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024-07-12

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精选8篇)

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1篇

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在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教育部部长 党组书记 袁贵仁

(2011年11月21日)

同志们:

今天,教育部召开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总结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分析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全面部署教育系统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刚才上海市教委、吉林省教育厅、北京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做了很好的发言,他们促进毕业生就业的经验做法各具特色,富有成效,值得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中央领导同志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六中全会两次重要讲话中,都强调要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工作。温家宝总理5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5月底,国务院印发了16号文件,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张德江副总理、刘延东国务委员出席并作重要讲话。最近,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高校调研时指出,大学生就业是重要民生问题,政府、社会、大学和大学生要共同努力,做好这项工作。10月5日刘延东国务委员在教育部关于2011年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继续落实中央要求,提前谋划,完善政策,拓展渠道,加强指导,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困难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就业的帮扶,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中央领导同志的这些重要指示、批示,为201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二、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各项重点工作成效显著 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660万人。截至9月1日,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7.8%,连续9年保持在70%以上,圆满完成了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有关部门、地方、高校协同配合,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中央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领导指示精神,积极推动工作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牵头制定有关政策,大力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以及三年百万见习计划等;中组部、共青团中央积极组织实施“到村任职”、“西部计划”;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出台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减税、贷款、贴息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等多项优惠政策;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全国妇联牵头开展了“女大学生创业扶持行动”。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要求,加大政策创新和落实力度。如吉林、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云南等地在本地区教育规划纲要及实施细则中出台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举措;山东省把毕业生就业状况纳入市县政绩考核;安徽、四川、重庆、新疆等地安排了财政资金促进大学生就业;北京、上海、湖北、河南等地出台了更为有力的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各高校努力工作,出台了许多创造性的工作举措。如很多高校对到西部地区、基层及艰苦行业一线就业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中南大学等高校为少数民族学生单独开设“量身定制”的就业指导课程;南京大学成立全国首家为学生提供就业维权服务的机构;重庆文理学院着力建设大学生微型企业创业园和研发基地,扶持大学生成功创业。

二是广泛开展“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就业指导服务迈上新台阶。各地各高校充分利用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源,为2011届高校毕业生举办现场和网络招聘活动1.5万场,提供岗位信息数500多万个。许多高校进一步扩大了就业指导课程覆盖面,更加注重个性化就业指导咨询;积极探索网上签约等新的服务形式,着力提升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同时,通过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等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少数民族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了积极有效的就业帮扶。

三是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就业人数首次超过东部地区,达51.8%;到地级市以下地区就业的比例接近60%。“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到村任职”和“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110多个基层项目共招募30多万人。北京师范大学等六所部属师范大学的首届1万余名免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到中小学任教,其中90%以上到了中西部地区。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超过20万人,得到部队和各方面好评。同时,以全国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经验交流会为契机,各地各高校创新创业工作形成新高潮,举办各类创业培训、大赛、讲座等活动1.4万余场,参加学生达365万余人次,共建设大学生创业基地2000余个,今年参与创业的大学生达17万余人,同比增长56%。

四是适应社会人才需求,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迈出新步伐。修订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增设了一些国家亟需的学科;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引导高校在拓宽专业口径的同时,注重服务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特色需求;新增20种硕士专业学位,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5.9万人,占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31%。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深化。

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有关方面协同配合、大力推动,特别是高等学校努力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教育部,向辛勤工作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向所有关心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党委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狠抓落实,全力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当前国际国内的经济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突出,风险挑战增多,一些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速下滑,一些国家主权债务问题突出;特别是一些国家失业率居高不下,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从国内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影响经济稳定运行的不利因素不少,一些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就业总体形势严峻。

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680万人,比今年增加2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一是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二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是针对贫困家庭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特别是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帮扶机制仍不健全;四是高等教育的学科结构布局和人才培养模式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五是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高校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就业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对严峻的形势和挑战,教育系统的同志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切不可因为这几年工作的成绩而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

关于如何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央领导同志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教育部近日下发了就业工作文件,明确了2012年工作基本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1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就业优质服务”活动,加快健全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确定了2012年工作目标任务:确保2012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困难帮扶、就业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针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完成好2012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我重点强调六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教育部门和高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高校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关心和支持就业工作,明确任务,强化责任。高等学校要把就业工作成效作为院(系)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形成规范制度。二要抓紧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省级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年底前出台本地贯彻国务院16号文件的配套措施。各高校也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努力使工作更加有效、更加有力。

(二)拓宽渠道,大力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是国家建设的需要,也是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一是继续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实施好中央出台的“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到村任职”等项目,进一步扩大地方项目规模。切实做好2012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基层中小学任教工作,确保有编有岗。二是进一步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各省级主管部门要配合落实好鼓励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吸纳毕业生的有关政策,积极为中小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搭建平台,提供服务。要在城市社区及农村教育、卫生、科技等方面积极设立新的基层项目。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要求,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文化产业领域就业创业,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就业,到海外孔子学院任教。三是重点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与兵役系统密切配合,加强预征宣传动员工作,强化后续服务,确保有关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四是全面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学生有创业的愿望和激情,有创新的想法,创业不仅有利于个人成长,而且还能够带动就业,因此一定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潜能,鼓励他们自主创业。要广泛开展创业大赛、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邀请企业家和创业成功人士给予指导,大力推进创业基地等平台建设;要多渠道争取创业资金,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减税、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多开发创业项目,帮助更多的大学生成功创业。

(三)加强内涵建设,大力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就业指导课程很重要也很必要,高校的教务、学工、就业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积极聘请各行各业的成功人士授课,既讲理论也讲实践和体会,提高就业指导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做好优质的就业信息服务。要深入挖掘岗位信息,持续开展各种行业性、区域性招聘活动,确保招聘场次及岗位信息数量进一步增长。2012年7月前,要全面推广使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即时了解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提供个性化的指导服务。要给毕业生提供多种选择,让他们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理想、志愿去选择。三是强化就业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高校不仅需要专业课教师,也需要辅导员、班主任、就业指导教师为学生提供服务,这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校要积极开展就业指导教师培训,提高教学水平和指导服务能力,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就业指导教师队伍。要切实加大投入,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尽快建立一批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四)多措并举,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包括女大学生等群体,由于种种因素,他们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这部分学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在这些学生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找到一份工作,他们会永远记住母校的温暖。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带着深厚感情,做好困难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一是采取切实有效办法对困难毕业生进行帮扶。各高校要安排教师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帮扶,为他们提供个性化指导咨询、优先推荐就业和求职补贴等。二是重点开展对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各少数民族地区省级主管部门和高校要摸清底数,大力开展就业能力、职业技能培训,为每一位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要积极开发农牧区基层、城乡社区、双语教师岗位。要着力实施好少数民族未就业毕业生赴对口支援省市培养计划。

(五)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努力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是检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所以抓质量,就需要抓就业;抓就业,也就是抓质量。一要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各类学校特别是地方高校,一定要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十二五规划”培养和输送人才。对就业率低的,要减少数量;对国家亟需的,要增大数量,不能够只增不减。二要强化实践育人环节。高校要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实践平台,在教学中加强实习、实践、实训环节。特别要贯彻中央关于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的要求,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共建培养基地,系统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三是要建立并完善就业状况对高等教育的反馈机制。要认真总结推广江苏等地的有益经验,加强就业状况的统计、监测和预警,把就业状况作为高校招生计划制定、专业调整、培养方案制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舆论宣传,确保校园和谐稳定。要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教育,组织学生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对青年学生提出的三点希望和给北京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的回信,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积极到基层一线去砥砺品质,增长才干。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各地各高校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组织毕业生基层建功立业报告团。要把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作为硬任务,加强大型招聘会安全规范管理,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还要开展文明离校教育活动,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同志们,2012年将要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明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义重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民生改善、也事关社会稳定。教育系统要守土有责,担负起应尽的责任,全面落实中央的部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

谢谢大家!

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2篇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我县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20名。

2012年是我县实行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第一年。我局作为本县重要的人事部门之一,负责着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上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在上级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我局公务员管理股积极响应上级的号召,依法依规办实事,并于11月21日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发文《广宁县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截至目前,已完成报名及审批工作,共有63名大学生参加笔试,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将定于本月9日上午09:00—10:30在广宁县委党校一楼大课室进行。

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3篇

今天, 教育部召开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 总结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验, 分析新形势、明确新任务, 全面部署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 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 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教育规划纲要也强调“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中央的决策部署为我们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刚才, 3个省市和3个高校的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 听了之后很受启发。下面, 我讲两个问题。

一、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2010年,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630万人, 比2009年增加20万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推动下, 有关部门、各地和各高校真抓实干、狠抓落实, 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实现了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基本稳定和就业人数的持续增长。大家一致认为, 今年工作呈现出4个特点。

(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各部门密切配合, 各地狠抓落实, 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

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要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张德江副总理、刘延东国务委员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 要求深入调研, 完善政策措施, 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中央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通力协作, 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制定下发了一系列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文件。各地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 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民心工程”, 广开门路, 多渠道促进毕业生就业。

(二) 教育系统早谋划、早部署, 全力以赴推动工作落实。

教育部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2010年工作重点。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 牵头制定了16个涉及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文件。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勇挑重担, 扎实工作, 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4万多场, 提供岗位信息450多万条, 帮助70%以上的毕业生在离校前落实了就业去向。同时, 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引导工作, 确保了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三) 毕业生入伍预征和自主创业两项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0年, 教育系统与兵役系统密切配合, 通过建立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开展预征工作宣传周等活动, 引导近16万名高校毕业生报名预征, 其中本科以上毕业生占48.24%, 与2009年相比, 在数量、在学历层次上都有大幅提高。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方面, 各地各高校举办创业活动2万余场, 参加学生超过300万人次;设立创业基金16亿元;创业实习和孵化基地面积达330多万平方米。据初步统计, 2010年全国大学生自主创业人数达10.9万人, 比往年有大幅度增长。

(四) 鼓励大学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渠道和制度机制更为完善。

教育部与中央多部门联合开展实施了“岗位拓展计划”、“创业引领计划”等项目。今年为农村定向免费培养医生项目招生5000名, “特岗教师”招募6万多名。同时基层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 在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社区就业、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方面也出台了多项新的措施。全国已有15个省份出台了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学费补偿代偿政策。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热情进一步高涨, 到二线、三线城市就业的比例明显提高, 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就业的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46.4%。

同志们, 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 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积极作为, 狠抓落实的结果;是教育部门和高校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 我代表教育部, 向辛勤奋斗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向关心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党委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全力以赴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总体是好的, 但是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复杂变化,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 在宏观就业形势方面, 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660万人, 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011年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力争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水平基本稳定, 确保就业人数继续增加, 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就业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这里, 我重点强调6项要求。

(一)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一,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 将大批高素质专门人才输送到现代化建设的岗位上去, 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第二,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高校毕业生就业承载着千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直接体现了“教育是国计, 也是民生”这一重要思想。我们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 带着满腔热情, 千方百计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尽最大努力帮助毕业生充分就业。第三,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推动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是提高质量, 而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求。学生的就业状况反映社会对人才的评价和需求, 也体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 拓宽渠道、完善制度, 大力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是继续深入实施“特岗教师”计划,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到村任职”、“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项目, 切实落实服务期满有序流动的各项政策, 为基层就业毕业生提供持续服务和支持。二是要开辟到基层就业新渠道。中央有关部门即将启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制定实施方案;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组织涉农专业毕业生积极投身农技一线。同时, 各地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巩固、扩展地方基层就业项目,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努力开辟毕业生到社区、乡镇卫生院、幼儿园等基层单位就业新渠道。三是要着力做好首届1万余名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免费师范生是温家宝总理亲自倡导和推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9月10日, 温总理在河北与免费师范生座谈时明确指出:“要切实保证2007级师范生的就业。”10月份, 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共同召开了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要求,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筹下, 优先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 确保他们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政策, 继续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两会期间参加解放军代表团活动时, 强调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刘延东国务委员、徐才厚副主席多次指示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把这项利国利军利民的事情做得更好。明年的预征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军地配合, 认真组织“预征工作周”活动, 加大政策和典型宣传力度, 进一步提高预征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明年是大规模招收入伍毕业生退役的第一年, 要积极协助做好入伍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的就业服务工作, 做好考学升学、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三) 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实现新突破。

近期, 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税收减免政策。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出台新的优惠政策, 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把好事办好, 全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二是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整合资源, 完善课程教材体系, 举办创业活动, 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和能力。三是加强创业实习和孵化基地建设。继续会同科技部建设“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 推动建设“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各地各高校也要有效利用当地资源环境, 创建一批大学生创业实习和孵化基地。四是加强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即将开通, 要依托网络平台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创业指导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广泛联系社会各界成功创业人士, 积极为大学生提供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指导服务, 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力争自主创业和参与创业的人数进一步增长。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 明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大学生创业经验交流会, 评选、表彰创业先进典型。请各地各高校进一步总结经验, 做好工作。

(四) 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教育部决定在2011年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一是开展优质的就业信息服务。逐步推广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 探索网络远程面试、手机信息报、网上办理就业手续等新服务形式, 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就业信息服务。要积极开拓就业市场, 持续不断地组织各类招聘活动, 力争招聘会场次及岗位信息数有明显增长。二是提供高水平的职业咨询和指导。要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 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指导, 帮助毕业生合理规划职业发展和就业。三是高度重视就业困难群体和薄弱地区的就业帮扶和援助工作。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体系, 实行一对一服务, 建立困难生信息数据库,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等尽快实现就业。重视做好女大学生就业帮扶工作。要加强跨省协调和地区交流, 开展对口帮扶, 着力做好民族地区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五) 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着力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一是继续加大学科专业、类型结构调整力度。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修订本科专业目录, 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同时, 继续扩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 2011年争取达到招生总规模的30%。各地各高校要根据社会需求变化, 进行学科、专业方向的调整与建设, 积极推进实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二是强化实践教学, 加大实习实训力度。高校要统筹安排毕业生参加实习实训, 积极与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一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高职院校要以就业为导向, 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全面推进“双证书”制度。三是要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 在办学特色上下功夫。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适应“十二五”规划特别是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提出的新要求, 超前部署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所需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工作。各类高校要立足校情, 科学定位, 力争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 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创业就业能力。四是加快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系统, 构建高校学科专业和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 逐步形成就业和招生、人才培养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六) 加强领导, 全力以赴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以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为支撑, 以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重点, 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主管部门和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 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 厅长、书记、校长必须亲自抓。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整合校内资源, 加强人员配备和条件保障, 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 务求把就业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二是要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在制定本地区“十二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中,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 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 拓宽就业渠道。三是要全面加强督促检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同志要亲自带队, 深入高校, 对工作薄弱环节进行督促和指导。高校的书记、校长要深入职能部门和院系, 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检查。四是要高度重视宣传引导。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教育, 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 全面、准确地宣传党和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 宣传各地、各高校好的做法和经验, 宣传毕业生先进典型, 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4篇

一、大力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今年五四青年节重要讲话、对大学生村官张保秀的批示、给河北保定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代表的回复,全面开展“云南青年志在四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就业创业教育全过程,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把个人梦想融入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去;引导大学生激扬青春、开拓人生、奉献社会;引导大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支持帮助大学生迈好走向社会的第一步。

二、大力畅通毕业生就业渠道。要结合云南省产业升级和产业特色,寻求更多适合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渠道和岗位。要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继续做好“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到村任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组织招聘工作,推进“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鼓励和支持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积极依托“部省合作”“省校合作”“央企入滇”等平台,主动加强与中央机关、国家部委、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大型民营企业和其他省(区、市)的联系,进一步激励和输送云南省高校毕业生走出云南就业创业。

三、大力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要积极落实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让“贷免扶补”、激励注册登记、税费减免、一次性补贴等鼓励创业的政策落到实处。鼓励各地和各高校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学校建设。积极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库”,吸收更多的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纳入学校学分管理,不少于32学时,不低于2个学分。促进教师队伍向“双师型”发展。实施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激励大学生勇于创新,勤于创业。

四、大力做好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要建立教育部门、高校、院系、班级四级联动的宣传政策网络,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让每一个毕业生都知晓鼓励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要广泛收集需求信息,持续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加强校园招聘监管,杜绝用人单位发布歧视性招聘信息。积极开展就业典型高校、就业示范机构和就业创业示范课程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高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落实把高校就业指导教师纳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范围的政策。要把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尽早做好今年毕业生的信息核实,在离校前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将残疾毕业生纳入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范围。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实行分类指导、一对一帮扶。各高校对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要做到离校不离线,并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就业跟踪服务。要进一步规范签约行为,各高校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五、大力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积极调整教育结构,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双证书”制度,积极开展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校产合作、工学结合,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紧密衔接,推进行业特色高校、新设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增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的能力。要准确掌握学生就业状况,充分发挥就业状况反馈作用,2014年起,各高校要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进一步完善就业与招生计划、经费分配、专业设置、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积极开展产业升级人才需求预测研究,健全岗位需求统计调查制度,促进高校依据市场需求完善专业培养课程,更好地促进高等教育深化改革深入发展。要把毕业生思想教育、就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结合起来,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5篇

——侯锡林副校长在我校201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1月14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和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我校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经验;分析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全面部署2011年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臵,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教育规划纲要也强调“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中央的决策部署为做好2011年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明了大方向。去年11月19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同志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在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对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同日召开的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主任督学,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何晓淳同志就做好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下面,我主要讲两个问题.一、2010年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2010年,我校毕业生总数为4583人,其中研究生256人,本科生3190人,高职专科生1137人。在校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推动下,招生就业处、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实现了我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基本稳定和就业人数的持续增长,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截止到去年年末,已落实就业单位4389人,就业率为96.1%,其中,研究生就业221人,就业率为86.3%。本科生就业3092人,就业率为96.9%,高职专科生就业1091人,就业率为96.0%。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就业工作的统一领导,确保我校初次就业率的稳定和提高。2010年,为了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对我校就业工作产生的巨大压力,学校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曾几次专题研究就业工作;先后召开了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门就业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就业工作;孙校长专门抽出一周的时间,深入二级学院调研、检查和指导就业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就业工作努力的方向,工作重点和策略,极大地增强了全校教职员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信心。

二是,就业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全员参与就业工作的局面初步形成。去年,学校先后制定和修订了《就业工作暂行办法》、《就业工作奖励办法》、《学院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等有关制度,使学校就业工作逐步走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有效地促进了全员参与就业工作局面的形成。部分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的就业工作制度,结合本院实际也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就业工作制度,如机械学院、资土学院等,这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专业教师参与就业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深入用人单位走访调研,积极扩大对外合作,广泛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努力拓宽就业领域和渠道,校园就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走访调研用人单位总计达到155家,其中招生就业处走访调研用人单位20家,部分二级学院(材冶学院、机械学院、化工学院、电信学院、资土学院、经法学院、高镁学院、高职院等)走访调研用人单位135家,与用人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就业基地60余个,累计搜集发布就业信息5600余条,先后举办了校园大型招聘会3场、行业性招聘会11场、用人单位专场招聘会196场。全年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超过700余家,校园各类招聘会毕业生实现就业有3089人,占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总数的70.6%。

四是,二级学院主动抓就业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不断创新就业工作机制和模式,超常规地推进了本单位的就业工作。2010年,二级学院主动承担起就业工作责任,“一把手”对本单位就业工作负总责,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具体主抓就业工作;辅导员深入到毕业班级、宿舍具体指导;专业课教师结合毕业生的实习、设计和答辩环节,有针对性地帮助毕业生解决就业难题;各单位抢先抓早,制定精细化的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坚决贯彻了“一院一策”“一专业一策”的就业工作方针。例如,软件学院实行“3+1”教学模式,增加就业实习见习时间,帮助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高职学院部分专业试行“2+0.5+0.5”教学模式,压缩理论教学,增加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安排毕业生顶岗实习来积极促进就业;高镁学院与省镁办合作建设就业基地,并成功举办专场招聘会来提高就业率;管理学院建立导师推荐毕业生就业制度,并结合课程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等环节不断促进就业;电信学院依托电子协会等学生社团,与荣信电子等企业合作推荐协会学生就业;经法学院加强毕业生司法资格考试培训,积极引导毕业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来提升就业层次。

五是,进一步加强了就业创业教育指导工作和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010年,学校成立了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委员会,并依托二级学院组建了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增设了专职教师,有效地开展了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活动。与此同时,为了不断提高专职教师和辅导员的就业指导能力和水平,我们先后选派12人外出参加国家和辽宁省组织的专项培训,其中有8人先后获得职业指导资格证书;针对毕业班辅导员,组织了专门就业指导培训;积极开展就业指导讲座,强化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识和观念教育,如先后邀请了省人社厅、中公教育集团、市税务局、市中小企业局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给毕业生做就业政策、公务员报考、求职择业方法等方面的专题报告;毕业班辅导员还积极利用班团会和谈心等形式对毕业生择业观、就业心理等进行个性化指导;招生就业处针对新生和毕业生组织了职业规划和就业形势与政策讲座;校团委、各学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就业创业教育活动。例如,化工学院举办了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素质;管理学院成立大学生创业者协会,承办了“金蝶杯”创业团队大赛,挖掘出了108项创业项目,极大的激发了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热情;经法学院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段清晰的自我介绍、一份精美别致的自荐材料、一身整洁大方的职业装、一项拿手的专业资格特长”,使学生尽早了解面试环节,学会如何表达和推介自己。在加强就业创业教育指导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加强了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倡导“先就业后择业”,鼓励广大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六是,就业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就业率结构得到优化,就业层次有所提升。截止到2010年末,就业率为96.1%,与省内同类院校相比较处于先进水平。从就业率水平变化来看,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就业率同比分别提高30个百分点、3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从就业率结构变化来看,毕业生协议就业率为78.9%,同比提高了13.7个百分点;升学率为6.5个百分点,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项目(西部计划、辽西北计划、村官计划、参军等)就业率为2.6%,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合同及灵活就业率为8.1%,同比下降了12.5个百分点。与往年相比,签约、升学和项目就业比重上升,合同和灵活就业比重下降,就业率结构得到优化。从就业单位性质来看,到国有大中型企业就业占36.8%,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到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就业占1.1%,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到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占38.7%,同比提高了4.1个百分点。从专业对口来看,毕业生就业的行业及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占89.1%,到行业外或从事岗位与所学专业不对口占11.9%。从就业地区上看,到北京、上海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占10.9%;到东北、中部地区等中等发达地区和城市就业占85.1%;到国家西部及偏远地区就业占4.0%。2010年,辽宁生源毕业生约73.8%,其中在辽宁就业的占66.1%、到省外就业占33.9 %。

七是,创新创业教育及创业孵化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所有增强。一年来,我们在创新创业教育引导、营造氛围、开展大赛、项目选拔和典型树立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成立了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职业发展协会,并依托学生社团,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校组织毕业生参加“昆山杯”全国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大赛、“挑战杯”创业设计大赛。在“昆山杯”全国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大赛中,我校获辽宁赛区选拔赛优秀组织奖,“天一团队”获得辽宁唯一晋级参加全国比赛50强团队殊荣。学校组织推荐“海文信息服务”等6个项目入驻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其中“海文信息服务”“网络联盟”和“远东电子商务服务”三个项目获的批准。此外,学校还组织学生参加鞍山市创业大赛,并获优秀组织奖。

我们在肯定成绩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校的就业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理文经管法”等学科专业就业难及就业质量不高的局面没有得到有效改善;毕业生就业观念陈旧,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就业工作思路不清,缺乏主动性、创新性,行动迟缓。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2011年我校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总体是好的,但是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在宏观就业形势方面,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

做出这样的判断主要有两个依据:第一,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压力依然很大。“十二五”时期,我国人口将达到13.7亿人,劳动年龄人口增长仍处在高峰期,城镇需就业的劳动力年均2500万人,比“十一五”时期多100万人。综合考虑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城镇化加速、服务业加快发展等有利因素,以及出口增速趋缓、结构调整产生新的失业等不利因素,预计每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能继续保持在900万个,再加上补充自然减员,年均也只能提供1200万个就业机会,劳动力供求缺口仍高达1300万人左右;第二,青年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十失业人员再就业三大群体就业问题依然突出。仅以大学毕业生为例,二五”期间,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就业问题十分突出,高校毕业生数量不断增加,年均规模为667万人,加上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每年总量超过800万。

所以,从宏观角度看,今年,乃至整个“十二五”时期,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将会持续严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660万人,同比增加50万人;辽宁普通高校毕业生26.3万人,同比增加了1.8万人;我校毕业生总计4829人,同比增加303人。截止到目前,已经签约1638人,就业率为33.9%,其中硕士研究生签约76人,签约率为22.0%,本科生签约1171人,签约率为34.9%,高职专科生签约391人,签约率为33.1%。2011年,我校制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可概括为三句话: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2010年水平,排名在辽宁省同类院校前列;分层次就业率指标分别是:研究生要达到88%;本科生为94%以上;高职专科生为95%以上;毕业生就业领域不断扩大、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所要完成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我们不能松懈,不能动摇、要花真功夫、下大力气,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今年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这里,我重点强调五项工作要求: 一是,要坚持“一把手”对本单位就业工作负总责,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具体主抓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要贯彻 “一院一策”“一专业一策”的就业工作方针;要进一步完善全员参与就业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各学院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院长、书记要亲自抓。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务求把就业工作做实做深做细;要针对就业市场的需求状况,结合本学院、各专业的毕业生的实际

情况,制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要发动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就业工作。二是,要做好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工作,深度挖掘就业岗位需求信息,精心组织好校园招聘活动。几年来,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践证明,巩固和拓展就业市场,多渠道搜集并有效利用就业岗位需求信息,是我们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今年,学校将启动“就业市场建设年”活动,拟制定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以巩固和拓展我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在“就业市场建设年”活动中,各学院要结合自身的学科专业特点、特色,利用好校友关系、实践教学基地、校企合作单位、教授的科研渠道等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抓好全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岗位需求信息,自行组织和邀请用人单位到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学校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三是,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教育部决定在2011年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我校应主要围绕着开展优质的就业信息服务;提供高水平的职业咨询和指导;高度重视贫困家庭毕业生群体的就业帮扶和援助工作。

四是,加强就业宣传、引导和动员工作,鼓励广大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党和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宣传的力度,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认清当前就业形势,适时调整择业目标;引导和动员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及“预征入伍”等项目就业活动;要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五是,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工作,力争“以创业来带动就业”工作有新突破。

在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鼓励学生自主创业,是目前国家大力倡导和推进的工作,是高校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我们必须要认真抓好。为此,学校已经成立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与平台建设基金200万元,相关的工作文件正在制定与修改过程之中。今年我们要在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方面做三件事:第一,要依托二级学院设臵的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加强创新创业课程的建设力度,提高教学的实效性、指导性;第二,将以我校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为依托,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并启动入园项目评审工作;第三,要完成校园内大学生创业项目竞赛活动,对获奖项目开展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

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6篇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12年高校毕业生的暂缓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暂缓就业的对象:

(1)考公务员待录取;

(2)等待就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有效接收证明的;

(3)试用或见习期等待就业单位正式录用的;

(4)自主创办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

注:

1、未取得毕业资格、已申请出国(出境)、考研、专升本、定向生、民族生、国防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2、暂缓就业学生、出国(出境)、升学深造学生不签发报到证。

二、暂缓就业年限: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三、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有关说明:

1、凡需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填好《韩山师范学院2010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于5月25号前将申请表交到学生处申报登记,由学生处汇总后统一填好《韩山师范学院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名单汇总表》并加盖学生处印章,于5月30号前送韩师就业办审批,逾期不予办理。

2、《汇总表》经韩师就业办审核通过后,由韩师就业办统一上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须在6月1日-3日集中到

学生处签订《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3、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韩师在网上上报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打印条形码(一式四份)后,由韩师就业办将条形码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上,交由我院学生处发还给毕业生。

四、暂缓就业的取消

(1)已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6月30日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可直接到学生处登记取消,这一部分毕业生的报到证于7月5日由学生亲自到韩师就业办领取。

(2)7月1日-15日为学校整理寄送毕业生档案阶段,这一时期暂停取消暂缓就业。

(3)在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后(7月15日后),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毕业生按规定时间(逢周一至周五办理)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及单位有效的接收证明到广州农林下路72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即签发报到证),或是在上在线申请代理取消暂缓就业。

注:暂缓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必要依据,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五、申请暂缓就业的利与弊:

利:

1、延长了找工作的时间,毕业生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来选择;

2、已与用人单位签约但未办理人事关系接收函的同学,档案、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回生源地;

3、为部分被用人单位要求先实习后签约的毕业生,提供了缓冲时间。

4、在暂缓就业期间还可保持应届毕业生的身份。

弊:

1、某些地方教师上岗考要求有就业报到证,而暂缓就业学生

没有报到证,不能参加上述地方的上岗考。

2、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既不是在校学生,也不是社会人,身份比较尴尬,造成有些证件或证明较难办理;

3、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应届毕业生就业最佳时期,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仅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的毕业生竞争;

4、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

5、取消暂缓就业须到广州办理,造成就业成本增加。

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请各班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在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每一环节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切实做好我院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

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韩山师范学院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7篇

双击自动滚屏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2-3-16 10:04:25阅读:2581次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全省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2〕4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2〕13号)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继续开展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学院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宣传,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并抽派专人负责(见附件2),确保2012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我校应届毕业生可申报的教师资格分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我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是我校2012年普通学历教育本科或专科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招、自学考试、函授毕业生以及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

(二)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我校普通学历教育专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我校普通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有关规定确认为我校应届师范毕业生者外,我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需报名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且成绩合格,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前提。

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均应参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2、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报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及以上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权限及相关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12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责任部门为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枫林校区联系人:王军 电话: 83807869(办)

办公地点:未来湖旁第二办公楼119室

红角洲校区联系人:袁文志 电话: 83831972(办)

办公地点:行政楼C楼240室

网址:http://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

1、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枫林校区属南昌市经济开发区教体办管辖,主要负责枫林校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联系电话: 83821362

联系地址:南昌市庐山南大道下罗昌北一中内经开区教体办

网址:http://

2、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红角洲校区属红谷滩新区教体办管辖,主要负责红角洲校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联系电话: 83950139-8005

联系地址:红谷滩新区怡园路实验学校图书馆四楼

网址:http://hgt.nc.gov.cn3、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红角洲校区、枫林校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南昌市教育局负责。

联系电话: 83986493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大厦B座21层

网址:http://;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8120873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 88627978、88627958

五、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程序

(一)我校2012届师范生身份的确立条件

在我校具有师范属性的本科、专科专业和职教本科专业中,凡选择修读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已参加或正在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三个月以上教育教学实习;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类别与本人所学层次、专业(学科)和教育实习层次、专业(学科)一致的2012届毕业生,可作为师范生资格参加申请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我校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材料预审

1、以学院为单位,在4月20日前将本学院申报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分专业逐人建档进行师范毕业生身份材料集中先行预审。预审在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涉及师范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

39号)(包括我校16个师范属性专业)(见附件4)审核是否在涉及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应审核是否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是否已参加或正在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三个月以上教育教育实习;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种类是否属本人所学层次和专业(学科)。各学院集中预审档案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证明、录简表复印件(到校档案馆查证后复印)、学籍表、体检表、实习证明和鉴定等)真实齐全后,以学院为单位,在4月30日前统一汇总交继续教育学院报送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逐人查档审核是否属师范毕业生。

2、应届职教师范生身份预审,按下列要求办理。经省级招生部门按“职教师资”单招录取的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数应在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入学当年招生计划注明职教师资计划内,并提供原省高招办签章“录简表”核对。我校统招职教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凭省级招生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简表”核对是否属涉及“分流职教师范”注明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以上两类职教师范本科毕业生身份认定,请有职教相关专业的学院按普通师范生提交有关材料(“录简表”花名册(到校档案馆复印盖章),学籍表、实习证明和鉴定等),由学校分专业逐人建档集中预审,并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职教师范毕业生身份,每年一次性办理,跨年不予认定。

以上两类申报人员,由各学院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见初审材料目录)。学校收齐材料后建立个人申报档案,并分类分层次汇总,统一向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初审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络报名

1、我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者,4月15日至4月26日期间,可自行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网上或本通知上下载,有关信息请在电脑输入后再打印。

1、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预审材料基础上确认为普通师范生或职教师范生身份后,现场确认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校出具2012年应届如期毕业证明材料一份(见附件样表,A4纸张,加盖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公章);

②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3纸张,横向分两栏双面打印,本人签字);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张);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A4纸张打印);

⑥个人学籍成绩表一份(加盖教务处公章);

⑦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原件审核完成后退回各学院保管)、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出具的实习证明原件。参加教育教学实习时间须为三个月以上,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A4双面打印,接受实习的中小学校开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见附件8、9);

⑧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人员体检表一份(A4纸张打印,贴好照片,加盖学院骑缝公章);⑨南昌市2012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一份(师范教育类)(A3纸张打印,见附件

10);

⑩与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贴在资格审查表上,见附件10)。

2、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学校出具2012年应届如期毕业证明材料一份(见附件样表,加盖所在院及教务处公章);

②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3纸张,横向分两栏双面打印,本人签字);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张);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A4纸张打印);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人员体检表一份(A4纸张打印,贴好照片,加盖学院骑缝公章);⑧南昌市2012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一份(非师范教育类)(A3纸张打印,见附件11);

⑨与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贴在资格审查表上,见附件11)。

(五)安排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体检

通过资格预审的师范应届毕业生和“双学”成绩合格的非师范应届毕业生需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注意:在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无效)。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9号)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严格《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标准执行。

(六)教师资格材料初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我校应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者现场确认需提供第五条第(四)款所列的全部材料,在现场确认时,将一次性告知申请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我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材料初审时间:2012年5月14-21日。在5月8日前请各学院将本学院师范和非师范生的申报材料汇总(见附件3)后交继续教育学院。

(七)面试试讲(5月下旬)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按照认定权限,初中及以下层次教师资格申报者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具体安排由县区确定。2012年7月1日前完成。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试讲由南昌市教育局负责。测试时间见现场确认时下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证。其中,属本科职教师范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的,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面试试讲工作由认定机构负责。

(八)上网认定

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基本合格的,如属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按认定权限补充核对学历证书原件。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2012年7月18日前上网认定当年所有合格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并生成证书编号,下载打印数据,并及时做好数据的备份。7月20日教育部将锁定系统。

(九)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8篇

杜玉波指出,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 在国内宏观就业形势面临经济放缓、总量持续增加和结构性矛盾突出三重压力的情况下, 教育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今年“两会”的一系列重要部署, 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杜玉波强调, 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大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力度。一是落实“一把手”工程, 强化组织领导, 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二是狠抓政策落实, 进一步挖掘潜力, 完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三是多管齐下, 努力开辟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的新渠道, 组织实施好“教师特岗计划”等项目。四是以创业带动就业, 在优化创业政策环境、完善创业指导服务、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下功夫。五是根据新形势新要求, 深入宣传发动, 全力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六是强化信息服务, 持续开展招聘活动, 开展富有针对性的咨询指导, 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七是大力实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 开展“一对一”实名动态援助, 努力帮助困难毕业生和少数民族毕业生实现就业。八是把“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与青年的就业创业教育有机结合, 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舆论宣传, 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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