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须知范文

2024-08-07

劳动用工须知范文(精选8篇)

劳动用工须知 第1篇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1、用人单位初次劳动用工备案应提交的材料: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单位提供营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④《招聘录用人员备案登记花名册》纸质档及电子档。

2、用人单位新增人员应提交的材料:《招聘录用人员备案登记花名册》。

3、用人单位减少人员应提交的材料:①失业职工花名册;②退工人员档案(包括招工登记表、合同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4、用人单位注销备案应提供的材料:①资产管理部门宣告撤销的批准文件、法院宣告破产的公告文件、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②失业职工花名册;③退工人员档案(包括招工登记表、合同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1、用人单位初次劳动用工备案应提交的材料: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单位提供营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④《招聘录用人员备案登记花名册》纸质档及电子档。

2、用人单位新增人员应提交的材料:《招聘录用人员备案登记花名册》。

3、用人单位减少人员应提交的材料:①失业职工花名册;②退工人员档案(包括招工登记表、合同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4、用人单位注销备案应提供的材料:①资产管理部门宣告撤销的批准文件、法院宣告破产的公告文件、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②失业职工花名册;③退工人员档案(包括招工登记表、合同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劳动用工须知 第2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本“用工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地区、市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处理劳动纠纷的经验制作用于宣传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的相关政策为加强企业用工管理、减少劳动纠纷提供参考。

一、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招投标结束后中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将企业营业执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

二、企业应加强工程分包管理

总承包企业应该将工程发包给具备主体资格的企业 1

不能分包给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工程分包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分包的工程内容及价格必须详细明确需要增加或变更工程量的必须详细明确增加、变更的内容和价格不能单凭口头协议以免在工程结算时发生争议。根据目前的建筑市场实际现状有包工头承包的也必须同样明确签订包工合同和工程增加、变更合同。

企业要加强对项目经理和包工头的考察和选择绝大多数劳动纠纷都出现在项目经理特别是包工头身上有的包工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或达不到所期望的利润往往拖欠民工工资甚至带动民工上访因此企业要聘用有信誉、懂管理、负责任的人担任项目经理或包工头。《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国务院九部委《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三、工程承包企业要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

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在工程中标后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市市区的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承包企业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缴纳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代收代管市辖区的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代收代管。

合同价额500万元以下工程按4缴纳500万元至1000万元工程按3缴纳1000万元至1亿元工程按2缴纳1亿元以上工程按1缴纳包工不包料工程按8缴纳。没有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企业在分包时也可适当收取包工头的民工工资责任保证金一旦发生包工头拖欠工资也可启用保证金支付。

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按程序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被扣划工资保证金的单位须及时补足工资保障金逾 3

期未补足保证金的按应补足数额加倍缴纳。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使用和返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的应急支付。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筑施工单位填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放申请表》经劳动保障部门审定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划拨支付手续。

建筑施工单位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仍应按标准正常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已存入保证金为由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在用工期间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建筑施工单位支付。建筑施工单位无力支付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确认并批准后方可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后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施工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可以申请退还农民工 4

工资保证金。施工单位在提交退款申请时须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时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民工工资支付表册或其它能证明农民工工资已付清的充分证据或提供有效担保的相关手续并在电视台公示7天如没有接到欠薪投诉方可退还保障金否则不予退还。若退还保障金后仍有投诉又未及时处理的单位将按清欠“不良行为”单位处理在办理新开工项目建设手续时需加倍缴纳保障金。(《**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四、企业用工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施工企业应依法与所招用的每一位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施工企业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授权 5

委托人必须有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鼓励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集体合同。

企业可依法制作适合建筑行业特点的用工合同、用工手册或用工卡合同必须明确用工时间、用工岗位、工资计算办法标准、工资发放方式和时间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

用工合同1式3份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各1份农民工所在工地保留1份备查。

施工企业不得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采取欺诈或者胁迫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向农民工收取抵押金、风险金和保证金等不合理费用。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后可由企业或农民工集体推荐班组负责人企业或农民工推选代表签字同意后代表企业负责农民工生产生活的管理。企业必须与班组长签订书面 6

劳动合同和有关管理工作的责任状对农民工进行管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五、企业应加强日常生产管理和考勤制度

企业要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要规范企业(工地)规章制度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合同的约定进行考核和管理。

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农民工考勤制度应对每个农民工发放考勤卡每天应记录民工的出勤、工作完成情况及日工资情况并由负责考勤和工资结算的包工头或指定的负责人签字认可每月清算出勤总量和月工资总额。(《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六、企业要及时结算民工工资按月发放

农民工工资应按技能高低、岗位不同双方协商确定日工资或月工资标准也可按每位农民工每天完成的工作量 7

确定工资标准。具体执行方式必须在用工合同中明确规定。

工资必须每月至少结算一次每月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将每个人的工资编制造册工资表应登记身份证号、总工天、工资总额、已付工资、应发工资等主要信息工资表必须由负责考勤和核算工资的包工头或指定的负责人签字认可。

施工企业应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采用先发放生活费工程结算后再付工资的违法支付方式也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工程质量纠纷的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双方约定支付工资期限低于1个月或按照完成一定量任务支付工资的在约定条件出现后应及时支付。

施工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由农民工本人在工资表上签字领取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领取的应 8

由民工本人书面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发放给包工头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的由发放单位承担责任重新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

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对分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审核备案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拨付分包企业工程进度款前要对上月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核实如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问题的暂不拨付工程款待工资支付后再行拨付。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企业发包的工程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施工企业要在每月工资支付后5日内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支付表上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资支付表应由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审核确认后签章作为工程项目竣工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备材料。

施工企业要建立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档案并且保留 9

两年以上备查。(《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七、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等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一)对于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用工合同、不严格考勤制度、不按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等不按规定管理职工施工的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通知建设部门进行停工整顿同时不得进行基础施工认证、主体施工认证等项目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二)实施“黑名单制度”

用人单位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不良名单” :

1、不按照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经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改正的 ;

2、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清偿在规定期限内未清偿的 ;

3、克扣农民工工资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偿付在规定期限内未偿付的 ;

4、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向农民工收取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在规定期限内拒不退还的;

5、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经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改正的。

施工企业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上访事件的施工企业在责令支付的同时将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降低或取消其施工资质依法启动市场准入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整改不力的企业列入不良信誉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承接工程项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三)建筑施工工地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公示牌制度 在建筑施工工地要在醒目位置竖立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公示牌公示牌要用维汉两种文字。告示牌格式及内容见附件。

(四)劳动监察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以上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

2、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1项、第2项或者第3项规定的行为的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

1、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2、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4、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附件

1、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

一、农民工应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二、用工单位不愿意订立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农民工应拒绝上岗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三、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劳动合同或协议不符的工作内容农民工应及时要求与用工单位订立补充劳动合同或协议。

四、施工过程中农民工应及时与用工单位结算工作量工作量要经过用工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

五、农民工工资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用工单位是解决托欠工资的第一责任人。

六、农民工工资发生拖欠时应直接向用工单位催讨催付不成应持劳动合同、身份证和考勤记工册等材料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设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七、农民工不得以非理性手段讨要工资。

八、投诉电话:

劳动用工管理研究 第3篇

如果一个企业想要往精细阶段着装发展, 关键是要看其企业劳动用工的素质。一个企业的人力资源数量质量以及配置机制是企业稳定、增长和可持续发展能否顺利进行的决定因素, 于此同时, 这些人力资源也决定了也是企业的生死存亡。电力企业由于历史原因, 尤其是体制的因素, 使企业的人力资源存在多方面的问题, 这些问题必将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对电力实施民主管理显得尤为迫切。所谓企业民主管理, 是企业职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 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 参加企业管理, 行使民主权利的活动。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职工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民主。可以说, 发展企业民主是保障电力企业职工当家作主, 建设高度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总之, 必须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激励长效机制入手, 解决好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配置, 实行功效挂钩, 最大可能地挖掘职工潜力, 做到调动和保护并举, 才能激发每个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与创造性, 形成你超我赶, 比技术、比技能、比贡献的良好氛围。

二、调动与保护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的积极性

要建立健全科学的人力开发激励长效机制, 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所谓的科学的人力开发激励长效机制, 就是企业的领导层, 在实现企业的长远规划或近期目标的过程中, 必须遵照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不搞短期行为的前提下, 一是制订科学的各类人力规划和岗位设置, 对各等级人员实行动态的、滚动的管理机制, 即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 做到岗位数公开、岗位公开、考核公开、聘用公开、决不能因人设岗、更不能任人唯亲, 真正建立起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优胜劣汰的氛围。二是完善培训制度, 为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搭建技能平台。在做好岗位培训的过程中, 对企业有较高造诣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专业人员, 可以得一些苗子好的积极上进的并有较好基础的人员做为培训对象, 给他们压担子、出课题, 并定期给予辅导, 必要时可送出去短期深造。同时, 企业还应注意对职工的超前培训, 及时把一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的管理思维介绍给职工, 使职工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三是在精神和物质上也要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 用于奖励各类优秀人才、优秀技术业务能手和优秀学员, 提倡好学上进、钻研业务技术、鼓励岗位成才、调动企业职工自我开发努力向上的积极性。这里所要强调的是, 必须向职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讲清实现企业长远规划或近期目标的重要意义, 教育职工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增强职工在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承受能力。

三、为每个员工设定具体而恰当的目标

有证据表明, 为员工设定一个明确的工作目标, 通常会使员工创造出更高的绩效。目标会使员工产生压力, 从而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在员工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时候, 管理者还应当把成果反馈给员工。反馈可以使员工知道自己的努力水平是否足够, 是否需要更加努力, 从而有助他们在完成阶段性目标之后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目标。

提出的目标一定要是明确的。比如, “本月销售收入要比上月有所增长”这样的目标就不如“本月销售收入要比上月增长10%”这样的目标更有激励作用。同时, 目标要具有挑战性, 但同时又必须使员工认为这是可以达到的。实践表明, 无论目标客观上是否可以达到, 只要员工主观认为目标不可达到, 他们努力的程度就会降低。目标设定应当像树上的苹果那样, 站在地下摘不到, 但只要跳起来就能摘到。这样的目标激励效果最好。

四、构建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平台,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当前电力企业民主管理的形式和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和发展, 电力企业的自主权也在不断扩大。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经济利益的紧密结合, 民主管理将具有更多的物质基础和实际内容, 民主管理的经验, 也将在实践中逐步丰富起来, 我们应该不断总结经验, 使民主管理得到进一步的充实和提高。总之, 电力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过程中, 迫切需要探索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和方法, 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尤其是国家规范上市公司管理的—系列政策的出台, 股份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既有发展机遇, 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新的形势, 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切实保障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 构建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平台, 增强维权工作实效,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五、总结

管理理论和实践如同其它任何事物一样, 都处于连续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电力企业的内外部环境近年来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主要有电力体制改革、技术的信息化、劳动力的多样化和企业再造等等) , 由此引起了竞争的加剧、企业内知识员工的增加以及企业内部提升机会的减少等新的问题, 对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也将促使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对人力资源管理各个环节进行改进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工作。

参考文献

[1]、田博.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分析及其对策研究[J]才智, 2009, (17)

劳动用工须知 第4篇

关键词:劳动用工;风 险;防范;规避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日益健全和完善,员工法律维权意识的逐步增强,依法规范管理逐步成为劳动用工管理的重中之重。劳动纠纷不但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同时也加大了企业的用工风险。如何有效避免劳动风险,在源头上有效的控制和预防,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人事管理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现结合天然气公司实际,从三个方面分析讨论,如何有效规范用工管理。

一、劳动合同与用工风险的防范

劳动合同是企业用工过程中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首要环节,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程序是防范用工风险的第一道关。完善劳动合同过程管理可以从源头上规避劳动用工风险。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抓手,强化劳动关系过程控制,从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合同过程中劳动合同续订、变更和中止,到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对每个环节严格把关,通过规范用工主体、明确签订合同年限、规范劳动合同文本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过程管理,尤其是对涉及员工利益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内容重点审核,并对员工履行好告知义务。《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履行好告知义务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将为劳动争议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建立企业劳动合同库,收集并及时更新签订人的相关信息,如常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提高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实现劳动合同管理及时有效和动态监控,规避用工风险,为企业用工增加一道防火墙。

二、人事档案与用工风险的防范

对于现代企业来讲,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人事档案可以为企业提供员工个人经历、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工作变动等情况,便于企业合理使用人才。除此以外,其法律意义也尤为重要,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规范的档案可以帮助企业规避因不能举证导致的败诉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责任。”也就是说企业在劳动管理过程中,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且保留书面的证据。没有合法的程序,档案管理的价值也就无从谈起。因此,企业在作出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决定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具体方案和意见;然后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后将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并保留劳动者本人的签字回执。履行了合法的程序,再加上规范化的管理,人事档案就能够成为企业维权的法宝。

三、劳动管理与用工风险的防范

劳动用工须知 第5篇

泉山区域内各用人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按照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用工信息采集全面实行电子档案管理的通知》(徐人发〔2010〕46号)《关于开展2009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知》(徐人发〔2010〕51号)文件精神,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组织机构)都需进行用工信息采集和2009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由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专职监察员负责2009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辖区内劳动保障监职监察员和协理员共同完成用工单位信息采集工作。

一、信息采集工作(时间:2010年4月21日-11月30日)

采取普查采集的方法进行。各办事处劳动监察中队以二级网格为单位,对网格内所用人单位按道路、写字楼或区域片的顺序进行拉网式的调查采集。

(一)由劳动监察协管员到用人单位发放《徐州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采集登记表》,核实其出示的相关原始资料凭证。

(二)采集的程序。①采集人员向用人单位说明调查的目的和内容;②要求用人单位出示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书、工资发放表及社保登记缴费单等);③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次逐栏核实填写信息采集登记表;④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审阅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印章;

二、书面审查工作(2010年4月20日-7月20日)

由劳动监察协管员到用人单位发放《徐州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或用人单位到市劳动监察支队二大队或泉山区劳动监察大队领取报告书,并按照审查须知填写,带相关资料参加书面审查。

2009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须知

一、《报告书》填报说明(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应单独填写《报告书》。

2、注册登记机关:企业为工商部门;事业单位为机构编制委员会;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民政部门。

3、主管部门:为隶属主管部门或总机构。(二)劳动保障基本情况

1、《报告书》所填报数据以2009年末数或2009年累计数为准,所有空格必须填满,有选项的应在选项内打“√”。

2、有关指标解释。(1)“年末从业人员总数”是指在单位从事有报酬劳动或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2)“非全日制用工人数”是指劳动者与单位约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3)“聘用下岗、内退人员”指聘用的与其他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4)“实习生、勤工助学人员”指用人单位接纳全日制在校实习,以及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用工形式;(5)“上工资总额”指2008应发职工工资总额;(6)“申报缴费工资”指申报2009缴纳社保费的工资额。

二、审查需携带资料(一)各类企业携带资料

1、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和公示的材料;

4、2009年12月末从业人员名册和劳动合同签订材料;

5、所有从业人员2009年11月-12月的工资清单和11月-12月的考勤记录;

6、聘任下岗、内退、离退休人员的证明材料;

7、实习生、勤工助学名单、学生证复印件和签订实习协议;

8、非标准工时制度的批文;

9、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清单和2009年12月份缴费凭证;

10、劳务派遣协议和派遣人员花名册;

11、招用人员核查原始记录和劳动者签收劳动合同记录;

12、准人岗位人员资格证书;

13、2009年劳动工资年报、财务年报表及1 1月一12月财务凭证;

14、非全日制用工考勤记录及书面协议;

15、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用人单位信息和用人单位用工信息电子表格模版)。(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携带材料

1、法人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编外人员花名册(纸质及电子档)、劳动合同签订资料;

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

4、医疗保险、机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清单及2009年12月缴费凭证; 5、2009年11月一12月工资支付清单及财务凭证;

6、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用人单位信息和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及用人单位职工名册)。

三、要求

(一)各单位应主动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领取书面审查报告书,按报告书要求在自查基础上认真填写,及时按通知的送审时间送审。(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式二份,《劳动保障监察检查记录表》,一式二份,用人单位按所列栏日如实填写。书面清楚,不得涂改。(三)凡不按规定参加书面审查或不按规定携带资料的单位、机构将记入单位诚信档案,并按照《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审查人员:市劳动监察支队和区监察大队专职监察员。

五、审查地点

(一)市属单位带材料到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西安南路122—2号)二大队505室、517室参加审查。(联系电话:0516—85809302)(二)区属单位带材料到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海西路30号)原水利局办公楼三楼西头监察大队参加审查。

(联系电话:0516—85806115)

服务员管理制度及用工须知 第6篇

一、每天值班的服务员,早上上班第一件工作是对公厕进行一次彻底清理,中午2点钟清理一次,下午6点清理一次,晚8点清理一次。

二、五楼:楼道值班的服务员承担清洁每天中午客房卫生清洁一次,下午6点前清除一次。

三、服务员对客房卫生的要求:每天窗台、桌面、电视机、电脑、床头、沙发、圈椅、洗面池、镜面、地毯、地板、马桶、门、卫生墙壁进行彻底清理。服务员对床单、被套等床上用品要做到一客一换的原则,对配发洗涤用品要整齐、数目合理,对客房等用电设备有故障东西每天发现或检查告知前台。

四、四楼:楼道上班服务员承担清洁每天中午客房卫生清洁一次,大厅卫生由前台清扫。

五、5-3楼的楼梯值班服务员承担客房卫生每天清洁一次,床单清理与接送由值班服务员承担。

六、值班服务员每天值班到晚10点,上班的服务员客房卫生搞完以及每天的任务完成,可提前下班。

七、卫生每天搞完后,值班服务员搞完钟点房后,可根据当时情况,在前台值班让前台上班人员休息。

八、追求个性化、特点化服务,对客人的建议、投诉认真对待、及时处理,适时向客人介绍本宾馆的优点,让客人

宾至如归,温馨到家的服务。

员工违规处理办法

一、私自偷吃、翻阅、接听客人的电话,如有投诉发现每次罚款50元,向客人当面道歉。

二、偷拿客人物品、钱财罚款500元,立即开除,并索赔客人财物,构成犯罪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三、对客房,管理物品丢失照价赔偿,并罚款50元。

四、对挪用公款、贪污公款,发现一次,追缴公款后“偷一罚十”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当即开除。

五、对客房卫生,打扫不彻底、不干净,第一、二次原谅批评,如有下次罚款20元。

六、对个人仪态、着装、个人卫生,工作服穿着不得体,上班不化妆等每次罚款20元。

七、与客人发生争执、吵闹每次罚款20元。

服务员守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宾馆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时上班、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准脱岗、窜岗,打堆闲聊,更不准在值班时睡觉,逛街。

三、服务工作要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快捷 切忌拉踏、漫不经心,顶撞客人及上司。

四、正确运用问候礼节、称呼礼节、应答礼节、迎送礼节、待客热情、笑脸相迎、见面问候,进出、上下礼让客人。

五、做到“四轻”:走路轻、说话轻、开门轻、操作轻;“五不准”:不准打听客人的私事,不准翻阅客人的物品,不准打断客人的谈话,不准接听客人电话,qq等,不准偷吃客人的食物。

六、上班时化妆、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齐、一台大方、温文尔雅。

七、及时清理所属区域的卫生、认真整理、打扫卫生、按规定办理客人离去手续,及时查房,对客人遗留物品及时上交前台。

员工信息

姓名: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月工资:全勤

劳动合同备案,劳动用工备案 第7篇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流程

1、初次备案的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套(所有原件出示)及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网上开户申请表一份。若单位使用自制版劳动合同书,请一并携带到劳动关系科(318室)送审。

2、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备案,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的单位必须先在网上进行用工登记备案,然后再进行纸质备案。1)网上备案: 信息录入:点击或是进行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时要认真核对,避免录入错误,一旦录入有误,请携带错误人员的劳动合同书一份到劳动关系科修改。解除、终止:请点击 查询进行处理。注意事项:

①信息录入时两种方式任选一种。使用批量上传时,请在批量上传界面下载“excel模板下载“,并严格按照模板中的格式录入。,输入职工信息查询或是直接点击②批量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待核对数据”

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有劳务派遣人员的在“职工类别”中选择“在岗人员”。

信息提交:录入完成后。点击左方提交按钮。2)纸质备案所需资料: 劳动合同签订备案: ①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 ②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

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花名册一式两份 ②备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份

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四份篇二: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附件2: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就业服务机构的招用职工登记表,劳动者本人的《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4、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已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在招用后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上期已履行的劳动合同文本一份及《劳动用工备案表》;

4、续签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变更前劳动合同文本及变更依据、《劳动用工备案表》;

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发生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变更后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及《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用人单位的注销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退休手续、《劳动用工备案表》;

4、宣布注销用人单位的文件、法院破产终结公告、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劳动者本人的《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注销就业登记的手续;

7、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注销之日起15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注销手续。附件2:

劳 动 用 工 备 案 表说明:

1、请用人单位在备案的事项的()中画√,并填写相关内容。

2、本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用人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存档。篇三: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 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

一、申请开通网上用户

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开户申请表》(附件1),书面上报; 填写《用人单位信息表》(附件2)和《劳动用工信息表》(附件3),以电子版上报。(表格内涉及时间的格式一律填写为“xxxx-xx-xx”)。

其中《劳动用工信息表》需输入已有的全部劳动者信息。

二、劳动用工变动备案手续(书面备案与网上备案同步进行)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企业如有人员变动,按下面程序办理:

(一)书面备案

书面填写《劳动用工变动登记表》(附件4)和《劳动用工变动花名册》(附件5),并持有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1、增员所需材料: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⑵招工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派遣证、复转军人安置信、调动函、失业职工介绍信、劳动人事代理证明等其中一项。

2、减员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⑶其他证明:死亡、退休证明等其中一项。

3、续签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网上备案

登录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网址ldyg.mohrss.gov.cn,用户名为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为888888)。

新增劳动用工备案:录入劳动者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劳动用工批量上传:人员较多时可下载电子表格,填写完毕后上传。具体步骤如下:点击“劳动用工批量上传”—“excle模板下载”,表格下载填写完毕后点击“上传excle数据”—“提交待核对数据”—“提交”,即可完成数据上传。

劳动用工综合管理:选择劳动者,根据用工变动情况点击“终止”(“解除”、“续订”)—“提交”。

三、劳动用工变动备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书面和网上备案信息,出具有关备案证明。用人单位凭劳动用工备案有关证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职工失业登记、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试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第8篇

一、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现状分析

电力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过程中, 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在劳动用工的编制方面存在着混乱以及不规范的问题。电力企业体制改革中, 在劳动用工的管理方面由于没有注重用工编制的科学性保持, 这就造成了用工管理效率比较低下的问题, 对电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就有着很大阻碍。

劳动用工管理过程中的混岗问题比较突出。电力企业中的混岗问题是影响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 这就会使得企业劳务派遣制以及没有和员工的实际管理需求相结合。在不同的劳动用工形式方面的福利以及社保等也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在混岗问题方面的因素影响下, 就会对电力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有着阻碍。

再者, 电力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电力企业的实际经营发展中, 要能和劳动人员在劳动关系方面得以明确化, 签订有着法律效力的合同。但是在实际的劳动合同管理层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在劳动合同订立方面存在不足之处, 劳动合同管理没有规范化进行, 也缺少有效的劳动监督, 在合同的内容上没有细致化等。这些在合同管理层面的问题, 对劳动用工的整体管理质量水平的提高就有着很大影响。

另外, 违反规定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在具体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实施中, 有的是为能够避免风险, 就采取用工的外包的方法实施, 这就存在着真派遣假外包风险。还有就是在业务安全稳定开展的风险方面也比较突出。对着这些层面的问题, 就要能充分注重管理方法的优化实施, 保障劳动用工管理的整体质量水平提高。

二、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方法实施

电气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水平的提高, 就要能充分重视科学方法的应用。笔者结合实际对劳动用工管理的方法实施进行了探究, 在这些方法的实施下, 就能有助于解决劳动用工管理的问题。

第一, 注重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制度完善化制定。电力企业的劳动用工中, 要能充分重视用工管理制度的完善制定, 对企业员工自身的切身利益以及自身发展需求能够充分考虑。在对用工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要能充分注重将制度控制在可执行范围中, 在法律的框架下制定完善的用工管理制度。在对用工管理制度制定的时候, 也要能重视在集体协商、民主表决程序实施下进行制定。

第二, 对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的形式进行统一化, 还要能对短期用工政策进行有效积极的调整。在对劳动用工的形式上进行统一化, 在对劳动关系方面能进行明确。通过从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能够看出, 对企业劳动用工形式要注重劳动合同制以及劳动派遣制和非全日制等形式进行应用, 在劳务派遣单位就要对各级政府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后加以实施。电力企业的劳务派遣管理, 要能和当前的相关法规相符合, 要注重和劳动行政机关间的合作交流。

第三, 对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内部风险防范要加强。注重对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风险的防范, 在人力资源管理层面要能加强, 注重管理体系的完善化, 对电力企业的内部管理风险进行规范化, 对电力企业的战略执行得以有效保障。对企业员工的工作方向要能明确化, 对设计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要能得以完善, 对员工的稳定以及员工的自身水平进行有效提高。对企业员工的工作成就感要积极的激发, 在薪酬体系方面能优化实施, 这些方法的实施对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风险的防范就有着积极作用。

第四, 加强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力度, 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对电力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的加强, 就要能充分注重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强, 要充分按照法律规范的措施加以实施, 对工作的期限以及工作岗位和工资分配标准等进行完善化以及明确化, 注重合同管理的优化实施。通过书面形式来进行明确, 在法律风险上有效防范。发现有违反合同内容的就要及时进行处理, 避免工资拖欠问题的发生。

第五, 注重对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要注重用工管理人员自身的管理水平提高, 在对新的观念理念的融入以及管理技术的应用层面都要加强重视, 注重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对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要有效提高, 提高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电力企业的用工管理过程中, 对新员工的管理要充分重视, 让其能对电力企业的发展历史有详细充分的了解, 注重在企业文化的建设方面进行加强, 让企业员工能够有归属感和凝聚力的加强。

三、结语

综上所述, 对电力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水平的提高, 就要注重从制度上以及理念上和技术等方面着手, 加强用工管理理念的创新应用, 在制度方面完善建立等, 这样就能从用工管理的基础层面得到有效加强, 对电力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水平的提高就能起到保障作用。通过从理论层面对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加强研究, 就能为实际的用工管理提供理论支持。

摘要:随着当前我国的改革深化实施, 在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上也要能创新, 提高用工管理的整体水平。本文主要就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现状以及管理的方法详细探究, 希望能通过此次理论研究, 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良好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现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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