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版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2024-06-27

经典版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精选13篇)

经典版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第1篇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徐周烨 委托代理人:周丽君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祝乃安 姜继澄

1、甲方拥有厂房,设备,车辆等财产(具体以海宁正明会计师事务所海正所评[]14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列财产为准)。

2、因甲方代理人向乙方所借款项无力在承诺还款保证期内归还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上述财产全部转让给乙方所有。上述财产已于8月11日作为抵押品质押给了乙方。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所得款项用于归还甲方代理人向乙方所借款项。

三、付款方式:甲方代理人向乙方所借款项(由甲方作为担保人)转作为乙方支付受让款。

四、由于上述财产未办理权属证,现阶段甲方已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权并已正式立案,因此上述财产未能即时向乙方交割。为确保乙方利益不会应该确权诉讼而受到伤害,甲方向乙方作出下列承诺:

1、因甲方就上述财产之权属诉讼正在进行阶段,暂时无法知道何时有结果。故在这段时间内甲方代理人继续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直到法院作出判决并完成整个司法程序,甲、乙双方可办理过户手续时为止。

2、如甲方的确权诉讼最终不能胜诉导致甲方根本无权将上述财产转让给乙方时,甲方代理人将无条件归还向乙方所借款项。甲方继续承担作为担保人的责任直至甲方代理人还清向乙方所借款项为止。

3、当甲方的确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并成立后,由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上述财产的过户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同意上述财产权经法院判决并成立后,甲方有权作下列选择(唯任何一种选择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

1、甲方可以出让原价向乙方回赎,还清甲方代理人向乙方所借款项及所有应付利息。

2、甲方可自行寻找买家出售上述财产。所得款项由乙方收取,乙方在扣取应收甲方代理人借款和利息后将多余部份归还甲方。

3、甲方可以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出售上述财产。所得款项由乙方收取,乙方在扣取应收甲方代理人借款和利息后将多余部份归还甲方。

六、甲方同意:如甲方在确权诉讼判决并成立后,对如何处置上述产权不作任何选择时愿无条件负责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和承担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按甲方于月6日向乙方出具的“产权抵押确认书”相关条款任意处置上述产权,并可以因所得款项不足于抵扣借款和利息而向甲方代理人追讨缺额部份,甲方愿无条件承担缺额部份的补偿担保责任。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盖手印):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财产转让合同范文参考

转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经营失误,造成企业资不抵债,现经全体股东讨论决议,拟对该公司进行注销,并把公司的全部财产( 包括土地资产、房屋、技术、设备设施、办公用具及原甲方公司的有关权力等)进行转让,各股东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_办理有关转让手续。乙方为扩大经营规模,自愿受让,现双方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经 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协议书。

一、甲方转让财产范围为______________。有形资产由甲方造具详实清册,经乙方签字认可。双方约定于____ 年_____月_______日按清册和帐面实物核实正式移交乙方,交接时所有设备要求能够正常运转,能生产出原有 产品并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___年___月____日前甲方协助乙方完成试生产。双方移交完毕,财产 所有权即转让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按约定价格受让财产后,设立一家____________生产企业。

三、转让成交价及付款期限

1.经双方商定,该企业财产转让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2.付款期限:乙方应在公告期满后,约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即全部转让 价的______%(包括银行贷款本金部分转户及垫付的应付款),其余部分甲方允许乙方在公告期满后______天内,约____年___月____日付清剩余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四、债权债务处置方式

1.甲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含应收、应付款及对外担保)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处理,与乙方无关;

2.甲方以财产、设备抵押及担保的银行贷款________万元债务,自本协议达成生效后在总价范围内由乙方为其 垫付,解除抵押等手续,乙方在支付财产转让总价金额内扣除。

3.甲方必须依法妥善地处理好鼎力公司自身的债权债务,不得影响乙方财产受让后在该场地上的正常生产 、经营管理。如发生因催讨甲方债务等原因导致乙方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甲方同意乙方在缓付款中扣除相应 的损失费用。

五、该财产转让后,乙方在该地块上发展造纸生产,由甲方协助并提供乙方所需的必要文件资料,乙方自行申 请办理,其办理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经典版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第2篇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号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

二、租期:贰年,自 月 日至 月 日止。

三、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铺面租金:

1、20 1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 元。

2、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 元+1000.00为租金。

3、铺面租金一年一交,甲方要求乙方在每年租金到期提前一周交清下年租金。

五、铺面押金:合同一经签订,乙方需支付给甲方 500.00 元为押金,要求乙方在租期内要保证按时交纳水电费。在租期内水电费,铺面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期满乙方必须交给甲方当时乙方装修时的原貌不得损坏(以乙方装修好时的照片或录象为依据)若无损坏则甲方退还铺面押金,否则甲方不退还所收铺面押金。

六、房屋维修及改造:甲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保证房屋的适用性,如出现漏水,墙体开裂等情况,甲方需承担房屋修缮义务,费用甲方承担。在租期内甲方自行负责水管、电表、电路、卷帘门等各种维修费。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合同另行签订。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另租他人。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收走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50000.00元。

2.若乙方在承租期间,不遵守以上条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甲方违约金 50000.00 元且房租不退。

九、免责条件:因房屋产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房屋损害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因市政动迁造成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事项: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水、电、气)使用不当时产生危害,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均不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如有违法行为,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经典版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第3篇

一、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来看

我国现行法律对未办理产权证而进行买卖的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无明确规定, 不同法律规定有在适用中有冲突之处。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 不得转让: (六)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根据此,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能转让。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 依照其规定。”据此,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转让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所以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转让合同如果合同标的物不存在其他所有权争议且没有《合同法》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和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就应依法为有效合同。

新《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 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不影响合同效力”。该条将物权变动的合同效力与物权登记的结果进行了区分。但由于《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以及该条加了“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的规定, 所以仍无法解决现有法律对实践中存在的未办理产权证而进行买卖的房屋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矛盾问题, 因此我们只能运用民法理论通过法律解释方法来解决此问题。

二、从民法理论来看不动产变动的立法模式

从民法理论看, 未取得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模式有关。在大陆法系物权变动理论中,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有种基本模式:意思主义 (登记对抗主义) 模式和形式主义模式 (登记要件主义) , 而形式主义模式又可分为物权形式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两种。

所谓意思主义, 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和消灭, 仅以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作为生效的充要条件, 登记与否并不对物权变动合同之效力产生影响。然而不登记之物权不得对抗第三人, 其以法国民法为代表。在这种立法例之下, 没有物权行为的概念, 发生债权的意思表示就是引起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 两者合一, 一个法律行为可以引起债权发生及物权变动的双重效果。物权变动是债权合同的当然效果, 只要当事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物合法并能确定, 则物权变动便产生有效之效果。不动产物权登记只发挥简单的公示作用, 不产生实体权利之决定作用。

所谓物权形式主义, 指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除了买卖合同外, 还需要加上当事人就转移物权所达成的物权合同和物权变动登记才能完成。也就是说, 在不动产上发生的一切变动都必须经过登记, 否则不生效, 这以德国民法为典型。在物权形式主义模式下, 房屋转让合同和房屋所有权的移转是两个独立的法律行为, 房屋所有权移转的物权行为无效, 并不导致房屋转让合同无效。当事人订立房屋转让合同并不以具有处分权限为条件, 只要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就可以签订合同。只有在合同约定的给付客观不能时, 合同才会无效。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也采此模式。

所谓债权形式主义, 又称折衷主义。其物权变动只需债权的意思表示之外加上登记即可, 无需另有物权的合意, 故无物权行为的独立性, 不存在物权行为无因性。即不动产物权变动以债权行为有效为前提, 登记是不动产无权变动的生效要件。这种立法模式以奥地利、韩国等国家民法为代表。

立法模式的选择, 会直接对交易合同的效果产生影响, 进而对未登记之不动产交易纠纷的处理, 也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如果形式主义, 则转让行为 (债权行为) 和所有权转移 (物权行为) 相区分;如果选择意思主义, 则转让行为 (债权行为) 和所有权转移 (物权行为) 同时完成。

在我国, 关于物权变动是否应当采取物权行为主义规则, 理论上有争议, 对于登记, 究竟为物权变动之生效要件还是对抗要件, 一度成为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热门话题。但对于不动产登记可产生公示效果的观点已经趋于一致, 不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对交易双方均存在极大的风险, 也易对交易安全与秩序造成妨碍。

笔者认为, 我国目前立法承认物权行为的客观存在, 并将其与债权行为严格区分, 但并没有承认德国法中的物权行为无因型。对不动产所有权变动原则上采用债权形式主义模式, 而不是物权形式主义。这在现行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 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 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 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 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新《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应当登记;未经登记, 不发生物权效力,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不影响合同效力。”

从《合同法》及其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新《物权法》的立法看, 笔者认为, 在目前的审判实务中, 以债权形式主义模式确定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从逻辑上来说更为顺畅, 也符合物权立法的发展趋势。所以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采取的是债权合同+登记的原则。在此模式下, 对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转让合同, 当事人双方就某项财产的转让达成协议依法订立转让合同后, 如果不能进行权属变更登记, 房屋产权不能依法发生转让, 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但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有效成立, 故房屋产权变动 (物权行为) 与转让合同 (债权行为) 是相互独立的两个行为。

三、《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转让”的法律解释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禁止转让。通过对我国不动产无权变动进行了分析, 明确了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行为后, 我们应分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转让”的法律性质。

在房屋转让中, 房屋所有权从一方移转到另一方即为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而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房屋转让合同即为原因行为。对于该条规定的“转让”的法律性质, 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两种基本观点:一种是把“转让”理解为房地产转让合同, 即理解为原因行为;另一种是认为“转让”是指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移转, 即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如果《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转让”解释为指房屋转让合同这一原因行为, 那么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转让合同属于该条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转让”显然属于强行性规范, 因此, 此类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如果将“转让”理解为房地产权的移转, 根据前面对不动产登记的立法模式的分析, 则此类房屋转让合同有效。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作为公示方法, 法律赋予登记以一定的法律效力, 旨在使社会公众通过登记知晓不动产之享有与变动情况。应当将登记与合同相区别开来, 登记不是针对合同行为, 而是针对物权变动所采取的一种公示方式。在登记之前, 便已有了有效的房屋转让协议存在。也就是说, 即使没有登记, 房屋转让协议本身仍为有效。所谓登记生效要件, 应当理解为对物权的登记生效, 而非对合同的登记生效。若为合同的登记生效, 则需有法律另有规定之情形。所以, 房屋买卖最直观的流程应是:当事人达成协议———买卖合同生效———转移标的物之占有———登记———取得权利凭证。基于此, 我们完全可以得出结论,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并生效为对转让房屋进行登记的先决条件, 是否取得房产证并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而解释法律的方法主要有:语义学解释, 发生学解释, 历史解释, 比较解释, 体系解释和目的论解释。

从语义学角度看, 在我国法律界, “转让”既可以理解为转让合同, 也可以理解为房地产权移转。从体系解释看, 将“转让”理解为房地产权移转与我国现行物权法立法和民法界通论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体系是相符合的。从目的论的角度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当时可能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交易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时至今日, 这十多年来房地产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现实的变化早已超越了该法制定时的历史环境, 如果再将此条的“转让”理解为“转让合同”, 则会对房地产交易设置限制, 无法适应和满足诚信交易、降低交易成本的要求。而从市场经济和民法秩序所追求的价值看, 将“转让”理解为房地产权的移转, 从把它与其原因行为即转让合同区分开, 一方面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 保护善意第三人, 防止由于各地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普遍上涨和利益驱动, 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利用《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来规避法律, 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来欺诈善意的受让人、一房二卖, 逃避合同义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督促出让人遵守城实信用原则, 努力履行合同义务, 保障交易的严肃性。

所以, 笔者认为, 从目的解释、我国现行物权变动模式和物权法、合同法的立法体系以及我国社会经济现实看, 在目前司法实践中, 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条语义上的“转让”解释为房地产物权的转移更合适。

综上, 新《物权法》要求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应当进行登记, 未经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但却不影响合同效力, 物权行为和合同行为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行为;而根据法律解释原则在我国目前社会环境下应将《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转让”缩小解释为房地产物权的转移。所以在笔者认为无其他所有权争议的情况下, 未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屋转让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在合同订立后取得房产证的应该依法履行合同, 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登记, 而不应判定合同无效。

摘要:在我国二手房交易中, 一方在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时即与他人订立转让合同转让房屋的案件屡见不鲜, 而法律界对于未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存在争议。本文试图通过民法理论分析和法律解释, 明确如何将《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新《物权法》的规定协调适用, 合法合理地认定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 以期促进房地产交易法律体系内部的有效整合, 统一房地产类似案件的审判标准。

关键词:房屋产权证,转让,物权变动模式,物权行为主义

参考文献

[1]谢怀栻.大陆法国家民法典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2]孔祥俊.法律解释方法与判解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

[3]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第4篇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受让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技术让与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中介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机关:(公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履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研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主要研制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申请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专利批准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实施许可的范围、期限、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服务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单版转让合同 第5篇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店铺(原为:___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租金为一次性交清,并于约定日期提前_______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知识产权合同:商标权转让合同 第6篇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在本合同签订前,该商标曾与 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 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 方。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 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 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让方:(章)

定代表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转让方:(章)受法定代表人: 法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月 日

机器转让简单版合同 第7篇

购设备方(简称为乙方):

为了明确设备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转让双方协商自愿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海德堡五色印刷机转让给乙方。

二、双方达成转让金额为(人民币)万元(万元整),此金额仅为设备的售价,不包括设备的拆装费和运输等费用。

三、由于该设备为厂机旧设备,因此甲方对该设备的转让不出具发票,也无保修义务。

四、设备提货方式为乙方自提,交接地点为甲方车间,乙方在提货前须将设备的全部货款打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拆卸机器。

五、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签定本转让协议后,本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随车工具以本设备现有为准。

六、因双方交易为旧设备,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本设备工作状况表示认同和接受。协议签订后,甲方对该设备所发生的任何故障和不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售方(甲方):购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简单版山林转让合同 第8篇

受让方:

林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中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主经营、利用、开发并享有经营收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转让乙方的林地及林权位于: ,该林地、林权面积为: 亩,林种为: ,苗木约 株,林权证号为: ;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 立方米。(附图表、山场明细表、比例尺为 地形图)

该林地、林权四至界限分别为(详见合同附件一:由当地林业局出具的卫星遥感图和林业局小班面积表):

东:

南:

西:

北:

第二条:转让期限:

乙方受让上述林地、林权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上述林地、林权经营、转让、继承等权利。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 甲方转让该林地、林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小 写: );

2. 付款方式 :

⑴ 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权转让定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

⑵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林权证》后 日内,乙方应将该林地及林权开具的共管账户内;

⑶ 甲方如约履行甲方义务,且在半年内不存在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所述行为 时,乙方应将双方共管账户内所存的“林地及林权转让费”交付甲方。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2. 甲方保证该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债权债务纠纷,权属无争议,如该林地、林权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他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3. 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转让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⑴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⑵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同意将此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会议记录,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⑶市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证分割;⑷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等;⑸该林地山场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察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⑹乙方认为甲方应该出具的其他材料。

4. 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林地、林权转让登记手续至转让费人民币大( 小 ),存入甲乙双方在乙方名下,转让税费由甲方承担;

5.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可正常经营、发展。

6. 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 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7.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地山场护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 在该林地山场道路随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内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 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村民在乙方 所购买的林地山场放牧。

9. 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10. 甲方需为乙方进出该林地山场预留宽度为8米左右的道路(从公路起至 山场,且保证该道路与其他村民无任何权属

11. 甲方保证乙方进入该山地林场区域的道路通畅并且无偿使用,乙方在使 用镇、村、组等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镇、村、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权转让款的义务;

2. 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该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收益权、附属资源享有权等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该山地林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各种商业综合经营开发(包括但不仅限于进纠纷),详细情况为:行旅游、度假、观光、餐饮、住宿、种养等),乙方有权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该山地林场林权,有权对外销售该山地林场树木,甲方不得妨碍、阻挠乙方上述经营活动。

3. 在转让期限内,附着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等归均 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权证范围内的林地及地上物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4. 转让期限届满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权、使用权、林果补偿等权益按当时国家政策执行,附着于该林地山场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设施归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设施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

2.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 日内,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权证转移手续,甲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乙方所付定金,且在 日内支付完毕。

3. 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而造成的违约,或因乙方未履行给付转让费义务而造成违约,均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即: 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关转让手续均应通过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费用 由 承担。

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 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签订地: 。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交公证处 份,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份。

签约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主管机关(签章):

商铺转让简单版合同 第9篇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所有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交付使用之前费用由甲方协助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 份。甲、乙方双方各一份, 运城市房产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简单版房屋转让合同 第10篇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冲赛康卡东康桑一楼两间门面二楼两间房屋租给乙方,就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于卡东康桑, 第二条、合同项下房屋的租赁用途为商业。

第三条、合同项下房屋的租赁期为三年。自20__年10月14日起至20__年10月14日止。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和购买权。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月租金为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承租人(乙方)本着先交组、后使用的原则,在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第一年的年租金720__.00元(大写:柒万贰仟元整),20__年6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年年租金 720__.00元(大写:柒万贰仟元整)。以后每年以此类推。承 租人(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拒付租金。承租人(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支付欠交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三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乙方)的经营范围为箱包,经营方式为批发、零售业务。

第五条、承租人(乙方)承租房屋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三年的转让金元整)。承租人(乙方)不支付转让金,本合同不生效。

第六条、承租人(乙方)承租房屋后向甲方一次性支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的保证金。承租人(乙方)不支付保证金,本合同不生效。合同期限届满,甲方扣除欠的租金和相关费用后,余下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若因承租人(乙方)在租赁期不到三年内要违约解除本租赁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甲方持有保证金期间不计利息。

第七条、在转让期内,若房东有任何要求,甲方负责出面协商解决,与承租人(乙方)无关。在转让期满后,甲方必须负责乙方续签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支付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饭店转让合同版范本 第11篇

第一条该饭店位于北京市房山区所有权证号码为。甲方于前将该饭店(面积为方米)转让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所有(其中饭店厨房为甲方自建)。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元),其中乙方在进入饭店前先行给付甲方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元)用做转让费预付款,剩余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全部付清。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房东的半年房租大写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元)。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_______,经营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使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等相关证照,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乙方逾期交付剩余转让金,逾期达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收回饭店。乙方之前所交转让金甲方不予退还。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标准 第12篇

1.乙方负责支付_______________软件及源代码的转让费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 ),并按本合同约定付款进度向甲方付款。

2.乙方有权对此软件或源代码做出任意修改,并有权自由处置该软件或源代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均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元。如实际损失金额大于违约金数额则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2.甲方每逾期1日交付 软件及源代码,须向乙方支付该软件及源代码转让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若甲方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软件及源代码转让费用的 %作为损失赔偿金。

3.如乙方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须向甲方支付该软件及源代码转让费用的%作为违约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如甲方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违背现行各项法律或国家政策时,由甲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转让软件或源代码因此被有关机关扣留、没收,或禁止发行、使用的,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知识产权。并且此转让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甲方违反本条内容,则甲方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软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所附文档的功能说明。 第九条 交付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在 (地点)交付所有该软件的全部源代码及其他相关文档、文件。 第十条 效力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修改或变更本合同约定。 第十一条 登记

知识产权经甲方同意转让乙方承受,由乙方于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起 内办理知识产权登记。 第十二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否则将构成违约,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致害方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责任。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a.甲方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b.乙方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3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转让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受让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知识产权转让合同范文三

甲方(买家):

乙方(卖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关于任务的规定

1、甲方在**发布任务征集新闻稿2篇任务,任务金额为:100元,任务号为:1038606,任务时间从XX-09-07至XX-09-10。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发布任务期间,确定乙方稿件为中标稿件,乙方有义务将稿件的源文件及生成效果图及时转交给猪八戒网,猪八戒网收到源文件后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源文件后,通知猪八戒网将悬赏任务赏金的80%,即40.00元支付给乙方。

2、甲方选中乙方的中标稿件并在猪八戒网向乙方支付任务赏金后,即拥有该稿件的知识产权。

3、甲方有权对已支付任务赏金的中标稿件进行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甲方上述权利,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甲方有权利向国家知识产权部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如果中标稿件被采用投产,获奖者将有优先权进行产品的细化设计,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5、甲方在猪八戒网向乙方支付任务赏金后,可以要求乙方对中标稿件进行适当修改,修改报酬由甲乙双方自由商定。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在任务中确定的乙方中标稿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由乙方承担该稿件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1、中标稿件不得违反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中标稿件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稿件;

3、中标稿件应明显区别于中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各类活动或组织的标志;

4、中标稿件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稿件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任何专有权利;

5、中标稿件交付后,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6、中标稿件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

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即表示双方同意以上条款,同时接受猪八戒网关于知识产权的声明。

2、如果甲方因该中标稿件侵犯了其他任何第三人的权利而遭到损失,有权利向乙方追偿。

3、如果双方违反以上任何条款,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猪八戒网服务协议》第十条第三项规定,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在网上点击确认的视为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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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版版权转让合同协议 第13篇

乙方 :

第一条 甲方的论文文题“” (稿件编号: )经专家审理和修改后,拟安排在《高能物理与核物理》发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签署版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方能刊出。

第二条 自签署之日起,甲方将上述论文的版权(包括各种介质、媒体的版权)转让给乙方,并同意该作品被国内外相关文摘与检索系统收录。本文在《高能物理与核物理》发表后,由乙方一次性酌情给付稿酬,以后不再支付其他报酬。

第三条 本作品发表后,作者享有除版权以外的其他所有权。甲方可在本单位或本人著作集中汇编出版以及用于宣讲和交流,但应注明发表于《高能物理与核物理》年月和卷期。如有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复制、翻译出版等商业活动,须征得《高能物理与核物理》编辑部书面同意,编辑部支持这种汇编活动。

第四条 本作品及相关科研项目获得奖励或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时,作者应主动向《高能物理与核物理》编辑部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

第五条 作者承诺:本文是独立取得的原创性成果,享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抄袭问题,未曾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两投;本文内容无泄密之处,署名及排序无误且无争议。本文一旦出现上述问题,责任由作者承担。 若有作者的增减或变更,需通讯作者出具亲笔签名的许可信。

第六条 作者同意本文在“”(栏目名称)栏目中发表。

第七条 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支付稿酬、审稿费等劳务开支时,必须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并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请务必提供稿酬收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否则无法发放!若文章发表后的 3 月内,收不到稿费汇款,请与我们主动联系,逾期不补!

第八条 甲方全部作者签名后复印留存一份,原件寄回编辑部,效力相同。

甲方全部作者签名 :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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