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支付情况说明

2024-07-25

劳务费支付情况说明(精选14篇)

劳务费支付情况说明 第1篇

北京市建设工程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人:电话:年月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细目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人:电话:年月日

重大隐患项目列表 填表单位:(盖章)

劳务费支付情况说明 第2篇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项目部分工程由总承包,部分专业劳务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分包。

项目部分工程于2011年10月开工,当时我与劳务公司已达成了劳务分包工程的合作意向,但考虑到劳务公司增项增资未正式审批下来,又因开工初期工作主要为桩基工程,不在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工程范围内,所以我与劳务公司的劳务分包合同直至2012年2月才正式签订。在劳务分包工程合同签订前,确实有些幢号已进入基础施工阶段,部分木工、钢筋工、泥工已参与工程施工。这样,实际用工与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在程序上确实存在问题,我司未及时与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合同签订时间滞后。

感谢贵站在检查中指出了我们存在的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切实纠正过来,我们也已督促劳务公司安排了专人负责施工日记、人员台账的填写,并加强了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劳务费支付情况说明 第3篇

一、基本公式模型推导

模型一: 若企业当期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全为现金结算,会计分录为:

借:有关存货账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现金账户

此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计算公式可表述如下:存货增加额+增值税进项税额(公式1)。 全部现购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笔者暂且称其为假设,实际计算支付的现金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调整。

模型二:若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部分以现金结算部分赊购,会计分录为:

借:有关存货账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现金账户

应付账款(或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增加会使支付的现金减少,与公式1不符,故应在计算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时减去应付账款的增加。此时,计算公式表述为:存货增加额+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账款的增加(公式2)。

模型三:若企业当期支付以前期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欠款,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或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等现金账户

应付账款的减少会使现金支出增加, 故计算支付的现金时要加上应付账款的减少。此时计算公式可表述为:存货增加额+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账款的增加+应付账款的减少(公式3)。

模型四:若购买商品企业开出的是商业汇票,由于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均是因赊购产生, 故在计算支付的现金时同应付账款(分录见应付账款)。 此时,计算公式表述为:存货增加额+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账款的增加+应付账款的减少-应付票据的增加+应付票据的减少(公式4)。

模型五:若企业以预付款方式购买存货或接受劳务,账务处理如下:

1.预付款项时 ,会计分录为 :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等现金账户

预付账款的增加会使支付的现金增加, 故计算支付的现金时要加上预付账款的增加。此时计算公式可表述为:存货增加额+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账款的增加+应付账款的减少-应付票据的增加+应付票据的减少+预付账款的增加 (公式5)。

2.收到所购存货时,会计分录为 :

借:有关存货账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的减少并未支付现金, 与前述公式1中所有存货增加均支付现金相矛盾, 故在计算支付的现金时调减预付账款的减少。 此时计算公式可表述为:存货增加额+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账款的增加+应付账款的减少-应付票据的增加+应付票据的减少+预付账款的增加-预付账款的减少(公式6)。 由于:存货期初余额+存货本期增加额-存货本期减少额=存货期末余额,所以:存货本期增加额=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存货本期减少额,将本表达式代入公式6,可得到:存货的期末余额-存货的期初余额+存货的本期减少额 (此处假定本期存货减少均是由于已销售所致, 同时结转营业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账款的增加+应付账款的减少-应付票据的增加+应付票据的减少+ 预付账款的增加-预付账款的减少=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营业成本 (替代存货本期减少额)+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账款的增加+应付账款的减少-应付票据的增加+ 应付票据的减少+预付账款的增加-预付账款的减少=营业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公式7)。 至此,公式7即为计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时的基本公式模型。

二、常见的特殊调整事项分析

情形一:在生产成本中核算的工资、折旧费用等,会计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

贷: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

这部分金额先计入生产成本, 完工后使库存商品增加,前面我们根据(1)式假定存货的增加是支付现金的,但该业务并未支付现金,所以在计算支付的现金流量时作调减处理。

情形二:接受捐赠、接受投资的存货,会计分录为:

借:有关存货账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

营业外收入

此处存货的增加并未支付现金,与前述(1)式中计算支付的现金时调增存货的增加相矛盾,现在应作调减存货处理。

情形三:盘盈的存货,会计分录为:

借:有关存货账户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此处存货的增加并未支付现金,与前述(1)式中计算支付的现金时加上存货的增加相矛盾,现在应作调减存货处理。

情形四:对外捐赠、对外投资、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在建工程等领用存货以及存货的非正常损失(此处不考虑相关税费),会计分录为:

借: 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待处理财产损溢等

贷:有关存货账户

此处存货的减少不影响现金流量,与前述(7)式中在计算支付的现金时调减存货的减少相矛盾, 故现在作调增存货处理。

情形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使存货的账面价值减少, 与前述 (7)式中在计算支付的现金时减去存货的减少相矛盾 ,故现在作调增存货处理。

情形六:冲减存货跌价准备,会计分录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该业务使存货账面价值增加, 但未支付现金, 与前述 (1)式中在计算支付的现金时加上存货的增加相矛盾 ,现在作调减存货处理。

情形七:对于企业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此处应付账款减少并未支付现金,与前述(3)式中调增矛盾,故应在计算支付的现金时作调减处理。

情形八:享受现金折扣的应付账款偿还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等现金账户

财务费用

由于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 使实际支付的现金额小于应支付的现金额,与前述(3)式中调增应付账款矛盾,故在计算支付的现金时调减应付账款。

情形九:当期以非货币性资产清偿债务,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由于应付账款的减少并未支付现金,与前述(3)式中调增应付账款矛盾,故在计算支付的现金时调减应付账款。

情形十:带息应付票据计提利息,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票据

此处应付票据增加不影响现金流量,与前述(4)式中调减应付票据矛盾,故应在计算支付的现金时调增应付票据。

三、应用实例

某企业20×4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有关资料。

单位:万元

(二)利润表有关资料 。 主营业务成本4 000万元 (假设无其他业务成本)。

(三)其他有关资料。 (1)本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00万元;(2)本期以固定资产偿付应付账款10万元;(3)生产成本中直接人工项目含有本期发生的生产工人工资费用100万元;(4)本期制造费用发生额60万元,其中消耗的物料为5万元 ;(5)工程项目领用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10万元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采用分析填列法计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的金额。

1.用固定资产偿还应付账款1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1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0 000

应付账款减少,未支付现金,与(3)式不符,在计算支付的现金时作调减处理。

2.计提本期生产工人工资10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1 0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 000 000

产品完工入库后, 完工产品成本应由生产成本转入库存商品, 生产成本中含有本期发生的生产工人工资费用最终会使存货增加,但并未支付现金,与(7)式不符,在计算支付的现金时作调减处理。

3.本期发生制造费用60万元(其中含消耗的物料5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600 000

贷:原材料50 000

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等550 000

制造费用分配后转入生产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600 000

贷:制造费用600 000

完工产品入库,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600 000

贷:生产成本600 000

将以上三个分录合并,得到:

借:库存商品600 000

贷:原材料50 000

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等550 000

制造费用先分配计入生产成本, 产品完工后生产成本再转入存货, 但是累计折旧和应付职工薪酬都与购进商品无关,原先在计算支付的现金时是将增加的60万元存货全部加上的, 而其中真正是因为购进而增加的存货只有5万元的物料,所以现在应将以前多加上的(60-5)万元从支付的现金中减去。

4.工程项目领用的本企业产品1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100 000

贷:库存商品100 000

工程项目领用的本企业产品使存货减少,与(7)式不符,在计算支付的现金时作调增处理,计算过程如下:

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 000+600)+(100120) +(40 -20) +(90 -80) +(80 -100) -10 -100 -55 +10 =4 435 (万元)

四、结束语

通过本文分析, 可以看出在采用分析填列法计算填列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金额时 ,复杂之处就在于对存货、 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等项目需要进行多次调节。在上述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公式模型推导过程中,多次运用了现金流量反向调节原理,这是灵活运用该公式模型的关键之处。 S

摘要:在采用分析填列法填列现金流量表正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的计算公式难以理解。本文运用会计分录进行现金流量定性分析,能够清楚展示该计算公式模型的构成,从而加深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的理解,编好现金流量表。

劳务费支付情况说明 第4篇

与微信类似,支付宝也提供了一定的免费提现额度——累积总共20000元,远高于微信的1000元,并且可以用蚂蚁积分兑换更高的免费提现额度。支付宝提现涉及“提现到本人银行卡”和“转账到他人银行卡”两个功能,超出免费额度的部分都会按照提现金额的0.1%收取服务费。

同时,余额宝资金转出将继续免费,包括转出到本人银行卡(必须是本人银行卡直接转入余额宝)、转出到支付宝余额。不过10月12日起,从支付宝余额新转入余额宝的资金,转出时只能转到余额,不能直接转出到银行卡。

打个比方,比如黄先生在10月12日后通过银行卡、支付宝余额分别存入10万元到余额宝里,想提现时,通过银行卡存入余额宝的10万可以直接转出到本人银行卡,并且不收费。但是通过余额存入的10万元只能转到余额,提现到银行卡是需要收取0.1%即100元的服务费。

劳务报酬税36年未改800元起征点挤压千万实习生

实习旺季的尾声,批量结束实习返校的学生陆续遭遇“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对绝大多数学生而言,这是他们人生中第一个留下深刻印象的税制。该税制规定的800元的起征点,远低于工薪个税3500元的起征点。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是我国11项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征收对象是诸如独立设计师、独立翻译等广大灵活就业者。2002年,国税局在《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将勤工俭学大学生纳入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之后,实习生也成为劳务税大军中的一员。

1980年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余额按照20%税率纳税。1980年至今,个税法历经6次修改,个税起征点从800元增至3500元,但是,劳务税800元的起征点、20%的税率沿用至今,已36年未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刘俊海向记者表示,平等征税才能鼓励勞动力,“实习生的劳动收入应该受到法律的公平对待”,“而根据通货膨胀率调整起征点和税率是起码的公平。”个人所得税历经六次修订,除工薪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提升到3500元、免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之外,其余税收项目起征点、税率始终如一。

明年底异地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明确,将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满足群众合理的异地就医需求,在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减少群众“跑腿”“垫支”。

异地就医结算复杂是近年来老百姓反映突出的一个问题。此前,人社部提出三步走的思路:第一步是实行市级统筹,可解决60%异地就医问题。目前,市级统筹已完成。第二步是省内联网结算。省内异地就医解决后,可以再解决30%的异地就医问题。这一目标也已基本实现。第三步是解决跨省异地就医。

此次人社部发布《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强调,要按照三步走的思路,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并配合推进完善分级诊疗和转诊转院制度,完善医保异地就医管理,促进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形成合理的就医秩序。

国办:城区常住人口不到300万不得推“积分落户”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是全面小康社会惠及更多人口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方案》提出了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其中,《方案》提出,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过3年。

三星宣布在中国内地召回19万台国行Note7

日前,在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进行约谈和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6年10月11日起,召回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全部SM-N9300 Galaxy Note 7数字移动电话机,共计190984台(包含2016年9月14日公告首次召回的1858台产品)。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产品,由于存在异常发热、燃烧等问题,有可能发生起火等严重后果。截至目前,在中国大陆地区已经发生20起过热、燃烧事故。为了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自2016年10月10日起已经停止生产、销售SM-N9300 Galaxy Note 7数字移动电话机产品,并将采取以下两种措施实施召回:(1)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为其他型号全新三星手机,并退还两个产品之间的差价,赠送购物券300元;(2)按照原购买价格全额退款,同时回收产品。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消费者因配合本次召回所产生的产品邮递费用由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河北现罕见百余座战国儿童瓮棺葬群

河北省黄骅市今年5月首次在郛堤城遗址附近发现瓮棺葬后,经过几个月持续发掘,目前共发掘瓮棺葬113座。据考古人员介绍,该遗址出土的瓮棺为战汉时期器物,其中6座经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鉴定为成人瓮棺葬,且为一次葬,其余107座为儿童葬。

此次发掘的瓮棺葬形制20多种,且分布密集、年代清楚,对研究2000多年前的丧葬习俗、郛堤城城池状况极为重要。

乾隆御用猎枪将于伦敦拍卖 估价约1243万人民币

中国清代乾隆皇帝的一支御用猎枪将于11月在英国伦敦苏富比拍卖行拍卖,估价150万英镑(约合1243万元人民币)。

英国《卫报》10月9日报道,这支猎枪制造于18世纪,属于专门为乾隆打造的皇家特供猎枪,配以金银装饰,枪管处刻有汉字,彰显其卓越品质。

苏富比拍卖行中国艺术品高级主管罗伯特·布拉德洛说,这支猎枪代表中国皇家工艺的巅峰,是苏富比迄今拍卖的“最重要的中国珍品之一”。尚不清楚这支猎枪缘何流落至英国。乾隆是清朝第六位皇帝,1735年即位,喜爱狩猎和艺术品收藏。他在位60年,当时中国正值“康乾盛世”。乾隆拥有多款御用火枪,分别取名“百中枪”、“纯正神枪”、“威远枪”等。尚不清楚下月拍卖的猎枪属于哪一款。

故宫还原古建风貌明年将拆1.48万平米现代临建

10月10日是故宫博物院91岁生日。为推动“平安故宫”工程的有力实施,故宫当日通过开展史上最大规模太和殿消防实兵演习、拆除彩钢房等活动庆生。据悉,故宫内共计1.48万平方米的临时建筑将于明年上半年全部拆除,届时,故宫将不会再看到任何影响古建筑群风貌和安全的现代临时建筑。

据悉,在此次拆除清理完成之后,将恢复该区域古建筑的原有风貌,还原历史信息,为实现进一步扩大开放面积打好基础。伴随“平安故宫”工程的推进,将于明年上半年全部拆除故宫博物院内原有的3600平方米彩钢房建筑和11200平方米其他临时建筑,共计14800平方米。届时,观众在故宫内再也不会看到任何影响古建筑群风貌和安全的现代临时建筑。

截至2015年11月,已经完成的聚苯材质彩钢房拆除共计55处,总面积为3040.72平方米。

食堂整改支付情况说明 第5篇

综合办:

兹有毕节市明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为你部门进行食堂整改项目,现已完工,由于时间紧迫特定于节后进行验收结算,为保证人员工资的发放,特请你部门暂按预算审核价款的80%进行预付给毕节市明鸿设备公程有限公司。

预付款项清单如下:

1、土建零星整改预算审核价格48000×80%=38400元

2、钢构件零星预算审核价格65000×80%=52000元

3、电力设施零星预算审核价格18000×80%=14400元 共计支付人民币大写:拾万零肆仟捌佰元整(¥104800.00元)

未用公务卡支付情况说明 第6篇

未用公务卡支付情况说明

因XXXX高级技工学校第X届技能活动周XXX系XXXXXX项目决赛需要,邀请技能大赛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在接待中,因饭店POS机无法使用,故以现金500元支付。特此说明。

说明人:XXX 2016年11月15日

工人工资支付情况说明书 第7篇

致XXXXX股份有限公司:

兹有我公司承建的铜加工项目办公楼(1栋)、宿舍楼(2栋)工程因部分工人离职所以该部分工人工资卡无人领取。离职工人工资我方已全部结清,请将该部分工人工资款打入我公司账户。特此说明。

支付申请绿化养护到期情况说明 第8篇

致:XXXXX

由我公司养护的“XXXXXX项目”工程合同已于20XX年X月X日到期,由于一直未招标,由我公司继续养护,并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量。我公司从 X年X月X日至 X年X月X日的养护经费(X元)未支付,现请贵单位给予支付为感。

X公司

劳务费支付情况说明 第9篇

况说明

工程物业部维修班、消控室等劳务派遣人员自2014年8月签订用工合同以来,工作认真负责,思想端正,工作态度积极向上,能按时高质量完成公司和部门指派的各项任务。一年来,在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的正确决策与领导下,通过各主管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指导,维修班、消控室等劳务派遣人员表现突出,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部门和公司的要求,符合用工合同的续签。特此说明,请公司领导批复。

维修班主管:

消控室主管:

劳务费支付情况说明 第10篇

一、说明:

由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水岸明珠3#-1楼工程,由南京中恒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现工程已具备竣工条件,建设单位已按我们双方原定合同的约定正常付款,没有拖欠。

二、承诺:

我南京中恒置业有限公司已按工程进度及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了施工单位的工人工资及材料款,没有拖欠,竣工后,南京中恒置业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按原合同条款及承包协议支付民工工资及材料款,绝不拖欠。

由此发生的债权债务由我公司解决。

劳务费支付结算制度 第11篇

一、总 则

为加强项目经理部对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企业内部形成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结合北京地区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在京的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凡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或项目部,均适用本办法。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

1、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对外部劳务队伍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监督劳务队伍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2、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务费按月结算,每月做到100%支付,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

3、劳务费分期支付最低限额:

(一)、结算应符合合同约定。

(二)、劳务费的结算由项目经理组织,劳资、技术、安检、班组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按进度验工分期结算劳务费的75%,20%验交后结算,扣留5%作为质保金。

(三)、末次清算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由劳资人员填写结算单,由安检、技术、财务、材料、工班长等人员签署意见,项目经理确认无其他经济责任(各种外欠款如欠当地材料费、煤、水、电、生活费等)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支付。如项目撤销就将质保金和有关资料转给所属指挥部,待保质期过后无任何问题后由指挥部代替项目结算付清。

(四)、劳务费除预支生活费外,其余结算一律采用转帐方式,在进行末次结算前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发票。

四、关于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帐户

1、凡使用农民工进行劳务分包的施工企业,均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账户”。

2、预留账户资金属开立企业所有,由开立企业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3、公司委托在京单位作为项目部农民工资和劳务费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各项目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帐户”应统一设在在京单位财务会计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劳务费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

五、农民工工资预留标准

1、项目经理部按产值的 3%预留。

2、凡工程款回收后,各项目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劳务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农民工工资,同时要及时完

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结算和支付工作程序

(一)要做好合同管理和结算的基础工作。

1、合同是规定双方责、权、利的法律文件,也是劳务费兑付的依据。各单位要及时签订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杜绝不签订劳务合同就进场的施工现象。

2、签订的劳务合同要执行“工料分开”原则,主材采购、大型租赁、大型机械不得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同时要严格区分、界定劳务费与人工工资范围,并在合同中注明。

3、劳务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来源。各项目要按月结算劳务费,根据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及时完善验工计价工作,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合同执行结束后,应在56 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各项目部要加强劳务费结算管理工作,做到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因久拖不结发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

(二)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

1、各项目部负责进场务工人员实名化管理,负责现场人员花名册与工资发放表的核对,依据实际情况填报《劳务费支付单》。

2、公司在京单位负责审核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合同签订、备案情况,审核劳务费结算情况;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兑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

3、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各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有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

放表一份,报公司存档备查。

4、公司委托的在京单位,应对各项目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5、各项目每月月末向公司报送劳务费兑付情况表,准确反映劳务费兑付情况。

七、相关部门职责

1、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对所属各项目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订立、实施的指导和监管工作,杜绝发生不订立合同施工和违法违规分包,负责结算和支付纠纷的调解处理。

2、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各项目施工产值的审核和统计,作为支付劳务费的考核依据。

3、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监督考核各项目财务部门按规定标准提取预留费,拨付农民工工资预留帐户。

4、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所属企业经营者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实施工作。

八、附则

工资、劳务费支付协议 第12篇

甲方:长春市亿美培训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中心为了及时结算员工的工资,本中心将从2011年4月份起,将应付员工的工资打入员工的银行卡中。

第二条:员工必须在中国银行以本人名字开具银行卡或存折以便于中心结算工资,并将此银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于中心财务备案,员工要保证此银行卡或存折有效可使用。

第三条 中心的权利和义务是:中心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可以制订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中心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根据对员工考核情况,中心将于每月18日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

第四条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是:员工应积极负责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完成任务后,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

以上所列条款已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劳务费支付承诺书 第13篇

我单位承建的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地下道路工 程: 在劳务施工期间,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在劳务费用结算、支付和劳务人员管理方面我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劳务人员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不拖欠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承担因劳务管理和农民工工资管理不善而造成一切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

2、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和劳务人员签订的合同,并承诺发生一起(次)因劳务结算纠纷、拖欠劳务费用或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或因与劳务公司(或劳务人员)堵门(包括政府行政事业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公司本部、监理单位和工地现场),堵路、上访、投诉(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劳务监察、媒体等有损建设单位名誉的一切投诉行为)、拉条幅、媒体曝光、自残和威胁等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造成不利影响和名誉损坏行为的,除《劳务合同》的约定处罚行外,并处罚金20万元/一起(次)。

3、严格执行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和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务工合同》,按约定的时间结算和足额支付劳务工资,做到不欠账,不拖付,在发现合同约定不明不详二产生纠纷或问题时,做大双方(施工单位与劳务公司或劳务公司与劳务人员)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时,绝不采取上述不合法,不文明的过激行为,我单位承诺纠纷和问

题协商解决不成时,采取(1)请监理单位各建设单位协调(2)请社会劳动仲裁机构仲裁(3)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形式或进行法律诉讼解决。

4、督查和管理劳务费用支付到每个劳务人员手中,对出现的劳务合同、劳务结算、劳务公司与劳务人员的各种纠纷和问题做到认真细致妥善的解决纠纷和问题,不发生一起(次)上述过激行为。

承包人:劳务公司 (签章)

负责人 (签章)

总包单位劳务费支付保证措施 第14篇

劳务费支付保证措施

为贯彻国务院和北京市“建立农民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

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措施

(一)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按照文件精神,重新调整企业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方法,优先保障企业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工资的资金。

(二)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及专业承包企业要建立本企业劳务费预留制度,为正常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资金保障。各劳务分包企业要按照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的要求,逐步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正常化,做到月结月清。

(三)各分包队伍进场必须及时把三个保证金账户资料交到项目部备案。将劳务费预留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的范围,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企业管理者的责任。

(四)按国务院和北京市政策要求,应当做到企业对外施队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监督外施队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五)更新网络系统增强管理效果

建筑实名制管理网络系统在人员备案、信息化管理、发放实名制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具有能够满足信息反馈全面准确,工程项目应用便利,备案信息一目了然,农民工工作考勤、工资发放可监控的能力,为企业便于应用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政府、总承包企业,来京劳务企业三方连为一条直线的网络初

步形成,为全市建筑业应用实名制卡、做好劳务管理工作提供了保证。

(六)进京企业换发管理手册

为全面掌握进京企业情况,实现建筑业农民工全员持卡,市建委实施了进京企业网上复合备案信息,换发企业管理手册措施,对企业信用考评优秀和合格的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便捷完成换发手册工作。

(七)全员实名制卡防拖欠

只有保证农民工人人持卡,才能实现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和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一是出台《2008年北京建筑行业劳务管理工作要点》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障落实。二是强化人员实名制备案,不备案的劳务队伍不能进入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三是总承包企业工程项目要百分之百安装实名制IC系统和机具,工地实行全封闭,具备农民工刷卡进出工地的条件

(八)三个账户保工资发放

市建委提出了建立“三个账户”的措施,即:企业及其工程项目要建立劳务费专用账户,在劳务费结算支付发生纠纷不能及时完成结算与支付时启用,并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企业要在工程项目建设之初,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在出现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的情况下启用,保证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劳务企业在签订施工项目合同和项目备案前,要在指定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通过实名制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九)劳动合同确保合法用工

劳务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花名册、为农民工进行人员备案、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详细记录农民工出勤、工资发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这项工作必将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十)细管施工队长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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