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现状

2024-05-21

我国上市公司现状(精选8篇)

我国上市公司现状 第1篇

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现状分析

【摘要】盈余管理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我国自20世纪末开展企业股份制改造,资本市场逐渐得到发展,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盈余管理带来的诸多问题日益受到各方关注。在我国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前盈余管理已经是会计学、经济学讨论的热点话题。本文在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存在若干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多家上市公司案例指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现状以及针对问题的解决方法。以此达到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认识,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

【关键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治理对策

目录

我国上市公司现状 第2篇

当恒通集团掏空上市公司时,我们才如梦初醒;当资金占用费成为上市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时,我们还能自我安慰;当劣质与低效资产成为股东清欠的主要策略时,我们仍麻木不仁;但是,在大股东占有资金成为我国上市公司的一种普遍现象之后,要重返公正与诚信、再开始提小股东的权益维护,更多的努力将不可避免。因此,从体制上、监管或监督中防范于未然应是根本。

研究范围界定

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正常”与“非正常”之别,我们认为后者应是规范之重点。因为我们注意到,在正常的结算周期内,控股股东或关联公司可能正常存留应付上市公司的资金,于是上市公司的应收帐款、预付帐款中是否属“被非正常占用”,存在较大的判别难度;但是,“其他应收款”多形成于非经营性业务往来,是“非正常占用”最主要的体现,因此,理所当然地成为“非正常占用的分析重点”。

为提高研究的针对性,我们以“其他应收款”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重较大的上市公司为“重点分析对象”,即:(1)其他应收款占总资产的比重高于15%;或(2)其他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重高于40%。满足上述标准的上市公司,其“大股东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严重程度要远高于其他公司,此类公司的正常经营更可能受到严重影响。

上市公司中报数据反映,有161家上市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总资产的15%以上,有128家上市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净资产的40%以上,满足两标准任何一个的上市公司数共达到173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4.63%。因此173家样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重较大,其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的影响要远大于“非样本公司”,因此我们选择其作为研究重点。

资金占用的特征分析

一、其他应收款清晰反映大股东与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在其他应收款的占用对象上,20中报中仅披露了“前5大股东”与“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我们将第一大股东占用资金称为“大股东占用”,这可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同时,我们将“其余股东、股东的关联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公司”等均界定为“关联方占用”,为尽可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对无法准确判断是否属于“关联方占用”时,其资金占用不被视为“关联方”占用(本文统一采用这种判断标准,于是实际的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数额,要大于统计值)。

统计结果显示,173家样本公司中有41家公司存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有53家公司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有42家公司存在关联方与大股东共同占用资金情况,仅有37家公司(约占21.39%)不存在大股东或关联方占有资金情况,因此,从其他应收款来挖掘“大股东与关联方占用资金”具有可行性,同时也说明“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的上市公司中,大股东与关联方存在较严重的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行为”。

二、样本公司普遍被大股东或关联方占用1-3亿

1、普遍被占用1-3亿

除少数几家公司,如三九医药(在年6月末达到18亿)、中关村(2002年6月的其他应收款达到35亿,2002年3季末更增加到42亿,在2002年6月末的35亿其他应收款中,其23.79亿来源于总承包建设融资款<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形成>),大部分公司的资金占用在1-3亿之间,因此基本上可以认为“中等规模上市公司是大股东与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重灾区”。

从统计中还发现,大股东占有资金的平均值达到1.65亿,关联方占有资金的平均值达到1.38亿,这两个平均值也再次印证了这一结论。

2、中等规模公司是资金占用的重灾区

按资产规模对样本公司、两市所有上市公司进行分类,可以看出:存在较严重资金占用的样本公司中,净资产达1-3亿的公司所占比重大大高于“同类资产规模的`公司占两市整体的比重”,反映出此类公司被占用的可能性更高;从总资产上看,资产规模为3-5亿的公司出现资金占用的可能性也大于两市的平均值。

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平均时间超过1年半

大股东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时间差异较大,其中50%上市公司的资金被占用的时间在1年以内,但是加权平均的占用时间仍达到1.62年,其中有3家上市公司的资金被大股东占用达5年以上(注:评价资金占用时间,我们以有大股东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上市公司为统计样本,以“由近及远的方式”分析资金占用量达到其他应收款的50%的时间段,作为资金占用时间)。

四、资金占用影响上市公司经营业绩

存在着“资金被大量占用”的上市公司(样本公司),其业绩指标要差于沪深两市的平均水平。首先,样本公司在2002年上半年、的主营利润率分别为18.40%与17.79%,低于沪深两市同期的20.15%与19.71%的平均水平;其次,在20与2002年上半年,58%以上的样本公司的主营收入、主营利润、净利润较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由此可以大致判断出业绩下滑与“被占用资金占总资产或净资产的比重过高”存在一定联系。

同时,样本公司在年与2002年第2季度出现整体亏损,而且亏损率明显高于沪深两市的整体水平,结合前文大致可以得出“大量的资金占用可能导致业绩下滑,甚至亏损;业绩欠佳公司更可能存在资金占用”的判断,其中后一判断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大股东或关联方经营欠佳(因为在改制上市过程中,生产性资产、优质资产进入上市公司,当此块资产已成低效资产时,其他资产的情况应可想而知)。因此,资金占用可能存在“业绩下滑公司资金占用量大、资金占用量大进一步加剧业绩下滑”这种奇异的现象。

五、处于弱势控股中的大股东更具有占用资金的动力

一般认为,在“一股独大”下,大股东控制了公司的大部分投票权,选举并控制公司的大多数董事,决定其他事项的投票结果,也就有了损害小股东的权益而增加自己受益机会的能力,于是绝对控股股东的掠夺行为被作为

监控的重点。正是由于对“一股独大”下大股东或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资源的防范与警惕,使大股东持股在50%以上(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的一股独大)、且资金被大量占用的上市公司,仅占样本公司的24.28%,这一比例远低于“沪深两市中第一大股东持股超过50%的公司占40.34%”的比例。

但是,当大股东处于弱势控股地位时(第一大股东持股在20-30%之间),该类上市公司出现“资金被大量占用”的概率较大。统计中发现,在所有的有“大量资金占用”的样本公司中,36.26%的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率在20-30%之间。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率的上升,其占用资金的动力增加更快,但第一大股东持股达30%时是一个坎,高于30%后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上市公司的比重,明显低于两市所有上市公司在同等持股条件下的比重”(见表4)。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对大股东与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能仅强调对“一股独大”类上市公司的监管;处于弱势控股条件下的大股东,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其他股东的损害更大(若大股东持股不足30%,其从上市公司提款1亿并造成损失,其自身资产损失不足30%,70%以上则由其他股东承担,这种杠杆效应对上市公司的危害更大)。

六、综合类公司最可能出现大股东或关联方占用资金

存在“大股东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样本公司中,综合类上市公司是“资金被大量占用”的重灾区,“这类公司占样本公司的比例”远高于“综合类公司占沪深两市所有上市公司的比重”,对此类公司而言“主业不够鲜明,核心竞争力不强”是重要原因(由于大股东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结构存在较大的相似性,综合类公司的大股东也可能存在主业不鲜明的情况);同时,上市公司过泛的业务也使其关联方大大增加,这是较多的综合类公司中存在“大量资金占用”的重要原因。

文/张弘、吴载德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分析 第3篇

1 股权激励与企业业绩理论分析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 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 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1.1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关系产生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在这样一种两权分离制度下, 委托人和代理人由于自身利益的影响, 一般具有各自不同的追求目标。股东为了监督控制经理人员, 使其遵循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将产生大量代理成本。股权激励则使经理层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之一, 从而与委托人共担风险, 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与委托人的目标差异, 有利于激励管理层向股东价值最大化方向努力。

1.2 人力资本理论

我国经济学家张维迎在其《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一书中指出, 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原则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对应。如果拥有控制权的人没有剩余索取权, 或无法真正承担风险, 他就不可能有积极性做出好的决策;若只有剩余索取权, 而没有剩余控制权, 剩余控制权难以得到落实, 因此, 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应该是控制权跟着剩余索取权走, 或剩余索取权跟着剩余控制权走。

1.3 激励理论

西方早期的激励理论包括经济利益刺激论和人际关系论。前者认为人是“经济人”, 在管理中, 必须用经济手段来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并辅之以强制性的监督和惩罚。后者是美国哈佛大学管理学教授梅奥等人在“霍桑实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他们认为, 人是“社会人”, 对人最有激励作用的是社会需要的满足, 经济刺激只具有第二位的重要性。

1.4 企业剩余索取权理论

这是股权激励的核心基础。企业的正常运营离不开股东所投入的资本、债权人借入的资金和员工的劳动, 也同样离不开经营者具备的知识水平和管理经验, 因此, 经营者与股东、债权人和员工一样, 都应当参与分享企业的剩余, 这就是企业剩余索取权。由于所有者将经营权委托给了经营者, 要使经营者为实现其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 就应让经营者拥有企业剩余索取权, 从而使经营者有自发的动力去经营管理好企业。

2 我国股权激励的发展现状

2.1 我国股权激励的起源与发展

我国最早的股票期权实践当属“山西票号”股权激励, 近代的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才开始进行股票期权的试点。深圳万科公司在1992年实施了我国最早的股票期权计划。目前股权激励形式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中都存在, 但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法规, 各公司实行的方式各不相同, 同时由于国内企业对于股权激励的应用缺乏系统性的经验和有效的方法, 其与国外公司成熟的方案也有很大的不同我国企业在股票期权实践中, 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许多探索, 形成了几种主要的股票期权激励模式, 即武汉模式、上海模式和北京模式。股权激励具体的实施方式分为业绩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延期支付、经营者/员工持股、管理层/员工收购和账面价值增值权。

2.2 我国股权激励相关制度规定发展

1999年8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支持对企业经营者和技术骨干实行包括期权在内的股权激励——“允许和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为我国企业经营者管理要素和科技人员技术要素实施期权分配提供了政策根据。2005年12月31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 , 根据办法规定, 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 可自办法实施之日起, 遵照该办法的要求实施股权激励, 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3 我国股权激励实施的问题

3.1 会计处理不够合理

伊利集团2006年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后, 由于根据会计准则规定, 将7.3亿的激励成本计入2007年当期费用, 冲抵了净利润, 从而导致2007年亏损, 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形象, 也有悖于根据经营业绩激励管理层的初衷。

3.2 绩效考核体系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标准使用最频繁的为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 侧重于传统的业绩评价标准, 财务指标体系不够全面、细致, 非财务指标涉及较少。过于简单的财务指标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易于实现, 无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估激励对象的工作成效, 并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包括短期行为、高风险经营, 甚至人为篡改财务结果。

3.3 内部人控制问题仍比较严重

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转变而来, 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和存在内部人控制的背景下实施股权激励制度, 那只能是自己激励自己, 或者说股权激励的决策最终受“内部人”控制。如果激励计划不能代表股东的真实意图, 就可能被公司管理层所滥用, 而管理者在制定激励计划时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就难于避免。

4 解决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建议

为了完善我国股权激励机制, 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 制定和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我国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 修订和完善证券管理法规, 具体包括:完善《公司法》和《证券法》, 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股票期权准则》, 主要规范关于实施股票期权的公司的会计业务处理问题, 以解决类似伊利现象等问题。

(2) 建立科学的考核业绩标准。首先, 考核评价标准应具有客观、公正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其次, 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的内容, 即公司哪些业绩是由经营者创造的;再次, 综合评价企业经营者的业绩, 除了要考虑财务指标外, 还要考虑非财务指标, 比如, 经营者的敬业程度、员工对经者的满意程度和认可程度等都应纳入评价指标体系;最后, 从长期来看, 随着股权激励实践的不断深入, 需要独立、公正的中介公司和项目经理人参与进来, 构建一套更为科学完善的经营绩效评价体系, 客观地记录、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

(3)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要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 就应进一步调整国有股权结构, 减少国家持股, 推进股权多元化, 真正发挥股东大会应有的作用, 使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通过监事会与董事会及公司其他机构的相互制衡, 推动和监督公司内部各个运作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 切实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总之, 好的股权激励方案可以使得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趋于一致, 使经营者向股东利益最大化方向努力, 但要建立良好的股权激励体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虽然股权激励在中国发展较晚, 但是只要我们坚持探索, 不断地总结和完善, 必定能发现其中的规律, 并利用这些规律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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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高管更换现状分析 第4篇

关键词:高层更换;业绩;市场接管;继任者来源

1 正常更换与非正常更换状况

公司高管人员正常更换与非正常更换相对应而言。从理论上讲,前者指上市公司高管在其任职期限内因种种原因而被迫离任并更换,后者则是指任期届满之后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因选举继任者而更换。但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告中,正常与非正常更换有时却很含糊。

本文将高管人员任期届满后经法律规定程序选举继任者的更换为正常更换,其他类型更换为非正常。按照上述划分情况,在2005我国上市公司发生正常更换有120家,非正常更换234家。可以看出,我国公司高管更换主要是非正常更换。公司高管正常更换与非正常更换对公司业绩影响如何,仍需要进一步通过比较验证得出结论。

2 高管更换继任来源状况

公司高管级任来源有两种:一种是内部继任,即通过公司内部选拔继任者;另一种是外部继任,从公司外部聘任经理人。两种继任方式各有优缺点,内部继任主要以下几项好处:一是从获取经理人成本来看,公司对经理人信息了解更全面,内部人员继任比外部人继任更能节约信息成本;二是通过聘任内部经理人可以更好的激励内部人员,从而鼓励下部经理人努力工作;三是内部继任经理人员更比起外部继任的人员更加了解公司,内部己任人员对公司的各项业务与制度比外部级任人员熟悉的多,形成了特殊的人力资本。外部继任也有很多优点,当公司处境艰难时,从外部继任的经理人员可以带来不同的管理理念使得公司重大转机,特别是当公司需要大改革时,外部继任比内部继任更有优势。

3 經营业绩与高管更换状况

国外对公司经营业绩与高管更换的研究成果显示,公司的经营业绩是影响高管人员更换的关键因素,高层更换与公司业绩的关系被认为是度量公司治理效率的最重要指标之一。我国上市公司中高管人员更换是否由经营业绩差所导致,目前不同学者对此的研究结论不一。

我们将2005年公司业绩发生亏损与非亏损企业业绩简单统计比较,发现454家公司中亏损企业发生高管更换118家,占比25.99%,非亏损企业发生高管更换336家,占比74.01%,从这些数据上看不出亏损企业比非亏损企业更容易发生高管更换,亏损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中位数分别为-10.60%、-32.36%。总体而言,所有发生高管更换的454家公司平均资产收益率为-3.65%,差的业绩是不是导致公司高管更换的原因,还需要进一步实证分析研究。

4 股权结构与公司高管更换状况

近年来,股权结构与高层更换的关系也开始受到了人们的关注。从理论上讲,经营业绩的好坏可以作为评判一个经理人能力与勤勉程度的重要标准,但我国上市公司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国有股作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很高,就是“一股独大”,而且多数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国有股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从样本统计可以看出,在更换的454家上市公司中,有80.04%的更换公司有国有股东,没有国有股东的只占19.96%;董事长、总经理更换在国有控股公司中比率分别为32.38%、47.76%,在非国有控股公司中只占5.51%、14.45%。由上述可以可知国有股在发生高管更换的比重很大。

5 结语

我国上市公司现状 第5篇

摘要:公司治理是包含内部控制与外部机制共同作用的一个综合体系,在这诸多公司治理结构要素中,股权结构是最基本而又最重要的因素,它影响到公司治理的方方面面。受到上世纪90年代国企股权改制影响,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股权集中度高、国有股“一股独大”这些问题现今仍然存在,在内部控制方面往往还存在独立董事机制空有其表、监事会名不符实、高管股权激励不完善等问题。

关键词: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完善;

一、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的逐步深化,公司治理结构现在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识,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国企改革中的一个重要议题,而且其重要性还将日趋增强。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的最基本的组织特征之一。因此,分析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探索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对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重要意义。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建立一种合理的组织架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与制度,正确处理好上述关系,使所有者既能有效而监督经营者,而又不于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使公司的经营者的个人利益同公司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能主动维护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二、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经过资产剥离,然后再由集团公司作为发起人上市发行公众股创立的,所以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

1、股东大会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发挥对董事会的约束作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我国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前提是公有制占主体,在股权方面表现为国有股、法人股持股比例高.股权分置的存在导致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利益的不一致,在这种利益格局下,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过程中,天平严重偏向于融资者,倾向于非流通股股东。资本市场的资源配制功能被严重削弱,资本市场作用发挥受到限制;非流通股股东一股独大并可以避开流通市场上的控制权争夺,导致公司并购行为受到限制,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得不到发挥。[8]股权分置条件下,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对利益的衡量标准差距甚远。

(2)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上没有真正独立,通过关联方交易,控股集团公司往往挖上市公司的墙脚,损害非控股的中小股东的权益。控股股东(控股集团公司)轻而易举地控制着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大权,控股集团公司与上市公司作为两个法人组织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严格分开甚少,不少上市公司严格来说还不是真正的独立核算单位;控股集团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特别多,这种关联方交易的背后,往往变成,不是将资产向集团公司转移,就是把债务向上市公司转移。

(3)董事会结构不合理

根据调查表明,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董事会完全由执行董事组成的占比例很小,董事会中执行董事在一半以上的占比例较大。董事会中内部董事占绝大多数,董事会结构不合理导致权力失衡。我国多数上市公司中国家股占控股地位,自然代表国家的董事在董事会中占优势,而代表法人股、社会公众股的董事虽然人数众多却处于票数上的劣势,这就使得董事会的投票决策机制形同虚设,出现了公

[9]司治理上的“无效区”。董事会通过聘任符合自己利益的公司经理阶层,达到

层层控制公司的目的。目前我国多数国有企业的董事、经理还是由控股股东委派而来,其代表股东行使的权利过大,甚至出现了不少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情况。

[10]有调查表明,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兼任的公司有很多家。总经理取代了董事会的部分职权,将董事会架空,自己管理自己,自己评价自己,成为名副其实的“内部控制人”,使得公司治理中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全丧

[11]失效力。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损害了大股东自身的利益。

(4)监事会未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监事会无法起到监督的作用,监事会是股东大会领导下的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主要执行监督职能。上市公司监事会的监事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代会推举,二是股东提名。职工代表由于工作上受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的领导,基本上不可能对其进行监督。而股东方面的监事则又要向提名人员负责。另外,在当前体制下,在对于缺乏监督技能和履行职责的大环境下,监事会的运行往往流于形式。因为,监事会即使想独立开展工作,在现实中也缺乏可操作性。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监事一般都是由原国有企业副职人员担任,大多由董事长提名,其福利和待遇主要掌握在董事长手中,所以监事会为什么没起到监督的作用了。

(5)经理层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经理层人员在被赋予一定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理应获得一定的利益。但在我国,总的来说,不管是从制度上还是从程序上,还没有建立一种有效的机制对经理层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价和激励。与此同时对公司经理层又缺乏有效约束,出现内部人控制的现象。经理层人员既缺少动力,也没有压力,因此不能促使其履行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义务。

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一)股权结构的完善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将改变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利益取向不一致的公司治理状况,有助于巩固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促进上市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减少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成本,同时,有利于高成长性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信

[13]心。流通股股权与非流通股股权分置的股权制度不合理是所有问题的产生的根源。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股权分置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状况、经济法制完善状况和资本市场发展特点,积极稳妥地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主要应采取的措施为,将非流通股股权通过一定的形式,逐步转化为流通股股权,从而在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建立起相对一致的利益格局。

(二)加强董事会改革,健全董事会制度。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增强董事会的应有职能,是有效建立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任务。为了改善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现状,一是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董事聘任、考核、奖惩制度,完善董事会自我评价体系,加强董事会运作的有效性,强化董事会的战略管理功能与责任。二是必须加强董事会对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薪酬、提名等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强化对经营层的监控;提高公司运营的透明度,加强内部审计、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关联交易。三是建立董事问责机制,有效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保证董事以诚信、勤勉的态度履行职责,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当董事发生重大或持续失职时,应根据问责机制予以严肃处理。

(三)监视会的完善

强化监事会的作用监事会如果能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对于保障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规范公司的日常运作,将具有深远的意义。因此,国有企业都应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健全企业监事会制度,完善监督机制。[14]首先,要在制度上保证监事要知事。股东大会应制定和完善有关的监督制度或条例,具体规定监事会的职责、职权,及其监督的程序和规范。其次,要优化监事会的成员结构。要控制监事会成员中内部成员的数量,适当增加外部监事,使监事会更具有独立性。

(四)经营者的报酬激励制度的完善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报酬不仅水平低,而且结构单一,因而缺乏激励作用。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设想是:经营者的报酬结构包括两部分:一是基本年薪,这主要是根据经营者在过去几年的经营业绩来加以确定;二是风险收入,包括奖金和远期收入两部分,其中,奖金主要根据企业当年的经营状况确定,而远期收入则主要根据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来确定,并可采取股票、认股权等形式。

建立与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市场化的、动态及有效的人力资本激励机制,使管理者的个人权益与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保持一致。15]经验表明,在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必然有精心设计的激励机制,用以协调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矛盾。

四、结论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困难在于如何解决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比如股权结构、董事会、监事会和对经营者有效的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等若干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因此,要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需要政治、法律和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对于如何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通过以上各方面的措施,可以使我国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并促进其管理水平的提高。当然,完善和改进公司治理结构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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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现状 第6篇

摘 要:企业并购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手段。伴随着全球经济的回暖,并购的浪潮也随之来临。在各种并购案件的中,失败的案例屡见不鲜。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并购现状的分析,得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意见,为我国并购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企业并购;并购发展;并购问题

一、我国企业并购协同的现状

中国的并购史从1984年的保定、武汉等城市兴起而至今日,经历一个从准兼并到兼并、从救济式兼并到战略式兼并,从不成熟到较规范兼并的发展历程。特别是从1993年宝安集团并购延中实业流通股所引发的“宝延**”开始,我国的上市公司开展了大规模并购活动。有关资料显示,中国目前是亚洲第三大并购市场,并购交易量从至今不断增加。从至,国内并购案发生1713起,金额累计达1250亿人民币;外资并购中国企业66起,并购金额达65亿人民币。而后并购案例较的365起小幅增长。至间,共发生565起并购事件,涉及并购金额达1,171.80亿人民币,平均每起并购案的并购金额为2.22亿人民币。至20间,尽管受到海外金融风暴的影响,但是在国家及政府相关政策和并购贷款的扶持下,年并购事件创新高,达到了的五倍;而并购金额则在创下峰值,达648.98亿人民币 。数字表明,中国的并购已经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从近两年来发生在中国的并购事件看,国内并购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以扩大规模,争做国内行业老大为目标。尤其是内资间的并购与重组,争规模第一,争市场老大。而在并购中,并未对产业链的融合及价值链的提升做更多的细分与规划。而这种简单的靠做大规模来控制市场和产业的手段在明显存在着弊端,很难在短期内实现战略目标。对公司的远期可持续发展也没有更多的帮助。

第二,政府推动型的并购占了很大比例。国内企业并购中大量并购是政府牵线完成的,特别是地方政府和国资部门的干预强于企业内部动力。这样似乎牵强的组合,生硬的并购带来的至多是政绩观和面子上的好看,对双方企业的发展均没有好处。

第三,跨行业扩张型。主要是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公司为了寻求新的利润,和为了完成产业转型与升级而有目标地选择并购对象,且重点集中在对国家骨干企业的参股或并购。这种近乎盲目的跨行业并购对于企业来说风险过大。

第四,资本运作式收购。主要体现在对公司价值的收购整合,而对产品收购关心甚微,多数属于炒作型收购。例如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20雅虎把在华所有业务全部转让阿里巴巴,同时再加上十亿美金,最终总价为40亿美元,置换阿里巴巴40%的经济决定权和35%的投票权。双方合作目的是为了和雅虎一起全面建筑搜索引擎。但从其本质看,是在豪赌下一站的互联网业务和市场。

二、我国企业并购协同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量看,企业通过并购使得市场占有率有所提高,但我国企业在并购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使得企业无法实现预期的`收益,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政府行政性干预。地方政府为了创造业绩,盲目要求企业做强做大。对并购的内容,部分地方政府还违背市场经济规则,任意划拨和调动归并购双方所有的国有资产,并对资产价值的评估采取非经济性干预。另外,并购后公司的发展规划、人事安排等也由政府包办,使参与并购的企业处于完全被动状态。既然企业的并购并非企业的主动行为,那么企业并购效益就更无从谈起了。

第二,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战略目标不够明确。国内企业往往追求“短平快”,在未作充分的市场调研就匆忙上阵,结果有许多后续环节配合不上,导致整体战略受阻。此外,我国企业往往只买所谓便宜的国外公司,甚至为了便宜就不注意质量。通常情况下,目标公司要价越便宜性价比就越低,加上尽职调查做得不够,使得并购后的整合运作难度很大。而且,企业图便宜的后果往往造成战略性的不连贯。

第三,企业自主创新能动力不足。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仍处在多头管理、多重监管的状态,在并购中,完成行政任务的责任要大于经济责任。企业要求无过,而不要求有功,因此,对并购过程中企业自主创新、管理创新的能动性很低。

第四,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意识薄弱。多数国内企业国际化的目标是拓展市场,因而有时会不计成本,导致财务风险加大。企业并购所需巨额资金,使少自有资金会增加投资风险,而使用借贷资金会增加筹资成本,同时还要考虑汇率所带来的风险。而被收购企业的债务虽不一定体现在企业收购价中,但会给日后经营活动带来负担。同时如果目标企业买得“太贵”,也会加重未来的财务负担。

第五,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并购在一些地方成为当地政府维护利益的筹码,特别是对外部进入者,设置了诸多不合理的准入限制。使得投资收购方必须额外承担大量非经济性并购成本。由此增加的费用,最终仍会摊到新组建的公司中,导致重组后的公司当年就进入亏损状态。

三、提升国内企业并购效益的对策建议

(一)并购前企业的应对策略建议

第一,企业并购应以市场规律为导向,企业经营战略为基础寻找并购目标,培育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避免过多行政行为的干扰和短期财务利益行为。政府依靠行政手段对企业并购的包揽不仅背离市场原则,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并且还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企业并购后表面合一,但其架构却缺乏层次感,包括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等得不到合理配置,资本运营处于混乱状态。这将使企业并购偏离优化组合的目标,从而使并购从一开始就有着体制风险。因此,在并购之前,并购方必须明确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在此基础上对目标所从事的业务,资源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对其收购后,其能够很好地与本企业的战略相配合,从而通过对目标企业的收购,增强本企业的实力,提高整个系统的运作效率,这样才可以考虑对目标企业进行收购。反之如果目标企业与本企业的发展战略不能很好的吻合,即使目标企业价格是非低廉,也应慎重行事,因为对其收购后,不但不会通过企业之间的协作、资源的共享获得竞争优势,反而会分散并购双方的力量,降低其竞争能力,最终导致并购失败。

第二,采取资产评估等方式对目标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尽可能的了解,减少风险。许多并购的失败是因为事先没有能够很好对目标企业进行审查造成的。在并购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并购方很难像了解自己一样充分了解目标企业,并购前想当然地以为了解目标企业,并购后才发现目标企业中存在许多事前没有注意的重大问题,造成很难将目标企业融合到整个企业运作体系中,从而导致并购的失败。因此在初步确定并购目标后,重点就是摸清重组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盈亏状况和发展潜力。比如企业的经济性质、股本结构、在固定资产中土地是否估价入账、流动资产的库龄、账龄、长短期借款及欠息情况、或有负债情况、当地税务政策、税收种类、以前各期税款是否足额及时缴纳等。通过调查摸底,编制模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并且对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情况、实际盈亏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得出对该企业的静态分析结论,供企业决策者投资决策,减少企业并购后面临的资产风险。

第三,对目标公司要进行企业文化评估,预测可能存在的文化风险,进而考虑取舍。企业文化是企业经营中最基本和最核心的部分、企业文化影响着企业运作的一切方面,并购后,只有双方企业文化上达到融合,才意味着双方真正融合。因此对目标企业的文化整合,在并购开展之前,就要深入分析目标公司的企业文化形成的背景,并通过双方高层人员的初步接触和交流,对双方的经营理念、管理风格、行为模式、思维方式以及组织流程等等进行全面地了解和认识,从而将双方企业的文化进行评估、比较,这样可以帮助双方预测可能发生的文化风险,从而决定取舍。这有利于并购后的企业文化整合。

(二)并购后企业的应对策略建议

通过一系列的并购工作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只是完成并购目标的一半,企业并购后如何通过有效整合,实现企业协同效应,达到最佳并购绩效是企业整合的重点,也是企业并购成败的关键。并购后的整合工作主要包括:企业战略整合、人力资源整合、财务管理整合、经营业务整合。

第一,战略整合。在并购后,必须根据整个企业的战略,规划目标企业在整个战略实现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然后对目标企业的战略进行调整,使整个企业中的各业务单位之间形成一个相互关联、互相配合的战略体系。只有并购企业双方有战略上相互配合,才能发挥出战略协同的效应。

第二,人力资源整合。现代企业竞争的实质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是企业的重要资源,尤其是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企业并购中,如何整合并购双方的人才是并购企业所要解决的课题之一。在并购完成后一般不要急于调整,而要经过一段熟悉和了解,根据职工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再定机构、定岗位、定人员,并通过考核,适才适所。这种方法既能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能量与作用,又能增强职工的竞争意识与紧迫感,进而挖掘人力资源潜能,实现并购双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优化组织。如果不受地理条件等限制,并购后企业中的财务、法律、研发等专业部门和人员可以进行合并,同样如能实现营销网络的共享,也可以相应进行合并,从而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费用。总之,通过组织人事的整合,可以使目标企业高效运作,发挥协同优势,使整个企业运作系统相互配合,提高企业效益。

第三,财务管理整合。在我国不少因并购而跌入困境的企业,究其原因是并购后整合工作不重视,尤其是对整合的核心工作财务整合缺少认识。财务整合的目的是运用财务整合理论建立一套健全高效的财务制度体系,最终达到收益最大化和对并购企业经营、投资、融资等财务活动实施有效管理。财务整合主要做好六方面工作:财务管理目标导向的整合;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的整合;会计核算体系的整合;存量资产的整合;业绩评估考核体系的整合;现金流转内部控制的整合。

第四,经营业务整合。在对目标公司进行战略整合的基础上要对业务进行整合,根据其在整个体系中的作用及其与其他部分相互关系,重新设置其经营业务,将一些与本业务单位战略不符的业务剥离给其他业务单位或者合并掉,将整个企业其他业务单位中的某些业务划到本单位中,通过整个运作体系的分工配合以提高协作、发挥规模效应和协作优势。相应的,对其资产也应重新进行配置,以适应业务整合后生产经营的需要。并购是把双刃剑,企业如能实现有效整合,就能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企业规模就迈上一个新台阶;相反,如果整合出了问题,那么企业就陷入陷阱中,很难抽身。因此,企业在进行并购时,应该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要有清晰的计划和战略目标,立足于培育提升企业的产业核心竞争能力为基础,同时要做好并购的关键环节——并购后整合的工作。

总之,我国企业的并购,无论是从企业自身的角度,还是从为企业并购提供服务、监管的角度看,都还小尽完善,与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尚有段距离。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企业的并购也将逐渐与国际惯例接轨。

参考文献:

[1]罗斯.公司理财.机械工业出版社,.

[2]张永力.企业并购风险及防范[J].商业经济,. 5.

[3]李岚.“联想如何规避并购风险”,《经济管理》,2005.

[4]廖运凤.《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案例分析》,企业管理出版社,.

[5]胡玄能.《企业并购财务与会计实务》,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我国广告公司的经营现状研究 第7篇

广告公司是指专门经营广告业务活动的企业,是“广告代理商”的俗称,我国广告公司作为广告业的主体之一,在社会经济中起到重大作用和广告公司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的。然而进入21世纪后,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和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外国公司不断涌入,对于我国广告公司这个处于成长期的新兴行业,尤其是中小广告公司来说,影响深远。我国广告业的利润空间巨大,跨国广告公司与本土广告公司的竞争已经由以前的粗放型、简单角逐转为战略性、更加精细的竞争。在跨国公司的挤压下,中国本土的广告公司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高度分散、高度弱小的中国本土广告公司经营额仅占我国广告公司营业额总数的0.4%,形势不容乐观。

本文就是在此基础智商对我国广告公司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

一、我国广告公司的现状:

我国广告公司作为广告业的主体之一,在社会经济中起到重大作用和广告公司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的。经过十几年的广告实践,我国广告活动领域已经逐步形成了具有我国现实特色的广告公司现状。

1)整体现状

1.广告公司数量迅速增多。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中国广告业以近40%的平均年增长速度成长,中国成为全球广告业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据2006版《中国广告年鉴》数据显示,中国广告业在世界的排名已进入第五位。预计到2010年,中国将取代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广告市场。

2.广告公司从业人员数量迅猛增加。如果从专业广告公司从业人员的数量上来比较,近年来我国专业广告人员人数已经超过1992年美国国内专业广告人员人数(158900人);如果以各类广告从业人员数量相比较,我国各类广告从业人员在1993年底时,超过了1992年美国国内广告从业人员(231900人)。

3.广告经营额呈大幅度增长状态 : 在1989年底,我国广告经营额达到近20亿元。1993年底,中国广告经营额突破百亿大关,达到1340087.6万元,截止1995年底,全国广告营业额达到2732690万元,为1990年的10倍多。

2)我国中小广告公司的现状

我国的广告业虽然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广告产业的整体集中度较低,缺乏大型的广告公司。中小型广告公司向创意产业方向发展,同时,广告公司进入门槛的逐步降低,市场持续放量,2007年中小广告公司的数量将会突破10万家,占我国广告企业的90%强。这就是说,在我国目前特殊的市场结构和商业文化环境下,少数大规模的广告公司和多数中小广告公司共生,门类林立,层次丰富。

中小广告公司的规模较小,工作人员一般控制在30人左右。此外,其在人员配置方面具有局限性,公关、创意、设计、管理等工作人员不一定齐全,专业设计人才短缺。由于中小广告公司没有较大的名气,缺少大客户,市面上他们主打的产品不多见,虽然也有机会参加大公司的广告发布会,但是一般都为二手、三手代理。在我国,中小广告公司普遍盈利能力不足,资金匮乏。面对国内外大型广告公司的挤压,中小广告公司发展态势不佳。

二、以上的这些现状透漏出我国专业广告公司经营的不足之处:

1. 广告公司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尚未出现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些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广告公司,到1994年年底,全国广告经营单位突破4万大关,达到43046家。专业广告公司达到了 18375家,但是,大多数广告公司规模不大。人员少、摊子小,三五个人小作坊式的广告公司或“拼凑搭台”式的广告班子在专业广告公司中所占比例较大。把我们国内实力较强的广告公司,放到国际专业广告公司大系统中,会发现我们的广告公司颇乏竞争力。就以1990年广告经营额排名在第30位的罗斯·罗依集团(7.07亿美元)来与我国1994年公布的居于营业额第一的珠海经济特区东方广告有限公司(9600万元人民币)以可比单位对照,后者不足前者的 1/60。1995年我国广告公司营业额榜首的盛世长城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其总营业额(6.364亿元人民币)仅及1995年世界最大的广告公司中第25 位“wunderman cato Johnson”公司(16.367亿美元)的5%,不及当年世界最大广告公司电通公司营业额(139.338亿美元)的0.6%。

2.我国广告公司地区发展不平衡

到1995年年底,全国30个省市(直辖),自治区中有7个地区广告营业额超过lo亿元,24个省区营业额超亿元。北京、上海、广东三地区营业额分别达到60亿6332万元(比上一年增长57.4%)、44亿零4万元(比上一年增长48.5%)、37亿2353万元(比上一年增长16.2%),以上三 个地区广告营业额占全国总营业额的51.9%(141亿2680万元)。从我国广告公司历年排行榜上可以看出,实力雄厚、发展较快的北京、广东、上海有较 高的上榜率,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地域辽阔的西北地区无一上榜。

3.增幅过快的广告公司自然内隐危机

一个行业、一个领域增长速度过快,是一个应该引起一定重视的问题。我国许多广告公司建立本身就先天不足,势必会导致其后天不适。对于一个在知识、技术、能力等都有较高人员素质要求的信息产业领域,它不是拍拍脑袋、找哥们吃吃喝喝就能够解决广告产业发展问题的,单凭一种热情而赶一种潮流或仅凭一知半解辨人人都涌往一个领域,都不利于广告公司健康发展,更不利于中国广告公司走向世界。

三、对改善我国广告公司现状的几点建议:

1、对于中国本土广告公司,集团化是本土广告公司应对外资集团的挑战,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出路。集团化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中国广告公司要在与国外广告集团的竞争中取得主动,不断迈上新的阶段,就必须走集团化发展之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广告取得迅猛发展,在社会经济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在中国广告业的发展主要是以数量增长为主,没有实现整体质的飞跃。据统计,2002年中国的广告经营单位已达到89552个,其中广告公司57434个,而且其中有很多的小广告公司不断倒闭死亡,又有一批新公司不断涌现。平均每个公司的营业额由2001年的79万元下降到2002年的69万元。由此可见,本土广告集团化势在必行,只有集团化才可以实现强大的梦想。

(2)集团化之路是本土广告参与国际竞争、走向国际的要求。广告市场的全面开放,国际广告集团将长驱直入,加大在中国市场的竞争力度,据预测中国广告市场势必成为世界第三大广告市场。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广告公司进入我国市场,我们本土广告公司所面临的对手不再是广告集团的子公司,而是他们背后的跨国广告集团。要应对国际集团的挑战,就只有集团的强大力量才可以取得胜利。

(3)集团化是国际广告未来发展趋势。中国广告是国际广告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广告的发展必须同国际广告的发展接轨,必须适应国际广告的发展趋势。不管是世界广告的发展经验还是未来的发展趋势,集团化是其发展的主要方向和本质特征。我们必须紧跟发展潮流,才能走向世界。

2、采取一定的利基营销策略

在我国市场上的中小型广告公司要从缝隙中逆势而起,唯一的选择就是在小中求专,在专中求精,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通过寻找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点和盈利切入角度,精耕细作,通过做小来做强。而利基营销战略的特点就是强调差异化:(1)“你做什么,我不做,我做的事情,你不能做”(2)“你这样做,我就那样做;你一旦照我的样子去做,我就再创造出新的样子,使你无法模仿”。通过利基营销以争取达到以下效果:1)、加深专业化程度,增强核心竞争优势。

2)明确发展方向,加速市场反应速度。3)提高顾客忠诚度,加大合作力度。

4)为企业的后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现状分析 第8篇

(一) 会计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近年来,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 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会计监管法规体系, 但这些会计监管的法律法规还存在滞后问题, 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能够完全与高速发展的经济相适应, 因而出现的许多经济违法违规问题在法律中找不到依据。我国会计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加之监管发展历史较短, 各种监管方法和措施不是很到位。目前, 会计监管更多地重视现场监督、轻视非现场监督, 在会计监管技术中往往依赖查账来发现问题, 只是简单地监管会计业务、而不是监管会计内部控制, 实际上, 只有监管内部控制, 才能从源头上进行有效监管。

(二) 会计监管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

从监管的法律环境看, 会计法规之间的协调存在问题。只有部门立法但又处于分割状态, 致使监管部门很难对会计违法行为进行定性。《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规, 对我国会计监管工作的有序运行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但它们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不协调, 甚至冲突。特别是有关措施缺乏照应或相互交叉, 或存在遗漏和抵触现象, 形式不规范、体例不统一、编号不系统, 致使监管部门很难对会计违法行为进行具体定性。

(三) 监管处罚力度不够

我国对上市公司信息违规处罚主要由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尽管近年来监管部门加强了监管力度, 但处罚的威慑力非常有限, 违规上市公司不当信息披露的内在驱动远胜于监管处罚的威慑。我国会计监管部门在十年内通过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制度、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处罚制度的建设, 构建起监管规范的实施机制, 但是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和收效甚微的信息披露违规处罚效果, 显示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失灵。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主体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目前,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强调的是内部监督、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管模式。现行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主体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监管的权威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体现了自律和监管的结合, 在一定程度上对提高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但目前我国监管主体存在的问题也很多。

(一) 上市公司内部监管形同虚设

上市公司内部自我监管主要是通过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来实现的。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观念淡薄, 内部控制严重失效, 进而导致资产流失。成本失控、预算失灵、会计信息失真、虚假会计信息泛滥等都使我们认识到, 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企业内部监督, 是保证企业资金、财产安全完整, 保证会计信息正确和可靠的有效保护性措施, 因而成为会计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 也是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监管机制的有效方法。内部监管的优势在于深入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能够获得更多的企业内部信息, 但事实上内部监管的效果并不理想, 主要表现在: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内部审计监管效果不佳。

1.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目前, 我国证券市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不健全。一些上市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两权合一, 使得公司治理中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失去相应作用。一部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 内部控制弱化。在内部治理结构中, 我国许多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比较严重, 由于内部监管人员的经济利益受制于单位, 原本应该能够担负起会计监管职责的角色, 却迫于高层管理人员的压力, 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 许多情况下他们选择了与公司管理层的合谋, 或者因为他们的工作胜任能力不够, 最终都使内部会计监管流于形式。

2.内部审计监管效果欠佳

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是影响内部审计监管效果的重要因素。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一般都在同一个单位上班, 与其他管理部门同事相互了解。在内部审计工作中, 除重大问题外, 对发现的一般舞弊现象处理方法大多是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使得内部审计监管作用大打折扣。

(二) 上市公司政府监管存在的不足

我国政府部门近几年一直致力于会计、审计相关法规的建设, 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1.政府监管分散、协调性差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 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 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这样意味着存在多个政府部门监管, 每个监管部门负有会计监管职责。在实务中各部门各负其责, 各自为政, 出现了权力上的重叠与交叉, 部门之间没有很好的协调, 部门之间存在利益冲突, 导致出现监管重复和监管漏洞。各上市公司常常面对矛盾的文件和政策无所适从, 因而监管效率低下。

2.行政监管寻租现象严重

由于我国政府部门的权力过于集中, 政府部门是监管法律的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和评判者, 因此给他们寻租留下很大的空间。监管部门拿着手中的权力向企业施压, 企图会计造假的企业就会给他们送礼, 得到好处的部门就对企业的舞弊行为视而不见, 或者为之袒护, 有时甚至直接授意企业出具虚假财务报告, 结果导致某些企业敢于造假, 挑战法律界限。

(三) 上市公司外部监管不力

我国社会监管的历史不长, 经验不足, 监管的力量较弱, 就当前来说, 我国的社会监管主体是会计职业团体。会计事务所作为独立于被审计上市公司的机构, 应按照证券法等法规和审计职业道德的要求, 在坚持诚信的原则下, 通过审计活动, 保证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然而, 我国目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时, 不按独立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的要求, 在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情况下就确认有关事项, 造成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失真或者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而且面对上市公司一些重大的关联交易、或有事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等未充分披露的情况, 一些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既不向公司提出, 也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此外, 会计事务所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注册会计师行业客观上是一个竞争非常激烈的行业, 会计师事务所能否竞争到较多的客户, 关系到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目前, 会计市场上存在着严重的不正当竞争现象, 主要表现在搞杀价竞争, 低价承揽客户。低廉的审计收费使这些事务所在实际进行审计时, 必须考虑审计成本, 于是该执行的审计程序, 如函证、监盘等不执行, 甚至有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根本不是审计而是对会计报表进行简单的审阅就算了事。有些会计师事务所谋求经济利益不是在提高服务质量和信誉上下工夫, 而是通过广泛利用各种人事关系, 采取给回扣、支付劳务信息费等做法进行。在这些情况下, 会计师事务所监管企业的结果可想而知。

摘要:我国资本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 规模迅速扩张, 上市公司已经逐步走上较规范的会计信息生成及披露的轨道。随着上市公司竞争压力的增加和会计经验的积累, 资本市场的会计舞弊行为和舞弊手段日益加剧, 已经严重阻碍我国资本市场的顺利运行, 阻碍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因此, 强化上市公司会计监管职能, 切实做好会计监管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潘立新.中国开放性会计监管初探[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2]徐经长.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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