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资考核办法

2024-07-18

临时工工资考核办法(精选6篇)

临时工工资考核办法 第1篇

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临时人员

工资计发办法

一、原则及目的(一)坚持以加强管理、保障安全、提高效益为中心,依照公平、公正、激励的原则,制订本办法,从而使员工的收入与个人的工作能力、贡献大小相联系。

(二)坚持收入与劳动强度相结合原则。员工的收入与所承担工作劳动强度相挂钩,随劳动强度的增减而变化。

(三)通过本办法,鼓励员工勤奋工作,多作贡献,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同时实现收入正常增长。

二、计发形式及标准

(一)基本形式:职工收入=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特岗补贴

1.基本工资及标准

为了保证每一位员工最低生活要求而设立,标准为30元/天,按日历天数计算。长期工(指合同期限在五年以上且连续的人员)基本工资按约定工资标准执行。

2.绩效考核工资

绩效考核工资根据员工所处具体岗位的特点、职务职责等基本条件而定,体现了岗位的重要性和员工的个人价值 —1—

和职业风险,按考核结果计发。岗位工种主要包括:维修工、司炉工、拉煤工、水处理工、技术顾问、收费员、保洁员、保安员。

绩效考核工资包括:夜班费、加班费、代班费、维修工台班费等按考核核发的工资,其中代班费由每班班长享受,维修工台班费由维修工享受(收费员、水处理工、保洁员、保安员、技术顾问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不参照本办法)。具体标准如下:

夜班费:每班拟定10元

加班费:每班拟定50元

代班费:每月100元

维修工台班费:每班15元

3.特岗补贴

主要指灰尘费(供暖期间享受),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三、管理与考核

(一)加强岗位管理,严格定岗定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人员,具体人员由机关事务中心提出计划,报主任办公会审定。

(二)工资实行动态管理,随岗位的变动而变动,上岗则有,离岗则无,换岗则变。

(三)严格人员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所聘人员由机关

事务中心统一管理,会同相关用人部门制定其工作计划、分配工作任务,进行绩效考核,其中维修工由机关事务中心或供热站提出维修计划,确定完成时限并发放派工单,维修工按派工单要求的任务和时限开展工作,月底按派工单核发台班费。供热站临时人员的加班由站长负责安排,报分管副主任审核后计入当月工资。

临时工工资考核办法 第2篇

2、本办法在《天然气总公司奖惩办法》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3、本办法适用于双阳天然气总公司在岗职工(不包括临时工)。

4、考核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5、公司成立考核小组,组长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担任,每周更换一次,组员由公司正科级干部3人及监察员1人,即4人组成,组长、组员排序、实行动态组合。

6、对公司各科室、分公司的遵章守纪、优质服务、办公秩序、环境卫生、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每周至少一次,具体考核时间由组长确定,监察科负责通知、组织、记录。

7、考核小组成员考核时,不得找人顶替或无故不参加,否则罚款50元并扣除当月考核工资。

8、考核结果按公司机关制度处理,罚款在50元(包括50元)以下者,每人每次扣除考核工资50元,罚款在50元以上者,每人每次扣考核工资100元。

9、对部门一把手实行扣分制,员工违章1人次,扣部分一把手1分,各分公司及较大部门(液化气公司、物业公司、输配处、客户服务中心、安装公司)员工违章3人次扣部分一把手1分。年末扣分超30分者,调离原岗位,次年不可竞聘原岗位,末位解聘,次年不允许参与中层干部竞聘。

10、属考核部门整体项目的,不合格者,扣部门全员考核工资,扣一把手一分。

11、考核组长不履行考核职责,当月考核工资全部扣下。

12、对职工实行动态考核,年内扣考核工资累计达400元者待岗,待岗时间至少半年(事假除外)。

13、本办法于二○○七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长春燃气(双阳)有限公司

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制度探讨 第3篇

一、推行绩效工资考核的指导原则

作为公益性机构, 医院实施绩效工资改革有其特殊性, 为了促进我国医疗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两个效益”原则,

相对于其他行业, 医院推行绩效工资考核制度要做到兼顾“两个效益”, 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医院负有“救死扶伤”的重大社会责任, 要时刻体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 考核指标要把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作为重点, 不能简单以经济指标衡量工作绩效的高低。当然, 医院作为独立的经济个体, 同样也有追求经济效益、节约医疗成本的权利和义务, 对此, 医院应当考虑降低医疗成本, 并将其作为绩效工资考核制度中的重要指标, 通过修炼内功来提高经济效益。

2、坚持“按劳分配”原则

现代医院具有知识密集、高风险等特点, 各个工种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如医生与护士、护士与工人之间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在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制度时也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 要做到以“按劳分配”为主, 风险、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对职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进行综合考核评估。使绩效工资制度既体现劳动的价值, 又体现技术、风险的价值。

3、坚持“公平合理”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的目的就是要激励广大医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更好的发展, 要充分体现绩效工资的内部、外部公平性。核算方法、考核指标公开、透明, 可操作性强, 坚决防止暗箱操作。只有遵循了“公平”原则, 按职工的业绩定酬, 体现重业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才能真正的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挽留住优秀的医疗人才, 实现上述目标。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具体方法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 结合以上原则, 制定我院绩效工资考核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绩效工资的构成

目前, 我院现行绩效工资大体由两部分组成, 即基础性补贴、奖励性津贴 (含奖惩性金额) 。基础性补贴与奖励性津贴的比例要适当, 差额事业单位为6:4。其中, 基础性补贴是绩效工资中的固定部分, 是由职工的岗位、职称、职务、工龄决定的, 每月固定发放, 更多的体现了薪酬的公平原则。奖励性津贴则与医院及各个科室的效益密切挂钩, 参照职工个人的绩效系数, 每月灵活发放, 是医院职工个人业绩的直接反映;同时, 还包括各类奖惩金额, 则是充分考虑到医院工作的特殊性, 是各类正、负激励所得。奖励性津贴是医院绩效工资管理的重点。

2、绩效工资的具体公式

绩效工资的实际发放情况由职工当月的工作绩效和所在科室的经济效益所决定, 具体来说, 是在科室绩效工资发放总基数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到职工本人的工作业绩, 以及突出表现 (包括正负因素) , 其公式为: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发放基数×绩效系数±各类奖惩金额。

三、绩效工资考核应注意的问题

1、要帮助医院职工正确理解岗位差异

医院作为特殊行业, 各个岗位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有所不同。在实行绩效工资的同时, 要充分体现出这种差异性, 使医院能够留住高素质人才。但是在这一过程中, 医院领导要充分考虑到其他职工的心理承受能力, 要针对个别职工不能正确对待这一差异而产生的消极负面情绪, 同他们积极的谈话和交流, 对他们所作出的积极努力给予肯定, 在保证绩效工资激励作用的前提下兼顾全体职工。

2、不同科室的考核标准应有所差异

医院的各个科室有着明确的分工, 而因为所承担的工作不同, 衡量工作绩效的标准也难以统一, 如在住院部, 就应当充分考虑到病床入住率、病人满意度等相关指标, 而在门诊部门, 则要考虑到接诊率、是否有违规开药、诊疗等相关因素。只有制定符合实际的考核标准, 才能更好地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制度。

3、适当的放权与制衡

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部分发放应当适当放权, 下放到各个科室, 由本科室的主管领导或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与完成。但是, 也要充分利用相关制度对科室主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进行约束, 避免管理干部滋生为我独尊的思想, 避免绩效工资的实际发放出现不公正、不合理的现象。

四、结语

为了推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足发展, 配合医院人事制度改革, 我国推行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改革, 这是加强医院内部管理, 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 要切实考虑到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和公平原则, 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 充分发挥医院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确保医院的生存与发展, 使其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参考文献

[1]、刘军胜.薪酬管理实务手册[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5.

[2]、易利华, 胡敏敏, 胡雪萍.现代医院绩效与薪酬管理的新模式研究[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6 (6) .

临时工工资考核办法 第4篇

一、应当增强绩效工资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通过部分地区实施绩效工资管理的反映看,这项新兴的学校管理方式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由于绩效工资管理方式没有全面合理地体现教师劳动特点,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原因,就是在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的过程中,没有做到公正、规范、公开、透明,表现在考核方案的制定没有充分听取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或建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人为因素,更重要的是,考核过程缺乏透明度,结果有人欢喜有人忧,还有人将绩效工资戏称为官效工资。

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以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促进作用,需要增强绩效工资考核实施过程中的民主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包括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充分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甚至组织开展各个层面教师代表参加的论证评议活动,也要积极学习其他地区或单位的先进经验或科学做法;要尽可能考虑到教师职业劳动的特点,既要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调节作用,又能够充分发挥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主动性,特别是高度的创造自觉性,避免教师在“一放即活”和“一管即死”之间左右摇摆;要注意增强绩效工资管理的透明度,因为透明才能够在广大教师中产生回应,回应及时得到反馈处理也更趋于合理,也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绩效工资的管理效用,因此,应当及时修改完善绩效工资考核中的不足之处。

二、应当兼顾出勤率和工作量

2016年是笔者所在县市实施绩效工资管理的第二年(必须予以说明的是,2015年绩效工资完全是依据教职工的出勤率来分发的,教职工凡是全年出满勤的,或是全年请假不超过一个月的均按照出满全勤对待,则发放足额绩效工资,即人均9600元),尽管各个学校具体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则完全相同,就是方案中明文规定,“事假累计每天扣50元”。理由是,按照教师一学年的有效上班时间大概200天除以人均9600元的绩效工资总额,这样每天的绩效工资平均约为50元。这样的规定显然忽视了教师的劳动特点,仅仅考虑到教师在校时间,而许多时候教师的工作时间早已超出了一般意义的上班时间。更重要的问题是,如果当事人请假一天,这一天所担负的教育教学工作是否由他人代理完成?在多数情况下,绝大多数教师在请假时,往往是将自己所担负的工作任务调整完成。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这种以出勤率作为决定绩效工资发放重要筹码的考核管理方式,往往忽视了教师所承担的工作量在绩效工资管理中的比重,容易导致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的现象,还极有可能因此而滋生腐败导致学校人员分工安排上的不合理,从而背离了绩效工资管理的初衷。

因此,与过分强调出勤率相比,绩效工资的考核更应当看教师所承担的工作量,学校应当在绩效考核过程中科学合理地对每一位教师的工作量进行核算。另外,要使工作量成为教师绩效考核发放的重要依据,还需要学校在安排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时做到慎重认真,既考虑到教师个人的业务专长,又要兼顾教师之间工作量的均衡协调,尽量避免因分工不同而导致绩效考核发放的先天性差距。

三、要兼顾工作效果的基础性、特殊性与过程性

首先,对于教职工工作效果的评判应以基础性工作效果为主。所谓基础性工作效果,是指教职工对于自己所分担的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在进行绩效工资考核时,应加大基础性工作效果在绩效工资中的权重,即教职工对于学校所分担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能够胜任并按时完成,那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不低于八成。理由是,基础性工作是面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又与每一位教职工所承担的工作量相对应,是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部分。

其次,要适当兼顾特殊性工作效果。所谓特殊性工作效果,是指针对个别学科或是个别教职工设立的活动、竞赛等项目,教职工参与这类活动获得的奖励、成绩等。在绩效工资考核中,既要考虑到参加活动教职工们的劳动付出,又要考虑到这类奖励存在天生的局限,不可赋予这种奖励过高的分数,以避免这类获奖拉大绩效工资差距。否则,过分看重各类竞赛活动的奖励或成绩,就会削弱广大教职工对于自己所分担的基础性工作的力度,出现本末倒置的怪象。比如说,对于一位体育教师来说,组织学生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项比赛,无论是与体育课程的教学,还是体育课所面对的学生数量来说,都仅仅是其工作效果的一小部分,如果过分看重比赛,无疑也就使绝大多数学生体育技能的形成与运动兴趣的培养大打折扣。

最后,注重工作效果并不等于仅仅注重最终的工作结果或工作成绩,而忽略了工作过程的考核管理。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二者之间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一个好的工作过程必然带来一个好的工作效果,这种好的工作过程还能够给人以启发,但一个好的工作效果则未必拥有一个好的工作过程。如,现在要求学生参与的许多制作活动,都是家长或是班主任代替完成的,这样,结果虽然较为完美,但对学生的成长发展不利。这也是不能过分看重最终结果的重要原因。

然而,我们不能忽略的一个事实,就是人们对于结果的追求甚于过程的重视,这也是素质教育乃至课程改革徘徊不前的重要原因,在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面同样如此,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四、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宜粗线条大轮廓

在2015年12月教育部举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期评估教师队伍建设专题报告发布会上,明确提出,“改革绩效工资政策,大幅度提升教师工资绩效部分的比例。”笔者以为这一规定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开展的促进作用有待商榷。理由是教育工作是一项极具个性化的创造性劳动,绩效考核难以显示教师教育工作的全部,更难以显示教师之间的劳动差异。如果加大教师工资绩效部分的比例,势必会增加过多的管理成本,造成学校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不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恰恰相反,过多过细的考核条目,往往会成为束缚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绊脚石,抹杀教师劳动的创造性。

另外,教师所从事的工作的社会公益性以及教师这个群体特点,都决定了他们对于绩效工资的理解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是对自我劳动付出的外在肯定,也是维护自尊的重要途径,即便缩小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的比例,也并不能够降低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特别是积极向上的进取态度。

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有学校考核教师的业务学习依据是学习笔记——从笔记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考评,数量上是看教师书写学习笔记的页数,而质量则看学习笔记的书写认真程度,原因很简单,这样的考评易于操作也容易区分,但实际上,教师的业务学习效果与撰写笔记的数量和认真程度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更有甚者,还会规定学习笔记的内容,这样的业务学习又怎么能够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呢?

就是说,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只是部分地反映出教师创造性劳动与劳动所得之间的关系,这既是由教师劳动的特点决定的,也是由考核工作本身固有的局限性所决定的,因此,对于教师工资绩效部分的比例不仅应当尽可能缩小,还应当对教师工资绩效的考核与发放实行粗线条大轮廓,以减小该项工作对于广大教师造成的消极影响。

五、要兼顾师德水平和工作效果

教师的师德水平往往作为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内容。我们承认教师师德表现应当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于那些有背师德行为的现象可以实行一票否决,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然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对于绝大多数教师来说,绩效工资考核中的师德内容往往与具体可感的工作效果混为一谈。

我们不难发现,在教师绩效考核的最终结果上,那些工作效果较好的教师,他们的师德水平往往也较高;相反,那些工作效果差强人意的教师,往往是师德水平也稍为逊色。可事实上未必尽然,除了那些具有严重违反师德要求的极端个别现象外,我们难以对教师的师德水平进行一个客观公正的评判。

之所以出现上述这种以偏概全的现象,主要是因为师德属于内隐的,对于那些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内敛含蓄的教师来说,他们往往淡泊名利不善于表现自我,却又常常能给学生以深远的影响。

毋庸置疑,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促进鼓舞一部分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一部分教师的心头浇上了一盆冷水,降低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因此,要最大限度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促进作用,还需要我们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调整完善,最终形成一个良好的绩效管理机制。

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第5篇

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为加强我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全场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做好我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汴证办[2012]99号)精神,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考核办法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

民主公开:对考核的范围、内容、方法、结果实行公开,利用群众参与和监督,增强考核的透明度。

注重实绩:注重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二、考核对象 全体职工

三、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考核分为上半考核和下半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一)思想政治素质:20分。

1、政治态度:10分。包括理想信念,理论素养,组织纪律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3篇以上。

2、思想品质:10分。包括党性修养,道德品质,公道正派,大局意识,坚持原则等情况。

(二)工作能力:20分。

1、工作思路:5分。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

2、组织协调:10分。组织动员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协调各方面工作的能力。

3、驾驭能力:5分。学习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意志与自信心,对复杂情况的心理承受能力。

(三)工作作风:20分。

1、精神状态:10分。包括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学习态度等。

2、工作作风:10分。能够积极迅速高标准完成场里安排的各项工作;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维护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的情况。

(四)工作实绩:30分。

1、履行职责:10分。本职工作完成情况。

2、解决问题:10分。敢于和善于解决复杂矛盾问题。

3、重点任务:10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五)廉洁自律:10分。

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遵守廉政规定,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接受监督情况。

四、考核程序

(一)组织领导

成立场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场长担任,成员由场领导班子成员及场人事科科长组成。场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我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全面工作。场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薛宏德

成 员:肖海 李伟 孟玫

(二)考核步骤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以召开民主测评会议的形式进行,分为个人述职报告、民主测评、结果公示三个步骤。

1、个人述职报告

个人述职报告主要包括半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任务、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包括场领导测评(占50%)、单位职工测评(占50%)二部分,测评要点详见附件一。参加测评人员根据被考核人述职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考核人进行打分,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3、结果公示

场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民主测评综合得分确定考核等次,并对评定等次实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加分

(一)凡年内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加10分。

(二)凡年内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加5分。

(三)凡年内获得省级、市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加3分。

(四)某一项工作受市领导或省相关部门领导批示表扬或转发推广的加3分。

以上加分均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同一项工作多次表彰或批示表扬的以最高项为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扣分

(一)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新闻舆论曝光,情况属

实的每次扣5分。

(二)不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差,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每次扣5分。

(三)发生涉农安全生产有连带责任事故的每次扣3分。

(四)因工作落实不力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全场工作被动的扣3分。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绩效考核测评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核定。

(二)绩效考核测评得分在80分(含80分)--95分的为称职等次,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人社局核定的其相应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执行。

(三)绩效考核测评得分在70分(含70分)--80分的为基本称职等次,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人社局核定的其相应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的80%执行。

(四)绩效考核测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等次,停发其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其他事项

本考核办法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按市里相关规定执行。

开封市原种场

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第6篇

一、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分配对象:学校在编的教职工。

三、分配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组 员:学校中层干部和年级组长、学科组长、教师代表

四、分配内容及计算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1、根据考核结果,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且考核合格的教职工,按各自职称对应的岗位津贴(遂安府办发【2009】40号)分季度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2、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未完成标准工作量、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差的教职工,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减金额并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区财政局、区教育局一年分两次按学期核发到校。学校按以下项目及分配办法核定到每位教师,在每期末结束时发放。

1、班主任津贴(考核细则另定):按每班每月240元的标准从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每期给学校核发的总量中分离出来,按班主任考核细则分期末一次性配, 班主任津贴每期以5个月计算。

2、教育教学单项成果奖励

(1)学期内各种校级先进(评选细则另订):每人次100元(2)获奖论文、经验总结、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奖励 区 级:一等奖50元 二等奖40元

市 级:一等奖80元 二等奖60元 三等奖50元 省部级:一等奖120元 二等奖100元 三等奖80元 同一篇论文获不同级别等级奖,奖励金额就高不就低。(3)组织或辅导学生参加竞赛、开展活动:学校行政班子根据工作量和效果参照赛课评定。

(4)赛课活动

校级:一等奖50元 二等奖40元 三等奖30元 镇级:一等奖80元 二等奖60元 三等奖50元 区级:一等奖120元 二等奖100元 三等奖80元 市级:一等奖200元 二等奖160元 三等奖120元 省级:一等奖500元 二等奖400元 三等奖350元 同一堂赛课获不同级别等级奖,奖励金额就高不就低。(5)专题教研 区级:

结 题:主研教师400元,参研教师300元 一等奖:主研教师500元,参研教师400元 二等奖:主研教师400元,参研教师300元 市 级:

结 题:主研教师500元,参研教师400元 一等奖:主研教师600元,参研教师500元 二等奖:主研教师500元,参研教师400元 省级及以上:

结 题:主研教师600元,参研教师400元 一等奖:主研教师800元,参研教师700元 二等奖:主研教师700元,参研教师600元 三等奖:主研教师600元,参研教师500元

(6)校级名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定细则另订):名教师每年360元,学科带头人每年480元。

(7)每期参加区级以上素质测试(以班为单位)第1-3名:语数各200元,英语60,其它综合科30元 第4-8名:语数各150元,英语50,其它综合科25元 第9-15名:语数各100元,英语40,其它综合科20元 所任学科名次低于班级获奖名次20名以上的人员不能领取该奖项。

3、教育局发文聘用的学校专职管理人员的管理津贴:

学校每业绩评估居全区同类学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每月分别按人平240、200元、160元的标准分职务、业绩奖励(每上期以前一年的业绩评估为标准,每期按5个月计算)。

4、课时津贴(考核计算细则另订)

5、奖励性绩效考核奖(考核细则另订):根据全校教师综合考核结果评定,奖励性绩效奖=(绩效总量-所有特殊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班主任津贴-课时津贴-教育教学单项成果奖励-管理津贴)÷全校教师综合考核总分×教师个人考核总分

五、几种特殊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特岗人员(退居二线的领导或已满58岁的男教师和已满53岁的女教师):圆满完成了学校根据需要安排一定量的工作任务,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为除班主任津贴、行政津贴、教育教学单项成果奖励的平均额度。

2、借出人员:

借到系统内人员(含支教、上派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区核定的教师个人基数化转到相应借入单位考核分配。

按正规手续借到系统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为除班主任津贴、行政津贴、教育教学单项成果奖励的平均额度。未办理正规手续借到系统外的人员不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

3、产假: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为除班主任津贴、行政津贴、教育教学单项成果奖励的平均额度,超出规定的时间不领取绩效考核奖。

4、因病或年龄原因申请不从事主要教学工作的人员,其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为=除班主任津贴、行政津贴、教育教学单项成果奖励以外的奖励性绩效考核平均额度+课时津贴。

5、专职后勤人员: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完成任务的效果评定,最高不高于教师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需要安排到技能要求较高的岗位从事组织管理或教学辅助性工作的教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行政班子集体根据工作量和完成效果评定。

6、长期生病人员(超出一学期):不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缺勤人员绩效工资的处理

学校应对所有人员严格考勤,各类出勤情况应与绩效工资挂钩。

1、法定假期

教职工依法享有法定假期的休假权利,法定假期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1)经市区人事部门认定的因工负伤人员,治疗期间绩效工资照发,休养期间绩效工资由学校酌定。

(2)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享受休假、探亲假、产假等的,其假期间绩效工资的基础性部分照发,奖励性部分领平均数。

2、病假

教职工因病请假,应凭相应级别医院相关手续按程序审批,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

(1)全期连续请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学校劳动纪律规定的标准扣减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全年连续请病假两个月以上四个月以内者,二个月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全年连续请病假四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者,四个月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4)全年连续请病假六个月以上八月以内者,六个月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5)全年连续请病假八个月及以上者,全年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6)绝症病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酌情分配。

3、事假

严格控制事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者,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并按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扣减其请假期间的绩效工资。

(1)全期累计事假在6天以内的,按学校劳动纪律规定的标准扣减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全年累计事假六个工作日及以上十个工作日以内者,一个月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全年累计事假十个工作日及以上十五个工作日以内者,三个月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全年累计事假十五个工作日及以上二十个工作日以内者,六个月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5)全年累计事假二十个工作日及以上者,全年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6)全年累计事假三十个工作日及以上者,全年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4、旷工

该上班不上班、该到岗不到岗,均应视为旷工。旷工者应按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扣减或加倍扣减其旷工期间的工资。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应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

(1)全年旷工一天或累计旷工两天者,三个月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全年连续旷工两天或累计旷工三天者,六个月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全年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者,全年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全年连续旷工五天或累计旷工十天及以上者,全年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六、违纪违规人员绩效工资的处理

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实行“一票否决”,其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领取绩效工资。

(1)拒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无故不完成教育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的;

(2)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时数的;(3)违反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的;

(4)违反遂宁市师德建设“十不准”及其他师德规范情节较为严重的;

(5)违反《安居区师德师风五条禁令》任何一条的;

(6)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7)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8)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国家法律制裁的;(9)有其他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和教师形象行为的。

2、违反安居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十条规定》和《十五条要求》,一年内:

累计2次“不良记录”的,一个月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累计3次 “不良记录”,或受到区教育局书面 “通报批评” 1次的,二个月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累计4次 “不良记录”的,六个月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累计6次 “不良记录”或受到区教育局书面 “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全年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凡受到上述处理的教师,已发放的绩效工资应如数扣回。

七、本试行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

八、本试行办法自全体教师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安居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课时津贴)分配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体现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的原则,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体现多劳多得、按劳计酬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发展,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的导向,进一步完善重实绩、重工作量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营造和谐的学校工作氛围。特拟定本分配方案。

二、分配的原则:

1、多劳多得的原则。

2、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3、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三、实施对象:经核定在编在岗的教师。

四、每节的学科系数:

语文、数学为1.5(原为1.4);音乐、英语、体育、美术、自然、思品、科学、社会、信息技术、写字等其他学科为1;早读课辅导、朝会课0.5;活动课评为一等2,评为二等1.5,评为三等1。

五、班额系数:教学班以60为系数1,每多(少)1人加(减)系数0.01,班额系数最少不低于0.95;语文或数学教师班额系数以所任教的语文或数学的班级人数为准,其他学科以所任教班级的平均班额为准。

六、教师学期课时数以教导处正式编排的课程表为依据;教师跨不同学科任教,按所任学科分别计算,再累计相加;学期周次以每期值周为准。

七、课时津贴=周课时×课时系数×班额系数×3元/节

八、几种人员课时津贴的计算办法

1、教育局发文聘用的专职管理人员:教学一线人员的平均课时津贴;

2、专职教学辅助后勤人员:学校行政班子集体在期末根据一期的工作任务和教学一线人员的平均课时津贴确定;

3、兼职后勤管理人员:将兼职工作任务折算成课时节数与所任学科课时数一并计算。

九、教师因公事而产生的代课,由学校按每节课5元的标准计发代课金(未达到平均课时的80%的代课教师计入其学期工作量,不计发代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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