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目标

2024-05-27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目标(精选6篇)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目标 第1篇

一. 填空

1凭样品成交中,样品可分为下列几种:(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良好平均品质):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

3净重:凡商品本身重量,即除去其包装物后的实际重量称为净重,这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记重方法。4包装分为运输包装(外包装)和销售包装(内包装).5运输包装的标志:(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6过期提单是指错过规定的交单日期或者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日期的提单。

7海上损失(海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各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或灭失。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的一般解释,凡与海陆连接的陆运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或灭失,也属海损范围。就货物损失的程度而言,海损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2.全部损失(指运输途中的货物全部灭失,或完全变质,或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1)实际全损(2)推定全损.3.部分损失

(1)单独海损(2)共同海损

8.海运货物的保险险别包括:基本险、附加险和其他专门险

基本险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9.一般附加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渗漏险、短量险、钩损险、混杂沾污险、碰损破碎险、生锈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和包装破裂险,以上11种附加险均包括在一切险中。

10.协会货物条款包括:协会货物A条款----ICC(A)、协会货物B条款----ICC(B)、协会战争险条款、协会罢工险条款、恶意损害险条款和偷窃、提货不着险条款。

11.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金融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以使用汇票为主。目前,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

12.票据行为是指以票据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确立的法律行为。根据票据法的一般规则,每个票据行为不因其他票据行为的不合法而受到影响。票据行为可分为主要票据行为和从票据行为。前者为出票,是制作票据的原始行为;后者为提示、承兑、背书、参加承兑、保证承兑、保证、付款、参加付款等。汇票、本票和支票常见的票据行为的基本原理和法律规则基本上是一致的。13.托收的性质是商业信用1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影响合同履行,发生事件的一方当事人,应按约定的通知期限和通知方式,将事件情况如实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受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如有异议也应及时提出,此外,发生事件的一方当事人还应按约定方法出具证明文件,作为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据,在国外,这种证明文件一般由当地的商会或法定公证机构出具。在我国,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15.买卖双方解决合同争议的四种途径:(友好协商

二、调解

三、仲裁

四、诉讼),16.合理约定数量机动幅度:它的选择由谁行使合适,应视成交条件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定。

17..看货成交:买卖双方采取看货成交时,通常是先由买方在卖方所在地验看货物,成交交易后,只要卖方交付的是经买方验看过的商品,买方就不得对卖方交货品质提出异议。

18海运保险中,保险责任的起讫,主要采用“仓至仓”条款,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出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但被保险的货物在最后到达卸载港卸离海伦后,保险责任以60天为限。

19.价格条款的基本内容: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价格的表述与国内贸易不同。进出口商品的单价,通常包括下列四个组成部分:一是计量单位,如每公吨或每件等;二是单位价格金额,如100或1000等;三是计价货币名称,如美元或欧元等;四是贸易术语,如FOB上海或CIF伦敦等20.汇付的种类:汇付方式可分为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 21.大副收据:在海运中,货物装船之后,即船长或大副签发收货单,也被称为大副收据。

22出口收汇核销单是“跟踪结汇”的管理手段。23.海关发票:有些国家的海关制定一种固定的发票格式,要求国外出口商填写。这类发票有下列三种不同的叫法:(1)海关发票(2)估价和原产地联合证明书(3)很据xxx国海关法令的证实发票作用:作为估价完税或征收差别待遇关税或征收反倾销税的依据。此外,还供编制统计资料之用。

24.中性包装: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的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牌号的包装。中性包装包括 无牌中性包装 和 定牌中性包装。前者是指,既无生产地名和出口商的名称,又无商标、品牌;后者是指,包装上仅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但无生产地名和出口厂商的名称。采用中性包装,是为了打破某些进口国家与地区的关税和非关税的壁垒以及适应交易的特殊需要,它是出口国家厂商加强对外竞销和扩大出口的一种手段。

25在国际货物贸易中,由于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引起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使卖双方签署的合同不能履行,在此情况下,按照国际贸易有关法律和惯例,可以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为了明确责任,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约定了此项免费条款,即所谓不可抗力条款。

1.表示进出口商品质量的方法:(1)凭实货表示成交商品质量:包括 看货成交 和 凭样品成交i.看货成交 ii.凭样品成交: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2)凭说明表示成交商品的质量:(文字、图表、照片)i.凭规格买卖ii.凭等级买卖iii.凭标准买卖

2.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对于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往往采用“良好平均品质”这一术语来表示其品质。所谓良好平均品质,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其解释和确定办法如下:(1)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的中等货。(2)指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用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

3、采用净重计重时,计算包装重量的方法:(1)按实际皮重计算(2)按平均皮重计算(3)按习惯皮重计算(4)按约定皮重计算 4.约定数量条款的注意事项:(1)正确掌握成交数量:在确定出口商品成交时,应当考虑 国外的供求状况 国内货源的供应状况 国际市场的价格动态 以及 外商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 等因素;在确定进口商品的成交数量时,应当考虑 国内的实际需要和支付能力 进口商品的质量 和 价格水平以及 市场行情变化 等因素。(2)合理约定数量机动幅度:它的选择由谁行使合适,应视成交条件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定。(3)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要公平:对机动幅度范围内多装或少装部分,一般按合同价格计算。但为了防止合同当事人利用市场行情的变话,故意多装或少装,以获取额外收入,也可在合同中规定,多装或少装部分,不按合同价格计价,而按装船时或到货时的市场价格计价。(4)数量条款的规定应明确、具体

二. 判断。选择

1.(1)按平均皮重计算:如果商品所使用的包装比较划一,重量相差不大,就可以从整批货物中抽出一定的件数,称出其皮重,然后求出其平均重量,再乘以总件数,即可求得整批货物的皮重。(2)按习惯皮重计算:有些商品,由于其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和规格已比较定型,皮重已为市场所公认,因此,在计算皮重时,就无需对包装逐件过秤,按习惯上公认的皮重乘以总件数即可。(3)公量:国际货物贸易中的棉花、羊毛、生丝等商品有较强的吸湿性,其所含的水分受客观环境的影响较大,故其重量很不稳定。为了准确计算这类商品的重量,国际上通常采用按公量计算的办法。(4)理论重量:对于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只要其规格一致,每件重量大体是相同的,一般可以从其件数推算出总量。

2.通用的集装箱货物交接方式为:(1)堆场到堆场,即发货人整箱发货,收货人整箱接货。(2)有货运站到货运站,即发货人拼箱交货,收货人拼箱接货。

分批发运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分若干批发运。

过期提单是指错过规定的交单日期或者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日期的提单。

3.海运提单的种类:(1)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2)根据提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3)根据提单收货人抬头的不同可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4)根据运输方式分类,可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5)根据船舶营运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提单和租船提单(6)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可分为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7)根据提单使用效力,可分为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8)其他种类提单,如集装箱提单、舱面提单和过期提单 4,汇票的种类: 1.按出票人不同,汇票可以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1)银行汇票是指由银行签发的汇票,是一家银行向另一家银行发出的书面支付命令,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2)商业汇票是指由企业或个人签发的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人可以是企业、个人、或银行。2.按有无附属单据不同,汇票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1)光票是指由出票人开立的不附任何单据的汇票。

(2)跟单汇票是指附带有关单据的汇票,附带单据可能是发票、提单、保险单、产地证明等。

3..按承兑人不同,汇票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1)银行承兑汇票是指汇票上的付款人为银行,以银行为承兑人的远期汇票。(2)商业承兑汇票是指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由银行以外的任何商号或个人为承兑人的远期汇票。

4..按付款时间不同,汇票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1)即期汇票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对方立即付款,又称“见票即付”汇

票。(2)远期汇票是指在出票一定期限后或者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

5.1信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邮寄给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信汇方式的优点是费用较为低廉,但资金在途时间长,收款人收到汇款的时间较迟。

2电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压电报、电传或者SWIFT给在另一个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电汇的优点:是收款人可迅速收到汇款且安全系数高,但费用也较高。3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者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4.托付的种类:1光票托收:是指委托人仅仅签发金融单据不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既提交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是指委托人签发的金融单据中附有商业单据或者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5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要公平:对机动幅度范围内多装或少装部分,一般按合同价格计算。但为了防止合同当事人利用市场行情的变话,故意多装或少装,以获取额外收入,也可在合同中规定,多装或少装部分,不按合同价格计价,而按装船时或到货时的市场价格计价。

6价格条款的基本内容: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价格的表述与国内贸易不同。进出口商品的单价,通常包括下列四个组成部分:一是计量单位,如每公吨或每件等;二是单位价格金额,如100或1000等;三是计价货币名称,如美元或欧元等;四是贸易术语,如FOB上海或CIF伦敦等。从本质上讲,信用证就是买卖合同条款的单据要求加银行的付款保证。

信用证的特点:1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2 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业务3 信用证是独立于其他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法律文件。检验时间和地点:1在出口国检验 包括 厂地(工厂)检验 和 装运港(地)检验2在进口国检验 包括 目的港(地)检验 和 买方营业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检 4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 三. 简答

1.班轮运输特点:(1)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和港口来往运输,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因此,它具有“四固定”的基本特点(2)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3)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总之,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比较有保证,而且一般在班轮码头仓库交接货物,故为货主提供了便利和良好的服务。

2..运费的计收标准:(1)按货物毛重,又称重量吨计收运费,运价表内用“W”(2)按货物的体积/容积,又称尺码吨计收,运价表中用“M”表示(3)按毛重或体积计收,由船公司选择其中收费较高的作为计费吨,运价表中以“W/M”表示(4)按商品价格计收,又称从价运费,从价运费一般按货物的FOB价格的百分之几收取,贵重物品大多按此计收(5)在货物重量、尺码或价值三者中选择最高的一种计收(6)按货物重量或尺码选择其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7)按每件货物作为一个计费单位收费(8)临时议定价格即由货主和船公司临时协商协定,通常适用于承运粮食、豆类、矿石、煤炭等运量较大、货值较低、装卸容易、装卸速度快的农副产品和矿产品,议价货物的运费率一般较低。

3..多式联运应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2)必须是国际间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3)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并有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5)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6)必须是全程单一运费费率,其中包括各段运费的总和、经营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

4.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指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到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同时,海运提单也是收货人在目的港据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提取货物的凭证。

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1)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经收到或接管提单上所列的货物(2)物权凭证,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作用,船货抵达目的港后,承运人应向提单的合法持有人交付货物,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从而转让货物的所有权(3)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条款明确规定了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责任与豁免,一旦发生争议,双方据此进行解决。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将货物交付给单证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因此,它又称“不可转让海运单” 海运单具有三个基本作用:(1)承运人收到由其照管的货物的数据(2)运输契约的证明(3)在解决经济纠纷时作为货物担保的基础 5.共同海损的条件: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是存在的、紧迫的和不可避免的。(2).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而有意采取的紧急、合理的措施。(3).共同海损必须是主动采取合理措施所作出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额外费用。(4).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最终有效的,即终于避免了船、货的全损,共同海损才能成立。这是因为,若共同海损行为无效,船、货最终全损,则共同海损分摊的基础便不存在,当然共同海损也就无法成立。.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2)承担损失的责任方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收益的各方按照收益的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若被保险人已投保海运保险,则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承担对被保险人分摊金额的赔偿责任。

8(课后题)采用CIF条件成交时,按国际惯例,保险金额如何确定?理由?

答:按CIF或CIP条件成交时,因保险金额关系到卖方的费用负担和买方的切身利益,故买卖双方有必要将保险金额在合同中具体订明。根据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保险金额一般都是按CIF价或CIP价加成计算,即按发票金额再加一定的百分率。此项保险加成率,主要是作为买方的预期利润。按国际惯例,预期利润一般按CIF价或CIP价的10%估算,因此,如果买卖合同中未规定保险金额时,习惯上是按CIF价或CIP价的110%投保。

9.汇付的特点:1商业信用:汇付是以银行为媒介进行的国际结算的,但在此过程中仅承担收付委托款项的责任,而对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并不提供任何担保。汇付的实现取决于商人的信用。2风险大:对于货到付款的卖方或者对于预付货款的买方来说,能否按时收付或者能否按时收货,完全取决于对方的信用。如果对方信用不好,则可能钱货两空,因此,买卖双方必定有一方要承担较大的风险。这就要求经营者加强信用风险管理。3资金负担不平衡:对于货到付款的卖方或者对于预付货款的买方来说,资金负担较重,整个交易过程中需要的资金或者由卖方或者由买方承担,资金负担极为不平衡。4手续简便与费用低廉:汇付结算的手续比较简单,银行的费用也较少。因此,在交易双方相互信任的情况下,或者在跨国公司的各个子公司之间,或者公司内的贸易结算,均可采用汇付方式。

10.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凭装运单据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特点之一就是凭单付款。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一种保证,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即受益人只要提交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单据,开证行即付款。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证行是首要的付款人,属于银行信用。信用证的特点:1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2 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业务 3 信用证是独立于其他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法律文件。

11.约定和运用定金条款的注意事项第一、合同中是否订立定金条款,由双方当事人根据经营意图资源酌情商定,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定金条款。第二、定金条款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以利于合同的履行。第三、鉴于定金与预付款不同,故约定定金条款时,应就其含义和美容表述清楚,以免引起误解。第四、在合同中同时有违约金与定金条款的情况下,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即只能选择其中之一适用,不能二者同时适用。

12.发盘的含义:又称发价或报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发盘即可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因此有卖方发盘和买方发盘,后者习惯上称为递盘。构成发盘的要件:

1、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2、表明经受发盘人接受发盘人即受约束的意思。‘ 接受的含义:接受在法律上称为承诺,它是指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生命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可见,接受的时间是对发盘表示同意。构成接受的要件: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2、接受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

3、接受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作出。

4、接受通知的传递方式应符合发盘的要求。

逾期接受的含义:又称迟到是接受。虽然各国法律一般认为逾期接受无效,它只能视作一个新的发盘,但《公约》对这个问题作出了灵活的处理。合同生效的要件:

一、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

二、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

三、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四、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五、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4.按《公约》规定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买方可采取以下救济方法:(1)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2)要求卖方对不符合同的货物进行修补(3)要求减价货价(4)解除合同(5)请求损害赔偿。改证(1)对信用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如果发现问题,应区别问题的性质,分别同银行、运输、保险、商检等有关部门研究,作出恰当妥善的处理。凡是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执行和安全收汇的情况,我们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进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后才能对外发货,以免发生货物装运后而修改通知书未到的情况,造成我方工作上的被动和经济上的损失。(2)在办理改证工作中,凡需要修改的各项内容,应做到一次向国外客户提出,尽量避免由于我方靠考虑不周而多次提出修改要求。(3)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及受益人同意,信用证既不得修改也不得撤销。因此,信用证中任何条款的修改,都必须在有关当事人全部同意后才能生效。按《公约》规定卖方所货物交与合同不符,买方可采取以下救济方法:(1)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2)要求卖方对不符合同的货物进行修补(3)要求减价货价(4)解除合同(5)请求损害赔偿

1.经销的含义及做法:国际贸易中的经销是指进口商根据他与国外出口商达成的协议,承担义务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商品的一种做法。按照经销商权限的不同,经销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独家经销,也成包销,它是指经销商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指定的商品享有独家专营权的经销方式。另一种是一般经销,也成定销。在这种方式下,经销商不享有独家专营权,供货商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区内,委派几家商号来经销同类商品。

2.供货人和包销人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3.代理的概念:代理的一般概念是,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法律行为,而本人直接负责由此所产生的权力与义务。

4.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代理按委托人授权范围的不同划分:1.总代理2.一般代理3.独家代理:独家代理是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单独代表委托人行为,从事代理协议中规定的有关业务的代理人。4.代理商和进出口企业之间不是买卖关系,而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展卖的含义:是利用展览会、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及其他会展形式,对商品实行展销结合,以展促销的一种贸易方式。1.招投标的含义:招标与投标时相互关联的两个概念,是一种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

招标 是指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及某种特定的方式发布招标公告,表明自己对特定的商品、工程或服务采购的规格、条件和要求,同时邀请相关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投标 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所列明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自己报价的过程,它是对招标人的一种响应。

2.拍卖的概念及特点(1)拍卖是由经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以公开叫价的方法,把货物卖给出价最好的买主的一种贸易方式。(2)特点i)拍卖是一定的机构内有组织地进行的。ii)拍卖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和规章 iii)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的现货交易3.拍卖的出价方法:增价拍卖,减价拍卖,密封递价拍卖,网上拍卖1.期货交易的含义: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内,按一定规章制度进行的期货合同的买卖。2.期货交易的参加者:i)套期保值者ii)投机者3.套期保值又称为海琴。4.套期保值者在期货市场上的做法有两种:卖期保值 和 买期保值(1)卖期保值 是指套期保值者根据现货交易情况,先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期货合同,然后再以多头进行平仓的做法。(2)买期保值 与卖期保值正好相反,买期保值是指套期保值者根据现货交易情况,现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期货合同,然后再以卖出期货合同进行平仓的做法。1.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对销贸易协会将对销贸易分为五种基本形式:(1)易货(2)互购(3)抵销(4)补偿(5)清算协定或转手贸易2.对销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1)可在不动用或少动用外汇的条件下进行出口贸易(2)吸引国外的资金和技术(3)带动某些产业的产品出口(4)发达国家之间采用对销贸易的形式,有助于建立更有效的产业合作(5)对销贸易中商品定价具有灵活性和隐蔽性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目标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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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 贸易差额: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出口总值与进口总值之间的差额 贸易条件: 一国(全部)出口商品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的比率 贸易依存度 : 一国对外贸易额同其 GNP 或 GDP 的比率 反映一国经济发展对对外贸易的 依赖程度,或国家间经济相互依赖的程度 直接贸易: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不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表现为直接出口和 直接进口。间接贸易:商品生产国和消费国没有直接发生贸易关系,而是通过第三国买卖商品的行为。商品通过第三国销售到消费国,对生产国来说是间接出口,对消费国来说是间接进口。转口贸易:间接贸易的主要表现形式。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贸易,对第 三国来讲,属转口贸易。贸易量: 以固定年份为基期而确定的进出口价格指数去除报告期的进出口额而得出的按不变 价格计算的贸易额,反映贸易实际规模的发展变化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 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大类或某种商品 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份额表示 对外贸易分类 1.按交易内容和标的物形态:货物贸易(有形贸易)服务贸易(含技术贸易)2.按货物和服务移动方向(商品流向):出口、进口 复出口、复进口 过境贸易 3.按交易参与国(地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转口贸易 4.按经济发展水平划分: 水平贸易 垂直贸易 5.按贸易方式.:包销、代理、寄售、招标、拍卖、商品交易所交易、加工贸易、对等贸易、租赁贸易等 6.按国境和关境划分:总贸易 专门贸易 第一章国际分工上 绝对利益理论: 是指在某种商品的生产上,一个国家所耗费的劳动成本绝对低于自己的贸易 伙伴国,在劳动生产率上占有绝对优势。如果各国都生产自己具有优势的产品,继而进行自 由交换,那彼此都可以获得绝对利益的好处。比较利益理论:在国际分工中,如果两国生产力不等,甲国生产任何一种商品的成本均低于 乙国,处于绝对优势; 而乙国的劳动生产率在任何商品的生产中均低于甲国,处于绝对劣势,这时两国仍存在进行贸易的可能性。一个国家应该集中生产和出口它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它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一个国家生产某单位产品的机会成本低于另一个国家,则 该国在该产品的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 第二章国际分工下 H-O 模型内容:各地区要素禀赋不同,是地区间(国家间)开展贸易的前提;各个地区要素 禀赋不同,决定了各地区要素价格的不同;要素价格的不同,导致各地生产成本的不同; 生产成本所决定的商品价格绝对差异,是国际贸易产生的直接原因 H-O 模型逻辑顺序: 要素的自然禀赋—要素供给——要素的相对丰裕程度——要素的相对价 格——商品的相对价格 H-O 模型结论: 一国出口的是本国丰富要素所生产的商品,进口的是本国稀缺要素所生产的 商品。两国商品交换的结果,会导致各国要素价格均等化(H-O-S 定理)对列昂惕夫反论的解释:对列昂惕夫之谜的解释可以分为谜内解释和谜外解释,谜内解释 主要是在赫克歇尔-奥林理论的框架下进行的,第一种是从要素禀赋和要素密集度入手,进行解释。第二类是从 H-O 理论的假设入手,说明假设如果不成立,则理论不能成立;谜-1-外解释则是在 H-O 理论的框架以外进行的 要素密集逆转:指生产的某种产品,在劳动力相对丰富的国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在资本 密集型国家属于资本密集型产品。同样一种产品属于资本密集型还是劳动密集型,没有绝对 的标准。资本密集型的需求偏好: 在现实的国际贸易中,偏好和需求的差异也能够成为产生国际贸易 的基础。新要素学说: 国际贸易新要素理论认为,应赋予生产要素以新的含义,扩展生产要素的范 围,生产要素不仅仅是生产要素禀赋理论所说的劳动、资本和土地,技术、人力资本、研究 与开发、信息以及管理等等,都是生产要素,这些无形的“软件”要素越来越成为形成贸易的 基础,它决定着一国比较优势格局。新要素学说的主要内容:1 人力资本说:一国可以通过对劳动力进行投资,提高劳动力的素 质,使生产率获得提高,进而可以影响一国参加国际分工的比较优势。代表人物:舒尔茨、贝克、坎农;认为美国的劳动密集并非单纯的一般劳动密集,而是人力资本劳动的密集。2 研究与开发说它认为研究与开发也是一种生产要素。一个国家在研究与开发中投入的资 金越多,其生产产品的知识和技术密集度就越高。代表人物:格鲁伯、迈赫塔、弗农 技术差距贸易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波斯纳(M.U.Posner)1961 年提出了技术差距理论,在 解释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技术也是国家的一种资源,在技术转移阶段,国家之间会出现 技术差距,那么在技术上处于领先的国家在出口技术密集型商品上具有比较优势。创新国 在初期具有比较优势,是创新产品的净出口国;当其他国家可以模仿生产时,随着模仿规模 的扩大,创新国的比较优势丧失,出口下降,甚至可能从其他国家廉价进口该产品;其他国 家随着技术的扩散,逐渐掌握新技术,由原来对创新产品进口、逐渐能够自己生产,甚至可 以出口到国际市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雷蒙德·弗农(Raymond Vernon)1966 年在其《产 品周期中的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一文中首次提出的。产品生命周期(product life cycle),简称 PLC,是产品的市场寿命,即一种新产品从开始进入市场到被市场淘汰的整个过程。费农认为:产品生命是指市上的的营销生命,产品和人的生命一样,要经历形成、成长、成 熟、衰退这样的周期。就产品而言,也就是要经历一个开发、引进、成长、成熟、衰退的阶 段。而这个周期在不同的技术水平的国家里,发生的时间和过程是不一样的,期间存在一个 较大的差距和时差,正是这一时差,表现为不同国家在技术上的差距,它反映了同一产品在 不同国家市场上的竞争地位的差异,从而决定了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变化。为了便于区 分,费农把这些国家依次分成创新国(一般为最发达国家)、一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典型的产品生命周期一般可以分成四个阶段,即介绍期(或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 衰退期。(1)第一阶段:介绍(引入)期,指产品从设计投产直到投入市场进入测试阶段。新产 品投入市场,便进入了介绍期。此时产品品种少,顾客对产品还不了解,除少数追求新奇的 顾客外,几乎无人实际购买该产品。生产者为了扩大销路,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促销费用,对 产品进行宣传推广。该阶段由于生产技术方面的限制,产品生产批量小,制造成本高,广告 费用大,产品销售价格偏高,销售量极为有限,企业通常不能获利,反而可能亏损。(2)第二阶段:成长期,当产品进入引入期,销售取得成功之后,便进入了成长期。成 长期是指产品通过试销效果良好,购买者逐渐接受该产品,产品在市场上站住脚并且打开了 销路。这是需求增长阶段,需求量和销售额迅速上升。生产成本大幅度下降,利润迅速增长。-2-与此同时,竞争者看到有利可图,将纷纷进入市场参与竞争,使同类产品供给量增加,价格 随之下降,企业利润增长速度逐步减慢,最后达到生命周期利润的最高点。(3)第三阶段:成熟期,指产品走入大批量生产并稳定地进入市场销售,经过成长期之 后,随着购买产品的人数增多,市场需求趋于饱和。此时,产品普及并日趋标准化,成本低 而产量大。销售增长速度缓慢直至转而下降,由于竞争的加剧,导致同类产品生产企之间不 得不加大在产品质量、花色、规格、包装服务等方面加大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成本。(4)第四阶段:衰退期,是指产品进入了淘汰阶段。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消费习惯的改 变等原因,产品的销售量和利润持续下降,产品在市场上已经老化,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市 场上已经有其它性能更好、价格更低的新产品,足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此时成本较高的企 业就会由于无利可图而陆续停止生产,该类产品的生命周期也就陆续结束,以至最后完全撤 出市场。产品生命周期图:

产业内贸易理论:即 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 1 年)既出口又进口同一种产品,同时同一种产品的中 间产品(如零部件和元件)大量参加贸易。假设前提:从静态出发进行理论分析; 分析 不完全竞争市场,即垄断竞争; 经济中具有规模收益; 考虑需求相同与不相同的情况。异质产品的产业内贸易: 国际产品异质性是产生产业内贸易的基础 异质性: 水平差异(与 消费者偏好有关)、垂直差异(产品质量不同)、技术差异(产品生命周期)诱因:从 供给上看,存在规模经济利益 ;从需求上看,存在需求偏好重叠 需求偏好相似理论的主要观点:

1、产品的出口建立在国内需求的基础之上

2、两个国家 的需求结构越相似,贸易量就越大; 规模经济产生的贸易利益:产业内贸易的利益源于规模经济和差异产品的可选择性。具 有相似禀赋的不同国家,其中若有一国因规模经济而使成本降低,他便会因此产生新的 比较优势,而在贸易中受益。产业内贸易的指标衡量:巴拉萨(B1assa)指数: X、M 为出口、进口;j 为第 j 种产品。其含义是净出口在多大程度上被进口所抵消。该指数 与产业内贸易呈反比关系。

格鲁贝尔一劳埃德指数(G 一 L 指数): 即 1 减去巴拉萨指数。该指数表明,当 B 接近1 时,进出口更接近于产业内贸易。-3-贸易竞争优势指数的计算公式 TC 指数= :(出口―进口)(出口十进口)其取值范围为(-1,1)。/ 如果 TC 指数大于零,表明该类商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越接近于 1,竞争力越强;TC 指数小于零,则表明该类商品不具国际竞争力;指数为零,表明此类商品为产业内贸易,竞 争力与国际水平相当。第三章国际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定义(简答题)1.过境交付,: 如电信 2.境外消费,如旅游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按照 GATS”服务部门参考清单”具体包括 12 类:商业性服务、销售、金融、通讯、教育、卫生、运输、建筑、环境、旅游、其他 第四章国际市场的结构和特点、第四章国际市场的结构和特点、有形的国际商品市场:商品交易所 拍卖市场 博览会展览会(多选题)国际市场的基本特点:全方位开放与集团化倾向并存。存在固有的盲目性,但国际协调的作 用在明显提高。存在固有的波动性,但从长期看仍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竞争与垄断并存。互补性与替代性并存。商品相对过剩与结构性供给不足并存。存在固有的复杂性和风险性。第五章 国际价值和价格 穆勒的相互需求法则 :进口商品的价值不是由其生产成本决定的,而是由获得成本决定 的。获得成本是指为了获得进口商品所偿付的出口商品的数量决定的。物物交换的比率是 在交易双方的国内交换比率所形成的界限之间摆动。这一比率所形成的国际价值必须满足国 际需求方程: I 国进口商品数量×其国际价值=II 国进口商品数量×其国际价值 国际价值的摆动方向和幅度取决于两国的需求和价格弹性 提供曲线(offer curve)又译作供应条件曲线,也称相互需求曲线,是由马歇尔和艾奇沃斯 提出的,它表明一个国家为了进口一定量的商品,必须向其他国家出口一定量的商品,因此 提供曲线即对应某一进口量愿意提供的出口量的轨迹。两个国家的提供曲线的交汇点所决定 的价格,就是国际商品交换价格(交换比率)。即提供曲线反映的是在不同的国际交换比率 或贸易条件下,一国用一定数量的本国商品去交换一定数量的外国商品的点的连线。提供曲 线反应了两种商品国际市场的供求变动,曲线本身是由一个国家的供给(出口)、需求(进口)曲线合成的。

提供曲线表明了在一系列相对价格下,一国家为了换得一定量

的Y(或 X)商品所愿意提供的 X(或 Y)商品的量。这些进口和出口商品的量是由一国的需 求量和供给条件(即生产可能性)所决定的。因而提供曲线既可以看作供给曲线,又可以 看作需求曲线。作为供给曲线,它表明在不同贸易条件下,一国愿意提供的出口产品的量,如果出口品相对价格上升,该国就会增加出口品的供给;作为需求曲线,它表明在不同的贸 易条件下,这个国家对进口产品的需求量,如果进口产品相对价格下降,该国就会增加对这 种产品的进口。于是,国际贸易中供给和需求两个因素就结合在提供曲线中,因而可以用提 供曲线来分析国际的均衡。“普雷维什命题”:在中心和外围国家的贸易交往中,贸易条件越来越有利于中心国家,而 不利于外围国家-4-第六章 国际贸易利益及价值转移 国际贸易的利益

一、国际贸易的产品利益

二、资源配置利益

三、竞争利益

四、国际贸易 的示范和技术传导作用 外贸乘数:在一个开放型经济里,一种注入因素,无论是投资、政府购买或出口的变化,都 会引起国民收入以 倍数(multiplier)变化。社会总供给公式: Y = C + S + T + M 社会总需 求公式: Y=C + I + G + X 乘数公式:K= 1 /(1-b)(b:边际消费倾向)外贸乘数公式:K= 1 /(1-b+j)(j:边际进口倾向);或 1 / ρS/ ρY + ρM/ ρY 乘数(K)取决于“边际消费倾向

对外贸易乘数政策含义:扩大出口、保持顺差,利于增长和发展。应防止有效需求转移 只 有出口带来追加投资,才会促进增长。世界贸易平稳增长是乘数效应的重要条件。(论述)第八章 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措施 关税: 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征 收关税的领域为关境)关税的种类 进口税(Import Duties):进口国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征收的一种正常 关税。所谓“关税壁垒”指的就是高额的进口税。出口税(Export Duties):出口国海关在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过境税(Transit Duties):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二战后 多数国家已经不征收这种税 附加税(Surtaxes):在正税外再额外加征的关税。通常是一种特定的临时性应急措 施。主要包括:反补贴税、反倾销税 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ies):对接受补贴的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超过正常关 税的特殊关税 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当局对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 在进口国进行销售的、并对进口国生产相似产品的产业造成法定损害的外国产品,在正常的海关税和费用之外的一种关税或附加关税 差价税(Variable Levy),又称差额税和滑动关税(Sliding Duty):当某种本国产品 的国内价格高于同类进口商品的价格时,为了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保护国内 生产和国内市场,按国内价格和进口价格间的差额征收的关税 特惠税(Preferential Duties),只对特定国家提供的一种特别优惠的低关税,第三国 : 不得享受 当前最重要的特惠税是《洛美协定》国家之间的特惠税,它是欧洲经济共同体向参 加协定的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的特惠税 对于改善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促进这些国家的工业化,提供了较为有 利的条件 普遍优惠制 工业发达国家据其给惠方案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制成品或半制成品给 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优惠关税制度。普遍的:要求所有工业发达国家向所有发展中国家无例外地给予普惠制待遇 非歧视的:其优惠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均无区,一视同仁 非互惠的:由发达国家在非对等的基础上向发展中国家单方提供优惠,而不要求获取 互惠待遇-5-享受普惠制待遇商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原产地标准:出口商品必须在受惠国进行生产和 制造,其中所使用的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必经过充分的加工,使这些进口原料或零部件有了实 质性的改变,或者符合给惠国提出的其他条件 2 商品要符合直接运输的原则:出口商品不但要在受惠国生产或制造,而且必须直接从受惠国 家运往给惠国 3 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即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报和证明联合)格式A,简称GSP FORM A,及其他有关的单证 关税的征收方法及标准? 从量税概念: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体积、重量等计量单位为计量基准的一种计征关 税的方法。特点:每一种进口商品的单位应税额固定,不受该商品进口价格的影响。计税时以货物的计 量单位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这种计税方法简便,通关手续快捷,并能起到抑制低廉商品或故意低瞒报价格商品的进口。从价税:概念:指以课税对象的价值为标准征收的关税。从价税额=完税价格*进口从价税率 特点: 合理性强: 相对进口商品价格的高低,其税额也相应高低,即: 优质价高的商品税高,质劣价低的商品税低,从而可以体现税赋的合理性。也有不足:如:不同品种、规格、质量的同一货物价格有很大差异,海关估价有一定难度,因此计征关税的手续也较繁杂。海关税则 概念: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和 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复式税则 征收进口关税采用三种税率:普通税率 最惠国税率 普惠制税率(选择题)非关税壁垒的特点: 1 比关税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2 保护作用比关税的作用更为强 烈和直接 3 比关税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非关税壁垒的主要措施: 进口配额制 自动出口配额制 进口许可证制 外汇管制 进口押金 制 海关估价值 进口和出口的国家垄断 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 征收各国国内税 最低限价 和禁止进口 进口配额制的两种形式 :绝对配额 关税配额 技术性贸易措施:(TBT)是指那些对于进口形成障碍的繁杂、苛刻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 以及合格评定程序(多选题)鼓励出口措施的八个方面有哪些(简答)1.出口补贴 2.出口信贷 3.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 4.商品倾销 5.外汇倾销 6.促进出口的组织措施 7.出口管制方面的措施 8.经济特区措施 出口信贷:指发达国家政府为了鼓励张品出口,通过银行对本国出口商、外国进口厂商或进 口方银行提供的优惠贷款。是扩大商品出口特别是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项目出口的一种重要 手段。主要包括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卖方信贷 是出口方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贷款,是银行直接资助出口厂商向国外进口厂商提 供延期付款,以促进商品出口的一种方式。.买方信贷 是出口方银行向进口厂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贷款。这种信贷必须有附带条件,即贷款只能用来购买债权国的商品,又称约束性贷款。外汇倾销: 是垄断组织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向外倾销商品和争夺市场的一种特殊 手段。有利于提高该国出口的竞争能力,有利于扩大出口。同时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具备条件:货币贬值的程度要大于国内物价上涨的程度 其他国家不 同时进行同等程度的货币贬值或其他报复性的措施。-6-多边出口管制: 几个国家政府为了共同的政治与经济目的,通过一定方式建立国际性的多边 出口管制机构,协调彼此的出口管制政策和措施 瓦 塞 纳 安 排 自由港: 又称自由口岸 在自由港的港区 内输出输入商品可以免征关税,或是对少数商品征 收关税。自由贸易区 又称自由区域或是免税贸易区 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开放区域。一般设在或是毗 邻地区。倾销:海外货物已低于同样货物在同一时候在国内市场类似条件下的销售价格出售。倾销的构成条件: 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这种低价销售行为给进口国 产业造成损失;损害与低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反倾销措施:征收反倾销税 进口商的承诺 补:区域经济一体化 含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为了深化劳动分工、优化资源配置和实现生产要素自 由流动,通过达成经济合作的某种承诺或签订条约、协议,在经济上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更大 的经济联合体的状态和过程。内涵: 标志 原则 宗旨 出发点 成员国之间关税等贸易障碍的消除 谋求最佳的国际生产分工 在成员国之间进行协作分工,实现成员国共同的经济利益和经济 目标 使每一个成员能获取比单独一国时更大的利益

特点:具有地区性和集团性。有超国家的共同机构和调节机制。参加一体化的成员国局部主 权有一定程度的让渡。政治色彩浓厚。类型:特惠贸易安排 自由贸易区 关税同盟 共同市场 经济同盟 完全经济一体化 静态效应:按照关税同盟理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静态效应(Static Effects)主要包括贸易 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两个方面: 贸易创造效应:组建关税同盟所带来的成员方之间贸易规模的扩大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 福利的增加。贸易创造是成员国之间相互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所带来的贸易规模的扩大。由于取消壁垒,所以进口价格下降,贸易利益增加,贸易规模扩大。贸易转移效应:组建关税同盟所带来的贸易由非成员方向成员方的转移以及由此造成的 福利损失。贸易转移是建立关税同盟之后成员国之间的相互贸易代替了原来成员国与非成员 国之间的贸易,从而造成贸易方向的转移。由于贸易由低成本国转向高成本国,因此进口价 格提高,贸易利益减少。其他静态效应:降低管理成本、改善同盟成员贸易条件、增强对外谈判能力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态效应:可以是其静态利益的5~6倍。获得一体化的动态利益,是成立 关税同盟的重要原因 1.规模经济效应(市场扩张)可以把原来分散的小市场结成统一的大市场,使企业摆脱市场 规模的限制,获得规模经济效应如果成员方的企业规模本已经达到最优,建立国际经济一体 化组织后再扩大规模反而会因为平均成本上升而有害。2.竞争促进效应 建立国际经济一体化集团之后,原来的贸易和投资壁垒被废除,原有的一 国范围内的垄断随之被打破,国内的企业不得不面临成员方企业的强大竞争。在这个问题上,希托夫斯基和德纽的“大市场理论”最为著名。3.资源配置 其他动态效应 刺激投资 吸引外资 提高要素流动性 促进技术进步-7-对世界贸易的作用:

(一)从动态利益看

1、提高生产率

2、取得规模经济

3、加强竞争合作

4、促进技术进步

5、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6、宏观经济政策协调

7、实现经济增长目标

(二)对内部贸易的影响: 1 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集团内部的贸易自由化,促使内部经 济贸易的增长 2 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集团内部国际分工的深化和技术合作,加速产业结构的 优化组合 3 区域经济一体化强化了企业的融合、竞争、垄断。4 区域经济一体化增强和提高 了经济贸易集团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和谈判力量 5 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经贸集团对世界贸 易的影响进一步加大 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促使世界经济的开放度进一步增大。在深化国际分工的同时推动了世界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改变了国际经济关系结构从而影响了世界经济格局的演变 第九章 世界贸易组织 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各项贸易协定;为各成员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 所,并为多边谈判结果提供框架;解决成员间发生的贸易争端;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 与法规进行定期审议;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关系,提供技术支持和 培训。世贸组织的宗旨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 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方应促进 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 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 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世界贸易组织的七项基本原则: 非歧视原则(主要体现在最惠国待遇条款、国民待遇条款)公平竞争原则 透明度原则 贸易自由化原则 也许正当保护原则 磋商调解原则 对发展中国 家的特殊待遇原则 世贸组织的基本职能有: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 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与其它同制订 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有 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 和乌拉圭回合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 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世贸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 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机构:部长会议 总理事会 理事会 委员会 诸边贸易协议设置的机构 秘书处 第十一章 交易程序 信用证条件下 CIF 价的出口程序 ? : 出口换汇成本:出口商品净收入 1 美元所需要的人民币总成本。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 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商品盈亏率与出口总成本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100% 出口交易洽谈:交易洽商的内容,就是双方就买卖的商品,对各项交易条件进行协商,双方 必须在各项交易条件取得一致意见后,才能订立合同。合同中涉及到的主要条款包括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保险、支付以及商检、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每一笔交易洽商的程序不完全相同,但一笔合同的磋商,从开始联系到达成交易,不外乎这 样几个环节:询盘、发盘、还盘、接受。-8-询盘(inquiry,enquiry)又称询价,是指贸易的一方向另一方询问买卖一定货物的各项交易条 件的一种洽商邀请。询盘对贸易双方均无法律上的约束力,其间接的意图是建立贸易合同关 系,同时也是商界惯用的打听市场行情和对方业务状况的一种手段。发盘(offer)又称发价、报盘、报价,是指贸易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买卖一定货物的各项交易 条件,并愿意受这些条件的约束与对方订立交易合同的一种表示。按照法律责任,发盘又可 分为实盘和虚盘。所谓实盘是指发盘中的各项交易条件必须是肯定的、明确的、完整的和终 局的。如果一项发盘不具备“肯定或明确的”、“完整的”、“终局的”内容,则称为“虚盘”。还盘又称还价 是指贸易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发盘或还盘的内容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而做出的,拒绝或修改或变更的答复。接受是指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与对 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交易条件(第十二章 交易条件(上)货物品质 一般是指货物本质性的质量和外观形态 表示货物品质方法: 1.以实物表示品质:凭成交商品的实际品质(看现货成交)和凭样品,多用于寄售、拍卖和 展卖业务中。2.凭说明表示品质:用文字、图表、相片等方式来说明成交商品的品质。国际贸易中的重量计算方法: 1.毛重计算 毛重= 净重+皮重(包装的重量)实例:以毛作净 2.净重计算 净重=毛重 — 皮重 3.公量计重 公量 = 净重— 商品实际水分 +标准水分适用商品:羊毛、生丝等 4.理 论 重 量 计 重 : 根 据 件 数 计 算 有 固 定 规 格 和 体 积 的 商 品 的 总 重 量。适用商品:马口铁、钢板等 5.法定重量 溢短装条款:货物数量的伸缩幅度允许为5%。: 质量的机动幅度:是指对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交易条件(第十三章 交易条件(下)运输标志,又称唛头,是一种识别标志。包括四项内容;(l)收货人名称的英文缩写或简称;(2)参考号,如订单、发票或运单号码;(3)目的地;(4)件号。常用价格换算方法 FOB价换算为其它价 CFR价=FOB价+运费 CIF价=(FOB价+运费)÷(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CFR价换算为其它价 FOB价=CIF价–运费 CIF价=CFR价÷(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CIF价换算为其它价 FOB价=CIF价×(1 – 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2000》中所规定的贸易术语共有13种.按其顺序分为E、F、C、D四组 FOB贸易术语 装运港船上交货 风险在船舷转移 FOB条件下买卖双方的责任-9-卖方 1.按合同规定期限在装运港将货物交到指定船上,并及时通知对方(买方)2.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提供出口许可证,支付各种关税与费用。3.提供商业发票或电子信息及有关证件 买方 1.租船(订舱)将船名船期通知卖方 2.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3.办进口手续,取货,付款 FOB条件下费用的承担和风险的划分 卖方 费用: 装船前的一切费用 风险: 越过船舷前 买方 费用: 租船费、保险费、在目的港办理有关进口手续的费用 风险 : 越过船舷后 CFR(成本加运费)该术语指卖方必须支付货物的成本并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 在装港船上交货 风险在船舷转移 卖方办理出口手续 买方负责保险、进口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卖方除必须负有与CFR术语相同的义务外,还必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 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的保险。卖方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买方应注意根据CIF术语,只能要求卖方投保最低的保险险别 货物装船后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货物装船后所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则自货物于装运港越过 船舷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CIF条件下买卖双方的责任 卖方1.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与装运期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2.办理货物 的运输保险3.办出口手续,提供商业发票及提货单和合同规定的其它单据 买方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2.取得进口有关证件,办理进口手续3.提货,支付货款 CIF条件下费用的承担和风险的划分 卖方 费用: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和保险费 风险:越过船舷前 买方 费用::到达目的港后的一切费用 风险:越过船舷后 FOB,CFR,CIF 异同点一览表 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 相 同 点 不 同 点 运输方式相同:都是适用于水上运输 交货地点相同:都是在出口国港口 风险转移点相同:都是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 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相同:都是卖方办理 运输责任、费用不同 FOB CFR、CIF 买方 卖方 办理保险、费用不同 FOB、CFR CIF 买方 卖方

佣金:是买方或是买方对中间商介绍交易或代为买卖所给予的报酬。折扣:是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的一定百分比的价格减让 海运船舶营运方式 :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班轮运输特点:“四定一负责” 航线、停靠港口、船期、运费率固定 承运人负责装和卸 租船运输种类 :定程租船 定期租船 光船租船 国际多式联运:按照多式运输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运输经营人将货物 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地点的一种运输方式。大陆桥运输:是指以集装箱为媒介,大陆上的铁路或公路运输系统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 的海洋运输连接起来,构成海/陆/海的连贯运输。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 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的性质与作用: 1.它是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表明承运人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 2.它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2.它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提单的种类:1.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分为:(1)已装船提单(2)备运提单 2.根据提单上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1)清洁提单(2)不清洁提单 3.根据提单收货人抬头的不同,可分为:(1)记名提单(2)不记名提单(3)指示提单 4.按运输方式分类,可分为:(1)直达提单(2)转船提单(3)联运提单 5.从船舶营运方式不同,可分为:(1)班轮提单(2)租船提单 6.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可分为:(1)全式提单(2)略式或简式提单 7.根据提单使用效率,可分为:(1)正本提单(2)副本提单 8.其他种类提单:(1)集装箱提单(2)舱面提单(3)过期提单 风险的种类主要有 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海上风险,又称海难 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或随海上运输而发生的风 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按照损失的程度不同,一般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是指在运输过程中,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灭失或等 价全部灭失。分为实际全部和推定全损。部分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的一部分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和灭失。部分损失可以分成共同海 损和单独海损二类。保险费的计算 保险费一般是以CIF和CIP价为基础计算的 保险费=保险金额x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 CIF价(CIP)x(1+保险加成)= CIF价(CIP)x 110% : 国际货物贸易中的支付的方式主要有:现金支付;汇付;托收;信用证 汇票——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支付工具 托收 : 卖方开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商业汇票交与其所在地银行,并委托其所在地银行向买 方收取货款 信用证: 是指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要求和指示,开证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在一 定条件下支付一定数额款项的书面凭证 信用证特点 1.信用证在性质上属于银行信用,而非商业信用。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是按照合同开立,但一经开立就成为自成一体的、独立的 交易关系,不受合同约束 3.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银行只审查单据,不问货物 信用证支付货款的业务流程 1.买方和卖方规定以信用证支付货款 2.买方向当地银行提交申请书,并提供开证保证金或其他担保,请求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 人的信用证。3.开证行根据开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将信用证寄交或通过银行 间电传/传真送达卖方所在地的通知行 4.通知行核对印鉴/密码无误后,将信用证转递给受益人亦即卖方。5.卖方备妥货运单据和信用证所要的其他单据,开立汇票,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前往当地的 议付行或付款行或承兑行或保兑行,进行货款的议付或支付或承兑或保兑。6.议付行或付款行或承兑行或保兑行对受益的所提交的单据进行表面审核。7.上述银行履行了其相应的义务后,将汇票、货运单据和其他相关单据寄给开证行或其指定 的偿付款行索偿。8.在开证行或其指定的偿付行核对单据无误后,向上述银行进行行偿付。9.开证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10.买方付款赎单,并凭赎得的相关单据提取货物。仲裁是指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在双方发生争议时,入股通过协商不能解决,自愿将有关争 议提交 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依照执行。仲裁的特点:1.仲裁机构是民间机构,无法定管辖权,如双方当事人无仲裁协议,一方不能 迫使另一方进行仲裁 2.处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指定 3.仲裁员熟悉国际贸 易业务,处理问题时能够更多的考虑国际商业惯例,比较切合实际和迅速,收费也比较低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目标 第3篇

一、贸易地理知识与《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整合的必要性

《国际贸易实务》是学习国与国之间货物买卖的有关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课程, 教学内容涉及进出口业务中货物、船舶、单证等多种对象, 亦包括采购、包装、检验、报关、运输、保险、结算等多个业务环节, 而其中诸多环节都与地理问题紧密相连, 如采购或许涉及到产业的地理分布, 运输会涉及到航线、海域和港口情况, 保险可能涉及到不同路线潜在的风险等等。世界各海域的不同气候类型, 直接影响国际贸易中的商品运输, 各国的港口有的可全年通航, 有的则冬季封冻, 船舶不能停靠。如俄罗斯, 虽有广阔的海域, 海岸线漫长但均因纬度偏高 (除黑海沿岸和太平洋南部及特殊的摩尔曼斯克港) , 封冻期漫长, 利用率极低。中南半岛及印度半岛各国大部分有明显干湿季的热带季风气候, 因而在签订业务合同, 决定装运期时, 要根据商品的性质选择季节。如雨季不宜装运易潮、易霉变的商品;夏季不宜装运易融化的商品, 如沥青、浸酸羊皮等。学生如果对基本的经贸地理知识了解不足、认识不够的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或者在贸易实务学科钻研中会遇到困难或犯错误, 将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例如:1996年某出口公司对加拿大魁北克某进口商出口500吨山核桃仁, 合同规定价格为每吨4800加元CIF魁北克, 装运期不得晚于10月31日, 不得分批装转运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 否则买方有权拒收, 支付方式为90天远期信用证。加方于9月25日开来信用证。我方于10月5日装船完毕, 但船到加拿大东岸时已是11月25日, 此时魁北克已开始结冰。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魁北克后出不来, 便根据自由转船条款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哈利法克斯, 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魁北克。待这批核桃仁运到魁北克已是12月2日。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晚到为由拒绝提货, 提出除非降价20%以弥补其损失。几经交涉, 最终以我方降价15%结案, 我公司共损失36万加元。

此案例中我出口公司损失惨重。倘若我方业务员对北美洲, 尤其是加拿大的贸易地理有所了解, 熟知加拿大属于亚寒带大陆性气候, 其南部港口每年11月到次年5月为结冰期, 结冰期时船只难以进入或驶出, 那么我方可能拒绝或修改合同中“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的规定, 便很有可能避免这笔大额损失。

二、贸易地理知识与《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整合的实施

(一) 商品的采购

在国际贸易买卖中, 商品的采购不但包括外贸公司组织货源以备出口, 而且包含买方从其他国家进口商品。不难看出, 商品的采购涉及到世界上产业的地区或国家布局, 如中亚五国石油天然气资源储量丰富, 澳大利亚和巴西盛产铁矿石;发展中国家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 而发达国家拥有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强势。因此, 在讲授交易磋商与合同订立部分, 教师应该在案例列举过程中考虑到产业布局, 编写符合产业布局规律的案例, 这样学生做外贸业务时在贸易准备和洽商阶段便能够有目的性、策略性地寻找货源采购商品, 或者进行市场调研、寻找买家。例如在讲解“还盘”的法律效力时, 教师举出如下的案例很不适宜:中国某公司于3月15日向美国某公司发盘:“现有玉米100吨, 每件FOB大连178美元, 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 2002年10月可供货。”3月20日, 美商来电:“接受你方报盘。交货期提前至8月底。”问美商来电属于什么性质, 为什么?案例分析暂且不提, 但是学生很可能留下我国向美国出口玉米的印象, 这种错误意识对他们撰写论文或实际业务都会产生负面影响的。玉米的主要产地是北美洲、中国及欧洲, 而美国素有“世界玉米王国”之称, 美国几乎不从我国进口玉米, 相反的是有时我国从美国进口玉米。如果学生产生我国向美国出口玉米的错误认识, 那么他们在工作的实际业务中很可能浪费大量时间和资金在美国进行市场调研寻找买主。而现实业务中, 我国玉米出口商常向亚洲国家出口玉米, 例如韩国。

(二) 贸易术语及运输

贸易术语关系到货物交接过程中买卖双方有关责任、费用以及风险的划分, 其中与运输和保险相关的责任费用经常与贸易地理相联系。在编写或列举相关内容的案例时, 教师应该准确地将涉及到的航线、港口的知识融入进去。例如:在CFR下卖方必须自付费用, 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 经由惯常航线, 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 因此卖方承担的是正常运费, 而非正常运费则由买方承担。教师可以运用贸易地理知识向学生解释该项规定, 同时向学生渗透业务中可能涉及到的贸易地理知识。又如DAF术语是边境交货术语,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通常用于铁路运输。在实际业务中卖方双方经常签订国际联运铁路。教师在搜集或改编该部分案例时应结合我国主要的国际联运铁路线, 包括北京——二连浩特——乌兰巴托——莫斯科, 北京——满洲里——莫斯科, 北京——丹东——平壤, 北京——凭祥——河内, 哈尔滨——绥芬河——符拉迪沃斯托克 (海参崴) ——哈巴罗夫斯克 (伯力) , 这样有助于学生在日后工作中处理相关出口业务。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 在案例阐释贸易术语所涉及的风险划分和转移时, 教师应当将风险与贸易航线的自然地理环境相结合, 在案例中让学生了解到一些值得注意的常用航线的自然环境。例如:某年夏季, 我国某公司以FOB出口一批沥青到西非, 卖方按合同要求多层牛皮纸包装, 船到目的港后买方发现货仓粘有沥青, 而且导致卸货困难, 于是雇佣大量劳力, 造成大量费用。此后经买方核查, 货仓粘有沥青是由于船只途经苏伊士运河时, 沥青开始融化。由于红海气温高, 表层水温32℃, 高温使融化的沥青透过纸袋黏附在货仓里, 当船入地中海经直布罗陀海峡, 到大西洋时, 沿途气温有所下降, 使黏在货仓里的沥青又凝固起来。卖方包装合格, 而且风险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已转移给买方, 卖方可免责。此案例中, 买方对相关的贸易地理知识不甚了解, 不但出行季节不合适, 运输包装也不适宜, 若采用桶装则可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三) 保险

《国际贸易实务》保险部分主要包括海上风险损失和费用、保险条款、保险单据与保险索赔, 而海上风险与保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直接相关, 这样也必然涉及到航线、海域和贸易地理问题。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包含基本险和附加险, 教师引用案例讲解该部分内容时可以融入具体的航线或海域, 提醒学生注意某些航线和海域易发的风险。教师可以联系最近的一个热点问题:索马里海盗, 用地理简图示意其活动范围主要在亚丁湾, 目前正扩大至印度洋。海盗劫持的风险不在基本险承保范围之内, 需要投保战争险。因此, 经过学习, 学生以后在工作业务中遇到该海域的运输时便会警醒地加投战争险。同理, 教师还可以向学生介绍港口码头的安全性, 罢工事件是否频发等等。

三、结束语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案例需要教师精心设计和展开, 由于进出口业务涉及到商品的采购、运输以及保险等众多方面的内容, 而这些内容又具有一定的地理内涵, 因此, 教师在设计、编写和列举案例时不能随意, 尽力与案例所涉及的贸易地理知识实现整合。案例中贸易地理知识要体现出正确性和融合性, 即编写的案例在贸易地理方面要正确, 符合事实;在商品的采购、术语和运输以及保险方面自然合理地融入贸易地理知识。贸易地理知识与《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的整合使虚拟的案例与现实的地理相联系, 逐渐丰富学生贸易实务专业知识和实践业务能力, 将学生培养成具有较强实践技能的全面应用人才。

摘要:《国际贸易实务》的知识既体现实践性又具有理论性, 需要教师在课程讲解和组织中采用案例教学, 使理论联系实际、知识指导实践。在案例的编写或选取中教师应根据学科和专业涉面广、重实践的特点, 考虑到相关的知识和内容的输入, 而贸易地理内容是其中的一门不可缺少、不容忽视的业务知识。将贸易地理与《国际贸易实务》的案例设计进行有机的整合, 逐渐向学生渗透关于港口、航线等进出口业务中必要常识, 激发学生学习热情, 才能不断丰富学生贸易实务专业知识和实践业务能力。

关键词:贸易地理,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整合

参考文献

[1]ARIEH LEWY (ED) .The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Curriculum, [M].Oxford:Pergamon Press, 1991:160.

[2]徐景林.国际贸易实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7.

[3]窦然.国际贸易地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9.

[4]余世明.国际贸易实务练习题及分析解答[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2005.

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反思 第4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反思

一、充分的教前准备

优质的课堂教学应该是一种艺术探索,课堂教学的创新、人才培养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系密不可分。一名优秀的教师,应该尽可能多的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国际贸易实务的实践工作和各项相关培训、交流,这样才能持续提升自己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更加自信。作为一个国际贸易实务老师,如果自己从未做过国际贸易实践,很可能遇到以下情况:懂理论而不懂实践,在日常教学的过程中,如果学生问到贸易实践中的某些具体问题时而无法作答。要解决此类问题,教师除了要日常对理论和各种案例要做深入研究外,还应该在实践方面寻找机会进行提高,来丰富教学,提升个人科研及教学能力。

教学是个细节工程,教师在教学前的教学准备质量,是保证教学效果的第一环节。一堂精彩课程的课前准备要做到:自身要热爱教学,热爱自己所教授的课程,日常要注意不断更新自己知识的深度、广度,多参加课程相关的只是学习和工作实践,在实践过程中自我将理论应用于实践,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和不足。根据不同时期贸易惯例、规则、法规的变更对实际国际贸易的影响,适时调整教学内容。其次就是教学设计上要做到充分体现创造性,艺术性,科学性。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教学的地位首当其中成为第一要务。只有每一个老师都明确了这一点,我们的民族才会因为我们培养的人才而强大。

教学内容的设计上要树立用最美最漂亮的内容呈现的想法。实际上,激发自己的过程中也会激发学生,教学是一个前、中、后都很重要的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会影响教学的质量。

二、有效的案例

国际贸易实务课堂教学中案例的恰当运用,将有助于教学效果的提升。课堂教学过程中如何通过引入生动、有趣的合适案例来吸引学生,实现学生分析、教师评讲,使学生更好的理解和掌握相关贸易惯例和法规政策,是评价案例有效性的重要标准。在案例的选择上要做到即对应相关知识点,又体现实际交易、磋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同时,还要考虑案例的难易程度和完成案例分析所占用的时间。毕竟在教学的过程中,如何在有限的教学时间中对教学内容进行最合理的安排,有所侧重,让学生有所收获将至关重要。

三、多形式的知识巩固方式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目标 第5篇

第一节 品质数量和包装

一.品质: 品质条款是国际货物合同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包括品名和质量

(一)品名 即商品的名称,品名也代表了商品通常应具有的品质。在合同中,应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二)质量

1.质量的表示方法(1)用文字说明表示

凭规格 凭等级 凭标准 标准:农副产品标准:F.A.Q 良好平均品质

GMQ 上好可销品质(木材或冷冻食品)

凭商标或品牌 凭产地名称 凭说明书或图样(2)用样品表示

卖方样品 买方样品

凭样品成交中的一些做法:

A.对等样品(回样)凭买方样品成交 B.封样 C.凭买方来样成交时,应注意防范侵权行为的产生。

2.质量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

(1)机动幅度条款 规定范围,极限,上下差异

它对某些初级产品规定品质机动幅度,允许其品质指标在一定范围内变动。如鸭鹅绒的含绒量为70%,允许上下2%、又如舢米的含水率最高为15%,杂质最高为l%,碎粒最高为3O%等。对在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一般均按合同单价计价,不再另作调整、但如果有些品质指标的变动,会给商品质量带来实质性的变化,为了体现按质论价。也可在合同中订立品质增减价条款。如出口大豆时规定含油率不低于20%,以20%为基础,含油率每增加l%,价格增加2%。(2)品质公差

国际同行业公认的产品品质差异尤其是对工业制成品,可规定品质公差,如机械加工的零件尺寸。品质公差有些是国际公认的,有些则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二.数量

(一)数量的计算方法和度量衡制度

公制 基本单位为千克和米。为欧洲大陆及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采用。

b.国际单位制 是国际标准计量组织在公制基础上制定公布的。其基本单位包括千克、米、秒。摩尔、坎德拉、安培和卡等七种。是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

c.英制 基本单位为榜和码。为英联邦国家所采用,而英国因加入欧盟,在一体化进程中已宣布放弃英制,采用公制。

d.美制 基本单位和英制相同,为磅和码、但有个别派生单位不一致。如英制为长吨等于220O磅,而美制为短吨等于2000磅。此外容积单位加仑和蒲式耳,英美制名称相同,大小不同。

(二)重量

1.重量的计算方法 A.净重(Net Weight)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按照国际惯例,如合同中对重量的计算没有其他规定,则应以净重计量。

B.毛重 有的商品需经包装后才能称量,所得重量为毛重。对价值较低的商品,可以在合同中规定以毛重计量,即所谓“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如果需以净重计算,则必须从毛重中减去包装物的重量,即皮重。计算皮重主要有下列几种做法:实际皮重、平均度重、习惯皮重、约定皮重。

C.公量 对干含水率不稳定的商品,如羊毛、生丝、棉花等,为准确计算这类商品的重量,国际上通常采用按公量(Conditoned weight)计算的方法、即测定商品的实际回潮率(含水率)以计算商品干净重,再换算成公定回潮率的重量。计算公式如下:

公量=[商品实际重量/(1十实际回潮率)]X(1十公定回潮率)=商品于净重X(1十公定回潮率)

D.理论重量 对一些具有固定规格尺寸的商品,每件重量基本一致,一般可从件数推算出总重量。即所谓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以方便买卖双方交接货物。

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A.合同数量条款的作用

商品数量条款是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件。按约定数量交货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实际收取数量付款。如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之前补交,且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损失、买方可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因而,正确订立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对买卖双方都是十分重要的。

B.数量机动幅度

在实际业务中,对于大宗散装商品,如农副产品和工矿产品,难以严格控制装船数量。此外,某些商品由于货源变化、加工条件限制等,往往在最后出货时,实际数量与合同规定数量有所上下。对于这类交易,为了便于卖方履行合同,通常可在合同中规定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溢短装条款 即规定交货数量可在一定幅度内增减。常用的方式为规定允许溢短装的百分比。例如20000米,卖方可溢短装5%。在以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时,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在金额不超过信用证规定时,对于 仅用度量衡制单位表示数量的,可有5%的增减幅度。溢短部分一般不超过10%。对在机动幅度内多交或少交的数量,一般可按合同价格结算,也可按市价计算。

三.包装

包装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买卖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者包装,否则构成违约,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方式和包装标志 1.包装的方式

商品总是和一定的包装联系在一起的。有些包装已成为商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国际贸易中包装更有其特殊的意义,是主要贸易条件之

按包装在商品流通过程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可分为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

销售包装又称内包装,运输包装又称外包装: 散装,裸装,单件包装,集合包装(托盘、集装袋和集装箱。)2.货物包装的标志

运输标志,识别标志,危险标志和指示标志

唛头(运输标志):外包装标准唛头由4行组成每行不超过17个字母 例:MACO 收货人 NEW YORK 目的地

2004/B NO.23 合同和定单号 NO.1----16 件号

唛头在国际贸易中还有其特殊的作用。按《公约》规定,在商品特定化以前,风险不转移到买方承担。刷唛后风险不转移到买方。此外,国际贸易主要采用的是凭单付款的方式,而主要的出口单据如发票、提单、保险单上,都必须显示出运输标志。商品以集装箱方式运输时,运输标志可被集装箱号码和封口号码取代。

(三)定牌和中性包装

1.定牌:指买方要求在商品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商标或牌号,我国目前接受外商定牌的出口产品很多,大部分均标明“中国制造”。

(标明生产地点,国贸中的一般做法)

2.中性包装:指商品和内外包装上均无生产国别和生产厂商名称。这种中性包装的做法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方式,在买方的要求下,可酌情采用。对于我国和其他国家订有出口配额协定的商品,则应从严掌握,因为万一发生进口商将商品转口至有关配额国,将对我国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运输方式:水陆空,铁管多,其中海洋运输为最主要方式 一.海洋运输

(一)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1.班轮运输 四定一负责:定期,定线,定港,定费

班轮运费中包括装卸费,船方负责配载和装卸班轮承运货物的数量比较灵活,货主按需订舱,特别适合于用于零星成交,批次较多杂货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2.租船运输(1)定期租船(2)定程租船

运输批量大的大宗货物应在租船合同中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以及与之相应的滞期费和速遣费。如租方未能在限期内完成装卸作业,应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金,即滞期费。

如租方提前完成装卸作业则由船方向租方支付一定的奖金,称为速遣费。通常速遣费为滞期费的一半。费用:租船费+装卸费+速遣费+滞期费(二)海洋货物运输操作流程

1.海运出口运输和报关程序;(1)定舱和保管委托;(2)编制和递送出口托运单;(3)签发装货单,确认运输合同;(4)货物集中港区;(5)报关;(6)海关放行;(7)出口人和/或货代将盖有放行章的装箱单递交给船公司港区仓库;(8)装船;(9)签发收货单;(10)出口人和/或货代将理货人员和大幅签章的收货单递交给船公司;(11)签发提单(三)海洋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和海上货运单

海上货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协议,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背书转让.

海运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协议证明,提单是物权凭证,可以流通转让.(航空运单与铁路运单一样,不是物权凭证,不能凭以提取货物,必须作成记名抬头,不能背书转让。)2.提单的种类

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 和“备运提单”

根据报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根据提单“收货人”栏内的书写内容,可分为“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船舶运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提单和租船提单。二.陆路运输

(一)铁路运输 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2.对港铁路运输(二)公路运输 三.航空运输

(一)航空运输方式

(二)航空运单和运费:航空运费按 W/M方式计算,但其重量体积比为6000立方厘米比1千克(相当于6立方米 2 /公吨),故而实际运费计算以千克为单位。四.邮政运输 五.国际多式联运

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由一个联运经营人负责全程运输和交货(一)集装箱运输

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了三个系列十三种规格的集装箱,在国际运输中常用的集装箱规格为20英尺和40英尺两种。集装箱按其装载货物所属货主。可分为整箱货和拼箱货。集装箱这种交接方式应在运输单据上予以说明。国际上通用的表示方式为:

FCL/FCL或CY/CY(整装整拆)FCL/LCL或 CY/CFS(整装拼拆)LCL/FCL或CFS/CY(拼装整拆)LCL/LCL或CFS/CFS(拼装拼拆)

每个集装箱有固定的编号,装箱后封闭箱门的钢绳铅封上印有号码。集装箱号码和封印号码可取代运输标志,显示在主要出口单据上,成为运输中的识别标志和货物特定化的记号。(二)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是以集装箱装载形式把各种运输方式连贯起来进行国际运输的一种新型运输方式。国际多式联运过程中,涉及货物装卸、交接和管理等许多复杂问题,因而承办多式联运的承运人都只能在有限的几条路线上协调好多种运输方式的连贯性。我国自80年代初开展多式联运业务,已建立了数十条联运路线,但完整的管理体系和货运代理网络尚待形成。

1.国际多式联运的特征与优点 具有一份多式联运单据

使用一份全程式多式联运单据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跨越国界,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全程负责

多式联运单据

多式联运单据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其作用与海运提单相似,既是货物收据也是运输契约的证明、在单据作成指示抬头或不记名抬头时,可作为物权凭证,经背书可以转让。多式联运单据表面上和联运提单相仿,但联运提单承运人只对自己执行的一段负责,而多式联运承运人对全程负责;联运提单由船公司签发,包括海洋运输在内的全程运输,多式联运单据由多式联运承运人签发,也包括全程运输但多种运输方式中,可以不包含海洋运输。

2.国际多式联运责任制:一共有三种:统一责任制,网状责任制,修正统一责任制 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采用网状责任制,即:一个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而对货物的丢失,损坏或延期交付的赔偿则按各运输方式所适用的各自规定处理

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是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推迟和提前交货都构成违约。

通常有下列作法:规定明确的装运时间,规定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此时卖方往往要等收到买方开来信用证后才开始备货或投产,因而交货时间与收到信用证的时间相关联。交货地点

分批装运

在大宗货物交易中,买卖双方根据运输条件和供需情况,可在合同中规定分批装运条款。分批装运条款可笼统规定允许卖方分批装运,也可具体规定各批次的数量和装运的日期,即分期装运、后种做法对卖方有严格限制,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若其中有一期未按信用证规定装运,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备期均告失效。《惯例》还规定,除非信用证明示不准分批装运,可视作允许分批装运。转运,惯例规定,信用证未明确禁止转运,即为允许转运

第三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一.海洋货物保险 基本险: 水渍,一切,平安

(二)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

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附加险不可以单独投保,必须附加在基本险后,投保一切险后不需要在附加一般附加险 保险利益: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国际货运保险同其他保险一样,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这个保险利益。(1).以FOB、FCA、CFR和CPT方式达成的交易,货物在越过船舷后风险由买方承担。一旦货物发生损失,买方的利益受到损失,所以买方具有保险利益。所以由买方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合同只在货物越过船舷后才生效。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买方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不属于保险人对买方所投保险的承保范围。(2)以CIF和CIP方式达成的交易,投保是卖方的合同义务,卖方拥有货物所有权,当然具有保险利益。卖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合同在货物启运地启运后即生效。

重点掌握海上货物损失,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分为全部损失、部分损失。A.全部损失 又称全损,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分。

实际全损 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

推定全损 是指货物遭受风险后受损,尽管未达实际全损的程度,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支付的费用和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价值。推定全损需经保险人核查后认定。B.部分损失

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和费用,由三方(即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然后再向各自的保险人索赔。

单独海损:不具有共同海损性质,或未达到全损程度的损失,称为单独海损。该损失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损失。

(三)保险责任起讫期间 1.仓到仓条款:基本险(60天);2.岸到岸条款:战争险(15天)

(四)保险单:投保证明,索赔,理陪依据背书可以转让,投保的日期应不迟于货物装船的日期。投保金额若合同没有明示规定,应按CIF或CIP价格加成10%,如买方要求提高加成比率,一般情况下可以接受。但增加的保险费应由买方负担。

二.其他运输保险

三.保险金额的确定和保险费的计算

(一)保险金额 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价值=货价+运费+保险费+预期利润

保险金额通常为发票金额加一定百分率即保险加成率(买方支付费用和预期利润之和),国际惯例规定,如果合同未作规定,加成率为价款加10%,即110%,保险金额=GIF价(或CIP价)*(1+投保加成率)

(二)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1.保险费率 2.保险费 第四节 国际贸易术语 一.贸易术语

(一)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中表示价格的必不可少的内容。明确了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说明了商品的价格构成。其作用:1.是说明了商品价格构成,即是否包括卖方成本以外的费用(运费,保费);2.确定什么样的交货条件,即双方在交货过程中承担的义务,费用,风险的划分(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1932华沙—牛津规则>>(主要解释CIF合同)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主要适用于美洲国家)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最常用的是<<惯例2000>>即INCOTERMS2000,它包含13种术语,分为E.F.C.D.四组:E组:EXW工厂交货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F组:主运费未付 FCA交货承运人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FAS装运港船边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组:主运费已付 CFR成本加运费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PT运费付至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组:到达 DAF边境交货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DEQ目的港船上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DDU未完税交货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DP完税后交货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二.三种常用的贸易术语

FOB:买方租船定舱,支付保费,后随地点为装运港 CFR:卖方租船定舱,后随地点为目的港

CIF:卖方租船定舱,支付保费,后随地点为目的港

例如:每吨1000美元 FOB上海,此处上海应为装运港。

每吨1100美元CIF纽约,此处纽约应为目的港。三种常见术语的变形详见P261 1.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1)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卖方义务

A.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B.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核准文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并支付有关的费用.C.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D.自付费用,提供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已约定采用电子方式通讯,则所有单据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买方义务

A.必须自负费用订立自装运港运送货物的合同,办理租船、定舱手续,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B.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由官方签发的其他核准文件,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经由他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C.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D.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按买卖合同的规定支付价款。

2.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1)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卖方义务A.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地的港的船上,并给以买方充分的通知

B.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核准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C.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

D.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E.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F.负责提供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

买方的义务A.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核准文件,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经由他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B.负责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

C.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D.支付包括运费、保险费之内费用及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3.CFR(Cost and Freight)它与CIF不同之处在于:CFR合同的卖方不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和不支付保险费,不提供保险单据,有关海上运输的货物保险由买方自理。除此以外,CFR和CIF合同中买卖双方的义务划分基本上是相同的。

(2)采用贸易术语的注意点A.“装上船”和越过船舷 B. FOB船货衔接

在FOB合同中,买方必须租船或定舱,并将船名和装船时间通知卖方,而卖方必须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和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因此,在FOB合同情况下,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三个通知的期限:即卖方货妥通知的期限、买方派船通知的期限、卖方装船通知的期限,在订约后,还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防止衔接不好。C.CFR中的船货衔接

CFR方式中,卖方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具有通知买方及时办理保险的作用。买方办理进口货物保险时,保险公司按有关的装船通知承保。如果卖方未能及时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致使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则万一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其风险仍由卖方承担。所以,CFR方式中,卖方应特别注意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D.关于租船运输时,装卸费用的负担问题

如果使用班轮运输,班轮运费内包括了装卸费用。但在大宗货使用租船运输时,船方是否承担装卸责任,也即运费中是否包括装卸费用,需由租船合同另行规定。故买卖双方在商定买卖合同,应明确装卸费用由谁负担。通常以贸易术语的变形,即在贸易术语后加列字句来加以说明。装货费用的负担------FOB和CIF的变形主要有:

FOB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买方负担。

FOB吊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吊钩所及之处,吊装费用由买方负担。

FOB理舱费在内(FOB Stowed),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仓并承担包括理船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FOB平舱费在内(FOB Trimmed),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仓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入舱的散装货物平整所产生的费用。在许多标准合同中,常采用FOBST(FOB Stowed Trimmed)方式。同样,以CFR和CIF方式成交。需明确卸货费用由谁负担。CFR和CIF术语的变形相类似、以CIF为例变形主要有: CIF班轮条件(CIF Liner Terms),卸货费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卖方负担。CIF舱底交货(CIF Ex Ships Hold),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卸到码头的费用。

CIF卸到岸上(CIF Landed),卖方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费用。包括驳船费和码头费。

第五节 进出口价格 一.价格构成

FOB=成本+国内运费+预期利润

CFR=成本+国内运费+预期利润+国际运费=FOB+国际运费

CIF=成本+国内运费+预期利润+国际运费+国际保险费=CFR+国际保险费 二.佣金和折扣

(一)佣金:是指买方或卖方支付给中间商为中介交易而提供服务的酬金.包括佣金价格的称含佣价,价格中不包括佣金的称净价

1.佣金的表示

用佣金率:USD400 PER TON CIF C2% NEW YORK 用绝对数:USD400 PER TON CIF NEW YORK USD20 COMMISSION PER TON 2.佣金的计算 一般以FOB价为基础计算

如:无锡商人出口成衣每套40美元,FOB上海,若客户要求改报5%含佣,即FOB C5伤害, 则含佣价格为: FOB C5 =40/(1-5%)=42.10(美元)含佣价=净价(FOB报价)/(1-佣金率)5 3.佣金的支付 卖方给买方的优惠 discount(less **discount)1.折扣的种类和表示方法 2.折扣的计算和支付

三.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价格间的折算(一)FOB价格换算为其他价(二)CFR价格换算为其他价(三)CIF价格换算为其他价

CIF=(FOB+运费)/[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 CIF=CFR/[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

例:无锡商人出货物,对外报价为每公吨1828美元,FOB上海,该货物每公吨出口运费为150美元,投保一切险,费率为1%,双方要求改报CIF C2 NEW YORK,问如何报价? 解:FOB---àCIF

CIF价=(FOB价+运费)/[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1828+150)/[1-1%*110%]=1978/98.9%=2000(美元)则:CIFC2=2000/(1-2%)=2040.8(美元)则:USD2040.8 PER TON CIFC2 NER YORK(注意:先标净价再标佣金或折扣价)第六节货款的支付

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汇付,托收,信用证 一.汇付(remittance)(一)汇付的种类

1.信汇(M/T):汇出行à信汇委托书à汇入行

2.电汇(T/T):汇出行à电报,电传à汇入行

3.票汇(D/D):汇出行à开立汇票,本票支票等à交进口人à出口人à汇入行

(二)汇付的性质和使用

电汇,信汇和票汇都是结算工具从买方流向卖方,与货款本身流向一致,因此习惯上称为顺汇,银行在期间只提供服务,只管传递票据,不承担付款责任,因此属于商业信用

二.托收:即出口人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收款(即委托收款),它传递的单据和货款的流向是相反的(一)托收的种类

1.光票托收:金融票据不附带商业票据的托收;2.跟单托收:金融票据附带商业票据或者单纯商业票据的托收。主要有两种方式:(P269图)

(1)付款交单(D/P)付款以后即交商业单据

(2)承兑交单(D/A)承兑以后即交商业票据,承兑交单非常不安全(二)托收的性质和特点

1.托收是商业信用,是银行不承担付款责任只负责传递单据;2.托收对买方有利,先货后款,卖方风险很大 三.信用证:银行出具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一)跟单信用证的业务流程(二)信用证的特点和作用 1.信用证的特点和性质

(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开证行向受益人的付款承诺,开证行为第一付款人;(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它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开征证行和受益人之间的契约;(3)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业务,信用证业务中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及其他,只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即可付款(4)信用证在国际结算方式中使用最广泛(三)信用证的种类

1.保兑信用证;2.可撤消信用证与不可撤消信用证;3.即期付款信用证与对背信用证;4.可转让信用证对背信用证;5.对开信用证

(四)信用证与汇付、托收的比较;<见P274,重点>

第七节 商品检验

一.买方检验权和法定检验(一)买方检验权

1.约定检验;2.合同未约定时的检验(二)法定检验 二.商检机构

(一)我国的政府商检机构(二)我国的其他商检机构 三.检验标准 四.检验证书

第八节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一.索赔(一)索赔的依据(二)救济的方式

1.损害赔偿;2.解除合同;3.实际履行 二.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的含义(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三)通知和证明

三.仲裁(一)仲裁协议(二)仲裁的机构与仲裁庭(三)仲裁裁决的效力

第九节 进出口单证 主要有三类: 1.金融单证:信用证,支票,汇票,本票(三票一证)2.商业单证:发票,装箱单,提货单,保险单(三单一票)3.政府管制单证:原产地证明,商检证书,许可证等,详见P280—P288 一.商业发票(一)作用(二)内容

1.出票人的名称和地址;2.发票的名称;3.出票日期;4.发票编号、合同编号和信用证编号;5.起运和目的地;6.抬头人;7.唛头及编号;8.品名和货物描述;9.数量、单价和总价;10.特殊条款;11.E.O.E.字句;2.签章 二.装箱单(一)作用(二)内容;1.装箱单名称;2.编号;3.抬头;4.品名和规格;5.包装件号码;6.数量;7.毛重及净重;8.包装件尺寸;9.唛头;10.出单人签章 三.装货单

(一)装货单的作用

1.承运人确认承运货物的证明 2.海关对出口货物进行监管的单证 3.承运人通知船长收货装运的命令

(二)装箱单的内容

1.编号和日期;2.船名(S/S)和航次;3.装往地点;4.托运人;5.收货人;6.被通知人;7.唛头;8.件数;9.货物描述;10.装入何仓;11.实收;12.签名 四.提单

(一)全式提单和简式提单(二)提单的内容

1.承运人名称;2.提单名称;3.提单号码;4.托运人、收货人和被通知人;5.收货地点;6.船名;7.装运港;8.卸货港;9.最后目的地;10.集装箱号;11.件数、包装种类及货物描述;12.毛重和尺寸;13.特殊条款;14.运费;15.提单正本份数;16.提单签发地及提单签发日期 五.原产地证明书(一)作用

(二)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1.普通原产地证书 2.普惠制产地证 3.厂商产地证

第十节进出口交易流程 交易交易磋商的过程可分成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

A.询盘 询盘(Inquiry)是交易的一方向对方探询交易条件,表示交易愿望的一种行为。询盘多由买方作出,也可由卖方作出、内容可详可略。如买方询盘:“有兴趣东北大豆,请发盘”,或者“有兴趣东北大豆,11月装运,请报价”。询盘对交易双方无约束力。

B.发盘 发盘(Offer)也叫发价,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 盘人)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发盘多由卖方提出(Selling Offer)。也可由买方提出(Buying Offer),也称递盘(Bid)。实务中常见由买方询盘后,卖方发盘,但也可以不经过询盘,一方迳直发盘。

C.还盘 受盘人不同意发盘中的交易条件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意见,称为还盘(Counter Offer)。

还盘实际上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发出的一个新盘。原发盘人成为新盘的受盘人。还盘又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发盘因对方还盘而失效,原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还盘可以在双方之间反复进行,还盘的内容通常仅陈述需变更或增添的条件,对双方同意的交易条件毋需重复。

D.接受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目标 第6篇

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初级会计实务》:财务报告的目标和组成

第一节 财务报告的目标和组成一、财务报告及其目标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告使用者通常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二、财务报表的组成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企业的净利润及其分配情况是所有者权益变动的组成部分,相关信息已经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中反映,企业不需要再单独编制利润分配表。

附注是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进一步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注:2014年1月16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2014年3月14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会〔2014〕16号),本章内容未按这两个准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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