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行》读后感1500字

2024-09-06

《侠客行》读后感1500字(精选12篇)

《侠客行》读后感1500字 第1篇

《侠客行》读后感1500字

《侠客行》在金庸十四部里应该算知名度很小的一篇了。我想看是因为喜欢李白大人那首诗,太带感了!不同于其他作品,《侠客行》中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有关儿女情感的话题也只是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却也有三位姑娘,丁当,侍剑和阿绣,一个泼辣,一个成熟,一个温柔。有人说丁当和石破天像黄蓉郭靖,真心不想。丁当那般爱慕虚荣,喜欢能讨女人欢心的男人,却不爱老实稳重之人,不似黄蓉,只有鬼点子却不像黄蓉用计。丁当给人印象很深,却不似黄蓉一般受人喜爱。侍剑姐姐在石破天被拐到长乐帮后第一个和他接触。石破天实话实说她却一直怀疑他在装,这个问题很严重现在先不写了……阿绣温柔,也是最能辨真假的人,石破天和石中玉虽然样貌极像,几乎所有人都认错,她却能分辨出两个人的区别,能分辨善恶。三个姑娘,都与石破天有些瓜葛,也确实是阿绣才能真正得到破天兄的真心喜欢。

书中还有一对夫妇引人注目,也惹人羡慕,石清闵柔夫妇,师出同门,互生情愫,结为夫妇,婚后恩爱无比,是最最幸福的家庭了。可惜生了个坏儿子,不知道热了多少麻烦。不过重点不在这里,而是闵柔的情敌梅芳姑,能写的只有一点,梅芳姑样貌比闵柔好,武功更高,才华横溢,几乎样样都高过闵柔,而石清却选择闵柔。石清自己交代,“你样样比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石清这番话应当是真的,但梅芳姑又何必苦苦追求他呢?梅芳姑有如此好的硬条件,何必缠着石清不放,武林中高手甚多,总该有和她门当户对的才是。

我看完书后问我爹,“如果有一天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站在你面前,满嘴脏话骂骂咧咧大脑和当今世界毫不接轨,你会觉得那是我妈?”我爹回答,“我会怀疑你吃错药了。”一般人都应是这个反应,《侠客行》中的绝大部分人也这么想。石破天和石中玉,样貌几乎完全一样,却是一个天真无邪,一个狡猾顽劣。石破天被当成了石中玉,当破天兄满头问号把他那天真的一面显露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是石中玉在装傻。唯一分辨出来的,只有阿绣姑娘。有一本长篇笑话书,叫《史上第一混乱》,萧强对项羽说,外表再像也不该认错,嫂子(虞姬)不是一般人能装出来的。项羽也玩笑回答,如果有一天一个和你长得一样的`人,西服革履跟人说话彬彬有礼官腔十足,那也一定不是你。不管什么情况,不同人的性格是装不出来的,如果有一天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不大可能),一定不要轻易怀疑对方吃错药了。

作为看过水浒传看过福尔摩斯和华生喜欢羽泉的人,我对每部书里那纯洁的兄弟情很关注,侠客行中也有。最让人佩服的便是书中武功最高(除主角)的两位、侠客岛龙、木二位岛主。二人相交半生,互相扶持走过几十年,心意相通,让人佩服。最有感触的画面就是在石破天解开“太玄经”奥秘后,龙木二人的生生叹息,“白首太玄经,兄弟,你的头发也白了。”另一人在心里说“你又何尝不是?”不求同生,两人却同死。一辈子合作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多么伟大。石破天阴差阳错和赏善罚恶二使结为兄弟。起初那两人并不真心实意,石破天也只是少年好奇,向往那种结义的情感,而赏善罚恶使最后被石破天感动,在侠客岛生死未定之时,两人照顾石破天,并愿意履行“但求同死”的誓言。那段文字是全篇最动人最豪情的一段。这就说道这本书给我的总体印象,有些让我小小的失望,《侠客行》,再加上李白那首诗给我的印象,应该是豪气万丈的一篇吧。可惜这最豪情的一段,比不过郭啸天和杨铁心牛家村结义,比不过杨过和神雕在剑冢山与独孤前辈心灵对话,更比不过萧峰虚竹段誉三人在少林寺携手御敌。是,石破天傻,这个傻不似虚竹的死板,石破天的傻是真正傻得没治了。

这又说道《侠客行》中的“侠”,提到金庸笔下的大侠,郭靖是典型,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他对杨过说,“我辈练功学武,所为何事?行侠仗义、济人困厄固然乃是本份,但这只是侠之小者。江湖上所以尊称我一声『郭大侠』,实因敬我为国为民、奋不顾身的助守襄阳。然我才力有限,不能为民解困,实在愧当『大侠』两字。你聪明智慧过我十倍,将来成就定然远胜于我,这是不消说的。只盼你心头牢牢记着『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八个字,日后名扬天下,成为受万民敬仰的真正大侠。”杨过最后杀掉蒙哥解襄阳之围,也为国家做了贡献。萧峰,一个完美的人,宁肯牺牲自己也为了契丹和汉人之间的和平。而《侠客行》,先说李白的诗,写的侠客就是为国为民的大侠,而金爷的这本书,顶多也就是侠客岛“主持江湖公道”而已。

金爷的小说往往这样,石破天这样的傻帽因为各种各种奇葩经历巧遇练就了绝世武功,好像段誉先生也是,虚竹小朋友也是,张无忌更特么是!但是石破天这个真心觉得不公平,这人实在太傻太木头了。而最后《侠客行》和“太玄经”叫他领悟,要说明个神毛?

还有一点,我深深体会到,阿黄确实是一条狗,所以琦姐是不是考虑把你手机电话簿的名字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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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侠客行》读后感1500字 第2篇

石破天(狗杂种)。原是小乞丐,“妈妈”梅芳姑叫他狗杂种,他就以为自己是狗杂种,谢烟客也这么叫,后来石清闵柔夫妇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因石清姓石,就取名叫作石破天。小时候叫叫鬼名,可以帮助其成长。长大后就要叫回正名,因为要行走江湖了。这个转换是很自然的。

一个小乞丐能成为书中的主人公,也可以说是运气极好了。乞讨时捡到一块饼来吃,却吃出玄铁令,命在旦夕时被谢烟客救走。因为是从小乞丐手中接过玄铁令的,所以谢烟客要让小乞丐求他做一件事,这也是他当时的承诺。可是小乞丐就是不求他,谢烟客就教他纯阴纯阳的武功,想置他于死地,这样就不受小乞丐要挟了。生死关头就又长乐帮救走,并帮他治好了内伤。原来长乐帮要他做帮主,是要他去侠客岛喝腊八粥。石破天被人误认为是石中玉,遭到雪山派的追杀,又险遭丁不三的杀害。后来,学会了丁珰、丁不四、雪山派、玄素庄、史婆婆的武功,成为顶尖武林高手。与赏罚二使结为兄弟,替长乐帮接了赏善罚恶令,帮助雪山派平息内乱,替石中玉顶罪,为人所折服。到了侠客岛,因为不识字,反而参透了石壁上的武林秘笈,练成绝世神功。最后回到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寻找妈妈梅芳姑,却发现妈妈不是梅芳姑,他的身世随着梅芳姑的去世成了一个永远的谜。

阿绣。石破天的求婚妻子。因为石破天与石中玉长得极其相似,中间出现了许多误会,但阿绣始终坚信,石破天不是石中玉。这不是以貌取人,而是以心性识人。

丁珰。丁不三孙女,石中玉情人。为了石中玉,出卖石破天。喜欢年少英俊、轻薄浮浪、叫她丁丁当当的石中玉,不喜欢善良诚实的石破天。如果是谈恋爱,那是石中玉比较有趣,如果是结婚过日子,那是石破天比较合适。女人的要求比较高,可不可以这样,谈恋爱时像石中玉一样风趣幽默,结婚过日子后像石破天一样变得成熟稳重。外貌并没有变,变的是内心。

石中玉。人名不符的又一典型,有华而不实之意。石中玉,就是石头中的玉,有点鹤立鸡群的意思。但无论是武功,还是人品,连渣石都不如,就更别提玉了。

石清和闵柔之子。因为小时候,双胞胎中的一个被梅芳姑抓走,闵柔就非常溺爱石中玉,真是慈母多败儿。石清送他去雪山派学艺,成为雪山派弟子。武功领悟能力倒不弱,两三年时间就领悟到了雪山派武功的精要,封成里、白自在甚为得意。可惜人品不佳,倨傲无礼,残忍好杀,到处轻薄无知女子,连掌门的嫡亲孙女阿绣都敢调戏,可以说是无恶不作。

史婆婆。闺名史小翠。年轻时曾貌美如花,与丁不四是旧情人,她父母看不上丁不四,看上了白自在的名望,将她许配给了白自在。生了白万剑,白万剑生了阿绣,也是石破天的师父。为了跟老公呕气,创立了克制雪山剑法的金乌刀法。说太阳一出来,雪就化了。但老公与丁不四相比,心中又更爱老公。当走火入魔时,被丁不四要挟去碧螺岛,宁可跳河也不去。还有一次跳河是为了表示对丈夫忠贞不贰。

白万剑。外号“气寒西北”。与“风火神龙”封成里合称“雪山双杰”。可惜,封万里因受石中玉的连累,断了一臂。白万剑为此出走寻找阿绣。

白自在。人称“威德先生”。白自在与任我行两人就名字上有得一比,都是不受拘束,信马由缰。人品也差不多,都是很自命不凡的。都是死要面子,狂妄自大,目无一切,唯我独尊,杀掉不拍马屁的人,以此树立至高无上的权威。

贝海石。医术高明,因中年时受了内伤,身上带有三分病,说话有气无力,真是久病成良医,人称“贝大夫”。深谙人情世故,做事手段高明,内功深厚,是长乐帮的军师。

谢烟客。是《射雕英雄传》黄药师的翻版。武功、性格、脾气、行事如出一辙,是个狂妄傲世、亦正亦邪的世外高人,做事不能以常理揣度,纯凭个人爱好。

赏善罚恶二使。自称张三李四,当然是假名字了,真名无人得知。有善要赏,有恶必罚,是普通人渴望正义的化身。侠客岛龙、木两位岛主的徒弟。每十年,龙、木岛主都会派赏善罚恶二使往武林各大门派分发赏善罚恶令,邀请各大门派掌门人去侠客岛赴约。可都是有去无回,让人人谈岛色变。真到石破天了石壁上的秘笈,才揭开了侠客岛的谜底。原来龙、木岛主杀的都是坏人,而到了侠客岛上的人有去无回是因为他们自己不愿回去,而不是岛主强行控制,因为这些人已经沉迷于研讨武功之中,无法自拔,已经上瘾了。后来侠客岛要沉落了,这些人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丁不三与丁不四。两人在一起就是不三不四,做的事情也是不三不四。丁不三外号“一日不过三”,一日杀人不超过三人;丁不四外号“一日不过四”,一日杀人不超过四个。有个哥哥叫丁不二。丁不三有个孙女叫丁珰,丁不四除了史小翠外,还有一个旧情人梅文馨,生下私生女梅芳姑,也即石破天的“妈妈”。

梅芳姑。与母姓,自幼随母学艺,相貌很美,武功了得,还会作诗填词,善于女红、烹饪,比闵柔要强多了,看上了石清,或者是太完美了,石清却不敢接受梅芳姑的爱,而选择了闵柔。梅芳姑因爱生恨,抢走了石清闵柔的孩子,后送回一具婴儿尸身。

小巫见大巫。武林各大门派的高手到了侠客岛上,连个熬粥的小伙都不如。这在讽刺自命不凡的人,不知天外有天,人上有人。

目不识丁的石破天竟然破译石壁上那首诗所包藏的绝顶武功,给人丰富的启示。矛头直指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繁琐哲学。有时千言万语不如意念的一闪灵光。

侠客行读后感 第3篇

《侠客行》是金庸的第12部小说,颇有名气。里面讲述的是石破天在一个不知名的女人抚养下长大,他把她误认为是自己的妈妈。有一天,他的妈妈不告而别,在他寻找妈妈,街头流浪时,遇到石清,闵柔、贝海石等武林高手奋力抢夺“玄铁令”,这枚玄铁令却被石破天无意中得到。

“玄铁令”的主人是谢烟客,当年被谢烟客送给自己的恩人,并许下重诺,谁拿着玄铁令来找自己都可以提一个要求,谢烟客都会满足。谢烟客见这个小叫花(石破天)得到了玄铁令,怕他给自己提一个无理的要求,便在雪山派弟子花万紫告诉石破天这条规矩之前将他掳走。在路上,石破天想救大悲老人,但最后没成。大悲老人临死前交给他十个小泥人儿。这些泥人正是一套武林绝学“罗汉伏魔神功”。

因江湖规矩,谢烟客不能以一指之力加害石破天。于是,谢烟客便教石破天“罗汉伏魔神功”,却只告诉他如何用内力把筋脉疏通,并不教他贯通之法,想让他走火入魔而死。

忽然有一天,长乐帮找上门来,将石破天带走,并叫他石中玉。石破天和石中玉极为相像,再经贝海石加工,一模一样。从而引发了一系列故事。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金庸想写的是石清夫妇爱怜儿子的感情,和梅芳姑因爱生恨的妒情。而石中玉与石破天相貌相似并不是作者想表达的地方。

看完这部小说,我深深地体会到母亲爱怜儿子,处处庇护儿子的母爱。石中玉如此顽劣,石清夫妇都说好了要亲自抓住他向白自在请罪,但在母子分离的时候,母亲还是为保住自己罪行累累的儿子,牺牲了自己的名誉,不听丈夫的劝告,独自一人拼死把儿子救出去。她明知道儿子永远逃不掉白万剑、封万里的追杀,但她还是没有犹豫,宁可把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换来儿子几天的时间,母爱就是这么伟大。

另外我觉得石破天的为人老实。他一直以为所有人都是好人,但在金庸的书中,他因内力强大,想害他的人大多被他不经意间打死,他还为他们悲哀,这着实有点儿好笑。

侠客行读后感 第4篇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我个人比较喜欢李白,李白的诗里面,这首更喜欢一点。

诗一上来就让燕赵侠客的形象跃然纸上,素带胡缨,快马吴钩,行侠仗义,取人项上人头简直如探囊取物一般,做了大事却不肯招摇,默默退隐于江湖。

李白生活的初唐时期,正是帝国又一次直通西域,朝廷的文治武功直追汉武霸业,所谓汉唐、汉唐,正是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最牛叉的时代了,西汉开国的基业,正是有战国时期公子、侠客盛行的遗风,唐初亦是民风尚任侠,所谓任侠,就是要见义勇为,扶助弱小,以天下事为己任。好酒能歌,十五好剑术的李白,自西域入关陇之地,正是如鱼得水,希望成就一番大事,而且还得要事了拂衣去。

这样一个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李白,怎么成就大事啊?这个一定要遇到信陵君那样礼贤下士的明主了,接着本诗的具体人物登场了,李白要拿信陵君窃符救赵的事迹说事儿了,外人眼中侯瀛不过守门小吏,而且都是一糟老头子了,朱亥一市井屠户,信陵君却对他们毕恭毕敬,当他们是中隐隐于市的侠客,这样的真诚,打动了二位侠客的心,三杯酒一喝,耳朵发热,眼睛充满激动的泪水,一诺千金应下大事,追随明主抗秦啊,朱亥槌杀统领十万大军的老将晋鄙,助信陵君遵守合纵抗秦的承诺,拼死救赵,没有同去的侯瀛自杀以明侠义之心,更代主公以谢窃符之罪。这样的大事,声震赵魏两国都城,这样的任侠,虽死犹生,名留千古。这样的人生,才是李白向往的激情挥洒的青春。崇尚文武不殊途的李白还不忘调侃一下西汉大儒杨雄,一辈子白头不过闷坐阁中研究些玄学而已。

幼时读此诗都是心潮澎湃,每每读到“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都眼花耳热,随着太白梦回那个时代。

年纪大了再读此诗又是一番滋味。

李白写下他任侠情怀的大爆发,真的是想遇明主,干出一番事业,李白心中的明主是什么样的呢?估计就是战国四公子那样的,有点实力,又礼贤下士,各方面又无甚功业,需要他这样的人出山辅佐,成就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可他向往的那些明主、侠客,都是生在乱世,乱世英雄多,李白偏偏生在开元盛世,虽然还是有很多大事,但已不是简单的合纵连横了,名流豪杰更加多了,但帝国也大了,缺了谁,太阳都照常升起。才高八斗比肩子建的太白兄,空怀一颗侠义心,报国无门啊。

估计李白应该也想早生个几百年,遇到玄德公应该是最好的归宿吧?说不定就没卧龙凤雏两位先生啥事了呢,历史谁知道啊,也许李白还是做诗人,喝喝酒,搞搞艺术最牛叉吧。

《侠客行》读后感1500字 第5篇

1.《侠客行》中,石破天和石中玉以孪生兄弟出现,可以说是金庸小说中唯一的孪生兄弟主角了(尽管《书剑恩仇录》中陈家洛与“福大帅”也长得极为相似,毕竟不是一母所生),所以它就有着与其他13不小说不同的艺术效果,中的主人公石中玉和石破天(狗杂种)这兄弟俩天生性格迥异,前者是油嘴滑舌、花花肠子、好逸恶劳;后者则耿直率真、憨厚纯朴、助人为乐。石破天时常替石中玉“背黑锅”,石中玉则经常被误当作是石破天而“捞好处”。书中我们遗憾的就是:至最后石破天也没能与父母相认(我们大家都知道,他就是黑白双剑所生,梅芳姑念及旧情,并未对石破天痛下杀手,而取其名为狗杂种就算是对石青对自己的绝情报复)

2.《倚天屠龙记》中,张无忌自然是主角了,但他没有我们常见的小说中的英雄人物那样,神勇无敌;反而,他的内心也是在矛盾中,尤其是在个人情感方面;对小昭,他是盛情难却之好;对蛛儿,是为她对自己爱的深诚,才对其爱护有加;对周芷若,他是因为小时候周对他的汉水之畔照顾而产生的谢意;对赵敏,则是因为赵敏招惹他,才使其阵脚大乱。金庸也说了:“张无忌对那个姑娘更爱一些,他自己都不知。”正因为如此,才显得真实,人无完人嘛!当然,小说给我们留下的空间则是张无忌最后究竟选择去接受谁,这才是小说吸引人的地方。

3.《神雕侠侣》中,杨过是一个古灵精怪的角色了,在幼年时,就受到生活的百般折磨;待到成年后,他大多数时间都是在是否杀郭靖为父报仇苦苦挣扎着,当然他在良心与现实中饱受折磨。一面是“郭伯伯”对自己的深切关怀;一面是郭靖夫妻的杀父之仇,当柯镇恶在嘉兴王铁枪庙到处杨过父亲生平所作所为及真正死因时,他恍然大悟,险些“错杀好人”。

纵观这几个金庸小说中的主角,我们可以发现,都带有典型的金庸特色:

1.)每个主角身边总会遇到少至三四个,多则五六个倾心的姑娘,而且每一个对男主人公都是一见倾心,死心塌地,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啊;

2.)每个主人公在修习上乘武功事的运气都也有点太理想了,不过这也正是吸引我们去自习品味人家的那份绝处逢生的快乐;

3.)每个主人公都有着一副侠义心肠,待人处事都是先他人后自己,这才是主人公们能够吸引姑娘们芳心的价值所在,也是我们真正学习要去的地方。

侠客行的作文650字 第6篇

刀光剑影的日子终于成就了我的美名。剑如其人,人如其名。我一人一剑行在这风雨飘摇的江湖,望着这个一盘散沙名存实亡的国家每日殚精竭虑忧心仲仲。曾几何时,亦踌躇满志壮怀激烈,立誓要凭手中一把剑胸中一口热血替天行道,保一方百姓免于水火。可如今面对城外百万蒙古铁骑,我只能站在城内遥天呐喊,眼睁睁看着战火纷飞,漫天血雨。

深夜,我冒死突围,单枪匹马冲出敌营,寻求援军。闲云庄内,李逍遥与我对面而坐。意未言明,他便呵呵连笑。盟主为何聪明一世糊涂一哦时啊,蒙古大军膘肥马壮来势汹汹,更有猛将利器若干,岂是我辈大刀长矛所能抵御。即如此,无异以卵击石飞蛾投火自取灭亡耳。退一步来说,江湖与朝廷历来不和。更兼奸臣当道把持大权败坏朝纲;皇帝老儿资质愚钝昏庸无道,每日声色犬马溺于酒色不近忠言荒淫江山;对百姓,苦役重赋,严刑法,杀无辜。此正亡国之兆,你我二人何苦为他卖命,如此朝廷要他做甚。

面对着义愤填膺的李逍遥我无言以对,事实也就如他所言。但我总是在想,所谓家国家国,或许并不只是单单的指朝廷和一个无道的昏君。李逍遥继续宣泄着他的不满,并不断对我说教。盟主你又何必固执己见执迷不悟呢?管他谁做皇帝,哪家的.天下,你我兄弟浪迹江湖,斜看春花秋月,醉评千古帝王,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落棋如飞一叶知秋,岂不快哉?我再也无心听下去,见求援无望,又马不停蹄赶往观涛阁,我已没有多余的时间消耗下去。

这儿的情况却是我始料不及,张向阳竟然要我投入敌军麾下效力,还说什么识时务者为俊杰,被我一怒之下举掌击毙。

我马踏如飞跑了一夜竟又只身返回城内。这一夜跑来我是心神憔悴,我真的很累,真的!我连一个援兵也未讨到,不是闭门不见就是断然拒绝。夜色如水,夜凉透,心凉透。

多日的奔波让我苍老了许多,可少林寺的那句话却让我如释重负。那日我到少礼求援,可方丈却冷冰冰丢过来一句,佛门圣地,清修为主,我等出家之人早已跳出红尘不问世事,施主自便。好一个不问世事,我冷笑一声,上界武林大会是谁号召天下英雄会集此处,又是谁公然宣称,“天下武功出少林”。我莫名的一身轻松,什么功名利禄国恨家仇,都不过是过眼云烟而已。

当我站在窗前回想往事的时候,我看见爬山虎的触角卷里须,夕阳的余晖让我的故事镀上了一层淡淡的暗红色忧伤。窗外,风又刮起,衰草连天烽烟四起,我终于背着那把沉重的剑走了,带着很多人的鲜血和故事,不知所终。

读后感1500字 第7篇

读后感1500字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月光蔓延开来,我是一个安静的孩子,黑夜常常让我觉得平静和舒心,我衷情于醉人的蓝色,也固执的人为我与大海之间有前生的缘,让我在潜意识里一直默念着它,注视着它,拥抱着它,它的美是击碎在岩石上的浪花,是沉淀在海底的`人类的情感,是一个个被人们幻想的童话。我的心里一直珍藏着这样的一幅图画:在碧波荡漾的海面上,有沙鸥点点,宝石一样的蓝在微风的吹拂下显露出层层的水波,在金色的阳光下,它们慢慢地向前涌动着,散发着清新的味道。抬起头看,是一片美丽的大世界,其实美丽多于伤害,人鱼公主也一定是这样的想的吧,因为她看见王子的微笑那么那么美,她一直都看着,记着,念着,想着。

1500字读后感 第8篇

篇一:简爱读后感1500字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

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 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

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边城》1500字读后感 第9篇

《边城》小说读来乡土气息极重,我十分喜爱。可能是因为乡土气息更有文化软实力吧。

三四年的边城,如鲁迅的药,冰心的小桔等其他现代小说般,十分多的象征,且善用象征,十分的妥帖,不像如今排山倒海,不入流的东西们般,牵强附会,全是噱头。

沈从文先生曾经也提过一二,他说,我若排除人们所公认的象征,去努力发现新的象征,必然落入晦涩牵强的套路。

所以,我们可以从沈先生的创作手法上可以看得出他的写作实力。

边城,出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功利硬实力与乡土人情软实力之间的冲突。文中所出现的爷爷以及在他圈里的人是不功利的,比如说,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原则上是婚嫁自由的,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是,边城,这样一个地方,也不可能完全不受中心城市商业气息的影响,我们可以从顺顺对唱歌求爱的要求感到为难的情绪中看出问题来:顺顺觉得男婚女嫁是两厢情愿的,双方可以直截了当地表示这个婚事能不能成,现在虽说我们这里没有中心城市那样追求功利,但也要追求一个“快”字。

《边城》读后感1500字 第10篇

心得之一。小说中的人性情质朴。在整部小说里,最幸福的人应该是船夫爷爷吧,这位带着那个时代典型特征的老人,他敬忠职守的在岗位上奉献了50年,他拥有过平凡的妻子、可爱的孙女、几十年的至交老友,也经历过妻子的死亡,女儿的离去,最终在对孙女的担忧中与那条渡船伙伴一起逝去。虽然一生清贫,但这也算是完满的一生了。老船夫将自己的一生束缚在了渡船上,替人摆渡却不收一分钱,还煮好茶供来往过客饮用这是茶峒人民的象征,更体现了作者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心得之二。作者通过对黄狗进行行动的描写,把动物和人的关系回归到生命沟通的关系,彰显边城的生活状态和生命状态。黄狗其实更像是翠翠家人,从开头一直陪伴到末尾,不同于爷爷因年事已高而无法陪伴翠翠,也不像天保和傩送那样,只是虚幻的存在,它一直陪着翠翠、保护着翠翠。还有便是色彩搭配上,选择黄狗可能是乡村的土狗大多是这样的颜色,并非名贵品种,表明他们生活艰苦但却自得其乐,而且不显过于冷冽,就像读完书后给人的感觉一样,清凉却不寒冷,大概与黄狗这一形象有很大关系。因为它,翠翠悲剧色彩并不显浓烈,黄狗就像是爷爷和傩送的替代者一样陪着她。

心得之三。最美丽的一条线索就是翠翠的爱情。小说中最吸引人们的是翠翠的那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翠翠与外公走散,遇到了傩送,傩送帮助了翠翠,翠翠虽言语上并未表露,但她从此也多了一分少女的心事。这本是“两心永相依”的一件美好的爱情故事,但天保——傩送的哥哥也爱上了翠翠,天保知道傩送要渡船不要碾坊,所以天保成全了自己的弟弟,自己一人外出闯滩却不幸遇难。看惯了现代生活那种快节奏的感情,阅读这种欲说还休的感情是需要慢慢回味的,也正是这种欲说还休轻轻拨动了人心上那根细细的弦,在心灵上奏响最柔美的乐声;又似在心上轻轻地挠痒痒,痒得让我觉得舒服无比。翠翠在山水中成长,象一只轻盈的小兽,又象一只美丽的飞鸟,和自然融为一体。她的成长中虽然没有母亲的指导,但是人的一切情感不会因为没有母亲而停止,十五六岁的翠翠也在这样的年龄情窦初开,灵魂也开始在睡梦里因歌声而浮起,在那样的年龄,在那样的时代,翠翠无疑不是很明了自己的情感,也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只能靠爷爷对她的观察与猜测来体会她的心理活动,见到自己可心的人却如一头小惊兽,一下子消失在山林里,由此而来,彼此内心的信息得不到沟通与交流,造成的误会便带有浓重的悲剧色彩:爱她的两兄弟中的哥哥心怀失恋的剧痛而落入激流淹死,弟弟在失去兄弟的同时也得不到爱的明确回应而离家远去。虽然两兄弟的父亲在老船夫去世后还是解开了心中失子的疙瘩,答应只要小儿子愿意就娶翠翠做儿媳。翠翠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变量》读后感1500字 第11篇

文章的开篇,何帆老师回顾过去的30年,总结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三股力量分别是工业化、城市化和技术创新。这些力量何帆老师称为慢变量,它就像三股洋流,会继续把我们带到很远的地方。在这三种慢变量中,我也发现了小趋势的特点,必须足够小,才能显示出锋芒,但又必须足够大,才能彰显出力量。就如:盖房子是大趋势,而装修就是小趋势。互联网平台是大趋势,而自媒体就是小趋势。

令我特别感动的是,何帆老师不辞劳苦走访了十多个国家,国内20多个省市,拜访了政策制定者,企业家,小商贩等形形色色的人。他通过细致观察,深入思考,总结出了五个小趋势的背后可能就是支撑中国未来发展的五个新变量。

第一个新变量——大国博弈。年中美贸易摩擦牵动了许多人的神经,其实仔细观察经济结构,中美之间是互补的,没有必要对贸易摩擦本身过于悲观,就如我们是一颗大树,我们和他们产生的摩擦如同枝叶的摩擦,影响不了我们的发展。哈佛大学经济学家本杰明·弗里德曼有个著名的论断:经济增长会影响国民性格。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人们会更乐观、更自信、更积极上进、更包容开放,这正是我们中国人的写照。

第二个新变量——技术赋能。这种技术是否成功,先进常常不是最重要的因素,更重要的是应用场景。而寻找应用场景有三个步骤,一是选择,二是适应,三是改造。何帆老师在书中举了一个例子,新技术无人机,新疆是中国棉花的主产区,占比接近3/4。过去棉花采摘主要靠人工,但是随着人力成本高涨,机械采棉变成趋势。面对一马平川的新疆棉田,落叶剂最好的喷洒方式就是使用无人机。无人机公司选择避开竞争激烈的消费无人机市场,转向农用无人机。我认为这个变量背后的逻辑是:每一种技术都有自己的性格,每一个市场也都有自己的性格,只有当技术的性格和市场的性格匹配起来,才是真正的佳偶天成。

第三个新变量——新旧融合。何帆老师觉得许多互联网人认为自己可以对整个传统行业发动降维打击,可以用互联网的玩法横扫一切。这种想法过于乐观,因为传统产业的核心部门并不是那么好攻破的。所以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相互学习相互融合的进程已经开始,在未来这也将会是一个重要趋势。我认为何帆老师把传统企业已经学会了新兴行业的打发比着老兵穿上新装,这个比喻特别生动形象。

第四个新变量——自下而上。何帆老师观察到,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已经不可持续,自下而上的力量正在浮出水面,有几个信号,一是土地的流标,二是很多标杆性房地产企业纷纷改名,三是收缩城市。书中就把东莞当做一个典型的例子。每个镇各自为战,找到自己的优势产业,不断完善产业链。我觉得这种方式特别灵动,就像我们在平时工作中,往往做事情都比较呆板,应该多寻找更多适合自己的方法做事,要敢于引领创新。

第五个新变量——社群重建。何帆老师举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生活例子,一个是在北戴河的阿那亚社区的生活,这里的公共生活会唤起他们对社群的渴望,每一个人都很快融入进来,成了这种生活的一部分。如果他们同住在北京的一个社区,也许就会老死不相往来。可见不同的社区画风千差万别,但我希望对重建信任和亲近关系的是值得共同期待的。因为人们只有在公共生活中学会如何彼此相处,一个社会才能更加平等、和谐。

飘1500字读后感 第12篇

飘1500字读后感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2.

《飘》是我的挚爱。我爱思嘉的坚强勇敢,我爱瑞德的执著机智,我爱媚兰的外柔内刚。

我爱思嘉,竟不是因为她的美貌,小说第一段就告诉我们:“那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极富于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的……”谁都可以感受到她身上所散发出的那种青春的活力。艾希礼说思嘉有一种自己没有的生命的激-情,她能点燃别人的希望。

思嘉是真实的。虽然是千金小姐,但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种淑女,她从不带嗅盐,她讨厌母亲和嬷嬷的束缚。拥有着爱尔兰血统的她,敢于直言,她会痛快的告诉别人她的不满。当她遭到了艾希礼的拒绝,她爆发了,劈头盖脸的给他臭骂了一通。

她是坚强的,不逃避现实。战争结束了,昔日的千金大小姐千心万苦回到塔拉,而面对她的却是一片废墟,是母亲已死,父亲精神失常的事实,她绝望了。但当艾希礼将塔拉的红土放到她的掌心,她立刻明白,她不能倒下,她还有土地,世上只有土地是最忠诚的,是亘古不会变的:“上天为我作证,我再也不会让我和我的家人挨饿了。”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的亲人,为了她所深爱的那片红土地。

我爱她,我爱她的坚强,她恐慌过,也近乎绝望过,但她最终站了起来!那种与她那弱小的身躯所不相称的勇气使我震撼;我爱她对土地的执著,能够为了塔拉下田干活,放下受过的教育;我更爱她那在乱世中求生的无所畏惧,她要做生活的强者,她出色的经营着木材厂,要知道在当时,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但事实证明,她确是非常精明能干的。

因为我太爱她了,所以我又为她惋惜。她爱艾希礼,却嫁了三个自己不爱的人,当她醒悟过来时,真爱又离她而去。书中最后也写道:如果我了解艾希礼,我就根本不会爱他;如果我了解瑞德,我就不会失去他。”她终于知道该爱谁了,她迫不及待要告诉他,可是太晚了。望着瑞德离去的背影渐渐消失,她绝望而痛苦,她想到了那片生养她的红土地――塔拉,她现在唯一拥有的,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它。她要回到塔拉,回到她的家园。

“我明天再想这件事好了,到塔拉去想,那时我就能承受了了。明天我要想个办法重新得到他。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明天,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飘》中最经典的一句话。它鼓励人们要在失败中站起来。“Tomorrow is another day”它坚定了她的脚步,她坚信瑞德会回来,她坚信塔拉会重振。“Tomorrow is another day”意味着永不言弃,永不绝望,永远充满希望。让我们记住这句话吧,当我们遇到困难摔倒在人生的路上时,请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再来说说我们的男主人公瑞德。第一次出现是在十二橡树村的庭院里,话语不多,偶尔的微笑却带着一丝嘲讽,他的眼神充满着神秘,让人看不透。在人们正激烈的`讨论南方将如何打败北方佬时,他却露出轻蔑的微笑,他的一句:北方佬将会在一个月内将我们消灭。”立刻引起一阵骚动,使得人们暴跳如雷,而他呢,却用客气而略带讽刺的表情看着他们。他是个叛逆者,一个不折不扣的“无赖”,它与旧时代格格不入。但谁会知道,南方社会的那些繁文缛节和那些规则早就深深扎根他心中了,否则他又怎会将局势看得如此透彻。我知道他内心充满着矛盾与挣扎。

我爱他的勇敢,对于赚钱他有自己的一套。他是唯一游走于战争沿线的投机商,面对危险,他表现出的是机智与果断。他是爱国的,这不可否认,即使他知道南方必败,但还是在最后关头参了军。

我爱他的自尊,他始终不肯承认自己爱思嘉已经爱的发疯,他保留着仅有的自尊,怕她伤害它。

我更崇拜他的执著,冷峻的外表下有着多么炽热的心,他那么深的爱着思嘉,即使一次一次被伤害。“花瓶已经碎了”他说,“我宁可看着碎片回想它以前的样子,也不愿意把它修补起来,欺骗自己,说这花瓶依然完好如初。”就这样,他的爱破碎了,被思嘉一点一点碾得粉碎。他的心已经在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中变得麻木了。我哭了。我能看得见他的心在滴血,他身边的这份爱情,他已再也无法接受了,他选择了放弃。哀莫大于心死。

此时,我才理解到他所做的一切,才知道他平时嬉笑不羁的背后有着怎样的苦痛,又是怎样的脆弱与无奈!一个有着真性情的男人!

可是我还是愿意抱有希望,因为我知道,他是个“无赖”,不会让任何人阻止自己停下脚步,即使满是伤痕,也终不会将他打垮!

《飘》塑造了一个思嘉,让我们在灾难中学会坚强;又塑造了一个瑞德,让我们懂得什么是真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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