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服务工作标准

2024-07-11

消防服务工作标准(精选6篇)

消防服务工作标准 第1篇

农村消防工作标准

(一)消防组织健全

1、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负责本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督促、协调和管理。

2、设立消防办公室,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消防器材及设施。

3、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每队人数不少于10人,志愿消防队员或义务消防队经培训后上岗,熟悉防火灭火基本知识。

4、公安派出所对农村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帮助组织开展消防工作。

(二)消防管理体制完善

1、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类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工作落实。

2、建立并落实防火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及居民防火公约等。

3、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实现农村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要求。

4、制定并落实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招募、训练计划,制作并演练灭火作战预案。

(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

设立消防执勤点,按要求配齐配全消防器材。

(四)消防宣传教育广泛

1、依托农村活动中心设立消防消防宣传栏,定期开展防火宣传。

2、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村民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

3、在冬春季节、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4、每年组织1至2次灭火、逃生演练,帮助居民群众掌握防火的基本知识、灭火的基本技能、逃生的基本方法。

(五)消防安全检查经常

1、村民委员会应每月组织对本村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2、要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对危险性大或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或主管公安消防大队。

(六)消防管理档案齐全

1、农村消防基本情况档案。

2、消防会议记录档案。

3、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档案。

5、防火检查、巡查档案记录档案。

6、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档案。

7、群众举报情况、处理结果登记档案。

8、火灾档案。

9、其它档案。

消防服务工作标准 第2篇

1.0.1 为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树立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单位防控火灾能力,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1.0.3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作为有效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应纳入单位消防建设内容和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内容。术语和定义

2.0.1 消防安全管理“四化”标准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达到消防管理规范化、消防设施完好化、消防标识标准化、消防知识普及化标准。

2.0.2 消防管理规范化

单位全面根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实施规范化消防管理。2.0.3 消防设施完好化

单位按照消防技术规范配齐配全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2.0.4 消防标识标准化

单位依照本标准对消防标识进行规范和统一。2.0.5 消防知识普及化

单位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确保每名员工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消防管理规范化

3.1 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应用

3.1.1 单位应当全面应用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开发的社会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实施消防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人员。

3.1.2 单位应当建立《系统管理及应用规定》和《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3.1.3 单位应当应用该系统平台建立健全动态消防电子档案,接收公安消防机构与单位之间的通知公告,加强与公安消防机构的互动交流,实现单位防火档案数据和报表上传、网上申报、在线咨询、在线投诉等,强化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数字化管理。

3.1.4 每半年应用该系统平台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管理自我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公安消防机构。

3.2 消防安全职责

3.2.1 明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3.2.2 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专(兼)职消防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宜配备专业消防安保人员。3.2.3 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3.3 消防安全制度

3.3.1 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实施。3.3.2 制定顾客或消费者入店(场)消防安全逃生须知、逃生通道卡片、定期宣传消防安全逃生基本知识等制度。

3.3.3 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3.3.4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记录齐全。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培训等工作情况的记录齐全。3.4 重点部位管理

3.4.1 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3.4.2 重点部位应有明确的防火责任制,建立必要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确定专人负责。3.5 用火管理

3.5.1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严格实行动火证管理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3.5.2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用火。3.6 用电管理

3.6.1 建立电气防火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领导小组、电工小组成员名单,电气图纸,电工分片专责区,电气隐患部位,电气要害部位,爆炸和火灾危险部位等。3.6.2 对电气设备必须定期巡视、检查、保养并记录齐全。

3.6.3 凡在防爆、防潮、防尘的场所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凡能发热起火的电气设备(各种镇流器、变压器等)不准安装在可燃的材料上;凡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遵守有关电气规定和技术规范,不准违章作业;凡安装临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要求,并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用后应彻底拆除。3.7 重点工种人员管理

3.7.1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电气焊工、电工、锅炉工、电梯维修工、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人员要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3.7.2 建立重点工种人员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重点工种人员名单,个人的人事概况及工作表现,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记录等。

3.7.3 制定学习、训练和考核计划,定期组织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消防知识学习。3.7.4 建立重点工种人员岗位责任制,并与经济责任和奖惩制度相结合。3.8 防火巡查 3.8.1 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3.8.2 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8.3 在巡查中,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并做好记录,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8.4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3.9 防火检查

3.9.1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9.2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进行防火检查,检查内容按照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执行。

3.9.3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3.10 火灾隐患整改

3.10.1 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在防火检查巡查中发现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3.10.2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现场检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保安全。

3.10.3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将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为火灾隐患整改提供人员、资金保障,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3.10.4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3.10.5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3.10.6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3.11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3.11.1 单位应根据不同的楼层、场所、部位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3.11.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预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3.12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

3.12.1 人员密集场所同一时间内工作人员超过20人以上的,应因地制宜组建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不足20人的,可组建一个梯队。

3.12.2 第一梯队由起火部位同一楼层或防火分区所有当班员工组成,当班人数超过5人时,设立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和疏散引导组,明确各组各人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当班人数少于5人时,设立通讯联络员、疏散引导员,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3.12.3 第二梯队由非起火部位的其它楼层或防火分区的所有当班员工组成,设立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明确各组各人的工作职责和任务。3.13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3.13.1 当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或单位员工报警时,应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电话等通讯工具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赶往现场实地核查。

3.13.2 核查人员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等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确认火灾信息,同时组织本楼层或防火分区第一梯队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

3.13.3 消防控制室接到核查人员确认的火情报告后要同时做到: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启动火灾警报装置和火灾事故广播,发出火警处置指令,向单位值班领导报告,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增援,并告知顾客或消费者不要惊慌,在单位员工的引导下有序地疏散、撤离火灾现场;确认消防设施处于自动状态,启动正压送风、排烟系统等联动设备,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门、防火卷帘,强制电梯停于首层,切断有关部门的非消防电源。3.13.4 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应迅速就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同时做到:灭火行动组的人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实施增援灭火,疏散引导组引导各楼层人员紧急疏散,通讯联络组继续拨打“119”电话报警,安全防护救护组注意观察和安全警戒,防止爆炸、中毒、建筑垮塌和群众贪恋财物重返现场。3.14 值班室火警处置程序

3.14.1 单位员工发现火情时,应立即通过电话、无线对讲系统等通讯工具向值班室报警,并组织第一梯队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

3.14.2 值班室接到单位员工发出的火情报告后,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报告单位值班领导,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火灾现场。

3.14.3 第二梯队人员接到值班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应按照第3.13.4规定实施。3.15 火灾事故事后处理

3.15.1 火灾事故发生后,失火单位应当保护好火灾现场,并组织安排好调查访问对象,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3.15.2 失火单位应当全面分析火灾事故原因,研究制定改进对策,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3.15.3 对需要单位处理的火灾责任者及时作出处理。消防设施完好化

4.1 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

4.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防排烟设施、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等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4.1.2 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正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4.2 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检查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齐全。

4.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管理

4.2.1.1 单位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并填写系统运行日登记表,每季度检查系统的各个功能是否正常,并填写季度登记表。

4.2.1.2 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对于使用环境条件较差的应每年清洗一遍,清洗应送专业维修企业进行。清洗后应做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的方可继续使用。4.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管理

4.2.2.1 负责系统维护管理的专职人员每日必须巡检责任区内所有供水总控制阀、报警控制阀极其附属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和水压检查,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4.2.2.2 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确保运转正常。

4.2.2.3 每季度应利用报警控制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供水水流试验,以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

4.2.2.4 室外水泵接合器的接口与配套附件应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4.2.2.5 每月应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

4.2.2.6 每季度应对管道上的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排水,检查其是否能及时报警。

4.2.2.7 消防用的蓄水池、高位水箱、气压水罐每月应检查一次,核对其消防水位及气压水罐的气体压力,并对保证消防储备水不被他用的措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故障,应及时修理。4.2.3 机械防排烟设施维护管理

4.2.3.1 每半年进行一次风机试运行试验,检查送风机和排烟风机在正常供电条件和人为突然断电情况下能否正常运转,风机试运转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4.2.3.2 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平时处于开启状态;每半年进行一次手动、电动运行试验。4.2.3.3 送风口、排烟口平时处于关闭状态,每半年进行一次手动、电动及远距离开启运行试验。

4.3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设置 4.3.1 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符合要求,完整好用。4.3.2 经营和生产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不得在安全出口张贴广告,公共区域的外窗、通道不得设置影响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并落实责任制。

4.3.3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应当安装推闩式疏散门、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4.4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4.1 每日应对所有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检查一次,确保畅通。

4.4.2 每周应进行防火门的开关、防火卷帘的升降、应急灯的指示和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及供电情况检查,确保指示标志指示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一致并完好有效。

4.4.3 每半年应对防火门的铰链、闭门器及防火卷帘的轨道、卷门机轴进行润滑保养。4.4.4 每年应对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进行功能和安全性检查,并进行充放电试验,保证亮度不低于0.5LX。

4.5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设置

4.5.1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设消防控制室(或消防监控中心),其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其他单位应设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设可直接拨打“119”报警电话及单位通讯联络。

4.5.2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设在建筑首层,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门上应设“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标志灯或标志牌。

4.5.3 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日常管理制度》和《火警处置程序》。4.6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管理

4.6.1 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班,每班不应少于2人,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4.6.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4.6.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6.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4.6.5 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员应经常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并记录齐全,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4.6.6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消防标识标准化

5.1 消防标识设置要求

5.1.1 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分别设置下列标识:(1)消防安全布局标识;(2)消防设施标识;(3)危险场所标识;(4)消防安全疏散标识;(5)消防宣传标识。5.1.2 消防标识应当醒目、简练、美观。

5.1.3 夜间营业的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灯光或自蓄发光型标识。5.2 消防安全布局标识设置 5.2.1 单位主要出入口附近、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等位置应分别设置下列标识:(1)总平面布局标识;(2)消防车道标识;(3)防火间距标识。

5.2.2 总平面布局标识应标明单位消防水源(天然水源、单位室外消火栓及可利用的市政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主要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设有专职消防队的单位还应标明专职消防队及车辆位置、特殊灭火剂储存位置及储量等内容。

5.2.3 对多层人员密集场所还应每层设置平面布局标识,重点标明本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5.2.4 总平面布局标识设置在室内的,不应小于0.5平方米,设置在室外的,不应小于1平方米。

5.2.5 单位专用消防车道附近应设置消防车道标识,标明“消防车道”字样及宽度,提示严禁占用。

5.2.6 单位建筑物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处宜设置防火间距标识,标明“此处X米内为防火间距,严禁占用”字样及宽度。5.3 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设置

5.3.1 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所在位置应设置下列标识:(1)认知标识;(2)操作使用标识;(3)设施警示标识;(4)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标识。

5.3.2 灭火器设置点、灭火器材箱、火灾警报装置、室内(外)消火栓、防火卷帘、防火门、机械防排烟设施风口、逃生设施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上方、侧方或者设施上应设置认知标识,根据规范要求标明消防设施名称。

5.3.3 消防设施器材所在位置应同时设置操作使用标识,根据规范要求标明使用方法、维护责任人及检查维护时间等内容。对消火栓、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的操作空间易被遮挡、埋压、占用的,还应当划线标明操作场地。室外消火栓顶部还应刷涂反光漆。

5.3.4 防火卷帘按钮、防排烟启动按钮和消防水泵远程启动按钮附近应设置“消防设施按钮严禁遮挡”警示标识。配电室、发电机间和消防水泵房门上应设置“消防重点部位闲人谢绝进入”警示标识,墙上应设置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标识,消防水泵上还应标明类别、编号、维护保养责任人、维护保养时间。

5.3.5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标识应当标明系统(设施)名称、使用编号、维保单位及联系电话、检测单位、检测日期等内容。

5.3.6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标识应当按下列要求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张贴在联动控制柜的左上角;只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张贴在报警控制柜的左上角;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张贴在水泵控制柜的左上角;其他情况的,张贴在醒目且有人值守的地方。5.4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

5.4.1 单位应设置下列消防安全疏散标识:(1)疏散指示标识;(2)疏散警示标识。5.4.2 疏散指示标识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设置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上方、转角处及疏散通道1米以下的墙面上,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标明疏散方向、疏散宽度。5.4.3 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应在疏散通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5.4.4 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的房门背后中上部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

5.4.5 单位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应设置疏散警示标识,标明“禁止锁闭”、“禁止堵塞”等警示性内容,常闭式防火门上应设置“防火门请随手关闭”标识,普通电梯应在电梯门或附近设置“火灾时严禁使用电梯逃生” 标识。火灾时禁用的出口、楼梯、电梯应设置提示性禁行标志。5.5 危险场所标识设置

5.5.1 危险场所应设置下列标识:(1)消防安全警示标识;(2)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标识;(3)危险设施操作标识。

5.5.2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内外墙面、地面及危险设施处等适当位置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标明消防安全警示性和禁止性规定。

5.5.3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内外墙面等适当位置应设置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标识,标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

5.5.4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还应当标明储存物品的类别、品名、储量、注意事项及灭火方法。

5.5.5 仓库还应当划线标识,标明仓库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5.5.6 易操作失误引发火灾事故的关键设施部位应设置发光性危险设施操作标识,标明操作方式、注意事项、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5.6 消防宣传标识设置

5.6.1 单位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及自身安全经营理念,在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生产岗位应当设置下列消防宣传标识:(1)消防安全法规标识;(2)消防职责制度标识;(3)消防安全常识标识。

5.6.2 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大门前、主要疏散通道或者人员聚集部位的醒目位置利用电子屏、固定宣传栏等方式设置消防安全法规标识,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关于消防安全的规定。

5.6.3 单位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生产厂房、消防办公室的墙面上及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疏散通道上应设置消防职责制度标识,标明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承诺或单位规章制度、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等内容。

5.6.4 单位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生产厂房、消防办公室的墙面上及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疏散通道、人员聚集部位等适当位置应设置消防安全常识标识,宣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理念的标语口号、公共场所防火事项、火灾报警、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识等内容。

5.6.5 商场、市场,医院的门诊部、住院部,学校的会议室、礼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宾馆、饭店的客房床头应摆放“禁止卧床吸烟”提示牌。

5.6.6 消防宣传标识内容应根据形势发展和管理需要定期更新。5.7 消防标识维护管理

5.7.1 单位应加强对消防标识的维护管理,如有破损、模糊、缺失的,应及时更换、翻新。5.7.2 消防设施器材标识需要标明维护责任人、检查维护时间的,维护责任人变更及每次检查维护后,应及时更新。

5.7.3 国家标准及本标准对消防标识有规格、尺寸规定的,应按照规定制作;没有规定的,可由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行规定。消防知识普及化

6.1 消防安全培训

6.1.1 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人员密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1.2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6.2 员工会查改火灾隐患

6.2.1 员工熟悉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职责,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安全防范措施。6.2.2 员工能够落实岗位检查制度,开展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及时发现以下火灾隐患:(1)在禁火区违章使用明火或者吸烟的;(2)疏散通道堵塞或安全出口锁闭的;(3)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的;(4)灭火器被遮挡、移位的;(5)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6)违章拉接电线或大功率电器未及时切断电源的;(7)违章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

6.2.3 员工对工作中发现的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整改。

6.2.4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员工应向单位消防主管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6.3 员工会处置初起火灾

6.3.1 员工熟练掌握火灾处置程序,掌握灭火器、消火栓、消防卷盘、火灾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处置初起火灾的技能。

6.3.2 员工熟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具备完成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能力。

6.3.3 员工发现火情时,应立即向119火警台报警,同时通过电话、无线对讲系统等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报告。

6.3.4 员工报告火警完毕后,能够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等实施扑救。

6.4 员工会组织人员疏散

6.4.1 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技能,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还应熟练掌握组织引导在场群众安全疏散技能。

6.4.2 员工应当熟悉现场环境、特点以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生火灾时,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能够积极组织引导在场群众安全疏散。

6.4.3 发生火灾时,员工能够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确定逃生方法,并按照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等指示的方向,选用最便捷、最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有序地逃生自救。6.4.4 在疏散撤离时,应注意疏散逃生方法,如不要乘坐普通电梯,使用湿毛巾或衣服护住口鼻,不要直立行走,要低姿撤离,防止吸入有毒烟雾,穿过烟火封锁区时,应采取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消防服务工作标准 第3篇

关键词:高校消防安全可视化,消防管理问题对策

高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是综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行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 才能够保证对火灾的预防及控制, 这是高校消防管理中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在消防安全管理实践中, 加入可视化化管理模式, 针对解决在管理中出现的难题和重点问题, 有利于促进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

一、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可视化

1.可视化管理的含义。可视化管理主要指在安全活动和现场的清理工作结束后, 通过人为的感知对现场的异常情况作出相应判断的方法。可视化管理是透过眼睛观察事物, 体现出了人的主动性这一特点。可视化管理也被称为一目了然的管理, 通过可视化的管理, 使现场难做好的事情便于解决, 减少事故发生。

2.可视化消防管理的含义。可视化消防管理就是指在消防安全管理中, 加入可视化的管理模式, 通过各种形式预先管理应急通道和疏散方式等各个消防环节, 使消防管理内容可以看得见、学的着、好操作, 降低风险隐患, 让内容实现可视化。从根本上规范员工行为, 避免事故发生, 努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可视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高校中的具体应用

1.防火巡查, 隐患排查可视化。在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 把防火巡查和隐患排查的内容进行整理规范, 并将具体实施措施呈现在消防安全看板上。为了便于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进行, 要定期把巡查人员、火灾隐患、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进行公示, 这样才能够及时的发现问题加以改善, 使火灾隐患有效的得到整改。

2.消防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可视化。消防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可视化指在高校消防安全管理控制部门悬挂相关符合消防职责的职能级别牌, 例如, 公司级、班组级。这样做是为了使各职能部门能明确其自身职能, 时刻提醒工作人员在高校消防安全工作中履行其工作职责。实现消防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可视化, 有利于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还可以时时的了解消防工作计划和其进展情况。

3.工作流程、消防制度可视化。各高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消防安全操作流程, 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消防制度, 便于员工学习学习和争取的工作。另外, 如果对工作流程、消防制度存在异议, 也可在相关公示板写下其建议, 这样有利于集思广益, 不断完善高校消防管理工作。实施工作流程、消防制度可视化, 促进了个体与学校整体的良性互动, 加强了高校消防管理工作的标准化。

4.消防知识宣传可视化。在校内食堂、大厅等醒目位置张贴消防海报和宣传栏, 便于学生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使学生有消防安全认识。在海报和宣传栏的设置上, 可采用色彩丰富的图片和更形象化的动画, 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加深消防安全知识了解程度。通过消防知识宣传, 强化了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效果, 也有利于培养学生加强在日常生活中的安全认知。

5.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可视化。在高校消防安全工作中, 最不可少的就是消防器材的设置, 在每格场所都投入使用消防器材, 设有相关操作程序和指示标志。还要教会学生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一些相关自我保护措施, 结合国家相关的工作标准实施。在各种消防器材的设置上, 要注意有标牌, 并做到对其定期检查, 并完成相关记录, 确保高校消防安全可视化管理工作的完成。

三、高校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1.消防负责人缺乏责任心, 忽视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但在实际生活中, 由于高校的日常工作繁重, 再加上行政的级别高, 消防的认识欠佳, 消防负责人对于火灾隐患没认真对待, 使相关消防问题得不到改善。大部分的高校都急于追求教学成绩和经济效益, 存在侥幸心理, 缺乏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最终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大量的事实面前, 其根本原因是高校没有从根本上树立起消防安全认识, 只是把消防安全挂在嘴边, 防火的责任制度没有得到根本建设和落实。

2.消防安全制度不够完善, 缺乏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高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中心内容和基本要求, 在对具体程序和工作内容的规范下, 进行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但可操作性却不强, 制度相对笼统空洞, 没有根本的消防观念。另外, 在防火巡查和疏散通道的设置上也欠缺基本的管理制度, 而有的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 但都只是写在纸上, 根本没有得到具体的实际操作。消防安全的检查多半是基于形式, 没有建立长期的管理机制。而检查的力度也非常有限, 部分检察人员都只检查器材的使用情况, 对消防通道和其他系统置之不理, 这样根本无法做到完善消防工作的管理, 所以, 只有建立相关消防管理制度才能够更好的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

3.解决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综上所述, 存在于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因众多, 就以上两点我们做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1) 加强和完善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全方面落实执行其职责; (2) 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提高师生自身的逃生自救能力; (3)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深化学生的安全意识; (4) 定期排查消防器材和逃生通道, 完善整改火灾隐患。

学校的消防安全关乎着众多学子的生命安全, 其意义不言而喻。因此, 这就学校要把消防安全管理这一个长期的工作做好, 确保学生在校的消防安全。学校可以结合国家的消防政策, 加大对学生的消防教育学习, 并加以资金投入, 真正做到消防安全管理可视化, 更好地完善学校的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以及管理人员, 为实现消防管理标准化奋斗。

参考文献

[1]仇维祥.浅谈高校校园消防重点在预防[J].保卫学研究, 2005 (5) .

[2]钟峻.高校图书馆防火安全对策[J].成都大学学报, 2006 (4) .

[3]陈萍.浅析消防文化走进高校[J].保卫学研究, 2006 (5) .

[4]麦贵芳, 李育煌, 唐岳强.浅析高校安全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及对策[J].广东高校保卫, 2009 (2) .

消防服务工作标准 第4篇

关键词: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标准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5(b)-0198-01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不断提高,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全稳定,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使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考验。就目前全国的火灾形势来看,情况并不乐观,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这就说明我国消防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缺陷和不足。消防标准化作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经过数年的建设,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标准体系。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消防标准化工作逐步显现出了一些问题。

1 目前消防标准化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在分析目前消防管理的现状时,可以看到消防标准化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一是消防标准化工作跟不上消防工作发展的步伐。比如说在社会消防预警、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和识别重要火灾隐患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的制定步伐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是人力资源方面的缺乏。其二是消防标准与国家规范的冲突。这主要是由于建筑技术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不同于消防标准的制定,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独立性,往往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和总结的一些经验,而又无法一时形成标准,从而制约了一些工作的开展。其三是消防产品的更新速度远远大于消防标准化的制定速度,这也与消防产品的生命周期和市场规律有关,间接导致了消防产品的质量各有差异。其四是人们缺乏对国家最新标准的关注和学习导致新标准实施起来困难重重。最后是相关的消防专业研究人员和消防专业机构较少,也是阻碍消防标准化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

2 推行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创新的思路

针对上述分析的消防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应该着力研究新的方法来应对这一挑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方向,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改革创新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努力使消防工作适应社会科技发展的道路,真正将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为创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下面就从推行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创新的角度来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提出本人的几点思路以供参考。

2.1 研究消防标准化工作体制,科学的地进行规划

消防工作要创新改革就要认真仔细地研究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并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认真有条理的解决消防标准与规范制修订体制不吻合的情况,从而达到消防标准与国家规范的制、修订制度的和谐统一。应该整合人力资源、社会资源和信息方面的资源来进一步完善消防管理机构的体制。要认真思考消防工作的实际性,不管修订的步伐怎样,都要结合消防标准的实际需要来进行重大消防工作的安排。根据国家标准部门的相关规定,积极沿用和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消防管理工作。同时也可以做好一个时期消防管理标准和修订标准的规划工作,这也是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从而真正做到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的创新。

2.2 考虑建设消防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性队伍

在建设消防标准化工作专业性队伍的同时,首先不仅要注重专业的标准化队伍的培养,还不能忽视基层消防队伍的标准化建设,必须让标准化工作深入到每个消防部门。其次不能忽视标准化研究单位对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作用,这不仅要求社会单位的积极配合,还要求包括一些消防科技学院、消防科研单位以及等其他相关企业单位的参与。还有,成立这样的专业性队伍就要成立专门的消防科研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标准化工作的操作实施。最后是能够培养一批消防专业素质的人才,他们要有能够符合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条件,并且有能够洞悉全球消防科技发展方向的眼光。他们的工作任务一是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指导下,组织提出对本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二是按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要求,组织提出消防专业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试验验证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三是受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托,审查消防专业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送审稿,提出审查意见。四是调查了解消防专业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分析标准实施后的技术经济效果,及时向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有关情况的报告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五是组织消防专业标准化的宣传普及、经验交流和学术活动,开展消防专业标准的技术咨询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有关标准化技术培训工作。六是组织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对口的ISO/TC92/SC1、SC2、SC3和SC4的国际标准翻译、验证、分析研究和表态文件的投票等技术工作,提出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有关活动的建议。七是负责指导、协调消防专业各项标准制、修订工作及技术归口工作。

2.3 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要不断加强

当今社会形势瞬息万变,所以必须要不断加快改革的步伐,才能使消防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这也对国家标准部门提出了较高要求,必须大力研究能够与形势变化相符合的机制,为消防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提高做好准备。各单位作为社会的主体更要积极投入标准化消防工作机制,根据自主创新成果的要求去尽到相应的职责。消防协会也应该承担起消防标准化工作的推行任務,着力探究适合消防管理模式的道路。社会中介组织在消防产品评定、消防设施检测工作中与对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的作用也是不容小觑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消防标准的实施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推进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的过程中要实行长期的监督并做好后期的信息反馈和收集整理工作。

3 结语

消防管理工作对确保我国社会的火灾形势的稳定,确保社会经济建设飞速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不仅要抓住新的机遇,在我国实施“十二五”发展战略的伊始之年,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推进消防标准化工作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要不断创新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来提高消防标准化管理水平,这也是我国消防工作目前面临的重大挑战。

参考文献

[1]石保权.关于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思考[J].中国标准化,2000(3).

[2]陈军,莫攀焕,雷蕾.对消防标准中一些问题的探讨[A].中国消防协会年会面向新世纪消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1999.

[3]胡晔.关于消防标准化工作的思考[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5(10).

[4]韩伟平,姚松经,马恒.我国消防标准体系建设浅议[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6(6).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标准 第5篇

为保证酒店的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酒店各类消防设备必须定期检测、保养、维修、酒店保安部消防组应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具体应遵循以下工作标准。

(一)各类消防设备的检查保养周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每天由消防员巡查一次。

② 消防组每天对烟感器检测1-2次,每三年清洗一次。

③ 消防组每月必须抽查10%的手动报警按钮。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① 消防组每季度检查一次自动喷水系统。

② 消防水泵和喷淋水泵由保安部每半年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3、消水栓系统

① 消防组每季度检查一次营业场所的消火栓。

② 消火栓每季度由消防组进行放水检查一次,各部位水带箱中的水带和水枪每季度检查

一次。

4、灭火器

① 消防组每一年至一年半更换一次固定泡沫灭火装置的药剂。

② 每年更换一次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和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③ 保持灭火器材的外表清洁。

④ 灭火器材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⑤ 消防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

5、防烟排烟系统

①消防组每月运行一次酒店各营业场所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进行测试检查。②每季度对防烟排烟机和阀门启动检查一次。

6、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①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每月全检一次。

② 每月对防火卷帘门手动、联动测试一次。

③ 每月对防火门及闭门器、顺位器,合页密封情况检查一次。

④ 每月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一次。

⑤ 消防组每月测试一次酒店消防广播。

7、其他消防器材

① 保安部每年对酒店的电气设备组织一次联合检查。

② 消防组每半年检测一次油库的灭火装置。

③ 每月检查一次酒店的灭火机压力状况。

(二)检查和测试记录

消防组消防员根据上述规定,定期检查、测试各类消防设备,尤其是重点部位,每次测试结束后,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三)消防设备故障的处理

北京市施工现场消防工作标准 第6篇

2005年5月12日点击:5290次

为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的有关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依照本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1、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入内业档案中。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5、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6、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7、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9、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12、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3、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企业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1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 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6、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17、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2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18、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19、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防内业资料:包括保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制度,方案,预案;消防组织机构、负责人、义务消防队;消防设施、器材等维修验收记录;电气焊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施工现场消防检查记录。20、密目式安全网、围网、保温材料、电气产品检验验收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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