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

2024-07-25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精选9篇)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 第1篇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疾病控制处、爱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疾病控制处、爱卫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是促进全人群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形成的重要活动载体。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地通过创造支持性环境,强化社区行动,发展个人技能等活动,扩大了行动的影响力,丰富了行动的内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总体上看,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还存在领导重视不够、政策支持不够、宣传发动不够、指导评估不够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更好地营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紧密结合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作为慢性病预防控制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省级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组织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各省级行动办公室要在国家行动办公室和省级行动领导小组指导下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年行动主题,组织做好行动主题日活动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优化政策支持

各地要充分利用创建卫生城市(区、镇)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等工作平台,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逐步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卫生城市(区、镇)创建考评指标体系中,积极出台健康促进政策、开展示范创建和支持性环境建设,开发和推广技术支持工具。各地要根据医改重大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扩大行动覆盖范围,拓展行动内涵,为行动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深入宣传动员

各地要充分依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培养社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等方式,在社区里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教育,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各级行动办公室要主动与主流媒体建立稳定的伙伴关系,通过

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传播媒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扩大活动的宣传效应。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我局将在今年召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宣传展示各地工作成果。

四、定期督导评估

国家行动办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进行定期督导评估,并及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附件1)。各省级行动办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附件2)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工作,按时将核心评估数据和评估报告报送国家行动办公室。各地组织辖区内示范创建、支持性环境建设等工作内容的考核评估,开展本地区的行动经验交流与评优工作,也可结合收集的慢病行为危险因素监测数据或其他资料,汇总有关的核心信息,及时上报。

附件:

1、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进展汇总表

2、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为自启动以来至2010年12月底的累积情况,培训、现场活动和宣传为2010年度开展情况。△

:示范创建数只统计标注了验收时间的示范创建。#

:包括示范食堂、餐厅。

*:包括健康步道、主题公园、健康知识宣传墙等。

附件2.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

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总体方案(2007-2015年)》(卫办疾控发〔2007〕189号),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扩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活动内容及覆盖范围,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创造可持续的支持性环境,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细则。

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县区覆盖率达40%。

2.行动覆盖县区的行动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接受培训的比例达100%。

3.组织推广成熟的专项技术指导方案(减盐、示范食堂、快乐10分钟、无烟环境创建等)至少1种;成熟的技术指南(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成人身体活动指南、成人超重肥胖指南、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等)至少1种。

4.行动覆盖县区开展健康主题宣传活动至少8次,每次活动直接参与人数至少100人。5.开展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和示范食堂(餐厅)创建各6个。

6.选取4个县区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试点工作,每个点至少150人。

7.完成开展行动的县(区)的过程评价所需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完成针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效果评价,提供居民食用盐的摄入量、核心膳食指标及身体活动水平等信息。

二、项目范围

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启动或于2012年底前将要启动的县区。鼓励各省在更大范围内开展项目工作,并探索更加科学、可行的促进行为改变的工作模式。

三、项目任务

国家行动办组织省级师资培训,各省行动办完成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项目县区的二级培训。

(一)培训内容。

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核心信息。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工作手册。

3.相关技术指南(如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成人身体活动指南和成人超重肥胖指南、中国居民口

腔健康指南等)。

4.专项技术指导方案(如减盐、示范食堂、快乐10分钟、无烟环境创建等)。5.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评估实施方案。

(二)推广成熟的技术指导方案和技术指南。

1.围绕减盐、示范食堂、身体活动干预、控烟等设立2011年、2012年健康主题活动。

2.依托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平台,积极推广减盐、示范食堂、快乐10分钟、无烟环境创建等专项技术指导方案,以及成人身体活动指南、成人超重肥胖指南、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等,并将这些专项活动纳入作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意识。

1.国家行动办和各省行动办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9月1日)开展以减盐为主题的全国同步活动。

2.开展行动的县(市、区),当地疾控机构和/或健康教育机构应在世界无烟日(5月31日)、全民健身日(8月8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9月1日)、全国爱牙日(9月20日)、全国高血压日(10月8日)、世界糖尿病日(11月14日)等选择活动主题,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及行动核心信息。3.开展行动的县(市、区),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医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向社区居民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及行动核心信息。

4.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各级均应积极联系当地主流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报道活动,扩大活动效应,并通过网络、手机、微博等手段扩大活动宣传覆盖面。

国家行动办和省行动办积极创造平台,在国家-省-项目县(市、区)形成媒体互动,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活动的放大宣传。

(四)倡导健康促进政策。

各省行动办积极促进出台支持合理膳食、身体活动、控烟、限酒、口腔卫生等健康生活方式的有关政策。积极推进全面禁止公共场所吸烟;鼓励和支持单位职工参加身体活动和锻炼的制度(如工间操制度);促进食品企业生产低盐、低脂的健康食品;积极发展促进高危人群和慢性病患者早期发现的政策;促进首诊测血压、定期口腔健康检查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

(五)开展示范创建和支持性环境建设。

1.各省行动办按照卫生部的要求,积极开展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等创建工作。积极扩展示范创建工作内容,开展示范学校、示范超市、“健康口腔,幸福家庭”示范项目等。国家和各省行动办组织开展对示范创建的考评。2.继续推进“健康宣传栏”、“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知识一条街”等形式的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积极宣传支持性环境建设并促进群众的使用。

(六)开发与推广技术支持工具。

各省围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和技能,结合本地特点,每年度推广至少1种成熟的技术支持工具,并结合主题宣传活动进行推广。

(七)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试点。

各省行动办每年度在辖区选择2个县区,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试点工作。在每个县区培训至少150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提供指导工具,在社区人群中开展同伴教育,广泛传播知识、技能和适用工具,提高居民健康行为能力。

(八)组织完成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过程与效果评价及结果发布。

对行动在2007-2012年实施情况开展过程评价。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评估实施方案,开展效果评价,掌握已启动行动的县(市、区)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生活方式的知晓率、核心膳食指标、盐的摄入及身体活动水平等。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评估实施方案,各省了解吸烟率等其他新增加生活方式内容的基线信息。各省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9月1日)前发布上述评价结果。

三、工作进度表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 第2篇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推进“健康山东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培育“健康山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示范社区(村)、单位、餐厅(食堂)、学校,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促进社会健康支持环境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

通过开展健康示范社区(村)、健康示范单位、健康示范餐厅和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充分调动政府、社区、单位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健康服务设施和健康支持环境,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氛围,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强化公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提高健康生活质量。

二、目标

坚持“典型引路、分批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示范创建为载体,推动“健康山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开展。

到2011年底,以县(市、区)为单位启动示范创建活动,5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健康示范社区(村)、健康示范单位、健康示范餐厅(食堂)、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各1处。

到2012年底,8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健康示范社区(村)、健康示范单位、健康示范餐厅(食堂)、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各1处,5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2处以上。创建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创建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内容

示范创建内容包括健康支持制度、健康支持环境、活动开展等,具体内容见附件。经市级组织考评达标的,可命名为“健康山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健康示范社区(村)、健康示范单位、健康示范餐厅(食堂)、健康促进示范学校。

四、工作保障

㈠以“健康山东行动”为平台,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爱卫办牵头负责示范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以“健康山东行动”为平台,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合力创建”的机制。宣传部门负责做好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挖掘和发现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建设部门负责做好创建活动中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督。农业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地区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对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旅游、教育、体育等部门分别负责做好对健康示范单位、健康示范餐厅(食堂)、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级卫生部门负责组织疾控机构对示范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发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辖区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创建活动实施主体的社区(村)、单位等要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行动小组,吸纳社区(村)、单位的积极分子形成工作团队,广泛动员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㈡整合资源,加强技术指导。“健康山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要与其他领域的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有效利用各方面的资源,特别要与卫生城市(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和文明城市(镇)、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政府搭建的平台,将示范创建纳入政府推动的创建活动中,丰富各项创建活动的内容。各级卫生部门要将示范创建与落实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结合,指导城乡居民采取健康生活方式。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将示范创建工作作为推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干预的有效载体。要充分利用疾控机构和基层体育指导员等专业机构和队伍的技术力量,为示范创建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培训和指导制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街道、单位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行动执行能力。

㈢建立督导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大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跟踪进度,围绕政策支持、经费投入、部门协作、技术指导等方面,组织督导检查。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行业、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和考评作用,引导餐饮行业等行业协会和群众团体加强行业自律,支持示范创建活动。

㈣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示范效应。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示范创建工作及其效果,提升各类健康示范单位的影响力、认同感和竞争力,使示范创建工作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要结合当地民俗、风情、文化等实际情况,围绕合理膳食、全民健身等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核心理念,组织开展具有单位特色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示范单位的示范和典型引导作用。

五、考核评估

各市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市的实施方案,指导开展创建工作。建立分级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在县级创建和自评的基础上,各市组织开展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者由市“健康山东行动”领导小组命名,并予以公布,同时上报省爱卫办。省爱卫办不定期组织对各市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对达不到要求的,建议市爱卫办取消示范称号,并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健康山东行动”考核。

附件:“健康山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标准

附件:

健康山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示范创建标准

一、健康示范社区 ㈠ 环境卫生

1.完成规划编制并依法审批。2.主要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3.自来水普及率达95%,水质合格率达95%。4.有保洁队伍、绿化养护队伍。

5.主要道路无垃圾堆、柴草堆、建筑材料。6.有垃圾收集点,能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㈡ 健康保障

1.社区(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0%。

2.医疗卫生服务可及,城市15分钟内、农村2.5公里半径内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㈢健康设施

1.有固定的宣传栏、橱窗等健康教育窗口,用来开展“健康一二一”知识宣传,定期更换宣传内容。2.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并提供5种以上可供群众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有身高体重计、腰围尺、壁挂BMI尺、膳食宝塔挂图等设施,有控油、限盐等支持工具展示。

3.有健康步道或一个室外篮球场(或其它球类场地)、两个乒乓球台(或乒乓球活动室),或有一套不少于8件的健身路径器材。

㈣健康活动

1.每年开展3种以上居民广泛参与的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如知识竞赛、健康膳食设计比赛、健身比赛、健康家庭评选等。

2.每年为每户居民发放1种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

3.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4.社区内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

二、健康示范单位 ㈠卫生管理

1.有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

2.实行卫生保洁责任制,定人定期清扫,单位门前三包落实,垃圾日产日清,储运密闭。

3.道路硬化、平整、通畅。4.上下水设施完善。5.无污水坑凹、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设摊点、乱写乱画等现象,露天货物堆放整齐。

6.室内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楼梯、走廊、门窗、墙壁洁净。

7.公用厕所全部为水冲式,保洁良好,设施完善,无蝇蛆,无臭味。

㈡健康支持制度

1.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

2.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激励机制。

3.每年为职工进行1次体检,掌握职工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

4.及时足额为全体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㈢健康支持环境

1.有职工健身活动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健身活动。

2.张贴、发放“健康一二一”宣传材料,展示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工具和食物能量模型。

3.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㈣健康活动

1.开展爬山、体育比赛、运动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2.每年至少组织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3.组建2个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队、羽毛球队。

4.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2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

5.开展控制吸烟活动,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设置吸烟区,内部有控烟激励机制。

6.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计步器等)。

三、健康示范餐厅(食堂)

基本条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有效执行有关管理规定。㈠ 人员培养及能力要求

1.餐厅努力培养专职或兼职营养配餐人员,负责营养配餐和管理,科学指导餐厅采购、配料和加工,帮助顾客正确选餐。

2.管理员、厨师、服务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合理膳食知识培训。

3.厨师应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㈡ 环境 1.餐厅环境 ⑴有膳食宝塔等合理膳食宣传内容的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宣传形式,营造餐厅营养健康氛围。

⑵ 餐桌上有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⑶利用桌布、餐具包装等多种途径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

2.食堂环境

⑴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营造食堂营养健康氛围;通过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职工合理膳食、吃动平衡。

⑵食堂内有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㈢ 供餐服务

1.工作人员引导顾客选择低盐少油膳食。2.菜谱标示菜品能量,有供不同人数食用的平衡膳食套餐。有条件的可标注各类营养成分,服务人员能主动介绍菜品营养特点及食物热量,引导顾客合理选择膳食。

3.保证新鲜水果、奶类和饮用水的供应。

4.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30克/人〃天)、食盐推荐量(6克/人〃天)的标准。

四、健康促进示范学校 ㈠健康支持政策

1.把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到学校整体工作中,有1名校级领导负责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

2.有校领导、骨干教师、校医、家长、社区成员等参加的学校健康促进领导小组。

3.有定期的健康促进工作会议及活动记录。4.学校制定控烟相关政策。

5.学校制定政策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包括课间操、课外活动)。

6.学校制定师生定期体检制度。

7.学校制定并实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8.学校有保护学生安全的政策。㈡健康支持环境

1.学校每年有建设和改善物质环境的计划和资金投入。2.学校提供有利于学习、运动和生活的物质条件,达到“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所规定要求,包括课桌椅高度、黑板、教室采光照明、安全清洁的饮用水、厕所清洁卫生、食堂、餐厅、操场等。

3.维护学校环境的安全性,对校园内所有建筑和运动场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在有安全隐患,或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有明显的警示标志。4.学校食堂达到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并落实营养促进及减盐相关措施或手段。

5.校园环境优美整洁。㈢社会环境(人际关系)

1.教师对学生没有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心理伤害。2.没有校园打斗和欺侮事件发生。

3.学校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供适当的帮助。㈣社区互动

1.学生每学期至少参与1 次学校组织的社区健康活动。2.学校每学年至少有1次邀请社区人员参与学校的健康活动。

3.社区有保证学校周边健康环境和安全的措施。

㈤健康教育课与健康技能发展

1.以班级为单位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到100%,每两周上1节健康教育课,学校对学生掌握健康知识的情况有考核,学生有健康教育课本,教师有健康教育教材。

2.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2次学习健康技能的活动。

㈥卫生服务

1.学生每年有1次体检,对学生体检中发现的主要健康问题有分析,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2.教师至少每两年有1次体检,学校有针对师生中主要健康问题安排的医疗保健、知识讲座活动。3.学校每学期至少邀请1次卫生保健和健康教育机构参与学校健康促进活动。

4.学校卫生室基本配置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基本要求。

5.学校有经过培训的心理教师(或邀请校外有资质的人员)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 第3篇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和紧迫意识, 结合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 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 配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等6部门组成的督察组, 做好专项整治督查, 切实维护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正常秩序。

二、要重点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售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拼装车, 倒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有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违法行为的, 一律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有关要求、不按规定作业的, 责令整改, 暂停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对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 要予以清理整顿。同时, 认真抓好已取缔、已处罚、责令整改企业的复查工作, 防止死灰复燃。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 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 完善回收服务网络, 推动车辆收购合理定价。研究建立企业进入和退出工作机制, 做好相关衔接, 避免因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停业整顿影响车主交车。引导企业加快建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自律机制。积极推广联网视频监控系统, 督促企业规范回收拆解行为。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 第4篇

一、为什么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第一,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持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安全发展是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志,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安全发展的一些重大制约因素,是有效推动安全发展,巩固和提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载体和必然要求。

第二,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关键的一年。年初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把2009年确定全国“安全生产年”,其中,突出抓好“三项行动”,与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实现“三个压下来”(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伤残人数压下来),构成“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成效,关系着“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整体成效。

第三,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对于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实施预防为主、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对于构建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主要工作目标是什么?

总体目标是: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对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主要目标有三点: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三、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范围和内容是如何确定的?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着眼于防大事故、治大隐患,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三项行动”的对象,侧重于事故易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内容是经反复梳理的,在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意识技能素质等方面长期制约安全生产并且必须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9类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10类行为进行严格治理: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危险l生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

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8个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窜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时段是如何划分的?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4月底以前)。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5至9月)。

1针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

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地区、各部门在9月份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全面总结。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2月上旬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于12月底前将全国开展“三项行动”情况报国务院。

五、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保障措施,围绕更有效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性,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其中,第一、三、五、六项措施,侧重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三项措施,侧重于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三项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组织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明确牵头单位,加强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开展“三项行动”加强督促指导,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相结合;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

(三)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监督检查。建立“三项行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每月要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六)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 第5篇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四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商丘市《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商纪发„20111‟1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商纪发„2012‟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监督检查作如下工作安排。

一、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和任务分工

按照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针对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七个方面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与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是否符合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撑建设的战略定位、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该项监督检查工作由监察局、水利局共同负责。

(四)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及进展情况,包括政府投资落实、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优先保证项目用地等情况,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等情况,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抓紧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确保完成2012年目标任务,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持续健康发展。该项监督检查工作由房产局负责。

(五)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完成2012节能减排目标、落实能评和淘汰落后产能等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情况,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防治城市大气污染、重点领域行业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好“十二五”节能减排新增指标,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该项监督检查工作由发改委、环保局共同负责。

(六)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实行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情况,执行征地补偿和安臵制度以及是否存在为“两高一资”项目供地、“以租代征”等情况,纠正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耕地保护目标落实。重点检查清理

(二)重点检查。市纪委、监察局拟于4月23日至30日组成检查组,对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述政策措施情况进行检查。5月上旬,商丘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调查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贯彻情况特别是落实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一次集中重点检查。5月中下旬,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也将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要一并做好迎检准备。

(三)督促整改。各有关部门要把督促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切实整改到位。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建立台账、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蹲点督办等方式,切实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和效果。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批评和教育;对整改迟迟不能到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创新方式方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借鉴以往监督检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切实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综合运用自查和督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明察和暗访等方式,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要灵活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开展座谈、填写表格、实地察看等方法,深入细致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把传统检查手段和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等信息技术,增强监督检查的科技含量;要注意吸收相关领

领导班子工作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体制机制障碍。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及时投入力量,合理安排时间,保证监督检查工作顺利有效进行,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2012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 第6篇

按照《四川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5年)》、《“健康四川2030”规划纲要》和《四川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广安区爱卫办《广安市广安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的

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行为能力,创造长期可持续的支持性发展。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活动,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的积极性,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环境,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民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组织保障

为保障本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活动延续性开展,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特成立了万盛社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倪小钢(中心主任)副组长:杨帮芹 谢长鸿

成 员:熊祥斌 周邓 何国蓉 廖文华 张启兰 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公共卫生科,负责每年中心健康教育活动的统筹安排、计划。同时成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实施小组:

组 长:肖春艳

成 员:张雪梅 何倩 谢静 朱晋仪 曾德江 谢霜 蒋丹蓝利琼 胡玉岚 胡江 雷翊枚 唐李 伍利伶

实施小组负责全年健康教育活动的具体计划、实施,何倩负责收集每次活动的相关资料,按要求上报。

三、行动策略

(一)科学实施。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健康为重点,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为手段,以六大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二)综合施策。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结合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等建设工作,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活动等平台,积极推进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三)创新发展。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创新管理模式,开发和推广健康促进适宜技术和健康支持工具,逐步建设和完善健康生活方式体验及践行相关设施,满足群众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

四、行动目标

(一)总目标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第二阶段活动,推广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提升个人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2017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现县(市、区)覆盖率达100%。到2020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2025年达到25%,形成全社会共同行动,推广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

(二)具体目标

2017年至少启动一项“三减三健”活动;到2020年,开展三项以上“三减三健”活动;“三减三健”活动社区2020年覆盖率达到30%;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全省覆盖率达到85%;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较2015年降低10%;居民营养知识知晓率较2015年提高10%。

五、具体行动措施

(一)根据不同人群(0-6岁儿童、中青年、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特点,以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的有关知识。每年围绕一个健康宣传主题,结合9月1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等各类健康主题日,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健康主题宣传活动。每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不少于4次。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健康教育专栏、健康教育下社区、义诊等多种方式宣传。

(二)结合基公卫健康体检开展活动 通过与基公卫重点人群的健康体检、随访,掌握辖区内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了解目前存在的主要社区诊断,通过研究制定相应的社区健康情况改进方案。积极投身“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的“健康一二一”行动、“三减三健”活动。

(三)推出行动技术方案和支持工具。

推出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技术指导方案和简便易行适用于个人、家庭和集体单位的支持工具,用于鼓励和帮助家庭、个人及集体人群采取健康生活方式,同时要动态评价行动效果。(四)创造支持环境。

支持社区、学校、单位和公共场所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发展志愿者队伍,形成支持健康生活方式的立体环境。

六、加强组织管理

中心行动根据区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定期督导和指导志愿者社区各项行动的开展,按时网报和上报相关信息和资料,总结推广好的措施和方法。

万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 第7篇

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的概念范畴

社区的范畴:即生活社区,创建初期社区特指以常住居民为对象,以家庭为单元的居民生活和居住的行政区划。

二、创建示范社区的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和倡导,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创造支持环境。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有机融合,以科学为依据,从日常生活和工作入手,结合爱国卫生、全民健身等活动,在社区范围内倡导和推进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促进全民健康。

三、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的策略和措施

(一)组织管理

1.管理网络

当地爱卫办牵头创建示范社区的活动。在爱卫办的组织和协调下,社区/居委会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实施主体,联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控机构、健康教育部门、综合医院等技术人员和专家组建创建活动的行动组。

行动组同时吸纳社区积极分子,形成社区工作团队,广泛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2.工作网络

在爱卫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以社区(居委会)为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主体,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支持和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以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技术支持机构,健康教育部门和综合医院提供专家和信息支持,动员协调社区内相关单位和机构负责人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吸纳有积极性的社会优质资源,逐步形成多领域多级别的工作网络,如下:

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管主任——社区站站长、居委会主任——社区工作团队(楼门长)——积极分子(志愿者)——社区居民等组成社区健康促进工作网络。

3.工作职责和任务

(1)爱卫办

爱卫办是当地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主要承担与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等沟通、协调工作;制定基层创建活动的计划和考核,并推动落实,通过媒体对创建活动的各个重要事件进行报道。

(2)社区(居委会)

街道(居委会)是创建示范社区行动的实施主体。主要承担规划、监督和提供必要保障的责任。在爱卫办的组织协调下,通过联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工商部门和其他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和完成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社区居民参与活动提供服务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扮演重要技术支撑作用。配合社区/居委会在制定社区发展规划中完善社区健康发展内容,开展示范社区创建的基础性工作,并进行不同形式的健康干预。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创建示范社区行动的技术指导机构和支持体系。主要在制定规划,形成计划,参与设计和组织群众性活动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在活动评估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帮助社区提高活动的科学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和充实活动内容,总结经验和模式等方面发挥专业特长。

(二)支持性环境

创建示范社区需要在不同时期,围绕工作机制,日常管理等环节建章立制,制订必要的支持性政策和环境。

1.政策环境

l将创建工作计划纳入社区发展规划,提供必要的组织、人事和经费支持;l对创建工作进度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

l将创建工作考核纳入社区卫生服务考核指标;

l支持开拓性地发展和积累社区健康资源,促进资源引进,加强管理,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策文件加以肯定。

2.资源环境

l健身场所:创建与“健康一二一”行动相对应的社区健身场地。例如健康步道、健康楼梯、健康广场等。

l健康宣传设施:设置宣传栏(板),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开发健康教育材料,印刷包括健康教育处方在内的各种宣教读物。定期检查、组织健康教育活动。

l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标语:如电梯口、楼梯、楼道、单位食堂、社区网络平台等处设立运动与膳食宣传标语。

3.舆论环境

l爱卫办、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参与创建工作的单位分别在明显位置公告示范社区承诺,即为促进社区成员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和目标。

l加强媒体宣传,与各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报道示范社区的活动情况,发挥示范作用;

l努力营造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环境氛围,利用健康教育活动场所和健康教育宣传栏、板等宣传阵地,加强健康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内容应该有计划。

(三)具体行动

通过基线调查,掌握社区健康优先问题,明确社区主要健康问题,按照健康问题将居民分类为目标人群,提供科学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并加强社区动员,争取多部门参与。行动时鼓励示范社区主动开展典型和特色活动。

三、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应包括创建示范社区的组织管理、支持性环境、社区(居民)行动、效果评估等四大类指标。至少要有以下方面指标:

l社区居民健康发展规划,实施计划,支持性政策颁布时间和数量(含规章制度和规范性系统文件和相关实证资料),管理组织、工作网络的组建和工作状况,经费状况;l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进行经常性身体活动的人数比例(百分率);

l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的比例;

l社区居民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一二一”行动的内涵知晓率;

l社区居民对于该社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一二一”行动满意度;l社区居民慢性病控制相关膳食关键指标合格率;

l社区拥有的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数;

l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的健康活动次数以及每次参与的人数;

l组织开展的健康讲座次数以及每次参加的人数;

l发布的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相关知识橱窗,图片展览等活动次数;

l发放健康教育材料种类数和次数,每种每次的覆盖率;

l社区居民膳食和身体活动知识知晓率;

l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进行经常性身体活动的人数以及前后不同时期的变化;l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人数的比例等。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 第8篇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18岁以上常住人口(常住人口指在调查前1年内在调查地区生活6个月及以上者),每个调查点各选取500 人。选择1 个开展行动的县(区)为A区1 个未启动行动或行动工作相对薄弱的县(区)为B区。每个区按经济状况随机抽取2个经济条件好的街道/乡镇和2个经济条件差的街道/乡镇。在选取的每一个街道/乡镇中选取2 个居委会/村,两个调查点分别抽取8个样本社区(村)。每个样本社区(村)随机按户抽取居民户,每户选取1名居民完成调查问卷。抽样人群的年龄、性别结构能够代表当地居民的年龄、性别结构。

1.2 调查方法

现场调查主要采取入户调查、集中调查等问卷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由经过统一培训合格的调查员对调查对象进行面对面访谈式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及健康生活方式等情况,核心指标包括行动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知晓率、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的比例、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慢性病控制相关膳食关键指标合格率、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人数的比例、吸烟危害知晓率、现在吸烟率和饮酒危害知晓率等。

1.3 统计学方法

完成调查问卷后,应用EPIDATA软件录入,将所有数据输出,应用统计软件SAS 9.2完成数据的统计处理,均数比较采用t检验,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A区调查520 人,其中男性260 人,女性260 人,年龄18~69 岁,平均年龄(45.7±13.9)岁;B区调查522 人,其中男性266人,女性256人,年龄18~83岁,平均年龄(43.4±14.1)岁。两区居民性别、文化程度等方面无显著差异(P>0.05),见表1。

2.2 苏州市两区居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知晓情况

调查显示,A区52.3%的居民听说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121 行动”,23.5%的居民听说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高于B区的38.7%和13.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我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第一阶段行动其内涵为“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听说过此口号的居民A区为58.7%,略高于B区的54.2%,两区比较无显著差异,见表2。

*B区与A区比较,P>0.05。

2.3 健康生活方式核心指标实现情况

2.3.1 在健康生活方式知晓率方面:两区大多数居民对健康生活方式包含的内容均有了解,其中A区居民全答对的占48.8%,B区居民占42.5%,知晓率最高的2 个健康生活方式是平衡膳食和适量运动。A区相对于B区,对于核心指标如食盐摄入量标准、多吃盐会加重或引起哪些疾病、烹调用油摄入量标准、推荐的身体活动水平、正常腰围值及BMI值、 正常血压值的了解和掌握普遍提高10.0% ~20.0%,两区比较差异有显著性,见表3。

%

%

2.3.2 在膳食指导工具的采用情况方面:总体上A区使用膳食指导工具的比例相对于B区居民,大约高出2.0%~5.0%;A区居民经常用、每次都用限盐勺(罐)和控油壶的比例分别为19.4%和13.7%,而B区分别为14.9%和8.8%;A区居民经常使用BMI尺、腰围尺的比例分别为3.5% 和5.8%,B区居民分别为1.5%和3.6%,见表3

2.3.3 在慢性病控制相关膳食关键指标合格方面:A区居民自觉控油、盐及控制体重的比例均略高于B区,两区均有一半以上居民能够自觉地控盐,但仅有1/3左右的居民能自觉地控油和控制体重。在过去一周,A区居民至少每天吃新鲜蔬菜的比例为46.2%,B区居民为42.7%;A区居民至少每天吃新鲜水果的比例为18.5%,B区居民为22.8%。A区居民BMI值与B区相比,差异无显著性,见表3。

2.3.4 在主动参加锻炼、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方面: A区居民每周参加锻炼次数增加的比例、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每周达到5 天、每天30 分钟以上中等强度体力活动)的比例分别为24.4%和16.7%, B区居民分别为18.8%和12.5%,A区略高于B区,但无显著差异,见表3。

2.3.5 在扩展领域核心指标实现情况方面:总体上A区居民知晓吸烟、酗酒的危害均高于B区居民,A区居民现在吸烟率为18.7%,低于B区的22.0%,但差异无显著性,见表3。

3 讨论

此项调查结果表明,苏州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在已开展行动的地区居民中健康相关知识的知晓、健康意识的培养及健康行为的形成等方面均得到了一定的强化和提高,2010 年四城市调查数据显示,“健康121”内涵知晓率仅为14.4%[2],而本次调查 “ 健康121” 内涵知晓率为56.4% 。从两区调查结果看,“日行1 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口号的知晓率均高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行动日”的知晓率,说明“健康121”的内涵深入人心,宣传口号简单易记、朗朗上口,易于宣传。提示我们在以后的宣传活动中尽量采用老百姓看得懂、容易记的语言,以便达到宣传的目的。

在健康生活方式知晓情况中,知晓率最高的2个健康生活方式是平衡膳食和适量运动。这与行动第一阶段的内容相一致,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切入点,倡导和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但常见的不健康生活方式在两区居民中仍然普遍存在,且情况不同。居民对于扩展领域核心信息的知晓也不均衡,如只有1/3 的居民知晓高血压与吸烟有关,只有少于1/3的居民知道吸烟会增加心脏病和中风的风险。两区居民的现在吸烟率无明显差异,说明控烟难度较大,今后应加大控烟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

在健康行为的形成方面,两区采用膳食指导工具的比例较低,低于上海市居民使用盐勺和控油壶的比例[3],在开展行动的地区较未开展行动的地区提高不明显,说明本市在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时对指导工具的采用宣教力度不够,居民使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的健康行为没有形成。自觉控盐和控制体重、“至少每天吃蔬菜水果”的人群比例和身体活动水平达到推荐水平的比例两区无显著性差异,说明居民的健康意识和采取健康行为的能力仍有待于提高,疾病防控部门对强化个人健康行为指导还不够,导致行为改变显效慢[4]。

此次效果评估发现存在开展行动的地域间不平衡、居民对健康生活方式知晓不平衡和健康行为还未有效形成等问题,今后要对行动开展效果和人群进一步分析,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干预措施,提高居民健康生活方式知晓率,引导健康行为的形成。

摘要:目的 了解苏州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效果。方法 选择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县(区)A区和未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或行动工作相对薄弱的县(区)B区进行对照评价。结果 A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知晓情况高于B区,健康生活方式的知晓率、膳食指导工具的采用和身体活动水平达到推荐水平的比例等核心指标高于B区。结论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在已开展的地区居民在健康相关知识知晓、健康意识培养和健康行为形成等方面均得到了一定的强化和提高,但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干预措施,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生活方式知晓率,引导居民健康行为的形成。

关键词: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效果,评价,苏州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7]189号)[S].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2008.

[2]王焕春,王春晓,殷召雪,等.4城市公众健康生活方式知晓情况调查[J].中国健康教育,2010,26(4):267-269.

[3]俞捷,高淑娜,张艳,等.上海市黄浦区社区居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现况调查[J].上海预防医学,2013,25(8):434-436.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 第9篇

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及《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并有效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施“特岗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计划”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和有效政策举措,计划的实施有力地缓解了农村地区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促进了农村学校面貌的变化,受到各地普遍欢迎。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加大;同时,部分农村学校特别是中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师仍然紧缺,毕业生下不去,合格教师难以补充的问题仍然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并有效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决定扩大实施“特岗计划”,并将实施范围由“两基”攻坚县为主扩大至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各地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特岗计划”。中西部地区在认真贯彻教师[2009]1号文件精神,深入细致地抓好国家“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实施地方“特岗计划”。国家计划的名额将根据各地落实国家“特岗计划”的情况以及实施地方“特岗计划”的情况进行分配。东部地区要根据国家“特岗计划”的原则精神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地方“特岗计划”,鼓励吸引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特岗计划要形成规模,教师基数大、缺额较多的省(区、市),每年设岗不少于1万人,要经过努力,争取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达到20万人。今后城市、县镇中小学校教师自然减员空岗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以及其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基层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

二、深化教师队伍补充机制改革,确保教师聘用质量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编制需求情况,及时会同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按照总量调控、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调整和使用本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断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及时满足教师补充需求。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规定的增编因素,切实保障编制紧张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点分散的地区、民族地区双语教学配备教职工的基本需求。可参照县镇标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时调整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较多学校的编制数。同一区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

全面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从2009年开始,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国家或地方“特岗计划”的实施,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教师岗位需求情况,合理安排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的补充,统一组织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按规定程序择优聘用。坚决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要及时为中小学补充合格教师,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重点做好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重视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以满足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开设课程的需要。

要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要采取切实措施,鼓励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继续留在当地从教。

三、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确保持证上岗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人口关,保证新增教师质量。各地要切实落实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招聘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任教师。

教师资格认定中要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能力要求。所有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通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學能力测试(包括综合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国家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研制测试大纲、建设试题库、组织命题和考务等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教育部审定的测试标准和测试大纲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掌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和认定程序。要将申请人修学教师资格课程、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进行教育实习和具备现代教育技术水平等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前提条件。申报“特岗教师”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可与招聘考试结合进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开办师范类专业和教师资格课程的院校进行评估和资质认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教师补充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教师补充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要全面清理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情况,将清查出来的编制,优先调整到急需编制的学校用于新教师补充。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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