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政法单位建设考察报告

2024-06-22

全县政法单位建设考察报告(精选6篇)

全县政法单位建设考察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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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下旬,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开展了政法基层单位基础建设视察,视察组走访了白岭、渣津、马坳、溪口、港口、西港、杭口等7个乡镇辖区的公安派出所、森林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法庭,委员们现场视察了办公场所、听取了相关乡镇政府和政法基层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制度、文件,一致肯定我县政法基层单位硬件建设有成绩,执法工作上台阶,管理水平有提升,切实履行了工作职责,为建设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法基层单位取得的成绩

(一)硬件建设逐步完善,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县法院“三个关心”保障基层法庭工作条件。一是关心工作条件,近几年投入500万元,新建6个基层法庭,改善了办公条件。其中,白岭法庭办公楼建设标准高,设施全,在全市、全省都可以名列前茅。二是关心干警生活,为基层法庭购置煤气灶、浴具和生活用品,法院出资为基层法庭聘请食堂工作人员;外地干警回家探亲,法院给予车旅费补贴。三是关心基层干警政治成长,法院党委积极开展党的教育,帮助基层干警提高对党的认识,鼓励其向党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通过竞争上岗,就地提拔基层干警担任中层干部,今年就提拔了黄港、溪口法庭的干警担任副庭长;加大法院机关与基层法庭干部的交流力度,今年安排2名法院干部到基层法庭任职。视察了解到,基层法庭干部生活称心,事业心强,干劲足。

县公安局加强后勤保障提升出警能力。县公安局在较好地解决基层派出所办公生活用房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后勤保障,一是配齐必需的工作用车,每个派出所最少有一辆车,条件好的有2辆以上;二是配齐必需的办案用品,如防弹衣、照相机、手铐、勘验箱、违法人员采集系统等;三是逐步完善干警强身健体需要的设施,多数派出所修建了篮球场、健身房,有必需的健身器材。投入340万元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在乡镇建设205个监控点,构筑上有“天网”、下有巡防、中间有技防的立体治安防控网络。

县森林公安局加大力度改善基层派出所建设。县森林公安以前由于体制、机制原因,基层基础建设薄弱。2006年以来,该局加大打基础工作力度,相继投入资金400余万元,新建派出所5个,改建派出所2个,新添警务用车18辆,建立警务室10个,每个派出所配齐了车辆、电脑、空调、电视、相机、健身器材等,办公条件极大改善。

县司法局基层基础建设逐步完善。每个基层司法所有符合工作需要的办公楼,必需的办公用品,工作条件在逐步改善中。

(二)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公安系统从三方面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开展和谐警民化建设,各派出所通过多项措施,切实改善警民关系,如香炉山派出所开展了“大走访”活动,干警走访了港口镇敬老院,发放警民联系卡,走访重点刑释人员;制订11条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开展警民恳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信息。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如马坳派出所结合户口整顿加强“周俊军工作法应用平台”建设,行业场所登记率达100%,有效管控率90%;构建了覆盖整个辖区的信息系统,加强工作对象管理;深入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强化社会面防控和基层基础工作。三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推行警务公开、限时办结制度;加强档案的归档、达标工作,做到档案齐全,管理规范,马坳派出所08、09年档案工作被评定为省一级。

森林公安系统基层单位建立了“4545”工作模式、落实“四知”制度,实行“四联”机制,在全省率先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纪委派驻纪检组、成立纪检督查室,首创温馨提示“六进”、“四知”、“五见面”制度,《队伍正规化建设手册》、《民警工作手册》等工作方法执行到位,该方法被省森林公安局在全省推广,多次获得市、省级荣誉。港口派出所负责人张岸林奋不顾身维护国家利益事迹得到全国、省市新闻媒体重视,进行广泛宣传,树立我县基层森林公安地光辉形象。

法院系统基层单位不断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上级机关制定的立案管理制度、民事审批制度、经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法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切实落实三调联动机制、司法协理网络工作机制等矛盾化解机制;去年17人参加全国司法考试有13人顺利通过;严格纪律监察,杜绝超收、滥收和变相收费;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建设假日法庭,推进巡回审判制度落实。如溪口法庭在辖区建立4个巡回法庭、6个审批联系点。

司法系统基层单位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为民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县基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要求,抓好基层司法所管理、廉政勤政、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等制度的贯彻实施,推进了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三)执法能力大幅度提升,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法院系统基层单位工作取得成绩,一是高标准做好审判工作,二是有效化解民事矛盾,三是高效提供法律服务。溪口法庭仅有工作人员两名,管辖面积大,任务重,该庭通过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今年立案112件,已经判决55件,调解结案43件,结案率较以往提高。马坳法庭加强调解工作成绩明显,通过联合调解、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判后调解等,促使一大批案件息诉,缓和了社会矛盾。白岭法庭着力执行工作,今年清理执行积案7件,新受理执行案件11件,共执行13件,部分执行17件,执行到位标的80余万元,维护法律权威。

公安系统基层单位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大,成绩好。一是切实加强人口管理,二是注重特种行业管理,三是严格规范执法,四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竹坪派出所对常住户口在本县的借住人口,逐一电话查询,对外地流入的逐一发函调查,今年发函调查120人次。渣津、上杭、白岭派出所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取缔黑网吧,维护交通秩序。交警中队突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杭口、渣津、白岭中队开展了“三无摩托车”运营整治、幼儿园接送车辆、乡村道路交通秩序执法等,杜绝了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森林公安系统基层单位严格执法,有力维护林区秩序。东津派出所近三年查处各类森林案件102起,其中刑事案件26起,拘留24人逮捕11人;治安案件14起、林业行政案件62起都办理到位。港口所今年办理森林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2人;办理治安案件12起,治安拘留12人;办理林业行政案件60起,处罚人次120余,收缴木材60余立方米;调处涉林纠纷20余起,强力执法,有效维护了林业秩序。

司法系统基层单位突出普法重点,整体推进法治教育。各基层司法所切实履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建言献策等六大职能,对全县1800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管理帮教,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60名,加强监管和教育。今年各司法所调处各类纠纷矛盾880余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起,提供法律服务360件,为中小学和村居委会上法律课78场次,举办法制教育巡回宣传25次,推进基层和谐社会建设。马坳司法所因成绩突出,2008年获省“十佳司法所”、2009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司法所”荣誉。白岭司法所着力司法调解,全年调解各类纠纷40件,调解成功率98%。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政法基层单位编制少,警力紧张。少数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交警中队反映基层单位警力紧张,影响执法。如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平均年龄45岁,人均管辖近10万亩森林,而国家森林公安局的标准为每3-5万亩森林配备1名民警,这个标准与我们有差距。少数司法所反映,随着社区矫正任务的增加,现在有的干部偏少。造成警力紧张的原因,一是少数基层政府过分依赖警力,增加了基层政法单位的负担;二是基层警力的自然减员,如东津森林派出所,核定编制5个,其中一个长年生病不能履职,另一个请假,实际上岗的仅3人;三是政府没有足额补充编制,多数单位干警超负荷运行。四是待遇不高,基层干警难留住。通过公务员考试招来我县的年轻人,考虑到基层工作条件一般,待遇不高,往往谋取跳出基层的各种办法,向其他地方去。

(二)多数基层政法单位反映经费紧张,工作条件还需改善。其原因,一是近几年,我县政法单位都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资金投入量大,财政投入有欠账,多数单位负债;二是我县财政划拨经费办法有待改进,按照目前实施办法,公安系统、司法系统所取得的罚没款、经营收入,要全额进财政,财政在保障每个干部每年2.1万元—2.7万元费用外,超出部分按50%返还;法院系统干部由财政保障每人每年2.7万元,返还比例与公安一样。这样的结果,一部分地区治安较好罚没款少的单位,上缴数不多,返还款也少,导致政府应该承担的阳光津贴、基本福利无处落实。法院系统因为行政收费远远低于政府下拨财政经费,根本享受不到财政返还,只能依靠财政拨款办事。基层司法所建设配套经费还存在较大缺口。

(三)执法环境有待改进。有的乡镇部门不能积极支持基层政法单位严格执法,有的基层政法单位工作不能互相配合,存在扯皮现象,一些地方的群众对基层政法单位干部怀有敌意,抵制工作开展。究其原因,一是少数乡镇党委、政府没有重视政法工作,认为它们都有自己的主管单位,自己管不了钱,管不了人,于是听之任之;二是职能不清,比如,一般火灾案件应由林业工作站管辖,现在由森林公安受理;盗砍滥伐林木案件应由森林公安管辖,现在,林业单位却参与处罚,多头管理,多重处罚,削弱了职能,激化了矛盾;三是少数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个人主义有膨胀势头,少数人不惜以身试法。

(四)少数干警素质有待提高。通过视察了解到,少数基层政法单位的个别干警还存在作风不实、履职水平不高、执行力差等问题。

三、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基层政法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讲座等方式,一是宣传本单位职能及工作流程,打好工作基础;二是以案说法,着重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集中开展“八荣八耻”教育,营造和谐、文明的家庭、邻里关系;三是加大宣传正面典型力度,树榜样,促风气改善,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条件。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经费紧缺问题。一是保障政法单位办公经费随财政正常增长;二是鼓励各政法单位跑部进厅,争取上级对口单位资金支持;三是财政完善政法单位罚没款返还办法,具体是,在确保基层政法单位基本工资、阳光津贴、保底福利基础上,再对上缴罚没款按比例返还;考虑到森林公安基础建设薄弱,建议返还比例由目前的50%提高到70%,以帮助其加快基础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三)乡镇党委主导,改善执法环境。乡镇党委要切实贯彻守土有责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把基层政法单位工作摆上重要地位,一是加强相关单位工作的协调,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信息反馈会、基层政法单位工作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合作,凝聚力量;二是整合力量,严厉打击妨碍执法的各种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破解群众关注焦点。基层政法单位要严把进入关,一方面,通过公务员考试补充干部;另一方面,要严格明确聘请人员进入条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评,对政治素质低、社会反映差的人员坚决清理出队伍。要高度关注社会热点,对学校周边秩序、赌博、道路交通、盗砍滥伐森林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做到:群众关注什么,我们就整治什么;群众期望什么,我们就做什么,通过扎实有效地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全县政法单位建设考察报告 第2篇

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创建平安桐柏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继续深化和拓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政法队伍,不断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保持共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警执法为民的自觉性。要紧密联系干警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教材,加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加强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教育,加强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干警忠于党、终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自觉性,自觉做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每个单位、每个干警都要对照党员标准,找出自己在思想意识、执法观念、实践党的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以及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要从本部门的特点出发,从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制定切实措施,彻底纠正查摆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法律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深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和学习任长霞活动结合起来,与政法各部门开展的其它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扎扎实实开展教育活动,使广大政法干警精神面貌有新的.变化,执法水平有新的提高,各项工作有新的进展。

(二)继续深入和拓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认真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执法检查和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教训,完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促进严格公正执法。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政法干警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继续推行司法公开,扩大公开领域,规范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实行执法过错追究制,对不依法办案、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错案,要依法追究过错责任。要针对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坚持固本强基,大力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各部门要树立为基层服务的观念,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实现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保障向基层倾斜,警力向基层倾斜,增加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进一步落实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帮助基层解决好在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把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调动基层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要大力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稳定的堡垒作用。

(四)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做好干警培训工作,培训要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突出能力培养,提高政法干警的思想业务素质。要抓好短期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重点培训一、两项内容,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逐步提高广大干警的执法水平。要抓好远程教育,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科技手段,开展远程教学,进行实用知识、实用技能、实用经验和新法律、新知识、新技能的教育培训。要积极拓宽培训渠道,不断改进培训方式,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努力提高培训效果。要切实抓好对基层和一线办案干警的培训,确保参训人员、时间、经费落实。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激发政法队伍活力。认真执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人民警察法》,依法从严管理队伍。严格实行省级统一考录干警制度,坚持凡进必考,严把政法队伍进人关。按照依法、积极、稳妥的原则,继续开展对不合格人员的清理工作,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清理的,必须予以清理。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公开选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轮岗交流等工作力度,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

全县政法单位建设考察报告 第3篇

1德国的乡村社区建设经验

德国城乡人口比例差距很大,乡村地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低于2%,且呈持续下降的趋势,农业生产对于国民经济的贡献份额也不断降低,但乡村地区在环境、文化建设及社会福利方面却在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生活安逸,极具吸引力。 “对于德国人来说,选择在城市还是农村居住,更多地取决于自己的生活习惯。”多年来, 在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框架指导下,德国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系列极具特色且富有成效的乡村地区建设发展模式。

1.1刚柔并济的乡村规划法规体系

德国是当之无愧的“法治国家”,其城乡规划起源于公共部门对于城建事务中执法管理的关注,特色在于围绕土地利用问题以法典化的形式建立一套尽量详细的法律框架系统,针对各项相关的城乡建设与开发活动, 从内容到形式都做出明确规定。

德国第一部切实针对村庄更新的法律是1954年颁布的《联邦土地整理法》;1965年德政府又针对城乡规划在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村基本生活条件方面的作用对城乡规划的基础《建筑法典》进行了修订,从此有关村庄更新的条款成为《建筑法典》的主要内容。 此外,《联邦国土规划法》、《州国土规划法》 和州发展规划通过区域规划对村庄更新起控制作用,村庄发展规划和村庄更新规划的制定不得与上述法律相悖。其他相关法律如联邦自然保护法、景观保护法、林业法、土地保护法、大气保护法、水保护法、垃圾处理法、遗产法、文物保护法等也是制定村庄更新规划必须遵守的法律和法规。在刚性的法定规划基础上辅以非法定的柔性规划手段和措施,共同保证了的德国乡村的成功转型。

1.2持续不断的乡村更新规划

德国政府在20世纪70年代系统地提出“城市与乡村地区的城市设计性更新”, 开启了针对乡村地区建筑和基础设施更新的广泛讨论;到1975年,欧洲兴起了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乡村建设开始重视保护问题; 1977~1980年进一步提出了“未来投资计划”, 提出了针对德国全国范围的“农业结构和海岸地区保护议程”,保护和塑造乡村地区的特色形象成为工作重点;1984年开始,乡村更新被确定作为“农业结构和海岸地区保护议程”中的独立内容。乡村规划因此逐渐从单纯重视乡村地区历史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发展到从整体上思考村落与整个乡村地区的发展相结合,并且开始积极推动乡村居民的参与;自20世纪90年代起至今德国为了与欧盟的相关农业政策和区域整体发展政策结合起来,乡村更新规划都是从区域整体发展角度出发,构建乡村地区在区域内部的新角色和新意义(见图1)。

1.3自下而上的更新过程

德国乡村更新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 任何一项村镇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最终的建设管理,在这一过程中,占主导地位的始终是公众。村庄建设更新的每一步决策都必须由政府决策部门、规划部门和村民三方利益主体组成,三方通过充分沟通协商和妥协最终制定出一个乡村发展规划。《建筑法典》保障了公民在规划制定过程中的权利和地位,并通过平等参与和协商的过程,缩短社区政府、专业机构、专业协会和村民的距离, 加强沟通与交流,调动村民参与村庄更新的积极性。为了让村民更加主动地参与村庄更新建设,社区政府通过讲座、集会、媒体以及网络等平台,将有关信息及时传递给村民, 广泛征询村民有关村庄更新的意见和建议。

1.4传统与现代的融合创新

德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拥有丰厚的历史文化遗存。为有效地保护各种文化遗产,正确处理好建设中新与旧的关系,德国政府规定:具有200年历史以上的建筑均须列入保护之列,并拨出专款用于支持古建筑、 街道的维修、保护工作。同时,德国对于历史文化遗产并不主张简单的复制,而是运用现代技术为其重塑灵魂,这样既可以满足现代功能,又创造性地保护了历史遗产。在乡村更新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对于历史文化和老街小巷的保护、修复的重视,以及对于历史场景的维护与重现,也是基于这样的建设和保护态度,才形成今日德国乡村别样的景致:南德的村庄和北德不一样,西德和东德也不雷同,不仅美观,而且有各地独特的历史文化氛围。

1.5多样化的产业结构模式

除了政府及联邦、州的支持、反哺政策之外,德国乡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还在于自身的产业优化升级。德国城镇化的基本倾向是分散化,即在城市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日益扩大的基本倾向下,城镇本身的建设用地规模并没有变得越来越大,而是都市区中的传统农业型村庄转变成为二三产业工商城镇的越来越多,这样就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城乡经济增长创造了可能,由此形成了一种推动城乡发展积极有效的产业结构模式——“农村工商化模式”。

2法国的乡村社区建设经验

与英国、德国等其他欧洲强国相比,法国的城市化进程相对缓慢,直到20世纪中期,全国的城市人口数量才超过乡村人口。 其乡村建设的长足进步始于二战之后,至20世纪70年代末,法国只用了二十多年时间就高速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一跃成为全世界农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目前,法国农业土地面积占整个国土面积的55%,并且法国乡村开发与城市开发同样重要,被纳入统一的国土开发政策和空间规划体系,这种城乡统筹的乡村开发建设政策框架、实施机制和规划管理,对于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2.1政府的推动与扶持

二战后法国农村的发展水平很低,农村空心化严重,农村人口老化、密度稀疏的问题越来越明显。为消除地区发展不平等,解决法国农业问题,法国政府开始实施“领土整治”政策。 其基本方针就是通过国家加强对经济状况最不利的落后地区的经济干预,达到装备落后农业地区现代化工业建设的目的,减轻城市工业过度集中的压力,实现生产力比较合理的布局。 其主要措施可以归结为:

(1) 鼓励发展农村工、商业。法国在农业地区和山区农村有选择地开辟了一些 “新工业区”,同时政府设立“地区发展奖金”,以奖励到指定的具体落后地区新建和扩建工厂的企业,还设立了“农村特别救济金”,奖励工业企业和其他行业迁厂到那些居住人口稀少的农村和人口出生率低的地区建新厂。

(2) 恢复发展农村手工业。国家设立了“手工业企业装备奖金”,鼓励在农村和乡镇及新兴城市附近发展手工业企业,鼓励发展适合农村需要的农产品、食品加工业和小型加工工业。

(3) 大力发展农业畜牧业。在法国, 农民收入50% 以上靠畜牧业,提高畜牧业生产现代化水平,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因此政府采取奖励办法和技术措施,确保农民能够购买畜牧业现代化机器装备和其他设备。

2.2重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自“农村改革”伊始,法国便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首位,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当措施,有步骤、有重点、分期分批地进行各项工程的兴建。

(1) 兴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自1952年开始法国政府成立了各种合法化公私合营公司,由其承担各地区整治工程和农田水利的兴建,由政府统一管理。农田水利工程的大部分投资由中央政府提供,一般占到投资总额的60~75%。1955年修改法令,允许地方政府的农业、工业部门参加投资与管理。国家资金所占比重逐渐下降,银行和专业金融机构投入了大量资金,这对农田基本建设起到推动作用,这一举措促进了1951至1961年间法国农田基本建设的较快发展。

(2)发展农村交通运输和电讯事业。 在1955~1965年间,法国大规模修建了各种公路网,加速实现铁路现代化、电气化、内燃化,此外还大力发展海运、航运事业、并使农村的公路、铁路、航运同发达的工业区相沟通,这使农村交通大为方便。在第四个 “经济计划”时期内,着重发展农村电讯事业, 使电讯线路增加40%,农村小型水力发电站有了较大发展,农村电气化和自来水供应扩大到边远乡村和山区农村。

2.3完善农村教育、科研与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二战后为了提高农民教育素质、提升农业科技实力,提供相匹配的农业科研推广体系,法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 建立以高等、中等教育和农业业余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教育体系。从1967年开始,法国政府设立了农业技术教育奖学金制度,要求农民子弟必须经过“绿色证书” 毕业考试,系统地接受现代化农业职业教育。

(2) 建立完整的农业科研体系和健全的推广体系。在农业研究方面,形成以法国国家农业研究院(INRA)为主体的农业科研创新体系;在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积极探索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农业科研新机制,并在各地形成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网络, 包括农业学校、农会、农业合作社、农业资源与发展服务中心和专业技术研究所等。

(3) 政府鼓励地方和私人在农业地区创办农业科学研究机构。

2.4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

法国的浪漫与优雅即使在乡村住宅建设中也可见一斑,其乡村风光旖旎,形成了独特的“法国乡村风格”,将田园生活、“诗意栖居”诠释的淋漓尽致,环境的可持续保护与更新是推动乡村复苏的重要手段之一。 总结法国乡村建设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公众参与建设。居民参与规划设计已经成为法国乡村地区规划的基本模式, 为了解决众多复杂的问题,法国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从各方面入手试图找到问题的答案,主要有公众的参与,政府对法律工具的完善、教育和研究。

(2) 严格执法,依照法律治理环境。 法国政府坚持“以法治景”方针是从两个方面进行的,一是抓法规的制定,二是抓法规的执行。并且法国各地方都有一支有权有职的执法队伍,发现有人破坏景观环境,和城市的警察一样,可以行使处罚的职权。

(3) 有效保障环境策略实施。为切实保障环境保护及更新策略的实施,法国政府采用了多样性的保护工具方法。1993年颁布了“景观法”之后,有力保障公众环境行为; 1994年起,推行景观环境合同,1995年推行景观环境规划策略,1996~2006年推出景观环境地图,这些都成为公众调节乡村环境的有力工具。

3案例引介——德国可持续乡村社区

德国汉诺威Kronsberg生态社区位于汉诺威东南部城乡交接处,规划设计理念为: “通过营造舒适、节能的乡村生活,增加居民的生态文化享受”。其成功建设经验集中体现于城乡“可持续”发展中,这种“可持续”理念突出表现在环境可持续、文化可持续和经济可持续等方面:

环境可持续性体现在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以及新材料和新技术调节室内温度以实现低能耗甚至零能耗,结合社区绿化使用绿屋顶、雨水花园、草沟、人工湿地等进行雨水收集和洪水调蓄,使社区绿地具有生态、 休闲、美化环境的多重功能(见图2—5)。

文化可持续性包括社区发展过程中对传统文化标识、景观特色、生活方式的集成和融合, 通过社区景观与区域标志性文化建筑相呼应, 增强社区居民的文化和社会归属感,指导新建住宅布局、结构和外观,使之与城乡社区原有风格相融合,通过现代化的内部设计和设施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通过向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活动空间、菜地等延续农业文化脉络,满足居民生活方式转换过程中的心理需求。

经济可持续性主要体现为通过产业布局和交通设计为社区居民提供不同距离的就业机会。“可持续社区”充分利用空间和生态智慧,提升社区生态环境调节能力和环境质量,降低建设用地对环境的影响,增加社区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文化元素。

4德国、法国建设经验对中国乡村社区的启示

4.1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制定合理规划

在乡村社区的建设过中,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制定促进乡村地区发展的倾斜政策和措施,涵盖村镇建设中的农业、 工业、房地产业、人口、产品流通及税收等方方面面;同时乡村建设必须有科学的规划体系及法律法规体系予以支撑,并应保证规划因地制宜、切实可行,同时以法律法规为准则确保规划实施;政府对于亟待发展地区还应给予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政府基于“城乡统筹”的举措会给我国农村地区建设指出宏观发展方向,唤起各基层政府的积极性, 从而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局面。

4.2推广先进农业科学技术

科技是农业发展的源动力,“科技下乡” 是确保先进科技应用于农业的有效途径,政府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开办培训班,举办农业科技知识讲座、指导农民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业, 实现农业的高度机械化、自动化。同时,大力发展化肥工业和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把生物学、 遗传学的新技术运用到农业领域,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率,解放更多农业劳动力。

4.3重视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乡村社区的建设要把创造比城市更优美、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放在首位,为农民营建宜人的人居环境。应加大投资力度,提高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水平,这既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也是推动乡村社区建设高瞻远瞩的实践。以政府为主导,以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为主要内容的公共产品供给将是中国乡村社区建设的另一个基本思路。

4.4保护历史文脉和生态环境

乡村社区的发展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观念,彻底改变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加大乡村工业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制度, 认真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向广大农民宣传公益意识、环保意识、文化传统保护意识,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社区、个个参与建设的氛围,把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及历史文脉传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摘要:2014年8月,笔者通过赴欧洲对乡村社区进行考察,形成欧洲乡村社区建设实态考察报告。报告介绍了此次德国、法国考察后总结的有益建设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中国乡村社区建设建议: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制定合理规划;提高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动性;推广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重视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保护历史文脉和生态环境。

全县政法单位建设考察报告 第4篇

1.标兵村、先进村(100分)

标兵村、先进村考核。每获得1个标兵村得30分,每获得一个先进村得14分。用乡镇获得的标兵村、先进村数乘以标兵村、先进村分值,计算乡镇标兵村、先进村得分。获得标兵村、先进村总数占全乡镇行政村总数的80%以上的,加20分。

2.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100分)

按照县里年初确定给予补助的5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即围墙、边沟、村内小流域治理、村部、文化活动广场完成总量计分。计分比例分配是:围墙、边沟标准分各为37分,村内小流域治理标准分25分,村部每新建一个加10分。文化活动广场(以新农办认定数为准),一等加10分,二等加7分,三等加4分。圍墙、边沟、村内小流域治理的具体计算方法是:以全县完成总数除以村个数,得出平均数,再用其乘以乡镇所属村个数得出乡镇基准数,然后以实际完成数除以基准数乘以标准分得出分数。

计分方法:标兵村、先进村考核和环境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考核合计计分,超过200分按200分计算,低于200分按实际得分计算。

二、农业产业化工作(60分),由县农业局考核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分)

乡(镇)新增一户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带动当地农民建立种植基地达1000亩或养殖业年加工能力在300吨以上(牛100头、猪2000头、禽10万只)。

2.培育和发展市级龙头企业(10分)

乡(镇)当年培育和发展一户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5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购进的原料或所销售货物量占本地生产的原料和货物量的70%。

3.一村一品产业(10分)

乡(镇)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达到总村数的30%,专业村中从事同一产业的农户达60%以上,人均现金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或发展一村一品所利用土地面积达到专业村总面积的70%以上。

4.棚膜经济发展(10分)

完成棚膜经济建设任务达到300亩以上(包括暖棚和冷棚)。

5.培育和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10分)

成立有代表性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并为发展乡镇经济起到引领效应的合作社或协会3个,合作社或协会注册手续完备,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内容和要求实施。

6.打造名牌农产品(10分)

积极打造本乡镇农产品品牌,当年上报和审批一个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并达到一定品牌效应的。

三、土地流转工作(40分),由县农经局考核

1.成立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上墙,归档),制定本乡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归档)得3分。

2.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有办公场所,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得3分。

3.土地流转有规模(有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手续,有台账,有合同,建立档案)。土地流转面积占全乡镇二轮承包在册面积50%以上得30分。每降10%扣6分。

4.土地流转做到“三无”(无违法、无违规、无纠纷)得2分;“三化”(流转合法化、程序合法化、档案规范化)得2分。

同时, 通化县还根据县直机关单位规模大小,经济实力强弱,协调能力大小,将新农村建设帮扶单位划分三个类别,按直接投入和协调投入分别计算。隔行争取的计划外资金投入按直接投入计算;职能部门在计划外争取的资金属协调投入,按50%折算。投入物质按市场价格统一计算。直接投入用于发展经济、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建设、社会公益事业,视为有效投入。

1.县直单位帮扶工作考核标准

达到标准为满分150分,达不到标准按比例折算。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一类单位,工作考核标准有效投入6万元以上,得满分。

二类单位,工作考核标准有效投入4万元以上,得满分。

三类单位,工作考核标准有效投入2万元以上,得满分。

2.部门、企事业单位帮扶工作奖励标准

一类单位,有效投入10万元以上,奖励1万元。

二类单位,有效投入6万元以上,奖励9千元,有效投入10万元以上,奖励1万元。

三类单位,有效投入3万元以上,奖励8千元,有效投入4万元以上,奖励1万元。

上管部门,有效投入5万元以上,奖励1万元。

2012年全县政法工作报告 第5篇

同志们:

经县委研究,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政法工作会,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对今年政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大环境。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最后,县委韦书记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一、充分估价2011年全县政法工作,进一步坚定信心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政法工作围绕“三化一新”发展战略和“高速发展、加快脱贫、跨越进位”主基调,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平安创建为载体,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狠抓措施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确保了全县治安大局的持续平稳和社会政治和谐稳定。

(一)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抓在手上,确保全县社会稳定

1、强化预警研判,切实抓好源头预防。一是稳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县在建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即将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如东方新城、南门、10号路等城区改造以及沙阡等电站建设项目,都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各项要求,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严格信息预警研判。维稳、国安等部门及基层综治维稳信息员充分发挥作用,搜集预警信息521条,为争取主动、及时妥 善处置各类社会矛盾提供了支撑,避免了大量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的发生,如针对企业军转干部、代课教师等群体矛盾的应对上,做到了预警及时、信息灵敏、准备充分。

2、强化四调联动,努力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切实抓好矛盾化解机制和网络建设。进一步促进多种调解方式的对接、联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四调联动机制有效运行。为加强对经济发展的服务,在工业园区和部分企业建立了调解机构;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组建完毕并开展工作。二是强化排查调处。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针对重点领域及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开展重点排查调处,完善处置和稳控措施。全年排查矛盾纠纷3131起,调处3131起,调处成功3068件,调处成功率达98%,无一例因调解不及时的民转刑案件发生,更无因化解不及时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3、健全应急处突机制,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对全县新形势下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事件)的特点、规律进行认真研判,健全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特别是针对社会影响大、解决难度大的群体性、突发性矛盾纠纷(事件),慎重对待,系统剖析,及时处置,有效防止了激化。全年共处置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40余起,没有发生激化和转化的情况。瑞溪水泥厂、穗丰公司资产处置、小雅镇集镇饮水工程等群体性矛盾以及看守所在押人员因病死亡事件发生后,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和稳控,没有激化和导致越级上访。

4、强化国家安全和人民防线工作。积极发挥国家安全机关建设者和捍卫者的作用,坚定不移地抓好防范处理邪教以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实体化建设,国安办实体化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现正在落实中。

(二)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效途径,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1、强化严打整治,确保社会治安安定。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动。成功打掉3个恶势力团伙,终审判决黑社会组织犯罪团伙2个。二是扎实开展了 “控两抢,打盗窃”专项行动。开展专项行动以来,破“两抢一盗”案件131件、“两抢一盗”系列案件6件,破案率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查处违法人员1855人;抓获网上逃犯148人,清网行动开展以来,网上在逃人员到案56人,特别是成功抓获了陈作光等身负重案潜逃10年以上逃犯,一批影响较大的积案得以成功侦破,得到了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全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28件,结案2040件;有效判决人犯231人。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191件26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81件253人,提起公诉171件237人。三是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重拳整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按季度对各乡镇刑事发案情况进行分析,对发案上升比例大、破案率低的乡镇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对市挂牌整治的瑞溪水泥厂及周边进行了整治,协调建立了水泥厂警务室,及时调处企业与群众纠纷,维护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2、强力推进禁毒工作,深入开展毒品专项整治。一是继续强化县内防控打击。坚决查处和打击县内毒品违法犯罪,对查处的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净化社会环境。一方面,严厉打击特殊人群毒品违法犯罪,严查特殊人群的毒品来源渠道,摧毁贩毒网络。2011年全县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50起(破获特殊人员贩毒案件2起),抓获贩毒嫌疑人65名、贩卖毒品上网逃犯6人,其中破获特大毒品案件2件、重大案件9件、零包贩毒案件39件,共缴获毒品406.9克,强制隔离戒毒101人,强制收戒特殊人 员2人,批捕70人;另一方面,开展毒情重点整治。2011年我县外流贩毒各项数据全面下降,被市禁毒委挂牌的外流贩毒重点乡镇数据也全面下降,特别是和溪镇外流贩毒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69%,整治外流贩毒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二是继续探索建立与外流贩毒人员聚居地协作办案的长效机制,在广州市番禺区建立了外驻机构,与当地警方协助打击外流贩毒,建立健全了联合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机制。全县协作配合外地公安机关主动抓获外流贩毒人员48人,外流贩毒与2010年同期相比下降37%。

3、拓展平安创建,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一是强化治安防控,提升治安防范水平。认真总结近年来治安防范工作的经验,以社区管控、农村联控、单位守控、街面巡控、卡点堵控、视频监控六大防控网络的健全和完善为重点,立足现有资源,着力完善县城区、中心集镇治安防控措施,县城区以特巡警大队、治安巡防大队、派出所民警为主,各单位内保、楼院及小区防范力量为补充,构筑全方位的防范体系;各乡镇以多种形式开展有效的治安防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开展多警种联合巡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县城区天网工程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大部分学校、金融等重点单位基本完成视频监控设施的覆盖,**乡以政府出资、群众自筹结合的方式在辖区场镇安装了视频监控设施,**乡等乡镇正在筹建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提高技防水平。二是以平安村寨为载体的平安乡镇创建和以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校园等为载体的系列平安创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平安和谐六区”创建有序推进,各类平安建设载体的创建率均达90%以上。

4、强化人口服务管理,社会管理创新有序推进。一是完善了以出租屋管理为重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房管人,以业控人”的管理模式,学生租房的管理和服务得到重点加强。二 是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基础信息平台投入使用,全县1280名安置帮教对象,165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竭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协调、衔接,全县已建立安置帮教基地4个。三是加强了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教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以及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和教育救助工作逐步开展。

(三)着力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政法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度进一步提高

1、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推进法治正安创建进程。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以《人民调解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调解网络,充实了调解人员,落实了人民调解员待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 “六五”普法的实施开好了局。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省率先推行村(居)建立司法行政工作站,全县30个行政村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站;政法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以五月综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9月政法宣传月等为契机,以网络、报刊等为载体,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行为,开展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的走访慰问,筹集见义勇为资金59.3万元,共同推进法治正安创建。

2、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案件评查力度,提高案件评查水平,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继续深入开展和规范案件评查工作,完善干警执法档案,推进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省委政法委对我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给予好评。切实将信访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抓好抓落实,政法各部门全年共接待信访84件(县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接 访中心共接待56人次),其中涉法涉诉信访12件,已办结10件,其余2件正在办理中。及时成功办结中央政法委交办的1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3、强化队伍教育管理,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集中教育整改活动,提高政法队伍素质。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和“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根据年初教育培训计划和上级安排,开展干警培训工作,政法委于5月开展了革命传统教育主题实践活动、9月组织各乡镇新任政法委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政法各部门也先后组织开展了内部培训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类培训。

(四)服务经济发展,积极参与全县经济建设

政法机关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为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排忧解难。公安机关在出入境、车辆、户籍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便民服务措施,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全年破获经济犯罪案件8件,挽回经济损失113.8万元,收缴了一批假币,查扣了一批伪劣食品,端掉假酒窝点1个。县检察院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件8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涉案金额300多万元;成功抓获职务犯罪逃犯3人;参与重点工程预防4处;建立了检察工作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县法院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开展了预约立案,得到上级肯定和群众认同;建立了项目合议庭和法官联系企业制度,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县司法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荣获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县表彰;在瑞新工业园区和部分企业如水洋坪煤厂建立了调解机构,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8.4万元;律师代理案件4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45万元,共办理公证233件。县委政 法委牵头开展了“政法部门进社区,提升群众安全感”活动,县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门各挂帮**镇的一个社区,通过帮助社区分析在综治维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协助理清工作思路,帮助加强社区政法(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从总体上看,2011年全县经济快速发展,民生不断改善,环境持续向好,社会和谐稳定。成绩聚满艰辛,来之不易,是全县上下团结拼搏、苦干实干的结果,同时也凝聚着全体政法干警的辛劳和血汗。在此,我谨代表县委政法委,向全县广大政法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驻正武警官兵和综治维稳干部,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认清形势,正视差距,明确目标,坚定不移抓好新一年政法工作

2012年是既充满希望又极富挑战的一年。大机遇,千载难逢;大挑战,千难万险。务必要认清形势,明晰方向。

(一)务必要认清形势

认清形势,运筹大势,把握态势,才能安不忘危、治不忘乱、存不忘亡。一是治安形势不容乐观。虽然通过加大打击现行违法犯罪、强化治安防控等工作力度,治安形势持续好转,破案绝对数量增加、破案率上升,但是刑事发案仍呈高发态势,与去年同期比发案上升6.5%。特别是“两抢一盗”案件仍然在高位徘徊,占年度全部刑事案件的70%,盗窃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7%,相当一部分乡镇可防性案件与上年相比上升幅度大且破案率低,严重影响了群众安全感。毒品案件特别是外流贩毒仍然是影响我县社会治安的重大问题,不能忽视。二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因素仍然存在。突出表现在军转干部、改制企业职工、代课教师等群体的保障问题没有有效解决,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的移民搬迁以 及企业生产带来的环境保护等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和项目建设的增加,此类矛盾纠纷不可避免地会增多,部分会形成群体纠纷,如果处置不当,会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集体上访,成为影响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三是社会建设及社会管理工作任重道远。现行的部分体制、机制还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四是基层基础仍较薄弱,部分单位和乡镇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认识仍需要进一步提高、思路仍需要进一步拓展、措施仍需要进一步落实,乡镇综治维稳力量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对综治维稳工作投入力度仍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务必要明晰方向

今年全县政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迎接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第一任务,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平安正安”建设,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政法工作水平和队伍建设水平,坚定不移营造大和谐、大稳定的环境,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我县“十二五”规划的顺利推进和“三化一新”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总体目标是:力争实现“四个明显下降,三个明显提升,五个不发生”目标。即:“两抢一盗”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明显下降、重大刑事案件发案明显下降、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政法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政法机关公信力明显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公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群众安全感力争达到95%以上,不发生在全省、全市有影响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 治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涉及政法队伍的大恶丑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特大刑事案件、不发生在全省、全市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三、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强基固本,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主要围绕以下几个突破,确保目标实现。

(一)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求突破,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1、抓好源头预防,进一步落实风险评估。重点解决评估职责定位不明确、方法措施不具体、跟踪督促不到位、考核考评不严格、责任追究不落实等问题,解决不主动评估、不愿评估、不敢评估、不会评估的主观问题。县维稳办要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情况、解决存在问题,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务求实效。

2、超前排查,主动化解,稳妥处置,防止激化。一如既往地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维护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各级、各行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作用,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充分发挥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的基础作用和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中的牵头作用,完善“定期排查,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及时调处,妥善处理,息访罢诉,群众满意”的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矛盾排查化解的作用,认真借鉴流渡镇平安协会在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和谐建设。同时对重大疑难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包案、挂牌督办、跟踪督查工作机制,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对政治敏感期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要超前排查化解;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的政策落实问题和代课教师等群体的稳定问题要高度关注和稳控。要认真按照处置群体性事件联动机制的要求,既要坚持疏导方针,又要坚持依法办事;既要防止矛盾激化,又要对局势的变化有充分估计,有效控制事态;既要维护群众 正当权益,又要果断处置打砸抢行为,严厉打击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要认真落实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要求,避免引发警民冲突、扩大事态,力求不激化、不升级。

3、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政法各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提高办案质量,严格依法办案,严格公正执法,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继续抓好自排接访信访案件的化解,认真抓好信访责任首问责任制、执法责任终身制、非正常访责任倒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包案制度,确保重点案件按期办结、息访罢诉。对确已依法办结的案件,相关乡镇和单位要积极做好稳控工作,同时,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不断发生、因涉法涉诉引发和导致群众非正常上访或越级上访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在加强严打整治上求突破,全面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坚定不移地落实严打方针,把打击的锋芒指向各种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结合治安形势和治安特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继续组织好“打盗窃、控两抢”专项行动,县城区及近年来“两抢一盗”案件高发的乡镇要采取更加强硬的措施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公安机关对案件要快侦快破;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做到快批捕、快起诉,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审判机关要快审、快判。将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贯彻落实到侦查破案、批捕起诉、定罪量刑、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去,确保刑事发案得到有效遏制。

2、继续深化毒品重点整治。一要深入抓好县内毒品违法犯罪的查处打击,全力打压毒品违法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倾全力抓好毒情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三年整治规划,把各项工作抓好、抓细、抓落实;二要深入推进外流贩毒整治,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整治外流贩毒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彻底扭转我县外流贩毒的严峻形势,为争取摘牌打下坚实的基础;三要切实抓好考核考评和责任落实,将禁毒工作真正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特别是外流贩毒上升比例大,影响全县禁毒工作的,坚决落实一票否决。每年对一两个乡镇进行挂牌,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乡镇和单位落实禁毒工作责任追究。

3、继续深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认真按照排查整治的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每个乡镇要有一个重点整治区域,找出问题症结,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

4、强化治安管控,提高驾驭能力。着力充实人防,县城区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警力,整合各类资源,优化巡逻时间、区域,推进街面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常态化,提高见警率;各乡镇要将辖区内专业治安联防队建设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工作,真正把队伍建设抓在手上,全县19个乡镇务必建有专门的联防队,在6月底前组建完毕,县综治办要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督查;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内保条例》,把机关、企事业单位内保工作抓到实处,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要着力完善物防,重点单位、区域要把物防完善好,为加强治安防范工作提供客观保障。要逐步扩大技防,有效利用好天网工程资源,并按照要求逐渐增加探头数量,扩大覆盖面;重点单位、部门和部位的视频监控要不断巩固和升级,有条件的小区、社区、院落、单位必须要安 装视频监控设施,全县新开发的小区、院落要全部落实技防工作,把安装视频监控、电子防盗设施作为验收条件之一,凤仪镇及住建局、城投公司作为责任单位要把此项工作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切实把农村治安防控工作抓好,稳步推进以视频监控为主的防范手段,落实好十户联防、联户联防、互助联防等措施,探索群防群治新途径,建立和完善社会动员和参与的综合立体治安防范机制。

(三)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求突破,推进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1、强化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重点落实好流入人口四项制度(即:流动人口上报制度,切实抓好信息动态管理;落实流动人口持证制度,切实抓好流出源头管理;落实以房管人监管制度,把出租房屋管理抓出特色,尤其要抓好学生出租房屋的服务和管理;落实好信息平台制度,实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立足政法工作职能,强化对流出人口的管理,探索建立流出人口的服务管理新机制,特别是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关爱要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排忧解难。

2、强化特殊群体的帮教管理。对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假释、吸毒人员、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社区矫正和社会闲散人员等特殊群体,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教育帮扶体系,防止犯罪和重新犯罪。针对两劳释解人员绝大部分外出的情况,重点加强与其本人和家属的联系,随时掌握其动态,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再落实,提高帮教质量。

3、强化重点行业和部位的管理。加强对废旧物品回收、二手货交易等容易滋生违法犯罪行业的整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项目建设周边等区域的整治,加强对酒吧、洗浴、茶社、卡厅等公共场所的监管,加强对交通、消防、危爆物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公安机 关要按照整治先行、服务到位、管理落实的要求,制定重点部位和行业管理的刚性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四)在加强基层基础上求突破,夯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第一道防线

1、进一步加强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规范化建设。着力改善办公设施,把办公设施的完善作为硬性要求,保障基本的办公条件;在工作机制、职能调整完善等方面进行深化,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提供基础保障。目前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工作运行机制总体来说较好,但是部分乡镇、部分工作环节上存在很多不足,部分乡镇运行不好,没有发挥好应有作用,规范化建设不仅包括硬件,更重要的是工作运行机制。

2、稳定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和相对固定职位,保持工作连续性;加强对工作中心(站、点)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提升工作水平;县委已研究,同意解决乡镇政法委、综治办工作人员待遇,县委政法委、各乡镇要抓紧落实到位。

3、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网络建设。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立集法律服务、信访、矛盾化解等社会管理职能于一体的基层社会管理机构,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4、加大综治维稳责任制的落实力度。真正把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符合综治维稳相关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等相关规定坚决追究责任。

(五)在服务经济发展上求突破,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 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调节劳动关系,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处理涉农案件,为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审理好行政诉讼案件,妥善处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涉及民生的案件,促进依法行政。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预防调查、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创新和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提高预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由部门预防向社会预防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充分发挥反渎、反贪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集中查办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多发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

(六)在宣传教育上求突破,加速法治创建进程,提高政法工作满意度

1、切实加大政法宣传力度。将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中的信息、经验、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并主动向上级机关、部门推荐报送;积极利用各种载体进行广泛的对外宣传,充分利用好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将我县政法工作的经验和典型进行宣传,大宣传造大声势,打造一批市级以上典型,同时开展好一次大型的宣传活动,借助综治宣传月、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日、政法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时段,多形式、全方位、宽领域宣传政法工作,扩大我县政法工作的知晓率。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着重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引导激励、依法行政示范带动、日常教育、监督考核、主动帮助等机制,通过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法治正安”创建进程。

3、认真抓好见义勇为宣传、表彰等工作。不断推进我县见义勇为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好见义勇为基金,充分发挥其在弘扬社会正气方面的积极作用。

(七)在政法队伍建设上求突破,严格落实公正廉洁执法 创一流的业绩,需要一流的团队。为此,要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正确处理好本与末、大与小、点与面、情与法的关系,集中打造“四个团队”:一是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要求,忠于职守、牢记使命、勇挑重担、不断超越,打造忠诚可靠的政法团队;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执法质量考评、干警执法档案等工作为载体,突出执法过程性控制、突出执法制度性约束、突出执法质量的结果性惩戒,打造精干高效的政法团队;三是以作风建设为关键,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守住廉洁从政防线、道德操守底线,打造清正廉洁的政法团队。四是以“四帮四促”、“干部下基层”等活动为载体,推进政法干警联系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提升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打造群众满意的政法团队。

全县政法单位建设考察报告 第6篇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坚持科学发展观创建“平安**”

同志们:

这次创建“平安**”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全县政法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今年的政法工作。根据县委常委会的意见,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2005年工作回顾

200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和政法机关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的安全与稳定,为县域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着力点,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政法系统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向“张本树、王书田学习”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控监督,注重案件办理的流程管理,严把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赃款赃物收缴管[本文转载自范文搜网-http://]理和案件处理等关键环节,使政法机关的执法指导思想进一步端正,“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已成为政法干警的自觉行动,办案质量显著提高,公检法机关的破案率、结案率大幅上升,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全年县法院共受理案件870件,结案813件,结案率同比上升21;公安局立重大刑事案件24起,破23起,破案率达96;县检察所办案件准确率、有罪判决率、时限办结率均达到100。

——以“安全**”创建为载体,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2005年是全面开展“安全**”创建的关键年。按照“调动综合力量、采取综合措施、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乡镇为主体、以政法各部门为主力军、以单位、社区、村为基础,采取教育、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全面落实安全乡镇、安全单位、安全村的创建责任,狠抓治安联防队伍建设,认真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强化督导检查,保证了三阳、大贵、八仙、老县、西河五个乡镇安全创建的达标验收,全县治安案件同期下降了20。

——以提高执法能力为目的,政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按照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大力加强政法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广泛开展了大练兵、不合格案件评查、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政法干警等活动,全面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2005年,县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优化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的梯次结构,极大地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为政法工作的进步和政法干部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以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和处理机制为标志,执法监督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不断探索执法监督的新途径,努力形成内外监督相结合,以个案监督为主的执法监督机制,有效促进司法公正。全县各政法单位都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了案件回访和公示制度,认真办理市县两级领导有关信访工作批示,做到了件件有着落、有回音。全年共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0余件,把执法公正落到实处。

——以政法保障建设为重点,政法机关的工作条件明显改善。政法各机关积极争取上级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保障了政法事业健康发展。全年累计投入近7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警用设施装备。县法院、检察院办公楼相继竣工投入使用,分别新建、改建了四个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同时,通过全县政法干警的共同努力,政法工作赢得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以保持一方净土为目标,隐蔽战线的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政法系统不断加强防范网络建设,注意捕捉各类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情报信息,通过不断完善工作预案,严密监控重点对象,严密预防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确保了**一方净土。

2005年,全县保持了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县域经济社会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和有力司法保障。据省统计局公众安全感调查,我县公众安全感达到93.3,居全省108个县(市)第14位,列全市第4位。与此同时,县法院、县公安局分别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基层满意政法单位”和“文明单位”;“四五”普法通过省级验收并被推荐为普法先进县;一批治安中心户长、治保会主任和政法干警分别受到省市表彰奖励;公、检、法三机关在全县年度综合考评中均获得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们做好今后工作提供了三点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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