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质量管理办法

2024-08-28

银行质量管理办法(精选8篇)

银行质量管理办法 第1篇

**银行数据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数据管理工作,提高我行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相关概念

应用系统,是按照信息一体化的要求,用于处理我行经营管理的应用软件系统,主要包括客户交易类系统、业务管理类系统、管理信息类系统、技术保障类系统等。

数据是指**银行实施信息化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电子数据。数据质量是指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第三条 数据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规范原则。各类应用系统采集和处理的数据,应符合各自应用系统所要求的数据标准。

(二)全程监控原则。建立数据从采集、审核、处理到维护的全过程监控体系,重点把好数据的采集录入关,确保各类应用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层级考核原则。总、分行对各自直接下属单位的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奖优罚劣。

第二章

部门分工及职责

第四条 总行合规部是全行数据质量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

(一)、制定全行的数据质量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对各应用系统管理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监督

(三)、根据需要,参与对全行各应用系统数据质量管理的检查监督

(四)、对违反数据质量管理规定,造成数据错误、失真、延误、漏填等违规行为进行问责

(五)、向高管层报告我行数据质量管理执行情况

第五条 总行各部门是应用系统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各自的应用系统,是本应用系统数据质量的主责任人,主要负责:

(一)、贯彻落实总行制定的数据质量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制定本应用系统录入、维护、审核的基本标准和规范性要求,并适时开展检查监督,保障数据管理符合规范性要求;

(三)、制定本单位的数据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定期对本级数据质量评估分析,及时解决数据质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四)、指导、监督系统使用部门或相关岗位的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督查对错误数据进行更正和清理的情况;

(五)、制定本应用系统数据质量的考核标准和评分体系,按时对应用系统使用部门的数据质量进行考核;

(六)、提交本应用系统数据质量管理报告;

(七)、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数据采集、录入和审核工作。

第六条 应用系统使用部门主要指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单位,是应用系统数据采集、录入质量的责任人,主要负责:

(一)、加强对采集、录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提高数据录入的准确率;

(二)、严格执行数据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数据采集、录入真实、准确和及时;

(三)、按照规定,对数据采集录入工作进行质量考核;

(四)、对采集录入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向应用系统管理部门报告数据质量管理执行情况;

(六)、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数据采集、录入和审核工作。

第七条 应用系统采集录入人员是应用系统数据质量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

(一)、按照原始记录,准确将数据录入系统;

(二)、按照信息系统的要求,将涉及的相关内容全部录入系统,不得缺省;

(三)、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各自的权限,及时将数据录入系统;

(四)、按照上级机关的规范要求录入各类数据。

第八条 科技信息部负责应用系统的安全、维护责任,参与对各应用系统数据考核工作。

第二章

数据采集、录入与审核

第九条 数据采集是通过应用软件进行数据录入、使用各种工具软件进行数据导入的数据收集、整理、传输的行为

第十条 数据采集应遵循真实、完整、规范、及时的原则。

(一)真实:应严格依据经营管理原始资料所记载的内容准确录入相关数据,如实反映,不得随意修改、增减。

(二)完整:要按照各类应用系统的有关要求进行数据采集,保证数据齐全,避免数据的缺失。

(三)规范:数据采集应按照应用软件系统的相关标准进行。

(四)及时:数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集,确保应用系统数据及时反映经营管理实际。

第十一条 数据采集程序

(一)接收:操作人员根据各应用系统的要求,及时对相关原始资料进行审核整理。

(二)录入:原始资料审核无误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或导入应用系统;对审核有误的,必须修正后再录入或导入。

第十二条 数据采集的责任部门

(一)通过业务软件进行数据录入的数据采集行为,其责任部门是业务软件各子系统的使用部门。

(二)对于使用工具软件进行数据导入的数据采集行为,其责任部门是工具软件的使用部门。

第十三条 数据采集必须严格按相应的业务规范以及软件使用要求进行,不得违反业务规范以及软件使用要求对数据进行采集。

第十四条 数据采集必须依据不同业务办理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无故拖延或推迟数据采集时间,确保数据采集的及时性。

数据采集必须按有关业务规范要求以及软件使用要求规定的格式进行录入,不得缺省,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采集的数据必须与原始材料一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 在各类应用软件系统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岗位设臵和授权,严格按照岗位和权限操作。严禁在未按规定授权的情况下委托他人以本人的账户和口令进行有关的数据录入和修改。各系统用户应当定期更改自己的口令,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

第三章

数据维护

第十六条 数据维护是按照应用系统的有关规定对错误的数据进行数据修改的行为。

第十七条 数据维护由各应用系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应用系统的有要求,明确数据维护的权限和职责,制定数据维护的程序。凡是采集进入应用系统的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删除。

第十八条 数据维护前应做好相应数据和系统的备份工作。能够通过系统模块解决的,经过审批后按照各类应用系统的操作规范进行维护;需要通过技术手段解决的,由 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相关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审核确认,经主管行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数据维护。

第十九条 数据维护工作应严格备案,科技信息部对各应用系统管理部门报送的每项数据维护的时间、内容、维护原因、责任人等记录进行备案,涉及的书面材料必须登记存档。

第二十条 数据维护人员在进行数据维护时,必须认真负责,避免在数据维护过程中产生新的错误数据。

第四章、数据检查

第二十一条 数据检查是按照有关应用系统数据管理规定对数据及时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进行的数据质量检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数据检查采取应用系统使用部门自查和应用系统管理部门检查的方式。数据检查的方法有:

(一)通过统计、查询等系统进行检查;

(二)在业务软件使用过程中对数据库中已有数据进行检查;

(三)用数据质量检查工具进行检查;

(四)抽取原始档案材料与数据库中数据进行对比;

(五)其它数据检查的方法。第二十三条 检查的内容:

1、纸质资料与信息系统内资料进行检查核对,数据采集录入是否全面、及时、规范。

2、数据的处理是否及时、正确、全面。

3、数据的传输是否规范、及时。

第二十四条 应用系统使用部门在业务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错误数据,必须及时告知相应的数据采集的责任人或部门进行维护。

第二十五条 应用系统管理部门应定期通过使用统计、查询等系统进行数据检查,仔细分析检查结果,识别其中不符合规律和常理的数据,查找存在的数据问题。

第五章

数据质量考核

第二十六条 各应用系统管理部门应建立本系统的数据质量的考核体系。第二十七条 考核指标至少包括比率指标和数量指标。比率指标按未达标的百分点扣分,数量指标按错误数据的数量和问题的严重程度扣分。

第二十八条 考核的比率指标是:

1、信息采集率。已经采集进入应用系统的信息与应该采集进入应用系统信息的比率。

2、信息采集准确率。录入应用系统的正确信息与录入的所有信息的比率。

3、信息传输及时率。规定时期内传输的信息与检查期限内所有传输信息的比率。

4、信息处理率。考核期内处理的符合规定的信息与考核期内处理的所有信息的比率。

第二十九条 数量指标是指分级列出问题数据的数量,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根据数据的重要程度具体分为四级:

1、只影响数据本身的完整性而不影响其他数据。

2、只影响本工作环节质量。

3、不仅影响本工作环节质量,而且影响后面工作环节数据处理质量。

4、数据质量错误造后面工作无法处理或无法工作。

第三十条 各应用系统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各应用系统的数据质量考核细则,并报总行合规部备案。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 凡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造成数据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等数据质量问题的,对数据质量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实行数据质量责任追究。

第三十二条 数据质量追究的原则

(一)“以谁的用户名录入,谁负责”;

(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第三十三条 数据质量责任追究范围

(一)因数据质量问题导致统计数据不能生成或生成错误的;

(二)因数据质量问题导致其他部门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

(三)因数据质量问题影响经营决策行为的及时性、正确性的;

(四)因数据质量问题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

(五)因数据质量问题造成财产、声誉损失的;

(六)其他应当追究的数据质量责任。第三十四条 数据质量责任划分

(一)数据采集的责任部门即为数据质量的责任部门;

(二)从数据库后台记录中确认的数据录入人员是数据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三)将自己的用户名、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因保管不善导致他人盗用、冒用用户名、密码的,用户名所有者是数据质量责任人。

第三十五条 数据质量责任按照《**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追究。第三十六条 对主动发现错误并及时纠正,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于追究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因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索贿等原因造成过错的;

(二)二次以上发生同一或类似过错的;

(三)其他应从重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银行总行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银行应用系统目录

银行质量管理办法 第2篇

分类质量考评办法

第一条 考评目的

为落实“贷后管理能力是一切信贷工作的前提”的指导思想,规范贷后检查和风险分类的具体流程和工作内容,强化贷后检查对风险预警、风险分类、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进而实现贷后管理从形式完备到实质完备的飞跃,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 考评对象

本办法考评对象为各分支行。第三条 考评频度

贷后检查质量及风险分类质量考评实行季度通报、考评制。分行可视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四条 考评内容

(一)贷后检查质量

1.贷后检查基础管理项(20分)

(1)机构负责人是否对所辖贷后检查报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分管行领导、机构负责人是否认真审核初分意见并出具分类意见(4分);

(2)是否按总分行要求对所属开展贷后检查整改、积极参加

—1— 分行培训和转培训、配合总分行检查等基础管理工作(8分);

(3)是否按分行要求及时开展贷后检查工作(8分)。

2.贷后检查报告质量项(50分)

每季度根据各机构提交的定期检查报告(异地分行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样检查),按照如下标准对各机构进行考评,将贷后检查报告质量分为优秀(50分)、良好(40分)和一般(30分),主要标准如下:

(1)贷后检查报告总体内容是否清晰完整;(2)“检查情况概述”是否简明扼要;(3)报告正文是否言之有物;(4)贷后管理方案或措施是否有效。

(二)贷款风险分类质量(30分)1.是否按时执行贷款风险分类;

2.贷款分类认定流程是否严格按分行规定执行;

3.是否按时、如实录入财务报表,特别是关键时点的财务报表(包括:季末、半年末、年末);

4.贷后检查报告中的财务和非财务因素是否与客户真实情况保持一致;

5.打分结果是否与贷后检查报告反映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保持一致;

— —2 6.分类结果是否与打分结果保持一致;

7.是否及时主动上报贷款风险分类调整申请,是否早于总分行、外部审计要求和系统自动调整。

第五条 评分规则

(一)“贷后检查质量”满分为70分,其中:“贷后检查基础管理项”的满分为20分,“贷后检查报告质量项”的满分为50分。

(二)“贷款风险分类质量”的满分为30分。

以上两项考评合计满分为100分。全年得分为四个季度的算术平均分。

第六条 评分标准

(一)贷后检查质量 1.贷后检查基础管理项

考评的具体方式以上报的定期检查报告为主,结合各机构日常执行总、分行贷后检查各项规定情况,每一项达标得满分,不达标即为零分。

2.贷后检查报告质量项(1)考评范围

每季度已上传天信系统的《流动资金贷款贷后检查及风险分类报告(2011年版)》、《固定资产贷款贷后检查及风险分类报

—3— 告(2011年版)》和《小企业贷款贷后检查及风险分类报告(2011年版)》。

(2)重点考评对象

每期考核分行将根据情况进行重点考评,及时调整,主要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客户:

A.当季出现降级或逾期的客户;

B.总行、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行业或客户; C.有区域特点的主流客户或特色业务;

D.舆情不佳或出现重大风险事件的客户,如卷入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实际控制人出逃或涉案、发生系统性的突发事件等;

E.主业不明,贷款用途不明确,如客户名称含“投资”、“实业”、“贸易”、“物流”、“发展”等特定字样的公司。

F.特定产品如供应链金融、票据业务、保理业务、担保公司担保业务、船舶业务、项目贷款及房地产开发贷款、动产质押业务等等。

G.分行认为有必要抽样的客户。(3)考评标准

根据对贷后检查报告的综合评价,将贷后检查报告质量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类,对应的考评得分为50分、40分、30分(具体考评标准见附件)。

— —4 优秀(50分): A.报告总体情况清晰,内容完整。B.“检查情况概述”简明扼要。

C.正文言之有物,对存在问题分析透彻。D.贷后管理措施有效得当。良好(40分): A.报告总体情况不够清晰完整。B.“检查情况概述”内容简单。

C.正文内容流于形式,对存在问题分析不足。D.贷后管理措施没有针对性。一般(30分): A.报告总体情况不清晰。B.“检查情况概述”语焉不详。C.正文内容空洞无物。D.贷后管理措施缺失。

如上报的贷后检查报告出现符合如下情况,则在上述评分基础上再扣分:

(1)首贷检查未按要求填写资金支付信息或填写不完整(扣1分);

(2)分类模板选择错误(扣1分);

—5—(3)应填写项目如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接待人等要素填写不齐全(扣1分);

(4)未执行分类认定流程规定,信贷管理经理未对初分结果进行审核(扣1分);

(5)系统评分与客户实际风险状况不匹配,出现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评分过高等情况(扣1分);

(6)他行授信情况未披露(扣1分);

(7)分类信息前后不一致,影响认定人员风险判断(扣1分);(8)财务报表更新不及时,主要指标发生较大变动未进行分析(扣2分);

(9)现场检查应发现或媒体、天眼系统、我行其他信息系统已暴露的重大事件、预警信号不披露(扣2分);

(10)结性描述空话、套话较多,直接引用调查报告、多期未变动,无法体现客户当期生产经营情况(扣2分);

(11)动产质押未对抵押物状态和核库情况进行描述,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未对担保公司最新对外担保情况及财务状况予以披露的(扣2分)。

(12)未按照其他总分行规定要求执行贷后检查工作的,视情形扣1-2分。

(二)贷款风险分类质量

— —6 1.抽样标准

以现场与非现场检查方式,定期从各分支行分别抽取一定数量的风险分类报告,根据各分支行公司业务客户数量确定抽样比例。

2.考评依据和标准(1)依据

以检查时点的贷款风险分类报告和获取的客户当时有关资料为依据。

(2)考评标准

A、经办机构进行分类打分时,能够如实、准确、完整反映非财务因素,对出现的重大不利变动,都能够如实在打分表里勾选相应的打分项,准确反映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信誉状况等。非财务因素不得少于①借款人在我行授信业务的状况:是否出现逾期、违约、重组等;②借款人信誉状况:当前他行征信记录是否出现违约记录(如:逾期、降级等);③借款人合法经营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偷税漏税、贸易交易量造假等;④借款用途合规性或贸易背景真实性;⑤借款人法律责任:是否涉及经济纠纷、法律纠纷或担保代偿等;⑥借款人经营状况:主营业务是否发生重大调整、是否过度扩张、是否投资于高风险行业等;⑦借款人管理层个人情况:是否出现生老病死、失踪、是否有信誉、道德败坏、违法乱纪行为;⑧担保人或抵质押物状况:是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抵质押物是否被查封、转移、灭失等;⑨其他重

—7— 大不利信息;

B、打分结果与贷后检查真实情况保持一致性,没有偏离; C、风险分类结果与打分结果保持一致性,没有偏离; D、能够及时主动上报贷款风险分类调整申请,早于总行、外部审计要求和系统自动调整;

E、贷款分类级次未有跨级下调不良,即从正常类直接下调到不良类的情况。

(3)考评计分规则

检查时若发现存在与考评标准中任意一条不符的,即认定为该笔贷款风险分类质量不符合标准。

A.被抽样检查贷款户数100%符合考评标准的,评为优秀类,得满分30分。

B.被抽样检查贷款户数85%(含85%)以上符合考评标准的,评为良好类,得分25分。

C.被抽样检查贷款户数符合考评标准的低于85%,评为一般类,得分15分。

第七条 本办法由福州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贷后检查报告质量项”考评标准

银行质量管理办法 第3篇

一、MD&A披露之国际比较

1968年, SEC在年度报告编制要求中正式对MD&A披露作出规定。1989年, SEC发布了MD&A披露的解释指南, 它在前瞻性信息的分类、分部报告、流动性等八个部分对MD&A披露提供了指南。在安然等会计欺诈丑闻之后, 美国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该法案改进了MD&A的披露, 是美国至今最为详细的MD&A披露规范。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 于2002年提出立项研究MD&A制度。2005年底, IASB发布了管理层评论 (MC) 项目的征求意见稿。2010年12月, IASB发布了管理层评论———呈报框架的操作指南 (IFRS) , 对MC的目标、范围、使用者、要素、原则等做出定义和解释。

我国证监会2001年引进了MD&A制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MD&A的披露做出了较详细的规定。证监会要求公司分两大块来陈述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的回顾; (2)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有关MD&A规定的国际比较见表1。

二、对我国上市银行MD&A披露的实证分析

MD&A信息与行业特征具有高度关联性, 鉴于我国银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本文选取14家上市银行作为研究样本, 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 用主观评分法对样本公司2009年MD&A信息披露状况进行实证分析。

1. MD&A信息总体披露情况。

本文共设计了12个描述性统计指标, 评分标准见表2, 满分为24分。

从评分统计结果看, 有两家上市银行的得分低于9分, 11家银行的得分位于中间档次, 一家银行的得分为18分。从总分情况来看, 14家上市银行的MD&A总体披露情况并不令人满意。14家银行得分均值为13.214 3, 未超过总分24分的60%, 即14.4分;标准差为6.776 0, 最大值为18分, 最小值为7分, 两者相差11分。说明各样本银行MD&A得分离散度较大, 各样本上市银行MD&A披露信息质量参差不齐, 相差较大 (具体见表3) 。

2. 历史性信息和前瞻性信息比较。

本文对MD&A历史性信息 (报告期内经营状况的回顾) 和前瞻性信息 (未来发展的展望) 分别设计了6个评分指标, 每部分满分均为12分。

从评分统计结果看, 样本银行历史性信息披露的平均值为8.500 0, 而前瞻性信息披露的平均值仅为4.714 3, 各样本银行得分情况相差悬殊 (具体见表4) 。

前瞻性信息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发展面临的机会与挑战、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与计划、盈利预测等。从统计结果看, 这些信息披露程度比较低。一些公司对前瞻性信息要么避重就轻、泛泛而谈, 要么索性只字不提。这也是当前我国上市公司MD&A总体披露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

3. 历史性信息披露状况分析。

样本公司历史性信息披露情况见表5。就历史性信息中各个指标来看, H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变动情况”, H2“分行业、地区列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变动情况”, H3“主要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变动情况”和H4“资产、费用变动情况”四项的总分均在20分以上, 说明样本银行这四部分的披露情况较好, 有些上市银行采用图表方式列示各项指标的变动情况, 并相应地说明了变动的主要原因。

各家银行还根据区域、额度、行业、年限列示了贷款的主要分配情况和客户的分布情况。H6“其他披露事项”中, 一些银行如工商银行还对公司的人力资源, 报告年度参与的公共慈善事业等社会责任的承担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披露。但总体上看H5和H6的披露程度不高。

4. 前瞻性信息披露状况分析。

从表6可以看出, 前瞻性信息披露情况较差。F3“企业未来发展战略与计划”, F4“企业拟开展的新业务、新产品、新项目”, F5“新年度经营目标”和F6“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四项总分均小于或等于10分。

在14家上市银行中, 只有7家银行在MD&A中提及了未来发展的战略和计划, 且在表述中多以空话套话居多, 实质性的发展计划几乎没有。在未来拟开展的新项目、新业务方面, 只有3家银行提到了未来打算拓展的业务方向, 但并无具体项目。在新年度的经营目标中, 只有2家银行详细提到了新年度总资产规模、存款额、贷款额、税后利润、预期增长目标和不良贷款控制目标。另有2家银行提到了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且在描述中多以空话套话居多, 没有详细列明各项资金的需求情况和使用计划。

三、几点建议

1. 鉴于本文取样期2009年14家上市银行年报中只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六家银行在年报中将MD&A作为单独的一部分进行了披露, 而其余8家银行均是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MD&A, 因此建议将MD&A作为上市公司年报中单独的一个部分进行披露, 以提高MD&A的地位和作用。

2.监管部门应该出台相应的MD&A编写指南来规范和指导上市公司的MD&A信息披露。由于MD&A多以文字叙述的方式呈报, 管理层编写MD&A在叙述方式、文字编排等方面有较大的主观性和可操控性。有了实务指南, 就可以对MD&A的编排框架、表述方式进行规范。

3.建立上市公司MD&A信息披露的激励机制, 鼓励上市公司更多地披露前瞻性信息。

4.将MD&A信息列入审计计划, 以加强对上司公司MD&A披露质量的监管, 规范上市公司MD&A的披露。

摘要:我国于2001年建立了“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制度, 该制度披露信息的前瞻性特点弥补了传统财务报表的不足, 能够满足投资者对信息的更高要求。本文介绍了国外“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制度的发展, 并对我国14家上市银行2009年年报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披露情况进行实证分析。

关键词:上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银行上市公司

参考文献

[1].王啸.美国“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对我国的借鉴.证券市场导报, 2002;8

[2].张巧良, 李洪宇.上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信息披露的国际比较.财会研究, 2007;7

陕西银行学校质量管理模式 第4篇

引入质量管理体系。学校引入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成立相关机构,启动质量体系建设工作。聘请认证机构专家进行全员质量管理培训,对学校工作体系进行诊断。以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明确清晰的岗位职责、健全的标准体系、顺畅的信息传递、严格的绩效考评管理为目标,制定学校质量管理标准框架。按照质量标准框架,编写出版《陕西银行学校质量手册》《陕西银行学校程序文件》《过程记录清单表》《陕西银行学校制度汇编》等,并取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校务公开制度、校长接待日制度,加强学校稳定安全工作,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完善考评机制,加强干部考核,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每年述职接受民主测评,行政人员进行双向选聘;建立教师教学评估体系,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岗位聘任。以教师绩效考核作为突破口,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综合基础考核、学生评教结果、班主任考核等指标,形成教师绩效考核分值,对各职称序列排名前三分之一的教师,绩效工资晋档发放,对连续两学期排名列后三位的教师进行个别谈话,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银行质量管理办法 第5篇

系统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积极防范电子银行风险

省分行电子银行部

近年来,省分行党委始终强调:在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的同时,要把风险防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狠抓不放。行领导多次通过会议、批示等方式,明确要求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应当说,近年来业务发展总体形势是好的,合规经营意识也不断增强。但由于电子银行属于新兴业务,其风险特征有待于逐步识别和把握。加上业务的快速发展,银行业电子银行风险开始暴露,少数行违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兄弟行时有发生的电子银行案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电子银行合规经营及风险防范工作显得越发迫切。

一、认清现状,高度重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防范

在今年全行电子银行工作会议上,张行长要求:要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加强风险控制,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制度建设,杜绝事故案件,1 促进电子银行又好又快地发展。在三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上,张行长再次明确要求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依法合规经营,坚决杜绝电子银行事故、案件和弄虚作假。

按照省分行党委的总体要求,今年以来,省分行在岗位制衡和职责、体系文件和制度建设、业务检查等方面,陆续出台若干规章制度和“五个严禁”,采取了不少措施。三季度以来,更是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狠抓管理,进一步强化了电子银行风险防范工作。但从队伍建设、运营管理、内控制度、经营方式等现状看,目前已采取的措施,与现代商业银行的要求相比、与日益严峻的形势相比,还远远不够,风险防范工作刻不容缓。

为此,我们要按照行党委要求,始终坚持“两手抓”,以转变经营理念为先导,规避法律、政策和声誉风险;以队伍建设为关键,防范关键部位的关键风险;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解决系统风险和产品风险,最终减少差错,遏制事故,杜绝案件和弄虚作假,确保高效安全运作。

二、全面识别电子银行风险特征,突出加强关键风险点管理 由于电子银行存在机构虚拟化、交易无纸化、操作客户化及法律环境不甚完备等特点,电子银行业务不仅面临着与传统银行业务同样的各类风险,其风险类型甚至超出了传统业务。从省分行及以下层面看,电子银行业务主要面临两大类、五种风险。

1、运营类风险。一是内部风险。如:人员不足、混岗操作等制 约机制不全造成的风险;现行操作流程缺陷可能引发的风险;载体下载保管等管理环节导致的风险;员工办理虚假签约、借用客户资金虚增交易导致的风险等。二是外部风险。如:客户在公共场所使用网银、交易密码丢失等引发的风险;商户有意无意的制度疏漏等外部事件引发的风险;法律环境不完善引起的声誉风险等。

2、产品类风险。这类风险主要反映在客户端和服务器端,因各项产品的具体风险各不相同,省分行近期将下发《电子银行产品风险提示》,这里就不再展开叙述。

对以上两类风险,具体到基层分支机构,当前最需关注的风险部位是后台管理和前台操作,最需把握的风险环节是前台的签约环节和后台的证书及载体管理环节,最为突出的风险点就是省分行年初提出的“五个严禁”所针对的五种风险,即:编造虚假客户信息及代客户办理签约;代客户保管证书及相关签约介质;复制、截留客户电子证书;证书参考号接收岗和证书授权码接收岗等岗位的混岗操作,由单人为企业客户下载证书;粗放经营或弄虚作假可能引发的风险。

三、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1、转变经营理念,依法合规经营。一是要认真学习《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合规经营,避免出现法律纠纷。二是迅速转变传统思维和做法,果断摈弃粗放经营方式,切实落实全面质量管理要求,以开展营销活动,做市场、争 3 客户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建立正确的考核导向,逐步完善考评机制。三是完善防假打假措施。在继续执行 “五个严禁”的基础上,确保做到“六个不准”,即:不准将任务简单下达到员工个人;不准单纯为完成任务套取收入、积分、奖品;不准虚假、违规签约;不准人为拆分交易;不准以任何方式误导或诱导客户虚增交易;不准借用客户资金虚增交易。同时,将充实对风险违规事件的处罚标准,为处理违规行为提供更充分的依据。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一是按照省分行要求,尽快充实从业人员,减少因人员严重不足造成的风险。明确电子银行岗位设置和职责,执行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二是要尽快提高员工素质。要实施全员培训计划,力争将电子银行纳入岗位资格考试,尽快解决员工对电子银行及其风险防范不熟悉的问题。三是结合“三基工程”建设,加强对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实行群防群治,确保制度的真正落实。

3、规范业务管理,完善制度体系。一是制定、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把电子银行业务纳入全行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电子银行风控体系文件;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检查,建立检查规范;省分行正在梳理、建立电子银行业务核算与管理框架,并考虑将电子银行业务纳入稽核系统。二是加强签约管理。签约要符合规定、不得混岗。对客户资料、签名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三是规范证书及载体管理。证书载体填写要规范、载体及密码要双线传递、成品证书载体严 禁长时间滞留在客户经理或柜台、严禁在未收到客户签收单情况下进行关联。对此,省分行近期将专门发文细化管理。

4、加强系统建设,强化风险预警。一是提升管理手段。省分行已借助ECTIP平台,实现业务监控和客户交易预警,建立监控周报和月报制度,定期下达预警通知书。同时,正在组织开发《电子银行数据分析管理系统》,对异常交易进行跟踪核查。二是防范外部风险。提高员工和客户防范外部风险的意识及技能,并借助媒体、短信通知等渠道,广泛告知客户,确保防范病毒、短信诈骗和黑客攻击等外部侵害。

银行质量管理办法 第6篇

摘要:本文分析了银行业监管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业监管统计体系的措施建议。关键词:银行监管 监管统计 金融统计

一、引言

随着我国银行体制改革以及银监会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国银行机构的监管统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稳定,报表报送及时、全面,提供的信息基本满足了外部监督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在监管统计的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严重制约了银行业监管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深入,势必会影响到我国金融业的稳定发展与社会的安定繁荣。因此,银行业监管统计应以防范和化解银行风险为基本目标,服务于监管的总目标和总要求

二、我国银行业监管统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共享及协调机制尚不完备。目前监管统计信息由银行机构向上报送,各银监机构统计部门对报送数据进行收集、分发和发布,但统计信息共享及协调机制还存在着非现场监管信息不能回流、现场检查信息不能取得、经济信息资料收集渠道不畅通等问题。

(二)监管统计数据管理不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统计数据的管理较弱,统计数据的搜集不完整,年度后不能及时对统计资料进行整理保存归档,统计资料体系不完整。同一机构、不同部门的同一指标数据往往存在不一致,信息共享的不充分以及各部门业务管理需要的不同,造成同一业务内容重复统计分析,产生了不同的统计结果,使数据引用者感到茫然。此外,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还存在着不准确,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要求报送的情况,致使监管统计报表工作发生漏报、迟报和错报等违规行为。

(三)监管统计职能发挥不充分

会计制度和统计制度不衔接,不同金融机构对同一指标的归并口径不一致,汇总的监管统计数据不准确,给银行业监管决策的可靠性埋下隐患。实际工作中的统计分析在统计数据整理、监管统计指标深入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水平与发展趋势的早期识别等方面分析力度不够,从而造成自然监管建议的指导强度不精准。目前部分地市监管分局的银行业监管统计信息披露还是一个空白点,而统计信息披露的不及时,存款人、客户和投资人无法了解银行经营情况和相关信息,造成银行与客户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不能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四)监管统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银行业监管统计是近几年逐步增加的金融统计内容,和传统业务统计相比,统计指标和内容上都有了较大的扩充。而目前我国银行业监管统计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着业务知识、技能更新提高慢等现象,特别是地市一级缺乏专业的分析人才,现有的监管统计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分析经验,人员数量和能力结构还不能适应监管统计工作的需要,导致监管分析质量提高难、监管分析创新难等问题。

三、完善我国银行业监管统计体系的措施

(一)构建科学的银行业监管统计体系。完善监管统计指标体系。摆脱原有金融统计指标体系的束缚,从货币收支中走出,突出风险监管,既要设计合规性监管指标,更要注重设计风险监管指标(如:风险敞口指标、资本充足率指标、贷款集中度指标等),同时还要设计对非法机构进行监管的指标体系,把“运动式监管统计”指标转变为持续有效的日常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为更加准确地识别、计量和控制风险起到“数据库”的支撑作用。为保证监管统计数据的稳定性、可比性及延续性,还要吸收金融统计指标体系的有效部分,对中国人民银行“全科目”金融统计进行筛选,保证运用数据时能够进行同期的对比及分析。

(二)建立完善监管统计报表制度。要明确报表指标的统计范围、报送频度、报送渠道,统一报表格式、统计口径,尤其是要将监管统计口径与各金融机构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口径统一起来。监管当局要督促金融机构的会计科目与统计指标体系相匹配,杜绝不同机构报出不同数据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协助金融机构设计规范的原始数据台帐系统,保证原始记录的延续性和准确性。这就要求在制定统计制度时要以国际标准为准(或由某一权威部门参照国际标准界定),明确指标的统计及计算口径,避免数据的不一致。

(三)完善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建立数据双线反馈机制,加强监管统计培训。建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长效稳定机制和领导组织保障机制,把统计数据质量工作纳入各级机构和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考评的内容中;重视复核在非现场数据流程中的作用,在制度上进行约束,在流程上予以突出,保证数据的双人操作;建立内部的统计检查制度和数据的双线反馈机制,分行要建立与总行的数据反馈通道,并加强与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对新上岗统计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系统的统计培训,加强对新统计制度的跟进培训,对提供数据的信贷业务人员也要进行相关统计培训。

(四)建立统计信息质量监督机制,规范相关部门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统计管理部门对提供数据源的业务部门的信息质量监督机制,一旦发现问题,能尽快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及时纠正,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对检查中发现的由于信贷、财务管理失范造成的问题,要按照有关监管、财务法规进行纠正,并向监管部门报告整改进度。对于因数据源头人员填报数据责任心或统计知识水平问题造成的不必要的错误,应通过处罚、培训等有关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银行质量管理办法 第7篇

(试行DOC版)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根据《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第6号主席令)开展监管统计工作的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文简称“银行”)。标准的总体框架包含5方面要素,分别为:组织机构及人员,制度建设,系统保障和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的监控、检查与评价,数据的报送、应用和存储。5方面要素下共有15项原则,每项原则下有若干具体标准,共61条标准。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 原则1 组织领导

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本行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管统计工作,明确政策和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

具体标准:

1.1银行董事会制定明确的政策,将本行数据质量管理纳入内控合规体系和战略规划之中,并定期对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1.2银行高级管理层确立数据质量管理的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权和责任,定期对本行数据质量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并有效落实数据质量问责制。

1.3银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行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亲自或委派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主管领导”)组织领导监管统计工作,对制度性变革等重大监管统计事项能够及时研究部署,在资源调配方面予以充分支持和保障。

原则2 归口管理

银行对监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确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管理本机构的监管统计工作。

具体标准:

2.1银行总行确定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授权其负责全行监管统计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2总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授权负责制定全行监管统计工作制度和流程,提出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措施,协调和督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做好监管统计工作,定期检查并发现监管统计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向主管领导报告。

2.3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确定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机构监管统计工作,在总行归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有效履行监管统计相关职责。

原则3 岗位设置

银行在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设立相应的监管统计岗位,岗位职责明确,并配备能满足岗位履职所需的资源。

具体标准:

3.1银行在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设立与本行业务规模和复 杂程度相适应的、满足监管统计工作需要的监管统计专职岗位。

3.2银行在其他监管统计相关业务部门设立与其部门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满足监管统计工作需要的监管统计专职或兼职岗位。

3.3 银行对监管统计岗位的设置涵盖监管统计所有的工作任务和内容,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各岗位均设立A、B角。

3.4银行对监管统计岗位的财务预算满足各岗位履职所需,包括设备、差旅、培训等支出。

3.5银行监管统计岗位薪酬水平能够吸引和留住合格的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能体现职业成长发展的良好通道。

原则4 团队建设

银行建设一支满足监管统计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并建立有利于提高监管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促进其职业成长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具体标准:

4.1银行应根据监管统计岗位职责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满足监管统计工作需要的监管统计人员。

4.2监管统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银行业务,具备必要的协调沟通能力。

4.3银行对监管统计人员定期进行科学、系统的培训,培训的内容、方式和频度能满足监管统计工作的需要。

4.4银行建立对监管统计人员合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创 3 造有利于提高监管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促进其职业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制度建设 原则5 管理制度

银行建立全面、科学和有效的监管统计管理制度,保证监管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具体标准:

5.1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建立符合银行监管要求的统计管理制度。统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部门职责、协调机制、安全保密、系统保障、监督检查、数据质量控制以及监管统计数据源管理等方面,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

5.2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要求和管理实际,持续评价和及时更新统计管理制度。

5.3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将本行的统计管理制度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若有重大调整或变化,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原则6 业务制度

银行建立适应本行业务实际的监管统计业务制度,做好监管统计数据源和统计项目的归属管理。

具体标准:

6.1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统计业务制度。统计业务制度覆盖所有的监管统计报 表和数据要求,并正式发布。

6.2统计业务制度对监管统计的内容、方法和口径等方面做出统一规定,保证监管统计报表和数据中每一个统计项目的归属关系及取数路径清晰、准确。

6.3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要求和管理实际,组织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持续评价和及时更新统计业务制度。

6.4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将本行的统计业务制度报监管机构备案,业务制度若有重大调整或变化,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三)系统保障和数据标准 原则7 基础系统

银行业务及管理基础系统实现对监管统计涉及的各项基础业务和管理信息的全面覆盖,数据维护管理制度和流程完备,具有较强的数据质量控制功能,保证系统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反映业务实际。

具体标准:

7.1业务及管理基础系统的设计、建设和升级改造征询并充分考虑监管统计业务需求,系统功能支持监管统计信息自动采集。

7.2业务及管理基础系统涵盖监管统计涉及的全行各业务领域及各类相关机构。如由于新的监管要求变化而暂时无法实现全覆盖,要有明确的系统完善时间安排。

7.3业务及管理基础系统有完备的数据维护管理制度和流程,尤其是要有对质疑信息明确核查和纠正的相关规定。7.4业务及管理基础系统信息及时录入,经过复核,并动态更新,保证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业务实际。对监管统计人员及系统管理人员反馈的存在完整性、准确性等缺陷的质疑信息,及时予以核查并纠正。

7.5业务及管理基础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拓展性,满足新业务、新产品和监管新要求的需要,并为监管统计管理系统预留能够灵活加载的数据接口。

原则8 监管统计系统

银行建立适应监管统计工作需要的、完善的监管统计系统,实现流程控制的程序化,能够自动提取和加载所需数据,有良好的质量控制与错误信息提示功能,保障数据安全和规范操作,并具有可拓展性和灵活性。

具体标准:

8.1银行将监管统计系统建设纳入本行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系统框架设计符合监管统计业务及管理要求,并配备充足的信息科技支持资源。

8.2银行监管统计系统实现流程控制的程序化,综合处理监管统计业务,能够自动提取相关系统所涵盖的全部监管要求数据,能够加载标准化的外部数据。

8.3监管统计系统具有良好的质量控制功能,能自动实现总分、表内、表间检验和预警提示的需要,能灵活设定参与检验的机构、指标的逻辑关系,自动提示异常变动及错误情况。

8.4银行采取适当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保 证监管统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数据安全。

8.5监管统计系统附有完备的系统取数规则及系统操作说明,为统计人员提供操作规范。

8.6监管统计系统具备较强的可拓展性和灵活性,能根据监管要求,灵活、方便地增加新的监管指标或报表数据采集,具有灵活定制分析报表、合理管理各类口径数据等统计应用分析功能。

原则9 数据标准

银行数据标准化规划统筹考虑监管统计数据标准化,全面覆盖监管统计数据及指标。数据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化政策及监管统计规定,在监管统计相关的业务领域及系统中规范执行。

具体标准:

9.1银行充分考虑监管统计要求,将监管统计所涉及的数据标准纳入本行信息标准化规划。

9.2监管统计相关的银行数据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化政策及监管统计规定。数据标准明确,文档规范。

9.3银行与监管统计相关的业务领域及系统遵循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全行统一的监管统计数据架构,客户、产品、机构、账户等基础信息跨系统保持名称、定义、口径、来源等方面的一致性。各系统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实现系统间信息共享。

(四)数据质量的监控、检查与评价 原则10 日常监控

银行建立有效的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对监管统计数据质量实施持续监测,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数据质量。

具体标准:

10.1银行建立有效的覆盖监管统计数据生产报送全流程的数据质量监控机制。

10.2监管统计相关业务部门对本部门监管统计的数据源信息质量适时监控,对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的数据源质量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数据源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0.3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对监管统计数据实施有效的跟踪监控,强化总体复核,发现数据质量问题,反馈到相关责任部门并督促其及时纠正。

10.4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建立与报表频度相适应的数据质量监测台账,对监管统计数据质量问题实时记录,定期分析。

10.5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定期通报相关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提供的监管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并提请实施问责。

原则11 监督检查

银行将数据质量检查纳入内控合规检查范围,建立监管统计现场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实施。

具体标准:

11.1银行将数据质量纳入内控合规检查范围,内控合规管理部门在制定检查计划时充分考虑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 的意见和建议。

11.2银行建立监管统计现场检查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定期牵头组织行内监管统计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监管统计法规制度的执行及其数据质量等情况。

11.3归口管理部门将统计现场检查报告报主管领导,对影响数据质量的重大问题,提交内控合规部门跟踪检查,并报监管机构。

11.4银行督促被查单位根据统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实施整改,及时对整改情况跟踪评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11.5监管统计相关业务部门定期对监管统计的数据源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检查整改结果抄送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

11.6银行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及责任人予以问责和处理。

原则12 考核评价

银行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保障全系统监管统计工作的有效落实。

具体标准:

12.1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定期对相关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提供数据的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考评结果在行内公布。

12.2监管统计相关业务部门按照业务范围对监管统计数据源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落实相应的激励约束措施。12.3银行将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的考核结果纳入本机构绩效考核体系。

(五)数据的报送、应用和存储 原则13 数据报送

银行加强向监管机构报送数据环节的管理,积极落实各项报送要求,认真审核,减少迟报、漏报和差错。

具体标准:

13.1银行建立数据报送流程管理制度和报送联系人制度,保障与监管机构联系畅通。

13.2银行与监管机构建立网络连接,实现监管统计报表和数据的快速、安全传输,按监管统计制度规定的频度和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数据信息,并建立监管统计报送应急预案。

13.3数据报送符合监管统计制度要求,不存在漏报的数据信息,保证填报地区、机构范围和统计数据的完整性。

13.4数据报送的文件格式正确,系统能正常读取数据,符合逻辑校验关系要求。对数据异常变化的质询能做出合理解释;对历史数据进行修改,说明缘由,并报送监管机构备案。

原则14 分析应用

银行在保密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共享和使用监管统计信息,为本机构经营决策和风险管理服务,同时通过扩大共享、加强分析、适时披露,促进数据质量提升。

具体标准:

14.1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对监管统计信息合理分类,对 相关业务部门设定合理的用户权限,充分实现机构内的统计信息共享,扩大应用范围。

14.2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全面、科学的监管统计信息分析框架,做好监管统计信息的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工作。

14.3相关业务部门有效分析使用监管统计信息,为本行合规审慎经营提供决策参考,并以此推动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14.4银行应关注报送监管机构的监管统计信息与对外披露的相关信息间的差异,并将其中重大差异主动向监管机构做出说明。

原则15 资料存储

银行按照规定加强对监管统计资料的存储管理,保证监管统计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具体标准:

15.1银行对监管统计资料统一管理,根据保密规定和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全面、严密的管理流程和归档制度。

15.2当内部职能变更、人员变动时,做好监管统计资料交接存档工作。

银行质量管理办法 第8篇

关键词:评价考核,数据监测,业务集中

银行业务处理集中化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 由汇丰银行率先开始, 随后, 花旗、渣打等银行开始仿效, 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后台业务处理中心, 国内各大商业银行近年逐步推行业务后台集中化处理模式。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其账务处理系统进行优化, 部分业务也集中至后台处理。

业务后台集中处理模式通过数据集中、系统集中和业务集中, 将分布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的业务和数据集中在总行下面的一个或多个数据中心内进行统一操作、管理。通过对占用大量人力和时间的各种单证、会计结算、卡业务、客服业务实行后台流水线作业, 达到降低了营运成本、控制风险、提高效率的作用。

从降低营运成本的角度来说, 由于后台采用流水线作业, 提高了作业标准化水平和运营效率, 其对操作人员的学历、综合技能要求无须过高, 人力资源成本相对较低, 加之数据网络传送的便利性, 甚至可以通过在人力资源成本较低的国家或地区设立业务处理中心, 大幅降低人力资源投入。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说, 通过将前后台作业分离, 把银行的风险点控制由分散在前台管理人员和区域性事后监督改进到事前、事中的系统集中统一控制, 减少了业务流程的手工环节, 降低了前台操作风险。从提高效率的角度来说, 在分散式综合柜员模式下, 要求每个柜员熟练掌握所有柜面交易, 柜员服务效率受限, 客户满意度低;在另一方面, 从资源利用效率的角度考虑, 网点柜员是面对客户最直接的渠道, 是销售的黄金触点, 是服务的最佳窗口, 但由于柜员忙于业务操作, 浪费了与客户沟通的良机。

当然在业务后台集中处理的实施过程中, 围绕着效率和质量还存在着大量的实际问题有待解决:

一、后台集中处理的业务品种如何确定

工行、建行最早是对事后监督项目实行集中监管, 后工行以省分行为单位建立后台业务集中处理中心, 实现了开户、票据签发、汇款等业务的集中化处理处理。建行则在全国建立了南北二大后台业务集中处理中心, 实现了几乎所有票据业务、汇兑业务的后台集中处理。中行借鉴香港中银集团经验, 在个人汇兑业务、影像自动识别方面取得了领先地位;交通银行后台业务主要集中于卡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和流程银行业务。农业银行后台作业改革起步较晚, 但是起点较高, 具有后发优势。

总体来说, 成熟的、同质性较强的业务比较适合后台集中处理。在实际工作中, 需研究和分析集中机会, 以确定哪些职能和业务适合集中, 哪些业务已运行成熟可以集中。具体来说, 首先应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 设计业务架构和应用架构、数据和系统架构。根据梳理后的运营模式对信息技术系统做出规划。只有具备了业务可前后台分离的条件、后台中心建设进度、技术支撑及人员、作业场地均有所保障时, 才可考虑实行后台集中。另一方面, 在业务后台集中的初期, 应做好应急备份, 保证业务不间断。

对于中小银行来说, 将国际结算业务外包给其他银行的后台业务集中处理中心则不失为一种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好办法。

二、后台业务集中处理中心的业务管理如何保证高质高效

大量前台人员将业务上送至后台后, 后台业务集中处理中心如何进行工作分配以保证准确快速无间断地完成所有工作是后台业务集中处理的重中之重。

首先, 应在全面测算工作量的基础上, 对后台业务集中处理中心内部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进行详细设计, 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职责、详细的业务流程等。除成熟的业务流程可以固化, 还应建立系统功能持续优化机制和评估机制, 以确保业务运营的安全高效。

其次, 实施对后台集中处理中心的全面作业管理:一是业务模版的建立;二是作业标准和成本的设定;三是内部计价;四是重点业务阶段性管理;五是业务评价。

1、业务模版的建立, 建筑于对业务流程的分割界定, 是全面作业管理的基础。依赖于业务部门对业务的全面分析和风险点的把控。

2、在作业标准和成本的设定上, 应测算不同业务和节点定量换算关系, 并根据学习曲线进行必要的调整。因为标准作业时长是在正常操作环境、工作状态以及业务连续的情况下, 由中等技能的员工按规定的操作要求和操作方法, 由正常的劳动强度和速度完成一笔符合特定质量要求的任务所需的纯业务操作时长, 不包括学习需要、任务等候、系统故障等因素。在作业标准和成本的设定时, 应予以必要考虑。

3、内部计价可以促进前台提升业务操作规范性, 促使后台不断提升业务处理质量和效率。通过内部计价, 可以对各事业部、分支行和后台集中处理中心进行利润考核, 实施绩效管理。通过建立准市场化的工作机制, 发挥产能、价格、时效等要素的作用, 激发各参与方积极性, 共同达成集中化业务质量、效率、安全与成本控制目标。

4、针对重点业务、易错业务, 建立阶段性业务关键指标管理体系, 从而加强集中业务质量管理。对关键指标进行重点分析。通过动态化提升管理, 提升集中处理业务质量。

5、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以标准化作业为基础, 对后台集中处理中心的工作数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以及风险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促进后台业务集中处理中心强化保障能力, 提升工作质效、降低营运成本;

三、建立业务连续性监测和报警平台

后台集中处理中心的连续运行是前台正常对外营业的保障。为防止出现业务连续性风险, 有必要建立监测和报警平台, 通过对各类集中业务量数据的归集分析、临界点设定、人力资源配备监控, 由系统按照预设的报警规则进行报警提示, 实现对业务连续性的主动管理。

第四、为全面提升后台集中处理中心业务运营和管理质量目标, 建立围绕准确性、时效性以及关键指标为主体的集中业务绩效和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业务事件管理和应急预案制定。针对不同级别的业务事件, 明确相应的报告线路、时限和应急处置要求。加强预警监测、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等方面的防范措施。

四、后台业务集中处理中心的人员管理如何保证高质高效

后台集中处理中心的连续运行是根本, 但从成本考虑, 又要力争做到人力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此:

1、合理进行外包人员的选用。后台业务集中处理中心业务处理的切片分割处理机制, 决定了后台业务集中处理中心相当一部分工作均为简单重复劳动。通过与第三方外包公司进行合作, 一方面可以有效控制商业银行人员编制, 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后台集中处理成本。当然外包人员的业务操作范围应限于业务和系统已较为稳定, 不涉及核心业务和客户信息。

2、建立机动人员队伍, 实现业务峰谷人员的合理配置。后台集中处理中心的人员应根据业务量测算值合理配置, 但由于业务的发生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和突发性, 为保证业务连续性, 有必要建立业务全面的机动人员队伍, 在业务波峰或出现业务连续性报警时, 保证业务的正常完成。

3、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作为后台业务集中处理中心应创新计酬方式和绩效考核, 在有数据支撑的基础上实施计件奖金分配模式, 激发员工对效率指标的关注度和提升产能的积极性。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 加大对战略性业务、重点业务、复杂业务的支持, 同时对效益不佳的业务进行调整。

五、后台业务集中处理后前后台如何高效联动

后台业务集中处理后, 由于前后台人员的物理隔离和业务处理环节、方式的迥然不同, 极易出现以下情况:一是前台业务表单的填写不规范, 前台客户资料审核不严, 扫描上传资料不完整、不规范, 后台无法处理;二是前台无法把控业务处理进程, 客户长时间等待, 引发抱怨和投诉;三是后台处理交易成功信息返回延时, 已成功交易再次提交;四是后台习惯性差错, 前台无法纠偏。

针对上述情况:一是在银行营业网点设立电子填单机、身份证自动读写装置、语音识别装置等, 减少手工表单的填写;二是启用有效的差错管理工具, 实现前后台对集中业务问题的记录和统计, 确保前后台上报差错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三是提供必要的集中业务进程查询路径;四是系统对重复提交业务设定自动回退机制, 并提供有效的业务中止和撤销办法;五是建立内部客服制度, 接受对前后台业务差错的及时纠偏通道;六是设立差错警报制度、监测报警制度、重大差错事故报告制度等一系列业务差错等级量化体系, 实现前后台相互督促, 加强业务培训, 规范业务操作。

六、后台业务集中后IT如何保障

各银行实施后台业务集中, 一般是全国大集中的模式, 在管理、监控和确保业务连续性方面给IT提了很高的要求。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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