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报告

2024-08-29

山东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报告(精选8篇)

山东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报告 第1篇

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延迟退休将全面推进

1.小学教师也可参评正高职称

参评中级以下职称不再要求论文,副高、正高不以论文作为最主要依据;第三,创新评价办法,不只是考试,不只看论文数量,更多看教书育人的结果,评价方法包括能力和工作实际,包括考试、考核、讲课等各种评价的形式和办法;第四,完善聘用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再搞没有使用机会的评价。

2.职称外语将变为职业外语

从专业技术人员来讲,掌握一些外语,对自己从事的工作是必要的,外语上的基本要求是应该有的。你作为一个高级专家,如果不了解国外相关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最新发展,就很难有很高的专业研究水平。人社部曾在全国搞过一个1.5万人参加的大调查,超过90%的专业技术人员认为有一定的外语基础是必要的。王晓初:我们正在进行试点,是要把职称外语转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外语,就是按他所从事的职业,从大的方面做一些领域划分,并且提出实践要求,有助于从事实际工作。这项试点工作由人社部联合外文局、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一起进行,在一部分类型的职业中进行试点,目的是让职称外语更加实用,对实际工作有效。3延迟退休

延迟退休肯定是个趋势,人的寿命越来越长,身体健康,有工作精力,肯定会延迟退休,但要考虑到个人选择的权利。上海已经在做试点。我们改革的方向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迟退休,同时给个人选择的权利。

给英语热降温 建议高考并入综合

建议公共外语教育多元化

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将一种外语教育放到甚至超过母语的如此至高无上的地位,黄德宽建议大力倡导公共外语教育多元化,明确我国公共外语教育课采用的某几个主要语种,重新评估英语教育的适当位置,使外语教育和学习回归到正常轨道。问题苦学英语16年就为考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院院长张树华也呼吁给英语热降温。

张树华认为,重视和学习英语只是一种手段,可英语在大学中被推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过不了四级就休想拿到学位。大学生们只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英语。而对于浩浩荡荡的考研(微博)大军来说,英语更是具有“一票否决”的关键作用。每年都有很多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因为英语没过线而惨遭淘汰。中国社会形成了这样一个格局:英语已经在社会里成了一个资格和门槛。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从小学一路拼杀到大学,16年的英语学习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就是为了几个考试。在全民学习英语的大潮下,2007年中国已有近3亿英语消费人口,超过5万家英语培训机构,2009年公布的中国教育培训产业研究报告显示,英语培训市场每年能带来近40亿美元的产值,超过中国一个中等城市的年产值,这个数字还以12%的速度迅速增长。

全民学英语的教育方式必然弱化对汉语汉字的学习。对3269人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80.8%的人确认我们当前存在汉语应用能力危机。建议中考别考英语高考并入综合 “语言是精神存在的家园”,张树华建议,治理“英语崇拜症”,要确定外语教育中英语与其它外语合理的比重和格局,职称晋级和干部提升与外语水平要求不应该一刀切,在大学课程中改变英语教学方向和方法,强调外语学习的针对性。与国际接轨,在大幅度降低中小学生课程数量和课业难度的基础上,将外语调整到初中一年级,甚至高中以后再开设,中考不考英语,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可以沿用过去的做法,保留1至2所早期开设外语的外语实验学校。在高考中要降低外语的权重,现在外语与语文、数学并列三大科目,权重和分值最高,可考虑将外语并入其他综合科目,除外语专业外降低外语分数的权重。

哈佛青睐创造性学生 不要只会学习的好学生

安娜教授特别强调:哈佛不想要只会学习的“好学生”,有批评性、有创造性的学生才是哈佛的最爱。

安娜教授从学习习惯的角度对犹太教育、美国教育和中国教育进行了比较分析:犹太人的学习习惯是,对已有的理论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质疑,小组讨论沟通想法,对所 学的内容进行重新解读。这种学习方式不仅使他们养成了勤奋学习的习惯,也锻炼了他们的沟通能力和多角度看问题的思维习惯。所以,只占世界人口总数0.2% 的犹太人,却包揽了20%的诺贝尔奖项。

与之相比,美国的教育更注重鼓励学生探索。美国人认为,从A到B,最好的路径不是别人尝试过的一些捷径,而是自己摸索出来的道路。他们强调,不要用一种方式思考问题,做理论工作的人,也需要懂艺术,因为思维角度的变换能带来很多惊喜的发现。另外,美国教育认为沟通非常重要,他们从小培养孩子的沟通能力。

与美国和犹太的教育不同,中国自古尊崇的孔孟之道,强调秩序和尊卑有序,在教育方面也要求学生尊重长辈,这种方式往往使学生不敢反抗权威,只是接受前辈的思 想,因此抑制了创造力,导致学生缺乏批判性和探究学习、独立思考的能力。同样的问题在亚洲其他国家,比如韩国、日本和新加坡同样存在。

安娜教授介绍说,哈佛每年会接到来自世界各地上万学生的入学申请书,他们都是学业非常优秀的学生,但对哈佛来说,重要的不只是“会学习”,学生应该会的更多,要“与众不同”。对中国学生来说,批判性和创造力是最难能可贵的。

犹太教育:犹太人年人均读书65本(中国人年人均读书仅5.5本),犹太人的学习习惯是,对已有的理论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质疑,小组讨论沟通想法,对所 学的内容进行重新解读。这种学习方式不仅使他们养成了勤奋学习的习惯,也锻炼了他们的沟通能力和多角度看问题的思维习惯。正因为如此,只占世界人口总数0.2% 的犹太人,却包揽了20%的诺贝尔奖项。

山东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报告 第2篇

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举行

12月17日上午,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孙绍骋主持会议。

孙伟指出,这次改革,将原来中学、小学分设的教师职称,合二为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在职称等级上,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5个等级,增加了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比例,解决了优秀小学教师评聘正高、副高职称的问题和优秀中学教师评聘正高职称的问题。他强调,职称评审要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更加注重教学业绩和教学能力,更加注重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向农村倾斜,鼓励和引导中小学教师扎根基层,在教育教学一线建功立业。要突出学校一线教师在竞聘推荐中的作用,突出同行专家在评委会评审中的作用,注重遴选教育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工作,倡导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审方式,尽可能全面反映教师的师德表现、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体现社会和业内认可。要坚持按岗评聘原则,实现职称评审、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的相互匹配、有效衔接,树立良好用人导向。

我国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究 第3篇

高校教师职称制度一直是高校人事管理人员及广大教师关注的热点和难点, 它不仅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 而且直接影响到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的变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它的局限性和滞后性越来越明显, 已经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一个“瓶颈”, 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一些地方和高校已经相继出台了一些职称改革政策, 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 有的仅仅是对申报、推荐、评审的方式和形式进行技术性的改进和完善, 并没有从实质内容上进行革新, 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职称终身制的弊端;有的虽然以“职务”取代“职称”, 全面改变了现有的职称制度, 有效地消除了职称终身制的弊端, 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高校用人机制, 但由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高校教师的稳定性, 评聘的主体、方式、内容、标准等方面存有争议, 也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 而人事制度改革又是高校改革的基础, 是高校引进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的关键因素, 从某种意义上说, 关系到高校的前途命运。因此, 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高校的建设与发展以及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影响深远, 为社会各界所瞩目。

当前, 我国深化职称改革就是要进一步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在这种情境下提出了评聘分开模式, 即任职资格评审或考核不受岗位和职务限制, 够条件者可自主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这种模式应该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和职务聘任两个作用的最佳模式。但是由于在实践过程中并没有真正按照评聘分离模式来运行, 因而也就并未达到评聘分离模式预期的效果。

2 高校职称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职称改革工作的推进, 各高校在职称改革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是, 由于与高校职称改革相配套的政策不完善, 改革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 高校职称改革工作仍面临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缺乏自主权

目前, 我国高校教师职称有四个等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在这四个等级的职称评审中, 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审批权归省级行政主管部门, 高校只有推荐权而无审批权。尽管初级和中级职称的审批权下移到部分高校, 但是高校在评审过程中也要受指标和岗位职数的限制, 没有完全的自主权。

2.2 职称与职务概念混淆

长期以来, 围绕着“职务”与“职称”概念就曾引起过多次讨论, 直到现在有些人对于二者的界定也不是很清楚, 甚至有些管理者也认为职务和职称一样。这是因为我国教师的职称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级, 而表示教师的职位也被划分为四等, 而且也被冠以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的称呼, 这样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错觉, 认为职称与职务是一样的。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职称属于人才评价范畴, 职务属于人才使用范畴。职称是标志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能力和工作成就的等级称号, 是社会对其综合学术能力、学术成就和社会贡献大小的认可标志, 是一种资格, 不直接与工资待遇挂钩, 一旦获得, 终身享有, 只能作为应聘职务的依据;而职务是同职权相联系的工作岗位, 担任某一职务, 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 行使一定的职权, 担负一定的职责, 获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即职务是责、权、利的统一。当前, 教师只要获得职称, 工资待遇及相应的福利就能得到提升及兑现, 高校教师管理者力抓职称评审工作, 而教师则以职称提升为己任, 从而造成了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及广大高校教师都以职称评审为主, 而聘任只不过是职称评上后理所当然的程序——流于形式, 教师只要能够评上职称, 就会被聘为相应的职务, 这就形成了职称评审后聘任的虚化现象。从而导致教师“能上不能下”、“论资排辈”的现状。

2.3 职称评聘制度不够灵活, 人才的正常流动受到限制

对于想要引进的人才, 由于各种限制引不进来;或者是能进不能出;或者是引进后配套政策跟不上, 想留又留不住;同时对于聘用人才在项目合作、访问、进修等特别是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 存在政策上的不完善, 致使人才的内部和外部流动受到限制, 造成了高级职称人才状况的参差不齐。这必然影响到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2.4 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在实际的职称评审过程中, 申报者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精心准备申报材料, 但是学科评议组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却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将几十甚至一百多位申报者的材料评议完成, 并作出评审决定。这种过于草率的评审方式给申报者“托人情找关系”以可乘之机。另外, 职称评审委员会是由各单位选派人员组成的, 各评委在投票时难免会对本单位的申报者网开一面, 而对外单位的申报者则严格要求, 这严重影响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2.5 职称后续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聘后管理仍停滞在收发考核表、掌握一些无关痛痒的信息等低端层面, 而以能力业绩为基本评价要素, 以激励人的文化管理为基本手段的现代评价体系和管理模式, 最终流于形式。

种种弊端, 使一些人的才干得不到施展, 潜能得不到发挥, 严重束缚了高校教师的专业发展, 必然影响教学质量。因此, 加强职称制度的进一步改革, 对高校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 有着特殊的意义。

3 对我国高校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思考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提出问题等于解决了一半”。目前, 我国深化职称改革的一个重点是, 改进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 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 真正做到职务能上能下、工资收入能高能低。笔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高校职称制度改革的思考。

3.1 扩大高校职称评审的自主权

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制度的变革要求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是一种宏观指导的关系。具体到职称评审来说, 就是高校先根据本校的规模、层次和发展方向确定所需设置的学科和专业, 然后按照学科和专业的要求, 科学、合理地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 并自行评审。而政府的职责就是对高校的行为进行适度规范。这种由下至上的评审模式既可避免原有模式中评审指标不切实际的情况, 又可增强高校的办学活力。

3.2 优化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多强调论文的数量、学历的高低和资历的长短, 忽视了实践能力的考察。因此, 改变现有的评审方式, 确立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体系势在必行。如, 在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中, 可以借鉴国外大学的标准, 分别从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三个方面来进行考察。教学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的教学水平, 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 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同行评价。科研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发展科学的能力, 考察重点不仅要看发表了多少篇论文, 撰写了多少部专著, 更要看这些论文和专著的质量。在评价论文和专著的质量时, 不能只看发表刊物的级别, 还要由同行进行匿名评价。公共服务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服务社会的能力, 具体包括参加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参与学术性组织的活动、社区活动、服务地方经济的横向课题等。

3.3 建立科学、多样的人才评价体系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是一个难题, 而评价是高校职称评聘改革中一个必须认真面对的课题。职称评定实质上是对一个人学术水平的评定, 它与教学水平、技术水平应该是并列的, 本身与待遇没有关系, 只有与岗位结合起来才有意义。为此, 高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学术、技术评价的研究。按照不同的学校、不同专业教师以及同一专业教师在不同任期的学术工作重点, 考虑建立多样化的评价标准。应充分考虑到学校之间、个体之间的差异, 以人为本, 使人才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不同的情况要区别对待, 如不同学科, 学术研究具有各自的独特性, 以同一种评价制度来统一评价不同学科的研究成果, 难以实现评价的客观、公平和公正, 对此应该实行分类评价。因此应该根据职业标准和岗位需要, 不拘一格, 制定灵活多样、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方式, 对人才的品德、知识、能力、身心等有一个综合分析和科学认定, 作为人才考核和使用的依据。尤其是特殊人才、特长人才的发现和使用, 使人才价值通过多种形式得到认可和使用。从整个社会的发展看, 要建立以业绩为重点, 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健全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 成立专门的社会化评价机构来评价学术成果。要发展和规范人才评价中介组织, 在政府宏观指导下, 开展以岗位要求为基础、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 消除以往评审办法中存在的利益、人情因素。而社会化评审职称的唯一标准是教师的学识、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的高低。

3.4 加大宣传教育, 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

职称改革是一项难度大、涉及面广的重大改革, 需要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为此, 应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 帮助广大教职工在思想意识上实现从职务终身制向竞争上岗、优胜劣汰转变, 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宣传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的目标和发展趋势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通过宣传教育, 让教职工更好地理解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促进高校各项改革制度的落实。由于改革也涉及一定范围、一定层次教职工的利益调整, 必须恰当处理改革的推进速度和教职工承受力的关系, 把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起来, 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 有阶段、有重点地循序渐进。

参考文献

[1]冯金利.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产业与科技论坛, 2008 (6) .

[2]严春友.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断想[N].中国教育报, 2008-09-12 (5) .

山东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报告 第4篇

一、中小学职称改革的历史沿革

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分中学和小学两个系列,幼儿园教师参照小学教师条件,中学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和幼儿园最高等级仅为中级。这项制度实施30年来,对于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突出问题,影响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稳定、发展。近年来,广大中小学教师希望改革职称评定制度的呼声很高。

2009年1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在山东潍坊、吉林松原和陕西宝鸡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9月,为进一步积累经验,探索解决改革试点中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国各省各选择2~3个地级市开展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同时,已进行试点的吉林、山东、陕西三省在全省开展改革工作,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改革做准备。根据国家的部署和要求,2012年,福建省确定在福州、厦门、三明三市及省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3年12月,福建省初步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近10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完成了职称过渡,按新的标准条件和评价方式,评审产生了首批25名正高级教师、700名高级教师、1600余名一级教师;首次开展了申报一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全省共3?郾4万人参加考试,其中2?郾8万人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合格率为82%。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重新点燃了广大教师拼搏的热情。

2015年8月2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认为,经过几年来的大面积试点,全面实施改革的时机已成熟,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并从统一制度、评价标准、评价机制、评聘结合等四个方面对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联合出台《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入一个全新的工作阶段。2016年教师节前夕,继2013年在试点地区评聘正高级教师后,福建省评审了82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其中中学教师46人,小学教师16人,幼儿园教师5人,教研人员15人,一线教学和教研岗位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占到79?郾27%,音乐、体育、学前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占15%,还有2名农村教师,这对于加强农村和紧缺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将产生巨大的示范带动和激励作用。

二、职称改革的主要内容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一)改革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二是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三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四是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五是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改革主要内容

1.健全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置从正高级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除新设的正高级职称外,新的职称系列与原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系列都有直接对应关系,并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在构建新的制度体系中,我们要特别注意把握好两个问题。

一是正高级教师评审问题。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和突破,也是一项大的政策调整。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与发展,教育正面临着一场巨大的变革,时代在呼唤教育家,部分地区的率先实践和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也为新时期教育家的培养提供了重要契机。改革后的职称制度将有利于产生更多基础教育名家。因此,我们要按照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要求,坚持高标准、少而精,严格把握正高级教师标准条件,切实把教育教学业绩卓越,教学艺术精湛,群众公认,在教育教学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专家选拔出来,树立中小学教师发展标杆和楷模,同时发挥正高级教师引领辐射作用,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教学团队等,带动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是人员过渡问题。人员过渡是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现有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按照现聘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体系。过渡工作由政府和学校统一办理过渡手续,不增加中小学教师的负担,更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确保人员过渡平稳顺利。

2.完善评价标准。充分发挥好教师职称评聘在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推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的提高,是这次改革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因此,制定和完善“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职称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基层学校和广大教师对此都十分关心。

国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福建省根据教育发展情况和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同时针对幼教工作有别于中小学工作的特点,专门制定了《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突出幼儿教师的保教工作要求,避免幼儿教育小学化。在制定过程中,我们特别注意把握好五个方面问题。一是注重师德表现。将师德作为首要条件,引导教师立德树人,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力戒师德考核流于形式、留于口头。二是注重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与工作实绩。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强调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与工作成果,不片面强调论文、学历,不单纯考虑科研成果、奖项,引导广大教师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三是注重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能力和教育教学带头人作用。培养青年教师要求,送培下乡、送教下乡要求,发挥高水平教师对年轻教师和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传帮带作用。四是注重处理好学历与经历的关系。对不同学历教师在毕业后首次确定职称等级和晋升初、中级职称时,适当体现学历差异;在晋升高级职称时,不同学历的基本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再区分。五是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实行倾斜,对乡村教师论文、课题不作刚性要求,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要有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

在职称评审工作中,长期存在重论文、轻教学实践的倾向。在新时期,我们既要加强教师理论学习,又要重视引导教师研究教学,以提升教育质量。在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中,过于强调论文有失公允,当然也不能把论文“一棍子打死”,完全走向另一个极端,对于正高级教师,从全国来看,还是要求应有较高理论素养和科研水平,要求在教育思想、教学主张、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因此,对于论文问题要一分为二看待,具体评价中应该综合考虑教师课堂教学、教学研究及论文写作等各方面因素,特别要充分考虑教学质量即学生的素质提升和个性发展,改变过去评职称即评论文的弊病。

3.创新评价机制。评价机制对教师起着重要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是教师职称评聘的基础环节,也是深化职称改革的“风向标”和“助推器”。如何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如何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在深入总结试點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福建省在创新评价机制上做了以下尝试。一是晋升一级教师都必须参加省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方可申报。考试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引导教师主动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论,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二是不断完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评价方式,让教育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得到充分展示和客观公正的评价。晋升一级、高级教师参加说课讲课,晋升正高级教师参加面试答辩,回答专家提问。三是突出同行专家评审,注重遴选教育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参加评审。四是严格评审程序,按规矩、按程序办事,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严格公示制度和回避制度,发挥纪检监察部门、教师和社会的监督作用。

4.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改革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设置中小学教师岗位。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关于如何处理历史遗留的“具有资格未聘相应岗位”问题。福建省明确规定,对于改革前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原有资格依然有效,聘用到相应岗位时不再需要经过评委会评审。福建省在试点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维护这部分教师的合法权益。比如,福建省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建立农村教师教龄满25周年的直聘制度;又比如,原有资格予以保留,竞聘时对这部分人员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再比如,在学校有空岗时,从空岗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消化存量,这个比例是3∶7还是4∶6,由各市自行决定。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平稳顺利实施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校情况差别大,工作复杂艰巨,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担当精神、责任意识,是确保改革平稳推进的重要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本次职称改革要求各省要在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我们要充分认识职称改革的重大意义,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予以重视。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解读,把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深入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职称改革,充分尊重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以人为本,搭建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李克强总理强调,最重要的教育资源不是楼房、不是课桌,是教师。贯彻落实福建省委提出的“争创在全国叫得响、排得上的教育品牌项目”,关键要有一支“叫得响、排得上”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十三五”时期,福建省将着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从注重规模扩大的外延式发展向注重提高质量的内涵式发展转变,师资已经替代物化资源,成为教育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才能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省级将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主抓“全员培训”“名师名校长培养”“培训机构建设”三项工作,按照“面向全体、高端引领、乡村优先、关注新教师”为基本思路精致培养教师。全员培训按五年一周期展开,将实行学分管理、模式创新、质量评估等一系列培训制度改革,为中小学教师提供符合实际需求的高质量培训。名师名校长培养主要倡导教育家办学,通过创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带动区域内教师专业成长。培训机构关键是加强市、县两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明确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硬件建设、人员配置、经费拨款标准等。各中小学校也要抓住难得的机遇,做教师专业成长的贴心人,根据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有针对性地为教师专业成长创造条件,把教师的心留在学校、留在学生身上。

(三)主动作为,强化管理

山东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报告 第5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26日表示,明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据了解,我国从2009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在职称等级上,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山东省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 第6篇

鲁人社发„2012‟53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第136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核批准(人社部函„2012‟130号),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切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96号)精神和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周密部署,统筹处理好各方面关系,积极稳妥地搞好实施工作,按时完成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10日

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 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96号)和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我省中小学先行一步,全面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照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有利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配套推进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和重贡献的原则,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逐步建立完善新的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二、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以下范围内进行:

(一)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教师。

(二)设区的市、县(市、区)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三、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重点围绕拓展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办法,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健全制度体系。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统一后的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职务名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完善评价标准。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修改完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评价标准要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完善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改进评价方式方法,关注育人,注重教学,鼓励教研,综合评价,继续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多种评价方式。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增强职称工作透明度。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评聘工作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核准公布、按岗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鼓励中小学教师跨校评聘。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大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2年1月至10月)

成立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班子;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了解情况;研究制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经省政府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

(二)实施阶段(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

1.动员部署。印发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2.人员过渡。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对于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资格予以保留,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上岗。

3.竞争推荐。学校(单位)教师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推荐数量,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组织开展竞争推荐工作。通过竞争推荐且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单位)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再由学校(单位)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4.组织评审。对已通过竞争推荐但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5.岗位聘用。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有关规定,对通过职称评审的,组织按岗聘用,兑现工资。

(三)总结阶段(2013年3月)

按照改革实施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和检查,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改革工作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深化完善改革的意见建议。

五、组织领导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重要决策,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改革实施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共同负责,按照现有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改革实施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各学校(单位)要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工作安排,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职称申报推荐、岗位聘用和聘后管理等工作。

(三)科学谋划,稳妥推进。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深入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改革实施工作的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充分调动教师理解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把推进改革与全面履行职责、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改革实施工作有序进行。附件:

1.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办法.doc

2.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doc

山东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报告 第7篇

(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先行一步,开展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遵循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健全完善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职务)制度,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激励广大教师不断进取,推动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水平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照有利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吸引和稳定理论与技能兼备的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和重贡献的原则,注重对教师教书育人、实践能力和科研水平的综合评价,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二、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 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以下范围内进行:

(一)全省职业高级中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职业学校中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设区的市、县(市、区)职业教育研究机构中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研究工作,并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研人员。

(三)既挂职业学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牌子又挂技工院校牌子的学校,是执行技工院校职称系列还是职业教育职称系列,由学校提出意见,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研究确定,不得同时执行两个系列。原属中小学教

师职称序列的职业中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纳入中等职业学校范围。

(四)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三、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重点围绕拓展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办法,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职业学校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健全制度体系。改革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增设正高级讲师职务级别。

改革后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职务名称分为教员和助理讲师;中级职务名称为讲师,高级职务名称分为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

改革后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教员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完善评价标准。适应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 3 —

着眼于职业教育教师队伍长远发展,修改完善并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评价标准要充分体现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特点,注重师德素养,注重实践教学和技能培养,注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注重教学、学习、实训相结合的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完善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改进评价方式方法,关注育人,注重教学和实践,鼓励科研教研,综合评价,继续探索社会、企业和业内认可的多种评价方式。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增强职称工作透明度。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对现有职称和聘用情况进行过渡登记,存入档案,学校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核准公布、按岗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跨校评聘。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大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争取用1年左右的时间完成。

(一)准备阶段

成立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班子;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了解情况;修改完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

(二)实施阶段

1.动员部署。印发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召开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2.人员过渡登记。按照原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和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改革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登记手续。对已经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资格予以保留,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上岗。

3.竞争推荐。学校(单位)教师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教师队伍素质情况确定推荐数量,组织开展竞争推荐工作。通过竞争推荐且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单位)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再由学校(单位)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4.组织评审。对已通过竞争推荐但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5.岗位聘用。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有关规定,对通过

职称评审的,组织按岗聘用,兑现工资。

(三)总结阶段

按照改革实施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和检查,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取得的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改革政策、评审条件及配套文件,提出进一步深化完善改革的意见建议。

五、组织领导

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全省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经济文化强省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试点改革领导小组,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改革实施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共同负责,按照现有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改革实施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

实;各学校(单位)要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工作安排,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人员过渡登记、职称申报推荐、岗位聘用和聘后管理等工作。

(三)科学谋划,稳妥推进。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深入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改革实施工作的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充分调动教师理解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把推进改革与全面履行职责、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改革实施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1.山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试点改革人员过渡登记办法(试行)

2.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

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讨 第8篇

1.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历程

1994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第三十四条规定,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 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 提高教师素质,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建立于1986年, 至今大致经历了四个改革发展阶段。

1.1职称制度开始建立阶段

1986年3月, 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签发《中学教师职务条例》、《小学教师职务条例》, 对教师职务制度进行明确规定, 实行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分中度, 分中学和小学两个独立职称序列[3]。2000年, 山东潍坊市等地区首单位地区首单位

次在小学教师中增设了“中学高级教师”, 相当于副高级[4]。这类型级[4]。这类型小计样, 职称制度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 有利于维护教师的合法的合法%权益。高级高级

1.2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和扩大试点阶段

从2009年起, 我国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09年1月, 国务院决定选取山东潍坊、吉林松原、陕西宝鸡3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 (职务) 制度, 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于2010年12月全面完成[5]。初级中学1小学2

1.3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阶段2011年9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印发了人社部发〔2011〕98号、人社厅发〔2011〕96号两份文件, 决定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 在全国各省市选取2-3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6]。 2012年10月, 唐山市和邢台市作为河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试点市, 将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统一设置为正高级, 拓展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

2011年9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了人社部发〔2011〕98号、人社厅发〔2011〕96号两份文件, 决定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 在全国各省市选取2-3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6]。2012年10月, 唐山市和邢台市作为河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试点市, 将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统一设置为正高级, 拓展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

1.4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阶段

2013年12月26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表示, 2014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重新设置并提升职称等级, 中小学教师也能评上正高级职称, 即对应高校科研单位的教授、研究员级别。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 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 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7]。

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 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 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7]。

2.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体制的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 随着我国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虽然国家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改革和探索, 但是, 由于区域性发展不均衡和教育体制不完善, 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仍然存在等级设置不够合理、晋升岗位指标有限、评价标准不够完善等问题。

2.1职称等级设置不够合理

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在1986年建立的, 分中学和小学两个单独系列, 中学分为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一级、二级、三级教师4个级别;小学分为小学高级教师和小学一、二级教师3个级别。按照现行规定, 小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等级仅为中级, 中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等级为副高级。表1反映了湖北省黄梅县刘佐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结构的现状。由表1可知, 中级职称教师占总在岗人数的72%, 副高职称只占5%, 95%以上的普通中小学教师估计连副高职称都难评上。

数据来源: 湖北省黄梅县刘佐中小学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情况审核表

这样, 由于职业发展空间受限, 一方面, 教师积极性不高, 进取心不强。一些中小学教师在评上限定的最高职称后, 会产生惰性思想。另一方面, 教师队伍不稳定, 人才流失严重。有些教师为了实现自己的职业愿景, 放弃教师工作, 或转而从政, 使教师队伍人才大量流失。这一职称等级制度不利于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不利于造就高素质和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2.2职称晋升岗位职数有限

按照现行岗位管理制度, 目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主要采取结构比例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的方法,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按照上级规定的设岗比例实行岗位总量控制, 教师设岗比例明显偏低。2013年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职称等级岗位比例如表2所示[8]。

职称指标分配主要根据各学校核定的岗位比例宏观规划也确定, 准用岗位少, 造成大量学校无职称晋升指标。高级职称指标一般倾向高中教师, 能够分配到初中的实质上很少。即使经过学校推荐申报的优秀教师, 也因为执行75%的通过率而落选。这样, 具备资格条件的待聘人员逐渐增多, 问题大量堆积, 严重影响不同年龄段优秀教师的健康成长。

2.3职称评审标准不够科学

现行的评价标准条件主要由人事部门制定, 成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一般对教师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等都有明确的要求。但评价方法简单, 只注重对科研、教学成果、学术论文等的定量考核, 缺乏对教师素质的定性分析。一些教师必备的职业要素很难通过集中评审材料的方式确定, 导致一些教师把精力主要集中在从事科研和发表论文上, 不重视教学工作, 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也严重挫伤了那些安心从事教学工作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4小学科教师职称评定滞后

小学科教师专业发展遭遇瓶颈, 他们正面临工作业绩考核难以量化, 职称评审常常较主科教师滞后、给主科教师让道等困境。在同等条件下, 这些学科教师在职称评定时一般较主学科教师滞后3~5年, 尤其是在参评中级以上职称时。外出培训机会少, 音体美等学科被边缘化, 书法等学科教研组无类可分[9]。虽然国家强调实施素质教育, 但只要“中考”的指挥棒存在, 小学科就不可能具有与主学科同等的地位, 如此在职称评审中, 小学科教师就必然要让道给主学科教师。

3.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建议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应当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 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和重贡献的原则, 围绕拓展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3.1统一职务体系

改革后的中小学职称结构体系由五个等级组成, 分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五个等级, 最大特点就是提升了职称的等级, 设置了正高级职称, 使制度更加合理。新增的正高级教师 (正高) 相当于高校科研单位的教授、研究员级别。中学、小学职称序列“二合一”受到教师队伍特别是小学教师的欢迎。改革打破了小学职称比原来中学职称矮一截的状态, 拓展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系列, 旨在提升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 调动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引进高层次人才从事教育事业。

3.2完善评价标准

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 适应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新的评价标准要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 从教学能力、综合表现、课程改革和教学科研等方面予以评价。突出师德和实绩, 将师德表现、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等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新的职称评价标准, 应改变过于重视学历、论文的倾向, 突出对教师教学能力和师德素养的评价。多数试点地区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明确要求参评者具有突出的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实践经历。注重向一线倾斜, 向基层倾斜, 向农村倾斜[10]。

3.3创新评价机制

创新教师评价机制, 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更加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评价方式, 对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综合评价。评价方法多样化, 采取学科组评议、专家评议、专家委员会评审等多种评价方法,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方式, 由专家和业内人士进行评审, 突出同行专家在评委会评审中的作用, 注重遴选教育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担任评审工作。加强廉洁评审教育, 健全廉洁评审方法, 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 增强职称工作透明度, 提高评审工作的公正力和公信力[11]。

3.4实施评聘衔接

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由原来的评聘分开改为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改革后,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评聘工作在有准用岗位的前提下,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核准公布、按岗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12]。全面实施“评聘结合”后, 学校将视岗位数量评聘老师, 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坚持按岗评聘原则, 实现职称评审、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的相互匹配、有效衔接。同时, 鼓励中小学教师跨校评聘, 旨在推进城乡之间、各学段之间师资力量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缓解评聘矛盾。

4.结语

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虽然经过多年不断改革和完善, 但在理论与实践上仍存在一定问题。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 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职称评审制度, 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相信在2014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以及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 我国各地将会加快全面实施职称制度改革的步伐, 在总结改革探索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制订出全面改革实施方案,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统筹协调, 扎实推进, 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沿着健康、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为契机, 推动我国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本报评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N].中国教育报, 2012-12-30.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EB/OL].[2005-05-25].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937.htm.

[3]中央职改领导小组.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的通知[EB/OL].[1986-05-19].http://www.chinalawedu.com/falvfagui/fg22598/58021.shtml.

[4]山东潍坊出现首位正高级小学教[EB/OL].[2011-01-14].http://news.hangzhou.com.cn/gnxw/content/2011-01/14/content_3590843.htm.

[5]潍坊教育信息港.200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在三省市试点[J].教育发展研究, 2009:73.

[6]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J].课程教材教学研究, 2011 (Z6) :84.

[7]人社部.明年推进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J].基础教育论坛, 2014 (01) :61.

[8]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EB/OL].[2013-04-15]http://www.sdjyrs.gov.cn/news_view.asp?newsid=838.

[9]职称评定滞后:“小学科”教师遭遇发展瓶颈[EB/OL].[2014-04-29]http://edu.qq.com/a/20140429/027062.htm.

[10]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称需任教农村一年[EB/OL].[2012-12-13].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2-12/13/content_4052603.htm?node=20908.

[11]井光进.潍坊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 201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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