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工作机制

2024-08-06

贫困村工作机制(精选9篇)

贫困村工作机制 第1篇

贫困山区县完善人才工作机制问题研究

【摘要】人才工作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工作,它是贫困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动力源泉。而人才工作机制是促进人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实现人才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永久动力。为此,笔者针对**县这个典型山区县的人才工作机制现状,进行了认真分析,大胆探究。

【关键词】人才工作 机制 建议

一、现状及问题

1、培育机制覆盖不广。我县运行的人才培养开发网络模式是以县委党校为主体,以职校、农广校、行业、社会培训机构为辅,兼顾县内劳动力培训基地、大学生实习就业基地和省外现场教学点建设。针对党政人才采取了“**讲堂”、集中培训、外出考察、实践锻炼等方式;对技能人才,以产业农民和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为重点,广泛采用校企合作的模式提高职业技能和创业水平;对农村实用人才,通过送学下乡、实用技术培训等方式普及和推广农村实用技术。尽管如此,面向全体人才的教育培训体系尚不健全,大多数培训是由组织人事部门调训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导致组织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多,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和企业技能人才培训较少。

2、选用机制偏颇有失。在党政人才选拔中,根据现行《公务员管理条例》规定公务员招录主要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且对学历、工作经历、特殊技能要求颇高,部分用人单位的人才缺口补充缓慢、日渐增大,借调、选聘工作人员程序复杂、缺少监督,难以根治长期问题。对党政人才的教育、激励、考核、监督还未形成配套机制,考察选拔、竞争上岗尚未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是发展县域经济的能人,但是没有进入党政、企事业单位获得更大发展平台的政策支持。现有的能力评价“以学历、职称论英雄”,注重学历、职称、资历等要素,评价方法、手段比较传统和单一,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针对农村实用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群体缺乏可供操作的能力评价体系和具体的管理机制。

3、引流机制机械滞后。**县作为贫困山区县,与发达地区相比经济相对落后、基础设施不完善、人文环境和工作条件都不尽如人意,引进人才工作相对滞后。虽然我县建设了县级人力资源市场,采取专家团队、乡情引才、智力联姻、招商引才、人才租赁等灵活方式引进人才和智力,但仍不能很好满足人才对职业发展空间、改善生活环境、实现创业目标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没有解决生活住房、配偶子女生活就业方面的优惠配套政策,部分领域人才短缺的状况仍然无法缓解。我县出台了《**县鼓励全民创业办法》,在政策、资金方面鼓励和支持党政人才、专业技

乏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职能、权限、任务划分,尤其是在人才工作任务分解上,缺乏刚性指标和硬性要求。

二、原因剖析

1、组织领导不力。近年来,中央、省、市、县委均将人才工作提升到了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虽然出台了相关的人才工作纲领性文件,但对人才工作组织领导依然存在不重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集体会议专题研究人才工作次数少。许多人才的热点、难点问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阻碍人才发展的机制得不到及时研究解决。二是部分分管人才工作领导认为人才工作是务虚工作,不容易出政绩,所以对立竿见影的重点项目、产业建设等具体事务情有独钟,不愿意思考研究人才工作。三是人才工作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权重偏低,没有形成高度重视的导向。

2、市场助推乏力。哪里有供求需要,哪里就有市场。对人才而言,岗位、“舞台”、环境就是市场。人才市场是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重要推手,人才工作机制是人才市场的内生动力,它们之间是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由于贫困山区县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产业结构主要以一产为主、二三产业为辅。这样的产业结构,不能形成集聚人才的大环境,缺少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基础和动力,自然而然人才工作形势就不会与人才工作机制现状形成尖锐的矛盾,造成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反作用力不足。

责任追究。对各类人才中优秀拔尖人才实行重点培育,推行人才工作重点项目制度。夯实农村实用人才和技能人才的管理部门责任,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体系。

2、健全科学系统的能力评价机制。建立“能力本位”的评价标准,破除资历、学历、年龄等那些形而上学、形式主义的规定,避免“一刀切”的盲目性。坚持“人才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健全完善以服务对象为主体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设置各位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主体。进一步完善党政人才业绩考核体系,实行任务考核、考核、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探索资格考试、考核和行业内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健全完善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发展人才评价中介组织,以岗位要求为基础,开展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探索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自由”的技能人才能力评价体系、等级鉴定和等级晋升机制。鼓励成立行业协会,探索制定行业内人才和用人单位诚信等级星级评定制度,按照忠诚度、诚信度、团队意识等方面设定标准,评定后统一颁发证书,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3、建立开放灵活的引进流动机制。改进人才管理体制,探索建立人才分类管理机制,坚持人才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对不同类型、层次的人才,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方式方法管理。切实解决人才管理的行政化、官本位问题,强化政府对人才工作宏观管理职能,弱化微观管理职能,把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出来,实现人才由

目和全县性人才重点工程。建立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和激励制度,包括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实现“智力资源资本化”。制定《优秀人才评选管理办法》,对各类优秀人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分别建立规范各类优秀人才的评选标准,采取不同的表彰规格。同时,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技能人才在提高政治待遇的基础上,对其干事创业实行政策倾斜和项目资金扶持。

贫困村工作机制 第2篇

各设区市扶贫和移民办(局):

国务院扶贫办最近对《关于建立贫困人口和贫困县退出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省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修改情况,对我省的《关于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征求部分县乡村意见的基础上,也进行了修改。现再次下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汇总反馈到省办计财处。联系人:涂煜铤 电话:0791-6211020 电子信箱:ljbjcc@163.com。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2继续予以扶贫政策支持,确保稳定脱贫。对2016年退出的贫困县,省将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2017年退出的贫困县,给予500万元奖励。

四、退出条件

1、贫困户退出。贫困户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退出要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出国家贫困标准、有安全住房、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等为主要衡量指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包括五保,下同)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地方,凡纳入低保(包括五保,下同)的家庭,视为脱贫人口。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具体的退出标准。鼓励各地探索创新,制定通俗易懂、群众认可、易于操作的脱贫标准。

2、贫困村退出。贫困村指江西省“十三五”规划扶持2900个贫困村。贫困村的退出应以贫困发生率和重度贫困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完成率为主要衡量指标。原则上,退出的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应低于4%,重度贫困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全部完成。具体的退出标准由各设区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市、县)确定。

3、贫困县退出。贫困县是指2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县,以及1个省定贫困县都昌县,共25个县。贫困县退出须达到贫困发生率低于3%的标准。

五、退出程序

1、贫困户退出程序。贫困户的退出按照预退出、精准扶持、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入户核实、公示公告、批准退出的程序执行。根据本县、乡、村贫困户退出规划及年度计划,选定年度预脱贫对象,在建档立卡系统内作预退出处理。县乡村各级要对照贫困户退出条件,对预退出对象加大扶持力度,有针对性的进行精准扶持。年终,对其摸底调查,调查人员应包括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驻村工作队干部、贫困户帮扶干部等,填写贫困户退出摸底调查表(附后)。摸底调查之后,由村委会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摸底情况进行逐户讨论,拟定退出贫困户名单,并在行政村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不得少于3人),对拟退出贫困户进行逐户核实,确定全乡(镇)贫困户退出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各行政村公告,报设区市、省备案。贫困户经批准退出后,即录入信息档案,在建档立卡系统内进行脱贫退出处理。

2、贫困村退出程序。贫困村的退出按照对象初选、精准扶持、调查核实、公示公告、批准退出的程序执行。根据本县、乡贫困村退出规划及年度计划,选定年度预退出贫困村。预退出贫困村确定后,县应对照村级扶贫开发规划和贫困村退出条件,加大扶持力度,实施精准攻坚。年终,县组

6查。

在抽查和第三方评估中,以设区市、县(市、区)为单位,抽查合格率高于80%,按合格率的比例认定实际退出贫困户、贫困村数量,作为相关考核(包括江西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实绩考核和设区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下同)的依据。被抽查、评估为不合格的退出贫困户、贫困村,应继续列入贫困户、贫困村予以整改、扶持。合格率低于80%(含80%),则当年退出的所有贫困户、贫困村须重新进行核查,并在相关考核中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对乡(镇)的抽查结果,除按上述意见处理外,还要按抽查不合格比例,在全乡(镇)当年退出贫困村、贫困户范围内,确定落实具体不合格贫困村、贫困户名单,重新列入贫困村、贫困户范围,进行整改、扶持。

九、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的退出工作,加强对贫困退出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方力量,统筹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对贫困退出对象进行切实有效的扶持,确保退出工作有序推进。

2、坚持标准,规范退出。坚持省级统筹、市县为主体、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要严格按照退出程序和标准进行,做好数据核查和资料归档等工作。贫困退出工作要做到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数字脱贫”和“被脱贫”现象发生。

3、强化督查,注重考核。各级政府要强化对扶贫对象退出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可靠。要认真组织复核,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等行为,特别是对出现“数字脱贫”和“被脱贫”现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县(市、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贫困村工作机制 第3篇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伦理价值,德育

1 我国高校大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伦理问题

首先,我国高校现行的资助政策加大了无偿资助的力度,更好地解决了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但这种政策的弊端是致使一些学生产生“等、靠、要”的依赖心理。部分经济困难学生面对自身的贫困,不是积极主动地想办法,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取奖学金、参加勤工助学来解决困难,而是等待各种助学金、困难补助金或减免学费等无偿资助。这种不劳而获的思想导致学生的索取欲望日益膨胀、责任感义务感不强、进取心不足,不利于自立自强精神的培养。

其次,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在学生资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极大地弥补了我国国家资助不足的现状,已成为我国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强烈的功利性,其资助学生的直接目的是获取企业声望和影响力的扩大。高校工作人员在接受企业捐赠的同时,也简单地应允企业附带的商业条件,让受助学生在众目睽睽之下抛头露面,大谈获助感言,表决心,表感谢。对受助学生来说,这种方式充满着压力、不适和伤害,其本身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这也引发我们关于社会救助道义伦理的深思。

再次,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和资助工作人员难以准确掌握学生贫困的真实程度。为了缓解家庭经济负担,部分大学生在填写家庭收入情况调查表时,尽量都写收入很低,违背了真实性原则;学生生源地工作人员在开具“贫困证明”时,由于不需要当地财政支出,也会为学生们开绿灯,以致贫困证明的水分很大。另外,还有少部分学生为拿到助学金和困难补助金跟老师拉关系、找人情,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大学生心灵的健康成长。

最后,很多高校都把奖学金混同于助学金,在奖学金的评比中,同等条件下向经济困难学生倾斜,这对于家庭经济水平一般而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来说有失公平。另外,各种助学金政策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大额”资助以及对部分成绩优异且经济困难学生的高额奖励,造成了一部分贫困学生重复受资助,这种利益分配的不平衡容易引发学习成绩好、但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的品学兼优者心理失衡,甚至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现实中的很多班级都会因为奖、助学金的评定,导致班级学生之间互相纷争、矛盾重重,师生关系不融洽,不利于宿舍、班级乃至校园的和谐与稳定。

2 重塑高校大学生资助工作伦理价值的途径

2.1 建立健全资助制度,构建严格的制度伦理

制度伦理的基本含义是制度的合道德性。任何制度的产生都是受人的伦理精神观照的结果,其本身都关涉了“应该如何”的基本价值判断,从而使人能够自觉地按照制度的规范和指引选择和做出自己的行为。在高校资助工作中,在家庭困难生的认定、助学金审核和发放、奖学金评定等各个方面都涉及大量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问题,也都必然要经过制度伦理的考量,教育资助制度理应在发挥物质帮扶功能的同时,兼顾并呵护受助者的人格尊严,认真呵护受助者的美好心灵和个体生命的崇高价值,使受助者能够在物质接纳的同时也能获得自我精神的充盈,丰富对生活世界的热爱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

2.2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充分的自由伦理

自由是指没有外部力量的强制而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的活动,自由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根本的要求和根本的体现。资助工作是一种崇善的事业,高校资助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受助者个人的全面发展和完善,因此,在整个资助工作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处处体现对人性的尊重,对人善良情感和自由选择权的保护。学生资助工作极大地关涉个人隐私、尊严、人格的尊重和保护等问题,在资助过程中,受助者们的幸福感需要资助者们在资助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上都能够用心把握,给予受助者们更多的心灵呵护。对受助者来说,物质解困固然是很重要的,但是情感体谅、人格尊重等精神层面的考量也是绝对必不可少的,从更深层次来说,相比单纯的金钱和物质的帮助,更多的人性化关爱和体贴对于受助者来说是更为关键和有价值的。在资助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应该体现对受助学生人性的关怀和尊重,让受助者自由地接受资助,这也是资助工作的内涵价值所在。

2.3 加强感恩教育,构建积极的美德伦理

高校资助工作既要解决大学生的物质、经济上的困难,同时也要解决其精神、心理上的困难,只有同时解决好这两个方面,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感恩教育,是完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良好思想道德品质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校应利用现有教育资源、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开展主题鲜明的感恩教育活动。要将感恩教育有机渗透到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培养的全过程,使困难学生明白,他们能顺利走进大学,是社会所有关爱他们的人们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们不仅要感谢父母和亲人,更要感谢国家和社会,懂得知恩回报。利用网络和校园文化阵地,营造感恩教育氛围,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感恩认知层次,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在反哺社会的过程中,使他们感受到自己不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而是一个能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从而获得心灵的满足,帮助他们形成的健全人格,在实践中将感恩认知化为回报社会的自觉行动。

3 加强贫困学生的思政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资助体系的德育功能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由于物质条件的匮乏,很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因此,我们要在进一步巩固和激励经济困难学生自尊和自信的同时,又要顾及他们心理脆弱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使他们了解自身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掌握自我心理调节的方法,能够坦然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现实,克服悲观失望的消极心态,增强心理承受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形成良好的个性心理健康品质。受资助学生不仅需要物质资助,精神资助也同样需要。要教育学生积极提高自我综合素质,努力完善自我,将来做一个对社会、对他人有用的人,尽自己之所能回报社会。要建立志愿服务及其保障机制,引导学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志愿服务活动,并为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相应保障,让学生充分体验帮助他人的快乐和收获,使助人成为自我的内在需要。在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必须加强对其他同学的教育和引导,使他们正确认识对待经济困难学生,尊重和理解经济困难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造平等、关爱、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高校奖助学金采取人性化的资助方式可以让学生更好地接受资助,也有助于他们身心的健康发展,这些学生一旦事业有成,就会从受资助的人转变为资助社会的人,这样高校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就能充分发挥出来。所以,不断提高奖助学金资助工作的人性化刻不容缓,只有做到资助工作的科学化,才可以充分发挥出国家资助政策的育人功能。通过资助政策,让所有学生切实感受到教育权利的平等,体现出教育的公平,在这种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学习,可以培养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意识,智商、情商都能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提高了学生的道德水平。

总之,我们在不断完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不仅要关心资助工作是否公平与合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能顺利完成学业,而要更加关注对他们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要从进一步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入手,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鼓舞、带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克服困难,形成健康向上、贫困思进、自强不息的坚毅品质,努力营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参考文献

[1]彭未名.交往德育论[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5.

[2]卢玄玄.贫困大学生资助方式探讨[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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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喻敬明,林钧跃,孙杰.国家信用管理体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浅谈贫困地区人才工作机制创新 第4篇

关键词:人才 人才工作机制 贫困山区人才 创新机制

中图分类号:C9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09(2009)5-0005-01

人才兴,则事业兴。人才工作是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工作。贫困地区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关键是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要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工作新机制。

1 创新培养机制,提升存量人才素质。

按照大教育、大培训要求,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眼于人才素质的提高,在提高全体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上,重点培养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创新能力。一是发挥党校、行政学校、人才培训基地和成校的作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的全员培训和学历教育活动;二是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组建专家服务团和科技帮带小组,普及科技知识;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工作,加大紧缺人才和高素质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四是选拔本地优秀人才通过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送科研院校培训等形式进行强化培养,努力造就各行业的学术带头人。

2 创新用人机制,大胆选拔和使用人才。

(1)不拘一格用人才,营造良好地用人环境。一是要打破各种陈规旧习和论资排辈等习惯的束缚,广开才路,不拘一格选人用人;二是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全面深化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唯学历和资历,以工作实绩论英雄;三是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公开考录,杜绝“条子进人”、“关系进人”的现象;四是创造良好的人才竞争环境,形成竞争有序、人才辈出的滚动发展局势;五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用人所长;六是创新人才使用观念,不求所有,但求所为,不求所在,但求所用。

(2)科学评价人才。按照“有用即人才”的观念,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以业绩为重点,以品德、知识、能力等为要素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为科学地评价、选拔和使用人才提供依据。

(3)促进有序流动,盘活现有人才。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消除影响人才流动的制度性障碍,积极探索柔性流动办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强人才信息网络建设,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完善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吸引人才流向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缓解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人才相对匮乏和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相对过剩的矛盾,保证各个领域对人才需求的动态平衡。

(4)落实激励机制,稳定现有人才。“国家大事,唯赏与罚。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咸惧。”因此,要着力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努力稳定现有人才队伍。一是建立突出贡献奖励基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重奖;二是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舆论环境,鼓励人才干事业;三是改革现行的分配机制,真正把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挂起钩来,提倡智力入股,技术分红,重智酬勤,优劳优酬;四是下大力气提高各类人才的待遇,努力实现人才的价值与劳动报酬的基本统一;五是建立和完善人才保障制度,打消人才的后顾之忧。

3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多渠道引进高素质人才

建立以生产需求为导向,以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为保障的人才引进工作机制。一是引进人才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二是严格兑现相关待遇;三是对引进后绩效显著的人才,实行重奖;四是引进的高级人才,不受单位性质、编制和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并为他们提供住房、办公设备和科研经费;五是建立高级人才活动站、实习基地及优秀人员创业园区;六是建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开展;七是“刚性”与“柔性”并用,刚性引进即采取直接办理调入手续和转入行政、户粮等关系的传统方式引进人才。柔性引进就是不转行政、户粮关系,变户籍管理为身份管理,变人员流动为智力流动,取消人才流动中的部门、身份、地域界限。

4 优化人才创业机制,搭建干事创业的有形平台

大凡人才,均以建功立业作为最高追求。贫困山区人才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建功立业的环境,致使人才无法施展才华。为此,要着力在优化创业机制上下功夫,通过“营造一个环境,推进三个结合,搭建三个平台”的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才的积极性,激发人才的创业热情,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

(1)营造优质优良的创业环境。一是要转变政府职能。要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调控经济、管理社会、提供服务上来,在“越位”的地方“让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在“错位”的地方“纠位”,形成政府管环境、部门抓服务的局面。二是要改进工作作风,尤其是要彻底改变一些单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雁过拔毛、竭泽而渔的恶习,大力倡导“一来就办、由我来办、马上就办、特事特办、好事快办、办就办好”的好风气。三是要注重人文关怀。“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要吸引和鼓励人们创业,必须有开放的市场、宽松的政策、良好的民风。这就需要切实加强全民的人文环境教育,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形成“人人都是创业主体、个个都是创业环境”的共识,对创业者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让其安心创业、放心经营、称心办事、开心赚钱。

(2)推进智力与资源相结合,为各类科技和管理人才搭建创业平台。贫困山区一般都有独特的自然资源,要在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扩大创业的自由度,鼓励农业技术人才承包和租赁土地、水域、荒山,创办、领办农业加工、销售企业;鼓励各类人才采取多种方式在工商业领域创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发展资金、政策咨询、管理诊断、信息服务、投资指导、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3)引进高科技项目与吸引人才相结合,为高科技人才搭建创业平台。通过引进和发展高科技项目不仅可以促进贫困山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而且还可以吸引和凝聚大批高科技人才。所以,贫困山区要更新观念,突破常规,充分利用优势,通过建立科研基地、项目协作、科技共建等方式,大胆引进生物制药、生物肥料、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保健食品、环保产业、电子电力、能源工程等高科技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实现“引人”、“引智”的目的;通过“引人”、“引智”,又可以带动更多项目的发展,从而形成“项目吸引人才,人才带来项目”的良性循环。

贫困村工作机制 第5篇

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之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热点解读

国家公务员考试热点问题在国考面试中经常都会有涉及,特别是国家精准扶贫问题在历年国考面试中都是一些高频的考点,对于这类问题主要考察考生对时政的了解。考生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下面跟着云南中公教育老师一起分析国考面试时政热点问题。【热点概述】

2018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这是继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贫困退出意见》之后的首次修改,这次的意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促进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在2020年以前有序退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中公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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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打赢扶贫攻坚战,恪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原则的决心,其对于确保脱贫实效,切实把好贫困退出“最后一公里”,无疑具有重要意义。贫困退出机制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更加严格规范、透明公正。但是,依旧有一些地方仍旧放不开政绩观念,放不下任务数据,缺少实事求是的精神,认为扶贫工作可有可无,通过“数字脱贫”“项目脱贫”等莫须有的事实炮制了“假脱贫”“被脱贫”,在社会上、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响。脱不脱贫、退不退出,最终话语权还在群众手中,还要得到贫困户的认可,还要通过公示公告来退出。实事求是、公正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是群众“真”脱贫的有利保障和制胜关键。

如今,脱贫攻坚已经成为衡量地方官员政绩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扶贫成效也成为一个地方发展优劣的重要标志。贫困退出机制作为脱贫工作的一种有效评价方式,其出发点在于鞭策地方党政全局掌控脱贫基数、制定办法;在于要求领导干部真心实意地为贫困家庭设计“真”脱贫的长效之计,使脱贫政策真正落地惠民。在2020年脱贫攻坚战打响的关键时期,最近很多省份扶贫办都在发布拟退出贫困县序列的公示,所有贫困退出工作在实施中,都严格按照实施的细则进行,经过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验收检查评估,并在贫困县退出后,只要在脱贫攻坚期内,国家和省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继续支持原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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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贫困退出机制还强调监督问责,在扶贫巡查工作中国开出、分阶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和专项检查的药方,目的在于治疗贫困退出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不良症结。

总之,贫困退出机制想要取信于民,必须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贫困退出机制明确了贫困县、贫困人口退出标准、退出程序,用法纪为“精准扶贫”的真实性“打包票”,使官员清楚地认识到为民执政就需要在干真事,真干事上下功夫。

贫困村工作机制 第6篇

摘要:在我国,扶贫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政府一直是扶贫参与主体的重要角色。精准扶贫是一项国家战略,从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到参与式扶贫,是一种扶贫模式的转变。传统贫困治理政府一直是扶贫治理的主导角色,随着参与式发展理念的引入,参与式扶贫治理在精准扶贫和农民脱贫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通过对相关理论的梳理,具体实施过程的研究以及精准扶贫中呈现的现实困境,积极寻找解决扶贫的真正之道,使得贫困地区的农民不再只作为扶贫政策的接受者,而是作为扶贫的重要参与者,在整个扶贫治理过程中起到相应的作用,进而改善治理贫困的局面。

关键词:参与式治理;农民参与;扶贫项目;参与式发展

一、参与式扶贫概念

扶贫作为一项国家治理贫困的行为,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相关的政策解决贫困地区人口经济、生活的困难,克服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社会分化的严重性。在我国扶贫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政府一直是扶贫参与主体的重要角色。精准扶贫作为一项国家战略,被推到前沿。

与传统政府主导的单一扶贫模式不同是另一种扶贫,参与式扶贫模式,也称为“参与式发展”,是参与式发展理论被应用于解决贫困地区经济生活困难的实践。参与式发展理论应用于我国扶贫实践中,具有整体性、系统性运作的特点。参与式扶贫需要对贫困地区困难人口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从而为参与式发展扶贫提供有效的模式创建基础和条件,从当前的扶贫情况来看,资源存在严重的匮乏性,区域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了一定扶贫资源分配的不平衡,因此需要政府确定扶贫的目标、扶贫对象的实际需求,从而制定相应的扶贫资源的分配决策和扶贫方案。一项扶贫项目的实施会出现多元化的扶贫效果,所以在扶贫工作中,还需要注重对扶贫结果的反馈。在扶贫工作中,政府、社会组织和贫困人员都是扶贫工作的参与者,从而形成一个扶贫与脱贫的共生系统和协作网络。一项参与式项目的扶贫是具有多元化的,其决策的过程本身具有参与性和民族性,同时决策的方式也有多种形式。

二、参与式扶贫模式的理论基础

(一)参与式发展理论

参与式扶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逐渐发展起来的扶贫方式,这种扶贫方式是受参与式发展理念的启发而形成的。“参与式发展”理论被应用于我国农村扶贫脱贫过程中,使得贫困地区人口能够真正参加到扶贫项目运行中,这种扶贫方式是对传统输血式扶贫的一种突破。

“参与式发展”理念的提出者美国康奈尔大学Noman Uphoft教授认为:“发展对象不仅要执行发展,还要作为受益方参与监测和评价。”这就意味着项目制定实施过程中必须有参与者的监测和评价。当参与式发展理念应用到扶贫实践中,参与者能够对扶贫项目的计划目标、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参与,这也是参与式扶贫最大的特点。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跨国组织在扶贫的过程中将社区参与作为扶贫领域主要实践方式,促进当地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解决人民生活的贫困状态。李小云在《参与式发展概论》一书中,结合我国实际的扶贫现状,通过对西方的参与式思想和参与式发展理论进行梳理和引进,将参与式扶贫作为是我国现阶段贫困地区农村扶贫模式的重要路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中指出,在扶贫的过程中,需要积极引导具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对象积极的参与到扶贫过程中,使贫困对象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逐渐摆脱贫困,提升贫困人员的自我脱贫能力。同时通过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保证公共服务的普遍化和公平化。

(二)参与式扶贫治理

现代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治理是多元主体之间就共同事务过程相互协调和相互协商的过程。不同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模式治理理论的产生,注重多元主体的参与,区别于传统政府单一行政命令的模式。有学者将治理的定义理解为,对一系列活动的管理和治理机制,虽然没有得到正式的授权,但是在管理的过程中却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而参与式扶贫其实质就是一种治理理论的实践模式。

三、参与式扶贫的特点

参与式扶贫开发模式的应用中,主要是以村为单位进行扶贫规划,通过综合的分析后,确定需要帮助的贫困村。在贫困村确定后,需要针对贫困村建立参与式贫困帮扶和开发规划,同时还需要完善参与式贫困村开发过程。

我国传统扶贫模式是“输血式扶贫”,即由政府主导扶贫,政府是控制和分配资源的主要角色人,而参与式扶贫模式突破传统的政府主导的单一扶贫模式,强调被扶贫者主动参与到扶贫活动,能够在扶贫项目中获得精神和物质的满足,是一种新型的一种互动型扶贫模式。其主要特点如下:

1.与传统政府主导的角色相比,农民是参与的主体

相对于传统的扶贫方式来说,参与式扶贫方式还需要注重农民的主体性,贫困群体的参与程度被作为反贫困治理活动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性因素。相比较于政府主导的资源扶贫,如果贫困地区的贫农能够积极参与扶贫项目中,就能够和政府在扶贫过程中形成互动,因为农民最了解自己的贫困情况,一旦农民自己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得到物质和精神的满足,就会感受美好生活的幸福感。在参与式扶贫中,农民是反贫困的主导力量,与“输血式扶贫”不同的是,参与式扶贫式一种“造血式”扶贫,凸?@贫困地区农民的“自救”地位。

2.参与式扶贫的核心是“赋权”,农民全程参与

参与式扶贫核心的理念是赋权。扶贫项目的实施绝不是让农民一味的被动接受,农民不能在扶贫过程中享受到参与扶贫的权利,其扶贫项目的实施也就不能真正让农民过上幸福的生活。在参与式扶贫治理中反贫困对象具有参与到扶贫治理中的权利,同时也是参与式扶贫中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从扶贫的目标群体来看,赋予其一定的权利也就表示,其可以全程的参与到扶贫工作的规划以及实施过程中。

3.参与式扶贫形成参与主体之间的互动机制

贫困群体是我国扶贫工作的最终受益主体。随着我国扶贫政策的变迁,扶贫模式和机制开始出现转变,从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再到参与式扶贫。参与式扶贫不仅是接受政府、市场等外部援助的诱导,同时更注重参与扶贫受益群体内在的能动性。参与式扶贫通过接受外来援助所带来的资金、技术,先进的发展理念,将这些外部力量同贫困地区的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结合在一起,激发贫困地区人群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并积极的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现代化的发展理念,同时在扶贫活动中通过与援助者的交流和信息共享等,促进其思维的发展,提升参与式扶贫的效率。

4.参与式扶贫注重提升农民的能力

国家扶贫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民脱离贫困的生活,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最主要的完成扶志,不是为一味的给予帮助,而是使农民自身有能力摆脱贫困的帽子。而参与式扶贫方式就是在这种理念下提出来的,通过引导贫困农民的积极参与,不仅为其提供救济式的帮助手段,同时也推出一系列的扶贫项目,使农民自身参与到扶贫项目中,提升农民的脱贫能力。贫困地区农民能够自己主动参与扶贫过程,扶贫的效果真正受益于农民自己。授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扶贫项目开发中如果贫困地区人群不能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返贫还是会出现的。

四、参与式扶贫实践的困境与机制创新

(一)参与式扶贫的现实困境

1.参与式扶贫行动主体参与地位的失衡。参与式扶贫参与主体有政府、社会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社、农民,在我国精准扶贫中,各个扶贫参与主体之间利益是不平衡的,尤其是参与扶贫的接受者即反贫困对象在扶贫治理中处于劣势地位,以至于被动接受扶贫政策执行,导致扶贫绩效低下,农民一度出现返贫的现象。政府层面:面临独角戏的困境;社会组织层面:面临自弹自唱的尴尬;贫困群体层面:参与性不足。

2.参与扶贫目标呈现工具性。工具理性下的主体参与难以产生共通性、制定出解决问题的规则,使得各主体之间的沟通参与不足。从贫困群体的角度出发来看,这些群体由于缺乏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导致思想落后,无法用长远的眼光去看待问题,只是将目光聚集在现有的资源上。对基层政府和村委会干部等行为主体而言,对于扶贫资金的管理和分配缺少技术管理,而且当前的扶贫方式也使得政府在扶贫村的项目申报和落实中存在盲目的情况,造成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为扶贫资金的诱惑。同时从扶贫项目的协调方面来看,政府和民间以及村庄组织间的协调性出现絮乱,这是由于制度规范缺乏所导致的我,使得短期性整合资源不能依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

(二)参与式扶贫现实困境的解决

1.加强村民参与理念,重视贫困人口的参与。参与式理论认为,受益群众是发展过程中的主体,是发展的建议者、计划者、执行者、管理者和受益者,倡导发动主要利益相关群体参与项目的?Q策。贫困人口是精准扶贫脱贫的主体,在整个扶贫项目的设计、规划、实施、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将“参与式”理念和工作方法贯穿始终,充分发挥贫困人口在扶贫中的“决策作用”,尊重群众意愿,激发受众人群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以提高扶贫精准度和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参与主体间的沟通,保证扶贫政策的落实

在扶贫政策中,需要保证扶贫政策的统合性,进而充分发挥政策的规范性和整体性作用。通过对各主体间的协调以及对资源控制和需求方面的差异性分析等,保证个体和集体利益的统一性。同时在扶贫项目的策划和执行过程中,要注重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使得各参与主体在扶贫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通过沟通解决贫困群体被动接受的弱地状态,在集体行动引导下,积极参与扶贫项目中去看,提升自身的组织和协作能力,进而更好的参与到扶贫项目的开发、实施和评估过程中,提高自身的能力,充分了解扶贫的政策,真正享受到扶贫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

3.注重内源式发展,加强农民的能力建设

贫困地区自主建设发展的能力是比较低的,由此专题培训、政策宣讲、实地考察等形式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一系列能力建设中,基层政府应该发挥重要的角色,通过调查、培训、教育等形式提高农民的自主建设能力。能力建设是循序渐进的,只有通过不断的重复过程,让农民不断积累经验,吸取教训,才能提高脱贫的能力。

4.突破多元主体参与的障碍,提高多元主体的参与互动能力

地方政府转变绝对主导的角色,并尊重对自身角色的规范,保证权力只在权力范围内实施。尊重贫困人口,加强与贫困人口的交流与合作。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看作是贫困农户脱贫的试验组织平台,通过组织内部的合作和实践,引导贫困农户通过自身的努力摆脱贫困的状态。

参考文献:

贫困村工作机制 第7篇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驻村帮扶工作、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和全省驻村帮扶工作队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10月19日,张家川县将利用3天时间,举办驻村帮扶工作队培训班。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候选人张树增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县委农工部负责人主持开班仪式。

张树增就做好全县驻村帮扶工作指出,一要充分认识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准扶贫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当前和今后两年的最大政治任务,也是社会各界责无旁贷的义务,更是驻村帮扶工作队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从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思想统一起来,把力量凝聚起来,有效地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推进精准扶贫各项措施取得实效。二要全面履行驻村职责落实帮扶工作任务。按照省、市、县委要求,在出台《全县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后,我县又制定了《张家川县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实施细则》,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职责、日常管理、工作保障、考核奖惩、纪律要求等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要围绕《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中确定的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三要打造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帮扶队伍。作为县委县政府选派的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县委县政府的形象,也代表着单位的形象。每名驻村帮扶干部要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用“三严三实”要求约束和规范自己,以良好的言行和工作的成效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四要着力强化驻村帮扶工作队组织保障。扶贫工作政策性很强,特别是新形势下要按照精准的理念、精准的方法、精准的措施来推进工作,对驻村帮扶工作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各级各单位切实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教育引导,加强督查检查,落实激励机制,确保每个驻村帮扶工作队“下得去、蹲得住、有作为”。

我国贫困退出机制将逐步实施 第8篇

在发布会上,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介绍, 贫困退出将分级实施, 包括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的退出, 标准有所不同。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 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 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有保障。贫困村和贫困县的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 原则上, 中部地区贫困村、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 以下, 西部地区降至3% 以下即可退出。贫困户退出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提出, 在村内公示, 贫困村退出要在乡镇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才可退出。贫困县退出则需要经过市、省两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后, 经过国务院扶贫领导开发小组批准才可退出。

此外, 刘永富还介绍, 贫困县摘帽以后, 绝大多数政策都会继续保持一段时间, 保证能够稳定脱贫。

贫困村工作机制 第9篇

一、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运行基本情况

全县52个互助资金协会共有会员13082户,贫困会员4264户,资金总额1444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842万元,会员资金602万元。2013年,全县52个协会累计向会员借出资金1738.5万元,用于种植业695.5万元;用于养殖业661.8万元;用于加工业120.4万元;用于营销及运输业260.8万元。借出资金到期还款率达到100%。互助资金帮助借款会员户均增加经营收入2000多元。

目前各协会财务状况良好,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各协会自运行以来收取的互助资金借款使用费达到453万元,累计支出345万元,收益108万元。

二、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程序

一是认真确定试点村。根据试点村确定条件,由试点镇确定不少于试点村两倍的预选村。在此基础上,分别召开预选村两委成员会、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会征求意见,经过县、镇两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考察、分析、比较和筛选,最终确定试点工作村,并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为组长、两委成员参加的协会筹备小组。

二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整个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总纲,关系到试点工作的成败。为此,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试点镇有关人员组成征求意见组,先后走访村干部、老党员和群众代表1600余人次,征求意见近200条。在此基础上,经过多次讨论、酝酿,制定出了既符合上级政策又切合全县实际的《临朐县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各试点镇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

三是扎实做好宣传工作。为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分四个阶段三个层面进行了宣传工作。第一个阶段,召开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研究我县开展试点工作的方法、步骤及注意的问题等。第二个阶段,在试点镇召开会议,学习《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流程、有关问题和注意事项。第三个阶段,对试点村村民进行宣传发动。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登门入户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建立互助资金的目的、实施方法,以及入会资格、入会程序等。第四个阶段,组织县镇领导小组部分成员、驻村工作组组长、村筹备小组组长,到外地试点市县参观,学习他们的经验和做法。

四是合理确定贫困户和低收入户。以试点村上年度各户的人均纯收入为基础,通过本户申报,各村民小组评选认定,村两委审查,村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等程序,形成本村特困户、贫困户名单,由本户签字确认后,张榜公示5天,最终按照总户数4%左右的比例确定特困户,按30%的比例确定贫困户。

五是制定工作流程和时间表。制定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流程》,严格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工作。同时,加大调度力度,每两天调度一次,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六是选举产生互助资金协会办事机构。试点村入会户数达到200户以上(其中贫困户入会要达到村贫困户的70%以上)时,由筹备小组召集全村入会农户召开选举大会,会员一户一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理事会和监事会中至少有一名贫困户代表,监事会成员必须有一名女同志。

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行与管理。理事会一般由3名成员组成,包括理事长、会计、出纳等。对认真履行职责的理事会成员,依据互助资金协会运营状况,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一般掌握在每人每月不超过150元。资金来源从收取的互助资金借款使用费中解决。具体发放数额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根据各村实际确定。

监事会是互助资金协会的监督机构。监事会一般由3人组成,负责监督互助资金运行和理事会的工作。

七是认真抓好协会建设。严格按程序进行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工作,制定协会章程,并在县民政局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协会的性质为具有独立法人的民间组织。在县技术监督局申请法人代码证书,刻制公章,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设立专用账户。按统一标准对协会办公室进行装修,统一配备办公用品。集中对各协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三、互助资金协会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一是吸收会员。凡户口在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筹备小组提出入会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申请表,本人签名或按手印。筹备小组确认和同意,并在申请表上签名后,发给会员证。贫困户、低收入户自行放弃入会的,由本户写出自动放弃入会的证明。如果他们以后申请入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二是筹集互助资金协会资本金。资本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扶贫资金、村民自缴入会资金、接受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附加条件的捐赠款。财政给予每个试点村15万元的补助。入会村民缴纳资金标准是:贫困村特困户可免缴;贫困及低收入户200—1000元。按省扶贫主管部门规定,每村村民自缴资金总数不能超过11.25万元,即财政资金15万元的75%,目的是尽量减少农民的负担和资金风险。

三是互助资金使用的原则、对象和范围。(1)使用原则:民有、民管、民用、民受益,有偿使用,滚动发展。(2)使用对象:本村互助资金协会全体会员。优先照顾具有一定发展能力的特困户、贫困户。每年获得借款的贫困户人数不得低于入会贫困户的50%。(3)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和营销等。非生产经营性项目、公益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协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待遇和工作经费不得使用互助资金本金。

四是使用互助资金的借款程序。(1)会员写出借款申请(包括借款用途、项目效益、还款时间、违约保证等),借款人签字和按手印确认。(2)互助资金协会审查批准并签章。(3)公示。(4)签订借款合同。(5)互助协会办理借款手续。

五是互助资金的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和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1)每户每次借款数额原则上在3000元以下,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5000元。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2)向借款会员收取借款使用费,借款使用费率可参照国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由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六是互助资金借款实行担保制。(1)借款担保人必须是本协会会员。(2)实行协会会员“多户联保制”。

七是对借款违约的责任追究。(1)对到期不按时还款的借款户,协会坚决追回借款本金和使用费,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或担保人拒不偿还的,由协会提起诉讼,依法处理。(2)借款户随意改变借款用途的,协会要追回借款和使用费。(3)借款人和担保人若发生借款和担保违约,以后不再给予借款。

八是互助资金收益分配原则。互助资金本金不能用于分配。收取的借款使用费收入在减去协会运行费用后进行分配,分配方案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分配顺序如下:(1)公益金。按不低于借款使用费收入的10%提取公益金。用于贫困户和村内公益事业,具体用途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2)公积金。扣除公益金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公积金转入本金。

九是互助资金的日常管理。(1)互助资金本金存入所在镇农村信用社互助资金账户,由协会独立建账核算。(2)互助资金不得以谋取存款利息收入为目的,不得向本互助协会会员以外的农户借款,不得吸收外界存款。(3)互助资金的借款发放与回收,由协会理事会具体负责,严格现金管理制度。对社会捐款和收回的借款及使用费等现金,必须于当日存入农村信用社互助资金专户。(4)协会建立互助资金专用账簿,保管好各类凭证,做到日清月结。(5)协会按要求每月向县、镇互助资金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财务报表。

十是对互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外部监督。互助资金运行期间,县、镇两级互助资金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村互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效益情况、周转率、回收率、保值增值率等至少进行2次以上的审核、检查,并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对实现保值增值的,给予奖励,扩大资金规模;对管理不善、资金未发挥效益的,予以通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注销协会,依法追回政府投资。

四、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新生事物,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要采取相应措施:

一是互助资金协会的组织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每一个互助资金协会就像一个小的农村信用社,“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乡镇没有扶贫工作专门机构,乡镇一级的管理只是靠财政所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中经常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互助资金工作的开展涉及财会和金融方面的知识,业务量大,专业性强,单靠扶贫系统的现有人员(普遍不懂财会业务)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实现不了经常性、连续性的监管。实践证明,要想管好用好互助资金,切实发挥其作用,并保证不出问题,亟需成立县级互助资金专门管理机构。建议由政府批准并下发文件,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实现对互助资金的全程监管。

二是互助资金协会监管约束机制还不健全。主要是缺乏对协会理事长管理和制约的措施办法。理事长是协会的带头人,大多数由村委负责人兼任,个别村委负责人存在“一言堂”作风,工作中缺乏民主风气,影响到协会的工作氛围,使一些监事会成员对协会工作不热心,未能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因此培养提高协会理事长的政治思想素质,使他们在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优亲厚友、不以权谋私,是决定互助资金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三是互助资金协会在运行中还存在不足。主要是部分会员占用借款时间超过了借款期限;一些协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仍然是需要关注的问题;由于资金量少,不能满足会员的实际需求,使有些会员不愿意到协会借款等。针对上述问题,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增资力度,增加借款额度,并适当延长借款期限加以解决。对产业发展具备一定规模、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信誉度高的会员,借款额度逐步提高到1万元,借款期限放宽到1年为宜。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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