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24-08-15

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精选10篇)

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第1篇

2010

136

五竹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安排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及驻五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夯实工作基础,营造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集中解决当前全镇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整体工作平衡发展,有效提升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10日,在全镇开展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百日集中整治活动。为保证本次专项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 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省、市、县《实施意见》和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省人口委提出的“提升能力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以“打假求真,夯实基础,摸清底数,全面落实各项节育措施,征收社

会抚养费,宣传教育、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全面提升人口计生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面落实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打好基础,为促进全镇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深入开展清理摸底工作,夯实底子,全面落实各项硬 件措施。

1、认真开展清理摸底、核查比对、协查协管和环孕情服务,进一步夯实工作底子。

各专干和各村充分利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大部分外出务工人 员返乡的有利时机,全面开展清理摸底工作。在第一季度环孕情服务工作中,结合查环查孕清理计划外怀孕和脱环对象,认真检查核实待孕对象的怀孕时间,实施有效的跟踪管理。结合计划生育合同的签订,在全镇范围内重点开展八类特殊人群的清理工作,即:16周岁以上按未婚管理的男女青年,环孕检漏检人员,未落实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所有流入人口,再婚育龄妇女,上报“出生死亡”、“双胞胎”及“扎后生”、“抱养”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全面准确掌握其婚姻、生育、怀孕、节育状况。要摸清所有育龄妇女及其丈夫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当前婚姻状况、血缘关系等情况,做到户上与WIS一致。对常年外出务工人员,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摸清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及时办理或更换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动

人口管理合同》,认真准确填写信息采集表。

计生站工作人员要在掌握户上真实情况的基础上,严把信息审查关口,多层次审核信息。督促各村在上报信息时要采用“四对”的办法进行初核,即对《户口本》、对《结婚证》、对《出生证》、对节育手术证明。计生站在录入信息前进行全面审核,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特定信息的比对工作,特别是与“六普”数据的衔接比对,在全面修正WIS错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加强协作配合,计生站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与公安、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的衔接,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数据比对工作,完善计划生育全员人口数据。要充分利用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平台(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全员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GPL系统)、办公平台、西北人口网或通过信函对流动人口进行详细协查,强化流动人口婚姻、生育、节育等相关信息的交流反馈,全力提高流动人口的动态监测和管理水平。

要认真开展好2011第一季度环孕情服务工作。服务所要严把质量关,充分运用“阳光卡”,坚决杜绝顶替现象。各村要及时通知本辖区参检人员持“阳光卡”按时参加环孕情服务,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到本镇参加环孕检服务的人员,必须要有环孕检外寄证明,对无故下欠对象,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处罚措施的同时,在全镇进行通报,并限期补检。

2、全面落实硬件措施

计划生育工作组在深入开展清理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各

项节育措施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一是在节育措施落实上,要牢固树立对象就是任务的观念,对清理出的对象全面落实节育措施,并对以往下欠介未落实的对象进行逐一核查,该落实节育措施的一律落实,不留欠账。二是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上,当前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最佳时机,各村要充分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动员征收对象主动上缴社会抚养费,计生工作组要加强依法征收力度,全面征收社会抚养费,为完成全年任务打好基础。特别是要抓住农历腊月二十九到正月十五这一特殊阶段,开展重点突击。这一阶段,个别真正的外逃对象可能回家过年,镇上将采取有奖举报方式,各村要安排专人对这一部分对象进行监控,并留下联系电话,对已经返回的,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镇计生站落实节育措施。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健康意识。

1、认真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家庭”活动。

各村要在镇计生服务所指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将“生殖健康服务家庭”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使计生政策家喻户晓,提高群众参与率。服务所要利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把产术后访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补服中酸等上门跟踪服务作为重点内容,各村要大力开展送知识、送药具、送健康的上门便民服务。

2、加强标语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百日整治活动中,各村要以县人口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

刷写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和巩固标语宣传阵地的紧急通知》(渭人口发[2010]125号文件)要求为主要内容,对国策碑及村、社原有的固定标语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刷新(内容由镇计生站提供)。新刷写的宣传标语要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要求,体现时代特征,标语宣传的形式要丰富多彩,美观大方,分布适度,与外围环境相协调,温馨直观,便于群众接受。

3、深入开展大型活动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逢集日、三下乡和庙会等节庆活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真正把广大群众吸引过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让他们主动参与进来,主动接受教育,不断转变婚育观念,增强生殖健康意识,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2011年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2月1日—2010年12月10日)。镇上制定下发《安排意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各村要根据镇上安排意见,结合各村工作实际,加强宣传动员,为集中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11日—2011年2月28日)。各村要根据镇上的安排意见和本村实际,明确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配合镇计生专干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的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3、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3月1日—2011年3月10日)。镇计生站要在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对全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11年3月3日前将本村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自查报告上报计生局。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集中整治活动顺利开展。镇上继续坚持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靠实工作责任。各村要严格落实包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有奖举报制等有效措施,按照“谁的社谁负责,谁主管谁落实”的原则开展工作。

2、突出重点,结对帮扶。建立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和业务人员 联系帮扶村,深入帮助各村查找问题,提出有效办法,使各村在业务熟悉化、惠民政策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力促后进转化。

附件:

1、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和业务人员联系帮扶重点村名单。

2、百日专项整治清理清查表。3、2010百日集中整治信息化工作进展表。

附件1:

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和业务人员联系村名单 鹿鸣村: 严勤劳 周东海

郭家沟村:雍建民 石头沟村:王 五竹村: 路麻难村:常效生苏家口村:李爱红黑鹰沟村:梁小琴

虎 张 明

张国维 谢小燕 虎彩丽

杨 明 郭 刚 谢俊兵

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第2篇

治活动工作情况汇报

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清理清查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之后,各乡镇按照会议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掀起了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的新一轮高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主要举措

(一)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安排部署。1,各乡镇迅速

召开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人大主席、分管副乡(镇)长为副组长,其他领导和镇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清理清查白

日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2,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工作,其余领导协同抓的领导机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包户负责制,对各村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兑现奖罚。3,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加大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投入力度,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即使加以解决,确保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1,各乡镇充分

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深入宣传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知识、生殖健康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扩 1

大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力度。2,组装计划生育宣传车,巡回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3,有效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潮,各乡镇利用村级广播设施连续播放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方面的知识,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全面普及计划生育基本知识,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的知晓率和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知程度。4,春节期间,各乡镇别出心裁地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和知识巧妙地融合进社火节目中,既有力地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又给群众在欢乐祥和的春节里增添了许多乐趣,可谓是一举两得。

(三)突出工作重点,促进清查成效。1,狠抓环孕情服务工作,各乡镇抓住大量外出人员春节返乡的有利时机,全面开展环孕情服务工作,尤其是对长期未参检的育龄妇女集中开展了一次环孕情服务工作,对发现有计划外环孕的对象,即使落实补救措施,严防了计划外生育的发生。2,狠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健全和拓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及时掌握人口流动情况,依法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及时掌握人口流动情况,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实现与常住人口均等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3,狠抓节育措施的落实,各乡镇及时清理为落实节育措施人员,并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了具体的个人,实行村两委班子

成员和社长按户包抓,提高节育措施落实率,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各乡镇按要求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拖欠的社会抚养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清查,并及时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通知送入当事人手中。5,加大对出生漏报工作的核查力度,各乡镇责成各村,由村干部亲自深入每一个农户家庭,对出生漏报工作逐一进行排查,将出生漏报率降至最低。6,强化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各乡镇切实将工作细化至个人,以确保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户做到不错报、不虚报、不漏报,及时将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成效

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第3篇

中共雨山铺镇委员会 雨山铺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1年冬季及2012年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部门单位:

根据《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和集中服务活动的通知》(邵市人口领字[2011]11号)、《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隆发„2010‟1号)和《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隆发[2011]1号)精神,以及《隆回县2011年冬季及2012年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为夯实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净化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环境,切实提高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1年

12月20日起至2012年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完成“四术”手术375例,其中流产、引产75例,女扎90例,上环210例;冬季孕检常住人口到位率100%、流动人口到位率95%;社会抚养费征收目标100%完成;镇属部门单位要保证本单位、本系统妇检、上环、流引产、女扎等节育措施落实到位率均达100%。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制订好实施方案,召开好镇、村两级动员大会,层层动员发动。

(二)集中完成任务阶段(12月26日至2012年2月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1月20日(农历12月27日)前,一是集中落实“四术”措施,要千方百计抓流、引产,确保违法怀孕6个月以内的对象100%流引产到位,把计外出生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一孩上环、二孩结扎、计划外怀孕坚决流引产。二是搞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确保在12月底前100%完成2011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三是搞好对后进村的整治工作。第二阶段2012年春节后至2月底,重点落实孕检清查,确保孕检到位100%,继续狠抓引产、结扎等“四术”措施落实,确保“四术”任务完成。

(三)组织验收阶段(2012年3月上旬)。本次活动结束后,由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验收。主要验收孕检到位率、“四术”节育措施的真实性、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情况。2

验收结果纳入各村(居)2012年上半年经常性工作成绩。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摸清底子。一是全面摸清违法生育底子。对2009年10月以来的违法生育对象要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对未上报的出生一律造册、补登上报。二是全面摸清节育措施尾欠底子,对应上环、应结扎、应流引产的全部摸底造册登记。三是摸清冬季孕检未到位人员底子,特别是2011年度连续两次未孕检的人员。四是摸清2009年以来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底子,对应征金额和已征金额逐一造册登记。五是全面摸清外出流动人口底子。所有底子都要有摸底花名册,一式两份,于12月26日前报计生办,以备检查验收。本次清查摸底工作,驻村干部为摸底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摸底工作没做实,在省市县计划生育检查中,查出有出生瞒、错、漏报者和节育措施虚报者,一律按《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隆发„2010‟1号)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认真开展冬季查环查孕工作。各片线和各村(居)委会应对辖区内的现有一男孩户和妇检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做到一个不漏,分村造好花名册。对一男孩户要全面进行一次透环检查,对已无节育环的要落实上环措施。要将妇检通知送到每一个对象家中,并逐一嘱咐妇检对象及时参加检查。对流动人口未按时参加孕检的或未寄回有效孕检证明的,要进行全面清查。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外出育龄妇女返乡过节的时机,搞好妇检工作。

3.狠抓流引产补救措施到位。流引产补救措施是本次集中 3

整治活动的重中之重,是确保2012年人口计划完成的关键所在。各片线和各村(居)委会要对2011年度两次孕检未到位的对象或已查出的违法怀孕对象,实行责任落实到人,要采取过硬措施追查到位,做到孕检、流引产一个不漏。违法怀孕对象没有落实补救措施的,责令其终止妊娠,并按最高标准10000元收取终止妊娠保证金。妊娠保证金不得列抵社会抚养费。对所有应落实流引产措施人员均实行驻村干部、村干部责任制,特别是重点对象由村干部包干到人,每个村都要自觉落实任务,接受群众监督。

4.狠抓女扎措施落实。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中的女扎对象是指:一是40岁以下有二孩以上(含二孩)的妇女;二是49岁以下2005年以来有违法生育或违法怀孕流引产的妇女;对以上两种育龄妇女一律实行女扎,严禁 “以罚代扎”。各片线和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女扎对象的摸底情况,每个结扎对象都要落实责任到每个干部职工、到每个村固补干部。对未落实女扎措施的,要依村(居)民自治章程,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合同担保人的责任;对出具假证明或实施假节育手术的,要移交县纪检监察部门从严处理。

5.实行定点施术。为切实加强引产和结扎数据的统计和排队,按全县统一规定,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结扎和引产全部归口指定医院。6个月以内的引产归口县计生服务站、6个月以上的引产归口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三家县级医院;结扎归口县计生服务站、桃洪镇、周旺镇和滩头镇计生服务所;上环和流产归口镇计生服务所和卫生院施术。在这次集 4

中服务活动中,县委、县人民政府对主动落实引产和结扎手术的对象予以奖励。凡受术对象主动在定点医院落实女扎的,在施术后及时奖励200元;计外怀孕对象主动在定点医院落实引产及相应节育措施,在施术后及时奖励500元。

6.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力度。各乡镇要根据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摸底情况,依法开展社会抚养征收工作。对已违法生育的,要逐一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按程序审核,按政策、按标准收缴到位,充分发挥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违法生育行为的制约作用。严禁“放水养鱼”。坚决防止低标准收取社会抚养费,坚持“谁表态、谁负责,谁减免、谁补偿”的原则,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有交付能力而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钉子户”要坚决诉诸法律,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冬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胡国胜任政委,镇长谢源清任指挥长,人大主席兼计生主管领导刘顺安(常务)、政协联工委主任刘波任副指挥长,及其他各片线正副片线长和派出所所长谭明光为成员,指挥部设镇计生办,镇计生办主任何良俊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力量到位。

(二)保障工作力量。各片线和各村(居)委会要把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抓好抓实,各片线主要领导 5

要亲自参与,要蹲点一个后进村,并对本片线集中整治活动负总责。镇班子成员要带队联片包村,全体干部职工和村固补干部要包村包对象。为确保工作保障到位,镇财政安排1.5万元用于三个组整治活动工作经费补助。

(三)加强宣传发动。本次集中整治活动在全镇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镇里安排专门宣传车宣传一个月,悬挂宣传横幅10幅以上。各村每个村民小组张贴宣传标语不少于20条。将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政策和措施宣传到每个村组院落。12月25号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党员、村固补干部动员大会。确保本次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村都要召开对象会或对象家庭成员会,要将集中整治活动的主要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个家庭,将有关政策、孕检、节育措施通知印发到家庭成员并回签送达。

(四)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干部职工签订目标责任状,镇党委、政府与村支两委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干部职工(包括村固补干部)个人。严格落实奖惩机制,要将本次集中服务活动任务完成情况与干部职工2012年1月至2月份的津补贴和2011年年终评先评优挂钩。严禁国家工作人员替亲属朋友说情或给计划生育工作设置阻力,凡属国家工作人员造成工作受阻的,一律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实行“三停”(停职、停薪、停工),并负责落实计育对象的措施落实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

(五)认真督查督办。镇集中整治活动指挥部将不定期进行 6

抽查和督查督办。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各片线进度,以便上报县局按时参与全县排队,各片线必须确定一名人员于每天下午4:30前将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报镇计生办。本次任务从2011年10月1日起,截止到2012年2月29日止。对节育手术或孕检情况上报假数或假名单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相关人员。

(六)严格兑现奖惩。根据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对本次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奖惩,具体奖惩标准如下:

1、对村干部的奖惩:

(1)各村必须完成“四术”任务,完成任务的由镇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各村完成四术任务进行奖励。村每完成引产一例奖励200元,每完成女扎、流产一例奖励100元,每完成上环一例奖励20元;对由村固补干部做工作,无需工作组上门在指定医院主动落实流引产补救措施和女扎手术的,以指定医院的手术证明为准,按上环每例奖30元,女扎、流产每例奖200元,引产每例奖500元。

(2)凡在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期间,按县同步每15天排一次队,凡排队时出现结扎、引产手术空白的村,对村书记、主任、计育专干实行诫免谈话,并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2011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次排名出现结扎、引产手术为空白的村,对该村2012年上半年人口计生工作实行“预否决”,并扣发该村公用经费2000元。最后一次排名结扎、引产手术仍为空白村,对村支部书记、计生专干就地免职,村主任按程序予以罢免,并扣发该村公用经费3000元。

(3)村组干部和党员应带头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村干部与党员有违反计划生育的,限2012年元月10日前落实节育措施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逾期未落实节育措施和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村干部一律就地免职或责令引咎辞职。对党员一律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村干部直系亲属(子女、兄弟姐妹)有违法生育行为且未缴纳社会抚养费和未落实相关节育措施的,限2012年元月5日前落实节育措施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逾期未落实节育措施和未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从2012年元月12日起对村干部实行停职整改处理,村干部停职1个月期间仍未督促其直系亲属(含子女和兄弟姐妹)落实节育措施和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是村支部书记的,实行就地免职,是村主任或计生专干的,不再聘用为固补干部。

2、对工作组的奖惩(具体按集中服务活动干部责任状奖罚标准执行):这次集中服务活动的结果与各工作组干部职工的地方性津贴和绩效工资挂钩。

附件1: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指挥部力量组织及工作职责 附件2: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人员及任务分配表 附件3:各村集中整治活动“四术”任务分配表

中共雨山铺镇委员会 雨山铺镇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22日

雨山铺镇冬、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

人员及任务分配表

工作一组 联系领导:胡国胜

指 导 员:范立中、阳建喜 组 长:黄贤伟 副组长:肖军

成 员:黄吉明、廖晓洲、陈端祥、郭益轩、彭回龙、沈小红、袁铨、肖秋蓉、黄辉英、罗建军、田金华、易思全

负 责:油铺、五龙、雨山、丁塘、肖山、五里、盘河、阮家、洛阳、毛屋、小水、楠木、老屋、柳桥、野塘、共15个村

任 务:女扎30例,上环70、流引产25例。

工作二组 联系领导:刘顺安 指 导 员:刘波

组 长:罗小龙 副组长:邓集辉

成 员:周海鹏、谢小明、阳杰楠、王先来、谭菲、肖小利、刘积峰、张礼林、钱 红、刘晓芳、陈建华、卿丽君、蒋细娥

负 责:和平、井田、长里、白毛、白竹、石洋、杨罗、清塘、温塘、长扶、峡山、石边、长丝托、竹罗、磨石、旺冲共16个村

任 务:女扎30例,上环70、流引产25例。

工作三组 联系领导:谢源清 指 导 员:张诚、何良俊

组 长:周辉 副组长:范二玲

成 员:田成才、范其林、罗爱健、张志能、刘利军、陈美负 责:沙溪、牛里、胡家、双冲、洪庄、文仙、高田、铁任 务:女扎

英、文志才、范柏月、范建东、孙亮凤、肖素琳、肖时鹏、刘勇琦

炉、上易、毛洲、安仁、正龙、花路、九龙、合同、梅冲共16个村

30例,上环70、流产25例。10

雨山铺镇冬、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

后勤保障组织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主任:何良俊

成员:王国庆、隆 艳

职责:

1、负责集中活动方案的实施;

2、负责各组各项工作的协调;

3、负责上下联络及工作汇报、部署安排;

4、负责数据统计、排队通报。

二、维稳保障组 组长:谭明光

成员:陈端祥、彭回龙、谭云

职责:

1、负责镇计生服务所、卫生院的安全保卫。

2、负责打击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暴力抗法行为。每个片线要明确1名干警负责。

三、技术服务指导组 组长:孙亮凤

成员:刘兵堂、刘晓芳、黄辉英 职责:

1、负责流产、上环手术的开展和手术资料的填写;

环保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第4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我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果,确保全市的环境安全,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市领导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市开展环保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以污染治理、强化管理和环境安全为重点,以加大环境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手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集中整治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外排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问题

一是切实解决工业点源环境违法问题。一方面,强化废水污染源的整治。凡是日排废水100吨以上的工业污染源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规范排污口、设立排污口标志。环保设施必须和废水产生量相匹配并确保正常运行,使废水达标排放。凡是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的一律限期治理;私设暗管偷排偷放、事故状态下收集措施不到位的、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和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另一方面,强化废气污染源的整治。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废 1

气必须建设匹配的吸风装置,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工业废气建设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并规范设置排污口。环保设施要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环境敏感区域或废气治理难度较大、群众信访多、反应强烈的企业要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整治难以到位的企业,要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废气污染的产生。

二是切实解决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问题。重点乡镇和工业项目集中区必须建设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要满足污水处理要求,设施要正常运行,排污口要规范,达标排放。同时,还要加强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切实解决进水量少、浓度低的问题。按要求规范建设中控室,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有条件的必须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最大限度实现中水资源化。严肃查处擅自停用、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设施、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治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一是切实解决重金属污染防治问题。做好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放情况的更新调查,摸清所有排放企业及排放总量、排放方式及污染物特征。深入推进各重金属排放企业特征污染物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对各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重金属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或园区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设施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企业废渣场及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情况、企业含重金属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及运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现有企业和已关停搬迁企业原址周围区域重金属污染及治理恢复情况、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及监测方案落

实情况等。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污染隐患严重和有重、特大环境风险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于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切实解决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一方面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管理责任制、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识别标志设置、管理台账、转移申请、转移联单、应急预案、事故报告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设施维护保养等进行专项检查,摸清情况,推行危废环境管理规范化整治;另一方面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识别标志设置、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入厂分析、经营记录薄、应急预案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新产生危险废物处置及许可证管理、经营人员资格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着力解决危废环境管理中存在的薄弱问题。

三是切实解决污泥的无害化处置问题。凡是有污泥产生的单位必须按照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杜绝污泥的违规转移和随意倾倒等行为,避免二次污染的产生。

(三)集中整治敏感区域的环境问题

一是切实解决小清河、潮河等区域的水污染问题;二是切实解决邹平青阳镇等区域的大气污染问题;三是切实解决滨北工业园等区域的异味污染问题。

(四)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

一是切实解决好信访反映的环境问题。对近年来环境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证据确凿、群众反映强烈并多次重复上

访以及存在上访隐患的环境污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切实加以解决,并及时通报,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切实解决土(小)企业的清理取缔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全市的“十五小”、“新五小”等土(小)企业以及列入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名录企业进行调查,并依法限期清理取缔。

(五)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

对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逐一分类建立台账,并严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未批先建”项目,已经投产的要依法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在建的要立即停止建设,待依法处理并限期补办手续后,方能继续生产和建设;对没有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久试不验”项目,对建成后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停产治理;新建项目没有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不准排污。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各县(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于2011年5月10日前报市环保百日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7月底)。各县(区)要对辖区内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排查、梳理辖区内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

情况于2011年7月31日前报市环保百日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验收阶段(8月上旬)。市环保百日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四)总结阶段(8月中旬)。各县(区)要认真对百日会战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2011年8月15日前报市环保百日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真正把环保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环保百日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本部门治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负责人靠上抓。要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排查和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采取各县(区)每旬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市职能部门旬调度检查、月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确保百日集中整治取得如期效果。整改完成情况将作为各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内容进行考核,不能如期完成的地区,要予以通报。各级政府要加大环境执法、监测及应急能力建设,提高装备和技术水平,建立健全应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开展整治

环保百日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住建部门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并加强对城镇污水厂设施运营的监管,完善管网配套,督促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督促地方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工商、司法、电力监管部门也要根据法律赋予的环保职责,切实加强配合,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件

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第5篇

冬季安全生产“大快严”百日集中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落实泗教体函字[2016]29号文件及济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大快严’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相关安全文件及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在县教体局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工作,落实整改措施,本着‚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各职能处室的主体责任。各职能处室要细心排查,进一步摸清学校各类事故隐患情况,不断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学校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工作,加大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要求各相关人员充分发

沉、墙体开裂现象,砖砌体有无裂缝和松动,混凝土构件是否开裂、露筋,屋顶结构是否安全可靠,有无严重虫蛀、变形、脱鼓、受损、破坏等现象,屋面是否渗漏、校园排水设施是否通畅等所有危机师生安全的情况。

2、消防安全。集中排查和整改校内消防、用电、用气、用火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设备保养和维护情况、餐厅用气、用火情况、宿舍是否有私拉乱扯的电线、有无偷用电暖气等取暖设备情况。另外也要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私搭乱建,要保证教学楼、宿舍楼、图书室、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的楼梯、门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标识、应急照明装置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安全活动。学校及班级的安全教育和其他安全活动,安全演练等内容。

4、交通安全。监管接送学生的公共汽车,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自查整改阶段(11月20日至12月20日)

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方案、目标,明确相关职责。对本学校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

(二)深入自查,接受检查阶段(12月21日至2017年2月15日)

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我校安全稳定。

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方案 第6篇

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活动方案

根据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于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治隐患、防范事故”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新交建安监[2011]20号),要求自2011年6月20日至9月30日开展“整治隐患、防范事故”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我项目立即组织职工进行学习此文件精神,并制定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项目“整治隐患、防范事故” 百日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项目的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

领导小组组长:刘东

副组长:陈晓飞、王永学、李天彬、杨龙、廖立 组员:牛国强、任兴业、韩亚东、张超、郭海航 联系电话:***

二、整治活动时间:2011年6月20日-9月30日

三、指导思想与整治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公路建设中心工作,充分调动项目全体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能动性,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关键领域、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

四、整治内容

1、完善、充实、落实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和设备,完善细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期、分批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全面提高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2、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合同管理。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管理,强化对承包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督承包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落实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和特殊工种、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4、加强对公路建设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贮运、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用电、用火和爆破等特殊作业行为,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危险品泄露、爆炸、火灾、触电等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5、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第7篇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更加准确掌握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底数,杜绝管理漏洞,稳定低生育水平,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自2012年8月22日至9月30日期间,在全乡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清理清查集中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九月份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为载体,以做好孕环情监测、违法生育处理工作为突破口,强化基层基础工作,集中力量解决四术遗留、人员漏管、违法生育处理等重点问题,遏制违法生育,推进全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二、目标任务

㈠孕环情监测率。从2010年2月23日到3月20日之前全处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监测率达到100%。

㈡违法生育处理率。到2010年3月20日之前,全处2009年以来新发生的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社会抚养费足额征收例数与违法生育例数的比率)达到90%。2009年

以前发生的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80%。违法生育党员、干部处理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此次活动办事处成立清理清查领导小组,每星期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工作调度会,通报全处活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选派工作得力的同志指导村庄、企业业务工作。督查办公室、计生服务中心将加强督导,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并将发挥宣传车、广播、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口号的作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开展清理清查集中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张贴、发放《违法生育有奖举报公开信》,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宣传办公室要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弘扬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公开揭露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生育行为。各单位要自觉履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企业有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切实做好育龄员工计划生育信息清理核查上报工作,建立信息变更上报的长效工作机制。

㈠认真做好孕环情监测工作。清理清查集中活动期间,运用实名登记电子“一证制”系统做好2010年第一次孕环情监测工作,确保孕环情监测率达到100%。对没有参加孕环情监测的人员,要想方设法联系并取得相关证明;对联系不上的人员要列出清单,逐一说明情况,并作为重点人员进行走访排查,确保人员到位。

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法生育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律按上限缴纳,对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聘用的人员以及企业法人、承包人等,违法生育情节恶劣的,要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情况,依法从严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新发现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依法依纪处理到位。办事处将协调市法院集中执行一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在法定时限内未履行缴纳义务的违法生育案件及当事人,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对有能力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坚持以行政征收为主,督促其尽快缴纳。

㈢全面开展“人户分离”人员清理清查工作。各党支部、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清理普查范围内人员户籍地、现居住地、法人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全面调查摸底,及时互通信息,理清管理责任。将清理清查活动与2010年第一次孕环情监测工作相结合,以新建企业、沿路门头房、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地、隐蔽场所等为重点,按照“分类调查、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逐户逐人进行拉网式清理清查。市北医院、民政、计生服务中心要结合计生局反馈的出生、结婚、防疫等信息,加强管理,建立统一、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流通道,保证信息畅通。派出所要及时向计生

服务中心提供“人户分离”人员、企业员工和违法生育当事人的户籍和子女落户等信息。本次集中活动清理发现的人户分离人员管理不到位或违法生育,按原管理口径追究责任,从2010年4月1日起,按市人口和计生局《关于对即墨市内“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口径和责任认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㈣认真做好企业员工计划生育信息清理清查工作。办事处建立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日常管理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将辖区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奖惩,并将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一票否决”范围。此次企业员工计划生育信息清理清查工作责任范围以属地化为界定标准分为四部分,一是村庄所辖企业由村庄负责;二是办事处工业园区内企业由招商中心负责;三是办事处集体户、供销社、办事处家属院由新都居委会负责;四是教委及其他双管单位家属宿舍由各自单位负责。各企业要对本企业所有已婚育龄人员进行逐人核实,做好信息登记和统计报表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并据实上报相关信息。

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第8篇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各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形势稳定。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食品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现结合镇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食品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 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主任 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镇长、武装部长、派出所长 组成。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综治办主任

担任,成员由、、、、、、、、组成。各村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此项活动的开展。

二、整治范围、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范围:全镇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环节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自查、集中检查、活动办督查三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内容及标准

(1)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齐全并公开悬挂。

(2)食品生产加工间入口统一设置洗手、消毒、清洗设施。(3)车间地面应用无毒、防滑的硬质材料铺设,无裂缝,排水状况良好;房顶无灰尘;生产车间内不予许有厕所;生产加工场地应清洁卫生。

(4)库房内存放的物品应离地离墙、码放整齐,保证库房内安全、整洁卫生。

(5)统一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所用的原辅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

(6)盛装产品和原料的包装物或容器,其材料无毒无害,不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必须备有专门的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7)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明,从事生产的工作人员穿着工作服。

2、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内容及标准

(1)营业执照(食堂除外)、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业消费安全承诺书》齐全并公开悬挂。

(2)已推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有量化标志(标牌或标识)。(3)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员工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统一着装,个人卫生良好。

(4)内、外环境整洁,三防设施完善。(5)布局合理,标识明确。(6)餐具洗消落实,保洁良好。

(7)主要原料索证规范,来源合法,有台账可查,有票据可验。(8)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成食品出售。(9)肉类采购必须选择定点屠宰单位。

3、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内容及标准(1)同意设立市场商品索证查询系统。

(2)场内环境宽敞明亮、通风,不应有蚊蝇等虫害。地面坚固、平整、清洁。空气清新无异味。商品按类展陈销售。

(3)统一设立市场食品质量管理责任制、市场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公示、退出、购销挂钩等7项制度并公布。

(4)食品经营主体证照齐全并在显著位置悬挂,经营范围与证照一致。

(5)统一建立食品市场、超市索票索证记录。

4、食品生产企业整治内容及标准

(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并公开悬挂。(2)检验室、检验记录完善,归档美观。(3)建立生产、销售和检验台账记录。

(4)车间、库房布局合理,制度齐全上墙,合理张贴警示标志。(5)人员卫生、车间卫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规范要求》的规定。

(6)生产人员着工作服,并按有关规定开展过培训。

三、整治步骤

活动从4月1日开始,5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企业自查阶段(4月1日—4月15日)。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要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凡重大隐患必须及时上报镇活动领导办公室。

(二)各集中检查阶段(4月16日—4月30日)。在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辖区负责,分片包干,由镇包片领

导、包村同志、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安全责任人,集中对全镇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镇活动领导办公室。

(三)督促整改阶段(5月1日—5月30日)。镇活动领导小组和活动领导办公室对全镇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进行督查。督查企业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此项活动由镇长 同志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包片领导、包村包企干部、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研究,全力抓好整治活动的开展。全镇各级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好食品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二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各村委会主任是本村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因没有排查或排查没有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没有整改到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逐级追究责任。

三要确保工作实效。在加强食品安全检查、组织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镇人民政府 2012年4月11日

抄送:档

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第9篇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三个百分之百‛(百分之百的人员,百分之百的时间,百分之百的力量)要求,集中时间、精力,针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要岗位,进一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计划,落实部门、资金,限期整改完成,确保全面完成迎峰度夏和‚国庆节‛期间的安全保电工作。

二、活动的目的进一步巩固安全形势和安全周活动成果,把春季安全大检查、日常的专业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安全月活动、安全周活动等要求进一步落实,有效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创建‘安全企业’实施意见‛和‚十条措施实施细则‛,以及2006年反事故斗争,确保实现全年无事故的目标。

三、活动时间

2006年8月1日至11月8日。

四、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车勇

副组长:李爱民、黄钢、黄志坚(常务)、亚力坤〃阿布都拉、龚文军、冯雪天

成员:何明生、张生杰、刘继昌、汪明、徐威、艾尼瓦尔、汤可仁、孙宁、辛涛、熊剑、张建国、李江勇、王均、于正仁、张鹏、顾国泉、彭祥生、孔玉梅、宁廷海、孔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五、活动内容

1、针对公司1至7月份开展的‚三节两会‛安全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春季安全大检查、安全警示教育日活动、安全性评价检查、农电安全检查、安全月活动、安全周活动和重大反事故措施应急预案专项监督等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各项检查要制定整改计划,要落实到领导、主管部门,并落实整改完成时间。责任部门:公司各单位,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农电工作部、市场营销部、基建规划部、保卫工作部、多经工作部、电力调度所。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2、结合迎峰度夏工作,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反事故斗争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抓好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和日常维修中安全措施的落实;高度重视和严密控制检修现场、临时用工和多经的人身安

全,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行为。二是各单位依据反事故斗争方案,在8月份组织一次对设备的专项检查。三是把反事故斗争与安全教育相结合,努力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公司各单位,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农电工作部、市场营销部、基建规划部、保卫工作部、多经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电力调度所。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3、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创建‘安全企业’实施意见‛和‚十条措施实施细则‛,大力营造‚珍惜生命、保证平安、促进和谐‛的氛围,坚持精细化管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通过开展‚六大平安工程‛、‚六个一爱心活动‛和‚爱心理念‛的教育、‚平安意识‛的教育,规范人员行为,防止人身伤亡、误操作事故的发生。责任部门:公司各单位,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农电工作部、市场营销部、基建规划部、保卫工作部、多经工作部、政治工作部、工会办公室、教育培训部、电力调度所。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4、按照‚关于开展2006年重大反事故措施和应急预案专项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新伊电安[2006]114号)要求,积极开展重大反事故措施和应急预案专项检查。责任部门:公司各单位,公司生产技术部、农电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安全监察部、市场营销部、基建规划部、保卫工作部、多经

工作部、电力调度所。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秋季安全大检查提纲,进行有计划、有组织实施、有总结、有整改四个环节的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责任部门:公司各单位,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农电工作部、市场营销部、基建规划部、保卫工作部、多经工作部。完成时间:所属各单位9月15日前,公司本部10月20日前。

6、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各项安全规程、规定,尤其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安全生产22条禁令》并进行考试。责任部门:公司各单位。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组织发电厂电气运行人员、变电站(升压站)人员对《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电气倒闸操作管理规定》进行学习和考试。责任部门:公司各单位。完成时间:9月5日前。

组织从事登杆作业人员及多经施工人员在8月30日至9月5日安排两天时间对《关于印发登杆作业安全措施的通知》、《关于下发立杆、杆上作业、高空作业事故及防范措施的通知》、《关于下发拆除旧导线工作程序的通知》,以及2001年以来发生的11起倒杆人身伤亡事故通报进行学习和考试,并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责任部门:公司各单位。完成时间:9月5日前。

7、结合‚关于开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专业年活动的通知‛(新伊电“2006”179)内容及新疆电力公司检查通报要求,完善继电保护装置现场运行规程、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范保护定值计算、核对保护压板投退和保护装置整定以及继电保护反措工作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责任部门:公司各单位,公司生产技术部、农电工作部、电力调度所。完成时间:9月10日前。

8、落实农电反事故措施。农电工作要大力推广落实《农村供电所标准化作业流程》的要求,农电检修、施工现场要全面落实‚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深入开展反‚六不‛(不办工作票、作业前不交底、现场不监护、作业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斗争。农电、多经安全检查要以防止触电、防倒杆、防高空坠落等人身事故为重点,督查‚五查一落实‛(查领导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查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素质、查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查现场作业实施情况、查‚两票‛执行情况,落实农电检修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情况和‚三措一案‛(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公司各单位,公司农电工作部、多经工作部、安全监察部。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9、按照‚关于安排对配网缺陷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户表下移工作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的通知‛要求,进行配网缺陷集中整治情况和户表下移工作危险点及预控

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责任部门:公司各单位,公司农电工作部、质检站。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10、结合电费电价、电能计量、用电安全及《供用电合同》的‚四查‛工作,对工业用电客户特别是煤矿企业低压漏电保护装置的安装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责任部门:公司各单位,公司市场营销部。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六、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成立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组织机构,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负责组织布置和检查,将公司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方案中每项内容提出具体落实要求,亲自抓落实,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并认真做好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总结,11月10日16时前将活动总结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思想,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重点部门、企业、关键场所、关键岗位,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夏秋季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新疆畜牧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检查排查、整治和消除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坚决杜绝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厅系统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决定成立厅系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的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畜牧厅厅长胡拜都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厅长来金刚同志担任,成员由组织人事处处长朱新权、办公室主任冯东河、工会主席阿扎提、动物重大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张德坤、饲料办主任聂新、场管局副局长何扎提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朱新权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巴哈提别克同志兼任。

四、整治时间

自2006年7月12日开始,至2006年10月20日结束。

五、整治重点

重点在厅直属各企业单位学校、生产加工车间、牛舍、草料库、建筑、沙场、旅游点等;危险化学药品、车辆安全、草原防火、动物重大疫病等;公共聚集场所。

(一)车辆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加强对单位车辆安全监管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防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企业单位

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开展持续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操作规程和完善基础设施,加强隐患排除与整改。

(三)危险化学药品

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集中整治。

(四)公共聚集场所

全面贯彻《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效提高综合防御能力。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商场、宾馆、学校、托儿所、医务所、旅游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管力度,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齐全完好。

(五)草原防火

全面贯彻《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加强对草原防火工作和草原防火人员、旅游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确保草原防火安全。

六、整治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责任,狠抓落实。对在整治活动中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专项检查,按要求整改,确保厅系统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关注安全生产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畜牧厅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于7月30日前报送畜牧厅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2006年10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畜牧厅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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