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知识点

2024-06-04

经济法~知识点(精选8篇)

经济法~知识点 第1篇

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合并、分离、解散、增

减注册资金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合同解释:指法院或仲裁机构依其职权对合同文句的正确含义所做的说明

缔约过失责任:又叫做先合同责任或先契约责任,是指在缔约过程中,缔约当事人一方违反

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当

承担的民事责任

企业:由一定数量生产要素组成的,经营性的,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的具有一定法

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

企业法:是规范企业在设立、存续和重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

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组织

合伙: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态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全部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全部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当某些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损

害合伙企业利益时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实质上仍是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对于企业债务,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

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入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人加入企业中的行为

退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退出该企业的行为

自愿退伙:合伙人基于资源的意思表示而退伙,包括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两种

法定退伙: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而退伙,包括当然退伙和除名两种

注册资本:企业设立时由设立人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投资总额:指按照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建资金和流动资金的总和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目的不是订立合同,而是邀请对方当事人向其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撤回:指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为了尊重要约人的意

志和保护要约人的利益,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事与要约到达受约人,就

可产生撤回的效力

要约撤销: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

表示。因要约的撤销网通王不利于要约人,所以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才被允许,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与受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受约人

先合同义务:指当事人为缔约合同而进行接触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发生的各种说明、告

知、注意及保护等义务

情势变更原则:指合同已发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势

变更,指示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则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

合同的保全:指为防止因合同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的危险,允许合同

债权人代债务人向第三人形式债务人的权利,或则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

人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制度。

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保全诉权,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分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他债权实现

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债权让与: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其中的债权

人成为转让人,第三人称作受让人

法: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的特征: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是规定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法律的渊源: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的规范性的法律文件的总成,其法律

地位仅次于宪法。法律又可分为基本法律、一般法律

经济法: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经济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关干预和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

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根本准则,有指导作

国家适度敢于应当成为经济法的纲领性原则

市场交易的过程由民法进行规范,经济法则主要对交易的结果进行干预和调整。

经济效益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和归宿,也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和经济立法的终极目标 经济法的渊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地方政府

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发布的规章、命令、指示,国务院各个有关机关发布的规章、命令、指示也同样是经济法的渊源之一

国家的政策、行政习惯也可以作为经济法的渊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法律问题作出的指导性解释,对下级法院和检察院具有普

遍约束力

企业法律体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私营企业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企业登记管理法律制度公司制企业法律制度企

业破产法律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由一定数额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

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

公司住所,股东必须向公司缴纳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

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将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

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

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平均划分公司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订明委托的具体内容、授予的权利范围。投资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如果另有规定的,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合同的分类: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武昌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主

合同与从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订立合同的方式,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也叫订约提议。提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一方称受要约人

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也叫接受提议。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如果当事人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承诺生效时,合同即生效

《合同法》第36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乙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37条:采用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无效的庆幸: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财产处理: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归国家所有

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在没有规定义务履行顺序的情况下,双方应同时履行,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

行要求

后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义务由先后履行吮吸,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或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不安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已经丧失或者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又称“中止履行权”

合同担保:为了促使合同债务的履行,保障合同债权的实现,依照法律规定或依当事人双方

协商约定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当事人进行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应当征得对方的同意

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资金 工业产权的法律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外观设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外观设计必须能够在工业上被应用外观设计需要富有美感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经济法~知识点 第2篇

2.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的概念)

主体的概念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享有一定权利的当事人叫做权利主体,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则称为义务主体。

主体类型经济管理主体:其主要为国务院及其承担经济管理职能的部、委、局、会、行和地方政府及其相应机构,也包括各级权力机关,以及由国家和法律授权而承担某种经济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等。

.经济活动主体: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公民个人。

客体的概念: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的类型:物,行为,智力成果

内容的概念: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这是经济法律的核心)包括权利和义务。

3.经济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实质要件:(1)行为人合格①法律行为的参与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②如果行为人通过法律行为处分某种权利,他必须是对此种权利有处分能力的人。

(2)意思表示真实(3)法律行为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代理的特征和种类

4.代理的分类(1)委托代理: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进行的代理。(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双方都表示同意才能发生。)其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2)法定代理:由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行为。

(3)指定代理:只有人民法院,主管机关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行为。

特殊情况的复代理:当代理人因故不能代理时,经被代理人的同意代理人可以将代理事项转交付给第三人进行代理的行为。

5.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区别两者都是时效完成的障碍,但时效中止为暂时性的障碍,即在同一时效中暂时停止时效进行,时效中断则为根本性的障碍,时效中断后变更为新时效,时效期间又重新进行

中断与中止的区别:两者都是时效完成的障碍,但时效中止为暂时性的障碍,即在同一时效中暂时停止时效进行,时效中断则为根本性的障碍,时效中断后变更为新时效,时效期间又重新进行

6.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较,具有以下特征

(1)在经营管理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般均可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而由普通合伙人从事具体的经营管理。

(2)在风险承担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不同类型的合伙人所承担的责任则存在差异,其中有限合伙人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合并、分立

(一)公司合并的形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变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其形式有两种:一是吸收合并;二是新设合并

(二)公司合并的程序 1.签订合并协议。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作出合并决议。4.通知债权人。5.依法进行登记。

(三)公司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一)公司分立的形式: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的形式

有两种:一是公司以其部分财产另设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二是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分别归入两个以上的新设公司,原公司解散。

(二)公司分立的程序:公司分立的程序与公司合并的程序基本一样,要签订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作出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三)公司分立前的债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外商投资企业法概念:是指外国投资者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投资举办的企业 利用外资的方式:

(一)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1)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的;(2)属于高新技术、先进使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3)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型市场或者增加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4)属于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止环境污染的;(5)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1)技术水平落后的(2)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3)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4)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2)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5)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产品出口额占其产品销售总额的70%以上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视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8.三资企业的对比 一,册资金与投资总额:(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①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含3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②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含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④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

(三)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的有关规定,目前参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形式(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也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三)外资企业一般是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三、组织机构(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虽然是有限责任公司,但并不设立股东会。(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董事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按照合作企业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三)外资企业:按照国际惯例,外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资本持有者组成,中国政府不加干涉。

9;破产法特征 :(1)破产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特别情况。破产法解决的主要是如何公平清偿债务,即执行问题,对当事人间存在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则应在破产程序外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制度解决。(2)破产法是集实体与程序内容合一的综合性法律。(3)破产法的基本制度主要源于民事债权和民事诉讼执行制度,宣告破产的条件 1,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2,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3,债务人在重整期间有依法终结重整情形的4,债务人在重整期满后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10.竞争行为特征:1.主体特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指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非经营者不能作为竞争的主体。但是,如果政府及其所属职能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妨碍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也应视为不正当行为。2.客体特征。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从整体上讲侵害的是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严重地损害了国家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3.具有违法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既包括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各种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了该法的原则规定。经营者的某些行为虽然难以被确认为该法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只要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或者违背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也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12.的特征

(一)合同法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合同法贯彻契约自由的原则。任何人不能随意干涉当事人通过合同关系进行的经济活动,即便是政府也被严格限制在合理与必要的范围之内。

(三)合同法从动态的角度为当事人提供财产关系的法律保护。

13.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14.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15.任的概念: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因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而产生,主要表现为财产责任,可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事先约定,如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对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免除责任的条款。

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浅析 第3篇

一般地,“知识经济(Knowledge Economy)”,是指区别于以前的传统工业为产业支柱,以稀缺自然资源为主要依托的新型经济,它以高技术产业为第一产业支柱,以智力资源为首要依托。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人力资本和技术是知识经济的主要推动力,高技术产品生产和服务部门是知识经济的支柱,强大的科学系统是知识经济的坚强后盾。

知识经济带给我们诸多方面的变化。如生产力要素结构中,更强调知识创新、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知识的剧增、技术的提高无一不成为知识经济发展的要素。经济结构中,知识经济是以新知识、新技术为基础的经济,它已经创造出新的工业,而且扩散到传统的工农业中,引起较大的变化,成为创造高附加值的行业。就业结构中,服务行业的就业人数大大高于物质生产部门的就业人数,脑力劳动者人数高于体力劳动者人数。

基于这种种方面,新的经济增长理论,即知识是经济增长动力的理论也就应运而生了。这个理论说,人才是知识的载体,没有人才,就没有知识。一个国家、一个行业、一家公司能拥有的主要优势,就在于它能获得更多的知识和人才。

2 关于信息经济

20世纪40年代开始兴起信息经济,自20世纪中叶以来,人类又进一步学会了比较系统地利用信息资源,把它转化为知识并和动力与材料巧妙的结合起来制造更为先进的生产工具。今天的世界正处在社会生产力由工业时代向信息时代大规模转变的时代。所谓“信息经济(Information Economy)”,是以现代信息技术等高科技为物质基础,信息产业起主导作用的,以信息化为发展方向,基于信息、知识的一种新型经济。在信息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要素是电脑的硬件和软件、集成电路、光纤等各种制造和传播信息的物质。

信息经济的发展,不仅不会否定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的存在,相反的会促进经济在信息化后大大地提升,并会向更高方向发展。我国的农业期盼着用先进的信息化的生产工具来改造和提升,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急切地需要先进的信息化的基础结构来支撑。所有这一切表明:信息经济的发展是正确的必要的。

美国同信息直接与间接有关的部门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达到80%,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增幅有三分之一来自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特征的信息产业。从这其中不难得出:信息经济———推动经济发展的新起点。

3 信息与知识的关系

关于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的关系之所以存在许多不同观点,是因为大家对知识与信息的认识的不同所造成的。所以弄清楚知识与信息的区别、联系,是弄清楚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的区别、联系的前提。

信息随处可见,随手可得,既普通又神秘。信息,按照信息科学的创始人美国数学家申农最早给信息下的定义,信息是两次不确定性之差。正因为是一种不确定性,所以就要求人们对其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从而使人们真正获得可靠、有用的知识。信息作为人类以及自然界中的一种特定物质,它不可避免的具有很多形式和形态。这种种的形式和形态,在人与人、人与自然等等其它更广泛的范围内存在和传递。

信息的普遍存在,造就了知识的产生。知识是信息的一部分,是经过人类大脑加工处理的部分。信息是客观存在的,并不是随人的产生而产生。有的人主观的把信息与人的产生联系起来,他们忽视了信息的客观性。这是信息与知识混淆的主要原因。不论是否有人类的存在,地球上的物质属性都是客观存在的,即信息是存在的。

信息作为知识的原材料,是经过大脑加工的产物,就如一座工厂对各种各样的原材料进行加工后,才能做出产成品一样。信息进行分类、加工、整理、概括、归纳、取精后,就可以产生知识。所以知识是人类主观的产物,而知识反映的却是客观存在的内容。人脑作为知识的载体,并不是简单的储存、加工,更重要的地方体现在对知识的创新。如果不存在创新,那么任何一台电脑都比人脑的储存要大、加工得更快。

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流程图对信息与知识关系进行进一步分析:

通过对流程图的分析,可以表明信息与知识的关系。信息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一切物质和事物的属性。信息与知识所侧重的方向不同,前者侧重于客观,而后者则侧重与主观。

1997年4月欧盟高级专家组完成的一篇题为“建设我们大家的欧洲信息社会”中,也有专门讨论区分信息与知识的部分。报告指出,“首要的是在数据、信息和知识之间划分出清楚的界限,无序的数据并不会自动变成信息,信息也不等同于知识。”

我们可以把国际上许多人接受的一种金字塔的简化模型来加以说明,其关系如下图:

从以上的论述和图例,我们不难得出:知识是以信息为基础的。

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的区别与联系。

通过上面我们认识了信息与知识的关系,也就可以分清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的区别与联系了。

我们都知道20世纪九十年代初美国首先提出信息高速公路的概念,其名为“国家信息基础结构(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NII)”;1998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中则出现了“国家知识基础结构(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NKI)”的提法。我们可以从两者所含要素对其进行分析:

从这两种存在不同侧重点的结构,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关于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的关系。在这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1996年经合组织关于知识经济的报告是怎样说的。在这份报告中区分了编码型知识(codified knowledge)和意会型知识(tacit knowledge)。编码型知识一般指可以由计算机处理的知识,这可以说是大量的信息;意会型知识则是指与人的主观智能活动有关的判断,是无法测量和计算的,也就是通常情况下难以言传的部分。

4 结论

这样的定义给了我们较为清楚的回答:在知识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就是这种意会型知识,也就是我们人类的经验和创新能力。知识经济侧重点在于一些“软件”上,如人的创造性、创新能力;而信息经济侧重点在于“硬件”上,如一些国家信息基础设备的完善。

知识经济依赖于各种知识产业的创造和创新。正如最早提出知识产业的马克卢普认为,知识产业是由教育、研究开发、传播媒介、信息设施、信息服务业组成的。马克卢普并没有完全断开知识与信息的关系,这说明我们前面所提出的知识不能离开信息而产生,即知识经济不可能完全脱离信息经济而单独生存和发展。信息经济是依靠收集、传输、储存信息的产业而发展起来的。比如,图书馆储存信息,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传输信息,这些都是属于信息产业的范畴。

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也有相同相似的地方。首先,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拥有相同的目标,通过对知识资源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其次,知识和信息的产生、存储、运用是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发展的坚固基础;最后,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两者是相互交织的发展关系,依靠高科技的信息技术产业在社会中的利用和发展。

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的关系,可以看成我们有了原材料可以加工成产成品,与此类似,有了信息才可以加工成知识,所以信息经济是知识经济的基础。但是,即便你拥有再大量的信息,不通过人类大脑进行加工,也是不可能形成知识的。如果让英国著名学者费兰西斯·培根把那句“知识就是力量”改成信息就是力量,我想一定会招来强烈的反对。

知识经济是一种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是以信息经济为基础的。

摘要: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就如同知识与信息一样,逐渐地被人们认识、讨论、发展。近些年来,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首先,让我们抓住知识与信息的产生、发展过程,然后,我们就可以对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有清晰地认识。

关键词:知识经济,信息经济,知识,信息

参考文献

[1]张基温.中国信息化进程中的几个关键问题.科学决策,2000(2).

[2]吴季松.知识经济.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中职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体会 第4篇

关键词:中职;经济法;教学;体会

目前中职学校营销专业的学生,主要是为各超市、企业、代理商、经销商等单位培养既要精通经济管理又要具备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根据目前中职学校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上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做法和教学体会。

一、目前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因为法律是文科类的一种,不管是学什么样的法律,“老师不好教,学生也不好学,上法律课枯燥”,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经济法作为营销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更枯燥,更单调,老师讲不好,学生也不愿学。但是,经济法又是涉及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稍有不慎,我们就会触法,轻则头破血流,重则粉身碎骨,进班房。再枯燥老师也得教,学生也得学。因此,老师教得辛苦,学生被动地学得难受。

学生对经济法这门课认识不足。从刚去上课的情况看,学生对经济法这门课的认识可以说是一张白纸,也不知道经济法是讲授什么内容,更谈不上去研究经济法是怎么产生的;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最后理解经济法的概念,以及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等等内容。学了经济法以后对自己有什么作用等。

学生文化基础普遍较差,难以接受教师授课的基本内容。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这就要求学生在上课前进行预习,对涉及本章节课程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提前浏览。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学生由于基础差,加上对学习本身就有一种条件反射的逆反心里,对教材不理不睬,也不听老师讲的内容。

教学方式方法陈旧,听课内容枯燥,学生提不起学习的兴趣,特别讲授到有关的法律条文时,像催眠曲一样没有激情,最后睡觉的、讲小话的、玩手机的、看其他课外书的等都出现了,任课教师也感到无奈。在日常的课堂教学中,习惯理论讲解的教师,有的先讲经济法总论,再讲具体的经济法律制度。一本教材,从头讲到尾,教师绝对是主导;一堂课,从头讲到尾,填鸭式、满堂灌。有的教师则在经济法教学中只重视具体法律制度的讲解,而忽视对总论内容的把握,越往后讲,学生越没喜好,学生越没喜好,教学效果也就越不好。

二、对经济法教学的体会

开经济法这门课之前,一定要先开法律基础知识课,而且还要把这门课作为考试课进行闭卷考试,逼着学生去记忆一些基本的法律术语和常识。为学生日后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的有关内容打下良好的基础。

进一步引导学生加强对经济法这门课的认识,用1~2个课时的时间给学生讲授学经济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最后引导学生如何才能学好经济法这门课等,让学生对经济法充满期待和希望。

在教材的选用上要考虑到“够用为度”和“可操作性”。教材的选用直接影响教学质量,所以,我们对教材的选取一定要有一个终极目标:即“够用为度”和“可操作性”。所谓“够用为度”指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分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适应目前中职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喜好,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可操作性”是指在教材的选用上,要体现目前中职生的特点,在内容上尽量多一些通俗易懂的内容,少一些深奥的空洞理论,特别注意的是在案例的分析上也要尽量跟现实的生活贴近,做到越通俗易懂越好。从身边发生的实际例子来展开学习和操作,最好是每一章的实训练习都能让学生会做,而且还要使学生有兴趣去做。所以,在选取教材时既要考虑到本专业学生的特征,又要考虑目前中职生的整体文化水平。

不断探索和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纵观整本教材,先得出一个大概的轮廓,把整本教材内容划分为几个大的模块来进行教学。如,我把胡泮基、邓连文主编的《经济法基础知识》(第6版)教材上的共十章内容分为四大模块:即第一模块为基础的理论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概念、术语,本模块包括第一章的《经济法概述》、第二章的《相关法律知识》,学好这个模块的内容是为学好下面章节内容作理论准备,同时为学好下面模块中的有关案例作铺垫。第二模块包括第9章的《劳动法》,本模块是整本教材的重点,也是对学生最实用最立竿见影的法律实体。第三模块包括第6章《工业产权法》、第3章的《企业法》、第四章《公司法》、第7章《市场管理法》、第八章《票据法》和第5章《合同法》,这些法律法规不仅涉及理论上的条条框框,而且还通过对每一章节内容的学习、导入切合实际的案例进行加深和巩固学过的具体法律条文,达到运用自如的目的。第四模块包括第十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也是这本教材最后一个部分的内容,即在具体的经济工作中,发生经济争议而产生的诉讼,应该怎么解决的问题:即争议的解决方法,是本章内容需要掌握的知识点,作为一般了解掌握就可以了。

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 第5篇

关于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职员在“本单位”刊物上发表作品的征税总结:

【简化记忆】除报社、杂志社的记者编辑外,其他人出版、发表作品都按稿酬所得计税。

2.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方法:按次计征

关于次的规定:

出版、加印算一次;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分次支付合并计税。

(2)税率:20%

【注意】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

(3)计税依据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②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4)计税公式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14%;

②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14%

【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1.税目

(1)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农林牧渔)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取得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所得,按有关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3)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车经营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驾驶员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2.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方法:按年计征;

(2)税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计税依据(费用扣除)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类似。

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 第6篇

虽然说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考生只是抽取一套试卷作答,但为了能够更加自信满满走进考场,确保万无一失顺利过关,考生在学习初级会计考试内容的过程中一定要针对整个考试题库坚持全面学习,尤其是《经济法基础》科目。经济法基础虽然有很多需要考生记忆的知识点,对大家的记忆强度要求很高,但换个角度想,如果仅仅凭借记忆知识点就能拿到大多数分数是非常划算的,也是初级会计考生志在必得的。

二、重要考点强突破 科学做题找方法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科目中每个考点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中出现的概率是不同的,面对初级会计考试,多数考生的首要目标是达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分数标准,其次才是考取高分,因此备考过程一定要遵循重要考点重点突破的原则。在初级会计辅导教材轻松过关中会为大家提供每个考点的重要程度和考试频次,实用性非常高,大家要善于加以利用,重要考点能理解记忆则理解记忆,实在不能也要强攻,这一点小编会在下一要点中详细阐述。

做题是消化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内容的必要手段,尤其是对于一些比较灵活的知识点,更要通过不断做题多角度、全方位从“认识”到“熟练”。在实际初级会计考试题目中还会有很多命题人设置的陷阱,因此大家一定要掌握科学学习方法,通过正确做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技巧性方法。

三、理解记忆为主 机械记忆为辅

经济法~知识点 第7篇

(五)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提示】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医疗期

【解释】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1)医疗期间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提示】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相关链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3)医疗期待遇

【相关链接】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相关链接】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相关链接】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失业保险

第六单元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三、失业保险

1.失业保险费的缴纳

(1)缴纳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统称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本单位工资总额的3%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2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3)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相关链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包括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因用人单位过错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提示】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的解决

第五单元 劳动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的适用范围与解决方法

1.劳动争议的适用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2.劳动争议解决的基本方法

【提示】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先裁后诉)。

【相关连接】有效的经济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或裁或诉)。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

1.劳动仲裁的当事人

2.劳动仲裁的管辖(1)劳动仲裁机构

①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政府决定设立,但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2)劳动仲裁案件的管辖

①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②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③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相关链接】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选择管辖);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3.劳动仲裁的时效

4.劳动仲裁的制度

浅谈知识经济与经济增长 第8篇

知识经济是区别于以前的以传统工业为产业支柱,以稀缺自然资源为主要依托的新型经济。信息产业是知识经济的基础,具有高附加值的高科技产业是知识经济的核心,具有高素质并会用高科技手段处理信息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关键。

1.1 知识经济的内涵

OECD在世界上1996年的报告《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对知识经济的内涵进行了界定: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OECD的另一份报告中把迄今创造的所有知识分为四类形态:事实知识(know-what),原理知识(know-why),技能知识(know-how)和人力知识(know-who),并用统计数字说明知识是支撑经合组织国家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因素。目前,尽管对于知识经济定义本身仍有不少争议,但知识经济被用于描述世界未来经济形态的名词得到了各国经济界和科学界的普遍认可。

1.2 知识经济的发展现状

在知识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信息和通讯技术处于中心地位。在全球的GDP中,有约70%的产业与信息有关。1982年,全球信息产业销售额定2370亿美元,1985年为4000亿美元,1995年达6400亿美,而2000年则将超过18000亿美元。在美国,由于信息技术产业的增长速度是经济增长的两倍,其产值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以上,使美国享受到了自越南战争以来经济成就最辉煌的时期。据我国科技部技术创新战略与管理研究中心设计的包括知识的生产、投入、激励、存量、流通等指标体系,若把美国现有发展标准用1来衡量,视为刚进入知识经济阶段,则我国仅有0.26,尚处于知识经济的萌芽期。但90年代以来,我国的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发展同样迅猛之势,1990年我国计算机工业产值才500亿元,平均增长速度超过了50%.而到2000年,我国计算机信息产业产值将达1700亿元。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国确定了“科教兴国”战略和“技术创新工程”、“211工程”、“信息产业工程”等政策和措施,以刺激知识经济的发展。

2 知识经济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经济学界认为知识已成为一种无形的“第一生产要素”具有了第一生产要素的基本特征: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和根源,具有配置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能力,拥有知识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取得了对经济的支配权力。知识密集的高科技产业成为主要产业等等。

2.1 知识经济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

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形式下,经济增长是经济结构(核心是产业结构)的升级,经济增长的实质性内容是结构高一档次的优化,经济增长是结构升级的一种表现。具体表现从需求结构变化方面、科技发展方面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方面等都加快了产业结构的调整。

2.2 知识经济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可持续发展是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表现,人们在工业经济时代下,实施可持续发展主要紧紧依靠科学技术这把利剑来解决,虽然使有些问题得到缓解,但是影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生态环境还在恶化,资源枯竭势头没有得到抑制,发展中国家在重复发达国家过去的“高生产、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等。因此,只有更加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用,使高新技术产业成为主导产业,知识资源成为主体资源,实现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升华,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具体表现有:一方面,知识经济时代下高新技术发展迅猛,为经济可持续增长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知识经济时代下知识成为主体资源,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2.3 经济增长推动了技术进步,加快了知识经济的发展。

经济增长对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1)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国民收入的增加,用于教育和科研的经费增加。教育投入的增加,不仅培养了具有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的高级人才资本,而且培养了大批在技术的传播和应用方面起重要作用的实用性人才,从而缩短了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周期,提高了劳动生产率。(2)随着经济的增长,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资本和劳动力等投入要素虽然是重要的因素,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已在下降,真正起主导作用的生产要素是能够引起投入要素不断提高效率的技术进步。(3)随着经济的增长和人均国民收入的增加,人均收入也快速上升,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将发生变化,从而导致需求结构的变化,产品的供需出现不平衡,导致产品结构调整、资源的重新配置,甚至导致相关产业的调整。所有这些调整,都要求有相关的新技术,出现了对新技术的需求,从而促进了技术,出现了对新技术的需求,从而促进了技术的进步。

3 大力发展我国知识经济的对策

在我国目前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知识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为加速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此,我国必须采取以下措施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

3.1 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传统结构向知识经济的转化。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国际投机资本无孔不人的今天,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日本之外的发达国家影响有限.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国家知识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成功转型和高科技的迅猛发展。我国正处在产业结构全面升级的工业发展阶段,高科技成果为我国因地制宜地选择先导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加速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提供了新的途径.为此,我们必须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加快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传统结构向知识经济的转化,使高科技产业成为我国经济的增长点。

3.2 加快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以高耗、低效为特征的。这种经济增长方式带来了难以回避的问题和矛盾:资源浪费、通货膨胀、经济增长难以持续。而知识经济是资源节约型经济,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经济的结合,可促使经济迅速发展。这些对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甚少的中国.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必须发展高科技产业,加快高科技的开发运用,利用我国的人才优势,尽快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尽快转变。

3.3 发展高科技产业,加快科技进步的步伐。

科学技术是知识经济的一个重要基础,科学技术与生产的结合程度是今后经济增长的关键。知识经济的发展最关键的是高科技的发展。为此,发达国家纷纷增加对科研的投人。1990年.美国在信息业的投资首次超过了对其它产业领域的投资。1994年,美国研究与开发投资达到了1730.2亿美元,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2.61%。据分析,美国经济增长中约有1/3是信息业发展带动的。因此,我们必须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高科技产业,促进科技进步。

3.4 重视人力资本,提高劳动力素质。

人力资本是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的另一个载体,也是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发现:从本世纪初期到50年代,促使美国农业生产产出迅速增加,和农业生产率提高的重要原因,已经不是土地、劳动力数量或资本存量的增加,而是人的知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一般来说,构成人力资本的是劳动者的知识存量、技能水平和健康状况。人力资本通过人力投资而形成,主要的人力投资包括正规教育和职业培训.而我国人力资本较为匾乏,劳动力素质较低。因此,必须全社会范围内提倡学习、再学习,重视教育,不断提高劳动力素质。

摘要:在知识经济时代, 知识已成为经济增长的内在核心因素, 对我国经济的增长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深入分析知识经济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并提出大力发展我国知识经济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知识经济,经济增长,对策

参考文献

[1]刘磊等.知识经济:第三次经济革命[M].中国大地出版社, 1998.

[2]韩莉.知识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增长[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 1999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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