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事业经费支出

2024-08-12

我国体育事业经费支出(精选5篇)

我国体育事业经费支出 第1篇

“三公经费”和事业支出公开

一、“三公”经费总额:1420641元

公务招待费:156803.80元;公务车运行费:1183744.20元,其中燃料费906064.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80093.00元。

二、事业支出总额:28911779.40元

我国体育事业经费支出 第2篇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经费支出管理的意义

(一) 有利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建立节约型政府

加强公务经费支出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建立节约型政府的重要保障。

(二) 有利于发挥事业职能, 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公务经费支出的计划性, 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杜绝铺张浪费, 以较少的资金消耗来保证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顺利完成, 使各项支出发挥最大的效益。

( 三) 提高公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

通过严格的费用控制, 让公务人员了解并掌握相关财务制度, 以此增强公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 从而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新形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经费支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预算编制方法欠科学、经费项目列支随意

公用经费预算采用定员定额的编制方法虽然简单易操作, 但没有考虑各部门的实际工作性质和职责任务, 而且经济分类科目内容笼统粗略, 定额标准项不全面、标准不切实际、范围界定不清等问题, 造成预算指标完全无法满足部门业务活动需要, 经费支出无法按预算核定的项目列支, 在预算执行中人为地改变经费支出的性质, 致使定员定额标准变成了简单的预算资金分配的计算依据, 难以实现经费管理的预定目标, 更无法实现预算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 财经观念不强、节约意识淡漠

1. 由于受传统管理观念的影响, 预算单位对预算的认识不够深入, 重视程度不足, 认为预算仅仅是个形式, 并没有实际约束, 没有建立起“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预算基本理念, 淡薄的预算理念导致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

2. 由于长期形成的 “见票即报”、“公家的钱与私人无关”等思想意识的影响, 审批人员审批不严, 不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批, 让审批签字流于形式;财务人员不认真审核、不按制度执行、不愿得罪人, 公务支出不考虑效益, 使行政运行成本逐年攀升, 造成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

(三) 入账票据不合规

公务经费支出依然存在不合规发票报销的现象。一是票据要素不全或填列错误, 付款方名称不填写全称、印章不清、无商品或服务名称、不附明细表等。 二是未按规定取得票据, 如:新规规定 “无住宿费发票不得报销差旅费”, 但公务人员因公出差期间, 无法从会议或培训承办方取得相应的发票, 一张会务费 (或其他名目) 发票包含了住宿、伙食、交通、场地费、资料等一切出差期间的费用, 财务人员无法按制度执行 “无住宿费发票不报销差旅费”的规定。 三是凑票报销, 如:公务接待费一般都取得定额发票, 一次接待费含有好多个饭店的票据, 影响了公务接待的真实性。

(四) 公务接待管理落实不严

虽然新规对公务接待的审批、 管理、开支范围、 标准及监督检查做了详细规定, 但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 让“提倡接待对象自行用餐”的规定难以执行, 接待对象认为忙的是公务, 用的是公款, 吃的是公家饭, 不付钱没什么不自然, 而接待方却把吃请规格当成面子问题, 将接待的规格和标准高低等同于热情周到与否的标准, 纵观公务接待现状, 依然无公函、陪同人数超标准以及全过程接待等现象。

(五) 差旅费支出居高不下

差旅费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中占比较大, 新规考虑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 按区域制定了适宜的差旅费标准, 由于审批制度不严、会议承办方不负责及公务人员理解偏差, 造成差旅费居高不下。 比较突出的问题有: 一是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现象严重。新规对乘坐交通工具做了严格限制, 但由于单位审批制度不严, 公务人员以工作需要、事由紧急等理由, 超标准乘坐飞机现象严重, 造成城市间交通费用偏高。 二是没有严格控制出差天数。出差人员以无法按期购买到交通工具票据为由, 提前或晚归以及绕道的现象严重, 因单位财务无严格的内控制度以及财务人员财经意识淡薄, 一般都按自然出差天数计发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 同时也报销了早去晚归的住宿费, 由于新规标准较高, 使得差旅费支出较大。三是会议或培训承办方只负责收费, 不考虑参会人员报销事宜, 对收取费用不出具明细清单, 造成财务报销审核困难, 普遍存在重复计发伙食补助费现象。 四是公务人员对差旅费的理解有误, 认为单位除负担出差期间的吃住行外, 还应给予出差期间的额外补助, 造成公务人员将交纳的伙食费列入票据的原因。

(六) 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新规对公务经费支出的审批、 范围、标准、报销及监督环节都做了严格具体的规定, 尤其监督环节是新规强化的重点内容, 但纵观一年多的实施情况看, 监督检查力度依然薄弱, 在新规执行过程中没有相关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相关部门没有发挥对财政资金支出事前约束、过程监督、效益评估的效能, 监督检查力度的薄弱, 使新规执行力大打折扣, 长期以往新规的威严依然会荡然无存。

(七) 制度可操作性有待提升

新规取消了出差期间发生的公杂费, 因此出差期间因公发生的通讯费、 传真费、邮寄费等公杂费, 无法报销。

新规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和刚性条件, 新规规定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或提供交通工具的, 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补助费或交通费, 但新规没有明确如果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或交通费是否需要向接待单位索要票据, 应该索要什么样的票据, 票据该不该作为入账依据、 接待单位收到款项应该如何入账等刚性规定, 因此这些条款的弊端也日益显现, 出差人员接受接待单位的用餐安排或交通工具, 但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回单位照常报销相关费用, 财务核报缺乏依据, 也给监管带来了不便。

为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 降低政府行政运行成本, 出台了政府采购公务机票管理制度, 但政府采购公务机票管理网站购票不畅, 公务人员无法从公务机票管理网站购买机票, 不得不从别的渠道购买机票, 使得取得行程单有虚假和不合规现象。

三、规范公务经费支出管理的措施

( 一) 尽快制定科学可行的预算编制方法

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在现行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应考虑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将所有收入、支出做实做细, 并针对各单位的差异, 适当适度地调整各单位预算编制标准, 使预算指标与预算执行相吻合。

(二) 加强财经法规的宣传教育

采取召开会议、财经法规知识培训以及编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的财经法规意识,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工作方针, 要求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程序要求, 彻底改变财经意识不强、节约意识淡薄的传统思想意识, 切实做好公务经费支出的审批审核工作。

(三) 严格制度落实、强化监督检查

健全的财务制度是 “ 实践———总结———再实践———再总结”的产物, 目的是让一切财务支出有章可循。 近两年来, 中央为全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部署要求, 相继修订、完善、出台了一系列新规, 新规在适应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 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意义, 但 “光有制度没有落实, 就等于没有制度”, 因此就要狠抓制度落实, 这样才能增强制度的威慑力。

1. 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建议行政事业单位设有内审部门。 内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开展实时监管、 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制定科学可行的内审制度, 强化内审岗位与会计岗位间的牵制作用, 通过制度约束不断提高各岗位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解决传统财经意识的影响。 另外, 内审部门可以引入信息化审计技术, 实现审计信息的自动化处理手段, 增强审计工作的刚性, 从而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2. 强化外部审计监督

一是多部门联合齐抓共管, 加大对不合规票据入账行为的查处力度。监察部门加强查处使用虚假发票的行为, 对有关责任人及时作出处理;审计部门重点关注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报销行为, 加大对此类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 同时有效发挥对内审工作的指导作用;财政部门结合集中支付制度的执行, 加强入账票据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核;税务应加强对发票使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并积极配合做好发票查询鉴定以及后续处理工作。

二是拓展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强化地方财政监督检查力度, 明确监督检查的范围、职责、处罚依据, 做好支出事项“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管理, 不能仅限于事后监督。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长期以来, 由于受监督检查职责权限人力等因素的限制, 财政监督工作主要集中在某些特殊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 对日常工作监督少, 造成日常公务经费支出管理乱象。 在新形势下, 财政监督必须将日常公务经费支出监督检查贯穿于财政监督之中, 从细小环节抓起, 营造财政监督大环境, 打造财政监督新常态, 增强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从而达到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目的。

四是财政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行政事业单位监督检查机构。由于财政部门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影响, 财政部门将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即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 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人员长期从事企业业务居多, 且接收企业财务制度方面的知识居多, 没有实际从事事业单位会计经验, 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了解不够, 使委托业务的效率不高。 因此, 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团队, 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 做到 “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并将问责处罚情况大范围通报, 以发挥其警示作用。

(四) 及时完善制度存在的不足

健全的财务制度是顺利开展财务支出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任何制度都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成熟, 因此新制度的执行过程中, 要及时征询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并加以总结和完善, 让制度真正发挥效力。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 做好压力测试、功能测试、防攻击测试、性能测试等后台保障工作, 确保网站运行顺畅, 严格落实公务机票采购制度, 切实遏制低价高开、高仓位低开等虚假行程单及不合规票据报销行为发生。

参考文献

[1]屈哲.交通系统事业单位经费支出管理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0 (05) .

[2]蒋月华.浅谈事业单位预算支出的管理与控制[J].中外企业家, 2014 (03) .

我国体育事业经费支出 第3篇

[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 经费支出 统计 分析

[作者简介]赵永辉(1973- ),男,安徽太和人,广西师范大学教科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与管理;高金岭(1967- ),男,山东诸城人,广西师范大学教科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与管理。(广西桂林541004)

[中图分类号]G7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9)05-0021-03

中等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培养技能型人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已经把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突破口。在城乡义务教育全面免除学杂费实现以后,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施免费。在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四类学校,属于高中阶段教育。对中专学校、职业中学经费问题的研究已经有不少,但对于中等职业教育四类学校总体经费问题进行的研究并不多。在此情况下,研究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总体经费支出和生均经费问题就有一定的意义。

一、中等职业教育各项经费支出总量、比重分析

经费问题是关系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充足的经费会成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推进器,经费的短缺会变成阻碍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按照经费的用途,教育经费支出分为事业性经费支出和基建支出两部分,事业性经费支出又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按照经费的来源,教育经费支出分为财政性经费支出和非财政性经费支出,前者中的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最能体现财政资金对教育的支撑程度和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下文出现的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是指全国普通中专、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四类中职学校加总以后的经费。

(一)中等职业教育各项经费支出和预算内经费支出

为了考察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支出的情况,这里选择了经费总支出、事业费总支出和公用经费总支出三个指标。经过统计,得出表1。

由表1可以看出,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各项经费支出在逐年增加。2003~2005年,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总支出由424.46亿元增长到498.64亿元,增长了17.5%。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了16.7%,公用经费支出增长了18.3%。观察预算内教育经费,可以看出,除了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先升又降之外,其余两项预算内经费支出也呈逐年上升趋势。2003~2005年,中等职业教育预算内经费支出总额由213.70亿元增长到239.95亿元,增长了12.28%,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了10.78%,预算內公用经费支出增长了16.29%。

(二)中等职业教育各项经费支出与全国教育经费支出的比较

从以上各项经费的绝对数字来看,中等职业教育的各项经费支出整体上呈逐年上升趋势。但这反映的并不是全貌,还要从相对的角度对其经费支出的概况进行考察,考察其在全国教育经费总支出中所占的份额。经过统计,得出表2。

从表2看出,中等职业教育各项经费支出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支出的比例都呈下降趋势。比如,2003年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总支出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支出的7.40%,到2005年这一比例下降了近1个百分点,另外两项经费所占的比例也下降了约1个百分点。结合表1的数据,经费的绝对数量在增加,相对位置却在下降,说明从2003~2005年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增长的速度要慢于全国教育经费增加的速度。来自全国教育经费统计的数字也证明了这一点。2003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支出是6208.27亿元,到2005年时增加到8418.84亿元,增长了31.26%,而同期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总支出只增长了17.5%,两者的增速相差将近一半。

从表2还可以看出,中等职业教育预算内三项经费占全国预算内三项经费总支出的比重都比较小,并且在这3年内都呈下降趋势;其中预算内公用经费所占比例下降尤其明显,3年下降了近2个百分点。根据2006年教育经费统计年鉴计算,2005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总支出达4277.70亿元,在如此数额经费中,全国四类中职院校预算内支出数额合计仅仅占到5.61%,这个比例明显偏低。“这与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以及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速度相比,差距很大,与普通高中相比更是存在着不小的差距”。①可见,中等职业教育在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方面处于弱势地位,这与国家把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上相矛盾,与国家想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计划相违背。国家要想真正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增加对它的财政拨款,提高它在各类教育支出中的比例,并尽可能使它的预算内经费增加的速度超过全国预算内总经费增长的速度。

(三)中等职业教育各项预算内经费支出与总经费支出的比较

把表1中预算内经费与总经费进行比较,可以得出中等职业教育预算内经费支出占其总经费支出的比例,如表3所示。

预算内教育经费是中等职业教育最主要的投资来源渠道。从表3看出,中等职业教育预算内教育经费总支出只占其经费总支出的一半左右,并且呈下降趋势,每年约减少1个百分点,到2005年时仅占48.12%。中等职业教育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占其事业费总支出的比例有起伏变化,不够稳定,2004年时所占的比例最高,达到55.02%,2005年时迅速下降到49.46%,降幅接近6个百分点。中等职业教育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占其公用经费总支出的比例明显偏低,这是中等职业教育经费紧张的明显表现。因为“按照一般理解,事业费是刚性支出,公用经费则可多可少,决定其多少的尺度就是经费的宽裕尺度。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时候,普遍倾向于压缩公用经费”。②公用经费的紧张必然影响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办学条件的改善,政府需增加对中等职业教育公用经费的拨付。

二、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支出分析

生均经费是反映教育经费情况的根本指标,它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教育经费提供的程度,也可以通过它观察教育经费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程度。一般来说,在影响教育经费投放的各因素中有两个因素最为重要,一个是重视程度,另一个是经济支撑能力。③在经济支撑能力既定的情况下,重视程度是影响生均经费的决定因素。

(一)中等职业教育各项生均经费支出和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

将2003~2005年四类中职院校在校生人数分年度加总,可以得出我国各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人数总和,然后把表1中的各项经费支出总量除以这个人数总和,便可以求出中等职业教育各项生均经费支出数额,如表4所示。

从表4看出,2003~2005年,中等职业教育各项生均经费均呈下滑趋势,其中生均经费总支出下降了7.73%,生均事业费支出下降了8.36%,生均公用经费支出下降了7.05%。这种情况的出现除了因为表1中所显示的经费总量逐年下降以外,更与中等职业教育的扩招、在校生的增加密不可分。2003年,中等职业教育四类学校招生人数达515.75万人;到2005年时,招生人数扩大到655.66万人。扩招引起了在校生的快速增加。2003年,中等职业教育的四类学校在校生是1256.72万人,到2005年则增加到1600.05万人,比2003年增加了27.54%。这个比例远远超过上文提到的中等职业教育各项经费增加的幅度,必然引起生均经费的明显下滑。

观察表4中各项生均预算内经费,我们可以看出除了2004年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比上年略有增加之外,中等职业教育生均预算内各项经费也呈下滑趋势。2003~2005年,生均预算内总支出下降了11.81%,生均预算内事业费下降了12.99%,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下降了8.67%。生均预算内经费的高低和政府教育财政资金的丰盈程度密不可分。各项生均预算内经费的下降告诉我们政府应该把扩招的幅度和中等职业教育财政经费的增长协调起来,否则会影响中职教育的持续发展。

(二)中等职业教育各项生均经费支出与普通高中生均经费支出的比较

中等职业教育四类学校与普通高中同属于高中阶段教育,具有一定的可比性。把二者的生均经费进行比较,可以看出政府对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政策倾斜的程度和财政资金的扶持程度,结果如表5所示。

表5中的比值均没有超过1,说明中等职业教育的各项生均经费均低于普通高中生均经费,表中的比值逐年下降说明两者的差距越拉越大。2005年,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总支出只占普通高中生均经费总支出的0.67,意味着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总经费仅比普通高中生均总经费的一半多一点,这种差距与职业教育的高成本是不相匹配的。“众所周知,职业教育的实践性很强,需要更多的仪器、设备、实习基地,因此比普通教育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④据统计,职业教育生均成本约是普通高中的3倍。然而,政府对于职业教育的投入无论是从总量上还是生均教育经费数量上都低于普通高中。⑤这种结果的出现是与多年来我国教育投资总是向普通教育倾斜的政策分不开的。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面临着严重的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生均经费水平明显低于普通高中,这种状况必须加以改变,才能实现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目标。

1.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理顺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發展的关系,协调好二者的投资比例关系。由于国家计划要使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逐渐赶上并超过普通高中的规模,⑥所以要保证中职教育经费总量随之上升,增加财政可能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经费。以后还要提高中职学校的生均经费标准,以满足中职教育高成本的要求。

2.采取多渠道筹措中职教育经费。要想提高中职教育经费在全国教育经费总支出中所占的比例,必须发挥财政拨款主渠道的作用;加大对中职教育财政拨款的力度,建立合理的预算拨款制度,改变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速度缓慢甚至回落的态势。

3.当前中职各学校的扩招要以经费投入到位为前提。使扩招的速度和教育经费增长的幅度相适应,使生均经费支出维持在合理的区间之内,否则会引起公用经费短缺和教育质量下滑。

4.借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做法,逐步建立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使中职教育能够获得稳定的经费来源,为以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好准备。

[注释]

①许丽平,张万朋.从实证角度分析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成本分担[J].辽宁教育研究,2008(2):68.

②③④转型期中国重大教育政策案例研究课题组.缩小差距:中国教育政策的重大命题[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123,118,313.

⑤方芳.我国中等职业教育财政和财政制度现状及面临的问题[J].职业教育研究,2007(1):7.

我国体育事业经费支出 第4篇

一、各项财政管理改革对县级财政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影响

近几年, 根据中央、省、市财政改革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 该县财政部门结合该县实际, 大胆探索, 勇于实践, 实施部门预算等一系列财政改革措施, 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有效规范了行政事业经费支出, 预算执行的“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一) 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

坚持综合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 统筹安排各类资金, 量力而行, 量入为出;完善零基预算方法, 按具体客观因素逐项核定各类支出, 保证重点支出,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证基本支出, 合理安排项目支出, 切实保障部门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将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编制紧密结合, 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 促使预算单位进一步树立绩效观念, 提高理财水平, 同时也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系夯实基础。

(二) 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

该县的政府采购工作始于1999年, 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的正式实施, 使得政府采购有法可依。据统计, 2011年度政府采购金额38840万元, 与预算价或标底价相比共节约资金6262万元, 资金节约率达13.88%。几年来的实践证明, 政府采购在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减少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 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公务卡改革

在2009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基础上, 2011年度海盐县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公务卡改革的全覆盖, 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 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 实现财政资金动态监控, 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步伐。

(四) 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通知》 (浙财综[2010]148号) 和《关于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浙财预[2010]24号) 文件精神, 对按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的预算外资金 (除教育收费) , 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提高部门预算完整性, 切实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

二、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财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 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一系列财政管理制度也已陆续正常运行, 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管理得到有效规范, 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 政策性和一惯性因素影响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当前, 该县的部门工作计划一般都在每年的一季度根据政府工作重点结合上级厅、市局业务计划安排提出, 而部门预算编制往往在上年的10月底前完成, 因此, 部门工作计划的确定往往滞后于县财政提出的早编、细编部门预算要求, 由此造成部门预算的预见性大为下降, 年终预算追加频繁, 预算调整率高。另外, 每年预算执行中, 中央或省、市、县总会或多或少出台一些影响财政收支的政策。这些政策, 由于财政和部门事先都无法预料, 所以部门预算未将其包括在内, 直接影响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 项目支出人为模糊化, 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低

某些行政事业单位故意模糊经常性经费支出与项目支出界限, 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单位的大额礼品、烟酒、旅游、接待、培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甚至有以集体购实物发放的形式变相发福利的现象。今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 这个看似严格的购物卡实名制实施之后, 效果并不明显, 无论是办卡人, 还是发卡机构, 都想着法儿地应对实名制。另外, 由于部分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缺乏科学合理的项目论证, 造成大量的项目资金沉淀在部门时间较长。

(三) 单位预算执行随意性大, 严肃性不够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法制观念不强, 对预算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部门领导没钱就向财政要, 有钱随意用的思想比较普遍。因此, 在预算执行中, 不按预算执行, 随意变更突破预算的情况比比皆是。

(四) “三公”经费增长过快, 难以控制

多年来, 降低、压缩行政运行成本的呼声很高, 但一直无法真正兑现, 行政支出增长过快成为一个痼疾。按照国务院的部署, 2011年6月底前, 98个中央部门须公布“三公”经费。但有些部门迟迟未敢公开数据, 其原因不言而喻。虽然海盐县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研究制订了公务费接待管理办法, 但由于种种原因, 公务接待费还是逐年递增, 该县2011年决算报表中也要求上报“三公”经费支出统计表, 这也成了各部门领导及社会大众最关心的报表。

(五) “阳光工资”改革任重道远, 执行力不强

从2006年7月起, 海盐县开始进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通过行政手段“削峰填谷”, 并使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大体相当。但仍有单位巧立名目, 通过其他资金或项目资金等变相发放。

(六) 各项财政改革相关配套措施缺位

各项财政改革推行后, 相应的配套措施及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 导致执行盲区及约束软化, 财政监督流于形式。例如, 当前该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 建立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财政资金专户、财政零余额专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账户等构成的账户体系。但其他支付业务、保留资金账户的存在, 使预算单位用化整为零的方式从国库将财政资金转拔到保留资金账户成为了可能。

(七) “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

截至目前统计, 海盐县财政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已达10多套, 涵盖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预算编审、预算指标、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业务范畴, 但财政系统的收支数据分散在不同的应用系统中, 数据口径不一致、数据共享度低, 部门间信息不通畅, 致使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局内业务处室之间存在“信息孤岛”现象, 严重妨碍了财政资金管理的高效决策。

(八)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力量薄弱

海盐县自2000年成立海盐县预算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县财政支付中心的前身) , 会计核算运行10年来,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过分依赖支付中心, 单位财务人员流动快, 业务素质、内控制度弱化, 无法较快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三、加强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管理的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海盐县财政部门应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 严肃预算执行, 健全监督机制, 整合数据资源, 加强业务培训, 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 以细化部门预算为突破口, 增强预算约束力

坚持部门预算和综合财政预算相结合, 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管理体系改革力度。要根据财力可能和支出需要, 打实打足预算, 硬化预算约束, 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追加。

1. 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 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和法定性。

第一, 完善财政支出标准, 促进预算分配公平、公正。第二,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保证重点支出, 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经费支出, 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第三,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努力提高预算资金分配、支付和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 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第一, 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 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第二, 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 专款专用, 不得虚列项目支出, 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 不得进行二次分配。第三, 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 以规范合理为目标, 控制行政事业经费支出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情的有关要求, 积极采取措施, 合理控制行政事业经费开支。

1. 规范收入分配制度, 严格控制人头经费。

堵住某些单位借工资为名任意发福利、奖金的机会, 减少不必要开支, 更好地促进和维护社会的稳定。第一, 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单位自身建设, 严格实施内审, 坚持按规定发放。第二, 充分借助各种审计力量, 通过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及各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审计等规范收入分配制度, 并加大对违规现象的处罚力度, 以儆效尤。

2. 继续推行政府采购制度, 进一步提高资金节约率力度。

应编、尽编、细编政府采购预算, 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采购项目评审。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细化工作, 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3. 重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第一, 明确招待费与会务费开支范围与标准, 加强会务费管理。第二, 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按照各单位的工作性质差异制定分级限额档次, 核定各单位出国 (境) 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等限额。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时, 需单列“公务接待费”项目, 且该项目预算不得超出限额, 其他经常性支出及项目支出中均不再包含“三公”费用, 单位所有“三公”经费均从一个口子中列支并不得超出限额。

(三) 以监督问责为手段, 健全全方位监督机制

针对目前财政支出领域存在的问题, 我们应该彻底扭转“重收入监督, 轻支出管理”的倾向, 将财政监督贯穿到资金运用的全过程。

1. 加快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

稳步推进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科学规范实施项目绩效评价, 积极探索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不断完善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逐步建立事前明确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实施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

2. 将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有机结合,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

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作为预算项目立项和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同时,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和评价信息报告制度。强化部门单位支出绩效主体责任, 将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对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3. 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责任追究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

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 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 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抽查、重大专项支出的过程监控。发挥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监督作用并健全监督通报制度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

(四) 以整合财政业务数据资源为基础, 夯实“金财工程”平台建设

近几年来,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财政改革的逐步深入, 财政业务工作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各种业务系统相继投入应用, 为各种财政业务的正常运转及财政改革发挥了积极的技术支撑作用。但由于财政每推出一项改革, 就建设一个系统, 这种以任务驱动、应急开发的建设模式, 带来的主要问题是各个系统各自为战, 没有完全实现信息共享, 更谈不上协同作业。财政信息部门应该立即着手研究财政业务数据的分布状况、整合途径, 加强对集中的数据信息的整理、挖掘、加工和综合利用, 实现任意维度、任意级次、任意格式的综合信息查询功能, 充分发挥数据信息资源的价值, 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

1. 加快“金财工程”一体化软件的推广力度。

按照“三个子”的公共财政管理改革要求, 在不断完善现有一体化软件的基础上, 规范业务流程。

2. 强化财政数据的挖掘分析, 重点建设财政收支分析系统和财政资金监督系统。

充分利用财税库银联网和支付管理系统的数据, 收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和支出数据, 建立数据分析模型, 进一步完善财政收入和支出动态分析系统。

(五) 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为本, 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财政资金的有效和安全使用。第一, 各行政事业单位在人员配备上应按规定设置财会机构, 配备会计人员, 克服编制有限、人员紧张、岗位安排不尽合理的现象, 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提高本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第二, 财政部门要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结合本年度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及非税征管系统的上线运行, 定期组织考核、定时组织培训, 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摘要:近几年来, 海盐县财政部门, 进行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改革等一系列财政改革。这些改革措施对于规范预算分配行为、杜绝和消除体制内的财政资金分配不均, 规范行政事业经费支出, 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但在实践操作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 本文结合实际提出加强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财政改革,行政事业,支出管理

参考文献

[1]姜海华, 张国际, 李红梅.地方政府行政运行成本理论探讨 (J)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 (4) .

[2]李炜光.财政支出结构非改不可 (N) .中国产经新闻报, 2009-06-15.

我国区域体育财政支出公平性分析 第5篇

关键词:体育公共服务;体育财政支出;区域体育财政支出;公平;泰尔指数

Abstract: By using the Tell index, this paper studies on the fairness of sports fiscal expenditure in five provinces in eastern, middle and western regions through the weights of population and GDP.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re is comparatively great unfairness with the two weights of regional sports fiscal expenditure, among which the unfairness weighted by population is greater than that weighted by GDP. The main factors contributing to unfair regional sports expenditure are the inner- and inter-regional differences, of which the contribution rate of inner-regional difference is greater than that of inter-regional difference. Based on the Tell index decomposition of regional sports fiscal expenditure, it is suggested that we should establish a stable security system of sports fiscal expenditure, moderately increase the sports fiscal expenditure in disadvantageous regions, make effective use of fiscal transfer payment system, perfect the sports expenditure budget transparency, and make rational use of tax incentive policy.

Key words: sports public service; sports fiscal expenditure; regional sports fiscal expenditure; fairness; Tell index

诚如亚当斯密所言,财政乃“庶政之母”。[1]财政支出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基本手段,而公平又是其价值取向。改革开放以来,受国家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影响,我国东中西部三大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在各方面均存在不均衡,财政支出亦是如此,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区域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公平性)。为此,财政支出的差异及公平性相关问题倍受学者们的关注,如代英姿对我国地方财政卫生支出区域差异研究[2];李文军的区域财政科技支出差距及其法理研究等[3]。

体育公共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内容之一,综观当下各省市体育局公布的体育经费的来源看,虽然各地方体育经费的来源已包括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它收入(利息、投资)等多元渠道,但总体而言,财政支出仍是我国地方体育事业经费的最重要来源,东中部地区大多省份的体育财政支出占体育经费的70%-90%,西部地区则一般占90%以上。在体育经费主要依赖财政支出的情况下,体育财政支出公平与否直接决定了体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程度。正因为如此,近年来体育财政支出研究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如,冯国有对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及其财政政策选择的研究[4];胡伟对公共财政制度与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的研究[5];李丽分析了体育公共事业发展对体育公共财政保障的需求及目标[6],随后又提出了体育公共财政保障的内容体系、优先顺序[7]。以上成果虽然主要是研究体育财政支出的政策、内容、规模、绩效等,但均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了公平。然,就体育财政支出公平性的研究而言,以上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体育财政支出的研究,虽有涉及公平问题,但大多浅尝辄止;二是所引体育财政支出的详实性与全面性方面有所欠缺;三是对体育财政支出的公平性的测算工具与方法的仍需要进一步深化。因此,本文试图运用国际广泛使用于测量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程度(公平性)的泰尔指数对我国东中西部三大区域的体育财政支出进行测量,以更为准确地了解我国区域体育财政支出的差异,并对其公平性作出较为准确的评判,进而为促进区域体育财政支出公平提供参考。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建国初,根据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政府的财政计划,国家概算、预算、决算及各种财务均属于国家机密事项,不得泄露。当下,财政数据虽然不再是国家机密,但在相当长时间内,对于财政信息我国的各级政府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即使公开,其信息也不够全面、完整与细化。受此影响,长期以来在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财政统计数据中,体育财政支出一直不是单列科目,而是在“体育与文化传媒”科目中与文化、传媒并列支出。因此,在现有公开的各类统计数据中均无法准确地查找各省市具体的体育财政支出数据(在一些统计年鉴中可查找部分体育经费投入数据,但并非体育财政支出数据)。近年来,随着政府财政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类财政支出的预算、决算日益透明、细化,2008年以来中央财政的预算、决算的详细信息均会通过财政部的门户网站公开,各省市地方政府则从2010年开始也陆续通过政府门户网公布地方政府的历年财政预算、决算详细信息。但受各种条件的限制,目前仍有一部分省市的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仍未公布,或公布的体育财政支出仍包含于“体育与文化传媒”科目中,致使无法全面、详细掌握所有省市的体育财政支出数据。因此,本文选取2010-2013年间已详细公开公布体育财政支出信息的东中西部各5省的体育财政支出数据作为研究对象(见表1)。其中东部地区为京、津、沪、鲁、粤5省市;中部地区为蒙、桂、徽、晋、湘5省区;西部地区为云、川、甘、青、疆5省区。

从2010-2013年东中西部各省市的体育财政支出的绝对数量上看,差异极为显著,最多的为东部,其次为西部和中部。东部地区的体育财政支出总量约为中部地区的3.8-4.3倍,西部地区除2011年外,其余年份体育财政支出也是中部地区的1.4-2.2倍。而各省之间差异就更为悬殊,其中,北京市体育财政最多的常年支出处于8-10亿元,而支出最少的青海省多数年份不足1亿元,二者差距约为10倍。

1.2研究方法

泰尔指数又称泰尔熵测度(Theil's Entropy Measure),由荷兰经济学家泰尔于1967年利用信息理论中的嫡概念来计算收入不平等而得名。虽然从统计学上来看,对区域体育财政支出公平性(差异)的测量方法有很多,如极差(Range)、变异系数(Coefficient of Variation)、标准差(Standard Deviation) 、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和泰尔指数(Theil Index)等,但相对于极差、变异系数、标准差、基尼系数等测量方法,泰尔指数的一个显著优点和用途在于不仅具有把整体差异划分成组内与组间差异的特性, 还能计算出各区域内部差异和地区间差异对总体差异的贡献率,从而既能达到细分的目的,又能为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提供依据。目前在西方经济学中泰尔指数已被广泛应用于地区经济差异程度(或称不平等度)研究,如区域收入、财政支出、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差异(公平性)。正是基于此,本文选取泰尔指数来测量我国东中西部区域体育财政支出水平的差异,以更全面地分析我国区域财政支出的整体差异、不同地区内部的差异和地区之间的差异,并最终判断其公平与否。

公式(3)测算的是以人口为权重的各区域内部各省市体育财政支出的泰尔指数,公式(4)、(5)分别测算的是区域内和区域间的体育财政支出泰尔指数,且体育财政支出的总泰尔指数T=T区域内+T区域间。其中,Hji,Hj分别表示j区域内i省的体育财政支出和j区域体育财政支出之和;Pji,Pj分别j区域内i省的人口数量和j区域的人口总数。在测算以GDP为权重的区域间和区域内体育财政支出泰尔指数时,只需在公式(3)、(4)、(5)中将人口数量换为GDP即可。

在以上计算公式中, 根据泰尔指数原理,泰尔指数的值越大表示体育财政支出的不公平度越大,反之,泰尔指数越小表示体育财政支出的不公平度越小。当泰尔指数值为0,表示体育财政支出处于绝对公平状态;当泰尔指数值为1时,表明体育财政支出处于最不公平的状态;当泰尔指数值为负值,表示某区域的体育财政支出处于劣势地位,其享有的体育财政支出份额小于其占有的人口比重。[8]

2.区域体育财政支出公平的泰尔指数解析

2.1总体公平的测算结果及分析

根据公式(1)和公式(2)测算以人口为权重和以GDP为权重的东中西部15省市体育财政支出的总体泰尔指数如图1所示。从统计结果来看,2010-2013年间以人口权重及以GDP为权重的体育财政支出总体泰尔指数分别为0.4145-0.556之间和0.2577-0.3406之间,泰尔指数处于较高水平,表明我国区域体育财政支出存在较大不公平性。以人口为权重的体育财政支出泰尔指数大于以GDP为权重的体育财政支出泰尔指数,表明我国区域体育财政支出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GDP)的匹配程度高于与人口的匹配程度,也就是说单位GDP体育财政支出相对于人均体育财政支出更为公平。泰尔指数测算也显示,2010-2013年以人口为权重及以GDP为权重的体育财政支出总体泰尔指数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先扬后抑,2011年略有上涨,但2012年却开始下降。其主要原因在于,各省市为备战2013年的全运会,加大了体育财政支出,东中西部三大区的增幅分别为12.4%、19.4%、68.0%。中西部的增幅高于东部,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总体泰尔指数。但各区域的体育财政支出的不公平性是否会继续减小,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2.2体育财政支出公平的区域分解

依据泰尔指数可将整体差异划分成组内与组间差异的特性,根据公式(3)、(4)、(5)计算出各区域内泰尔指数、区域间泰尔指数及其对贡献率(即区域内泰尔指数、区域间泰尔指数占总泰尔指数%)如表2所示。从统计来看,导致我国区域体育财政支出差异(不公平性)的基本原因有二个方面:区域内部差异和区域间的差异。在其中,以人口为权重及以GDP为权重的区域内差异贡献均大于区域间的差异,且以GDP为权重的地区内的差异贡献较以人口为权重地区内的差异更大。2010-2013年以人口为权重的区域内差异贡献率在71.4%-73.96之间,地区间的差异贡献相对较少,差异贡献率约为26.04%-28.59%之间;以GDP为权重的区域内差异贡献率在72.15%-84.79%之间,区域间贡献率为16.37%-27.85%。这说明,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对区域体育财政支出的公平性影响较大。

首先是区域内部差异。之所以区域内部泰尔指数贡献率较大,主要原因在于东部、西部各省市人口基数存在较大的差异,进而导致区域内部各省市人均体育财政支出悬殊过大。2010-2013年东部内部各省市人均体育财政支出最高的北京市与最低的山东省差距为8.1-13.1倍;中部地区最高的内蒙古自治区与最低的安徽省的差距是2.0-2.2倍;而西部地区除2012年出现了人均体育财政支出最高的青海省与最低的四川省差距是12.2倍的较大悬殊外,区域内的整体差异小于东部地区,但稍大于中部地区(见图 2)。

单位GDP(万元GDP)体育财政支出同样如此,其中,2010-2013年东部地区单位GDP体育财政支出量最多的北京市与最小山东省的差距达5.0-7.3倍;而中部地区单位GDP体育财政支出量最多的广西与最少的内蒙古自治区的差距仅为2.0-2.5倍。西部地区内的差距虽整体小于东部地区,但也远大于中部地区,2010-2011年单位GDP体育财政支出量最多的云南与新疆的差距为5.3-7.0倍,而2012年单位GDP体育财政支出量最多的青海与四川的差距是10.8倍(见图3 )

可见,就区域内部体育财政支出公平而言,虽然东部地区的体育财政支出量较大,但内部公平性却是最差;中部地区内部虽然体育财政支出的总量不多,但内部之间却最为公平;西部地区虽然内部了存在一些不公平现象,但与东部地区相比却较为公平。

其次是区域间差异。以人口为权重的东部地区泰尔指数一直远高于中西部地区的泰尔指数,说明其享有较多的体育财政支出份额。2010-2013东部5省市以占38%左右的人口比例享有60%多的体育财政支出;而西部地区的泰尔指数较为接近0,说明其享有的体育财政支出份额最为接近总体的体育财政支出平均值,所占人口比例与所享体育财政支出比例基本一致;而中部地区体育财政支出泰尔指数一直为负值,说明其享有的体育财政支出份额明显小于其占有的人口比重,约占35%的人口比例只享有15%左右的体育财政支出(见表3),在三大区域中处于最为不利的地位。

以GDP为权重的东中西部三大区域的区域间泰尔指数与以人口为权重的区域间泰尔指数类似,也是东部>西部>中部,只是其区域间的差距略小于以人口为权重区域间差距。其中,东部和本部地区的体育财政支出比重略大于GDP比重;而中部地区则是反之,说明相较于经济发展水平,其体育财政支出力度略显不足。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1)从泰尔指数的测算结果来看,不论是以人口为权重的还是以GDP为权重的地方体育财政支出均存在较大的区域不公平,而以人口为权重的地方体育财政支出的不公平性又较高于以GDP为权重的地方体育财政支出。导致区域体育财政支出不公平的因素包括区域内差异及区域间差异,其中,区域内差异的贡献率远高于区域间的差异。

2)从区域内差异看,人口与GDP二种权重的东部与西部内各省市间的体育财政支出差异均较大,且东部地区内部差异又大于西部地区的内部差异;而中部地区各省市内的差异较小。

3)从区域间差异看,相对于所占人口比例及GDP比重,东部地区享有的较多的体育财政支出份额;西部地区所享体育财政支出与所占人口比重及经济发展水平较为匹配;而中部地区享有体育财政支出在三大区中处于不利地位,与其所占人口比重及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

3.2建议

对体育财政支出的公平性进行区域分解,有助于政府有针对性地制定区域体育财政支出政策,解决区域体育财政支出不公问题需要从多方入手。

1)建立稳定的体育财政预算支出保障制度。一是法律法规制度。预算是财政的核心,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为完善政府财政预算体系,硬化财政预算支出约束,2015年1月1日历时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下称新《预算法》)正式实施。作为“经济宪法”,这为促进体育财政支出公平,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根本保障。为贯彻新《预算法》,还应依据建立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对中央及各级政府体育财政预算支出的内容、总量、增量、结构、程序等给予明确规定。对于违法或违规的后果也要有可行且在实践中易于操作的相应措施规定。最终,通过一个完整、严密制度网络,覆盖所有的体育财政收支行为,保障区域、城乡各级政府体育财政支出公平。二是应建立以公平为导向的体育公共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内容包括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主体、评价结果反馈体系。这既可作为判断体育财政支出公平与否及问责的依据,也是各级政府均衡配置体育财政资源的风向标。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于体育财政支出的公平与否,还需要有监督机制,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体育财政支出的规定,结合评价机制对体育财政支出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体育财政支出的公平。这其中,尤其要依据新《预算法》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对政府“预算草案及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重点审查”作用。

2)适当增加处于不利地位区域的体育财政支出。鉴于中部地区各省市在体育财政支出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及东部与西部部分省市体育财政支出与人口及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的现实,增加体育财政支出是解决其经费短缺、保障体育公平的重要措施。方式有二:一是适当增加预算内财政支出。上述区域或省市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人口及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体育财政支出预算,并随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而稳定增长。由于其人口权重体育财政支出不公平性高于GDP权重体育财政支出,可先使之接近全国平均单位GDP(万元GDP)体育财政支出水平,进而再接近全国人均体育财政支出水平,最终使体育财政支出与人口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这亦是落实新《预算法》精神的体现,其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央预算和有关地方预算中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经济社会建设事业。”其次是合理安排财政超收部分的体育支出。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的中央与地方政府每年均会出现财政超收现象,对于超收部分各地方政府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弥补社会公平之用,但从近年各省市公布的财政数据看,未见体育财政支出。随着体育公共服务在人民生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地方政府也应合理安排财政超收部分的体育支出。

3)有效利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弱势群体,或社会经济发展欠发达地区予以适当的政策性保护及适当的福利补偿,是当下各国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平等的应当平等对待,不平等的应当不平等对待”[9]。新修订的《预算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当下我国的区域体育财政支出不公平现象,可通过二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予以弥补。一是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纵向转移。通过建立稳定的中央对体育财政支出处于不利地位区域的纵向体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其有较充裕的资金确实履行体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二是区域间的横向转移。为实现区域间的体育公平,有必要尝试建立区域横向(主要是东部向中西部)体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或是对口援助),这是缩小区域公共体育事业发展的一可行措施。在实践中,这一措施在一些省市已取得不错效果。如,2011年江苏、浙江、广东等东部经济较发达的省份对西藏拉萨、林芝、那曲等地区的资金及体育器材援助。

4)健全体育财政预算支出透明制度。公开透明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诚如李克强总理所言:“怎么能让政府花的钱有效?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财政预算,让社会监督。”[10]尤其是在各地方体育财政预算支出整体不足的情况下,“财政预算越是公开、透明、规范、完整,财政资金就越容易用到刀刃上”。正是基于此,新《预算法》第一条明确提出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近年来,虽然国务院要求政府各部门公开财政预算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央及大部分省市的体育财政预算支出均已公开。但不可否认,目前仍有部分省市的体育财政支出未完全公开或是公开不细化。因此,有必要健全体育财政预算支出透明制度。最终使公众不仅能够及时了解体育财政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支出的类、款、项,在政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所占比重等,进而将其进行纵横比较,以公平的尺度进行考量,最终促进区域体育财政支出的公平。

5)合理利用财税激励政策。虽然,政府是体育公共服务的第一责任人,但政府并非万能,亦存在“政府失灵”现象。从根本上说,我国区域体育财政支出不公平现象的根源在于我国财政资源的短缺。为弥补“政府失灵”,国际上通常通过财政激励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其好处在于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在诸多方面比政府供给效率更高,政府可以较少的财政支出获得更佳的效果。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直接财政支持,这在国际上已是普遍现象;二是采购公共服务,政府以项目外包、项目委托、项目招标等形式向体育社会组织采购体育公共产服务;三是税收优惠,主要是对体育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服务项目或对向体育社会组织捐赠的组织与个人减免税收,以此引导各类社会资源注入体育公益事业,实现政府期望的体育公共目标。

参考文献:

[1]亚当·斯密.国富论[M].郭大力,王亚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3.

[2]代英姿.中国地方财政卫生支出区域差异研究[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6):47-55.

[3]李文军.区域财政科技支出差距及其法理研究[J].新疆社会科学,2013(4):20-27.

[4]冯国有.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及其财政政策选择[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6,30(6):26-31.

[5]胡伟,程亚萍.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财政制度之作用与对策[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3,37(3):37-45.

[6]李丽,张林.体育公共服务:体育事业发展对公共财政保障的需求[J].体育科学,2010,30(6):53-58.

[7]李丽.我国体育事业公共财政保障的优先顺序研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3,47(11):16-19.

[8] Grand J.The Strategy of Equality:Redistribution and thesocial errvies[M]. London:Allen and Unwin, 1982:82.

[9]]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全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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