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三项制度汇编

2024-06-15

非煤矿山三项制度汇编(精选5篇)

非煤矿山三项制度汇编 第1篇

青龙满族自治县

三 项 制 度 汇 编

二〇一一年修订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

前 言

安全管理是企事业单位的重要工作组成部分,是各单位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事业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的基本前提,是维护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免受损失、提高工作业绩的根本保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是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职责,是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的总体要求。

本制度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根据国发[2010]23号和冀办[2010]30号文件规定,本着切合实际,便于操作,有利管理的原则,经系统的修改而制定,重点突出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齐抓共管格局。

本制度中有些职能部门和岗位目前尚未设臵,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号入座,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制度经专业人员审核,望广大员工认真学习,共同遵守,使我单位的安全管理逐渐实现制度化、正规化。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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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7 经理(矿长)安全职责………………………………………8 安全委员会职责………………………………………………9 生产副经理(副矿长)安全职责……………………………10 经营副经理(副矿长)安全职责……………………………11 设备副经理(副矿长)安全职责……………………………12 财务副经理(副矿长)安全职责……………………………13 安全环保部门安全职责………………………………………14 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职责……………………………………15 工会组织安全职责……………………………………………16 办公室安全职责………………………………………………17 人事劳资部门安全职责………………………………………18 生产技术部门安全职责………………………………………19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20 企业管理部门安全职责………………………………………21 机动设备部门安全职责………………………………………22 经营部门安全职责……………………………………………23 计划财务部门安全职责………………………………………24 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25 基建(工程)部门安全职责…………………………………26 电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27 物资管理部门安全职责………………………………………28 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29 后勤部门安全职责……………………………………………30 采矿(区、队)长的安全职责………………………………31 班组长岗位职责………………………………………………32 凿岩(爆破)工安全工作职责………………………………33 空压工安全工作职责…………………………………………34 电工安全工作职责……………………………………………35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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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工安全工作职责…………………………………………36 运搬工(毛工)安全职责……………………………………38 破碎工安全工作职责…………………………………………39 工人安全职责…………………………………………………40 安全检查工安全职责…………………………………………41 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42 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43 地质安全职责…………………………………………………44 测量安全职责…………………………………………………45 绘图员安全职责………………………………………………46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8 安全生产承诺制度……………………………………………51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52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53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制度……………………54 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55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7 企业领导带班制度……………………………………………58 完善应对突发险情机制制度…………………………………59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制度…………………………………6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2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63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64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6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6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7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68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6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70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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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档案制度……………………………………………7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72 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管理制度…………………………………73 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入场须知………………………………………………………75 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76 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77 料场、排土场、管理工操作规程……………………………78 铲运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9 自卸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87 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89 液压挖掘机的操作规程………………………………………91 撬毛工操作规程………………………………………………95 扒料工(砸大块)操作规程…………………………………96 破碎工操作规程………………………………………………97 带式输送机的安全规定………………………………………98 变电站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02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05 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10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14 电气焊、电钳工操作规程……………………………………116 维修工操作规程………………………………………………117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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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安 全 管 理 责 任 制 度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

4、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5、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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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矿长)安全职责

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本企业安全机构开展工作。经理应负以下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结合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

2、领导编制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经费并认真组织落实;

3、组织编制、审定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组织领导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

5、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6、对本单位所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研究。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整改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7、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救灾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聘请就近的救护队;

8、组织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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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委员会职责

1、协调企业各职能部门作好安全环保工作。

2、研究制定企业长远规划和安全生产计划,监督各单位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定期安全、环保、卫生综合检查工作,总结、审查工作经验教训,制定宏观控制整改措施,限期落实达标。

4、审定、修改企业主要安全制度,及审查、落实本企业安措费使用情况。

5、推广、引用先进的安全环保技术,奖励先进,表彰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职工。

6、研究死亡、重伤等较大事故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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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副经理(副矿长)安全职责

1、协助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有关文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落实。主持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企业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人员研究解决,或向经理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领导具体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8、认真落实安全奖惩制度,对各单位安全生产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有权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各单位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人有权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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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副经理(副矿长)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

4、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员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5、定期召开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把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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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副经理(副矿长)安全职责

1、对全矿的设备、建(构)筑物的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全矿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3、保证防尘防毒等设备和设施与其它设备和设施同等对待,加强管理与维修;

4、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5、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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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副经理(副矿长)安全职责

1、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审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经费开支及合理使用情况;

3、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审批新建、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隐患;

4、审查各项安全罚款的出处,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

5、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6、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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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公司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

6、会同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招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安全基层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10、负责生产、火灾、炸药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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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职责

1、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并检查各企业的使用情况。

3、负责检查新、改、扩建项目中安全措施,并保证安全设施与项目投产同时投入使用。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落实。

5、认真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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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安全职责

1、审查落实企业经济承包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对没有安全承包内容的方案要提出意见;

2、及时发现生产环境和设施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及时解决;

3、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支持工人提出的保障安全的合理要求;

5、监督、协助行政部门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6、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大力表彰;

7、抓典型,推广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和开展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先进经验;

8、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查处重大伤亡事故;

9、监督企业是否将劳动保护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议事日程,如发现问题,工会要督促有关方面解决。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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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抓好各个时期安全工作舆论宣传和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对外形象宣传;

2、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深入生产一线,及时掌握了解职工的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方针;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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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资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对新入企业员工(毕业生、实习生、代培人员、其他新参加工作的干部、工人)及全体员工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对新企业人员要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工作岗位;

2、贯彻执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员工劳动纪律的教育、检查与考核;

3、贯彻《劳动法》,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岗位工作职数,严格控制安排加班加点,注意劳动强度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4、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工伤鉴定等工作;

5、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的分配和调整并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转换、定期脱离岗位的规定;

6、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且把雇用方首先应承担安全责任作为雇用的先决条件。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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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

2、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3、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4、负责本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设备。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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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中的易发火灾部位,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

3、负责企业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消防队的训练工作;

4、负责剧毒物品审批工作,对其管理、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保卫工作;

5、负责组织管辖区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公共场所防火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

7、定期负责对管辖区各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和防雷装臵的检查、检验,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施、设备、防雷装臵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负责追查并限期整改。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20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

企业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健康、安全与环保的法规、标准,把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纳入企业管理中;

2、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及发展战略规划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和目标;

3、参与对基建工程、生产维修项目、扩建、改造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

4、严格审查产品外销的安全运营手续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销售产品、地点、人员和制度,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5、在进行企业基层单位达标评定中,把安全工作列为首要评定条件。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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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设备计划、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锅炉及其他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检修工作;

3、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设备要及时组织维修;

4、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5、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6、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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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经营与安全的“五同时”原则;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经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

3、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责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生产经营会议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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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把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计划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

3、在审定和编制本单位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情况;

4、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臵、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等资金到位;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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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指示;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上报,同时通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3、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参加生产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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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订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与施工队伍联系、配合、交接工作。认真审阅图纸,根据生产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按施工质量标准进行监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4、负责组织外来基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雇用,签订合同时必须有安全条款,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

5、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6、对承包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认真调查研究,帮助承包单位解决安全施工中的困难和问题,承包单位发生责任事故按规定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26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

电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3、负责电力装臵工程,安全措施的审查及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保管;

4、负责对参与本单位承装、承修电力工程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核;

5、负责临时用电计划的审核、批准与监督、检查;

6、负责单位员工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

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27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

物资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及《化验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5、储存、发放物资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

6、负责隐患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28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

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车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和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29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

后勤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建立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治理;

3、负责食堂、所属库房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

4、负责所属锅炉、民用液化气罐(瓶)、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5、负责行政、生活设施等的安全管理;

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30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

采矿(区、队)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组织和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2、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组织管理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的完成任务;

3、负责组织编制实施采矿作业面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组织本区(队)职工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加强安全教育,杜绝“三违”现象;

4、认真组织本区(队)、班(组)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切实解决好采矿工作面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5、加强采矿工作面现场管理。必须实行日常的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组织职工及时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报;

6、发生事故时,要组织好本区(队)工人处理,避灾脱险,参与事故分析工作;

7、负责本区(队)的安全生产奖惩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31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

班组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矿领导、安全生产科、工段长的各项指示,对本班安全生产负有重要责任,带领本组职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作业,坚决服从工段长的指挥;

2、认真履行好班前会制度、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做好班组记录;

3、关心职工生活,搞好团结、表扬好人好事、对技术革新有贡献的,要向领导反映,要求给与奖励;

4、抓好班组建设,组织制定本组的各项规定,经常检查督促职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熟悉了解本组作业环境、岗位存在的危险性经常教育职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5、经常检查教育职工在作业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的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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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岩(爆破)工安全工作职责

1、根据采区下达本班的采掘生产计划,按质按量完成凿岩爆破作业,对由于本人因素而未完成班组生产计划负主要责任,带头服从班长领导。

2、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爆破器材的支领,保管和退库工作,对由于违章操作及违反制度而出现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搞好安全生产。

3、做好自己所用机械设备、工具的维修和保养工作,排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机械设备故障,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4、负责做好本班材料及动力降耗工作,认真考核材料,动力指标,提高劳动效率。

5、负责作业现场的卫生及安全工作。

6、协助班长做好本班其它工作,钻研业务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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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压工安全工作职责

1、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做好本班时间内对各班组作业的供风、停风工作,保证采、掘、剥生产正常进行,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出现的影响井下生产的现象以及由此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2、负责对运转中的供风设备、设施的检查,使供风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并对由于设备保养不当造成设备事故负责,特证上岗。

3、发现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应采取措施予以排除,本人排除不了的汇报领导或找维修人员处理。

4、认真考核好设备的各项运转指标,合理掌握用电时间及井下作业时间,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5、做好设备运转记录,按照采区编排的作业时间进行操作设备。

6、有权制止非岗位人员进入操作场地,禁止非岗位人员操作设备。

7、搞好设备及操作现场的卫生,坚持文明生产。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34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

电工安全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电力法》和本矿用电管理制度,负责对全矿及各单位生产、生活及其它用电的技术管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和生活用电。

2、按照操作规程,规范生产生活用电布局,对于违反用电制度现象有权制止和处罚,保证安全用电,持证上岗。

3、负责对电器设施的运行情况,线路情况的检查工作,发现设施、线路老化及时请示更换,发现电器、设施、线路故障及时排除,对由于日常管理不善所造成停产和安全事故负责,向有关领导提出有关整改措施。

4、考核用电指标,实行规范化用电管理,配齐用电计量器材,做好节能降耗,做好用电器材,材料的计划和验收工作。

5、有权制止非专业人员操作电器和从事维修工作,重点部位要安臵醒目安全标志,禁止非电管人员进入配电室等操作现场。

6、带电作业或进行电器维修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作业现场。

7、电器设备或线路故障需停电抢修时,应及时通知生产值班人员,做到先停车后停电,恢复通电时也应及时通知。

8、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协调好本单位电管人员及供电部门的关系,做好生产服务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35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

维修工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本范围内各系统的维修业务,具体内容如下:(1)供风系统设备故障的排除。

(2)供水排水系统设备安装、调试、检修与维护。(3)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检修与维护。(4)供电系统故障的排除。(5)设备修理。

(6)安全、运输系统故障的排除。

2、经常对生产作业各系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确保生产正常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设备故障要立即进行抢修,由于修理不及时质量不合格而影响生产,要负具体责任。

3、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各类物资材料以及动力的合理使用,真正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要做好对废旧材料物资的回收和利用。

4、要管好、用好、保养好所有设备和设施,掌握各种主要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36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

设备、工具的基本性能,工艺指标及安全性能,坚持设备不超负荷运转,不带病运转,保证设备安全。

5、定期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合理安排检修时间、材料计划,要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提高设备运转率和完好率。

6、做好与其它各工种的生产协作,按时提出各种维修材料,备品备件计划。

7、认真钻研本职业务技术,加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本职技术水平,严格岗位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生产,不违章冒险作业,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要进行劝告制止,不听者及时向领导汇报。

8、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实行修复责任制,做好各项维修记录,搞好维修现场环境卫生。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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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搬工(毛工)安全职责

1、在本班班长领导下,积极完成本班生产任务。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认真负责,坚持安全生产,不违章作业,对由于违章作业而出现跑车及其安全事故负责。

3、采矿作业时,负责采场及入仓前后的挑选废石工作,努力提高出矿品位。

4、爱护运矿设备和工具,矿石(废石)运搬过程出现故障时,要积极予以排除,本人排除不了的向班长或领导汇报。

5、负责本班组作业场所卫生和本班负责区域的卫生工作。

6、协助班长及凿岩工做好生产作业准备工作和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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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工安全工作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按照破碎工艺要求,负责入仓矿石的破碎和筛分,保证下工段正常生产,并对由于本人责任心不强所造成停产和工艺不合格负责。

2、按照岗位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负责对作业时及停机后破碎设备、动力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各种故障并及时排除,本人不能排除者应汇报领导或找维修人员处理,并对由于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负责。

3、做好本岗工艺指标的考核,及时发现作业中出现的各种工艺异常现象,并认真做好工艺及设备运转记录。

4、负责破碎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与维护,保持设施设备及工作现场整洁卫生。

5、作业时制止非操作人员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有权禁止非岗位人员操作破碎设备。

6、妥善保管所更换的设备零部件,有用零部件要及时入库保管。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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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护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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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工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协助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结合施工生产实际,查找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3、坚决纠正制止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的“三违”现象,消除安全隐患。

4、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监督,并监督使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5、积极学习安全知识,提供业务水平,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充分发挥安全检查作用。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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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遵守矿规矿纪。

2、协助领导开展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指导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3、监督检查职工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监督、检查、解决安全环保问题,遇特殊情况,有权责令停产整顿,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5、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

6、经常研究、分析伤亡事故案例,指导操作人员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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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矿、采区及班组长的领导下,业务受安全专业部门的指导,协助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按规定要求对所管辖区范围内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组织学习、抽考安全规程、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工作环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

5、根据生产任务和安全动态,提出安全要求及措施意见。

6、参加工伤事故和安全类违规违纪的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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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安全职责

1、根据矿山生产实际需要,全面开展矿山地质工作,对矿山地质探矿工程进行设计,施工指挥以及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并对由于设计、指挥失误造成的工程损失承担责任。

2、做好现场地质探矿工程指导,合理布臵探矿工程,根据矿体赋存状态,确定深部及两翼开拓方案。

3、对井下所有探矿工程地质详细素描,进行系统地质编录,按照实际需要网度,及时布臵取样位臵,按规定工业指标进行矿体圈定,详细及时进行地质填图。

4、对采矿生产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矿体变化情况,确定合理采幅,抓好有条有理损失贫化管理。

5、建立矿区地质储量台帐,按矿脉进行地质储量计算和指标考核。

6、开展矿区外围找矿工作和寻找新矿源,布臵长期探矿工程,保证矿山具有一定远景储量和生产矿量。

7、对井下安全管理起技术监督作用,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隐患,有权提出停止生产建议。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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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安全职责

1、根据测量工作规范和本矿实际开展矿山测绘工作,对矿山所有工作设计,施工会过程实行有效的监督、指挥、检查和验收,并对于由设计、指挥等技术原因造成的失误负责。

2、建立矿区测量工程控制网络,进行井下工程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及现场管理,按时进行掘进工程测量和采空区面积圈定,确保工程及时、准确、安全。

3、做好各种定向重点工作,贯通工程的设计指挥工作,并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4、根据矿山生产实际需要,做好各项工程的成图工作,按不同要求,用不同比例绘制矿山所需各种图件。

5、建立测量统计台帐,加强对各种原始测量记录资料的保存工作。

6、加强测量仪器、工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对仪器要做好日常保养,定期检修、校正,不能校正的要及时送有关技术总部修理,保证满足生产需要。

7、完成好矿山需要的其它测量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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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员安全职责

1、根据矿山生产和技术实际需要,及时描绘和晒制各种生产技术图件,对地质测验量采矿所拟编的各种原图件要认真进行校正,发现问题予以纠正,本人不能纠正的及时汇报。

2、对各种图件按类别、单位分别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造册登记,对有关地质勘控报告资料的文字说明,各种表册要进行存档,未经允许不得借与他人或单位,对地测采要关原始数据资料要认真进行登记。

3、妥善保管有关技术装备、工具和其它物资,并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丢失和损坏负责。

4、向有关领导提供所需技术资料。

5、做好本月或矿部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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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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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证和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健康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对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对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实施监管。

3、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企业领导组织推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2)协助企业领导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

(4)组织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5)组织现场的安全检查,协助解决检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紧急情况下的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设计计划,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48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

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并负责审查承包、承担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7)组织有关部研究职业病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行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9)按规定监督或者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的使用;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11)本单位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不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享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日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本人日实际收入的105%。

5、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必须上墙,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力争做到一岗一责、一人一责,有人的地方就有人管安全,有岗的地方就有人抓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包括以下12项内容:(1)单位安全生产职责;(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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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职责;(4)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职责;(5)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6)中层部门安全职责;(7)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8)班组安全生产职责;(9)具体岗位安全生产职责;(10)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1)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50

非煤矿山三项制度汇编 第2篇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2009〕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好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相关工作,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摆上重要日程,把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之中,同时部署,同时组织实施。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要重点整治没有正规设计、系统存在缺陷,井巷没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能行人的安全出口,顶板不稳固的采场没有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井下防洪、防透水及排水措施不落实,没有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通风系统、风质、风量、风速不符合规程要求,技术管理、现场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通讯系统不到位、不可靠,采空区、火工品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等9个方面的安全隐患。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要重点整治一面坡和伞檐开采、不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边坡出现变形和滑动迹象,排土场排土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未建立排土场监测制度,排土场下游人员和重要设施受隐患威胁等5个方面的安全隐患。

尾矿库:要加大对危库、险库、病库的治理力度,重点整治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没有正规设计,超量排放储存尾矿、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无主管单位或监管单位不明确,危库未停产抢险、险库未在限定时间内消除险情、病库未按照规程要求限期整改等7个方面的安全隐患。

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重点对无井控设计,未配套防喷、节流压井管汇,钻开油气层前检查验收制度不落实,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措施不到位,井涌、溢流处理等防井喷措施不完善不落实,含硫油气井的地质及钻井工程设计、井场及钻井设备的布置、井控装置、硫化氢探测报警、点火程序、点火器材配备等不达标不落实,油库群和地下储气库等重大危险源防火间距、泄压放空设施、消防设施、防爆工具、泄漏监测系统和防雷电防静电装置等不符合标准、措施不落实等7个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改指令擅自生产、私挖滥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基础建设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基础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4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80号),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工作。要逐步将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作为金属非金属矿山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加大推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力度,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并积极探索在落实相关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减少对企业检查频率等方面采取鼓励措施,激励企业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等级。

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要重点围绕“设计建设合法,安全出口畅通,提升运输可靠,通风系统完善,水火防范到位,顶板边帮稳固,安全管理规范”7个方面,露天矿山要重点围绕“设计建设合法,开采工艺先进,排土有序规范,安全管理到位”4个方面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尾矿库企业要重点围绕“建设规范,筑放合理,排洪可靠,监测有效,管理到位”5个方面加强安全基础建设。石油企业要深化HSE管理体系建设,要在健全领导承诺制度,完善各类作业文件和程序文件,加强专业技术管理,落实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防恶劣气象灾害措施,加强应急管理,推动企业安全文化等方面做更加深入的工作,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

三、积极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积极采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逐步提高企业机械化水平。要继续大力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在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应用,推广使用机械铲装、液压锤二次破碎工艺,推行非电起爆系统等安全性能好的起爆器材;积极推广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和井下避难所技术;鼓励采用尾矿充填、干式排尾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和引导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的应用,率先在三等以上尾矿库推行示范;加强安全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推广视频系统、e安通等先进设备设施的应用。同时,要在地下矿山采空区监控、地压监测、通风系统完善、露天边坡监测与治理、安全先进采矿工艺研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政府部门及科研院所间的合作,通过联合攻关,早出成果,搞好转化与应用,提高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对安全生产的贡献率。

四、着力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过程中,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创新分级监管机制。通过调查摸底,对各类企业进行定性、定量评估,确定安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更好地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是创新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细化执法责任、执法内容和执法形式,实现联合执法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建立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数据库,实现企业违法记录信息监管部门共享;通过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和部门间行政执法移交制度,让违法企业无藏身之地。

三是创新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层层实行目标管理、领导干部安全述职和诫勉谈话、定期考评、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等做法,加强政绩业绩考核,促进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是创新投入机制。通过完善安全成本切块、设立安全专项基金等制度,确保安全投入渠道畅通、资金充足;通过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投入、安全培训投入、安全科技投入、安全设施投入、隐患整改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性投入与企业自主投入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五是创新事故查处机制。通过制定事故调查组工作规则,细化相关部门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强化调查组权威,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提高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的成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非煤矿山三项制度汇编 第3篇

非煤矿山具有点多面广,绝大多数属于非公小型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因此,历来是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搞好矿山安全生产,如何对矿山加强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伤亡事故的发生,这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六个方面:

1、法规建设滞后。我国的《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颁布,同年11月1日实施;《矿山安全法》于1992年11月颁布,1993年5月1日实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于1996年颁布、实施。虽然矿山安全立法工作启动较早,已经颁布10多年,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一直未能形成完整的法规体系,缺乏系统性。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矿山安全法》等一些法规、标准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特别是一些矿山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亟需修订和补充。

2、监管体制不健全。为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共同发展,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普遍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实施了非常严格的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力量普遍很强。而我国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变动频繁,工作连续性差,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监管体制。另一方面,专职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人员非常少。一些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甚至基本的交通工具都没有,电话费都无法保障,现场检查执法非常困难,监管力量薄弱。

3、企业管理水平不高。(1)绝大多数小矿山企业的生产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经济效益差;(2)设计不正规,采矿工艺落后;(3)装备水平低,采用手工和半手工作业,本质安全化程度低;(4)内部管理工作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管理机构和人员;(5)业主素质普遍较低。小矿主对国家法律、法规、矿山安全生产知识普遍了解不多,自身素质较差,在矿山建设、生产过程中,为追求最高利润,不顾矿工生死,尽可能减少投入,导致矿山不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

4、中介机构不成熟。中介机构在职业安全与健康事务中,充分利用其中立、客观的特点,扮演中间人的角色,负责绝大部分技术性强的认证、评估、检测、鉴定工作,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和培训。在我国,安全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发育还不成熟,有关法规还不健全,缺乏约束力,中介机构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远未达到要求,短时间内还不能适应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

5、安全培训亟待加强。职业安全技术培训在保护从业人员免遭意外事故和职业病的伤害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矿山从业人员,特别是小矿山的从业人员主要以农民工为主,他们文化素质明显偏低,安全意识低、安全生产工作技能差、自我保护能力弱,就是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率也较低,先上岗后取证的现象比较普遍,目前安全生产培训无论工作机构数量,还是培训质量都很难保障工作需要。

6、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脱节。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与工伤风险相对应的费率机制。各地制定的费率档次少而粗,致使低风险的企业缺乏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积极性,而高风险的企业并没有因为参加工伤保险而激发事故预防的积极性。

由于非煤矿山存在这些问题,本质安全程度低,多年来伤亡事故一直处于多发状况。据2001~2005年统计分析,全国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在各类事故中位于道路交通、铁路交通、煤矿、火灾之后,居第五位,在工矿事故中仅次于煤矿居第二位。

二、通过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为进一步搞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当前应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工作为载体,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强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矿山开采技术含量,淘汰技术落后、设备陈旧、事故隐患严重、没有整改能力、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条件差的小矿山,使矿山企业朝规模化、规范化、管理有序的方向发展。具体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协同监管。把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工作作为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矿山平安的主要载体,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从多方面着力加强对矿山整治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领导。一是建立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导机构。在省、市两级成立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申办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方案。以省政府的名义下发《全省矿山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协同国土资源厅、公安局联合向矿山企业发出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整治的通知。三是召开有关部门矿山安全整治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席会,分析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四是全力以赴。省、市安监局作为矿山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经常召开矿山申请办证工作分析会,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推进办证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堵疏结合抓发动。一是营造宣传氛围,让业主明白申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召开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开采现场会、矿山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会、矿山安全整治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动员会、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督办会等会议,培育典型,示范带动,逐步调动矿山企业主办证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矿山的巡查,开展联合执法,查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防已关闭和无证开采矿山“死灰复燃”,并采取集中联合整治和各有关部门依据自己职责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的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促使矿山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紧紧抓住矿山爆破作业火工材料供给这个“关键”不放,暂停对矿山企业火工材料供应,消除矿山业主侥幸心理和等待观望思想,再根据全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进度,对不积极进行整改、不自觉申办矿山安全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停止火工材料供应,限期整改,促使企业加快办证步伐。

3、推广先进技术,联合抓技改。从实现机械化入手,从根本上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解决矿山企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安全问题。实行规模化生产,走中深孔爆破、机械化开采的路子。一方面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矿山企业联合改造。另一方面,采取联合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关闭和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此外,针对矿山企业自己爆破存在许多安全隐患的问题,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组建爆破服务公司从事专业爆破作业,建设规范化民爆储存仓库,购置民爆器材安全运输专用车辆,组织专业爆破队伍,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所有矿山企业可不再直接进行爆破作业,统一由爆破公司负责。

4、严把申办关,着力抓好申办工作。根据国家安监局《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要求申办企业要实现“五个百分百”(即员工保险、安全设计、设备检测、企业法人、矿长、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安全评价达百分百)。要求各矿山企业除配备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外,还必须配备或者聘用专职的矿山工程技术员,对矿山开采作业进行技术指导,从而有效地保障矿山按规范开采。安监局人员经常深入矿山指导企业做好申办的软件和硬件,帮助企业联系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设计、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对危险性较大的矿用起重、运输、提升、排水等机械设备进行检测,督促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使矿山企业具备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保证申办的质量和进度。同时,严格把好资料和现场审核关,逐条对照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按新的管理要求,修订申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为申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创造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实施,对把好高危行业安全条件准入关,预防非煤矿山重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一颁布就实施,留给矿山企业进行准备的时间有限,加上目前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给发证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而且,矿山安全评价是在特定时间内开展的工作,只能代表评价时矿山的状态,而矿山生产是动态的,每次爆破以后都有可能形成危石和险石,产生新的危险隐患。还有,矿产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矿山安全许可没有涉及到矿山的规模、布局等要求,如何与矿产资源开发协调,这又是一个问题。

鉴于以上问题,我认为还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应结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进行。应该有鼓励性的政策,使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矿山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考虑优先得到认可。(2)鼓励推行质量安全标准化,引进企业自身持续改进抓安全的办法,解决矿山动态安全的问题。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重点要强调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安全,完善自我约束。(3)严格矿山开办的程序。规定矿山企业在办理相关矿山规划、选址等手续之后,必须委托具备矿山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开采总体设计,由设计单位出具《矿山开采设计方案》或《矿山资源开采利用方案》,且必须经过安全、矿管、公安、规划部门及若干矿山工程技术专家联合进行评审。安全部门重点对《矿山开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生产专篇”进行审查批准。凡新办矿山(含采石场)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矿山安全“三同时”工作,进一步提高矿山市场的安全生产准入关,消灭新建矿山出现安全设施不齐全的现象。(4)严格审批条件,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对不具备颁证条件的坚决不发证,不准生产。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淘汰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鼓励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兼并、联合,走集约化生产道路,进一步提高办矿水平,从源头上遏制非煤矿山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

非煤矿山三项制度汇编 第4篇

关于印发《淄川区非煤矿山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

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安监站、矿产公司,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区非煤矿山“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计划安排,特制定《淄川区非煤矿山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淄川区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00九年五月六日1

淄川区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

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的开展,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和“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全区非煤矿山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队伍安全技能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地下矿山超层越界、不按批准矿种生产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

4、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露天矿山一证多点、未按照批准上下限开采的。

(二)“治理行动”重点治理以下违法生产行为: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河流威胁矿井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及演练不及时的。6月15日前,地下矿山为完成停产撤人演练的;

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打好春、夏、秋、冬四大战役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升级,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以点带面;生产矿山2009年10月31日前必须达标,并力争一定数量企业进行达标升级。

4、对有典型代表性的违法生产行为进行通报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6、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抓好夏秋两季全员安全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

三、措施要求

“三项行动”要贯穿全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结合安全生产季节特点,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一)积极行动,开展自查自纠

自即日起到5月12日,各有关乡镇安监站、矿产公司、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防治水会战大检查活动,安排部署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地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各有关乡镇安监站、矿产公司要将整治情况于5月12日前报区安监局。

(二)认真排查,抓好隐患整改

结合《淄川区非煤矿山二○○九年安全监管要点》各项工作安排,年底前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防治水会战检查活动。按照川安监字[2009]41号文件要求,区局将对部分重点矿井进行检查,隐患严重的,要停产整改;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利用黑板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展台、开展安全竞赛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四是抓好“雨季三防”工作,落实汛期防洪、防雷击、防倒塌、井下防治水等各项安全措施。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鲁安监发[2007]126号《山东省加强井工开采矿山水害防治工作特别暂行规定》有关要求,连续降雨超过50毫米或天气预报为“暴雨”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撤出井下所有人员;五是安排布置好国庆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国庆期间凡主要负责人不在岗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不全的,不按照批准的设计或作业规程施工的,一律不得生产;六是开展好“冬季四防”和年终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抓好地下矿山防寒、防冻、防中毒、防结冰工作;对全年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做好整改销号工作;组织开展好年终安全大检查,杜绝年底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突击生产;提出明年的安全计划和措施,确保全年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落实责任,巩固整治成果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责任落实年”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深入分析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存在问题,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按照“人员落实、资金落实、物资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时间落实”的要求,及时、高效整改事故隐患。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各有关乡镇安监站、矿产公司要按照山东省《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鲁政办发明点

[2009]50号)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在对所辖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确保整改质量的同时,要抓好辖区内非煤矿山现场安全监管,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区安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检查和抽查等方式,对各非煤矿山企业“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三项行动”工作不力、走过场的矿山企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非煤矿山三项制度汇编 第5篇

一、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本单位内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决定及各项规章制度顺利实施。

二、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问题,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听取有关安全工作汇报,全面研究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应用安全先进技术、设备、工艺等;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开展辖区内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改善作业环境,坚持每季一次安全教育讲话制度。

六、积极参加本单位以下安全活动,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1)制定安全生产目标;(2)确保实现目标所需资源;(3)在日常会议讨论安全生产问题;(4)与员工一起讨论安全生产问题;(5)至少每3个月进行1次安全生产巡视;(6)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7)至少每年评审1次标准化系统:(8)参与风险评价;(9)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10)参与安全生产培训;(11)认可安全生产表现;(12)参与安全生产检查;

(13)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14)至少每月回顾纠正行动。

七、在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八、坚持每月两次的不定期安全查岗活动,审定、批复、公布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九、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有关部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指令。

十、组织制定并实旅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一、及时组织事故抢救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依法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副矿长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组织制定我矿安全管理制度;

三、组织制定我矿安全生产目标;

四、服从各级管理部门的管理;

五、保证石料厂生产所需安全投资:

六、加强安全生产指挥,抓好各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落实;

七、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资;

八、及时掌握矿山产情况,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九、抓好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对危险作业,亲自或指定专人到现场监督把关。

十、加强现场职业卫生管理,重视员工职业健康工作;

十一、加强现场环保管理,做到文明生产和整治化生产。

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矿长业务指导。

二、负责组织新员工进入生产现场和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三、协助矿长制(修)订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和安全技术规程,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负责危险源(点)的监督管理。

四、开展定期的安全、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健康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参加小修以上工程方案的会审、竣工验收。

五、组织厂内的安全例会,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检查、指导、考核班组安全建设。

六、经常检查员工对安全生产规程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于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报告领导。加强对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用电,安全通道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报告矿长。

七、参加轻伤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规违章情况的统计上报。

八、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保健费、夏季饮料、个人防护用品的合理发放和使用。

九、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掌握尘毒危害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和建议。

十、对班组长(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服从矿长的工作安排,顾全大局,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任务。

十二、遵守厂规厂纪,在劳动纪律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锰矿技术管理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当好矿长助手。

二、负责组织编制矿井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季、月度的技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采、掘平衡和水平、采掘工作面的衔接,审批作业规程和技术安全措施

四、负责提出矿井整体布局的安全意见,严格技术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五、负责提高矿井改扩建意见,使之适应生产发展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组织制订矿井的水、火、尘、顶板等灾害预防措施,并督促落实,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六、负责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地质勘探和资料的收集工作,掌握水文资料,制定防、排水技术措施,掌握岩层移动规律,制订各种煤柱的保留设计,以及塌陷地区的处理,掌握地质储量的各级开采储量,督促有关单位绘出平面和断面图。

七、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机械化水平。

八、负责对技术干部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各级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要加强对技术档案的管理,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

九、组织基建工程竣工的验收,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总结经验

教训,使巷道和基建工程达到优质、安全、经济、合理的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政策、规范及标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部技术工作。

二、主持制订项目部各种技术管理制度,主持制订工程的施工组织 设计,参与图纸会审,组织全体技术人员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学习施工图,协助项目经理制订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三、在开工前对参与施工的班组长和全体技术人员,对所担负工程任务和技术特点与施工方法、施工程序、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措施,各分部工程施工组织的分工和配合,主要施工机具的安排和调配、整个工程施工计划等进行交底。

四、检查督促项目部施工员、机械操作员、爆破员、测量员等技术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内部资料管理。

五、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主持、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提出修补、整改意见和处理方案。

六、负责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协助公司技术等部门对工程进行内部验收。

班组长岗位职责

一、督促班组成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二、协调好与其他班组间的关系,认真做好班组间的工作交接,共同做好分厂内的各项工作。

三、对员工出勤、纪律、工作效率、责任心等进行日常考核、评估,并向主任汇报,以便进行调整、处理。

四、班组长应于下班前带领本班组员工按相关规定做好区域内设备、场地的清洁工作。

五、协助厂安全员严格管理石料厂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六、积极、主动带领本班组员工完成石料厂临时安排的工作,不得拖延及推诿。

七、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好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

八、树立坚持每班现场巡回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或报告。

九、服从矿长的工作安排,顾全大局,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任务。

十、遵守厂规厂纪,在劳动纪律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矿级领导的意见决策,听从领导的合理化意见和业务范围内的点评与指教。

二、收集有关安全生产与矿山资源方面的专业素材,掌握最新出台的涉煤新闻动态。

三、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传阅督办,并做好收文与发文的转接与保管工作,加强重要文件的保密度。

四、参加、布置、安排各类会议并做好记录,对所有记录分清性质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留存,以便查阅。

五、起草有关文件及材料,制定各种制度,对本单位月度、年度整理工作总结。

六、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保管与收集,并做好发放与回收工作,确保资料非正常流失。

七、做好上级部门的招待工作,应付上级的实击检查,避免因招待不周、言语过失,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注意企业整体形象。

八、监督检查后勤保障如:物业、卫生、住宿、饮食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后勤保障有序进行。

九、配合矿级领导协调村矿关系,对来客来访的周边村民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并形成记录,将矛盾维持处理到萌芽状态。

十、负责职工的证件收集、档案留存,对新增人员与辞退职工严格登记,并做好考勤记录。

十一、爱岗敬业、坚守岗位,完成总经理、矿长安排的其它随机性工作。

爆破员职责

一、爆破员必须经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政审、培训合格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上岗是爆炸物品领取使用和清退全过程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熟悉国家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胜任本职工作。

三、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构造和《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安全技术规范》掌握不同种类爆破器材的特殊要求安全规定和处理办法。

四、凭《爆炸物品领料单》按规定程序审批、领取和清退爆破器材并准确核对品种、数量在《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本》、《工业雷管发放编码登记本》和《爆炸物品领取清退登记本》签字。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开携带。

五、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操作认真落实“一炮三检”规定起爆过程严禁明电接线严格按规定确保炮眼深度、装药、充填、网络连接和起爆符合要求。爆破后及时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残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未爆雷管、残药应及时收回。严禁违章操作。

六、爆破器材领取、使用和清退全过程接受安全员、班、队长的监督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爆破器材和爆破环境爆破员有权拒绝实施爆破作业。对领取的爆破器材实行全过程管理当班剩余爆破器材如数退回库房。不得转交、丢弃、私存、销毁或转送他人。

七、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保管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爆破物品管理规定,学习储存、保管方面的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二、掌握爆破物品的性能和特性,分期、分批地推放物品。

三、负责爆破物品的入库、清点和验收工作。

四、认真核对领取人员证件、领取手续,严防昌领,所有领取人员必须亲自签字。

五、对失效、过期或变质的爆炸物品,有权拒绝存放和发放,并向上级提出销毁意见,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认真做好台帐,账物必须相符,所有台帐要妥善保管,以备保管检查。

七、经常检查,清扫库房,库房要保持整洁干净,通风必须良好,并要注意防火,及时清除库区不安全隐患。

八、发生账物不符,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要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认真配合查找。

九、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相符。

十、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放置其物品。

十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明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放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十二、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厂、矿领导所在地公安机关。

十三、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在县、市公安局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

机械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一、在矿长领导下和公司专业部门指导下,搞好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二、根据公司、矿厂颁发的设备管理制度,制定出全厂主要设备维护规程和检修质量标准。

三、及时汇总与提出年、季、月、大、中、小机械设备检修计划,备品、备件关键材料计划,并经常核实这些计划落实情况。

四、负责掌管设备技术状况和完好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设备台帐和备品、备件台帐,并负责设备和备品、备件调拨手续。

五、负责设备事故管理,设立事故台帐,参加事故分析,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

六、按公司、厂的要求,填写设备技术状况报表,设备事故报表,设备运转情况报表,检修情况及大修竣工情况报表等。

七、负责图纸审核、实效工作,参加设备的改进,革新及新 设备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工作。

八、参加对职工的设备维修技术教育。

生产统计职责

一、在室主任的领导下,按时完成生产统计和报表,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领导和各部门。

二、按时完成旬、月、季、年生产指标的累计生产报表和产品运出报告。

三、负责统计所需一切原始性资料的收集及保管。

四、对所报出的各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五、车间、化验室、调度室等单位提供的原始记录不全、不清,立即及时向室主任、有关领导报告,直到依据数字搞清方可计算,以保证报表的准确性。

六、负责选厂各项事务性和文秘性的工作。

七、负责选厂生产、技术、设备、人事等方面的资料归档、管理,并做到保密。

八、做好每月调度记录、班组长交接班记录、运转记录等,收旧发新工作并记录和保管。

九、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不迟到、不早退、遵守公司、厂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司机岗位职责

一、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规定及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车辆安全。

二、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及公共财物,落实车辆保养制度。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司机应保持车辆的整洁。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四、公司实行派车单制度,司机依据派车单方可出车,无派车单出车属私自开车。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气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去临时加油。

五、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领导,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钥匙及行驶证交给管理人员。

七、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八、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九、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十、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公司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车辆事故,能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十一、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司机承担责任和后果。

十二、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当即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三、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十四、公司用车时,要做到随叫随到,准时准点出车,不得延误。

十五、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驾驶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十六、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要及时主动沟通,事后可向上

级领导反映。

十七、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十八、公司每月给予司机手机补贴200元。任何时候,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如车辆行驶过程中),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当月三次以上通讯联系不上,取消该月手机使用补贴费。

十九、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司机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二十、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值班调度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指令和生产调度会的决定,对当班全厂的生产组织指挥负全面责任。

1)密切配合各班组搞好协调工作,避免协调不到位影响生产。2)认真贯彻请示汇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判断和处理各生产环节所出现的问题。对较难处理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3)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和事故发生后,有权召集生产人员进行研究、解决问题,同时有权组织调用采(厂)区内任何员工或设备进行抢救事故,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重大事故及时向厂主管领导汇报。

4)坚守岗位,掌握本班的供矿、供电、供水及排砂情况。处理停电引起的各种问题,并做好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二、掌握主要生产设备的运转和检修情况,及时组织选厂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设备故障,坚持设备事故处理不过夜制度。

三、班中要深入现场了解生产实际情况,努力做到“腿、眼、手、嘴”四勤,做到各方面心中有数,特别要抓好重点生产环节和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四、加强业务学习,做到迅速、全面、准确的收集和记录各种必要的生产原始资料,并保管完好、整洁。掌握生产动态。

五、调度员均为厂兼职安全员,对全厂安全有检查督促整改隐患的权力,对“三违”人员有按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的权利,并做好记录。

六、随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配合厂做好员工的稳定作。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前15分钟到岗,全面询问掌握生产情况。

七、交班时,室内及各种设施、原始记录等要清楚、完好、整洁。本班发生事情时,未经厂领导同意,不得离岗。

料厂调度员职责

一、合理安排拉矿车辆,在保证原矿堆场矿石充足的前提下,做好贮矿工作。

二、根据碎矿开车情况,合理调动供矿车辆,保证破碎生产需要。

三、对拉矿车辆严格管理,实行一车一签字制度,严禁多车 一起签的做法,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有权拒签,无料厂调度员签字的检斤票,月终不予结算运费。

四、坚守岗位,不得善自离岗,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要勤和生产调度联系,做到指挥车辆心中有数,满足生产需要。

六、加强业务学习,做到迅速、全面、准确地收集和记录各种必要的供矿原始材料,并保管好,掌握生产动态。

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前20分钟到岗,全面询问掌握碎矿及供矿的生产情况。

八、在工作中要保证安全,在拉矿、倒矿的危险区,要注意安全,避免车辆伤人。

九、在交班时,严格交接班制度。室内及各种设施、原始记录等要清楚、完好、整洁。发生大事情,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离岗。

机械维修工岗位职责

一、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服从矿长、班组长的各种安排。

二、严格遵守厂、班组各项规章制度。

三、熟练掌握石料厂所有机械设备性能、结构及工作原理。

四、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并作到持证上岗。

五、负责当班机械设备检修计划,并做到“快速反应、准确处理故障”,并保证设备检修质量。

六、严格按照检修规程进行操作,检修结束后,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设备使用部门确认无误,并将现场清理完毕后,方可离开现场。

七、负责设备检修结束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并将大型工具回库。

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填明交接班记录。

九、负责把关检修质量,确保设备检修质量,责任到人,细化到每一台设备。

十、开展修废利旧活动,坚持以旧换新,废物利用,节约维修材料降低成本。

十一、掌握常用工具的名称、用途、维护保养方法并正确使用及合理摆放。

十二、积极参加厂、班组组织的各项活动。

十三、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顾全大局,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任务。

十四、遵守厂规厂纪,在劳动纪律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电气维修工岗位职责

一、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服从厂班组的各种安排。

二、严格遵守厂、班组各项规章制度。

三、熟练掌握石料厂所有电仪设备性能、结构及工作原理。

四、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并作到持证上岗。

五、负责当班电仪设备检修计划,并做到“快速反应、准确处理故障”,并保证设备检修质量。

六、严格按照检修规程进行操作,检修结束后,并通知有关人员、电仪设备使用部门确认无误,并将现场清理完毕后,方可离开现场。

七、负责设备检修结束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并将大型工具回库。

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填明交接班记录。持证上岗,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反“三违”和“三不伤害”。

九、负责把检修质量关,确保设备检修质量,责任到人,细化到每一台设备。

十、开展修旧利废活动,坚持以旧换新,废物利用,节约电仪维修材料降低成本。

十一、掌握常用电仪工具的名称、用途、维护保养方法并正确使用及合理摆放。

十二、积极参加厂、班组组织的各项活动。

十三、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顾全大局,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任务。

十四、遵守厂规厂纪,在劳动纪律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装载机岗位职责

一、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

二、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应保持在低位;

三、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四、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

五、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顾全大局,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任务。

六、遵守厂规厂纪,在劳动纪律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空压机岗位职责

一、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顾全大局,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任务。

二、遵守厂规厂纪,在劳动纪律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三、每月做好空压机(含冷干机)的原材料备件工作,所差备件及时上报。

四、立足本职工作,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带领人员完成空压机的日常维护、检修、抢修、巡点检等各项工作。

五、对出现的空压机或空气管路系统故障,要认真研究、讨论、分析及时组织人员排除。

六、定期组织学习空压机维护保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七、如遇厂里的突发气路故障应以身作则,做到不处理好不下班。

八、定期对空压机、冷干机的空气过滤器、油过滤器进行清洗清灰工作,保证空压机的正常运行及全厂所有用气点的压缩空气质量。

铲装运输岗位职责

一、作业时,发现悬浮岩块或崩塌征兆、盲炮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设备开到安全地带。

二、运输设备不可以装载过满或不均,更不可以将巨大岩块装入车的一端,防止发生翻车事故。

三、挖掘机、前装机铲装时,铲斗不能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

四、装车时,司机不应停留在司机室踏板上或有落石危险的地方。

五、机械转动部分有安全可靠的防护设施。

六、不准用自卸汽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准载人。

七、卸矿地点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

八、装车时,驾驶员不准离开驾驶室,不准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九、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顾全大局,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任务。

十、遵守厂规厂纪,在劳动纪律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一、爆炸物品的入库,必须由安全员、押运员、库房保管员三人现场交接、签名,检查、核对入库数量,做到准确无误方可入库。

二、保管员必须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三、爆炸物品的出库,必须由爆破员领取,非涉爆人员一律不准领取爆炸物品;如同时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由两人以上放可领取。

四、使用班组要根据当班工作定额提出炸药、雷管需要量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凭此单据保管员才准发放。

五、爆破员领取雷管时,必须出示爆破员作业证,储存库保管员发放爆炸物品时应登记号数量、规格、条码编号、箱号,领取人签字。、六、领取爆破物品时雷管要装入防爆式便携箱中,进入现场后炸药和雷管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七、现场每班实际使用量要由批准人负责核实,认真填写爆破作业登记表,对爆破器材领取情况、爆破作业情况、爆破器材退库情况要如实登记,确认无误后由批准人、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四人签字认可。

八、爆破作业完毕后要及时检查、清理现场,剩余的炸药和雷管要在当班使用后立即清退回储存库房;严禁个人私存,退还后保管员必须做好登记工作。

九、保管员必须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十、加强记录仪器、物品的管理,不得遗失、转借,按规定时间及时到上级公安机关上报记录数据,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

十一、严格执行购买、运输、储存、领用、发放、清退、看护的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

库房管理制度

一、爆炸物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储存,专人管理,严格按照核定储量存放,严禁将性质相抵角的爆炸物品混存混放。

二、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每班不少于两人。值守人员须认真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值守人员应熟记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通讯联终方法,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三、严禁携带烟火等火种进入库区,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和技术要求的车辆进入库区,严禁在库房内安装照明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四、不得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进入仓库,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不得在库内拆卸移动用电设施的电池,进入库区,手机应处于关机状态。

五、库房内无人时,入侵报警装置应进入设防状态,撤防时间一次最长不得超过2小时。库区无人员、车辆进出时,周界报警装置应进入设防状态,撤防时间一次最长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求助联岗报警系统应全天处理设防状态。

六、值守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并按规定报警。值守人员应对库区全天巡视,巡视时应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库区看护犬音应处于巡游状态。

七、库区负责人应不定时查岗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

理。

八、民爆库房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民爆物品出入库实行查验登记。建立爆炸物品出入库记录,流向登记应准确、清晰、完整,做到帐物相符、日清月结。登记薄册及相关手续至少保存2年备查;

九、爆炸物品要摆放整齐、牢固,符合规程规定的高度及宽度,雷管箱应摆放在木架上并严禁叠放,库内禁止存放与管理无关的工具和杂物,必须保持整洁。

十、发现变质、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登记上报,经批准后,交由公安机关安排销毁。

十一、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一、当班爆破员为该作业面的爆破警戒及爆破施工负责人,作业面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做好警戒等配合工作。

二、严格执行分片定时爆破规定,其他时间民爆队除进行残、盲炮及解炮处理外,未经特殊批准不得放大炮。

三、生技部门应加强对采掘施工作业面的检查与测量工作,按规定要求及时下达贯通通知书,并现场标出贯通基本位置,所有两处同时施工采掘作业面相距15米内必须停止一处作业,特殊情况由生技部门现场处理并书面通知相关单位。

四、矿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人员应加强爆破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制止和查处现场爆破环节出现的违章行为。

五、当班爆破员严格按以下程序做好现场警戒及爆破作业

1、明确该爆破作业点所处地段位置、人员可能进出的通道和路口、与其他爆破作业点的距离和相互影响。

2、清理爆破区内无关人员及监督转移可能损坏的设备设施。

3、确定爆破警戒点和布置警戒人员、发放警戒标牌,并在警戒记录上签字确认。警戒范围距爆破点应不得小于100米,特殊地段依现场情况必须延长,贯通口两头必须设置足够的安全警戒距离和警戒人员确保不漏掉一个可能有人员进入的路口。

4、各作业面凿岩人员及队安全员必须参加爆破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严格履行警戒任务,严禁任何人员车辆进入警戒

区,只有得到该处爆破负责人明确的警戒解除信号或口令后,方可解除警戒任务。

5、爆破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完成爆破准备后,应再次检查确认爆破区无人员、车辆误入、各岗哨警戒无异常,并鸣哨警示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

6、相邻几处爆破点可能相互影响时,民爆队必须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爆破员为该片负责人,由该爆破员统一组织、协调该片警戒及爆破作业,起爆顺序按便于人员撤离和通风安全的原则一般为先里后外、先上后下。

7、爆破结束后,爆破员发出指令撤销警戒岗哨、回收警戒标牌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8、爆破员处理残、盲炮及解炮时,现场警戒及爆破作业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9、各作业面必须保持起爆辅助设施,起爆线、针,完好待用起爆线不得少于100米。否则,矿将强制进行更换后再作业。

六、相关单位及人员不认真执行以上管理规定,引起较坏影响的,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并限期改正,造成事故的另按制度从重处理或交由当地执法基础处理。

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制度

一、爆破器材销毁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二、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应抽样进行性能检验。对超过贮存期、出厂日期不明和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并由炸药库主任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根据检验结果,确认其能否继续保管、使用或销毁;

三、经过检验,确认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或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都应销毁;小型爆破器材使用企业不应自行销毁,应退回原发放单位按规定进行销毁;

四、爆破器材要按出厂的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对于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要单独存放(残管、瞎管等失效雷管应登记入账),并妥善保管,严禁私自处理。

五、销毁爆破器材时,应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及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六、销毁工作不应单人进行,操作人员应是专职人员并经专门培训;销毁后应有二名以上销毁人员签名,并建立台帐及档案;

七、销毁爆破器材,不应在夜间、雨天、雾天和三级风以上的天气里进行;

八、不能继续使用的剩余包装材料(箱、袋、盒和纸张),经检查确认没有雷管和残药后,可用焚烧法销毁;包装过硝化甘油类炸药有渗油痕迹的药箱(袋、盒),应予销毁;

九、销毁爆破器材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残存爆破器材,应收集起来,进行销毁;

十、不应在阳光下曝晒爆破器材;

十一、销毁场地应选在安全偏僻地带,距周围建筑物不应小于

200 m,公路不应小于90 m;

十二、销毁爆破器材可采用爆炸法、焚烧法、溶解法、化学分解法,具体采用何种销毁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安全例会制度 一、三级例会制度

1、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由经理或生产副经理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总结上月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制定下月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确定隐患整改项目负责人完成时间,限期限实现。

(2)传达上级文件、指标和决定。

(3)通报存在的隐患和“三违”情况,进行分析,吸取教训,对有关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4)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2、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各班组长或全体职工参加。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传达上级文件和公司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2)总结本车间上周的安全生产工作,布置本周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人头。

(3)研究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通报处理“三违”行为,表彰好人好事。

3、班组每日班前或班后召开安全会议,重点是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操作规程,传达落实公司及车间的安全生产指令,强调本班组重点部位的注意事项,防止“三违”行为。通报防护用品的配戴和使用情况。

二、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要列入相关会议内容

1、矿年度总结表彰会议,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发展目标同时规划,做到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各类生产计划、调度会,要把安全与生产工作同时布置调度。

3、各类专业会议(如:基建、技术改造、后勤、行政、工会等专业会议)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会议记录有专人保管,年终要整理归档。

4、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规范的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逐项落实责任,不得议而不决,决而不办。

安全教育制度

一、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具体时间)由有关人员(具体部门或人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学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规、规程。定期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和涉爆业务培训,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

二、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考核合格,核发相应的作业证后,方可上岗。其中新爆破员须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3个月后,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

三、负责对本辖区的涉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爆破作业人员熟悉爆炸物品的性质、性能和特点,养成自觉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习惯,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经常(具体时间安排)对库房保管员和值班守护人员开展以防盗(枪)、防丢失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使其熟练掌握各种技术防范设施的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经常(具体时间安排)组织安全技术交流,讲解典型事故案例,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及教训,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六、时刻提醒所有员工注意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防止安全意识逐渐淡漠的麻痹思想。

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实现安全生产,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据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检查制度

1、全矿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由矿长或副矿长组织,生产、安全、设备、技术、工会等部门及车门责任人参加。检查内容:查安全管理;查制度落实;查职工安全观念;查劳动纪律;查事故隐患。全面检查结束,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矿厂作业区检查每周至少一次。由副矿长组织,检查内容及要求参照全矿检查。重大问题及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矿领导报告。

3、班组检查每日工作前一次。由班长组织,对工作现场进行全面仔细检查和安全确认,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对不能处理的隐患及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安全干部巡查制度

无特殊情况矿安全员每日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制止“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对作业环境,设施进行安全状况确认,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遇有紧急情况时,有权决定立即停止作业,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重点部位跟踪检查制度

对一时不能彻底消除的隐患部位或列入监控的危险源、危险区域,新设备、新工艺的采用,地质构造出现变化及因资料不全尚不能予以安全确认的部们等,要专门制定防范方案并指定专人进行跟踪检查,跟踪检查要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异常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各类安全检查要指定专人做出详细记录,检查记录要存档,检查出的问题要确定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通则

1、凡是在矿区范围内动火作业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和矿有关防火规定,加强安全教育,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矿长为本单位防火第一责任人,基层各段长为各基层单位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层层签定防火责任状。

3、各单位、各施工工地要做到一年四季防火,春秋两季重点防火。

4、凡用火设施,如:锅炉烟筒、防火坑、炉灶等通过或接近可燃物时,要用灰泥等不燃烧的材料涂抹隔温,禁止用易燃品代替烟筒。

5、禁止在用火地点附近放置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6、用火部位要设防火负责人,并做到有火有人、火灭人走。

7、在消除灰渣时,必须洒水处理,防止死灰复燃,并将灰倒在指定的地点。

8、凡用灯火照明,都要将灯火放置在安全地点,离开现场时要将灯火熄灭。

9、禁止在电烤、火炉周围烘烤衣物及易燃品。

10、仓库严禁带入火种,并设置防火警示牌,库内物品的存放要符合防火规定,易燃、易爆品要分开存放。

11、焊工工作前要检查接地,有可燃、易燃的气体、液体及药品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燃烧、爆炸起火。

12、设备的轴承要经常注润滑油,防止磨擦起火。

13、油浸抹布、油纱布、油手套等,用完后要妥善放置,禁止放置在火源的附近。

14、机电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漏电起火。

15、加强用电安全教育,经常对输电线路进行检查维修,防止发生电火。

16、工程爆破时要做好火灾防范。

17、雷管、炸药要按规定使用,领用、退回要有严格的出入库手续,决不能发生丢失。

18、重要建筑物、油库、发电机房、民爆储存库、配电柜等设施均应安设避雷装置。

19、严禁用明火烤车,停车场发现地面有油污时,应立即用土及沙子埋盖,以防发生火灾。

20、室外特别是草原禁止烟火,在重点防火部位必须用火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现场做好监护。

21、电气火灾严禁用水灭火。

22、设备上和重点防火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看管,严禁乱用或挪作他用。

23、风力超过5级以上,严禁野外动用风、电焊及明火作业。第二条 仓库、堆栈存储物品防火

1、库房周围不准堆放柴草及其他易燃物品。

2、库房内物品要分堆储存,堆与堆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每一个库房要规定贮存限额和标准。

3、凡是性质互相抵触或者火灾扑救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开贮存。

4、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贮存。

5、易燃和可燃品露天堆垛要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高压架空电线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贮存有物品的库房不要住人和设置火炉。

7、贮存易燃物品的区域内禁止吸烟,并要有禁止吸烟的标志。

8、能自燃的化学易燃物品,应当贮存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在热天要采取降温措施。其它能自燃的物品的堆垛(棉花、油布、煤炭等),应定期进行测温,如果发现温度升高,就应该采取预防措施。

9、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该立即进行处理。

10、在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禁止进行试验、分装、封焊修理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工作。

11、储存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内必须通风良好。第三条 电气设备防火

1、充电室应该通风良好,并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2、变压器周围应该筑土堤维护,防止变压器油溢出。

3、充电设备的房层内,应备有灭火器,便于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

4、安装、检修电缆和电器设备,应该由电工人员按照现行电气规程进行,一般人员不要擅自装修。

5、定期检查电缆和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发现电缆破皮、漏电、短

路或电线垂落、相互接触,或与其他物体接触等危险情况时,要立即进行修理。

6、不要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或开关。

7、电缆穿过门框及其他可燃物质部分,应该加套瓷管。

8、不要把电缆挂在钉子上或铁条上;不要用纸或其他可燃物做成没有骨架的电灯照;不要在电缆上悬挂物品,不要随便增设电气设备,防止超过安全负荷。第四条 安装使用电气设备防火

1、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人员进行。新设、增设的电气设备,应当经主管单位或人员检查合格后,才可以通电使用。

2、电线杆要架设牢固,不准做其他用途。电线应当用瓷珠、瓷夹架设整齐,防止与其他物品接触。电线与锅炉、炉灶、暖气设备和金属烟囱等,都应该保持适当的距离。

3、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且要接头牢靠、绝缘良好和装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4、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5、当电缆穿过墙壁、地板、芦苇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当在电缆上套有瓷管等加以隔绝。

6、在贮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及电石桶的库房内,敷设的照明线路应当用金属套管,并应采取防爆型灯具。如采用一般灯具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安装在库房外面。

7、混凝土电气加热应当在有经验的电气人员经常指导下进行;电极及其他加热混凝土的导线裸出部分,不要用可燃结构做其支持物。上述加热部件、带电压的混凝土或土壤加热地点,不要堆放可燃材料,并且要用栏杆围护和设置警告标志。

8、电气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当切断电源。

9、不要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成没有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燃物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10、在高压线下面不要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11、变(配)电室应该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的通风;配电室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第五条 电焊、气焊防火

1、氧气和乙炔气瓶应该分别放置,并要保持一定的间距,在气瓶和橡胶管未安装牢固前,不要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2、测定气体导管及其分配装置有无漏气现象时,应该用肥皂水,不要用明火。

3、进行气焊和气割工作时,应该用乙炔将导管内的空气排出后,才可以点燃喷咀。

4、在地面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应该与可燃物和可燃结构保持适当的距离,或者用非燃烧材料隔开;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下面的脚手架要用铁丝绑扎,并要在事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者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在操作部位的下方设置火星接收盘和喷水等措施,必要时还要派人看守。

5、在制作、加工或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不能进行焊接和切割工作。

6、储存过易燃、可燃液体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容器,在危险状态没有消除以前,不能进行焊接和切割工作。

7、炽热的喷咀、电焊把手及焊条头等,严禁放在可燃物上。第六条 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防火

1、保管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回收和检查制度,切实做到限额领料、活完料净。

2、收发、储存、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必须由懂得爆炸物品常识的人进行,并要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爆炸物品,要轻拿轻放;运输爆炸物品要包装严密放置稳定。

3、禁止在爆炸物品库内或库外附近地方点火和吸烟;不要把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带入库内,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爆炸物品库。

4、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时,防止冲撞、敲击和强烈震动。

5、气瓶不要在阳光下曝晒,在有明火的地点不要排除出瓶内气体。

6、气瓶内的气体没有放尽以前或者瓶内具有爆炸危险的混合气体时,不应当修理活门。

7、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带有油类的物品不要接触氧气瓶及其零件。

8、易燃和可燃液体的仓库,应该设置在地势较高和干燥的地方。

9、储存有自燃危险的物品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废油、棉纱、油手套、沾油工作服等物品,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妥善管理。

第七条 修理场地防火

1、生产厂房和生产场地内的易燃物品,应该随时清除。

2、使用明火生产时,应该在不靠近易燃物品的地点进行。如果因客观条件限制,必须靠近易燃物的地点时,一定要将易燃物品用不燃烧的挡板遮盖,防止溅入火星引起火灾。

3、焊接盛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时,应该用热水、蒸气等将容器内剩余的液体和汽体清除后,方可进行工作,防止燃烧爆炸。

4、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层内应该通风良好,并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防止易燃、易爆的汽体、粉尘燃烧爆炸。

5、机器的轴承应该经常加油润滑,防止磨擦生火。

6、浸油的油抹布,油棉纱、油手套等易燃物品,要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并定期加以清理,防止自燃起火。

7、生产厂房内,最好不要堆存成品或半成品。临时用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应该保存在不宜破碎的容器内,并要用盖子盖好,防止易燃液体挥发。

8、在设备上,要有牢固和导电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起火。使用三相电动机时,不要用二相工作。

9、走道、出入口不要堆放物品,堵塞通路,应该经常保持畅通,便于在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扑灭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第八条 车辆防火

1、严格执行车辆清洗制度,确保车辆整洁、卫生,防止油污遇热起火。

2、经常检查防火包布,并纳入到交接班工作中,防火包布不完好,严禁出车。

3、要经常检查配线是否合理、有无老化,以免配线短路起火。

4、检修人员要按规程规定,按时更换液压油管及其附件,防止液压油系统损坏,液压油喷出,发生火灾。

5、在作业区内有人看守的地方(如:各段现场办公室)要配备4—6具手提式灭火器,以备急用。

6、车辆发生火灾后,司机要马上关闭发动机,防止事故扩大,然后,一边按火灾报警的四要点向矿调汇报,一边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灭火器进行积极地扑救。

7、所有人员,在作业区或设备上发现火情,都应参加到扑救过程中去。

8、在用的洒水车应经常贮满水,以备应急用。

9、洒水车司机应时刻处于戒备状态,监听火情讯息,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出动,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灭火。

10、矿调度、值班领导、现场调度应积极负责,组织协调好有关灭火事宜,不得延误。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现场。

11、车上的灭火器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过期、失效、用完应立即更换,使其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第九条 运输设备油管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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