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自治组织建设

2024-06-25

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精选9篇)

社区自治组织建设 第1篇

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总的感觉是政府重视、职能部门思路开阔、工作务实、特色明显,主要反映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较完备,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础较好。

我区社区建设的起步较早,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特点是民政对象为服务重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白下区社区服务三年规划》;九十年代,我区以争创社区服务的发展为主线,社区服务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区先后被省、市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社区建设被区党代会列为全区工作的要点,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区级标志工程相继建成,各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于2000年初召开了社区建设大会,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居委会不再重现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居委会职能得到规范,居民主任的工资待遇进行过几次大的调整。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会”,调整了居委会的规模,进行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理清台帐,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尽管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至少说明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是充分的,也确定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崭新的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区自治功能得到强化。在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各社区就社区党建、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社务公开、社区服务承诺、社区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建立了各项制度,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础。在抓队伍方面,民政局对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职能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在2000年游府西街社区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2003年又在全区采取以户代表直选方式产生第二届社区居委会。由直接方式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不仅架构了新社区组织体系,直选过程的本身也是对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一次直观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其经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抓社区服务方面,我区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来抓,在打造“爱心驿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础上,最近又创出了“康爱百姓服务站”、“爱心求助门铃”和“社区110”等一大批贴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这几年,区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点和工作创新,年年上台阶,在探索社区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选社区组成人员取得成功,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外,在淮海路地区成立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的改革举措,其方向也是正确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将对以后的社区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与南师大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引领了建设规范化社区的方向。2003年,区政府又承担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的调研课题,经过努力,“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项目圆满完成。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开展社区直选现场观摩,其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另外,区民政局在培育社区中介组织,促进社区成员自我服务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

总之,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已经运行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同时也感到,由于体制不顺、改革法规滞后、资金渠道不畅和人们普遍社区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往往是对民主形式尝试和探索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与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这一方面,民政局的汇报中着重提到了社区居委会担负过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实三个方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为此,我们有这样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领导力度。针对现阶段社区自治氛围不浓和内在动力不足的现状,加强

社区自治组织建设 第2篇

1、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街道选举工作安排及选举工作方案,我们于去年3月初召开了居民代表及楼幢长会议,推选了7名同志成立“社区选举工作委员会”,以第一号公告在社区内公示于众。这7名成员中,街道社会事务科吴顺彬当任选举委员会主任,社区党支部书记朱华福为副主任,成员中有社区民警及3名居民。选举委员会成立以后,参加了街道举办的选举工作骨干培训,召开社区选举工作会议,传达街道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兴达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社区第二届换届选举办法(草案),我们采取的是户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差额选举方式。街道还另派了一名选举工作指导员负责指导本社区选举工作。

2、广泛开展选举法规的宣传发动。强化宣传发动工作,营造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1、组织居民代表、楼幢长、积极分子学习《建邺第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手册》,发放由区政府统一印制的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1362份。

2、利用社区宣传栏,广泛深入宣传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及民主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方法、步骤、程序和基本原则,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让广大居民了解、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重要意义和法规、法律的重要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3、充分发动楼幢长、居民组长及社区积极分子、志愿者上门入户进行宣传发动,同时针对居民中存在的各种思想、顾虑、派别等实际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居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活动的积极性,争取尽可能多的社区居民参加投票,广泛参与。同时利用横幅、标语、板报及小喇叭在小区内广泛宣传,社区共悬挂横幅3条、标语50条、黑板报2块,扩大了宣传面,营造了换届选举浓厚氛围。

3、做好选民登记和提名候选人工作。首先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确认选民资格,选举委员会成员、楼幢长、居民小组长、志愿者分片包干,对社区内所有居民进行摸底核实,对所有符合年龄、属地、政治及健康条件的居民都进行了登记,做到了不重、不漏、不错,对居住在本地区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和外来流动人口也进行了登记打印了社区户代表名册,兴达社区符合选举条件的居民户1208户,共2429人,并在社区内张榜公布。其次组织选民酝酿提名候选人。这项工作是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和确定,关系到是否真正反映居民的意愿。社区选举工作委员会为此召开了居民代表大会,结合“居民之家”建设思路,积极探索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尝试由一定群众基础,愿为社区建设做贡献的居民参选兼职主任,这一想法得到社区居民的积极拥护。经民主协商和居~名提名,共产生第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4名,委员5名,并在社区宣传栏中公开其简介,以换届选举第三号公告的形式于选举前5日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4、召开换届选举大会。为了保证居民行使选举权,方便居民投票,兴达社区把换届选举大会定在去年3月22日星期六,根据建邺区制定的《选举办法》,兴达社区主任、副主任实行差额选举,4名正式候选人,差额1名,委员实行等额选举。经过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去年3月22日上午9点,我社区作为全区选举工作试点先行选举,市区有关部门、本街道其他5个社区及兄弟街道全部到会进行观摩学习。四位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上台发表了精彩竞选演讲,在选举过程中,居民选举热情很高,有年近九旬的老奶奶,坐着轮椅来投票的,有的全家出动,为的是想听听候选人的竞选承诺,选出为自己办事的主任。至中午11:40分,选举大会结束,选举工作顺利结束,本次大会应到选民1208人,实到1008人,发放选票1008张,收回选票1002张,其中有效票969张,废票33张,参选率达84%。根据候选人选举得票情况,王平同志以866高票成为我省第一位不拿政府津贴,完全尽义务的社区主任,人民日报以及十多家省、市新闻媒体给予报道。选举结果让居民满意,选举大会现场氛围浓郁,组织工作井然有序,没有出现因工作疏漏而产生的抱怨、投诉现象。兴达社区“直选”遵循了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程序:

1、依法成立社区选举工作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社区自治的主体组织,应率先依法组建。

2、制定和发布主要文件:(1)《致社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2)《社区建设选举宣传标语、横幅》(3)《成立第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通知》(4)《第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5)《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直选)工作程序》(6)《联合提名社区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登记表》(7)《兴达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

介》(8)《兴达社区选民名单》

3、依法选举社区居委会。(1)根据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根据南京市民政局2002年12月《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4、遵循直接选举的原则:普遍、平等、直接、差额、竞争五项原则。

社区自治组织建设 第3篇

为了确认社区民主自治社区居委会自治的法律地位,将政府与社区居委会关系分清是其关键,而政府职能的转变是理清两者关系的重要手段。在以往的社区管理过程中,政府充当的是“领导”“监督”的角色,而当前的社区民主发展则需要政府发挥“指导”性的作用,并且能主动为社区建设提供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能接受来自社区居民的监督和评议。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为“政社分开”带来了许多的困难,因此,在实行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不能急于求成,而是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改变裹足不前的状态。社区的发展应接受政府的指导,按照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社区民主管理。

2 建立社区民主自治组织体系,构建新型社区管理模式

近些年来,为建立新型的社区组织体系,我国许多地方的社区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多类型的组织体系模式。部分社区以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为代表组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并以此为社区决策机构进行居民自治管理。除此以外,有的社区建立了大社区管理模式,以社区委员会、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为工作体系开展社区工作。因此,在创建新型社区组织管理模式时必须以当地社区的实际情况为准,以原有的社区管理模式为基础进行改革创新,建设一种具有自身特色的组织管理体系,但是在建设的过程中要注重社区居民的自治权和监督权。

3 促进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管理

社区管理的对象是社区居民,因此,在社区自主管理中,不仅要发挥社区组织的管理作用,更要积极调动广大居民的积极性,使他们参与到社区管理工作中来,以居民享有的社区民主管理权利来管理社区中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首先,在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管理时,要保障居民享有的社区民主权利能有效地行使。我国法律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为社区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以此为落实社区居民权力提供有效保障。民主选举保证社区居民的有效政治参与度,民主决策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区民主自治的本质要求,是民主自治的核心。民主管理是社区自治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民主监督是社区民主自治的有效保障。因此,在构建和落实社区民主过程中,4 个民主都是缺一不可的。

其次,需要改变居民参与的形式,在社区民主建设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创新居民参与形式。在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过程中,许多的社区在社区民主选举上都有了新的进展,并且在候选人的提名方式中也不断在改变形式,以求更多的居民参与到民主选举中。这些改革后的民主参与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民主化的程度,同时也保障了民主权利的实现。建立相应的民主评议机制,在重大问题上听取群众的意见,利用重大事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手段促进社区民主自治走向正规化、制度化。

最后,在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的过程中可以以利益为纽带。以共同利益提高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程度是一种可靠有效的手段,同时也是民主自治的物质基础。社区的民主化推进是与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要求和多类型的文化生活息息相关的,因此,在发展民主型社区过程中要以新思路和新办法来适应经济的发展要求,增大社区公共服务的覆盖面积。

4 培养社区民间组织

我国的社区居委会目前承担的主要社会职能是从企事业单位分离出来的,所担任的服务职能则是从政府职能分离出来的部分职能。但是无论社会职能还是服务职能仅仅社区居委会只能做到其中的一部分,剩余的部分职能应通过社区的民间团体或专业化的服务机构等多种形式去实现。社区的民间团体作为社区服务中的重要影响者,能够将社区中的福利性或公益性服务连接起来,促使社区居委会从具体事务中抽离出来,以更好的状态管理资质范围内的事务。

5 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法律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的法治建设不够完善,在社区居民自治过程中也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同时社区居民自治中法律的执行力度也不够。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的法制也在不断深入,只有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的立法制度,健全社区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社区居民自治的有效开展和不断发展。政府更应该重视其职能和权限,在行政法规上对社区自治进行规范管理,为推进社区民主和自治制定更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6 建立社区居民自治财力支持体系

社区居民自治往往离不开财政的支持,同时财力也是社区居民自治建设的经济基础。在社区建设过程中,政府财政应设立专项社区建设经费,将经费用于社区发展的自主管理和定向使用,社区的公共服务和福利支出则需要靠社区居民的力量来进行。

7 结语

社区居民自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不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完善社区自治功能,推进社区居民自治进程。

参考文献

[1]杨贵华.扩大社区民主、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的若干对策[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

社区自治组织建设 第4篇

关键词:民主视阈;城市社区;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很关键,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此,而对于一个基层自治组织也是如此。早年,罗马史学家波里比阿透过罗马的强大军事,将帝国的崛起归因于优良的共和制度的安排。今天,许多研究大国兴衰的学者也特别强调制度同化力的重要性。像俞可平教授说,“民主是迄今最好的政治制度”,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把整个国家的民主制度比作一栋高楼大厦,那基层民主应该是这栋大厦的地基,没有基层民主这个地基,那高楼大厦就成为空中楼阁,没有了根基。因此,对于城市社区民主自治的发展,制度建设非常重要。

1、制度建设的环境基础:经济、社会和国家等基础性建设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在政治制度建设中起决定性的作用。经济基础建设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大力发展社区经济水平,提高居民收入,没有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发展,居民就不会有谋生以外的时间、精力和兴趣关心和参与政治活动。二是努力培育社区的中产阶级。古希腊先贤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想的政体以“中庸”为原则,以中产阶级为基础。[1]中产阶级相对于位于贫富两端的人来说最为稳定,这有利于社区的社会稳定。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由平等原则也是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市场经济也会培养公民的政治参与精神。

城市社区自治制度建设的社会基础性建设,要求大力培育公民社会,保持社会的秩序和平衡。公民社会对于城市社区民主自治的建设尤为重要,政府与公民社会积极合作,共同管理社会政治生活,扩大公民自我管理的范围,提高社会自治的程度,是民主自治的方向。公民社会有利于具有民主价值内涵的公民文化的培育,有利于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更加有利于社会的秩序和平衡,从而為民主制度的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城市社区自治的制度建设中,基层民主建设要适应和符合国家层面的民主建设总体要求,做到由下及上和由上及下双向互动、双向建设。基层民主的建设需要国家和政府在政策和法治方面的有力保障。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邓小平同志就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指出:“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2]十八大报告中讲“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唯一的执政党,没有党内民主,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将是一句空话。因此,通过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全社会的民主,包括基层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现实要求。

2、我国城市社区民主自治的制度建设

民主选举,普选制作为社区选举制度的基础。选举制度从来被当作民主制度的一大基础。选举是民主的直接体现,是民主最基本和重要的实现形式,人民的统治只有通过选举才有可能实现。但是若保证民主的实现,必须保证选举本身的民主性,也就是普选制。城市社区自治作为一种城市居民直接管理社区事物的民主形式,普选制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是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合法性来源。城市居民选举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权利要遵循普遍性原则、直接性原则、透明性原则和自由性原则。

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直接民主、多数民主和协商民主的统一。直接民主在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的现实实践中还没有完全实现,有时要以间接民主加以补充,但是有学者已经论证过在我国城市社区自治中实现直接民主的可能性非常大,可以肯定的是这种被萨托利称为“民主原教旨主义”的直接民主形式将是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方向。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过程中,总会有不同的意见,而多数民主是我们处理这个问题的关键。但是多数民主不代表“多数人的暴政”,民主是代表多数人的意志,但是也要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协商民主理论对我国的城市社区自治的制度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人民主权不再集中于一个集体之中,不再集中于联合起来的公民的有形的在场,或者他们的聚集起来的代表,而是实现于具有理性结构的协商和决策之中。”[3]哈贝马斯称这种协商为交往行动,所有人能够平等的参与对话,体现了人们的参与和人民主权。我们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也需要这种协商的对话,形成一种民主协商决策和管理的方式。社区协商议事会议的建立是协商民主的体现。

民主监督,权力制约和法治的统一。在我国的城市社区自治的实践中,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化的倾向普遍存在,甚至有的已成为政府的下属单位,居委会的组成人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这显然与社区自治的本质相悖。当居委会滥用职权,侵害到居民的权利时,居民会议有权“用强力对付强力”重新选举居委会。居委会有权就一般日常事务进行决策和管理,但是涉及社区的重大事务当然是由居民会议全体决定,多数人的意见会获得通过。要发挥议事会议的作用,既对居委会的权力形成有效的制约,又要避免居民会议的决定对少数人的权利造成侵害。而议事会议归根结底是由社区内不同身份的居民代表组成,自然会受到居民会议的制约。法治原则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支柱。此外,在城市社区自治的制度建设中,要始终坚持法治的原则,做到“依法治社区”。

3、政治价值的培育:城市社区自治制度建设的精神层面

民主价值是民主制度的精神层面,在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的制度建设中需要培育哪些民主价值呢。

自由。“人类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4]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自我实现”是人类最高层次的需求。自由是城市社区的民主自治制度不可或缺的价值因素。平等。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的开篇就提出一个振聋发聩的名言:“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5]。在社区自治中,居民都是生而平等的,有着同等的人权和政治权利,有权实行自我统治和自我管理。当然,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而是法律之下的自由,过度的崇尚自由和平等会导致自由变成放纵,平等走向极端。参与。在城市社区自治中,政治参与是个尤为重要的因素,社区自治的程度与政治参与的程度成正相关,政治参与程度低也就意味着自治程度低。宽容。城市社区协商议事会议很好体现了宽容的民主价值,不同身份的居民代表通过协商讨论,以更好的管理本社区的共同事务。责任。在城市社区自治中,责任意味着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居委会的组成人员对自己行为的负责程度,二是居民自己对自己行为的负责性。

以上是蕴含于民主制度中的价值因素,这些价值因素对于民主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没有这些价值因素,也就不能称其为民主制度了。

4、结语

当然,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还要走很长的路。我国的城市社区自治的民主制度也正处于建设阶段,还远没有达到完善的程度。在以后的建设过程中,民主制度建设应该和政治教育与动员的程度协调一致。因为根据塞缪尔·P·亨廷顿的理论,政治动员如果超前于制度建设,人们的政治参与欲求与日俱增,但是体制却无法容纳,这样会造成政治不稳定和动乱。⑥这是我们建设城市社区自治,推进基层民主发展,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特别警醒的一点。(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徐大同主编.西方政治思想史.[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44页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67页

[3][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M].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8页

[4][英]洛克.政府论(下篇).[M].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59页

[5][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8页

社区民主自治建设问卷 第5篇

1、你认为通过以下哪几种方式来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的成效最明显?

(1)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2)社区志愿者队伍壮大(3)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宣传教育

(4)完善社区法律法规(5)社区民间组织发展壮大(6)其他

2、你在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找谁帮助解决?

(1)社区工作人员(2)亲朋好友(3)同事(4)其他

3、你所在的社区经常采取以下哪种形式加强居民交流?

(1)居民座谈会(2)上门走访宣传(3)组织文艺演出(4)开办宣传橱窗

4、你在社区活动中的主要身份是?

(1)组织者(2)参与者(3)观众(4)不参加

5、你认为政府在社区民主建设推进中应扮演何种角色?

(1)领导者(2)引导者(3)共同参与人(4)少参与(5)不参与

6、社区民主选举时你的投票方式?

(1)亲自投票(2)委托他人投票(3)不投票

7.你认为我们社区最应该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1)交通问题(2)绿化、卫生、污染等环境问题(3)治安问题(4)餐饮娱乐业等社区经济发展问题(5)菜市场等综合配套生活设施的改善(6)社区就业问题(7)社区文化建设、知识培训教育等问题(8)社区民主决策问题(9)社区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10)其它

8、你是否曾经作为义工或志愿者参与社区建设?(如果回答是请接着回答第九题,回答否的直接跳到第十题)

(1)是

(2)否

9、我参加了在以下的志愿服务活动(可多选):

(1)社区绿化(2)义务打扫居民区卫生(3)捐款捐物(4)老年人服务

(5)残疾人服务(6)义务家教(7)其他

10.我认为要提高居民的社区参与度,我们可以(可多选):

(1)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社区意识(2)居委会等组织应主动与居民联系

(3)政府应减少干涉,让居民充分自治(4)社区各项服务应充分结合居民需要

社区自治组织建设 第6篇

二、当前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也不容忽视:

1、社区居委会负担仍然过重。一是社区台帐多。除区里统一制作的“5+1”本台帐外,不少职能部门又另设台帐,要求社区填写的名目多、条目细、要求高。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台帐有8本、23项内容,流动人口台帐有6本。二是检查评比多。来自各个层面,各个方面的,经常性的、临时性的、计划中的、随意性的检查难以计数。三是各类调查统计多。自去年年底至今,强加给社区的各类调查统计不下9种。如: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会单位普查、残疾人情况普查、非公经济组织调查等。四是会议多。各职能部门召开的会议都要社区主任参加,有些会议与社区工作根本无关,但也要主任们参加,有撑场子、填位子之嫌。据统计,自春节以来,仅社区居委会一把手主任参加的各种会议就有10个。五是社区盖的公章多。现在各行各业、居民办各种事情都要到社区盖章,初略统计竟达30种之多。如:未婚证明、公证证明、购买私家车证明、银行贷款、购房按揭证明、储蓄卡挂失证明等。凡此种种,对社区居委会的三、五个干部来说,真是不堪重负,忙于应付,一些形式主义的做法也应运而生,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不少社区主任幽默地说:“年年喊减负,现在是越减越‘富’。”

2、社区工作者待遇仍需提高。调查中,社区工作者呼声较高的是他们的待遇问题,收入与他们的付出不相适应。依照南京市宁委办发[2002]20号文件规定:“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要不低于当地职工年平均水平”的要求,差距仍然较大。社区资源整合之后,原有151个社区居委会调整为60个,最大的社区多达5054户,占地0.193平方公里,工作量比过去增加了几倍,工作量与实际工作待遇不成比例。这些社区工作者大部分是下岗、失业人员,且家庭收入状况都不太好,他们承担着抚养家庭的重担,真正年纪轻、文化程度高、有能力的人才,就目前的工资待遇很难留人。极大地影响到这支队伍的稳定,因此适当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是稳定队伍的一个有效措施。

3、工作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不到位”,即:一是职能部门工作延伸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习惯于把社区当成自己的“腿”,发号施令,本属于自己本职范围该干的事,也交给社区代劳,并“权不随责走,费不随事转,责权利不统一”。二是社区工作经费与人员配置不到位。有20%的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经费配置尚有缺口,区财政是按户籍人口配置人员、下拨工作经费,而实际工作是按属地管理的办法,不少外来打工者、户籍不在社区的人员仍属于管理范围。如光华路街道6个社区大多有这种情况,外来人员和户籍不在社区的人员约占全街道总人口的1/3,按现行规定,工作经费与人员配置悬殊较大,急需解决。三是财务独立不到位。现在全区社区居委会有独立帐户的仅有18个社区,还有42个社区居委会财务支出仍由街道掌管,社区缺少财务支配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民主自治的进程,制约了社区建设的发展。

三、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推进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对策设想实践证明:增强社区居民自治功能,是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城市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具有本区特色的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规律,努力把我区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怎样做好社区民主自治建设 第7篇

推进社区自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近年来,以“四个民主”为抓手,以加强社区党建主导社区自治,形成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的社区自治主动脉,社区社会组织为架构、居民积极参与民主活动的纵横交错网络,并以制度和程序的规范保障社区居民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扩大直选面,加强民主选举

采用何种方式选举社区居委会,直接考验着社区民主自治程度,更是直接影响着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热情和民主自治意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以来,不断探索社区居委会直选方式,培育居民的参与热情。直选是关系每个公民民主参与积极性的体现,参与率越高,说明民主程度越高。要想让广大的居民都参与到社区民主中来,就要将社区的利益与居民的利益结合起来,才能够调动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参与到社区民主自治中来。

二、搭建民主平台,鼓励居民参与民主管理

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得让居民知晓社区公共事务,了解社区自治规程,及时了解涉及社区建设的各类信息。让社区居民通过参与社区事务,积极参与到社区民主管理中来。现阶段只有积极引导社区居民,给社区居民搭建民主平台,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提高参与意识,来扩大居民参与的广泛性。

三、规范程序,落实民主决策制度

社区公共事务则得听听社区居民怎么说。在突出党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同时,重视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完善了居委会议事规则、民主决策的操作规范和程序,强化居民代表会议的职能,用制度来保证居委会民主决策的自觉性、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四、完善监管体系,有效推进民主监督

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对于有效推进民主监督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方面,通过组建和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形成有形的居民参与渠道,为居民诉求利益、参与当家作主提供了载体。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十分重视来自社会组织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再通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宣传栏将居民的提问和疑虑进行解答;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社区组织内部民主监督体系,形成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职能监督与工作跟踪、定期述职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使居委会的工作计划、社区公共事务处理都能置身于大众耳目之中。

此外,将廉政文化建设引入社区,以文化为载体,以廉政为内容,营造一种良性的、健康的、有利于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使居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各项工作成为社区居委会的自觉行动,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

我监督得到进一步体现和落实。

****社区***

社区居民自治的对策研究探讨 第8篇

一、社区居民自治的功能性表现

1) 自我约束功能。社区建设的最终目标追求是实现社区居民自治化管理, 而创办社区的主要目的在于居民在享受社区的环境以及设施的同时, 需要调动居民在公共场所中对于自我约束、自我学习、自我服务的自治意识, 能够确保社区的各项治理管理活动都能够给予支持和帮助, 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起构建和谐、美好、安静、快乐的社区生活环境, 能够提升居民的自我约束能力以及养成爱护公共设施的习惯, 将社区当成是所有居民共同的家园。

2) 互相协助功能。社区的居民委员会拥有着雄厚的群众基础, 是联系党、政府以及群众之间相互联系的重要纽带, 所以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也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广大市民展开[1]。同时更便捷的让广大市民参与到政府的相关事件之中, 增强政府的宣传力度, 居民委员会也能够将人民的意见最真实最快捷的反应到政府, 社区对于政府和人民群众来说是一种中介作用, 能够协助政府和居民完成公共环境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思想教育等工作, 可以更好的推动社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矛盾调解功能。调解社区居民的民事纠纷也是社区建立的重要任务, 我们社区需要协助相关结构处理邻里之间的矛盾、家庭内部矛盾、业主与物业的纠纷等都需要社区委员会发挥调解功能, 以最快的速度化解矛盾纠纷, 从而促进整个社区居民的团结, 创造更加美好的社区和谐环境。

二、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实践中存在的弊端

1) 城乡社会自治结构不合理。在城乡居民社区自治制度的实际操作过程中, 社区并没有完全的拥有自治管理的权利, 政府也会干预和管理社区的整个组织和控制,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则会形成一种行政性社区色彩高于自治性社区的现象, 而社区像居民推崇的自治功能必然达不到有效的充分性的发挥, 和社区制定的自治制度发生了不吻合的矛盾冲突,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给城乡社区民主自治功能的发挥造成不利的影响因素, 行政色彩的加重使居民的自治管理受到了阻碍。城乡社区自治结构的不合理促使社区自治制度的实施不能全面的展开。

2) 城乡居民的参与程度不高。城市居民经济利益的获取来源和社区的关联性没有直接的联系, 现如今经济压力和生活压力比较激烈, 居民对于管理活动积极参与的表现也只和工作单位的劳动报酬息息相关, 居民的时间和精力绝大部分都用在了工作、家庭和孩子, 所以对于社区的相关信息情况就缺乏了一份了解的欲望, 对于参与社区事物的热情度也往往十分欠缺, 而社区的工作方式过于的陈旧老套,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忽视了社区居民最迫切需要的需求。所以难以调动居民对于社区活动的积极参与性。

3) 自治制度的设立缺乏实践性。在目前的法律制度当中, 有关于居民、村民、社区等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并没有一个相对完善的概念, 所以在推行社区自治的过程中很难顺利的进行, 对于违反了社区民主自治制度的行为也没有设立相应的惩戒措施, 所以社区推崇的居民自治离真实的自治要求还比较远, 当社区居民遇到相关问题时, 不是积极的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基本权益, 而是依靠人际关系来解决矛盾问题, 社区自治制度的设立缺乏实践的操作性[2]。

三、社区居民自治的对策措施探析

(一) 增强社区自治管理制度化

增强社区自治管理制度化, 需要相关组织机构设立一定的条款规定, 才能使整个管理活动得到有效持续的进行。一是增强居民法律知识的普及, 使居民在参与社区活动时做到遵纪守法;二是居民参与程序必须专业化, 不同的社区需要通过本社区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制定符合自己的具有实践意义的参与程序, 各项社区活动都必须详细清楚的设定并展现给居民参考;三是社区事务必须公开透明化, 社区事务的解决方式必须要在阳光下进行, 其对策方案、实施状况以及存在的弊端问题都需要及时向居民公开, 接受居民的民主监督。四是简化政府对于社区的干涉权利。在社区推崇自治的同时必须消弱政府的强制性主导权, 弱化政府的功能, 强大社区自治制度。

(二) 注重居民参与组织规范化

规范居民参与组织程序有利于整个社区自治制度的展开和实施, 城市居民最大的一个特点就在于“散”, 因为大家的工作单位以及生活水平都不太一样, 所以尽管彼此生活在同一片小区, 却大多处于陌生的状态, 这也可以反映出整个社会处于一种病态的空间环境, 因此, 人文环境的陌生感逐渐消弱了居民对于社区的归属感以及参与程度, 所以必须要想方设法的让提升居民的参与程度, 让居民从彼此的熟悉中增强社区的归属感。居委会可以分析不同年龄层次以及不同工作类别的居民群体中对于活动的兴趣爱好点以及生活作息, 针对老年群体可通过以骨干力量为中心点组织学习交流、健身锻炼、娱乐活动等;而针对年青人, 则需要组织服务性和创新娱乐性的活动来激发其技能的展现, 为居民提供自愿性的整体服务, 社区可通过举办“家庭读书活动”、“社区文化节”、“广场舞大赛”、“幼儿才艺比拼”等活动来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陶冶居民的情操, 也能够增强居民之间的认知和交往[3]。

(三) 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专业化

社区的服务水平应该要向专业化的道路发展, 不断的适应市场生产力的需求, 如果社区的居民参与的活动仅仅只是跳舞, 集体卫生保护, 帮助老人生活等等, 这些对于众多的居民来说根本无法提升兴趣度, 社区服务的市场化同专业化的发展趋势一样是不可避免的, 清洁卫生可以由保洁来完成, 而社会治安则可以由公安交警完成, 所以对于居民的责任来说并不是专业的, 我们可以以“关爱”为我们的活动主旨方向, 利用互助性和服务性的活动来邀请专业的社会工作着参与和协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 研究社区居民自治的对策对于社区建设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 了解社区居民自治给社会建设带来了功能性作用, 也从根本上认知到在社区自治制度实施的同时依旧存在怎样的问题, 才能更加精准的寻求到适合社区居民自治的对策。即需要充分的调动居民的参与以及自治意识, 才能将居民自治管理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徐勇.论城市社区建设中的社区居民自治[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01.

[2]何洁.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内容、问题与对策建议[J].前沿, 2013.

社区自治组织建设 第9篇

[关键词]社区党组织;居民自治;功能定位;方松社区

[中图分类号] D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4)08-0054-03

社区党组织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社区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直接参与者、居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但是,由于社会成员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变化,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和社区党组织的功能都面临着重构的挑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明确指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作为社区治理的“领头雁”,社区党组织必须在调动基层群众和各方力量参与基层自治和社区共治中实现自身功能的创新。

一、社区党组织在居民自治中的功能定位

当前的城市社区已从单纯的生活居住区,逐步演变为具有多种功能、提供多种服务的社会共同体。社区党组织是居民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区得到贯彻落实,就需要社区党组织在引导居民自治中实现自身的功能定位。

(一)政治核心功能。党对社区自治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而不是对社区事务的包办代替。社区党组织在城市社区社会管理中,应在上级党委领导下,发挥政治指导、保障和监督作用。社区党组织应从绝大多数社区居民的共同利益出发,引导、推进社区成员的民主决策,保证和监督社区自治组织开展自治活动,逐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同时,党组织要让广大居民在基层自治中提高民主素质,学习民主知识,熟悉民主规范,养成民主习惯。要规范基层群众的自治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驾驭民主政治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把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愿望和利益表达诉求纳入到体制中来。

(二)利益协调功能。社区党组织直接面对和感知着群众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这有助于其更好地进行利益协调。社区党组织不仅要充分表达社区居民的合法利益诉求,还需要根据利益群体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创造新的表达渠道。这是实现党对社区工作领导的基础,也是社区党组织得以正确引导社区自治的前提。通过社区党组织利益协调功能的充分发挥,既使政府与社区利益群体及其成员的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得到及时的回应和满足,又使社区利益群体及其成员的利益关系更加和谐。

(三)价值引领功能。不同阶层、不同文化背景的居民混合居住在一个居民区,会导致社区呈现出较强的异质性,其所带来的思想复杂性也是长期的。在这种情况下,决定了社区党组织在社区自治中必须发挥价值引领作用。因为越是发达的城市,越是高档的新型社区,人们的防范意识越强,党组织往往会碰到“进不了门、说不上话”的问题。当然,这反映了人们自主意识、权利意识的增强,同时也暴露了城市社区“公共精神”的缺失。所以,社区党组织引导群众自治的首要任务就是培育“共同意识”,通过价值引导,培养社区治理主体的社会责任意识、公益意识、互助意识、奉献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组织支撑功能。社区党组织要进一步优化自身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实现党组织与基层自治载体的有效对接,给予居民自治更多更及时的服务。党组织要注重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在楼组和团队中,通过成立党小组、委派党员指导员等方式,了解和研究楼道管理、社区团队的动态情况,做好重大问题的协调与服务、培育自治骨干力量,通过党员的作用发挥提升党组织在居民自治中的动员力和领导力。

二、上海市松江区方松社区(街道)党组织引领居民自治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上海市松江区方松社区(街道)党工委改革和转变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努力实现从“代民做主”到“让民做主”,从“直接管理”到“主动服务”、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转变,注重以党建为引领,围绕改进党组织领导方式、完善党组织议事机制、搭建民主自治平台,积极探索推进新形势下党组织领导群众自治工作的模式和方法。

(一)党建引领,把准居民自治的“方向盘”。方松社区(街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发动、引领、推动”作用,将党组织的要求和意图转化为群众组织的自治行为。街道党工委努力用共同的价值理念来引领群众、增强凝聚力,通过编印《方松社区闪烁正能量》一书,积极引导居民形成“社区事、居民议、大家管”的共识,从而营造民主协商、有序参与的居民自治氛围。各居民区党总支牵头完善民主自治格局,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通过建立社区党员议事会、楼组活动型党支部等形式,引领居民区党组织始终坚持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同时,方松社区(街道)党工委积极发挥在职党员作用,统一印制了《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反馈表》和《在职党员“六带头、六不要”评议表》,引导在职党员按照“适度、适宜、适时”原则,在社区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积极有效地引导和参与居民自治。

(二)建立规则,绘制居民自治的“路线图”。为了规范民主自治的运行程序,特别是一些涉及居民普遍关心的、社区共同的利益问题和实事项目,方松社区(街道)形成了一套议事规则。2013年初,方松街道选取松云水苑等三个居民区进行“社区居民自治”工作试点,搭建“居民区事务联席会议”平台,组建“自治工作团组”,并编写了一份《社区居民自治指南》手册,以流程图来指导居民自治工作。根据“流程图”,当居民有诉求时,先要召开“居民区事务联席会议”,相关居民代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及“自治工作团组”相关负责人都要出席。他们讨论并决定是否就此诉求召开相应“听证会”或“协调会”。在听证(协调)会上,诉求者可提出更详细的意图或方案。会后,“自治工作团组”会把会议内容传达给每户居民,征询意见,以实现全民参与。同时,充分发挥居民区党组织在“四位一体”中的核心作用,组织党员代表会议,居委会、业委会、警务站、共建单位党组织等参与民主协商、多方联动,开展各类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通过弘扬正能量、凝聚群众自治领袖、整合各类资源等引导居民有序参与、有效自治。

(三)搭建平台,聚拢居民自治的“正能量”。要想提升群众参与水平,实现群众当家作主,就必须有合适的组织和活动载体,而自治工作团组是其中的关键载体。例如,试点的松云水苑居民区设立5个自治团组,包括文明创建、综合治理、环保护绿、文体教育和关爱互助等团组。“自治工作团组”成员皆由居民组成。居委会借助社区网络招募、居民自荐和互荐等方式,吸纳了相关居民加入其中。根据居民兴趣和社区需求,在5个团组下,又设立了近20个小团队。自治团组独立“运作”,定期召开例会,交流工作,商讨下一阶段活动。自治团组是居委会开展工作的延伸和助手,原先不少由居委会承担的事,都“赋权”给了自治团组,这也激发了居民的参与热情。同时,方松街道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不同层面搭建更富包容性、开放性和灵活性的自治平台和载体,合理设置自治内容,聚焦小区综合管理、公共服务项目等大多数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使群众自治更具针对性和吸引力。比如,松云水苑居民区通过搭好“议事园”平台,让社区群众参与社区自治,居民自己出想法、出技术、出制度,使困扰已久的群租问题迎刃而解。湖畔天地居民区通过运作“湖畔清晨”新浪微博群,有效激发了社区群众的家园意识、自治意识,寻回了走失老人、解答了社区疑惑、弘扬了正义风尚,成为了居民的心灵港湾。

(四)培养骨干,制造居民自治的“发动机”。群众自治工作的关键是要培育社区党员、群众中的骨干力量和群众团队带头人,通过他们去团结凝聚更多的群众参与。方松社区(街道)不仅鼓励党员参加社区建设,成为群众自治工作的核心力量。同时,社区党组织不断挖掘群众自治带头人,在社区文化、社区维稳、社区服务等方面发现和培育了一批“社区领袖”,通过发挥他们的“明星效应”,带动和凝聚了一大批居民群众,从而推动了自治工作的健康发展。太极拳、舞蹈队等团队负责人都是社区文体活动阵营中名副其实的“社区领袖”;三湘四季居民区的“金牌和事佬”调解室为居民排忧解难,尽心维护社区稳定,是居民群众公认的“老娘舅”。另外,在推进群众自治过程中积极与社团建设相结合,培育了方松助老服务社、老年协会、市民巡访团、各类群众文体协会等一批社团组织,这些骨干和组织极大地提升了居民自治的水平和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引领居民自治的理论思考

当前,利益结构面临深度调整,群众的各种诉求不断增多,社会事务和社会矛盾大量涌现,任何一个治理主体在社区中都无法单独进行有效的治理。社区党组织需要依据变化了的环境,注重积极构建与社区其他治理主体的良性互动关系,创造性地开展社区党建活动,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一)注重“居民自治”与“社区共治”的良性互动。在社区居民自治的实践中,作为社区自治主体的居委会仍然带有较浓的行政色彩,经常处于一种超负荷运转的状态。同时,社区中有居民、政府组织、社区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主体构成了纵横交错的互动网络,这些主体都有明确的利益诉求,且利益呈现多元化,所以居民自治面临着一系列困难与瓶颈。因此,依托现实基础,借助于西方合作主义的理论,探索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共治,形成社区共治与居民自治交融互动的格局就成为我国社区治理的新方向。社区治理的新形势呼唤着社区共治,社区共治更是发挥居民自治有效性的重要推动力。应该说,社区共治的组织架构要与区域的多层次治理网络相匹配,共治的运行要与区域治理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公共利益表达系统实现有机的衔接。因此要真正发挥共治平台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就要大力推进三大关键共治平台:一是通过党建联建加强社区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的联系,构建区域化党建平台,从而体现权威性共治;二是通过多部门的合作,构建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从而体现协作性共治;三是对涉及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的社区事务,进行议事、协商、评议、监督,构建社区委员会平台,从而体现代表性共治。社区党组织在共治与自治中要发挥价值引领等作用,引导社区共治与居民自治交融互动、共同发展,实现最大范围内的资源共享。

(二)注重“自治文化”与“主体意识”的良性培育。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是“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的民主理念在日常生活中的真实践行。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热情,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区自治文化和主体意识的培育。一直以来,文化与社区发展始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社区结构及其功能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相应的社区文化的打造。在推动社区自治发展的过程中,党组织要积极培育社区民主自治的文化氛围,这有利于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各项活动中去。同时,社区各参与主体必须确立“利益相关者”的主体意识与责任意识,即每个社区治理的参与者都与社区治理有着切实的利益关联,而非“局外人”,参与社区治理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应当承担的公共责任。各参与主体要对具体的合作及相应的机制保持耐心,对于合作中产生的分歧甚或冲突保持一种合作解决的意识或心态。

(三)注重“自治服务项目化”与“社区工作专业化”的良性契合。开展居民自治要找准工作着力点,社区党组织需要积极探索推进社区自治工作的项目化。居民区党组织要在群众自治中进行价值引领、组织动员、服务支持,从而使更多的党员和群众参与到项目化的工作中去。要以项目整合各类资源,牵引群众自治活动的开展,促进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的提高。要将社区治理、社区公共事务、社区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的内容按其性质分为若干个项目,由社区社会组织承担,社区居委会给予一定的人力、财力支持并着重进行资源配置和关系协调。项目的设立与推进、监督与评估,需要有广泛的参与,要把社区自治的热情转化为切实的项目落实。同时,自治服务的项目化不仅需要自治权的获得,更需要自治能力的提升。另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对实现社区自治起着重要的作用,是促使自治手段转变的关键因素之一。要坚持以专业化为导向推进社区居民自治,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专业能力,不断提高居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多元主体的自治意识和居民自治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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