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

2024-06-06

浅谈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精选8篇)

浅谈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 第1篇

浅谈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一个转型国家,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服务型政府是一种全新的政府职能模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

一、什么是服务型政府?

(1)服务型政府是以人为本政府。

所谓以人为本,就是理解百姓、挚爱百姓、体恤百姓、帮助百姓;真正做到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做到心里时刻装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切实对群众负责。深入农村,深入社区,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凡是涉及群众具体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务求落实;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我们对群众的具体利益满足程度的根本尺度。

(2)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

公共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受人民监督。政府在行使公共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必须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政府府机关依法行政,本来就是法制国家的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所必须遵循的准则,政府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政权力,才能体现人民意愿。如果一个政府不是按照人民意志和法律程序组建而成,不能依照法律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能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不接受人民监督,就不能保证它对人民负责,就不能保证它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它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服务型政府。

(3)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

所谓透明,就是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以外,都应向社会公开,给人民群众以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只有建立起政务公开的制度,才能把政府和政府官员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政府透明了,人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才能落实;政府透明了,人民才能积极参政议政,充分表达诉求,防止不当决策损害人民利益;政府透明了,政

府官员才不敢懈怠,人民政府才会增强公信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保证信息在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双向畅通。

二、为何要建设服务型政府?

随着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以中央高度集权和社会泛政治化为根本特征的传统政府模式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突破政治现代化困境的关键所在。在当代中国为什么要构建服务型政府?我认为,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第一,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政府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构建服务型政府是近年来全球范围内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发展的重要趋向。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管制型政府,长期以来由于过于强调自身管治的政治职能,而弱化和忽视了社会服务职能,造成政府大量越位、缺位、错位。因此,政府要重新树立自己的威信,维护自己的合法性,就必须用公共管理的理念改造政府,就必须重新调整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政府内部组织、运作程序,变革政府治理观念、手段、方式和方法。构建服务型政府将是政府实现自身革命的一个重要载体。

第二,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主要任务,这是由我们的特殊国情所决定的,但是,从改革的要求和整个进程来看,这只能是一个过渡。政府的终极目标是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效率兼顾公平的可持续发展。政府长期以经济建设为主,极易导致政府变成经济发展的主体,只是一味的追求GDP的增长,很容易忽视本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从而造成经济社会不能协调发展,进而造成跛足发展的局面,特别是,当前阶层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贫富不均,两极化倾向严重,如果不能对之及时纠偏和调控,将严重影响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第三,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执政为民,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党是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坚持执政为民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这就决定了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须是也只能是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服务。

总之,服务型政府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同时更要聆听老百姓的需求和呼声。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最终是要建设让老百姓满意的政府,因此,只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渐而稳妥的向前推进服务型的建设,我们的政府一定会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浅谈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 第2篇

知识经济化得兴起为经济全球化注入了日益高效得活力,急剧地加速了全球经济一体化得进程。从世界范围看,我们正处于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与经济全球化相伴随,政治也出现了全球化的趋势,这使得全球性的“政府效能”得横向竞争成为了现实。政府治理能力得竞争已经并将继续在更大得范围何程度上在各国迅速展开。

在当前,政府的治理能力已经被认为是一国综合国力和综合竞争力得一种主导性因素。如果说以前的世纪里,一个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活动主要是通过政府和一些专业部门进行的话,那么,我想,在治安带急剧全球化的条件下,对外的活动已经不再是主导政府和专门部门的职责,所有得政府都应该参与到其中。因此,全球化对一个国家的政府提出的是整体能力的要求,而不是单是某个或者某些部门的要求,因此,以怎么样的模式来构建一个怎么样的政府治理体系已经成为现代政府转型中亟待面临和解决的问题。

在我国,现在依然是行政管理的模式。当然,这种传统的模式是我国独特的历史、社会、文化条件下的产物。在封建社会是受到了严重的封建专制主义和政治文化的浸染,在处理国家与社会关系上坚持的是国家本位,强调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经过了几千年的陶冶和浸染,权力专制、决策独裁成为了华夏文明政治治理的思维定势,纵观历史上的历朝历代,无论是江山易主还是王朝更姓,都无法摆脱这一定式的影响。到了近代,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终结了封建社会超稳定政治结构,但专制主义的文化传统作为历史的因素遗留了下来。在革命时期,一方面由于当时革命严格的纪律和命令体系,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根据地组建了民主政府,开展了最初的行政管理的实践。因为当时的政府工作大都与军事斗争有关,所以这种实践适应了当时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对后来政府的选择路线有一定的依赖性,另一方面,受到了苏联模式的影响,当时苏联模式使得苏联在构建共产主义运动中处于先驱地位,因而,这一模式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有强烈的示范作用,国情不同,在具体的形态上有所差异,但在主要的精神灵魂上还是保持着高度一致的。

在建国后,计划经济体制也是影响我国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因素。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出现了急剧僵局的格局,但在当时也是必要的,这样的管理模式有利于解决建国后国家“一穷二白”的局面,为现代化建设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

改革开放发展到了今天,经济社会都有了较为明显的进步。但,现代社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全方位、多元化。因而,随着我国不断的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迈进,过去得政府管理模式

越来越表现出它的不适应性。纵观国内的形势趋势,我认为,这种不适应主要可以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政府的管制与市场经济的自由选择

(2)政府的“全能性”与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3)政府的强制倾向与社会、企业、公民的市场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

(4)政府民主政策与政务的不透明化不协调

(5)政府的自我评价与社会公众的评价存在很大矛盾

(6)计划与市场、集中与分散之间的矛盾

(7)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的矛盾

(8)依法管理与人治管理的矛盾

所以说,要发展市场经济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就必须运用全新的政府管理理念,重塑政府的行政。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本质要求政府必须能够全面的、有效的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我国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要朝着一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1)由全能的行政转为有限的行政

(2)由管制行政转化为服务行政

(3)由权力行政装化为民主行政

(4)由人治行政转为法制行政

(5)由经验行政转为科学行政

(6)由“暗箱操作”行政转为公开政务行政

(7)由免责行政转为责任行政

近些年,在各国范围内已经形成了一场全面的、持续的、多方位的对“服务行政”及其相关概念问题的探讨和实践探索浪潮。在我国,在2004年2月21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的结业式上正式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

在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已经是大势所趋。我国在提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前提是立足本国国情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下进行的。首先,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制度与经济运行规则使得社会领域里出现了主题的多元化和利益的多元化的格局,在这种格局下,已经不再是政府需要干什么,而是社会和人民需要政府去干什么,政府在其中只是起到它应有得

“掌舵”和“灯塔”的领航与服务功能。所以,我们的政府要正确对待自己的角色定位,改革政府的管理方式,逐步实现政府职能的转移,将本该属于社会经济的权力和利益等重新归还给社会和人民,政府在次只要能够起着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服务职能就行了。所以,市场经济在我国的蓬勃发展奠定了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经济前提。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由内部压力和外在的要求决定的。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国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在当中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出现了不平衡、不和谐、不协调。着主要表现在:(1)城乡失衡(2)地区失衡(3)产业失衡(4)贫富失衡。.这些问题严重的威胁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我国政府必须面对社会现实,而这些问题的产生、发展又是与政府的政策和管理方式和管理能力有着密切的联系,与政府的客观经济调控和公共行政能力有着密切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关系。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合理界定政府的管理范围,切实的将政府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的监管上来。在国际上,我国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而这一切都要要求我们国家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还将有利于提高我国政府在国际上的“软竞争力”。如果把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我国政府的“硬实力”的话,那么政府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效能、制度体系等就可以作为我国的“软实力”。因此,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提高政府的“软实力”,政府就必须有效地服务于市场和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地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使得我国服务型政府有了明确的目标指向。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政府要发挥其主导作用。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方向的作用发挥的好坏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程度密切相关。和谐社会是我国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指向,而服务型政府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服务型政府的服务主体是各级政府,服务的对象是公民、组织和社会,服务的宗旨是为民兴利,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服务内容是公共服务,而服务的方式是公开透明化。构建服务型政府对我国下一步的改革进程具有决定性的问题,只有进一步完善服务型政府的机制,才能不断提高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现在,我国已经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积极努力地进行着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实践。在我国的一些地方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依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从整体上看,各地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1)努力转变政府的只能(2)努力转变政府的服务方式(3)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政策经过人大的批准(4)努力增加政府的政务公开的透明度(5)把公共服务全面推向市场化。但,做好以上的几点还是不够的,首先,我们还得正视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纵观国内建设的形势,我们可以看到,在建设过程中,政府的服务理念还未真正形成。很多官员对“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认识甚为肤浅,他们还怀有“当官发财,光宗耀祖”的隐性目标,严重的缺乏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自我自律意识。政府的职能还未正真做到位。还没有很好的将政府的职能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还有就是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的主体缺乏一种系统性、协调性和独立性。

我们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本的途径就是要加大加强我国政府的服务型建设,政府只有认真的建成了服务型政府,认真的履行了公共服务和管理的职能,社会的各种问题和矛盾才有可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只有充分的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解决了,那么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成功的。因此,各地政府都应当把建设本地服务型政府作为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来抓,总之是要把这一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除此之外,还应该加促政府在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有效的职责,切实把服务型政府建设落到实处,把自身政府的改革放在首位,大力进行有关服务型政府的实践,让民众更多的支持,还要有效的提高政府的公共行政的能力,做到真正的发挥政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在现在这种全球化的条件下,构建服务型政府是必要的,很急切的。这也是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一致的。改革政府的管理模式,重塑政府的服务能力,使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论”,而邓小平的“领导就是服务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了更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更加具体的实践要求。

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问题研究 第3篇

1.1 服务型政府的概念

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它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 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 通过法定程序, 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

1.2 服务型政府的职能

(1) 提供制度供给服务

服务型政府最好和最大的服务就是良好的制度供给。作为秩序化代表的政府, 必须为社会和民众提供社会秩序的制度供给, 也就是要为社会制定一个权威的、人人必须遵守的制度框架或者制度模式。制度供给的内容非常多, 如法律制度、政治制度、财产权制度、财政制度、市场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等。

(2) 提供良好的公共政策服务

提供良好的公共政策服务是服务型政策的核心内容。服务型政府制定公共政策要从公共性的角度出发, 为解决社会稳定发展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制定政策。如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义务教育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等。政府在基本制度已经确立以后, 其主要的服务就是提供良好的公共政策服务。

(3) 提供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决定了不能通过市场解决, 而只能由政府来提供。公共产品的提供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尽可能在政府支持的情况下, 让社会组织来提供, 但是政府要做好组织工作。

(4) 提供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时的劳务行为的总称。实际上, 它是解决政府如何提供制度供给, 如何采取和制定公共政策以及如何提供公共产品的问题。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行政理念的指导下, 在服务程序、态度、效率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快捷和周到的服务, 而不是冷漠的官僚主义者。

2 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

2.1 公共财政作用发挥不明显

首先也是最关键的是观念性和方向性问题, 就是政府和市场各自的职权范围, 还没有划得很清楚。表现在财政上, 就是政府有时分不清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 将大笔财政资金花在了企业投资等本应由市场主导的经济建设领域, 却忽视了其在公共领域的职能和义务。政府将过多精力放在了本应由市场调节的领域, 将财政大量投入, 而在国家安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社会保障、环境治理等关乎民生的公共领域投资与建设不足。

2.2 社会保障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经过30年的改革与发展,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 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特别是近几年来,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更加注重民生问题, 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使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力度不断加大, 广大农民和城镇未就业人员也享受到了相应的社会保障, 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了全体民众。但是由于受我国经济发展、综合国力和基本国情的制约,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功能还没有充分发挥, 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2.3 服务观念仍未转变到位

我国的改革, 始终是在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的。在整个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 政府总是处于一个微妙的地位。一方面, 改革开放是要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 那就意味着要大大缩小政府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但是另一方面, 中国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又处于一个起步的阶段, 许多问题还不得不依靠政府出面推动才能解决。因此, 在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三十年的今天, 许多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 如政企不分、政府直接出面招商引资和参与城市开发、市场监管不力、公共服务产品严重短缺等等, 既反映出了政府职能的越位、错位和不到位, 又体现了政府在角色选择中所面临的两难境地。

2.4 公共服务投入不均衡且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快速的经济增长也带来了社会需求的深刻变化, 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同基本公共产品短缺的矛盾日益凸显, 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如果我们对公共服务的供求关系理解走偏、操作失当, 那么不仅不能缓解当前的矛盾, 反而会增加新的麻烦。比如, 目前我们在教育上的投入不均衡, 特别是对次发达地区的投入与发达地区相差很大。还有医患矛盾, 一方面是包括人材在内的各种资源向大医院超配, 造成老百姓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 医生疲于奔命;另一方面城市社区医院、乡村医疗机构又不能发挥基本作用, 造成资源浪费。在农村, 基础设施建设十分滞后, 交通部门、水利农机部门、电力部门、卫生部门对农村路、水、电、学、医等方面的投入不足, 农村还存在出村行路难、人畜饮水难, 求医治病难、学生上学难、以及电力缺乏和有线电视收看难等问题。

2.5 公共服务监管不力

为避免公共事业机构利用其垄断地位为自身和部门谋取不当利益, 亟需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监管体系。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各个管理部门、各类事业单位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职能和责任还存在不清楚、不落实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权责不明。从表面上看来, 在社会公共服务各领域都设立了相关的“负责”机构, 但事实上, 各主管部门的责任或者是模糊的, 或者是不合理的, “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非常普遍。二是监管规则不完善、执行机制不健全。集中体现在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过于密切的关系, 使得监管规则很难得到有效执行, 此外现有的司法体制和行政管理能力也制约了监管的执行力度。三是监管治理机制不健全。在政府对公共服务管理的过程中, 政府部门仍然发挥着主导甚至唯一的作用, 包括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群体、服务提供机构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如媒体的作用未得到有效调动。

3 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对策

3.1 调整公共财政体制结构

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模式应逐步加大公共支出结构中社会性支出的比重, 不断提高社会性公共服务的地位与作用。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 一方面应建立公共收入制度, 逐步增加全社会的公共财政收入总额;另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 调整和优化政府公共服务结构, 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支出, 重点增加社会性公共服务支出, 逐步实现由生产投资型公共财政向公共服务型公共财政体制的转变。坚持“以人为本”, 普遍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 将财政支出的重点转向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文化建设、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及经济环境。

财政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职能转变了, 必然要求财政职能与之相适应。因此, 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必然要求加快财政体制改革, 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财权事权统一清晰、服务社会需要、管理民主科学规范, 这是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最基本的要求, 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

3.2 建立与优化公共保障机制

公共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了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利, 保证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对社会成员在面临生、老、病、死、伤、困等各种生活境况时给予一定物质帮助和福利服务的社会制度。其本质是社会财富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再分配, 并具备明显的国家性、强制性、再分配性和基本保障性, 其目的是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条件。主要措施有: (1) 健全科学有效的就业权保障机制; (2) 健全科学有效的健康权保障机制; (3) 健全科学有效的受教育权保障机制; (4) 健全科学有效的受救助权保障机制。

3.3 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

公务员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人员载体, 其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范围和质量。建设服务型政府, 首先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所谓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不仅是指公务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 更是指公务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强烈的服务意识。培养公务员的服务意识, 必须强化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敬业精神, 提高公务员的业务能力、服务本领。具体而言, 要着重强调以下三点:一是主动性。国家公务员要有主动为公众利益服务的热情, 善于发现问题、了解问题, 会做调查研究, 能够以敏捷的反应能力去体察、了解社会客观事物, 并积极预防和解决问题。同时国家公务员要能够积极回应民众的需求, 为其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二是高效性。行政效率是达到行政目标的最重要手段。人民需要高效率的政府, 希望政府简化办事程序, 提高办事效率, 寻找完成行政工作最迅捷、最经济的途径和方法。三是公正性。行政机关的活动以及相关的制度对任何人都不偏不倚, 一视同仁。因而国家公务员在理念上, 要承认社会公民具有平等的权利。政府所提供的机会和福利尽可能地在社会成员之间公平分配。在具体的施政行为中, 要有一种“非人格化”的依法精神, 即不因亲而优特, 也不因疏而冷漠, 不因位高而特殊, 也不因位低而歧视。消除个人的、非理性和感情的因素, 维护社会公正与正义。

3.4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要遵循五个原则。一是合法原则。即设立和实施行政审批必须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 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 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公开。二是合理原则。指设立和实施行政审批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有利于政府实施有效管理。三是效能原则。要求简化程序, 减少环节, 方便群众, 强化服务, 缩短时限, 避免多头、重复审批, 提高效率, 以较小的行政资源的投入, 实现最佳的政府工作目标。四是责任原则。按照“谁审批, 谁负责”的原则, 有行政审批权, 就要对审批的事项负相应责任。五是监督原则。即对行政审批机关行使审批权进行监督制约, 保证合法、合理、公正地行使行政审批权, 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5 建立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就是将原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职能集中到一个大厅, 面向服务对象统一提供对口服务。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可以使公民不再需要分别找各部门科室, 就在大厅内一次性解决问题, 由跑多门变为进一门。与行政服务中心相配套的制度还有首问责任制和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要求第一个受到咨询的公务人员负首要责任。如所询问事务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则必须负责接待并为之办理所有事务, 若不属于本窗口服务内容, 则负责指点或帮助联系相关部门人员接待, 不得推诿搪塞。公开承诺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实行政务公开。行政服务中心的一切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服务时限及管理规章一律公布于众, 对服务质量和提供速度进行公开承诺并接受群众监督。“一站式服务”、首问责任制与公开承诺制构成了行政服务中心的核心运转机制, 是行政服务中心这一新生事物的新意所在。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对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和扬弃, 是政府管理理念的一次改革和创新。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将审批、审核事项集中办理, 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通过“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形式, 公开所有办事过程, 使行政活动过程和行政权力的运用公开化、透明化, 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打下良好基础。

总之, 服务型政府不仅仅是一种理念, 重要的是一种制度结构。它的基本内容也不仅仅是几条便民利民的措施, 而是在政府治理过程中全面落实以人为本, 统筹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它蕴涵着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丰富内容。建立服务型政府, 就是要建立一个稳定的、科学的、规范的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的长效机制, 最终实现建立一个人民满意的政府这一基本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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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 第4篇

摘要:服务型政府是以“服务”为核心的、致力于社会公正和社会发展的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是透明的和负责任的,它的结构是扁平的,它是一个有限的政府又是一个法治的政府,它应具有参与性和回应性等特征。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服务;政府管理

一、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何谓服务型政府?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提供私人和社会无力或不愿提供的却又与其公共利益相关的非排他性服务的政府。有的学者认为服务型政府是指政府由原来的控制者改变为兴利者和服务者,意味着施政目标由机关和专家决定到由民众希望和合法期待来决定,政府以控制管理为要务转变为以传输服务为要务,管理目标由经济领域转移到公共服务领域。不管怎么说,从上述定义来看,服务型政府主要是针对我国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大包大揽和以计划指令、行政管制为主要手段的管制型政府模式而提出的一种新型的现代政府治理模式。与管制型政府相比,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含义。

1.从理念上看,服务型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官员必须树立“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的思想,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让渡,政府为人民服务是天职,人民的利益至上,政府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与此同时,政府还必须从一味强调按章办事和对特定“功能”权威“结构的服从到强烈的当事人取向和对“使命”公众和“成效的认同,充分考虑公众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而传统管制型政府的理念则停留在”官本位、政府本位、权力本位的基础上,政府利用公共权力主要是维护统治秩序和对社会实施管制,公众和社会的主导性和自主空间很少。

2.从政府的职能范围来看,管制型政府是适应计划经济的需要而建立,因此对市场和社会的介入是无孔不入,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主要体现。职能也无限膨胀,职能设置上的不合理使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职能是有限的。政府要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市场,政府主要是做市场和个人不能做、不愿做或做不好的事情,即主要是提供维护性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性的公共服务。维护性的公共服务主要包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财产权利和公民权利、保卫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这是服务型政府的基石(社会性的公共服务主要是指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和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共事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性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主要体现。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义

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是一个口号的提出,更重要的是,它将要求政府从施政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方式、手段等各个方面,实现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和变革。因此,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提出不仅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还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具体的说:

1.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应对全球化趋势,适应加入WTO新形势的迫切需要入世最大的挑战是对政府的挑战。

2.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政府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构建服务型政府是近年来全球范围内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发展的重要趋向。

3.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

4.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执政为民,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5.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

三、构建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策略

服务型政府是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政府的宗旨,依据服务需要确定政府的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设计运行机制和程序,以公民对服务的满意度来评估政府绩效,寻求社会公正主导下的社会效率并突出政府责任的一种公共行政范式,其实质是以服务为核心构建的,致力于社会公正和社会发展的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以下特色,他们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应该坚持的基本方向:

1.建设一个透明的政府。透明是指政府秉承信息公开的原则,使公众清晰地知道政府在干什么、怎样做以及效果如何。

2.建设一个参与的政府。公民参与和实现行政民主化的程度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民主化程度。服务型政府本质上要求政府必须是公民参与型的,因为政府服务的对象是公民,只有在公民参政的过程中、政府才能了解公民需要什么,要求政府提供何种服务,以及如何有效提供这种服务。

3.建设一个有限政府。政府的有限性体现在政府能力和政府权力两个方面。从政府能力方面看,随着万能政府的失败,人们认识到,正如存在市场失灵一样,实际上也存在着政府失灵。

4.建设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政府责任是指政府滥用权力以及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很好地履行服务义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道德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5.建设一个回应性的政府。回应性是指公民偏好与实际政策及公共供给之间的一致性。

6.建设一个法治的政府。当前的紧要任务是制定和实施《行政程序法》来规范政府的行为,同时便利公民对政府的监督。

7.促进政府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扁平组织结构是一种高度分权的组织类型,它是服务型政府在体制上的特征。

四、结语

服务型政府范式以服务作为其核心概念,并把服务贯穿于政府过程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政府围绕“服务”开展工作,也以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来评估政府活动的绩效。服务型政府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它具有社会公正、责任性和社会发展三个基本内涵,它体现了政府服务的价值导向和公民对政府的最终控制。

参考文献:

[1]张康之:限制政府规模的理念[J].人文杂志,2001,(3):55—59.

[2]张成福:责任政府论[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2):75—82.

浅谈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 第5篇

服务型政府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用政治学的语言表述是为社会服务,用专业的行政学语言表述就是为公众服务。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执法为标志,并承担着相应责任的政府,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府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这是我们党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明确要求。

第一,建设服务型政府,从根本上说是由人民政府的性质所决定的。我们的政府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和本质特征。党的宗旨和政府的性质决定了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须也只能是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服务。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传统的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加快政府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第二,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政府改革和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在我国,各级政府拥有很大的权力,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承担着主要责任。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政府既要履行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职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创造物质基础;更要履行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公共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和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而后一方面恰恰是当前政府职能的薄弱环节,因此迫切要求通过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来改善和加强。

第三,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和政府各有分工,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政府的职能定位更主要的是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和市场环境等,通过经济调节弥补市场失灵带来的弊端,而不是用行政手段去直接干预经济运行。如果政府在市场活动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很难保证市场活动的公正。当前,我国的政府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政府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繁琐的行政审批带来的效率低下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部门职能交叉、不能依法行政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等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迫切要求政府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把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把该管的事不折不扣地管好,尽快实现向服务型政府转型。

第四,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客观需要。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近年来,虽然政府在自身改革和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行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等,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政府自身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很多地方政府机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正常现象,甚至还有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滥用权力,贪污腐败,失信于民,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些都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背道而驰。归根结底,是因为我国现在仍处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些弊端还没有根本消除。此外,随着广大群众法制意识、参政意识、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政府的期望必然越来越高,这也要求切实加强政府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二、建设什么样的服务型政府

一服务型政府是以人为本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接受人民的监督。过去,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往往更多的是从“官本位”的角度来看待手中的权力,来对待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权力轻责任、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其实,服务型政府从本质上更应该是一个“服务员”角色。在政府这艘大船的航程中,是人民的意志而不是政府的意志决定着航向,怎样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以及什么时候提供服务都是由人民来决定。政府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制定的每一个举措,都应该尊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要求,为人民利益服务;衡量政府一切工作的尺度,都要看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只有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的政府,才是服务型政府。

二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经历过非典等各类灾难事件后,人们发现,在这个社会生活深刻变革、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的时代,只有政务公开透明才能进一步实现政府与民心、民意、民情的联动,保障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近年来,我国在政务公开方面确实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比如,我国的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8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等对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做了规定,使政务更公开更透明。其实,人民的政府,没有自己的利益,只有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时就应当是透明的。政府透明了,人民知情权才有保障,才能随时观察政府是不是在为实现人民利益努力;政府透明了,人民才会积极参政议政,充分表达民意,防止不当决策损害人民利益;政府透明了,政府官员才不敢懈怠,注重体察民情,顺应民意,接受监督,人民群众才会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近年来许多事实表明,群众知情有助于化解疑虑,政务公开有利于处理危机。因此,一个服务型政府,必然也是透明政府。

三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所谓法治政府,主要是指政府根据人民意志依法组建而成;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必须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行政违法必须承担责任。简单说,政府必须依法产生、受法律约束、依法律办事、对法律负责。而这些恰恰是一个政府成为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条件。试想,如果一个政府不是按照人民意志和法律程序组建而成,不能依照法律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能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不接受人民监督,就不能保证它对人民负责,就不能保证它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它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服务型政府。

四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问责制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近几年,“引咎辞职”、“问责制”逐渐为人们所熟悉。从2003年非典事件、中石油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到2004年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再到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故,一些负有责任的人有的被免职、有的引咎辞职,承担了应有的责任。人们深有感触地说,再也没有“太平官”可当了。正所谓有权必有责,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始终是一对“孪生”兄弟,每一份权力都连带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以前人们往往认为,“当多大官就有多大权”,现在更认识到,“当多大官就有多大责任”。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不作为、乱作为或不当作为而造成不良后

果的,都要给人民一个“说法”,都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践证明,服务型政府必然也是一个责任政府。

三、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措施对策

一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有人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象地称之为“加减改法”。简单地说,所谓“改”,就是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最重要的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这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所谓“减”,就是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审批项目坚决取消,该下放的项目尽快下放。据统计,近几年,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超过了一半,而且还将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所谓“加”,就是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快健全市场体系,发展和规范民间组织,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二要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在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才能使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比如,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预防和化解矛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等。通过建立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分工协作的社会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新型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更好地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三要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是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中既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也包括公共交通、公共通信等公共产品和公用设施建设,还包括解决人的生存、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所需要的社会就业、社会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秩序等公共制度建设。这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是政府调控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有效手段和机制。当前,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共服务发展滞后、总量供应不足、公共投入短缺、分配不平衡。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要逐步完善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均等化的原则,既不断增加公共服务的总量,向社会全体成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又着力优化公共服务的结构和布局,努力扩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解决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和分配不均衡的问题,让公共服务的阳光普照共和国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位公民。

四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制度。在现代社会,公共财政是公共体系运作的血液,是政府提供有效公共服务的基础。目前我国的财政支出格局还带有比较浓厚的“建设财政”特点,财政支出被大量用于那些本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经济建设支出过高,公共服务支出偏低。因此,要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加大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的比重;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建立规范化、法制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五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建立合理的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人民关系的前提。近年来,我国先后推出《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公务员法》等一批法律法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但也应该看到,一些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在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如不尽

快解决,就会严重影响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因此,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立法,提高行政立法水平;改善行政执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继续坚持各种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确保公共行政权力的有效运行。

浅谈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 第6篇

摘 要: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一些与发展不适应的体制的改革也势不可挡,中国的事业单位也不可避免。本文从中国事业单位的现状入手,分析了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最后从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角度入手,从理念,要求和制度创新三个方面对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关键词:事业单位;改革;公共服务型政府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逐步步入市场经济轨道,我国各行业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管理体制都在进行着各种各样的改革,从精简机构、裁减人员、转变职能到简政放权、政务公开、逐步开展民主治理。在这些改革中,中国事业单位的改革也必须是这些改革中的一部分。而中国的事业单位,是中国基本国情所形成的独特的组织机构,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现象。加入wto后,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应对入世的必然选择。尤其是在处理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问题上,它足一项系统工程, 不可能一簇而就, 需要各级政府及广大公务员进行多方面的努力。

一、事业单位的现状

据统计,我国共有事业单位130多万个,从业人员达3000万人,在国家财政供养人数中占了大头,每年耗费国家财政几千个亿,并且我国的事业单位涉及面非常大,它几乎涉及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有科研院校;有医疗卫生;有文化事业;有培训机构;有财政金融等等,涉及的门类太多,范围太广,专业太复杂,有的承

担行政执法职能,有的承担发展社会公益事业职能或开发经营的职能;还有的既承担社会公益事业职能又承担行政执法职能,在所有的事业单位中,有的是财政拨款单位,有的又是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单位。具体来说,各个不同的事业单位,情况千差万别。随着我国前几轮的改革,事业单位也进行了相应改革。但是,这种改革大多数只是进行了一些名称的变化,机构的整合以及职能上重新进行了划分,而并没有从根本上--体制上、人事上、财政上以及组织的法律定位角度上对事业单位进行根本的改革。事业单位的改革结果究其根源,一是因为现行政府体制无法遏制超编的恶疾;二是双轨制经济运行体制下,政府和企业的一部分人员为了规避市场风险而流入其中,而人员的大量流入,使其适应市场的能力更为减弱,更加谋求保护而不是去适应市场,这已成了摆在事业单位面前的一个大问题。因此,事业单位的改革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

1、从组织的法律定位角度来进行改革

首先,从法律地位上予以确定。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首先应该把现在的事业单位分成三个类型:执行政府职能的法定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公益法人事业单位;可以企业化运作的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第二,在这三个类型的法人事业单位中,把只有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公益性法人事业单位保持事业法人的身份,把执行政府职能的法人事业单位转变成政府机构,把”营利法人事业单位”变成企业法人,除了执行政府职能的法人事业单位转变成政府机构具有

行政级别外,所有单位都取消行政级别。

2、从财务运作的角度来进行改革

转变政府机构的法人事业单位,在体制、人员管理、职能上完全纳入国家行政管理范围,完全由国家提供财政支持,它们可以根据所提供的服务收取适当的用户费用,如企业代码证书的成本费或者罚款收入,但所收取的费用全部收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企业化的营利法人事业单位,国家不再提供财政支持,但是国家如果有营利性的科研、教学、医疗法人事业单位,可以参予竞争招标;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公益法人事业单位,国家提供图书服务的图书馆、提供科技文献服务的标准、法规部门,对他们提出服务标准要求,以提高这些公益服务机构的竞争性。

3、从运作机制的角度来进行改革

转变成企业法人和保持公益性服务的法人事业单位的融资机制应该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和民间人员开放,废除所有具有歧视性的法律规定。与此同时,应该陆续取消各种限制民间资本和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民间人员举办事业单位的障碍,从管理机制的角度来看,转变成企业法人和保持公益性服务的法人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应该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者的要求进行公开招考、选聘,并有一定的适用期,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一经选定,要有独立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奖罚制、考核制度以及监督制约机制,使改革后的事业单位真正能适应和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主要途径

要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建立起公共服务型政府,增强其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使事业单位的改革与时俱进,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要求,当前,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和探讨:

1、树立服务理念

服务, 是现代政府管理的本质要求。政府作为凌驾于其他社会组织之上的更高的组织, 是因社会需要而存在的, 是为社会利益而存在的。现在我们既然明确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首先就需要在政府及其公务员中树立服务的理念。政府及其公务员必须转变观念, 认识到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非严格的控制。政府及政府官员要摆正位子、扑下身子为公众办实事, 办好事, 真正做到无私奉献, 克己奉公, 承担起社会服务者的角色。

2、明确服务要求

服务型政府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明确的问题。服务型政府必须是:⑴ 提供公平的服务。公平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 也是的一项基本原则, 更是民主政治所追求的目标。政府作为凌驾于公民个人和社会其他组织之上的更高组织,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我们的政府过去在为社会为企业和事业单位提供服务方面存在许多有违公平的现象。但是, 不管是为谁服务, 无论是提供哪一方面的服务, 政府都必须遵循公平的原则,提供公平的服务, 不能重此轻彼, 有悖公平。(2)提供高效的服务。效率是行政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更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和表现。尤其现在已经进人了信息化时代, 经济领域更是分秒必争, 效率对于个人、企业或整个社会来说, 都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政府为企业、社会提供服务更要讲求高效, 效率是行政服务的核心, 贯穿于行政服务的各个环节, 是全部行政活动追求的目标, 也是检验政府服务质量的客观标准。因此,各级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措施, 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

3、进行制度创新

要提供公平高效多样化的服务,政府必须不断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变革原有的以管理为中心的行政制度, 建立以服务为中心的行政管理制度。关键在于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能, 把政府职能限定在处理公共事务的范畴之内。机制创新。提高政府运行机制的公开性、透明度、法制性, 实行统一规范的政策, 使政府的政策和工作信息化、公开化, 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立政府服务中心, 强化服务意识, 简化办事程序, 实行便捷服务, 提高服务效率。加快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 通过合同出租、公私合作、用者付费等方式, 将原先由政府垄断的公共产品的生产提供权向私营公司、非盈利性组织等机构转让, 这不仅有利于政府的开源节流, 更有助于纳税人得到更加多样性的服务。

四、结语

只有遵循服务政府的理念逐步建设好服务型政府,才能对事业单位的改革提供便利的条件和环境,从方方面面保障事业单位的改革

顺利实施。世界经济主流的发展已是不可改变的,因此,事业单位的变革、发展,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日趋完美,将会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因此,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完善和发展是我们应该一直关注并研究下去的课题。参考文献:

浅谈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 第7篇

当代行政正不断趋向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与要求,以“管理主义”为主导理念的新公共管理范式逐渐受到以“责任中心主义”为价值核心的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批判和取代。顺应世界大势并联系中国现实,2004年温家宝总理正式提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专项阐述“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在我国日渐深入。

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1]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从管理理念、职能、制度、手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较之传统的“统治型”、“管治型”政府都有根本性转变。其关键在于各级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行为,其特征是突出强调行政伦理及其制度化建设。因为,加强行政伦理建设,培养和完善行政伦理人格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条件。特别是针对我国目前行政伦理失范的种种表现,建立、完善并有效的执行体现服务型政府行政伦理精神的制度体系尤显紧迫。

一、行政伦理制度是服务型政府建设之要

1.构建行政伦理制度是社会治理模式变化的需要

人类社会的政治文明史,是以统治型、管治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为基本发展模式的。与农业社会相适应的是统治型国家治理模式,由于统治阶级与人民利益的根本对立,不可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只能以控制社会为己任,自上而下的统治是政府治理的最主要的特质,统治是其思维和实践态度。通过政府机构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垄断性和强权性的管制活动而将“官本位”和“权力本位”推向极致。作为真正的制度框架—权制的幌子,行政伦理思想少有广泛而实际的应用,行政伦理制度化也基本是思想家的空想或是被统治阶级用做实现权制的工具和手段。

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是管理型治理模式(管治型),政府的价值取向是对效率的追求,体现为治理方式上对理性的强调。以法治为主要管理方式,管理职能成为政府行政的核心职能。它重视对权力的制约和法制的健全,力图以法制来保证行政人员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依法进行管理是最为突出的特色。但受企业型政府理念的指导,以“经济人”为假设,重法律制度而忽略了行政伦理的基础地位,重效率追求而忽略了人的价值。在满足了单一中心治理结构的需要的同时,因成本巨大而逐渐丧失了公共行政中的公共性。

与经济全球化相适应的是服务型模式,政府应在社会本位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配置职能,以从根本上转到为社会服务上来。由过去以管理为主转向以服务为全部内容的服务型政府,其本质是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在国家行政体系中,行政伦理上升到制度层面,建立一套行政伦理法律规范体系,再不是权制的工具,也不再仅仅是约束行政行为和社会治理的控制框架,而是促进行政组织和个人提升道德能力水平,更好地体现服务型政府民主、公平、正义、责任、效益、法治、和谐、信用、自律等价值追求,满足社会对公共服务不断提升的需求,以促使人的价值和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全面实现。

构建行政伦理制度是加强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需要

行政伦理建设是他律(外部控制)与自律(内部控制)的有机统一。其中,内控应为根本。因为“塑造行为的能力最终来源于一系列内化了的态度、价值观和信仰,而不是来源于外部的规则和程序”。[2](P154)然而,加强伦理法制化等外控要素在目前却显得重要而紧迫。首先,道德发生学证明,人总是从道德他律走向道德自律的。从一定意义上讲,“责任行为是在限制、要求、界限、标准和制裁中获得的,而不是在劝说、教育和感化中寻求的。”

([3]P141)行政人员良好行政伦理行为必须通过长期遵照行政伦理相关法律法规方可养成。其次,现实行政实践中伦理失范现象严重。而缺乏道德自律、滥用自由裁量权正是以贪污腐败为突出特征的屡禁不止、花样频出的行政伦理失范现象的重要致因。尤其是当应有的良知和自律能力、传统的宣传教化甚至伦理规范都远远不能阻止失范行为的泛滥,更不能迫使那些位高权重、“超级自由”的行为失范者付出足够高的代价时,就极易使之自我异化为寄生在社会肌体上的恶性毒瘤,成为制约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障碍,不仅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的实现,严重影响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而且会加剧社会矛盾,加大党提升执政能力和保持先进性所面临的“四大危险”[4],甚至使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遭受巨大的挫折。因此,以法制建设为重点,通过法律强制与道德教育的刚柔并济地保障社会伦理及行政伦理规范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操作性,大力提升行政伦理道德规范职业化、标准化、法律化和制度化水平,就成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当务之急和基本方略之一。

构建行政伦理制度是化解公共行政的伦理困境的需要

所谓公共行政的伦理困境是指制约公共行政决策和执行而又相互排斥的多种责任要求、利益驱使和价值指向在公共行政过程中的冲突情景。公共行政的伦理困境不可避免地困扰着行政人,考验他们的法律素养和道德品质,影响行政品质,挑战公共行政民主精神和公正价值。而所有人性假设都无法回避行政伦理困境----不论是西方“经济人”的审视还是我国“公共人”的期待乃至试图综合两者正面价值的“比较利益人”[5]假设。现实公共管理的过程,就是一个行政组织和个人时时可能因复杂的角色关系、权力关系、利益关系以及法理与情理交错而陷入伦理困境又必须做出选择的过程。因此,通过系统的行政伦理制度建立,形成负责任的管理模式,才能在“一旦冲突发生(任何组织都会发生这样的冲突)的时候,它们就可以提供正确的影响力以解决冲突。他们所提供的影响力一方面可以核查和抵消组织的腐败、自私自利以及专制,另一方面也可以核查和抵消个人的腐败、自私自利以及专制。”[6](P228)即通过一个合理机制来确定各种要求的优先顺序,可以较好地避免各级行政组织和公务员陷入诸如“服从上级”的层级型职业伦理还是“服从法律”的责任型职业伦理等两难选择的尴尬。通过把基本的、普遍的行政伦理上升为制度,以明确的形式公诸于众,加大依照制度实施奖惩的力度,就能为解决执行政策与服务公众之间的矛盾和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提供前所未有的有效解决途径。

行政伦理制度建设的原则

构建行政伦理制度是一个迫切、艰巨而需不断完善的过程。必须探寻和把握正确的原则。坚持制度伦理与伦理制度的辩证统一

制度伦理是指行政伦理制度本身的合伦理性。即制度的内容和执行都应蕴含和体现政府的伦理追求和价值取向、符合社会本位、公民本位的行政伦理原则。公平正义是服务型政府的首要伦理和本质属性,民主、和谐、责任、效益、法治、诚信、宽容、自律则是其重要的伦理意蕴。行政伦理制度必须充分地蕴含和体现上述内容,从而激励行政组织与个体强化责任情感意识,自觉实施符合行政伦理的行为,为建立一个良法善治、多元宽容、诚信友爱、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社会提供制度保障和社会价值支撑。伦理制度,是指把一定社会的行政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上升为制度和法律。它强调行政伦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将道德的非强制性转化为以法律、制度为后盾的强制性,突出了法律制度的约束作用,是行政伦理价值实现的坚实基础和强有力保障。忽视制度的伦理化,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中没能体现正确的道德伦理追求,则有可能使行政行为在合乎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组织制度的同时,却背离了以民为本的服务宗旨,甚至为种种恶行提供方便,以至于造成善行者也被迫抑制自己行善的欲望、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忽视伦理的制度化,就无法展示具体的、明确的、系统的道德要求,行政伦理道德将成为抽象的存在,丧失可操作性和应有的作用。近年来行政伦理失范现象严重,一个公认的原因是忽视了行政伦理制度的安排。

建立制度控制与道德自觉的有机联系

虽然中国行政伦理的现实显示出加强伦理法制化等外控要素建设的重要和迫切,但必须明确,伦理法制化是必要却不是唯一和根本的途径。所有外控要素要转化为现实的行政秩序,必须经过被行政人员有效内化、成为其道德自觉并外化成行政行为。强自律、重内控是行政主体性的要求,也是行政组织与个体提升道德能力的实质和意义所在。当然,行政伦理作为规范行政人员行为的价值标准体系, 不会自发地对行政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规制, 也不会自动地转化为行政人员的内在道德要求。制度控制恰是为了制约和惩罚伦理失范,激励、弘扬和更好地实现行政道德自觉,实现由外部控制至道德自觉的有机转化。因此,必须以道德自觉为根本,以制度控制为重点。

注重古为今用与洋为中用的现实结合我国自古以来不乏以儒家民本思想为代表的可贵的行政伦理理念,但系统研究行政伦理却刚刚20多年。西方则已有百年历史。行政伦理制度的建设需要累进式探索,也需要继承与借鉴,更需要紧密结合现实。如变儒家以民为本的思想为执政为民的理念,建立以人民是否满意、答应和高兴为评判标准的监督评价机制;通过制度激励和督促公务员“修身正己”、实现行政主体人格的不断完善和职业道德能力的提升;变儒家的“礼法并用”为“德法兼治”,突出行政伦理制度建设,实现以德行政与依法行政的互补与融合。毋庸讳言,西方近现代行政伦理及其制度的研究更为科学、客观,更适应现代社会制度,我们应大胆借鉴,如通过完备、细致,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行政伦理制度建设,明确政府的职能和履行职能的方式,规范行政权力,增强行政的透明度及对政府行政过程的监督,建立“高效、便民、透明、责任政府”等。但现实的行政过程中,中西方传统的核心观念、行政组织和官员的服务对象、行政伦理制度的建设环境和特点均有较大差异,切忌照搬。应在深入挖掘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文化的当代价值、融合近现代国外先进的行政伦理建设思想和实践经验,以马克思主义行政伦理思想为指导,构建符合中国现实需要的行政伦理制度体系。

兼顾组织制度与个人规范的同步建设

我国已往的行政伦理制度建设,主要集中在对行政人员个人道德行为的规范上,忽略了常常使人陷于行政伦理困境而难以实施道德行为的组织和其权力形式,忽略了组织内部的层级制度、政策及程序对道德行为的压制和对非道德行为的助长。而要通过组织制度的完善遏制行政伦理集体失范行为、消除对道德行为压制的因素,同时提升行政组织及个人行政伦理能力和水平,就必须兼顾组织制度与个人规范的同步建设。

参考文献:〔1〕刘熙瑞《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7期P5

〔2〕〔3〕〔6〕[美]特里·L·库珀.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第五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4〕胡锦涛在2011年“七一”讲话中指出:“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途径探析 第8篇

20世纪80年代以来, 西方各国推行了轰轰烈烈的“新公共管理”运动, 提出了政府再造, 创建“服务型政府”的新的政府治理模式和理念。而“新公共服务”理论更是提出了“全心全意为公民服务”的政府管理理念。相比较西方对“服务型政府”的研究和实践来说, 我国对于“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和实践比较晚。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使用服务行政概念, 2001年上海市率先提出建立一个高效、精干的服务型政府。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模式, 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的政府发展理念。2008年2月23日,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会上指出, 建设服务型政府, 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 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也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途径

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改革的发展目标, 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能从根本上改革我国的管理体制, 建立公共行政体制, 完善政府公共管理职能。

(一) 加强法制化政府与责任政府建设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 不失职、不越权, 把政府各项行政行为纳入到法制化轨道。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增强行政透明度。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想你系反馈和评估机制, 大力推进廉政建设, 转变工作作风, 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二)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服务需要责任、诚信, 不负责任, 没有诚信的服务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就要建设诚信政府, 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做到守信用, 以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赖, 让公众对政府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具有可预见性。政府官员应该在平时注重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和良心, 要靠法律的规范与约束来强化自己的责任。

(三) 加强公民参与机制的建设

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 是为人民服务, 为全体公众服务, 这种服务的对象是公众, 没有公众的广泛参与, 所谓的服务是不成立的, 没有公众的参与, 政府的服务就是无的之失。因此, 建设服务型政府, 加强公民的参与是必需的, 对此要加强政府公开建设, 使公众对政府有动态的了解, 并拓展公民参与政务的渠道, 真正实现公众的广泛参与, 而不是空头文件, 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制度建设, 为公众参与机制的运行提供法律保障。

(四) 加快政府管理职能的根本性转变

改变政府直接经营企业的体制, 将本应由企业经营的事务交由企业经营。经济发展的主题是企业, 国有经济不应该战线太长, 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市场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维护市场秩序, 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宏观调控。政府要着眼于为产业群提供公共服务, 地方政府要及时发现和识别正在形成中的地方产业群, 研究分析产业群需要的条件, 为培育和发展具有区域竞争力优势的产品而服务;各级政府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减少对经济事务的直接管理, 简化审批程序, 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 加强对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

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 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领域加大公共财政投入, 逐渐将财政支出转向公共安全、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来, 逐渐降低财政支出中经济建设费的比重, 重点加强公共医疗卫生投入, 加大对教育、农业、科技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基础性领域的投入。改革财政管理体制, 规范财政分配和资金使用制度, 统一政府公务员福利待遇和机关办公条件, 建立规范、统一、透明的公务员津贴福利制度, 制定统一的机关办公设备标准, 消除机关部门之间的攀比之风和不平等待遇现象。

(六)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实施电子政务

建设服务型政府, 还要加强政府自身的建设, 建立高效的政府机构, 提高政府办事效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提高政府管理现代化水平, 建立电子政务的政务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 建立以中央政府网站为中心, 各级地方政府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 积极推进政府公共服务的上网工程, 实现网上办公的一体化, 减少日常生活中的审批程序, 整合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业务界限, 实现业务流程在部门问的无缝链接, 最终激发公民参与政府事务的热情, 加速民主进程。

三、结语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这一艰巨的任务需要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通过政府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发展的不断进展, 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会更加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 现存的一些办事难、效率低、不公平的现象将会越来越少, 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关系会越来越亲密, 干群关系会越来越好, 我们的社会也会越来越和谐。

摘要: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实现人民主权的工具, 其一切活动都围绕为人民服务而进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建立服务型政府, 是对我国政府改革和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本文主要阐述了服务型政府的提出, 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途径。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途径

参考文献

[1]吴玉宗.服务型政府:缘和前景[J].社会科学研究, 2004, (3) :10.[1]吴玉宗.服务型政府:缘和前景[J].社会科学研究, 2004, (3) :10.

[2]刘祖云.论“服务型政府”的根据、内涵与宗旨[J].江汉论坛, 2005, (9) .[2]刘祖云.论“服务型政府”的根据、内涵与宗旨[J].江汉论坛, 2005, (9) .

[3]孙立平.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的国家自主性问题[J].战略与管理, 1996, (4) [3]孙立平.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的国家自主性问题[J].战略与管理, 199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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