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房物业费范文

2024-09-16

闲置房物业费范文(精选8篇)

闲置房物业费 第1篇

闲置房屋如何收取物业费?应该全额收取还是收取部分?

悬赏分:5 | 解决时间:2007-7-29 15:02 | 提问者:zhaoxuefu

最佳答案

物业管理公司对开发商未销售的住宅都是收取物业费的,收取比例在前期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有规定,通常在物业费的50%-70%之间。

如果是已经销售的房屋,即使闲置,业主也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问答

1、什么是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业主做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哪些义务?(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业主大会由哪些人员组成,并有哪些职责?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5)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6)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5、业主委员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并有哪些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6、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活动的,应承担何种责任?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7、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入住率达到60%以上的;(2)入住率达到30%以上,且物业交付使用已满2年的。应当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8、业主大会筹备组如何成立?并做好哪些筹备工作?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委托的社区党委领导下,由社区代表、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

(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5)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9、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有哪几种?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 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10、业主委员会委员当选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11、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如何筹集?

答: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分摊,但不得超过同期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1%。具体数额和计划由业主大会审议决定。

12、电梯、高压水泵等高耗费设施设备的消耗如何分摊?

有电梯、高压水泵等高耗费设施、设备的高层、小高层、多层住宅的共用设施、设 备的消耗按实分摊,物业管理企业应按实际消耗,向业主收取。具体分摊办法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商定,可按面积分摊,也可按户分摊。

13、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价格纠纷该怎么办?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价格纠纷时,业主委员会应给予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调处。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也可直接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14、物业管理企业可否利用物业设置经营性设施?

物业管理企业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其经营性收入应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

15、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的服务,业主是否应该支付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16、如何划定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拥有相对独立的共同设施设备的物业,应当由区、县(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归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17、前期物业管理的费用由谁来承担?

物业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承担。

18、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列支的途径:

(1)已按规定缴纳物业维修基金的,从该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2)公有住房出售时,已按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的,从该基金中列支;(3)未出售的公有住房,从房屋租金中列支;

(4)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私有房屋及其他物业,由业主或使用人按其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

19、物业自用部位指哪些?

自用部位,是指一套房屋内部,由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自用的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开井、庭院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20、物业自用设施设备指哪些?

自用设施设备,是指一套房屋内部,由房屋的业主或作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家具用品以及通向总管的供水、排水、燃气管道、电线等设备。

21、物业共用部位指哪些?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2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有哪些?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建筑智能系统、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邮政信箱、娱乐设施等设施设备。

23、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应多大比例通过?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24、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管线和设施由谁维护?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25、为什么要设立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的设立可以保障住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养护与更新。5

闲置房物业费 第2篇

今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去年年初他在杏花岭区长华湾小区买了一套房,一直没入住,可物业照样收取一年千余元的物业费。王先生质疑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

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长华湾小区王先生的新房。“房子买下到现在还没装修,一直空着,凭什么收全额的物业费?”王先生说,去年年初买下房子后,因为妻子生孩子住在娘家,新房就一直空置,但是物业公司要求他交纳一年千余元的全额物业费。本来还以为这套房子没有住,也没有享受物业服务,王先生希望与物业协商减免部分费用,可对方不同意。

随后,记者和王先生一起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买房子就要交物业费,这是明文规定。”物业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物业公司需担负的是整个小区管理和服务,而不仅仅针对某套房子,即使房子空着,可物业公司依旧要承担整个小区的公共管理责任,所以收取物业费是合理的。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和王先生遇到类似情况的居民还有不少。业主购房签订合同时,房子不住也要全额缴纳物业费,没有商量的余地,这几乎成为当下购买商品房的一个惯例。但是很多业主认为,房子空置不用,没住进小区,也就没有享受到实际的物业服务,为什么还要交物业费?到底有没有相关的物价标准和管理办法?

闲置房管理条例 第3篇

1、防止经济崩溃.调整房产价格, 实现城市房产市场软着陆。减少房产市场崩盘的可能性。房产市场经过十年发展, 积累泡沫太多, 只有挤掉泡沫, 房产才可以合理分配, 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才可以彰显魅力, 市场才可能持续发展。

2、保障人权.为政府调整房产资源分配奠定法律基础。社会生活资料的合理分配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 谁重视了, 谁就可以得到稳定和发展。因为法律必须有前瞻功能、规则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合理调整社会财富分配的功能。

3、开辟税源。实现财政部分收入由土地到物产的提前转移。因为土地财政资源是有限的, 而且已经被政府吃的只剩下一架鸡肋。当土地财政转变到土地物业财政之后, 其税基至少扩大一倍。彻底改变穷人纳税的不合理局面。作为物产税开征前后的补充调整.

4、调控个人和机关对房屋的使用面积。多占者缴费。有利于减少政府开支.

5、填补立法空白

起草者留言

这个问题我们考虑了很久, 也找过不少人议论。更多的人认为太超前, 可操作性不强。有些人甚至认为这和物权制度抵触, 所以, 笔者在起草的同时更关注它的可操作性。同时也不希望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因为这个条例的出台, 将引导更多的闲置房走向使用。而且不需要另外组建部门。故冒然进书, 愿此类立法课题进入议程。惶恐, 惶恐。李敬民谨呈。

我们多次提出立法建议, 大抵如泥牛入海, 本文曾在多年前发布在我们的网站上, 该网站中的《治国论》《扼杀男人的婚姻法》, 《是谁烘托了高昂的楼市》等等代表我们法学理论思想的文章虽然夸张, 但也希望不至于秽污视听。

笔者常居井底, 孤陋难免, 若获抛砖之功, 则欣然小足。

后附:条例出台前建议解决的问题与条例中听证程序的设计说明

城市闲置房管理条例 (建议稿)

目录

总则

第一章闲置房登记

第二章闲置房认定组织

第三章闲置房认定

第四章闲置房认定申请撤销

第五章闲置房处理

第六章闲置房使用保证与认定和解

第七章闲置房认定申请费用的标准和承担方式

第八章闲置房调节管理费的收取与使用

第九章法律责任

附则

总则

1、为了解决城市房产资源合理配置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精神, 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是闲置房的登记管理机关。

2、闲置房是指企业、事业、政府机关、个人等主体拥有的连续12个月以上使用率不超过百分之十五的国有土地、城市建成区内的集体土地上高度超过2.2米以上的有顶建筑物。

具体包括下列情况:

房产开发商取得《预售 (销售) 许可证》后两年内没有完成销售但已经经过竣工验收的房产。

已经被单位或个人用于出租、投资、转借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

企业因破产、转产或其他原因未投入使用或者长期不用的车间、办公用房。

政府机关、企业、单位虽然正在使用但超过人均办公用房50平方米以外的办公用房。

个人用于居住但超过人均面积50平方米以外 (3人以下含三人每户另外增加50平方米) 的住房。

个人、单位、机关其他未投入使用的闲置房产。

第一章闲置房登记

3、闲置房权利人从房屋闲置之日开始必须到闲置房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同时按照每平方米每月住宅20—120元、商业用房100—600元、办公用房40—240元、工业用房10—60元的标准交纳闲置房调节管理费。外埠居民购买本区域房产后进行闲置房登记的, 可以免交闲置房调节管理费3年。逾期不缴纳的, 按照应缴纳数额的日千分之一缴纳滞纳金。

4、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未登记的闲置房后, 都可以申请闲置房登记机关进行闲置房认定。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 闲置房认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闲置房权利人的基本情况, 闲置房基本情况, 闲置房证据取得经过。

(2) 社区、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物业管理公司任何一单位连续12个月早、中、晚各12次以上无人居住的公、私房产或者非本人居住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的勘验记录、录像或照片。

(3) 用于出租的房屋连续6个月没有交纳租赁税的相关资料。用于办公、居住但超过本条例规定面积的具体资料。

(4) 申请登记费用。

(5) 接受房产权利人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和解的承诺书。

5、闲置房登记机关收到闲置房认定申请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核, 同时在接到申请的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闲置房认定申请。并向申请人送达《闲置房认定受理 (或者不予受理) 通知书》。如果闲置房登记机关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应当在《闲置房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理由。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理由不认可的, 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第二章闲置房认定组织

6、闲置房登记机关受理闲置房认定申请后, 即可组成由三位闲置房认定人员组成的闲置房认定组, 认定组负责闲置房的认定与否定工作。

闲置房认定人员由社会上具备三年以上独立工作经验的工商管理员、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教师、仲裁员、法官、检察官、拍卖师、工会工作人员、社会各商业协会人员组成。人员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登记造册后备聘。

第三章闲置房认定

7、闲置房认定组依法成立后, 闲置房登记机关应当在10日内按照闲置房认定申请人提供的地址向闲置房依法登记的权利人送达闲置房认定通知书。无法送达的, 在区域内主要报刊、房地产网、房产所在地社区显著位置、房产门锁一米之内发布闲置房认定公告。通知闲置房权利人及时进行举证和答辩活动。

8、《闲置房认定通知书》送达闲置房权利人之后, 闲置房权利人应当在1 0日内向闲置房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据和答辩。同时可以要求闲置房登记机关组织闲置房认定听证。

9、闲置房权利人要求听证的, 闲置房登记机关应当在接到听证申请15日内组织听证。听证由基层人民政府的人民调解员或者闲置房登记机关的人员负责主持, 闲置房认定听证申请人、闲置房认定申请人、闲置房认定组人员应当全部参加。具体按下列程序进行。

闲置房认定听证申请人宣读申请书, 闲置房认定申请人进行答辩。

主持人负责总结听证焦点。焦点总结后, 由闲置房认定听证申请人、闲置房认定申请人分别举证并发表辩论意见。每个焦点可以进行两轮辩论。

辩论结束前, 闲置房认定人员可以就有关闲置房认定的问题向各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必要时, 闲置房认定人员可以中止听证, 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与复核。

辩论结束后, 闲置房认定人员应当当场分别宣布并签署自己的认定意见。三位认定人员意见不一致的, 以多数人的认定意见为准。认定意见确定后, 由主持人负责于15日内制作闲置房登记机关加盖印鉴的书面结果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当事人不服认定结果的, 可以在收到结果的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和诉讼。

第四章闲置房认定申请撤销

10、闲置房认定申请人在闲置房认定结果没有被依法送达前, 可以随时撤销闲置房认定申请。闲置房登记机构收到闲置房认定撤销申请后, 应当制作闲置房认定终结通知书, 送达申请人, 并减半收取申请费用。闲置房认定程序终结。

第五章闲置房使用保证与和解

11、闲置房权利人在认定结果送达之前, 如果认可闲置房认定申请人的证据, 可以申请和解。申请和解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和解申请书。

计划使用或出售保证书 (包括正在使用的照片或者已经出售的凭证) 。

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标准已经足额交纳闲置期间闲置房调节管理费的凭证 (该费用也可以规定地与现在正在征收的租赁税两倍大体相当, 笔者注)

按照闲置房房认定申请人交纳认定申请费用的两倍标准交纳的和解费用。

和解保证金。未经听证程序, 闲置房权利人直接申请和解的, 可以免交和解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标准为两年的闲置房调节管理费。

和解保证金在所涉及房产5年内没有被再次申请闲置房认定或者闲置房被出售的情况下, 可以在5年之后, 7年之内要求闲置房登记机关退还闲置房保证金。否则, 保证金作为闲置房调节管理费入库。

闲置房登记机关收到和解申请和相关材料以及费用后, 经过审核, 认为符合和解条件的, 双倍返还闲置房认定申请人的申请费用, 即可做出和解决定。和解决定属于不可诉行为。和解决定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后, 闲置房认定程序终结。

第六章闲置房处理

12、闲置房被认定之后按以下方式处理。闲置房权利人拥有全部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一般房屋, 经当事人同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房产成新程度以建安成本的百分之四十到九十九的价格进行收购。

用于出租、投资、借用的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不需要经过本人同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即可以按照房产建安成本百分之五十的价格进行收购。然后, 按照建安成本价出售或者出租给房屋使用人, 房屋使用人不愿意购买或者承租的, 纳入廉租房序列进行管理。

廉租房被权利人出租和转借的, 有负责供应廉租房的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廉租房, 并按照廉租房规定的程序出租给房屋使用人使用。房屋使用人不愿意承租的廉租房, 由相应人民政府继续纳入廉租房程序进行管理。

经闲置房权利人同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接受闲置房使用权后纳入廉租房管理序列进行管理。所得租金纳税后的百分之九十归房屋权利人所有。

当事人自主按照市场的价格出售、出租。出售、出租宣传或者协商期间不停止闲置房调节管理费的交纳。

对因争议而闲置的房产, 首先剥夺无居住困难者的争议参与权利。所有争议参与者都无居住困难的, 政府无偿收回该房产, 并通知相关部门终结与该房产相关的争讼仲裁或者审判活动。所有争议者都有居住困难的, 在无偿没收该房产后, 由相应人民政府足额配给最低标准的廉租房住房。

第七章闲置房认定申请费用标准与承担方式

13、申请人申请闲置房认定时, 需要按照申请闲置房产的面积, 每平方米交纳10到60元 (按照房产所在区域分类, 类差10元) 的闲置房认定申请费用。

14、申请人申请的闲置房被闲置房认定人员认定后, 由闲置房登记机关按照其交纳闲置房认定申请费用标准的两倍退还申请费用。

15、申请人申请闲置房认定时提交的相应证据在经过听证程序后被认定伪造、变造的, 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认定申请费用。

16、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虽然经过听证后没有被采信, 但如果没有伪造、变造证据情节的, 其交纳的认定申请费用全部退还。

第八章闲置房调节管理费的收取与使用

17、闲置房调节管理费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标准收取, 直接纳入政府预算。其中滞纳金用于支付闲置房登记和认定程序中的各种费用。

第九章法律责任

18、为了配合本条例的实施, 户籍、税收、土地、房产的管理部门应该主动公开或者允许当事人查询与闲置房认定有关的信息。

19、闲置房认定人员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 作出错误认定的, 除追究认定人员的相应责任外, 由闲置房登记机关对错误的认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数额最高为两倍的闲置房认定申请费用。

20、当事人伪造、变造证据情节严重的, 除承担相应申请费用外, 闲置房登记机关可以将当事人伪证部分的卷宗向有关公安部门移卷, 并写出建议书, 建议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附则

本条例于2010年元月1日生效并实施, 以前与本条例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条例规定的为准。

本条例规定的居住困难是指居民户面积减3 0平方米之后人均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情况。最低住房保障标准为人均20平方米加每户30平方米。

房屋建安成本是指本区域上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多层砖木结构建筑物建安成本。

本条例规定的以上和以下含本数。

附:

条例出台前建议解决的问题

1、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能否应权利人申请, 改为一般私房。

2、部分单位、集体、个人在城市建成区内拥有的正在使用的无土地争议、无产权争议因历史原因无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是否可以进行发证登记的问题。

上述两问题建议通过现金交付的形式解决此类问题

3、公安机关的户籍信息、税务机关的房产租赁税收缴信息和政府房、地产登记信息能否联网的问题。解决户籍、税收以及房地产登记信息是否允许公开查询的问题。

4、城市居民何时享受最低住房面积保障。这个住房最低面积保障的底数是多少。建议为城市住房平均面积的百分之六十。

听证程序设计说明

本听证程序设计的要点在于认定人员不主持听证, 但却需要当场根据证据和辩论意见进行决策。有利于摆脱暗箱操作的弊端, 同时也会提高工作效率。其中, 认定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暂停听证辩论, 对证据进行复核, 是考虑到个别特殊情况, 一般不应允许认定人员离开现场后再作出决定。因为他们不需要合议。只需要发表个人意见就可以了, 而且这些意见是公开的, 当然也是需要经过新闻、法律程序等实践检验的。

对因争议而引起的房产闲置现象是政府应该引导并逐步杜绝其出现的现象, 所以, 在条例中设置了近似不近人情的没收条款。

文本旅行日记。

此文件地址及首页说明曾经于2008年10月20日以66封挂号信件邮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截止到笔者发稿, 没有听说任何地方政府有计划把房地产闲置问题进行立法方面的调研。更没有任何政府有计划把房地产价格高昂的问题真实有效的解决。不是他们不知道如何解决, 而是他们根本就不打算解决。因为解决房产的价格问题, 将直接侵害了他们个人房产的现金价值利益。至于老百姓有没有房子住, 好像和他们的政绩与升迁与否没有任何牵涉, 因为百姓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为任何好的官员升迁事投上有效的一票!

摘要:如果我们说:城市房产经过十年的市场开发后已经基本饱和。大量城市房产被闲置的同时却出现了大量的城市无房者。特殊人士和机关甚至超越实际需求, 超需要随意占有办公和居住用房。一些社会主体居然将闲置房作为投资手段而谋求暴利。政府调整社会房产资源分配的能力不仅越来越低下而且没有依据。房产价格脱离了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 (国际成熟经验告诉我们, 一般城市房屋的总价格应该在国民年平均收入的三倍左右。以中原城市郑州为例, 百平方米房屋需要50万元以上, 是公民年平均收入的25倍。) 超量的房产泡沫必然成为经济和体制崩溃的重磅炸弹。几乎所有的文明国家法律都打压房屋闲置行为.我们的立法设计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开始的。

盘活闲置物业的出口 第4篇

当下的众创空间已然接棒长租公寓成为另一个台风口。

一、众创空间是什么?

与传统孵化器相比,众创空间的外延更大,它不但包括孵化器,还包括创客空间、创业咖啡馆、长租公寓等新型孵化器模式。

众创空间不仅能为创业者提供工作、社交和资源共享的空间,还能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投融资对接、商业模式构建、法律财务和媒介包装等全方位创业服务的生态体系。

二、6种众创空间新模式

目前市面上流行的几类众创空间模式,主要分为企业平台型、投资驱动型、媒体驱动型、垂直产业型、开放空间型和地产思维型六种(见表1)。

以上六种模式的主导者有大型IT企业、创投机构,也有传统地产商、地方政府,甚至连传媒机构、咖啡馆和长租公寓等“门口的野蛮人”也杀入了这个蓝海市场。

从这几类众创空间的运作模式来看,目前主要是通过“一体两翼”模式来盈利:房租收入+增值服务(工商注册、法律财务、创业培训、招聘服务等) +股权投资。

但由于主导者的目标不同,盈利模式也各有侧重。比如开发空间型、媒体依托型主要通过增值服务来盈利,而企业平台型、投资驱动型则更看重股权投资收益,像地产思维型就会强调租金收入和房产增值。

三、“免费”玩法

“野蛮人”的闯入,也为行业带来了新玩法。

传统孵化器的运作模式主要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所等物理空间,向企业收取租金的同时,顺带提供工商注册、投融资对接、培训、政策讲解等服务。但如36氪、YOU+创业社区、3W咖啡等运营的众创空间模式,却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原来的那套玩法。

1.免租金、免股份,流量思维

36氪是一家与虎嗅网类似、关注TMT领域初创企业的新媒体。36氪的氪空间定位为“创业公司完成第一轮融资的地方”,它的最大亮点是免股份、免租金、免费用,也就是说,氪空间不占创业者股份,也不收任何费用,让创业者免费入住3个月,并帮其在3个月内实现首轮融资。创业者在这里完全是0费用起步,直接秒杀传统孵化器那种低租金的玩法!

但“免费策略”仅仅是氪空间做流量的手段,真正具有杀伤力的,是氪空间提供的一切服务都只为一个目的——为创业者3个月内完成A轮融资。为此,氪空间紧紧聚焦在创业团队“产品研发—宣传包装—融资对接”三大环节来提供相关服务。

截至今年4月,氪空间已在一年内成功孵化40多个项目,97%以上企业拿到融资。现在创业者圈子里流传一句话,“只要进入氪空间,几乎就等同于完成了融资”,这让很多优秀的创业项目对其趋之若鹜。

从开办以来,报名申请入驻氪空间的创业项目已超过5000个。而2013年中关村一年注册的新科技公司才8000家!

所以,36氪虽然打着“免费”的旗号,其模式更多是流量思维——通过免费来聚拢数量庞大的初创项目,再从中挑选出优质项目,针对性对其进行孵化,以实现每期90%以上的孵化成功率。最终孵化企业中超过九成拿到一轮融资,从而更加深了氪空间对优秀创业项目的吸引力。

2.打造居住+办公+社交的创业生态链

和氪空间一样用互联网思维在运作众创空间的,还有YOU+的创业社区。

YOU+做的创业社区相当于孵化器和公寓的结合体——租客只需支付公寓的租金,就能免费使用公共空间、办公设施进行办公。而YOU+创业社区不仅满足了创业者的居住需求,还为他们创造了社交、创业平台。例如YOU+位于北京的苏州桥店,家友可以在YOU+进行办公,YOU+还提供公司注册、法律服务、投融资对接等一站式服务。

在外人看来,长租公寓起家的YOU+来做众创空间,似乎有门外汉跟风的嫌疑。但YOU+充分利用了其做长租公寓的优势。

首先是人脉,一个是大量的创业者资源;另一个是投资圈人脉。

先说创业者资源。YOU+在北京的苏州桥店自4月底开放网上预约以来,截至5月初的排队人数近3000人。由于苏州桥店周围聚集了大量的中关村IT企业、海淀区各大名校,因此这些求租者大多是潜在的互联网创业人士及创业公司希望网罗的人才;YOU+手中掌握的这一块人脉资源,恰好是众创空间最需要的。

第二个是投资圈人脉。苏菂的车库咖啡早已积累了一批创业圈的人脉资源,包括众多天使投资人、VC以及创业者圈子。这也是YOU+能做创业社区的一个重要条件。

其次,YOU+打通了居住—社交—创业这条生态链。还是拿苏州桥店举例,租客中创业者占6成,剩下4成会分配给法律、金融、媒体等相关行业人士。而这里面,创业者基本上都相互认识,因为YOU+的公寓性质,这里面的创业者都是凭熟人圈子介绍进来的,较高的熟识度更容易让创业团队之间充分交流、碰撞出火花。

最后,由于YOU+创业社区具有居住性质,一家创业企业如果有一部分员工在北京,有一部分在广州,他们只要住进you+即可。不但免去了办公室的租金,YOU+配备的思科网真系统还能让他们实现全国在线视频会议。

3.卖咖啡、做招聘,羊毛出在猪身上

创业咖啡馆也是时下很火的一种众创模式,门槛够低跟风者众,但这类咖啡馆某种程度上只能作为一个圈子运营和活动的平台,盈利能力较差。

那3W咖啡是怎么玩的呢?不能靠卖咖啡,也不赚撮合佣金,那就围绕创业企业的痛点来赚钱。

创业企业有什么痛点?一缺钱;二缺人;三缺市场。很多孵化器都在“钱”上下功夫,却很少有人做“人才生意”。创业企业十分缺人,却用不起51job等专业招聘网站。3W咖啡精准卡位,在2013年7月推出互联网垂直招聘平台“拉勾网”。

借助微博、口碑宣传和3W咖啡馆的活动广告,拉勾网快速发展了一批求职用户和招聘企业。现在,拉勾的注册用户已突破百万,每个月约两万人通过拉勾找到工作。去年拉勾网完成2500万美元的B轮融资,估值达1.5亿美元。

现在,3W已创建了一套自己的创业生态体系:包括创业咖啡馆、孵化器、创业基金、品牌推广、人才招聘等服务,通过一个闭环解决了创业团队缺钱、缺人、缺市场的问题。

上面几种众创空间的玩法都是典型的互联网思维——用免费或低租金做流量,等流量起来后,再从其他方向上寻找盈利点,羊毛出在猪身上。

四、房企玩众创面临的主要问题

如今,一批房企正在通往“众创空间”的路上,他们多是期望借助这股创业热潮,来盘活手中的存量资源,有甚者更是拿“众创”为噱头,直接目的就是卖房。但对于那些真正想做众创模式的地产商来说:玩众创的优势在未来可能越来越小。

首先,众创空间的核心原本就不是硬件环境,而在于服务配套,例如最重要的创业导师服务。

其次,按照互联网的免费模式,未来的办公空间可能不再收费,像36氪、YOU+公寓的办公空间已经全免费,像科技寺将场地租金降至每人1500元/月;也就是说,未来众创空间的玩法,不再是通过出租房子来挣钱,而是将盈利重心放在金融、人才等增值服务上。

最后,房企虽然有物业资源,但众创空间的选址半径决定了房企的大量闲置资源是无用的。

事实上,优质的创业团队本来就是一种稀缺资源,而这类资源更多集中在高校密集地区,硅谷就是典型代表,依靠斯坦福大学,加上风险资本的培育,硅谷聚集了一大批顶级人才。所以,做众创空间,一定要选在高校密集地带,这里能为创业公司源源不断地提供优质的、年轻的创业储备人才。这也是中关村创业大街无法复制的真正原因。

空置房物业费应怎样交 第5篇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有的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比如房子空置)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抗辩。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

首先物业费的收缴涉及物业交付前(开发商空置房物业费)与交付后两个时段的物业费以及业主办理入住后空置房的物业费等。

其次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的义务人的关键,是看何人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当事人,1.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二十一条又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依据以上法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其计费时间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计费时间为准。

常熟空置房物业费的政策

好多业主一直咨询业主空置房是否可以打折,可以打折的话额度是多少?

1、首先得明确两个概念:

一是明确的是只有普通住宅空置房才可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对于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则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交纳标准。非普通住宅指各类别墅、高级公寓(一般指144平方米以上)、装修商品房、容积率等于或低于1.0的住宅,普通住宅就是除非普通住宅概念之外的住宅。

二是业主空置房指的是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不包括已装修房屋。一旦业主开始装修或使用则不属于空置的范围。

2、普通住宅空置房交纳规定及标准:

(1)一般为前24个月强制打7折,但应事先书面告知物业企业。(2)空置时间超过24个月,按不低于90%交纳公共服务费,有合同约定的按约定执行。(3)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4)空置房的代收代交费(指公共水电能耗费)不打折,按100%交纳。

3、业主注意的事项:

在2014年7月1日以后新签订合同的按新的收费办法执行,在7月1日以前已经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按原有办法执行。

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逻辑与悖论 第6篇

文/梁晓东

原载于《现代物业》上旬刊2010年01期/总139期

社区当中反复的博弈过程最终以政府文件的形式确立下来,才是一些地方物业管理条例、制度出台的真正背景。前段时间,媒体广泛报道的某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住房连续空置三个月以上可只交20%物业费(石家庄市)。在物业管理包干制和开发商成立物业公司的前提条件下,这类规定将客观上维护部分业主的利益,既然物业管理收支成本包干,那双方都有将成本最小化的倾向,业主概莫能外;既然开发商成为物业管理企业生存的主要支持者,那么业主的缴费在总的物业管理收支循环中其实本就处于次要的地位——从另一个角度看,当物业管理的大部分人力、物力、财力都用于满足开发商的售后服务要求,包括一些未迁入业主根本无法参与享受的活动(譬如社区文化等等),那么,空置房征收20%的物业费,其实是一些住宅社区物业管理成本分摊的真实反映,即社区中起到实效的基础服务仅占20%的物业管理收费价值量。只有从这种现实出发,该修订案的说法才无可厚非。当年青岛市在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前很长一段时间,都维持着开发商支付全部前期物业管理费用的制度规定,直到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公司才有权向业主收费,所以,未尝不可以把“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看成是现实中国社区利益均衡机制的一种反映。

但是,值得反思的是,在提倡法治的同时,是不是过于忽略了经济社会生活中各主体自我协调的能力?政府权力部门居然能够如此广泛而深入地干预社区私有财产的分配与调整,事实上是把大多数的业主都看作是早产儿,而物业公司则显然是被妖魔化了。假若该修订案的这一规定最终生效,那么潜台词就是:该市以前和以外的物业管理收费做法,都是在侵占空置房业主的利益——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物业管理本身具有公共物品特征,决策者既不能获得全部收益,也不能承担全部成本,那么,内部市场常常会因效率的原因而失灵。如果把钱从公共服务成本中拿走,广泛地“搭便车”行为和俱乐部物品所导致的结果,就是社区总价值的崩溃,无怪乎作为行业指导文件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笔者以为,也只有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在进行物业管理审计的活动中,才将有充分的权利与理由主张建设单位全额缴纳真正的空置房物业服务费。业主拥有的空置房物业费打折,实际上是对现实当中建设单位普遍忽略自身的应缴费用,所实施的一次战略性的“抵消”行为。

从极端个人的角度上,我宁愿把“20%法例”看成一次政治行动,而不是立法行动。该修订案的制订者们将自己明晰地划定为维护业主利益的斗士、推动经济的代言人。实际上,他们对社区中所发生的状况究竟有多大的控制力,自己也不清楚。在这一市场中,人们追求的往往是一种效果,而不是结果。

交易行为意味着,如果进行交易,证明交易对双方都有益,是一个正和博弈;不交易,仅仅是丧失了某种获益机会而已。但是两者还存在第三种选择情况,就是可以互相偷盗!偷盗成功,意味着一个人的所失是另一个人的所得,这是零和博弈;当大家都为了防止另一个人偷盗而采取安全成本,意味着大家都支出而无法获益,这就是负和博弈了。基于物业管理与业主之间相互不能信任所导致的一切互相遏制和阻碍的行为,其实就是双重累加的负和博弈。对物业管理中的任何决策,譬如“20%法例”,有人拍手叫好,有人叫苦不迭。或许大家以为,弹冠相庆的自然是那些拥有多套房产的业主,叫苦不迭的肯定是那些收不抵支的物业公司,但实际结果并不尽然,很有可能产生倒转的效果。物业管理的政策问题实际上都是“共同”的问题,这才是“物业管理”这一词汇真正可怕的部分。

诚然,中国的大部分业主从完全没有物业管理观念,到现在开始自觉形成了物业管理的缴费意识,这已是中国社会莫大的进步,其中包含了大量的物业管理一线工作人员的血汗和辛劳。如果没有他们的超额付出,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必须受限。但是,我们仍然注意到:一直涌动着的暗潮正是物业管理行业的尊严尚未树立起来,物业管理人的劳动不能得到相应的价值认同。当现实中《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这些良法在备受指责、执行中又被架空,当政府干预社区财产管理的政策频频出台,这些现象在深层上便意味着法治精神与制度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附: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9月5日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2009年6月18日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2009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闲置物业出租管理办法》 第7篇

为规范公司物业出租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实现资产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市国资委《关于印发规范市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公有房产出租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形,特制定公司闲置物业出租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闲置物业出租,是指公司在保证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将非主业业务所需的物业对外出租,以取得收益的行为。闲置物业主要包括生产、经营、仓储等房产及场地。

二、闲置物业出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合法、管理规范,一般应采取公开招租方式,通过媒体规范发布拟公开招租物业的信息,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承租方,并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

三、公司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实施,根据公司自身实际,完善闲置物业出租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职责。

四、闲置物业出租,根据拟出租闲置物业的可用情况,参照市国资委确定的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或已租赁价格及其所在地段、同类房产出租价格、房产形成历史等因素,提出出租房产的租赁底价,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租赁价格一般不得低于租赁底价。

五、闲置物业出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如因承租方投 入较大资金用于特定用途改造等原因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出租年限。须在公司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实施。超过期限继续承租的,应重新进入公开招租程序。

六、公开招租方式分为挂牌竞价(拍租)、招投标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方式。

(一)经审批单个物业年租金底价超过 30 万元(含 30 万元)的物业,原则上通过***市产权交易所等中介机构公开招租,并统一发布物业出租信息。

(二)经审批单个物业年租金底价 30 万元(不含 30 万元)以下的物业,由公司办公室自行组织公开招租。具体流程为:

1.信息发布。通过报纸或其他媒体信息公开发布。2.公告内容。出租物业名称、总面积、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物业的详实地理位置、数量、面积、现状;租赁期限、用途限制、租赁保证金、租赁时间、地点和租赁方式等内容另行告知。

3.招租联系。承租单位持相关证件、自然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司办公室联系报名;办公室经办人员应认真审核相关证件。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记录。

4.招租方式。根据出租物业规模、地段、朝向等情况,采 用公开招租,若几家同时有意向签约,以承租人的报价、资信、实力、承租用途等综合因素选择确定承租人。

5.合同签订。招租成功,承租人先行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租赁双方签订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

6.交房流程。出租物业的移交使用在公司办公室和承租人之间进行。承租人按规定付清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办公室向承租人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7.闲置物业租赁到期续租或中途退租,公司办公室应根据租赁合同条款,及时办理到期续租或中途退租手续,及时结清物业、水电、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七、本办法实施前正在履行的租赁约定,原则上维持原租赁约定;原约定履行结束后,一律按本办法实施。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闲置房激活“占居族” 第8篇

贷款买房,最大的担心是一旦经济情况有变,还不起房贷,房子被银行没收拍卖,一家人被扫地出门。连年的经济衰退,被推入这种绝境的英国人越来越多。

租房子住,也要有稳定的收入。交不起房租,同样面临被扫地出门。

申请住“政府屋”(council house)的队伍越来越长了。目前有500万人在排队。

空房百万

头无片瓦的另一面,却是成千上万的房屋空着没人住。

最新数字显示,英国上下有65万栋房屋闲置无人居住。废弃的商业房产中还有相当于45万间空房(如关闭歇业的酒吧、街角商店楼上的房间),两项加起来超过百万栋。

房屋闲置的具体原因各异,但总体上不外乎两大类,一类是房屋需要修缮,而房主没钱。越不修缮,越需要修缮,日渐破落。

另一类正好相反,是房主太有钱了。买房不是为了住,而是为炒房地产、为了投资、为了避税。中东的大亨,俄国的新贵,中国的暴发户,也在不断加入这个行列。招房客出租?劳不起那个神,不缺那俩钱。

占屋族与占居的权利

或许在这样的背景下,能更好地观察英国的一大特色:霸房占屋一族和占居行為。

Squatting一词没有对应的汉语翻译,它指的是未经房主或地主的允许,擅自占据他人空房或土地的行为。这么做的人就叫squatter,这里权且称其为“占屋族”或“占居族”。

光天化日之下占据民宅,这跟打家劫舍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溜门撬锁、使用暴力或破坏手段占据他人的房产,是刑事犯罪行为;但是,如果没有使用破坏手段“进入”空房空地,则不违反现行法律。

这就是所谓的“占居权”(squatter’s right)。它不是法律明文保护占居行为,更准确地说,是占居者钻了法律的空子。

你发现自己的房子被“占居族”占据,去找警察。如果没有破门而人或犯罪性损坏(break-inor criminal damage)的证据,警察便不愿干预,而建议你寻求民事诉讼程序。

如果你上法庭,光拿着地契是不够的,还要证明你行使了作为房主的所有权。

等你说清楚了,终于拿到了法庭的“驱逐令”(eviction order),少则数周,多则一年半载已经过去。你脱了一层皮,占居族则已经找好了下一个占居的目标。如果你一时压不住火,强行进入自己的房子,把占居者拖出来,肯定能招来警察,吃官司的却是你。

身价百万的流浪汉

如果空房的主人没有察觉房子被占,占居者在里面住上10年,就可以拿着水电账单等证据,证明自己不但把你的房子当作他自己的房子照料,而且相信他应该是房子的主人而提出更改房主的申请。

如果3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打官司,房地产自动转到占居者名下。要打官司,房东地主也不见得能赢。举个典型的例子。

71岁的哈罗斯(Harry Hallowes)身无分文,头无片瓦,流浪了一辈子。后来,哈罗斯在北伦敦高尚住宅区Highgate的一家养老院的花园一角搭了个小窝棚。花园的园丁可怜他,就睁只眼闭只眼让他住下了。哈罗斯一住就是21年。

后来,养老院被一家房地产公司买下准备改建商品房,要赶哈罗斯。哈罗斯苦苦哀求放他一马,地产商坚持要撵。哈罗斯被迫以“占居权”为由对簿公堂。

结果,法院把哈罗斯搭窝棚的那块60×120英尺的地皮判归他所有。要从哈罗斯手里买回这块地皮,地产商要花200万英镑。这还是4年前的估价。

形形色色占屋族

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虽然少见,但每一次产生的轰动效应对“占居”行为都无疑是一种鼓励。

据估计,目前英国的“占居族”有20万人之众。各色人等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抗议形的。这些人往往是中产阶级家庭的子弟,衣食无忧,嫉恶如仇,以“占居”来彰显“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社会不公。

这类人专门瞄准百万、千万英镑的豪宅。电影导演里琦(Guy Ritchie)就是最新的一位目标(没听说过里琦?就是麦当娜的前夫)。里琦花600万英镑在伦敦市中心买下的一栋一级保护建筑,5层的乔治风格的豪宅,最近被“占居族”占领。占居者在窗户上贴出告示,警告外人不许擅自进入。占居者声称要在里面开办真正的“免费学校”,要潜心研讨“占居者权利”和无政府主义。

第二类是无产阶级形的。在校的大学生、找不到工作的毕业生、打工的移民、体验另类生活方式的人等是主体。一穷二白,没钱租房,空房不住白不住,房子空着也是浪费。

第三类,最多但最不被媒体注意的,是边缘弱势群体。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往往伴有吸毒、酗酒等问题。

除了这些“传统”占居族,居心叵测,知法犯法的“另类”占居族正在浮出水面。随着经济形势的恶化,占居行为凸现其“险恶”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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