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政策解读

2024-05-18

义务教育政策解读(精选6篇)

义务教育政策解读 第1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1986年公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2011年所有省(区、市)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25年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还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对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解决义务教育深层次矛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责任,切实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是: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学校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消除“大班额”现象。率先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域内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

(一)城乡办学条件均衡改善。城乡学校布局结构明显优化,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现象;食堂、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合理配置,宿舍、桌椅、活动场地、安保设备满足需求;按教学要求配备学生电脑,班班通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全覆盖;初中学校配备实验室,村小建设综合科学实验室。

(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到2016年,学校教职工编制数达到省定配备标准,并按规定配齐中小学必需的专兼职管理人员,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初中教师本科化比例及专业对口任教比例达95%以上,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90%。学校之间教师学科结构、学历水平、职务结构无明显差异。制定鼓励政策,促进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优秀校长、教师定期交流。

(三)经费投入满足发展需要。做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省定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部用于中小学校建设。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和财务公开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适当增加农村偏远学校教师津贴。

(四)全面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初步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学校能够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校际之间教学质量差距缩小,不任意增减课时、增加学生课业负担。有效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开设具有特色的学科课程、社会实践课程、校本课程等。校园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形成优良的学风、教风、校风,校园文化氛围浓厚,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序。

(五)基本实现教育机会均等。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巩固率分别达到99%、97%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全日制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得到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得到妥善解决;适龄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

五、均衡发展评估内容和指标。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门槛、两项内容、一个重要参考和几个一票否决。

(一)一个门槛。就是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的评估,包括校舍建筑面积等10项指标都有基本标准,要求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达标后,才能申请评估,如果有1所不达标,国家不进行评估验收,这是基本前提。

1.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十项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1)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小学:5㎡、初中:6㎡(不含体育馆面积、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面积)。

(2)生均体育运动场地面积。小学:6㎡、初中:8㎡(中心城区小学4㎡、中心城区初中6㎡。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包括体育馆面积和运动场地面积。运动场地面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学校要有单独的跑道,不能以道路代替跑道。在达到生均运动场地面积的基础上,还要确保至少有一个直道,小学不短于60米,初中不短于100米。不一定是塑胶跑道。至少要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3)生均图书册数。小学:20册;初中:30册(电子图书不计入图书册数。新增图书每年不少于1%)。

(4)生机比。12:1(教学用计算机包括电脑教室、教师电子备课室、多媒体教室和“班班通”教室里面的计算机)。

(5)接入互联网带宽≥10M。

(6)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开通应用率≥80%。

(7)实验室配备。小学:1个科学实验室(探究室)初中:1个物理实验室、1个生物化学实验室。实验室体现在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是实验室的面积(小学科学实验室每个不少于76㎡、理化生实验室每个不少于90㎡)。

(8)教师学历合格率100%。

(9)多媒体教室。1个(学校如无专门的多媒体教室,但配备“班班通”,可视为拥有一个多媒体教室)。

(10)课程方案实施情况。按照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的要求开齐开足课程。

备注:以上10项中至少有8项达到,方可认为学校达到办学基本标准;除了以上提到的实验室、网络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包括藏书室、阅览室)外,还要有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室、仪器及器材储存室,统称“八室”。

2、除了学校必须达到标准化外,学校辐射的教学点也必须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主要包括14项内容:

(1)是否存在D级危房;

(2.是否每名学生都有课桌椅;

(3)寄宿学生是否一人一床位;

(4)是否有安全饮用水;

(5)食堂是否满足就餐需要;

(6)厕所是否满足师生需要;(7)教室和寝室门窗是否完好;

(8)是否具备必要的取暖条件;

(9)学生上下学是否存在突出安全隐患;

(10)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校是否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11)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是否享受生活补助;

(12)是否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

(13)是否按规定拨足公用经费;

(14)是否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除此之外,教学点还补充以下要求:

(1)“四室”:独立教室、教师办公室、多功能室(兼多媒体教室)、图书室。

(2)图书不少于200册,学生较多(100人以上)的按生均20册配备。每年更新率≥10%。

(3)有大屏幕电视和计算机。

(4)有60米直跑道和100平方米游戏区。

(5)不足100人按100人核拨公用经费。

(二)两项内容

1、第一个是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均衡状况的评估。评估县级政府配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数量、学历、职称和教学仪器设备金额、图书册数、计算机台数以及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等8项指标差异系数的平均值,是评估验收的核心内容。注意:

(1)要求县域内小学、初中的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差异系数是单所学校的某项指标与全县所有同类学校该项指标的平均值的差异。系数越大,均衡水平越低;系数越小,均衡水平越高。

(2)纳入差异系数测算范围的包括:小学、一贯制学校、独立初中、完全中学,包括省(市)直属、高校附属、企业办学和县级以上经济功能区等办学主体非本区政府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小学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

(3)法定数据。基础数据源均来源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财政预决算报表、教育人事报表。

(4)综合系数是八个单项指标加权平均值。允许有一至数项单项指标不达标,但综合系数值必须达标。

2、第二个是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评估。包括组织领导、机会均等、保障机制、师资配置、管理与质量5大内容共21项指标。总分100分,85分以上才能通过。

(三)一个重要参考。就是把公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调查作为重要参,考它是评估验收的重要内容。评估组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电话随机询问、随机实地走访等。公众满意率太低,就是办学条件再好、差异系数再小、档案资料再完备,评估仍然不能过关。

(四)九个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申报,实行一票否决:

1.未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任务的;

2.未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的;

3.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存在有编不补同时又新增代课人员的;

4.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达标的;

5.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力,造成很大社会影响的;6.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近三年中有存在不达标情况的; 7.截留、调控、克扣、挪用和套取义保经费的;

8.教育系统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违法事件的;

9.县域内出现超大校额、超大班额的。

六、评估认定程序: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

七、当前形势。

义务教育政策解读 第2篇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2014年,我市各小学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

二、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报名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答:我市中心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教育部门自定。

三、入学报名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学生报名分两大类:

(一)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⑴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四、办学主体多元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答: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和河口区城区、仙河镇、孤岛镇等区域存在办学主体多元的状况,按照市政府2010年第27次专题会议要求,市中心城区东城以市教育局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和东营区政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合解决入学问题;西城以东营区政府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配合解决入学问题;河口区城区、仙河镇、孤岛镇以河口区政府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配合解决入学问题。

五、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什么变化?

今年保持了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连续性,主要变化是总结推广2013年东城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电脑派位、均衡分班的做法,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主管教育部门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班主任当场随机抽取所带班级。学校当场公布并在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分班完成后,因特殊情况延误报名或转入的学生,学校要按照编班程序实施电脑派位,并邀请已入学学生家长现场监督,参与监督的学生家长要在打印的花名册上签名。主管教育部门按照参与“阳光分班”学生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予注册学籍或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六、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中,需要家长特别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是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规定:“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从2013年新学期开始,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上述规定控制起始年级班额。控制班额,是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是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解决目前在城区存在的“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的重要举措,其核心目的是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更优质的教育,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是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配置机制。在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的同时,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步伐,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满足广大群众的教育需求。同时,在招生政策上逐步加大调控力度,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从去年开始,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建立了区域内生源平衡配置机制: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主管教育部门按照居住时间的长短,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是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的规定,以及全省普通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在学籍管理系统冻结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的权限,即不足六周岁的孩子不能注册小学一年级学籍。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进一步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从2013年开始全市统一启用该权限,今年继续执行该政策,2008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学校不能接收入学。

四是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且居住地点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和《东营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2〕41号)有关规定,从2012年10月份开始,我市实施了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因此,从2013年开始,入学材料中的原流动人口暂住证,更改为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其办理时间须在7月31日前。为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掌握适龄儿童入学信息,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从今年开始,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的办理时间应为上一的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五是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择校生不享有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还有什么具体要求和规定?

答:

(一)入学材料出具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

(二)在东城购房而户籍不在东城的居民,适龄儿童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在东营区其他街道或乡镇的居民,除提交户籍证明(原籍户口薄,以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可不提供居住证)、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外,还需提交原籍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出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和复印件)。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不需要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四)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择校生不享有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五)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免费就读。

(六)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

八、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什么纪律要求?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纪律要求是: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或举办实验班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的不良行为。

九、全市各招生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东营市教育局:8327670

东营区教育局:8202209

河口区教育局:3652020

广饶县教育局:6445352

垦利县教育局:2522299

利津县教育局: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8302676

济军基地教育处:3687344

东营市教育局 2014年6月6日

致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表时间:2014/6/6 访问次数:2541 大 中 小

尊敬的学生家长:

在您的孩子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之际,现将我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要求向您作一介绍,希望能为您的孩子顺利入学就读提供方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规模和容量,根据所在片区居民居住情况划分了招生服务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市中心城区(市直、东营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教育部门自定,请您注意各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确定的时间。

如果您是常住居民,您的孩子入小学需提供: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如果您是非常住居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您的孩子入学享受与常住居民子女同等的待遇,入小学需提供:⑴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⑷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特别提醒您六个问题:

一是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规定:“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从2013年新学期开始,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上述规定控制起始年级班额。控制班额,是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是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解决目前在城区存在的“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的重要举措,其核心目的是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更优质的教育,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是将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配置机制。在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的同时,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步伐,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满足广大群众的教育需求。同时,在招生政策上逐步加大调控力度,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从去年开始,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建立了区域内生源平衡配置机制: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主管教育部门按照居住时间的长短,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是将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的规定,以及全省普通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在学籍管理系统冻结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的权限,即不足六周岁的孩子不能注册小学一年级学籍。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进一步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从2013年开始全市统一启用该权限,今年继续执行该政策,2008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学校不能接收入学。

四是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且居住地点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和《东营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2〕41号)有关规定,从2012年10月份开始,我市实施了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因此,从2013年开始,入学材料中的原流动人口暂住证,更改为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其办理时间须在7月31日前。为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掌握适龄儿童入学信息,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从今年开始,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的办理时间应为上一的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五是将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主管教育部门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班主任当场随机抽取所带班级。学校当场公布并在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分班完成后,因特殊情况延误报名或转入的学生,学校要按照编班程序实施电脑派位,并邀请已入学学生家长现场监督,参与监督的学生家长要在打印的花名册上签名。主管教育部门按照参与“阳光分班”学生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予注册学籍或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六是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择校生不享有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目前我市使用的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是全国联网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小学一年级建立学籍后,升入初中、高中、大学乃至于读研究生时,将继续沿用原来采集的信息,因此小学新生入学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遗留问题只能由家长自己负责。

为切实规范全市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市教育局在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明确了“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或举办实验班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招生纪律要求,同时明确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的规定,请您对上述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市教育局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严格禁止学校招收择校生。对查实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孩子选择入读的学校,需要我们大家都要遵守相关规定,希望您不要盲从,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送孩子到符合规定的学校入学就读。相信,每一所学校的老师,都会象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自己的学生;相信,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就读学校得到生动活泼、健康的成长!请各位家长给予理解和支持。

其他未尽事宜,请您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文件公告”栏目,浏览《关于印发2014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发〔2014〕22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东教办发〔2014〕34号),或者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基础教育”栏目,浏览《2014年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各学校招生简章将于7月31日前在主管教育部门门户网站公布,东城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将于7月31日前在东营教育信息网公布,请您关注。

全市各招生区域咨询电话:

东营市教育局:8327670

东营区教育局:8202209

河口区教育局:3652020

广饶县教育局:6445352

垦利县教育局:2522299

利津县教育局: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7156153

义务教育政策解读 第3篇

与会专家在研讨会上充分交流了近年来具有政策建议参考或转化价值的教育政策研究成果, 就新形势下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师政策、军事教育等领域的教育政策研究成果进行了充分研讨, 明确了2013年国家教育政策研究重大选题, 进一步密切了合作, 联合攻关, 优势互补, 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一、国际化、城镇化进程中我国教育改革战略研究

当前国际化、城镇化进程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对教育体制机制变革意义重大, 亟待深入研究。清华大学史静寰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杨东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李立国教授、首都师范大学孟繁华教授、北京师范大学郑新蓉教授认为:一是在国际化背景下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 以科技创新为依托, 注重高水平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二是要重视我国高校在国际学术分工中的地位与作用, 重视非重点大学本、专科学生的培养;三是要高度关注城镇化对教育的冲击和影响, 其实质是对体制机制问题的破解和政策创新, 包括城乡二元结构的突破、教育系统多元性的构成等;四是进一步推进教育行政体制改革, 理顺教育与行政之间的关系, 克服行政化、市场化、工程化的不良政策倾向和影响。

二、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政策问题研究

1.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与保障机制问题研究

学前教育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都十分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北京师范大学杜育红教授指出, 目前幼儿园的分类标准不统一, 导致了财政投入体制机制的混乱, 不利于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为此, 要通过研究, 厘清幼儿园的分类标准;基于分类标准, 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别幼儿园的财政投入和社会保障运行机制。

2. 中小学学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问题研究

中小学学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是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政策问题。北京理工大学杨东平教授指出, 当前中小学存在着影响教育公平与质量的两个根本性问题, 一是重点学校教育体制改革问题, 包括高中举办国际班, 导致大批优秀高中生大规模出国、巨型学校等问题, 实质是缺乏国家层面的学校法;二是公办与民办学校的高度同质化问题, 通过建立真正意义的现代学校制度, 采取特许学校、教育家承办等方式, 深化学校制度改革。

3.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问题研究

我国义务教育已经从追求普及率步入提升教学质量阶段, 亟待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问题研究。杜育红教授指出, 2006年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只保留了专项财政投入, 导致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差异明显。对此,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责任和义务;二是要就办学条件出台统一的国家标准。

三、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政策研究

1. 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法律地位研究

我国至今尚未建立高等学校相关法律制度, 于安教授指出, 教育制度的核心不是政府的政策规定, 而是学校制度。法律缺失导致高校在制度上不稳定, 直接影响了其人才培养方向的明确性。当前在制定高校法律中存在以下困境:一是对高校法律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 二是就高校法律的核心问题尚未达成共识。

目前, 我国学位制度和国际惯例不一致, 北京师范大学刘宝存教授指出, 在培养留学生方面, 我国的教育体制和国际惯例存在差距, 比如留学生学制问题、学位问题等, 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和改革。

2. 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战略问题研究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 高等教育面临重新定位问题。于安教授指出, 目前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 中国未来30年教育的发展重点应该是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的定位应该把重点放在为经济发展培养创新型人才。

高校必须树立危机意识, 将国防类人才的培养提高到国家层面。北京理工大学何海燕教授指出, 要调整和完善高等教育政策, 建立军民融合的战略人才培养智库体系, 增加军工武器装备人才的培养培训体系投入, 促进高校人才培养军民两用的转换, 统筹不同部门的国防人才培养规划纲要。高校要关注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转变人才培养模式, 要注重培养懂专业化、信息化, 又懂管理经济的人才。

针对目前国内外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问题, 清华大学袁本涛教授指出, 从存量比较、增速变化、相对比例、经济增长需求以及支撑条件分析, 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不大, 未来仍有一定发展空间。未来, 研究生教育发展速度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相协调, 着力改善科研投入和师资条件等支撑条件。

3. 校长职业化、教师政策的问题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胡娟教授指出, 大学校长职业化制度亟待健全。一是明确大学校长的岗位职责制度, 二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大学校长遴选制度, 三是建立合理的大学校长发展、激励机制, 四是建立合理的大学校长评价制度。

于安教授指出, 当前高校教师制度改革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管理模式转型问题, 高校以企业管理模式来考核教师尤其是文科教师绩效有待商榷;二是评价机制问题, 评价教师的方式方法不科学;三是身份确定问题, 高校教师身份是雇员还是成员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四是激励机制问题。

4. 高等教育发展地区不均衡政策问题研究

高等教育发展地区不均衡现象非常严重。北京大学岳昌君教授指出, 生均经费差异是高等教育发展地区不均衡的重要原因。因此, 要增加中西部地区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 调整央属高校布局, 采取激励措施鼓励优秀教师向西流动, 给予中西部地区高校学生更多资助。

四、我国教师教育和培训的重大、关键性政策研究

1. 农村教师补给和培养的政策研究

我国农村教师问题实质上与政策有很大的相关度。北京师范大学袁桂林教授指出, “特岗计划”是目前最值得肯定的政策, 高一级政府财政负担农村教师工资是发展方向。教师编制政策由不公平向公平转变, 教师流动政策涉及城市教师支援农村和地方教师选调政策, 前项政策效果有限, 后项政策导致农村优秀教师匮乏;顶岗实习政策在实施中存在很多问题, 只能作为短期或局部的权宜之计。政策调整时, 政策目标群体要单一, 中央和省级财政参与保障农村学校事业费负担, 保障教师初次配置的合理性, 科学核定教师编制, 解决农村事业人员安居问题等。

2. 农村教师的现状调研及政策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郑新蓉教授指出, 初步调研发现:“特岗计划”已经有34万人在农村教书, 只有0.9%到了村小教学点, 其他都在乡镇甚至是在县城;农村村小和教学点的教师老龄化现象严重;如果给农村新任教师的补贴过高, 很可能破坏目前基层教育的均衡格局;农村教师的分配、布局流向完全相反;择校的兴起对村小和教学点的保留和发展的重大挑战, 其实质是对教育质量的追求。要针对上述问题, 进行深入调研, 提出建议。

3. 教师德育专业化问题的政策研究

教师德育专业化问题是当前的热点问题。北京师范大学檀传宝教授指出, 当前教师德育专业化只有“学科”专业化而缺失“教育”专业化, 解决该问题就应当尽快建立与“教师德育专业化”要求相配套的政策与制度;建立完善的“教师德育专业化”政策体系;大力推动对“教师德育专业化”的学术研究;努力探索“教师德育专业化”的教育实践模式;鼓励探索“教师德育专业化”的校本模式;鼓励教师成为自身德育专业化的自觉主体。

五、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关键性政策问题研究

1. 职业教育有关财税改革政策研究

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是亟须破解的难题, 胡娟教授指出, 财税政策改革是促进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一要适当提高职业教育社会捐赠的超额扣除比例;二要允许民间职业培训机构用于培训的机器设备等购买费用的纳税扣除;三要提高企业提供实习的税收激励, 科学界定税收减免范围;四要对企业聘用职业教育学生提供税收激励;五要适当提高企业培训支出的限额税收扣除;六要允许个人接受职业教育、在职参加职业培训费用的纳税减免。

2. 新生代农民工培训问题政策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正逐步成为城市劳动者的主体, 该群体的人力资本特性将影响其接受培训的机会。北京师范大学和震副教授指出, 当前新生代农民工有较高的培训意愿, 但培训率较低, 要打破困境, 须从三方面入手:一要将新生代农民工培训纳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和企业技术技能积累体系;二要提升企业培训主体意识, 给予企业培训更多支持;三要构建有利于企业培训的制度环境。

石中英教授总结发言认为, 专家学者的政策研究视野广阔, 覆盖面广, 充分显示了专业素养、专业见识和专业洞察力, 彰显了作为知识分子的国家意识和国家责任。

庞丽娟执行副院长总结讲话指出, 政策院和专家学者将会进一步加强协同创新, 加强教育政策学科建设, 加强跨学科、跨领域、跨组织的研究, 希望与会专家学者一起集智聚力、强教兴国, 为国家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

幼儿教育政策解读 第4篇

答:依据2011年9月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农村幼儿园建设主要以实施“中西部乡镇中心幼儿园推进工程”“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项目”和“广西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年”等项目工程为推动,按“一镇一园”的建设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完成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在村举办分园。采取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小学附设幼儿园或办园点等多渠道发展村级学前教育。

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项目主要是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开展幼儿园管理机制、园舍建设运作机制、经费筹措机制等机制创新,以“以奖代补”方式对学前教育改革力度大、专项经费投入多、工作有基础、有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立项项目的市、县(市、区)进行重点扶持,改善其办园条件,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幼儿园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我区乡镇学前教育的普及化、规范化、均衡化和优质化。

而启动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年项目则是要制定与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指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按“一镇一园”的建设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到2013年底完成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在全区农村基本形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以其他不同类型幼儿园为辅助的农村幼儿教育新格局。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乡镇中心幼儿园保教质量,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在提高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

答:为加快幼儿园的建设,扩大资源,政府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对符合布点规划、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服务的规范幼儿园,各级政府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多种形式,予以扶持。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捐资助园,捐赠资金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级政府对捐资助园成绩突出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给予表彰。

政府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园和捐资助园的优惠政策,除了扶持民办幼儿园之外,还可以把教育成本进行合理的分担。政府奖励、税费减免、金融扶持和土地优惠等政策措施,都是为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办园。

答:关于学前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主要措施是要加强配置,充实队伍。

首先,核定幼儿教师编制。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生师比,核定适应工作需要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通过公开招录、富余中小学教师转岗等方式,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民办幼儿园可参照公办幼儿园的配置标准配备所需的教职工。

其次,严把教师入口关,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实施教师资格注册制度,严把入口关。积极探索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政策,通过逐年返还学费等形式鼓励师范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探索通过委托培养、自主定向培养等形式,吸引更多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到农村学前教师队伍,鼓励非幼教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通过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充实到学前教师队伍。组织中小学富余教师进行相应专业培训合格后,转岗到学前教师队伍。

义务教育政策解读 第5篇

一、招生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泸溪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泸政办函〔2018〕53号)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州教育和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

二、招生任务有多少?

(一)小学招生:白沙小学一年级招生11个教学班,495人;明德小学一年级招生4个教学班,180人;思源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5个教学班,225人。

(二)初中招生:白沙城区小学毕业生。

三、什么时间完成招生?

白沙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7月30日前完成,其它小学一年级招生8月31日前完成;初中招生7月28日前完成。

四、招生有哪些主要要求?

1.小学:首先满足朝阳社区、屈望社区、白沙社区、沅江社区、桥东社区、刘家滩村等原白沙户籍(一年以上)或原白沙居住证(一年以上)且于2018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其次满足在朝阳社区、屈望社区、白沙社区、沅江社区、桥东社区辖区内幼儿园就读的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2.初中:思源实验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随班升入本校初中,明德小学、白沙小学可自主选择。

3.小学一年级每班45人以内(含45人)、初中一年级每班50人以内(含50人)。

五、按什么程序招生?

(一)小学招生

1.白沙城区幼儿园(原白沙镇范畴)按照招生任务,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填写入学申请表,幼儿园于7月1日前公示入学申请名单,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入学申请提交后一律不得更改。

2.申请信息登记、审核安排:7月9日上午8:00-12:00:原白沙户籍或持有白沙居住证(一年以上)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申请登记、审核。7月9日下午2:30-5:30:非原白沙户籍但在白沙城区县幼儿园、上上城幼儿园、兴沙幼儿园、杨柳溪幼儿园、金太阳幼儿园、小精灵幼儿园、小神童幼儿园就读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申请、登记。7月10日上午8:00-12:00:非原白沙户籍但在白沙城区白沙希望幼儿园、明德幼儿园、蓝天幼儿园、童星幼儿园、思源幼儿园就读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申请、登记。负责申请登记及信息审核人员安排:白沙小学2人、明德小学2人、思源实验学校2人、教体局3人、户籍民警1人。

信息登记、审核地点设在明德小学。家长提供如下资料并现场验证: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未进行信息审核,视为自动放弃,一律安排在武溪二小就读。

义务教育政策解读 第6篇

日前,我市通过“1+3”文本,具体规定了今年我市义务教育(义教)招生政策。其中“1”是指《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3”是指《2014年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瑞安市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和《瑞安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

昨日,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负责人,解读我市今年义教招生政策。

整体招生政策大方向不变

我市今年义教招生整体政策变化不大,分批错时招生和招录程序均不变,小细节上有所调整。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继续实施分批错时招生方法。

市安阳实验中学、市集云实验学校、市外国语学校、市瑞祥实验学校、市实验小学、市安阳实验小学本部、市马鞍山实验小学等七所直属学校第一、二、三批报名登记、录取时间为7月1日至11日,第四批报名登记、录取时间为7月13日至19日;新纪元实验学校、安阳高中初中部的报名登记、录取时间为7月1日至11日;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第一、二、三、四批报名登记、录取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3日。

根据《方案》,公办学校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招收第一批学生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学生,若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超过剩余学额,学校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学校招收第二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先按照住建部门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第三批招生。拥有房产但无房产证的按购房正式发票时间先后顺序招生。市直属7校按照上述程序依次招录前三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各校采取网上统一报名,独立组织实施电脑派位招生。其他学校招生第三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的,采取分层次、分区域公开报名,学校参照电脑派位方式在规定范围内招收第四批学生。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第二批适龄儿童的户籍,均需经公安局审核。

细节上有所调整

变化一:2015年,四校60平方米以上产权 户籍迁入时间提前

安阳实验中学、安阳实验小学本部、马鞍山实验小学本部、隆山实验小学四校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去年,我市已对房屋建筑面积在20至60平方米之内的小产权对象的适龄儿童2014年之后入学政策作了规定,今年保持不变。鉴于这四所学校基本超计划招生,所以对该四所学校60平方米以上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2015年户籍迁入时间提前到当年3月31日,以利于班额控制。

变化二:班额减少

一年级的班额由去年的45人减少至40人,七年级班额由48人减至45人。金庆伟表示,班额减少后,部分学校的招生名额会下降,特别是市直属七校,今年的摇号名额必定会少很多,有摇号打算的父母要有心理准备。

变化三:各校独立摇号

市直属七校今年摇号方式亦有变化。市直属7所学校按程序招录第三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原来是采用集中电脑派位。今年将采取网上报名,各校独立组织实施电脑派位招生。

新居民子女入学刚性实施“六证三个一”

与整体政策不同,今年新居民子女入学政策有较大调整。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将刚性实施“六证三个一”,我市公办学校将不再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就读。

变化一

报名时间提前

今年提前至5月10、11、17、18日,补报时间为6月21日至22日。6月底,各教育学区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名单,8月4日至5日,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

变化二

社保应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

根据规定,新居民应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一方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起缴时间从2013年8月31日起至查验日连续参保)。而规上企业新居民员工子女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三个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其中社会养老保险从2014年3月开始连续缴纳,报名由企业安排专门人员统一提供相关证明;已与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单位原因没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根据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补缴。

变化三

实行查验制度

2014年起,实行查验制度。在每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对前一年的新居民子女入学进行复查一次,社会养老保险必须连续缴纳,在次年入学时如果发现不符合资格者将取消在我市公办学校就读资格。

相关负责人表示,查验制度就是要严控投机取巧行为,要求每位孩子已入学的新居民,仍要继续履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义务。

变化四

报名方式发生变化

往年,新居民子女入学,要到各学校报名,今年实行各教育学区统一组织报名,严格把关入学条件,确保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学。

人才子女入学有优惠

日前出台的《瑞安市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去年出台的《瑞安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相辅相成,在满足“六证三个一”的前提下,为我市的人才子女入学,打开了方便之门。

高层次人才子女:

优先照顾入学

属于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享受全市公办学校优先照顾入学。入学对象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填写入学意向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经相关部门初审后,每年5月15日至25日报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安排落实。

引进人才子女:

学区优先统筹安排

瑞安市引进人才子女,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填写入学意向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由相关部门初审后,每年5月15日至25日报送市教育局审定后,由其居住地所属教育学区优先统筹安排。

企业人才子女:

优先统筹安排入学

这里的企业是指上瑞安市缴纳税费百强企业。

相关企业引进人才(非瑞安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可在各企业所在教育学区尚有学额空缺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中选择三所学校,由各教育学区统筹安排入学。在相关企业工作5年及以上的中层管理人才及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在相关企业工作8年及以上的技术人员。相关企业的原始股东。获得当年积分制排名全市前100名。

相关企业引进人才符合新居民子女入学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之一的,其子女可在教育学区指定学额有空缺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统一调配入学。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人才;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的普通工人。

还有部分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需要照顾的对象,按照相关照顾政策规定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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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证三个一”具体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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