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太镇乳制品整治方案

2024-08-31

富太镇乳制品整治方案(精选4篇)

富太镇乳制品整治方案 第1篇

富太镇

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8月5日磐石市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精神,在前一阶段对问题乳粉集中清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乳制品专项整治活动,继续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乳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镇乳品和含乳食品的安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磐石市的安排部署,在6月份—12月份继续开展乳制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乳品和乳制品的生产、流通、使用、消费等环节进行监管,打击存放、使用、隐瞒2008三鹿奶粉遗存现在继续经营、使用的行为,尤其是含三聚氰胺乳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拉网式排查,将所有涉及乳制品的单位纳入监管范围。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部位:乳品和含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车间、厂房、库房,提供仓储服务的库房,其它食品、饲料类库房等可能藏匿问题乳粉的场所;

(二)重点单位:乳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奶牛场、奶站等;

(三)重点区域:镇中心区域、农村地区;1

(四)重点环节:乳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原料进厂和成品出厂批批检验制度情况,乳品和含乳食品销售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进销货台帐建立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

三、责任分工和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辖

区监管与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双向责任制,各村、各部门一把手对本地乳制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负总责,按照整治的工作任务,分别明确专人负责,并对产生的后果负责。

(一)畜牧站负责奶源环节的整治。对全镇规模养殖场及饲料经营门市饲养、收购、销售的各个环节进行安全监管。

(二)镇镇政府联系磐石市工商部门负责乳制品流通环节的整治。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拉网式逐户清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对下架退市的问题乳制品就地封存,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二是强化索证索票管理。对经营乳品的企业和专营仓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必须做到每批索证索票,特别是三聚氰胺检验报告,对没有三聚氰胺检验报告的必须抽样检验,对检验不合格乳品和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乳品和含乳食品,依法责令销售者下架封存,留取样品后监督销毁,将问题乳品进货渠道、供应商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备案,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三是强化对销售低温或冷藏食品的批

发企业的监管。主要检查是否具有相应的运输储藏设备,零售经营者是否配备冰箱冷柜,并按照规定条件贮存、销售食品,对达不到冷链运输储存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停业整顿;对未按储藏条件要求经营的食品经营者进行整改。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留下监管凭证。

(三)卫生部门负责餐饮食堂乳制品的整治。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严查进货乳品每批索证索票情况,发现采购、使用的乳品来源不明或可疑乳品的,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并追查问题乳品来源。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及乳品原料库存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包括现有库存数量,贮存条件等;乳制品及乳制品原料的索证票情况。包括进货发票,生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等有关证件。

(四)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制售假劣乳制品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抽调精干警力成立问题乳品专案组,负责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对卫生、农牧、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清查工作中和群众举报的涉嫌犯罪线索要迅速组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开展侦办工作,全力搜集、固定、完善相关证据,并控制相关人员和物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

制售问题乳品和含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形成工作体系。各村及各部门领导要

对专项整治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临一线指导。各乡实行镇级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切实做好问题乳品和含乳食品清查工作。

(二)统一部署,搞好工作督导和情况反馈。按照磐石市的统一安排部署,10月份为集中整治阶段。在此期间,继续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把握尺度,统一信息发布。本次专项行动,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发布涉及专项行动的相关信息。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敏感性,严格工作纪律,在案件公布前做好保密工作,既要加大清查工作力度,又要防止舆论炒作,避免引起恐慌,维护好社会稳定。

(四)建立机制,杜绝乳品市场的违法行为。通过整治活动,教育乳制品经营者认识经营问题乳粉的危害性和后果,自觉依法经营,并按照各经营环节完善规章制度,原料的来源、产品的动向要做到凭证齐全、台账清晰,让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问题乳粉,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确保乳制品安全。

富太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富太镇乳制品整治方案 第2篇

2011年全镇的维稳工作:要以市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夯实维稳工作基础,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整合维稳工作资源,为实现市委确定的创建“实力磐石”、“和谐磐石”、“生态磐石”及为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主要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源头治理,在全区继续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根本上防止矛盾纠纷放的产生。

深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进一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一要进行倒查。对2010年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进行倒查,看是否存在因决策不当或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了重大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二要项目备案。各村要在年初确定维稳风险评估的项目并备案,定期进行跟踪检查,适时把握维稳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三要加强检查考评。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全年维稳工作考评之中,兑现奖惩。

二是继续强化情报信息超前获取、超前预警、超前研判的能力,有效推动维稳工作的深入开展。

强化信息收集和获取,信息分析和研判,信息报送和报告工作,根据当前形势和突出问题,主动及时收集、获取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预警性情报信息定期召开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情报信息会议,建立维稳工作情报信息会商和报告制度,坚决执行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报告制度和重大活动、敏感时期维稳报告制度。对维稳形势进行分析调研,研究措施,及时应对,确保社会稳定。

三是继承强化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不稳定因素,增加和谐因素。

一要立足于排查,着力把握不稳定因素发展态势。完善排查体系,将定期排查和随时排查及专项排查有机结合起来,对排查出的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可能引发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集中行动,强化排查手段,把握发展态势。二要立足于化解,着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要在探索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途径上下功夫,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群众整体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大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力度,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真

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继续强化防范稳控工作,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一要规范上访秩序。坚持有理、有力、有节的原则,加大对无理访、缠访、闹访等非正常访的处理力度。二要妥善处置较大规模的突发和偶发群体性事件。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好、处置得好”为出发点,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范控制措施。三要做好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敏感时期的稳控工作。关注重点领域。加强人民防线建设,强化对敌对斗争策略,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新一轮的渗透于破坏活动。积极推进“平安磐石”创建活动,提高管理、打处和防范能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关注敏感时期。针对年初、岁尾的“两节”、“两会”和“五一”、“七一”,“十一”以及其他重点敏感时期,各村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和重点安排。关注重点人群。当前人民内部矛盾要特别注意涉众型上访群体的动态,敌对矛盾要特别注意境内外宗教组织、民间组织、“恐怖”势力、“民运”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活动情况。

五是继续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维稳工作各项任务、措施

落实到位。

富太镇防范控制邪教包保责任状 第3篇

为确保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针对“两会”“十八大”进行的各种干扰破坏活动;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大规模的非法聚集事件;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大面积的反动宣传活动;不发生破坏国庆庆祝活动的广播电视插播事件;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制造自杀、纵火、投毒、爆炸等极端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把排查“法轮功”及其他邪教人员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建立清理、清缴“法轮功”非法宣传品工作的长效机制,及时清理、清缴“法轮功”非法宣传品,辖区内无重大恶性反动宣传品案件。

三、严密防范“法轮功”插播广播电视,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监控工作,辖区内无插播广播电视事件。

四、继续做好教育转化及巩固提高工作,继续实施“回归社会工程”、“爱民实践”活动,防止“法轮功”转化人员反复。

五、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凡因工作不力出现问题,造成影响的,都要追究责任。

富太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单位(公章)

签字:签字:

富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方案 第4篇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严格生产许可、加强检验检测、落实日常监管制度等措施,全面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长效监管机制,提升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及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努力提高生产许可工作质量,提高许可前抽查比例。

(二)、督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为为载体,严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督促企业完善生产过程控制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整改阶段(2011年6月至11月)。依照方案细化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 企业专项整治。

(二)、督导检查阶段(2011年10月)。对本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2月)。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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