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软件开发外包合同

2024-06-28

个人软件开发外包合同(精选6篇)

个人软件开发外包合同 第1篇

软件项目外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个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个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个人)(以下称乙方)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委托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开发工作。双方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内容及要求:

1.开发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______________”的开发,该系统的设计要求如下: l

主要功能:

根据需求设计进行项目的开发以及测试的工作。具体工作由甲方分配。l

系统运行环境包括:(1)(2)

2.开发时间:

(1)

启动日期: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即为项目正式启动日期;(2)

完成期限:自项目正式启动,在__工作日内完成。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

甲方有权利督促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有增加或修改内容双方需另行协商解决;在不影响进程的情况下,对于甲方的小规模变动的需求,乙方必须满足;若出现大幅度的变更,则甲乙双方商议延长开发周期。(2)

甲方完全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统的所有权,包括使用权、著作权等所有权利;(3)

甲方应当按照协议,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4)

甲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

(5)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软件开发技术进行保密,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6)

甲方有责任保密乙方的个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乙方:

(1)

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开发,完成需要开发的内容;

(2)

在项目开发完毕之后,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期之内,由于甲方设计变更而导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变更,若变更范围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功能范围之内,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甲方修改变更内容;(3)

乙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

(4)

乙方有责任对与甲方项目的接口规范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

乙方有责任在项目验收合格完成之后,向甲方提供__个月的免费维护服务,此维护仅指软件bug的修改以及小范围的功能性改动;

(6)

乙方有责任自行准备软件开发所需的硬件设备、开发资料及语音sdk.四、费用和支付方式:

1.费用:此项目费用合计为________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1)

第一阶段:

在合同签订之后的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_______元人民币。(2)

第二阶段:

在甲方整体项目开发完毕后__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验收,并向乙方提供验收合格报告。同时,乙方将软件设计相关文档交付给甲方,甲方在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______元人民币。(3)

第三阶段:

在项目开发完毕6个月后的__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_____元人民币。3.违约责任:

(1)

甲方有责任按期支付乙方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额外支付乙方总费用的0.5%作为补偿;

(2)

乙方有责任按期向交付甲方源代码和设计文档,实现项目中的所有功能,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总费用的0.5%作为补偿。如确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则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五、适用法律:

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六、仲裁

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七、甲乙双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若甲乙双方变更联系人,需要做出书面通知以告知对方。

八、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甲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2007年____月____日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2007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软件开发外包合同 第2篇

第一条:项目的功能、平台架构、开发进度、交付方式等内容由载明。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提供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正确性。

3.及时支付费用,保证项目的开发费用及时到位。

4.本合同的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及时完成系统的开发,同时保证项目质量。

3.协助甲方完成所开发系统的实施、培训以及维护。

4.开发完毕,乙方应将系统的文档、源代码移交给甲方,不得将其应用在其他企业。

5.不得将甲方开发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第四条:验收

1.验收标准为: a.程序正常运行;b.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实现;c.项目按时完成;d.文档和源代码齐全

2.验收期限为2天时间。

第六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试运行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合同款;

第七条:维护

1.乙方应通过电话、email、现场服务等方式协助甲方的系统维护,乙方有义务及时响应和认真服务,努力确保甲方所委托开发系统的正常使用;

2.甲方需要改动或需要委托乙方进行二次开发,甲方应同乙方另订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另收开发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 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第九条 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 方: 甲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外包合同选择影响因素分析 第3篇

Grossman和Helpman (2002, 2005) 、Grossman和Hart (1986) 、Hart和Moore (1990) 对不完全契约的研究和分析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其文献主要是针对企业为降低成本, 对一些内部活动委托给外部专业公司的考虑, 重点在内部提供与通过签署不完全性契约的外包合同之间的平衡点分析, 但文献的立足点是企业的一般性业务活动的外包。本文将分析重点放在研发外包相联系的基本问题, 重点在由于信息泄露造成的成本上升与创新专业化带来的收益的平衡。

虽然本文在分析外包的动因时强调了交易呈现不完全契约特征, 企业在考虑是否选择外包要通盘考虑各类因素。研发外包属于服务外包, 但从理论上讲, 研发外包的最初动因仍然是成本和费用。作为商业服务的研发外包活动, 可以看做是嵌入产品生产价值链的关键因素, 对发包企业的影响越来越大。所以, 许多商业服务外包的动因从最初的降低成本, 转变为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把非战略性业务外包出去, 企业就可以专注于其最擅长的、最具有竞争优势的核心业务, 其中研发外包就是其中最有效的手段。

一、模型的基本环境分析

假设有一个差异化产品的市场, 企业在标准技术条件下寻求降低生产成本, 其中一个方法是降低从事研发的成本, 本文使用委托代理框架进行分析:在垄断竞争市场状态下, 某生产企业是将其研发活动“外包”还是内部自己研发。模型的主体——发包或委托人是在垄断竞争市场生产商品的企业, 接包方——外部研发企业是代理人。假设:由于集聚与知识溢出效应, 市场的研发公司有在研发活动的比较优势。此外, 作为接包商, 外部研发公司在研发上有规模经济效应。为了削减成本, 企业可能会考虑把在公司内部的研发“外包”给外部研发公司。但是, 若担心信息泄漏问题, 研发是否“外包”就比较复杂了。

由于是否有信息泄漏问题是区别研发外包与生产外包①的主要区别之一, 最佳外包合同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以业绩或收入分享为基础的。下面结合两种合同进行分析:第一种是一份以支付固定费用为基础的合同, 其结果是有信息资料泄露;在第二种是一个固定付费加收入或业绩分享的合同, 可能有信息的泄露, 也可能没有。对于收入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共享的制度安排, 增加了研发外包的可能性, 因为它消除了信息泄漏的隐患。因此, 这种收入分享合同的安排肯定会改善社会效率。由于一个基于绩效的收入分享合同更有可能是最佳合同, 除非在信息发生泄漏时委托人主要的损失的一部分, 可以被转换成代理人的收益, 例如当委托人或发包企业的产品占市场很大份额时。由于对信息泄露的担忧降低了企业研发活动外包的机率, 任何旨在减少委托人损失或代理人从委托人私人信息中得到的利益措施, 都可以提高企业研发活动外包的比率。

假设发包企业的需求曲线为p (x) , 不考虑进出口, 一个典型的企业的销售价值是xp (x) 。产品的生命开始时, t=0。该研究成果开始收益——即投入生产的日期为t=I, 产品生命周期的长度是T。即在产品的生命周期结束时, 该产品被新产品替代时, t=T。不考虑贴现, 整个产品周期的销售现值是:

xp (x) (T-I)

对委托人来说, 内部研究人员的工资水平为WIH (上标符号IH表示内部) , 与外包有竞争力的工资W是均衡②的、相等的。在本文的其他地方交替使用WIH和W。关于R&D外包与内部研发的差异, 应该在下面三个重要方面说明:

第1点是外包成果的环境适应性问题。内部研发成果没有适应性问题, 因为在公司内部的研究人员知道公司的经营环境, 但外包研发成果要适应发包公司的经营环境, 是需要时间的。因此, 外包有适应性这种缺点, 为外包定制的客户可能会延误了其创新的到来。

第2点是专业化的接包商。由于接包商享有报酬递增、知识积累以及规模收益递增的优势, 它更多的意义在于, 在给定相同的成本条件下能以快于内部研究人员的速度开发创新。所以, 开发创新的速度是外包的优势。另外, 对生产企业来说, 外包创新能比内部研发“花费”更少。因为专业化的接包商比内部研究者提供更高质量的研究产出, 外包的意义在于在给定成本下可以缩短创新的时间, 产生更多的成本降低的收益。

第3点是信息泄漏问题。接包商获得了有关发包企业有用的经营信息。由于内部控制, 内部研发人员不太可能泄漏信息。为了分析的方便, 把这种可能性假设掉:如在公司内部的研究人员可以收到一个保证忠诚的保密费, 降低或消除他们泄漏信息的动机。但是, 接包企业则可能会泄漏信息, 信息泄露的可能渠道是: (1) 销售给发包企业的潜在的竞争对手; (2) 由于有获得的信息帮助, 接包企业作为竞争对手进入发包企业的产品销售市场③。这些都将侵蚀发包企业的市场份额, 并阻止研发的外包, 甚至上述第2点的优势大大超过第1点的劣势时也是如此。

第1点和第2点的效应是相反的, 是对冲的。适应性会延迟外包研发创新的速度, 削弱研发外包的优势;而专业化则导致更快的专业化创新。我们假设研发外包的专业化比适应性延迟更重要、权重更大。因此, 整个外包所需的时间比内部研发更短。设正常的外包研发为I=0, 内部研发为I=L, 这里L指内部研发条件下的对创新的延迟。

假设1:L>0。外包的专业化优势大于其适应性的劣势。外包研发的低适应性和内部研发的高创新能力可以降低L, 外包研发的专业化效果趋向于提高L。

第3点, 上文概述了主要的激励问题。接包企业具有泄漏发包企业的信息、损害发包企业利益的动机。根据格Grossman和Hart及Myerson标准的委托代理问题, 制作了一个模型, 本文设定假设2。

假设2:被接包企业泄露的发包企业的专有信息无法监测或验证。更具体地说, 信息泄漏不能被发包企业监测或由第三方核实, 如法院, 有几种方法可以证明这一假设。存在着这种情况, 即对两个协议参与方都知道对协议是否满意, 但没有方法向第三方核实是或否, 它只是简单地成为一个人对另一人的字眼。此外, 人们可以认为部分信息泄露可以是一般隐性知识型, 而不是涉及到具体产品生产的纯粹知识或技术。隐性知识溢出效应是难以被发包企业或法庭禁止的。因此, 在假设2, 签订一个规定接包企业不得泄露信息的合同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它不会被执行。发包企业要关注的是选择一个可能降低其泄漏问题严重性的合同, 信息泄漏的问题通过知识产权 (IP) 保护减轻也是可能的, 因为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以使泄露的信息价值下降。

为了了解这一环境中的基本诱因, 本文使用了泄露问题的非常简单的模型, 其中φ选择二进制表示:φ=0, 表示没有泄露。φ=1, 表示发生泄露。正如在上面第3点, 发包企业所面临的需求取决于是否有信息外泄。具体来说, 本文假设信息泄漏会导致发包企业面对需求的变化, 或面临需求曲线向内移动即需求下降的影响:

假设3:研发外包, 发包企业面对的需求为:

undefined

其中δ∈ (0, 1)

作为信息泄漏的结果, 发包企业所面临的需求曲线移动了1-δ部分, 也反映了信息泄漏的严重程度④。虽然成本上升是由信息泄露引起的, 对发包企业来说是完全可观测到的, 但接包企业泄漏信息的行动, 不能由第三方核实。本文考虑的研发是降低成本的研发, 尽管它可以解释为过程的创新, 创新过程是为了降低生产的产出成本, 可以扩展提升创新质量情况的分析。假定内部研发的商品的单位生产成本是C, 而外包的则是 (1-λ) C⑤。如果发生了外包, 发包企业和接包企业必须同意为外包合同制定一个支付计划。研发合同为 (m, μ) , m指定一个独立于销售的固定的支付金额, 而且这是建立在销售价值一定百分比 (μ部分) 之前的。这种类型的合同是在实践中出现的外包合同;也是在 (Ghatak et al, 2000) 关注的农业部门和 (Bajari et al, 2001) 关注的建筑业中常见的。假设2有效排除了签订一个更复杂的完美的系列合约的可能性。作为接包企业研发人员工资外的选择, W可视为内部研究的研发费用。因此, 发包企业内部研发时的产品的整个周期的利润 (不包括安装成本) 是:

πIH=x[p (x) -c] (T-L) -W

外包的利润则是:

undefined

二、研发外包的委托代理框架

本文使用一个委托代理框架, 以确定发包企业是否应该聘请外部研发企业做研发。这里发包企业是委托人, 它提供研发合同 (m, μ) , 接包企业是代理人。合同一旦被接受, 代理人还必须决定对于一个给定的研发合同, 是否泄漏信息给委托人的竞争对手, 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实际是一场三阶段的博弈。在第三和最后阶段, 代理人 (接包企业) 决定是否泄漏提供合同 (m, μ) 的委托人 (发包企业) 的信息——选择φ。在第二阶段, 委托人根据φ预测、决定选择最佳合同 (m, μ) 。最后, 给定最优合同和外部工资, 第一阶段的委托人决定是否将其研发外包。对这个博弈的解决方案表明, 信息泄露的问题只是少数外包的结果。因此, 我们能确定的是, 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扭曲, 结果造成资源在内部研究和外包研究之间错配。

三、代理人关于信息泄露的权衡和考虑

假设代理人 (接包企业) , 由几个合作伙伴组成, 其中每一个都与一个委托人签订研发合同。合作伙伴之间的信息共享发生在正常的研究过程中。信息共享会给信息泄漏提供方便。代理人只接受比市场工资更高的合同。不存在不确定性, 代理人也不用评估风险。因此, 对于博弈的第三阶段的分析, 我们假设作为代理人是一个很好的接包合作伙伴, 接受委托人提供的合同。我们现在转向代理人决定是否会泄漏信息的问题。

定义委托人每一期的前期的、没有信息泄露的共享收益为R=xp (x) 。给定一个外包合同 (m, μ) , 委托人的最大产量为x, 给定m和μ。还假设委托人面对的需求曲线是弹性不变的, 为x=Ap-ε, 这里A和ε都是常数。定义ε=1/ (1-α) , 则有R=xαA1-α。最佳选择的X是一个μ的函数, 变量R也是μ的函数。通常情况下, R是μ的递减函数。设B=βRT是代理人从销售泄漏信息中得到的好处或收益。假设β∈ (0, 1-δ) 是合理的。这种假设保证了委托人的损失总是大于代理人泄露信息的所得。具体来说, 我们假设β=β0 (1-δ) , 对于任意给定的市场结构有β0∈ (0, 1) 不变。由于β0用于测算委托人损失转化为代理人泄露信息所得占的部分, 因此本文认为当发包企业的产品市场竞争很激烈时, β0会变小⑥。

泄漏信息得到的好处是:

B=βRT=β0 (1-δ) RT (1)

此处A>0是一个比例因子, 它反映了企业面对的市场规模, 而ε>0是商品需求价格弹性的绝对值。如果没有信息泄漏, 收入分享制可以使代理人获得μRT, 即对m以外的一笔收益;若代理人泄漏委托人的信息, 则减少到δμRT。因此, 当代理人泄漏委托人的信息时, 就减少了市场对委托人产品的需求, 造成了其收入的损失。因此, 外包合同对于代理人的价值 (或收益) 表示为:

undefined

当代理人泄露委托人信息时, 对其收入有两个影响:首先收入是上升的, 因为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为信息直接支付费用给他;他也可能作为一个竞争对手进入商品市场。其次, 由于信息泄露减少了委托人产品的市场需求, 代理人从委托人处获得的支付是减少的, 我们有:

V|φ=1=V|φ=0+ΔV (2)

这里, ΔV=[β- (1-δ) μ]RT, 是代理人权衡泄漏或者不泄漏的主要依据。定义ΔV=0时为μ的临界值 (μC) 。很容易计算出:undefined。如果委托人面对的需求是弹性系数不变的需求, 可以表现为当μ<μC时ΔV>0, 当μ>μC时, ΔV<0, 这种关系可在图1表示。因此, 对于任何μ>μC, ΔV<0, 都意味着不泄露信息的价值高于泄露信息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 代理人的表现依赖于合同支付的业绩分享比例是否足够高, 以阻止信息资料的外泄。另一方面, 若μ<μC, 代理人将泄漏信息资料, 从而导致委托人企业的市场份额的下降。本文假设, 当 (μ=μC) 时, 代理人将不泄露信息。结果得到的均衡是:

undefined

因此, 一个外包合同对于代理人的价值可重新定义为:

undefined

四、外包还是内部研发

可以用图示来描绘外包研发和内部研发之间的边界空间 (β0, δ) , 见图2。这个图基本上包含了本文所有的关于这方面的均衡结果的特征。首先, 它表明我们采取内部研发制度仅当β0很大和δ很小时。这是直观的, 因为这意味着当委托人的损失和代理人的泄漏收益都比较高, 外包是不可能的。其次, 若要在外包研发制度下没有泄漏, 只有在β0是足够小, 才使得混合合同 (固定支付+业绩分享) 合理。第三, 由于委托人面对的需求变得越来越有弹性 (α变得越来越大) , 内部研发制度的适用范围变得越来越小, 外包研发制度 (包括泄漏) 的适用范围则变得越来越大 (图2, E点转移到西南的E′) 。当α接近1 (产品的需求是非常有弹性的) , 总价合同的外包 (伴随着泄漏) 的可能性接近1。当有区别的商品也是可以相互替代的, 相互给予了坚定的成本削减替代可以吸引更多的需求量, 为发包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因此, 外包研发更具吸引力。第四, 可以考虑一个无信息泄漏的外包模型的一般可能性。当信息泄漏是不可能的或无关紧要时, 即δ=1, β0=0。在这种情况下, 将存在这种外包——没有渗漏问题, 外包将更多的发生, 无论什么时候这样做都更有效率。

五、知识产权保护与研发外包

研发外包是否带来更高的经济福利结果?假设没有任何信息资料泄露, 由于专业的研发企业做研发可以更快、更好, 研发外包比在内部研究来得快, 与较高的福利相联系。但是, 信息泄漏会给发包企业带来研发外包与结果相比的社会协调问题。本文假设决策者没有直接控制研究企业的行动, 现在考虑一个更严格的保护贸易秘密的政策, 这种政策将减少委托人的损失与相关的信息泄漏⑦。例如它会更容易为委托人, 以制止知识产权侵权取得赔偿或寻求知识产权的贸易信息。即使代理人泄露信息后, 不能核实是否确实是代理人泄漏的, 这种影响也增加了研发外包的可能性。从这个角度分析, 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增加了研发外包的机会和提高了社会效率。然而, 如果超出狭隘的商业秘密和政策重点考虑了整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时, 上述分析忽略了其他的可能性, 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也可能会过分有利于公司内部的研发。例如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延长产品周期 (即增加T) 的, 这使得从内部研发相对劣势减轻和延迟到达 (L/T是较低的) 。这是因为强大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所致。范围更广泛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更广泛的形式, 使昂贵的专利成为今后其他公司在现有专利基础上的创新的障碍。例如见O′Donaghue、Scotchmer和Thisse (1998) , 他们认为若扩大专利的广度即范围的话, 就会扼杀使人们对更昂贵的未来进行质量改进创新的机会。这就减慢了创造性的破坏过程, 延长了产品周期。强化了对现任的垄断力量, 延长了对消费者的损害期限。结论是:如果产品周期影响较小, 即 (L/T) 很大时,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可能有利于研发外包的发展⑧, 否则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将减少研发外包的激励和降低社会效率。在文献一般中, 更多强的强调的是知识产权保护可能会提高, 促进投资发明的积极性, 会提高社会效率, 显然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

六、结论

从技术角度看, 模型清楚地回答了研发活动这项商业服务活动“外部化”和“市场化”的影响因素:首先, 市场化的研发企业对发包企业内部研发部门的比较优势 (研发成本、研发时间及产品生命周期特性) 。参数L/T越大、λ越小, 比较优势越大。其次, 发包企业或委托人的市场地位:若发包企业的市场份额越大, 其商业信息泄漏造成的市场损失可能会越大 (即模型中参数δ越小) , 研发外包的可能性会越小, 这说明了充分的市场竞争和防止大垄断企业的出现是促进商业服务的主要考量。第三, 代理人 (接包企业) 是否泄漏信息的考虑因素{μ (委托人支付给代理人的收入分成比率) 和β0 (代理人从泄漏委托人商业信息造成的委托人损失中得到的“收益”比率) }。第四, 知识产权保护, 这些因素是市场分工水平、市场竞争结构、“非正式商业规则”、法律制度的微观体现, 直接关系到发包企业外包活动的发生与成败, 也反映了商业服务业, 尤其是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演化和发展的轨迹。

在委托人的产品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的情况下, 委托人或发包企业仍可能通过签订总价合同外包研发, 虽然这种合同不能防止发生泄漏商业秘密的, 这就说明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 泄漏商业秘密可能不是阻碍R&D最主要的因素了。但是, 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可能不会鼓励更多的研发外包, 因为过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会在市场其他方面可能造成负面的效果, 比如会延长产品生命周期的长度、减缓技术和产品的升级换代, 还可能会强化技术垄断企业的技术垄断优势等。因此, 严格意义上说本文的模型不足以全面反映和说明研发外包发展与演化的微观进程及其影响因素, 毕竟模型是在对经济现实的大大简化前提下进行分析的, 但是仍然可以从中获得一些有益的启发。即外包作为一种新的生产组织和贸易方式, 对服务业, 尤其是商业服务的发展和繁荣具有极大的贡献, 但服务业的增长是建立在分工深化、市场结构转化、组织制度不断进步的基础上的, 它本身对于经济整体效率的贡献也是巨大和战略性的。

摘要:研发成本的削减是影响制造企业决定是否将研发项目外包的主要考虑因素。本文使用一个委托代理框架, 并考虑固定费用和业绩分享为基础的两类合同, 设计在这些制约下的外包合同的选择, 着眼于研发 (R&D) 活动外包的分析, 发现业绩分享下的合同的使用增加了外包的可能性, 并提高了社会效率;然而当外包活动中的缺陷和漏洞不能被通过签订合同避免或防止时, 允许选择次优的结果即内部研发;虽然选择合同时仍然是追求最优的,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不一定会吸引更多的研发外包, 也不会必然提高经济效率。

关键词:研发外包,委托代理,不完全契约,泄漏

参考文献

[1]Allen, Beth.Design for Manufacturing.Unpub-lished Manuscript,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Minneapolis, MN, 2002.

[2]Chen, Been-Lon and Koji Shimomura.Self-Fulfilling Expectations and Economic Growth:A Model of Technology Adop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J].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 1998, 39:151-170.

[3]Chen, Been-Lon, Jie-Ping Mo and Ping Wang.Technology Adoption, Growth and Matc-hing[J].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l, 2002, 26:1927-1954.

[4]Edwin L.-C.Lai and Raymond Riezman (2004) .“Outsourcing of Innovation”, Vander-bilt University and NBER, No5048.

[5]Grossman, Gene and Elhanan Helpman.Integra-tion Versus Outsourcing in Industry Equilibrium[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2002, 117, 85-120.

[6]Grossman, Gene and Elhanan Helpman.Out-sourcing in a Global Economy[J].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2005, 72 (1) :135-159.

[7] Grossman, Sanford J. and Oliver D. Hart .The Costs and Benefits of Ownership:A Theory of Vertical and Lateral Integration[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86, 94:691-719.

[8] Hart, Oliver D. and John Moore.Property Rights and the Nature of the Firm[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90:1119-1158.

个人软件开发外包合同 第4篇

评判人:蔚泓 中软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评审专家

为了发展软件外包产业,国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对个人投资软件外包,也还提供各种优惠条件,全力促进软件企业进军外包市场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2003年,全球软件外包市场规模有5万亿美元,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20万亿美元的规模。印度的软件外包合同价值在去年已经突破100亿美元。而我国的软件外包,基本上还处在起步阶段。

随着全球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各个企业都开始更加关注本企业的核心能力的提高。为了降低成本、避免在非核心业务流程上过多投资、缩短产品打入市场的时间等目的,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不擅长的业务外包给第三方专业公司来更有效地完成。软件外包就是这种业务外包的重要形式之一。

在我国发展软件外包业务是大势所趋。全球第一次软件产业转移之后,印度公司一直是美国软件外包的最大受益者,占其发包总量的80%。但这一趋势今后可望有所改变。政治上,印巴局势近年来一直动荡不定,使得美国不得不考虑要回避局势不稳定可能给软件外包带来的影响;经济上,为了寻找成本可控的其他外包基地,美国软件公司也必须开始将软件外包给其他发展中国家,加上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这使中国成为一个重要的可供选择的市场。

为了发展我国的软件外包产业,国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对个人投资软件外包,也还提供各种优惠条件,全力促进软件企业进军外包市场,尤其是国际外包市场。

IT白领个人投资从事软件外包业务,首先要掂量的是自己的资金实力

目前国内软件企业的注册资金,大部分是在100万———1000万元之间,5000万元以上的就已经很少了,注册资金在亿元以上的更是凤毛麟角。因此,这些公司的人员规模一般都在30-100人之间,最大的也不过千人左右。从事软件外包业务的,全年营业收入一般都不大,业务量上千万元人民币的也不多,能够达到1000万美元的话就可以稳坐第一把交椅。像印度那种动辄三五万人,一个定单就可以达到一亿美元以上的大企业,在我国目前还不可想象。

另外,由于规模、资金因素导致企业技术研究上的不足,目前国内企业能够承接的外包业务大都是低端的软件开发和维护,中高端业务几乎无法涉及。可以说,规模偏小,资金不足是制约我国软件企业抢夺外包业务定单的最大障碍。因此,IT白领个人投资从事软件外包业务,首先要掂量的是自己的资金实力。

IT白领自己创建软件外包公司的时候,必须先正视自己的协同管理能力。一个优秀的程序员,并不一定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协同管理者

软件外包与其说是IT,不如说是服务,是在IT领域中的服务。服务市场是一个个性化需求丰富的市场,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根据行业、客户不同而不同。在多元化的软件外包领域里,处处可以占山为王。

从一些成功的经验来看,软件外包公司还具有收入长期稳定的特点。软件外包领域如此吸引人,以致许多IT白领对此也跃跃欲试。但这并不是一个谁进入都能够赚钱的地方。除了需要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实力,软件外包业务的风险也很高。在软件外包领域,容不得一次失败。有一次失败的经历,就再也无法吸引客户。

在软件外包过程中,发包方目标和价值的实现直接依赖于接包方的经验、技能、规模和人员,尤其有赖于接包方对承接业务的有效管理。因此,发包方一定会审慎地审查你的管理能力,看你能否完成任务。作为接包方,一定要有强大的项目管理能力,以保证项目进行的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要完成一个软件外包项目,需要组织相应的队伍。一个十多个人的小公司,就只能做小项目。

而一个大项目,却需要几十甚至数百上千人来协同完成。现在我国能够完成这种协同管理工作的人很少,这也是我国软件企业人员规模发展不起来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IT白领自己创建软件外包公司的时候,必须先正视自己的协同管理能力。一个优秀的程序员,并不一定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协同管理者。没有高质量的管理,就不会有高质量的软件品质。而软件,是追求完美的。

对于自己想在软件外包方面投资创业的IT白领来说,能不能组建到一支合格的软件外包团队,是个不能不考虑的问题

完成任何一项软件外包业务,都必须有足够的软件工程师。目前我国真正的软件工程师数量还很少。虽然现在软件学院的发展是个很好的趋势,但数目远远达不到未来的人才需求,而且目前能够与产业结合的软件人才更是匮乏。

软件外包开发属于团体项目。我国大部分程序员在学校、公司里虽然学习了相应的课程和知识,但很少有机会真正参与大型项目的协同开发,对团队协同开发的概念认知程度很差,因此,真正能够融入到软件外包工作中去的程序员是少之又少。

另外,由于用于团队协同开发的开发工具都很昂贵,我国大部分软件企业都不愿意或没有资金实力来购买这些开发工具,使得我国的程序员缺少开发工具的使用经验,造成和国际的开发模式不接轨。

软件白领的缺乏也是制约软件外包公司做大做久的主要原因之一。资深项目经理、客户需求分析师、资深程序员这些软件白领绝对不是现在的软件学院能够直接培养教育出来的,他们至少需要经过5年以上的正规开发大项目的锻炼。尽管现在有越来越多的软件专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更多的本科生,但这些人在短期内都无法转变为经验丰富的资深软件白领。真正支撑一个软件外包公司具体项目的,还是这些资深白领。

现在大部分的软件外包项目都需要用英文来开发完成。我国的程序员里,能够用英文熟练交流的人才更少。软件外包通常需要2-5个在国外的OFFSHORE外包程序员,还要有一个ONSITE在现场的程序员在客户端工作。我国的软件公司很难派出软件技术和语言都过硬的合格程序员,因此常常受到客户的抱怨,以致丢掉了那些好不容易达成意向的客户。而派出的那些少量语言、技术都合格的程序员,通常都在短期内移民了或为了获得更高的薪水转入了国外其他软件公司,最终也导致客户的流失。对于自己想在软件外包方面投资创业的IT白领来说,能不能组建到一支合格的软件外包团队,是个不能不考虑的问题。

如果接单渠道不能落实,即使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必要的协同管理能力,IT白领投资创建软件外包公司也还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软件外包企业都没有固定的接单渠道,因此每年的外包业务量始终在几万到几十万美元徘徊,只有一些中小型的合资软件公司、外商独资软件公司的外包业务比较稳定。

在開展软件外包业务方面,我国企业严重缺乏国际市场的开拓能力,尤其是对欧美市场。目前欧美市场的外包业务量在逐年增加,根据2003年9月份的全球外包会议资料显示,70% 的美国企业已经选择了外包。

但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对欧美出口的软件仅占软件出口总额的20%。我国对欧美软件出口之所以一直不能取得突破,一方面是由于印度公司整体实力强,在美国软件外包市场上已经赢得了良好的信誉;另外一方面也是由于我国软件产业整体水平较低,不能很好地满足欧美市场对完整解决方案的要求。

由于我国软件企业在欧美外包项目上成功的案例很少,没有很好的接包业绩,导致发包方信心不足。另外,我国给人知识产权保护的形象较差,这也使得欧美公司对给我国公司发包心存顾虑。在这样的情况下,能不能开辟稳定的接单渠道便至关重要。如果接单渠道不能落实,即使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必要的协同管理能力,IT白领投资创建软件外包公司也还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由于语言和文化方面的原因,我国一直在日本外包市场上保持着很大的优势,因此要在对日外包上选点突破

尽管有这样那样的不利,但面对软件外包庞大的潜在市场,坐而论道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只会错失良机;在这里投资创业,虽然面临诸多的风险,但并非没有机会———只要不是盲目出击。

对于个人创业者来说,要进入软件外包市场,一定要有战略性的安排,怎样进入,投入多少。只有这样才能防止盲目投资,也防止浅尝则止。还要制订详尽的市场开拓计划,以及市场梯队和技术梯队的建设计划,确认市场的开拓和人员的配备速度能够相当。

在市场选择上,虽然欧美外包市场容量很大,但我国目前在这方面没有任何优势,不妨优先考虑进军日本外包市场。我国的软件出口额中,对日出口一直占了很大的比例。由于语言和文化方面的原因,我国一直在日本外包市场上保持着很大的优势。 NEC以前也发包给印度,但很不成功。原因是要把文字报告从日文翻译成英文,进行开发,然后再翻译回日文。由于翻译过程中经常出现歧义,容易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因此NEC后来都转向中国软件企业发包。

我国企业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文化的理解上,都与日本有着比较大的相似性。在开展对日外包过程中,外语人才是不缺的,要能够读懂日语的技术资料,经过简单的培训就能够做到。日本软件外包市场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日本企业一般都向其国内的企业如NEC、NTT等发包,由这些企业进行上层的设计工作,然后将底层任务分包到海外来,以降低成本。

软件外包合同 第5篇

甲方:**公司

乙方:

甲方将软件的部分外包给乙方开发,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1、软件项目名称:

2、内容及要求:

根据甲方设计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软件部分的开发。

3、开发时间:以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周为限。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并对乙方的开发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应当提供软件开发所需要的所有数据交给乙方,并保证数据的正确性;

(3)、甲方应当及时支付软件开发费用,保证软件开发费用及时到位;

(4)、甲方应当依合同约定,及时检验、测试所开发的软件;

(5)、甲方享有本合同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及所有权;

(6)、甲方在软件符合约定时,依合同约定接受软件。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开发,完成需要开发的内容;

(2)、乙方应当与甲方讨论制定软件开发计划,并按照约定,及时、正确的完成软件的开发;

(3)、乙方在其开发的范围内有为甲方提供咨询及维修的义务;

(4)、乙方不得将本软件委托或外包给他人完成;

(5)、乙方对本软件的开发及在开发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数据负有保密的义务;

(6)、乙方不得在程序中加插和软件功能无关的程序或预留一些危害软件安全的漏洞;

(7)、乙方在开发出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后有权要求甲方依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第三条、外包软件的交付

1、乙方应当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将软件产品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产品时需要向甲方提交如下材料:

(1)、完成甲方功能要求的可执行软件;

(2)、软件的源代码;

(3)、软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文档。

3、开发完毕,乙方应将软件相关的文件、源代码移交给甲方,不得将其应用在其它用途。

第四条、验收

1、开发阶段的验收:

甲方应当依开发计划在每一个开发阶段对乙方所开发的产品进行检测和验收,在不符合开发计划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

2、产品交付的验收标准:

a、程序正常运行;b、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实现;c、项目按时完成;

d、文档和源代码齐全;e、软件通过审核上线。

第五条、付款

本协议采用转帐方式付款。

软件开发总费用人民币元。甲方按开发进度分两个阶段向乙方支付:

1、合同签定后,个工作日内首付合同总额的30%,金额元;

2、验收通过后,支付其余款项

3、在实施过程中,因甲方需求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保密协定

1、乙方对本协议内容、项目开发成果及开发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材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对本次开发有关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

向第三方泄漏;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所开发的软件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

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第七条、知识产权归属

1、因本协议产生的开发成果(含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文件、软件、数据等)由甲方享有

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阅读、使用或复制;

2、乙方保证其开发过程、开发完成的软件及相关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果因为甲方原因使开发无法完成,乙方有权终止开发并不退回首付款。

2、如果因为乙方原因使开发无法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开发并要求乙方退回首付款。

3、如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帮导致本外包合同所指向软件开发无法继续时,该合同自动

终止,违约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自签订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人:身份证号:

APP开发外包合同协议 第6篇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现就 APP (安卓和IOS应用) 等事项,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APP (安卓和IOS应用) 开发事宜。

1.2 APP (安卓和IOS应用) 的开发周期为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为期60-90个工作日)。

1.3 乙方负责的内容:

1) 开发制作: 所有的程序制作执行内容按照甲方提供的界面效果图和需求进行。

2) 应用调试检测:功能正常使用,保证良好的用户体验。

3) 应用安装指导:安卓和IOS应用的指导说明文件一份。

4) 使用网页后台进行APP内容更新。

1.4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项目结束时提供相应的文件(.app安装文件);

1.5 程序的开发执行费用,按照执行方案约定,费用总额为78000元,人民币

1.6 项目验收:开发完毕后,凭乙方提供的测试地址,由甲方展开验收。项目交付时间:20__年 月日

1.7 费用的结算方式:

1、预付款:甲方需在签订合同后3-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预付款,为费用总额的60%,即46800元整(人民币 肆万陆仟捌佰 元整);

2、项目尾款:项目审核结束,即本合同合作期满,APP程序制作及调试完成 ,由甲方进行项目的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乙项目总额的40%,即31200元整(人民币)。甲方在验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尾款清付。

1.8 乙方收款账号信息:

公司名称 大连简维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2.1 及时提供项目所需要的最新产品信息、企业动态、指向链接等相关资料。

2.2 定期沟通,议定设计制作方案。

2.3 对双方共同制定的制作方案给予支持配合。

2.4 对乙方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通知乙方,便于乙方调整设计制作方案。

2.5 为便于乙方工作,在项目需要时,甲方安排项目负责人员的与乙方直接沟通。

2.6 甲方应当及时按每单执行合同的约定时间付款。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3.1 乙方指派具有丰富程序开发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工作组;并指定设计、开发人员,与甲方直接负责人对接。

3.2 项目工作组成员提供本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业务领域的服务,并接受甲方指定的人员监督指导;

3.3 经甲方授权后由乙方传播出去的任何文字、图像及影视资料,乙方不具有版权,不得进行如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二次、编辑加工、评论等。

3.4 乙方保证其撰写的内容不会产生对甲方不利的影响或后果,否则应主动消除影响,防止扩散,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执行合同,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收取的款项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条款

4.1 乙方依据本执行合同和服务订单提供的策划和方案以及最终成果,在服务全部履行完毕后,其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4.2 双方承诺本合同所涉及的合同文本,策划方案,执行方案,沟通信息,最终成果,相关邮件均为保密内容,双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

4.3 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策划及方案以及最终成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4 乙方承诺无论在合作框架协议期内还是合作框架协议终止后,乙方均对甲方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资料及其它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并采取一切合法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于本执行合同终止之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提供的资料;

4.5 乙方违反第4.4条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收取的款项并承担赔偿责任。

4.6 乙方承诺在完成的程序上所使用的一切元素(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模板等)皆未侵占他人知识产权,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但是侵权之元素由甲方提供者除外

第五条 免责条款

由于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战争、地震、罢工、**或司法、政府限制等超出各方合理控制范围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执行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修改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执行合同的完整性及变更

6.1 执行合同及其附件为双方就本项事宜达成的唯一的、完整的协议和理解,并取代和废除双方在此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做出的协议、商谈、承诺或声明。

6.2 对本执行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在双方的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了修改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七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执行合同及服务订单履行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八条 生效

本执行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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