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党费交纳标准

2024-07-16

新的党费交纳标准(精选14篇)

新的党费交纳标准 第1篇

党费交纳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在乡镇机关和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4、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7、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8、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9、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2、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3、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新的党费交纳标准 第2篇

1.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中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一税五险三金”)×比例。

注:“一税五险三金”是指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下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生活性补贴-“一税五险三金”)×比例。

3.机关工人中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一税五险三金”)×比例。

4.企业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定期普遍发放)-“一税五险三金”)×比例。

5.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比例。

6.个体经营者中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比例。

第1—6类人员交纳比例:3000元以下(含3000元),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1%;5000元以上至10000 元(含10000元),1.5%;10000元以上,2%。

7.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不含津补贴)×比例。

第7类人员交纳比例:5000元以下(含5000元),0.5%;5000元以上,1%。

8.农民党员每月交纳0.2元—1元,主要适用于在农村中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

9.学生党员(不含在职研究生)、下岗失业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本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新的乳品国家标准发布了 第3篇

1. 关于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特点

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 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一是体现了《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 突出了安全性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技术性法规, 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 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 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 确保标准的科学性, 同时注重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 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 确保标准的实用性。三是整合现行乳品标准, 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 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 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 避免了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四是与现行的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 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时间

为做好新旧标准的衔接, 合理设置标准实施过渡期, 卫生部根据标准修改情况、对生产工艺的影响和实施难度, 分类确定了标准的具体实施时间, 分别为:《生乳》 (GB 19301-2010) 和《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 (GB 5413.33-2010) 等检验方法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巴氏杀菌乳》 (GB 19645-2010) 等乳品产品标准和《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 (GB12693-2010) 等生产规范标准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婴儿配方食品》 (GB10765-2010) 等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3. 乳品产品标准中的农兽药残留指标

新乳品国标中, 仅在《生乳》标准中设置了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条目, 规定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兽药残留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生乳》中明确, 生乳是指从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产犊后七天的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变质乳不应用作生乳。

农兽药残留主要来自饲料和养殖环节, 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相关国家仅在生乳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 不在乳制品中设置上述要求。我国参照国际组织和多数国家做法, 仅在《生乳》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 具体按照现有农药残留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告执行。乳品产品标准规定所用生乳原料应符合《生乳》标准。

4. 婴幼儿食品标准

乳品安全标准清理过程中对婴幼儿食品标准进行了系统修订, 将原有的11项婴幼儿食品标准整合为4项, 基本涵盖各类婴幼儿食品。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修订既要确保产品安全性, 也要满足婴幼儿营养需要。本次标准清理除了对污染物、微生物指标进行了修订, 还根据我国实际情况, 调整了营养素要求。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的修订主要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 标准和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对于新制定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标准》, 由于此类产品既要以普通婴儿配方食品为基础, 又要根据不同疾病或医学状况的特殊要求进行调整, 成分复杂且营养要求各异, 尚缺乏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 需要进一步加紧研究, 修改完善后发布。

5. 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管理

新的安全标准 第4篇

既然硬件部分已经能够满足使用需求,那么使用者自然而然地将注意力放在了其他方面,诸如个性化设计、功能是否全面、移动性是否出色,多媒体再现能力是否令人满意等等,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笔记本电脑有了前所未有的细分。对于商务用户而言,如何保证数据的安全则成为他们首先考虑并立即提出的需求。

可能相当一部分使用者并不能体会数据安全的重要性,对他们来说,系统崩溃之后只要重新安装便可;硬盘、主板等零部件损坏只需维修即可;笔记本丢失之后,他们最心痛的就是产品本身的价值,而不是其中的数据—的确,作为个人用户来讲,我们很少体会到数据的重要性。

然而对于商业用户来讲,企业的商业机密、财务预算及报表、最新的发展计划等等文档是他们视为重中之重的数据,对这类用户来讲,笔记本电脑本身的价值远不及数据的价值,因此他们需要的不是性能出色、功能齐全的产品,而是一台可信赖的,能够满足性能需求的计算设备。

考虑到用户需求的变化,我们在这次测试中发现了一个可喜的现象—各笔记本厂家不约而同地考虑到安全的重要性,从而在产品中提供了不同的解决方案。无论是新品栏目中介绍的TOSHIBA Portege M300,还是专题中出现的HP Compaq nc6230,无论是偏重消费类用户的Samsung X50,还是商务笔记本的典型代表IBM Thinkpad T43,他们都提供了各自的安全解决方案。

目前笔记本电脑所采用的安全解决方案基本可从三个方面加以描述—物理上实现安全、提供SmartCard和指纹识别等身份验证设计、应用软件和TPM(Trusted Platform Module)安全芯片结合达到更高级别的安全认证。

IBM Thinkpad T43虽然在外形上沿用了T系列一成不变的设计,但其TVT技术和软件是IBM引以为豪的全面解决方案。其中集成了众多新的技术,诸如硬盘保护系统(APS),在之前的T42中仅支持主硬盘,而在T43中可支持两块硬盘,当系统发生震动和跌落时,APS可立即将磁头锁定,避免造成盘片的损伤。此外,其指纹识别系统可在Windows登录、屏幕保护恢复、输入用户名密码等状态下启动,以指纹代替传统登录方式来完成登陆过程。对于高级用户,还可安装客户端安全软件,该软件与集成在主板中的TPM模块一起,可实现更高一层的安全保护。

安装客户端安全软件之前,需要在BIOS中启动安全芯片,安装软件的过程中会提示用户输入保存密钥的路径,这里的密钥有两部分,其一是在进行密码管理,身份验证等操作时需要输入的UVM通行码;另一部分则是访问安全芯片的密码。IBM在默认情况下为这两种密码提出的要求十分苛刻—不少于6个字母,不能以数字结尾,不能以数字开头,并且需要数字和字母的组合。

一旦启用了安全芯片,使用者便可享受更高一级的安全保护,即便是主板等硬件损坏,甚至是极为罕见的安全芯片损坏,结合IBM TVT技术中的安全备份和恢复功能,使用者只需要提供之前备份的密钥,便可在新的设备中恢复之前的数据。此外,通过数据加密功能,经过加密的文件、文件夹甚至系统分区,即便是连接到另外的系统上,在没有密码的前提下也无法查阅其中的内容。

HP则将2005年称为“HP移动年”,由此可见其对移动计算产品的关注程度,在该公司新发布的6款产品中,HP均提出了名为“3+1”的新理念—安全、易用、可靠+服务与支持。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资料表明,每年世界上有将近30万台笔记本电脑被盗,高达57%的电脑犯罪与使用失窃笔记本入侵公司网络有关,每台失窃笔记本造成平均损失为86920美元,因此HP在新产品中全面加入了安全设计,并提出了名为“Protect Tools”的技术。

在物理上,新的HP笔记本均提供了安全线缆和安全锁孔,可避免笔记本被盗。在移动使用时,Protect Tools中的指纹识别系统或是SmartCard认证系统可代替一般的Windows登录操作,其中的SmartCard认证不需Windows系统驱动程序的支持,可在开机之后便开始提供保护,在没有正确SmartCard卡和密码时会自动锁定系统。

此外,HP在其6款新推出的商务笔记本中采用了Cisco无线安全认证和Wi-Fi认证,并支持先进的AES加密算法。从而不必担心无线网络的安全问题。

同样,HP也在新的笔记本电脑中提供了TPM安全芯片技术,用户可以在硬盘上设置个人隐藏数据分区,在其中存放的保密资料,任何人即便进入硬盘,或是将硬盘连接到其他计算设备上也无法看到其中的数据。在硬盘保护上面,HP设计了完善移动数据保护系统,当笔记本电脑屏幕关闭时,硬盘磁头可自动移开磁盘表面,避免硬盘因日常发生的震动而损坏。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资料表明,HP笔记本的硬盘防震缓冲螺丝由美国航天飞机设计师专门设计。

关于执行新的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第5篇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新的党费收缴标准按以下意见执行:

一、交纳党费的基数

(一)公司党员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为计算基数。

(二)按月领取工资的在职职工党员,每月以岗位工资、补差工资之和(税后),按规定缴纳党费。

(三)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

(四)兑现的年薪或者年度绩效考核所发放的薪酬计入当月核缴党费。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

(一)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二)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三)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四)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五)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四、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五、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六、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七、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八、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九、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十、党员自愿多交党费的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党费的,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经党委组织部逐级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十一、新的党费收缴标准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尚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党员尽快将组织关系转入公司党支部。

交纳党费计算方法 第6篇

每年12月应发工资—税—特殊津、补贴(妇女卫生费、纪检补贴、国家特殊津贴)—通信费=缴费基数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算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及时报党费审批表。(附工资条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交纳党费的比例

(一)在职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党费交纳基数计算公式 第7篇

一、在职教职工党员

(一)按月领取工资党员

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补+岗位津贴+业绩津贴)-(医保费+预扣养老+绩效减少+个人所得税)

(二)年薪制党员

基数=(月岗位工资+岗位工资补发+业绩津贴)-(社保费+个人所得税)

注:1.按月领取工资党员党费计算公式中“业绩津贴”指与绩效挂钩的年终发放部分(属一次性奖金的不纳入),列入实际发放当月计算基数。

2.年薪制党员党费计算公式中“月岗位工资”指每月实际领取的协议薪酬收入;“岗位工资补发”指经考核合格后发放的协议薪酬部分;“业绩津贴”指与绩效挂钩的薪酬(属一次性奖金的不纳入)。其中,“岗位工资补发”、“业绩津贴”列入实际发放当月党费计算基数。

3.党员的工资、津贴发生变化后,从按新标准领取工资、津贴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津贴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个人所得税和党费基数计算模板另行提供(EXCEL格式)

二、离退休职工党员 基数=离退休费+生活补贴

三、学生党员 按0.2元/月标准执行。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第8篇

党员缴纳党费比例

一、在职职工中的党员

① 月工资收入≦3000元应缴党费=月工资×0.5% ② 月工资收入﹥3000元应缴党费=月工资×1% ≦5000元应缴党费=月工资×1% ③ 月工资收入﹥5000元应缴党费=月工资×1.5% ≦10000元 应缴党费=月工资×1.5% ④ 月工资收入﹥10000元 应缴党费=月工资×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① 月工资收入≦5000元应缴党费=月工资×0.5% ② 月工资收入﹥5000元应缴党费=月工资×1% 锦州市中医医院

2014年11月11日篇二:《党费收缴规定》调整党员交党费档次比例2008执行

中组部印发党费收缴规定 调整党员交党费档次比例 2008年04月01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1日电(记者李亚杰)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2月4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党费收缴规定》)。

《党费收缴规定》提出,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党费收缴规定》要求,使用和留存党费要向基层党组织倾斜;要把党费工作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

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公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切实加强对党费工作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党费收缴规定》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篇三:党费怎么计算

党费怎么计算

党费缴纳制度: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 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 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5、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计算基数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交纳比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流动党员交纳党费的方法 第9篇

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流动党员必须增强组织观念,自觉交纳党费,按照外出流动后的实际收入,根据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主动及时地将党费上交党组织。党组织应根据流动党员流动性大、活动范围广、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岗位、收入等经常发生变化等特点,健全有关制度,规范收缴手续,加强对流动党员交纳党费的监督与检查

交纳党费的通知书 第10篇

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义务,也是党员加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上级要求支部至少每季度上缴一次党费,所以建议每位党员这次将党费都交至20XX年12月。

交费方式一:可以现场现金交纳,同一单位的可派代表收齐后一起交纳。工作地点是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太白湖新区京杭路与运河路交叉口西200米)

交费方式二:网银转账至中国共产党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15464101040046190 农行济宁任城支行。没在“人才市场流动党员之家”QQ群的,请加群,发截图给任一位群管理员,相关群管理员查询核实后再将开好的收据拍照反馈。QQ群号426134479。

党费计算基数和交纳比例 第11篇

司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要求,为方便各单位收缴党费,公司党委组织部特对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作指导意见如下:

一、计算基数:

基数=(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保金+失业金+所得税)

二、交纳比例:

1、基数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按0.5%;

2、基数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按1%;

3、基数在5000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者,按1.5%;

4、基数在10000元以上者,按2%。

三、其他情况:

1、待岗(下岗)党员每月2元;实习生专科每月4元;实习生本科每月6元。

2、党费按当月基数计算收缴,从角四舍五入到元。工资收入发生变化,按当月新工资标准计算基数。

3、对工资标准经常变化的单位,可按照党员本人上年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4、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照上年总收入(扣税和四金后)的月平均数为计算基数。

特此通知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第12篇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自觉,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入党申请书《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2)按时。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3)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中国共产党党费交纳手册例文 第13篇

篇 1:《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

篇 2:《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 ?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

依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有的最少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 1 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情势发展的要求,进 1 步加强和改进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以下规定。

1、党费收缴 ?

第 1 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个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补助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补助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补助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份(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份(奖金)。

第 2 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个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 元(含 10000元)者,交纳 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第 3 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个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 1 条、第 2 条规定交纳党费。

?

第 4 条

不按月获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个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 1 条、第 2 条规定交纳 ?

党费。

第 5 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个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的按 0.5%交纳党费,5000 元以上的按 1%交纳党费。

第 6 条

农民党员每个月交纳党费 0.2 元—1 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托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个月交纳党费 0.2 元。

第 7 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 1 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 8 条

豫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豫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 9 条

党员 1 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活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 10 条

党员工资收入产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确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依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 101 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 1 次多交纳 1000 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扼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

第 102 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 1 次党费,也能够拜托其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 1 般不得超过6 个月。

第 103 条

对不依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 104 条

党组织应当依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之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 105 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一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 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 4 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 106 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一年依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 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一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 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2、党费使用 ?

第 107 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兼顾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 108 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

第 109 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定阅或购买用于展开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装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 210 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中国共产党党费交纳手册》}.?

第 2101 条

要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 1 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党费管理 ?

第 2102 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 1 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当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 2103 条

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履行。

第 2104 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 ?

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 1 部份,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之外的投资。

第 2105 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依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 2106 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然的 1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党的代表大会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一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一年向党员公布 1 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 2107 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保存党费。具体保存单位和保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肯定,保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 2108 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 ?

篇 3:《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

团体各党委、直属党支部 ?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现将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标准通知以下 ?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个月以工资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的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中固定部份(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份(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补助补贴。{《中国共产党党费交纳手册》}.?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个月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

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个月以实际领取的离 ?

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的按 0.5%交纳党费,5000 元以上的按 1%交纳党费。

4、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 1 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5、豫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豫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6、《中国共产党活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7、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 1 次党费,可以拜托其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 1 般不得超过 6 个月。连续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本规定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建咨团体党委办公室 ?

2008 年 7 月 1 日 ?

篇 4:《党费收缴程序》 ?

范围

?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党费收缴工作。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党委及下属党支部。目的 ?

为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流程,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特制定本程序。

术语和定义 ?

党费党员向党组织缴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活动的经费。

职责 ?公司党委负责汇总、整理各党支部上交的党费,按时上交到长安汽车股分公司党群工作部,做好收支记录,保存收支凭证。综合管理部行政管理室为平常办公部门。党支部负责汇总、整理本支部党员上交的党费,按时上交到公司党委,做好收支记录,保存收支凭证。党小组负责本小组党员党费收缴,做好收支记录。

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室负责核算党员党费分级交纳额度。

工作要求及程序 1 工作程序 ?公司党委分别于每一年 5 月 10 日、11 月 10 日前收缴上半年度、下半年度党费。党员党费分级交纳额度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室依照《中国共产党党费工作手册》规定进行核算,提交综合管理部行政管理室;党员党费分级交纳额度每一年 4 月修订 1 次。行政管理室将党员党费分级交纳额度下发至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党支部组织委员将党员党费分级交纳额度下发至各党小组组长,由各党小组组长按此标准收党费,做好《党费收缴登记表》(见附录 B.1)。党小组组长将收完的党费上交党支部。

?党支部审核党小组上交的党费,确认无误后在《党费收缴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保存复印件。党支部组织委员汇总完支部党费后,填写《缴纳党费(记账单)》(见附录 B.3),由支部(副)书记审查确认后,将党费上交行政管理室。行政管理室审核党支部上交的党费,确认无误后在《缴纳党费(记账单)》收款 ?

处签字或盖章,并存档第 2 联。行政管理室汇总完所有党支部党费后,填写《缴纳党费(记账单)》,由党委(副)书记签字审查确认后,将党费上交股分公司党群工作部。当党群工作部审核、收款签字后,《缴纳党费(记账单)》第 2联交党群工作部存档。

流程图 ?党费收缴工作流程图见图 1。

图 1

党费收缴工作流程 ?

流程说明 ?

党费收缴工作流程说明见表 1。

表 1 党费收缴工作流程说明 ?

记录 7

附录 ?

附录 A

参考标准 附录 A.1 党费收缴标准 ?《中国共产党党费工作手册》 附录 B

记录模板 ?

附录 B.1

党费收缴登记表 见表 B.1 ?

NY ?

-DQ03⑵012

?

标准范本见附件 B.1。

党费收缴登记表.xl{《中国共产党党费交纳手册》}.?

s ?

附录 B.2

缴纳党费(记账单)

篇 5:《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 ?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

依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有的最少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 1 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情势发展的要求,进 1 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以下规定。

1、党费收缴 ?

第 1 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个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补助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补助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补助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份(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份(奖金)。

第 2 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个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 元(含 10000元)者,缴纳 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第 3 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个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 1 条、第 2 条规定交纳党费。

?

第 4 条 不按月获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个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 ?

第 1 条、第 2 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 5 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个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 元以上的按 1%交纳党费。

第 6 条 农民党员每个月交纳党费 0.2 元—1 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托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个月交纳党费 0.2 元。

第 7 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 1 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 8 条 豫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豫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 9 条 党员 1 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活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缴纳党费。

第 10 条 党员工资收入产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确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依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 101 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 1 次多交纳 1000 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扼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中国共产党党费交纳手册》}.?

第 102 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 1 次党费,也能够拜托其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 1 般不得超过 6个月。

第 103 条 对不依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 104 条 党组织应当依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之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 105 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一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 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 4 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 106 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一年依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 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一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 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 ?

党费。

2、党费使用 ?

第 107 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兼顾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 108 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

第 109 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 ?

(2)定阅或购买用于展开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装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 210 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第 2101 条 要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 1 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党费管理 ?

第 2102 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 1 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当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关于规范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 第14篇

根据上级组织部门有关党费交纳、使用和管理工作通知精神,为严肃党费工作纪律,增强党员意识,经研究,现将我区党费交纳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党费交纳时间

按月交纳党费,建立“党费定期交纳制”。即党员每月20日前按规定主动向所在党支部足额上交一次党费;各基层党(总)支部每月25日前分别主动向所在党委全额上缴一次党费;各基层党委每月30日前分别主动向区人事劳动局全额上缴一次党费,各级党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截留党费。

二、严格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

党员交纳党费应当根据个人实际收入,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中组发〔〕3号)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少交纳党费基数少交党费。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

党费交纳基数范围为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的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三、有关要求

1、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和党费收缴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地按月向党组织交纳党费,一般不宜由他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党组织不准采取垫交或从工资中扣缴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2、党费交纳应由党小组组长或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负责,不能安排非中共党员从事党费管理工作,也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或未经组织同意而少交党费,应该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各级党组织要将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落实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按照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安排专人对每一名党员党费交纳基数进行重新核算,认真计算交纳党费基数,切实抓好党费交纳工作。党员党费交纳基数重新核算工作务必于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各基层党组织8月底前按要求上缴党费。

4、定期交纳党费对强化党员的党章意识和党员观念具有重要意义。做一名合格的党员,不在于喊多么响亮的口号,而是首先要用党章约束自己,从主动、定期、足额交纳党费这样的小事做起。区党委将不定期对单位党费交纳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应补缴而未及时补缴的单位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高新区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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