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治理工作方案

2024-07-31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2篇)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治理工作方案 第1篇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治理工作方案

目前教师体罚幼儿现象,令人痛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为切实维护广大幼儿的切身利益,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我园决定开展以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专项整治活动。

一、活动时间

从3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讨论阶段。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开展好反面警示教育和专题大讨论。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通过自己查,同志找,领导点的方式,开展好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检查抽查阶段。对幼儿园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实行推门听课,家长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全园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末行风评比的重要内容。

二、活动内容

1、认真加强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本园积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永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律意识,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全园教师观看体罚幼儿的专题片,各幼儿园要组织广大教师观看。看后,每位教师都要对照反面案例谈认识,对照自己写体会文章。

3、开展专题讨论,明辨大是大非。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利用学前周组织广大教师开展以严禁体罚幼儿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讨论,通过讨论让广大教师真正认识到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给幼儿、家长造成的身体和心理伤害,认识到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给教师队伍、幼儿园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讨论,让广大教师进一步明辨是非,成为高尚师德师风的践行者。

4、制订整改措施,有效解决问题。一是自我查。每位教师要在学习的基础上,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解决对该问题的认识不清、不到位问题;二是同志找。开诚布公为同志找问题;三是领导点。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点出每位教师存在的具体问题。每位教师要针对自查、群众找、领导点等反映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有效解决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方面存在的问题。

5、公开进行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广大教师要与幼儿园签订承诺书,并在开学日当天向幼儿公开承诺,自觉做到“爱生如子,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本园要在开学初召开主题家长会,向广大幼儿家长宣传开展以严禁体罚幼儿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以及广大教师公开承诺的具体内容。要向家长公布幼儿园、县教育局、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畅通渠道,自觉接受广大家长对教师师德的监督。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我园成立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园长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把专项整治活动同幼儿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实施。明确内容,强化措施,确保活动可操作性。

2、营造氛围。要深入宣传,人人参与,充分利用板报、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好方法、好经验,积极挖掘、培养树立师德高尚、师风纯正、幼儿欢迎、社会认可的教师典型,在广大教师中形成热爱幼儿、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和舆论氛围。

3、务求实效。本园要强化措施,明确要求,不搞形式主义,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各位教师要克服与己无关思想,要深挖思想根源,要敢于触及灵魂,达到人人有触动,觉悟有提高。幼儿园要建立幼儿、家长定期评价教师机制,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行为。加大对违纪教师的处理力度,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寒岭镇中心幼儿园

2017年3月1日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治理工作方案 第2篇

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侵权行为。首先,教师体罚学生是违法行为。我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其次教师体罚学生是侵权行为,它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

体罚学生要承担相关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体罚学生造成伤害的,根据情节轻重,要分别承担三种法律责任:(1)行政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应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2)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实施体罚者不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有被追偿的义务;(3)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情节严重者应受到刑罚处罚。

二、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

教师要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作为职业道德准则,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体罚学生事件认真进行讨论,增强教育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教师依法从教水平。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弘扬高尚师德,以言传身教感染和教育学生。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厉处理各种违规行为。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肃奖惩,把职业道德建设做为教师培训和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把教师职业道德表现同行政奖惩、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竞争上岗等紧密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将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以及造成的影响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的责任。对经常违规的教师,重点教育,必要时依法予以辞退。对于严重体罚学生、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要依法提交司法机关给予追究法律责任。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 第3篇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学生是国家的希望,为使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心灵不受伤害,拥有健康的心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心理学原理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打骂、讽刺、挖苦学生,对犯错误的学生要批评教育,正确引导,使其心理健康成长。

三、教师对任何学生不许体罚和变相体罚,如罚站、驱逐出课堂等。

四、教师给学生留的作业量要适中,不许机械重复,带有惩罚性的作业。

五、对全体学生要一视同仁,不偏爱学习成绩好的学生,也不歧视学习成绩差的学生。

六、对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教师,学校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

七、对关爱学生方面,事迹突出的,学校要给予表彰,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嘉奖。

胡家河小学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治理工作方案 第4篇

为贯彻国家教委以及上级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以德治教,加强师德教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的场所,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因此,教师要加强政治学习,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决不能以任何借口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要认真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依法执教的合格教师。

三、教师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四、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通过生动、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五、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不偏爱一部分学生,歧视另一部分学生,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后进生身上的“闪光点”,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努力上进。对于个别经常教育无效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六、对学生教育应做到十个不准:不准让学生站着听课;不准将学生赶出教室或撵回家;不准推拉敲打学生;不准罚学生抄作业、抄试卷;不准让家长出题抄题批作业;不准辱骂讽刺挖苦学生;对家长应为人师表,不准与家长发生口角;不准罚学生干值日;不准不让学生上课或不让参加活动;不准不让学生参加考试。

七、各班要将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列入班主任工作重点,对后进生逐个排队分析。

八、学校把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作为一项制度,每个教师应严格遵守,对于体罚或变相体罚人员,学校一经发现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和纠正错误,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今后,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受到家长投诉的,取消各级评优评先资格,教师期末业绩考评师德修养为零分,情节严重的不发或少发期末奖金,对错误特别严重,丧失人民教师资格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治理工作方案 第5篇

为切实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贯彻执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学校行政及各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全校教职工要恪守“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宗旨,敬业爱岗,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校争光。

二、全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到依法执教,依法施教、依法育人。

三、全校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为人师表,循循善诱,尽心尽责,教书育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四、因教师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家长找到学校或向有关部门反映,经学校核实后,学校将做出如下处理:(1)教师写出书面检查交学校,并在全校教职工会上公开检查;(2)教师必须向学校、家长道歉,并负责赔偿全部医疗费;(3)教师在一年内不得参加评选先进和晋职晋升。(4)教师在该期履职考核时,视情节轻重,经学校会议讨论后,扣本人师德4分。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治理工作方案 第6篇

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有关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的人格,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八六年和九零年制定有关制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现重申以下规定:

1、严禁下列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

推搡学生、打骂学生、罚学生作业、罚学生跑步、罚站、上课时把学生关到室外、揪学生的耳朵,让学生惩罚学生等等相关的体罚与变相体罚。

对于出现以上情况者,责任教师要写出书面检讨,领导对进行其全校大会批评。给学生本人造成伤害的,要上门给学生家长赔礼道歉。要由教师本人付出全部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并报上级教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公职的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2、对教师在体罚学生过程中不听劝阻的,由校办公会议研究加重处理。

3、对有以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教师,学校由校长室、教导处组成调查组,联合调查有关事

实,写成书面材料及有关处理意见,报学校办公会议研究,作出最终处理意见,在全校大会宣布,有关材料一并报县教育局。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治理工作方案 第7篇

平谷五小全体教师郑重承诺:在班级管理和学习生活中,我们要为学生创造和谐、愉悦、宽松、开放的环境。建立“平等、民主”的师生关系,把爱撒向每一个学生的心田。尊重相信每一个学生。为此我们承诺如下:

一、热爱学生。把教师博大的爱撒向每一个学生。

二、尊重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不挖苦、不讽刺、不体罚和变相体罚。

三、理解学生。从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出发,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四、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不歧视、不冷落每一个后进学生,也不偏袒哪一个好学生。

五、相信学生。多发现学生的闪光点,不猜疑、不指责学生,让每一个学生 的特长得到最充分的发挥。

总之,工作中我们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使用教师禁语。

承诺人:

xxx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治理工作方案 第8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法律条文,为保证学生享有公平、公正的教育权利,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现对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应当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对学习有困难,思想品德较差的学生,必须尊重他们的人格,平时应特别加以关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每一位教师都应当以自身的模范表率行为去教育、影响学生。在对学生的教育过程中,严禁教师采用打骂学生的简单粗暴的办法,或采用罚站、罚跑、罚抄书、罚劳动、赶出教室不允许上课等变相惩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二、凡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轻重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给予以下处理:

1.有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但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者,由由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及其他学校领导负责帮助教育。

2.有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情节较重,虽没有留下明显外伤,没有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一经学生或家长举报,学校除责成教师向学生本人和家长道歉外,学校扣除当事人一个月绩效奖,并取消本年度参加各项先进的评选资格。

3.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轻微伤(即学生形成比较严重的皮外伤、出血,耳膜穿孔,轻微骨折等),致使学生住院治疗;或者虽未住院治疗但学生家长举报到上级有关部门,新闻媒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除学生的检查治疗费、营养补助费、赔偿费,家长的陪侍费、误工补贴等一切费用,全部由教师本人承担外,学校扣除当事人半年绩效奖,责令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或学生大会上做公开检查,并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4.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轻伤以上伤害,致使学生住院治疗;或被学生家长举报到上级有关部门、新闻媒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除学生的检查治疗费、营养补助、赔偿费,家长的陪侍费、误工补贴等一切费用一律由教师本人承担外,扣除当事人一年的绩效奖、取消当年享受学校福利的资格,并处调离教师工作岗位处分。对于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轻伤害受到拘留或判处拘役以上刑罚的,根据有关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三、本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规定 第9篇

根据全国和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教育过程中,使学生身心受到损伤的行为、手段均属体罚与变相体罚。”学校为保证学生在校接受教育的过程中,身心得到健康发展,人格受到尊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特制定本规定,内容如下:

1、严禁在教育过程中发生打、推、拉、踢、扭或者用器物击、敲、戳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2、严禁责令学生在教室内外、操场或办公室站立的使学生身心受到损伤的行为、手段均属体罚与变相体罚。

3、不得以“练坐”“练走”为由,令学生端坐、奔走,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

4、不得以“练字”“练背”为借口,令学生大量的机械性的“抄”、“背”作业,变相体罚学生。

5、严禁使用带有侮辱人格的语言讥讽来刺激学生,使学生心理受到损伤。

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工作小结 第10篇

按照区教育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师德建设的实际情况,学校利用放寒假前这段时间,集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德教育专项 活动。现将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师德教育专项活动。

校长在行政会议上传达区局工作要求,对学校各处师德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法律、政治、经济的高度阐述师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召开全校会议,要求每位教师结合自己的教 学实际,查找师德方面的不足,反思教学行为是否存在于师德要求相反的情况,并作对照检查。

二、活动深入,效果良好。

全校教师通过学习师德文件、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每位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以反面教材为戒,认真查找师德方面的问题,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抵制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对照检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学校还将将教师的师德表现纳入教师考核,与教师队伍管理,教师个人的任用、评优树模、职称晋升、奖金发放等挂钩,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至今,我校没有出现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三、加强学习,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明确要求每位教师自觉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依法施教,充分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做到爱校如家、爱生如子,教书育人,切实关心学生成长,彻底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

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成因 第11篇

(一)、封建教育思想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并成了所谓的“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子女被看成父母的私有财产,几乎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更不用说体罚了。在学校内部,教师一方面获得了父母所“授予”的权力――“师徒如父子”,另一方面获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支持,“严师出高徒”、“严是爱,松是害”、“不打不成器”、“棍棒底下出英雄”。于是,教师拥有了教育和体罚学生的权力,拥有了教育和体罚学生的舆论支持,所以,当学生的言行出现“越轨”时,体罚自然“随之而来”。还有,在中国早期的学校里,弟子的行为是受到严格控制的,在《弟子职》里,就有关于这方面的出色描述,其中,体罚便是教师控制学生行为的手段之一。我国古代教育著作《礼记·学记》中说:“夏楚二物,收其威也”,这“夏”“楚”二物就是古代用以体罚学生的树条。正是这些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深深影响着众多家长和众多教师,致使他们无视国家的法律,无视社会的道德,无视孩子的权利,无视自己的义务,把体罚当作合法的教育方式,甚至变本加厉。

(二)、严重的教师心理健康问题导致体罚。如同常见病“感冒”一样,心理健康问题几乎人人都会遇到,教师也不例外。由于受生活空间紧缩、生活节奏加快、社会竞争激烈、教学任务重、工作超负荷和教育对象多变等因素的影响,大多数教师精神负担加重,身心疾病增加。“辽宁省1999年的一项检测结果表明:有51.23%的教师存在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1]“1995年,高峰、袁军对上海市97所3055名小学老师进行量表(SCL-90)。调查发现小学老师有相当普遍的心理健康问题。”[2]有资料显示,目前教学一线教师中有半数以上教师存在心理问题。面对过多的心理健康问题,一些心理素质不强、心理健康值不高的教师茫然不知所措,既不会调节,又不会控制,更不会合理释放,致使心理健康问题愈积愈深,愈积愈大,使他们常常处于情绪低落、心境不佳的状态。在教学中,一旦个别学生的言行与自己的要求不相一致时,他们就会借题发挥,恣意发泄,把自己压抑紧张的情绪转移到学生这个弱势群体上,把学生当作发泄的对象,把体罚和变相体罚当作发泄的方式。客观地说,这时的学生,已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物”,一个供教师发泄情绪的物。

(三)、教师缺乏新鲜的教育思想。在生活当中,往往有这样一些教师,他们把自己看得很高很大,自以为很了不起,对继续教育敷衍了事,对校本培训带理不理,不及时更新头脑中的教育思想,不及时转变教学行为和方式,久而久之,不但思想变得陈旧落后,而且行为也变得陈旧落后。他们在教学中,不以学生为中心,不尊重学生的权利和个性,仍然偏爱那些强势智能、顺从听话的学生,课堂上给予他们“特殊关照”,课后给他们单独“开小灶”,对那些学习上存在困难的学生,却缺乏正确对待的态度,不分析原因,不探究对策,不因材施教,经常冷眉冷对,不屑一顾,或是歧视,或是剥夺其接受教育的机会,或是动不动就辱骂和体罚。这些长期生活在体罚和变相体罚阴影下的学困生,自尊心经常被伤害,权利经常被侵犯,天长日久,有的丧失了学习的信心和生活的勇气,有的甚至把自己封闭起来,学习越来越跟不上,成绩越来越低,导致教师越来越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次数也越来越多,程度越来越重,从而造成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恶性循环。

(敷衍了事:做事不负责或待人不恳切,只做只做表面上的应付。久而久之:经过了相当长的时间。恶性循环:若干事互为因果,循环不已,越来越坏。)

(四)、教师缺乏合理的管理方式和充分的责任心。为了显示自己在管理和教学上的公正合理,部分教师给学生规定了类似这样的体罚细则:一道作业题完不成,用竹板打两下手心,课堂上不注意听讲,罚面壁十分钟,成绩低于60分,罚抄试卷五遍„„。在大多数学生眼里,这些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程度已经够严厉的了,可在某些学生的心里,情愿去挨打,也不愿意做一道作业题,情愿去面壁,也不愿意认真听讲,情愿抄试卷,也不愿意努力学习、提高成绩。他们通常的想法是:手心的疼痛、面壁的枯燥、抄试卷的无味远比做作业、听讲、学习更轻松容易。这些学生也似乎发现了教师的“良苦用心”和“真正目的”,只要自己愿意接受或是已经接受了老师规定的“处理办法”,就完全可以免除相应的学习任务。所以,他们反而乐意去接受体罚和变相体罚,而不去做本该自己去做好的事情――学习。这种现象,表面公正合理,实质上是教师对学生的不负责任而产生的,他们本想以体罚督促学生学习,没想到,事与愿违,学生竟然以接受体罚而逃避学习。作为教师,却很少研究学生的心理,很少从根本上找原因,只认为是体罚和变相体罚过轻,于是不断加重体罚的强度,而学生也越罚越皮,越罚抵触情绪越强烈,抵触行为越极端。

(皮:由于受申斥或责罚次数过多而感觉“无所谓”。)

(五)、学校缺乏完善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近几年,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素质教育得到了大力推广和全面深化。但是,仍有一些学校,打着素质教育的旗,走着应试教育的路,把对教师的评价重点仍放在学生的考试成绩上。只要成绩考得高,只要名次排列在前,什么教师素质,什么教育教学行为,在校领导看来,在社区群众看来,那肯定没得说,――要不然人家怎么会教出这样好的成绩呢?反之,考试成绩如果一塌胡涂,名次又排在倒数的位置上,教师的素质和教育教学行为就绝对马马虎虎、稀松平常,要不怎么说“强将手下无弱兵”呢。再说,好的成绩和名次可以帮助教师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社区群众的口碑,换取同行的尊敬,得到上级部门或学校的表彰,有时还能为以后的升迁奠定一些基础。学生成绩好的教师就是好教师,好教师才能教出好学生,好成绩,已经逐渐成为学校和服务社区里的一种潜规则。目前,学校实行的是教师聘任制,教师的压力不断加大,危机感不断加剧,作为教师,在这种环境下,最好的选择就是拚命地、挖空心思地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黑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这样就苦了那些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他们动辄受到教师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尊重学生和关爱学生在这些教师的头脑中已荡然无存。

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第12篇

为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发扬我校“爱生如子”的优良传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规定如下:

一、严禁推、拉、打学生,严禁摔学生的学习用品,撕毁学生书本、作业等学习资料。

二、严禁以站体罚学生。学生因违纪需站立提醒的不得超过5分钟,不得令其面壁而立或站在公共场所置之不理,请到办公室的,必须有老师在场教育。

三、严禁把学生赶出课堂。个别学生因影响上课不得不请出课堂的,必须交代其他老师帮助教育,下课后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严禁驱赶学生离校,学生到校上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责令回家(个别因病需与家长取得联系后妥善处理)。)

四、严禁罚抄作业。学生作业出现差错,原则上就错题或错误部分订正。文科为强化记忆要求订正的作业,错题量少的,最多不超过三遍,错题量多的,应酌情减少订正的题目和遍数。

五、严禁“封建家长式”的训斥学生。不得使用歧视、侮辱人格、威胁恐吓学生等教育忌语,批评学生严禁影射、株连家长。不得任意传唤家长到校。

六、严禁以“留”体罚学生。放学后应组织学生按时离校,确实需要留下个别教育辅导的必须有老师在场,不得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七、严禁以停止考试或拒批作业体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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