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园区的规章制度

2024-08-21

有关园区的规章制度(精选8篇)

有关园区的规章制度 第1篇

工业园区建设的有关问题

振兴我省工业经济,发挥工业园区的集聚辐射作用

二、工业园区建设投资主体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是工业园区所在区(市、县)政府。市政府主要负责与园区衔接的铁路、大公路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市、县)负责工业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区(市、县)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建设工业园区,支持通过搭建投融资平台为园区建设筹集资金。

三、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措施

(一)强化规划的约束力。编制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工业园区控制性详规,报经政府批准后实施。新洽谈项目若与所在地工业园区规划相冲突的,只要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可由当地政府按照当地工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布局。

(二)创新开发模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鼓励工业园区设立投资公司或与各类投融资公司合作,参与土地一级开发,通过生产要素整合、配置,吸引银行、企业、社会资金,以市场化方式进行开发建设。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投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或自主建设“区中园”、“园中园”。对各类社会资金在工业园区内投资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设施等功能性、基础性项目的,政府将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是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以土地使用权、基础设施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出让为条件,实施特许经营,采用BT、BOT、BO、独资、合作等形式,大力引进各类资本投入;二是充分激活民营资本,多方直接融资投入;

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投入,推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快融资平台建设。改革投融资体制,采取政府投资引导、市场化运作、银政企合作等融资模式,搭建投融资平台。发挥市工业投资(集团)公司等市级国有投融资平台的作用,拓展投融资渠道,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

四、加大工业园区建设的政策扶持各区(市、县)每年都要安排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本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部分融资能力相对较弱的区(市、县),可采取“市借区还”的办法,由市统筹将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项目打捆融资,多渠道解决工业园区建设资金筹措问题。实行工业园区税收留存。对市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工业园区,以2008年为基数,对工业园区上划市财政的共享收入,2009—2012年增量部分的50%返还区(市、县)用于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实行工业园区市本级土地收益返还。将不低于工业园区市本级土地收益的60%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市、区(市、县)每年提取不少于本级可用部分的5%的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项目的土地出让金收益,专项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四)保障工业园区发展用地。全市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工业用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用于工业园区,并优先安排用于进入工业园区的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急需的用地特事特办,缩短土地供地期。

五、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加强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市发改、经贸、财政、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有关园区的规章制度 第2篇

关于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验收工作

准备情况的报告

2003年,开发区启动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已基本具备了验收条件,经市政府领导和开发区多次与环保部汇报沟通,计划于第四季度申请环保部、科技部、商务部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基本情况

生态工业园区是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而建设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它通过理念革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把不同工厂、企业、产业联系起来,提供可持续的服务体系,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建立“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循环方式,寻求物质闭环循环、能量多级利用、信息反馈,实现园区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实践表明,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功探索,是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有效模式,对于解决结构性污染和区域性污染,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实现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温家宝总理 ―1―

在2007年4月27日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工业园区,促进国家级开发区又好又快地发展,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号),决定共同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是国家环保部、科技部、商务部三部委共同命名的国家级荣誉称号,含金量很高,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一样,是目前仅有的少数国家级环保荣誉称号之一。截止目前,已批准建设的30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单位中,仅有苏州工业园、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无锡高新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5个国家级开发区通过验收获得命名。

开发区是全市的工业集中区,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是生态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主题,也是开发区节能减排的必然要求。如果通过验收,开发区将在全国省级开发区中第一批获得命名,对全市乃至全国同类开发区的生态化改造和建设都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03年7月份,开发区生态工业园项目与天津经济开发区、上海化学工业园、四川泸州西部化工城4个项目一同被选入“中欧环境管理合作计划(EMCP)”。该项目旨在帮助我区制定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并付诸实施。在EMCP专家的帮助下,编制完成了《日照经济开发区生态工业园规划》,为生态工业园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规划》还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评审,并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行列。

为推动规划实施,开发区于2007年6月印发了《日照经济开发区生态工业园规划实施方案》,对有关指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今年5月份成立了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7月2日,召开了验收动员会议,对验收工作进行部署,全面启动了验收准备工作。

截止目前,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中的26项指标,我区已有人均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等23项指标达标。生态工业园规划中的21项重点工程,我区已有工业布局调整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等12项工程建成,付疃河水体生态恢复工程、园区信息中心建设工程、生态廊道建设工程3项工程正在实施,将于近期基本建成。

三、目前存在主要问题

(一)受产业结构影响,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等3项

指标尚未达标。经过初步测算,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单位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3项指标均未达标,综合能耗弹性系数、新鲜水耗弹性系数、SO2排放弹性系数3项指标能够达标。随着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逐步深入,虽然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逐步好转,但距离标准要求仍差距较大。

(二)部分规划重点工程尚未启动实施。工程项目是生态工业园区指标体系的重要支撑,我区生态工业园规划中21项重点工程,仍有供热中心和制冷中心建设工程、综合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即日照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热带水上娱乐中心建设工程、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医疗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工程6项工程尚未实施。我们认为,综合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热带水上娱乐中心建设工程为规划远期工程,将于远期实施,制冷中心、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医疗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4项工程我区暂无必要建设。但环保部能否认可,尚无明确答复。另外,用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和食品产业园配套的供热中心尚未开工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验收主要包括园区申请、验收前调研、资料核查、现场考核、审议、公示和命名、复查等步骤。我区近期计

划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沟通协调。7月下旬—8月中旬申请省环保厅预验收,并邀请环保部、环科院有关领导来我区调研,现场指导。同时,加强与天津开发区、烟台开发区等园区的沟通联系,充分借鉴其经验做法。请市政府给予支持,帮助做好与省环保厅及环保部的汇报沟通。

(二)加快档案整理。档案整理是验收工作的基础。而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标准中26项指标,需要大量的数据和支撑材料,涉及到环保、城建、统计、经贸等部门。建议市政府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并请市人大或东港区人大出具批准开发区生态工业园规划实施的有关文件。

(三)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尽快启动开发区生态工业园网站建设,争取到7月底网站正常运行。建议市政府督促城市排水管理处加紧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区的中水回用率。同时,帮助解决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和化工产业园的集中供热配套问题。

有关园区的规章制度 第3篇

随着传统储运业向市场化及现代物流业方向的发展转变,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开始制定促进物流园区发展的宏观政策,一些发达地区和省份也纷纷筹建物流园区。上海已经准备重点发展外高桥、浦东空港和西北三大物流园区;深圳开始规划发展西部港区、盐田港、平湖、笋岗、南山、龙岗等六大物流园区;天津将规划开发区工业物流园、保税区国际物流运作区、南疆散货物流中心、空港国际物流区、交通局物流货运中心等五大物流形象工程,除此以外,大面积的城市、乡镇甚至街道办事处也要发展物流园区。很多项目仓促上马,由于缺乏详细的调研考察,没有政府规划和先进的信息、操作系统,虽然投资重金,又难免是“形象工程”。相反,那些政府倾力规划和支持的物流园区,据统计空置率达60%左右,结果也是差强人意。物流园区的非科学、不合理规划是导致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

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活动范围广阔,流程复杂,涉及面广等特点。其规划的成败关键在于体制。我国偏重于铁路网或是公路网等物流线路的建设,而往往忽视物流园区这样的节点工程,导致在干线物流和城市物流之间没有一个良好的交接环节。所以,设计中需要协同各方,才能有效提高物流园区的效益和效能发挥。

一物流园区设计原则

1.合理选址

(1) 选择位于城市中心区的的边缘地区,在城市道路网的外环线附近; (2) 选择位于内外交通枢纽中心地带,至少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连接; (3) 选择位于土地开发资源较好的地区,这样用地充足,成本较低; (4) 选择位于城市物流的节点附近,原有物流资源基础较好,有可利用和整合的物流资源; (5) 选择有利于整个地区物流网络的优化和信息资源利用的地带。

2.统一规划

建设综合物流园区一定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现代物流发展的规律,在全国运输大通道的格局下,遵循区域经济的功能、布局和发展趋势,依据物流需求量和不同特点由政府统一规划。其中要要打破地区、行业的界限,转换思想,按照科学布局、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良性循性的原则进行规划。防止规划各自为阵、盲目布点、恶性竞争、贪大求洋的情况,避免重建、误时、费财的现象发生。

3.合理控制规

物流园区的功能和空间布局决定了物流园区的规模,此外,物流园区的功能和服务对象、区域的物流服务需求的不同,使得物流园区在规模存在差异。物流园区规划和建设要合理控制建设规模,避免占地用途上的模糊性和投资规模的不明确,合理投资,赢得效益。

二、物流园内部规划设计

我们将物流园内部规划顺序分为:物流园区选址、物流园功能预测、设施设备选择、作业空间预估、物流园用地规划、物流园交通影响分析和微观仿真评价。通过这些设计流程,形成物流园的初步规划方案。 (如图所示)

1. 物流园区在选址有以下几种方式:

(1) 依托运输组织枢纽进行布局。物流园区临近枢纽港口、机场、铁路货站(场)、公路运输主枢纽,或直接与运输枢纽合而为一,最大限度地利用运输组织枢纽在货源集中和运输便利上的优势,以便减少装卸和搬运作为环节和降低相关环节的费用,提高物流作业效率。交通型物流园区多采取这种方式。

(2) 依托交通枢进行布局。物流园区位于两种运输方式的线路交叉点,或不同方向的同一种运输方式的干线网络节点上,目的是在物流组织时具有各个方向上的干线大运量、快捷运输组织条件,也便于降低运输成本和减少迂回运输。区域型的物流园区和商贸流通型物流园区多采用此种空间布局方式。

(3) 依托制造业基地进行布局。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一些大型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开发区、产业园区、保税区等形成了规模,逐步发展成为自身具有配套生产能力,或者成为进出口加工工业的制造中心,本身对规模化的物流服务与组织需求较大。许多物流园区依托这些产业集中地进行布局,以便为制造业的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成品销售等的物流组织与管理便捷的服务。如苏州现代综合物流园区、南昌进出口物流园区、浙江传化物流基地等。

2. 物流园区功能预测

物流园区是对物流组织管理节点进行相对集中建设与发展的具有经济开发性质的城市物流功能区域,同时,也是依托相关物流服务设施进行与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和改善企业服务有关的流通加工、原材料采购和便于与消费地直接联系的生产等活动的具有产业发展性质的经济功能区。由于物流园区的主体及在各自的区域范围进行建设和发展不同,服务对象和所在区域物流组织特点不同,其功能定位各不相同。主要分为区域物流组织型园区、商贸型物流园区、运输枢纽型物流园区、综合型物流园区四种类型。明确功能之后,再定出物流设施规划方案和辅助设施规划方案两部分。主要依据设备、设施选型、运作流程和停车场规划的理论和原则,来确定功能中各个要素的数量、容量等特征。

物流设施规划主要针对库存区、装卸平台和拣货区、进货暂存区、理货区等进行设施规划,包括确定容量、形式和数量等重要指标。然后根据设施的形式和操作要求,选择所需的物流设备的形式,主要包括容器设备、储存设备、拣取设备、物料搬运设备、流通加工设备和装卸载设备等形式。

辅助设施根据物流园的功能不同而有所区别。服务功能设施有停车场、加油站、修理场、商务区、结算中心、信息中心、生活区及其它附属设施(比如水电设施等)等,在规划中要求这些功能所需设备及活动空间做出详细分析。

3. 物流园用地规划

物流园用地规划主要包括用地布置规划和用地容量设计两部分。前提要明确物流流程,通过分析物流园内各个功能区的活动关系、作业空间关系后,对物流园空间区域进行分区布置。然后对单体数量、功能、形式预测,根据土地规划原则和方法,再对物流园内部的用地进行详细规划,包括各类单体的用地面积、容积率、用地红线及机动车道路和步行道路系统的规划。目前,国际上已经有较为成熟的空间布置分析系统或软件,例如CORELAP (相互关系法) 、CRAFT (位置配置法) 、PLANET (分析评价法) 等。

4. 物流园交通分析

物流园区的交通组织是否科学,关系到物流功能能否顺利的实现,其物流流程是否顺畅和富有效率。所以用地规划之后,首先要进行物流园的交通组织进行分析,避免流线冗长、线路迂回、重复交叉的现象。物流园交通组织主要包括机动车交通组织(包括货运车辆和客运车辆),自行车交通组织,步行交通组织以及标志、标线、信号灯等。同时规划时注意新增交通与周边交通设施路网相互协调,合理规划。

5. 物流园规划仿真及评价

在物流园区规划中缺少对内部的敏感物流设施、交通设施的评价分析。物流园微观仿真评价对宏观评价进行了细致分析。

该评价体系通过对物流园企业的物流流程进行调查分析,得到与物流操作相关的数据,然后进行统计分析获得相关参数,结合交通流理论,利用微观仿真技术对物流园内部的物流行为和交通行为进行仿真,并对仿真结果进行评价,来确定物流园的整体服务水平。该模块的评价体系主要包括:装卸平台服务水平评价;停车服务水平评价;交通服务水平评价等。物流园规划仿真及评价是规划设计的末端,是对规划是否合理,设计是否人性的验证。

三、物流园区规划发展展望

1. 国家对物流园区发展的总体指导性加强

我国物流园区的发展将因宏观上的调控力度加大, 发展更为规范和有序。特别是从国家、区域物流基础设施系统建设的角度,在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相互配合的总体指导下,物流园区的空间布局、功能确定将会更为明确,形成当地特色园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一个园区”、“6个物流中心”、“3个平台”、“3大体系”的发展理念。(“一个园区”是指石家庄国际物流园区;“6个物流中心”是指鹿泉商业物流中心、南高营医药物流中心、留营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中储物流中心、航空物流中心、回收与再生资源物流中心。“3个平台”是指信息网络平台、基础设施平台和物流政策平台;“3大体系”是指市域配送体系、区域集运体系、国际中转体系。)大连创建北方国际粮食物流中心,是大连市物流产业重点发展的项目之一。浙江经济“两头在外”,物流业务复杂而庞大。根据不同企业在不同时间、不同区域对物流的要求不尽相同,为满足企业的需要,长期以来,浙江各地应运而生了各种各样的物流产业的平台模式,如宁波市以现代化港口,义乌的国际物流中心,嘉兴港国际物流中心等等。各展所长,各尽其职。

2. 政府对物流园区建设的投资支持更大

国家政府的介入,将会明确对包括物流园区在内的物流基础设施项目、企业的投资导向和支持,对符合规划要求或投入政府规划的物流园区的发展将较为有利。我国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在内的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将取得重大突破,物流园区对规模化、规范化组织运输服务,以及提升相关设施的功能和效率的作用将变为可能。各地在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实施上若能够紧紧围绕国家及地方新的经济发展战略要求进行,关于物流园区的工能、规模、空间布局等相关问题可有待解决。

参考文献

[1]王长琼:绿色物流[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4

[2]岳辉陈宇:第三方逆向物流决策研究[J].物流技术, 2004 (6) :40~45

[3]缪立新:缪立新论文选之三——区域物流系统及物流园规划方法[.C]

有关上海创意产业园区现状的调查 第4篇

工业园区发展的制度比较 第5篇

苏州工业园区的发展现状可以从环境和制度方面解释我国与新加坡在园区发展方面广度和深度有不同。苏州工业园区列现在已经有7年的历史。从开发商的角度看,苏州工业园区是到目前为止发展状况最好的园区。但是这个园区的发展过程却生动地展现了我国与新加坡在园区发展方面的不同。

一是竞争程度不同。在中国,园区是一个典型的地方政府项目。几千个不同级别的政府组建的园区之间正在进行着激烈的竞争。以苏州工业园为例,规则在市区建立一个70平方公里的园区,以此来使这个地区实现工业化。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与裕廊地区的情形非常相似,因为裕廊地区的园区建设实际上也是由政府主管的。但与其不同的是,在苏州还有很多其他的工业园区,而其中至少有3家:苏州新加坡工业园,苏州高新技术园区以及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为主的开发区),在进行着激烈的竞争。同时在邻近的江苏省、浙江省以及上海市同样也有很多的园区,它们之间也在进行竞争。最大的竞争者来自上海。距离苏州新加坡工业园最近的是苏州高新技术园区,只有10公里的距离。这两个工业园都有各自的主管领导,并同时从属于苏州市政府。尽管高新技术园区建立的时间比较长,但从资金和技术方面讲,新加坡园区却更胜一筹。它们在市场上进行着激烈的竞争。这种竞争在中国很常见,但在新加坡却不是这样。

二是两国管理机构的自主权不同。裕廊镇管理局公司有很高的自主权,只要符合新加坡政府的工业政策,就有权吸引各种类型的投资者。但是在中国,情况就不一样了。就投资项目的批准和许可证的颁发来看,中国的各级政府是根据单个项目的投资额来颁发投资项目的许可证的。投资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需国务院批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要由部委(国家计委和外经贸部)批准;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省政府批准(包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区一级的项目可以在1000万美元以下。尽管苏州新加坡工业园享有中国国内最高的批准权限——1亿美元,但仍然不能随便批准单个项目,许多项目的审批还要得到中央政府的批准。对于其他一些事项,包括海关(中央或省)、资金以及外汇(中央或省)、土地定额(中央)、劳动力流动(省以及城市)、特殊行业的许可(中央)等问题,也是如此。这将不可避免的增加信息传递的时间以及

进行协调的过程。

三是两个国家的园区主管部门的责任范.委员会同时还提供警察、税收、海关、社会保障、教育、计划生育、全民体育运动,以及社区发展、劳工等多项公共服务,甚至还涉及到党群工作和政治工作等。在中国有些地方的管理委员会甚至还有立法、执法和司法功能等。因此,中国的园区管理机关实际上是一个地方政府,它的责任范围实在是太大了。

四是两国的开发模式不同。裕廊管理局采用的是一种公司模式,它投资于土地和设施并通过其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来获得收入。它们所要考虑的主要事项是土地的生产力,设施的使用率以及地产的销售。然而在中国,园区的开发完全是由政府主导的。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参与了从规划到建设基础设施、征用土地、建设工业厂房设施、推销工业设施以及获得收入的全过程,更为重要的是,获得税收收入。因此,园区的设施和服务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补贴,政府是真正的开发商。政府建立园区的主要目的是获得税收收入,保持当地经济的增长以及创造就业机会。

苏州工业园区实际上是将公司模式嵌入了政府模式中。开发商试图以裕廊镇管理局模式进行

开发,但却不能获得税收收入,收入进入了管理委员会的财政局。尽管从理论上讲,委员会可以对开发商进行补贴,但却会因此而增加协调的过程。如果我们将新加坡政府看作管理委员会,理解起来可能会更容易一些。裕廊镇管理局作为法定机构主要从政府的财政以及国有银行贷款获得资金支持。裕廊镇管理局所保留的大量廉价土地是土地法案出台的结果。裕廊镇管理局建立园区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获取利润,而是为了保持长期的垄断地位,它可以通过逐渐卖掉其土地和房地产来实现账目的平衡。与此同时,新加坡政府从进入园区的投资者手中获得了大量的税收收入,并能以此对裕廊镇管理局提供补贴。如果我们以这种方式来进行园区的开发,这与中国国内的大

部分园区开发模式非常相似。

园区管理制度 第6篇

发布时间: 2010-11-29 17:05:52 阅读: 次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竹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竹山县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竹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按照《竹山县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代表县政府履行对竹山经济开发区所属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园区)的管理。管委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体。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入园管理

第三条 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三)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

(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强度为每亩100万元以上。

第四条 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管委会申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入园申请书;

(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项目建议书;

(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五条 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第六条 入园程序:

(一)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竹山经济开发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

(二)项目预审:管委会组织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照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预审通过后,由管委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手续办理:

1、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按产业政策对项目进行立项审批。

2、县环保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进行审批申报及评审。

3、县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进行审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管委会会同企业到园区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确定项目用地区位;对企业平面布局图进行审查,提出项目用地面积建议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协助办理相关证照。

5、县住建局根据县政府批复出具项目用地红线图,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证照。

6、入园企业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7、由管委会协调,县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及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审查,办理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县工商局为企业办理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县国税局、地税局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县质监局为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县水务局对企业“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许可。

8、入园企业项目办理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报管委会存档备案。

第三章 入园建设管理

第七条 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

第八条 企业正式施工前,应及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审批、《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提供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园区内企业出入口设置,应服从园区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设置。

第九条 企业建筑工程建设由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报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安全。上述有关事项由管委会协调帮助办理。

第十条 企业厂区建筑物、构筑物、所建围墙根据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设计建设,实施绿化、硬化,要符合消防等相关规定,服从园区总体规划。

第十一条 入园企业在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应抓紧施工,按照《招商引资合同》签订时间开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竣工;约定期限自《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计算,至验收之日止。

手续正在办理中的企业,可先行施工建设,后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手续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 在规定时间内未开工建设或不开工生产的企业,管委会有权督促其工程进度,无正当理由超期闲置的,将视其情况收回已办理的各种手续,并收回土地使用权,征用土地时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 项目竣工后,企业要及时向管委会申请验收。管委会组织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根据《招商引资合同》中约定的优惠政策进行验收,确认签字后兑现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凡是未达到《招商引资合同》约定投资额度、节能减排标准、滚动发展进度的入园企业,其资产应逐步退出园区。

第四章 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园区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隐患排查活动,对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应主动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六条 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发现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均有权向管委会和县安监局报告或者举报。

第十七条 园区企业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企业要做好自身防汛抗洪的治理及防护,确定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

第十八条 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管委会和县安监局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五章 园容和环卫管理

第十九条 为加强园区的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园区容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竹山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十条 本制度所称园容,主要是指与园区环境密切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园区景观等的容貌。

本制度所称环境卫生,主要是指园区内道路、小广场、公共场所、水域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园区企业生产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

本制度所称自身责任区,是指园区内企业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限范围及管委会指定给企业管理的范围。

第二十一条 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管委会、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第二十二条 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

第二十三条 园区道路周边及其他公共场所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园容的物品。

第二十四条 园区内企业设置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等必须向园区管理机构申请,由管委会批准,其中广告牌设置必须遵循有偿、规范、统一原则,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

设置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修、清理,确保完好、整洁;损坏严重、影响园容的,应当及时拆除。

大型广告的设置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五条 企业对自身责任区内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电讯等公共设施,应规范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第二十六条 企业要保持园区内树木、绿篱、花坛、草坪等的整洁、美观;企业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应自行及时清除。

第二十七条 企业严禁擅自占用园区道路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生产和施工产生的垃圾,要按管委会要求,在指定位置倾倒。

第二十八条 在园区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向车外抛撒废弃物。

(二)进入园区的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运送大型设施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三)运载工业产品、建筑材料、废土废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以及液体货物应当装载适量,牢固捆扎,封盖严密,不得沿道撒落、泄漏。

(四)进入园区内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园区道路。

第二十九条 进入园区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

(二)临道工地应当打围作业。

(三)施工废水、泥浆应按规定处理,不得随地排放。

(四)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五)停工场地应当进行整理和覆盖。

(六)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第三十条 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园区内道路的企业,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竣工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原状。

第三十一条 禁止在园区建筑物、公用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在园区内建筑物、公用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管委会批准,并保持完好、整洁,设置期满后必须立即清除。

第三十二条 园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占用或挪用。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厂区内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垃圾清运。

第六章 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十三条 园区内各企业及个人有保护环境和互相监督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四条 园区内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做好环保工作及检查。

第三十五条 园区内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三十六条 园区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必须依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第三十七条 园区内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物的企业,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公害。

第三十八条 园区内各企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企业和居民,向管委会和县环保部门及时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第四十条 企业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保设施,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拆除或闲置,否则一经发现将处以罚款及停产处理。

第七章 经营与统计管理

第四十一条 入园企业须依法注册登记、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接受税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职能部门及管委会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园区企业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报送相关统计数据、会计报表和企业年检报告。账务不健全或不按要求报送数据报表的企业不得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四十三条 园区企业歇业或停业,应提前向管委会申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四条 园区企业要于每月25日前向管委会按时报送统计报表,报送内容包括生产、效益、固定资产等数据指标。

各在建企业要按季度向管委会报送进度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度的首月的5日前,报送内容包括到位资金、完成投资、形象进度等内容。

第八章 劳动保障管理

第四十五条 管委会根据企业用工要求与县劳动就业部门协调做好企业用工工作,鼓励入驻园区企业优先安排园区范围内被征地农民、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及残疾人就业,符合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条件的,由管委会协调办理相关事宜。

第四十六条 园区企业招聘职工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与聘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由劳动部门鉴证。合同双方必须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园区企业必须保障员工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证员工在文明、安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和工作。

第四十八条 园区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成立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九章 综治工作管理

第四十九条 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发区范围内工业园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园区所在乡镇统一管理,园区办配合。

第五十条 园区企业应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园区治安管理工作,“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第五十一条 园区企业必须成立保卫科(室),配备专兼职保安人员做好企业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园区警务室做好治安群防群治工作。

第十章 计划生育管理

第五十二条 园区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园区所在乡镇统一管理,园区办配合。

第五十三条 园区企业要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安排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配合管委会及园区所在乡镇做好本企业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计划生育及人口管理工作。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对违反以上安全监督、园容环卫、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的企业,管委会将协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第五十五条 园区内所有企业要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坚持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文明生产;自觉接受各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园区管理制度 第7篇

目录:

一、总则

二、适用范围

三、园区安全管理

(一)园区出入管理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三)防盗管理

(四)园区交通管理

(五)车辆停放管理

(六)公共区域管理

(七)公共区域的使用管理 四、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五、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

为公司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向相关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展示蓝海物流的企业实力和良好的企业形象,制定此规则。

二、适用范围: 蓝海物流全体员工,其他合作方。

三、园区安全管理(一)园区出入管理 详参《出入公司管理规定(试行)》。

(二)消防安全管理

1、为保障公司消防安全,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同时,保证一旦有火灾发生,人员能及时疏散,财产损失尽可能减少到最低程度,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其他进出园区人员。

3、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在存放危险品的区域内吸烟。

4、严禁任何人在非指定地点使用明火,在使用明火作业时,应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在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足够的安全措施。

5、严禁任何人在非指定时间,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6、严禁在各处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如需使用,在使用期应仔细检查线路状况和设备,确保线路接地良好、无漏电、无短路,并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

7、公共走廊,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确保畅通,防火门随时保证未上锁的关闭状态,以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及时疏散。

8、运营部门及相关人员对园区内重点消防区域及消防设施,各责任人需定期定点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工作,以备不时之需。

9、对违反规定,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危害消防安全的部门、组和个人。安技组将勒令其整改,并对当事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防盗管理

1、公司园区内存放有贵重车辆、配件、现金和票据等,一旦发生盗窃案件,公司将蒙受重大损失,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而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夜间值班人员定时地点巡逻,确保万无一失。

4、所有出园区车辆,必须停车接受检查。

5、所有要搬离园区的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出具放行凭证,并由所在部门主管以上签字,经值班人员核对物品名称及数量后方可放行。

6、安保人员每日定时、定点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防盗意识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的人员,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麻痹大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甚至被盗案件的,公司将给予责任人追究责任。

7、下班时门窗必须关闭,各部门、组须指定相关人员负责下班后门窗的关闭。

(四)园区交通管理

1、为保障园区内交通安全和良好畅通的交通秩序,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厂区的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全区内人员。

3、进出园区车辆实行限速管理,进入厂区内车辆限速15公里/小时,园区内禁止鸣笛。

4、无牌、无证、非法车辆严禁进入园区,值班人员有责任对进入园区的此类车辆做报警处理。

5、严禁任何人在公共道路和停车区域进行有碍交通或危害停放车辆安全的活动。

6、对违规行车和停放的车辆,安保人员有权采取包括警告、拖车等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五)停车管理制度

1、为规范园区内车辆停放管理,保证园区内停车位的合理使用,确保车辆按位有序停放,保证园区内良好的交通和停车秩序,营造安定有序的园区环境,制

定此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园区的所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

3、公司现有车位划分为:员工停车区;福奔公司停车区;大库生产线停车区。所有车位按区域划分,相关车辆按位停放。

4、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应停放至指定黄线划定区域内,严禁乱停乱放。

5、任何车辆不得长时间停放于车间、配件库及其他场所。

6、外部车辆进入厂区后,安保人员应分类引导,保证按位停车、一车一位、无跨位停车、不占用专用车位。

7、安保人员每日不定时对园区内车辆停放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公司内部车辆违规停车,将勒令其改正,并对违规人员进行考核,对巡查发现违规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奖励。

(六)公共区域管理

1、公司每一名员工都用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爱惜园区内花草树木。所有员工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卫生、不得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2、严禁在公共区域各处乱涂乱画、乱张贴,若需悬挂条幅或张贴海报,须向综合管理部申请,并在使用后及时收回,并清除痕迹。

3、严禁在公共区域(办公区、综合楼)内肆意喧哗、打闹和制造噪音。

4、对于违反规定破坏公共区域卫生、破坏绿化和制造噪音的人员,公司每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劝阻和检举,查证后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各公共区域开放时间 办公区:8:00--18:00 办公区关闭后,除夜值巡逻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

6、综合管理部管理的公共区域使用。1)适用范围: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的可封闭与不可封闭公共区域。2)使用前,使用部门应提前致电综合管理部进行申请,物管部进行登记。待申

请通过后,方可使用。封闭区域由综合管理部人员负责开启。使用是,应注意保护区域内设施。使用后,关好门窗,关闭用电设施。

3)综合管理部人员对使用后区域进行检查,并对可封闭区域重新封闭,若发现

问题,及时记录,以备查证。出现问题的责任将由使用部门和使用中承担。4)综合管理部人员每日定时定点对所管辖各公共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

记录并整改。对于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相关区域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勒令其恢复原状,并对责任人进行考核,造成区域内物品损坏的,将勒令责任按原价赔偿。四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8:00

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假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严格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请假。

6、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

7、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

2、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

3、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

水平。

4、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5、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6、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7、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 料和办公用品。

8、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保密规定

1、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

3、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人员管理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5、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6、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 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经费管理

1、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销帐(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需找主管会计领取并填写公司【支出凭证】或【支出报销单】(由主管会计负责提供、审核);主管会计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五、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二)适用范围

仓库的所用工作人员 三)、作息管理

1、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周一至周六)的工时制度,周日仓库内部安排人值班。

2、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四)、岗位职责

仓库主管岗位职责 1)对仓储部所有工作负全责。

2)负责货品库存的管理,库存数据及数据分拆。3)对货品质量严格控制把关,确保无不合格货品入库。4)负责仓储部日常管理工作,合理安排仓管人员各项工作。5)负责监督货品堆放、发货,做到堆放合理,发货原则先进先出。6)

每天对所有仓库库存条件以及货品摆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 时纠正解决

7)负责每月对仓库货品进行质量、数量盘点的全过程监督管理。8)负责全程监督出货流程、根据发货数量,合理安排运输车辆。9)

认真监督检查仓库管理人员执行规范管理,并做出业绩考评。

10)监督库存报表编制,并及时汇报至主管领导。11)完成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五)、货品管理

1.在收货、点数、入库、搬运、摆放、归位、存放、储存、发货过程中遵守安 全原则,做到防损、防水、防蛀、防晒等安全措施。

2.货品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3.每天检查货品信息,如发现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4.保持货物的正确标示,由仓管负责,对于错误标示及时更正 六)、货品的盘点

1.仓库货品盘点由财务、仓库以及主管部门拟定盘点计划时间表和盘点流程。2.盘点过程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需入库和出库统一按内部盘点安排 操作。

3.盘点时保证做到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公正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

点过程中严禁更换不同的盘点人员,以免少盘、多盘、漏盘等。4.盘点分初盘、复盘,但所有的盘点数据都需盘点人员签名确认。七)、仓库的安全、卫生

1.仓库每天都对仓库区域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的东西和坏的

东西,并将仓库内的物料整理到提定的区域内,达到整洁、整齐、干净、卫生、合理的摆放要求。

2.对仓库内货物摆放做出合理的摆放和规划。3.仓库卫生可以在仓库空闲的时间进行。4.仓库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可有堆积物,保证人员安全。5.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非仓库人员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

6.仓库内的规划区域要有明确标识(如:货品摆放区、安全通道、临期货品区、货品报废区、货品发放区、配货区、不合格货品存放区、、办公区等),其中物料摆放区内要分类分小区存放,且有清楚的标识。7.上下班关闭窗户及锁上仓库门。

8.做好及时检查物货,如有异常或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9.仓库内需要高空作业时做好安全防范。

九、仓库人员的工作态度及作风

9.1仓库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9.2仓库工作人员要求做事细心,认真,负责,诚实,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及职业道德。9.3对于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

有关园区的规章制度 第8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于住房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进入21世纪,房地产行业迅猛发展,房价一路走高,土地出让价格屡创新高。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但是对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并未征收房产税。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价,在2010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2011年,我国开始在上海和重庆进行房产税试点改革。学理界对房产税的有关问题展开了广泛研究,以期对完善我国的房产税有所裨益。

一、房产税的概念和特征

房产税是为中外各国政府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欧洲中世纪时,房产税就成为封建君主敛财的一项重要手段,且名目繁多,如“窗户税”、“灶税”、“烟囱税”等,这类房产税大多以房屋的某种外部标志作为确定负担的标准。中国古籍《周礼》上所称“廛布”即为最初的房产税。至唐代的间架税、清代和中华民国时期的房捐,均属房产税性质。房产税发展到今天,各国的规定均存在着差别。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颁布时,我国的经济发展还较为落后,人们的收入水平也较低,还没有进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实行商业化运作。个人拥有房产的情况很少,房产税的征收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性用房征税,对于居民个人非生产经营性用房免税。目前,学理界对房产税有关问题展开的讨论就是针对非生产经营性用房的征税问题展开。对房产税概念的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笔者认为,应从狭义的角度进行界定。房产税,也可以称为房屋税,它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纳税人是房产的所有人或者是使用权人,符合财产税的特征。第二,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种。世界各国基本都将房产税划归地方税种。由于房产税的征收流程非常繁琐,并不适合国家进行统一监管,由地方政府监管更为便捷,也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第三,税源具有稳定性。房产作为不动产具有较长的使用周期,而且不易外流。第四,房产税具有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房产税可以弥补个人所得税调节贫富差距的不足,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

二、我国房产税制度存在的缺陷

第一,分税制的房产税立法模式。分税制,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借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的收入体系。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模式。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相对分权模式,主要由中央政府制定税法、实施细则等,地方政府主要负责执行,对于法律解释等方面享有极少的权力,这就容易导致相关法律忽视地方区域性的特性。

第二,征税范围具有局限性。由于《房产税暂行条例》出台时间较早,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居民的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很多企业在农村兴建厂房,一些房地产商也将目光投向农村。如果农村被排除在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对于国家财政收入将是重大损失。另外,由于贫富差距的加大,高收入人群倾向于别墅、大平米住房等高价位的住房,如果对个人住房不征收房产税,可能会导致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征收房产税侧重于流通环节,忽视保有环节。涉及房产的征税集中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和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而购房者在购房后仅承担契约税和印花税,相对于土地出让和商品房销售产生的税收来说很轻。

三、完善我国房产税制度的几点思考

完善税收相关立法。对于涉及房产税的税种进行整合,并且以评估的市值作为计税依据,而不是房产的原值。评估的时间可以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一般是三至五年。税率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发展的状况,不宜实行一刀切,而应实行弹性税率。扩大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不仅对增量房征收,还要逐步扩展到存量房。在条件成熟时,出台《房产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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