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县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学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2024-07-16

永年县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学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精选9篇)

永年县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学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第1篇

永年县教育局

关于建立教学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建立教学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教育质量四年提升计划全面落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实施方案(试行)》、《邯郸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学校。

第二章 教学管理机构建设

第三条、教育局成立学校教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教研室、教育科、电教站、督导室、人事科、财务科、办公室、教师进修学校、电大工作站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各学校要参照教育局的机构设臵成立教学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县教育局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管理负有监督、指导、管理职责。各总校对辖区内所属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各县直学校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对本校教学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管理。

第六条、学校校长是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各学校要把教学管理的各项任务、职责分解到人,确保教学管理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抓。

第四章、教学管理及制度

第八条、中小学校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科学安排,整体推进,着力抓好常规管理、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进而实现教学管理精细化,形成有个性化的办学特色,确保教学质量全面得到提升。

第九条、校长职责、1.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思想,能够落实“学校的一切工作围绕教学工作展开”。2.树立终身学习思想,有计划地学习教学管理理论和教学理论及学科专业知识(要有学习笔记)。

3.根据省市教学评估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现教学评估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4.学校工作计划要突出教学常规管理的各项内容,并有具体的落实记录(包括校委会记录、校长工作日志、校长听课等)。

5.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专题会,会议要有记录(研究了什么问题,解决了什么问题,还有什么问题待教研员或专家帮助解决)。

6.经常深入学校,走进课堂,参与教研,发现问题,讨论研究,帮助指导;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听课记录要详实,突出指导和交流。

7.乡镇中学校长必须按要求兼课,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8.成立备考领导小组,制定备考工作计划,有备考工作记录,备考资料充足。

9.为教师提供充足、实用、系统的学习资料。第十条、教学校长、学区校长职责

1.根据教育部课程设臵方案和我省课程计划及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学年课程实施方案。

2.根据省市教学评估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3.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校级领导参与、指导校本教研的制度或要求。

4.制定校本学习制度,把理论学习、学科专业知识学习纳入学校常规工作。

5.成立学科教研组和年级备课组(小学单轨可只设学科组),按计划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活动内容要从本校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搞好校本教研。每次活动要有记录。

6.有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选拔、培养和使用的具体措施。7.建立教学研究制度,保证每一位教师每周不少于3小时的教研活动时间。活动要有主题、有记录。

8.建立教师自我反思、参与教研活动的检查制度。

9.围绕教师课程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合作团队进行主题研究,通过理论学习、课例研究,连环跟进等研究行动,提高教师专业理论水平,提高教学效果。10.学区校长要以学区为单位,有计划的开展教研活动,要有安排有落实,有记录,学区校长对辖区各小学的教学管理情况及教师常规落实情况,要做到了如指掌,并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时每小学至少听两个老师的课。要有安排、有记录、有小结。

11.根据省课程实施计划和有关要求,有计划地开设地方课程。建立校本课程开发、实施、激励机制,根据当地、学生需求和学校特色,开发校本课程(不编学生课本)。

12.建立课程实施评价机制,定期评价年度课程实施方案和学期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并及时进行调整完善,保证课程的全面、有效实施。

13.必须按要求兼课,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第十一条、教务主任职责

1.建立注重实用、操作性强的教学管理制度,学校领导和教师都要遵守。

2.根据省市教学评估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3.教学常规检查实行周督查,月考查的办法。检查工作分为计划制订和落实情况、教研、理论学习、备课、集体备课讨论记录、上课、听课、作业布臵与批改等方面内容。周督查采用全面检查与个别抽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月考查要求每月末对各项教学常规记录集中检查评比,分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在全校及时通报,同时要对教师在各项教学常规工作中的表现用“短语”的形式进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教师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4.期末对每月的教学常规检查的结果进行总体评价,计入教师成长档案,作为教师教学评估和绩效工资评定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教师职责、1.学科教学计划。学科教学计划要内容详实、项目齐全,能体现开发和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综合实践活动,学科评价方案,教学改革实验等情况。

2.备课。(1)各学科备课齐全。能提前一周写出教案,书写认真、规范。(2)三维教学目标明确。整合优化教学内容,以教材为载体,以教学目标为指导思想,把握教材内容及重点、难点,并协调各类课程间的内在联系。(3)能体现学生的学习活动过程、方法。体现教师 教学风格和创造性。(4)能认真写出教学随笔或教学后记。

3.课堂教学。(1)实行候课制,按课程表上课。(2)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体现现代教育思想、落实课程标准。(3)创造性地理解和运用教材等教学资料、灵活处理教材内容、实现各种教育资源的有机整合。(4)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着眼于学生的主动发展、创造宽松、和谐、开放、互动的课堂教学环境。(5)注意对学生进行学法指导,让学生利用多种途径进行学习。(6)教学行为规范。语言健康、行为文明、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教态自然、语言生动、书写规范工整、教育手段熟练,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7)能完成教学任务、达成教学目标。课堂教学效果良好。

4.作业与辅导。(1)作业布臵要丰富多彩、有弹性、形式多样,作业量适中,适合学生年龄特点。避免机械重复性作业。(2)批改次数与该学科上课节数相当,批改及时、认真、正确。有批有改。批注提倡运用短语加等级,批改所使用的符号规范统一。每次批改都能认真填写作业批改记录。(3)能因材施教,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并有辅导计划、记录。(4)重视家访工作,每学年对每位学生至少上门家访一次,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反思教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并有详细的家访记录。(5)加强与社会、家长的联系、开发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按计划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举办教学开放日或教学开放周等活动,并有详细的记录、总结。

5.教研组活动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师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积极申报课题、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论著。

6.听课。(1)坚持听评课业制度,每周至少听3节课(单轨小学教师每周至少听1节课)。(2)听课记录项目齐全,既有分步评析,又要有综合意见,能提出探讨或改进意见,或者教师个人的听课感受。

7.考试及试卷分析。(1)每单元至少要自己命制一套测试题,形成规范试卷,通过对学生答题和得分情况的分析,及时调整命题思路和方法,逐步提高命题能力和质量。(2)按要求认真组织、总结每次考试。(3)如实填写学生成绩册,并搞好各科试卷分析。(4)能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改进教学。

第五章 教学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认定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1.耽误学生1节课的。2.不备课就上课的。

3.连续2天不批改作业的。4.周内没有听1节课的。5.课堂出现知识性错误的。6.一周内没有参加教研活动的。

7.没有学科教学计划,不备课就上课,应该准备的教具、挂图和仪器而没有准备的。

8.没有执行候课制度,未经批准就随意停止上课,随意更换教学内容,上课出现知识性错误,应该使用而不使用必备的仪器、挂图及其它教具,随意拖延课堂时间的。

9.课外辅导没有计划、制度和场所,内容缺乏针对性的。

10.布臵作业超时、超量,严重增加学生负担,作业内容不加选择、随心所欲布臵的。

11.成绩考核弄虚作假,没有进行考后分析,并及时进行纠正,致使错误流传的。

12.没有批准、随意停止或不参加上级布臵的教研活动,教研活动流于形式,活动无主题、无效果的。

13.学校对教师、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不全面、不科学,千万教学畸形发展,对师生身心造成伤害的。

一周内发生2次三级教学事故的,可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一月内发生3次三级教学事故的,可认定为一级教学事故;一月内发生4次三级教学事故的,可认定为特级教学事故。2次二级教学事故认定为1次一级教学事故,2次一级教学事故认定为1次特级教学事故。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三级教学管理事故。1.校长一月内没有主持召开过1次教学专题会议的。2.各级校长一周内没有深入课堂听课的。

3.学区校长、县直中学教务主任一月内没有进行教学常规检查的。

4.小学校长、县直学校教研组长两周内没有进行教学常规检查的。

5.会议记录、听课笔记、学习笔记、检查记录等其中有弄虚作假的。6.教学管理制度和常规制度不能正常遵守的。一学期内发生2次三级教学管理事故,可认定为二级教学管理事故;一学期内发生3次教学管理事故,可认定为一级教学管理事故。一学期内发生4次三级教学管理事故,可认定为特级教学管理事故。

第六章 监督

第十五条、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把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上学期教学工作总结报到教研室。教学计划的活动安排以周为单位,立足本校实际,内容要突出实效性,可行性。教学总结要体现上学期计划的落实情况,已落实了那些;未落实那些,原因是什么;计划外做了那些。

第十六条、教育局将采取“听、查、看、督、导”等方式对全县各中小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及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视导,表扬先进,鞭策落后,重点发现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区域或全县推广,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

第十七条、建立检查结果通报制度。每次检查结束后,教育局将通报各单位教学管理的情况。对管理好的学校予以表彰;教学管理不到位的,学校要分别召开领导班子和全体教师会议,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并提出整改措施上报教育局和教研室。

第十八条、实行检查结果与绩效、评先、职称评聘相结合。教育局将根据检查结果分解各级各类先进指标给学校。学校要把教师执行教学常规情况作为绩效、评先、职称评聘的依据。

第十九条、教育局将把检查结果作为考核校长和领导班子政绩的主要依据,逐步建立在管理水平高、教育质量优、办学效益好的学校选拔干部的机制。

第七章 表彰与奖励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优先评为教学常规先进个人。1.能模范遵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一个学期内没有发生一起教学事故的。

2.备课认真,突出新课程理念,备课与课堂教学有机统一,教学反思及时,具有较强科研意识的。

2.被学校选拔参加区域教研(说讲评)、送教下乡(讲课)、县组织的讲课赛等活动之一的。

3.教学成绩在全县质量检测中,排在前100名的。4.在省市教学评估中,讲课受到专家一般以上肯定的。5.在教育局教学常规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副校长、学区校长可优先评优评先。

1.总校、县直学校、乡镇中学一年内没有黄牌警告的,小学成绩一年内保持在前50名的。

2.被教育局选定召开过教学管理先进现场会的。

3.在本校或辖区内学校一学期内没有发生过一级教学事故的。4.在本校或辖区内学校没有发生过二级教学管理事故的。5.在省市教学评估或教学工作检查中受到上级领导肯定的。6.在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上,等到与会人员的肯定和赞扬的。

7.在教育局教学常规中,重点通报表扬过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单位可优先评为教学管理先进单位。

1.一年内没有受到黄牌警告的。

2.被教育局选定召开过教学管理先进现场会的。3.一学期内没有发生过教学事故的。

4.在省市教学评估或教学工作检查中,受到上级领导肯定的。5.在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上,得到与会人员肯定和赞扬的。

6.在教育局教学常规检查中,受到重点通报表扬的。

7.教师业务档案有据可查,教师业绩记录详实、全面,全面配合完成县域教学评估工作且扎实有效,按时、按要求进行的。

8.校本教研和校本课程开发有特色,对本校及至全县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有自己的教科研成果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单位不得评为本年度教学管理先进单位。

1.在全县教学质量检测中总校、县直学校、乡镇中学有一次黄牌警告或总校所辖乡镇小学有1所学校成绩排在后30名的。

2.在迎接省市教学评估及其它教学工作检查中,成绩给全县拖后腿的。3.在教学常规检查中,受到重点通报批评或1个学期多起(3人次以上)被通报的。

4.经常以经费紧张,人员安排不开等理由拒绝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的。

5.对教育局布臵的教学、教研、教改工作消极应付,不积极配合,造成一定影响的。

6.课程开设不全、课时开设不足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教学校长、学区校长不得评优评先。

1.学校或所辖学校在全县质量检测中,给予黄牌警告的。2.学校或所辖学校的教学常规,疏于管理,大部分教师不能较好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的。

3.学校或所辖学校一个学期发生3次严重教学事故的。

4.学校或所辖学校在全县教学常规检查中,受到重点通报批评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教师不得评为本年度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1.所任学校在全县质量检查测中,成绩排在后100名的。2.一个学期发生2次教学事故以上的。

3.不能较好地遵守和落实本校教学常规制度,弄虚作假的。4.在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上,受到严重指责和批评的。

第二十六条、违反教学常规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教师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永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一○年二月三日

永年县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学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第2篇

(2009年10月24日)

为巩固我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成果,坚决遏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建立预防和治理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违法建设“发现得了、拆除得掉、控制得住”,根据《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建立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使查处违法建设“预防、发现、制止、报告、拆除、查处”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行轨道。对已发生的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别性质、情节,依法予以查处;对正在发生的违法建设,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拆除,杜绝违法建设增量,最终实现全县无违法建设的目标。

二、违法建设的认定

违法建设是指在城镇规划区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法建设:

(一)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二)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设工程位置、功能、层数、标高、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和建筑造型以及其他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四)其他违反土地管理及城乡规划进行的建设。

三、工作职责

村(居、社区):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社区)委员会主任为辖区第一责任人,村(居、社区)包组干部为具体责任人,村民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村(居、社区)应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点的原则,将所辖区域进行网格化划分,确定网格责任人,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网格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本网格内的违法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为辖区内查处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辖区内产生的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拆除。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已发生的违法建设,根据不同性质、情节依法予以查处;接受群众举报,并及时登记、核实,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对群众自拆、责任主体单位拆除确有困难的,在责任主体单位组织强拆时,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予以支持配合。

县规划局:从严进行规划审批,切实做好批后管理,加强对批后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接受群众举报并进行登记、核实,及时将发现的违法建设情况函告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需要界定的违法建设及时进行界定。

县国土资源局:严格履行用地审核审批程序,对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房、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立案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县房地产管理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颁发房产证;在拆迁时,坚持对违法建设按“不予补偿”原则进行裁决。

县工商局:对在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不得颁发营业执照;对已领发营业执照的,尽快给予撤销。

县建设局:违法建设的雨、污排水不得接入市政公共网络;对违法建设不得供水,已供水的在接到相关部门的停水通知后要立即停水。

肥东供电公司:对违法建设不得供电,已供电的要解除合同,尽快停电。县公安局:做好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治安保障工作,集中警力维护强拆现场秩序,保证拆违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有力地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县法院、检察院:在查处违法建设中,对涉嫌犯罪的,要快速立案侦查、审结,从重、从快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县信访局:对查处违法建设中的信访问题要耐心解释、说服并做好化解工作。县委宣传部:要督促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监督作用,对违法建设要及时曝光,始终保持查处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

四、工作措施

(一)适时召开查处违法建设联席会议,统一协调全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各乡镇、开发园区也要建立相应机制,并通过授权、委托等形式赋予相关乡镇、开发园区规划监察权和行政执法权。

(二)乡镇(开发园区)、村(居、社区)在辖区内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全覆盖”要求,对辖区进行网格化划分,不留空白区域。对网格进行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管理,责任人负责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责任区内的违法建设。对瞒报、拒报从而导致新的违法建设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制止的,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撤职或解聘。

(三)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助、支持,县直其他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拆除的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所发生的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同时,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组干部参与违法建设或非法买卖土地建房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阻挠、干涉执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相关责任单位在接到责任人报告后,应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没有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造成违法建设发生的,或发现违法建设未及时拆除产生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县规划局应当及时将规划审批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群众举报违法建设。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违法建设要及时曝光。举报电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7758609,县长热线12345。

永年县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学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第3篇

1 农机安全长效管理的主要任务

1.1 树立一个理念

牢固树立“平安是福”的发展理念, 筑牢农民致富的安全防线, 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领导, 强化各级的责任, 营造监督氛围, 增强全民农机安全生产的意识。

1.2 建立目标体系

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长效管理目标, 形成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 建立多部门、多系统通力合作的农机安全生产体系, 细化农机安全各个环节的考核目标及内容和方法, 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新农村建设, 富民达小康的重要内容。

1.3 开展绩效评价

根据长效管理目标采取矫正性措施, 上升管理层次, 既实现人性化管理, 又达到农机平安致富的目的。绩效评价在新的条件下要随着变化的社会环境, 采取新的思维和理念, 调整农机安全长效管理的目标体系, 实现农机事业发展, 提高平安层次, 努力实现农民平安富裕。

2 农机安全长效管理的主要方法

2.1 依法管理, 严格执法, 做到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实现平安农机、平安致富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法》是规范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行为, 杜绝黑机非驾违章违法现象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一系列全国性法律的颁布施行, 是规范农机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 在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的今天, 必须做到“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反之就有害于农机事业的发展, 有害于执法者的形象, 有害于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保护。

2.2 明确管理的绩效目标

目标体系是农机管理者实现具体管理措施、方法、行为所作出的承诺。主要包括长远目标和年度目标两个方面, 通常情况下, 长远目标是随着国民经济的规划, 国家新农村建设的蓝图而订立, 是平安农机建设者的“纲”;年度目标体系是指年度内农机发展目标实施, 包括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平安农机教育、法律法规的普及、农机监理执法诸方面, 是实现长效管理机制管理的“目”, 是农机长效管理征途上的加油站, 只有随着农机事业的发展, 逐站接力, 奋力向前, 才能实现纲举目张的长期效果。

2.3 建立完善管理体系

要按照农机监理立法工作提出的“加强立法工作, 提高立法质量, 到2010年, 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广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 在保障立法质量的前提下, 加快立法进程。

1) 出台法规。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出台农机安全监理办法, 明确规定农机安全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执法范围、执法内容, 规范农业机械管理、驾驶员管理、违章及违章处罚等内容, 在更高层次上统一解决全国农机管理依法执法问题。

2) 明确规章。出台一个全国统一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规范农机安全管理机构的名称, 性能、规格、级别、专用执法证件、执法经费、执法标志、职责、人员及财务管理办法等, 强化行业职能, 变“杂牌军”为“正规军”。

3) 完善制度。首先是完善和健全行政执法检查制度, 采取事前监督、事后督杳、督办, 使执法活动全过程处于有效监督之下, 避免和减少执法偏差。其次, 程序公开, 公开执法依据的理由及结果, 公开处罚事实依据和证据理由以及处罚者身份, 公开监理机构主要责任人必要的资料, 做到阳光执法。三是提高执法者水平和责任。加强培训, 提高执法者执法知识和工作能力, 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 明确农机管理机构的行政责任, 增强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严格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树立公正、高效、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3 加强农机长效管理机制的几点思考

3.1 强化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识

要转变传统管理思想, 强化长效管理意识, 将农机长效管理提升到发展农业, 稳定大局, 保证粮食安全的全局性、关键性位置, 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不断提高农机管理的理论水平, 同时, 要注意借鉴国内外成功的实践经验, 并结合公安交通部门道路管理办法, 加强培训, 强化管理观念, 持续提高长效管理水平。

3.2 强化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是长效管理体系的重要载体, 目前已建立的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安全稽查组织, 在过去的平安农机建设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随着农机事业的发展, 必须在人员、经费、设备诸方面给予增加和强化。各级政府要将农机管理经费纳入财政支出的盘子, 强化队伍建设, 强化服务窗口建设, 加大电脑检测线、无纸化考试、安全稽查等基础设施投入, 达到队伍精良, 装备先进, 经费充足, 为农机执法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3.3 强化农机长效管理的宣传

营造平安农机的氛围, 要通过媒体宣传搞好农机管理与发展农机经济的关系, 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与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关系。在农村, 各镇要利用宣传标牌、村头小黑板, 沿街、沿村庄悬挂宣传标语, 发放宣传资料, 举办安全生产警示图片展, 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平安是福”的安全理念。通过多种途径普及农机法律法规, 安全知识。采用“平安农机进学校”的办法普及农机安全知识, 形成社会成员、农机操作手、农田承包户、儿童小孩四个方面合力, 将农机安全知识深入人心。

3.4 强化基础管理, 堵住事故源头

一是要投入资金搞好法律法规、操作技能、道路安全知识的培训, 加大农机安全管理知识的普及。要改传统的培训项目、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以农机科技为后盾, 树立新时期培训的创新精神, 将培训课堂设在基层, 面向农村, 争当农机手的“好保姆”, 做农民近日, 江苏省洪泽县安委会下发《关于做

江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要求进一步加苏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 洪确保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泽一要认清形势, 提高认识, 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积二要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营造良好极氛围。要把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做条例》当作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以好宣传《条例》为契机, 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为平台, 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农三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纠正违法违章机行为。开展路面动态执法检查, 继续推进农机安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组织公安派出所、安全监、农技中心、交通等部门联合查处和纠正拖生拉机及其驾驶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产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工为;整顿农机市场;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警务作室功能, 不定期上路巡查。

四要加强农机检验, 确保高效、安全地投

入作业。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对领取合法有效牌证的上道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开展年检年审。拖拉机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联合收割机参加第三者责任政策保险, 方可办理牌证手续和进行年度检验。

五要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各镇要进一步健全目

标责任制, 明确镇长为第一责任人, 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 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把各项安全责任分解细化, 切实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工作到位。 (洪泽县农机局)

致富的“贴心人”, 通过讲给农民听, 做给农民看, 带着农民干的方式, 实行宣传安全知识面对面, 排除安全隐患零距离, 传播操作技术手把手, 为民服务心贴心。二是强化农机执法规范化建设, 实行首问负责制、事故责任倒查制、行政执法追究制, 严格农机检验、核发牌证、农机行政执法等程序, 建好管理档案, 做到台台机具有账目, 查阅有记录, 删除有清册, 管理有责任。三是严格安全检查, 把好年检年审关。结合公安、交通部门搞好路检路查。要深入到村组、农舍、机库逐台进行检审, 严格查处无证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打击假牌、假证行为。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 吸取事故教训, 认清危害, 树立重在预防的思想, 严格整治, 消除隐患, 防止农机事故的发生。●

摘要:从以人为本, 以民为先和依法管理的角度, 提出了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网络, 强化监管责任, 规范监管行为的具体对策与办法, 以在全社会筑牢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农机安全生产防线, 促进农机安全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

永年县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学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第4篇

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长期以来,全国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是,近年来极少数教师严重违反师德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师德突出问题,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现就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生培养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在职教师培训把师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记入培训学分。重视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实践反思,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丰富师德教育形式,把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二、加强师德宣传,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将师德宣传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重点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大力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联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师德考核应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符合教师职业性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突出师德激励,促进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气。将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评选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五、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失德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六、规范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性行为,并提出相应处理办法。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七、注重师德保障,将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师德建设领导责任制度。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关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师德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教育工会等教师行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中小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中小学校长要亲自抓师德建设。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合力。

教育部

2013年9月2日

永年县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学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第5篇

意 见

为贯彻落实全县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及《嵩县乡村清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嵩办〔2018〕19号)精神,坚持“以整促建、以整促管、以整改习、建立机制、利民惠民、全面提升”为原则,弘扬乡风文明,建设美丽乡村,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活质量,推进乡村清洁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乡村清洁整治长效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必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多方筹资,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地位,探索适应农村的垃圾处理模式,并建立完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常态进行。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天蓝、地绿、水净、气爽的生态环境。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把乡村清洁整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总体布局,加大资金投入,健全乡村清洁整治长效机制,解决危害

乡镇、行政村(社区)应该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环境治理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县级投资2.15亿元,用于美丽乡村、特色小城镇、生态廊道、农村保洁、贫困户六改一增、富民沟域经济带等农村领域建设。其中农村保洁投资800万元,发放保洁工资、配套保洁设施。二是在县配每人每月400元工资的基础上,各乡镇政府要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乡村清洁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提高保洁员的劳动报酬,从而确保保洁员队伍稳定、人心安定。

(三)基础设施完善机制。各级要重视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工作,县乡村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不断加大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重要环卫设施的建设力度,逐步做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齐全。一是每5户要配一个垃圾桶,提倡农户自行配简便垃圾桶,方便保洁员收集。二是科学配置环卫设施。建好垃圾中转站,选好垃圾填埋场,确保垃圾有处转、有处埋。每个乡镇必须有1个垃圾填埋场。三是每个乡镇要规划1个建筑垃圾堆放点,确保建筑垃圾有处堆放,严禁往河道、路边、渠边、沟边倾倒。

(四)保洁人员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农村保洁员队伍,从全县2442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筛选出保洁员1184人,每个村设1名片长。二是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垃圾产生量的大小,适当增加保洁员,使行政村保洁员数量与行政村总人口的比例要达到1:200。三是

(七)建立垃圾处理机制。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处理方式,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集中填埋”的垃圾处理模式,逐步建立和推行垃圾分类、定时收集、清运管理制度。

1.户分类:引导农户主动做好房前屋后卫生,保持庭院干净、整洁、规范,按照农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行分类,对无法食用的蔬菜、果皮等有机垃圾,转化为有机肥料还田;对塑料瓶子、废旧金属和纸屑等可回收垃圾实行回收;对农民建房产生的建筑垃圾实施定点堆放填埋;对既不可利用,也不可回收的垃圾由农户投放到集中点或垃圾箱。

2.村收集:村级保洁人员负责所辖区公共区域卫生,并到集中点或垃圾箱收集垃圾,将垃圾清运至村级垃圾收集点。严禁向河道、路旁、村边村内的排水渠、饮用水源附近等非定点部位倾倒垃圾。

3.乡镇集中填埋:乡镇将村级垃圾收集点中的垃圾清运至乡镇级垃圾中转站,并转至垃圾填埋场。

(八)建立宣传引导机制。要改变农民长期形成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需要长期的宣传、教育、引导和管理。一是要加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展板、宣传标语、微信等形式,使环卫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要开展“改陋习、树新风”健康教育活动,着力培养农民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三要有计划地实施垃圾处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使农民群众认识、了解、接受垃圾无害

永年县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学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第6篇

关于建立农贸市场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单位、相关部门:

为加快建立我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巩固我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取得的成果,将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成长期经营有序、环境优美、功能齐备、食品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市场,不断提高我区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根据我区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坚持治标与治本、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道路畅通、市场整洁、经营有序、管理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行为,为全区人民提供安全舒适的销售和购物环境。

二、目标任务

强化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完善农贸市场管理体制,提高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责任,规范农贸市场经营行为,增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水平。确保集镇面貌整洁,环境卫生优美,车辆停靠有序,摊位定点摆设,广告得体大方,市场稳定繁荣,管理持久长效。

三、主要措施

1、成立专业农贸市场管理队伍,明确职责分工。由区城管大队牵头,相关部门组成专业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做到既明确分工,又通力协作,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工商部门主要负责依法经营程序,打击伪劣食品流入市场;食品部门主要负责各种肉食品、副食品的卫生,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称心;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农贸市场内的治安秩序,打击市场内的各种歪风邪气,并协助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交巡警部门主要负责市场的车辆停放秩

序,对违规的进行说服教育,对违纪的进行批评处罚。市场内部配备专职保洁人员、专职治安巡视人员、专职消防人员,专职设备维修人员、专职矛盾纠纷调解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加强市场内部管理,促进市场依法经营农贸市场管理人员注重抓好市场内的商品归类、区域划分,做好摊位安排及摆放秩序,让业主有序经营,同时做好“公平秤”的校对工作,以防“短斤少两”不良现象的发生,尽力将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制定执行《市场管理规定》、《食品检测制度》、《市场检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衡器管理制度》、《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市场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市场车辆管理制度》、《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市场活禽宰杀管理制度》、《市场治安保卫员岗位职责》、《市场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制度》、《市场监督考核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职责,严格考核。

四、保障办法

开发区范围内的黄舍农贸市场、吴滩集镇农贸市场,专设农贸市场办公室,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规范上墙,配足行政管理人员,确保各项工作已正常运转。

五、考核要求

在市场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人职责,对照创建要求,结合一系列规章制度,每人拿出岗位工资的30%参加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岗位得分评比。达到奖优罚劣,激励先进的要求。

永年县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学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第7篇

连政综〔2008〕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特制定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水利工程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农民群众的投工投劳数量大幅度减少,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不足,尤其是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不落实,管护能力明显减弱,部分乡村甚至多年没有开展渠道清淤岁修,严重影响水利工程发挥正常的灌溉效益。因此,尽快组建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工程建设、使用维修、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服务能力,从而建立水利工程管理长效机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紧迫的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总体要求

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要以保障水利设施持续发挥效益、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要为目标,以政府补助为引导,以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通过开展村民民主议事、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等措施,依靠互助合作组织的力量,着力解决农村水利管理“主体”缺位,责任、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效率和效益发挥不理想等问题,健全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组建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以服务农户为已任,实行互助合作、自主管理、自我服务,享有其管理水利工程设施的经营权和管理权,负责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设施,为当地农户提供公平、优质、高效的灌排服务,实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具体组建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自愿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可由村民委员会

牵头,通过村民代表会的形式,推荐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农民信得过的村民组成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领导班子。

(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领导班子要建立章程、工程维护、水费收缴、财务管理等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自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成立后,要与村民委员会等所有权人办理水利资产(使用权)移交手续,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

(三)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对所属工程的管理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领导班子组织讨论,确定水利工程管理方案。

(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要完善水费计收办法,保障水费足额计收,确保管理经费来源。要公开水费标准、用水量、水费收入与支出、上级政府拨款资金的使用等情况,接受广大用水户、当地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做到运作民主、公开、有效、规范。

(五)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要到县民政局履行登记手续,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

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管理

(一)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定。要制定水利设施管理方案,包括管理方式的确定、管理人员的聘用及职责;工程运行维护及水费计收办法;合同约定及监督措施。

(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要严格执行水利工程供应农业用水水价标准,并足额按时计收。工程水费是农民应承担的生产成本,所有农民用水户都有节约用水、维护工程和交纳水费的责任和义务。

(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对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和安全负责,对所管护的水利工程设施不定期进行维修,对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推行分段(片)承包管理,以合同形式约定管理人员工资待遇、职责及监督措施。

(四)当水利工程设施需实施更新改造、挖潜配套、水毁修复、除险加固等需大额投资时,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按农户受益大小单独筹资。

五、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奖励措施 县政府多渠道筹集水利工程管理专项补助经费,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奖励机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的引导作用。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农综办、烟草专卖

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落实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运行管理及工程维护经费来源。县级财政具体奖励补助办法如下:

(一)按要求组建和按规范运作的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县财政按上年度烟叶税总额的3%编列水利工程设施管护经费。当奖励补助额度大于该基数时,再按实际需要额度追加。

(二)对新组建的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县民政局登记发证和县水利局等部门验收确认后,由县财政给予奖励补助开办费5000元。

(三)对经乡镇人民政府确认水费计收完成计划任务80%以上,县水利局、财政局等部门验收确认水费使用合理、工程运行维护好、群众满意的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由县财政按所管护水利工程设施的受益农田面积亩数、每亩5元标准和完成计收任务百分比的乘积给予奖励补助。

(四)推荐运作良好的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作为小型水利建设项目申报主体,并在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上给予倾斜。

六、经费核拨

(一)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组建的验收条件详见附件1。上级补助资金仅限用于办公经费、管水员工资、所管辖水利工程设施的维护经费,不得用作奖金。未组建或运作不规范、管护成效不明显的,不能享受县财政奖励补助。

(二)村级水利工程设施管护经费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上级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检查。

(三)以乡镇为单位,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组建和运作的相关材料集中向县水利局申报,每年4月份由县水利局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核实验收。管护经费直拨至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专户。

附件:1.连城县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验收条件 2.连城县村级水利工程设施管护经费申报条件

连城县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

连城县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验收条件

1.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名称可以是农民用水户协会,也可以是水利管理协会。有县民政局批准成立的文件及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有县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有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灌溉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奖惩办法)。

5.有用水户代表大会及产生领导班子的有关会议记录,有用水户名单及协会负责人基本情况。6.有水利工程设施基本情况汇总表及产权移交材料,移交材料须经乡镇人民政府鉴证并加盖公章。7.有各用水户拥有耕地面积确认表,须由户主本人签字。8.有固定的联系场所和协会负责人联系电话。

附件2

连城县水利工程设施管护经费申报条件

连城县水利工程设施管护经费按受益农田面积亩数计算,实行以奖代补,补助范围仅限经县民政局登记发证和水利、财政等部门验收确认的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其申报县财政补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验收确认为合格的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2.水利设施有专人管理,有签订承包合同,无争水、抢水等水事纠纷。

3.有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每位用水户应缴交的水费及单独筹资任务。水费实际收取率在80%以上。

4.帐目清楚,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用水户、当地政府和社会监督。5.上级下拨的各项补助资金能专款专用。6.能积极发动用水户及时修复水毁水利工程。

永年县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学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第8篇

一、长效机制的概念及其涵义

城市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的概念。所谓长效机制, 是指集体和个体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及其变化过程, 是长期作用于集体和个体的功能和机理。所谓长效机制中的“长效”两个字, 实际是起着强调突出的作用, 任何制定制度的主体都会考虑到其时效性。当然, 制度和机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是与时俱进的, 需要不断修改完善。城市环境长效管理机制, 顾名思义, 就是通过相应的管理途径与体制, 一个城市不仅可以获得良好的市容环境, 还可以使良好的市容环境得到可持续维护。我们建立城市环境长效管理机制, 就是要根据建设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客观要求, 制定一套切合实际的具有东丽特色的规章制度, 在实践中贯彻执行, 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二、目前衡水市城市环境中存在问题

1、城市基础设施有待完善:环卫等公共设施尚不齐备, 且设置不尽合理;小街小巷道路破损严重, 亟需硬化改造。

2、城中村及旧城区环境秩序凌乱, 各项社会问题突出。

3、城市临时经营点等疏导性设施管理不够规范。

4、违法建设管理缺乏配套措施, 抢建乱建行为无法有效遏制。

5、居民城市环境意识较为薄弱, 无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落实衡水市城市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

实践表明, 落实衡水市城市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 必须结合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的需要, 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 形成合力, 齐抓共管, 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具体要做到三个方面:

1、适时择机修改环保法, 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环境责任

由于人力、财力和物力的限制以及客观条件的制约, 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应该是有限责任政府, 参与环境保护的各个部门也应是有限责任部门口只有责任明晰, 各施其责, 这样才能保证各项管理工作实施到位。重新界定各级各部门的环境责任, 首先就要从修改环保法做起。环保法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 是中国环境保护工作最根本的行为准则。因此有必要在环保法中明确合理地界定各级各部门在环境管理中的责任分工。

对于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的工作须由中央政府负责, 而对于仅限于地方政府辖区内的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工作则应由地方政府全权负责, 中央要履行好监管的职责, 而不必对细节工作插手太多。

2、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 成立直接对市长负责的咨询协调机制

在城市的管理决策层中, 需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 一方面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另一方面有助于在城市发展的各项政策之间进行协调, 尤其是处理好各项产业发展政策与环境保护政策之间的矛盾。对涉及城市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 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 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 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建立和完善实绩考核标准和体系, 把决策权力和决策后果挂钩, 执行权力和执行后果挂钩。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纠错改正机制。

3、加强网络建设, 形成上下联动, 是搞好城市环境的重要手段

城市环境工作的基础是社区、是村队。按照“三级网络、四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各镇街乡对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工作总负责, 并组织开展工作。区市容委对全区的市容环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服务。即立足于构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纵横交错、衔接互补的属地化管理网络, 形成以镇街乡为中心, 以镇街乡政府总负责, 以村队为基础, 以专业队伍为骨干, 全民共同参与, 区市容委和镇街乡政府齐抓共管的属地化管理新格局, 促进责任和任务的落实。

4、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永年县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学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第9篇

一、充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新世纪以来,先后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校舍建设工程,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特别是从2009年起,部署实施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开展校舍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校舍安全隐患大幅减少,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但我国中小学的学生规模大、农村学校多、基础条件差,保障校舍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建立长效机制,为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提供制度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把保障校舍安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覆盖范围和总体要求

(一)覆盖范围。全国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辦、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

(二)总体要求。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加强对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三、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对城乡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及时进行相关鉴定。对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鉴定。校舍排查鉴定结果要及时录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以便查询。

(二)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校舍安全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舍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地方各级教育、公安、国土资源、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预警信息,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

(三)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公告制度。教育部会同统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等部门对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向各省级政府通报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信息,并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公告。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信息通报和公告制度。

(四)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对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排除隐患,由省级政府综合考虑行政区域内各市、县面临自然灾害的危险程度以及校舍状况等因素,区分轻重缓急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县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分类分步组织实施。优先考虑将部分有条件的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五)严格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制度。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学校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位于洪泛区、蓄滞洪区、山区高原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其防险自保设施应通过水利、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六)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如因校舍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导致垮塌的,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要依法承担责任。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长效机制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玩忽职守影响校舍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是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立长效机制由省级政府统筹组织、市级政府协调指导、县级政府组织实施。教育、发展改革、公安、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审计、安全监管、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二)合理分担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各类校舍建设项目,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的支持力度。保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地方资金,制定省、市、县三级政府具体分担办法。中央财政通过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东部地区给予适当奖补。其他教育阶段保障校舍安全资金由地方及其他渠道安排。民办、外资和企(事)业办中小学所需资金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落实,当地政府给予支持指导并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的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三)落实扶持鼓励政策。校舍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应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基础上可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建设。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对中小学校舍建设的捐赠支出,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四)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是提高校舍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和技术支撑,各地要及时更新数据,加强维护,完善功能,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在年检、预警、信息发布、隐患排除、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校舍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五)加强监督检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的监督检查机制。地方政府要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每年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工作情况,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上一篇:2021小学班主任研修培训心得体会下一篇:北滩镇中心小学督导评估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