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复审申请表填表说明

2024-05-14

药品复审申请表填表说明(精选12篇)

药品复审申请表填表说明 第1篇

药品复审申请-填表说明

我们保证:本项内容是各申请机构对于本项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郑重保证,各申请机构应当一致同意。

其他特别申明事项:需要另行申明的事项。

1. 本申请属于:系指如果属于申请国产注册品种选“国产药品注册”,如果属于申请进口注册选“进口药品注册”,如果属于申请港澳台注册选“港澳台医药产品注册”。本项为必选项目。

2.项目。

3. 药品注册分类:药品分类及注册分类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

一、附件

二、附件三中的有关分类要求选择。本项为必选项目。(系统设置为下拉选择菜单。中药设置为1、2、3、4、5、6.1.1、6.1.2、6.1.3、6.2、6.3、7、8、9类;化药设置为1.1、1.2、1.3、1.4、1.5、1.6、2、3.1、3.2、3.3、3.4、4、5、6类;生物制品依次设置为1、2、„、15类)。如果是新药或按新药管理,则化药注册分类只能选择1-5,中药只能选择1-8,生物制品不限制;如果是仿制药,则化药注册分类只能选择6,中药只能选择9,生物制品不能选择。

4. 附加申请事项:在申请分类和药品注册分类选定后,如同时申请非处方药,则选非处方药,此项不选,默认为申请处方药;如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按非处方药管理的,则此项必须选择非处方药;同时申请减免临床研究,则选减或免临床研究;属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新药申请申请特殊审批的可选特殊审批程序如选择了特殊审批程序,须填写“药品注册特殊审批程序申请表”。属于上述申请以外的其他附加申请事项(如申请Ⅰ期临床等),可选择其他。选择“其他”的,应当简要填写申请事项。

5. 药品通用名称:应当使用正式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药典委员会《中申请分类:按药品注册申请的分类填写,属新药的,选新药申请;属按新药管理的,选新药管理的申请;属申请仿制已有国家标准的,选仿制药申请。本项为必选国药品通用名称》或其增补本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称。申报复方制剂或者中药制剂自拟药品名称的,应当预先进行药品名称查重工作。本项为必填项目。

6. 药品通用名称来源:来源于中国药典、局颁标准的,选国家药品标准;来源于国家药典委员会文件的,选国家药典委员会;属申请人按有关命名原则自行命名的,选自拟。本项为必选项目。

7. 英文名称:英文名填写INN英文名;中药制剂没有英文名的,可以免填;申报中药材的需提供拉丁名。本项为必填项目。

8. 汉语拼音:均需填写,注意正确区分字、词、字母大小写等。可以参照中国药典格式填写。本项为必填项目。

9. 化学名称:应当以文字正确表达药物活性物质的化学结构,不要采用结构式。本项为必填项目。

10. 其他名称:系指曾经作为药品名称使用,但现在已被国家规范的药品通用名称取代者。

11. 商品名称:申请人为方便其药品上市销售而申请使用的商品名称。进口药品可同时填写英文商品名称。商品名称仅限于符合新药要求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及进口中药可以申请使用。

12. 制剂类型:本项为必选项目。

非制剂:根据本品类型进行选择。其中“有效成份”系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分。“有效部位”系指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不属所列类型,选“其他”,并应简要填写所属类型。

制剂:在“剂型”后选择所属剂型;剂型属于《中国药典》或其增补本收载的剂型,选中国药典剂型;非属《中国药典》现行版及其增补本未收载的剂型,选非中国药典剂型;进口药品同时填写剂型的英文。如属于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制剂的,可同时选择特殊剂型。

13. 规格:填写本制剂单剂量包装的规格,使用药典规定的单位符号。例如“克”应写为“g”,“克/毫升”应填写为“g/ml”。每一规格填写一份申请表,多个规格应分别填写申请表。本项为必填项目。

同品种已被受理或同期申报的原料药、制剂或不同规格品种:填写由同一申请人申报的该品种已被受理或同期申报的其他原料药、制剂或不同规格品种的受理号及名称。若为完成临床研究申请生产的需填写原临床申请受理号。

14. 包装:系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如有多个包装材质要分别填写,中间用句号分开,例如“玻璃瓶。塑料瓶”。包装规格是指基本包装单元的规格,药品的基本包装单元,是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供上市的药品最小包装,如:每瓶×片,每瓶×毫升,每盒×支,对于按含量或浓度标示其规格的液体、半固体制剂或颗粒剂,其装量按包装规格填写。配用注射器、输液器或者专用溶媒的,也应在此处填写。每一份申请表可填写多个包装规格,不同包装规格中间用句号分开,书写方式为“药品规格:包装材质:包装规格”,例如:“0.25g:玻璃瓶:每瓶30片。塑料瓶:每瓶100片”,多个规格的按上述顺序依次填写。本项为必填项目。

15. 药品有效期:本品种的有效期,以月为单位填写。如有多个规格、包装材质,有效期如有不同则要分别对应填写,如包装材质为“玻璃瓶。塑料瓶”两种,有效期分别为18个月、12个月,应写为“18个月。12个月”。诊断试剂类制品,如有多个组份

且有效期不同的应以最短的有效期作为产品有效期填写。

16. 处方(含处方量):应当使用规范的药物活性成份或者中药材、中药饮片、有效部位等名称,同时应当填写按1000制剂单位计算的处方量。申报复方制剂,应当预先进行处方查重工作。本项为必填项目。

处方内辅料(含处方量):对处方使用的每种辅料均应填写,包括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等。处方量按1000制剂单位计算。本项为必填项目。

17. 原辅料来源:境内生产是指已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并在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内的原料药;进口注册是指已获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并在其有效期内的原料药;另行申报是指正在申报注册中的原料药,应将其受理号填写在批准文号项下,受理号亦可由省局在受理时填写;另行批准是指无需注册,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专门批准的原料药,在批准文号项下填写其批准文件编号。复方制剂应填写全部原料药来源,同一原料药不得填写多个厂家。本项为必填项目。

18. 中药材标准:制剂中所含中药材,规范填写药材名称。如有地方或国家药品标准的,属于法定标准药材;若没有地方或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材,属于非法定标准药材;明确各药材检验所采用的标准来源(国家标准、地方药材标准或自拟标准)。本项为必填项目。

19. 主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简略填写主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不必照抄说明书详细内容,限300字以内。

适应症分类:(本项为必选项目)

一、化学药品:

抗感染系指: 各种抗生素、合成抗菌药、抗分支杆菌药、抗艾滋病药、抗真菌药、抗病毒药、天然来源抗感染药。

寄生虫系指: 抗寄生虫药。

呼吸系指: 呼吸系统疾病用药和复方抗感冒药。

皮肤系指: 皮肤疾病用药。

精神神经系指:脑血管病及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疾病用药。

心肾系指: 心血管疾病和肾病用药。

外科系指: 电解质补充、酸碱平衡、静脉营养补充、痔疮、男性生殖系统等用药。肿瘤系指: 各种肿瘤、血液病用药。

内分泌系指: 糖尿病及骨质疏松用药、解热镇痛类抗炎药、各种免疫系统调节剂等。

消化系指: 胃肠道、肝胆疾病用药、减肥药等。

妇科系指: 妇科疾病用药。

五官系指: 用于耳、鼻、喉、眼等五官科用药。

放射系指: 放射科用药(如造影剂等)。

其他系指: 难以界定其适应症的,包括辅料等。

二、中药:

儿科系指: 儿科及小儿用药。

风湿系指: 风湿类疾病用药。

呼吸系指: 呼吸系统疾病用药和各种感冒药。

妇科系指: 妇科疾病用药。

骨科系指:骨折、颈椎病、骨质疏松症等疾病用药。

皮肤系指: 皮肤科用药。

精神神经系指:脑血管病及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疾病用药。

心血管系指:心血管疾病用药。

外科系指:各种跌打损伤、痔疮等外科用药。

肿瘤系指:各种肿瘤疾病用药。

内分泌系指:糖尿病等疾病用药。

消化系指:肝、胆、脾胃等消化系统疾病用药。

五官系指:耳、鼻、喉、眼科等五官科用药。

泌尿生殖系指: 男科、泌尿及生殖系统疾病用药。

其他系指: 血液病、抗艾滋病等免疫系统疾病用药及难以界定其适应症的。

20. 原不批准注册内容及相关信息:应具体填写与本次补充申请所变更各项具体内容相对应的原批准注册内容及相关信息,本项为必填项。

21. 提出复审的理由简述:申请人提出复审的理由。本项为必填项。

22. 机构1-5:机构1是指具备本品生产条件,申请生产本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对于新药申请,尚不具备生产条件或尚未确定本品生产企业的,可不填写。对仿制药品申请及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制剂除外)及增加新的适应症的药品申请,必须填写本项。对于进口药品申请,应当填写境外制药厂商(持证公司)的名称。对于申请生产本药品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持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情况做出选择。机构2、3、4、5,对于新药申请,必须填写申请新药证书的机构,即使与机构1相同,也应当重复填写;对于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的改变剂型(靶向制剂、缓控释制剂等除外)、增加新的适应症的申请,不必填写;对于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申请,本项不得填写。仍有其他申请新药证书机构的,可另外附页。对于进口药品申请,如有国外包装厂,则填写在机构3位置。对于新药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在发给的新药证书内,将本申请表内各新药证书申

请人登记为持有人,排列顺序与各申请人排名次序无关。

各申请机构栏内:“名称”,应当填写其经过法定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的名称。“本机构负责缴费”的选项,用于申请人指定其中一个申请机构负责向国家缴纳注册费用,该机构注册地址即成为缴费收据的邮寄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是指境内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发给的机构代码,境外申请机构免填。“注册申请负责人”,是指本项药品注册申请的项目负责人。电话、手机、传真和电子信箱,是与该注册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其中电话应当提供多个有效号码,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填写时须包含区号(境外的应包含国家或者地区号),经总机接转的须提供分机号码。“联系人”,应当填写具体办理注册事务的工作人员姓名,以便联系。

各申请机构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日期:已经填入的申请人各机构均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在此签名、加盖机构公章。日期的填写格式为××××年××月××日。本项内容为手工填写。

药品注册代理机构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日期:药品注册代理机构在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机构公章。

23.委托研究机构: 系指药品申报资料中凡属于非申请机构自行研究取得而是通过委托其他研究机构所取得的试验资料或数据(包括药学、药理毒理等)的研究机构。

24.填表应当使用中文简体字,必要的英文除外。文字陈述应简明、准确。选择性项目中,“□”为单选框,只能选择一项或者全部不选;“□”为复选框,可以选择多项或者全部不选。需签名处须亲笔签名。

25.本申请表必须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发的申请表填报软件填写、修改和打印,申报时应当将打印表格连同该软件生成的电子表格一并提交,并且具有同样的效力,申请人应当确保两种表格的数据一致。为帮助判断两种表格内数据是否完全一致,电子表格一经填写或者修改后,即由软件自动生成新的“数据核对码”,两套“数据核对码”一致即表明两套表格数据一致。对申请表填写内容的修改必须通过该软件进行,修改后计算机自动在电子表格内产生新的“数据核对码”,并打印带有同样“数据核对码”的整套表格。未提交电子表格、电子表格与打印表格“数据核对码”不一致、或者本申请表除应当亲笔填写项目外的其他项目使用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发的申请表填报软件填写或者修改者,其申报不予接受。

26.本表打印表格各页边缘应当骑缝加盖负责办理申请事宜机构或者药品注册代理机构的公章,以保证本申请表系完全按照规定,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发的申请表填报软件填写或者修改。

药品复审申请表填表说明 第2篇

我们保证:本项内容是各申请机构对于本项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郑重保证,各申请机构应当一致同意。

其他特别申明事项:需要另行申明的事项。

1.2. 本申请属于:系指如果属于申请境内注册品种选境内注册,如果属于申请进申请分类:按药品注册申请的分类填写,属新药的,选新药申请;属按新药口注册选进口注册。本项为必选项目。管理的,选新药管理的申请;属申请仿制已有国家标准的,选仿制药申请。本项为必选项目。

3. 申请事项:按照该申请实际申请事项填写。申请临床研究(包括附加申请免临床研究的),选临床试验;申请生产,选择生产;若仅申请新药证书的,选新药证书。本项为必选项目。当申请分类为新药申请或按新药管理的申请时,生产和新药证书为多选项;当为仿制药申请时,只能选临床或生产。

4. 药品注册分类:药品分类及注册分类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

一、附件

二、附件三中的有关分类要求选择。本项为必选项目。(系统设置为下拉选择菜单。中药设置为1、2、3、4、5、6.1.1、6.1.2、6.1.3、6.2、6.3、7、8、9类;化药设置为1.1、1.2、1.3、1.4、1.5、1.6、2、3.1、3.2、3.3、3.4、4、5、6类;生物制品依次设置为1、2、„、15类)。如果是新药或按新药管理,则化药注册分类只能选择1-5,中药只能选择1-8,生物制品不限制;如果是仿制药,则化药注册分类只能选择6,中药只能选择9,生物制品不能选择。

5. 附加申请事项:在申请分类和药品注册分类选定后,如同时申请非处方药,则选非处方药,此项不选,默认为申请处方药;如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按非处方药管理的,则此项必须选择非处方药;同时申请减免临床研究,则选减或免临床研究;属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新药申请申请特殊审批的可选特殊审批程序如选择了特殊审批程序,须填写“药品注册特殊审批程序申请表”。属于上述申请以外的其他附加申请事项(如申请Ⅰ期临床等),可选择其他。选择“其他”的,应当简要填写申请事项。

6. 药品通用名称:应当使用正式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其增补本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称。申报复方制剂或者中药制剂自拟药品名称的,应当预先进行药品名称查重工作。本项为必填项目。

7. 药品通用名称来源:来源于中国药典、局颁标准的,选国家药品标准;来源于国家药典委员会文件的,选国家药典委员会;属申请人按有关命名原则自行命名的,选自拟。本项为必选项目。

8.9. 英文名称:英文名填写INN英文名;中药制剂没有英文名的,可以免填;汉语拼音:均需填写,注意正确区分字、词、字母大小写等。可以参照中国申报中药材的需提供拉丁名。本项为必填项目。药典格式填写。本项为必填项目。

10. 化学名称:应当以文字正确表达药物活性物质的化学结构,不要采用结构式。本项为必填项目。

11. 其他名称:系指曾经作为药品名称使用,但现在已被国家规范的药品通用名称取代者。

12. 商品名称:申请人为方便其药品上市销售而申请使用的商品名称。进口药品可同时填写英文商品名称。商品名称仅限于符合新药要求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及进口中药可以申请使用。

13. 制剂类型:本项为必选项目。

非制剂:根据本品类型进行选择。其中“有效成份”系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分。“有效部位”系指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不属所列类型,选“其他”,并应简要填写所属类型。

制剂:在“剂型”后选择所属剂型;剂型属于《中国药典》或其增补本收载的剂型,选中国药典剂型;非属《中国药典》现行版及其增补本未收载的剂型,选非中国药典剂型;进口药品同时填写剂型的英文。如属于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制剂的,可同时选择特殊剂型。

14. 规格:填写本制剂单剂量包装的规格,使用药典规定的单位符号。例如“克”应写为“g”,“克/毫升”应填写为“g/ml”。每一规格填写一份申请表,多个规格应分别填写申请表。本项为必填项目。

同品种已被受理或同期申报的原料药、制剂或不同规格品种:填写由同一申请人申报的该品种已被受理或同期申报的其他原料药、制剂或不同规格品种的受理号及名称。若为完成临床研究申请生产的需填写原临床申请受理号。

15. 包装:系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如有多个包装材质要分别填写,中间用句号分开,例如“玻璃瓶。塑料瓶”。包装规格是指基本包装单元的规格,药品的基本包装单元,是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供上市的药品最小包装,如:每瓶×片,每瓶×毫升,每盒×支,对于按含量或浓度标示其规格的液体、半固体制剂或颗粒剂,其装量按包装规格填写。配用注射器、输液器或者专用溶媒的,也应在此处填写。每一份申请表可填写多个包装规格,不同包装规格中间用句号分开,书写方式为“药品规格:包装材质:包装规格”,例如:“0.25g:玻璃瓶:每瓶30片。塑料瓶:每瓶100片”,多个规格的按上述顺序依次填写。本项为必填项目。

16. 药品有效期:本品种的有效期,以月为单位填写。如有多个规格、包装材质,有效期如有不同则要分别对应填写,如包装材质为“玻璃瓶。塑料瓶”两种,有效期分别为18个月、12个月,应写为“18个月。12个月”。诊断试剂类制品,如有多个组份且有效期不同的应以最短的有效期作为产品有效期填写。

17. 处方(含处方量):应当使用规范的药物活性成份或者中药材、中药饮片、有效部位等名称,同时应当填写按1000制剂单位计算的处方量。申报复方制剂,应当预先进行处方查重工作。本项为必填项目。

处方内辅料(含处方量):对处方使用的每种辅料均应填写,包括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等。处方量按1000制剂单位计算。本项为必填项目。

18. 原辅料来源:境内生产是指已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并在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内的原料药;进口注册是指已获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并在其有效期内的原料药;另行申报是指正在申报注册中的原料药,应将其受理号填写在批准文号项下,受理号亦可由省局在受理时填写;另行批准是指无需注册,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批准的原料药,在批准文号项下填写其批准文件编号。复方制剂应填写全部原料药来源,同一原料药不得填写多个厂家。本项为必填项目。

19. 中药材标准:制剂中所含中药材,规范填写药材名称。如有地方或国家药品标准的,属于法定标准药材;若没有地方或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材,属于非法定标准药材;明确各药材检验所采用的标准来源(国家标准、地方药材标准或自拟标准)。本项为必填项目。

20. 药品标准依据:指本项药品申请所提交药品标准的来源或执行依据。来源于中国药典的,需写明药典版次;属局颁或部颁标准的,需写明何种及第几册,散页标准应写明药品标准编号;来源于进口药品注册标准的,写明该进口注册标准的编号或注册证号;来源于国外药典的,需注明药典名称及版次;其他是指非以上来源的,应该写明具体来源,如自行研究,国产药品注册标准等情况。本项为必填项目。

21. 主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简略填写主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不必照抄说明书详细内容,限300字以内。

适应症分类:(本项为必选项目)

一、化学药品:

抗感染系指: 各种抗生素、合成抗菌药、抗分支杆菌药、抗艾滋病药、抗真菌药、抗病毒药、天然来源抗感染药。

寄生虫系指: 抗寄生虫药。

呼吸系指: 呼吸系统疾病用药和复方抗感冒药。

皮肤系指: 皮肤疾病用药。

精神神经系指:脑血管病及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疾病用药。

心肾系指: 心血管疾病和肾病用药。

外科系指: 电解质补充、酸碱平衡、静脉营养补充、痔疮、男性生殖系统等用药。肿瘤系指: 各种肿瘤、血液病用药。

内分泌系指: 糖尿病及骨质疏松用药、解热镇痛类抗炎药、各种免疫系统调节剂等。

消化系指: 胃肠道、肝胆疾病用药、减肥药等。

妇科系指: 妇科疾病用药。

五官系指: 用于耳、鼻、喉、眼等五官科用药。

放射系指: 放射科用药(如造影剂等)。

其他系指: 难以界定其适应症的,包括辅料等。

二、中药:

儿科系指: 儿科及小儿用药。

风湿系指: 风湿类疾病用药。

呼吸系指: 呼吸系统疾病用药和各种感冒药。

妇科系指: 妇科疾病用药。

骨科系指:骨折、颈椎病、骨质疏松症等疾病用药。

皮肤系指: 皮肤科用药。

精神神经系指:脑血管病及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疾病用药。

心血管系指:心血管疾病用药。

外科系指:各种跌打损伤、痔疮等外科用药。

肿瘤系指:各种肿瘤疾病用药。

内分泌系指:糖尿病等疾病用药。

消化系指:肝、胆、脾胃等消化系统疾病用药。

五官系指:耳、鼻、喉、眼科等五官科用药。

泌尿生殖系指: 男科、泌尿及生殖系统疾病用药。

其他系指: 血液病、抗艾滋病等免疫系统疾病用药及难以界定其适应症的。

22. 专利情况:所申请药品的专利情况应当经过检索后确定,发现本品已在中国获得保护的有关专利或国外专利信息均应填写。本项申请实施了其他专利权人专利的,应当注明是否得到其实施许可。已知有中国专利的,填写其属于化合物专利、工艺专利、处方专利等情况。

23. 是否涉及特殊管理药品或成份: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的特殊药品,应分别选填。

24. 中药品种保护:根据所了解情况分别填写。

25. 同品种新药监测期:如有,需填写起止日期。

26. 本次申请为:填写申报品种本次属于第几次申报。简要说明既往申报及审批情况。如申请人自行撤回或因资料不符合审批要求曾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批准等情况。

27.机构1-5:机构1是指具备本品生产条件,申请生产本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对于新药申请,尚不具备生产条件或尚未确定本品生产企业的,可不填写。对仿制药品申请及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制剂除外)及增加新的适应症的药品申请,必须填写本项。对于进口药品申请,应当填写境外制药厂商(持证公司)的名称。对于申请生产本药品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持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情况做出选择。机构2、3、4、5,对于新药申请,必须填写申请新药证书的机构,即使与机构1相同,也应当重复填写;对于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的改变剂型(靶向制剂、缓控释制剂等除外)、增加新的适应症的申请,不必填写;对于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申请,本项不得填写。仍有其他申请新药证书机构的,可另外附页。对于进口药品申请,如有国外包装厂,则填写在机构3位置。对于新药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在发给的新药证书内,将本申请表内各新药证书申请人登记为持有人,排列顺序与各申请人排名次序无关。

各申请机构栏内:“名称”,应当填写其经过法定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的名称。“本机构负责缴费”的选项,用于申请人指定其中一个申请机构负责向国家缴纳注册费用,该机构注册地址即成为缴费收据的邮寄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是指境内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发给的机构代码,境外申请机构免填。“注册申请负责人”,是指本项药品注册申请的项目负责人。电话、手机、传真和电子信箱,是与该注册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其中电话应当提供多个有效号码,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填写时须包含区号(境外的应包含国家或者地区号),经总机接转的须提供分机号码。“联系人”,应当填写具体办理注册事务的工作人员姓名,以便联系。

各申请机构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日期:已经填入的申请人各机构均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在此签名、加盖机构公章。日期的填写格式为××××年××月××日。本项内容为手工填写。

药品注册代理机构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日期:药品注册代理机构在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机构公章。

28.委托研究机构: 系指药品申报资料中凡属于非申请机构自行研究取得而是通过委托其他研究机构所取得的试验资料或数据(包括药学、药理毒理等)的研究机构。

29.电子资料:选择提出注册申请时同步提交的电子资料目录。如属于中药,分别

为《注册管理办法》附件1中:4号资料(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7号资料(药学研究资料综述)、19号资料(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29号资料(国内外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综述);如属于化药,分别为《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中:4号资料(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7号资料(药学研究资料综述)、16号资料(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28号资料(国内外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综述)。另外对于申请生产或上市的品种,均需要提交详细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说明书。相关资料内容通过网络提交。

30.填表应当使用中文简体字,必要的英文除外。文字陈述应简明、准确。选择性项目中,“○”为单选框,只能选择一项或者全部不选;“□”为复选框,可以选择多项或者全部不选。需签名处须亲笔签名。

31.本申请表必须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发的申请表填报软件填写、修改和打印,申报时应当将打印表格连同该软件生成的电子表格一并提交,并且具有同样的效力,申请人应当确保两种表格的数据一致。为帮助判断两种表格内数据是否完全一致,电子表格一经填写或者修改后,即由软件自动生成新的“数据核对码”,两套“数据核对码”一致即表明两套表格数据一致。对申请表填写内容的修改必须通过该软件进行,修改后计算机自动在电子表格内产生新的“数据核对码”,并打印带有同样“数据核对码”的整套表格。未提交电子表格、电子表格与打印表格“数据核对码”不一致、或者本申请表除应当亲笔填写项目外的其他项目使用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发的申请表填报软件填写或者修改者,其申报不予接受。

药品再注册申请表填表说明 第3篇

一、总则

1、本申请表必须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发的申请表填报软件填写、修改和打印,申报时应当将打印表格连同该软件生成的电子表格一并提交,并且具有同样的效力,申请人应当确保两种表格的数据一致。未提交电子表格、电子表格与打印表格“数据核对码”不一致、或者本申请表除应当亲笔填写项目外的其他项目使用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发的申请表填报软件填写或者修改者,其申报不予接受。

2、本表打印表格各页边缘应当骑缝加盖负责办理申请事宜机构或者药品注册代理机构的公章,以保证本申请表系完全按照规定,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发的申请表填报软件填写或者修改。

3、下载地址:中药品注册司――药品注册信息及注册指南――注册申请表。

4、应提交3份申请表

5、不同批准文号的品种填写一份申请表;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药品如为同一批准文号填写同一申请表

6、填报原则:

6.1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按中国药典相关规定填写

6.2除数字、符合、标点、部分计量单位外,一律采用简化汉字书写

6.3数字、符合、标点、部分计量单位一律使用半角方式填写

6.4各个字段内数据不能留有空格

6.5若某个字段内内容有多个,以半角分号隔开

二、细则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正式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其增补本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称。药品名称原则上按批件或药品质量标准上标明的药品名称填写,如两者不一致以现行质量标准一致为准。

英文名/拉丁名:填写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所附药品标准载明的相应内容。

其他名称:系指曾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使用,但已被正式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及其增补本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称取代者。

商品名称:填写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所附药品标准、药品说明书、标签内载明的相应内容。

剂型:填写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载明的相应内容

规格:填写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所附药品标准、药品说明书、标签内载明的相应内容。

原则上一律按照药典书写方式填写

包装规格项

1.按药品最小包装规格填写

2.填写顺序为:

内容物数量+计量单位/最小包装单位,如:50片/瓶;12粒/板

3.填写多种包装规格时,应以半角分号间隔

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包材:按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包材注册证上所载明的名称填写。

药品有效期:填写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所附药品标准、药品说明书内载明的相应内容,以月为单位。

执行标准项的填写

1.执行标准必须填写完全,其包括标准名称、版本、分册名称、编号或第几部,如: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二册、部颁标准化学药品及制剂第一册

2.除版本年号、页码外,必须使用汉字

标准编号项的填写

1.严格按照批件中的药品标准编号填写

2.所有数字、字符必须使用半角方式

3.角标以普通数字形式表示

如:WS3-1234-(90),填写为:WS3-1234-(90)

主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简要填写主要的适应症或者中药功能主治、主治病症。

适应症分类:

一、化学药品:

抗感染系指: 各种抗生素、合成抗菌药、抗分支杆菌药、抗艾滋病药、抗真菌药、抗病毒药、天然来源抗感染药。

寄生虫系指: 抗寄生虫药。

呼吸系指: 呼吸系统疾病用药和复方抗感冒药。

皮肤系指: 皮肤疾病用药。

精神神经系指:脑血管病及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疾病用药。

心肾系指: 心血管疾病和肾病用药。

外科系指: 电解质补充、酸碱平衡、静脉营养补充、痔疮、男性生殖系统等用药。肿瘤系指: 各种肿瘤、血液病用药。

内分泌系指: 糖尿病及骨质疏松用药、解热镇痛类抗炎药、各种免疫系统调节剂等。

消化系指: 胃肠道、肝胆疾病用药、减肥药等。

妇科系指: 妇科疾病用药。

五官系指: 用于耳、鼻、喉、眼等五官科用药。

放射系指: 放射科用药(如造影剂等)。

其他系指: 难以界定其适应症的,包括辅料等。

二、中药:

儿科系指: 儿科及小儿用药。

风湿系指: 风湿类疾病用药。

呼吸系指: 呼吸系统疾病用药和各种感冒药。

妇科系指: 妇科疾病用药。

骨科系指: 骨科用药。

皮肤系指: 皮肤科用药。

精神神经系指:脑血管病及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疾病用药。

心血管系指:心血管疾病用药。

外科系指:各种跌打损伤、痔疮等外科用药。

肿瘤系指:各种肿瘤疾病用药。

内分泌系指:糖尿病及骨质疏松疾病用药。

消化系指:肝、胆、脾胃等消化系统疾病用药。

五官系指:耳、鼻、喉、眼科等五官科用药。

泌尿生殖系指: 男科、肾病及肾虚导致的相关疾病用药。

其他系指: 血液病、抗艾滋病等免疫系统疾病用药及难以界定其适应症的。

八、药品生产企业项的填写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名称填写

药品批准文号项的填写

1.严格按照批件中的格式和内容书写

2.所有符号和数字必须使用半角方式

3.批准文号中不能留有空格

4.严格检查,不能丢字、多字

批准日期和终止日期项的填写

1、原地方审批的、由国家局统一换发批准文号的品种,其批准文号的起始日期以省局转发国家局“关于公布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品种目录的通知”日期为准。

2、国家局审批的品种,其批准文号的起始日期以国家局颁发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日期为准。

3、多个规格、批准文号核发日期不同的品种,有效期按最早日期计算。

新药证书编号、批准日期:填写新药证书载明的相应内容。

是否对药品的下述项目做了变更:

如涉及到变更处方、生产工艺、制剂所用化学原料药的生产厂、药品标准、说明书等项目,应如实填写,并在申报资料中附上相应的补充申请批件。

申报过补充申请或者其他形式的变更申请的情况:按补充申请批件载明的相应内容填写 所报品种清单:对于一个申请表涉及多个品种的,需按品种清单表中的项目填写每一个品种基本信息,一个《药品再注册申请表》涉及多个品种的,该项必填。

19~22项

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人情况。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所载明的相应项目内容填写。

所报资料目录:此次申请所报资料的详细目录。

免学费申请表填表说明 第4篇

1.2.3.4.5.6.表头的学年统一填:2012--2013 就读学校名称统一填: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 市、区统一填:云浮,县区不用填 出生年月:填年和月,日不用填 籍贯:填户口薄上的市和区(或者县)政治面目:是团员就填团员,是党员就填党员,两样都不是的填

群众

7.学号:把自己学生证上面的学号的后面两位数填到表格上最后的两个格子,例如1号就填01,15号就填15

8.9.身份证号码:按本人身份证号码逐格填写 户口所在地:按户口薄上面的地址仔细填写

10.中考准考证号:不用填

11.何时毕业于何学校:A级的学生只填中学(或高中)学校的名称,B级的写清楚中学毕业的时间和学校

12.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一般只填父母、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家里

不止四个人的首选填父母,然后再填选其他的填两个人即可,其他资料按实际填写

13.家庭地址:填现住址的详细住址。

14.邮政编码:填现在住的地方的邮政编码

15.就读专业:填上专业名称即可,护理的填护理,卫生保健就填卫

生保健

16.学制:美容班的填2年,其余班级填3年

2012 17.入学年份:哪一年入读我们学校的就填哪一年,例如

18.班级:填上班级的全称,例如:11A护理01

19.在校联系方式:填现在在用着的手机号码,没手机的填家里的固

定电话号码。

20.学生申请理由:按享受免学费理由填,户籍是农村或者县镇非农的就填农村或县镇非农,是城市户口又是家庭困难的就填城市家庭经济困难,是农村医学班或卫生保健班的就填涉农专业。21.享受免学费理由:根据自己的户籍性质在相应该的选项上打“√” 22.班主任签字:必须由班主任亲笔签字,不能盖章,然后写上日期,日期统一填2013年5月7日

离职申请表填表说明及 第5篇

填表日期:

《员工离职工作交接表》

代理人代为办理,但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二、离职人员应将经管之公文、公物、公款全部缴清,如有借用公有财物均应一并缴回,否则视为未办完离职手续,如有拒不移交、交待不清、虚伪、漏报、使公司蒙受损失等情事时,应负责赔偿并得依法追究。

三、本表手续未完成即行离职,视为未办完离职手续。

员工离职申请表(必备)

注:1、试用期员工必须提前3天,已转正员工必须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并在审批后及时提交综合

部,否则按急辞处理;

2、离职当日,请按《员工离职交接表》进行交接工作;

3、此审批表结束后,交由行政部保存。

员工离职交接表

各相关部门:

请按照以下顺序依次为该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交接完成。

------------------------------------------------------------------------- 财务部:

现有_______部门员工________,工号_______,已办理好离职手续,于20___年 ___月 __日正式离职,请按有关规定结算工资,谢谢。

古树名木迁移申请表(填表说明) 第6篇

(必填内容1):填写申请者的法人名称、申请日期、法人单位公章;如申请人为自然人,直接填写姓名,姓名写法需与身份证明一致;

(内容2-1与内容2-2):申请者为法人单位的要如实填写本单位法人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必填内容3):填写申请单位具体负责人员的姓名;

(必填内容4):填写申请单位具体负责人员的联系方式,便于主管部门审核、询问、告之;

(必填内容5):古树名木的详细位置;

(必填内容6):填写所涉及古树名木具体管护责任单位名称或管护责任人姓名;

(必填内容7):填写所涉及古树规范的中文名称;

(必填内容8): 填写所涉及古树由主管部门确定的级别;

(必填内容9): 填写所涉及古树由主管部门确定的规范编号;(必填内容10):填写迁移古树的原因;

(必填内容11):填写该株古树拟定被迁移栽种的详细位置;

(必填内容12):简明扼要填写为提高该株古树迁移后的成活,拟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

(必填内容13):填写该株古树管护责任人对迁移该株古树的意见。树木权利人为法人单位,要附盖单位公章;树木权利人为个人的,本人要签字。

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第7篇

1.出生年月应填写:“XXXX年XX月” 2.入学时间应填写:“XXXX年XX月”

3.基层单位应填写:“XX学院”,注意要写标准全称 4.学制应填写:“三年”或“二年半” 5.学习阶段:在方格插入“√”

6.申请理由:小四号字填写,300字左右,内容包括学习、科研、创新成果等,语句通顺,无错别字。申请人手写签名

7.推荐人意见:对学生情况作简要概括,最有要写明“同意推荐”,50字左右,不能雷同,可打印。推荐人手写签名

8.评审意见:对评审工作和学生情况简要概括,50字左右,学生情况不能雷同,可打印。委员手写签名 9.基层单位意见:各学院院长手写签字 10.所有落款日期请不要填写信息。

二、材料上报注意事项 1.个人申请表一式四份 2.汇总名单表一式四份

入盟申请要求及填表说明 第8篇

申请加入民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入盟申请书

最好由本人亲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楚。若打印文本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二、个人简历

本表项目有则填,无则空,并保证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填写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接受申请时间”、“编号”由组织部在接收申请材料时填写,以确认培养教育期起始时间。

2、要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籍贯”、“出生地”要填标准全称,例:安徽蚌埠。

4、“工作单位”、“毕业院校及专业”要填标准全称,不要简化。

5、有行政级别的要如实填写,例:区××局长应填正科级。

6、“工作单位”要填写到部门科室。

7、“单位性质”为行政、事业、国有企业、非公有。

8、“学习工作简历”从大学阶段开始填写。

9、“奖惩情况”选择最重要的填写。

10、“主要成就和社会影响”填写主要论文著作及科研成果或在书画、摄影,艺术等方面取得的一定水平、一定影响的成果。文字要简明扼要,反映全面情况。

11、“家庭主要成员及三胞关系”填写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有影响的亲属。

12、“推荐人”可以是基层盟组织,也可以是盟员个人。前者要基层组织主委签字盖章,后者要介绍人亲笔签名,注明日期。

三、附件资料

在提交申请材料时,要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任职等各类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经组织部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未尽事项,请与组织部联系。

组织发展材料请登录组织部开放邮箱,在“收件箱”中下载: 开放邮箱:mmbbswzzb@163.com密码:05527111680

药品复审申请表填表说明 第9篇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封面填写要求:

1.“申报企业”填写申请资质的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2.“填报日期”是指表格上交受理部门的日期。

二、“申请情况”页填写要求

1.“现有资质等级及承接任务范围”栏填写申请企业全部现有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资质情况,有关资质范围可简化填写。

2.“此次申请内容”栏根据申请内容,选定其中项目。其中:

“核定”项在新成立企业或改组企业提出资质申请时选择; “升级”项在企业原已具有该项资质,申请由低级别升入高级别时选择;

“增项”在企业扩大业务范围时选择,包括:

(1)原工程设计已具有该申请行业中的某些专业资质,现申请增加该行业中的其他专业资质;如单位原已具有市政(给水、排水)甲级资质,现申请市政(道桥)乙级资质时就选择“增项”一栏;

(2)企业申请其他工程设计行业的资质或其他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如原企业已具有“化工”行业甲级资质,现申请“市政(排水)”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事物所资质或岩土工程专 业乙级资质时就选择“增项”一栏。

“延续”项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续期时就选择“延续”一栏。

“其他”项在不属于上述几种情况时选择,如专项设计资质换证即可选择“其它”一栏。

3.“此次申请内容”栏要求企业详细填写所申请的资质类别及其等级,并加盖公章、并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填写内容一般应包括“申请行业”、“申请该行业中的某一个或某些专业的内容(如企业申请该行业的全部专业,此项可不填写)、“申请资质的等级”三项内容。如填写“申请化工石化医药甲级、市政(给水)乙级”设计资质;申请“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三、“企业基本情况”页填写要求:

1.“企业名称”栏须填写申请资质的企业的全称,该名称与首页“申报企业”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必须一致,如名称不一致时,以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为准。

如企业申报材料同时发生名称变化,按新名称申报材料时,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有关工商预核准材料、验资报告等材料,首页“申报企业”一栏可填写工商预核准单位名称。

2.“总工程师”栏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并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任命文件、本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并加盖执业印章)、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 况及业绩表。

3.“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等要按工商注册文件填写。

4.“企业上级主管”栏是指企业的直接上级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填写。如无主管部门,此栏可不填写。

5.“最早成立时间”是指申请企业最初成立时的时间。如企业发生名称、资质等级变化等情况时,仍按最初成立时间填写,并将该变化情况在本表“企业简历”页说明。

6.“企业类型”栏应填写企业的经济性质,按照工商营业执照上标明的企业性质填写。

7.60周岁及以下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栏“人员总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8.从事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栏中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指资质标准中规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范围内的注册和非注册人员。

9.“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栏和“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注册人员情况”栏中的注册执业人员,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四、“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申请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此表填写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是指企业中对所申请行业 的工程设计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并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任命文件、本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并加盖执业印章)、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五、从事工程勘察技术骨干人员情况一览表 申请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1、此表中按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需考核学历、职称的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

2、本表中按工程勘察资质标准需考核个人业绩的人员,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六、“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1.此表填写的注册人员是指资质标准规定中要求的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关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2.注册人员应按照不同行业资质标准确定的注册专业填写。填写中应专业相对集中,其中设立级别的,应按“一级”、“二级”顺序填写。

3.本表所填“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须提交“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在注册证书上复印件上加盖“执业印章”,凡未提供执业人员执业印章 者,按该执业人员无效认定。

七、“从事工程设计非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1.此表填写的非注册人员是指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规定的2项或3项大、中型项目专业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

2.非注册人员应按照资质分级标准确定的专业配备。3.非注册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其中,资质标准规定的属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应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八、“企业业绩”页填写要求

1.“工程勘察专业、工程设计类型”栏按照申请的工程勘察资质类型和专业、工程设计资质行业及行业类型确定并填报。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名称”栏按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合同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

3.“项目规模复杂程度”栏:工程设计项目注明大型、中型、小型;工程勘察项目注明甲级、乙级、丙级。

4.“项目技术指标”栏:工程设计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注明的规模计量单位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独立完成的,符合规模计量单位要求的建设项目设计规模指标,诸如某矿井,600万吨/年;某电厂,600MW;某机 械厂项工程,5500万元;某净水厂,15万立方米/日;某工业厂房,跨度≥30米等。工程勘察按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注明的规模计量单位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独立完成的,符合规模计量单位要求的建设项目勘察规模指标。

5.“工作始末时间”栏指工程开始勘察到提交完整的勘察(岩土、水文、测量)报告或工程开始设计到交付全部施工图的时间。

6.“建成时间”栏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时间。

九、“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申报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1.本表中所填的注册人员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申报设计资质的企业注册的人员。注册人员执业印章中的注册单位名称与企业工商注册名称不一致的,属非本企业注册人员,按无效申报人员认定。

2.本表“注册专业”栏按国家有关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划分填写,“注册类别及等级”栏中的注册类别指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与该类别无关的注册人员不必填写。

3.本表所填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提交“注册证书”复印件,凡注册制度规定颁发执业印章的,应在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执业印章”印鉴,未提供执业人 员执业印章印鉴者,按该执业人员无效认定。

十、“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申报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本表中所填的专业技术人员指本企业具有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表所填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其中“执业印章号”栏为注册人员填写内容,其他人员不需填写。

十一、“业务成果”页填写要求

申报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1.“获奖项目名称、......”一栏应写明获奖项目、编制标准、规范、拥有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的详细名称。

2.“获奖类型和等级、……”一栏应填写获奖项目所获得奖项的类型及等级,如填写“国家级优秀公路设计奖”、“国家级优秀建筑设计奖”、“部级优秀电厂设计奖”、“部级优秀建筑设计奖”、“省级优秀矿井设计奖”、“省级优秀建筑设计奖”等。

3.“获奖时间”、“颁奖单位”按获奖证书填写。委托建设工程标准、规范的单位,以下达编制标准规范计划(委托书)的国务院有关专业主管部门为准。

4.本表所列业务成果须提供相关的获奖批准文件和获奖证 书复印件;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编制标准规范计划的文件及完成的标准规范出版物的封面、扉页和注有主编、参编、批准单位的关键页复印件;专利证书、专有技术或工艺包的认定或认可文件复印件。

十二、“技术装备概况”页填写要求

1.“技术装备”是指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所需要配备的基本技术装备,一般包括计算机、绘图机、打印机、复印机、钻机、原位测试仪、土工试验设备、物探设备、经纬仪、水准仪、GPS等技术性装备,并累计台数。

2.为简化申报材料,除资质标准规定要求提供主要技术装备的发票外,均可不提供装备发票。

十三、“企业简历”页填写要求:

药品复审申请表填表说明 第10篇

一、封面填写要求

1、“申报企业”填写申请资质的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

2、“填报日期”是指表格上交受理部门的日期。

二、“申请情况”填写要求

“现有资质专业类别及等级”栏填写申请企业现有的全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类别、等级。新设立的监理企业填写本表时,此项可不填写。

三、“基本情况”填写要求

1、“企业名称”须填写申请企业的全称,该名称与首页“申报企业”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必须一致,如名称不一致时,以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准。

如企业申报材料同时发生名称变化,按新名称申报材料时,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有关工商预核准材料、验资报告等材料,“企业名称”一栏可填写工商预核准企业名称。

2、“详细地址”须填写申请企业的通讯地址。

3、“成立时间”、“企业类型”、“营业执照注册号”和“注册资本金”应按照工商注册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相关内容填写。

4、“资质证书编号”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填写。新设立的监理企业填写本表时,此项可不填写

5、“企业违法违规情况”和“企业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情况”应根据近一年内申请企业的市场行为如实填写。

6、申请综合资质的企业须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人次”。

7、申请专业甲级资质和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须填写“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人次”。

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一览表”填写要求 企业具有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应填写“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一览表”中相应信息,并按上述顺序排列。一人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应在“注册执业证书类别及等级”栏中逐一列出。

五、“工程试验检测设备一览表”填写要求 填写企业自有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及相关信息。

六、“企业业绩”填写要求

1、企业应如实填写近2年内独立监理完成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与申报专业工程类别相关的二级工程项目信息。

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填表说明 第11篇

1.本表系用户在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前申请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时填写,包括卫星通信网(系统)、无线通信网络等。

2.“F____-____-____”栏系指频率使用申请表编号,“F”后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前4位表示地区编码,中间4位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申请表序号,例如:“F1001-2006-0010”,表示北京地区2006年第10张频率使用申请表。此栏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3.频率申请单位“名称”栏,系指申请使用频率单位的全称。

4.“系统代码”栏,系指频率使用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5.“组织机构代码”栏,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所有单位均应填报本项。

6.“通信地址”栏,系指申请使用频率的单位通信地址。7.“联系电话”栏,填写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8.“电子信箱”栏,填写联系人的电子信箱或单位公务信箱。

9.“无线电系统/网络 名称”栏,系指拟建的、由用户命名的无线电通信系统或网络的名称。

10.“卫星/星座名称”栏,只适用于申请卫星通信网(系统)时填写。申请使用单颗卫星时,填写卫星名称;申请使用星座时,填写星座名称。

11.“标称轨道经度”栏,系指对地静止卫星星下点的标称地理经度,并在经度值前填写“E”表示东经、填写“W”表示西经。此栏仅当申请卫星通信网(系统),并且使用对地静止卫星时填写。

12.“信道带宽/波道间隔”栏,系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划定的信道带宽/波道间隔,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的信道带宽/波道间隔。申请卫星通信网(系统)时,不用填写。

13.“通信业务/系统 类型”栏,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14.“业务性质”栏,系指拟建的无线电通信系统或网络所属的无线电业务性质,可选择填写并在相应的“□”内填写“√”号。其中“专用”系指国内各部门开展的专用通信业务;“公众”系指用于国际、国内公众通信的业务;“其他”系指不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业务。

15.“技术体制”栏,系指拟建的无线电通信系统或网络的技术体制,例如GSM、WCDMA等等。申请卫星通信网(系统)时,则不用填写。

16.“使用范围”栏,系指拟建无线电通信网或卫星通信网(系统)的使用范围,可选择填写并在相应的“□”内填写“√”号。其中“国际/跨边境(界)”系指拟建系统或网络可提供国际漫游;“全国”系指覆盖全国的通信系统或网络,“跨省”系指仅用于两省或两省以上的通信系统,其他类推。

17.“网络用途”栏,根据网络的实际用途进行填写。例如,防洪救灾、应急抢险、保障重大事件等,公众业务则不必填写。

18.“申请信(波)道的中心频率”栏,当用户按信(波)道申请少数频率时填写此项,按照配对频率进行填写。“/”的左侧填写较低频率,“/”的右侧填写较高频率。申请卫星通信网(系统)时,不用填写。19.“申请频率范围”栏,当用户申请某一频率范围时填写此项,填写规则为申请频段的起始频率和终止频率,如申请多个频段,则分别填写。

20.“申请信(波)道的中心频率”栏和“申请频率范围”栏,填写其一即可,在相应的“□”内填写“√”号。

21.“申请频率使用期限”栏,按实际需要填写,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0年。22.“缴费单位名称”栏,系指交纳频率占用费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23.“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栏,系指缴费单位需要办理托收时填写。24.“申请人承诺”栏,系指用户申请频率时需要申明和承诺的条款,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25.“附件名称列表”栏,如有附件(如技术方案等)则将名称填上,并将附件与申请表一同提交受理单位;没有则不填。

药品复审申请表填表说明 第12篇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编号 申请表编号由三部份构成。

第一部份村民小组代码编号由13位数字构成,县林改办统一下发,各乡(镇)表附后请按归属照填;

第二部份宗地权属代码;代码编号由两位数构成,第一位为英文,第二位为阿拉伯数字。宗地权属代码由该宗地经营权属性质构成,请宗地权属代码填写(表附后);

宗地权属代码

K 国

有 J 集

体 G 个

J1 责任山 G1 自留山

H 合作 J2 退耕还林 G2 退耕还林

H1 国有与集体合作 J3 集体流转 G3 自留山流转

H2 集体与个人合作 J4 集体统一经营(均股)G4 几户共同经营 H3 国有与个人 J5 两山并一山

(自留山并责任山)G5

农地退耕还林

J6 四荒山拍卖

Q 其它 J7 几户共同经营

Q1 国有其它

Q2 集体其它

Q3 个人其它

第三部份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宗地登记的林地、林木所有权利人和使用权利人的权利构成,请按宗地的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归属填写;一切林地所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DS 林地所有权 MS 林木所有权

DY 林地使用权 MY 林木使用权

DSY 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MSY 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四部份代码为宗地号由四位数构成,请各乡(镇)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从0001号开始编码,每户相连宗地请依次编号,如村民小组宗地数超出9999宗的报请县林改办另给编码;

二、填表日期:为方便录入,请各乡镇以村或村民小组统一填写,该日期格式为以xxxx年xx月xx日。

三、单位(个人)

1、宗地权属个人的填写该人姓名。

2、宗地权属单位村集体统一经营(均股)的填写单位名称或集体负责人的姓名并在后加“(公)”。

3﹑宗地权属几户共同经营管理的,请推选一户主为代表人填写该人姓名,并在该人姓名后加“(共)”。

4、宗地权属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

四、法定代表人

1、宗地权属个人的填写该人姓名。

2、宗地权属村集体统一经营(均股)的填写单位名称或集体负责人的姓名并在后加“(公)”。

3、宗地权属几户共同经营管理的,请推选一代表人填写该人姓名,并在该人姓名后加“(共)”。

4、宗地权属单位的填写单位法人代表人姓名。

五、同一登记申请人权利相同的所有宗地为该户的共有宗地数,按申请登记宗地的先后为该户依次号编;该编号和《森林、林木、林地范围图》的附图号一致。

五、身份证编码登记

1、宗地权属个人的请填写该人身份证编码,15位或18位公安机关认定编码均可。嬰坃杞尪人亄盷譫墙凥论享軽仁謖缁砌Q5M伖戱8M佬冉嬺杳冤讚嬖缁硇埯匂》

2、宗地权属集体统一经营(均股)的和几户共同经营管理的请填写18编码,前13位请填写该宗地所在乡(镇)、村、组编码的12位数(不包括第一位的0);后6位由宗地号前加两个“0”构成。

3、集体统一经营(均股)和几户共同经营管理的宗地如果宗地权利人相同的有多宗请用第一宗地的身份证编码作为其他宗地的身份证编码;集体统一经营(均股)和几户共同经营管理的如果宗地申请人姓名一致,但宗地权利人不相同的身份证编码请按(2)编写。

六、登记类型

所有这次申请登记的都为初始,请在初始格内打“√”;在林改期间流转的林地(2006年4月1日至结束时)只能登记原林地所有权利人,待林改结束后在进行变更;林地流转时间不得超过原始登记时间即2054年5月31日。

七、登记权利内容 申请人(单位)对登记的宗地有何种经营管理的权利就在登记权利内容项上打“√”;该登记权利内容和申请表编号第三部份编码构成一致。

八、座落:请填写该宗地座落的村民小组名称;属两个或两个以上村民小组进行登记的填写村民小组所属的村民委员会名称;以村民委员会进行登记的填写乡(镇)名称。

九、林地所有权权利人

填写登记宗地林地所有权所属的权利人(单位)名称;该林地所有权权利人登记权利和宗地编码第三部份的前半部份一致。

十、小地名:请填写该宗地座落处群众均认可的小地名。

十一、林班和小班:请参照《小班因子一览表》填写,该宗地所涉及到几个林班和小班要全部填写,林班与林班和小班与小班之间用“、”隔开在录入时也一样用“、”相隔。

十二、面积:全县 蹼潢啃∕梾

统一以亩为单位,填写数据请先以铅笔填写该宗地面积,后经平差后再填写具体数值。

乡(镇)面积=国有林地面积和(苍山保护区面积)+林改林地面积+末林地林改面积(争议林地面积)

林改面积=自留山面积+责任山面积+均股山面积+均利山面积请参照《小班因子一览表》

森林类别面积=公益林面积+商品林面积

十二、林种

1、经济林:果品林、食用油料饮料调料林、工业原料、药用。

2、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3、用材林。

4、薪炭林。

5、特用林: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竹林、散生木、四旁树和其它构成,请参照《小班因子一览表》填写。

十三、造林:属人工林的请填写造林年份,属天然林的不必填写。

十四、株数:

十五、主要树种:请填写该宗地所占面积数量多数的树种名称,数据录入时可以直接输入代码,表附后(照填)。

十六、林地使用期限:属自留山请填写“长期”,其他类型均填“70年”。

十七、终止日期 属自留山不用填写

其他类型均填写“70年减去已使用年限的时间”。十八、四至界限:请填写当地群众均认可并有明显标志物的界名;填写方式要求“东:起„„止。”“南:起„„止。”“西:起„„止。”“北:起„„止。”。

十九、主要权利依据

1、宗地权属自留山、责任山的请填写“××××年××月××日颁发的《自留山证》”或“《责任山证》证号:×××××××号”。

2、宗地权属该次划分为自留山和责任山的,请填写“原集体林××××年××月××日颁发的《自留山证》或《责任山证》证号:×××××××号,××××年××月××日集体林均山(股)到户”。”。

3、宗地权属四荒拍卖的请填写“××××年××月××日四荒拍卖”。

二十、林权共有权利人权利说明

请填写该宗地共同拥有人的权利说明。(xx户xx户xx户共有、xx集体共有)二

十一、集体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意见:如该集体同意该申请表的请填写“同意申请”,请该村统一填写年月日时间。

二十二、乡(镇)政府意见:审验合格的请填写“审验合格”,请该乡镇统一填写年月日时间。

二十三、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如该申请表符合发证条件的请填写“经审核,符合发证条件”,请林业主管部门分批或分乡(镇)、村统一填写年月日时间。二

十四、发证机关意见:如同意发证的请填写“同意发证” 统一填写年月日时间。

注:

1、在进行林权勘查登记时,如遇宗地跨林班小班和森林类别区划即有公益林又有商品林的应分别申请登记。

2、该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除“林业三定”未划定自留山的可以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重划自留山,“林业三定”已划定自留山的不得再重划自留山。可以将自留山划为责任山,不得将集体林划为自留山。3、2006年7月1日以后的流转交易山林权一律不于登记。

4、该申请表请用正楷字体规范填写,不得填写同音字、错别字,否则后果自负。

5、填表时如遇未其它尽事宜,请及时与县林改办联系 县 林 改 办:办公室

电话:7521776 常务副主任: 杨家才

电话:*** 业 务 组长: 赵

电话:***

漾濞彝族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业务组 2007年6月1日项上打“√”;该登记权利内容和申请表编号第三部份编码构成一致。

八、座落:请填写该宗地座落的村民小组名称;属两个或两个以上村民小组进行登记的填写村民小组所属的村民委员会名称;以村民委员会进行登记的填写乡(镇)名称。

九、林地所有权权利人

填写登记宗地林地所有权所属的权利人(单位)名称;该林地所有权权利人登记权利和宗地编码第三部份的前半部份一致。

十、小地名:请填写该宗地座落处群众均认可的小地名。

十一、林班和小班:请参照《小班因子一览表》填写,该宗地所涉及到几个林班和小班要全部填写,林班与林班和小班与小班之间用“、”隔开在录入时也一样用“、”相隔。

十二、面积:全县 统一以亩为单位,填写数据请先以铅笔填写该宗地面积,后经平差后再填写具体数值。

乡(镇)面积=国有林地面积和(苍山保护区面积)+林改林地面积+末林地林改面积(争议林地面积)

林改面积=自留山面积+责任山面积+均股山面积+均利山面积请参照《小班因子一览表》

森林类别面积=公益林面积+商品林面积

十二、林种

1、经济林:果品林、食用油料饮料调料林、工业原料、药用。

2、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3、用材林。

4、薪炭林。

5、特用林: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竹林、散生木、四旁树和其它构成,请参照《小班因子一览表》填写。

十三、造林:属人工林的请填写造林年份,属天然林的不必填写。

十四、株数:

十五、主要树种:请填写该宗地所占面积数量多数的树种名称,数据录入时可以直接输入代码,表附后(照填)。

十六、林地使用期限:属自留山请填写“长期”,其他类型均填“70年”。

十七、终止日期 属自留山不用填写

其他类型均填写“70年减去已使用年限的时间”。十八、四至界限:请填写当地群众均认可并有明显标志物的界名;填写方式要求“东:起„„止。”“南:起„„止。”“西:起„„止。”“北:起„„止。”。

十九、主要权利依据

1、宗地权属自留山、责任山的请填写“××××年××月××日颁发的《自留山证》”或“《责任山证》证号:×××××××号”。

2、宗地权属该次划分为自留山和责任山的,请填写“原集体林××××年××月××日颁发的《自留山证》或《责任山证》证号:×××××××号,××××年××月××日集体林均山(股)到户”。”。

3、宗地权属四荒拍卖的请填写“××××年××月××日四荒拍卖”。

二十、林权共有权利人权利说明 请填写该宗地共同拥有人的权利说明。(xx户xx户xx户共有、xx集体共有)二

十一、集体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意见:如该集体同意该申请表的请填写“同意申请”,请该村统一填写年月日时间。

二十二、乡(镇)政府意见:审验合格的请填写“审验合格”,请该乡镇统一填写年月日时间。

二十三、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如该申请表符合发证条件的请填写“经审核,符合发证条件”,请林业主管部门分批或分乡(镇)、村统一填写年月日时间。二

十四、发证机关意见:如同意发证的请填写“同意发证” 统一填写年月日时间。

注:

1、在进行林权勘查登记时,如遇宗地跨林班小班和森林类别区划即有公益林又有商品林的应分别申请登记。

2、该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除“林业三定”未划定自留山的可以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重划自留山,“林业三定”已划定自留山的不得再重划自留山。可以将自留山划为责任山,不得将集体林划为自留山。3、2006年7月1日以后的流转交易山林权一律不于登记。

4、该申请表请用正楷字体规范填写,不得填写同音字、错别字,否则后果自负。

5、填表时如遇未其它尽事宜,请及时与县林改办联系 县 林 改 办:办公室

电话:7521776 常务副主任: 杨家才

电话:*** 业 务 组长: 赵

电话:***

漾濞彝族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业务组

2007年6月1日漾濞彝族自治县《林权登记申请表》 填表说明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编号 申请表编号由三部份构成。

第一部份村民小组代码编号由13位数字构成,县林改办统一下发,各乡(镇)表附后请按归属照填;

第二部份宗地权属代码;代码编号由两位数构成,第一位为英文,第二位为阿拉伯数字。宗地权属代码由该宗地经营权属性质构成,请宗地权属代码填写(表附后);

宗地权属代码

K 国

有 J 集

体 G 个

J1 责任山 G1 自留山

H 合作 J2 退耕还林 G2 退耕还林

H1 国有与集体合作 J3 集体流转 G3 自留山流转

H2 集体与个人合作 J4 集体统一经营(均股)G4 几户共同经营

H3 国有与个人 J5 两山并一山

G5

农地退耕还林

J6 四荒山拍卖

Q 其它 J7 几户共同经营

(自留山并责任山)

Q1 国有其它

Q2 集体其它

Q3 个人其它

第三部份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宗地登记的林地、林木所有权利人和使用权利人的权利构成,请按宗地的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归属填写;一切林地所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DS 林地所有权 MS 林木所有权

DY 林地使用权 MY 林木使用权

DSY 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MSY 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四部份代码为宗地号由四位数构成,请各乡(镇)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从0001号开始编码,每户相连宗地请依次编号,如村民小组宗地数超出9999宗的报请县林改办另给编码;

二、填表日期:为方便录入,请各乡镇以村或村民小组统一填写,该日期格式为以xxxx年xx月xx日。

三、单位(个人)

1、宗地权属个人的填写该人姓名。

2、宗地权属单位村集体统一经营(均股)的填写单位名称或集体负责人的姓名并在后加“(公)”。

3﹑宗地权属几户共同经营管理的,请推选一户主为代表人填写该人姓名,并在该人姓名后加“(共)”。

4、宗地权属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

四、法定代表人

1、宗地权属个人的填写该人姓名。

2、宗地权属村集体统一经营(均股)的填写单位名称或集体负责人的姓名并在后加“(公)”。

3、宗地权属几户共同经营管理的,请推选一代表人填写该人姓名,并在该人姓名后加“(共)”。

4、宗地权属单位的填写单位法人代表人姓名。

五、同一登记申请人权利相同的所有宗地为该户的共有宗地数,按申请登记宗地的先后为该户依次号编;该编号和《森林、林木、林地范围图》的附图号一致。

五、身份证编码登记

1、宗地权属个人的请填写该人身份证编码,15位或18位公安机关认定编码均可。嬰坃杞尪人亄盷譫墙凥论享軽仁謖缁砌Q5M伖戱8M佬冉嬺杳冤讚嬖缁硇埯匂》

2、宗地权属集体统一经营(均股)的和几户共同经营管理的请填写18编码,前13位请填写该宗地所在乡(镇)、村、组编码的12位数(不包括第一位的0);后6位由宗地号前加两个“0”构成。

3、集体统一经营(均股)和几户共同经营管理的宗地如果宗地权利人相同的有多宗请用第一宗地的身份证编码作为其他宗地的身份证编码;集体统一经营(均股)和几户共同经营管理的如果宗地申请人姓名一致,但宗地权利人不相同的身份证编码请按(2)编写。

六、登记类型

所有这次申请登记的都为初始,请在初始格内打“√”;在林改期间流转的林地(2006年4月1日至结束时)只能登记原林地所有权利人,待林改结束后在进行变更;林地流转时间不得超过原始登记时间即2054年5月31日。

七、登记权利内容 申请人(单位)对登记的宗地有何种经营管理的权利就在登记权利内容项上打“√”;该登记权利内容和申请表编号第三部份编码构成一致。

八、座落:请填写该宗地座落的村民小组名称;属两个或两个以上村民小组进行登记的填写村民小组所属的村民委员会名称;以村民委员会进行登记的填写乡(镇)名称。

九、林地所有权权利人

填写登记宗地林地所有权所属的权利人(单位)名称;该林地所有权权利人登记权利和宗地编码第三部份的前半部份一致。

十、小地名:请填写该宗地座落处群众均认可的小地名。

十一、林班和小班:请参照《小班因子一览表》填写,该宗地所涉及到几个林班和小班要全部填写,林班与林班和小班与小班之间用“、”隔开在录入时也一样用“、”相隔。

十二、面积:全县 统一以亩为单位,填写数据请先以铅笔填写该宗地面积,后经平差后再填写具体数值。

乡(镇)面积=国有林地面积和(苍山保护区面积)+林改林地面积+末林地林改面积(争议林地面积)

林改面积=自留山面积+责任山面积+均股山面积+均利山面积请参照《小班因子一览表》

森林类别面积=公益林面积+商品林面积

十二、林种

1、经济林:果品林、食用油料饮料调料林、工业原料、药用。

2、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3、用材林。

4、薪炭林。

5、特用林: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竹林、散生木、四旁树和其它构成,请参照《小班因子一览表》填写。

十三、造林:属人工林的请填写造林年份,属天然林的不必填写。

十四、株数:

十五、主要树种:请填写该宗地所占面积数量多数的树种名称,数据录入时可以直接输入代码,表附后(照填)。

十六、林地使用期限:属自留山请填写“长期”,其他类型均填“70年”。

十七、终止日期 属自留山不用填写

其他类型均填写“70年减去已使用年限的时间”。十八、四至界限:请填写当地群众均认可并有明显标志物的界名;填写方式要求“东:起„„止。”“南:起„„止。”“西:起„„止。”“北:起„„止。”。

十九、主要权利依据

1、宗地权属自留山、责任山的请填写“××××年××月××日颁发的《自留山证》”或“《责任山证》证号:×××××××号”。

2、宗地权属该次划分为自留山和责任山的,请填写“原集体林××××年××月××日颁发的《自留山证》或《责任山证》证号:×××××××号,××××年××月××日集体林均山(股)到户”。”。

3、宗地权属四荒拍卖的请填写“××××年××月××日四荒拍卖”。

二十、林权共有权利人权利说明

请填写该宗地共同拥有人的权利说明。(xx户xx户xx户共有、xx集体共有)二

十一、集体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意见:如该集体同意该申请表的请填写“同意申请”,请该村统一填写年月日时间。

二十二、乡(镇)政府意见:审验合格的请填写“审验合格”,请该乡镇统一填写年月日时间。

二十三、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如该申请表符合发证条件的请填写“经审核,符合发证条件”,请林业主管部门分批或分乡(镇)、村统一填写年月日时间。二

十四、发证机关意见:如同意发证的请填写“同意发证” 统一填写年月日时间。

注:

1、在进行林权勘查登记时,如遇宗地跨林班小班和森林类别区划即有公益林又有商品林的应分别申请登记。

2、该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除“林业三定”未划定自留山的可以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重划自留山,“林业三定”已划定自留山的不得再重划自留山。可以将自留山划为责任山,不得将集体林划为自留山。3、2006年7月1日以后的流转交易山林权一律不于登记。

4、该申请表请用正楷字体规范填写,不得填写同音字、错别字,否则后果自负。

5、填表时如遇未其它尽事宜,请及时与县林改办联系 县 林 改 办:办公室

电话:7521776 常务副主任: 杨家才

电话:*** 业 务 组长: 赵

电话:***

漾濞彝族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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