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购房协议参考

2024-08-10

委托购房协议参考(精选7篇)

委托购房协议参考 第1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议,就乙方购房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授权甲方购买房产一套,房产位置、建筑面积、价格、基础设施等由甲方提供后,经乙方同意,并以乙方名义购买。

二、乙方须以自己名义购买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申请银行贷款等购房所需的全部文件。

三、乙方保证因购房所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甲方对此无审查义务。

四、因购买该房产所需交付的房屋定金、首付款、税金、担保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等先由甲方为乙方垫付,后由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后,一次性全部支付甲方为其垫付的所有费用。

五、因乙方原因导致贷款未能审批、未与第三人达成购房协议、中途违约等导致本合同不能实现的,除需向甲方支付为其垫付的所有费用外,还需向甲方承担为其垫付费用的.20%的违约金。

六、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对乙方提供的银行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甲方无审核真实性的义务。

七、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在此期间,乙方不得离开购买房产所在的区(县)、乙方提供给贷款银行的发放贷款的

银行卡(折)等账号,乙方自愿交由甲方保管,在提取银行发放的贷款时需由甲方一同提取,乙方不得自行提取。否则,乙方自愿向甲方承担房产总款20%的违约金,并授权甲方变卖该房产,并对变卖该房产所取得的房款有优先扣除为其垫付费用的权利。

八、对甲方为乙方垫付的所有费用的凭据的原件及所购房产的房屋登记权利证书原件,乙方自愿交由甲方保管。

九、其他约定事项:

①如乙方发生意外、特殊情况不履行合约、不正常还款给甲方造成损失、负面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承担乙方购房所剩余的债务,并收回房产所有权。

② 如乙方拒不前去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因房屋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费用,还应向甲方赔偿房产房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购房协议参考 第2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号房屋一套,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以乙方名义所代理购买的号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该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

三、因甲方占用了乙方购买第一套房的名义,会给乙方实际购买第一套商品房带来如提高首付比例等诸多不便。因此作为补偿,当乙方实际购买第一套房时,甲方自愿无息借款八万元给乙方,还款期限在实际借款时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低于三年。

四、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及办理购房的所有相关手续,乙方自愿予以配合,为甲方提供身份证件及协助办理所有相关手续,但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各种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购房首付款、抵押费、保险费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交款手续,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甲方完成贷款手续后,需按贷款合同如期足额偿还贷款,不得因偿还贷款问题影响乙方信用记录。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必须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如因甲方恶意拒不归还银行贷款而造成乙方无法购买

商品房的情况,乙方将直接享有本合同约定购买的商品房的所有权。因上述情况发生而使乙方享有该房产所有权时的该房产市场价高于甲方购买商品房时总价款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购买该房产的首付款及甲方已经偿还的贷款,甲方还须向

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若乙方享有该房产所有权时该房产的市场价低于甲方购买商品房时总价款的,乙方以该房产市场价按比例向甲方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甲方还须向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该房产市场价由法定房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确定)

七、号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合适的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拒绝,由此给乙方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负担。

八、甲方如需在房屋取得产权证之前转让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更名手续,由此给乙方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负担。

九、开发商交付房屋时,由甲方收房,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物品均归甲方所有。

十、乙方应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配偶、子女及其债权人、债务人),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对号房屋所有权利。

十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后,乙方有义务协助将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指定名下。但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内容不因本合同的解除而失去效力。

十二、乙方因履行本协议确定的提供各种证件协助购房、协助收房、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等各项义务而产生的合理的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由甲方负担。

十三、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期间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毁损,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恶意侵占、转卖、抵押及赠与该房屋,乙方应当按上述侵权行为发生时该房屋市场价格对甲方全额赔偿。

十四、乙方应依诚信原则履行本协议,不得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或拒绝、拖延履行本协议。

十五、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合法有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购房协议参考 第3篇

一、常设机构的概要

常设机构是国际上各国就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用来确定企业是否和某国有实质性的联系从而使该国能对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概念。

二、中国国内法的相关规定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 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 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1.税收协定的相关规定

目前在中国的常设机构模式包括以下四种:固定场所构成常设机构;提供劳务构成常设机构;非独立代理人构成常设机构;母子公司之间跨境人员业务往来构成常设机构。

在目前中国税法体系下, 代理人具体分为独立代理人和非独立代理人。

(1) 非独立代理人

这个人在该缔约国一方有权并经常行使这种权利代表该企业签订合同。

这个人在该缔约国一方全部或者几乎全部代表该企业, 或者为该企业以及该企业控制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经常接受订货单。

上述条款执行时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理解:

其活动使一方企业在另一方构成常设机构的代理人, 通常被称为“非独立代理人”。非独立代理人可以是个人, 也可以是办事处、公司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组织, 不一定被企业正式授予代表权, 也不一定是企业的雇员或部门。

所称“合同”是指与被代理企业经营活动本身相关的业务合同。

所谓“行使”权力应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理解。如果代理人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合同细节谈判等各项与合同签订相关的活动, 且对企业有约束力, 即使该合同最终由其他人在企业所在国或其他国家签订, 也应认为该代理人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行使合同签署权力。

(2) 独立代理人

协定执行中会对代理人身份或代理人地位是否独立进行判定。如果代理人的活动全部或几乎全部代表被代理企业, 并且该代理人和企业之间在商业和财务上有密切及依附关系, 则不应认定该代理人为独立代理人。

代理人的活动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 才属于独立代理人, 即不构成被代理企业的常设机构。

(一) 该代理人在法律上和经济上独立于被代理企业。在判定独立性时, 可考虑如下几个因素:

1.代理人商务活动的自由度。如果代理人在被代理企业的具体指导和全面控制下为企业进行商务活动, 而不是自行决定工作方式, 那么该代理人一般不具有独立地位。

2.代理人商务活动的风险由谁承担。如果由被代理企业承担而非由代理人承担, 则该代理人一般不能被认为具有独立地位

3.代理人代表的企业的数量。如果在相当长一段经营期或时间内, 代理人全部或几乎全部仅为一家企业进行活动, 该代理人很可能不是独立代理人。

4.被代理企业对代理人专业知识的依赖程度。一般来说, 独立代理人具备独立从事商务活动的专门知识或技术, 不需要依赖企业的帮助。相反, 被代理企业通常借助代理人的专门知识或技术扩展自己的业务或推销自己的产品等。

(二) 独立代理人在代表企业进行活动时, 一般按照常规

进行自身业务活动, 不从事其他经济上归属于被代理企业的活动。

综上, 在子公司被认定为非独立代理人的情况下, 母公司会存在在华形成常设机构的风险;而若满足独立代理人的相关条件, 则不会被认定形成常设机构。

2.常设机构在华税务影响

(1) 企业所得税

对于常设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实际利润法或者核定利润法。

在实际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 中国税务机关更多采用核定利润的方法来征收相关所得税。通常采取以下三种方法之一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 (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 (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营业税税率) ×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不同的业务类型适用于不同的核定利润率, 具体而言:

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15%-30%

管理服务:30%-50%

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不低于15%

(2) 其他税种

由于与该非独立代理人常设机构相关的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 而非劳务提供收入, 母公司在中国不存在营业税的纳税义务, 也无须在中国境内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该委托协议不涉及额外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纳税事项。

三、建议

若外国企业有意向降低在中国形成常设机构的风险, 则需要立即从实质和合同形式上终止该委托协议中提及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与客户谈判和代签合同事项, 可以仅为母公司提供相关产品的市场调研或者售后服务, 并收取相关的手续费。

摘要:近年来, 中国税务机关越来越重视对非居民企业的税务征管, 尤其是对非居民企业在华形成常设机构的税务审查更加关注。随着75号文的出台, 税务机关对非独立代理人常设机构更加关注, 在华企业还是需要重新评估其在华商业模式的税务风险。

购房补充协议该怎么签 第4篇

原本,开发商通常都是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正式合同无法修改,但是购房者却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然而如何签订补充协议才更为有效,不会让其反而成了开发商乱开霸王条款的便利工具呢?我们在购房前就必须先弄清补充协议该怎么审、怎么签。

买卖合同成摆设

去年,李先生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并缴纳了认购款和定金。今年3月,他到售楼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却发现之前广告宣传页承诺的“双卫”变成了“单卫”,一楼的卫生间变成了储藏间。不仅如此,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还要求所有购房者必须再签一份补充协议,且该补充协议是事先打印好的格式合同,其中有许多内容与主合同相违背。李先生发现,不少条款都是开发商强行约定的,如 “甲方(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将房屋交付购房人,购房人给予甲方30日的宽展期,宽展期内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除此之外,李先生还发现补充协议中有多项内容明显与主合同原内容违背,大量免去了开发商本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这哪是补充协议,根本是本末倒置。”更让李先生无法接受的是,他在得到“不能更改、不能删减”的答复后拒绝签字,并要求退房。开发商却称,可以退房,但先前交付的认购款和定金不能退还。之后,他向多个部门反映都没有结果,而开发商也只是口头承诺可以将“单卫”改成“双卫”,但表示签补充协议没有商量的余地。

先防霸王条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各地因补充协议所造成的购房纠纷日益增多。虽然补充协议原是为了完善标准合同,但现在则往往成为开发商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基本上没有商量的余地。

按理,补充协议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果消费者认为有关约定不合理,可以提出来进行修改,如果因补充协议产生分歧,消费者可提出退房并退回认购款和定金。法律人士也指出,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是对等的,李先生所遇到的补充协议却强调任何情况下均由消费者承担责任,违背了主合同的主旨,剥夺了消费者权利。而其有关违约金比例的约定不公平,在加重购房者违约成本的同时降低了开发商的违约惩罚,显失公平,是明显的霸王条款。

另外,补充协议作为合同一般应是与主合同同时签订的,其内容应为对主合同的补充,而非更改。如果其中内容与主合同不一致,应以政府认可的联机备案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中有明显免除已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内容的格式条款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条款。同时,补充协议一旦签署也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因此对于这类明显的霸王条款、无效条款,购房者还是要从一开始就据理力争,防止交了钱、付了款之后才发现利益受损。

遵循三大原则

其实,补充协议是买卖双方在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签约时,对双方各自关心的条款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或协议。现在市场交易中二手房合同补充条款多为双方协商的自拟格式,商品房出售合同的补充条款多为开发商拟订的格式条款,但条款是可以调整的。对于补充协议,购房者可以尽可能地就自己重点考虑的问题与开发商多进行沟通和协商,并遵循三大原则:

一是细致。首先将整个交易的全过程,包括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其中涉及广告、合同、退房、退款甚至离婚和死亡等都应予以充分考虑;其次是对涉及房屋的质量、面积、配套设施及社区环境等方面内容加以明确;最后是对可能产生争议的地方,包括一些有借鉴意义的案例订入协议。

二是违约责任。订立补充协议时,应该注意权利与义务的对应,每一项义务都意味着责任,每一个责任都会产生违约对应的后果。

三是举证责任。购房者在目前的全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较难行使知情权,在诉讼或仲裁中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按照一般举证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的做法,是无法有效地保护购房者权利的,所以补充协议在某些方面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规定由开发商来承担举证责任,以此来保护购房者利益。

细数八个问题

另外,对于许多购房合同所没有提到的细节问题和容易出现纠纷的部分,购房者则要仔细罗列,具体则可以重点关注以下八个问题:

1、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

2、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因银行和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来的处理问题,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应退房而扣除购房者的定金或追究违约金。

3、房屋交付时开发商要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约定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开发商要按日支付违约金,目的是防止购房者办理入住后因装修等问题而被动。

4、物业的约定,目的是防止入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而购房者又无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依据的情况。

5、精装修房屋的具体装修标准,不能被开发商以“进口”、“高级”、“优质”等不明确的说明误导,要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内外装修、设施的种类、型号、颜色、位置、方向、可参考的价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对装修提出异议而无依据的情况。

6、开发商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具体时间,合同里约定的只是开发商提交材料的时间,目的是防止开发商无限期的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影响购房者行使所有权。

7、房屋的屋面、外墙面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开发商使用要经过业委会同意,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因商业目的使用而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

8、在合同和补充协议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用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作为相关内容的依据。

委托购房协议 第5篇

: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一、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声明:

一、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约定:

1、XX年 月 日,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济南市 路 号齐鲁花园 号楼 单元 号房屋一套,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2、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以乙方名义与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并交纳购房定金 元,该认购协议书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3、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及办理购房的所有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均认可银行首付款及每月的按揭贷款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是实际出资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1、乙方代甲方购买的济南市 路 号齐鲁花园 号楼 单元 号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

2、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交款手续。

3、济南市 路 号齐鲁花园 号楼 单元 号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拒绝。

4、乙方因代理甲方购房的合理交通费、误工费、通讯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济南市 路 号齐鲁花园 号楼 单元 号房屋所有权利。

6、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后,乙方有义务协助将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指定名下。

7、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物品均归甲方所有。

8、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毁损,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恶意侵占、转卖、抵押及赠与该房屋,乙方应当按房屋当时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9、乙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不得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如随意解除本协议或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10、在甲乙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乙方可以出售该房屋,甲方有义务从售房款中优先支付欠乙方的7万元欠款。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友好协商。)诉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成立。

13、本协议自济南市 路 号齐鲁花园 号楼 单元 号房屋房产证办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购房协议书 第6篇

乙方(被委托方):xxx房产代理有限公司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在自愿、平等和诚信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购买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责任

1、在委托期限内认真地为甲方尽快寻找适合甲方要求的房屋。

2、在委托期限内向甲方不限量地提供房源直到满意为止。

3、协助甲方同房屋出售人签订买卖合同等程序。

二、甲方责任

1、不得与乙方介绍过的房主自行成交,否则乙方有获得本协议中约定的代理佣金。

2、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卖方信息资料转交他人。

三、服务报酬

如乙方为甲方寻找到合适的.房产,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0.6%作为委托费用,计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违约责任

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过的卖方自行成交,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支付乙方本协议中约定的佣金。

五、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温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购房协议书 第7篇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乌鲁木齐迪亚尔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房产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房产,具体要求如下:面积平米;地理位置;楼层楼;装修;房屋价格;支付房款方式;附属设施;备注。

第二条 佣金及支付方式:

1.佣金为成交价的1%;

2.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当日,乙方须支付以上佣金给甲方;

3.如果乙方支付方式为银行贷款方式,需另外支付贷款佣金,贷款佣金根据房屋具体情况而定;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2.如果甲方单方面违反本协议并与乙方推荐房源的房主进行私下交易的,视为毁约,须支付乙方双倍佣金,并承担对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正式签订合同之日,如果甲方拒绝支付乙方佣金,乙方有权向相关法律部门提出

诉讼,要求甲方赔付双倍佣金。

第四条 备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样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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