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奖励办法

2024-07-01

梅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奖励办法(精选7篇)

梅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奖励办法 第1篇

附件2:

梅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奖励办法

市委、市政府决定,2010年全市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全市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5%以上。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步伐,确保2010年全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如期实现,现制订《梅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奖励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表彰奖励对象: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中职学校(含市直技工学校)。

二、奖励办法及金额

(一)奖励资金总额:市财政拨出奖励款1000万元和全市提前一年普高达标省奖励款1000万元,合计2000万元。

(二)奖励办法。

1.市财政拨出奖励款1000万元奖励各县(市、区)。用其中800万元奖励完成201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计划毛入学率指标的县(市、区),每县(市、区)奖励100万元;如有未达标的县(市、区),剩余部分按超出百分点比例奖励给超额完成任务的县(市、区)。200万元用于奖励在“普高”工作中特别突出且对全市“普高”工作贡献特别大的县(市、区)。五华县、丰顺县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较重,可根据需要向市政府提出借款作为专项经费,年底将从奖励款中抵扣。

2.我市通过“广东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达标市”后,可获得省普高奖励款1000万元。用其中800万元奖励完成201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计划毛入学率指标的县(市、区),每县(市、区)奖励100万元,如有未达标的县(市、区),剩余部分按超出百分点比例奖励给超额完成任务的县(市、区)。200万元奖励完成2010年招生任务的市直中职学校(含市直技工学校),分两部分奖励:

(1)完成任务奖:完成2010年招生任务的学校,每所学校奖励10万元;

(2)超额完成任务奖:如学校超额完成2010年招生任务,按超额完成招生任务数每超一人奖励1000元计算。

市政府奖励达到201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划的县(市、区)和市直中职学校(含市直技工学校),是以“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市直中职学校(含市直技工学校)开展“普高”工作,各级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奖励资金全部用于学校建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奖励办法。

梅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奖励办法 第2篇

根据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精神,总结分析我区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情况,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桃城区现辖6个乡镇、4个办事处,344个行政村,总面积592平方公里,总人口46万。全区高中段学校现有普通高中一所(第十四中学),职教学校一所(职教中心),民办学校四所(桃城中学,英才学校高中部、汇龙中高中部学、启明学校高中部),教学班个,专任教师人,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占%;本科以上学历人,占%。衡水市直属的衡水中学、第二中学、第十三中生源主要为桃城区学生,到年,全区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在校学生达到人以上,全区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一、认真学习贯彻精神,充分认识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意义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区把它作为一项“”来抓,为保证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区成立了以区长韩志刚为组长,副区长刘荣华为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关于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保障教育事业特别是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上了新台阶。突出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办学规模迅速扩大

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在校学生从年的人增加到年的人,年均增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从年的提高到年的,比全省平均水平个百分点;每万人口普通高中教育在校学生人;每万人口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在校学生人,居全省(市),学生就业率达。

二、结构逐步优化

年全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人,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在校学生 人,两者之间的比例为,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

三、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据统计,时期全区高中阶段教育投入元,比时期增加元,增幅达倍。全区高中阶段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新提高。近年来,我区克服财力紧张等重重困难,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保障学校的运行和发展,不但高中学校

收费自主支配,而且实现了财政投入逐年增长,06年投入万元,2007年投入万元,2008年投入万元。并且按照国家规定,对升入职业学校的农村学生和城市贫困生进行资助,2008年春季资助2332人,秋季资助3076人,2009年春季资助3213人,秋季资助3991人,两年资助资金达945.9万元。同时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资助普通高中贫困生每生每年1000元,2008年共资助90人,2009年资助183人,保障了农村学生和贫困生享受更高一级教育的基本权益。

四、教育体制不断创新。

以新课程实施为核心的教学改革有序开展,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教师职称评聘以及激励机制逐步完善和健全,教育资源整合优化稳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快速发展。

五、教学水平稳步提高。

高考上各批次分数线的人数逐年增加。今年高考理科、文科总分平均分分别排在全省第位、第位,每万人口本科上线人数排在全省第位。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都取得较好成绩,其中。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目前我区所普通高中学校中有级学校所,其中中学通过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督导评估;全区有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所。

高中阶段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九年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尤其对于我区这样工业化程度不高、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大、人才需求量相对较大的区来说更具有特殊意义。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确保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的实现

2001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提出了“到2010年全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任务,为顺利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区委、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统筹协调,通盘谋划,齐心协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普通高中教育。

加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整合力度,通过扩建、改建、新建普通高中,实行高、初中分离办学等措施,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建设,扩大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和容量,使我区普通高中学位尽快做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子女入读的需求。要加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加快桃城区第十四中学新校区的建设步伐,并充分依托省级以上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高、师资队伍强、办学条件相对完善的优势,带动面上薄弱普通高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深化教学改革,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从而使我区普通高中教育的整体办学质量和水平跃上新台阶。

(二)推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

发挥国家重点学校职教中心的品牌优势,结合我区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需要,加快我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促使我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上规模、上质量、上水平。我们坚持遵循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规律,打破区域界限,积极探索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整合优化教育资源,调整专业结构,深化教学模式改革,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打造品牌专业,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质量。职教中心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效益逐年提高,毕业学生“双证书”率达到100%,就业率达98%以上。

(三)创新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政府统筹、分级管理的高中阶段教育管理体制。区政府切实担负起了统筹规划高中阶段学校建设的责任,利用政府投资、激活民间投资等多条渠道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全面落实对民办教育的各项扶持政策,充分调动社团、行业组织、企业和个人举办高中阶段教育的积极性,形成以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校长聘任制和落实校长负责制,实行教师聘任制度。积极探索实施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允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鼓励各类企业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共同开发和举办新专业,实行“订单式培养”,推动工学结合、校企结合。

(四)建立和完善高中阶段教育投入机制。

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的教育经费投入体制,落实《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一是“各级政府教育财经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二是“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三是“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不断增加教育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投入体制,逐级财政落实公办高中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安排预算,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正常运作。严格按有关要求做到高中阶段学校择校费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后、全额返还用于教育并不得抵顶预算内教育开支。对扩建的职教中心和即将新建的十四中给予资金补助,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同时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优惠减免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学校征地

和基建成本。同时,学校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时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教育、审计等部门会对违规使用教育经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五)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助学体系,积极做好动员学生入学工作。

由于受思想观念落后和家庭经济条件差的影响,目前我区仍有相当部分的学生初中毕业后没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因此,政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对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性进行大力宣传,切实转变落后观念,积极动员学生入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求学观、成才观和就业观。建立完善以“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贫困家庭高中阶段学生助学体系,从年起,实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助学金资助政策,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学费总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还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设立扶贫助学金和奖学金,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六)切实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校长培训,进一步提高中阶段学校校长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校长队伍结构。及时核定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着力解决教师编制空编和缺编问题。严格把好教师准入关,在向外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的同时,尽量多的安排优秀应届师范生和年轻优秀教师到高中阶段学校任职任教;重视加强教师能力建设,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力度;加大对中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各类进修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注重吸收企业事业单位有技能专长的人才兼任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爱生乐教;并按照有关职称规定聘任教师,落实骨干教师补贴政策,切实提高骨干教师的待遇。

到年,全区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提前)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到年,全区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达到人以上,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高中阶段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坚实保障

区委、区政府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任务非常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形成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切实加强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领导。

区委、区政府都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切实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我区成立了以区长韩志刚为组长,副区长刘荣华为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联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制度,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及时为学校发展排忧解难,确保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顺利推进。

(二)科学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2001年发布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重点解决好高中阶段学校配置、师资队伍建设、土地利用、基本建设、经费投入等问题。合理确定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的招生比例。把新建、扩建高中阶段学校的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校舍规划、征地、招投标、设计、建设、验收等工作。教育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教育发展规律,认真做好每所学校的校园整体规划,使生均校园面积、校舍面积、仪器设备等符合要求,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创建节约型学校。

(三)建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评价体系和督导检查制度。

为加强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督导,区政府建立起以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初中三年保留率、初中辍学率、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毕业率、就业率为主要指标的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评价体系,并把它作为对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划目标和有关工作要求,每年将组织专项督查,重点强化对高中阶段教育基本建设和经费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的监督,并将督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也离不开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要强化各类行业组织、企业的社会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为普及我区高中阶段教育多做贡献。

梅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奖励办法 第3篇

在纲要正式公布前, 经过了两轮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 也历经近百次的修改、讨论, 纲要的公布为未来十年中国教育改革确立了“路线图”, 公众关心的学前教育、高考制度改革、高校去行政化等热点教育问题在其中均给予了重点关注。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将达95%

“三岁看大, 七岁看老。”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纲要提出, 到2020年, 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毛入园率达到95%。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 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近年来, 学前儿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日益突出。2009年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学率仅为50.9%,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74%。投入不足、资源短缺、城乡发展不平衡等因素长期制约我国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针对这些问题,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 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 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

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 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 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规划纲要指出, 到2020年, 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 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在迈向人力资源强国的道路上, 我们需要实现哪些目标?《教育规划纲要》首先提出“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目标, 具体包括: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率达到20%,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以制度保证中小学生减负

孩子的书包为何这么沉?面对家长日益高涨的减负呼声, 规划纲要将通过“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等方式, 为中小学生减负。

在我国,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由来已久, 原因复杂, 涉及考试制度、学校管理、用人制度、家长观念以及传统文化消极影响等多个因素。为此,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 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在具体操作上, 《教育规划纲要》要求:调整教材内容, 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

梅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奖励办法 第4篇

会议

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现场会在韶关市召开

2008年12月26日,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现场会在韶关市召开。本次会议总结推广韶关经验,部署加快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以确保2011年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2008年,我省高中阶段教育规模达到历史新高,为2011年实现全省普及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中,完成或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招生任务的市有佛山、湛江和肇庆三个市;在欠发达地区14个市中,韶关、惠州、肇庆等三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增幅超过10%的市有清远、云浮两市。更引人注目的是韶关市,率先在欠发达地区中普及了高中阶段教育,实现了我省欠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零的突破。

(本刊记者魏家坚郑蔼娴)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2008年学术年会召开

2008年12月20日,由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主办,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的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2008年学术年会在佛山南海召开。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叶小山出席了会议,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做了专题演讲。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林润惠等学校代表交流了学校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成功经验。

叶小山副厅长从宏观上对全省职业教育给予高度评价,对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做了深入的分析,同时对职业教育如何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李惠武副主任则分析了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认为“双转移”战略给职业教育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职业技术教育面临着一个黄金发展时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王培林认为,此次会议有学、有术、水平高、收获大。通过本次学术年会,各地区职业技术院校加强了沟通和交流,增进了相互了解,会议对推进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刊记者黄海滨)

2008年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年会召开

2008年12月23-24日,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在佛山南海召开了2008年学术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来自全省各地市的职业技术院校共270余人出席会议。 会议对2008年省职教学会的工作作了总结并通报2009年的工作思路,同时颁发第三届职教科研优秀成果和化工、土建技能竞赛奖。

(本刊记者黄海滨)

政策

每个县都要有一所职教中心

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普及农村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加强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对农村实行免费。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刘建同和发展规划司副巡视员葛华在2008年11月2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要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希望在下一步中央拉动内需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县级教育中心的支持力度。我国县级单位有2800多个,真正属于县包括县级市的大约为2100个左右,其中农村人口比较小的县约80个,真正的县、市只有2000多个,还有1000多个没有得到过中央财政的支持。我们希望在下一个阶段给予安排,使我国2000多个县都能够建设起一所职教中心,以保证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基础,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不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的一项任务,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工作。

(消息来源:中国网)

50亿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资金

明年3月全部下达

2008年11月24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刘建同介绍了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有关情况。“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100亿元用于支持职业教育系统建设。由国家发改委安排50亿元用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并且把这个项目作为重大建设计划列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刘建同说,2009年的规划基本落实。2009年的年度计划将于明年3月前下达资金。此次借中央扩大内需的契机,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把2010年的年度计划安排在2008年底前下达,这就意味着“十一五”期间由国家发改委支持的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规划,到2009年3月从资金的下达角度就完成了,中等职业学校的校舍将会超过2200所。

(消息来源:中国网)

地方

广东省教育厅与梅州共建职教基地

2008年11月17日,广东省教育厅与梅州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建山区职业教育基地工作协议书》,正式启动了全省首个省市共建职教基地的新模式。

根据协议,梅州市将开展示范性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筹集资金建设3所万人规模的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5所达到省重以上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五千人以上规模)。同时,在地级市区建设供全市职业学校共同使用的汽车类和数控技术类的公共实训中心,省教育厅将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业务上给予直接指导。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表示,省教育厅与梅州市人民政府共建山区职教基地,是首次省市合作共建的新模式。希望通过共建山区职业教育基地,使梅州市职业教育总体水平在省内同类地区处于领先位置,为欠发达地区乃至全省职业教育的发展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

(特约记者吴君茂)

普教有高考,职教有竞赛

从2009年起,广东省每年举办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并形成定期举办的制度。技能大赛将以地级市为单位组团参赛,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组成省属学校代表队参赛。技能大赛设学生奖、指导教师奖和团体奖。获奖学生在升读省内高职院校时,将享受优惠政策。对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全省)技能大赛成绩优秀的教师,在专业技术晋升、聘用、评优和评先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将给予优先考虑。

学校

广东省电子技术学校校园文化丰富

2008年12月,广东省电子技术学校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展得如火如荼。这所男生居多的学校不乏烂漫情怀,命名为“花之颂”的插花比赛同样吸引了不少男生参加,他们的作品获得评委们的高度赞赏。

数据

广州技校生就业率在90%以上

大学生为就业难叹息时,广州技校生就业率仍高居90%以上。据广州劳动保障部门透露,在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的现状下,广州地技校生就业率仍保持在90%以上。据调查,企业今年为技校毕业生开出的底价为2016元/月,高于大专生,仅比本科生低376元/月;在不同学历新就业人员的工资增长中,技校中专毕业生以27.83%的涨幅远远高于博士、硕士、本科和大专生。

最贵的实训设备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近日购置一架波音737飞机用于教学,成为当地一大新闻。该校负责人说,这架飞机是花400多万元从西安飞机厂购进,之所以花大价钱引进一台真飞机,是因为许多空乘班的学生没进过真飞机,连怎么开机舱门都不知道。据介绍,该架飞机舱内设备一应俱全,所有设备都是崭新的,除了发动机和仪表外,飞机上该有的设备全都有。

梅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奖励办法 第5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合力攻坚。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协调部门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发挥中央、省、市支持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形成攻坚合力。

——科学规划,精准发力。以完成普及攻坚任务和顺利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为出发点,综合考虑规模、结构、质量和条件保障,找准突出问题,聚焦薄弱环节,集中力量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优化结构,协调发展。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保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整体提升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

——健全机制,注重长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破解体制障碍,建立健全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治理体系,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深化改革,内涵发展。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给予普通高中一定的发展空间,提升普通高中质量。积极扶持民办普通高中健康发展,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

(二)主要目标

到2020

年,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新建XX县第二高级中学,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数量明显增加,基本满足高考综合改革选课走班的需要,基本消除大班额;职业高中实习实训条件基本完备,产教深度融合;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普及水平。着力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特殊群体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继续提升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二)优化结构布局。统筹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协调发展,提高职业高中招生比例。积极扶持民办教育,促进公办民办共同发展。根据人口变化趋势、新型城镇化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有效利用高中教育资源,方便学生在县域内就学。

(三)强化保障措施。加强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优化资源配置,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对学生选课走班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学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四)提升教育质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普通高中课程选择性,推进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提高职业高中专业吸引力,加强技术技能培养和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布局,扩大高中教育资源。

在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有计划、分实施建设项目,新建XX县第二高级中学,改扩建XX县第一高级中学,配齐XX县第一高级中学、XX县第二高级中学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重点扩大职业高中资源,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积极鼓励支持民办高中阶段教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扎实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支持改扩建XX县第一高级中学的教学和学生生活类校舍,扩大培养能力。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在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改善XX职高基本办学条件。着力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特殊群体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科学核定学校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职业高中投入机制。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职业高中生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要求,确定学费标准,严格学费标准调整程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完善扶困助学政策。

按照“统筹资源、逐步扩面、分步实施”的原则,认真落实普通高中贫困生免学费政策。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继续落实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学费政策和职高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和“雨露计划”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在充分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办学规模需要上,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确保学生招得进来,有教师上课。通过特岗教师招聘和事业岗位招聘等方式,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加大职业高中“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继续实施职业高中“特聘教师”计划,解决职业高中“双师型”教师不足的问题。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适应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求。通过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将各乡(镇)优秀的校长、教师纳入到高中阶段学校任教。

(五)推动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推动职业高中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办好一批适应我县经济社会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指导。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实行普职融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建立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推进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满足个性化学习的需要。建立学习困难及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帮扶机制,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加快推进招生送生制度改革

一是从2018年开始,高中阶段招生任务按初三上学期在校学生数的100%下达到各乡镇,确保完成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送生任务。二是进一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三是积极破解职高招生难题,严格按照《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高中招生录取改革工作的通知》(X教发〔20XX〕X号)要求,积极推进中职招生录取改革工作。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实施职业高中招生与送生相结合的制度,落实“六长”送学制,加强对考生升学填报志愿指导,高中阶段志愿填报的宣传面、辅导面、志愿填报率、录取率、入学率达“5个100%”。四是加大招生工作力度,把未能升入普通高中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送到中职学校就读,努力完成高中阶段招生任务,实现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的目标。五是大力推进“升学与就业”两不误的职业学校读书观,全力做好“出口”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增强工作合力。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教育、财政、发改、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由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积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和督导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支持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改善办学条件。编制部门要创新编制管理机制,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提供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二)加强督导评估。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情况进行评估认定,建立动态监测和复查机制,跟踪普及巩固情况。

荆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第6篇

(征求意见稿)

现将《荆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请您在9月15日前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jzedu@e21.edu.cn。

第一条 为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广运用先进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和《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第282号令),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育教学成果,是指我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领域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

第三条 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奖励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机构负责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组织成果奖的申报和资格审查、受理获奖成果异议、管理评审档案等工作。

第四条 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每三年评审一次。每次评审活动开始前30日,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申报评奖事项。

第六条 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特等奖每届获奖的项目不超过1项,每届评奖获奖项目总数不得超过50项。

根据当届申报成果的质量,以上奖项的评奖等级、数量可以从缺。

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教育教学成果项目,其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可以申报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

(一)在理论或实践上有所突破,在本市属先进水平;

(二)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良好效果;

(三)在本市或全省产生了一定影响;

(四)有推广应用价值。

第八条 市级教育教学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一)在国内公开出版或在省级以上正式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专著、研究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教育经验总结等;

(二)经各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独立立项,并通过立项单位组织鉴定验收的课题(项目)研究报告;

(三)尚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其他研究成果;

(四)经相关课程、教材管理部门审定或鉴定的中小学地方课程

和学校课程;

(五)应用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教具、学具、课件和软件等。

第九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人员,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

第十条 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其中县(市、区)所属单位及该单位所属个人申报成果奖,经该单位审核后,向县(市、区)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申报,由县(市、区)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筛选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向市教育科学研究机构推荐;市属以上单位及该单位所属的个人申报成果奖,由该单位筛选后向市教育科学研究机构推荐。

第十一条 申报的教育教学成果若有下列情况,不予推荐上报:

(一)权属有争议的成果;

(二)未经相关部门审定或鉴定的成果;

(三)个人文集、工具书、图册、教辅材料、计算机软件及音像制品;

(四)成果或成果的主要部分已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同类奖励的。

第十二条 申请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应填写《荆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提交教育教学成果报告、教育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市教育行政部门应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审议初评结果、确定获奖成果名单和奖级、组织获奖成果异议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评审组,负责成果奖的初评,提出拟奖成果名单。

第十四条 评审组对参评成果进行初评,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到会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果方可提名获奖。

第十五条 评审组将拟奖的成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获奖成果名单和奖级。投票人数须超过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方为有效;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成员同意,特等奖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投票成员同意。特等奖还须进行会议答辩。

第十六条 市教育行政部门对评委会提出的获奖项目与奖励等级建议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获奖项目,应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公示30日。

第十七条 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

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获得者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

第十八条 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经费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从年度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个人获得者的获奖情况应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评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有关待遇的依据。

第二十条 市级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奖励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当在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反映。

市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对异议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核实处理情况告知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一条 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实行回避制度。成果申报人不得担任当届评审委员会和评审组成员。评审委员会和评审组成员在评审、审议本单位或与本人有亲属、师生等利害关系人员的成果时应回避。

第二十二条 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人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在批准授予前发现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已经批准授予的由批准授予单位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撤销的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成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资格,并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确定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奖项以及各等级评审标准、数量、奖金数额等。

学校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 第7篇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要求,确保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1.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精准发力。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综合考虑规模、结构、质量和条件保障,找准突出问题,聚集薄弱环节,集中力量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坚持制度建设,注重长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构建长效机制,完善治理体系,确保我校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2.主要目标。

到2020年,适应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学校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办学活力和吸引力明显增强。

二、攻坚任务 1.加强条件保障。

满足高中普通水平更高的需要,完善学校办学标准,加强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加强资源配置,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对学生选课走班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提升教育质量。

改革我校的人才培养模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普通高中课程选择性,推进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三、主要措施

1.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按照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按规划、分落实好建设项目,通过新建、改扩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等校舍项目,按相关标准配备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加强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学校宽带网络条件下的基本教学和学习。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适应普及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及时补足配齐教师,特别是短缺学科教师。推动高中教师“县(局)管校聘”改革,推进教师交流、名师工作室、结对帮扶等校际之间教师调配共享机制,盘活用好教师资源。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满足学校教育快速发展需要。加大力度吸引国家免费师范生到我校从教,通过多种方式吸引高层次、高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到我校任教。多种方式分层分类开展教师培训。建立“一专多能”型教师培养制度,使在职教师通过继续教育等途径具有综合教育的素养和多科教育能力。加大教师培训经费经费投入力度,全面落实“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3.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提升教育质量水平。

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积极推进选课走班、分层教学管理改革。开展学科课程基地建设,推动学校多样特色发展。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生涯规划、课程选择等方面的指导。加强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建设,推动学校个性化、特色化发展。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推进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的需要。建立学习困难及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帮扶机制,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严格落实招生及考试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全省统一招生平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工作机制。不违规跨区域、超计划、降低录取资格招生。积极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5.执行落实好扶贫助学政策。

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积极联系引进企事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加大特殊困难群体资助力度,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优先享受各级各类资助政策。

四、组织实施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开放的发展理念,加强统筹规划,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确保攻坚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学校各部门分工,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学校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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