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读后感:《冰与火之歌》卷一读后感

2024-07-25

高二读后感:《冰与火之歌》卷一读后感(精选17篇)

高二读后感:《冰与火之歌》卷一读后感 第1篇

起初是在看另一部奇幻巨著《时光之轮》时了解到《冰与火之歌》这本书的,当时我听闻此书在叙述与塑造人物方面与水浒传颇有相似,便对它产生了兴趣,但因学业繁重,一直没有过多接触。

真正开始阅读是在去年暑假,一个凉爽静谧的夏末之夜。犹记得我从11点翻开封面,直到接近1点才放下,中间目光未离书页一寸,口中未进滴水,从书中世界脱离后方觉口中干燥,头晕目眩,劳累无比。纵然如此,那阅读带来的厚重感仍使我难以入睡。

辗转反侧中宏大而复杂宛如史诗的故事跃然脑海,越发清晰。我想起了引子中几名绝境长城守夜人的对话,起初看来不知所云,实则伏笔无穷,贯穿始终,暗示了主线的走向;我感慨书中人物的生与死,总会有一个浅显的因素干扰视听,但细细思考,隐藏在暗处的真相绝对会令人惊叹;我串起故事的每一个章节,发现每一个章节都以不同的视角叙述,这种切换手法容易使时间段层,然而文字水平高深莫测的作者却处理得有条不紊,着实值得称奇。

同时,我又将《冰与火之歌》托尔金的传统奇幻进行了比较,不得不承认,就算与始祖级奇幻小说《魔戒》相比,《冰与火之歌》也是不遑多让,它不照搬托尔金“小人物拯救世界”“的套路,而往往是塑造一个小人物,渺如芥子,接着让小人物在某情况下大放异彩,例如侏儒提利昂,因身材矮小倍受嘲笑,可他从来没被嘲笑击败,他一直乐观,敢于与他人交锋,他用智慧和幽默告诉世界,在心灵深处,他是个精神强大的巨人。

身处由几十个亿个体组成的大千世界,何人不是过客?何人不是凡人?何人不能理解平凡中的伟大?

今朝寒窗苦读,也许明日就提名金榜;清晨居于乡野,也许黄昏就能奉召入帝都。

永远不必谈命途多舛,只需铭记路漫漫其修远兮,苍天在上不会埋没有真才实学的人,这世界,是公平的……

相信我的感悟,与诸位不尽相同。这正是一部伟大作品的魅力所在,《冰与火之歌》和莎翁的《哈姆雷特》共通,一千个人读,便有一千种想法。但每一个人读,也定会受到心灵的涤荡,宛如和友人促膝长谈。

我们读《冰与火之歌》是一件没有尽头的事情,因为我们的人生,也是一场冰与火交织的闹剧,我们的过往,也能在书中找到影子,读《冰与火之歌》即是读岁月。

千百年后,后来人如若观赏镌刻在石板上的《冰与火之歌》,恐怕亦将有感于斯文!

高二读后感:《冰与火之歌》卷一读后感 第2篇

假期在同学的推荐下买了冰与火之歌.卷一。买的时候只是把它当作一种消遣来买的没想到从中国我却学会了很多东西。无论是作者精妙的写作手法还是书中所表达的情感都带给我了很大的震撼。

关于本书《冰与火之歌》是由美国著名科幻奇幻小说家乔治·R·R·马丁所著的史诗奇幻小说,是当代奇幻文学一部影响深远的里程碑式的作品。于1996年初问世时,便以别具一格的结构、浩瀚辽阔的视野、错落有致的情节和生动活泼的语言,迅速征服了欧美文坛。迄今,本作已被译为三十多种文字,并在各个国家迭获大奖。作品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全书七卷浑然一体,共同组成了一幅壮丽而完整的画卷。

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的第一反应是怎么这么多,顿时失去了一些兴趣。后来我翻看了这本书的序言才鼓起勇气要读下去的。刚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很难读下去,故事发生在一个架空的世界,似乎有些颠覆我的世界观。不加任何铺垫直接开始整个故事也让我有一些难以接受。隐喻之下的权力角逐,隐含内里的精神力量

在最初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以为是什么典型的政治抨击式巨作,会充满了Samuel·Huntington 那样艰涩难懂的语言,但是George·Martin显然不会是一个顶着奇幻小说家名头的政客;同时,仅仅认为他是一个单纯的“奇幻小说家”也是个错误。这里,不仅仅有奇幻的故事构架,还有不断的权力斗争,更有无法覆灭的精神支持。故事主要发生在一个架空的大陆:维斯特洛上的七大王国。维斯特洛是一片大约有英国那么大的大陆,有可以上溯到12000年前的悠久历史。在那里每一个季节通常持续数年。这片大陆的原住民是森林之子。森林之子与大自然和谐共处,并且使用魔法。先民们最早期的武士带着青铜武器和骑术,通过维斯特洛与东部大陆相连的陆桥(在随后的战争中被森林之子用魔法摧毁,成为多恩群岛和石阶群岛)登陆维斯特洛,并与森林之子之间展开了一系列长久的战争。战争最后以在千面屿签订的和平协议结束,根据协议,先民得到了所有的开阔地,而森林之子保有森林。

整个故事有三条主线,之间的穿插使得很多读者难以适从。但就是这三条看似独立又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故事主线构建起了整个故事的华丽篇章。

故事的第一条主线主要讲述了在劳勃一世驾崩后,群雄并起争夺铁王座的故事:劳勃一世的长子乔弗利.拜拉席恩在其母瑟曦王后的本家——兰尼斯特家族的支持下继承了王位,然而御前首相、北境守护艾德·史塔克公爵则拒绝承认乔弗里的合法身份,主张将王位传于劳勃的二弟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公爵。劳勃广受爱戴的幼弟蓝里.拜拉席恩也对王位发起了争夺,站在其背后的乃是南境河湾地的提利尔家族。与此同时,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大王、多恩的道朗.马泰尔亲王都在养精蓄锐,伺机而动。

故事的第二条主线发生在寒冷的北境,北境绝境长城上有一群称为“守夜人”的黑衣战士,他们世代守卫着这座雄伟的城墙,以抵御北方的野人和传说中可怕的异鬼入侵七国。尽管在传说中异鬼已经消失了8000年之久,但是随着另一个长冬的降临,种种征兆预示着它们正在复苏并日益临近。这条主线主要通过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守夜人琼恩.雪诺的成长经历一一展开,随着情节的推进,守夜人的命运亦被紧紧的与七国间的争斗绑在了一起。

故事的第三条主线发生在狭海对岸,广袤的东方大陆——厄索斯,主角是坦格利安家族幸存的公主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丹妮的流亡经历充满坎坷,直到她奇迹般的浴火重生,不可思议的孵化出了三只幼龙,挟着龙族的余威与宿命的期盼,丹妮莉丝羽翼渐丰,而她亦从来未曾忘记自己的梦想——重回维斯特洛,夺回属于自己的铁王座。

我的感想

我认为本书最吸引人的,是在奇幻外表下的政治隐喻。A Game of Thrones——已然很明了的告诉我们本书中权力角逐的核心——尽管对于权力的拥有者它是游戏,但是对于被参与者,它则是一场赤裸裸的灾难。七国的祸心没有在塔格利安家族的统治之中覆灭,反而在末代龙王的惨败中欲火重燃,于是,无论手段,包括外邦,所有的一切都在这片大陆上沸腾,权力追逐正式上演。以家族连结成的利益集团,以及各大家族下效忠的领主,构成游戏的基本单位。不是每个家族里的每个人都渴求权力,但是被利益、荣耀、亲情、友情捆绑在一起,却是谁也逃不开,谁也逃不掉。其主旨就是反映了社会现实中的政治,在这里,没有绝对的正义,只有永恒的权力。我们从小得到的教育是,正义总是打败非正义。但在现实中,实在是不乏一个非正义打败另一个非正义,或者两个非正义握手言和,至于绝对正义的一方,如果曾经存在过,也被非正义胁迫着,现在难以见得天日。政治,是尔虞我诈。从这点来看,这本小说是再现实不过了。Ned可谓绝对正义的代表,他善良、忠诚、正直,还恪守中世纪欧洲的道德标准。小说的一条主线,就是他作为hand of king与阴谋篡位者之间的斗争,这也是各种故事中一向可以看到的正邪之争。只是这一次,赢的不是正义之士。与其说正义被邪恶打败,不如说正义被现实打败。从发现乔弗里身份的真相开始,Ned有无数次机会可以打败Lannister家族,但是正义者的悲悯让他做了什么:警告Cercei带着王子离开,透露自己的筹码;在国王一息尚存时他悲怜国王,放过了可以压垮非正义的机会,其实到这里他已经输了权力的游戏,他自己的悲悯之心创就了悲剧,其实,Ned在某种程度上是这场战争明显化的祸根,就如同现实中的战争导火索,可能你不是有心或者不是本意,但是把柄调换,棋局杀意已起。而国王死后,他拒绝了Little Finger让其可以保全自己的建议,使得Lannister家族在首垒中满胜„„权力的游戏不等悲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历史上的每个王朝都是建立在血肉尸首上的,不流血,靠着春风化雨,抱歉,没有完全的童话。而更为讽刺的是,在最后时刻,Ned为了保证女儿的安全,公开承认了自己的叛国罪,是实在是有违正义之名,而气数已尽的他最终难逃一死。

阿库雷里:冰与火之歌 第3篇

阿库雷里是冰岛仅次于首都雷克雅未克的第二大城市,号称北方之都,也是冰岛北部最大的港口。它位于冰岛最北部的埃亚峡湾的尽头,地处北极圈边缘。背依雪山,面临碧湖,风景秀丽。这里的午夜太阳可谓一大奇景,每年的六七月份,几乎终日可见太阳。阿库雷里有地球上最北的植物园,园里种植着冰岛各地及其他国家移植来的2000多种花草树木,因此,阿克雷里又有“北极圈边的花园城市”的美誉。

神灵之歌

神灵瀑布得名于一个传说,公元1000年,Thorgeir被赋予重任来决定冰岛人是否要信基督教,当他的决定最终达成时,他将家里的那些异教神像都扔进了这个瀑布,神灵之岛由此而来。如果把电影《普罗米修斯》的拍摄地,位于冰岛东北方的黛提瀑布(DETTIFOSS)比作高大伟岸的男人,那么神灵瀑布一定是温婉柔弱的小女子。相比黛提瀑布的汹涌澎湃,神灵瀑布显得温柔婉约。瀑布周围是各种形状的黑色火山熔岩;白色的雪地里流淌着一条碧绿的小河,冰清玉洁。我不禁感叹这河水和白雪,竟能如此的晶莹剔透。

冰岛的冰雪世界里,天空的色彩每时每刻都在变幻,呈现出最绚丽的光影——天空映着一片紫红霞光,火山静卧,热气腾空,没有生命的痕迹,却有生动的烟雾,天堂里的家园,人间里的胜景。冰岛的大地处处在冒烟,这不是灾难场景,这热气可是用来发电的,它们为冰岛提供了世界上最便宜、最清洁的能源。

火山下的米瓦登湖,未结冰的湖水在荡漾。米瓦登湖,也叫做米湖,位于冰岛北部。是冰岛最重要的旅游区,冰岛的第五大湖,每年这里游客络绎不绝。湖中聚集着一种极小的水生物,以这种生物为食的鳟鱼在湖中大量繁殖。湖中还分布着许多奇形怪状的岛屿,栖息着各种水鸟。

游客可以搭船游湖,更可在湖畔钓鱼。由于山的屏障,米湖被视为冰岛最干燥的区域之一,天气通常很好。除了美丽的景色之外,这里还保存有完整的火山地理景观,包括地热、间歇性喷泉、火山口等。由于景观丰富,1974年冰岛政府将这里规划为特别保留区。米湖附近,矗立着一座圆锥形的火山喷火口,这一带大大小小的熔岩,就是这个火山口喷发的结果。一簇簇黝黑的嶙峋怪石,或尖或圆,簇拥在一个狭长的谷地周围,远远望去,火山口犹如一座雄伟的黑色古堡。

驰骋之歌

几年前的冬天,我在中国的伊春坐过一次雪地摩托,那只不过是坐在后座上,抱着司机的腰,上山匆匆兜了一圈,只记得那上坡的冲力和下坡的惯性,还有那凛冽刺骨的寒风。没有想到,这回在冰岛这个遥远的国度,在米达尔斯冰原,我又参加了一次自驾雪地摩托的活动。两个多小时里,一直处在兴奋当中。

一个人驾车驰骋在冰川雪原,走走停停,刺激带劲。干脆玩起了自拍,把相机放在雪地上,快门定在延时10秒,然后跃上摩托车,画面定格时我恰好开到山岗上,于是给自己留下了一幅终生难忘的照片。

在面对阿库雷里的海湾另一侧高处,我们欣赏到了极地边城的灿烂夜色。这座城市绝对不吝啬电能,一片灯火辉煌。被雪山环绕的灯光明亮处是高山滑雪场。进入城里,偶然间看到一处温泉,隐秘树后,灯光璀璨,宛如天上瑶池。

歌声入梦

即使在冰岛经济完全崩溃的关头来到这里,看到的也是蔓延的希望,一种不卑不亢,接受生活所予,满怀期冀的孩童般的坚持。这个国家像我梦中曾经出现过的某个地方,又或者是小时候童话里曾经细细描写过的场景。海洋的深蓝,雪山和低沉的云彩的纯白,大海的严肃,城市的鲜艳,礁石的深黑,城市房屋的满眼颜色。圣诞红,兰花紫,明黄绿,荧光橙,海蓝,透亮粉。

冰与火之歌 第4篇

2013年4月,参加韩国庆州国际马拉松赛之前,魏华星在北极跑了一趟。那次他在北极点上拿出香港城市大学的旗帜,拍照留念,然后就听到一个声音:“嘿,你是城市大学的吗?我也是。”这是同样来自香港的霍家成。从此他们成了一对马拉松战友。当时魏华星已有13年跑龄,而年轻的霍家成是从2012年开始马拉松之旅的。

去参加北极马拉松之前,两人都跑了沙漠马拉松,霍家成跑的是非洲撒哈拉沙漠,而魏华星跑的是中国大戈壁沙漠,都是7天6夜250公里的赛程。从最高四十多度到零下三十多度,温差巨大,魏华星说那感觉也是挺有趣的。

一开始魏华星和霍家成都没打算参加北极马拉松。霍家成听说北极马拉松时的第一反应是:“我一定不去,冷死了”。那是他2012年参加撒哈拉马拉松的时候,当时他遇到很多外国跑友,问起有哪些好玩的地方可以去跑,就有人推荐了北极。但是回来香港之后霍家成仔细想想,觉得人生就像一本书一样,而自己就是那个作家,每一页怎样写都是靠自己,就看每一天怎么样过。他想给自己的人生一个美好的旅程,于是他决定去做这件事。

魏华星是在参赛前一个月才决定去的,之前完全没有预计。当时素食主义者魏华星在香港推行Green Monday (一家号召大家每星期一吃素的社会企业),有同事提议为了Green Monday去北极跑马拉松,作为Green Monday的联合创办人,魏华星就这样踏上了北极之旅。

极地考验

北极马拉松跟其他的马拉松比赛完全不一样,比起沙漠马拉松来更危险,而且没有相应的环境去训练、去适应。在北极跑马拉松不是从A点到B点,而是圈跑,围着被大家称为加油站的地方跑。跑手中间需要休息,需要补给、喝水,但水是带不出去的。外面就是个大冰柜,水拿出去不到10分钟就会变成冰,完全喝不了,所以跑手跑几个圈,就得回到营地一次。有时候魏华星觉得不想浪费时间回去,就试着带东西在外面吃。他带了一块巧克力,巧克力很快变得很硬,拿出来咬的时候,他听见砰的一声响了差不多5秒钟,都不知道是巧克力破了还是牙齿崩了,因为牙齿已经冻到完全没感觉了,但也只能坚持吃下去。后来没办法,也因为越来越累了,他只能每次都回营地。

霍家成一开始跑得比较快,身上冒汗了,后来跑到10公里左右,他的速度慢下来了,汗水结成了冰,身上、脸上都有。如果不回营地换衣服的话,很可能出现低温症。还有比这更危险的,如果跑手穿得不够,身体的某些部分暴露在冰冻的环境下,十来分钟皮肤就会慢慢变白,然后由白变成紫,由紫变成黑色,到黑色就不行了。所以主办方要求大家见到其他跑手的时候要彼此留意,看他的面目有没有变色,如果有一定要提醒对方。

因为环境太冷,跑手们消耗的能量比较多。最初大家都不知道,跑了一两圈之后魏华星突然觉得力气没有了。跑到中间很多人都在走,尤其是一些地方雪很深,深到膝盖以上,根本跑不了,只能走路。在北极跑步很容易产生幻觉,魏华星很多次听到后面有人在跑,但转过头没有人,还经常听到一些冰裂的声音,他甚至想不会有北极熊跑出来吧。整个跑步过程中,魏华星都活在一种很不安的感觉里,因为那里的环境太难控制,甚至暴风雪随时可能到来。

在前一年的比赛中,就突然之间下了大雪,下得很大很大,风也很大。因为经常要留意这些情况,魏华星跑到后来意志都有一点迷失,还跑错了路,幸好他两次都遇到了霍家成,又被叫了回来。

在霍家成参加的马拉松比赛中,这是观众最少的一场,基本上没有人在旁边加油,跑的过程中甚至很难遇到人。但他知道还有很多人在支持他,那些在香港的朋友、同事、城市大学的校友们,他觉得很多人都在陪着他一起跑。

突然就哭了

霍家成说当你在北极跑的时候,你会觉得人在这个世界是很渺小的东西。而魏华星跑着跑着突然就哭了,他说大概是因为太靠近大自然了吧,会有种突如其来很深的感动,这种强烈的感动在北极在沙漠他都感受到了。当他跑了很长时间后,力气已经没有了,就靠着意志在坚持。他觉得他的意志跟大自然结合在了一起,不是靠自己在跑,而是大自然在带着他的身躯跑,这让他非常非常感动。

在北极跑马拉松,霍家成觉得有一个魔鬼和一个天使一直伴随在他左右,魔鬼一直叫他放弃,而天使要他坚持下去。这样的对话之前他也体验过,而那一次最为深刻。正是这种对话让他一路坚持,他相信坚持就一定可以做得到。最终他以8小时5分跑完全程,而魏华星以7小时2分完成赛事,是首位到达终点的香港参赛者。

在魏华星看来,马拉松跟短跑不一样,短跑只有一个冠军,而马拉松比赛每个人冲过终点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冠军,即使是最后到达的那一个。在大戈壁沙漠那次,最后到达终点的是一个已经65岁的日本人,他年轻的时候是打拳击的,耐力很好。但当时开跑第一天他就把脚扭伤了,然后他拄着拐杖一步一步把250公里给跑下来了。当时最后一天的比赛才十几公里,其他人都是一两个小时就跑完了,而他用了6个小时。中间他真的坐了下来,跟志愿者说他真的跑不了了,因为脚太痛了,熬不住了。后来一些已经完成的跑手,发现他那么晚还没回来,就跑回去找他,在他身边鼓掌、喊他的名字,陪他跑到终点,他冲终点的时候大家都哭了。魏华星觉得虽然他是最后一个回来的,但他是所有人当中影响最多人的。当时在场的一个志愿者就被深深地影响了,这个从不跑步的女孩子见到这样的情景后,说下年她也要参加。当时魏华星还不敢相信,但一年后他接到女孩的电话,她说她完成了戈壁马拉松,这让魏华星很是感动。

带伤坚持

2014年因为母校城市大学的邀约,魏华星和霍家成又一起参加了韩国庆州国际马拉松赛。那一次他们跟城大的校长、学生以及其他毕业生一起跑,庆祝母校建校30周年。不幸的是,当时两位都有伤在身。

在去韩国之前,霍家成在香港参加了一个马拉松比赛,练习的时候脚已经有一点受伤。而魏华星当时也在治疗中, 因为之前频繁地参赛,过分追求速度,他的膝盖出现了问题。虽然相比北极,这里的环境没那么大挑战,但这次跑的过程对他们来说同样很辛苦。但想着有那么多校友、同事在终点等着他,霍家成觉得无论如何不能放弃。对于魏华星来说,这次马拉松是他心里想着一定要完成的事情。作为一个社会企业家,他觉得跑马拉松就跟做社会企业一样,既然觉得这条路是对的,就要坚持下去,无论腿怎么痛、有什么伤患。想起那些跟他一样为了社会大众在不断努力的社会企业家们,想到那些在终点等候的校友们,魏华星觉得更有动力坚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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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华星说每跑一场马拉松就像经历了一次人生,而那一次的经历特别奇妙。因为城市大学的跑手在整个参赛跑手中比例较大,所以跑的时候他经常会见到很多队友,甚至突然就见到了校长,感觉很好玩。虽然平常大家联系并不紧密,但在那里大家都为了同一个目标在努力,魏华星觉得大家的距离突然就拉近了。

这一次还不是魏华星跑马拉松最痛苦的一次。2013年他参加了新加坡的路跑,全程100公里,他跑了13个小时,从晚上6点钟开始,一直跑到第二天的7点多,中间休息的时间总共也就40分钟左右。当时跑头10公里时,他的腿已经开始出现问题、有些痛了,后面他靠着毅力坚持跑完了剩下的90公里。“这是最痛苦的一个马拉松吧,也没有想过真的能坚持下来,中间想过可能应该跑不完的,后来不知道怎么样就慢慢坚持下来了。”聊起那次马拉松,魏华星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跑是一种道

跑步一开始并不是魏华星的首选。当初刚参加工作时,他每天下班都很晚,没有时间打球,热爱运动的他只能出去跑步。慢慢地他喜欢上了边跑边思考的感觉,很多时候一些问题在脑子里,跑完之后可能就找到了答案。虽然过程有点闷,但过后他却觉得是一种享受。“日常生活总是会有各种事情,似乎永远停不下来,而跑步刚好给了我一种环境去思考,而那种思考是赤裸裸的。”尤其是在跑极地马拉松时,很多时候他都见不到其他人,就只是赤裸裸地面对自己,他会问自己到底为什么在这里。有时候他停下来走,他能够很清醒地去看自己,那种感觉是他非常享受的。

跑马拉松同样给了霍家成很多反思的时间,这也是他喜欢上马拉松的原因之一。霍家成有一个梦想,希望在这几年里跑完四大洲的马拉松,其中包括北极和南极。他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有梦,这个梦不只是用来想的,更要做出来。魏华星经常跟年轻人讲在脑子里想像自己跑跟真的穿起跑鞋跑第一步是两个故事,他相信每个人从一小步开始,慢慢累积就可以跑任何距离,但关键在于踏出第一步。跑步对于魏华星来说,就跟做社会企业、吃素一样,都是对自己理念的坚持。他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但他觉得这些对他来说是很有意义的事情,所以他会一直坚持下去。“如果你有梦想,无论其他人怎么看,无论条件有多苦,只要那是你的梦想,你就该坚持下去。这个我觉得就是马拉松精神。”而这份精神正是魏华星想留给儿女们的,他希望将来如果他们觉得自己的梦想是对的,就要坚持。

因为有伤在身,魏华星已经几个月不能跑马拉松了,但他跑的心还在,他说跑步是他整个人的一部分,他当这是一种修炼,甚至是一种修道。他经常说跑对他而言是一种道,在跑的过程中,对人生的体会、对其他人的看法、对自己的要求、冲过终点时的感觉,那些神妙的突然的感动,跟大自然的结合等等,在他看来已经到了道的高度。

现在,魏华星更多地想带动其他人去跑马拉松,他有一个社会企业叫全城街马,在香港大力推动马拉松比赛,希望把香港的跑风推动得更好,霍家成也参加了全城街马比赛。今年9月份霍家成还计划去澳洲悉尼参加比赛,为完成他四大洲的梦想再次出发。

“马拉松就是自己设定一个目标去冲、去跑,那种感觉就像是人生当中不是跟其他人去比较,而是跟自己比较、去考验自己。”

—霍家成

“我觉得跑马拉松一定程度上好像体验了一种人生,每一场马拉松跑完之后我就觉得好像人生过了一次一样。”

—魏华星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第5篇

早上醒得时候习惯打开掌阅,想起冰火已经看完了,心里惘然。

冰火的画卷从奈德大人亲斩逃兵开始,然这时更像是一卷空白卷轴,还无笔墨在上。冰原狼是史塔克家族的族徽,在奈德大人斩首逃兵的回途中发现一只冰原狼死于鹿角,留下五子小崽,这里才像是有一只画笔开始作画,也像一潭沉静的水池忽然落进一颗石子然后起了涟漪。

向前听好多人推崇自己所爱的作品往往以史诗著作来作为给他最高的评价,但这在看冰火之前,我对这四字实在没有多大感受。

史诗――史在于严酷无情,在于众生平等,在于无奈。

奈德大人一生为荣誉,荣誉不能保他无虞,也因荣誉而死;这场权利的游戏,参与者智商不够,眼光不够,不能权衡利弊者都得出局,像罗柏,克制不住少年人对爱的冲动,不知身为一方之王该有牺牲,所以等待他的是红色婚礼;琼恩・雪诺宣誓后加入守夜人,当临冬城被破他无能为力,小妹落入波顿家族他依然是。

这才像史,一切不如人愿,让人无可奈何,且又黑暗。

诗是浪漫,是可供传唱,传颂的故事。布蕾妮忠于凯特琳夫人,立下誓言寻找珊莎小姐;多恩王子秉行父命万里寻找龙母。

无数人梦想着一生事迹能得歌手传唱,在疯王之后,也就泰温公爵获此荣耀,我想此后该多了。

维斯特洛大陆这一世的青年们,每一人都值得歌手传唱。

弑君者的不白之冤总有一天会昭雪;伊蒙学士一生忠于守夜人誓言;琼恩雪诺是八千年来唯一一位将野人放进长城;世人眼中的侏儒终有一日会御龙而返。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第6篇

第一卷中最令人震撼的莫过于奈德的被砍头,在第一卷的前半段,狼家无疑是我们心中的主角,狮家则是十足的反派,对于习惯了金庸邪不能胜正的故事情节的我们,有绝对的理由相信奈德将会带领家族战胜对手,然而随着熊孩子乔佛里的一声令下,奈德人头落地,没有劫法场,没有刀下留人,我们认为伟光正的主角就此殒命,由此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然而这就是生活,主角每次都能逢凶化吉,在枪林弹雨中还能飘然而过甚至没有粘上一片灰尘,这些都只是艺术,我们不止一次幻想自己才是生活的主角,其他人都是NPC,无论我们犯了什么错误,都会有人在最后时刻出现帮我们摆平一切,总有机会从头再来。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生活的配角,地球并不会为某一个人停止转动,我们并不总会有第二次机会,我们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错误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哥有他的宝剑,我有我的脑袋,我的脑袋需要阅读,就像我哥的宝剑需要磨刀石。”这是一个私生子与一个侏儒之间的对话的一部分,出生于狮家的侏儒有一个英俊潇洒的哥哥,而且武艺高强,是最年轻的御林铁卫,侏儒的母亲却因为生他而死于难产,使他一直受到父亲的仇视。同样是生于狮家,他没有万人迷的容貌,没有高强的武艺,家族也对他不待见,他能倚仗的只有他的智慧,而阅读就是最好的办法。

现今社会精彩纷呈,我们每天会接收到海量的资讯,每天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哪一样不比阅读有趣,然而我们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头脑的锐利,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心中的宁静,积累知识,拓宽眼界。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第7篇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长度与其情节的错综复杂,在此就不花费时间赘述故事的内容了,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一个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世界就是活生生的,残酷的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之歌》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二

用近三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冰与火之歌,昨晚结束时一如我发朋友圈时说,当时的心像最后君临的天气,下一场小雪,一切都湿漉漉。

早上醒得时候习惯打开掌阅,想起冰火已经看完了,心里惘然。

冰火的画卷从奈德大人亲斩逃兵开始,然这时更像是一卷空白卷轴,还无笔墨在上。冰原狼是史塔克家族的族徽,在奈德大人斩首逃兵的回途中发现一只冰原狼死于鹿角,留下五子小崽,这里才像是有一只画笔开始作画,也像一潭沉静的水池忽然落进一颗石子然后起了涟漪。

向前听好多人推崇自己所爱的作品往往以史诗著作来作为给他最高的评价,但这在看冰火之前,我对这四字实在没有多大感受。

史诗——史在于严酷无情,在于众生平等,在于无奈。

奈德大人一生为荣誉,荣誉不能保他无虞,也因荣誉而死;这场权利的游戏,参与者智商不够,眼光不够,不能权衡利弊者都得出局,像罗柏,克制不住少年人对爱的冲动,不知身为一方之王该有牺牲,所以等待他的是红色婚礼;琼恩·雪诺宣誓后加入守夜人,当临冬城被破他无能为力,小妹落入波顿家族他依然是。

这才像史,一切不如人愿,让人无可奈何,且又黑暗。

诗是浪漫,是可供传唱,传颂的故事。布蕾妮忠于凯特琳夫人,立下誓言寻找珊莎小姐;多恩王子秉行父命万里寻找龙母。

无数人梦想着一生事迹能得歌手传唱,在疯王之后,也就泰温公爵获此荣耀,我想此后该多了。

维斯特洛大陆这一世的青年们,每一人都值得歌手传唱。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三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

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

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四

这是一本引起我强烈的阅读欲望的一本名著,早在三年前,我就听闻了他的鼎鼎大名。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偶然在书架上发现了它,便拿起来研读,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也正是因为它,我才走进了西方魔幻小说的门。

在翻开这本书时,我就被吸引住了。译者在本书的开头有这么几段话:“本书采取了独特的试点人物视角,坚决不开‘上帝视角’。其次,本书每个章节张弛有度,能引起人连续的阅读。第三,本书诚如前文所提及的,其核心在于‘人’······在其他幻想文学作品中,读者往往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急时刻能化险为夷,而本书将为你带来真正的惊愕。”

根据这段文字,我跟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和好奇,带着这样的心理,我读完了本书第一册。

事实上,当我读完这第一册书时,看得我是云里雾里的,这可不是以前小时候看的睡前读物,而是一本需要反复阅读的名著。光这第一册就有大小百位人物,都在不同的地点。他们身上的故事也都晦涩难懂。包括一大堆意义不明的预言和伏笔。

但是,作者的的确确用他高超的叙事手法和写作技巧抓住了我的眼球。我感觉这本书精彩的地方,还在后头呢。于是我接着读了下去。

先不说那精彩的智谋交锋,作者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真的让我体验到了真正的惊愕——被烙上金箔的爱情,于风中凋零的理想主义。血色婚礼。

在这次巨大变革中,战无不胜的北境之王遭到了部下的背叛,家族数千年的根基毁于一旦,连少狼主自己也和他忠诚的属下埋没在了奔流城中。读后感·一朝一夕之间,他的荣誉和理想都变成了子虚乌有,他失去了自己拥有的一切。整个北境的愤怒,用仇恨聚集的正义之师全歼于奔流。狼王的理想被东西两境变成了吹灭北境复兴的狂风。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五

世间好物不长久,彩云易碎琉璃脆。在乱世纷争之中,无论是出身低贱的平民,还是权倾一时的王侯,都逃不出命运的桎梏。

本书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架空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塑造了无数可歌可泣,有血有肉的角色。

尤其让人动容的是,书中体现了浓厚的命运主义色彩。许多让读者以为是正面的,不会轻易“死去”的角色,却因为自身性格或者其他原因的缺陷甚至只是因为“运气”不好,而遭到了死亡的厄运。

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能感到生命的无常与无奈。你不由得觉得,人的命运很难把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常常被外界事物所主宰,所裹挟,陷入身不由己的运命漩涡之中。

冰与火之歌的核心在于“人”本身。由是,它没有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它不仅包括无数扣人心弦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描述的情景,往往是真实人生中无可回避,必须面对的东西。因为人本身是最复杂的。同时,相对于其他的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读者,本书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惊愕。在作者笔下,每个角色均以其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有成功,也有痛苦,甚至死亡,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构架翻动着读者的情绪。

本书是典型的西方史诗奇幻文学。既然是史诗,其落脚点就是整个书中呈现的世界,关注的问题宏伟,全书的格局庞大。历史,人物,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展示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本书更像一本历史小说,这种论断有其合理之处。马丁本人曾在采访中言道:“我喜欢历史小说,但历史小说最大的局限是结局已经基本注定,不论作者付出多大的巧思,都失去了最大的悬念点和高潮处—结尾。”所以,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奇幻文学必不可少的元素“魔法”的处理上,作者马丁秉承托尔金的精神,运用得非常谨慎,适可而止,而不是突出超自然的力量。读者或许记得,《魔戒》虽是一部典型的奇幻作品,但对魔法的描述却很简略,也很少有壮观的魔法画面,就连巫师甘道夫也不怎么使用魔法,而更多的是使用像常人一样的肉搏战斗。针对这一特点,马丁曾经说“魔法等元素就好比调料,不用则无以凸现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相对于无数火球满天飞的“奇幻”作品,《冰与火之歌》之中的魔法显得非常精细、神秘和巧妙。

正是由于作者自身强大的文字能力,当一个非常正面的人物遭遇惨剧时,往往有精巧的事先铺垫,从而不显得突兀。而一个前期非常反面的人物,在后期中反而能峰回路转,显示出他充满人文关怀,值得读者喜爱的一面。

冰与火之歌 第8篇

白色幽灵

就像我们前面所讲,也许很多人觉得奥迪A4L离改装尤其是HellaFlush风格改装这个话题有点儿远,事实情况却是大相径庭。其实,奥迪在国外早就被改装狂热者们给玩坏了。而且近些年奥迪的新设计也愈发远离行政这词儿了,越来越流线型的设计,各种运动车型的推陈出新,实际上奥迪玩儿起HellaFlush范儿冲击力更强。但不是绝对到什么车都能拿来玩HellaFlush,拿这台A4来说,它占据诸多可玩的要素,比方说,突起的轮眉更容易让车轮形成外抛的姿态,流线型的车身线条可以让整车看上去更加平整干净,宽大的车身拉伸了正面和侧面视觉宽度等。

除了降低车身高度,要想让HellaFlush范出来,一套夸张的包围是必须要有的,有了包围的衬托更更加凸显车身的平整和低矮。再加上包围前保险杠上被放大的奥迪家族式的大嘴进气格栅,配合趴地姿态,这台A4L变换成一个专门制造恐高症的白色幽灵。五辐轮毂的外沿紧贴轮眉,这也是HellaFlush的精髓所在,也是强迫症患者的终极解决方案。而车主在这里似乎没有一味追求大负值倾角与Stretch效果,笔者自己也认为大负值倾角与Stretch带来的超宽轮圈效果并不适合奥迪这样的长轴距三厢型轿车,那种夸张的外八字与超宽轮圈效

果放在两厢车上倒是非常合适。不管是出于个人审美还是为了兼顾舒适性,车主对于倾角和拉伸效果的改装算是点到为止了。

核心装备

再来就要介绍这台A4的核心部件了,也就是整台车的悬架装置ACCUAIR空气悬架,如果说HellaFlush定义了一种新的汽车改装风格,那么气动就是重新定义了HellaFlush。可以说有了这东西简直就像开了外挂一样,想升高就升高,想降低就降低,而不用担心坑坑坎坎了。气动悬架为想兼顾通过性与舒适性又能随时随地趴下来的玩家提供了一个站式的解决方案,也是目前唯一的办法,而你只需要动动手指头就能让车身降低到预设的高度,而不必手动去调整绞牙了。为了满足不同路况不同场合的需求,ACCUAIR可以记忆三段预设高度,同时通过遥控器还可以对四轮分别进行独立调节,十分方便。当然这一套也价格不菲,而且如果不注意保养或者经常调整高度,其寿命也会大打折扣,加之费用高昂,我劝大伙儿还是量力而行。

冰与火之歌

白与红就像冰与火代表冷峻与热情,想必车主是非常钟情于红色了,不仅轮毂用了红色,内饰也一水儿用了红色。车顶和座椅被用同样的红色皮质面料包裹,有一种令人窒息的美艳,就像是冰块里面燃烧着火焰,格格不入,却又真实的摆在你眼前,如此强烈的反差配色看得人也是醉了。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第9篇

买冰火是缘于kevin最近都在看这部剧,而我,晚上要陪小武睡,总是没有时间跟着一起看。而且冰火人物众多,场面宏大,哪个家族怎么来去,看片容易看着看着就雾水了,不如买套书慢慢看。

昨晚,我刚刚把卷一权利的游戏看完。虽看完了3本,怎么好像刚看个序似的。

一切都刚刚开始。

拜拉席恩家,国王哥哥劳勃黑色幽默地死于一头野猪,俩弟弟各自心怀自己的打算,而且也都有争一片天地的能力;

兰尼斯特家,皇后姐姐终于如愿做了太后摄政王,可惜儿子乔弗里完全没有做个傀儡的意思,您有真才实料也成呀,他却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皇后姐姐的双胞胎哥哥詹姆帅气、高大,却有勇无谋,小弟弟提利昂虽然是个丑陋的侏儒,作者却赋予他智慧、幽默和善良的内心,有点担心他之后的结局,在如此残酷的家庭和社会背景中,他毕竟一无铁杆部下,二身体受限。

坦格利安家,这家净出些猛人,如雷加,如丹尼莉丝,但结局也够超级无敌惨了。要说其他家族的人物还算比较真实,这家的人是完全魔幻。一不怕火,二可以孵化或驾驭龙。额滴神呃,是真正的龙!这家还出怪胎,不是外表上的,是内心。如兄弟姐妹通婚,如每个人都幻想自己是真龙化身.........

还有我最感兴趣的史塔克家,因为这家最有生活气息,有普通人家的夫妻、父子、母子、兄妹、兄弟情谊,只是子女要众多一些。这家有我喜欢的私生子琼恩,不论非亲生的凯瑟琳妈妈怎么冷淡的对他,他还是那么爱着哥哥罗柏,爱着妹妹艾莉亚,爱着弟弟布兰,为了家人甘冒生命的危险。我也喜欢布兰,这个喜欢攀爬的孩子,我祈祷他可以医好双腿,被赋予超能力,但又觉得在即将**的未来,貌似很难。还有不在乎做个小姐的艾莉亚,为了练剑什么苦都甘之如饴,听从自己内心的愿望,但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一个女生,最后的归宿总是嫁了个什么什么丈夫吧。

总之,好期待下一卷。凛冬将至,一定会天下大乱的。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800字 第10篇

对于冰火,第一次看她,惊讶的是每一章节是以一个人做主线而写的,整个章节围绕一个人物展开,对我来说是前所未见的。稍微看了一些之后,对于里面繁杂的人物关系和复杂的人名我真是要崩溃了!

看过之后,这个给我的感觉是中世纪欧洲为背景结合异鬼等神秘魔法创作的奇幻小说,不仅仅是小说那么简单。从中看到的是战乱时冷漠的人性,处处散布的危险,每天每个人为自己的性命担忧;是一帮只懂得享受的贵族对发生在长城上的异鬼苏醒一事的嘲笑不相信,只顾得获得权力把国家握在手中,却忘记得到人们的拥戴才是真正拥有了国家。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侏儒提利昂兰尼斯特,以及“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对于提利昂,最初的好感是他在随劳勃造访临冬城时的晚宴时,他找到了琼恩,对他说的那句“世上的人都将侏儒当做私生子,但不是所有私生子都是侏儒”,在打开门那一刻他显得如此高大。之后代替他父亲做首相时,将国王之手的角色演绎的淋漓尽致,不光能完成分内之事,又探求着事情的真相,守卫君临保卫国王的安全。结果因为是侏儒,因为他父亲,因为所有人都不站在他这一边。他被遗忘,被抛弃,被诬陷成杀人凶手。当他终于看明了一切,毅然决然走上自己的路,杀死了父亲,逃出来束缚,挣脱开枷锁。

丹妮莉丝有悲惨的身世,她是被覆灭的王族仅有的两个幸存者之一,而他的哥哥又一直在做着复兴家族的白日梦,疯狂而且残暴的对待他。当她被迫嫁给了马上民族的王,摆脱了哥哥的魔爪,期许能过上幸福生活时,丈夫死去,臣民离散,又跌落人生的谷底。但她却在焚化丈夫尸体时孕育出了已经灭绝的龙,决定走上回到维斯特洛大陆的路,开始了对各个城邦的征服。印象最深的是,他在购买无垢者军队后,下达了“杀死全部奴隶主,但不要伤害老人小孩”的命令,解放了奴隶。又对无垢者们说“我给你们自由,有人愿意以自由之身为我而战吗?”时所有人选择了追随。因为背负了太多的伤痛,所以她决定把每一个人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每一位坦格利安降生时,神都会抛出一枚硬币,一面是千古明君,一面是残忍暴君。丹妮莉丝用善良征服了我。

关于《冰与火之歌的盛宴》读后感 第11篇

说到吃,估计没有比我们中国人更能吃,更会吃的人了,八大菜系,千种佳肴,想想都让人流口水。可是你知道吗,在其他的地方也有能与我们中华美食比肩的食物!如果你看了这本“冰与火之歌的盛宴”,你就会知道,其实欧洲的饮食文化也很出彩。虽然没有我们中国菜那么精细,带着一些欧洲人的粗犷和不拘小节。但是“吃”,永远是不分国界的!

相信有很人都看过一个很经典的HBO大戏“权利的游戏”,我自己也是这个电视剧的重症fans。让人永远也猜不透的剧情总是让人着迷。在我看来,这部巨作不仅仅是对权谋,人性刻画的入木三分,更是一部美食宝典!想想君临的奶油蘑菇汤;河间地的炖肉和煮梨;守夜人常吃的猪肉馅饼,苹果蛋糕;北境居民们常吃的燕麦饼,野牛肉,还有烤苹果。好吧,我顿时觉得自己饿了!

我很感谢马丁老爷子用他那只生花的妙笔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神奇的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一系列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人物成长的故事。马丁在书中以相互征战的七国代替了中古世纪战乱频仍的欧洲诸国,用不同人物的视角交替对故事进行描述,推动故事的发展,让书中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同时也要感谢本书了切尔西和沙琳,他们俩完整的为我们重现了“冰与火之歌”这不美食宝典中的美食,虽然我吃不到,可是丹丹看着这些美食我就觉得自己很受用!

这本书描绘的不仅仅食物,严格的说,这本书还是一本菜谱,告诉了你在“权利的游戏”中各种美味食物的做法,当然有的材料现在已经绝迹了,但是切尔西和沙沙琳却用了和已经绝迹材料相似的食材代替,有了这本书,如果你想做出七大王国的美味,那么你需要的,仅仅只是一个烤箱!

马丁老爷子在书的序言中写道,写作是为了讲述一个故事,讲故事与纯粹的推进情节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情节是唯一的重点,那么根本不用去看小说,看看书的索引就可以了,而读者们却失去了情节之外的一切!这或许就是马丁老爷子的作品中我们总是能个看到美丽的风景,尝到美味食物的原因吧,毕竟要在一部书中描绘出一个社会的形态,衣食住行都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食物。

冰与火之歌 第12篇

1841年1月9日,探险家詹姆斯·克拉克·罗斯爵士率领着皇家海军“埃里伯斯号”和“坦洛号”驶入了南极洲的罗斯海海域。海水中处处都是浮冰,必须小心翼翼地行驶。3天后,罗斯船长和他的船员们惊讶地发现,前方耸立着一座巨大的山脉。他们将这座山脉命名为阿德默勒尔蒂山脉。接下来,探险队顺着这座山脉的方向,继续向南航行。谁也想不到,更为惊人的发现就在前方静静地等待着他们。

1月28日,“埃里伯斯号”的外科医生罗伯特·麦考密克在自己的日记中记载道:我们惊讶地发现了一座处于高度活跃状态的巨大火山。在那个时代,地质科学还处于萌芽状态,人们对地球内部的活动规律还所知不多。因此,一座活火山处于一个冰封世界之中,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这座火山坐落在南极圈以南的一个岛上,而这座岛按照发现者命名法则,被命名为“罗斯岛”。最终,这座火山被命名为“埃里伯斯火山”,以纪念这次远征的伟大发现。

另一座火山

就在埃里伯斯火山的东面,还有一座火山。这座火山被命名为“坦洛山”。坦洛山是一座较小的死火山,名气并没有埃里伯斯火山这么大。不过,在最初发现埃里伯斯火山时,坦洛山也并不是一派死寂,它只是在最近这些年陷入了沉睡,说不定哪一天,它又将醒来,与埃里伯斯火山交相辉映。

关于《冰与火之歌的盛宴》读后感 第13篇

《冰与火之歌》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世界里所发生的一系列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在内容及风格上,《冰与火之歌》是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人性真实的写照。

而这本书的作者,切尔西•梦露卡塞尔和沙琳•莱勒是原书极忠诚的粉丝,同时也是业余的厨师,她们从作者处获得授权,在官网发布本书,吸引了大量原书粉丝的追棒。

中世纪的厨房是说明样子的呢? 餐桌上的美食跟现在有哪些不一样呢?

这些美食是用说明方法烹饪的呢?

也许大家看完了《冰与火之歌》也有着这样的疑惑, 但是就是有这样的痴迷的粉丝,凭借着对于这些美味和这部小说的热衷把这些美味呈现在大家的眼前, 让它们变成了一本美味宝典。

之前关于粉丝的介绍有很多种,对于偶像或者是热衷的事情,有很多相关的报道。而粉丝表达自己的热爱的时候,有着自己的不同, 有很多粉丝的后援团。 我也是一个粉丝团队的一员。 有时候有粉丝见面会的时候, 大家会提前自发的组织后援团队的后援活动。

真的是对一件事情热衷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神情以及态度都是专注的。 每次都会看到粉丝大合唱《月亮代表我的心》,这是大家对于这首歌表达的是对偶像的崇拜和爱。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第14篇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第15篇

看到后面,这本奇幻小说,经常会让我合起书来想思考这个世界,思考应该怎样活在这个世界里。

带着荣誉和正义来到君临的艾德·史塔克,在先王驾崩之后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为了荣誉和正义所累,丧失了最后翻盘的机会,不但搭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还为后来妻儿离散,家破人亡埋下了伏笔。

而天真无邪的丹妮莉丝在却因为自己的仁慈,让仇恨找到了报复的机会,让马王不明不白的死掉,让自己孩子为之殉葬。之后,又在奴隶湾,带着一腔颇具理想主义色彩的热血,杀掉奴隶主,解放了奴隶,并且设置了制度,而奇怪的是那些处于善良的努力最终却没有带来善良的结果,奴隶们的生命依然得不到保障,弱者们依附于丹妮莉丝,让她的队伍变得迟缓而庞大。

而另一面,小恶魔一生都在为自己相貌付出代价,小时候,父亲和哥哥用残忍的手段迫使他看清楚这个世界的残酷,然而这却非常奇妙的让他的心中保留了一点最后的希望的火种,当整个君临上下一团糟,人人都在为自己的得失而奔忙的时候,小恶魔却在力挽狂澜,改变当时兰尼斯特家族的颓势。而黑水河之战中,面对在火焰面前颤抖的猎狗,他一个侏儒带着部队冲出城门解围,正当胜利之神向他招手的时候,却遇到了姐姐前来暗算他的骑士。而最后,当他从那场地狱一样的战争中活下来的时候,却没有多少人记得他的功绩。

不管是对于现实里的我们,还是对于书里那些沉迷于骑士传说的少女们,这本书都是一针解毒剂,从小到大,我们读过无数善恶分明的故事,我们受过无数教育把我们教育的善良无害,可是谁又能预防善意带来的恶果呢?没有办法,只有自己变得更聪明,不被道德和规则束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追求自己应该追求的结果。

冰与火之歌 第16篇

中国神车

中國南车和中国北车的合并即将完成,最近这几天,两家公司的股价打着滚往上蹿,连续两周涨停后,股价都已从十几块上涨到近40块,合并后的市值已经接近1400亿美元,不仅位列世界主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商的市值龙头,甚至超越了市值最大的飞机制造商波音公司。据悉,南北车合并后,市值规模还将超过德国西门子(市值为1142亿美元)、法国阿尔斯通(市值为91亿美元)、加拿大庞巴迪(市值67亿美元)和日本川崎重工(市值63亿美元)。问题市,在将一系列主要竞争对手甩在身后的同时,我们的竞争力是否也超越了它们呢?接下来国家层面全力推进的一带一路,也许是“中国神车”最好的试金石,让我们拭目以待。

全民创业还是全民炒股?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第17篇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震撼的。作者用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将一个虚幻的维斯特洛大陆展现在我的面前。勾勒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世界,人没有绝对的善恶好坏之分,阴谋、权术、自私、背叛、杀戮、嘲弄、血腥围绕着每一个人,在险恶的现实下残存着人性中的一丝善念。

不同于其他长篇小说,他叙述方式是特别的。以pov视角写作叙述,每个人物都有支线。借由各个角色的价值观的冲突与其相异的体验,而拼凑出了一个面相十分广阔的故事线;有些角色彼此间最初看似毫无关联,但到了故事后半时却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关系。更奇特的是这部小说并没有真正意义的主角,这是前所未有的。每当觉得这个角色有主角光环时,在后面的某一章就死了,而且越是牛逼的人死的越憋屈。正如作者马丁老爷子所说“历史是不断前进的,历史没有主角。”

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

这部小说简直缤纷绚烂的不像是虚构,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扉页甚至带有具体的地图。多种文化,语言,信仰相互碰撞。你很难想象在第一卷提起的每一句话,甚至是诗歌都与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字后的章节遥相呼应。维基百科上有人甚至撰写了专门的冰与火之歌系列词条来细分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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