现、达到3-5级高风险行为的患者或在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的精神病人。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三条 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属地管理,区及镇(区)要成立由分管综治(稳定)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教育、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区稳定办、镇综治办(稳定办)。各级政府要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村(居)委会应明确 一分管领导负责。

第四条 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部门要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综治(稳定)办牵头组织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辖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公安部门牵头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各镇、村(居)委会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协调相关部门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诊治。

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现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三)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工作。收集、梳理民政系统所属福利机构和救助站收治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精神病人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四)卫生部门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做好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病情诊断、医疗救治、信息采集和重性精神病人的随访管理工作,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危险性评估在3级以上的精神病人信息。监督精神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

区精神病防治院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收治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对其病情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完善安全设施,防止住院治疗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外逃、伤人和自杀等事件发生。

(五)区残联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社会防治康复工作。规范发放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残疾人证件,落实符合救助条件者按规定享受门诊免费服药及重残补助等优惠政策。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保险政策。为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该类病人提供就业服务。

(七)区司法局负责开展《精神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符合条件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提供法律援助。

(八)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救治经费。要逐年增加精神病防治专项基金的财政投入,审核拨付并监督基金使用情况。

(九)各镇(区)及村(居)委会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本辖区内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发现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时向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报告。落实本辖区内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政策。

(十)教育部门应完善校园安全的人防、技防措施,制定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伤害学生应急预案,普及学校精神卫生知识,做好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

第三章 监护人职责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的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依法由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同意,也可以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监护权,受法律保护。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或其近亲属不宜作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担任监护人;无工作单位的,由精神病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

第六条 监护人应当有效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应妥善看护未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医嘱督促其按时服药、接受随访或者治疗。村(居)民委员会、患者所在单位等应当依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的请求,对监护人看护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对有肇事肇祸倾向或有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监护人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对符合出院标准的病人负责结算医疗救治费用并及时领回监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致使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造成他人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章 医疗费用

第七条 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或享受精神病防治基金救助后支付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及精神病防治专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解决。

第五章 病情诊断和鉴定

第八条 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主治医师或由5年以上临床诊疗经验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及参考国际疾病诊断分类的相关标准,结合其既往病史、精神状况检查、体检和辅助检查等进行诊断,对重性精神疾病的诊断应依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开展诊断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第九条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司法鉴定由具备资质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费用由申请鉴定部门或个人承担。受害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其监护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或委托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可以申请复核或委托重新鉴定。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十条 各镇(区)及社区村(居)委会应对辖区内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仔细排查和有效监控。发现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具有严重肇事肇祸暴力倾向或已发生严重肇事肇祸行为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信息报告人为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和监护人。公民个人如发现本办法第二条所指范围的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也有报告义务。

第十一条 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处置,并负责联系监护人或近亲属。

第十二条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诊断或鉴定结果表明,不能确定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或者患者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区精神病防治院应立刻终止住院治疗,并通知公安部门及患者家属办理出院手续。

第十三条 病人非自愿入院治疗后,医疗机构定期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患者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患者及其监护人。由监护人结清费用办理出院,领回监护人所在地监护或安置。

第十四条 拒不办理出院手续的监护人,由医疗机构会同公安部门将其送到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居(村)委会,由三方共同交于监护人。仍拒不接收的,综治办协调司法机关等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所在单位及村(居)委会,应支持配合公安部门和医疗机构对该类病人的治疗,不得无理取闹、寻衅滋事。对不听教育劝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 第3篇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越秀区22条行政街登记在册及新发现的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 (CCMD—3) 诊断标准[2]精神疾病患者, 重点针对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病人, 即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六种重性精神病人。

1.2 调查方法

1.2.1 摸底排查

22条行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医生与街道、居委的精防干部成立调查小组, 进行宣传、工作培训, 通过精神疾病线索问卷调查和入户调查等方式对辖区重性精神病人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

1.2.2 登记建卡

根据辖区登记的精神病患者和摸底排查的结果, 对上述六种重性精神病人登记, 填写精神疾病患者基本信息表和精神疾病患者疾病信息表。

1.2.3 诊断复核和肇事肇祸危险性的评估

对上述登记患者, 依托广州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科专家组, 通过现场集中、入户、电话等方式进行诊断复核和肇事肇祸危险度的评估。

1.2.4 分级方法

按照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指术指导方案规定的危险评估方法, 采取0~5级的暴力分级进行评估, 暴力5级 (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 或者纵火, 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暴力4级 (持续的打砸行为, 不分场, 针对财物或人, 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暴力3级 (明显打砸行为, 不分场合, 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暴力2级 (打砸行为, 局限在家里, 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暴力1级 (口头威胁, 喊叫, 但没有打砸行为) 。

1.2.5 统计方法

数据录入EXCEL表, 采用SPSS12.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越秀区22条行政街摸底登记建册六大病种患者6 280人;其中新发现340人, 实际评估精神病人数4 148人。现场评估病人占57.62%;电话评估占41.95%, 入户评估病人占0.43%;三种评估方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157.89, P<0.001) , 可提示对不同合作程度的病人区别对待。 (表1)

不同评估方式对评定该病人的肇事肇祸级别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χ2=10.58, P=0.23>0.05) 。

六大病种肇事肇祸危险度1~5级共892人, 六大病种分级为暴力1级占多数为54.48%,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81.75, P<0.001) 。精神分裂症占分级人数最多为71.36%。 (表2)

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危险性, 1~5级患者中规则治疗率49.10%;不规则治疗率14.01%;未治疗率36.88%, 三种治疗情况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226.7, P=0.001) , 提示不同级别病人治疗情况不同, 级别高的精神病患者规则治疗率较高 (表4) 与评估为0级的患者治疗率进行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171.3, P<0.0001) 。

在本次调查中越秀区登记在册重性精神病人失访2 133人, 失访率达33.97%。其中住院失访为45.10%、拒访失访为11.11%、联系不上失访为37.65%、迁出为2.90%、走失为0.75%、死亡为2.90%。 (表4)

3 讨论

精神卫生问题作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日益引起国内外学者和政府部门的广泛关注。我国作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 各类精神疾病患病率持续上升, 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问题日益严峻。据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 2002年我国总体疾病负担 (按生命年, DALYS计算) 中, 神经、精神疾病和自杀导致的疾病负担达到了20.3%, 造成功能残缺最大的前10位疾病中有五个属于精神障碍[3]。WHO推算, 到2020年我国神经、精神疾病负担将上升至疾病总负担的四分之一。我国部分地区精神疾病调查研究显示成人精神病时点患病率已超过15% (浙江省2001, 17.27%;河北省2004, 16.24%;深圳市2005, 21.19%) , 可见其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约为1%。按照我国13亿人口计算, 我国存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方面问题的人数约是1.95亿人, 重性精神病患者约有1 600万人[3], 其中有10%左右的病人可能发生严重危害社会行为, 扰乱社会秩序和治安, 必须接受住院治疗;而当前我国90%以上的精神病患者生活在社区, 接受家庭和社会的管理[4], 这些病人如果监管不力, 不仅给居民造成心理负担, 同时也成为扰乱治安的一个安全隐患。

本次采用三种评估方式对患者进行评估, 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现场评估率偏低, 提示对不同合作程度的病人区别对待, 如通过电话评估的患者, 其在心理上受陈旧观念的影响害怕社会歧视, 患者及家属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亲人患病, 应加强康复干预, 加强上门访视患者, 提高指导服药率, 降底肇事肇祸危险率。

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危险性1~5级患者中三种治疗情况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说明精神疾病患者的精神症状存在各种差异, 有肇事肇祸危险倾向者还是占少数, 大多数患者是没有肇事肇祸危险性, 没有肇事肇祸危险倾向患者的家属对其关注程度不同, 因此肇事肇祸危险性级别高的精神病患者规则治疗率较高。

肇事肇祸危险性级别高的患者规则治疗率高, 也说明其治疗效果不好, 由于患者的病情特质所决定, 应加强患者治疗效果的干预, 治疗与康复是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中两个重要环节, 治疗是康复的前提, 没有治疗难以谈康复, 康复是治疗的继续, 没有康复, 治疗的效果将功亏一篑, 提示落实康复治疗措施在精神病防治工作中十分必要。

失访率为33.97%, 失访原因中联系不上达803人, 失访总人数37.65%。患者存在可能脱管的现象, 提示当前社区精神病康复防治工作重点应放在查找失访者, 力争将所有精神病患者都纳入管理及落实分级管控。

在复核诊断重性精神障碍中以精神分裂症患者比例最高, 占71.30%, 其次是精神发育迟滞, 与全国七个地区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城市精神裂症较农村高, 位居第二是精神发育迟滞一致[5], 说明精神分裂症、精神发育迟滞仍是当前防治工作的重点人群。精神分裂症发生是在易感素质和环境中的不良影响、生活中的应激应相互作用下发生, 心理应激在引起疾病复发中的作用尤为明显[5]。因此在社区开展综合性康复治疗, 并给予支持性的心理治疗十分必要。精神发育迟滞发病原因较复杂, 平均发病年龄相对较小, 且发病后病情大多呈进展性, 致残率较高, 社会功能受损严重, 给患者家庭和社区带来很多不安定因素[6]。因此本病防重于治, 做好遗传咨询、婚前检查、孕期、围产期及婴幼儿期保健, 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是减少本病发生的主要措施。

精神分裂症具有复发的特性, 病人出院后即不中止维持治疗, 一年后还有会有30%的复发[5], 5年累计复发率为68.72%[7]。因此许多精神分裂症患者反复发病和不规则的治疗, 导致家庭贫困, 无力就医, 滞留在社区, 部分患者会在精神病态的支配下, 出现突然的暴力攻击行为, 个别甚至造成社会重大生命财产损失, 导致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主要原因由于精神病患者防治体系不健全导致预警能力低, 对有肇事肇祸倾向患者无法及时发现和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因此, 减少社区精神病患者的复发, 加强其规范化治疗和康复管理是控制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发生的关键。精神病患者在医院内的康复治疗, 是完成综合性康复治疗的基础, 对大多数精神病人进行治疗最基本场所是在社区非医院, 许多病人在疾病稳定期存在中度至重度的角色功能受损, 对此次评估肇事肇祸危险性1~5级患者需要在社区开展综合性治疗康复、定期随访干预, 严密监测病情变化, 同时每半年开展对随访患者和失访病人进行诊断复核和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 建立越秀区精神疾病医院-社区一体化个案分级管理、网络信息化管理、定期随访干预是今后工作重点。

摘要:目的 做好越秀区重性精神病人的监护管理, 降低肇事肇祸率, 为制订重性精神病人的长效管理机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对全区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病人, 即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六种重性精神病人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登记建卡、诊断复核和肇事肇祸危险性的评估。结果 越秀区登记在册精神病人7 243人, 精神疾病检出率6.38‰, 登记在册六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共6 280人, 对其中4 148例患者进行诊断复核和肇事肇祸危险性的评估, 肇事肇祸危险度1~5级899人, 占评估病人21.67%;1~5级患者中规则治疗率49.10%, 不规则治疗率14.01%, 未治疗率36.88%。结论 诊断复核现场评估率偏底, 六大病种患者失访率偏高, 肇事肇祸危险性1~5级患者规则治疗率偏低, 说明重性精神病人监管力度不够, 应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 加强社区重性精神病人的监护管理, 降低肇事肇祸率。

关键词:重性精神病人,诊断复核,肇事肇祸危险性,社区管理

参考文献

[1]张明园.精神病防治康复[M].北京:华夏出版社, 第一版:2002.

[2]中华医学会, 精神科学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M].3版.山东: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1:23.

[3]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精神卫生政策研究报告汇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北京, 2008:3-287.

[4]徐燕.浅谈精神病人的家庭管理[J].上海精神医学, 2005, 17 (增刊) :65.

[5]沈渔屯.精神病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1.

[6]俞柳燕, 刘建耀.诸暨市精神病流行病学调查[J].中国预防医学, 2008, 9 (5) :429-430.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 第4篇

1981年3月30日,有精神病史的26岁青年约翰·欣克利(John Hinckley)因迷恋模仿电影《出租车司机》里的年轻明星朱迪·福斯特(Jodie Foster),为吸引她的注意,模仿电影中的男主角的样子,出现在暗杀现场,企图行刺里根总统。这让里根总统严重受伤,射入的子弹离里根的心脏仅3英寸,总统新闻秘书詹姆斯·布雷迪(James Brady)严重脑损伤。案发后,欣克利被关入圣伊丽莎白医院,这是美国一家很古老也很有名的精神病院。20 多年来,美国政府一直拒绝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释放。

现在,让我们看看这个一直未受重视的问题……

研究显示,精神障碍所造成的负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位居首位。近年来,全国各地的精神病患者杀人、伤人案件频频发生,这已成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一大隐患,给公众带来极大的危害和不安全感。数字庞大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不但散居在社会多个角落,且其行为反复无常,令人防不胜防。精神病患者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控制自我且缺乏刑事责任能力,其很难被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无辜的受害者对此无可奈何,这给社会留下了一道道难题。很多人为此歧视和痛恨精神病患者,有的患者家属将其像动物一样看管起来,更有甚者放弃对其的抚养和看护,任其流浪街头,所以,这些患者既是害人者,也是不幸的受害者。针对这样一个让社会头痛的问题,从全科医生医疗干预的角度,详细介绍此类患者的病因和危害特点,并逐一列出其应急处理、日常管理等内容。

相关定义

重性精神疾病

重性精神病患者发病时,对疾病的自知力或对行为的控制力丧失,产生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当病程时间持续较长时,患者的社会功能可严重损害。目前,我国要求社区管理的重性精神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和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

滋事、肇事、肇祸

轻微滋事 指有滋扰邻里、出丑、扬言闹事等威胁公共安全或自身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尚不够行政拘留处罚。

肇事、肇祸 肇事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后果较严重的行为。肇祸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

肇事、肇祸均表现为冲动和暴力。冲动行为指突然产生且常导致不良后果的行为。暴力行为指故意造成财物或他人身心伤害的行为,攻击对象为自己、他人或物体。冲动和暴力行为不是精神症状,正常人中也有,这里主要指受精神症状影响的异常行为。与其有关的精神症状包括幻觉、妄想、思维逻辑障碍、病理性激情、意识障碍,其中以妄想最多见,攻击的对象多为亲朋好友、熟人或邻居。

引发肇事、肇祸常见的病种

精神分裂症 冲动与暴力行为主要受幻觉和妄想影响所致。患者有被害妄想时,由于感到害怕可出现“自卫”心理;命令性幻听可指使患者攻击他人。还有一些攻击与暴力行为是精神病性紊乱和精神运动性兴奋所致,与幻觉妄想无关。

心境障碍 急性躁狂发作的患者可因激惹情绪、要求未得到满足或活动受限而出现冲动与暴力行为。抑郁发作患者担心自己的罪恶连累亲人或担心自己死后无人照顾家人,即可出现杀死亲人后再杀死自己的扩大性自杀。

器质性精神障碍 无论是急性还是慢性的脑器质性障碍(如痴呆或精神发育迟滞等)患者,其都可因判断力下降、意识障碍或病理性激情情绪导致冲动和暴力行为。其通常具有突发性、紊乱性、波动性和突然消失的特点。其中癫痫性人格改变的患者可因固执、报复和判断力下降等多因素影响表现出冲动和暴力行为,更具有残忍性和毁灭性。

偏执性精神障碍 患者可对其妄想中的人(如对嫉妒的配偶或钟情妄想的对象)采取攻击行为。但妄想有系统性、内容固定且有一定的现实基础,患者人格相对完整。

此外,“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虽未纳入重性精神疾病病种,但这类患者也可出现冲动和暴力行为。例如,醉酒时大脑处于去抑制状态,患者情绪不稳定、判断力和控制力受损,易导致冲动和暴力行为;酒精依赖患者突然戒酒,可因易激惹或谵妄状态出现冲动和暴力行为;海洛因等物质依赖者常因难以忍受的戒断症状而渴求药物或毒品,在遭到拒绝时也可引发伤害;可卡因过量可致躁狂样表现,并因谵妄状态出现严重的暴力行为。

危险因素及评估

如何能够预测哪些精神病患者发生肇事、肇祸的危险性大?目前,对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产生的机制尚知之甚少,预测有较大的困难,但或许可通过了解这种行为与哪些因素有关而去减少相关伤害的发生。

根据目前的研究,以下情况与重性精神病患者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有极为密切的关系:男性,青壮年;既往有攻击、冲动行为或犯罪史;既往有严重自伤、自杀行为史;既往有药物、酒精滥用史;目前有明显的与被害有关的幻觉、妄想、猜疑、激越、兴奋等精神病性症状;目前有攻击性、威胁性语言或行为;目前有明显的社会心理刺激;目前有药物、酒精滥用史;目前缺乏较好的社会支持系统;具有冲动、判断力差、不成熟、情绪不稳、自控力差等性格特征或反社会型、冲动型人格障碍;早年家庭环境不良,遭受父母虐待。

在以上因素中对于评估、预测肇事、肇祸行为较为重要的因素有:男性患者,既往有攻击冲动行为、严重自伤、自杀史,目前有精神症状和攻击性、威胁性语言或行为。

依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的危险度从无、轻到重可分为6级,见下表,这是对其管理的依据。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 第5篇

近年来,精神病人严重肇事肇祸案(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也损害了精神病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10年5月3日召开的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6月9日中央政法委召开的专题会议和6月18日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对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服务、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切实摸清底数,掌握现实情况,为加强救治服务、落实管理措施、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打下工作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底数。以街道、社区、乡村为单位,对精神疾患人员进行普遍调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

(二)采集信息。全面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建立健康档案,为录入全国卫生系统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治疗信息库打好基础;公安机关要根据排查结果,更新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相关数据。

(三)病情评估。切实掌握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现实情况,开展危险性评估,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管理措施,落实看护人员和责任。

三、排查范围

全面调查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癲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的人员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患人员。

重点排查曾经肇事肇祸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疾患人员,即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违犯《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病人;或患有上述重性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流露暴力倾向,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高风险的精神病人。

四、组织领导

中央综治办、公安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决定成立全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领导小组,由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一名司局级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各相关部门派员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统一协调指挥,督促落实措施,严格信息、数据保密制度,归口报送统计报表等材料。

五、工作流程

(一)全面梳理线索,列出排查名单。各类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包括公安机关安康医院和民政部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于7月25日之前完成对曾经在本院接受诊断、治疗、救助的重性精神病人的梳理,逐人列出名单,提供给属地县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机构也要对机构内疑似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梳理,及时提供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性精神病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就诊的,由就诊地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病人户籍地。

重性精神病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诊的,由就诊地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逐级报请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集中开展走访,逐门逐户排查。公安、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组成若干个调查组,对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提供的名单,依托社区、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采取分片包干等方法,逐乡村、逐社区、逐街道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工作中,既要访查名单所列人员,也要注意发现掌握名单之外的精神疾患人员。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重点线索,要逐一上门走访,确保不遗漏。

(三)逐人诊断评估,掌握现实状况。对每一例排查发现的可疑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诊断,出具医疗诊断证明,并依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的规定开展危险性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对于确诊的重性精神病人,辖区综治办、公安、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要掌握其病情是否稳定、治疗康复处所(入院治疗、居家服药、社区康复等)、有无法定监护人、监护力量类型(法定监护人、单位、社区、医院)以及病人经济状况,有无能力承担基本治疗费用等现实情况。

(四)采集录入信息,做好数据统计。各地对排查发现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及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要采集病人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填写《精神病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由卫生部门逐一建立健康档案,公安机关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要规范信息采集录入和数据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全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凡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应当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诊断,出具诊断证明和危险性评估报告。要加强对各渠道发现、掌握的信息的审核比对,防止出现信息错误采集、重复采集等问题,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鲜活。

(五)落实管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辖区综治办、公安、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要根据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危险性评估的结果进行会商,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或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看护管理措施,避免因收治、看护不力造成安全隐患,引发现实危害。

六、职责分工

综治部门: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加强对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督导、考核;协调、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支持排查行动,落实排查工作措施。

公安机关:牵头组织排查行动,会同综治、民政、财政、卫生、残联等部门组成排查小组全面开展工作;收集、梳理本系统掌握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逐一列出名单;负责组织填写《精神病人信息采集表》和《全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情况统计表》,根据排查结果更新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数据;会同综治、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对排查出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制定管控方案。

民政部门:收集、梳理本系统掌握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逐一列出名单;对排查发现的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卫生部门,由公安机关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督促指导所属精神卫生机构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危险性评估等工作;掌握需予以救助的贫困精神病人数量。

财政部门:按照现行经费开支渠道做好此次排查行动的经费保障,确保排查工作正常开展。

卫生部门:收集、梳理本系统掌握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逐一列出名单;负责组织精神卫生专科医生参加公安机关牵头的排查小组,对曾经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进行走访,做出医学诊断和危险性评估;逐一建立重性精神病人健康档案并按要求随访,提出就诊指导意见;对达到一定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民政等部门,由公安机关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残联:收集、梳理本系统掌握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逐一列出名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精神病人走访工作;掌握符合残疾标准的精神病人数量。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启动排查。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是中央领导同志交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特别是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服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关系到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的建立完善,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预防和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各地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迅速成立排查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动员部署、走访核录、甄别复查、督导检查等阶段组织实施,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讲究方式方法,体现关爱服务。各地各部门要扎实细致地开展排查,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和关爱,对排查行动不做公开宣传报道,杜绝大轰大嗡、运动式的作法,避免刺激病人情绪,防止给病人家属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和负面影响。对排查出的精神病人,公安、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要做好诊断、治疗等服务工作,多做其家属解释工作,通过落实现行政策,帮助解决基本医疗和基本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争取理解和信任。

(三)严格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扩散。精神疾患情况涉及病人及其家人的隐私。对于排查行动中掌握的信息,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保密,严格查询程序,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传播扩散。对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核查询权限,严格信息应用,坚决防止发生信息泄漏的问题。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 第6篇

为进一步强化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消除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市、区综治办的要求,九里街道在全处范围内开展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摸底管控工作,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

一、调查摸排、分级管理。

12月下旬,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对所属辖区内的精神病患者展开全面性的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层层落实管控,实行责任人、监护人双项责任制。办事处、村(社区)委会、责任区民警是主要责任人,精神病患者的近亲属是主要监护人,落实监护人的看管责任;对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要相应履行监护职责;对生活无着落,流浪街头的精神病患者要积极护送到民政部门并妥善救助。平时密切关注一般性精神病人的动态,落实药物治疗、心里疏导、生活安定措施,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及时监控,迅速处理。

街道制定了防控工作预案,在遇突发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及时出警并控制局面。今年以来,街道加大了对间歇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力度,对辖区内精神病患者逐一落实监控责任、稳控责任,对病人实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其病情加重,立即上报,迅速处置,确保其发病前得到有效监护和及时治疗,避免了患者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

三、及时汇报,社会联动。

各村(社区)对摸排调查出的精神病患者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重点管控人员,做到及时向办事处汇报,一方面联系患者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稳定患者情绪,另一方面协调民政部门实施医疗救助,如美尔社区蒲某一人生活,性格孤僻且经常在社区广场转悠,对社区内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龟山派出所协同办事处、美尔社区和二处落实管控措施,商讨解决办法,将其送往医院治疗,以确保社区居民、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积极动员,根除隐患。

为从根源上消除隐患,龟山派出所民警会同办事处和患者所在社区干部,主动联系患者监护人认真协商,动员监护人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治疗,监护任家庭确有困难的由街道筹集医疗费用,由警方护送患者前往精神病院医治或由其监护人带离本地回老家保守治疗。目前,辖区内蒲某、程某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已在医院接受治疗,郜某回山东老家进行治疗,情绪稳定。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 第7篇

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处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以“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管理”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我镇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弋江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高发兴同志任组长,镇分管政法党委副书记陈建平同志任副组长,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残联、人社、司法等部门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张春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部门职责

(一)综治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二)派出所: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社区(村)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治愈出院后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救治。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

(三)民政办:负责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工作。收集、梳理福利机构和救助站收治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督促指导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精神病人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四)卫生院: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积极开展医疗救治、病员信息采集和监测工作。

(五)残联:负责排查掌握本系统中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底数,将基本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社会防治康复工作。向符合残疾条件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发放该病人的残疾人证件。

(六)人保所:负责制定和完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社保政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做好该类病人的医疗参保工作。按政策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为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该类病人提供就业服务。

(七)司法所:应加强与有肇事肇祸行为精神病人家属及监护人的联系,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法律援助。

(八)财政所:负责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救治经费。对无法查清原籍或外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发生的救治费用,审核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九)社区(村):协助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排查,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时向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本辖区内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生活救助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以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为基础,摸清底数;以建立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疗与监管的社会联动机制为根本,实施综合治理;以提高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与医疗为手段,改善和稳定患者病情;以全面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管为重点,强化管理工作;以增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处置工作为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完善措施,认真履职。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在2015年4月10日前完成对本实施方案的细化,制定出台具体落实措施;各村(社区)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自愿送治申请书 第8篇

***市第三人民医院:

今有 县(市、区)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居委会)村(居)民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因 年 月 日,在(地方)实施暴力行为,我作为其监护人,现自愿将其送至你院进行治疗,请你院予以收治。

监护人签名:

监护人电话:

年 月 日

案件简要经过:

当地派出所盖章

办案民警签名: 电话号码 当地乡镇盖章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 第9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15日全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摸清我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底数,掌握现状,加强管理,我镇于8月至9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现将排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协调

7月15日全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通知精神,就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摸排管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制定下发了《西二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方案》,成立了西二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村委会、综治办、派出所、民政所、卫生院、残联等部门的职责、摸排范围、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并通过综治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合相关力量,实行分类排查、分级稳控,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全面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管控工作。

二、全面摸排,摸清底数

(一)全面梳理线索,列出排查名单。排查行动开始后,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排查辖区范围内的精神病人,逐人列出名单,提供给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截止9月底,由各村委会、派出所、民政所、卫生院、残联等部门上报排查人数62人,其中下落不明1人,在家居住61人,曾经肇事肇祸和可能肇事肇祸0人,由家属监护42人,村委会监护20人,符合残疾人标准30人,纳入低保24人,参加新农合61人。

(二)集中开展走访,逐门逐户排查。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轻微滋事精神病人以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为重点,我 镇组织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查。把责任落实到各村委会负责人、责任区民警,分片包干逐村逐巷进行排查,通过调查访问、入户走访等方式,核对本地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基本信息,全面掌握本辖区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

(三)采集录入信息,做好数据统计。派出所对排查发现的精神病人,认真采集了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逐项填写了《精神病人信息采集表》,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截止9月底,共录入精神病人信息55条。

三、强化监管,形成合力

对排查出的精神病患者,要求各单位与其监护人或近亲属取得联系进行谈话,督促监护人落实日常监管和治疗等措施。对有严重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上报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治疗。对出走的精神疾病患者督促其监护人迅速找回进行管控;对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要求其所在单位、村委会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对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又确需治疗的精神病患者(包括流浪街头的精神病人),将其送到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同时要求对辖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责任区民警包保稳控、村治保干部定人管控、信息员定点监控”的三级管控措施,及时掌握重点对象的一举一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完善机制,确保长效

为了确保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有效控制,我镇建立和完善了四项制度:一是定期排查机制。形成制度,坚持不懈。由综治办牵头,每月排查一次,并及时通报总结,提出下阶段工作意见。二是部门衔接机制。由相关部门定期召开收治管控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因病施治。三是严格保密机制。对于排查行动中掌握的信息,要求各村委会、相关各单位必须严格保密,严格查询程序,不得向与 工作无关的人员传播扩散。四是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出现问题严格倒查,进行责任追究。

五、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基层卫生院人员配备不足,基层排查与危险性评估难以开展;

(二)社会人员流动较频繁,给排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三)经费保障、社会歧视,患者及其监护人难于配合等因素影响工作的开展。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常态联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排查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卫生院要积极与上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沟通联系,寻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人员指导进行医学诊断和危险性评估工作。

(三)派出所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对发现的精神病人,及时登记备案。同时,加强对辖区内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防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四)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做好贫困精神病人的救助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贫困精神病人的动态信息。

(五)各村委会调查员要加强排查工作,掌握一定的入户访问技巧,避免因言语不当造成当事人或其家属(监护人)的反感情绪,影响工作的开展。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 第10篇

巡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巡田乡迅速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

6月11日下午5时57分,隆回县县城发生一起精神病人持刀伤及14人的事件。为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新综治办[2011]9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巡田乡迅速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立即展开排查管控工作,组织落实。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精神病人 排查管控 方案 抄 送:县综治办 抄 发:各村民委会、各相关部门 巡田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06月30日印发 《巡田乡迅速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

管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切实摸清底数,掌握现实情况,为加强救治服务、落实管理措施、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打下工作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底数。以村、组为单位,对精神疾患人员进行普遍调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

(二)采集信息。全面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资料,上报乡派出所。派出所要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全乡重点精神病人信息档案。

(三)病情评估。切实掌握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现实情况,开展危险性评估,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管理措施,落实看护人员和责任。

三、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领导小组,由武装政法委员肖能强任组长,派出所所长杨友华任副组长,乡财政所、安监站、综治办、民政办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统一协调指挥,监督、指导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综治办,各相关部门确定专人参加,强化检查指导,严格信息、数据保密制度,归口报送统计报表材料。确保整个排查行动有人抓、有人管,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四、职责分工

乡综治办:负责组织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和村重视、支持排查行动,落实排查管控工作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同时收集本辖区各参与单位的相关数据和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综治办。

乡派出所:负责排查、收集、梳理本辖区精神病患者的相关信息,逐一列出名单。并据排查结果会同乡综治、民政等部门和各村对排查出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制定相应管控方案,落实管控责任。

乡民政办:负责收集、疏理所管理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逐一列出名单;对排查发现的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信息,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卫生机构;掌握需予以救助的贫困精神病人数量,对需要救治的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乡财政所:负责按照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领导小组的要求全力做好此次排查行动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保障排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排查范围

(一)全面调查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的人员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患人员。

(二)重点排查曾经肇事肇祸和可能肇事肇祸的重性精神病人,即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违犯《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病人;或患有上述重性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流露暴力倾向,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高风险的精神病人。

六、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1年6月30日至7月8日)。各村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在辖区内开展排查摸底,全面疏理现有重 性精神病人名单和疑似精神疾病患者名单,掌握本辖区有危害行为的重性精神病人底数,并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7月8日前报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走访核实阶段(2011年7月9日至2011年7月29日)。派出所要根据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重性精神病人名单,逐一上门走访见面,落实可疑精神病人的诊断、司法鉴定工作。

(三)落实管控措施阶段(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8月4日)。组织派出所、民政、安监、政法等部门根据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危险性评估的结果进行会商,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或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逐人制定收治、管理措施;对出院的病人要组织相应村委会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管控措施,加强跟踪监测,督促监护人加强看护,避免因收治、看护不力造成安全隐患,引发现实危害。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1年8月4日至2011年8月7日)。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前一阶段排查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查漏补缺,上报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启动排查。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预防和处臵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各相关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向镇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和统计数据,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措施落实。排查行动涉及综治、公安、卫生、民政等多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扎实细致地开展排查,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和关爱,对排查行动不做公开宣传报道,避免刺激病人情绪,防止给病人家属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 力和负面影响。对排查出的精神病人,要做好诊断、治疗等服务工作,多做其家属解释工作,通过落实现行政策,帮助解决基本医疗和基本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争取理解和信任。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乡排查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排查行动的督促指导,将其纳入各村、各部门绩效考核。要将排查工作经常化,确保及时发现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病人,落实救治、服务措施。对因工作不深入、排查不细,未能排查出曾因肇事肇祸或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并引发杀人、伤害等恶性案件的,要严肃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 第11篇

工作的工作建议

提纲:

一、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主要特点

(一)行为具有突发性。

(二)手段具有暴力性。

(三)侵害具有随机性。

(四)发作具有反复性。

二、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现状

(一)实时排查难度较大。

(二)监护责任落实不够。

(三)救助机制不够健全。

(四)监管规定仍不完善。

三、进一步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的对策建议

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对象,如何有效管控这一特殊群体,严防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是摆在基层社会治理面前的一大难题。本文结合近年来XX工作实际,深入分析了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点和管控现状,就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管控工作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一、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主要特点

(一)行为具有突发性。

不同于盗窃、诈骗等可防性案件,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没有固定的诱因,其发病期间不能辨别对错,无法控制自己,任何外界的刺激都可能随时导致其发病、引发肇事肇祸行为。

(二)手段具有暴力性。

精神障碍患者在发病期间多表现出暴躁、偏执、善恶不分等病态,其肇事肇祸行为常以威胁、放火、打砸等破坏性暴力行为居多,且作案不计后果、下手不分轻重,动辄使用凶器伤人、杀人,具有很强的攻击性、暴力性、危险性,极易在群众中引起恐慌。

(三)侵害具有随机性。

精神障碍患者在肇事肇祸过程中处于被病态意识支配的状态,对作案手段、侵害对象皆无思想行为控制力,大多符合“就近原则”,即侵害行为主要针对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邻居等身边的人。同时,也有一些狂躁型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期间容易侵害不特定的目标,导致被害人防不胜防。

(四)发作具有反复性。

目前,针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性保障医疗尚不健全,有的患者即使在接受治疗后病情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由于难以长期负担相关医疗费用,没有彻底治愈又重新回到社会,病情容易出现反复,形成发病、肇事、缓解、再发病、再肇事的恶性循环。

二、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现状

(一)实时排查难度较大。

对于发病初期或病症不明显的精神障碍患者,一些家属由于担心受到歧视,往往隐瞒其患病经历,也不配合调查,再加上考虑个人隐私、社会影响和排查工作的保密要求,使得调查统计比较困难,摸排工作难以见底。同时,还有一些精神障碍患者由于经济条件差等诸多原因,从未到过医院就诊或接受过等级鉴定,导致目前掌握的名单不全面、不准确。

(二)监护责任落实不够。

监护精神障碍患者的主要力量是其直系亲属和亲朋好友,大多是以家人看管为主。但由于精神障碍患者病情易反复、康复时间长、行为控制难,给其家庭造成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负担,影响家人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一定程度上的监护缺位。例如,有的监护人年老体弱,无力监护;有的监护人自己也是受害者,避之惟恐不及,不敢监护;有的虽有监护能力,却因忙于工作而无法有效履行监护义务;有的患者近亲属均已去世,没有其他合法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社区(村组)等也因种种原因不能承担监护责任。对这些精神障碍患者,平时无人过问,出了事情则大多由公安机关承担责任,送治时还需公安机关协调各方进行处理,形成“本末倒置”的问题。

(三)救助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控以家庭看护为主、社区救助为辅,社会救助机制尚不完善。由于治疗周期长、费用高、易反复等原因,有的家庭不得不放弃治疗,有的只是自购廉价基础药物进行最简单的治疗。缺乏系统科学的治疗,已经成为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频发的重要原因。

(四)监管规定仍不完善。

刑事诉讼法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患者,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但在实践中,对于如何划定精神障碍的种类和范围,特别是强制医疗的执行主体、执行费用及相关监管责任,都缺乏明确细致的规定,导致强制医疗有时难以落到实处。同时,虽然卫健、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等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对精神障碍患者的预防、治疗和管理都有一定职责,但因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和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没有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当精神障碍患者发生暴力行为甚至极端案事件后,公安机关往往被推到处置第一线,陷入单打独斗的尴尬境地。

三、进一步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实施动态核查,摸清患者底数。

基层民警和村社干部要按照“街不漏巷、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要求,对辖区内的精神障碍患者、性格偏执人群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摸排出来的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要逐一采集信息、建档立卡,并将患者的自身情况、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精神病史、平时表现、家庭住址和活动范围等分别列入台账,加强动态管理,最大限度避免因其肇事肇祸引发重大伤亡案件。

(二)严格分类管控,落实监管责任。

要定期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进行风险评估,按照危险程度予以区分治疗和分级分类管控。对一般性精神障碍患者,由家属或监护人就地监护,并定期向社区、村组报告患者病情变化情况和活动范围;对发生过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对有过伤人毁物、可能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患者,要逐人成立管控工作小组,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同时,要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监护情况,推动落实监管责任,对家庭有管控能力的,由家属或监护人管控,社区、村组定期上门巡查;对家庭无管控能力的,由社区、村组落实专人管控;对没有亲属、流落社会且病情稳定的精神障碍患者,由公安机关送民政部门救助机构给予救助。

(三)强化帮扶保障,解决实际问题。

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推动有关部门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对经济困难且有过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视情给予经济补助,减轻其经济负担。对没有监护人的精神障碍患者、流浪精神障碍患者、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等,要推动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救助措施,加大救济力度。同时,要倡导发动社会各界关心和帮助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动员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将有根治希望的患者送医治疗,并积极帮助解决治疗和监护中的实际困难,用帮扶关爱温暖患者及其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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