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2024-09-18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精选14篇)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1篇

散装白酒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为规范散装白酒市场经营秩序,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散装白酒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巢工商食字„2011‟7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积极开展散装白酒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点的防范工作。现就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认真部署,严密组织。

为切实开展好“散装白酒”专项整治工作,县局成立散装白酒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各工商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县散装白酒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指导。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全力以赴狠抓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认识上高度重视,思想上高度警觉,行动上高度负责,措施上细致入微,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二、突出重点,加强巡查,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组织执法人员对散装白酒经营户进行拉网式逐户检查,登记造册。将流通环节销售的散装白酒甲醇含量超标、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散装保健酒、中草药泡制散装药酒等突出问题作为重

点内容,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一查散装白酒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对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散装白酒或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散装保健酒及用中草药泡制的散装药酒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坚决予以取缔;二查散装白酒经营者进货时是否每半年查验一次供货商的资质及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每次进货时是否索取进货发票并建立台账。对没有按照规定履行查验和记录义务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依法予以严查。同时大力推广和使用“票证通”系统,建立散装白酒追溯制度,销售散装白酒经营者的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三查经营者销售的散装白酒容器上是否标明散装白酒的名称、生产日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对以假充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四查散装白酒甲醇是否超标,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和经济执法局积极行动加大对商场、超市、食杂店、散装白酒专营店等重点场所的散装白酒质量监测力度,加大抽检频次。尤其对标称山东省济南县泉连心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白酒进行清查。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7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6车次,检查散装白酒经营户37?户,抽样检测散装白酒11组,没有发现甲醇含量超标的散装白酒,也没有发现山东省济南县泉连心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散

装白酒。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2篇

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四月份以来,太白镇太白小学以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保护小学生安全为重点工作内容,动员全校力量积极参与,群策群力综合整治,共同维护我校学生健康发展。具体工作有以下几点:

1、制定详细整治方案:接到上级文件后,我校就召开校委会认真制定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方案,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特点进行了详细分析,为我校认真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依据。

2、我校首先对学校开展了一次安全大检查,明确学校内重点区域,对重点部位落实了专人防护措施,给学校积极创造安全和谐的办学环境。

3、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我校地处于太白镇街上,校园周边环境较为复杂,为了排除各种隐患的发生,我校与有关部门联系将设在我校院大门口的警卫室,这就为维护校园内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起到了很好效果。

4、联系镇综治办、安监站、司法所,由他们牵头,对学校附近的网吧、娱乐场所及食堂食品卫生、小商贩占道摆摊

等进行了集中整治。我校校务会成员利用课外时间积极走访,加强沟通校园周边有多处商家,为了给学生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及饮食方面的安全,积极与周边商家进行沟通,教育他们要为学生提供安全可靠商品,并取得他们的理解及信任支持。

4、加强观测校园周边环境动态的变化,我校校园周边无任何娱乐性场所,这就给我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带来了一定便利,但是我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观察校园周边环境的动态变化,及时掌握各种信息,发实为开展此项工作奠定基础。

总之,我校在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及值得总结的方面,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所以,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清醒的头脑,认真负责的精神,高效的实际行动来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切实为全体师生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及校园环境。

绥阳县太白镇中心小学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3篇

圩区是以圩田为主, 包括河网、湖泊、滩地、城镇及农村等在内的一个地区单位。圩田的开发使得平原圩区成为千百年来富庶的农业区, 近现代随着商业的兴起和水陆交通的发展, 平原圩区逐步成为工农业发达、资源要素聚集、财富相对集中的区域, 平原圩区的地位及重要性更加显著, 相应地, 遭遇洪涝灾害的损失加剧。以杭嘉湖平原为例, 该地区农耕历史悠久, 农业具有多宜性、多样化、高产优质的综合优势, 粮食产量占全省的三分之一, 是浙江省重要的商品粮基地, 亦是国家近期制定的千亿斤粮食增产重点县规划的主要区域之一。但平原圩田地势低洼, 排水不畅, 往往造成大面积农田积涝成灾。如2013年, 受台风“菲特”影响期间, 仅嘉兴、湖州两地受灾人口达91.15万人, 农作物受灾面积117.33千公顷, 直接经济损失32.37亿元。2009年开始, 浙江省开展新一轮的杭嘉湖圩区整治工作。根据《浙江省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报告》 (2010) , 杭嘉湖地区规划圩区总数为667个, 规划圩区耕地总面积为432万亩, 总的规模和牵涉影响面均很大, 需要相当多的人力、物力和技术的支撑。自2010年起, 浙江省分步分批开展了大批圩区项目的设计工作, 截止2013年底, 已累计下达94个圩区整治项目, 整治面积151.3万亩, 核定总投资24亿元。同时,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还印发《浙江省杭嘉湖圩区整治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 以强化圩区建设中各级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规范性。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自2010年起承接了杭嘉湖圩区整治初步设计复核工作, 笔者亦作为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其中, 2010~2013年, 共计复核杭嘉湖圩区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概算94个, 核定总投资约24亿元, 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针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以及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对概算审核工作的一些思考, 阐述于下。

1 圩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现状问题总结

1.1 设计缺少优化影响工程造价控制

圩区工程概算总投资及其亩均投资与圩区项目的格局选择、排涝模数合理确定、水闸规模确定、圩堤护岸等建筑物设计合理与否有至关重要的联系。圩区项目包含的设计内容较多, 有河道、堤防护岸、水闸泵站、渠道等各种类型的建筑物, 涉及专业面广。但由于平原圩区面广量大, 建设时间紧迫, 建设单位在选择设计单位时往往忽略对其资质能力进行全面的评估, 造成圩区项目设计单位资质、能力水平参差不齐, 以2013年上报的26个圩区项目初步设计为例, 共有不同资质设计单位共计10余家参与其中, 部分地方设计单位专业配置不齐, 甚至出现一名设计人员包办多个专业设计内容的情况, 因此设计单位无法对设计产品的优化提供技术保障, 工程造价的优化控制更无从谈起。

1.2 概算编制人员不专业, 概算文件不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现象较为普遍

随着现代水利工程技术的革新, 目前水利工程造价存在专业人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的现象, 从事水利造价工作的人员没有相关专业造价资格的现象普遍存在。随着工艺的革新以及计算机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普及, 造价人员知识水平没有实现同步的更新。[1]造价专业属工程设计中的配合专业, 处于设计流程末端, 容易因为项目进度等方面的原因被忽视, 结果导致上报概算问题较多, 尤其是低级错误频繁发生。同时, 造价人员因为其专业能力水平的差异, 对概算编制规范、定额缺少足够的理解, 导致概算表样式不符合规定、取费标准和依据不合理, 项目划分不规范等问题。并且部分概算文件编制深度不达标, 工程量计算不合理, 缺少必要的说明和附件等。此类问题最终导致编制的设计概算投资与实际有很大的出入, 将来可能会影响到省财政对地方的资金补助甚至将来的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也会给业主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平原圩区项目概算审核与控制策略

2.1 前期及设计阶段

水利工程设计阶段, 应该推行全过程造价控制。首先从改变建设单位固有思维开始, 切实重视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 切不可为多争取项目补助资金, 盲目向上级单位申报建设计划, 从源头营建健康的建设程序和环境。在设计单位的选择上, 务必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专业齐全、经验丰富的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工作, 制定合理的设计周期, 避免设计单位盲目赶进度, 设计成果质量低下的情况发生;同时建设单位应深度参与到项目设计中, 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与设计单位达成共识, 减少后期的变更;在避免粗放设计, 不计成本的同时, 更应避免为了满足上报要求, 死控投资, 造成招投标或建设期间投资突破概算情况发生。同时, 请设计复核单位提前介入设计的咨询审查工作中, 组织技术力量对现场重点区域进行踏勘, 对设计报告中关于圩区的格局、排涝模数、建筑物规模等别等关键性问题, 尽早达成共识, 方便设计单位优化设计报告, 合理控制投资, 减少后期复核审价的工作量及时间。

2.2 初步设计复核阶段

圩区设计复核工作通常集中在每年的计划上报截止日前夕, 时间紧, 复核工作量巨大, 因此, 复核单位应对项目有序、可控开展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 安排规划、地质、水工、机电、施工、造价等专业的人员参与其中。前期针对报告中涉及规模、格局、建筑物布置等原则性问题, 尽快出联系单提请设计单位修改优化;同时安排设计概算审核人员针对概算的合规性、深度要求进行审查, 并请设计单位修改。复核单位最终根据设计单位优化后的设计文本进行复核。

2.3 设计概算复核阶段

(1) 审核工程量。核定工程量是工程项目审查的关键。依据各专业图纸计算工程量, 图纸显示抽象, 容易造成高估冒算。因此, 要着重审核投资比例较大的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技术力量薄弱专业的工程项目要重点审核, 如水机、电气、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的设备清单等都要仔细复核, 避免缺漏项情况发生, 以及容易被设计单位忽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导流围堰工程量等均要和相关专业复核人员做好衔接。 (2) 审核价格。严格按照地方水利工程概 (预) 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有关要求来进行单价分析及概算编制。选择符合规范的概算复核表格样式;针对投资影响较大的工程子目, 正确把握定额套用, 避免高套、错套和提高工程项目定额直接费等问题, 同时审核工程类别及各项费用的记取。另外要重点复核主要建筑材料、设备价格, 尤其是圩堤土方挖填单价、钢筋、砼单价、机电、金属结构设备价格。并且要复核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是否符合编制水平年月, 差价计算是否准确等。对于设计单位缺漏项目的工程量及单价, 要会同其他专业复核人员衔接后进行补充完善, 按概算文件的价格水平进行单价分析后补充。 (3) 综合审核。圩区工程设计概算复核工作需要对杭嘉湖平原地区一个阶段内建设的大量的圩区项目的概算进行复核, 除了工作量巨大, 更好注重复核工作中的标准统一与公平公正, 确保每个地区、每个项目获得的各级资金补助都在统一的标准上。首先要保证概算复核采用的编制依据、标准的统一, 如编制规定、定额标准、价格水平等;其次, 对于概算文件中的工程类别的选择、费率的选取、费用计算的标准务必做到公平公正, 如预备费费率的计取、建筑工程、临时工程中费率计算、独立费用中监理费、勘察设计费计算中各项系数的计列都要严格遵循编制规定, 不设双重标准。对同一地区的圩区项目亩均单价进行横向比较, 寻找造成较大差距的原因, 对单价不合理的项目进行优化设计。投资控制原则既要避免量价不合理造成的投资增加, 同时也要避免设计单位为了满足报批要求, 盲目压缩投资, 缺项漏项造成的投资不足。

3 结语

近年来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投标价格超报概算或概算偏大导致建设资金有较大结余的现象时有发生, 少则百分之十几, 多则近达百分之三十。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给出的答案均是人、材、机价格变动过快, CPI一直在上涨, 或者设计变更较大等。对预算相比原报概算有大幅增减量用上述粗犷定性分析不能明确说明其真实性,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更要有对其进行定量控制的措施, 从对项目概算的复核工作中, 复核单位对包括项目的设计方案的优化, 投资的复核来进行定量控制, 保证了建设资金的合理有效落实, 推进了项目建设的有序开展。通过对大量建设项目解析与思考, 我们认为:就目前现状而言, 概算审核不仅包括审核工程造价, 更要注意深入到方案中审核, 如此, 才能堵截前期工作中的一些疏漏, 才能将政府有限的资金用得更好;其次要提升咨询质量, 概算审核工作应注重对方案做科学的优化与量化分析[2];再次, 有必要在后期对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一些跟踪调研总结工作, 积累经验, 为将来的圩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更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

摘要:近年来, 平原圩区逐步成为工农业发达、资源要素聚集、财富相对集中的区域, 其地位及重要性更加显著, 相应地, 遭遇洪涝灾害的损失加剧。随着各级财政资金补助力度加大, 大量圩区整治项目开展前期设计工作, 为使政府投资落到实处, 圩区项目设计复核工作也同期开展。文章就圩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复核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 并对圩区项目概算控制提出了解决思路。

关键词:平原圩区,概算审核,控制策略

参考文献

[1]杨克斌.谈水利工程施工如何控制及管理成本[J].大众周刊, 2011 (20) :104.

[2]李威.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审核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工程咨询, 2013 (5) :27.

府谷县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工作 第4篇

一是开展污染减排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落实产能过剩企业结构调整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对27户硅钙和37户粘土砖瓦企业实施了断电关闭,取缔了两个小镁渣加工点和1个塑料制品加工点。加大对全县9家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的运行管理,环保局成立专门减排工作机构,重点减排项目分别落实一名副科级领导负责,确保省属企业清水川、庙沟门电厂发电机组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脱硫投运率达95%以上,郭家湾电厂烟尘脱硫装置和在线监测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加强循环流化床电厂管理,保证脱硫设施和烟气在线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对脱硫系统不完善、烟尘严重超标排放的府谷热电公司、方正自备发电公司、黄河龙华发电公司3户电厂责令停产整改,要求改造脱硫、除尘设施;对鸿邦污水处理公司下达督办通知,要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二是开展煤炭、电石铁合金、金属镁、火电、水泥企业“回头看”执法行动。为了巩固高耗能企业污染整治成果,全面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按照各自的行业治理整改标准,对全县范围内的煤炭、电石铁合金、金属镁、火电、水泥企业进行“回头看”。对没有防尘设施的红草沟煤矿等3户煤炭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建设了防风抑尘墙;对矿井废水超标排放的冯家塔煤矿、三道沟煤矿和矸石乱倾乱倒的瓦窑坡煤矿、德丰煤矿立案处理;对污染防治设施老化的富达电石厂等10户高耗能企业要求改造了除尘设施: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或渣场不规范的9户金属镁企业立案查处。

三是开展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为了遏制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确保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得到全面落实,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了逐一排查。责令未批先建的金牛活性炭等4户企业停止建设,补办了环保审批手续,并各处10万元罚款;责令未经批准擅自投入试生产的郭家湾电厂等4户企业停止试生产,各处10万元罚款;责令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的汇海洗煤厂等两户企业完善“三同时”手续,并各处罚款5万元。

四是开展活性炭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为了切实解决活性炭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对全县范围内投产和在建的14户活性炭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或煤气不能综合利用的企业全部予以立案处理。

五是开展环保后督察专项执法行动。对国控、省控、市控企业,限期治理、停产整改、挂牌督办企业加大环保后督察力度,对环境问题严重企业进行了重点督办,切实解决了该县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环保局共出动环境监察2960人次,检查企业275户,取缔关闭67户,停产整改3户,停止建设4户,限期整改65户,立案查处32件,罚款315万元,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污染整治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5篇

根据县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我镇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分工明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将各项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11日下午,我镇召开少数名族领导干部争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表率活动总结暨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镇党政班子成员,县派的维稳工作组成员,机关干部,学校,站,所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会议上镇党委书记作重要讲话并要求全体干部抓好此次专项行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及时掌握敌社情,能抓,敢抓,会抓宗教工作,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为副组长,镇其他副职领导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统战办。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一是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向各族干部群众讲清工作的重要性及相关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为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和思想基础;二是营造氛围,各村、站所社、学校都采取挂横幅、贴标语、绘文化墙、发宣传单、致家庭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让各族干部群众了解政策、知晓活动,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攻势;三是开展宣讲,充分发挥三级宣讲队及驻村工作队作用,大力开展以新疆“三史”、民族团结、党的惠民政策及开展非法宣传品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明辨是非,主动参与和配合。

三、做好对“四种人”调查摸排,登记造册工作。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全面做好对“四种人”调查摸排,登记造册,每人一张表的工作要求,建立档案,掌握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6篇

根据市、区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和市、区安办《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深入开展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7月阶段性开展情况看报告如下:

1.镇安办、太和派出所、林业站联合对粉尘涉爆企业中的木材加工行业、塑料粉尘类企业进行联合检查,个别企业安全检查记录纸质台账缺失,安全会议记录不完善,少数员工未按要求做好职业健康防护。消防栓为塑料供水管,且供水管小,出水管大,没有水压,已要求整改,将在8月初复查。

2.镇道安办、太和交警队、各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进行联合路查路检,共整治交通违法行为59起,发现交通安全隐患25处,全部在本月完成整治。

3.镇安办对辖区内危化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共检查4家石油经营企业,3个液化气储气点,1个天然气管理站,其中中石油太和加油站无本纸质安全检查记录,也缺少6月和7月安全会议记录,缺乏安全检查记录与值班记录。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7篇

为认证贯彻落实《达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医院安排,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防控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院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了医院安全文化建设。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医院精心部署

为确保本次行动的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工作收到最大成效,院领导高度重视,6月17日,医院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医院职工为组员的工作小组。会上组长对整治行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及部署,要求全院人员积极参与医院的整治行动,并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行动内容和实施方案,以保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整治目标

1.通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训练等工作使全院职工能够熟练掌握安全技能和自救互救措施,进一步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素质。

2.通过开展火灾防控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机制,严格查处各类安全工作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确保医院的安全稳定。

3.在督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责任。院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认真抓好分管的安全工作,对医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

三、整治步骤

第一季度(6月):动员部署阶段

单位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部署、落实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知识培训、演练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打下良好基础。

四、实施情况

本院在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机制为广泛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达川区草兴乡卫生院

磐石市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初探 第8篇

1 广泛宣传、稳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为维护畜产品生产许可的严肃性,结合磐石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全市畜产品生产许可证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对全市饲料和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排查。二是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咨询活动。借助宣传月,市局自行组织或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免费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千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及规模饲养户对畜产品的安全意识,形成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对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对饲料中有无非法添加剂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建立24h应急值班制度,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实行24h零报告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同时建立信息通报和日报制度,在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对涉及其他部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严肃工作纪律。

2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打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对养殖场的饲料及添加剂使用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技术服务,帮助他们学习和掌握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了解在畜产品生产经营中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要求,进一步明确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道德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二是成立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责任制。

3 突出重点、持续推进严打行动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9篇

【关键词】“瘦肉精”检测;违禁药物监管;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而不是一种特定的物质,是指能够促进瘦肉生长的饲料添加剂。任何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肥肉生长的物质都可以叫做“瘦肉精”。 例如克伦特罗(Clenbuterol)、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沙丁胺醇(Salbutamol)和特布他林(Terbutaline)等。将“瘦肉精”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但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如果被人食用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临床表现,如心悸,面颈、四肢肌肉颤动,手抖甚至不能站立,头晕、乏力,原有心律失常的患者更容易出现,心动过速、室性早搏,由此可见“瘦肉精”实乃“害人精”。

“瘦肉精”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几年来是人们最为关注的话题,受到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严厉打击活畜养殖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保障畜产品安全,根据云南省、哈尼州畜牧兽医局文件要求,蒙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市、乡、村级相关技术人员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市育肥后期生猪尿液做随机抽样检测。抽样范围为我市育肥猪出栏率较高的文澜、新安、草坝、雨过铺、芷村等五个乡镇内,包括规模养殖场、屠宰场、散养户等存栏的生猪。从2011年至今3年时间里,在全市范围内共检测396批次,其中32个规模场210批次,3个屠宰场146批次,34户散养户40批次,经“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快速检测卡检测全部为阴性。通过对养殖环节、屠宰场待宰肥猪的随机抽检,没有检测出违禁药品,说明我市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没有违背道德底线,不乱添加违禁药品,所用饲料安全合格,同时,对生猪屠宰育场待宰肥猪随机抽检时,屠商都能提供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说明入场生猪做到层层检疫,证物相符。通过开展此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到以下几点经验和建议,仅供参考。

1 采集尿液

1.1 简易制作接尿工具

取细竹(长约1米)和钱线做成圆圈,圆圈大小以挂住接尿杯子中上部为佳,两端留2cm左右,插入竹子中空处,如果松了可用细竹梢填充紧凑,再用胶布固定稳当即可。

1.2 育肥猪尿液检测采取的方法

现场采集、就地检测。育肥猪一般不愿走动,需要掌握技巧和克服脏累问题,如在厩内不停地赶其行走,還要有耐心并细心观察,发现哪头猪有排尿迹象就要做好准备。接尿时不宜碰到猪体,以免受惊吓致尿液量接不够。

1.3 尿样

眼观清亮,混浊的采取离心或重接,然后放置到室温,一般20℃左右,进行检测。

2 快速检测卡的使用和结果判定

2.1 快速检测卡

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并现用现开启,放在平坦、避风、避免阳光直射的地方,在加样孔内匀速滴入待检猪尿2~3滴(约90μl),5min后观察结果并记录,10min后判定结果无效。

2.2 阳性(+)

仅质控区(C)出现一条紫红色条带,在测试区(T)内无紫红色条带出现,即只出现对照线、检测线不出现为阳性。

2.3 阴性(-)

两条紫红色条带出现,一条位于测试区(T)内,另一条位于质控区(C)内,即对照线和检测线都出现为阴性。

2.4 无效

质控区(C)未出现紫红色条带,提示测试失败或试纸已失效,即对照线不出现为试纸无效,应换试纸重测。

注意:测试区(T)内的紫红色条带可显现出颜色深浅的现象。但是,在规定的观察时间内,不论该色带颜色深浅,即使只有非常弱的色带也应判定为阴性结果。

3 大力宣传,强化禁药危害

部分养殖户对违禁添加剂认知度不够,还需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养殖户认识到违禁药品的危害性。

4 强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1)不定期对养殖户所用饲料和所养育肥猪尿液进行抽检,从源头上控制非法添加剂的使用,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2)检测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在资金方面应得到保障,以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小餐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小结 第10篇

为全面加强学生小餐桌监管,严防食物中毒和学生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成两组,分别对全市学校周边学生小餐桌进行了专项整治,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小餐桌从业人员资质、消毒设施、环境卫生、安保措施等四个重点进行逐一排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基本情况

全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133家,检查发现,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的121家,无证经营的12家,持证率91%,量化分级率91%,从业人员数511人,现场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485人,占总人数的95.6%,二、监管工作与成效 

(一)政府重视,部门协调。与相关单位进行联合监督检查。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密切配合,对全县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与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坚决予以查处。

(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学校周边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落到实处。继续加大对学校周边小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并使监管常态化。对量化分级分数较低的单位加大监管频次,确保学校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强化培训。营造全社会关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氛围。我局继续以培训为切入点,采取宣传发放册及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师生和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食品安全基本常识,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76人次,执法车辆86车次,检查学校周边餐饮单位133户。下达整改监督意见书133份,责令整改通知书39份,查处无证经营12户。经过近年来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深入开展,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逐步好转。少数小餐桌经营户没有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未能出示有效健康证件,无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安全隐患仍较为突出。

三、当前学校周边小餐饮存在问题 

(一)学校周边餐饮单位操作间小、黑、脏、乱、差。小餐饮硬件投入不足。大多小餐饮基础设施设备十分落后陈旧,卫生环境达不到要求。

(二)学校周边小餐饮操作间面积小,与接待用餐学生人数不相符合,部分学校周边小餐饮单位无《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小餐饮的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流动性较大,卫生习惯较差,执行能力较低,食品安全意识亟待提升。

四、工作对策

下一步,我局将逐步完善学校周边小餐饮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周边小餐饮的监管力度,加强周边小餐饮经营者的教育和培训。面对小餐饮监管难、取缔难的问题,我局将创新监管形式,多管齐下,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对少数确实达不到办证条件,又一时难以取缔的,也必须纳入监管视野中。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频次。

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11篇

为进一步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管,规范活禽经营行为,有效降低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活禽经营市场传播的风险,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金湖县农委制定了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方案,专门成立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辖区内的活禽经营市场进行了自检自查: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班

为切实抓好我县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措施,我县成立了由农委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县兽医卫生监督所所长、县兽医站站长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金湖县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安排部署,制定了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县兽医卫生监督所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分工协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抓好本职工作,把好畜产品安全生产各环节关口。同时工商、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协同合作,切实做好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监督,协同作战

自4月上旬起,金湖县农委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联合县工商局、城管局和卫生局,开展对我县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有关规定,重点检查了活禽经营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和重大疫情检测工作情况。期间要求各活禽经销户对所经营的活禽必须持有产地检疫证明,杜绝无证经营或经营病死家禽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禽类及其产品的非法行为。二是不断完善了活禽交易市场的休市及消毒制度。一方面督促经营业主每天休市后加强场地消毒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消毒灭源集中行动,到目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开展大型消毒灭源活动5次

三是严格活禽上市的检疫制度,我们在黎城市场设立了畜禽产品报检站,公布报检电话,监督牌上墙,实行检疫员蹲点监测负责制,做到监管到人,责任追究到人。市场检疫人员每天按时对市场各动物、动物产品经营户销售商品进行检查,对每个经销户、每批经销家禽都要做到查证验物,在认真复检后方可销售,对无证或来源不明或死因不明以及病禽都认真区别不同情况按照规定从严处理。从这次专项整治自查阶段的结果来看,大部分肉品经营户都能做到依法经营,证照齐全,进货渠道合法、家禽及产品质量安全可靠,还有少部分禽类产品经营户无证经营、无进货凭证等。我们对这些存在问题的经营户专门下达了通知,说服教育,限期整改。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检查车辆13台(次),人员96人(次),并配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发放“关于加强对活禽类及其产品经营户管理的通知”40余份,共检查活禽类及其产品经营户45家,还对超市等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禽类699只,畜禽类产品1.25吨。从2008年12月份起,加强了对黎城市场调入家禽的禽流感监测,由过去的一月一次转为一周一次,实行禽流感周监测制度,监测范围涉及鸡、鸭、鹅、鸽子、等家禽。半年来共检疫家禽50万只,动物产品20吨。禽流感家禽监测100份、野禽60份、口蹄疫105份、禽流感血样260份、新城疫210份。处理案件2件。

通过这次自查阶段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了活禽经营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了活禽及其产品经营户及广大消费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责任意识,完善了活禽经营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机制,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降低活禽经营市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有效保障家禽及其产品的消费安全。

三、存在问题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月小结 第12篇

根据区、州、县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会议精神,我局本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根据会议要求,我局迅速召开职工大会,传达会议精神,制定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将文件下发至各食品生产企业,与企业签订承诺书、帮助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进货及使用台帐。

二、重点开展对小麦粉、糕点、醋酱、肉制品、糕点生产小作坊和“三凉”食品加工坊使用添加剂行为的检查。共检查取得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23家,糕点生产小作坊14家,“三凉”食品加工坊10家。其中,在小麦粉企业检查中均未发现有违法添加过氧化苯甲酰的行为,在我局要求下均已拆除微量添加设备,并对剩余的过氧化苯甲酰自行销毁。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共11家,9家已备案,1家酿造醋酱企业和1家糕点生产企业未及时向我局备案,我局已向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2家企业正在整改中。在“前店后坊”式现场制售并具备就餐场所的蛋糕店和“三凉”食品加工坊检查中发现均未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向我局备案,我局当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共24份,要求其限期对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向我局备案。目前,已有6家已向我局备案,其余正在整改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一批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要案,彻底消灭奇台县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各类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13篇

近日,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重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专项整治方案》, 要求各地以“整治、规范、指导、发展”为原则, 按照“深排查、强监管、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 认真开展肉制品、瓶 (桶) 装饮用水、酒类 (白酒、配制酒、葡萄酒) 等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5年4月份开始, 为期6个月, 各地将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资质、食品安全总监履职尽责、落实质量关键控制点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标签标识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和治理。

《方案》要求各地在专项整治中, 对个性问题逐一整治, 共性问题集中整治, 重点问题全面整治, 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努力解决全省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 以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为契机, 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全面提升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14篇

【关键词】永宁县 生鲜乳 收购站 整理工作 监督

现将永宁县生鲜乳收购站整治工作督查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1.生鲜乳收购清理整顿情况

1.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此次生鲜乳全面整治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关系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展开,县农牧局组织于2009年10月12日召开了全县生鲜乳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会上强调指出,要按照区、市农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全力推进生鲜乳收购站监管整治各项工作,切实推进“三个形成”:一是形成共识。生鲜乳产品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奶农的增收和永宁县奶产业的稳定,全局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生鲜乳收购站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二是形成合力。生鲜乳安全涉及养殖生产、收购、乳品加工企业和消费者方方面面,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必须形成和强化各相关部门监督主力作用,有效提升全县乳产品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形成声势。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生鲜乳收购站整治良好的舆论氛围。

1.2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2.1县农牧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生鲜乳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生鲜乳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为深入开展生鲜乳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成立生鲜乳收购站安全监督检查小组,具体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的审核、监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1.2.2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永政农发[2009]157号)和永宁县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办法。根据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对全县奶站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工作,按照“提高一批,建设一批,淘汰一批”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和巩固奶站整治成果。同时严格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准入关,要求所有生鲜乳收购站做到主体明确、证照齐全。

1.2.3是继续开展生鲜乳中非食用物质监测及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原料奶收购秩序,与各乳品加工企业、收奶站、养殖园区(户)、签定原料奶生产、收购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健全鲜奶生产、收购、运输等环节的管理档案,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收奶站点卫生和质量安全制度,严防在生产、收购、运输环节添加任何物质,确保了原料奶安全。

1.2.4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对原料奶加工企业、奶牛养殖园区、收奶站发放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和倡议书200余份。

2.加强奶站监管,严格“两证”审核发放工作

2.1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生鲜乳准运證核发情况

根据《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切实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站核查发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永宁县13家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了严格审核。按照生鲜乳收购站必须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牛养殖场(小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的要求,从3月1日起进行《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生鲜乳准运证》核查发证工作,发放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审批办事指南和生鲜乳准运证明审批程序指南40余份,在审批指南中就办证依据、办证范围、提交资料和办证期限等做了详细的说明,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办证过程中,为了减少失误,对申请办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生鲜乳准运证明的经营户,按照申请生鲜乳收购站的要求,依据经营户提供的相关资料,组织执法人员到奶站场所进行实地审核,截止目前,共办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11家,核发生鲜乳准运证19份。主体合格尚未发证的2家,未予办理的原因:

(1)个别收奶站建筑设计不符合要求。

(2)场内卫生不合格。

(3)缺乏相应的检测设备;对因申请材料不全或硬件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8家。同时为了提高生鲜乳收购站的规范化建设,监督所为他们提供了7种制度范本。

3.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落实情况

自生鲜乳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永宁县紧紧围绕确定的整治重点和任务开展工作,工作中认真做到了“四个到位”。

(1)是组织指挥到位。农牧局领导自始至终直接参与整治工作,多次深入执法一线,实施靠前指挥。

(2)做到宣传发动到位。全县生鲜乳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后,县监督所对原料奶加工企业、奶牛养殖园区、收奶站发放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和倡议书1000余份、签定承诺书25份。并于3月13日举办“乳品质量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培训班一期,培训奶站管理人员32人次。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提高了管理相对人的卫生安全责任意识。

(3)做到排查摸底到位。为了提高集中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全员动员,对全县乳品企业、规模养殖场和流动收乳点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县共有生鲜乳加工企业两家(宁夏北方乳业有限公司和宁夏全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现已停产)),从事生鲜乳收购的奶站目前共有四个(杨建忠收奶站、胡茂林收奶站、王华收奶站和田金国收奶站),原来有规模奶牛养殖场22家;现经转产和入园永宁县现有13家。为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准运证的核发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4)做到整改、查处到位。在监督检查中及时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并到期复查验收。到目前共签发整改意见书8份。

(5)做到监管到位。开展生鲜收购站安全专项整治以来,我们以治理流动收购点为重点,以乳品加工企业和乳牛规模养殖场的经营者自身自律、社会监督与投诉及拉网式执法监督检查为监管主线,对100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遏制了向生鲜乳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发生;同时对进入永宁县收购生鲜乳的异地收购站实行登记备案。

4.加强奶畜养殖管理,规范生鲜乳生产

协助奶畜养殖户建立奶畜养殖档案。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督促引导、统一格式、实地指导等措施,促使奶畜规模养殖场、奶畜养殖小区在2009年底,全部建立起养殖档案,并做好档案填写保存工作,推动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奶畜养殖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对奶畜养殖中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非添加物的使用监控,对奶畜健康(奶牛两病)、防疫免疫、病畜和污物处理进行督促,对生鲜乳生产设施设备消毒、人员健康状况监督。通过监管与服务的结合,不断提高奶畜养殖水平。

5.加强奶站监督管理,规范生鲜乳收购经营

严格落实奶站开办条件。生鲜乳收购站由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应符合规划布局科学、设施设备齐全、环境卫生达标、从业人员健康、规章制度健全的条件。目前的工作重点是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采取引导扶持、典型示范等多種措施,完善收购经营条件,推动奶站主体转换,力争在2009年11月底前实现所有生鲜乳收购站条件合格、主体规范、持证经营的目标。落实禁收生鲜乳规定、生鲜乳日常检测、购销合同签订执行、购销检测记录等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对质量安全隐患多、购销运行不规范、制度记录不健全的奶站,及时提出纠正整改意见,必要时停止收购活动直至吊销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6.加强鲜乳运输监管,规范鲜乳交接行为

落实生鲜乳交接单制度。生鲜乳运输车辆必须随车携带生鲜乳交接单,交接单以自治区农牧厅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为准。生鲜乳交接单必须由生鲜乳收购站经手人、押运员、驾驶员、收奶员签字,一式两份,分别由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者保存,保存时间2年。生鲜乳交接单管理要与奶站特别是生鲜乳运输车辆管理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交接单的实施和查验,随时了解车辆服务的奶站、车辆押运员、车辆运输供应的加工厂等有关情况,彻底杜绝运输过程掺杂使假行为。

7.存在的问题

(1)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部门重视不够,有应付思想。

(2)是经费紧张,难以保障;三是有不协调现象;四是信息沟通不及时。

8.乘势而上,认真谋划好下阶段专项整治工作

从现在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在县农牧局的领导下,继续认真抓好生鲜乳安全专项整治。

下一步围绕5个重点开展: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动物卫生监督所将继续集中精力抓专项整治,到年底验收时,每一个量化指标都不降低要求。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监督所将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全面检查、随机抽查,同时对一些重点区域要加大督查力度。

三是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分析,加强执法配合,不让违法者有机可乘,加强一致对外的协调。

四是加强生鲜乳整治政策调查。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等形式,了解一些情况和问题,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对推进生鲜乳整体情况加大宣传,对那些名牌企业重点宣传,对个别收购站违法行为和不足之处,予以及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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