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2024-08-26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精选8篇)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1篇

附件1: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大学生自觉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要以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前提,着重测评大学生的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专业成绩、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科技创新与实践能力、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鼓励大学生在达到大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和特长。

(二)要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记录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和测评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一般于每学年前一个月对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院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各班成立由班主任、学生骨干8-10人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具体承担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三、学生综合素质构成与计算方法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包括基础性素质和拓展性素质两部分。基础性素质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实习和第二课堂等环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体育素质三部分;拓展性素质指学生在大学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和实践性的拓展素质。包括: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三部分。

(二)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的计算方法: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100分)=基础性素质分75分(德育素质分10分+智育素质分60分+体育素质分5分)+拓展性素质分25分(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12分+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7分+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6分)。另设附加分5分。

四、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运用

测评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作为学生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作为学生保送研究生的基本依据。

五、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础性素质(75分)1.德育素质(10分)

主要测评学生在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集体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1)政治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要求进步,主动靠近党团组织,能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举止文明。(3)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不计较个人得失。

德育素质测评采用扣分方法,无下列行为者应给满分。扣分标准如下:(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直接定为不合格,记为0分;

(2)言行举止不文明,有违背社会公德现象者每次扣0.5分,两次以上扣2分;

(3)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按处分等级分别扣3、4、5、6分;受学校职能部门或学院通报批评者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者一次扣0.5分;(5)社区表现分处于楼栋后30%,且累积分低于98分者扣1分。2.智育素质(60分)

主要测评学生在当学年所取得的学业成绩,以规定课程的平均学习绩点为主。计算方法为:专业学习成绩=(绩

点+2.5)×8。

3.体育素质(5分)

主要测评学生的体质健康情况。《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课外体育锻炼四个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体质健康标准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分别计5、4.5、4、1分(一二年级学生体育课成绩记入智育素质测评分)。

(二)拓展性素质(25分,单项中不同项目可累积加分,加满为止)1.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12分)

主要测评学生在当学年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学术和学科竞赛活动的情况。计算方法为:基本分+奖励分。

基本分为6分,每学年必须至少参加一次(项)以上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学术或学科竞赛活动方可得分;得分内容如下:

(1)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学术、科技竞赛活动或学术科技讲座、报告会情况;(2)在各类学术刊物、公开出版物发表论文或调查报告情况;

(3)参加学院、学校或其它单位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科竞赛活动情况(外单位组织的活动需提供证明材料。

奖励分为6分,加分内容如下(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最高加分不超过6分):

(1)在省级及以上各类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第一作者加5分,其他作者加3分;(2)在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第一作者加4分,其他作者加2分;

(3)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核心刊物第一作者加5分,其他作者加2.5分;一般刊物第一作者加3分,其他作者加1.5分;

(4)科研成果获得专利或确实进入应用领域的加5分;

(5)在省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获奖的,属个人项目加5分,属集体项目每人加3分;

(6)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学术或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奖按校、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算为4分、3分、2分和3分、2分、1分,一项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第一作者按分值的50%加分,其余作者按分值的25%加分。

(7)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的加0.5分,六级成绩425分以上的加1分;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的加0.5分,计算机三级以上加1分。

(8)同一项目在当学年获多项奖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2.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7分)

主要测评学生参与文化、体育、艺术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的情况。计算方法为:基本分+奖励分。

基本分为3分,每学期必须至少参加一次(项)以上的文化、体育、艺术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方可得分;得分内容如下:

(1)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的情况;

(2)参加学校、学院学生艺术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情况;

(3)参加学院、学校或其它单位组织的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情况(外单位组织的活动需提供证明)。奖励分为4分,加分内容如下(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1)参加院级以上文体艺术活动的(或做组织、服务工作)满一学年,表现积极者加1.5分。学生干部作为活动组织者的不得加分;

(2)在地市级及以上文体竞赛中获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属个人项目加3分,属集体项目每人加1.5分;(3)获地市级及以上文化、体育、艺术、心理健康教育等先进个人加3分,获优秀论文的,属个人项目加3分,属集体项目每人加1.5分;

(4)在文化、体育、艺术、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获奖励按校、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算为3分、2分、1分和2分、1分、0.5分,一项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第一作者的按分值的50%加分,其余作者按分值的25%加分;

(5)同一项目在当学年获多项奖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团体获奖项目(如班班有歌声)不计分。3.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6分)

主要测评学生参与学生团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和承担社会工作的情况。计算方法为:基本分+奖励分。

基本分为3分,每学期必须至少参加一次以上的学生团体活动、社会工作或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方可得分;得分内容如下:

(1)参加学校各类学生团体活动的情况;

(2)担任校、院各类学生干部或承担学生工作的情况;

(3)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或社会工作的情况(外单位组织的活动需提供证明材料)。奖励分为3分,加分内容如下(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1)参加学生团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满一年的学生(非学生干部),表现突出者加1分,良好者加0.5分;(2)参加义务献血者加0.5分;

(3)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受表扬者加1分(须有经过相关部门或个人确认的书面证明材料);(4)担任班委、团支委、宿舍长,或院团委、学生会、自律会(含楼栋)、监委会等学生组织的干事满一年(或一届),根据工作业绩分等计分:

①班委、团支委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比例:优秀20%,良好50-60%,合格与不合格20-30%),优秀加1.5分,良好加1分,合格加0.5分,不合格不加分;

②宿舍长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所在宿舍获省级文明宿舍)加1.5分,良好(所在宿舍获校级文明宿舍)加1分,合格(所在宿舍成员的表现分居楼栋前70%)加0.1-0.5分;不合格等(所在宿舍成员的表现分居楼栋后30%)不得加分。

③院团委、学生会、自律会(含楼栋)、监委会等学生组织的干事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加1.5分,良好加1分,合格加0.5分,不合格不得加分。由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学生组织考核结果确定等级;

(5)担任班长、团支书,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校、院团委、学生会委员或正、副部长,自律会(含楼栋)主任等职务一年或一届的,根据工作业绩分别给予加分:优秀加2分,良好加1.5分,合格加1分,不合格不加分。由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学生组织考核结果确定等级;(6)担任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含楼幢党支部副书记)、团委副书记,校、院学生会正、副主席等职务一年或一届的,由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本人工作业绩分别给予加分:优秀加2.5分,良好加2分,合格加1.5分,不合格不加分。

(7)获省、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的分别加3分、2分、1分;(8)获“省级文明宿舍”成员加1分,“校级文明宿舍”成员加0.5分。第(1)项与第(4)、(5)、(6)(7)项不得累加计分,同一项目在当学年按最高项计分一次,学生干部在各项活动中只作为组织者的,按担任学生干部情况记分。

(三)附加分(5分)

主要测评学生为学校取得重大荣誉的情况,取得附加分必须是在以上各项测评中没有规定的,加分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

六、测评的方法与步骤

(一)测评前对学生进行测评动员,明确测评目的,提出具体要求并使学生熟悉、掌握综合测评的各项内容和评分标准;

(二)每位学生参照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和评分标准,回顾上一学年本人思想、学习、工作等综合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自评;

(三)在个人自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各班测评工作小组组织本班学生开展互评;

(四)班主任组织学生干部对同学互评的数据进行核实、统计、登记,根据评议结果计算出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得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填写《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汇总表》,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上报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审核,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2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校育人的重要环节,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制度,为更好地落实学校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以便操作。

一、综合素质评价机构

(1)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生辅导员、学生评议小组成员代表和学生干部共同组成,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辅导员担任副组长,学生评议小组成员代表和学生干部担任成员,负责学院整体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协调,由组长负责。

(2)各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由年级辅导员、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共同组成,负责本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开展,由本年级辅导员具体负责。小组成员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会掌握具体实施办法。

(3)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由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共同组成,在本年级辅导员指导下,组织实施本小组综合评价的日常工作,由班长负责。

二、工作程序

1、成立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年级评价小组、班级工作小组;

2、召开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培训会;

3、学生根据自评参考指标进行打分;

4、学生根据组评指标自行申报,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审核并赋分;

5、年级辅导员进行师评打分;

6、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三天;

7、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将数据输入评奖系统。

三、自评参考指标

四、组评参考指标

备注说明:

1、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以取得的最高等级或最佳成绩计分。一旦取得加分,以后每学年都记一次该分值,直至毕业;

2、校院级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干部、优秀学生会主席、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学术之星、文体之星等各类星级称号。

3、上一学年评奖结果不作为加分项目。

4、前九项所列项目由学生本人申报,班级工作小组进行审核认证,第十项由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进行打分。

五、净加减分项目

(一)加分项目

在校院两级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任职的学生干部、各级学生社团负责人、有关部门的学生助理和班委、团支部成员等,由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五个等级:优、良、中等、合格、不合格。学院团委、学生会、生管会、杂志社学生干部任用、考核部门应在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内将考核结果报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根据考核结果共同评议后,酌情加分。

(二)减分项目

年级辅导员根据学生日常关键行为的表现,对于有以下行为者要酌情减分。

1、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

3、放假前未经请假提前离校、假期结束后不按时返校;

4、学办、教学办抽查点名无故旷课;

5、违章用电;

6、沉溺于电脑网络及游戏,严重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

7、学院定期寝室检查中被评为最差寝室;

8、违反校规校纪等其他行为。

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核定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净加减分三部分组成。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学习成绩(百分制)×80%+综合素质成绩(百分制)×19%±净加减分,其中净加减分≤1。

1.学习成绩:要求成绩来源于教务处,通过公式算出的加权平均分(百分制)将作为学习成绩的最终数据。

2.综合素质成绩: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根据设置的指标获取,满分为100分,测评时分为自评、组评、师评三个部分。自评为学生自我评价;组评为以班级为单位的工作小组对本班学生的评价;师评为辅导员对学生的评价。3.净加减分:辅导员根据加减分所列项目对学生进行酌情加分、减分,加分、减分的上限均不超过1分。

七、几点要求

1、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要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工作。

2、辅导员要根据记实情况进行班级讲评。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3篇

1. 以“青苗”工程为中心, 不断提高学生专业综合素质。

“青苗”既是一颗内蕴无限生机的种子, 又是一株茁壮成长的幼苗, 一旦身处沃土就有可能成为一棵参天大树。“青苗”工程即以学风建设为中心, 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立志成才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诚信感恩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五项主题教育活动, 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沃土”, 从而推进学生专业综合素质的提高。“青苗”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1 强化学风建设, 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我院以“专业技能大赛”活动为载体, 以四、六级英语考试和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为重点, 结合各年级专业特点, 开展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学习, 着力推进学生专业技能及外语水平。

1.2 坚持理想信念教育。

理想信念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基础和动力, 也是学生素质培养的核心和灵魂。因此, 我院对做好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工作始终高度重视。一是结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 组织学生学习、领悟会议精神, 通过开展专题讨论, 学生切实认识到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休戚相关, 从而坚定理想信念;二是组织学生观看“感动中国”先进人物事迹视频, 交流分享心得体会, 开展理想信念大讨论, 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

1.3 实施立志成才教育。

立志成才教育实质上就是以理想、志向、人生目标、成才道路和条件等为内容的人生价值观教育。立志成才既是教育的目的, 又是促进学生接受教育、自我发展的动力。通过组织学生参加临床专家及优秀校友讲座, 开展“我的专业, 我的未来”主题活动, 培育学生的立志成才意识, 明确专业学习的努力方向及成才路径。

1.4 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职业生涯规划关系到学生一生的职业选择和发展, 因此我院历来重视此项教育:一是在新生入学初, 开展大学生涯规划讲座, 使新生明确大学阶段学习特点及任务;二是举办职业生涯设计大赛, 引导学生认识自我与职业、学会职业决策, 从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方面锻炼自己的职业竞争力。

1.5 加强诚信感恩教育。

作为一种品质的修养, 诚信感恩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学生开展诚信大讨论, 填写诚信档案及承诺书等形式, 树立学生的诚信意识, 使诚信植根于学生心中。此外, 通过团体辅导、专题讨论等形式开展感恩教育, 加强学生品质修养。

1.6 重视心理健康教育。

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不仅影响到他们自身的发展, 而且关系到全民族素质的提高, 更关系到跨世纪人才的培养。我院通过建立以“学院领导—辅导员—心理协会—班级心理委员”为核心的四级工作机制, 组织学生参加心理健康讲座、团体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论坛等活动, 关注并及时发现在学生心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适时予以疏导。

2. 以“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和社会实践为载体, 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2.1 承办“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活动, 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5月25日是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日, “5.25”的谐音即为“我爱我”, 提醒大学生“珍惜生命, 关爱自己”。核心内容是:关爱自我、了解自我、接纳自己、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和心灵成长, 提高自身心理素质, 进而爱别人, 爱社会。我院承办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活动, 通过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讲座、心理电影赏析、心理建议树和校园心理剧大赛等活动, 提高全校师生对心理健康的认识, 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2.2 不断创新社会实践内容和形式, 增强学生实践能力。

我院历来坚持创新开展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通过开展“关爱农民工暖心工程”、“关注心理健康, 播撒心灵阳光”和“心理健康进社区 (学校) ”等活动, 以个人、小分队和团队等组织形式, 引导学生走出校园, 利用所学专业知识服务社会, 不断提高活动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3. 打造四个学生工作模块, 增强学生工作实效。

3.1 入学教育模块。

创新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即通过开展“专业思想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大学适应教育、生涯规划教育和生活与人格教育”六大模块, 让新生更快更好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实现角色的平稳过渡。

3.2 就业工作模块。

开展就业讲座、礼仪培训和模拟招聘会等活动, 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 提高学生就业技巧, 并重点就简历书写与制作、就业形势分析、就业心理问题及调试、大学生初涉职场应注意的问题和离校手续办理等方面开展针对性指导。

3.3 毕业生工作模块。

开展文明离校倡议、毕业生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爱心捐助活、欢送毕业生文艺晚会及召开毕业生恳谈会等活动, 稳定毕业生思想, 了解毕业生离校前的各种诉求, 引导毕业生理性处理离校情绪。

3.4 党员教育模块。

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上, 从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两方面开展党员培养工作,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 通过小组学习、大组讨论和分组交流等形式, 开展学生党员讲党课活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题学习等活动, 加强学生党员的理论素养;二是不断创新党员实践活动的形式、开拓党员实践的新领域, 通过开展“爱心与责任同行, 奉献伴成长同在”系列实践活动、“美丽心灵, 新鲜生活”赴开滦一中系列社会实践活动, 建立党员社会实践常态化机制, 使学生党员在实践中历练成长。

实践使我们深深感到: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院在这方面的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任务。我们必须不断努力, 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拓宽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新方法、新途径, 为实现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伟大任务作出新贡献。

参考文献

[1]龙腾.高校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09, (8) :553.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4篇

关键词:大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

加强对大学生的素质教育和能力培养已成为当代大学教育的重要方面。高校大学生素质考核是衡量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建立一套紧密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考核方式公正,操作机制完善,量化管理科学的大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体系,已成为高等教育研究者所要研讨的重要课题。

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主要依靠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概括起来说,学校教育是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根本途径;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是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辅助途径。

一、高等学校教育是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根本途径

高等院校应充分认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把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有良好综合素质的大学生作为高校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高校的专业教育应该是加强或注重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专业教育。应该将素质教育渗透到专业人才培养的整个全过程。

在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中,思想道德素质是根本,居于灵魂和核心的地位。在思想道德教育中,应实行三个结合,即大学生的理想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与公民道德建设教育相结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

在大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心理素质的重要性已愈来愈被各方面所认识。为此各高校纷纷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成立心理咨询中心。这对加强大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应充分发挥大学校园文化的作用,根据大学生特点设置一些他们喜闻乐见的项目,把学生的兴趣引导到增长知识、完善人格、增加文化素养的轨道上来。同时社会实践是大学生工作经验积累、工作能力培养的重要一环。应在可能条件下,加强社会实践环节,如勤工俭学、大学生创业等,使大学生学用结合,全面发展。

二、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是实现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辅助途径

(一)营造积极的社会氛围。鼓励大学生进行个性化发展,努力提高其创新能力。一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伟大思想,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打破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二是推进高等院校教学改革。从教材建设、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要彻底根除“应试”教育模式,积极推行“素质”教育模式,要拓宽大学生的专业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要逐步形成一个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高效运行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充分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既是各种教育的起点,又是各种教育的归宿。一是家庭要帮助大学生重塑自己的理想。二是家庭永远做大学生安全的港湾。三是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和与他人平等相处的习惯,引导学生把兴趣和注意力朝向学习,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

三、构建大学生综合素质精细量化考核机制

(一)大学生综合素质精细量化考核的内涵。精细量化评价以规范化、责任化为前提,通过科学有效的考核和激励导向机制,以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将学生发展考核指标明确量化,充分调动学生各方面积极性,真正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成长。一般来说,大学生精细量化考核,是指以具体量化指标为依据,借助一定计量方法对学生综合发展情况进行比较、衡量与评价。从学生层面,精细量化评价是个人获得认可的实现方式,关注点在于考核结果所决定的个人利益;从高校学生管理角度看,量化考核可提升学校学生发展实力,激勵学生多元发展,关注点在于考核的有效性和导向性。

素质量化考核实现了从个体感性测评到群体理性测评,模糊混沌体验测评到明确清晰等级测评的转变。现代大学教育重在培养突出人才、专业人才,目的是满足优质生源的个性发展,让有发展潜力的学生获得最佳的教育资源和环境,帮助其早日成才,加快人才储备,促进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国内一流高校探索精英人才教育的实践重点落在“宽口径,厚基础”、“因材施教,分层教育”等方面,而大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就以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为目标,科学地设定考核指标,规范标准考核程序方法,为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个性化发展提供土壤,为人才个性发展营造环境,是促进高校精英个性发展、实现现代大学教育目的的有力保障。

(二)考核的设计原则。考核的设计原则是考核应遵照什么样的规则进行设计和实施,根据学生自身发展规律,学生考核评价设计应该具备科学性、客观性、可操作性原则。对于考核机制来讲,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则。

1.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是指学生评价量化考核过程(包括:考核指标确定、赋分值权重、考核方法选择和实施等)各个环节都符合科学要求。贯彻这个原则应该做到:第一,遵循学生发展客观规律,强调学生主体地位。第二,数值量化指标。第三,科学选择考核主体及实施途径。

2.客观性原则。量化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责任都应当有明确规定,而且在考核中应当遵守这些规定,同时规定在实施范围内部应当完全公开,这样才能使被考核者对考核工作产生信任感,对考核结果也易理解接受,尽量避免掺入主观认识和感情色彩。要做到用事实说话,考评一定要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要做到把被考评者业绩与既定标准作比较,而不是在人与人之间简单比较。

3.可行性原则。可行性原则,是指考核方案实施得通,考核指标和标准符合实际,并能被理解接受。考核方案的确定要考虑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和空间等各种因素,应做到在实践中具有可行性。考核指标体系应该避免过于繁琐,考核计算体系简便易算,指标应具有直接可测和可操作性的特点。

参考文献:

[1] 邱祖民,胡萍,陶秉莹,万金宝.学生量化评价体系的建立及其模型化初探[J].化工高等教育,2007,(1).

[2] 陈少华.大学生综合素质量化管理的理论探讨[J].交通教育管理,2001,(2).

作者简介:乔东超,男,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团总支书记,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刘传亮,男,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学生处学生教育科科长,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张玉娜,女,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团委副书记,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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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2010 年 6 月修订)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

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 创新人才,学院在《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框架内,结合本单位实 际情况在弹性区间内确定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所占的比例,调整有关测评 指标,特制定该本办法。第二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 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第三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 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 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第四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 力三部分,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 10%、65%、25%。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 分。第五条 凡在本院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 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下同)为单位进行测评。第六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进行计算。基本素质的测评由测评小组(由班导 师、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下同)评议计分,报学院(或直属系,下同)审核;课程 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两部分测评先由学生本人进行自评,经测评小组评议核查后报 学院审核。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

基本素质测评

第七条 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状况、组织纪 律观念、身心健康素质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 1 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第八条 基本素质测评主要考察以下五方面内容,每个方面给定基准分 20 分,共 100 分。

(一)思想政治表现(A1)。1.热爱祖国,维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任何有损祖 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2.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时事,积极 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3.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 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做损害集体利益和荣誉的事。

(二)个人品德修养(A2)。1.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举止文雅,文明礼貌;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行 为作斗争。2.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敬老爱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3.热爱劳动,热心公益,文明卫生,爱护环境,不奢侈浪费。

(三)学习态度状况(A3)。1.学风端正,学习目标明确,有科学的思想方法和严谨的治学精神;谦虚好学,刻 苦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2.考风良好,考试不舞弊。

(四)组织纪律观念(A4)。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到令行禁止。2.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3.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熄灯就寝,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 息,不损毁宿舍设备,不违章使用电器,不留宿校外人员,未经审批不在校外住宿。

(五)身心健康素质(A5)。1.有健康的体魄,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体育达 标成绩合格;认真参加并完成军训任务。2.具有心理卫生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能正确对待困难 和挫折,情绪稳定,达观向上,人际关系和谐。3.积极参加有益的文化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第九条 基本素质测评时,实行在基准分基础上分项减分,结合日常管理记录和测评 小组评议,根据以下有关情况进行,扣分后的结果为该项最终得分,每项累计减分不超过 20 分。

(一)思想政治表现方面: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与有损于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 危害社会秩序活动的,经查实,减 20 分;没有事前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校院组织的集 体政治学习、班团会和其他集体活动的,经查实,减 2 分/次。

(二)个人品德修养方面:不讲社会公德、故意损坏公物或破坏环境的,经查实,减 4 分/次;因不负责任,不讲诚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的,经查实,减 3 分/次;所 在寝室在学院组织的寝室卫生评比中不合格(或差)的,减 2 分/次。

(三)学习态度状况方面:无故旷课减 2 分/次;上课迟到、早退减 1 分/次;违反学习纪律、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减 2 分/次;不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的,经查实,减 1 分/次;考 试舞弊者,经查实,减 20 分。

(四)组织纪律观念方面:此项针对学生行为违纪方面减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 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者,减 20 分;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减 15 分/次;记过处分减 10 分/次;严重警告处分减 7 分/次;警告处分减 5 分/次;受到校、院通报批评的,减 3 分/次; 打架斗殴、参与赌博、酗酒、观看并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行为的,不构成处分 或通报批评的,经查实,减 2 分/次;不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行为的,经查实,减 2 分/ 次。

(五)身心健康素质方面:体育达标成绩不合格,减 8 分;应参加军训而未完成军训 任务的,减 6 分;没有事前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校学院(系)组织课外体育活动的,经 查实,减 2 分/次。第十条 基本素质测评由测评小组评议并评分后,报学院审核。基本素质五个方面测 评分累计所得总分即为基本素质测评总评分(记作 F1),其计算公式为: F1 = ∑ Ai i =1 5 其中,Ai 表示各项测评内容评分值。

第三章 课程学习成绩测评

第十一条 课程学习成绩是指学生参加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 以及辅修课程的学习和所取得考核的成绩。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记分;若课程成绩评定 3 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则分别换算为 95、85、75、65 分和 50 分。第十二条 课程学习成绩测评采用必修课程、选修课程、辅修课程分别测评计分的方 法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一)必修课程成绩(B1): B1 = ∑ X 1i Y1i i =1 m m ∑Y i =1 1i 其中,X1i 表示纳入测评的每门必修课的成绩,Y1i 表示相应课程的学分,m 为纳入测评 的必修课总门数。

(二)选修课程、辅修课程成绩(B 2): B 2 = n ∑X j =1 2j Y2 j × 0.002 其中,X2j 表示纳入测评的每门选修课、辅修课的成绩,Y2j 表示相应课程的学分,n 为 纳入测评的选修课、辅修课总门数。

(三)专业选修课纳入 B2 评分。纳入 B2 进行评分的选修课和辅修课课程总门数不得 超过 8 门,学生有超过 8 门选修课和辅修课成绩的,可选成绩较好的 8 门课程计入评分。

(四)课程学习成绩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按学进行计算。课程学习成绩总评分(记 作 F2)F2=B1+B2 :

第四章 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

第十三条 实践与创新能力是指学生在学习、工作、科技和社会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创 新素养以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在科技学术、学 科与文体竞赛、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获得的成果。第十四条 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主要内容及其评分:

(一)出版著作(C1)。公开出版学术、文学、艺术等著作的,按表一加分。不同著作 可累加计分,合著者按作者实际承担的工作量计分,本项累加计分不超过 15 分,出版著作 由学院认定。表一 独(合)著 10 万字以上 10 万字以下 10 万字以上

出版著作评分 主(参)编

5—10 万 1—5 万 1 万字以下

字以上 7 字以上 4 学术著作 15 3—10 10 3 4 文学、艺术 等著作 12 2—8 8 5 3 2

(二)发表学术论文及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C2)。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合法刊物和 媒体(网络媒体除外)上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的,按表二加分。所有论文或作品 加分应有出版刊物,不同论文或作品按篇数累加计分,同一论文或作品被转载的按转载最 高级刊物计分;集体合作论文或作品前两名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 计分。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 20 分,刊物级别和作品由学院认定。表二 1.发表学术论文评分 SCI、SSCI、国家权 国家核 公开发行的 出版的学 合法的内部 EI、ISTP 论文 威期刊 心期刊 15 12 8 学术刊物 5 术论文集 3 学术刊物 1 2.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评分 国家级权威报 省级重要报刊 刊或新闻媒体 4—5 或新闻媒体 2—3 其它公开发行的报刊或地 方新闻媒体,学校主办的 公开发行的报刊 1—2 学校主办的其它 报刊或媒体 0.5—1 学院主办的 内部刊物 0—0.5

(三)科技发明(C3)。参加科学研究和科技学术活动,取得发明专利的,或大学生科 研项目结题经学校评定的,按表三加分。不同发明或不同大学生科研项目可累加计分。发 明专利或大学生科研项目前二名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本项 累计加分不超过 15 分。表三 国家发明专利 优 秀 10 7 良 好 5 合 格 3 科技发明评分 大学生科研项目(国家级)

(四)学科与文体竞赛 4)参加学科竞赛和文体竞赛获奖和未获奖的,(C。按表四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团体竞赛获奖,对其中 起主要作用者,按相应项计满分,起次要作用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本项累计加分不超 过 20 分。5 表四 名次 1 2—4 5—8 获奖等级 一 二 三 优秀奖 参加比赛 国际竞赛 12 10 8 5 3 学科与文体竞赛评分 全国竞赛 10 8 6 4 2 省部(市)级竞赛 7 5 4 3 1.5 校级竞赛 5 4 3 2 1 院级竞赛 2 1.5 1 0.5—1 0.5

(五)社会活动与社会工作(C5)。对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其他社会活 动,或者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艰苦奋斗等方面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个人或 集体,以及在其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受到学院以上表彰的,按表五 1 加分;担任学生干部 的按表五 2 加分。受到学院(系)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特别是各种协会、社 团、网站所设奖项)级别需由相应学校主管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认定书。撰写社会调 查报告、社会实践报告获奖前两名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同 一事迹获得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表彰计分,不累加计分。担任学生干部且任职一学期以上并 履行工作职责的,由学生所在学院的测评小组核查后报学院审核,兼任多项职务的,按最 高职务计分,不累加计分。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 20 分。表五 1.社会活动评分 省部(市)级 标兵级 7 4 6 5 普通级 5 3 5 校级 标兵级 5 2 4 3 普通级 3 1 3 1 0.5 1 1 院级

国家级 标兵级 先进集体 负责人 成 员 10 5 8 7 普通级 7 4 7 先进个人、积极分子 撰写调查报告、实践报 告获奖

2.社会工作评分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 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院团委、学生会、校 级 学 生 社 院级学生 员、校学生社团联 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 学生社团联合会各 团、其他各单 社团的学 6 合会主席团成员、合会各部门,院学生会 部门,年级、班级的 位的学生干部 校团委直属学生组 主席团成员,学生党支 学生干部 织主席团成员、院 部的学生干部 团委副书记、院学 生会主席 8—10 6—8 4—6 2—4 生干部 1—2

(六)奖励加分(C6)奖励加分()。为增强学生素质,全方面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引导学生全面成才,结合我单位实际情 况,推广我院“六个一工程”做法,现制定以下规则分别在“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章进 行加分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 分,不低于 0 分。

(一)内长期坚持一项体育活动加 1 分。

(二)上台做一次演讲加 0.5 分,依此类推,最高不超过 2 分。

(三)内组织一次集体活动加 1 分,依此类推,最高不超过 3 分。

(四)参加志愿者服务每次加 0.5 分,依此类推,最高不超过 4 分。

(五)一项活动涉及两项以上加分的,按单项最高分计。第十五条 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采用记实加分的方法,分项累加,累计所得总分即为 实践与创新能力总评分(记作 F3),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Ci 表示各测评项目评分值。

第五章

测评结果及其应用

第十六条 每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记作 F)是基本素质总评得分、课程 学习成绩总评得分、实践与创新能力总评得分的加权之和,其计算公式为: F=F1×10%+F2×65%+F3×25% 第十七条 测评结果经学院审核后,应在本测评单位内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若有 学生提出异议,学院应在一周内核查并作出裁决。第十八条 测评结果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作为下列各项工作的依据:

(一)评定各类奖学金的基本依据;

(二)评选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 基本依据;

(三)评选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基本依据之一;

(四)审批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的申请等学生资助项目的考查依据之一;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附 则

本实施细则由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修改。8 1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6篇

(2012年9月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引导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现学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生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医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测评)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的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二条《办法》以学生全面素质考核为目标,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德、智、体素质进行测评。《办法》按百分制记分。

第三条根据共性与个性关系,将学生素质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个层面。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教育和第二课堂等环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一般素质。

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

第二章测评指标体系及计分标准

第四条测评内容及计分办法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综合测评成绩=基础性素质得分×85%+发展性素质得分×15%

第五条基础性素质按德、智、体三个一级指标设立,德育素质由政治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实践等四个二级指标构成,通过平时记实得出;智育素质依据必修课成绩和选修课成绩计算得出;体育素质依据体育课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晨练以及各类文体活动得分得出。

基础性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1、基础性素质综合成绩计算:

总分=德育分×10%+智育分×83%+体育分×7%

2、德育素质测评

德育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由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实践四个二级指标构成。其中:

(1)政治思想素质20分,主要包括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态度及表现和政治学习的态度及表现。

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态度和表现,如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无重大过错的统一加10分

政治学习的态度及表现,其中

预备党员和党员根据实际表现依次加分:

合格的:加8分; 优秀的:加10分;不合格的:扣10分。

团员根据团员评议情况依次加分:

合格的:加6分; 优秀的:加8分;不合格的:扣10分。

注:团员、预备党员、党员按考核情况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道德素质30分,主要包括集体观念、团结礼貌、讲究卫生(包括宿舍卫生)、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

本项基础分20分,学生能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荣誉、保持宿舍及公共卫生、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的按不同成绩相应加分,累计加分不能超过30分。

(3)遵纪守法30分。主要包括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和遵纪守法的表现。

本项为扣分,满分30分,扣完为止。

警告:-4分; 严重警告:-6分; 记过:-8分; 跟班试读:-10分;2次违纪者:-10分;

(4)社会实践和劳动态度20分。主要包括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及义务劳动等情况的表现。

奔向基础分为10分,各班按照实际情况加分,累计总分不得超过20分。

社会实践活动:参加者:+1分;组织者:+4分;取得好成绩的追加2分;获实践调查报告一等奖+4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2分;(以医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测评结果为准)

注: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劳动(根据医学系特殊性分一般劳动和特殊劳动):

一般劳动(打扫卫生):+2;特殊劳动(打扫解剖室、搬贵重仪器)+4;

注: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智育素质测评

智育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考查课成绩计分标准为: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

智育成绩=(学年内每门必修课成绩之和÷科目数)×80%+(学年内每门选修课成绩之和÷科目数)×20%(不包括体育课成绩)

4、体育素质测评

体育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开设体育课的班级:体育素质测评成绩可以从体育课成绩、晨练情况;两个方面进行测评。

其中晨练情况满分为50分。旷操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

未开设体育课的班级:体育素质测评成绩可从晨练情况进行测评。

晨练情况满分100分。旷操一次扣10分,迟到一次扣5分。

实习生班级:体育素质测评成绩以满分100分计。

第六条发展性素质测评以学生实际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作为测评的指标,满分100分。

1、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10)

本项统一加10分。

获荣誉称号的,按不同级别给予相应加分,最高可加10分;同类荣誉取最高级。

2、创新创造能力(25)

本项基础分为15分,根据实际情况加分,总分累计不得超过25分。

(1)科技奖、科技成果、在公开报刊发表文章等:最高可加10分;校报校刊发表的通讯稿累加最多不超过3分(同一作品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竞赛奖,参加校级以上科技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按获奖级别,最高可加10分。(省部级10分、校级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7、6分,院系级分别加6、5、4分)

(3)辅修专业证书,获辅修专业证书的,加5分。

3、组织管理能力(20)

学生干部指学校、院系、班三级团委、学生会、各级学生社团负责人、有关部门的学生干事、各班委会、团支部成员等。对学生干部进行统一管理、分级考核,各级学生干部分别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

干部加分等级:校学生会主席最高可加20分;各院系学生会对应校学生会分数低一个等级加分;班干部对应院系学生会低一个等级加分。兼任多个职务者,只加最高等级分值。

考核可分三等:优,考核等级系数1;良,考核等级系数0.8;合格,考核等级系数0.6。比例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

考核分值=考核等级系数×相应干部分值

(1)、系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19分;学生会副主席:+16分; 各部部长、各班班长:+13分;系学生会成员、各班班委:+10分(按工作成绩依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宿舍舍长、小组组长(与班干部不重复的组长):+5分。

(2)、在院学生会工作的:成员:+5分;部长:+13分;副主席:+16分;主席:+20分 注:所有兼职干部加所得最高干部分值,不累计加分。

4、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15)

本项基础分为5分。根据实际情况加分,总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各项活动以医疗保健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活动为准。

(1)社会实践:小型活动:+2分;大型活动:+4分;取得好成绩者:小型活动追加2分,大型活动追加4分。

(2)志愿服务队成员+2分,队长+6分,副队长+4分,凡参加活动每次加2分。

注:获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按获奖级别,最高可加10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5、文体特长(15)

本项基础分为5分,凡参加校运动会的、参加方阵训练的各加3分,运动员获得名次的按照以下标准追加分数。

校级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2)参加院系级以上(含院系级)文艺、体育活动和其它相关活动(不再包含校运会,包括科技社团文化艺术节、元旦文艺会演、系级篮球赛、十大歌手比赛等)获奖励或表彰者,按获奖级别,最高可加10分。一次活动中获多项奖励时,取最高级。

校级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参加者+1分

二级院、系级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参加者+0.5分。(以上均已所获荣誉证书为准。)

注: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6、操作技能(15)

本项技能包括英语、计算机、普通话、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1)过英语三级的:+3分;四级的:+5分;六级的:+8分;八级的:+10分;

(2)过计算机一级的:+2分;二级的:+3分;

(3)普通话合格的:+2分;优秀的:+3分;

(4)职业技能等方面合格的:+2分;优秀的:+3分

第七条等级评定与登记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7篇

为了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完善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试行办法》、《兰州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办法》、《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制定《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一.综合测评人员的构成和职责

1.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测评小组(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小组当然成员),测评小组成员经班主任同意后报年级辅导员备案。测评小组成员必须是思想上进、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的同学,具体人数由辅导员根据班级大小决定,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非学生干部代表比例不得低于测评小组人数的40%。测评小组成员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每位同学的思想道德及学习生活表现等情况,依据基本素质所包括的内容逐项打分。测评小组组长有保留测评小组成员打分原始底单并将每位同学的测评成绩公布的义务。

2.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测评监督小组,测评监督小组成员必须由思想上进、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的非学生干部构成,总人数为3人或者5人,测评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测评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广大同学对测评的提问并向测评小组反映,测评监督小组组长在综合测评工作结束后有向全班汇报测评过程问题处理结果的义务。

3.综合测评工作由院学工组全面负责实施,年级辅导员对本年级综合测评结果负责,综合测评小组组长对本班级综合测评结果负责。

二.综合测评的基本要素

1.业务课成绩指本专业的基础课、专业课、公共课。

2.基本素质

(1)思想素质(总分25分)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坚定正确的政 治方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诚实守信,待人有礼,举止得体,乐于助人。讲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能够正确认识自我,保持心理健康。

(2)创新能力(总分20分)

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

题的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实践、实习活动,参与校内外各类科研活动和竞赛。

(3)集体意识(总分15分)

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集体活动中能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自觉维护班级和宿舍团结。

(4)法制纪律(总分10分)

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遵守课堂纪律、考试纪律、宿舍管理办法、考勤办法等。

(5)学习态度(总体10分)

在校期间,学习积极主动,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6)实践和劳动(总分10分)

热爱劳动,能够按照要求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类劳动,劳动课成绩合格。注意公共卫生,搞好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7)身体素质(总分10分)

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和军训,坚持参加早操锻炼,身体健康,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3.附加分和扣除分

三、综合测评的测评办法

1、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

2、业务课分数占总分的65%。

(1)业务课得分计算公式为:

A=[∑(课程成绩*学分)/学年总学分]*65%

(2)业务课目为全班的必修课、指定性选修课。

(3)课程成绩为期终总评所得的实际分数,其中考查课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0、80、70、60、50分计算。大学英语成绩在第1-4学期按照个人参加的英语课程实际成绩计算。自第五学期开始,英语成绩不再计入业务课成绩。

(4)课程成绩以学期末参加考试的成绩为准,补考成绩或者重修成绩无法覆盖原始课程成绩。

3、基本素质分占总分的35%。

其中思想素质25分,创新能力20分,集体意识15分,法制纪律10分,学习态度10分,实践和劳动10分,身体素质10分。总计100分。

4、附加分

(1)业务课加分

①获得双学位、副修、选修课学分者

以当年所修学分为标准,修双学位者按0.03分/学分加分;修副修专业者按0.025分/学分加分;选修课成绩在[80,100]者,按0.025分/学分加分,选修课成绩在[60,80)者,按0.02分/学分加分。凡所修各类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均不加分。

选择双学位、副修、选修的学生需持开课单位所出具的本所修课程、学分、考试成绩的证明方可加分。

②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专业性论文、文章、摄影作品者

发表论文者,权威期刊加1.5分/篇;核心期刊1.1分/篇;一般期刊加0.6分/篇;在校内公开发行的刊物(指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学院自办期刊)上发表文章加0.1分/篇,累计不得超过0.5分。署名为第一、第二作者按照以上标准加分;署名为第三作者,其加分减为原加分标准的1/2。论文级别由学院学工组根据原件和录稿通知单审核认定,班级认定一律无效。

发表文章者,国家级报纸加1.0分/篇;省级报纸加0.8分/篇;地(市)级报纸(包括《兰州大学报》)加0.5分/篇;在校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指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学院自办报刊)上发表文章或在校电台发稿者加0.05分/篇,累计不得超过0.5分。文章或摄影作品(指有作者署名的作品,为文字配图的照片不包括在内)的级别由学院学工组根据原件和录稿通知单审核认定,班级认定一律无效。

③考取各类证书者

在本学年内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者加0.2分,通过三级以上者加0.4分; 大学英语六级(俄语六级及日语四级以上)成绩>=425分者可在通过学年加0.3分;在大学第四学期之前(包含第四学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者,可在其通过学年加0.2分;在本学年内通过国家英语口语考试者,按证书级别予以加分:C级0.1分、C+级0.15分、B级0.2分、B+级0.25分、A级0.3分、A+级0.35分;在本学年内获得微软资格证书者加0.3分;考取其它证书者,由学院学工组根据具体情况加0.1—0.4分,班级认定无效。

(2)基本素质加分规定

①早操签到按《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早操签到考核办法》执行

②优秀宿舍按《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卫生考核办法》执行

③获得各类荣誉称号者

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0.6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三好学生、三 好学生加0.3分;学校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加0.2分;学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优秀团队队员、军训优秀学员、本文明宿舍成员、院级荣誉加0.1分;学生社团负责人被评为社团先进个人时,加0.1分;凡在测评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班级或优秀团支部荣誉的集体,该集体成员可加0.1分。

④在文艺及其它各项比赛、竞赛中获奖者

国家级前三名、一等奖加2分;国家级四---六名、二等奖加1.5分;国 家级七---十名、三等奖加1.2分;省级第一名、一等奖加1分,第二名、二等奖加0.6分;第三---八名、三等奖加0.4分;校级第一名、一等奖加0.4分,校级二、三名、二等奖加0.3分,校级四---八名、三等奖加0.2分;院级第一名、一等奖加0.3分,院级第二名、二等奖加0.2分,院级第三名、三等奖加0.1分。

在体育比赛中获奖者国家级及省级同上标准,校级第一名加0.6分,校级二、三名加0.5分,校级四—六名加0.4分,校级七—八名加0.3分;院级第一名加0.3分,院级第二名加0.2分,院级第三名加0.1分。

在③、④项中获得的其他集体荣誉加分由院学工组统一认定,申请人需要 提交证书复印件或经相关单位核实的参加人员证明。

⑤科研实践项目

本院、校两级“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立项项目,其负责人加0.05分,团队成员不加分。校级项目立项并结项,其项目负责人追加0.15分,团队成员加0.1分,院级项目立项并结项,项目负责人追加0.1分,团队成员加0.05分,无特殊原因或未向院校提出申请而未能结项的项目,将扣除团队负责人0.2分,团队成员0.1分。

本君政学者立项项目,申请人加0.05分。项目立项并结项,项目负责人追加0.15分,无特殊原因或未向院、校提出申请而未能结项的项目,将扣除项目负责人0.2分。

本参加校级社会实践申报,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加0.05分,团队成员不加分。项目立项并结项,其项目负责人追加0.05分,团队成员加0.05分。无特殊原因或未向学院提出申请而未能结项的项目,将扣除团队负责人0.1分,团队成员0.05分。

⑥各类学生干部

院内各类学生干部(原则任期满一年)由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及院团委、学生会组织测评,报学院学工组审批。学生干部评定分为职务评定和业绩评定两部分。职务评定分为三级:第一级为学院团委、学生会常委;第二级为副班主任,党支部书记,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班长、团支书;第三级为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干事,团支委、班委会各委员,党支部各委员;其中职务加分第一级为0.3分,第二级为0.2分,第三级为0.1分。业绩评定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优秀不能超过本单位学生干部的25%),其中优秀加分为0.4分,良好为0.2分,中等不加分,对评定为差的学生干部取消职务及业绩加分,本学期不再担任现有岗位,也不能担任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注:评定的学生干部均为上一学年在岗的学生干部,其中党支部书记由学院党委统一评定,支部委员由支部评定;各团支委及班委会的学生干部由团支部及班级召集全体学生民主评定,交班主任及年级辅导员审核后报学院团委、学生会;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学生干部由学院团委老师、年级辅导员及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组织评定;在校团委、校学生会任职的学生干部(副部长以上,包括社团负责人),由校团委或校学生会出具鉴定,院学工组结合院内现实表现归属到院内学生干部定级加分;校团委、校学生会、学生社团干事一律不加分,各类本院内兼职的学生干部可根据工作岗位累积加分,职务加分累计不得超过0.6分;学生干部在任职内被解聘或提出辞职的不加分。

⑦有突出贡献者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0.5—2.0分,附加分之和不得超过3.0分。

5、扣除分

(1)业务课扣分

①无故旷课者按0.02分/学时累计扣分。

②不交作业或不按时完成授课老师布置的任务、故意损坏实验室仪器被

反映到班主任或院学工组的按0.2分/次累计扣分。

③大学三年级期终为止未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学小语种的学

生按最终级别要求,未过级者)不得评定奖学金。大学二年级期终英语未达到390分以上者不得评定奖学金。

④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交鉴定表和论文(报告)者扣0.3分。

⑤无故不参加所要求的各种统考和竞赛,造成影响者按0.5分/次累计扣分,造成不良后果者加倍扣分。

(2)基本素质扣分

①受学院纪律处分者按以下规定扣分:通报批评0.4分/次、警告0.8分/ 次、严重警告1.0分/次。

②有关早操签到、宿舍卫生扣分按《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早操签到考核办 法》、《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卫生评比办法》执行。

③开学时不按时到校、擅自离校、请假逾期不归者按0.4分/天累计扣分。④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种活动,若有特殊情况,应提前 向学院学工组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0.2分/次累计扣分。

四、综合测评结果

综合测评总得分=业务课总得分+基本素质总得分+附加分-扣除分

五、有关说明

1、凡受学校纪律处分者,终止原享受奖学金的发放,并撤消其违纪当学年 的奖学金及其它评优资格。

2、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停发奖学金。

3、学年考试中有不及格课程(不含任选课)者,一律不得评定奖学金。

4、测评小组向年级辅导员提交本班测评小组组长签名的两份纸质材料存档。一是以班为单位制作的附加分、扣除分具体项目说明表;二是以班为单位制作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确认签名表,表中包括的内容有测评学年单科成绩、业务课总分、基本素质总分、附加分和扣除分,综合测评总得分、班级排名和学生签名。

5、学院学工组将根据测评成绩及本人表现,对测评结果进行最终审核。

6、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原《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综 合测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其最终解释权归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组。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8篇

综合素质考评一般是对大学生的一种评价指标, 综合素质考评的内容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体育测评和能力测评四个方面, 每个类别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比例, 再将学生在校的各种活动、学习或者各种竞赛给出一定的分数, 根据所占的比例算出总分, 然后根据总分决定学生优秀与否, 并根据综合素质考评来评定奖学金。

高等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 如何培养符合社会发展和时代需要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 如何适应新形势, 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 是高等学校面临的严峻问题。笔者认为高校应该以就业的市场要求为重要依据来建立综合素质测评, 激励和引导大学生全面发展, 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成为就业市场上的佼佼者。

二、目前综合素质考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 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形同虚设, 结果对奖学金无实际效应

目前,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在2014 年修订了《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手册》, 并对《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也进行了修订。学院对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非常重视。每学期初组织各系各班级对每一名学生以班级进行综合素质的测评, 并有明细的考评办法, 按照这样的考评办法本应该可以测评出学生的真实素养, 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并没有达到这样的目的。依据《南昌大学共青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可以看出, 综合素质考评只是作为学生是否可以取得优秀学生学习成绩奖学金的参考依据,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本身在奖学金评选结果中不占有比例, 如此以来, 各班级在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的时候会根据班级同学专业考试成绩为依据, 按照奖学金的排名进行综合测评, 以免影响了本可以获得奖学金评选资格的同学。长此以往, 综合素质测评失去了它应有的功效。

( 二) 综合素质考评无形中阻碍了部分学生干部的发展

高校学生干部组织是为师生服务的一支队伍, 为学院各部门和老师承担了大量的工作。在学生干部选拔中, 我们本着优先选拔品学兼优学生的原则, 但是在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 特别是团学活动, 例如: 文艺晚会、开展讲座等, 必然是要用课余时间来完成, 势必影响了学生的课余复习时间, 成绩较班级不参加任何活动任何组织的同学相比会有差距, 距离奖学金也就越来越远, 专业成绩排名前35% 的学生才可获得奖学金。虽然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对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有相应的加分, 但是为了班级同学能够获得奖学金, 他们在综合素质测评中自然会为这部分同学让路。导致综合素质本应该很高的同学实际上综合素质结果并不高。在《南昌大学共青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 明确要求了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每个学期的综合素质必须达到班级前25% , 而这些学生干部们又与子无缘。长此以往, 将阻碍高校学生干部的发展。

( 三) 综合素质考评对学生引导性不强, 学生素质发展不平衡

综合素质考评办法的各项指标, 本应该成为指引同学们积极向上, 培养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发展性素质等综合素质的航向标。但是鉴于以上两点的原因, 导致学生并不重视综合素质测评, 对于要获得奖学金的同学来说, 这并不会受到影响; 对于不能评选奖学金的同学来讲, 会质疑获得奖学金就真正代表综合素质很高吗? 要不放弃要不觉得无所谓。这样以来, 综合素质对学生引导性不强, 学生素质发展自然也会不平衡。

三、对完善综合素质考评的一点建议

( 一) 综合素质考评办法与奖学金评选办法有机结合, 促进学生的成长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和《南昌大学共青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之间相互制约性不大, 相互依存性同样不大。要改变以往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将综合素质考评结果和专业学习成绩在最终的奖学金评定中各占比例, 例如: 综合素质占40% , 专业成绩占60% 。前提是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客观可行, 不弄虚作假, 不能使之形同虚设。这样综合的考评体系才有利于培养综合发展的大学生, 才能真正的促进学生的成人、成才。

( 二) 为学生干部提供参加课余活动的基本保障

大学生的生活应该是丰富多彩的, 应该是积极向上, 活动在校园的各个角落的, 尤其各个学生组织, 他们构建了形式多样的团学活动。在高校鼓励学生干部积极投身到各项学生工作中, 为广大师生服务, 同时锻炼和提升了自身交流、沟通、组织协调等各方面的能力。那么在综合素质考评的过程中, 要对学生干部进行科学、客观、合理的考核, 并给予学分, 也可以设计第二课堂成绩单, 提交教务处在相应的实践课程中加分。给学生干部的发展提供基本保障, 也给学生干部提供发展机会和空间。

以上是笔者发现的一些问题, 并就问题提出的一点建议, 由于自身学识有限, 未能深入研究和探索。但笔者认为高校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作为对学生的评价制度, 要能够促进学生的素质教育发展,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让学生能够立足于新形势下社会对人才质量需求的不断变化, 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 建立真正科学、规范、合理的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体系, 在考评中做到严肃、透明、客观, 使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推进素质教育, 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使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摘要: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就业形势的严峻, 社会和用人单位对人才标准的高标准定位, 对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作为高校对大学生的客观评价的重要方式, 有利于促进高校的素质教育发展, 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科学合理的测评办法就尤为重要。本文以南昌大学共青学院为个例, 寻找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综合素质,问题,建议

参考文献

[1]田娟.我国大学生素质教育的现状分析及对策[J].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 03:52-54+42.

[2]李明珍, 曲长生.论大学生信息素质教育与创新能力的培养[J].现代情报, 2007, 03:19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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