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

2024-06-05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精选8篇)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 第1篇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台州]:2014年台州市路桥区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招聘1人公告

北京人事考试网:

2014年台州市路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1人公告

路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1名。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身体健康;

2、台州市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3、文字表达能力强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人员性质及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编外合同制职工,工资按照区财政局核定标准执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8月18日;

2、报名地点: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55号天时大厦11楼,联系电话:82409172;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一份。

四、录取办法

初审合格后,组织相应面试,择优聘用,具体时间另定。未尽事宜由路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路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编外聘窗口工作人员的通告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路桥分中心

2014年8月7日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

北京人事考试网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 第2篇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金〔2010〕2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下同),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二套自住房提取公积金,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四、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必须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三年后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五、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25万元;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

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停止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八、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要协助配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共同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认定工作。缴存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职工缴存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个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套数、面积情况等的书面查询结果证明,以及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体现的历史购房记录。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 第3篇

十年过去了。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郴州中心”)扫除阴霾,走出困境,积极着眼于“练内功,树形象”,坚持以“政府放心、人民满意”为服务宗旨,终于实现了脱胎换骨,在裂变中获得了新生。

一、抓管理,从制度建设入手

1999年9月至2004年1月,李树彪利用其担任郴州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贪污挪用住房公积金共达1.2亿元。在当时,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也不过6个亿。此案成为郴州市建国以来判处的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社会影响最广的特大职务犯罪案件,被称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

我们不禁要问:这相当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总额五分之一的巨款,怎么就轻易落到李树彪手里?难以置信的是:第一,有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做抵押担保便可获取贷款。按照财务纪律,存单是不能外借的,可是,就因为李树彪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任、一把手,财务人员便拿出了存单。然后李树彪用于赌博或是进行其它的非法活动。第二,李树彪有批贷款的权利。虽然说有存单做抵押,但是这样的事情毕竟是违规的,所以有的时候银行也会拒绝李树彪的要求。在赌场上输红了眼的李树彪,心里只想着怎么拿到更多的钱。让银行批准贷款毕竟很麻烦,他就自己批钱。第三,伪造花名册、公章。当时李树彪说自己想贷款搞水电站,方法是用一个单位集资建房的名义贷款。于是,李树彪就胡乱的虚构单位、编写职工名单,本来需要严格审核的程序,只因是李树彪便都不需审核了。不仅不去审核,有时甚至还会帮着李树彪去欺骗。当时担任管理中心分管个贷的副主任王诗义就曾经陪着李树彪,去县里的管理部办理发放贷款。他很清楚,即使他什么话也不说,管理部的人也会因为主任副主任的双双出现,而对这个子虚乌有的单位和个人信以为真。在李树彪贪污挪用最疯狂的2003年,有几个月的时间甚至连基本的财务账都没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能不出事呢?痛定思痛,郴州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新班子上任后,从狠抓制度建设入手,实施严格管理。

(一)做好两个稳定

2004年,郴州中心新领导班子到位后,以“稳定大局,稳定人心”为重中之重,迅速召开了三次会议,并向全社会郑重承诺:不能让“李案”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更不能影响缴存职工的任何利益。通过与70多名干部职工逐一谈话,解开干部职工心中的疙瘩;细致全面地做好对外各种咨询解释工作;积极配合司法部门解冻住房公积金账户等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面恢复了各项业务。全市没有出现一起挤兑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象,也没有出现一起到各级政府、信访部门上访的事件,确保了当时的社会稳定。

在局势初步稳定之后,郴州中心经认真清理后发现,“李案”不但留下了8000多万的资金窟窿,还留下了8149.98万元的违规逾期项目贷(借)款。弥补由“李案”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清收违规及逾期的项目贷款成为当时乃至“李案”事发之后几年的两项重要工作。为此,郴州市委市政府先后组织了3次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行动,共收回违规挪用配套资金、项目贷款、“李案”赃款和恶意拖欠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共计5920.44万元。

(二)实施制度管理

经过痛定思痛,郴州中心出台了《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办事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委托贷款审批小组工作规则》等二十多项规章制度和一系列操作规范,为有效预防和化解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郴州中心用了近三年的时间,规范归集明细账,建立健全贷款明细账。如今,郴州中心已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一是强化管委会的决策功能。郴州市非常重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听取住房公积金工作专题汇报,并多次进行研究部署。市政府有两名副市长分别担任新一届管委会主任、副主任,这在全省是唯一的、在全国也是不多见的。2013年5月24日,管委会第二届第七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市财政局《关于<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度住房资金财务收支计划>审核意见的说明》、《2012年度郴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2013年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省监管办主任陈克军到会指导,为郴州市住房公积金发展壮大提出了宝贵意见,与会同志深受启发和鼓舞。此外,已连续两年将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核。

二是加强制度的引领功能。十年来,郴州中心一直将住房公积金归集建制作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2013年,经过永兴县管理部与劳动人事部门的多次沟通协调,成功将缴存住房公积金写入了劳动用工的格式化合同,开全省乃至全国之先河。

三是加强市中心的指导功能。在十年的时间里,市中心坚持推行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11个管理部和市直管理部都安排了一名领导驻点。班子成员身体力行,带头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听取意见,采取“手拉手、面对面”的方式,召开座谈会、恳谈会、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对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形成文字材料,指导现实工作。2013年,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管运分离”正式启动。市中心专门负责全市公积金的行政管理职能。“管运分离”的推行,将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实施科技防范、强化外部监管、构建“安全模式”、确保住房公积金高效运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促服务,从转变观念入手

为了不再重蹈“李案”覆辙,郴州中心端正工作态度,将“衣食父母大于天”理念作为郴州中心的核心价值理念。

把缴存职工视为衣食父母,需尽心尽力为其服务,需对缴存职工提供切实帮助,需竭力保证其资金安全,这也是对全市人民的承诺。“打造全国一流中心”成为郴州中心的宏伟目标。

(一)尽心尽力服务

根据郴州人民的生活习惯,郴州中心为便利广大市民中午办事,推出“朝九晚五“作息制度,推出“一站式”、“微笑”、“上门”和“三声四心”(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办事细心,接受意见虚心)服务;对单位统一办理贷款手续的,该中心均提供上门服务,现场指导贷款管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入账慢、缴存不定期划转、贷款时限长、贷款额度低等直接关乎群众利益的问题,该中心创新办法和举措予以优化,全力倡导“阳光”公积金,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与受托银行、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协商,联合建立综合性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实施“一站式”业务办理,为缴存职工提供“一条龙”服务,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二)提供切实帮助

住房公积金作为城镇职工的长期住房消费资金,对解决其住房问题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郴州中心用心规划,在2013年开展的“归集扩面专项活动月”中,重点加强非公企业、社区居委会、应建未建的单位临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催建工作。苏仙区共有9家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参缴人数达335人;汝城县管理部在全市率先联合工商联一起向非公企业主下发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倡议书;桂东县水庄电站实现了桂东县非公企业建制零的突破;嘉禾县水电系统在停缴多年后又恢复了缴交,基层乡镇在岗不在编的干部职工共70人首次缴交公积金;永兴县管理部召集房地产企业举行住房公积金建缴座谈会,探索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在房地产领域内的整体推进。2013年,全市仅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就增加了7260万元。

(三)实施内部控制

郴州中心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基本建立起以岗位职责为主体、以业务操作规范为基础的多层次制度体系,实现了内部控制实施细则的全覆盖,形成了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使内部管理和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资金调度方面,郴州中心出台了《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调度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资金使用计划制度、资金调度审批制度,要求市本级调动资金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审批;2000万以上的,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批。

在健全、完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郴州中心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做文章,进一步强化和提升管理水平,增设了纪检员,组建稽核科,安排专人负责督促中心相关制度落实,形成了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保证资金安全

郴州中心针对各区县都设有管理部,各管理部在当地银行都开设收入、支出等若干账户,点多面广,经办人员多,管理权分散,监管难度大,既不利于资金的安全,又无法及时调度零散资金的情况,制定了《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该办法要求管理部每日将归集收入、收回贷款本息收入、利息收入等全部存入收入账户,余额当日自动转入市中心账户,管理部收入账户每日余额为零。管理部发放贷款经市中心批准后,资金直接划入经办银行委托贷款户,银行直接将资金打入贷款人账户。这一办法的实行,使分散在近50个银行账户的资金全部集中在一起,市中心可以自由调配使用,资金的使用效益显著提高。据测算,每年可集中零散资金2亿余元,不仅提高了资金使用率,而且大大降低了对资金安全的担忧,实现了由面到点的转变。

此外,郴州中心还创新防控机制,解决“风险如何防”的问题。第一,郴州中心按照要求认真排查风险点。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完善运行程序和防控措施,把防风险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位员工。第二,在提取管理上,统一规范提取手续和程序,严防人情提取和骗提行为。同时出台一系列资金审批制度,明确规定什么额度该怎么审批、如何按程序办理的问题;第三,修改完善了《支取管理办法》。在贷款管理上,严格实行审贷会制度,重点加强对房地产企业资质、楼盘进度、房屋套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个人征信情况的审查。2013年共有13名职工的贷款申请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个人征信问题而未获得批准;第四,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出台《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利用网银加强对资金账户的监控;第五,在业务信息系统管理上,建立操作人员痕迹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该中心出台的“资金七级审批制”,被建设部、中央电视台誉为“全国审批第一严”。真正做到了服务于“衣食父母”,让“衣食父母”的住房钱无忧。

三、讲发展,从扎实推进入手

在郴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与支持下,郴州中心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心系百姓安居,服务郴城建设”,精诚团结、锐意进取,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新发展。

今年上半年,郴州中心根据省办确定的“非公经济组织建制推进年”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收到良好效果。

在抓重破难,推进归集扩面,一是出台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及年检年审工作的通知》,调整了该市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政策上规范了缴存管理。二是把加大推进非公企业建制工作力度,将此项工作提升到改善民生、政府督办的高度并写进政协提案。三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覆盖面广、受众多、宣传效果好的特点,进行公积金政策法规等内容的宣传。上半年,中心向《求是》、《管理学家》、《新湘评论》、《住房公积金研究》、《郴州日报》等媒体投稿10余篇。中心主任彭中华撰写的《关于创办住宅银行的思考》一文在业界引发了广泛讨论。四是对少数缴交不主动、不及时的单位进行了2次全面清理,对反复催缴仍未补缴到位的中铁五局等单位下发了催缴通知书。

在控制风险、加强贷款管理方面,一是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投资购房行为;二是继续实施营销贷款政策,并对资金紧张的管理部调拨资金保证贷款所需,支持职工刚性购房贷款需求;三是规范个人贷款期房抵押贷款担保流程;四是进一步明确了征信准入与禁入的权限;五是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开展预约和上门服务;六是加强贷后管理,按照贷款质量风险五级分类法,针对不同的逾期等级,提前做好催收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催收。

在严格核算,规范财务管理方面,一是科学编制收支计划。圆满完成了2013年度全市财务决算的编报工作,科学拟定了2014年度全市财务收支计划。二是实现资金集中管理,顺利完成了市中心与市直管理部的账务分离工作。全面实现全市资金的集中管理。三是配合税务稽查,完成了2011-2013年度税务稽查工作。四是全市各管理部、各银行网上银行全部开通,实现了全市电子支付业务覆盖。

在强化监督,确保安全运营方面,一是加大了稽核工作力度,通过执行稽核工作计划,使稽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依法依规及时公布信息,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在优化服务,打造服务品牌方面,一是加强中心机房的升级改造及12329服务热线等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将践行“群众路线”活动与争创一流中心、与争先创优、与优质服务、与文明创建相结合,做到践行“群众路线”与促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四、创一流,从推动创新入手

彭中华主任说,如果说上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那也不过是在归集扩面上“破”了冰山一角,距全面“争创一流中心”的目标任重道远。下半年郴州中心的工作将围绕以下五方面展开。

(一)精心组织,完成各项业务指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完成“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5.5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贷尽贷;收回贷款4.6亿元;个人逾期率严格控制在0.03%以内;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达到1.5%;风险准备金按贷款的2%提足”的全年目标任务。

(二)强化归集,稳步扩大制度覆盖面。郴州中心将根据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继续平稳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和服务宣传。积极利用网站、报刊等媒体,对建制成效突出的先进事例进行宣传,对拒不建制的企业试行社会公开监督,进一步营造建制工作舆论氛围,扩大制度影响力。二是继续抓好企业源头建制工作,积极利用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对新办企业进行定向宣传催建,提高建制工作的针对性。三是完善和加强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工作机制和执法流程,实现执法部门和法制部门分设,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加强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转。郴州中心将继续将资金监管作为下半年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梳理办理环节,以排查风险廉政控制点为切入点,完善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资金监管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四)转变观念,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健全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信息公开和服务回访、上门服务等服务制度,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办理行为。二是优化业务流程。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贷款审批、单位缴存基数调整审核等,既依法审核,又要提高办理效率。随着业务量快速增加,提高服务效率和业务办理水平。从便民的角度出发,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化业务流程,尽可能简化手续、缩短时间,提高贷款效率。三是改善服务环境。加强和完善各管理部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管理部服务环境。四是加强住房公积金队伍建设。加大开展各项业务技能和廉政教育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抓好职工前台窗口的建设,努力优化服务环境,用周到热情的服务态度、方便快捷的服务效率、优化流畅的操作流程办理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各项业务,提升中心服务能力,提高社会满意度。

(五)创新思路,加快信息化进程。一是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硬件与软件的升级工作,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做好与其他信息管理系统的衔接,满足资源共享、数据比对、信息发布等业务需要;二是做好住房公积金网站系统的升级工作。进一步提高网站管理和工作水平,开发网上服务大厅,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网上汇缴和提取、贷款业务的网上申请和办理;三是根据住建部的要求,按照全省统一建设的原则,逐步开通“12329”服务热线。

结束了对郴州中心的巡访,一股激情在心中升腾,这就是:郴州住房公积金人已经走出困境,肩负着党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开始书写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新篇章。截至2014年6月30日,郴州市已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2.4亿元,归集余额达56.76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62.5亿元,贷款余额达39.43亿元。十年来,郴州中心多次被评为湖南省先进单位,业务考核一等奖,多次被郴州市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被授予国家级“巾帼文明岗”和省级“青年文明号”、郴州市“十佳巾帼文明岗”。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 第4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管理水平,合法权益,服务质量

本文以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情况,谈谈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络化的建设特点和功能,以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向资源共享、安全可靠、服务快捷、公开透明的方向发展。

一、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特色功能介绍

1、通过“身份证号码+密码”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

针对广大缴存职工关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信息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开发了“身份证号码+密码” 实时查询住房公积金信息模块。

2、超前的服务理念

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以创建“一流信息平台、一流工作效率、一流服务水平”为指导思想,建立起一个具有超前服务理念的服务平台,实现由“要我作为”到“我要作为”、由“被动坐等”到“主动超前”等服务理念的转变,切实增强服务职工和社会的自觉性。

3、以信息网为平台,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

住房公积金中心首先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规定及住房贷款管理规定等系列文件,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力度,促进住房公积金运作的管理制度健全、操作规范,内部管理更加完善,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4、坚持关注职工困难和弱势群体

住房公积金查询网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传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規范网络传播行为,倡导文明建网,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公积金管理网站为平台,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具有责无旁贷的责任。

住房公积金信息网各项指标内容介绍

(一)公告栏

对住房公积金的最新政策、工作要求、管理动态、政策导向等及时公告,职工可以及时通过公告栏获得最新公积金管理要求和信息。公告栏信息及时、快捷、全面,达到了严、细、实工作要求。

(二)政策法规

在“政策法规”栏目,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国家部委规章”、“中心文件政策和管理规定”等子栏目,及时链接发布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和服务的规定,以及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等。

(三)公积金查询

通过公积金查询栏目,职工依据本人的公积金账号(一般为本人第二代18位的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依据本人公积金帐号从第5位开始取后6位)登录查询。职工可以随时登陆查询平台,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结存情况

(四)网上答疑

1.服务功能

在超前服务理念的指引下,通过主动、高效、热情、超前的服务,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为职工提供政策法规信息、政策问答、住房公积金及购房置业方面的热点透视。

2.办事指南

针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两个方面业务内容,住房公积金信息网通过介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和贷款申请、审批、归还等方面的办事指南信息,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转移程序指引,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发放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3.网络在线和电话查询

在首页的显著位置设立“公积金信息查询”栏目,为职工提供两种查询方式,一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 实时查询住房公积金信息,二是通过电话方式查询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

4、服务咨询

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对待职工所咨询的每一个问题,首先根据所咨询的问题进行分类,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初步研究答复,对有争议和难度的问题递交到部门领导做最后的答复。在进行答复的过程中,针对职工的询问和建议,住房公积金中心及时讨论后给予正确全面答复。

(五)网站管理

1.网站策划

在网站建设之前,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充分的策划,通过举办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职工对网站内容和功能的需求,达到建成一个真正满足职工对住房公积金需求的网站;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不断完善网站的各项功能,同时接受职工的管理建议,让职工监督网站的运营和维护情况。

2.网页设计

在页面设计上遵循简洁清晰的原则,便于网站用户在最短时间内、通过最短路径寻找到所需信息和服务。以简洁清晰为页面设计原则,做到页面的栏目数量适中、各栏目之间的分类标准科学明确、每个栏目名称与提供内容相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由于网站自身设计问题给用户带来的误导,方便职工接受服务。

3.网站技术

在网站程序开发过程中,住房公积金信息网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采用“用户号码+密码”方式判断用户合法性,有效的避免了部分网站验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绕开用户名、密码而直接接入的情况;用户号码为第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可以有效的防止直接通过URL非法访问页面。

4.信息安全

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信息安全解决方法主要有:防止非法入侵和泄密的解决方案,采用防火墙技术和数据加密技术,以及VPN技术、漏洞检测与在线黑客检测预警;数据安全存储的解决方案,包括数据存储,备份和恢复,灾难防护解决方案;防病毒的解决方案。

5.管理制度

网站建设管理列入中心年度工作计划,专题工作研究每年不少于 1 次。同时指定1 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网络的信息员监控网站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与制作人员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住房公积金信息网建设技术

1.软硬件方面

在网站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住房公积金信息网遵循以下原则:选择功能强大的网络设备搭建高速、稳定的硬件平台;运用成熟先进的网络技术优化网络结构、减少消耗、提高效率;制定完备的安全控制策略,安装专业防火墙,保障网络安全。

2.组织规划方面

在组织规划网站建设的过程中,除了规划组织好社会职工普遍关心的公积金信息及时发布外,应打破过去那种习惯于从方便管理角度出发的思维方式,抓住“人”和“事”这两条主线,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从提供最新政策和最迫切需要办理的事项为导向来规划网站的建设。

四、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管理

1.机构建设:网络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等工作由信息中心具体负责,配备专业的网站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2.制度建设:为加强网站安全保密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不断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服务和管理工作,为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3.网站安全措施

由于住房公积金信息网内容包含广大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数据信息,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从操作系统及数据库、防火墙、防病毒、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四个方面对网站采取了安全措施。

五、住房公积金信息网运行效果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第5篇

徐州住房公积金官方查询网址:218.3.204.146:7001/wscxxuzhou/

查询项目:个人账户明细、账户余额

电话查询

徐州公积金查询电话:12329、16889100、118114

查询时间:自助查询:24小时;

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00

短信查询

12329短信查询住房公积金目前我市暂未开通,该短信查询平台将于2015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通。

服务内容:

公共信息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通告等,个性化服务包括账户变动通知、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告知等。

收费标准:

免费。12329短信是面向社会公众的非紧急类公益服务短信,专门用于住房公积金工作和服务,不向社会公众收取信息费用。

服务网点

市区营业部

地址:徐州市建国西路85号

电话:85707639

翟山管理部

地址:徐州市奎园西门南6号(农行塔东分理处二楼)

电话: 83863529

铜山管理部

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191号(建行一楼)

电话: 82320019

贾汪管理部

地址:贾汪区前委西路68号(建行二楼)

电话: 87717642

丰县管理部

地址:丰县县城人民中路1号

电话: 89248700

沛县管理部

地址:沛县县城正阳路1号(建行一楼)

电话: 86385900

邳州管理部

地址:邳州市青年东路建委大院东一楼

电话: 80160756

新沂管理部

地址:新沂市南京路59号

电话: 88995956

睢宁管理部

地址:睢宁县城文学北路10号(建行四楼)

电话: 88347980

服务网点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00

银行网点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17:00

查询项目: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及明细查询

1.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查询方法

2.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3.珠海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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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6篇

关于做好长城-沧州公积金联名卡

发卡工作的通知

各县直部门、镇乡(场):

为给广大公积金缴存客户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方便职工及时了解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经我中心与中国银行半年的紧张筹备,长城-公积金联名卡业务系统已经成功研发完毕,目前进入发卡阶段。为全面做好长城-公积金联名卡的发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长城-公积金联名卡的基本功能

长城-公积金联名卡,是由市公积金中心与中国银行合作发行的具备银行信用卡基本功能和公积金查询与转账支取功能的多功能复合卡。此卡发行后,(1)持卡人可以使用此卡进行日常消费、存取现金,(2)持卡人可以透支相当于本人年缴存额一半的现金,(3)最重要的是可以在中行自助设备上查询自己的公积金信息,个人提取公积金时,在公积金提取申请经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审批后,转入本人长城-沧州公积金联名卡,供其消费或支取现金。

二、加强政策宣导,确保发卡工作顺畅进行

目前,各管理部的联名卡发卡工作委托中国银行当地机构办理。发卡模式采用批量办卡,暂不受理个人办卡。各单位要将这一政策传达到全体职工。

长城-沧州公积金联名卡的发行,给缴存公积金客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各单位要组织协调好发卡工作的信息采集与数据整理工作。

三、因发卡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每个单位的办卡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做好准备。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县管理部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 第7篇

第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应通过柜面、“12329”热线电话和短信、网站、微信等渠道向缴存职工提供贷款咨询服务。

第九条贷款咨询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贷款基本条件,包括贷款对象、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年龄、收入状况等;

(二)贷款用途、利率、期限、额度、首付款要求、担保方式、还款方式、还款途径等;

(三)贷款所需申请材料明细,包括购建房材料、身份证明、缴存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还款能力证明等;

(四)贷款程序,包括办理流程、办理场所、办理时限等;

(五)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表及有关贷款申请材料的获取渠道;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的地址、电话等;

(七)贷款担保的相关要求;

(八)提供贷款额度、还款计划等测算服务;

(九)贷款收款、还款账户相关要求;

(十)贷款其他相关咨询。

第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在提供以上贷款咨询服务的基础上,向借款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表等相关表单,并应一次性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第三章贷款申请和受理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直接受理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也可委托受托银行受理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

第十二条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留存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规定期限内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1、信用记录以人民银行版本的个人信用报告为准;

2、个人信用报告上载明的逾期即为逾期,不区分种类;

3、夫妻双方的逾期次数不累加;

4、两年内连续三次(含)以上或累计六次(含)以上逾期,不允许贷款;

5、公积金贷款逾期认定标准为:设有3天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计罚息,不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超过3天宽限期但未跨月还款的,计收逾期罚息;跨月还款的一律为逾期,且纳入征信系统;

6、逾期情况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信息双重查核;

7、特殊情况,须有详细情况证明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已结清,并符合再次申请的相关规定;

(六)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七)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相关规定;

(八)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贷款的时限: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的,申请人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24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二)购买现房(包括二手房)的,申请人应在办妥房屋交易过户手续,交纳房屋契税(以《契证》所载明的时间为准)后的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三)建造住房的,其土地性质为国有的,申请人应在取得相应《房屋所有权证》后的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其土地性质为集体的,申请人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动工建设,房屋竣工后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四)翻建或大修住房的,申请人应持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在完成房屋翻建或大修工程后的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五)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在办理一次性偿还商业性贷款后30日内,提出贷款申请。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率处于高位运行并达到风险状态时,停止该项业务的办理。

第十四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三)还款能力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申请人也可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其收入,无需提供收入证明;

(四)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情况材料;

(五)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和贷款证明:申请人或其配偶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有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证明;

(六)贷款用途证明:

1、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税务发票、开发商出具的贷款联系书;

2、购买现房(包括二手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

3、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的,其土地性质为国有的,须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工程概预算或工程造价评估报告、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报告;其土地性质为集体的,须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工程概预算或工程造价评估报告、抵押房产所有权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抵押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报告;

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须提供一次性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明细清单、原住房借款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

(七)贷款担保材料:贷款采取抵押担保方式,提供抵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及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八)申请人贷款还款账户材料;

(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限额标准:

(一)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总额的规定比例。其中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总额不包括车库(位);现房(包括二手房)购房总额以《契证》中的成交金额和计税金额两者低者为准;

(二)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其土地性质为集体的,使用其他房产作为抵押物的,可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同一套自有产权住房,申请贷款金额与累计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总房价;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 第8篇

一、沧州市住房公积金发展现状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发展现状可以用下面两组数据概括。

至2014年底,沧州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6096家,其中财政开支单位2572家,缴存职工达到39.3万人,其中财政开支人员14.4万人;缴存总额达到160亿元,缴存余额达到90亿元;提取总额达到70亿元,提取率为44%。累计向50747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0.4亿元,贷款余额为61.6亿元,还款率为31.9%,个贷率为68.6%。住房公积金综合使用率(提取与贷款余额之和除以累计缴存额)为82.4%。

2 0 1 4年全年 ,沧州市新 增建制单位416个,完成年计划的277% ;净增缴存人员11172人,完成年计划的210%,缴存总人数达39.3万人,覆盖率达到111% ;归集住房公积金25.6亿元,同比增长7.3%,缴存余额达到90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4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24%,贷款余额达到61.6亿元,个贷率达到68.6% ;实现增值收益16617万元,同比增长21%,完成年计划的110% ;为职工个人结息1.67亿元,同比增长20.76%,增加2870万元。

这些数据直观地呈现出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取得的成绩,而这与沧州中心的规范管理、务实服务是分不开的。该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归集执法科、信贷管理科、会计核算科、人事教育科、信息网络科和纪检监察室共7个科室,下辖城区、渤海新区、任丘、河间、泊头、黄骅、沧县7个分中心,肃宁、献县、吴桥、东光、青县、南皮、孟村、盐山和海兴9个管理部。

沧州中心每年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确定一个年度工作主基调,着力推进重点工作。

2004年为“建章立制年”。沧州中心甫一成立,就着手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通知》、《沧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沧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使业务处理有规范可依。同时建立人员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

2005年为“改革建制年”。在沧州城区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由委托银行代收改为市管理中心直收;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由银行核算改为沧州中心主体核算。这“两项改革”,确立了沧州中心的主体地位,取得了工作的主动权。同时,经过不懈努力,9个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财政开支人员全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沧州市率先在河北省实现了财政开支人员全部建制。

2006年为“规范管理年”。出台了《沧州市住房公积金县市区管理部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强化了对县市区管理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了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和业务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了对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指导监督和规范化管理。

2007年为“机构调整年”。按照河北省政府的要求,重点抓了住房公积金县级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对县市区管理部的资产进行了冻结、清理和审计,在年底全部完成了资产的移交和人员的录用,实现了市管理中心对各县市区管理部的“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垂直管理。

2008年为“贷款突破年”。沧州中心提出以个贷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集中精力打响住房公积金贷款攻坚战。全市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亿元,是前几年总和的2倍;个贷率达到45.5%,比2007年增长20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跃升到全省上游水平。

2009年为“全面推进年”。沧州中心着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由量的增长到质的提高、由重点突破到全面发展的转变,促进了全市住房公积金建制、归集和贷款等各项业务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了新提升。

2010年为“巩固提高年”。沧州中心全面落实市政府“坚定目标、开拓创新、防范风险、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归集、贷款两项业务,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服务品质,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全面提高。

2011年为“提升服务年”。沧州中心制定了《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沧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文件,对业务办理流程和时效给出要求,对全体员工进行为期一周的封闭培训,提高了员工政策水平和服务技能,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升。

2 0 1 2年为“建制 扩面推进年”。沧州中心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制定了“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展开了非公建制三年集中行动,当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新增非公有制企业建制单位403个,新增缴存职工1.35万人。

2013年为“创新发展年”。沧州中心认真落实沧州市政府转发的《创新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创新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探索建制扩面新途径,制定业务惠民新政策,推出文明服务新举措,完善风险防范新规范,增强事业发展新保证,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发展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和团队建设水平的提高。

2014年为“推进落实年”。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沧州中心着力推进建制扩面、优化服务、风险防控、利民举措、信息管理和队伍建设六项重点工作落实,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了沧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沧州中心的几点经验

(一)以非公建制为重点,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发展

让更多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实惠是沧州中心一直以来的工作重点。2014年沧州中心坚持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制为重点,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1.多措并举,全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制

一是查找“空白地”。加强与工商、质监、人社等部门协调,对全市未建制企业进行摸底建档,及时跟进催建催缴。

二是用好“发声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灵活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发声。2014年沧州中心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与多家媒体面对面交流;两次走进广播电台公仆热线接听市民的咨询电话;多次在主要媒体上专版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打破“旧思维”。各管理部(分中心)纷纷打破扩面的固有模式,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在建制工作中各显其能。任丘通过百度主题贴吧晒未建制单位,造舆论推进建制;泊头、南皮加大巡查力度,对企业密集区集中巡查推进建制;盐山通过上门送政策、送服务,这些举措有效引导企业主动建制,均收到良好效果。

四是兑现“奖励”。积极用好提取建制扩面手续费奖励协作单位这项政策,充分调动银行等相关单位配合建制的积极性。截至目前,由银行协助发展的建制企业共48家,754人,沧州中心向26家协助单位兑现了6.5万元手续费。

五是拿起“执法利器”。行政执法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利器。2014年全年,沧州中心共巡查未建制单位368个,下发催建催缴通知书32份,立案查处单位34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首次对一家未建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违法企业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推进了依法建制工作。

2.提质与扩面并行,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质量

一是规范缴存行为。积极协调争取财政部门的配合,督促财政供养单位由不定期缴存转为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财政按月缴存的县(市、区)达到了9个。

二是扩大归集规模。坚持扩面增人、提质增量两措并举,促进缴存总额的增长。盐山县将全县12个乡镇及部分县直事业单位的460名预算外人员纳入缴存序列,新增缴存额267万元。南皮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全年文明奖和绩效工资纳入缴存基数,每月增加财政拨款缴存额100多万元。

三是加大清欠催缴力度。全年为两家破产改制企业员工稽核欠缴住房公积金1100万元,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以政策创新为突破,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2014年,沧州中心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宗旨,在政策创新上做文章,着力打造住房公积金服务品牌。

1.办民所盼,推出惠民新政策

一是推出三项新政策。沧州中心制定了《沧州市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对这部分人降低贷款门槛,在贷款额度上也给予优惠。全年为54名新就业大学生按优惠政策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定了《沧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实施细则(试行)》,对困难职工贷款给予贷款利息40%至50%不等的补贴,减轻他们的还贷压力。全年有2名困难职工获得贷款贴息。制定了《沧州市城镇居民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委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开辟了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通道。此项制度已在城区分中心先行试点,试行5个月来,已成功为45名群众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9.58万元。

二是适时改进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三部委和河北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要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被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从贷款、提取和其他方面提出17条改进意见,降低贷款门槛,扩大提取范围,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三是充分发挥贷款储备金制度作用。2014年拆借3000万元,支持资金紧张的管理部发放贷款,切实满足群众需求。全年共为5859户职工家庭发放了12.35亿元贷款。

2.改民所怨,实施窗口服务新规范

一是制定了《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规范》。在服务环境、职业形象、服务行为和服务纪律四个方面提出14项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和行为,提升窗口规范化服务水平。

二是开展正风肃纪、还利于民活动。2014年3月初,沧州中心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照“十个专项整治”规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七整治七提高”活动,重点解决工作人员“慵懒散拖”、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问题。随着活动的开展,全体员工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

三是督促银行服务上水平。按照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沧州市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考核办法(试行)》,对49个贷款委托银行网点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情况进行了考核,有40家被评为优秀,9家为良好,分档支付了委托贷款手续费,促使银行转变作风,提高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3.便民所需,畅通信息化服务新渠道

一是畅通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保持8小时人工和24小时语音服务,全年共接听群众咨询电话6275个,处理投诉和建议工单78个,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满意解决。

二是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改版。进一步健全网站功能,优化排版形式,增设便民功能,改进网上个人缴存信息查询等服务,让群众享受在线快捷服务。

三是重点开展新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谋划业务新功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增加群众满意度。新业务信息系统归集、贷款、核算三大核心板块年底前可望与旧系统并行。

(三)以强化督查为抓手,防范住房公积金运作风险

沧州中心始终把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完整放在工作的首位,近年来在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工作上成效卓著,其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实施“四个专项检查”

沧州中心制定了《住房公积金服务、贷款管理、财务管理、提取与执法四个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由各分管科室牵头,于2014年5—10月,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了四个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组分别从各自业务特点着手,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实地检查、查阅档案、以查代训等方式,对各管理部(分中心)工作进行抽查,指明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在全系统进行点名通报。目前,全系统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升,重点业务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2.强化科室监管力量

沧州中心从管理部选调5名业务骨干充实到机关业务科室,进一步配齐配强了科室力量,为提升业务科室的管理和监督能力打下了基础。

3.调整立项监督事项

沧州中心出台了《立项监督实施方案》,针对贷款审批和干部人事变动情况进行了立项业务调整,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

4.接受审计监督

接受审计局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审计检查,沧州中心党组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要求,积极整改。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

在对沧州中心进行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比如:非公有制企业缴存质量不高,存在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偏低和断缴问题;很多县级财政存在不能按月缴存问题;一些管理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仍存在把握尺度不统一、操作不规范问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较慢,影响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等等。这些问题不只是沧州中心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个案,而是当下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所普遍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很多是源于现实与制度之间的矛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颁布以及修订十余年来,住房制度改革以及房地产市场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时颁布《条例》的社会基础早已时过境迁,《条例》已经严重滞后于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一些社会舆论争论的焦点问题,实际上都可以从制度设计上找到病根。时下,无论是业界,还是社会舆论,重新修改《条例》的呼声越来越高。借此次巡访机会,我们与沧州中心有关人士就下面十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问题一:很多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应该如何改进?

由于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缴存人授权管理。建立由缴存人代表组成的决策机构,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很有必要。但目前管委会的产生,一是由中心按照《条例》要求提出人员名单,由市政府行文确定。产生途径有问题。二是管委会人员众多,召集开一次会不容易,多数委员对住房公积金制度了解不深,影响决策的效率。建议可在管委会的基础上,通过委员选举产生一个常委会,由七八个人员组织,负责日常的重要决策活动。

问题二:应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是否应该扩大?

《条例》规定的一些企业形态性质已经改变,应该做新的表述。如城镇集体企业,现在应该没有了。再比如,“城镇”这个限制词也没有必要存在了。基层管理部在建制扩面中可能就会遇到这个问题,对在乡政府或村工业区的企业算不算缴存范围内的企业存有争议,影响建制开展。建议只要单位聘用职工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论在不在城镇都应纳入缴存范围。

问题三:缴存比例应该如何确定?

现行《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的缴存比例是不低于5%,不高于12%(河北省政府规定的最高线是15%)。这个自由选择区间过宽。一是容易造成企业间税负不平衡;二是非公有制企业一般都选择最低线,影响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利益。考虑企业的负担,建议将范围控制在8%-12%之间比较合适。每个地区应该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

问题四:依据《条例》的执行力,在实际工作中是否遇到阻力?

目前《条例》在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较好,但对非公有制企业约束力差。很多地方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扩面,主要靠宣传动员,很少运用行政执法手段。原因有三:一是作为一个名为“中心”的单位,虽然《条例》赋予了执法职责,但仍然缺乏权威性。二是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给企业和地方政府以软约束的感觉。更多是从鼓励的角度而不是从履行法律义务的角度要求企业建制。三是住房公积金虽然有收益,但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占比很小,与企业税收的贡献相差很远,如果强制要求企业建制,企业在地方政府的话语权比中心更强,所以在执法方面还要看地方政府的态度。建议应将住房公积金提高到“五险”的地位来对待,与“五险”统筹考虑。如研究企业负担时,将“五险、一金”一并考虑;还可以将缴纳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约束条款;当然,最迫切的还是抓紧住房公积金立法。

问题五: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应如何改进?

住房公积金是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封闭式的资金。在资金运营上要实现资金以中心为单位统一管理。对辖区内的行业分中心,应该实现真正的统一管理,统筹使用资金。这样可以解决行业资金沉淀过多、地方资金紧张问题。在省级层面上,可以建立类似理事会的机构,负责跨中心之间的政策协调和资金有偿拆借。

问题六: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否可以拓宽?

住房公积金除职工提取外,剩余的资金只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二是存在银行里生息。这两种形式收益都不高,影响了住房公积金整体收益。建议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允许将沉淀资金贷给政府建保障住房,允许投资建公租房,允许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以实现保值增值。

问题七:如何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条例》规定扣除管理费用和风险准备金,全部上缴财政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这种做法的好处是缓解了保障房建设资金短缺困难。同时,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予以重视,在建制扩面和其他工作上给予支持。但这笔由个人资金运营产生的收益,按法理来说应该归个人所有。现在个人账户资金按照三个月定期利率计息,对存着住房公积金长期不用的缴存人来说,相当于资金年年缩水。所以大家都想方设法把钱提出来。建议把收益分给个人,可以保障缴存人的利息收入不低于一年期存款利息,实现资产保值。这样让不急用钱的人把钱安心放在蓄水池中,对其自身有增值好处,同时可以帮助其他缴存人。

问题八:如何看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劫贫济富”,是“富人俱乐部”?

表面上看,缴存多的高收入阶层,有钱购房,也可申请低息住房公积金贷款,两方面沾光,缴存少的低收入阶层买不起房,所以提不了住房公积金,只能存在里面为贷款者做贡献。住房公积金是由个人收入的一定比例为基础构成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差额大,是社会收入分配不公造成的,而不是住房公积金本身的问题。受益不均的问题,是可以通过具体政策的调解来解决的。比如,一是缩小缴存比例范围,或统一缴存比例,可以减小差距;二是对缴存基数实现限高。对限高问题,应该着眼于财政开支单位和国有企业,对非公有制企业应该不限制。三是对低收入缴存人适当提高可贷额度基数,并在贷款利息上给予补贴。四是限制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套数,只用于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防止贷款用来炒房。五是限制使用住房公积金所购房屋面积,让住房公积金体现保障性。

问题九:如何激发管理人员的内在动力提升服务?

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水平,一靠严密的管理制度,二靠利益驱动。二者缺一不可。河北省曾制定了一个效益和奖励挂钩的政策,对加强管理与服务很管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管理和经营资产的单位,应该像企业一样有奖励与收益挂钩的政策。

问题十:如何保障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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