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含义新解

2024-07-23

“改革”含义新解(精选6篇)

“改革”含义新解 第1篇

摘 要:从唯物史观角度看,改革是在社会制度不变的条件下,对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各个方面进行调整,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根据我国改革的理论与实践,还可以把改革与人的主体性结合起来,从“主体意识”“自我革命”“主动明确的开放态度”等方面来理解。作为中国发展的前进动力和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推动力,改革的意义极为深刻和重要。

关键词:改革;主体意识;自我革命;积极主动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1-0001-02

提到“改革”二字,人们便会自觉地将其与中国翻天覆地的经济发展联系在一起。改革开放是邓小平同志在和平与发展的世界主题下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社会主义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对生产过程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体制的变革。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根据我国改革的理论与实践,还可以把改革与人的主体性结合起来,从“主体意识”“自我革命”“主动明确的开放态度”等方面来解释改革。

一、“改革”新解之主体价值与主体意识

主体价值,郑佳明在《中国社会转型与价值变迁》一文中认为改革开放带来了思想上的大解放,而其中最大的特色就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核心的价值观上的拨乱反正,他纠正了把人民群众利益模糊化、抽象化的做法,使人民群众的利益明确和具体,“他特别看重人民的经济利益,强调党的方针政策必须符合人民利益和意愿。”[1]118这里所说的主体价值也就是人民的价值。换句话说,只有改革,才能将“人民”的概念变为现实的概念,将人民视为实实在在的履行权利与义务的群体,赋予了人民作为国家公民所应有的权力与享受利益成果的权利,真正承认了人民主体价值的存在,确认了人民的价值。

改革所带来的有关于人民主体价值的肯定,是国家对人民主体地位的肯定。是国家站在权力的给予者的角度赋予群众的一种权利。一方面,它表明国家承认人民主体性的存在。邓小平将“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一切是非得失的判断标准,其中“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2]就是以人民的需要作为标准,表明国家承认人民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人民主体价值是国家赋予人民实现主体价值的权利。对实践价值的肯定使得人们认识到靠辛勤劳动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国家给予人民劳动的合法保障,为主体价值的实现提供条件。

在我们国家,尽管人民与公民是分属于不同学科的概念,但指的是同一群体,他们是行使国家权力的主人。主体价值的实现不仅要体现在被给予的被动层面,更应该从主动层面去解读人民的主体价值。能够正面体现人民主体价值的状态即“主体意识”。“实践是人所特有的能动的改造客观世界的对象性的活动,而人能够自觉地从事实践活动的前提是具有明确的实践意识,只有实践的主体意识到自己是实践的主体,才能有自觉的实践活动”[3]。主体意识是对主体价值的自我认识,只有当人民意识到其主体的价值,才会全身心地投入到改革实践中去。之前的改革打开了人们的眼界,而如今的改革就要实现人们思维方式的转变,即以国家及权利主人的身份而存在,也就是自觉的参政议政的意识、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平等法制的意识和责任观念等。国家不仅要承认人民的主体价值,给予人民主体地位和主体选择的权利,更重要的是要让人民意识到自己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主人,主动参与劳动并享受劳动造福社会之后应有的利益成果。价值与价值观念的和谐一致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将价值与价值观念有机融合,将人民的主体意识与主体价值整合统一。

二、“改革”新解之革命与自我革命

“人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的活动,它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生产实践、科学实验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4]69。中国的体制改革正是所谓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实践活动改革,政府和人民作为中国体制改革中的主体,对客体即国家体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改造,这都是主观见诸客观的一种实践活动。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5]的论断。深化改革意味着清除体制变革中制度内的绊脚石。历史上每一次变革最终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会改革不适合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却不会触及该阶级的利益。中国共产党代表的是中国广大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关注“人”的价值,因此自我革命是对统治阶级的自身利益发出挑战,从根本上维护了以共产党为代表的广大中国人民的利益。

自我革命是自我否定,但这种否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否定,而是哲学意义上辩证的否定。所谓否定之否定是建立在肯定与否定辩证关系基础之上的。“辩证的否定是这样一种否定,它是通过事物的内在矛盾运动而进行的自我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并通过自我否定,实现自我运动、自我发展”[4]188。这种否定即是“扬弃”,对事物既克服又保留是其基本特点。由于受客观条件的制约,人的认识总是受制于当下的条件,因此需要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遵循肯定――否定――再肯定――再否定的过程,实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在改革的过程中将变革的矛头指向自己,用一种辩证的、科学理性的态度对待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继承和发展,是执政者勇气的体现。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一次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口,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是‘拦路虎’,不深化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就难以实现平稳健康发展。”[6]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由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转变;简政放权下放部分行政权力,将最大的权力交给市场;放管结合,既要放也要管,健全监督机制。这些措施的实施,实质就是政府的自我革命,是对权力所带来的既得利益的挑战,其目的就是为了适应时代的需要,激发社会经济活力,创建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创新型政府,这与人民所期盼的主题相一致。自我革命是政府立场的根本转变,这个转变让政府与人民站在了统一战线上,与人民希望的发展主题一致,这就促成了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改革”新解之被动改革与主动改革

“在国家主导的改革陷入停滞之时,真正有突破性的改变却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边缘暗潮涌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最为重要的发展并不是发生在其中心,而是在它的边缘,在受国家控制最弱的地方。真正的改革先锋不是拥有各种特权并被奉为社会主义‘掌上明珠’的国营企业,而是那些落后的、被缘边化的群体„„在这一系列‘边缘革命’的带动之下,中国逐步步入了现代市场经济。”[7]这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在《变革中国》中对中国的改革性质的定义。科斯认为,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是由农业、私营业等边缘化力量作为改革的主力,政府“顺水推舟”自上而下进行改革,政府所处的位置不是主体地位,而是被动又不断探索的。这点在相关学者的研究中也得到了证实。在郑佳明的《中国社会转型与价值变迁》中,他认为“改革开放的启动是被动的、应对的和探索的。”[1]118

在中国经济发展相对良好的当下,改革已经不再处于内忧外患的被动和摸索的局面。经济、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思想开放程度的提高等,成为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主动开放与改革是中国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国家自信心和民族自信心的体现。开放也是一种改革,是与人们心中传统的封闭思想进行的抗争。从被动改革到积极开放不仅需要外部经济条件的推动,更需要人们转变发展的态度,用更开放的眼光看待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难题,市场机制体制亟待完善,经济发展速度放缓,中国进入发展“新常态”。实现现代化,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发展。“必须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的主动赢得发展的主动、国际竞争的主动。”[6]积极主动的改革是系统的全方位的改革,需要公平合理的市场体制,公正正义的法制体制和开明积极的行政体制相辅相成,是需要国家与人民同心同德共同完成的发展大计。

改革经过实践的验证,有其发展的合理性。“靠改革创新,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这是实践给我们的深刻的启示。”[8]中国要发展就要坚持改革,在国内收入差距颇大、地区发展和内外需发展的不平衡问题还未得到解决时,依旧要长期坚持深化改革的措施。“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改革成败的关键。”[8]改革归根结底是为了人民,明确了主体、明确了前进的方向,就明确了改革的深刻内涵。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改革”迎来了一个新的转折点,改革在新时期也需要有一个新含义,以此来明确执政者的执政理念和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恩格斯在致奥托?伯尼克的信中写道:“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9]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的定义,给中国当代社会发展带来新的启示。要促进社会主义发展,就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要靠改革,改革是唯一出路。

“改革”含义新解 第2篇

新课程的核心理念—— “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内涵

1、课程要着眼于学生的发展。

这是课程价值取向定位问题。在如何处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关系上,新课程定位在人的发展上,具体指向以能力和个性为核心的发展。课程改革要培养学生的信息收集和整理的能力、发现问题和思考问题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终生学习和创新的能力以及生存和发展的能力;课程改革要培养学生的良好个性品质。

2、面向每一位学生。

基础教育是国民的奠基工程,面临的任务既要瞄准知识经济的需要培养高素质尖端人才,又要为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培养人才和合格的建设者。因此,在新课程实施中,必须面向全体学生,认清每个学生的优势,开发其潜能,培养其特长,使每位学生都具备一技之长,使全体学生各自走上不同的成才之路,成长为不同层次、不同规格的有用人才。

3、关注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改革”含义新解 第3篇

我国学校与教师的关系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之前,教师作为国家干部被纳入国家干部管理体制。学校作为教育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学校与教师之间是行政隶属关系,教师调动及职务的提升必须经行政机关的批准,工资待遇及其他方面也根据其干部级别标准统一对待。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改革。1993年《教师法》将教师定位于“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将教师同公务员的身份作了明确分离。《教师法》还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1995年《教育法》对教师聘任制、教育职员制度,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作了专门规定。随着教师专业地位与岗位责任的明确,教师聘任制的深入推行,教师与学校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原有的单一行政隶属关系被打破,教师与学校的聘用关系出现。

二、我国中小学与教师的法律关系的性质

学术界对建立在聘任合同基础上的学校与教师之间关系的性质,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教师作为国家干部,与国家构成所有关系,与学校则构成具体的使用关系。在我国现行人事行政体制下,教师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在国家,并通过人事局来具体体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聘用教师,是在国家授权下并通过人事局具体行使使用权。第二种观点认为,随着教师聘任制的推行,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将以聘任合同法律关系为基础,各个学校与教师构成聘任合同关系的主体。这种聘任合同实质上是劳动合同。但是,我国目前大部分教师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教师也不属于《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者。因此教师与单位的关系就不适用《劳动法》,而只能适用国家相关人事管理法规。第三种观点认为,公立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在理论上属于特别权力关系,也被称为特殊的行政关系。因此认为公立学校的教师聘任合同不属于民事合同或劳动合同,而更多地具有行政合同的特征。建立在这种特殊合同基础上的教师聘任关系也应具有特殊的行政关系属性。

三、我国现行教育法中存在的问题

《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因此说,教师是一种职务,是一个岗位,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身份。

1.但实际上,在现实的学校和教师之间未能形成平等与自由的契约合同关系。《教师法》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育管理工作”,“有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这表明法律明确赋予了学校拥有教育管理、教师聘任和奖惩的权利。学校在进行教师聘任时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目的对教师进行形式上的平等协商和实质上的工作任命,而教师基于就业或再就业的竞争压力不得不委屈接受。

2.由学校聘任和自由流动造成教师资源不公。实施教师聘任制是为了通过引进竞争机制实现教师的自由流动从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和提升教师整体素质。但这种教师流动通常是从农村流向城市、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中西部内陆地区向东部沿海地区的上位流动。农村中小学剩下的大都是一些教学能力较差、综合素质较低、工作中得过且过的年长教师,享受不到优质教师资源的学生也会不惜花高额费用外流到城镇学校就读。

3.造成教师人事管理中的腐败现象。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凸显了校长在学校管理中的地位,使校长在教师聘任中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决定权。但如果缺乏监督,就极有可能造成校长权力的自我膨胀,造成教师内部管理的僵硬腐化甚至是腐败现象。

四、建立我国公立中小学与教师新型管理体制

1.取消公立中小学的法人地位,实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委员会共同聘用。在我国,绝大部分公立中小学是按照法定程序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在册的,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活动场所。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教育法》第二款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此中没有使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表达。没有“独立”二字,正显示出立法者对学校民事权利和责任能力的一种有意限制。另一方面,从公立学校的产权关系来看,《教育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公立中小学学校财产属于国家公共财产。因此,义务教育学校从法理实质性上并不具备独立财产权,它们对于作为举办者的政府而言,根本就不能,也不应该享有完全独立的民事权利。我国的教育体制是政府负责制,公立中小学的经费一般是靠财政核拨,由政府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配置资源,义务教育事业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具有纯公共属性,这就决定政府应该在公立中小学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而成立由与教师聘任存在利益关系的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家长等组成的学校委员会就可以实现对校长权力的监督制约和知情参与权。在教师招聘前,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教师聘任的方案和标准,再交由学校委员会商讨审核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教师。由学校委员会全面负责教师的聘任工作,形成聘任意见或是做出聘任决定等。这样一方面可以利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权威适当限制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外流,另一方面学校教育委员会的存在也可以将校长的权力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2.制定格式合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集体聘用。当学校与教师自愿签订聘任(用)合同,与教师构成聘任(用)关系时,它又是什么关系呢?这里判定的关键是聘任合同的性质。对此,学界及司法实务上主要有两种做法,一种是认定聘用合同是行政合同,而将聘任(用)关系归入行政关系;一种是将聘任(用)合同认为是私法上的合同,从而认为其是一种民事关系。而我国认为教师聘任合同属于劳动合同,二者的关系既不同于行政关系,也不同于民事关系,而是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因此,教师聘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关系,这种关系不是教师与政府之间的普通的行政关系,而是教师与公立学校之间所构成的一种特殊的行政关系。这不仅符合教师聘任合同的特点,而且也与教师申诉及人事仲裁这些特殊的教师权利救济制度相符合。

摘要:我国教师管理经历了由任命制到聘任制的演变,教师聘任制自实施以来,一定程度上使教师危机感增强,提高了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又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现行教育法律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为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度的改革提出一些新的见解。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聘任制,新解

参考文献

[1]吴开华,覃伟桥.论教师聘任制的法律性质[J].教育评论,2002,(5).

[2]申素平.公立高等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J].高等教育研究,2003,(1).

改革税制新解 第4篇

改革税制,言简意赅的表述发人深思,改革的步伐究竟会迈向何方?

此消彼长的税种

日前,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长高培勇在某经济论坛上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涉及到财税体制改革基本原则的内容包括完善立法、明确事权、稳定税负、改革税制、透明预算、提高效率。这24个字的原则中涉及税制的关键字起码有8个,是稳定税负、改革税制。他认为这是个非常重要的观察点,不管是做整体的税制改革还是做地方税体系的构建,一定要在稳定税负的前提下展开,稳定税负和改革税制是相互联系的。

在稳定税负的条件下再考虑如何改革税制的问题,而改革税制又涉及到地方税体系的建设。这次《决定》中有几个关键词,一是增加直接税比重,不管是整体税收制度改革,还是地方税务体系的构建都要在增加直接税比重的路径上去推进。但与此同时,它上面的约束条件是稳定税负,在税收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条件下,要增加直接税的比重,显然也得有它的通道,这个通道就是降低间接税的比重。一增一减,增减同步,才是这次税制改革,也包括地方税改革的一个基本路径。

如何减少间接税?《决定》提出,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高培勇认为,简化税率本身就是一种减税的动作,增值税的改革也是一项减税的动作。“比如说今年8月份,‘营改增’推广到全国时,有预测说年内可实现减税1200亿,这仅仅是从8月1日到12月31日这个期间,如果拓展到全年,减税的规模很可能达到2000亿到3000亿元,这是‘营改增’的第一步减税曲。第二步,当‘营改增’推广到全国所有行业的时候还会有进一步的减税,测算减税规模应该在4000亿到5000亿元之间。第三步,当‘营改增’全面完成之后,接下来就是增值税税率的减并,现在的增值税税率有四档:17%、13%、11%和6%,这构成了世界上最复杂的增值税税率,这不是改革的方向,改革的方向必然是将这四档税率加以适当减并。以往的尝试告诉我们,税率减并肯定不是由低向高靠拢,而是由高向低运动。由此测算,如果增值税的标准税率在此基础上再削减1到2个百分点,大概也得有2000亿到3000亿元的减税规模。通过‘营改增’以及增值税自身税率减并,可以实现7000亿到8000亿的间接税减税安排的话,那么增加直接税便有了相应的空间,这个空间就是房产税开征的空间,就是个人所得税实现由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转移的空间,这其中就包含着为地方税体系建设寻找主体税种工作的进程。”高培勇说。

消费税留给地方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评价这次财税领域的改革时说:“我的看法是,本次改革在影响力上可以说不亚于1994年的财税改革,甚至在某些方面比那次改革还要深刻。其中,绝对没有争议、一定要继续做的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在完善税收制度方面涉及多项税种改革,目前无论是财税部门还是专家学者纷纷表示,最能够让他们确定的一项改革是“营改增”的进一步深化。虽然,他们对于在“十二五”期间就要完成的进度预估并没有那么乐观,但是这项改革的方向确定无疑。

问题随之而来,营业税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营改增’可以说是在流转环节进行的全面减税措施。那么它减税减去一部分,假设减20%,事实上,上海和深圳都减到35%-40%,全国平均要减20%,差不多相当于减掉3000多亿。增值税是按照中央和地方75:25的分配制度进行分成,但这是不可能持久的,因为企业会发生重组、合并、分设,合并分设以后税按什么比例分成?没法计算。所以或迟或早一定会在分税的问题上并轨,而这个并轨又不可能并到都归地方。如果按照75:25分配,地方政府又会减少9000多亿。这9000多亿不是减税,是交给中央政府了。这样会产生什么问题?地方政府的财力大大萎缩。而我们现在的统计数字是地方中央收入约各占50%,但是地方承担的支出占85%,中央承担的支出15%。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每花0.85元要依赖中央财政0.35元的转移支付。这个依赖度太高,所以中央准备上收一部分支出责任。

但是,与此同时,如果地方收入没有别的措施的话,它们就会降到整个收入的20%。这样每个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总体上对中央财政的依赖程度就会过高。因此,现在的一个共识就一定要给地方的税收体系找到一个主体税种。所谓主体税种就是收入至少要一万多亿,并且随着经济增长它还可以继续增长的一个税种。

对于用什么税种来担当这个主体税种目前有几种不同说法。其中一个方案是把现在在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调整到零售环节征收,同时把零售环节征收的车购税一并合在一起交给地方,作为地方的主体税种。静态算帐大概有一万多亿。也就是说,这个改革能够基本上对冲地方收入的减少。

这个改革对企业仍然有很大影响,所有生产消费税商品的企业它的出厂价就会大幅度的降低,因为营业税原来消费税含的要剔除,那么零售环节税收的税率就会大幅度的提高。咱们先假设它不变的话,这个对于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会有一些减弱,对于地方政府鼓励本地区居民增加收入、扩大消费就会有一定的刺激。所以,它还有其他方面改革的一些红利会释放出来,我觉得这个改革大概是确定不移的,只是一个时间推进的问题,可能需要五到七年的时间。”许善达说。

某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说,在看到《决定》提到调整消费税以及提出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内容后,他们此前悬在心中的“不确定性”才终于烟消云散。从“营改增”推行之时起,关于国地税合并的传闻就甚嚣尘上,“国税40万人,地税40万人,还有20万协税大多数也在地税里头,所以我们现在是庞大的地税,这跟国外都不一样,现在把占中国税收30%多的大税营业税拿到国税之后,国税越来越忙,地税越来越闲,让我们地税局干嘛去?这是一直以来盘旋在我们心里的疑问。现在,我们心里踏实了。”

税收法定主义

《决定》中涉及多项税种改革,一位长期从事税制研究的学者直言,“文件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中央这么大一个文件中,不能完全不涉及到个税改革,但是这项改革确实又很难操作,综合与分类相结合,配套跟不上。文件里还说到加快资源税改革,其实在2011年时,天然气和石油已经在全国推开了,资源税改革方案早就有,无非就等一个时机。文件这部分最后提到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现在各种排污费有的是,简单的改成税没有意义,这里有没有一个率的调整,负担的调整,但是抬高收费比例,又面临了企业负担的问题,现在企业的成本已经很高了,最终又是一个面临着是要环境还是要GDP的问题。”

不过,这位学者认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是这次会议的新意,体现了税收法定主义。

“改革”含义新解 第5篇

一、高职高专英语听力教学现状

目前高职高专的英语听力教学主要在于提高学生的基本英语听力水平, 也就是教师竭尽全力使学生能够听清楚对方说的英语是什么, 学生的语言面貌也有很大的改观, 在词汇量、语音、语调、听力技巧等方面均有所提高, 掌握了大量的词汇量、语音语调非常准确、发音与听力技巧均很熟悉, 可是在他们使用英语和外国人进行交流的时候, 却经常出现理解不了对方意图的情况, 非常尴尬, 这又是为什么呢?其症结就在于老师和学生忽略了与听力紧密相关的非语言因素, 这样就造成了学生虽然能够准确获取说话人的字面意思, 却搞不懂对方的“言外之意”、“弦外之音”, 无法理解话语背后的真正含义, 即会话含义, 从而导致交流失败。高职高专英语听力教学的真正目的在于使学生能够听清楚说话人的字面意思,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推断, 以了解说话者的真正意图, 实现成功的交流。因此将会话含义理论应用到英语听力教学当中, 显得尤为重要。

二、会话含义理论概述

“会话含义” (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 是美国哲学家格莱斯首先提出的, 是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格莱斯认为, 凡是语言交流皆有目的性、对话双方要尽量使对方能够准确、清楚地把握自己的意图, 这样才是成功的交流, 也就是说对话双方要有某种默契或者存在合作关系, 即双方要互相合作, 真实、清楚地表情达意, 使对方能够准确无误地接收自己所输出的语言信息, 以实现语言交流的目的, 这就是格莱斯提出的“合作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 说话人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 常常会违背“合作原则”, 不直接表达自己的想法, 需要对方根据所听到的字面意思以及其他非语言因素进行推理、分析, 以获得说话人的“言外之意”, 即会话含义, 从而准确理解说话人的真实意图。

合作原则具体体现为以下四条准则:一是数量准则 (Quantity Maxim) :所提供的信息满足交谈所要求的数量, 不能过少或过多。二是质量准则 (Quality Maxim) :不能提供不真实、缺乏证据的信息。三是关联准则 (Relation Maxim) :说话要贴近主题, 要有关联。四是方式准则 (Manner Maxim) :说话简单明了, 避免歧义产生。

三、会话含义理论的应用

在实际生活中, 出于某种目的, 人们常常会违背“合作原则”, 这就要求听的一方能够准确分析出说话人是否有意违反合作原则, 说话人的真实意图, “弦外之音”是什么?下面通过几段真实情景对话为大家举例说明。

(一) 违反数量原则产生的会话含义。

例1.M:Where are you going?

W:Out.

在这里, 女士的回答过于简单, 没有具体回答出到外面什么地方, 没有给出应包括的信息, 显然这里是故意违反数量原则, 希望对方能够通过她的回答, 领会到对男士不耐烦, 不愿回答的真实意图, 言外之意就是想去哪去哪, 爱去哪去哪, 不关你的事, 也不愿告知。

例2.M:Darling, I’m so sorry I’m late.

W:I have told you so many times, you should consider all the factors that make you fail to come here on time, you should arrive here earlier, arrange all the things in advance next time.

正好相反, 在这组对话里面, 该女士的回答又过于冗长繁琐, 超出了应回答的信息内容, 同样违反了数量原则, 这里透过字面意思, 大家不难领会到女士想表达的是对男士迟到的不满与抱怨。

(二) 违反质量原则产生的会话含义。

例3.S:Good afternoon, Teacher Li!

T:I’m so surprised you come to my class, I thought Icouldn’t see you until my retirement.

大家不难看出, 这组对话发生在教室, 很显然这个学生是不常来上课的, 所以老师用了吃惊这个单词, 但是后面老师说以为直到自己退休才能见到这个学生, 是不真实的, 缺乏依据的, 这里有意违反质量原则, 透漏的是老师对学生经常旷课的不满。

例4.A:In the earthquake, our soldiers rescued trapped people day and nights without a rest.

B:Yes, they are our heroes, they are made of iron.

显然, B的回答违反了质量原则, 我们的士兵是我们的英雄不假, 但他们也是肉身, 不可能是铁做的啊, 这里其实是通过隐喻来表达我们的士兵铁骨铮铮、刚毅坚强的工作作风。

(三) 违反关联原则产生的会话含义。

例5.A:I’m so tired and hungry, what about eating out?

B:Come on, we are almost get home.

A又累又饿, 想建议B在外面就餐, 而B并没有正面回答赞同还是反对, 反而陈述了马上就要到家了这一事实, 这显然是有意违背了关联原则, 答非所问, 在这里我们就不难看出, 透过B所说的字面内容, 他想表达的真实意图就是建议A再坚持一下, 马上就要到家, 还是回家吃饭。

例6.A:Do you enjoy your holiday?

B:It began to rain when we got the destination, and I quarreled with my wife during the whole holiday.

B没有直接回答是或否, 而是说到了目的地就开始下雨, 整个假期都在和妻子不停吵架, 这里B是故意违反关联原则, 使A从下雨和吵架这两件事中, 推断出B假期不愉快的会话含义。

(四) 违反方式原则产生的会话含义。

例7.M:May I invite you for a dinner tonight?

W:I’m so busy these days, maybe next time.

这一对话中, 女士的回答并不明确, 没有直接说接受或拒绝, 显然故意违反了方式原则, 可以理解为委婉的拒绝, 不好意思直说, 以免尴尬, 但同时又留有一定的余地。

例8.A:What about your treatment for stammering work?

B:Dick’s doctor does not drive into the desert for Tim Tiger took his train to Tennessee.

B没有明确回答自己的口吃是否治好, 而是说了一段绕口令, 可以看出来他是故意违反方式原则, 其真正意图是告知A自己的口吃已经完全治好了。

四、会话含义理论的教学启示

通过以上的实例可以看出, 英语听力的理解能力, 不只是听清楚对方说的是什么那么简单, 我们做的不是听写训练, 对方说什么, 你记什么, 听的目的在于交流, 因此就要求我们的学生在听到的字面意思的基础上, 运用语用学理论进行分析, 了解说话人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以便进行下一步的交流与沟通, 因此高职高专的英语听力教学应从会话含义理论中得到如下教学启示:

(一) 教师首先要强调的就是高职高专学生英语听力学习的目标是什么, 重点是什么。

因为现在的学生, 包括有些老师, 评定英语听力水平高低的标准就是看学生能够听出说话者所说的具体英文单词的数量, 听出来的越多, 那么就意味着这个学生的英语听水平高, 比如对方说出的句子里面包含10个单词, 学生能够听出9个是什么单词来, 老师和学生都会认为这个学生英语听力水平很高了。可是, 通过第三部分所举的实例不难看出, 即使把英文句子写在纸上, 不需要去听, 还是无法准确把握说话人的真正意图。由此可见, 能够听清楚只是英语听力学习的基本要求, 其根本是要在听清楚的基础上, 准确理解对方的意图, 透过句子表面的意思看其实质, 这才叫听力理解, 否则只能叫做听力, 理解无从谈起, 这样的英语听力学习是徒劳的, 从教师和学生而言都是失败的。

(二) 教师在课堂上要明确会话含义理论对于英语听力理解的重要意义。

这就需要教师系统地讲解会话含义理论的具体原则及相关内容, 通过具体实例, 使学生意识到其重要性并了解在交流过程中如何应用会话含义理论的诸多原则帮助自己对所听的内容进行推理、分析, 以获取对方的“言外之意”。

(三) 改变传统授课模式, 将说与视引入听力课堂。

高职高专英语听力教学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远非传统的讲解生词—放听力材料—学生回答问题—教师讲解答案这么简单。作为教师首先要学生了解听说本为一体, 且说在首位, 若要听力水平有所提高, 必须要过语音关, 当然并不是说单词的发音掌握了就可以了, 学生还要了解一些单词组合的连读、吞音、略读以及英文句子中单词的重音的使用及语调等语音技巧, 道理很简单, 只有学生自己的发音准确, 当听到正确读音的时候才能够识别。

另外, 我们听力教学的目的不是为了测试, 是为了学生今后能用英语和人交流, 而单一的听力训练, 只能通过所听到的内容和相关语调、重音等语音常识来揣摩说话人的意思, 这是不全面的, 因为我们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 那就是肢体语言, 而这是听不出来的, 只有观察, 也就是“视”。我们日常的交流也是面对面居多, “只闻其声, 不见其人”的交流相对还是较少的, 所以教师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条件, 提供英语视频资源供学生学习。

(四) 重视文化差异。

文化差异是最容易被听力教师忽视的, 而恰恰又是影响高职高专学生英语交流能力的极为重要的一方面。因为任何一种语言, 都是以其深厚的文化为载体的, 没有文化作为根基, 语言只能是空中楼阁。即使学生的语言面貌很好, 语用学理论也掌握得不错, 分析、推理能力相当强, 但不了解文化差异, 交流也是成问题的。仅以动物为例, 比如说龙, 我们最常说的就是“人中之龙”、“望子成龙”, 因为在中国, 龙象征着人才、天才, 但是如果你称赞西方人为“人中之龙”, 他们会非常懊恼, 因为在西方, 龙是指邪恶的火龙, 是恶魔的化身。如果你不了解这一点, 就会“伤人于无形”。所以说文化差异是影响交流的非常重要的非语言因素, 不容忽视。

五、结语

高职高专英语听力课程教学的问题已经显现, 学生的英语交流能力有待提高, 要想解决这两个问题, 唯有教学改革, 将会话含义理论引入英语听力教学课堂, 以切实提高学生的英语交流能力有待提高, 要想解决这两个问题, 唯有教学改改革, 将会话含义理论引入英语听力教学课堂, 以切实切实提高学生的英语实用能力, 进而满足未来工作岗位的需求, 同时推动高职高专英语教学的进一步发展。

摘要:改革英语听力课程教学方法, 提高学生听说能力是长期以来英语教育工作者研究的重点, 特别是对于英语语言基础较为薄弱的高职高专学生, 如何提高其英语实用能力, 尤其是听力理解能力, 急需找到有效解决途径, 本文将以会话含义理论为切入点, 探讨高职高专英语听力课程的教学改革问题。

关键词:高职高专,英语听力,会话含义,合作原则

参考文献

[1]胡壮麟.语言学教程修订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

[2]吴海云.浅析会话含义理论在英语听力教学中的应用及启示[J].科教文汇, 2010

[3]吴雪萍.会话含义理论对大学英语听力教学的启示[J].海外英语, 201

“改革”含义新解 第6篇

一、问题的提出

1.我国数学课程改革高度关注数感

我国《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数学课程的学习,强调学生的数学活动,应发展学生的数感、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观念以及应用意识和推理能力。并在关于学习内容的说明中,描述了数感的主要表现:“理解数的意义;能用多种方法来表示数;能在具体的情境中把握数的相对大小关系;能用数来表达和交流信息;能为解决问题而选择适当的算法;能估计运算的结果,并对结果的合理性作出解释”。至此,“数感”一词首次明确进入我国数学课程,并成为数学课程标准中的九个核心词汇之一。

2.国际数学教育研究高度关注数感

1996年,第六届美国国家教育进步评量(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al Progress, NAEP),共包含五项内涵:1.数感、数的性质及运算;2.量;3.几何及空间感;4.资料分析、统计及机率;5.代数及函数。

1999年,第三届国际数学暨科学评量(Third International Mathematics and Science Study, TIMSS)在小学数学部分,其内涵共涵括了六类:1.整数;2.分数及比例;3.量、估测及数感;4.数据呈现、分析及机率;5.几何;6.组型、关系及函数。可见,国际数学教育研究也在高度关注数感。

二、数感的含义

1.数感是对数字(量)的直觉、敏感与理解

数感是以“数概念”在人脑中的扩展而产生的一种对数学问题的敏感与一般理解。这种敏感与理解是对数字(量)的直觉估计和判断,它帮助人们对数字(量)的直感迅速地反应为数学问题,使数学问题从感知层面敏捷地链接到数学思维。数感是对特定的事物的现象或属性在数和量方面的敏感性,及相关的鉴别(鉴赏)能力,是一种自觉的可以培养的直觉“感知”。

2.数感是情境中数量的觉知以及推理

在生活经验关连、隐含数量的非例行性数学情境下(如阅读书报等非正式数学的环境),个体对于情境中数量的觉知以及推理,并利用直觉和推理的结果来指导个体的判断与行动。

3.数感是关于数概念的网络结构

数感是关于数概念的知识网络结构。个体具备的这种组织良好的概念网络结构,能够使一个数字和它相关的运算特性相关联,并且以灵活的创造性的方式去解决数字问题。也就是说,这个网络结构是随着数概念的不断扩大(自然数—分数—小数—有理数—实数—复数)在人脑中逐步形成的,它帮助人以数为基础逐步建构数学知识系统,并且能够自觉选择灵活而有创造性的方式从数字(量)的角度出发去思考和解决问题。

4.数感是对数和数运算的理解

数感是人对数与运算的一般性理解,这种理解可以帮助人们用灵活的方法作出数学判断和为解决复杂的问题作出有用的策略。数感是一种主动、自觉或自动化地理解数和运用数的态度与意识。数感是人的一种基本的数学素养,它是建立明确的数概念和有效地进行计算等数学活动的基础,是将数学与现实问题建立联系的桥梁。

三、数感的教育价值

1.发展数感有利于学生数学地思考问题

在中小学数学教学中,发展学生的数感有助于:使学生具有应用数字表示具体的数据和数量关系的能力;帮助学生判定不同的算术运算,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当的方法(如心算、笔算、使用计算器)实施计算,并由此积累经验;发展对数学运算结果的预测,根据一定的条件进行估算,并对数据和推论的精确性和可靠性进行检验。可以说,建立和发展数感的过程是学习“数学地”思考的过程,也是领悟“数学化”的过程,是学生的数学素养得到提升的过程。

2.发展数感有利于引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

兴趣原则是教学原理中的一项重要法则。传统数学教学偏重基本事实的记忆与计算的精熟,而较少教学生去发现数间的关系,结果学生无法享受学习数学的乐趣。数感的教学则有助学生去探索数的关系而避免枯燥的记忆,例如教学生将九九乘法的内容以实物或图形的方式加以表征,而不是机械的记忆。

3.发展数感有利于发展心算、估算等技巧

心算、估算是属于策略性的知识,从现有的研究中可以发现,有些心算活动涉及分配律的使用。分配律的使用则与数感有关。例如,一个有良好数感的学生会很快的发现1548=(1048)+(500)。研究者们在探讨数感对于儿童估测能力的影响时,发现“使用并理解数的关系,理解大数的意义和相对大小”会影响儿童估算的能力。

4.发展数感能增进元认知能力

一个有良好数感的解题者在解题过程中,一开始就会根据题意而预设合理答案的可能类型与可能数目,并能据以拒绝不合理的答案。在进行计算的过程中,一个具有数感的学生可能会自问:我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种类的数?答案大概有多大?可能的数值范围为何?计算完成之后,这个答案和我所预期的是否一致?由于这是一种设定目标,检验目标符合的情况,并修正答案的后设认知历程,因此,从认知心理学的观点来看,数感与元认知能力有相当程度的重叠。

四、对新课程改革的启示

我国《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高度重视数感的教学,明确要求教师在数学教学中重视对数感的教学,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

1.重视理解数的意义

让学生理解数的意义,建立正确的数的概念是数学教学的任务。理解数的意义一般有两个角度,一是从数的组成去建构,二是联系实际来体会。传统教学偏重前者,新课程则认为把这两个角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效果更好,而且联系实际体会数的意义,更有利于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应用自己的知识和经历来认识数、理解数。在教学中,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让学生在生动具体的情境中认识数。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学习数学的热情和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对学习素材的感受与兴趣,因而现实的、有趣的、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情境容易激活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和数学知识,激起学习的愿望,调动学生解决问题的策略与机智。教学应该注意从学生熟悉的生活情境或童话世界出发,选择学生身边的、生动有趣的、有利于学生主动探索的事物来创设鲜明的问题情境。

(2)理解数的意义要与数的读写和计算紧密结合起来。正确理解数的意义是读好数和写好数的基础,它可使学生在读数和写数时事半功倍。反之,熟练地读数和写数,也能更好地帮助学生理解数的意义,例如在认识整万数时,按我国的计数习惯,根据已有知识,给出各个数位的名称和顺序,让学生联系数的意义,通过类比,推出数位的名称及顺序,从而认识新的计数单位,完善对数位顺序表的认识。

(3)了解十进制计数法对理解数的意义有重要作用。整数的计数方法是十进制计数法,学生了解十进制计数法对理解整数的意义有重要的作用。十进制计数法的主要内容有两部分:一是计数单位间的关系,每相邻两个计数单位间的进率是十;二是计数法的位置原则,一个数位上的数是几,就表示有几个这样的单位。

2.培养学生的估算能力

估算是生活中一种很有用、很常用的能力。去市场买菜估算一下所买的肉是否够斤两;走进一个房屋,估计一下房子的面积等。估算是一种数学的综合能力,是培养人们数感的一个有效手段。估算和估计一件客观事物的现实价值不仅仅需要对数的概念熟悉,还需掌握数之间的相互关系,更重要的是估算是日常生活中运用数学知识的最常用方式。数感的形成和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在社会生活中对现实问题进行数学处理和数学化解决的有效协助,而估算就是这种数字化思考的体现。

3.重视用自己的语言解释数学、用数学语言去解释现实问题

数学语言表达是影响数感形成的一种重要因素。数感的形成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关于数的全方位、立体感,它的形成需视觉、听觉等各种感官的刺激。而语言与思维的密切关系使我们不能忽略了语言解释在数感建立中的地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意自身数学表达,给学生更多机会表述数学,且逐渐规范学生的数学表达,同时也让其表达具有个性,使数感的形成和表现拥有更丰富的渠道。让学生用自己的语言揭示数学、用数学描述现实问题,可以帮助学生澄清思路,发展更深刻的数学理解。

4.重视问题解决

解决问题是一种重要的数学活动,是形成和发展数感的一种重要手段。中小学的数感教学,目的在于让学生学会数学地思考,学会用数学的方法理解和解释现实问题。为此,教师要精心选择有价值和挑战性的问题,让学生主动地理解,进而使得学生通过解决问题发现一些运算规律,并发展其利用规律解决问题的方法,帮助学生形成和发展数感。

(参考文献本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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