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2024-09-16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精选12篇)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第1篇

瑶山乡村卫生室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人员与培训管理:

1、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器械验收、保管、养护等工作的人员,应依法经资格认定具有医技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学历,或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保管、养护人员均应接受县药监局组织的《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二、医疗器械采购管理

1、村卫生室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2、村卫生室应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采购制度,应明确由一个科室采购,不得多头采购。采购医疗器械应索取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附产品制造认可表、登记表)、产品合格证和其它标识。

3、从生产企业采购医疗器械,应验明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下列证明并收录存档,⑴、加盖该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备案表》、《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⑵、加盖该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⑶、销售人员的身份证;

⑷、销售人员经县药监局登记备案的证明原件(采购无菌器械和高风险医疗器械)。

4、从经营企业采购医疗器械:

索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收录存档。档案保存至有效期满后一年,但最少不得少于三年。

5、村卫生室应建立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设立专门的进货台账并严格执行。购入医疗器械应验明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附产品制造认可表、登记表)、产品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应设立台帐并做好记录(台账样本由县药监局统一制定)。采购台账记录至少应包括:入库日期、购进产品的经营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注册号、产品有效期等,无菌产品还应记录其灭菌批号,入库验收人签名、审核人签名。

三、医疗器械存贮管理

村卫生室必须建立仓库保管制度。严格按医疗器械产品要求分类贮存、专人负责,仓库应有足够的空间,保持一定的洁净度和温湿度控制,远离放射性和化学性等污染源。医疗器械保管应做到:

⑴、仓库的基本条件符合该类医疗器械产品标准的储存要求; ⑵、积极做好在库产品的养护工作;

⑶、仓库要有六防措施,即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防虫; ⑷、仓储要有仓垫或货架;

⑸、对产品要实施色标管理,合格品为绿色,待验品为黄色,不合格为红色,并按区域分类存放;

⑹、设置产品货位卡。产品保管应做到帐、卡、物符合。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植入体内的高风险医疗器械等三类产品必须专库(区)存放,并明确专责人员,对在储存过程中发现有可能影响医疗器械质量情况的必须及时登记并改正。

四、医疗器械使用管理

1、村卫生室必须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过程的管理,明确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负责人。

2、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要按照《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实行特别管理。医疗机构的原始记录保存期限至少超过产品有效期后一年,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原始记录保存期为两年,永久性植入产品记录保存期限为永久。

3、建立医疗器械不合格报告制度。名村卫生室在产品购入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不合格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置和记录,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就地封存,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局,需要销毁的应在县药监局监督下进行,事后还应做好处理(销毁)记录。

4、村卫生室在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发生不良事件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县药监局和卫生局(电话或传真)。同时,应立即调查、分析不良事件发生原因,包括:产品原因、医师操作原因或病人自身原因,并在十天内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县药监局,同时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情况如实向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报,并协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调查。

5、村卫生室使用不合格器械,不能指明不合格生产者的,视为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产品;不能指明不合格品供货的,视为从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产品。

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使用和使用后处理管理

1、村卫生室应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出库制度,设立专门的出库使用台账并严格执行。台账记录至少应包括:出库日期、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经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领用人签名、审核人签名,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去向。

2、村卫生室应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⑴、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必须就地立即毁形(化验室必须在半个工作日内毁形完毕),毁形应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

⑵、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在使用部门就地进行消毒,消毒时应将输液(血)器、注射器、注射针头等分类,用5%含氯消毒剂等浸泡消毒;

⑶、废旧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收集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应包括:收集日期、内容数量、机构名称、收集人员签名、医疗机构专管负责人员签名;村卫生室还应做好本乡镇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外延性医疗点和厂、矿、学校医务室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的收集储存,保管好有关单据以备查验。

⑷、村卫生室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不得使用过期、已淘汰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⑸、废旧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处置,由县药监局、卫生局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该机构应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同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上述经营活动。还应每月向县环保局、县药监局、县卫生局上报收集情况统计表,统计表应加盖专业机构印章。

六、村卫生室不得有下列行为:

⑴、从非法渠道购进器械;

⑵、使用小包装无破损、标识下清无菌器械; ⑶、使用过期、已淘汰的器械;

⑷、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的医疗器械。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第2篇

苏卫农卫﹝2011﹞19号

各市卫生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村卫生室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了大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随着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有些地区在新农合管理方面也暴露出许多薄弱环节,需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有效防范措施。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和安全,现就加强村卫生室新农合服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就医补偿重点环节的管理。参合人员须凭合作医疗证卡等有效证件就医,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要认真核实参合人员身份以及合作医疗证卡的有效性。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应使用统一格式的门诊日志、处方笺和收费票据,做到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实名登记所有就医人员的诊疗信息。建立参合人员就医补偿签名确认制度,参合人员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及补偿明细单据须经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名认可后方可申报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二、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应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范围,强化乡镇卫生院对其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统一管理。要重点加强对定点村卫生室药品、财务的管理,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药品进销存登记制度,村卫生室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备,严禁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应按时上缴乡镇卫生院,防止“坐收坐支”情况的发生。

三、建立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会同物价部门制定村卫生室统一的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要全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在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参合人数、医疗服务量、次均门诊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预付总额,采取基金包干使用的办法,促进村卫生室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四、全面公开公示新农合信息。在村卫生室醒目位置张贴新农合筹资政策与补偿方案、医药费用补偿流程、基本药物目录、收费项目、药品进售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在村卫生室或村委会设置新农合公示栏,公示村卫生室新农合服务承诺、基金收支情况,并定期公示本村参合人员获得新农合补偿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加快推进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推广应用具有门诊收费、药品管理等基本功能的村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并通过宽带联网,将其纳入新农合县级业务平台实时监控范围。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重点对村卫生室诊疗人次、次均费用、就医刷卡频率、药品使用频度等指标进行监测预警,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调查处理。

六、建立严格的监管考核机制。统筹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制定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定点村卫生室考核档案,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经费补助和新农合基金结算紧密挂钩。要落实乡镇经办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纳入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切实担负起对辖区内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日常监管的职责。健全内控制度,明确新农合基金运行各环节的责任。建立综合会审制度,定期组织对病人、处方、收费的真实性、一致性、合理性进行复核。建立健全稽查制度,通过电话查询、入户回访等方式,对参合患者进行跟踪核查。认真组织学习《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强化法制教育,充分运用条例规范新农合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加强村卫生室新农合服务管理,关系到千万农户的切身利益。各新农合统筹地区近期要针对村卫生室定点管理工作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及时整改。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督促各新农合统筹地区抓紧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及时报省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第3篇

1 村卫生室医疗事故的特点

1.1 医疗事故多为诊断不明确导致

乡村医生大部分是初中或高中水平, 没有经过系统、正规的医学教育。虽然近几年来不断加强继续教育培训, 通过在岗教育和培训, 使得中专学历以上人员有所增加, 但有中专学历以上的在本地也只占30%左右, 没有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由于医疗技术水平较低, 没有辅助检查设备, 诊断只能依靠三大件“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对大部分疾病的诊断只能够依靠经验, 进行大概的诊断, 对部分急危重的病情也不能够及时发现, 只是给予简单对症治疗, 从而为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埋下一定的隐患。

1.2 诱因多为观察不仔细

村卫生室的人员少, 平时除了处理门诊人外, 还要出诊, 并要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许多工作。对于在观察室进行输液的病人不能够进行巡查, 特别是出诊输液且能够进行全程观察的也只是极少数。不能进行仔细的观察导致病人的病情变化不能及时地被发现, 也不能及时得到处置和转院, 从而延误病情, 导致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1.3 抢救多不得力

村卫生室没有相关的抢救设备, 急救经验也不足, 有的基本的急救药品也不全, 一旦病人病情发生任何变化, 都吓得束手无策、手忙脚乱, 不知如何是好, 最多只能注射副肾、尼可刹米等药品。呼救120, 由于农村路途远且交通不便, 时间也比较长。往往导致患者失去紧急救治的机会, 导致难以挽回的情况。

1.4 举证证据不足

由于乡村医生不能按照要求书写门诊病历、观察病历和门诊登记也不全, 部分卫生室处方使用也不正规, 有的不能够及时在新农合门诊结报系统结报, 输液瓶上没有标贴, 没有辅助检查单, 无上级医师会诊记录。同时自身防范医疗事故的意识也不强, 建议转诊的没有患者签名,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绝大部分不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过程无过错, 甚至患者具体的病名也说不清, 只能够说出症状,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 无法提供有利的证据, 特别在现在“举证倒置”的现况中显得格外被动[2], 从而处理均要承担主要责任。

1.5 事故多为严重事故

村卫生室发生的医疗事故绝大部分为严重医疗事故, 多导致患者死亡, 而且发生得较为突然, 围观的群众多, 影响大, 患者家属的赔偿要求均很高, 对社会和双方的家庭影响都非常大。

1.6 事故多为突发性

村卫生室针对医疗事故由于种种原因, 预先不能够预测、没有预防措施, 没有应急处理预案, 突然发生事故, 措手不及、一片混乱, 村医都吓得不知如何是好。对社会、个人负面影响均较大, 应该引起社会及各级主管部门的重视。

1.7 自主处置能力差

村卫生室由于人数少、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和维权能力差,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均不能够独立处置, 往往要求助于相关主管部门, 相关主管部门由于种种原因有的也不能及时到场, 所以, 村级医疗事故往往不能够及时的处理和把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1.8 缺乏相应的处理机制

村卫生室一旦发生医疗事故, 只能逐级汇报, 业务部门和政府部门往往相互推诿、扯皮, 处理意见也难以协调一致, 不能真正维护患者和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只有真正形成村卫生室医疗事故的处理机制, 才能在出现医疗纠纷及事故时部门与部门、上级与下级之间有统一、协调的处理途径和步骤。

2 对强化村卫生室医疗安全的思考

2.1 加强村医医疗法律法规的教育

村医的法律意识很淡薄, 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有限, 对自己医疗行为维权的意识不强, 不能在平常医疗工作中处处为自己的工作安全提供相关证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要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其关键环节是依法规范医疗行为, 避免医疗行为过失[3]。所以, 加强村医的医疗法律法规的教育和维权行为的培训很有必要, 培训要针对基层的实际需要而进行。

2.2 不断提高村医的医疗技术水平

村医的医疗技术水平是医疗安全的关键, 切实提高村医的医疗技术水平迫在眉睫。培训不能流于形式, 要扎实开展, 培训的内容要实用、适宜, 对培训不合格的要再次培训。不参加再次培训或再次培训仍不合格的, 不得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对超龄和不符合要求人员要求建立考核退出机制, 新上岗的严把准入关, 从资格、品德和综合素质几方面把好关, 并进行上岗培训。从多方面提高村医的医疗技术水平, 为医疗安全筑好坚实的基础。

2.3 鼓励村卫生室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所在地中国人寿保险分公司为村卫生室新开展的针对村卫生室相关的商业医疗责任保险极大地为村医提供了保护, 但部分村医由于防范意识不强, 投保率不高, 最好能够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在相关补贴里直接给予投保, 从而进一步提高投保率, 增加村医的风险抵抗能力。同时, 农村医疗责任保险还应当注重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建立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如卫生局、司法局、法院及检察院等) 和保险公司“三位一体”的第三方医疗纠纷处理体系, 及时介入、免费调解和迅速理赔医疗纠纷, 化解医患矛盾[4]。

2.4 建立村卫生室医疗事故处理机制

建立村卫生室的医疗事故处理替代组织,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所具有的非对抗性, 使受到医疗损害的村民能得到合理赔偿。同时还有利于医患双方理解信任关系的恢复, 有利于保护村民之间和睦友好的乡亲关系, 其成本低、解决快等优点也比较符合乡村地区人们的经济生活现状[5]。在当地政府主导下, 在矛盾大调解机制下建立乡镇医疗纠纷调解室。医患双方自愿、公开、公平和公正合法调解, 协商解决, 对医患双方来说都是有益的, 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2.5 规范村卫生室诊疗行为

完善门诊登记、处方、发票和观察记录的规范化使用, 严格把握好诊疗范围。村卫生室的诊疗范围应该为诊断明确、病情简单的病人和临终关怀病人, 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 必须及时转诊。病人绝对不愿意转诊的应签订相关协议, 减低自己的风险, 建议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村卫生室治疗过程中的相关告知书的格式。

2.6 强化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制度

进一步强化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 加大对村级医疗机构的投入, 改善其诊疗设施, 统一对行政、人员、财务、药品和业务的管理。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对提高村级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医疗水平、防范能力、急救能力和规范化管理等都有很大的帮助, 能形成乡医与村医的互动、联动机制和规范对村卫生室的管理, 从而对医疗安全有较大好处。

2.7 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近几年村卫生室的管理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 告别了变相个体行医、夫妻店和父子店的时代, 逐步回归到集体性、公益性事业, 逐步成为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体的预防保健体系的最基层单位。但村卫生室的管理模式、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如何形成科学、规范和高效的运行模式是摆在卫生主管部门目前的新课题, 村卫生室的管理得到提高、规范, 医疗事故肯定会明显降低。

2.8 提高医疗质量是预防医疗事故的核心

医疗行为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生死安危和身体健康, 因而, 质量应是医疗工作的核心。从实践中看, 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医疗行为失职等也是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 要有效预防医疗事故, 就需要医务人员培养医疗质量意识, 以良好的医疗质量去追求并实现和谐的医疗状态[6]。医疗质量是预防医疗事故的核心, 只有真正提高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 村卫生室的医疗安全才能得到保障。

2.9 注重过失行为的挽救

医疗过失之所以造成医疗事故, 除过失本身之外, 另一个不为人们注意但却十分重要的因素是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力, 没能抓住这段可利用时间进行强有力的补救, 以致坐失良机终酿恶果[6]。发生过失行为后, 如能及时、冷静和正确地处置, 就能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这需培养村医的急救能力, 把医疗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1]赵兴军, 杨德芳.乡村医疗纠纷日渐凸显[J].中国社区医师, 2006 (14) :5.

[2]刘胜鲲, 陈方方.浅谈乡村医生医疗纠纷的特殊性及防范措施[J].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 2010, 17 (11) :37.

[3]王国平.规范医疗行为是预防医疗事故的关键[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03 (5) :282.

[4]赵敏.我国乡村医疗纠纷及其解决对策[J].医学与法学, 2012, 4 (4) :78.

[5]吕高玉.论医疗事故的立体预防[J].中国实用医药, 2009, 4 (29) :239.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第4篇

在曹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存华的带领下,参加一體化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现场观摩会的与会人员,深入到曹城办事处王乐田村卫生室、倪集乡宋炉庙村卫生室、青菏办事处钟口村卫生室、普连集镇普连集村卫生室,对一体化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现场观摩,旨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目标、理清思路、交流经验,深入扎实地抓好一体化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享受到由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带来的实惠。该县卫生局党组成员胡树营、武歩海出席现场观摩会,该局机关有关股室负责人、全县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分管院长参加现场观摩会。

刘存华一行认真听取卫生院负责人、卫生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查看村卫生室规划布局、整体设置等情况,详细了解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采购配送、药品配备、业务收入、群众受益等情况,关切询问一体化村卫生室负责人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刘存华与正在村卫生室看病治疗的群众亲切交谈,安排卫生院负责人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狠抓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工作,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温馨舒适、科学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

刘存华在曹城办事处王乐田村卫生室表示,一体化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降低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的有效途径,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工作理念的深刻体现,扎实有力地抓好一体化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不但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该县各卫生室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态度,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高质量、高水平地抓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刘存华强调,与会人员要认真听、仔细看,学习推进一体化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有益探索,把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带回去,结合各自乡镇的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抓好贯彻落实,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防治必需、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科学稳妥地将一体化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推行深入。

刘存华要求,各卫生室要用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着力将一体化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科学引导人民群众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工作程序,科学探索先进的管理办法,提升工作效能;强化工作措施,促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深入开展。各卫生室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放在心里抓在手里,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工作原则,深入基层主动了解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所求,真心实意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各种难题,全力维护好卫生事业和谐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各卫生室全面加强新农合精细化管理工作,确保新农合制度发挥出最大化的惠民功效。

医疗机构整顿村卫生室监督检查表 第5篇

被检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机关:

检查时间:201 年 月 日 时 分至201 年 月 日 时 分 检查地点:

一、基本情况:(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效期至201年 月 日(二)人员 现有医务人员 名,执业助理医师 名、乡村医生 名,无资格人员 名。

(三)诊疗场所 是否是新建 使用面积: ㎡

是否“三室”分设:诊断室、药房、治疗室。

(四)上半年诊疗情况: 上半年诊疗病人 次/人,上半年业务收入: 元。

(五)目前开展的主要业务:

二、执业情况检查

(一)是否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是否校验: 是()否()

(三)在机构名称、执业地点、主要负责人变更是否进行变更登记:是()否()

(四)是否存在未取资格人员独立执业:是()否()

(五)门诊日志和处方

1、门诊日志是否登记完整 缺少:

2、处方是否按照规定标准和格式印制: 是否按规定进行保存:

3、是否存在乱用抗生素: 上月处方共 张,其中 张出现三联抗生素

4、是否存在门诊处方用药过多: 上月处方共 张,其中 张出现超过7味药

5、是否存在存放、使用过期失效药品:是()否()

(六)、是否存在非法刊播医疗广告 是()否()

(七)、医疗机构的印章、牌匾以及医疗文书中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是()否()

村卫生室监督检查记录(续页)

三、传染病防控与感染控制

10、是否有门诊日志 是()否()

门诊日志登记是否齐全 是()否()

11、是否有传染病报告登记簿 是()否()

12、是否使用国家法定传染病报告卡 是()否()

发现的法定传染病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报告 是()否()

13、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簿填写是否齐全 是()否()

四、医疗废物处置

14、是否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 是()否()

15、是否按规定分类收集、包装医疗废物 是()否()

16、医疗废物包装物、包装容器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

17、医疗废物处置:交集中处置单位 □

自行处置:焚烧 □ 其他:

五、预防控制措施

18、一次性医疗用品是否做到“一人一用” 是()否()

19、待用无菌物品和无菌敷料有无注明灭菌日期 是()否()20、消毒登记是否齐全 是()否()

21、使用的消毒剂与消毒器械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

六、其他

(一)是否定期参加所在地卫生院组织的培训(查记录):

(二)是否积极协助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七、处理意见: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第6篇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年月日申报日期:

(一)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申请单位名称:

营利性质:营利性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履历:中西医结合专业,3年制专科毕业。身份证号码:

(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

人口和经济:本社区现有人口约10000人,加外来务工人员约3000人,人均年收人8000~15000元。

社会发展:本社区社会稳定,处在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中。

(三)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人群健康状况:一般人健康状况良好。

疾病流行以及患病率:在春季和秋冬季节,有痢疾和小儿秋季腹泻和流感的散发病例,患病达1-2%.(四)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医疗资源的分布:本社区现有医疗机构分布在本社区的南侧及东侧。

医疗服务需求分析:因现有的医疗机构,分布南、东两侧,离本社区较远。且没有中西医结合专业的诊所。而使本社区中心的人们看病,治病和一些健康咨询及中医、中药治疗、康复、理疗等中医诊治,受到一定的限制或不方便。开办本诊所,能将上述的不方便填补。更好地为本社区中心和周边群众服务。

(五)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

选址:青岛开发区香江一路10-14号楼连体6号网点。功能:包括预防、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功能:负责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急、危重病人的初级救护与及时转诊。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听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管理。完成市乡两级卫生部门交办的指令性医疗卫生工作。

服务半径:1千米。

(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门诊和家庭病床。

时间:全天24小时。

诊疗科目:中医科。

床位编制:5张。

(七)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职工:2人。

(八)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诊断室:诊断床1张,诊断桌椅2套,资料柜1个,有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手电筒、出诊箱、身高体重计、紫外线消毒灯、有盖污物桶等器械、器物,有健康教育宣传挂图若干。

治疗室:有消毒盛器、有盖方盘、氧气袋、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治疗盘、紫外线灯、地站灯、有盖污物桶等。

药房:中药品1个,西药品柜1个。

(九)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无利害关系,相互帮助,共同发展。

(十)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有合格的污水污物消毒处理设施,有污水污物消毒液,地面,墙面易于清洗消毒。

(十一)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完善,有良好的采光通风。供水供电来源稳定。

(十二)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资金来源:个人出资。

投资方式:现金。

投资总额:人民币5万元。

注册资金:人民币3万元。

(十三)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投资预算约人民币5万元。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第7篇

泗卫监[2012]3号

关于印发《泗县乡村医疗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现将《泗县乡村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认真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农村医疗服务整治方案

抄报: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局

抄送: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泗县卫生局办公室2012年5月3日印发

共印:30份1

泗县乡村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县实行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特别是村卫生服务站建设民生工程以来,我县村卫生服务站人员和设备的配备,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管理上的问题。为切实保障我县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巩固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工作成果,根据卫生部、公安部等国家七部委《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156号)、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切实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皖卫农„201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乡村医疗市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切实维护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坚决取缔我县农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农村集贸市场游医,严厉打击“体外循环”、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彻底净化我县农村医疗市场。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安排一个半月的时间,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和摸底排查阶段(2012年5月4日—5

月15日)

各乡镇卫生院要通过乡村医生例会、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县卫生局关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依法执业意识。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和乡村医生,对原从事过诊疗活动的人员逐一排查,彻底查清我县农村非法行医和“体外循环”的人员,为下一步打击工作提供依据。

(二)重点打击阶段(2012年5月16日—5月31日)根据上一阶段摸清的线索,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配合县卫生监督所,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从事“体外循环”的乡村医生和游医进行重点打击;对重点户、钉子户联合公安、广电等部门重点打击并进行公开曝光;对屡教不改的非法行医户进行严处重罚;对村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从事“体外循环”的要绝不姑息,一查到底,卫生局将视其情节轻重,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清理出村卫生服务站,并吊销其执业证书,对处罚两次以上仍然非法行医的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验收和巩固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10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加大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频次,震慑非法行医人员,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彻底净化我县农村的医疗市场,巩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成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县卫生局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县卫生局成立乡村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飞

副组长:张宝玉方文义李保军

成员:梁冰洁韩忠刘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韩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县乡村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要相应成立以乡镇卫生院长为组长、防保所长为副组长、卫生监督检查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医疗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村卫生服务站是农村卫生三级网的网底,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认识加强村卫生服务站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对村卫生服务站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努力提高村卫生服务站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将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不循私情,把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好,落实好。

2、明确职责,严格责任追究

专项整治期间,作为卫生监督信息员,村卫生服务站站长负责辖区内“体外循环”和非法行医摸底排查并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将非法行医信息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所。同时,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每个行政村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积极配合县卫生监督所查处违法行为;县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成员要也要实行划片包干,对每个乡镇要责任到人,对非法行医人员要严肃查处,对“体外循环”人员除实行行政处罚以外,查实一次,予以三个月以上的停岗处分,查

实两次以上的,从村卫生服务站除名,并吊销个人的执业证书。卫生局对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不能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非法行医信息,或隐瞒包庇非法行医或体外循环人员,致使村卫生服务站不能正常运转的,将对村卫生服务站长予以调整或免职;对责任区域内非法行医打击不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乡镇,将对卫生院长予以职责追究直至免职;对充当非法行医保护伞的工作人员将予以行政处分。

3、突出重点,完善手续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要全面执法,又要重点打击。对多次取缔仍然非法行医的钉子户,要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要确保证据确凿、手续完备,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标本兼治,努力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第8篇

1 多方面加强“村卫生室”卫生服务工作

河南省是我国的农业人口大省, 总人口近1亿人, 并且近70%的人是农村户口。通过对河南省农村地区 (18个地市, 180个行政村) “村卫生室”卫生服务情况的抽样调查, 发现目前“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工作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

1.1 加强农村健康教育工作

调查发现, 180个“村卫生室”中, 只有134个“村卫生室” (74.4%) 能够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说明河南省“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需要加强。健康教育不仅是传播医学知识的教育, 还是一种以健康为中心的全民教育。它旨在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 改变人们对健康的认识、态度和行为, 鼓励人们养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 合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 为建立一个健康文明的和谐社会创造条件。目前, “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人员对健康教育的认识还停留在传播医学知识的层面上。需要对他们加强健康教育理论知识和工作方法的培训, 使他们深刻理解健康教育是解决卫生问题和进行预防控制最为重要的措施;是初级卫生保健八大要素中的第一要素;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投资少、收益高的最佳途径, 从而使他们重视发挥健康教育的社会作用。只有当他们的认识提高了, 理解深刻了, 通过他们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才能使农村居民不断提高自我保健能力、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科学文明的行为生活方式、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从而获得幸福生活。

1.2 加强农村用水安全工作

调查发现, 180个行政村中, 有71个村 (39.4%) 能够为居民提供自来水, 其余109个村 (60.6%) 则不能为居民提供自来水;有33个村 (18.3%) 能够为居民提供水冲式卫生厕所, 其余147个村 (81.7%) 则不能。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 要更加重视农村工作, 必须坚持把“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要加强农村水、电、路、气及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农村环境治理, 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由于自来水是经过净化消毒处理的安全饮用水, 比分散式给水 (井水) 更能保障居民的用水安全, 所以建国以来政府一直致力于农村改水工作。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修建了自来水供水设施, 有效地防止了介水传染病的流行。本次调查结果显示, 河南省农村地区自来水的普及率较低。今后仍需要加大农村自来水建设的工作力度, 使更多的农村居民能用上安全、方便的自来水, 保障用水安全。农村环境卫生之所以脏、乱、差的原因, 主要在于粪便、垃圾和污水没有得到有效、及时地收集和清理。因此, 在今后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中需要加强村级道路、下水管道、垃圾回收站、公共照明和公共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从而改善农村的环境卫生和居住条件。

1.3 加强农村妇幼保健、老年保健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工作

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工作能够有效地降低妇女儿童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的质量, 能够促进民族健康、增强人口素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 要全面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扩大优生优育服务覆盖面。调查发现, 180个“村卫生室”中, 有122个“村卫生室” (67.8%) 能够提供妇幼和老年保健服务;有136个“村卫生室” (75.6%) 能够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技术服务。这说明河南省“村卫生室”的妇幼保健、老年保健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工作的开展具有了一定成效, 今后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今天, 加强老年保健工作显得意义重大。尤其是我国尚缺乏坚实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且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快, 农村老年居民的慢性病患病率、伤残率及功能障碍性疾病患病率日趋上升, 他们的日常保健、康复及护理服务需求日益增加, 需要有更多的卫生人员从事服务工作。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农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建设”。因此, 在城市就业压力巨大的今天, 政府应建立医学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的畅通渠道, 努力解决好“村卫生室”对卫生人员的需求增加和医学毕业生就业难的矛盾。

1.4 加强农村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和地方病、慢性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调查发现, 180个“村卫生室”中, 有156个“村卫生室” (86.7%) 能够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131个“村卫生室” (72.8%) 能够提供地方病防治服务;有121个“村卫生室” (67.2%) 能够提供慢性病防治服务。这说明河南省“村卫生室”的预防接种和地方病、慢性病防治工作有待加强。我国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把“预防为主”放在首位, “预防”不仅仅是要预防疾病, 更是要促进健康, 提高劳动能力, 延长寿命, 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目前, 河南省农村居民新农合参合率已达到较高水平, 基本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除了满足“病有所医”外, 政府卫生工作的更大成效还在于能够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让老百姓健康、快乐地生活。因此, 需要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的工作力度, 深入开展细致的传染病预防接种工作和地方病、慢性病防治工作, 使那些能够通过预防接种控制的传染病在农村不再出现, 使那些能够通过改变生活行为方式加以预防的慢性病的发生率在农村降到最低。只有农民的健康水平提高了, 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才能有力地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从而体现卫生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职能。

1.5 加强农村中医中药服务工作

调查发现, 180个“村卫生室”中, 有101个“村卫生室” (56.1%) 能够提供中医中药服务。这说明河南省“村卫生室”的中医中药服务工作需要加强。中医中药是中华文化传承数千年的瑰宝, 它注重让人们如何不得病, 提倡“顺四时, 应天感悟, 爱惜身体, 爱护自然”。中医中药知识和针灸推拿按摩技术在预防疾病、保健养生等方面具有现代西方医学所无法企及的优势。尤其在疾病治疗上, 它更为注重标本兼治, 将人体看做一个整体加以调理。而且, 现在越来越多的研究已经证实了中医中药在现代流行病 (如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及糖尿病等) 的治疗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 在“村卫生室”开展中医中药服务是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的一个强有力的保障。目前, 河南省还有相当一部分“村卫生室”不能为居民提供中医中药服务, 因而需要一大批具备此项技能的卫生人员来充实基层卫生服务队伍, 政府应积极搭建好基层中医中药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的平台, 让老百姓能够早日享受到中国传统医学的惠泽。

2 全方位加强“村卫生室”建设

2.1 以“村卫生室”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建设

政府应做好政策导向、资金扶持并采取有效举措努力筑牢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的网底———“村卫生室”。将完善村卫生室建设纳入河南省新农村建设规划, 结合各地的实际卫生资源情况, 考虑人口数量、自然和交通等因素, 争取在所有行政村设置“村卫生室”。通过加大资金投入, 改善“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 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足够数量的卫生人员, 使“村卫生室”具备开展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条件, 努力实现河南省“五大工程”建设目标——所有“村卫生室”实现标准化建设, 将“村卫生室”建成能够承担农村居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第一哨所。

2.2 继续开展农村基层卫生人员 (尤其村级卫生人员) 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培训可依托河南省各个地市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实习医院, 采取学校理论教学和医院临床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内容包括临床实用技能和公共卫生服务技能, 并注重培训内容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培训目的不单是帮助基层卫生人员获得执业资格, 更关键的还在于提升他们的卫生服务水平, 从而真正为农村居民的健康服务。农村居民健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可以更好地推进河南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3 重视和提高“村卫生室”人员的工资待遇, 为其解决养老保险问题

建议加快河南省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规范用人程序和聘用、退休制度, 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提升他们的职业归属感, 使他们能够安心地从事基层卫生服务工作, 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2.4 做好医学专业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的政策支持和人事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加强“村卫生室”的人才队伍建设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第9篇

关键词:村卫生室;财政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村卫生室是统筹城乡卫生一体化的关键支撑和重要前沿。在村卫生室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提高农村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进而转变村卫生室“以药养医”的旧机制。莱芜市立足市情,发挥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积极改革创新,加大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支持力度,促进了农村医疗水平的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同时,在推进过程中,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

一、基本情况和做法

近年来,莱芜市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纳入统筹城乡卫生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作出了部署安排,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莱芜市有1070个行政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949个,村医2262人,其中省统一规划的村卫生室456个,村医1293人。2012年6月,我市949家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对此,我们在三个方面对这项工作的开展给予财政支持。

在政策补助方面,主要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收入(一般诊疗费)和绩效补助3个渠道对村卫生室给予资金补偿: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合理划分镇村卫生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基本卫生服务经费中的40%,用来安排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村卫生室年底百分制考核结果,予以核拨,得分90分以上的予以全额拨付;二是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实行一般诊疗费制度,村卫生室可以收取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6元/人次,其中个人承担1元,新农合支付5元。三是绩效补助。按照每服务1000人补助6000元的标准对村医进行补助,其中省及以上财政补助40%,市、区分别补助剩余部分的30%和70%,实行绩效考核和以奖代补。

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方面,2007年开始,莱芜市对省统一规划的456处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在对每处村卫生室省补助1.5万元的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各配套补助5000元,实现了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基本条件,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中医针灸理疗室“五室分开”,农村群众的就医条件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在村医业务培训方面,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要求,我市村卫生室由所在镇卫生院领办,在不改变村医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拿出部分财政资金,由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镇卫生院采取集中培训、临床进修、对口帮扶、学历教育等多方式,对村医进行强化培训60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村医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通过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一是村卫生室次均门诊费用下降明显。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村卫生室次均门诊费用由2011年的28.47元下降到25.95元,下降了8.85%。二是基本药物价格下降明显。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全市村卫生室药品加成率在100%左右,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76.9%,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平均加成率下降到20%左右,药品收入占比下降到50%以下。例如一个成人打清开灵、头孢等相同药物,实施零差率前,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28元左右,而实施后,个人只负担10多元,大大减轻了农民的医药负担。三是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更好保障。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一方面抑制了大病小病医生滥用抗生素的势头,用药结构得到调整和改善,另一方面村卫生室利用中医药未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政策机遇,将中医药作为自身增收的重要渠道,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医药事业发展,更好地保障了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是遴选的基本药物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国家制定基本药物目录后,山东省在此基础上增补了多种药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村医反映增补的药品种类未考虑农村地区疾病谱状况及不同疾病病种需求的多样性,特别是缺乏慢性病、儿童疾病用药等特色用药,部分药品不容易保存不适合在村卫生室配备。同时,一些大型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疗效确切的药品中标率比较低,许多百姓常用药物不在基本药物范围之内。在基本药物目录的影响下,村民用药品种减少,用药选择权弱化,促使其向上级医院分流。二是个别基本药物网上采购价格相比其他渠道偏高。很多群众和村医反映,从省采购平台上采购的个别药品价格,与原渠道招标采购价相比偏高。三是药品到位不及时。由于村卫生室分布较为分散、位置相对偏远、交通不便、药品用量相对有限、基本药物价格较低等多方面的原因,运送成本相对偏高。药品企业只将药品配送至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一般利用到镇里办事的时机,捎带回需要的药品,导致农村卫生室时常出现基本药物缺货、断货现象。从调查的村卫生室来看,2日到货率仅为60%-70%,有时需要7-8天。四是村医利益未得到充分保障。一方面,由于村卫生室取消药品加成,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后,村医收入下降明显。据调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村医人均年均收入在2.5万元左右,而实施后,只有1.5万元左右,导致相当部分村医外出兼职打工,扩展收入渠道。另一方面,村医养老保险制度未建立,目前全市村医中只有1/4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且大多数由个人缴纳,1/4参加新农保。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医迫切希望参加适合自身情况的养老保险,解除后顾之忧。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乡村医生的补偿机制。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是村卫生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为保证乡村医生获得稳定的收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的顺利实施,在明确各级政府补偿责任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补偿政策。一是由中央或省级财政给予村医保底收入补助,保证村医收入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倍左右;二是对村卫生室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如水费、电费、办公费、机动车耗油费等),划片分类定级,进行综合测算,视财力给予适当补助。

(二)建立乡村医生的保障机制。为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各地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以多种形式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如政府出钱为村医购买养老保险,或对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为被聘用的村医统一办理养老保险。

(三)建立乡村医生的激励机制。探索实行星级村卫生室和优秀村医评选制度,从建设标准、管理科学、医技精湛、服务优良、环境温馨等5个方面,将全市村卫生室分为山区和平原两大类别,分组评选星级村卫生室,同时实行星级累积制度,只有取得较低星级并满足一定条件后,才能评定更高一级星级卫生室。优秀村医也全部从星级卫生室中评选。对于星级卫生室和优秀村医,给予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政治待遇等扶持政策,促使村卫生室服务水平提高。同时,建立先进帮后进、后进学先进的机制,整体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第10篇

及乡村医生再注册推荐证明

兹证明卫生室,工作称职,拟继续聘用,并推荐其继续执业注册。

鄞州区塘溪镇村民委员会(章)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第11篇

甲方:

乙方:

为落实县卫生局《关于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做好2012年新农合相关工作的通知》(枞卫„2011‟280号)文件规定,保证参合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枞阳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乙方愿意成为甲方辖区内的新农合协议医疗机构,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甲方及时向乙方通报新农合政策管理规定,甲方自觉遵守各项新农合管理规定。

第二条甲方以 “一封信”、“参合协议书”等有效方式告知参合农民:乙方为协议医疗机构,在乙方就诊享受协议医疗机构补偿标准,以及乙方对参合农民所能提供的优惠政策。

第三条甲方引导与鼓励参合农民选择乙方就诊,但不得违背参合农民意愿强行指定就诊(或转诊)医疗机构。

第四条 甲方建立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为乙方提供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系统接口标准和农民参合信息,培训乙方使用新农合管理软件。

第五条 甲方按照协议医疗机构补偿标准,本着严肃、慎重、定性准确的原则,审核乙方已经垫付的新农合补偿医药费用。在接到乙方申报材料后及时审核上报申请补偿材料,并及时向乙方拨付应支付费用。

第六条 甲方在卫生局、合医局领导下监管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审核参合农民医药费用。

第七条甲方定期与乙方进行沟通,主动了解和听取乙方对新农合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采纳乙方合理建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乙方应将全省统一的新农合药品目录以及可补偿的诊疗项目臵入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系统,且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系统必须与全省新农合信息系统联网。

第九条乙方需在办理报销手续窗口附近设立有明显标识的即时结报窗口,安排专职人员,配备必需的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广泛告知就诊病人即时结报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十条乙方应确定专人维护新农合信息系统,并与甲方的信息技术专职人员互留通讯方式,互相保持通讯通畅,确保甲方的新农合信息系统与乙方的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系统保持持续联接运转。乙方先发现网络故障,应及时告知甲方,主动解决本方网络故障的同时,帮助对方解决故障。

第十一条 乙方确定专职人员与甲方的专职人员保持业务联系,双方互留通讯方式,互相保持通讯通畅,确保垫付报销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及时明确、及时得到处理。

第十二条 在病人就诊时,乙方应负责审核病人所持的相关证

件。须将《就诊卡》与《身份证》以及病人本人相貌进行对照,并进入新农合信息平台的参合信息库进行核实,以防“非参合者”冒充“参合者”报销。

第十三条如病人所持的《就诊卡》与其所持的《身份证》、与信息平台“参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三者互相不一致,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核实,并明确告知乙方是否对该人提供即时结报服务。

第十四条对新农合就诊病人,只要网络通畅、病人携带证件齐全、参合身份确认无误,乙方应为病人及时结报,不得随便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如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当场办理即时结报手续,为避免病人等待时间过长,乙方应立即向病人说明情况,先行予以就诊,等可以办理即时结报的时候再行办理补登记给予报销。

第十六条乙方应设立档案室,要及时将门诊补偿的发票和结算单按编号顺序整理,新农合申请补偿材料按月归档,按软件打印的登记表顺序排列,附新农合村卫生室门诊统筹资金垫付统计表,归档备查。

第十七条乙方对就诊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进行初审,在就诊当日垫付(即时结报)参合农民医药补偿费用。并在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交新农合村卫生室门诊统筹资金垫付统计表、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及结算单第一联。

第十八条乙方应积极配合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组织的核查、督查,提供各种原始医疗文书及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乙方根据规定的执业范围以及自身医疗服务能力,合理收治参合农民,不得推诿或截留病人。严格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医疗服务价格等,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执行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处方书写的真实性、规范性。

第二十条乙方严格执行《安徽省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和《安徽省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自费药品比例控制为零。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九条规定而发生的不合理费用,甲方不予支付,由乙方承担。不合理费用主要包括:

(1)乙方将不符合报销范围药品纳入报销的费用;

(2)乙方多次使用参合农民家庭成员分解报销次数的费用;

(3)乙方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提供过度医疗服务而发生的医药费用;

(4)乙方违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及相应的收费标准,以私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形式,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而发生的医药费用;

(5)乙方已经垫付的、不符合新农合补偿政策规定的医药费用;

(6)乙方不合理收取一般诊疗费产生的报销费用;

(7)乙方其他违规的医药费用。

第二十二条在参合农民就诊时,乙方未按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查对、核对参合住院病人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导致非参合农民骗取或套取新农合基金的,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自付费用,参合农民有权拒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不得提供虚假医疗文书和报销凭证。甲方查实乙方虚报费用或乙方工作人员串通参合农民骗取新农合基金的,除追回基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并报告、建议或提请相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双方均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负责审定乙方定点资格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核实的情况和专家会审意见裁

定。

五、有效期限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1年)。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规、法规有调整的,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服务地点、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协议期满前2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乡镇卫生院(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第12篇

百镇千村示范卫生机构汇报材料

尊敬的省、州、县各级领导:

您们好!高坪镇中心卫生院全体职工向你们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对你们的指导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对你们的关爱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我院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创建湖北省百镇千村示范卫生机构》、州卫生局、县卫生局的文件要求,积极创建示范乡镇卫生院,现就我院在创建过程中的基本做法向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高坪镇中心卫生院地处建始门户,通过野三河大桥与巴东

相连,宜万铁路、沪蓉西高速公路、318国道横穿全境,全镇国土面积296平方公里,42个行政村,辖区总人口5.4万人。

高坪镇中心卫生院是一个集卫生行政、医疗、预防、康复于一

体的综合性乡镇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辖区设臵非营利性村卫生室42个。卫生院创建于1954年,现有在职职工68人,退休职工45 人,在职人员中副高职称2人,中级职称20人。业务用房面积3700平方米,内设科室齐全,主要设臵有公共卫生科、门诊(含肠道门诊)、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急救室、观察室、注射室、五官科、放射科、心超室、检验科、手术室、理疗科、中西药房、药库、发热门诊等科室。拥有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B超、彩超、200mAX光机、心电图机、全自动洗胃机、三维正脊牵引床、无影灯、多功能手术床、1

产床、麻醉机等医疗设备,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及保健康复任务。所开展的诊疗项目基本能满足老百姓的就医需求,能开展胆囊切除术、胆总管探查术、脾破裂切除术、胃穿孔修补术。并重点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

近年来,高坪镇中心卫生院依靠党的政策,坚持科学发展的道

路,不断推陈出新,三年共派出20余名各类医疗技术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取得了许多经验。技术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卫生院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一切为了病人”为服务宗旨,加强学科人才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并坚持制度化管理,认真做好预防保健工作,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高坪镇中心卫生院无论在科室设臵、人员配臵、医疗设备购臵、人员技术力量、医务人员的思想水平、卫生院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等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也使卫生院同时走上了一条健康发展之路。

2010年,高坪镇中心卫生院在卫生局和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业务综合大楼落成,实行了整体搬迁,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院职工奋发向上,争取把我院创建成为全省百镇千村示范卫生院。

二、创建情况

(一)有利条件

长期以来,高坪镇中心卫生院深受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特别是2009年,县人民政府举行专题会议,研究我院长远发展规划,决定对高坪镇中心卫生院实施整体搬迁,并无偿划

拨土地4000平方米,争取国家项目资金50万元,地方政府投入350万元,新修业务综合楼3700平方米,2010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该综合楼内部建设、科室设臵严格按照湖北省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和设臵规范,布局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基本能满足本辖区、周边地区人民群众以及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及防病治病的需要。

(二)强化管理、注重实效。我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根本,以诚信求生存,以创

新求发展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作用,造就了一支技术精良,服务优质的医疗卫生队伍,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老百姓的需要,把优质服务做到位,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挽救群众生命和解除病人痛苦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2009年我院被定为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单位,自2月1日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行信息化刷卡管理,全镇实行“六统一”一体化管理,缓解了广大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自开展创建全省百镇千村示范卫生机构活动以来,卫生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创建全省百镇千村示范卫生机构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由院办、工会以及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班子,多次召开创建活动会议,同时将创建工作提到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增强班子凝聚力和医院发展后劲的高度来抓,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并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全院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

我院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曾几度修改并完善了包括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医疗质量、爱国卫生、财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卫

生院规章制度、奖惩条例、首诊首问负责制、社会承诺制和岗位职责。并制订实施了经济技术分配责任制,工作标准、技术质量管理标准、考核细则,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考核有据可查,奖罚有理可依。卫生院成功的进行了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大大激发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我院又把工作的力度放在了整顿院风院纪上,狠下决心,励精图治,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切入点,努力把医院治理成“班子开明、行医文明、医术高明”的“患者之家”。近年来,医院无重大差错事故发生。

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高平镇中心卫生院是一所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同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综合性卫生院。科室设臵齐全,功能完善。

(一)公共卫生服务

设疾病控制室(含预防接种门诊)、妇幼保健室、传染病及慢性病与健康教育室、资料室,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二)基本医疗服务

我院拥有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尿液分析仪、200mA双床双管X光机、12导联心电图机、彩超、B超、全自动洗胃机、三维正脊牵引床、无痛分娩仪、子母无影灯、多功能手术床、麻醉机等设备,承担并完成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保健与适宜康复医疗任务,所开展的诊疗项目基本满足农民的就医需求。手术科室能开展常规下腹部手术,胆囊切除术、胆总管探查术、脾破裂切除术、胃穿孔修补术、肠切除术及肠吻合术、四肢长骨切开

复位及内固定术、面颅骨骨折微钛板固定术、剖宫产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次全切除术、无痛人流、无痛分娩、并重点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我院严格执行成本核算和工资分配制度,自2007年以来,每年提取总收入的17%用于卫生事业发展。2010年,我院业务总收入518万元,其中收治新农合病人1966人次,例均费用1047元,报销比例为73.3%。自2009年12月1日启动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至2010年12月20日共为老百姓报销医疗费用近110万元。自2010年2月1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至今,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累计为老百姓让利近100万元。

四、几点请求

(一)目前,我院新搬迁,资金缺口较大,原有设备已不能完全适应当今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请求厅领导支持,增添cRX光机、电子纤维胃镜、C形臂X光机、电梯等设备,方便患者就诊、提高诊断准确率。

(二)对人才培养给予支持,选派优秀人才到同济、协和、省人民医院等三级医院免费进修学习,不断提高我院综合实力,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

高坪卫生院有一支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领导集体,特别医院领导班子积极带领全院职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近年来,高坪卫生院各项工作得到了省、州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在全县乡镇卫生院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今年我院被确立为省百镇千村示范卫生机构创建单位,全院职工精神焕

发,干劲十足,决心树立“爱院、爱岗、诚信、勤奋、守纪、合作”的主人翁精神,坚持“科技兴院、稳定发展”的方针,以创建全省示范乡镇卫生院为平台,围绕“医德医风、医疗质量、管理效益、突出公共卫生”的主题,全院职工以上下一致、齐心协力、携手奋进、勇于创新的精神把创建工作做好做实,不断提高我院的综合诊疗水平,推动卫生院更好更快的发展,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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