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职工离职通告

2024-07-18

关于公司职工离职通告(精选12篇)

关于公司职工离职通告 第1篇

兹有本公司杨先生、赵先生因故于x年6月离职。其离职后发生的一切行为和责任与本公司无关,敬请广大客户理解!如有疑问,可致电 林先生(总经理) 。

特此通告

移民

x年6月

关于公司职工离职通告 第2篇

特此通告。

青海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高管离职通告 第3篇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副总经理易晓琳女士因合同到期,与公司已办理离职相关手续。易晓琳女士的离职不会影响本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易晓琳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实现平稳交接、过渡,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易晓琳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工作及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

公司对易晓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困难职工通告 第4篇

一、各地务必按照国务院要求,在今年春节以前将本地农垦、森工企业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全部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并将《低保证》和低保金按时发放到户。此前,《农业部、公安部关于落实农垦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家属非农业户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垦发〔20**〕2号)已解决农垦企业职工家庭的非农业户口问题,各地不得再以户口为由将他们排除在低保范围之外。

二、接到本通知后,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农垦、森工企业的民政厅(局),要立即向政府专题汇报,并加紧进行工作部署。《民政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城市低保工作的紧急通知》(民电〔20**〕255号)下发后,已经就此做出工作部署或已基本完成农垦、森工企业低保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春节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核实,准确掌握本地农垦、森工企业困难职工家庭的低保落实情况。

三、各地民政厅(局)要将当地农垦、森工企业困难职工家庭的低保落实情况,包括农垦和森工企业的职工人数、职工家庭人数、符合低保条件的人数以及已纳入低保范围的人数(农垦、森工数据分别列出),于20**年1月31日前报部救灾救济司。

关于企业困难职工通告 第5篇

为解决我市困难企业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潭劳社字[]35号),基本将破产改制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全面解决困难企业人员医疗保险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困难企业人员医疗保险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尚未破产改制的县以上国有、集体困难企业人员参保问题。

1. 尚未破产改制的困难企业是指已无法运行但因客观原因暂没有列入破产改制范围的县以上国有、集体企业。

2.尚未破产改制的困难企业,其退休人员参保由企业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式另行制定),企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采取向医保基金挂账形式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参保协议,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的缴费标准办理挂账参保手续,申请挂账参保手续逐年办理。年度内新增的退休人员在办理完退休审批手续后由企业负责办理挂账参保手续(操作办法另行明确)。企业破产改制时,挂账资金从企业资产变现中清缴,并按规定提留缴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确无清缴能力的企业挂账资金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3.尚未破产改制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后享受城镇职工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后建立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年划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3.4%。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后不建个人帐户。尚未破产改制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须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互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规定标准逐年缴纳。至企业破产改制时,大病医疗互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所缴年限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 所差年限应缴资金由个人按规定一次性缴足。

4.尚未破产改制困难企业的在职人员可先自行选择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

二、关于原部分已参加困难企业职工医保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建立个人帐户问题。

1.新建个人帐户的对象范围为:参加了困难企业职工医保, 企业破产改制终结时已退休,没有建立个人帐户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2.个人帐户划入标准:个人帐户年划入资金为上年度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3.4%。

3.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安排。

三、关于破产改制企业“4050人员”参保问题。

1.属于《关于对原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4050”人员接续社会保险进行社保补贴和财政协保的意见》( 潭政办发〔〕38号 )界定的实施社保补贴和财政协保的“4050”人员,按现行社保补贴政策补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果要求建立个人帐户,须由个人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3%的缴费费率逐年缴纳。达到退休年龄时,要求补建或保留个人帐户的,一次性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3%的缴费费率补缴,历史个人帐户缴费年限加上补缴年限必须满足15年。个人帐户的划入基数退休前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退休后为上年度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划入比例按现行政策规定。退休时没有一次性缴费补建或保留个人帐户的,退休后不再办理个人帐户补建或保留手续。

2.“4050”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享受社保补贴的缴费年限加上个人历史实际参保缴费年限仍不足政策规定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5年)的,所差年限应缴资金由个人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的缴费费率,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的年限不超过5年。

3.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4050”人员,须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互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规定标准缴纳。“4050”人员在退休之前,大病医疗互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逐年缴纳;达到退休年龄时(或已退休者),大病医疗互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参保年限不足15年的,所差年限应缴资金应一次性补缴,补缴的年限不超过。

4.满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最低参保缴费年限的“4050”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终身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5.本通知执行前已退休并通过个人缴费方式缴足所差的实际缴费年限应缴资金的,按上述办法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作为铺底资金一次性转入其个人帐户,由个人使用,用完为止。

关于公司职工离职通告 第6篇

劳办力字[1992]45号

四川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自动离职人员能否纳入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请示》(川劳仲

关于公司禁止吸烟的通告 第7篇

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环境质量,营造无烟办公生产区,经综合管理部决定,加强对公司的禁止吸烟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下列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一)办公区、生产车间、仓库、品管部;

(二)五层至六层楼梯口及楼梯;

(三)大会议室、接待室、员工餐厅及卫生间。

二、吸烟区的划定

(一)吸烟区

(二)小会议室

三、吸烟区需遵守的相关规定

(一)吸烟过程中的烟灰不得随处乱丢;

(二)吸烟后的烟头灭火后放到烟灰缸或者垃圾桶中。

四、相关处罚

(一)对于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的员工由综合管理部进行50-200元/次的罚款;

(二)对于在吸烟区乱丢烟灰、烟头以及烟头不灭火由综合管理部进行50-200元/次的罚款;

(三)对于因吸烟引起的火灾事故由吸烟人负全责。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秦安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严肃公司考勤制度的通告 第8篇

近期人力资源部就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有些部门考勤管理工作不严肃、不严格,纪律松懈,考勤混乱;有些员工存在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代打卡考勤、请假不写假条、考勤表及考勤附件上交不及时等现象。为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部门员工应充分认识严肃考勤制度的重要性,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上下班须打卡考勤。各部门经理负责监督本部门的考勤工作。

二、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双方当事人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记过,累计三次记大过,并按相应制度予以处罚。

三、加大日常管理和检查,人力资源部将定期检查各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如若发现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四、各部门员工因公外出须告知部门经理,并做好登记,作为每月考勤附件。外出和返回时须进行打卡考勤。

五、若有调休、请假等特殊情况不能打卡,须按照规定流程办理请休假手续。

六、没有考勤记录、调休证明、请假证明的,一律视为旷工,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员工离职通告 第9篇

公司原副总经理xxx因个人原因已于xxxx年6月10日正式离职,其后一切行为与我公司无关。原相关职务工作现由总裁王xx负责处理,客户招商工作由公司招商部经理王xx负责对接。xxx在职期间对公司作出了贡献,公司对此表示感谢!

特此通告!

深圳市xxxx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员工离职通告 第10篇

特此公告。

另外,xx对外公开的.收款帐户为: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xx支行

账号:xxxxxxxxxxxxxx

户名:刘xx

非此帐户所收的款项(包括以其他收款人为户名的微信、支付宝、其他银行账户等),由该收款人自行负责结算及业务往来,本厂不承担相关责任。

查询可打以下电话。

广安顺配件厂 :xxxxxx

xx市场管理部: xxxxxxxxxx

感谢各位用户对xx的支持。

xxx配件厂

自动离职通告 第11篇

原保安部xx,于12月10日私自离职,因离职时未按xx花园管理处相关离职办法办理离职手续。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违反了《管理规章制度》第2.2.3条的规定。

经管理处决定其行为属“自动离职”,即自动放弃本月九天工资,以后一切事务与本公司无关。望大家引以为戒!

特此通告。

xxxx部门

离职通告客户 第12篇

原我公司销售部销售总监刘xx已于20xx年11月28日因个人原因从本公司正式离职,感谢他一直以来对公司的付出与努力。同时,我公司郑重声明,从离职之日起,刘xx对外进行的任何业务活动均属个人行为,不代表我公司,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贵公司需要联系本公司,可与本公司联系,电话:xxxxxxxx xxxxxxxxxx

感谢您对湖北xxxx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一如既往的信任与支持。

特此声明!

湖北xxxx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一篇:国旗下的演讲稿参考下一篇:杨明义六年级下册数学,培优补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