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

2024-06-01

石河子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精选6篇)

石河子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 第1篇

石河子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 全面加强学生素质和能力培养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石河子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 全面加强学生素质和能力培养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素质和能力培养,依据教育部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践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切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为目标,推动我校“质量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现就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全面加强学生素质和能力培养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更新教育观念,优化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

1、坚持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主动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其课程体系。强调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得改革;以优化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体系、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努力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

2、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体系,要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着力点,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机制的改革。通过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采取各种措施降低必修课比例、加大选修课比例,减少理论课堂授课时数,加大实践教学力度,确保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应大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应大于总学分(学时)的25%;增加学生自主学习和参加实 践教学活动的时间和空间,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加学生学习兴趣,完善学生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3、注重因材施教,优化实践课程结构。加强实践教学的课内与课外教学相结合;创造条件将专业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将集中教学组织与学生的个性课内外活动相结合;设置奖励学分,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进行创新性实验和实践,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积极探索小学期制(长短学期制),采取时空开放原则,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集中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各专业特点适当延长“课程期”,充分利用学生在校期间1—8学期的寒暑假;特别是在1—4学期寒暑假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社会实践活动,5—6学期寒暑假建立“小学期”,为学生提供综合实践活动的时间和空间;也可在全学程内设置长短小学期,相对集中地安排理论课课时,综合实践课程;同时,将入学教育、毕业教育也纳入实践教学体系之中。

5、加强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过程管理,特别是加强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等重要环节的教学组织,确保学生的实习时间和质量,推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

二、加强实践教学研究,推进实践教学内容和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6、投入专项资金,每年20万元,与质量工程相结合,设置实践教学改革创新专项教学研究项目,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实践教学研究,深化实践教学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考试手段的改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的需要,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运用到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实践之中。

7、大力推进实践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社会交际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创新实践教学形式,结合专业特色设置独立实践教学环节,积极开设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与研究需求,引导学生自觉地将对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融入对科学思维和科学方法的追求与科研素养的培育之中,以实现实践教学环节的“以人为本”、“因材施教”。

8、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手段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创新,科学地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于实践教学之中,积极开发、运用实验教学的多媒体辅助技术和虚拟仿真技术,开发利用实验教学的网络信息化系统,实现实践教学的网络化、智能化。

三、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化建设,建立教学质量保证的长效机制

9、加强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校院两极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设立全校实践教学指导的专门机构,统筹规划学校实践教学研究、改革以及实验室的规划建设,为学校实践教学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

10、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的领导制度,修订完善实践教学的各类教学过程文件,编辑《石河子大学实践教学管理文件汇编》,特别是完善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重要实践环节的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保证正常实践教学的秩序和教学质量。

11、设立实践教学专门督导,将实践教学环节的督导纳入学校教学督导的统一管理,加强对实践教学工作的质量监控。制定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实践教学评估制度,开 展实践教学质量评价,逐步建立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实践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四、进一步加大实践教学投入,推进实践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和实践教学改革

12、加大投入,强化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根据培养学生动手和实践能力的需要,不断完善实验和实习教学条件,采用多种方法改造和更新实验设备,提高实验设备的共享程度和使用效率,为教学提供充足的实验和实习条件。

在目前“质量工程”每年投入160万元实践教学改革经费的基础上,追加投入每年300万元,重点建设十大校级基础实验教学中心,通过扩容、升级的不断的发展,使之达到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要求,较好的满足量大面广的基础实验教学需求。

13、采取校院两级共建的办法,学校投入每年200万元(学院1:1配套),配合中央与地方共建项目的实施,着力改善新办专业的实验教学条件,建设20个左右与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发展相符,适应社会和市场需求的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实验教学中心。

14、每年投入60万元,配合质量工程,继续推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及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的资助计划,重点支持优秀学生的第二课堂科技创新活动。设立石河子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论坛”,由学生自主管理,学校提供技术指导和资金协助,扩大科技创新在学生中的影响面与受益面,强化大学生的学术交流与理论探讨;配套资助国家大学生科技创新性实验项目,促进大学生自主创新的兴趣和能力的培养;继续加大对大学生学科及科技竞赛活动的支持力度,重点资助具有参与面广的大学生学科及科 技竞赛活动,激发其创新兴趣与潜能,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和创新精神。

15、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积极拓展校企之间、校际之间,学校和科研系统的合作。在巩固现有校外各类实践教学基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兵团系统的组织优势,利用质量工程的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建设50个基于大型企业和农牧团场的大学生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做实校外实践教学工作,拓宽学生的校外实践渠道。

16、规范实践教学日常运行经费的管理,重视不同学科专业实践教学的特色与差异,科学合理的安排实践教学运行经费,设立实践教学专项帐户,专款专用,保证实践教学的正常运行。

五、强化学校实践教学的领导,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17、实践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和学院都要重视对实践教学的领导与管理,各学院及实验教学中心(基地)都要设立专职岗位,实行专人负责制。

18、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特别是实验室专职教师队伍的建设,要纳入学校各学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工程,通过改革引导,培养和吸引高水平教师从事实验和实习的教学工作。

19、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在原有基础上,注重学科与专业之间的差别,强调统筹协调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区别对待不同学科与专业,充分肯定其实践教学工作量,为教师从事实验与实习教学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石河子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 第2篇

近年来,专卖管理在法规宣传、政法联动、流程优化、端窝破网、绩效考核、市场监控、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都做出了较为傲人的业绩。然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行为的不规范、制度的不落实、管理的不严格、监督的不到位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尤其是“重检查、轻宣传,重处罚、轻教育,重实体、轻程序,重外打、轻内管,重办案、轻监督”现象还较为普遍。就总体而言,专卖管理工作目前正处于“爬高坡”、“翻陡坎”、“拼智商”、“比耐力”的调整时期、困难时期、关键时期;还属于“粗放式”、“经验型”、“模式化”、“盲目性”的徘徊阶段、痛苦阶段、割舍阶段;管理上的“空白”、衔接上的“屏蔽”、操作上的“盲区”、执行上的“软弱”在不同程度上严重制约了专卖管理的健康发展。由此可见,全面深化专卖精细化管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笔者做为一名基层烟草专卖的工作人员认为,必须要进一步深化烟草专卖精细化管理。必须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为目的,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对管理对象和管理行为实施精细、准确、快捷的规范和控制。精细化管理更多体现地是一种管理要求和一种工作方法。精细化中的“精”就是要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从众多的专卖管理工作中抓主要矛盾,抓重要环节,抓工作的精髓;“细”就是要在“精”的基础上,对“精髓”工作做细、做深、做透、做到位、做出高水平,提高管理的效能。总体要求就是坚持科学管理的基本思想、基本思维和基本思路,以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为目的,运用现代管理手段,以“全员参与、规范流程、细化目标、严格标准、精确控制、认真考核、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核心思想为指导,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的被动应付、执行上的敷衍了事、部门间的扯皮推诿、考核上的得过且过”等不规范问题;对专卖管理行为实施精细、准确、快捷的规范和控制。只有实行了精细化管理,才能不断提高专卖管理工作的水平,保障各项专卖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有的放矢 努力把握烟草专卖精细化管理的重点

专卖精细化管理不是要求面面俱到、平均用力,追求“广、而、全”,而是要根据烟草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及管理对象的特点抓住主要矛盾,确立烟草专卖精细化管理的重点,实施以点带面,重点突破,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促进烟草专卖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的提升。通过实践,我们把管理的重点确定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重点客户管理。重点客户是指辖区内形象好、信誉高、销量大,其忠诚度、满意度、贡献度均属前列的,并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和经济基础的客户,其中重点客户的销售总量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一般在60%以上,因此,加强重点客户管理意义十分重大。长期以来,专卖管理部门对重点客户采取的是以控量、限价、盯帐、死守为主的粗放型的管理方法,而这些客户的内部组织结构、财务核算模式和经营管理规律等往往较为复杂,对重点客户的管理因此也一直是各级烟草专卖机关的难点。当务之急是实行以控量、限价、盯帐、死守为主的管理向满足需求、按订单供货、把握区域销售规律、有效提高重点客户利润率、控制非市场因素对重点客户干扰的方向转变,并从满足需求、按订单供货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应对策和办法,以切实提高重点客户的销售收入和区域市场的管理质量。另外,针对目前城市化进程加快和链锁经营集群发展壮大的实际状况,要将烟草专卖管理的重点向特困企业、新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转移,向配送基地、物流中心、大型物资批发市场转移。

(二)强化薄弱环节管理。针对近年来各地查出的大案要案暴露出管理上的突出问题,烟草专卖管理的重点是要加强对区域结合部、边远乡镇农贸市场、交通便利的集镇、改制后的乡镇企业、毁弃的开发区仓储库房、下岗工人居集区、新建物流配送中心、大型物资批发市场等行业的管理,切实搞好对相关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经营者身份证、暂住证、场地租用合同、专用发票以及货运发票等验证审核工作,另外对长亏不倒的乡镇企业、改制停产而未开工的关门企业、城乡结合部且交通便利的大型物资批发市场、城中村居民房屋出租聚集区也应列为管理的重点。对烟草市场薄弱环节的管理思路应确定为“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纠错”。

(三)深化客户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是烟草专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扬弃以往单纯按销量大小来实施分类管理的做法,确立以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作为分类的主要标准,从宏观分析该客户在区域市场内的经营力、影响力、凝聚力和对烟草行业的忠诚度、贡献度,微观掌握该客户在区域市场内的销售渠道、经营特点、辐射范围、推销手段和对结构品牌喜好变化规律入手,按照不同类别客户的特点,提炼把握同类市场变化规律和专卖监管规律,科学确定管理方法,以增强市场监控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四)加大对特殊客户群的监控。特殊客户群是指那些专营高档卷烟的酒楼、宾馆、浴池、歌舞厅、游戏厅等楼堂馆所。由于这些场所遍及城乡,点多、面广、线长,且大多为个体经营,通常情况下,其经营高档假、冒卷烟的隐患极大。因此,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广泛开展排查摸底的前提下,建立《特殊群体客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主业类别、经营地址、业主姓名、是否有卷烟零售许可证、正常营业时间、违规经营记录等。档案按照有无许可证分为两类,并按照特殊客户、特殊管理的原则,建立特殊客户群违规经营预警机制。在“协调、沟通、引导、规范”的基础上,给予重点的、定向的、特殊的监控。

(五)突出专卖目标体系的建立。把专卖控制市场和管理市场的总目标及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单位、部门和岗位,形成与月度任务相挂钩的基础工作指标,按市场管理标准和工作推进速度予以量化,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运作流程。目标体系的建立绝不能就指标看指标,就增长看增长,就速度看速度,重要的是研究和分析指标、数字、增长、速度背后专卖人员所付出的劳动、智慧和责任。通过细化和规范单位、部门和岗位目标和流程,不断回顾、预测、判断、分析、检查、调整责任落实情况,以保障专卖整体目标的有序完成。

二、自我反省认真思考烟草专卖精细化管理实践中出现的不良倾向 目前各地专卖管理部门都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推进专卖精细化管理,从而有效地促进了专卖管理水平的提高。但在精细化管理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误区和倾向,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四重四轻”。

(一)重执行精细化,轻管理精细化。精细化管理,顾名思义,是管理的精细化,而非执行的精细化。目前关于实施专卖精细化管理的报道,加强市场精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为多,上升到政策法规层面的较少。实施专卖精细化管理,离不开基层专卖管理部门和市场一线广大专卖管理人员脚踏实地的精细化执行,更需要管理部门和管理岗位人员加强政策调研,不断总结完善,以利于规范操作,提高精细化管理的成效。

(二)重各个系列精细化,轻系列之间精细化。从目前情况看,法规宣传、政法联动、流程优化、端窝破网、绩效考核、市场监控、内部管理等各个业务系列都采取了大量精细化管理措施,成效也十分显著。但是,涉及到各个系列之间的业务衔接问题则不那么严密和精细。岗位工作人员对于岗位职责中明确的事项基本能做到位,但对于界定模糊、新增事项却易熟视无睹或推诿扯皮。这其中有许多客观原因,各个系列、各个岗位之间的业务衔接要比各个系列、各个岗位自身的业务完善难度大,困难多。但是不少问题往往就出在这些边缘地带,这也正是精细化管理的重心所在。市场稽查、人力资源、内部监管只是专卖管理部门内部对业务的分工,它们既是相对独立的管理环节或部门,又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一旦脱节,势必影响整个专卖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各个职能部门、岗位之间只有既各司其职,又加强沟通,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形成有机的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管理链条,才能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才能真正实现专卖管理的精细化。

(三)重考核项目精细化,轻非考核项目精细化。目前基层专卖管理部门存在的一个比较明显的倾向就是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工作和事项基本都能认真对待,精细化管理,而未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工作和事项往往得过且过,粗放式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成了左右日常工作的指挥棒、风向标。对于非考核项目给予必要的关注十分必要,只不过在时间、精力、人力、财力等方面要有所侧重、合理安排。

(四)重先进管理理念引进,轻融会贯通持续改进。目前专卖管理部门普遍引入了流程再造理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学习型组织等先进的管理科学和思想,从而有效地促进了专卖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然而,我们往往热衷于从一座管理理论的山峰奔向另一座山峰,而无暇深思这种管理理论的真正内涵,深入细致地进行融会贯通持续改进。我们今天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是要抛弃流程再造、ISO9000、学习型组织另起炉灶,恰恰相反,而是要将这些管理思想和方法融会贯通,兼收并蓄。说到底,精细化管理并非什么新鲜事物,流程再造的协同与集成、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化、学习型组织的系统思考等管理思想,同时也是精细化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它们一脉相承,相融相通,需要我们在专卖管理工作中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三、严格规范 积极探索深化专卖精细化管理的新途径

专卖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细化专卖管理目标、规范专卖管理内容、采取有效管理手段,建立起内部岗责设置科学、工作目标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监督制约有力、运转协调高效的专卖管理机制;“大巧不工、重剑无锋”,意指精细方能善其事,精巧才能成其利。要突破“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瓶颈,要解决专卖管理粗放的桎梏,要摆脱大而化之的束缚,出路就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精细化、科学化战略。

(一)从规范标准入手,实现专卖工作质量管理的精细化。精细化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专卖工作质量管理是全面、全过程、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实现专卖工作质量管理精细化,必须从规范标准入手,突出过程控制,强调环环相扣,追求“高标准、精细化、零缺陷”,实现质量水平的提升,保证专卖工作质量管理持续地“向深度延伸、向广度拓展”。规范标准可导入和使用ISO质量管理标准理念,进行标准化建设,使专卖工作质量管理过程从服从于领导安排到服从于相关职责标准转变。应用高效的工作方式和科学的工作流程,将工作标准、岗责体系、能级管理体系、绩效考核体系、岗位规范整合,达到业务标准精细、工作流程精简、绩效考核准确、管理体系精湛。让大家知道,实施和深化精细化管理应该怎么做,每一步的程序是什么,考核标准是什么,再深化一步应该怎么做,一环扣一环,一步接一步,让理论上的科学管理模式变成伸手可见的实实在在的操作模式,使大家在工作中自觉地加以运用和落实,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从规范评估入手,实现专卖管理的精细化。专卖管理是整个烟草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基础,要实现专卖管理的精细化就必须规范专卖管理绩效评估工作,提高专卖管理绩效评估和市场服务监控质量。首先是提高专卖管理人员的管理绩效评估和市场监控能力,要规范推行专卖市管员制度,实现传统的集权式管理向分权式管理转变,全程式管理向环节式管理转变,管户与管事的有机统一;其次是科学建立专卖管理绩效评估体系,运用行业链条的相关信息,建立绩效管理数学模型和指标参数,综合分析辖区市场净化率、占有率、持证经营率,以及违规烟侵害率,从中探索规律,建立绩效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加大计算机评估力度;三是做好客户分类管理和个性化评估,按照客户的行业类型、经济成份、经营规模、运作能力、守法程度、诚信等级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实施个性化评估。另外,要做好市场状况比对工作,加强内部各职能部门以及与外单位的信息比对,把信息变成整个专卖部门的共同信息资源,注重完善和扩充专卖管理绩效监控和分析系统的功能,提高市场监控的实效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从规范分工入手,实现流程管理的精细化。流程管理的精细化,主要运用过程控制的原理,对专卖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节点实施细节控制,理顺专卖管理各序列之间的业务关系,压缩管理层次,简化管理程序和手续。一个根本前提是按照功能的设定进行细化分工,将每一项工作按照环节或管理对象的不同特质进行细分,确定岗位与职责,并做到职责定位的准确、明了、全面、细化。如规范市场稽查流程必须包含专卖管理工作的全部内容,包括建立健全信息收集、证件查验、资格认证、小票核对、品牌监控、渠道稽查、专卖服务、违法违章处理、专卖工作质量督察等相关制度,按专卖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分工、职责定位、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时间要求、限制性要求等,更重要的是要明确各环节之间的连接和相互控制关系,如证件查验、资格认证、小票核对、品牌监控、渠道稽查、客户服务、违法违章处理、专卖工作质量督察等环节之间的信息交流等。同时,要在做好每一个单元的小事上下功夫,尽可能地把小事做细,把细事做透。彻底摒弃“本位主义”,着力养成系统地观察问题和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从而使精细化管理真正取得实效。

(四)从规范系统入手,实现信息化管理的精细化。专卖信息化是专卖管理精细化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运转顺畅的信息化系统是整个精细化管理体系运行的物质保障。整体上要统一软件系统,逐步整合行政管理系统与专卖管理系统,整合烟草行业内外各个系统。当前的专卖管理软件至少要实现以省为单位的统一,开发整合一套功能完备、系统规范、运行顺畅、切合专卖工作实际的专卖管理软件系统;纵向上还必须加快主体软件的推广与优化,尽快完善与主体软件配套的应用系统,选择一个或少数几个工作面进行信息化管理,然后逐步扩展到其他工作面,最终实现全面的信息化管理;横向上先实现区域性专卖数据共享,逐步实现全国专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专业化、网络化,形成“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全国统一的包括生产、经营、管理在内的“三者合一”的烟草行业管理应用系统、专卖行政管理应用系统、外部信息管理应用系统、烟草决策支持应用系统在内的烟草管理信息系统;最后要以“一站式”服务、“一户式”储存为突破口,强化数据管理,推进信息集中,加快整合信息资源,形成与烟叶种植、卷烟生产、香烟销售、专卖管理,以及银行、工商、税收、物价等各部门的信息共享网络,发挥信息增值应用的效应。

(五)从规范评价入手,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精细化。人力资源科学管理体系的缺位,专卖精细化管理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根据人力资源管理要求,专卖要从四个方面予以精细化:建立专卖人力资源规划体系,进行职位分类分层管理;构建专卖人力资源素质评价体系,实行能级管理;建立精细化专卖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体系,量化指标(或明确目标)、自动考核;建立现代化专卖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体系等。其中最关键的是实现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精细化。最近国家出台的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过去对GDP过分关注分解到居民收入、社会治安、办事效率等30几个相关指标中,符合现代管理学的绩效管理要求。专卖部门要借鉴政府绩效考评指标的设置,研究制定专卖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考核评价要基于功能、流程、制度、目标设定的标准化,分工、程序的精细化,必须从目标到行为直至结果进行全面考核,将概念性的评价改为显性的数量考核。通过推行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把专卖人员的业绩与对单位的贡献程度对应起来,加大奖惩力度,从而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精细化。

四、慎重推行 努力把握专卖精细化管理进程中的几个问题

专卖精细化管理成功与否,不仅要有科学的决策和管理体系,更重要的是把管理目标逐一贯彻落实,关键在于执行者的执行力度。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我们认为,真正实现管理的精细化,还应当注意把握两个界限,处理两个关系:

(一)把握好精细与繁琐的界限。精细化不等于繁琐化,恰恰相反,精细化是解决工作繁琐复杂的一个重要手段。“精”的本质就是抓主要矛盾,抓重点工作。“细”是落实“精”的内容,细的本质就是落实与执行,把工作做细,做实。如果没有把握住“精”的本质,只是狭义地理解“细”,必然落于繁琐化的泥坑。衡量精细与繁琐的标准有两条,一是工作效率是否提高,二是工作质量是否提高。如果没有同时达到这两条标准,就必须重新审视和修正工作标准和工作行为。绝对不能因为精细化管理过程中短时期工作量的加大而以“繁琐化”为借口否定“精细化”

(二)把握好管理中“细”与“粗”的界限。管理中粗细搭配得当,是做好精细化管理的一条重要工作方法。精细化管理中的“细”不等于事无巨细,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中对“有所为”的细。科学的“粗”同样也是精细化管理的一种形式。如,我们在完善专卖内部管理体制工作时,敢于转移和下放许多管理权限,对基层的许多工作采取不管而管的办法。虽然在管理表现形式上看,这是一种粗放式管理,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却细化了管理责任,让基层在权责统一中去解决问题。实践证明,把这些放在机关既管不了又管不好的工作下放到基层,基层比机关管得更好。另外,精细化管理又是动态的,同一件事在不同的管理环节应当有紧有松,在不同的工作时期有粗有细。如去年我们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把精细化管理的重点放在信息系统的开发上,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相形之下,其他工作便显得粗一些。今年我们把信息化重点放在数据分析应用上,放在已开发系统的稳定与提高上。

(三)处理好定性与定量的关系。量化指标是精细化管理的一个主要手段,但定量指标不可能包罗万象,这就需要对那些不可能量化的许多工作进行一定的定性管理。“定量”的表现形式多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数字,“定性”则是采用准确的表述性语言进行分析、评价,也可以看作是严格意义上的定量管理。二者是一种互补的关系,定量当中有定性,定性当中有定量,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精细化管理的两个侧面。如国家局的“六条禁令”和我们自订的专卖人员“十不准”的规定,大都是定性的严格管理要求,是始终充满“100%”的要求含义,与市场净化率、持证经营率、违规烟市场侵害率,以及查扣量、挖窝点数等规定一样,起到同样的约束与规范效果。

石河子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 第3篇

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巨大成绩

自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召开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会议以来, 国务院领导、教育部领导和其他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分别于2000年、2001年、2002年召开了第二次、第三次和第四次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会议, 不断总结改革经验, 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 提出新对策, 全面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之后教育部和各级政府继续不断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提出了通过“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部门依法监管”构建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改革思路和要求。正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积极落实四次会议的精神,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经过十多年的努力, 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它不仅使高校的吃、住、行等诸多后勤基本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而且还根本性地改变了我国高校后勤的基本面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 实现了由福利后勤向市场后勤的转型, 摆脱了高校后勤拖累高等教育发展的状态

后勤社会化改革以前, 高校不仅包办后勤, 而且还广泛地为师生员工提供各种各样的福利服务, 不仅耗费了大量宝贵的教育资金, 而且占用了大量本来就十分有限的教育资源, 使高校背负上了沉重的负担。正是福利后勤阻碍了高等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成为妨碍高等教育扩大规模、提高办学质量的“瓶颈”。为消除这个“瓶颈”, 国务院积极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扭转了高校包办福利后勤的局面, 积极推进高校后勤服务与市场服务的稳步接轨, 实现了由福利后勤向市场后勤的转变, 彻

大学 (学术版) 2010年第8期15

底打破了“瓶颈”, 为我国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进步。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所实现的根本性的转变, 不仅要归功于之前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建设所奠定的较好的思想和物质基础, 同时也应归功于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归功于各类高校的长期探索和锐意进取。

(二) 将后勤服务机构从高校中分离出来, 成为相对独立的机构实体, 壮大了一大批后勤服务企业

后勤社会化改革将高校包办的后勤从高校中剥离出来, 成立了相对独立的高校后勤服务实体。这些实体经过一系列的改革, 初步实现了由事业单位向服务企业的转变, 一些后勤实体还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实现了后勤服务机构属性的根本性转变。它们不仅为高校的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了比较好的服务, 而且还走出去, 参与社会服务行业的竞争, 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成为当地社会服务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壮大了一批后勤服务企业。

(三) 高校后勤市场逐步开放, 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部分高校初步建立起新型后勤保障体系

尽管国务院办公厅自2002年之后再没有举行过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会议, 但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步伐始终没有停滞。各高校继续依据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基本方向——建立新型的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积极探索。大部分高校在自办后勤服务方面采取“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策略, 将一些可以社会化的后勤服务领域向社会开放, 吸引社会服务进入高校, 为高校的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服务;同时, 对具有基础、能够办好的自办服务实体进行规范, 鼓励其做大做强。一些高校与后勤之间实现了由“包办后勤”至“包办后勤服务实体”到“创办后勤服务企业”的三步跨越。高校与后勤之间的关系正逐步理顺, 初步建立起新型的高校后勤保障体系。高校作为后勤服务提供者的主体作用显著弱化, 不再是广大师生员工日常服务的唯一的或直接的提供者, 也不是后勤服务实体的唯一举办者, 而是正逐渐转变为后勤服务的有限提供者、后勤服务企业的有限举办者和后勤服务市场的主要管理者。高校、师生员工、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和社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理顺, 为进一步构建新型的高校后勤保障体系奠定了基础。

(四) 积极探索市场调控机制, 维护校内市场的稳定与繁荣

过去十多年, 物价波动频繁。为了确保学校后勤服务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确保师生员工的生活少受影响, 各级政府、高校和后勤服务企业采取了系列措施, 积极维稳, 并就如何建立起调控校内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的新机制进行探索, 逐步形成政府在稳定社会市场时对高校适当倾斜, 高校采取直接或间接的行政干预和直接或间接补助等诸多措施维稳, 后勤企业主动消化波动、广大被服务对象适当承担物价波动的四方联动的新局面, 实现了校内后勤服务市场与社会服务市场的稳定接轨。这些探索不仅对维护校园稳定和正常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 推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

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而且还为构建高校后勤服务市场的调控机制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高校后勤改革面临的新挑战

明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谋划布局未来五年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今年的重要任务。《纲要》的颁布, 为继续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提出了新要求。认真研究高校后勤改革面临的新挑战和新任务是继续深化高校后勤改革的前提和基础。笔者认为, 未来五年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面临的主要挑战有以下几点。

(一) 改革很不平衡

十余年里, 我国高校后勤改革沿着如下基本路径推进:第一阶段, 高校分离后勤实体;第二阶段, 建立甲乙方关系, 规范后勤实体与学校之间的关系;第三阶段, 推进后勤实体的企业化经营;第四阶段, 鼓励社会参与后勤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经营, 鼓励高校后勤实体服务社会, 形成服务多元提供和竞争的局面;第五阶段, 高校在开放市场的基础上利用社会服务资源构建新型后勤保障体系。如果将上述视为改革的不同阶段的话, 那么可以说各高校的改革很不平衡。有些高校后勤改革处于第二阶段, 有些高校后勤改革处于第三阶段, 有些高校处于第四阶段, 还有比较少的高校处于第五阶段, 当然, 也有极少高校尚处于第一阶段。因此, 高校后勤改革处于一种极不平衡的状态中。[1]改革的不平衡性极大地增加了制定深化高校后勤改革统一政策的难度。

(二) 方向出现分歧

高校后勤改革的基本方向就是社会化, 即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 推进高校后勤实体社会化和实现后勤服务的社会化。其核心要求是高校开放后勤市场, 实现后勤市场与社会服务市场的接轨, 利用社会服务资源为高校的教学科研提供后勤保障。但随着高校后勤实体的分离与规范, 政府、高校和高校后勤服务实体之间在要不要继续坚持和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问题上出现分歧。各级政府希望继续推进高校开放, 扩大社会合作, 主张高校继续开放办学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加强高校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高校总体上坚持后勤社会化的基本方向, 但同时也希望后勤服务实体还像内部机构一样能无条件地提供各种各样优质服务与保障, 如会务、餐饮及住宿等, 且在如何进一步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方面处于摇摆境地, 后勤社会化改革已成高校改革的“鸡肋”, 不推进不行, 大力推进又好像没有太多的意思, 处于两难境地。高校后勤服务实体作为高校后勤服务与保障的最主要提供者, 基于自身的利益与发展, 希望能够垄断高校后勤市场, 获取服务实体稳定发展的基础, 同时享受高校作为事业单位的部分好处, 因此提出高校后勤的公益性和育人作用问题, 强调高校后勤服务实体与社会服务企业之间的差异, 强调高校后勤服务实体承担的维稳职责等等, 一些高校后勤实体甚至希望重新成为高校的“总务处”, 让高校后勤实体重新成为高校内设的基本机构。上述分歧实质上就是高校后勤要不要继续坚持社会化基本方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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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改革动力减弱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 高校后勤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局面得到彻底改变, 高校后勤基本条件严重不足与高等教育快速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已不复存在。过去十多年中, 高校后勤得到飞速发展, 基本满足了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 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以提高质量为主题的平衡发展阶段, 政府层面、高校层面对发展高校后勤改革的要求不再那么迫切了。高校后勤不再是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瓶颈”, 轰轰烈烈改革的局面已经结束。二是高校后勤与高校教学、科研等争夺教育资源的局面已不复存在, 高校包办福利后勤的沉重包袱已被甩掉。同时, 当前高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 经济上承担高校后勤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 高质量保障高校行政、教学和科研服务的要求显著提高, 高校从后勤市场经营中获取部分收益的愿望已经显著减弱, 高校对后勤市场的“蛋糕”变得“不在乎”了, 进一步深化高校后勤的改革动力显著减弱。同样, 从高校中分离出来的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经过轰轰烈烈的企业化、社会化改革之后, 其发展也进入到稳定提升阶段, 其继续坚持社会化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动力也显著减弱。

(四) 改革有新要求

推进教育改革是《纲要》规定的未来十年我国教育发展的基本工作方针, 强调“教育要发展, 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 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 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纲要》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纳入“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改革之中, 强调要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显然, 未来十年将是我国高等教育轰轰烈烈改革的十年, 是我国高等教育构建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十年。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不仅是这场改革中的基本内涵之一, 同时也是这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是高校后勤改革的新要求, 继续坚持社会化改革是高校后勤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路径, 高校后勤改革将纳入到现代大学制度的整体构建与完善之中。曾经是高校改革中最轰轰烈烈的后勤改革能否在未来的高等教育改革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将是高校后勤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三、高校后勤改革的主要任务

未来五年或更长时间里, 我国高校后勤改革面临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方面。

(一) 继续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提高全国高校后勤的社会化程度

目前, 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程度很不平衡, 有些高校改革步伐比较快, 已进入到构建后勤保障体系的阶段, 而有些高校甚至还没有将后勤服务实体剥离出来, 有些高校将剥离出来服务实体又回归到高校的内部机构。因此, 要继续坚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基本方向, 继续依据高校后勤的基本路径推进改革。采取措施促使改革步伐比较缓慢的高校要加快改革步伐;走回头路的高校要重新回归到高校后勤社会化改

革的道路上来;鼓励改革步伐比较快的高校总结经验, 再接再厉, 继续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努力提高全国高校后勤的社会化程度。

(二) 推进高校后勤服务实体的社会化改革, 发展壮大一批后勤服务企业

与之前高校后勤改革不同的是, 高校后勤服务实体已经成为深化高校后勤改革最重要的主体。要进一步理顺高校后勤服务实体与高校之间的关系, 将内设的高校后勤服务实体转变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服务企业;鼓励高校后勤服务实体依据现代服务企业的基本要求, 立足高校后勤服务, 面向社会, 积极探索, 努力构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新机制;适时开展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的股份制改造, 建立起服务企业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 鼓励高校稳步退出高校后勤服务实体的举办;鼓励高校后勤服务实体做大做强, 允许其拓宽经营范围, 积极开拓校内校外市场, 推进专业化经营, 逐步转型为能够为校内校外提供高质量服务的社会企业;鼓励条件成熟的后勤服务企业上市, 壮大一批后勤服务企业等。

(三) 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

高校要对后勤服务的硬件设施及软件设施进行市场化改造, 以适应开放后勤市场的需要;要确立被保障和采购服务的意识, 面向社会服务行业试行采购服务的改革, 使高校能够从日常服务与保障中解脱出来, 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教学和科研等活动中去;要建立起一支既懂经营, 又懂市场、又熟悉后勤服务保障的队伍, 承担起后勤保障服务的采购、管理、监督和营运的职能;主动转变高校在后勤服务与保障中的角色, 使广大师生员工逐渐成为日常生活保障中最直接的被保障对象, 赋予其对保障服务更多的选择权、评价权和监督权;要借鉴科技产业规划化建设的经验, 将高校后勤服务实体由高校直接举办转变为由高校资产经营公司举办, 建立起高校与后勤服务企业之间的“防火墙”, 彻底摆脱高校因日常服务不到位容易引发不稳定事件所困扰的局面;完善体制与机制, 建立起后勤服务保障的公开采购体制与机制, 形成校内市场的多元化、竞争性和稳定健康的局面等。

(四) 各级政府从体制与政策上完善承接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政策与措施, 并为高校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结果是高校与社会进一步融合, 并成为社会的一部分。高校校内市场成为社会大市场的一部分, 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成为社会服务企业的组成部分, 高校后勤领域中的人、财、物都成为社会大市场中可以流动的要素之一。要实现上述改革目标, 政府要做好体制与政策上的承接工作, 如允许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注册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完善高校后勤服务企业经营免税政策, 为注册的高校后勤服务实体开放社会市场等;同时政府在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时, 将高校直接纳入其中, 为高校直接提供诸如治安、道路、水电、信息等诸多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 将上述的基本公共服务直接延伸到高校中来, 将高校作为社区或城区来进行管理和服务, 为高校提供与城市或社区相一致的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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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 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纳入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整体改革中

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 任何改革单兵独进很难取得理想效果, 需要综合考虑, 统筹布局, 科学规划, 分步实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也一样, 经过之前轰轰烈烈的改革之后, 目前正步入深化改革, 构建符合每个高校实际情况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阶段, 因此它与高校内部的各项改革紧密相连, 同时也与社会的各项改革密切相关。高校后勤改革是将高校后勤的职能和机构从高校内部转变为社会机构与职能的过程, 因此牵涉到的各方面关系更为复杂。

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是《纲要》中规定的高校改革的基本方向和主要内容, 其本身就包含了高校后勤现代化制度的建设。高校后勤是高校教学、科研的保障体系, 其制度完善和功能的发挥将与现代大学制度的完善紧密相关。同时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也赋予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新内涵, 即要依据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要求, 如建立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等, 继续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从体制与机制上规范政府、高校、师生员工、高校后勤服务实体和社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 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

因此, 新一轮高校后勤改革必然与之前的改革不同。之前的改革目标主要是解决高校后勤基本设施明显不足, 拖累高等教育快速发展, 打破“瓶颈”, 因此改革的成效是极易显现的。而本轮改革更侧重从制度上构建起与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相适应的、规范政府、高校、师生员工、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和社会服务企业等关系的制度体系, 为大学长远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从长远角度看, 意义更深远。

(二) 进一步明确影响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

目前困扰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最主要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 高校后勤的育人职责和公益性问题。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管理者们始终认为, 高校后勤企业承担着育人的职责, 同时也不能像社会服务企业那样赚取学生的钱, 还有兼顾学生承受能力而体现出来的公益性, 因此它与社会服务企业有不一样的职责, 不能简单地将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定位为社会服务企业, 而应该将其视为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依据上述观点, 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似乎要重新成为高校的内设机构, 发挥以育人为主的作用。这确实是一个事关高校后勤改革的核心问题, 也是事关高校后勤要不要继续坚持社会化改革方向的问题。

笔者认为, 依据服务群体的特点, 为其提供符合该群体特点和要求的服务与保障是任何社会企业在经营服务过程中都必须正视的问题, 任何企业都十分重视并将它视为企业经营文化和特色的重要内涵。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在为高校提供服务保障的过程中, 兼顾高校的特点并为高校的育人和教学科研提供有特点的保障与服务是其必然要求。社会服务企业参与到高校后勤保障中来, 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与保障,

同样也必须兼顾高校的育人要求和特点。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和社会服务企业在为高校提供服务与保障的过程中, 尽管可以发挥育人功能, 但显然不能替代教师的育人职责。因此不能因此就主张重新回到高校办后勤的时代去。

第二, 高校后勤的成本经营和营利问题。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来, 一直强调分离出来的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和参与后勤保障的服务企业要根据学生的承受能力, 实行成本经营或微利经营, 并从政策措施上给予一定的保障, 如食堂设施设备的零租金、国家给予免税、大型后勤设施设备由学校负责投入和更新、对事业编制在后勤企业工作的职工实施“老人老办法”等等, 这些举措较好地保护了高校后勤与社会保障之间的稳步接轨, 避免大起大落, 确保后勤改革的平稳推进和维护学校的整体稳定。但由于长期“保护”, 据此认为成本经营或微利经营是阻碍高校后勤服务实体实现社会化的障碍, 甚至认为这样的“原则保护”决定着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最终不能变为“社会服务企业”。笔者认为, 这种观点显然有失偏颇, 期间道理已多次阐述, 这里就不再赘言了。

第三, 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资产划拨和发展方向问题。将高校中的后勤资产和服务人员剥离出来, 成立相对独立的服务实体并推进其社会化, 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一直坚持和倡导的方向, 但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当的困难:一是国办高校的后勤资产是国家财政投入的结果, 属于国有事业性资产, 要将国有事业性资产转变为经营投资性资产, 政策和心理上的难度都比较大, 而且一旦将这些资产划拨给后勤服务实体, 就意味着后勤服务实体永久地垄断了高校的后勤服务市场, 对进一步开放后勤服务市场显然是不利的。而从高校后勤服务实体的角度看, 既不划拨资产给予保障, 又不给予市场特别保障, 作为企业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主张要依据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原本就规定的资产划拨过程中尽可多地将资产划拨给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 体现“扶上马送一程”的原则, 将后勤服务实体做大做强后再送出校门参与社会竞争。这是事关高校和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进一步社会化的问题。笔者主张资产划拨既要有利于高校后勤市场开放和建设, 同时又要有利于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的社会化, 资产划拨的程度要与后者的经营要求相互匹配。

第四, 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构建问题。建设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重要目标, 也是高校开放后勤服务市场, 推进高校和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社会化后的必然要求。该目标提出之后, 相关人员开展了一些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成果, 但从政策上始终没有对构建新型高校保障体系进行详细规定, 即构建主体是谁?构建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方式是什么?保障的主要对象是什么?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和社会服务企业在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等等, 上述问题没有及时地给予政策上的明确, 影响了改革的深化。笔者认为, 从政策上进一步明确上述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 应利用编制《高校中长期后勤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契机将上述问题的政策给予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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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 高校后勤行业协会的定位和作用问题。近几年来, 高校后勤努力推进行业协会的建设, 使行业协会在协调高校后勤活动、凝聚人心、推动后勤工作交流、研究问题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行业协会的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行业协会是参与高校的社会服务实体和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的行业协会 (联盟) , 还是代表政府行使部分监督管理职能的非政府中间组织?两种属性的组织其作用和发展方向是不一样的, 在构建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不一样的。笔者认为, 行业协会定位于哪种属性的机构都可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但是要明确, 不能同时具有两种属性和功能, 这样是不利于规范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各种关系的。

涉及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政策问题还有许多, 但这些问题都不是新问题, 或是政策有明确规定但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障碍后出现的摇摆, 或是已引起重视并深入研究取得成果有待上升为政策的问题, 等等。尽管如此, 对这些问题的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很重要, 因为它们都是影响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重大问题。

(三) 建议建立高校后勤社会化程度的评价体系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已经进入到深水区, 涉及多方利益的博弈。但从高校的角度看,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当期面临的重大任务, 提高高校后勤社会化程度是其中的重要内涵。推进高校提高后勤社会化程度是最重要的抓手。高校不仅是高校后勤市场建设、监督的主体, 也是高校后勤服务实体 (企业) 的举办者, 因此对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负有直接的职责。进一步明确高校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职责, 明确其目标是深化高校后勤改革的前提和基础。由于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非常不平衡, 建立统一的改革行动计划已经不大现实, 推进这项工作比较好的方式是建立高校后勤社会化程度评价体系, 评估每个高校社会化改革的进度, 借以推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深入。如何建立高校后勤社会化程度的评价体系尚待今后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石河子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 第4篇

从全球范围来看,我国已经成为全球贫富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相关数据表明: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5∶1,扩大到目前的近1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1998年的2.52∶1,扩大到2011年的3.13∶1;全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在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中透露,部分行业员工平均收入达到当年城镇单位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有的高管年薪已经达到当年全国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00多倍,相当于农民工平均工资的4000多倍。此外,公开资料显示,西方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一般为50%—60%,比如美国为65%,日本是60%,英国高达71%,而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占GDP的比例却从1985年时的56%下降至2007年的50%左右,2012年则下滑至44%。

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失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政府、企业、居民三方利益分配中,政府财政收入比重逐年上升,而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却持续下降;二是居民内部的家庭与家庭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显著拉大。早在2004年,收入分配改革便开始启动调研,但时至今日方案依旧难产。在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久攻不下的近十年间,收入差距在继续扩大。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一、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展

收入分配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其核心内容是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关系,形成与集体、企业和个人劳动成果相联系的新型分配关系。分配关系的改革极大调动了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扭转了物质紧缺的局面,同时也为工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至此,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新型分配关系改革和调整的基本方向。

2004年,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开始启动调研,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2012年四季度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调节垄断部门高收入。

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共分七个部分:一是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二是准确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三是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四是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五是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六是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七是加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2013年3月,国务院公报官方微博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通知对承担收入分配改革重点工作的各部委具体工作做了分工,收入分配改革已经从“原则”进入“细则”阶段。通知要求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占比;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抓紧研究地区附加津贴实施方案。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总的来看,经过35年的改革,我国逐步建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收入分配体制。现有的收入分配制度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基本相适应。但是,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以及行业收入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严重。

二、当前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正视收入分配差距并对现有的收入分配制度加以改革,是出于优化经济增长环境和社会结构的需要。虽然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此方面的改革,但始终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从现有的收入分配制度分析,不难发现,我国的初次分配秩序混乱,行政力量在初次分配领域的作用大于市场力量,市场在收入初次分配中常出现失灵现象,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又遭到既得利益群体的阻挠,同时我国的再分配机制也不够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之间存在巨大差异,二是城镇社会成员社会保障制度不平等,三是城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制度之间不平等。改革的滞后性导致城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制度之间存在巨大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直接导致了社会保障待遇的差距。正是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加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进而拉大了收入差距。

(二)现行税收制度未能有效发挥调控收入分配的作用

税收制度的功能有很多,其中包括为政府筹措资本、调控宏观经济活动的“温度”、调控收入分配的贫富差距,等等。从实际效果看,我国现在的税收制度功能,主要表现在为政府筹措资本(税收增长率连年超过GDP增长率),而其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没有很好发挥,一个表现是中低收入者负担了太大比例的总税负(与美国的情况刚好相反),这不是在缩小贫富差距而是在扩大贫富差距。国外通常采取税收手段调节高收入,而我国现在缺少有效的税收手段调节高收入,其中个人所得税没有有效地调节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虽然高收入人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高于低收入人群,但是个人所得税占其收入的比例并不是很高。endprint

(三)国企改革缓慢制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如今,一些国有企业长期占据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实际上已处于资本垄断、资源垄断地位。比如,一些重要行业,比如电力、石油、电信、烟草等已被国企“垄断”,长期以来利润丰厚。众多学者认为国企收入上缴和限制国企高管工资,成为收入分配改革遇到的最大阻力之一。学者岳希明、李实和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教授史泰丽2010年发表论文《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探讨》,以严密的数理统计分析证明了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的70%,应归因于其垄断地位及相应的垄断利润。他们指出多年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难产最大的阻力之一是来自垄断企业的反对。

三、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建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然而,缩小收入差距是一项错综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更是一项十分迫切而又艰巨的历史任务。要从制度安排的深层上改革当前阻滞缩小收入差距的体制、机制,必然要触及现有的利益格局。当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刻不容缓,但改革的呼声和改革的阻力同样十分强大,因此要打破改革阻力,首先要打破固有的利益格局,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不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主要通过税收、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转移支付等调节手段进行,重点调节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部门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等各类收入关系,尽快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形成“橄榄形”的收入分配结构,使全国人民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

(一)进一步规范分配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分配秩序紊乱,竞争机制不完善,是当前影响公平竞争、公平分配的突出因素。因此,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是当前分配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非法经营是非法收入的直接来源,要从根本上取缔和打击非法经营。逐步减少或取消审批经济、关系经济、后门经济。后门经济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产生根源,最大限度地引入竞争机制。尽量减少垄断行业,改变独家经营的局面,打破由于行业间收入差距而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藩篱。

(二)在再分配中更加注重公平,进一步强化财税机制对收入分析的调节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杠杆,因此在再分配中更加注重公平,以提高居民收入为重点,加快完善财税体制。一是通过完善体制机制,逐步扭转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政府支出偏重生产性投资的趋势,避免财政收入增长挤压居民收入增长空间,解决政府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支出不足影响居民消费倾向的问题。二是加强监管力度,防止少数人偷税漏税。但有些问题,如灰色收入、私下交易,要通过转换机制、完善法规来解决。三是进一步完善税种,如开征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完善个人所得税,改革房地产税等。四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助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和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深化企业分配制度,同时加快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通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机制转换,使企业内部形成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劳动者不同利益主体的相互制衡机制,最终形成企业工资总量的自我形成机制,逐步放开对企业工资总额的行政性管理。在股份制企业,应积极试行“职工集体持股”等方式,使职工利益与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实实在在、更加密切地联系在一起。逐步推行经营管理者的年薪制、期股认股制,鼓励经营管理者的人力资本投资。政府机关要结合转变职能、精减人员、分流人员,进一步改革工资结构和工资制度。按照公务员待遇规则,规范工资收入,提高工资水平,真正克服目前政府机关中存在的“低工资,高就业”所产生的种种弊病。同时要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

(四)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加强政府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领域的主导作用,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在二次分配中,加大社会保障,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构建覆盖全民的公正平等的包括养老保险体制、失业保险体制和最低生活保障体制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城镇和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乡绝对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二是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全面推动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三是加快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搞好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四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研究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五是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强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健全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总之,收入分配制度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在公正分配、规范分配的原则下构建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引导全体人民勤劳致富、合法致富,最终走向共同富裕。因此,无论是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必须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辅相成,既要发挥好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

关于进一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第5篇

【内容概要】我县实施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三个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县街道管理体制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社区建设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应进一步加强领导,理顺体制、机制,健全机构,保证投入,保障用房,加大物业帮扶,真正把社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的生活家园和文明向上、幸福和谐的精神乐园。

2009年10月,我县实施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后,成立了社会工委和社会建设办公室,设立并组建了三个街道办事处,这标志着我县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建设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三个街道办成立以后,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街道工作职能,在城市管理,尤其是在城市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广大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但是,由于我县城市化建设起步晚,街道成立时间短,街道改革,尤其是街道管理体制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我县街道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与北京其他区县相比存在着一定差距,街道办事处承担的“统筹辖区发展,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的职能还没有理顺,辖区内共驻共建的合力还没有真正形成,社区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以香水园街道为例,就街道的建设与发展进行了调查和研究。

一、香水园街道的基本情况

香水园街道工委、办事处于2009年10月成立,所辖区域面积7.45平方公里,以妫水湖中心线以北、妫水北街以东,北至团结路和庆园街、东至龙庆路和京银路,辖区内有大型企事业单位99家。下设11个居委会,居民楼房302栋,总人口4.5万。社区党组织按照一居一支部的要求,在11个社区中设置了 8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党员1687人。机关内设3个行政和6个事业科室,及3个外派站所。共有机关和社区事业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160人。

二、社区建设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体制机制欠完善,履行职能难度大 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效率原则要求建立监督与管理服务两轴分离的组织体系。由于我县街道成立时间短,对于街道履行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体制机制建设尚需完善。主要表现在:

街道责权不统一,角色错位。北京市第五次城管会明确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能是:“统筹辖区发展、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我街道成立以后,县委、县政府赋予了街道办事处10项工作职能,同时更加强调属地管理,街道的工作职能和工作任务更加明确和具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本该由职能部门完成的工作都交给街道和社区来完成,年终还对街道和社区进行考评,而街道既没有专业管理人员,又没有行政执法权,工作难度大。

(二)机构设置不完备,与形势发展难匹配 一是机关科室少。街道成立以后,机关和社区承担着辖区内1.5万户,4.5万人口的组织、动员、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而办事处机关内部只设置了3个行政科室,6个事业科室,共对接县委、县政府所属的30多个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由于机关科室少,造成我们工作开展很不顺畅。目前,我们负责辖区内1.3万名育龄妇女的服务,3万余名妇女儿童的维权,近万名团员青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在机构改革中,街道机关却没有设置计生办,也没有设置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机构,更没有组织、宣传、纪检委员等职数。同时,我们还承担着许多行政职能,如社区居委会的一些工作,以及各类自治组织的培育、管理、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劳动监察等工作,街道机关却没有设置民政科、劳动监察科,导致我们在工作上既无法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实现有效对接,也很难高质量地推动这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党组织体系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我街道所属的11个社区党组织中,共有党员1600余人。8个党总支中,党员人数全部都在100人以上,其中,3个党总支党员人数在150人以上,新兴西社区党总支党员人数最多,共有党员438人,下设7个党支部。由于党员人数多,社区党总支――社区党支部,这种组织设置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北京市其他街道的社区,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都成立了社区党委,因此,成立社区党委也势在必行。

(三)驻区资源不整合,共建合力难形成 北京市第五次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上明确提出:“驻区单位要主动支持和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努力形成辖区范围内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但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由于我县共建机制不完善,驻区单位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方面还没形成有效的约束和保障机制。另一方面,驻区各成员单位的“大社区”意识还没有真正形成,总认为街道和社区建设是社区自己的事,所以在实际工作中都还不愿意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从而更影响了辖区资源的整合,力量的凝聚,也影响了共驻共建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经费缺口大、社区建设难保障 一是街道和社区建设经费少。街道成立以后,街道机关和社区的工作经费实行包干制,每年只有100万元的社区建设经费,这些经费只够维持街道机关和社区日常工作运转,支付机关和社区水、电、暖、通信等项目的开支。其他经费方面,各社区虽然每年有15万元的公益补助资金,也仅能满足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培训,以及文化体育活动。目前,我街道管理着城区一半以上的人口,担负着全县30多个职能部门下派的各项工作任务,而且我街道管辖的社区大多为老旧小区,小区内各种配套设施不完善,基础设施差,虽然我县每年对部分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但由于资金有限,改造也不够彻底。同时未能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每年需要及时修补的项目也较多。再有,我县的物业服务费较低,有的小区虽然有物业服务,但服务也很难到位,无物业服务的小区更是缺少资金投入等等。综合上述这些问题,都因为经费不足而无法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居民意见很大。

二是“费随事转”不到位。当前,我县各职能部门都把街道视作一级政府,所以大量工作都派往街道和社区,而人员、经费不进入社区,造成我们既无力干事,也无钱干事的局面。如:综合治理工作乡镇按照每个农业人口5元的标准核定综治工作经费,而城区管理的人口多,随着城市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种矛盾和困难突显,我们却没有综治工作经费,工作很难开展;社区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效的工作,更是宜居延庆、生态延庆、文明延庆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目前我们管理的“4050”人员已经达到200多人,既没有办公地点,也没有办公经费。社区各种改造任务都交由专业管理部门来完成,而这些改造工作进驻社区前的宣传、各种协调工作都交由街道来做,我们在印制宣传材料,组织召开各种协调会等方面却没有任何资金保障。

(五)物业服务不到位,监督协调难度大

目前,我街道共有居民楼302栋,其中有物业服务的177栋,无物业服务的楼房125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广大业主变成了房屋所有权人,社区物业服务也由过去的“无偿服务”变成了“花钱买服务”。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居民思想转变较慢,部分居民以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造成物业企业为降低成本,自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从而加剧居民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

二是物业监管有缝隙。我县在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县住建委和街道是实施监管的责任主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小区的物业管理涉及到规划、建设、物价、供电、供水、消防、公安、工商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单靠县住建委和街道协调这些部门的工作难度很大,所以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势在必行。

三是产权单位协调难。目前,我街道共有125栋居民楼分别由43家产权单位自管。这些自管楼中,有的单位只负责日常的垃圾清运,有的甚至放手不管,只能由居委会承担日常保洁。为了改变这种现状,经过我们的调查和摸底,目前大多数自管楼单位都愿意交给物业企业来管理,但是这些楼房建成年代早,历史遗留问题多,如:建设图纸缺失,收取和补足房屋维修基金困难,物业服务前期的启动资金无法提供,物业服务用房无法保障,物业进驻难。

(六)基础设施不完善,居民需求难满足 根据北京市《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若干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9号)的文件精神,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不得低于350平方米,其中:居委会办公用房不低于160平方米,居民活动用房不低于190平方米。目前,我们所属的11个社区中,办公和居民活动用房只有新兴西、石河营西、川北东、双路4个社区达到了市里的标准,其中,川北东、双路2个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还属于在建项目,并没有交付使用。其余7个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都不达标,尽管从2009年我县实施了社区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但由于受财力、审批、建设场地的制约,进展非常缓慢,造成我们组织居民、党员学习、开展活动没有场地的问题非常突出,居民意见很大。同时,我县在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中,由于在整体规划、联动协调、政策宣传等方面工作不到位,致使工作不彻底,居民意见很大。

三、加强社区建设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 城市建设与管理是一门科学,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城市建设与管理,按照县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完善城市功能,全面建设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富裕文明,幸福和谐绿色北京示范区的要求,以及借鉴其他区县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先进经验,结合我街道社区工作实际,我们认为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经势在必行。

(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全力营造社区管理的新环境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城市建设与管理。要用超前意识和理念规划城市建设与管理,具体讲就是在开发规划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为居民服务和社区管理的相关公共设施考虑进去,坚决避免只重视建设“硬件”,不考虑管理与服务的软件问题。二是发挥城市建设与管理各部门的作用。为了使城市建设和管理各个环节有机的联动起来,便于城市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将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的执法资源整合,加强工作衔接,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统一管理的工作格局,实现规划、建设超前参与。三是强化政府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作用。真正做到“让位、归位、到位”,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社区建设发展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履行宏观规划、政策引导、行政协调、财力支撑等职责,切实把政府督管职能落在实处,在城市的建设和改造中要广泛征求居民建议,尊重街道意见,使街道在建设前、施工中及验收后的各环节全程参与,真正做到社区发展不留隐患、不留问题。

(二)理顺街道管理体制,赋予街道工作职权 一是理顺街道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街道是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同时又代表基层居民。街道应该是城区社会管理和服务监督的主体,而各职能部门是责任主体。为此,建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理顺街道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建立以街道为监督主体――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为督办、复核――县职能部门办结,街道协办的城市管理体系,以保证街道真正发挥监管职能。对一些确需由街道来完成的工作,各职能部门应事先与街道进行协商,征得街道的同意后再交由街道来完成,同时按照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把人权、事权、费权都交给街道,以保证街道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建立和健全社区工作体系。建议参照其它区县街道的做法,并结合我县社区党员的实际,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系。对于党员人数在150人以上的社区,成立社区党委,社区党委书记与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并设置专职社区副书记,在此基础上,设置专职纪检委员,并享受副科待遇,以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增加机关机构和编制职数,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

一是整合教育资源,加强社区文化阵地建设。随着社区居民文化需求的不断提高,社区中的教育阵地已不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需要。为此,我们建议合理配置我县教育资源,将归属县教委管理的社区教育中心进行剥离,社区教育中心所属的阵地设施,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统一划归给街道,在街道机关中增设社区教育中心,并重新整合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与原教委办公室的职能,负责街道所属社区居民的教育培训等工作,以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和文化品味,为建设绿色北京示范区和宜居延庆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是增加机关机构和人员编制。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县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建议结合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合理设置科室,调整人员编制,并参照其他区县做法,各职能部门向街道办事处派驻站所。为了加强街道和社区建设,从2010年12月开始,我们专门组织专人到北京亚运村街道,以及北京市一些郊区县的街道进行了调研,希望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帮助。目前,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街道机关设置23个职能科室,北京市昌平区、密云县的街道也大多设置17――18个机关科室,另外,外派站所都设有专门的经费、人员进驻街道实地办公。为此,我们建议参照北京市一些体制改革比较成熟的街道的做法,增加街道科室机构,在现有机关科室的基础上,增设人大办公室、团委、武装部办公室、计生办、民政科、劳动监察科等职能科室,增加相应的编制,考虑到我县行政编制数量少的实际,我们建议可采取增加事业编制,并实行增编不增人的办法,由我们街道从单位内部的事业人员中自行调节,这样既满足了我们工作的实际需要,也节约了我县的行政编制。同时,我们建议增加相应的领导职数,在街道中设置专职的纪委书记,下设纪委办公室,设置专职的纪检委员。另外,建议在街道机关设置城管分队,派出所,工商所等外派机构,这些外派机构可以参照县统计局、司法局在街道设立站所的管理模式,由外派单位和街道实行双重管理,但工作人员与我们街道机关合暑办公,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健全机制,为驻区单位发挥作用提供保证 建议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完善发挥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工作机制,并通过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共建合力的形成。

一是建立社区共建领导协调机制。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县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社区共建协调委员会,成员由县各职能部门的党政一把手组成,社区共建协调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成员会议,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社区共建工作,并把这项工作列入对县二级班子的考核内容,以促进社区共建工作的真正落实。在社区层面,成立驻区单位共建工作联席会,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牵头,负责召集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和县共建协调委员会的指示要求认真做好共驻共建工作,通过建立社区共建的联动机制,为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二是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充分借鉴我县主要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包村工作的经验,把社区居委会纳入帮扶对象,县委、县政府的各职能部门与11个社区分别实行“一包一”,“一带一”对口帮扶的办法,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定期听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年底将包居工作纳入考核范围,以此促进社区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建立社区发展长效投入机制,促进社区建设快速发展

由于我县街道成立较晚,任务多,底子薄,还需县里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一是赋予街道一定的经济管理职能,设立街道自己的财政。北京市城区街道都设立财政科(所),都有自己的一级财政,我县乡镇一级也都有自己的财政,所以,我们建议,建立街道自己的财政,在街道机关中设置财政所,并由县委、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牵头,将街道辖区范围内的税收单位与有关部门进行剥离,统一纳入街道财政管理,并参照我县乡镇财政管理的办法,对于街道的财政税收,按一定比例予以上缴和分成,通过建立和完善街道财政体系,以弥补街道和社区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

二是建立职能部门长效投入机制,使“费随事转”真正到位。在社区建设中,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建立社区建设的长效投入机制。如:民政部门负责扶持社区服务相关设施的建设;文化、体育部门负责资助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和体育设施的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综治消防等各职能部门在人员进社区、工作进社区时,要有相应的投入,在解决其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的同时,工作经费也要进入社区。只有建立起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才能保证社区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三是设立“社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由县财政每年向社区拨付专项补助资金,此项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和相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转,组织居民成立各种自治组织,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逐年加大投入,保证和谐社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六)加大物业帮扶力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我们建议加大物业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力度,出台规范的物业企业准入、退出和监管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做好物业监管工作。并积极协调自管楼单位,要么自己提供规范的物业服务,要么退出服务,将相关资料、以及物业服务启动资金、服务用房等一并交由业委会,由街道指导业委会按照试点社区的模式纳入市场化管理。

一是对于有正规物业企业服务的社区,继续深化物业管理试点工作。要强化街道的主导管理地位,明确各方职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服务情况实施监督并予以规范,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业主大会续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过程的规范和指导。在新兴西社区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愿意纳入物业管理试点的、条件成熟的社区,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向街道提出申请,按照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程序和方法,经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考核合格后再实行试点,并按照物业管理试点小区的相关办法予以监督和考评,以促进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是对于无正规物业服务的社区,要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新模式,推进物业服务创新。目前,我街道辖区内无正规物业企业服务的楼房有125栋,这125栋楼房中有66栋由原产权单位管理和服务,还有59栋根本没有物业服务,只得由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

具体的设想是,这些楼房历史遗留问题多,如无维修基金、无竣工图纸、楼房产权不清晰等,由于其时间长久、情况复杂,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建议先解决物业服务问题。由街道牵头引进有资质、讲信誉、注重服务质量的物业服务企业,借鉴新兴西社区物业试点的经验,先为这些无正规物业管理的社区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并按照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模式,将这些社区列为第二批物业试点,由政府按照试点小区补贴标准适当加大资金补贴,合力解决我街道无人管理的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难题。

三是加大对物业企业的奖惩力度。为了更好地调动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其服务水平,依据《延庆县物业示范住宅小区评比实施意见》,街道建立逐级考核制度,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由政府出资,每年对物业管理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指导居委会和业委会要做好物业企业的跟踪监督工作,对那些服务水平低、居民意见大的物业企业,进行劝勉、警告、甚至淘汰。通过实行奖优罚劣、优胜劣汰,逐步促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向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七)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石河子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 第6篇

2001年7月30日,区委、区政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的决定》(顺府[2001]13号),以市场化、城市化为目标,对农村的区域组合、经济结构、行政架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改革,目标是建立一个适应市场化和城市化的农村基层管理新体制。改革的内容包括:农村区域重组,重点是村庄合并及“城中村”改造;固化农村股份合作社股权,量化股份合作社资产;规范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转变村委会职能;加大村级集约建设力度等。

2001年农村改革的核心之一就是股份社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股权固化政策,解决了产权主体不明确,产权关系不明晰,产权制度安排的社区封闭性等问题。

具体内容为:第一、股份合作社的股份分为集体股和个人股,原则上集体股占20%,个人股占80%。第二,全市统一实行固化股权到2001年9月30日24时止(计划生育统计截止日)在册的农业人口(包括外嫁女及其子女),均可获一次性配置股份。第三,股权固化后,股东的股份不再随年龄的增长而变化,新生婴儿和迁入的农业人口不再配置股份。今后如要扩股的,须按市场行为用现金购买,并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股东迁出或死亡后,其股份可以转让、继承和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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