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

2024-06-23

增城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精选4篇)

增城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 第1篇

增城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

区域生态补偿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总则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工作的决定》、《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广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办法》,以生活垃圾接收行政区域为受偿区域、生活垃圾输出行政区域为补偿区域为原则,建立本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对补偿区域进入区属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以下简称区属设施)的生活垃圾收缴生态补偿费,用于受偿区域生态补偿工作。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适用行政区域。本办法适用于增城辖区内,包括荔城、增江、朱村、永宁四个行政街道,新塘、中新、石滩、仙村、派潭、小楼、正果七个镇级政府以及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适用区属设施。本办法所称区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下简称“区属设施”),包括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棠厦生活垃圾填埋场、增城区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拟建)。本办法实施后新增的区属设施,是否纳入本办法适用范围,由增城区城市管

增城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 第2篇

目前,国内很多城市,甚至是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在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运用上,普遍存在处理方式单一、处理设施不完善、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资源化和减量化程度低等问题。为改变这种现状,国务院同意并转发了多部委联合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1],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利用比例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等问题提出了发展目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2],明确指出:到2015年,桂林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要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

为此,本文对目前桂林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整合城区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及发展新型处理方法、探索生活垃圾处理新模式的规划思路。

2 桂林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2.1 生活垃圾产量现状

目前桂林市城区、临桂县城、灵川县城产生的生活垃圾基本都运送到平山堆肥场或冲口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2011年全年及2012年1~7月,桂林市城区(含灵川县八里街开发区和定江镇)、临桂县城、灵川县城生活垃圾产生量及无害化处置量见表1。

2.2 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桂林市现行的生活垃圾处理方法有两种,即堆肥(平山垃圾堆肥厂处理能力200t/d)和填埋(冲口垃圾填埋场处理能力500t/d)处理。

平山垃圾堆肥厂是桂林市最早建成使用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该厂于1987年开始运行,总容量9600m3、日筛分150t;1998年10月该厂完成第一次改造,但改造后实际日处理能力仍停留在200t的水平上,且每天仍有约80t~90t粗渣需送往冲口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成本高达112.1元/t;2008年,该厂建设了渗滤液处理车间,对垃圾污水及渗滤液进行处理,尽量使污水达标排入城市管网;2011年全年,该厂共处置生活垃圾8.45×104t(日均231.5t),堆肥后产生粗渣4.04×104t全部运往冲口垃圾填埋场进行最终处置;2012年1~7月底,共处置生活垃圾4.68×104t(日均219.7t),产生粗渣2.13×104t。

冲口垃圾填埋场是目前桂林市唯一使用的生活垃圾最终处置场所,填埋能力500t/d,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主要承担桂林市五城区和临桂县生活垃圾的处置。该场于2001年10月建成、验收并投入使用,配套的垃圾渗沥液处理站于2004年11月建成并投入运行,采用厌氧+MBR工艺;2009年开始,桂林市环卫处对渗沥液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改造规模300m3/d,改造后采用絮凝沉淀+厌氧+膜生物反应器(A/O+MBR)+纳滤工艺;2011年,该场共填埋生活垃圾20.8×104t、堆肥粗渣4.04×104t;2012年1~7月底,共填埋生活垃圾14.09×104t、堆肥粗渣1.17×104t。

3 现有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3.1 处理能力不足,设施不完善

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低,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处理量的需要。目前使用的平山垃圾堆肥厂和冲口垃圾填埋场,设计总处置能力仅700t/d,而2011年桂林市城区及临桂县城、灵川县城的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已达到816t,2012年以来更是增加到近890t,已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

3.2 处理方式单一,减量化、资源化程度低

目前,桂林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仅堆肥和填埋两种,并且已沿用多年,堆肥厂技术落后,设备陈旧。多年来桂林市生活垃圾一直采用混合收运、处置的方式,既限制了垃圾资源化发展、加大了生活垃圾资源化的难度,又增加了垃圾的处理量,浪费了资源。

减量化和资源化程度低,主要表现为:(1)生活垃圾资源化方法少,技术较落后,仅有简易堆肥和废旧回收;(2)经过减量化和资源化的生活垃圾相对数量少,每天进入堆肥厂进行简易堆肥处理的垃圾,只有220t~230t左右,仅占目前生活垃圾产生量890t/d的24.7%~25.8%,由于堆肥方法简单,减量化程度仅为堆肥量的50%左右,也就是说每天堆肥的垃圾只产生110t~120t的肥料,占目前生活垃圾产生量890t/d的12.4%~13.5%,剩余部分仍要送至填埋场进行最终处置;而废旧回收的数量更为有限,且回收方式多为收集过程中人工进行的分拣;(3)生活垃圾中资源化的物质种类少,堆肥厂主要是利用了其中一些易腐物质和有机物质,其他部分未能充分利用,废旧回收则主要收集了少部分垃圾中的金属、塑料、玻璃、纸张等。

3.3 堆肥工艺简单,影响周边环境

目前桂林市平山堆肥厂采用简易露天堆肥工艺,垃圾直接堆置在室外,堆体表面用塑料膜覆盖,垃圾渗滤液沿厂内沟渠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置。由于堆肥工艺简单、周期长,覆盖膜仍难以遮盖腐化过程中散发的臭气,影响空气环境,导致周边居民意见较大。

4 宏观政策和发展方向

4.1 国家宏观政策导向下的卫生填埋技术和焚烧处理技术

目前国家的宏观政策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环保部《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3]为依据,主要采用卫生填埋技术和焚烧处理技术。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选择,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资源化优先,选择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处理技术。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地区,可将卫生填埋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采用卫生填埋技术,应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处理、焚烧减量等多种手段,逐步减少进入卫生填埋场的生活垃圾量,特别是有机物数量。

4.2 区内城市普遍采用的卫生填埋技术,逐步发展焚烧处理技术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和环保局按照《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要求,在2008年8月联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技术线路指导意见》[4],明确指出:“我区处于西南地区,现阶段可以卫生填埋处理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焚烧或生化处理技术的使用比例。”同时还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今后很多城市在制订生活垃圾处理方案时,应把焚烧发电作为一种主导方式。”、“垃圾处理量达500t/d左右或以上的城市,建议主要选择垃圾焚烧发电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处理方式。”按照指导意见,区内的地级市都采用了卫生填埋技术,来宾既有卫生填埋又有焚烧处理技术,南宁、北海、玉林、钦州、贵港等市正在筹建焚烧发电厂。

5 桂林市垃圾处理能力需求量预测

随着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市区面积和人口迅速增加,根据《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5],到“十二五”期末,中心城(含五城区、临桂新区)建成区面积超过100km2,人口规模达到120万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将达到1200t;同时,随着“城乡清洁工程”的进一步深入,广西将要实施的“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规划,临桂、灵川两县县城及大部分乡村垃圾将纳入处理范围,以此估算,到“十二五”期末,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将达到1300t~1400t;到“十三五”期末,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将达到1500t~1600t。而桂林市新建的山口生活垃圾填埋场建成后,冲口垃圾填埋场将封场,生活垃圾总处置能力虽然增加到1200t/d,但仍然不能满足收集范围内生活垃圾的处置需求。

6 对桂林市未来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的规划

通过上述对现状、政策、需求、技术等多方面的分析,桂林市应针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合理整合现有资源,优化运用多种处理方式,积极发展新型处理方法,探索适合桂林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新模式。

6.1 完成新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增加生活垃圾处置能力

新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日处理垃圾渗滤液600t,总库容892×104m3,设计使用年限为18年。该填埋场采用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厌氧卫生填埋工艺、双层进口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防渗、“生化+纳滤+反渗透”处理垃圾渗滤液,预计2012年底投入试运行。该场建成后,桂林市城区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可新增500t,近期计划接收桂林市城区、临桂县城(含临桂新区)、灵川县城、灵川县八里街开发区和定江镇的生活垃圾;远期计划将整个临桂县、灵川县村镇的生活垃圾全部纳入接收范围。同时,该填埋场还将作为生活垃圾最终处置场所,负责对现有的平山垃圾堆肥场、拟改建的平山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拟新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等各种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处置后的残余物质进行无害化终端处置。

6.2 改造平山垃圾堆肥厂为综合处理厂,实现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化程度

鉴于生活垃圾成分日益复杂、有机物含量逐渐增多以及现有平山垃圾堆肥厂处理能力低、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资源化利用率低等问题,规划近期将其改造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就是优化运用多种处理技术,使其以适当的方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每种处理技术或设施仅处理适宜的生活垃圾组分,优势互补,从而实现高度资源化和综合效益最优化。预计改造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近期)改造规模为200t/d,二期(远期)再增加处理能力200t/d,两期改造完成后,总规模将达到400t/d。改造后的处理厂采用“垃圾预分选+厌氧堆肥+沼气利用”的综合处理模式,并与填埋场和圾焚烧厂统筹协调使用。初步估算,通过分选和厌氧发酵,约有8%~10%左右的成分(金属、玻璃、橡胶等)可以得到回收利用,55%~60%的垃圾(植物类、果皮类、残余食物等)可制成肥料,15%~20%的垃圾(塑料、纸张、竹木、纤维、纺织物等)可送至焚烧厂燃烧处理,而剩余用于填埋的垃圾量(尘土、沙石、瓦砾等)最多只占到初始垃圾量的22%左右,能有效减少填埋库容的占用量,延长填埋场使用年限,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程度大大提高。

6.3 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大处理能力,推进减排工作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具有占地小、场地选择易、处理时间短、减量化显著(减重一般达85%,减容一般达90%)、无害化较彻底以及能提供大量可再生能源等优点,对减少温室气体、COD的排放也有一定的实际作用,因此在发达国家已得到广泛应用,我国许多人口密度高、土地资源较缺乏的城市,也逐步将其发展成为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手段。我们规划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日处理规模为1000t,用于直接焚烧生活垃圾以及改造后的平山综合处理厂一次筛分后的筛上物(每日约60t~80t)。焚烧后的极少量灰渣经过固化处理后进入新的填埋场填埋。焚烧余热可采用发电或其他方式加以利用。

7 结语

预计在上述规划实施、整合工作完成之后,桂林市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将达到2400t,在实际使用中,我们将优先采用综合处理和焚烧方式,两种方式处理不完的部分以及处理后残余部分,再采用填埋作为终端处理方式。按照此模式进行统筹管理后,初步估算每日收集的生活垃圾中,将有252t~280t直接进行资源化处理(占总处理能力的10%~11%),减量化处理量则达到910t~930t(占总处理能力的37.9%~38.8%),此外,堆肥和填埋产生的沼气、焚烧产生的余热,都可以形成可再生能源。因此,桂林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减量化和资源化程度都将得到大大的提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Z].2011.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Z].20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Z].2010.

[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技术线路指导意见[Z].2008.

增城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 第3篇

垃圾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其在收集、转运、贮存及处理过程中被自身携带的微生物分解产生大量恶臭气体,如NH3、H2S、CH4、CO2、H2、VOC、醇、有机酸等。简言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臭味主要来源于暴露的垃圾及其渗沥液产生的恶臭气体,这些臭气的产生范围广泛,大都存在于开放、半开放空间,不易集中处理,一定气候条件下还容易聚集。垃圾转运站、卫生填埋场、垃圾堆肥厂等场(站)是垃圾臭味产生的主要地点。

二、 垃圾臭味的治理

(一) 除臭方法

对于垃圾臭味的治理,常用的方法可分为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联合法等,主要包括掩蔽中和法、水吸收法、通风法、负压吸附处理法、雾化植物液法、化学洗涤法、臭氧氧化法、催化燃烧法、生物过滤法、生物吸收法、投加药剂法等[1]。每种除臭方法都有其优势和局限,物理法只适宜处理低浓度、范围小的恶臭,且成本较高;化学法除臭不持久,除臭设备投资和运行费用高;生物法虽成本低廉,效果好,但设备占地面积达,菌种的筛选培养较为困难,见效稍慢。

由于垃圾产生的臭气成分复杂,一种除臭方法不能将垃圾臭味完全去除,需要根据不同的臭味产生源,分析其恶臭气体的特性、强度及其除臭要求,选用合适的治理方法,突出重点,综合控臭。

(二)具体措施

1. “源”的控制

对于主要臭味产生源,采取重点控制:(1)转运车辆密闭运输,并加装渗沥液防遗洒装置;(2)转运站卸料平台加盖大棚,生产车间安装臭气控制系统,通过PLC控制高压雾化喷嘴,实现对卸料平台、筛分/压缩区、分拣工位和装箱区等处的自动喷雾除臭作业;(3)将堆肥厂发酵仓密闭,同时在后熟化区和最终熟化区加盖大棚,采用负压通风方法除臭;(4)加强对填埋作业区的日常覆盖和中期覆盖;(5)利用支撑膜结构探索新型填埋密闭作业方式;(6)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实现密封除臭。

2. 稀释与扩散

对于一般臭味产生源,利用移动除臭设备将产生的臭气稀释,使其以较低浓度扩散到大气中,以免臭味聚集,主要措施包括:(1)配备水车和除臭车,用于场界内外道路、场区地面及相关区域的冲刷除臭;(2)建设拦截掩蔽除臭系统,利用高压喷雾风炮和高杆雾化喷头,在填埋作业区外围形成围合雾化幕墙,将垃圾臭气拦截掩蔽,减少其扩散;(3)配置可移动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进一步提高填埋气收集率,减少堆体内填埋气无组织外溢扩散。

3. “汇”的控制

对于分散且臭气量大的产生源,收集后集中处理利用,主要措施包括:(1)为转运站、堆肥厂、填埋场配置完备的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将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液通过导排收集管道收集后集中处置;(2)为填埋场配置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3)实行雨污分流,填埋场还要做好边坡治理、堆体绿化,减少渗沥液产生量;(4)将堆肥厂发酵仓、后熟化区、最终熟化区的臭气抽取至生物过滤池进行除臭等。

三、控臭治理体系

(一)标准方法

环境管理体系是用来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并管理环境因素,进而实现环境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的集合。

(二)体系结构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控臭治理体系应具备的功能:明确控臭总要求;制定控臭方针;完成对控臭目标的策划;提出具体控臭措施;检查评价控臭效果;对体系进行管理评审,不断改进体系结构。按照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模式的层次关系,可知控臭治理体系结构由控臭方针、策划、实施和运行、检查、管理评审五个要素构成,如图1所示,其各项要素的基本内容见表1。

(三)影响因素

控臭治理体系的影响因素,是指垃圾处理设施在制定控臭目标、实施控臭措施、评价控臭效果过程中的各种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包括人、物、技术、资金、社会、管理等。

人是主观因素,包括控臭治理体系中的管理人员、设施职工、检查人员及其组成单元。管理人员是体系的决策者,设施职工是臭味治理工作的实施者,检查人员是控臭效果的评价者,他们所组成的各个团队,要加强沟通,通力合作,才能发挥每个人的主人翁意识,强化臭味治理的主观能动性。

物主要指垃圾处理工艺设备、除臭系统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它们的技术水平和运行状况直接或间接关系到臭气的产生量和治理效果。

技术是影响控臭治理效果的关键因素,包括垃圾处理技术和臭味治理技术,通过不断优化工艺路线,采用合理的除臭方法,能够更好地解决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味污染问题。

资金:一是工艺设备升级改造所需资金,二是控臭治理专项资金。只有保证足够的投入,控臭治理体系才能实现稳定有效运行。

社会因素表现在:垃圾处理设施所在区域的城市功能规划;设施周边居住区的结构组成;舆论对设施环境影响的公众评价等。

管理的内涵是指将控臭治理体系的参与者有效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通过安排不同任务,充分利用现有物资装备、技术水平,按照环境质量要求,合理使用除臭专项资金,以发挥控臭治理体系最大的效能。

四、结论

为保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控臭治理体系的有效持续运行,需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生活垃圾处理第一位、局部服从整体、小局服从大局”的原则,强化社会公益服务意识,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为工作目标。

二是坚持全过程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原则,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利用、贮存、处理和处置的全过程及各个环节实行控制管理和开展污染防治。

三是坚持循环经济理念,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现有运行模式下,从物质回收、能源回收、能量转化三个层次入手,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工艺优化研究,实现“设施现代、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的运营目标。

参考文献

[1] 石磊,边炳鑫,赵由才,牛冬杰.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恶臭的防治技术进展[J].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与设备,2005,6(2):6-8.

增城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 第4篇

1 桂林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桂林市现行的生活垃圾处理方法有堆肥和填埋两种,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后分别运往平山堆肥厂、冲口垃圾填埋场进行堆肥、填埋等无害化处理。

平山垃圾堆肥厂设计处理能力为400吨/日,目前实际处理能力为200吨/日,且每天还有约80~90吨粗渣需送往冲口填埋场填埋。2011年该厂共处置生活垃圾8.45万吨(日均231.5吨),堆肥后产生粗渣4.04万吨(日均110.7吨)运往冲口填埋场进行最终处置;2012年1月至7月底,共处置生活垃圾4.68万吨(日均219.7吨),产生粗渣2.13万吨运往冲口填埋场进行最终处置。

冲口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填埋能力500吨/日,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于2001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2011年该场共填埋生活垃圾20.8万吨、堆肥粗渣4.04万吨;2012年1月至7月底,共填埋生活垃圾14.09万吨、堆肥粗渣2.13万吨。

2 现有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桂林是世界著名风景旅游城市,随着旅游事业的发展,对旅游城市的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目前桂林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程度、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置的合理性、建设的标准化和现代化等方面,都与旅游名城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处理能力不足,设施不完善

桂林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很低,远不能满足处理日益增长的垃圾量的需要。据统计,2011年桂林市城区及临桂县城、灵川县城的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已达到816吨,2012年上半年增加到近890吨。而目前正在使用的平山堆肥厂和冲口填埋场,设计总处置能力仅为700吨/日,已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

2.2 处理方式单一,减量化、资源化程度低

目前桂林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仅堆肥和填埋两种,并且已沿用多年。多年来桂林市生活垃圾一直采用混合收运、处置的方式,既限制了垃圾资源化发展、加大了生活垃圾资源化的难度,又增加了垃圾的处理量、浪费了资源。减量化和资源化程度低主要表现为:(1)生活垃圾资源化方法少,技术较落后,仅有简易堆肥和废旧回收;(2)生活垃圾经过减量化和资源化的相对数量少,每天进入堆肥厂进行简易堆肥处理的垃圾,只有220~230吨左右,仅占目前生活垃圾产生量(890吨/日)的24.7%~25.8%,由于堆肥方法简单,减量化程度仅为50%左右,也就是说每天堆肥的垃圾只产生110~120吨的肥料,剩余部分仍要送至填埋场进行最终处置;而废旧回收的数量更为有限,且回收方式为收集过程中人工进行的分拣;(3)生活垃圾中资源化的物质种类少,堆肥厂主要是利用了其中一些易腐物质和有机物质,其它部分未能充分利用,废旧回收则仅收集了少部分垃圾中的金属、塑料、玻璃、纸张等。

2.3 堆肥工艺简单,影响周边环境

目前桂林市平山堆肥厂采用简易露天堆肥工艺,垃圾直接堆置在室外,虽然堆体表面覆盖塑料膜,垃圾渗滤液沿厂内沟渠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置,但是由于堆肥工艺简单、周期长,覆盖膜仍难以遮盖腐化过程中散发的臭气,影响空气环境,导致周边居民意见较大,很多居民都要求堆肥厂搬迁或改造。

3 宏观政策和发展方向

3.1 国家政策导向卫生填埋技术和焚烧处理技术

目前国家的宏观政策是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建城[2010]61号)为依据,强调主要采用卫生填埋技术和焚烧处理技术。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选择,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资源化优先,选择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处理技术。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地区,可将卫生填埋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采用卫生填埋技术,应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处理、焚烧减量等多种手段,逐步减少进入卫生填埋场的生活垃圾量,特别是有机物数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3号)中明确要求:到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中选用焚烧技术的要达到35%,东部地区选用焚烧技术的要达到48%。

3.2 自治区内城市普遍采用卫生填埋技术,逐步发展焚烧处理技术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技术线路指导意见》,明确指出: “我自治区处于西南地区,现阶段可以卫生填埋处理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焚烧或生化处理技术的使用比例。”同时还指出: “随着经济的发展,今后很多城市在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方案时,应把焚烧发电作为一种主导方式。” “垃圾处理量达500吨/日左右或以上的城市,建议主要选择垃圾焚烧发电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处理方式。”按照此指导意见,自治区内的地级市在卫生填埋技术的基础上,逐步发展焚烧处理技术,南宁、北海、玉林、钦州、贵港等市正在筹建焚烧发电厂。

4 桂林市垃圾处理能力需求量预测

随着“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市区面积和人口迅速增加,根据《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到“十二五”期末,中心城(含五城区、临桂新区)建成区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达到120万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将达到1 200吨;同时,随着“城乡清洁工程”的进一步深入,自治区将要实施的“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规划,临桂、灵川两县县城及大部分乡村垃圾将纳入处理范围,以此估算,到“十二五”期末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将达到1 300~1 400吨,到“十三五”期末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将达到1 500~1 600吨。而桂林市新建的山口生活垃圾填埋场建成后,冲口填埋场将封场,生活垃圾总处置能力虽然增加到1 200吨/日,仍然不能满足收集范围内生活垃圾的处置需求。

5 对桂林市未来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的规划

通过上述对现状、政策、需求、技术等多方面的分析,针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合理整合现有资源,优化运用多种处理方式,积极发展焚烧处理技术,完善“平山和山口二个处理基地”、建设“综合处理、焚烧和卫生填埋场三个处理项目”,建立适合桂林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新模式。

5.1 完成山口卫生填埋场建设,增加处置能力

该填埋场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 000吨、日处理垃圾渗滤液600吨,征地面积950亩,总库容892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为18年,总投资3.57亿元。该填埋场采用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厌氧卫生填埋工艺、双层进口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防渗、“生化+纳滤+反渗透”处理垃圾渗滤液,预计2012年底建成填埋I区、填埋IV区、渗滤液处理区、生活管理区及进场道路建设并投入使用。填埋场建成后,桂林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将增加500吨/日,近期计划接收桂林市城区、临桂县城(含临桂新区)、灵川县城、灵川县八里街开发区和定江镇的生活垃圾,远期计划将整个临桂县、灵川县村镇的生活垃圾全部纳入接收范围。同时,该填埋场还将作为生活垃圾最终处置场所,负责对现有的平山堆肥场、拟改建的平山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拟新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等各种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处置后的残余物质进行无害化终端处置。

5.2 改造平山堆肥厂为综合处理厂,实现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化程度

鉴于生活垃圾成分日益复杂、有机物含量逐渐增多以及现有平山堆肥厂处理能力低、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资源化利用率低等问题,规划近期将其改造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就是优化运用多种处理技术,使其以适当的方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每种处理技术或设施仅处理适宜的生活垃圾组分,优势互补,从而实现高度资源化和综合效益最优化,这是一种理想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预计改造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近期)改造规模为200吨/日,二期(远期)再增加处理能力200吨/日,两期改造完成后,总规模将达到400吨/日。改造后的处理厂采用“垃圾预分选+厌氧堆肥+沼气利用”的综合处理模式,并与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统筹协调使用。具体设想为:先将进场垃圾进行分类预处理,选出大件物品后,由皮带输送经破袋、经磁选装置选出的金属物料回收后进入筛分机,以塑料、纸张、竹木、织物为主的高热值筛上物经压缩、装车送往拟新建的垃圾焚烧厂处理;可堆肥部分进入改造后的发酵车间堆肥,腐熟后深加工成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堆肥产生的沼气用于发电或罐装或用于场内设施加热;不可堆肥部分运到填埋场填埋。初步估算,约有5%~10%的成分(金属、玻璃、橡胶等)可以回收利用,45%~50%的垃圾(植物类、果皮类、残余食物等)可制成肥料,20%左右的垃圾(塑料、纸张、竹木、纤维、纺织物等)可送至焚烧厂燃烧处理,而剩余用于填埋的垃圾(尘土、沙石、瓦砾等)量最多只占到初始垃圾量的25%左右。

5.3 新建垃圾焚烧厂,扩大处理能力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具有占地小、场地选择容易、处理时间短、减量化显著(减重一般达85%,减容一般达90%)、无害化较彻底以及能提供大量能源等优点,对减少温室气体、COD的排放也有较好的实际作用,因此在发达国家已得到广泛应用,我国许多地区人口密度高、土地资源较缺乏的城市,也逐步将其发展成为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手段。因而我们拟在山口填埋场内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规模为1 000吨/日,用于直接焚烧生活垃圾以及改造后的平山综合处理厂筛分后的筛上物(每天约80吨)。焚烧后的极少量灰渣经过固化处理后进入山口填埋场填埋。焚烧余热可采用发电或其他方式加以利用。

预计在完成上述三个项目的建设之后,桂林市的生活垃圾只有综合处理后100吨灰土、焚烧后160吨灰渣共约260吨左右需要进行填埋处理,减量化可达80%以上,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总库容892万立方米,扣除建设焚烧厂所占地盘,仍有约535万立方米,实际使用年限将达56年,比原设计18年可延长38年,相当于再建2个相同规模的填埋场,无论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非常巨大。

6 经济效益分析

我们将2011年度桂林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山口填埋场建成投入运营后的处理费用以及采用“综合处理+卫生填埋+焚烧”新模式所需费用进行比较。到“十二五”期末时,预测垃圾产生量1 300~1 400吨/日,取中间值1 350吨/日计算。

6.1 2011年度垃圾处理费用

冲口卫生填埋场年费用603.8万元,平山堆肥厂年费用450万元,固废车队年费用105万元,共计1 158.8万元。

6.2 山口卫生填埋场建成投入运营、平山堆肥厂不变的年处理费

《桂林市山口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核算的卫生填埋单位处理成本为89元/吨(含建设费),其中单位运营成本为44.23元/吨(不含建设费),则年处理费用(含建设费)为:(1 150吨/日+100吨/日)×365日×89元/吨=4 060.63万元/年+450万元/年+105万元/年=4 615.63万元/年。

6.3 采用“综合处理+卫生填埋+焚烧”新模式所需年费用

新的模式即400吨/日运往平山进行综合处理,950吨/日运往山口进行焚烧处理,综合处理分选后还有约80吨需送往焚烧厂焚烧、100吨需送往填埋场填埋,车队运输费用为35.49元/吨。

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建设综合处理厂和焚烧处理厂。综合处理厂一般情况下国内的处理成本为60~80元/吨,取65元/吨,需焚烧的可燃物取20%,需填埋的残渣取25%。焚烧厂一般情况下国内处理成本为80~120元/吨,取90元/吨;焚烧减重率一般为85%,即焚烧后仍有原重量15%的灰渣需填埋。因灰渣不含有机物,填埋后不产生沼气,因此填埋费用比生活垃圾直接填埋的费用低,约为10元/吨。年处置费为:

%×10元/吨+100吨×89元/吨×365天=4713.98万元

不同工艺组合的经济效益(不考虑物价上涨因素)比较如表1:

由表1可知:⑴ 因冲口卫生填埋场的建设标准和运行标准都很低,垃圾量也少,造成现状运行费很低,随着冲口卫生填埋场填满封场,低运行费的现状将不存在,因而该费用不具有参考意义;⑵ 国家新的标准对卫生填埋和渗滤液处理要求非常严格,造成填埋技术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大幅上升;⑶ 采用综合利用+填埋+焚烧组合工艺的年处理费略高于山口填埋+堆肥的年处理费,经济上可行。

7 环境效益分析

(1) 对平山堆肥厂进行了改造,减少平山堆肥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卫生填埋处理技术作为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方式是每个城市所必须具备的保障手段。桂林市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漓江贯穿整个市区,属于灰岩十分发育地带,符合填埋条件的场址实在太少,为保护这种稀缺“资源”,采用“综合处理+焚烧+卫生填埋”的组合模式,可使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减容,大大延长填埋场的使用年限,长期解决了桂林市生活垃圾处理难题。

(3) 采用“垃圾预分选+厌氧堆肥+焚烧+卫生填埋”的组合模式,最大程度实现了资源化利用,减少垃圾直接填埋产生的沼气和渗滤液排放量,从而进一步做到减排、降耗,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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