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

2024-05-13

放疗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精选6篇)

放疗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 第1篇

工作人员放射安全防护制度

为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院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

2. 辐射装置在使用前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评价报告;使用过程中由省疾控中心每年进行监测。3. 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

4. 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直接接触射线时需按标准穿着防护用品。

5. 放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辐射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的异常照射事件的发生。6. 放射工作场所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7. 辐射装置使用科室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治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护监测规范。按照照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照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8. 发生辐射事故时,应按照《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报告医教部和相关院领导。

放疗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 第2篇

一、放射科安装X线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设计出机房面积,控制室防护及墙壁、门窗防护方案,经防疫站审批后,方能施工安装,安装后,经防疫站测试合格颁发许可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二、操作人员曝光时,应在控制室内操作,如需要在机房内操作者,必须穿铅衣,必要时戴铅手套,防止射线损伤。

三、曝光时,注意病人防护,尽量缩小视野,特别应注意病人生殖腺等敏感部位的防护,尽量减少病人曝光量。

四、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时一定要关好机房铅门,防止射线对其他人员的损伤。

五、进入机房的其他人员,曝光时应离开机房,必须留在机房者,需穿铅衣,并尽可能远离射线源。

六、工作人员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化验检查血象,低于正常者需暂停接触射线的工作,改换其他工作,待恢复正常后再恢复机器操作,如复查仍不正常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治疗,休息。

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查体对象 新从事放射工作、已经从事放射工作和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前的放射工作人员。

二、健康检查机构和检查项目 健康检查机构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承担。检查项目按国家《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进行。复查时根据需要相应增加检查项目。我院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按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执行。

三、健康检查管理

1、就业前健康检查 就业前查体是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重要部门,是全部医学检查的基础资料,其检查结果可为后期检查和意外事故等做对比和参考。对新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科室主任提出书面培训、从业申请,送至设备处,由设备处统一安排、及时组织新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没有接收上岗前健康检查的人员,暂不能从事与放射有关的工作;经检查,对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的人员,另行安排其非放射工作。

2、上岗后健康检查①对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当在相应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一年所接受的照射很少有可能超过年剂量当量限值的30%,但有可能超过10%(乙种工作条件)时,每1-2年组织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当工作人员在相应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一年所接受的照射有可能超过年剂量当量限值的30%(甲种工作条件)时,每年应进行全面医学检查一次。②查体中发现结果异常者,及时安排复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③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健康状况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放射工作人员,及时调离原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④对具有专门技术、经验丰富的放射学专家或技术人员,其健康情况有不符合健康标准者,应慎重、仔细的权衡对社会和个人的利弊决定是否限制或停止其放射工作。

3、离岗前健康检查对调离放射工作岗位的放射工作人员,在离岗前应组织其职业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处理健康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终生保存。

四、保健

1、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补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临时调离放射作业岗位者,可继续享受保健津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正式调离放射作业者,可继续享受保健津贴一个月。

2、根据工作场所类别和从事放射工作时间长短,在国家规定的其他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享受保健休假2-4周。对从事放射作业满20年的在岗人员、依据剂量监测记录及健康查体结果需要休假、疗养者,可利用休假时间安排2-4周的健康疗养。由健康查体单位提出建议,设备处书面通知人事处、本人所在科室及本人。休假时间、薪酬等按国家相关法令执行。

放疗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 第3篇

关键词:电离辐射;放射卫生防护;放射监测;职业防护【中图分类号】R44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8602(2013)12-0101-01

定期进行监测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防护是很重要的。

1放射防护监测

放射防护监测是监测电离辐射对人体健康影响以及防护方法的科学,内容包括个人、群体及后代的防护对策。其目的在于根据利益.代价分析,允许他们进行必要的照射活动,尽可能降低射线对人类的危害,以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在工作人员经常工作和停留的地点安装辐射监测仪,必要时安装预定剂量率阈值的自动报警装置。治疗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换气。

1.1医用诊断X线防护的测定: 监测前仪器的准备,转换量程开关至"电池",电表指针指示必须在红色标度区内,然后再转换至"10"位置,调好零点,预热5分钟(FJ-347AX、γ剂量仪)。把功能转换开关转至合适的量程,若不知剂量率的大小,可以从大剂量率量程开始,逐次转换(FJ-347AX、γ剂量仪)。打开电源开关ON/OFF键的ON键,仪器进入自检过程,显示程序版本号,自检通过进入正常操作模式。仪器开机后预热4分钟(451P/BX、γ巡测仪) [1]。防护区空气照射量率的测定用FJ-347AX、γ剂量仪或45lP/BX、γ巡测仪按立体透视、立卧位摄片,周围环境在各测试平面上进行监测。管电压65kV(峰值),管电流3mA。根据不同的摄片位置,选择相应的管电压、管电流。射线监测仪定期鉴定,长期不用须拆去电池,以免腐蚀仪器

1.2监测记录:在开始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时,应对放射工作人员过去接受的剂量情况进行小结,并将此小结附在该人员的个人剂量档案之中,这种小结应该包括工作单位、起止日期、工作性质、受辐照的情况、个人累计受照的剂量(粗略估算)等。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可疑时,应该对受照射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附在相应的个人剂量监测记录中,调查项目如下:监测的时期及监测期间的异常情况(例如:人员受到意外照射等);工作人员操作的异常情况;辐射场的监测结果;调查的结论;调查人员签名。在应用工作场所模拟测量结果估算个人剂量时,应记录以下内容:受照射的时期;此时期的工作量;单位工作量(一次操作)工作人员接受的剂量值;影响剂量的各种因素的修正资料;模拟实验条件估算结果;调查者签名[2]。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工作人员剂量档案中,应有工作场所定期监测结果的记录。用吸入气载放射性物质的量和照射时间来估算内污染时,记录应有以下内容,并将这些记录附在个人剂量档案中。估算体内污染量的方法;气载放射性物质的浓度,受照时间及呼吸量;确定影响测量和估算结果的各因素的修正值:估算结果:监测估算人员签名。

2职业防护

对放射性工作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和上岗后的定期体检,尤其注意血象变化,凡患有血液病、中枢神经系统性疾病、性腺疾病、骨髓疾病、显著内分泌障碍、自主神经系统疾病、慢性肝肾疾病、心血管疾病、皮肤癌或癌前疾病等的人员,均不宜从事放射性工作。此外,还应有休假等保健措施。

2.1严格操作制度: 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电离辐射设备的操作和防护训练,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电离辐射设备和防护设施的性能,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后才能使用。操作时,必须确保剂量准确,既要使诊断区或治疗区获得合理的剂量及其分布,又要最大限度缩小正常组织的受照射剂量和范围。

2.2控制辐射源的质和量: 这是治本的方法。应用辐射源的工作应在不影响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辐射源的活度(强度)、能量和毒性,以减少受照剂量[3]。例如,应用开放源时,选用毒性低的放射性核素;X射线透视时采用影像增强器可以减少X射线输出量。当然,这种方法受到应用目的的限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能做到。

2.3个人防护: 使用开放型放射性核素应注意个人防护,要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工作鞋和工:作服等;要遵守个人防护规则,禁止一切能使放射性核素侵入人体的活动。例如,作业场所要禁止饮水、进食、吸烟,杜绝用口吸取放射性液体等。

2.4妥善治理放射性"三废" 工作场所的保洁主要采取通风与过滤的方法。工作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半衰期短、用量小的放射性核素用消极放置和稀释的方法,待放射性降至允许标准时按一般"三废"处理。半衰期长、用量大的放射性核素用特殊方法浓缩后送到指定的废物库统一存放处理。被放射性核素污染的衣物、皮肤可用清水和肥皂水冲洗。

3讨论

放射线工作者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放射防护卫生标准的规定,制定必要的防护措施,正确进行检查的操作,认真执行保健条例,定期监测放射者所接受的放射线剂量。戴铅橡皮围裙、手套,并利用距离防护原则加强放射线工作人员自身放射的防护。

参考文献

[1]李挺风. 护士职业的危害及其防护. 中国误诊学杂志,2008,8(5):1086-1087.

[2]张景源;我国医用辐射防护研究概况[J];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1998,05.

放疗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 第4篇

7.1辐射安全防护制度 7.2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管理制度 7.3放射治疗设备维修制度 7.4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7.5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7.6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7.7同位素及射线装置使用制度 7.8辐射工作岗位职责 7.9放射科诊断的质量保证(QA)与质量控制(QC)大纲 武侯区人民医院辐射安全防护制度 为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 院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2. 辐射装置在使用前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评价报告;使用过程中由省疾控中心每年进行监测。3. 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4. 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直接接触射线时需按标准穿着防护用品。5. 放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辐射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的异常照射事件的发生。6. 放射工作场所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7. 辐射装置使用科室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治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护监测规范。按照照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照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8. 发生辐射事故时,应按照《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报告医教部和相关院领导。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管理工作采用层层责任制,分管院长负责全院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管理工作,医院部负责联系、监察工作,使用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与医院签订责任书,并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管理工作。

2、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室必须达到安全防护标准,警示标示醒目,并采用双人双锁的管理办法。

3、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并定期向医教部汇报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管理情况。

4、严格遵守放射源使用操作规程,作好防护工作,按照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辐射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医教部和院领导。

5、保卫科做好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科室的安全保卫和巡查工作,做到放射性同位素不被盗不丢失。

6、设备科应在放射性同位素发生转让和运输过程前通报医教部,由医教部联系省环保局,经省环保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7、废旧放射源应及时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中方或者送交放射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并在活动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省环保局备案。武侯区人民医院 二00八年六月十日

放 射 治 疗 设 备 维 修 制 度 1.参加放射治疗设备维修工作必须为持证上岗工程师。2.放疗设备维修工作必须两面人以上参与并佩戴个人剂量仪。3.加速器高压检测维修时确保断电,高压部分首先使用放电棒将高压余电彻底放掉。4.每三个月对放射设备进行一次维护,包括清理过滤器,更换干燥剂和指示灯的状态显示是否正常,对照射野灯,距离标尺和激光进行校准,各方面的批示维持在正常值,并对各种检测数据进行记录及备份。5.在对剂量有影响的零件维修或者更换后应同志物理师进行剂量校准。在对机器位置零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后应对机器的位置读数进行校准。▼ 对于含有天然放射源的设备(如后装机等)维修,严格执行辐射安全预防措施。(1)必须保证放射源在安全器内才能进行维修。(2)若出现卡源现象,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在严格况下进行处处理。(3)定期对设备进行辐射安全性能测试,保证设备稳定性。设备科

武侯区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 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 少于2天。3. 医教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

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的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4. 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由省卫生监督局或省、市环保

局承担。5. 医院安排放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培训和考

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武侯区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 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我院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二. 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2)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5)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三.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医教部负责向省卫生厅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四. 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3)医教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4)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五. 人剂量监测管理

(1)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定期送往省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2)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3)

放射工作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4)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六. 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正确佩载个人剂量计;(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3)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 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七. 职业健康管理(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2)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隔不 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医院应当对其行离前的 职业健康检查。(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医院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

医学随访观察。(5)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在省疾控中心统一进行职业健康检

查。(6)医院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7)医院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避免接受职业

性内照射。(8)医院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

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① 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② 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③ 职业性放射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9)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0)医院承担本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八. 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国有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周。从事放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医院利用休假时间安排健康疗养。

九.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由院辐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各科室负责对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的规定进行管理,医教部负责对个人剂量监测的管理,保健办负责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管理。十. 本规定2007年11年1日起实施。武侯区人民医院 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

武侯区人民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 1.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到每个科室和个人。2.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3. 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制度。4. 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并加强管理。5. 明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证畅通无阻。6.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器、火灾自动喷水火灾系统完好、有效。7. 确保配电线路、用电设施符合电气防火要求。8. 确保危险化学物品、燃气装置等危险源得到有效监管。9. 确保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与使用性质相配。10. 建立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达到医护人员会操作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二、确保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 1. 医疗机构是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区,要有禁放标识、宣传标语和横幅。2.要成立烟花爆竹燃放事故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3.设立烟花爆竹燃放事故防范值班室。4.制定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处置预案。

5.消防设备器到位并完好。6.火灾隐患排除情况,是否进行了整改。7.确定重点时间段值班人员巡视计划和路线。8.建立工作情况记录。

三、其他安全 1.交通安全:对司机进行遵规守纪安全驾驶教育,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时刻处于良好状态。2.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食堂卫生符合要求,炊事员有健康体检证,食品进货渠道正规,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压力容器有安全检验合格证,工作人员持上岗。4.设备安全:电梯有检验合格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5.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有专室专柜专人保管,有管理使用制度和防范措施。6.重点部位安全:财务室、收费处有三铁一器,有管理制度;放射科、检验科、高压氧仓、CT室、钴60室等秣科室有安全保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保卫机构、人员 1.明确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工有主管领导抓安全工作。医院有保卫科,有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干部或保安员,卫生院和其他卫生机构有专兼职保卫

放疗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 第5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防护用品包括铅帽、铅围脖、铅围裙、铅坎肩、铅眼镜和铅衣等。

二、工作人员每人发放一套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防护用品每个机房准备一套。

三、工作人员在接触射线工作时要穿戴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机房工作。

四、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要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

五、儿童、孕妇在受检时,应尽量避免X射线的照射,如果必须进行检查时,必须下腹部盖上铅衣,防止性腺和胎儿接收过量的射线。

六、在透视及拍片时,其他人员勿停留在X线检查室内,避免照射。需陪伴人员扶持受检者时,也应穿戴防护用具,以免受照射。严禁孕妇及12岁以下的青少年扶持受检者。

七、任何受检患者有权要求进行放射防护。放射科备有铅防护用品,患者可以无条件提出使用。使用这些铅防护用品,能有效地保护胎儿、性腺、甲状腺和眼睛。

八、患者对放射科工作人员的检查及要求有疑义和不理解时,有权当时提出疑问,并要求得到解答。

放疗科模室工作人员职责 第6篇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按时总结汇报。

三、建立放疗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规程(QA、QC),并督促检查各类人员QA、QC规程执行情况。

四、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患者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领导本科人员完成医疗任务,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学习应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五、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医院和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本科,的技术操作规程,检查工作人员和患者的防护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六、定期组织病例,讨论,总结经验,提高疗效,定期抽查治疗计划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本科的诊断和治疗质量。

七、经常与其他临床科室协作和对话,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肿瘤的综合治疗。

八、组织本科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学习应用国内外的先进科学技术,开展科学研究,做好资料的积累、登记和统计工作,完成科研任务。

九、决定科内病人的转科转院。

十、组织并承担教学任务,搞好进修生和实习生的培训工作。

十一、确定本科工作人员的轮换、值班、进修、会诊和休假。组织领导对挂钩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二、申签本科药品和器材的申领与报销,经常检查机器的使用和保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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