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2024-09-15

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精选6篇)

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1篇

赫章县煤矿瓦斯监控中心

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2007年1月4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

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 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 传感器

transducer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甲烷传感器

methan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3.4 风速传感器

air velocity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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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1029—2007 风压传感器

wind pressur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3.6

一氧化碳传感器

carbon monoxid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中煤层自然发火及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的装置。3.7 温度传感器

temperatur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高低的装置。

3.8 烟雾传感器

smok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中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烟雾浓度的装置。3.9 设备开停传感器

on off Status Sensor for electromechanical equipment 连续监测矿井中机电设备“开”或“停”工作状态的装置。3.10 风筒传感器

air pip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局部通风机风筒“有风”或“无风”状态的装置。

3.11 风门开关传感器

Open/Close Sensor for Air Door 连续监测矿井中风门“开”或“关”状态的装置。

3.12 馈电传感器

feed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中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负荷侧有无电压的装置。3.13

执行器(含声光报警器及断电器)Actuator 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

3.14 声光报警器

acoustooptic alarm

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3.15 断电控制器

switching off controller 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等的装置。

3.16 分站

substation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分站还具有线性校正、超限判别、逻辑运算等简单的数据处理、对传感器输入的信号和传输接口传输来的信号进行处理的能力,控制执行器工作。

3.17 主机

h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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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1029—2007 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微型计算机、双机或多机备份。主机主要用来接收监测信号、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接等。

3.18 馈电异常

abnormal feed 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命令或复电命令不一致。

3.19 瓦斯矿井

gassy colliery 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瓦斯矿井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20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portable methane alarm detector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仪器。3.21 甲烷报警矿灯

methane alarm head lamp 具有甲烷浓度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3.22 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

digital methane detect and alarm head lamp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4 一般要求

4.1 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4.2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4.3 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4.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

4.5 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4.6 原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实现矿务局(公司)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必须实现县(市)范围内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4.7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4.8 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宜携带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或甲烷报警矿灯。设计和安装

5.1 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5.2 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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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1029—2007 共用。

5.3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5.4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5.5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5.6 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接线方法参见附录A)。

5.7 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5.8 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1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6.2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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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3.1 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U形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如图1a所示。Z形、Y形、H形和W形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图1e所示。

(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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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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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a——U形通风方式; b——Z形通风方式; c——Y形通风方式; d——H形通风方式; e——W形通风方式。

图1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3.2 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2设置。甲烷传感器T0、T1和T2的设置同图1a;在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5、T6。采用三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三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5、T6的设置相同。

图2 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3.3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3设置。甲烷传感器T0、T1、T2的设置同图1a;在专用排瓦斯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7,在工作面混合回风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8,如图3a、图3b所示。

6.3.4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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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1029—2007 6.3.5 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3.6 非长壁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即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各设置1个甲烷传感器。

(a)

(b)

图3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4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4.1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4设置,并实现瓦斯风电闭锁。在工作面混合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1,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T2;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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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4.2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双巷掘进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5设置。甲烷传感器T1和T2的设置同图4;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3。

图5 双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4.3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6.4.4 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6.5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6.6 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如图6所示。

6.7 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如图7所示。

图6 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图7 装煤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8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使用架线电机车时,在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如图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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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9 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10 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11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12 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6.13 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6.14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宜设置甲烷传感器。6.15 瓦斯抽放泵站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15.1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必须在室内设置甲烷传感器。

6.15.2 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15.3 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7.1 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7.1.1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7.1.2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设置在上隅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浓度为≥0.0024%CO,如图9所示。

图9 采煤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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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1029—2007 7.1.3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7.1.4 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7.1.5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7.2 风速传感器的设置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7.3 风压传感器的设置 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内应设置风压传感器。7.4 瓦斯抽放管路中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宜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防回火安全装置上宜设置压差传感器。

7.5 烟雾传感器的设置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烟雾传感器。7.6 温度传感器的设置

7.6.1 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7.6.2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为30℃。如图10所示。

图10 采煤工作面温度传感器的设置

7.6.3 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7.7 开关量传感器的设置

7.7.1 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7.7.2 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7.7.3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宜设置风筒传感器。

7.7.4 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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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1029—2007 8 使用与维护

8.1 检修机构

8.1.1 煤矿应建立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负责本矿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校、维护和简单维修工作。未建立检修室的小型煤矿应将安全监控仪器送到检修中心进行调校和维修。

8.1.2 国有重点煤矿的矿务局(公司)、产煤县(市)应建立安全监控设备检修中心,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调校、维修、报废鉴定等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制甲烷校准气体,并对煤矿进行技术指导。

8.1.3 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宜配备甲烷传感器和测定器校验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信号发生器、万用表、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安全监控设备检修中心除应配备上述仪器装备外,具备条件的宜配备甲烷校准气体配气装置、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仪等。

8.2 校准气体

8.2.1 配制甲烷校准气样的装备和方法必须符合MT423—1995的规定,选用纯度不低于99.9%的甲烷标准气体作原料气。配制好的甲烷校准气体应以标准气体为标准,用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仪分析定值,其不确定度应小于5%。

8.2.2 甲烷校准气体配气装置应放在通风良好,符合国家有关防火、防爆、压力容器安全规定的独立建筑内。配气气瓶应分室存放,室内应使用隔爆型的照明灯具及电器设备。

8.2.3 高压气瓶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管理的规定。8.3 调校

8.3.1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

8.3.2 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h~48h方能下井。

8.3.3 采用载体催化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等,每隔10d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调校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仪器显示值为零,再通入浓度为1%~2%CH4的甲烷校准气体,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一致,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见附录B)。

8.3.4 除甲烷载体催化原理以外的其他气体监控设备应采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他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仪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8.3.5 安全监控设备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8.3.6 每隔10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8.3.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

8.4 维护

8.4.1 井下安全监测工必须24h值班,每天检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电缆的运行情况。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8.4.2 下井管理人员发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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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1029—2007 时,应立即通知安全监控部门进行处理。

8.4.3 安装在采煤机、掘进机和电机车上的机(车)载断电仪,由司机负责监护,并应经常检查清扫,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最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监测工,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8.4.4 炮采工作面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在爆破前应移动到安全位置,爆破后应及时恢复设置到正确位置。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

8.4.5 井下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所在区域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使用和管理。

8.4.6 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

8.4.7 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甲烷冲击后,应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8.4.8 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h时,应及时更换。8.4.9 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应每天除尘;传感器应保持干燥,避免洒水淋湿;维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

8.5 便携式检测仪器

8.5.1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报警矿灯等检测仪器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下井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的零点和电压值,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

8.5.2 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报警矿灯等检测仪器时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8.6 备件

矿井应配备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备件,备用数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8.7 报废

安全监控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和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80%以上的; ——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

——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不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规定应淘汰的。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9.1 地面中心站的装备

9.1.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h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9.1.2 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9.1.3 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9.1.4 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9.1.5 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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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1029—2007 9.1.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机或显示终端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

9.2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信息的处理

9.2.1 地面中心站值班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实行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审阅。

9.2.2 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调度部门,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9.2.3 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9.2.4 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9.3 联网信息的处理

9.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实行分级管理。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向矿务局(公司)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监控数据,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必须向县(市)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监控数据。网络中心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进行监督和指导。

9.3.2 网络中心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控数据,核对煤矿上传的隐患处理情况,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值班领导审阅。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查询,按规定进行处理。

9.3.3 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瓦斯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立即通知煤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9.3.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网络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网络中心反馈。

9.3.5 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处理意见,处理情况记录备案,上报值班领导。

9.3.6 网络中心每月应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10 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10.1 煤矿应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安全监控管理机构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领导,并应配备足够的人员。

10.2 煤矿应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10.3 安全监控工及检修、值班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10.4 账卡及报表

10.4.1 煤矿应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1)安全监控设备台账;(2)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传感器调校记录;(6)中心站运行日志;(7)安全监控日报;(8)报警断电记录月报;(9)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10)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等。

10.4.2 安全监控日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传感器设置地点;(4)所测物理量名称;(5)平均值;(6)最大值及时刻;(7)报警次数;(8)累计报警时间;(9)断电次数;(10)累计断电时间;(11)馈电异常次数及时刻;(12)馈电异常累计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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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1029—2007 10.4.3 报警断电记录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传感器设置地点;(4)所测物理量名称;(5)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6)断电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7)馈电异常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8)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9)每次断电累计时间、断电时刻及复电时刻,平均值,最大值及时刻;(10)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

10.4.4 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传感器设置地点;(4)断电测试起止时间;(5)断电测试相关设备名称及编号;(6)校准气体浓度;(7)断电测试结果等。

10.5 煤矿必须绘制煤矿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根据采掘工作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断电控制图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编号。

1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10.7 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2篇

一、氧气瓶

[可能出现的问题]泄漏、助燃 [预防措施]

泄漏:经常检查氧气阀有无漏气,定期保养。发现漏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助燃:禁止任何人在病区内吸烟及使用打火机,需要用明火时,应关闭氧气。

二、雾化器

[可能出现的问题]漏电、流速过快或阻滞引起患者不适 [预防措施]

1、保持机身干净、干燥,经常进行清洁擦拭。

2、红灯亮起时要检查原因: ①水杯内的水不足,药杯穿破; ②安装水杯位置不准确; ③浮漂粘连。

3、蒸馏水位应在合适的水位线之间。

三、电插销板

[可能出现的问题]漏电 [预防措施]

1、放置的位置安全妥当。

2、严禁与水、液体接触。

3、保护电源线。

4、定期检查维修。

四、微波炉

[可能出现的问题]燃烧、爆炸 [预防措施]

1、定期检查电线插头及性能,以确保运行正常、安全。

2、使用前应认真阅读说明书,有疑问向器材处查询。

3、加热或烹调食品时禁用密闭式器皿,加热时间要适当,以防引起烧焦、爆炸。

4、禁止烹调生蛋类。

5、禁止使用金属器具加热。

6、为保证患者及家属安全,只限科室工作人员操作。

五、各种电器设备 [可能出现的问题]漏电 [预防措施]

1、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性能、电线及插头,确保正常及安全使用。

2、将插头拔出后,严禁放在有水的地方,要放在干燥稳妥处保存。

3、在使用插头前要检查插头是否沾湿,一旦入水不能使用,应通知电工处理。

4、应用电子仪器及无线遥控监护仪时,禁止使用无线电话。

5、所有电器应先关机,后断电源。

6、所有电器禁用消毒液清洁,以免引起损害。

六、监护仪

[可能出现的问题]漏电、警报、机械故障 [预防措施]

1、专人负责,每周进行检查及试机并清洁机身。

2、应用时严格按规程操作。

3、使用时要设定好监护项目的报警系统参数。

4、确保各导线连接正确妥当。

5、注意袖带、血氧饱和度监测仪的使用,避免导线扭曲及损坏。

6、每年进行三次保养,若出现问题及时维修。

七、心电图机

[可能出现的问题]漏电、损坏,出现误差影响诊断 [预防措施]

1、专人负责每周检查及试机。

2、使用前测试各功能键。

3、确保各导线连接正确。

4、心电图导联位置准确。

5、使用时出纸正常。

6、使用后要将连线放置妥当,禁扭曲折断。

7、检查电池,定期充电及维修。

八、除颤器

[可能出现的问题]漏电、灼伤 [预防措施]

1、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与清洁,确保操作正常。

2、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3、除颤前调好参数,正确使用导电糊,避免灼伤。

4、除颤时确保所有人员远离病床。

5、除颤放电时避免放空,防止损坏机器。

6、使用完毕做好清洁消毒和充电。

7、如有故障及时维修。

九、电水炉

[可能出现的问题]烫伤 [预防措施]

1、设专人负责检查、清洁。

2、注有明牌“开水”、“未开”。

3、定期检查维修。

十、酒精灯

[可能出现的问题]燃烧、爆炸 [预防措施]

1、检查酒精灯是否缺损,不可用其他物品代替。

2、使用酒精灯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酒精灯燃烧时人员不得离开。

3、酒精量不超过三分之二,禁止在使用中或使用后添加酒精,否则会引起火患。

4、用后盖上灯罩灭火,切勿吹熄。

十一、病床

[可能出现的问题]漏电、坠床、翻倒 [预防措施]

1、漏电:电动床要经常检查电源及插座是否漏电

2、坠床:床栏固定好,床轮锁好,将床降至低位。

3、翻倒:升或降床时,要将两旁及床底硬物移开,以免侧重一边,床变倾斜,造成患者坠床或翻床。

十二、床栏

[可能出现的问题]夹伤、松动、跌倒 [预防措施]

1、夹伤:升降床栏时,注意检查患者体位,避免夹伤。

2、松动:注意安全检查,如有松动,立即维修。

3、跌倒:拉好床档后,检查是否固定。指导患者正确坐卧姿势。

十三、床旁桌

[可能出现的问题]滑动 [预防措施]

告诉患者不要借力扶靠床旁桌,以免轮子滑动患者摔倒。

十四、热水壶

[可能出现的问题]放置不稳、烫伤 [预防措施]

1、放置平稳并远离床头。

2、定期检查热水壶有无漏水现象,及时更换。

十五、呼叫器

[可能出现的问题]失灵 [预防措施]

1、指导患者正确使用。

2、定期检查插口是否松动或脱出。

3、固定放置合适位置,呼叫器连线不能绕在床栏上。

4、定期检查,发现失灵及时维修。

十六、地面湿滑 [可能出现的问题]滑倒 [预防措施]

1、保持地面干爽,发现水渍、污渍,及时擦净。

2、地面湿滑时,提醒患者注意,最好竖有“小心地滑”的指示牌。

十七、轮椅

[可能出现的问题]撞伤、滑倒 [预防措施]

1、推患者时注意安全,避开障碍物。

2、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3、向患者讲清注意事项,背部应紧靠椅背。

4、下坡时避免失控,应患者在上方,工作人员在下方。

5、停车时要将刹车固定,防止滑脱。

十八、平车

[可能出现的问题]撞伤、坠车 [预防措施]

1、定时检查、保养。

2、推患者时注意安全,避开障碍物。

3、推患者时应打开两侧护栏,避免坠车摔伤。

4、下坡时避免失控,应将患者头部向上,工作人员在下。

十九、婴儿运送车

[可能出现的问题]功能失灵 [预防措施]

1、定期检查、维修。

2、保证供氧系统及恒温系统正常工作。

二十、温度计

[可能出现的问题]折断、玻璃刺伤、水银中毒

1、折断:使用前检查有无裂痕,摆放要轻,向患者讲清注意事项。

2、玻璃刺伤:对年老体弱、躁动及昏迷的患者,应床旁观察,及时收回。

3、水银中毒:教会患者使用方法。测口表时,防止体温计在口腔内折断,避免吞食水银。二

十一、血压计

[可能出现的问题]水银中毒 [预防措施]

1、使用血压计禁止碰撞受损、水银泄漏,放置稳妥处。

2、测血压前将水银柱打开,用后及时关闭。

3、使用时避免水银柱打的过高。

4、如有水银泄漏,要及时回收或请专业人员处理。二

十二、热水袋 [可能出现的问题]烫伤 [预防措施]

1、水温适宜(45~50℃),将盖拧紧,检查是否漏水。

2、使用时用布包裹,避免直接接触皮肤。

3、经常检查热水袋温度及患者皮肤,认真交接班。二

十三、冰袋 [预防措施]

1、使用时用布包裹,避免直接接触皮肤。

2、禁止将冰块直接放在患者皮肤上。

3、及时更换被冰袋浸湿的被服。二

十四、洗胃机

[可能出现的问题]漏电、失误 [预防措施]

1、定期检查电线和插头的性能。

2、配件是否齐全。

3、使用前测试各项功能键。

4、检查两个过滤器是否密封。

5、检查两个过滤网连接情况。

6、检查机身有无漏水。

7、检查管路接头是否牢固。

8、检查吸液量设定>冲液量10~80ml。

医疗仪器使用管理中的安全隐患 第3篇

1 医疗仪器自身故障因素

(1) 医疗仪器使用年限和寿命:很多医疗仪器使用年份过长, 尽管还能工作, 但是存在的风险隐患较多, 如线路老化、接口松动、机械磨损、安全保护失控[2]。

(2) 一些医疗仪器自身的固有特性:如高温、磁场、激光等, 是无法避免的危险因素。

(3) 设计因素:医疗仪器生产厂家在设计中存在一些缺陷, 是风险的隐患所在, 而且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才能发现这些隐患, 这也成为医疗仪器不良事件发生的主要因素。

2 操作、维护因素

(1) 操作失误:护理人员因培训或考核不到位, 对医疗仪器使用不熟练, 特别是科室新增加的仪器设备, 因操作不当可能对患者造成损害。

(2) 使用者未重视仪器上或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因素:医疗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或外壳上会有一些危险、警告的提示, 但有的仪器为进口的设备, 所有提示均为英文, 护士不认识英文也未引起重视[3]。

(3) 日常维护、定期检查不到位:有的科室将日常维护流于形式, 未按要求定期检查, 导致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才发现故障。

(4) 有些仪器一般都交由家属看护, 比如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 但护士未详细告知家属相关注意事项, 导致仪器参数、状态被改变引起各种风险。

3 外界环境因素

(1) 停电、停水、停气造成的风险:特别是在医疗仪器使用过程中, 突然发生的, 未有任何预防措施的停电、停水、停气, 对仪器和患者都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害。

(2) 外界设备或不同医疗设备间的相互干扰, 比如使用心电监护仪时, 如有手机、电脑在附近就会对仪器形成干扰, 使其产生异常波形或无法显示波形。

(3) 环境中的温度、湿度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以上这些安全隐患, 均有可能在医疗仪器使用中出现, 因此, 在儿科护理工作中应加强仪器管理和质量控制, 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树立安全风险意识, 减少人为操作不当或质量管理上的失误, 最大程度地保障患者的安全, 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仪器的使用风险。

参考文献

[1]骆伟娟, 覃益康.手术室护士在医疗器械管理中的作用[J].现代医药卫生, 2012, 28 (14) :2169-2171.

[2]谢松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及其对护理质量的影响[J].中国护理管理, 2010, 10 (10) :5-7.

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4篇

关键词:汽车专业 教学仪器 管理

一、技工院校汽车专业教学仪器的使用现状

在目前汽车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形势下,很多学校都开设了汽车类专业,为了达到好的汽车专业教学效果,学校购买了很多汽车专业先进仪器和设备。但由于技工学校学生好动手、不爱听讲,在操作诸如汽车故障诊断仪、发动机综合检测仪等精密度设备时不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导致设备仪器损毁严重。同时因为这类精密设备仪器难以修复,又导致长期闲置。

因为汽车专业学生人数众多,而汽车专业教学仪器的数量却有限,长期使用,导致设备大部分已经老化、磨损,甚至残破,却没有得到专业人员定期的维修保养。比如有些专业仪器在实训教学过程中会被反复进行拆装使用,例如电脑四轮定位仪、点火波形分析仪、尾气分析仪等等。这些设备内部零件精密且复杂,经过学生反复组装拆卸,外部虽然看不出有损毁,可内部的一些传感器或零件却早已是磨损严重,信号失灵。另外像汽车电气电路、汽车空调等相关设备,原本良好的线路或管路,在经过数轮教师、学生试验操作之后,同样也是缺管少线,给设备再次教学使用造成了困难。

汽车专业仪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不明确也是汽车专业教学仪器损耗严重、提前贬值的一个重要的原因。由于仪器设备情况的好坏与教师和学生之间基本没有太大关系,因此在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及使用过程中不节制,所以导致仪器设备加速损坏。而学校设置的管理人员也往往对仪器不了解,管理责任不明确,对损坏设备没有及时的维修保养,任由其闲置。

二、技工学校汽车专业教学仪器的使用及管理

首先,要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职业素养,树立对仪器设备的保护意识。要保证汽车专业仪器在教学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损坏,关键是要提高仪器使用人员的职业素养,做到用好仪器、护好仪器。使用前要了解专业仪器的基本的规格型号、性能、用途,还应该熟悉仪器仪器保养及维护。汽车专业教师在使用和维护仪器的过程中,应以身作则,带动学生,使学生知道要认真使用并关心爱护教学用仪器,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做到正确操作,及时保养。

其次、要根据汽车运用与维修类相关专业仪器设备配备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恰当地配置汽车专业教学仪器。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提出的汽车运用与维修类相关专业仪器设备配备要求中规定了高、中等职业院校汽车运用与维修类相关专业教学和培训用仪器设备配备的分类、要求等内容。因此,各汽车专业教学设备及仪器的配置不能简单地只追求高端、先进,应该参考专业的教学内容,结合学校场地面积及学生人数等实际情况合理的配置。同时还应了解仪器的使用期限和运行周期、是否易发生故障、技术参数是否稳定等方面的指标,只要所配置汽车专业仪器能达到专业技能教学实践要求和保证操作的安全性即可。

再次,要加强对学生的操作方法和操作规范教育。在汽车专业设备使用前,教师要对学生进行严格的操作方法培训和操作规范教育,规范学生的行为。同时也要言传身教,使用时注意维护教学仪器,保证教学仪器设备的整洁。在没有得到教师的操作示范和允许情况下,学生不可以私自动用汽车专业教学仪器设备。学生在上课需要使用某个专业教学设备仪器时要提前申请,得到相关教师批准后才能按照规定操作使用。

然后,要重视对汽车专业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检测工作。只有更好地了解所用的仪器设备,对仪器设备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和计量检定,才能使汽车专业仪器设备的性能充分保证,并把仪器设备的功能应用自如,这对提高教学质量和实践教学安全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必须按照保养要求和维护规范对设备进行维护,这样才能更好地延长设备的使用期限。

最后,建立完善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规范仪器使用管理。运用切实有效的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能使仪器设备的前期组装、中期应用、后期维护保养等工作进行得更顺利。完善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包括了仪器从购置、应用、维护、检测及后期出现问题后的二次改造、再利用到最后报废等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要有专门的登记规定,记录设备各种资料及使用和维护记录的档案,对每个使用和维护环节产生的变动做到记录在案,只有这样,当仪器出现问题时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

三、小结

汽车专用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及时的维护,可以使专业设备使用得更高效更长久,才能保证汽车专业正常教学的质量。因此,要想提高汽车教学效果和学生实际操作水平,只有根据实际,合理配备教学仪器设备,运用科学规范的管理规定对之进行管理,严格按规程执行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测等工作,汽车专业仪器设备才会发挥出其应该发挥的重要作用。

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5篇

。2. 各仪器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不得私自拆动,应及时报告通知相关人员,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仪器维修部门,3. 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4. 易被潮湿空气、酸液或碱液等侵蚀而生锈的仪器,用后应及时擦洗干净,放通风干燥处保存。5. 易老化变粘的`橡胶制品应防止受热、光照或与有机溶剂接触,用后应洗净置于带盖容器或塑料袋中存放。6. 各种仪器设备(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7. 一切仪器设备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外借,使用的按登记本内容进行登记。8. 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9. 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因保管不善致使仪器、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其他的管理制度: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测量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第6篇

一.目的为了加强测量仪器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使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规范化,使其精度、准确度能满足测量要求,特制定制度。(2020年1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和保管仪器的所有人员。

三.总则

1.本制度规定了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的方法和要求。

2.本制度由测量技术人员具体实施,由办公室管理并监督检查。

四.测量仪器的保存、维护

1.测量仪器除要防火防盗以外,还应保存在通风、干燥场所。

2.仪器应摆放固定位置,不宜倒置,注意仪器上面不能堆放重物。

3.测量仪器专人保管,回来前要仔细清点,清洗保持干净整洁,避免遗失。

4.在恶劣环境中作业结束,要用软布擦干仪器表面的油污及泥土灰尘后装箱;仪器如果受雨淋、水浸,要用软布擦拭干净,回到室内后立即开箱取出仪器放于干燥处,让水汽自然挥发,彻底凉干后再装箱内。

5.仪器主机、电池、充电器、等不宜随便组装长期链接,以防损坏内部结构、降低使用性能。

6.仪器长期不用时,应定期给电池充电,开机简单试用,通风防霉、通电驱潮,以保持仪器良好的工作状态。

7.电池的使用。电池是仪器最重要的部件之一,不要连续进行充电或放电,否则会损坏电池和充电器。超过规定的充电时间会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应尽量避免。

8.仪器运输。仪器长途运输和搬运过程中,应切实做好防碰撞、防震及防潮工作。装车时务必使仪器箱正放,不可倒置。测量人员携带仪器乘坐车辆时,应将仪器放在安全以防颠簸震动损坏仪器,确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五.测量仪器的使用

1.操作前应先熟悉仪器,仪器负责人必须精通仪器使用知识。一切操作均应手轻、心细、动作柔稳;仪器取出与装箱,要用双手握住轻拿轻放,在使用过程中,务必小心避免撞击或振动。

2.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并将仪器架在地面安置稳妥,与地面标志点大致对中,架头大致水平,然后开箱取仪器。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箱子开箱,以免开箱时仪器落地摔坏。开箱后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便在用完后按原样安放。

3.安置仪器时,应确保附件(如脚架、基座、主机、连接电缆等)正确连接,安全固定并锁定在其正确位置上,避免设备引起机械震动。千万不要不拧仪器的连接螺栓就将仪器放在脚架平面上,螺栓松了以后应立即将仪器从脚架上卸下来。

4.严禁将主机直接置于地上,不要用仪器去直接观测太阳,这样不仅有可能损坏测距仪或全站仪的内部部件,也有可能会造成眼睛受伤。

5.仪器应尽量避免日晒、雨淋,烈日下或在雨中测量时,应给仪器打伞;雷雨天进行测量工作,将冒着受雷击的危险,因此,雷雨天不要进行野外测量。

6.仪器任何部分发生故障,不勉强使用,应立即检修,否则会加剧仪器的损坏程度。

六.测量仪器使用保管不善的处罚

1.测量仪器使用人必须坚决贯彻爱护单位财产,文明使用、保养(保洁)测量仪器,不准无故损坏或丢失测量仪器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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