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2024-08-17

医院食堂食品留样制度(精选12篇)

医院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第1篇

餐厅食品留样制度

1、餐厅为顾客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餐厅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

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日后备查。

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 无关的其它食品。

10、餐厅卫生管理理员要每天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

医院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第2篇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200克,分别盛放 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员工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第3篇

一、职工食堂每日每餐供应的每样食品必须留样;

二、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样食品取样时,必须在熟食区进行;

四、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五、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签上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七、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日期、餐次、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人,便于检查;

八、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第4篇

1、设立专人负责各餐次菜肴留样,对当餐供应的所有菜肴,必须做好留样,以备查验。

2、建立留样登记制度,每餐菜肴必须按餐登记清楚。

3、配备专用留样冰箱,将留样的菜肴及时存放在专用冰箱内,温度在0 —6 0C条件下保留48小时。

4、每份菜肴留样不少于100克,置于经消毒后有盖(或保鲜膜)的容器内。

5、每餐留样要标明:留样日期、餐次、留样人。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第5篇

1、食品留样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应纳入食堂日常监管与督查的重点内容。

2、建立食品留样登记和清理制度,应对每餐的所有菜肴,包括粥、饭、面条等进行留样,并记录。留样达到规定时间后,必须立即清理,并记录在案。

3、配备专用的食品留样冰箱,将留样食品及时放入专用冰箱内,温度在0-6摄氏度。

4、每留样品种样品量不少于100克,时间不少于48小时。

5、用于留样的器皿应专用,必须规范消毒后使用。

6、留样标签要标明以下内容:留样日期、餐次、留样人等。标注的内容与留样登记簿一致。

食堂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第6篇

一、学生食堂用的饭菜,在就餐前30分钟须由食堂管理员或加工人员进行试尝,并按要求对《食品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二、向学生供应的每类食品都需进行试尝,试尝人员要试饭菜的质量、味道等,要注意摄入量不能过大,确保试尝人员生命安全,发现所供应食品有问题,应立即停止向学生供应,并报告学校领导,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食品留样包括原材料和熟食。每餐、每种所供应的食品都必须进行留样,必须有留样专柜,留样食品必须存放在专柜中,成品留样柜中不能放其他任何物品。

四、盛装留样食品的容器盒子必须用防腐蚀的容器,并进行消毒后才能盛装留样食品,一样食品一个盒子,加盖密封,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餐次、品名、日期、时间、数量、留样人等。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留样柜进行保存,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

五、留样食品数量应不少于100克,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

六、留样食品在保留48小时后在就餐人员没有任何不良反应的情况下才能解封销毁处理倒掉,并清洗器皿,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

七、就餐人员有不良反应,如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应保留留样食品,以备有关部门检查。

八、食品留样采取双人双锁管理,留样柜应在食堂监控设备可视范围内。

学校食堂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 第7篇

一、学校食堂负责人必须督促相关人员每餐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二、学校食堂每一餐、每一样食品留样必须有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和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各1人共2人管理留样的食品,实行双人双锁。

三、食品的留样,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后,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四、留样食品使用专用冷藏冰箱,专用冷藏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贵阳十四中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第8篇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规范操作,确保师生员工就餐安全,有效处理突发性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对每个品种应留足数量,储存于专用冰箱。

三、饭菜留样必须坚持四十八小时。留样的食品超过保存期限应及时处理,不得二次食用。

四、留样采集员要对每餐的留样情况进行记录,并认真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食堂负责人要在《食品留样记录表》对应栏目内签字。

上达学校上学期食堂食品留样制 第9篇

上达学校上学期食堂食品留样制度7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网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学校食堂留样试尝制度 第10篇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每样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2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其外部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食品留样制度 第11篇

一、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并能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酒店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二、凡属下列情况,对食品进行留样:

1、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会议;

2、经贸洽谈会、糖酒会、博览会等大型活动;

3、婚丧嫁娶及各类集体聚餐等,5桌以上宴会。

三、食品留样必须使用专用食品留样盒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

四、厨房安排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工作,并根据留样情况认真填写《食品留样情况记录表》。

五、每餐次制作的所有菜品都必须留样,每份样品的数量不少于150克。

六、冷藏冰箱的温度控制在摄氏0℃至6℃之间,并保持冷藏冰箱内外清洁与每周一次的冰箱清洁工作。

七、每餐次样品外必须有注明:留样日期、用餐地点、餐别、用餐代表签字、厅面人员签字、出品人员签字的《食品留样封条》,便于查验时分辨。

八、每餐次样品在冷藏冰箱内保留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48小时后,厨房留样人在请示厨师长后再进行处理。

九、留样工作程序:

1、厨房留样人将食品留样盒与《食品留样封条》与当餐菜单送到餐饮部厅面吧台;

2、在客人结帐时,餐饮部厅面现场管理人员请客人在《食品留样封条》上签字确认,并在客人当面对食品留样盒用《食品留样封条》与当餐菜单进行现场密封;

3、厨房留样人在宴会结束后将食品留样盒的收回,并存放的专用冷藏箱内。

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第一时间汇报总经理;

2、如客人仍在酒店要立即送患者往就近医院救治;

3、将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留样封存并安排专人进行看护;

4、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患者的具体情况、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附件:

1、食品留样封条

食品留样制度 第12篇

为了切实保障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为有效查处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可靠依据,根据《食品卫生法》等法规要求,特制定此食品留样制度。

1、医院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顺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6、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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