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报告

2024-06-13

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报告(精选8篇)

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报告 第1篇

xx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

首先,欢迎各级领导来xx镇检查指导工作。

下面,我就我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做一简要汇报。

xx镇位于xx市西南部,全镇辖区总面积44.67平方公里,耕地2600公顷,辖30个行政村,总人口3.2万人。xx镇毗邻全国最大的轴承专业市场—烟店轴承市场,区位优势得天独厚,以轴承产业为主导的民营经济迅猛发展,形成了以轴承、特钢、酒精为支撑的产业特色。xx镇是“中国轴承之乡”。轴承产业是山东省十大产业集群之一。全镇有民营企业220多家,工商业户4320户,从业人员达到2.2万人。2007年全镇完成工商税收244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710元。

今年以来,xx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会议精神,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全镇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我们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为全面落实减负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我镇党委、政府对减负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农民负担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经管站、财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分析减负工作,具体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与经管站合署办公,由经管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财政、经管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经常性地开展工作。今年以来,我镇逐渐加大了检查督导的工作力度,实行全方位督导、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介入,限期纠正,并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将问题消灭在了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扩大化,有效的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

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良好

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时,我们在充分尊重群众意

愿的基础上,按照“民主议事、上限控制、专款专用、审核审批、群众监督”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不存在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或强行以资代劳的问题,也没有平调、挪用筹集的资金、劳务的现象。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涉及修路、兴修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以及修建学校等方面也没有以配套资金或道路基金等任何名义强行集资、摊派问题。

三、制度完善,切实把减负“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经管站、财政所等部门联合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把关,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逐步把“公示制”与村务公开,特别是与村级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实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全面、及时、合法、准确”。

二是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各村和中小学公费订阅报刊的费用合并计算后没有超过限额标准,每村800元,中小学 元。

三是严格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增加农民负担现象,从上到下一查到底,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时刻崩紧了农民负担这根弦。

四是定期开展减负检查,及时发放负担卡,全面监测减负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分包责任制,对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过程中走过场,工作不细致、不到位的村,推倒重来;镇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每年两次组织对全镇30个村的农民负担情况检查,选择监测村,合理设置农民监测点,对检查出的问题形成书面意见,反馈给各村,责成各村限期按要求整改。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向农户收取款项劳务前,必须先写出申请,报经管站、镇政府审核、批准,将农民负担卡填发到户,并以此作为农户上缴筹资提供劳务的依据,防止了乱收费。

四、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粮食直补全部到位,共涉及 万亩,余户。今年 月,已将直补资金全部发放到户,共发放直补款 万元;良种补贴共涉及 万亩,补贴资金 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共涉及 户,发放补贴资金 元,农资综合补贴涉及 户,补贴资金 元,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五、经费保障,注重监管,综合治理乱收费

全镇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计生专职的工资都纳入了“一卡通”,由xx市统一管理。村级组织的运转经费,我镇按照各村人口的 %支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已到位资金 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发放和村级组织的运转经费,保证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我镇减负领导小组和减负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清理整顿涉农乱收费现象,对各部门在教育、用水用电、修建房屋、土地使用、殡葬改革、办理身份证等方面全面监管,采取突击检查和走访群众等办法,避免了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下大力气抓好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报告 第2篇

为做好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教育、民政办、计生办、土管所、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电管站、农业、及各村民委员会及其他涉农民负担的收费部门(以下简称涉农收费部门)。

二、考核内容与方法

(一)考核内容

1.落实责任制情况25分。每年年初部署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出减轻农民负担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并与镇政府签订了责任书。

2.监督检查情况25分。不定时对涉农负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年12月底前对本镇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写出检查报告报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

3.整治突出问题情况20分。根据本镇年初提出涉农负担的任务、目标和措施,落实整治涉农负担突出问题的成效。

4.涉农违纪案件和违规问题处理情况30分。本内涉农来信来访处理情况,以及涉农违纪案件和违规问题查处结果。

(二)考核方法

采取自我考评和考核组抽查相结合的百分制定量考核。考核结果: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的为合格,6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

1.自我总结和评分。各涉农收费部门每年12月底前总结本部门本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内容要详实,评价要公正客观,进行自我考核评分。于次年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考核表报送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2.提出奖惩意见。对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单位,提出“黄牌警告”。对确定为优秀的单位,由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纪委、组织等部门联合进行表扬。

3.建立考核档案。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每年4月底前,把镇各涉农收费部门的考核结果报送镇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作为业绩评定和干部任用、奖惩的依据。

鹤岗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调研报告 第3篇

一、减负工作的基本情况

鹤岗市现有21个乡镇, 212个行政村, 农户5.5万户, 农业人口18.4万人。总播种面积325.2万亩。2010年, 是全市新农村建设上水平之年, 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及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文件精神, 全面实行强农惠农政策, 补贴总金额达到了1.7亿元。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市委、市政府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极为重视, 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筑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 纳入主要领导的工作日程, 明确责任, 实行领导分工责任制, 主要领导亲自抓, 负总责, 一级抓一级, 一级对一级负责。完善了目标管理责任制, 并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县、乡、村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实行“一票否决”制, 从而增强了各级领导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 认真学习, 深入贯彻落实惠农政策。

鹤岗市为了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及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综合补贴等重大扶持政策准确落实到位, 各级农业干部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在继续巩固上年成果的基础上:一是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各项政策, 熟知政策内容, 领会各项政策的精神实质。二是全市共下派84个工作组1407人深入21个乡镇、212个村与农民零距离接触, 倾听群众呼声, 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三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优势、全方位、立体式地宣传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开展各类宣传90多期, 及时把政策信息传送到千家万户。

(三) 整合力量, 加大了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力度。

今年以来, 全面加大了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力度, 鹤岗市共向上争取各项惠农政策补贴资金1.7亿元, 其中:农业综合直补资金9512万元, 粮食直补3251万元, 第一批良种补贴款2510万元, 农机补贴资金760万元。2010年争取到的政策补贴资金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全市周密制定了粮食补贴发放方案, 为了方便广大农民领取补贴, 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程序、阳光操作。对享受补贴的农户、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提前在村张榜公示, 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增大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对补贴发放工作高度重视, 主要领导亲临“直补”发放现场组织指挥, 较好落实了补贴发放“三个到村、五个到户、六个不准”的要求。

(四) 强化措施,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今年, 将农民建房, 村级道路修建, 报刊订阅一事一议等作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一是继续实施村集体订阅报刊总额“限额制”。各县 (区)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 按村规模大小进行限额。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200元。萝北县具体标准是200户以内的村报刊费不准超过800元, 201~300户村不准超过1000元, 300户以上村不准超过1200元。绥滨县制定出台了《关于治理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件重新规定了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的最高限额由原来的1500元下调到1200元。除必须订阅的党报党刊外, 其他任何部门, 特别是权力部门不许以任何形式, 任何名义向村下达报刊征订任务, 搞层层摊派。二是对农村农民建房收费进行了治理。农民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自用住房, 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可收取工本费和按省收费文件规定收取的土地费外, 一律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 农村宅基地超占费和土地登记费。三是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鹤岗市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法规和有关制度, 为了防止有些村借新农村建设之机增加农民负担, 开展了专项治理, 制定了减轻农民负担目标责任制、涉农收费公示制。每村都有一块涉农收费公示板。每年都对各项涉农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四是组织市纠风办、工商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对全市的农资市场进行了检查, 收缴了一些假农资和不合格产品, 防止了一些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有力的保障了农民的利益。

三、存在的问题

(一) 农村债务重, 难以化解。农村税费改革后, 偿还以前债务能力进一步削弱, 如果债务问题解决不好, 势必影响农村稳定。从前段看, 尽管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 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由于相当多的村集体经济薄弱, 仅靠村自身力量难以解决。这些年来, 绥滨县有些村为化解债务, 将机动地长期发包顶债, 有的甚至包到二轮土地承包期末, 激发了很大矛盾。农资价格大涨, 造成农民成本增加。农村信贷政策有些条款不太合理, 增加农民负担。

(二) 从我们检查情况看虽然直接向农民收取的各项不合理的费用基本杜绝, 但向集体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仍不同程度存在, 报刊征订超标在个别村依然存在。

(三) 有的地方对农民负担工作淡化, 认为税改后不存在农民负担了, 疏于监督和管理。

(四) 个别村屯仍存在机动地超标。

四、工作建议

下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 继续巩固减负工作所取得的成果。不折不扣的落实好中央、省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 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积极稳妥地推进惠农政策, 继续完善农村惠农政策改革配套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 防止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二) 切实加强对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及村级范围内筹资酬劳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黑龙江村级财政管理办法》, 和《黑龙江村级范围内筹资酬劳管理实施办法》, 严禁借新农村建设之机增加农民负担,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对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及村级范围内筹资酬劳等村集体资金的提取, 使用的监管力度。

(三) 继续推行“一事一议”筹资“以奖代补”政策的落实。重点对村级三项经费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以奖代补”资金有无截留、挪用、挤占和滞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乡镇申请“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是否真实, 筹资、酬劳的程序、用途和额度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进行检查。

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报告 第4篇

摘要:在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方面,本文就强农惠农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减轻;农民负担;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3.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12-14-1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泉州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泉州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减负长效机制,有效地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方面,今年南安市由市纠风办牵头,联合市农海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就2012~2013年度强农惠农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还存在着如下问题: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个别地方重视程度不够,减负工作有所松懈

其表现为:(1)存在超范围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现象。(2)存在擅自设立项目向企业、群众乱收费问题。(3)存在建房收费问题。(4)存在违规超收卫生费的问题。(5)存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向村级组织收费、捐款、报销相关费用的问题。(6)存在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或配套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转由村级组织承担的问题。(7)存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村级组织捐款、捐物的问题。(8)存在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的问题。(9)存在村级组织报刊订阅超限额的问题。

1.2 农村“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

个别乡(镇)、村对涉农负担事件处理不及时、不细致,是造成群众不满意和来信来访来电不断的重要原因。报刊杂志征订超过限额的现象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虽然各级各部门三令五申,加大监管纠正力度,坚决取消村级招待费,但极个别村还存在报支招待费问题。

1.3 农民隐形负担依然存在

近年粮价调整幅度低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农民因粮价调整带来的利益被农资价格上涨冲淡了。在农村中,由于文化整体水平不高,农民经常举行一些不科学的、花费较大的活动,无形中也加重了自身负担。

2 对策建议

2.1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

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制。针对南安市存在的问题,今后市减负办将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察点,消除农民负担隐患,联合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至二次拉网式的农民负担大检查,进一步改进检查方式,把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明查与暗访、检查与纠正、检查与处理相结合,对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限期督查督办。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减负工作齐抓共管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共管机制。

2.2 加大治理力度,解决农民反映突出的问题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一方面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等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实行专项治理定期协调和工作报告制度;另一方面,对农民负担问题比较多的乡(镇)进行重点监控和综合治理,实行检查、处理、整改全程监查督办。既要解决农民反映突出的问题,又要立足于加强制度建设。通过两方面治理,有效制止农村“三乱”,巩固减轻农民负担的成果。

2.3 切实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收费项目的监管

一是履行职责,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收费项目的审核、监督,从源头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二是继续健全农民负担信访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受理农民群众的来信、来电和来访举报,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化解矛盾,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2.4 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保证“一事一议”制度的实施。二是加强村财管理,改善经济基础,着力解决好村级经济困难,力争做到有钱办事。三要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素质,引导基层干部把实施好“一事一议”制度作为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把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应尽责任,执行好“一事一议”制度。

2.5 妥善处理乡(镇)、村级债务,防止将债务分摊、转嫁或变相转嫁给农民及产生新的举债

要认真清理核实乡(镇)、村债权债务,消化存量,控制增量。要在基层建立健全严格的债务管理制度,对乡镇确需兴办的公益事业应根据财力许可进行科学论证听证决定,不得以政府财政名义举债,对村一级确需兴办的公益事业应召开村民大会,应严格按“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管理办法实行,杜绝新的债务出现。

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述职报告专题 第5篇

一、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粮食直补,共涉及耕地面积2743亩,1736户,今年4月底,已将直补资金全部发放到户,共发57020.63万元;退耕还林款,共涉及3486亩,222户,今年10月中旬全部发放到户,共发488040元;村级补助资金全年共发放99120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发放和工作经费。

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良好。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不再向农民固定收取和摊派,可以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民主议事、专款专用、审核审批、群众监督”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针对该政策,重点把好了“三道关口”:一是把好预算关。对于部分有公益事业的村,由村级组织根据实际需要和群众要求提出,按规定编制项目预算方案,包村干部全程监督预算过程,禁止搭车收费;二是把好审议关。预算方案完成后,提交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审议时,包村干部全部到会,组织好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所作的决定经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签名后生效。三是把好审核关。筹资筹劳方案通过后,各村将筹资筹劳的项目、数额及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情况等如实填写《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申请表》,报上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为把减负工作落到实处,我镇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财政所、纪检委等部门联合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把关,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监督村委会搞好村务公开,特别是与村级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实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全面、及时、合法、准确”;

三、是严格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收费管理。

1、全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施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杜绝了“一费制”以外的收费项目。

2、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各村、组公费订阅报刊的费用合并计算后没有超过限额标准。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殡葬改革、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等方面也都严格治理,没有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乱摊派现象发生。

3、严格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增加农民负担现象,从上到下一查到底,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时刻崩紧了农民负担这根弦。

四、农村财务管理情况

1、定期开展农民减负监督检查工作。一是落实镇领导包村分工责任制。对所包村逐一排查摸底,对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过程中走过场,工作不细致、不到位的村,推倒重来;二是镇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每年两次组织对全镇4个村的农民负担情况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形成书面意见,反馈给镇政府,镇政府责成村委会限期按要求解决。三是涉农收费部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将农民生产性费用及水费、电费控制在合理收费范围,电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正常收取,没有超标准乱收现象;四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活动。

2、及时发放负担卡,全部使用减负专用票据

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向农户收取款项劳务前,必须先写出申请,报镇政府审核、批准,将农民负担卡填发到户,并以此作为农户上缴筹资提供劳务的依据,防止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五、村级债务情况。

西关村欠债280630.5元,东关村欠债1710000元,西街村欠债696000元,凤翔村欠债105000元.村级债务形成原因主要是由于建校、修路、拆迁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镇政府这几年集中精力,多方筹款,偿还了部分欠款,但由于这些债务形成原因复杂,历时较长,一时难以解决。

六、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1、领导重视,为全面落实减负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从年初开始,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农民负担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分析减负工作,具体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和实施。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透明度。层层召开村干部会议,加强对中央、省、市、县一系列会议精神的学习,广造社会舆论。利用宣传车、村广播、标语口号等广泛宣传农民减负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使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了减轻农民负担责任书,制定了奖惩措施,明确了各村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组织抽调10多名包村干部,作为减负工作人员,直接深入到村,了解信息,体察民情,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是严格“一票否决”制度。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评先树优、考核和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农业服务中心、纪检、财政、等部门都按照专项治理部门负责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凡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责任问题者,一律取消单位及负责人年终各项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

四是加大投入,完善管理。设立了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与财政所合署办公,由财政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会计任成员,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实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介入、纠正,并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的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2、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认真妥善处理涉农信访问题

对涉及农民负担方面的信访问题由镇减负办安排专人接待处理,各村每周汇总一次本辖区的不安定因素上报主要领导阅示,明确结案时间和标准。由村两委受理的信访案件,仍无法处理时,镇里成立专案组,进行处理,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不出现越级访和群体访;严责任。明确规定村支部书记、为信访稳定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信访案件积极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不得随意将问题上交;严查处。对信访案件反映的真实问题要从快严处理,抓民心、树正气。

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报告 第6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我镇严格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农业税一律按3%的税率征收,单此一项全镇农民免交农业税34.66万元。农民负担进一步得到了减轻,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各涉农部门具体收费项目能够按有关收费文件执行。如计划生育服务证工本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书、婚育学校学习费、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农民使用集体土地建房、屠宰税、中小学收费、农村住宅用电、派出所、卫生院各项收费办证均能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项目范围环节和标准收取,没有超标准收取和搭车乱收费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政策补贴款发放使用的监管。对各种政策补贴款发放使用情况,我镇一律实行公示制度,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不抵顶各种涉农收费,切实将各种政策补贴款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2004年,我镇种粮直补款为0.7579万元,均已全部发放到有关农户手中。

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大对涉农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的监督力度。我镇纪检、人大等部门,认真依照《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广东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追究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行为的,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绝不手软,因此杜绝了加重农(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民负担现象发生。

五、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对涉农收费部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将有关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保留的收费项目,全部实行公示,接受当地群众的监督。2004年,我镇清理废止涉农收费项目13项,降低涉农收费标准的1项,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个,设立投诉举报电话2个,有力促进了我镇“减负”工作的顺利开展。

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第7篇

2017年,我乡镇在市县农监办的正确指导下,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我乡镇成立了以政府乡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专抓此项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宣传,提高知晓率

一是强化培训,注重宣传落实。我乡镇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学习培训作为乡镇、村干部的必修课,每周五组织乡镇村干部进行涉农政策学习,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促进社会和群众对财政部门落实惠农政策情况的监督。二是积极宣传,确保整体覆盖。将惠农政策及办理程序等内容通过信息平台、宣传资料、宣传车、条幅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对群众的咨询、提问、电话举报等,做到有问必答、有报必查、有信必复。三是公开接访,做好政策 1 服务。在坚持做好乡镇领导信访接待日的基础上,不定期进村入户,开展惠农政策宣传,同时调查了解落实惠农政策情况,着实化解了因惠农政策不落实造成的群众上访问题。

三、突出重点,落实政策

2017年,我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农业、教育、财政、土地、电业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种补贴全部落实到位,我乡镇发放“三项补贴”共1.5万亩,元,村级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实行了分村设户管理,无平调、挤占、挪用、克扣现象;村级组织能够正常运转,不存在向农民收费现象。同时全乡镇所有补贴实行“一卡通”,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杜绝了截留、抵扣等现象。

四、强化措施,落到实处

乡镇、村均设置了涉农收费公示栏;按要求开展了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向村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属于政府承担的资金政府承担,没有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额征订报刊等现象,在执行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农民外出务工、农村电网改造、农业用水用电等项目中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开展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工作,村级组织不存在不合理收费情况,没有用押金、罚款、违约金等不合法方式管理村务的情况;能够严格落 2 实“约法三章、两项制度”,制止新债务的发生;不存在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严格按照规范执法收费,无违法强征强收现象;

全乡镇无将乡镇村债务转嫁给农民的现象。

五、规范程序,严格标准

我乡镇“一事一议”领导组织和机构健全,各种职责明确;按要求履行了议事、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酬劳筹资严格按要求进行,不存在借“一事一议”名义向农民乱集资现象;民主理财小组能够在“一事一议”中充分发挥作用,全乡镇“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六、实行民主,执行制度

乡镇纪委每季度组织专项检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定期报送工作总结、工作动态,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及时报送农民负担各项报表及整改报告;工作方法得当、思路清晰并不断创新;能够积极配合上级农监部门开展工作。

七、完善机制,落实制度

认真落实了涉农负担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纸费用“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农民负担监督卡填写规范,并且100%按时发放到户;无村级招待费用;向 3 农民收取的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开具票据;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农民负担政策法规培训。

八、严格把关,杜绝隐患

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报告 第8篇

2008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减负和强农惠农政策,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深入治理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探索构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新成效。但是,一些地方涉及农民负担的乱收费项目仍然存在,损害农民合法权益问题时有发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任务仍然艰巨。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异常繁重。在这种形势下,更要提高对减负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松劲,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农民负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近年来,农民负担的构成已发生很大变化。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当前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应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重点监管以下四方面情况:一是明确由政府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费用和所需劳务,是否转由农民或村集体承担;二是向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其他费用,有无政策依据,是否超标准、超范围收取;三是向农民筹资筹劳,是否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议事程序和限额标准等规定;四是农民应得到的补贴补助和补偿,是否被截留、抵扣或挪用。在农民负担监管中,要把减轻农民负担与推进制度建设、事前预防与事后查处相结合,从源头上控制加重农民负担和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二、积极探索,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各省(区、市)要根据中央的要求,抓紧完善本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创新议事形式,强化村民监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组织实施的指导和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已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省份,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积极扩大奖补试点范围;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积极创造条件,选择村级领导班子较强、群众基础较好的地方开展试点,逐步在全国形成一事一议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激励机制,健全国家扶持下的农村新型劳动积累制度。

三、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

针对农民反映的修建通村公路乱集资、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重点治理。

(一)强化治理重点地区

将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县(市)纳入全国重点监控范围,实行综合治理。加强督促检查,对当年未达到治理目标的,继续实施监控,直到农民满意为止。各省(区、市)也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典型县(市)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

(二)拓展治理重点领域

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各省(区、市)对向合作社收费情况要进行全面调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属于乱收费的项目坚决取消,过高的收费标准坚决降低,为合作社的正常起步和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治理向村集体的各种摊派集资,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的经费缺口以各种名义向村集体转嫁或集资。

(三)深入治理重点项目

各地要结合实际,对修建通村公路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公费订阅报刊超限额、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和截留、抵扣、挪用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明确治理重点、目标和措施,确保治理取得明显效果。

四、标本兼治,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政权组织为目标,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以健全乡镇财政监管职能、增强基层财力为目标,深入探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制度上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推进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保障责任和范围,防止以各种形式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开展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促进减轻农业用水负担。

五、完善制度法规,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要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今年,重点完善“公示制”,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内容,公示要增加支农惠农政策的内容,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加快研究《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修订问题;各地也要加大农民负担监管的立法力度,将农民负担纳入依法监督管理的轨道。

六、落实领导责任,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深入开展

进一步提高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切实做到常抓不懈。一是坚持和完善减负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对减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深入研究解决办法,严格审核涉及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文件,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整体合力不减弱。二是完善减负工作考核制度将减轻农民负担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减负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不缺位。三是强化农民负担联合检查监督制度完善检查方式,扩大检查范围,实行检查与处理相结合,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高压态势。四是加强减负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减负和惠农政策,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做到自觉守法、正确执法,确保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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